《最漫长的那一夜(出书版)》 第1节 书香门第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最漫长的那一夜 作者:蔡骏 蔡骏现象级作品,好评过千万。完美融合蔡骏天马行空的想象与悬疑。19篇黑夜故事亦真亦幻,写尽我们这代人的成长和命运。那些记忆中不可思议的现象和经历,究竟是注定的必然,还是无法言说的神秘? 编辑推荐: ◎ 《最漫长的那一夜》是著名作家蔡骏的现象级情怀力作。亦是蔡骏天马行空的想象与悬疑的一次完美融合。本书收录的19篇发生在漫长黑夜的故事再现了我们的成长和记忆中难忘的点滴。从悬疑到怀旧,从青春到爱情,写尽了我们这代中国人的成长和命运,看似匪夷所思,甚至残酷的故事,后则用温情的结局告诉我们“有些黑夜,只能独自度过,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虽然,每个人都有最漫长的那一夜,但一定会亮起来!” ◎ 《最漫长的那一夜》是年度网络轰动的现象级作品,本书中每个故事都获得了千万次阅读点击、转发,过万次的评论。崔永元、孔二狗、冯唐……百多位名人转发推荐。这也是继张嘉佳#睡前故事#后又一部,也是一部获得网友如此追捧和传颂的主题文学作品集。 ◎ 《最漫长的那一夜》文学品质有口皆碑。短短一年之间获大奖无数。多篇作品被《上海文学》《人民文学》《小说月报》《小说选刊》《中国作家》《萌芽》《新民周刊》《新华文摘》收录。其中《北京一夜》更是相继获得《小说选刊》“茅台杯”短篇小说奖、《小说月报》“百花文学奖”,此成绩为近年来所罕见。 ◎ 《最漫长的那一夜》中多篇故事已经改编为电影、超级网剧、电视剧。《最漫长的那一夜》电影(《男孩与兵人一夜》《我与李毅大帝在世界杯那一夜》《狂派与博派的一夜》)将由上影集团拍摄。《杀手李昂与玛蒂尔达那一夜》将由基美影业拍摄电影《这个杀手不太冷2》,可以预见,在不遥远的将来,我们将能欣赏到越来越多关于#最漫长的那一夜#的优质影视剧。 内容推荐: 你是否也有过长夜漫漫却无法入眠的经历?是睡不着?还是不想睡? 你是否也有过不可思议的人生经历?或神奇,或诡异。无法解释,又仿佛注定。 你是否也有过一个人面对困境时的茫然无助?深夜买醉沉迷于虚幻,通宵狂欢试图解冻心房。最后却发现所有努力全部徒劳…… 人生无常,命运难测。如果你也有过这些经历,那么本书写的就是你的故事。 《最漫长的那一夜》——著名作家蔡骏最新现象级情怀力作,亦是蔡骏天马行空的想象与悬疑的一次完美融合。19篇有关黑夜的故事波谲诡异、亦真亦幻。从悬疑到怀旧,从青春到爱情,从“变形金刚”到“哆啦a梦”,从“北京一夜”到“这个杀手不太冷”,这些与我们记忆和成长息息相关的故事写尽了我们这代中国人的命运际遇。 长的是深夜,短的是人生。有些黑夜,只能独自度过,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虽然,每个人都有过“最漫长的那一夜”,但天一定会亮起来!无论你是70后,80后,还是90后,无论今夜多漫长,让我们一起度过! ============== 我们这一代中国人 2014年,三月,最后一天,我到广州,参加某报纸的图书活动。深夜回酒店,大堂巧遇张嘉佳,还有他的图书编辑。原本就认识,白天又是一起的活动,最重要的是恰巧都饿了,我们一同打车去滨江路吃海鲜。几个人没怎么聊,光顾着吃了。凌晨,夜雨倾盆,回到酒店房间。电闪雷鸣,我睡不着,刷微博,满屏都是“周一见”。我随手发了条微博—— “在广州,站在窗后,看闪电,看雷雨,看黑夜中的山,看沉睡中的楼。这个凌晨,当全中国在刷屏……与我们何干?明天,世界和你的身边,有更值得你动容的人和事。2014-3-30 03:17” 第二天,我从广州回上海,在新白云机场,依旧大雨滂沱,候机楼玻璃外倾泻瀑布。所有航班延误。听说整个珠三角暴雨成灾,深圳机场被大水淹了。整整一天,孤独地等候在机场。世界熙熙攘攘,有人为航班晚点而争吵,有人为免费盒饭而口角。路过机场书店,大屏幕播放某位成功学大师的课程,若干闲得难忍的商务人士看得津津有味。我也安静地看了片刻,忽然想写一个故事,关于在机场候机遭遇大雨延误,形形色色的陌生人,又不知何时能告别?就像命运永远无法猜到结局。 瞬间,我决定了,要写一系列中短篇小说,就像这样的真实,让人难以逃避,无处藏身。 最漫长的那一夜——就叫这个名字,大概因为那天等候起飞的过程太漫长了。 关于这七个字,大约在2013年就想到了。2014年春节后,我在《偷窥一百二十天》的最后,就用了这句话—— “在最漫长的那一夜,四周匆匆的路人,都急着赶末班列车,没有人看过她哪怕一夜。” 那个春天,我正好在写一个短篇,名叫“北京一夜”。这是一个关于说故事的故事,故事里带有我自己的成长记忆。虽然借一个北京出租车司机之口说出,但对于我们这一代人来说,地域之间并没有太大距离,受着相同年代的教育长大,在传统与现代之间,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我们是有多么复杂啊。这一切与文本或结构无关,只来自两个字——记忆。 四月,我过北京,住长虹桥,零点时分,独自出门打车,直奔百花深处,寻找有位老妇人犹在痴痴等。百花深处胡同,空无一人。我一个人走了后半夜,几乎迷路,穿越北京的胡同和小巷,一直走到了后海。好像我真的是故事里的人物。 我尝试着把小说发给金宇澄老师,忐忑不安地等待了一个礼拜,有天早上收到金老师的短信:“小说很棒,充分显示了拓展力量与特点,准备用在(上海文学)八月号的头题”。那天中午,我独自在家吃午饭,一边吃一边掉下了眼泪。不为别的,只想要证明自己。 第二篇“舌尖上的一夜”,第三篇“男孩与兵人一夜”——2014年5月29日晚上十点,我仍然清晰记得这个时间,从这篇兵人故事开始,第一次在我的微博上发表“最漫长的那一夜”。 所有标题都带有“一夜”,所有主要叙述发生在一夜之间(也许所涉及故事和背景跨越数年),所有视角几乎都来自于我的第一人称,所有内容也有一大半都真实发生过。我的故事,或者,我身边的人们甚至你们每个人都经历过的。从上海到北京,从喀什到香港,从莫斯科到巴黎。 我们这一代中国人,看着成龙与吴宇森的电影长大,听着小虎队与四大天王的歌长大,追着《东京爱情故事》与《灌篮高手》长大,崇拜着马拉多纳与迈克尔·乔丹长大。我们童年一度相信理想,背诵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保尔自杀未遂前的名言。我们的理想又如此轻易地破灭,被甩到热血沸腾又残酷的二十一世纪。过去的二十年间,我们依次长大,有的人失去了很多,有的人干脆直接老去,有的人至今仍然活不明白。 我们这一代中国人,第一代也是最后一代独生子女,人类历史上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整整一代人。拜计生委和避孕工具所赐,我们没有兄弟姐妹,童年是有多么不幸啊,从小在孤独中长大,只能幻想有个机器猫(长大后才知道那叫“哆啦a梦”)伴我同行。抛开我们的父辈不说,也抛开我们可以有二胎的下一代不提,小时候羡慕过的香港和台湾的小朋友们,美国与日本的小朋友们,都不曾有过我们这样的童年。所以,我确信无疑的是,我们这一代中国人,必然将要改变或者正在改变这个世界。 这些年,大家都在说“非虚构”,什么是“非虚构”? 这个世界上没有非虚构。 我们在电视上看到的新闻,网络上的明星八卦,大家亲眼目睹的事件,乃至夫妻间的日常生活,恐怕都没有百分之百的“非虚构”。所以,“非虚构”是一个伪命题,用小说来写“非虚构”,差不多也相当于用“非虚构”来写小说。 真实是一种力量,虚构同样也是一种力量,我想在“最漫长的那一夜”,把这两种力量合并为一种力量。 所有转发评论过“最漫长的那一夜”长微博的朋友们,我对你们都存有感激之情:崔永元、孔二狗、冯唐、路金波、一毛不拔大师、沧月、树下野狐、严锋……恕我不能一一列举各位。 感谢刊载过“最漫长的那一夜”部分短篇小说的《上海文学》《人民文学》《小说月报》《小说选刊》《中国作家》《萌芽》《新民周刊》《新华文摘》,若有遗漏请原谅。尤其幸运,《北京一夜》相继获得《小说选刊》“茅台杯”与《小说月报》“百花奖”,也感谢各位评委与编辑。 “最漫长的那一夜”,大概是我迄今为止写作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自觉无比幸运,在这样一个时代,选择这样一种方式,表达我对自己和世界的态度。在最漫长的那一夜,我不会停止奔跑,还将继续每月更新一篇,在我的新浪微博。 《莫斯科不相信眼泪的那一夜》,我借用卡佳之口写给我自己,也写给你—— “在写作这条道路上,你可能会很有成就。但要记得,绝不能轻视任何人,就像绝不能轻视自己那样。有朝一日,我会不会也变成自己曾经讨厌过的那种人?也许会,也许不会,很遗憾,我们大多数人属于前者。但请你别忘了今天,别忘了你最初为了什么而写。不是什么改变命运的鬼话,而是你想要倾诉内心。” 蔡骏 2015年6月1日儿童节星期一于上海苏州河畔 第1夜 北京一夜 “花开了,然后会凋零,星星是璀璨的,可那光芒也会消失。这个地球,太阳,整个银河系,甚至宇宙,也会有死亡的时候。人的一生,和这些东西相比,简直就是刹那间的事情。在这样一个瞬间,人降生了,笑着,哭着,战斗,伤害,喜悦,悲伤,憎恨,爱,一切都只是刹那间的邂逅,而最后都要归入死的永眠中。” ——沙加(圣域第六宫处女座黄金圣斗士)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许多人都不喜欢那座充满雾霾与拥堵的城市。 但偶尔,我还是会着迷那样的夜晚。春风沉醉兼沙尘呼啸的三月,后海盛开荷花的七月,秋月如镜锃亮的十月,白茫茫落得干净的腊月。 那年初秋,我在工体附近跟友人晚餐。忘了谈啥事。我独自离去,沿着工人体育场北路散步。恰是酒吧、餐厅、夜场、三里屯soho……人山人海,挤不出去,挂着红灯的黑车,猫步般跟在身后按喇叭,或干脆问你去哪儿。避之唯恐不及。打车这个技术活上,我是菜鸟一枚,从前木有买车时,我常看着别人上车,自己被迫步行数百米才能抓到一辆。 霓虹下,随波逐流,形单影只。我看野眼,堵车风景,成群结队。东三环,长虹桥边,终有几辆空车,被人捷足先登,更多呼啸而过不停。我想,要么去坐地铁,要么一直站在这里,等到夜色褪尽,再跟满嘴酒气而来不及卸妆的女孩子们抢出租车吗? 一辆空车过来。 并不指望能拦下,前头还有三拨人伸出胳膊。红色的现代索纳塔,却无视所有人,只在经过我面前时,急刹车。 我还没招手,出租车右前车窗摇下,露出一张男人的脸。满世界的噪音里,他沉郁的声音:“喂!上来吗?” 白痴般,我愣了。几个家伙冲上来抢,我才拉开红色车门,坐进前排副驾驶座。司机一言不发,稳健起步,甩下后面一群骂娘的文艺青年。 晚八点半,开上东三环主路,我意识到还没说目的地。 “师傅,我去……地安门。” 沿着工体北路、东四十条、地安门西大街,是条直线,但要经过帝都最堵的几个点,何况在反方向。不晓得是领导微服私访,还是出了什么事故,东三环已成巨大的停车场,车尾此起彼伏的制动灯,渲染得如同红灯下的东莞。 出租车司机,三十多岁,不似印象中的北京的哥。更像三国里说的,目似朗星,鼻若悬胆,下颌丰满,居然有几分像那个谁……冯唐? 冯唐的亲兄弟或堂兄弟还是表兄弟?不对,就是冯唐吧? “你相信,人有前世吗?” 他问我,声音很有磁性。 副驾驶座的挡风玻璃后,我的脸和眼睛,藏在光亮与阴影间,渐渐变形,想必。 我不答。 车子往前开了两步,“冯唐”转了转方向盘,淡定说:“对不起,打扰你了。” 窗户关紧,车封闭性不错,几乎听不到外面噪音,我望着三环上灯光污染的夜空,终于对司机开口:“能问你个问题吗?刚才,那么多人招手,你却停在我面前,为什么?” “远远看你,觉得有缘分。” 这话说得我脸红心跳。莫非,是我遗世独立而不扬手,惺惺然有上古名士之风?去你妈,扯什么蛋? 不敢正眼看“冯唐”,眼角余光瞥去,怕他是个男同志,开着出租车寻找同性猎物,难道我看起来像弯的?需要在额上贴“直男”标签吗? 我开始注意车内的一切,比通常出租车干净。眼前就是驾驶员卡片,印着某张男人的照片,再看现在开车的“冯唐”,两张脸,天壤之别。 黑车?心底叫苦不迭,坐他身旁岂有完卵? 他打开车载音响,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的小说连播……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马达睁大着黑色的眼睛,驾着他的出租车,在笼罩着黑色的马路上飞驰着。此刻,他正静静地听着电台里的播音,这是一首顾城的诗。 这几天,他的脑子里全都是那双黑色的眼睛,那个叫周子全的男人,死在他面前时的眼睛。 神在看着你。 他的嘴里默默地念着这句话,却始终都无法理解这句话里所包含的意义,难道真的有一个无所不在的神灵,高高在上地监视着他吗?不,这句话里一定隐藏着什么东西,或者,这是一句没有说完的话,还有很多话永远藏在了死者的心里。 晚上九点,马达开到了他曾经度过两个夜晚的那栋小楼旁。 她到底是谁? “这个小说写得很一般。” 开车的“冯唐”把电台关了。 我的脸颊一阵发热,因为那是我的小说,很多年前写的,主人公叫马达,是个出租车司机。 “兄弟,你是做什么的?” 我给自己编造了一个职业:“推销员。” “推销员?很辛苦吧。” “当然。” “您不是北京的吧?” “嗯,不是啊,来出差的,推销员嘛,全国到处跑。” “去地安门干吗?” 这他妈是公安局的反恐规定吗?每个乘客必须说出去哪儿的理由司机才能拉? 第2节 见我没有反应,“冯唐”顿了顿说:“我是在地安门长大的。” “难得。” 有些累了,我耷拉眼皮,靠在座椅上,惜字如金。 “我们家有座独立的小四合院。有我,爸爸妈妈,还有奶奶,一家四口。北房三间,东西厢房。院子里有棵老槐树,夏天我常爬上去掏鸟窝,冬天从屋顶上扫下雪来,堆个小人不成问题。我爸爱养鸽子,大大小小几十只,每天早上起来放飞,天黑前准保全都回来。” “房子还在吗?” “奥运会那年拆了。” “拆迁补偿款应该不少吧?” “呵呵,初中毕业那年,我们家把房子卖了,搬到城外的回龙观。” 看看他的年龄,那应是九十年代,卖不出什么价钱:“太可惜了。” “说来……话长。” “听听?” “算了吧,很无聊的故事。”不知不觉,出租车已转过东三环,进了朝阳北路,“冯唐”沉默着,没有表情的脸,简直几分可怕。 静谧的十来分钟,我仓皇地看着车窗外,有跳车逃生的念头。 “小时候,我是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初一那年还上过新闻联播,中央首长来我们学校视察,我作为学生代表跟那位爷爷合影。” 像一夜里冒出的粉刺,“冯唐”突如其来地说话。我头靠车窗,尽量距离他远些。 “羡慕。” 不是客套话,想起我小时候,既不是差生,也不是优等生。我没让老师头疼过,也没被人夸过,除了作文还算凑合,就是最容易被忽略的那种孩子。 “我爷爷是老革命地下党员。新中国成立后,分配了一间四合院——从前住着个前清老太监,伺候过慈禧太后。1954年,地安门被拆了,老太监在自家院里上吊死了。文革头一年,爷爷也在同一棵槐树上自杀。改革开放,落实政策,才把四合院还给我家。我爸在中央部委工作,我妈是协和医院的妇产科医生,只有奶奶是家庭妇女。小时候,我常能吃到别人家孩子吃不到的东西。你懂的。” “嗯,我稍微懂一点。” “小学三年级,我写过一篇命题作文,关于自己长大后做什么职业。我写了三种,一是考古学家,二是文学家,三是北京市长。” “你也想当作家?” 说实话,在我念小学的时候,从未有过此般梦想。 “我爸爱藏书,家里有个大书房,书柜从地面排到天花板。除了四大古典名著、《马克思恩格斯选集》《鲁迅全集》《红与黑》《悲惨世界》《安娜·卡列妮娜》《罪与罚》《亨利四世》……还有《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跟《东方快车谋杀案》。但我最喜欢苏俄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过至少五十遍。” “保尔·柯察金,奥斯特洛夫斯基。” “记得冬妮娅吗?” 虽然,书中情节大半模糊,但我记得:“保尔的初恋?” “最喜欢她在水边初遇保尔,蓝白色的水兵服,浅灰色的短裙,带花边的短袜,栗色的大辫子……都是十七八岁,没有冬妮娅,就不会有保尔,你说呢?” “嗯。”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只有一次!这仅有的一次生命,应当怎样度过呢?每当回忆往事的时候,能够不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经历都已经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进行的斗争!” 北京,晚九点半,朝阳门外大街,出租车司机为我背诵这段名言,保尔·柯察金将要举枪自杀时想到的话。 “不过,我想在那个时候,他心底所念的人,一定是冬妮娅吧。”他按了按喇叭,让前头的实习车闪开,“你想过自杀吗?” 我不响。 “冯唐”转移了话题:“你知道我家为何要从地安门搬走?” 这个我感兴趣。 “初三,我十六岁,我们学校的教学楼有五层。那时男生都爱圣斗士星矢,有人喜欢紫龙,有人喜欢阿瞬,我们几个男生,各自扮演喜欢的圣斗士,从一楼玩闹到五楼,是不是很傻?而我最爱沙加,当我高喊‘天上天下,唯我独尊’,却不小心胳膊碰到窗玻璃——那块该死的玻璃,整个掉了下去,往外掉。” “五楼?” 路口,红灯前,他放空挡,拉手刹:“嗯,周围的那些人,全逃光了。五楼的窗户底下,就是大操场,课间休息,有许多人。” “但愿没事。” “我不敢把头伸出窗户。当我跑到楼下,看到操场上围了许多人。有个穿着连衣裙的女生,横躺在水泥地上,鲜血流了一地,浸红无数片碎玻璃,慢慢淌到我鞋边。” “哦……” “后面的事,我记不清了,脑子发热,耳边全是尖叫,眼前数不清的人头,像在菜市口滚动。那晚,爸爸将我接回家,妈妈却在医院留了一整夜。第二天,我才知道那个女生受了重伤,颅骨被玻璃击穿,抢救十个小时,终于保下一条命,但深度昏迷。我向学校承认,是自己不小心碰到了玻璃,愿意接受处分。” “你傻啊,为什么不说是玻璃自己掉下去的呢?” “嗯,很多年后,我也有过后悔,为什么要承认?不过,几个男生都看到了,我可以让他们保守秘密,但能保密多久?总有人会泄露出去的。被玻璃砸到的女生,是隔壁班级的,我不认识她——我是北京市三好学生,学校里没有不认识我的,这也是我不敢撒谎的原因。” 车后响起连绵不断的喇叭声,路口早已变成绿灯,“冯唐”才重新开动。 “后来,那个女生怎么样了?” “植物人。” “你家赔钱了吗?” “女生家里开出五十万的条件——二十年前,一笔巨款。虽说,那年头医药费不贵,但对方计算了未来五十年的治疗与护理费,还有整个人生被毁了,无论如何,我接受。” “你父母呢?” “九十年代,我爸的中央部委是清水衙门,我妈在医院还没流行拿红包,实在凑不出五十万,最后咬牙卖掉四合院,全家搬去回龙观。搬家前一晚,七十岁的奶奶死了。医生说是脑出血。爸爸却说见到了吊在大槐树下的爷爷,奶奶是舍不得离开地安门呢。” 人说地安门里面,有位老妇人,犹在痴痴等。 “冯唐”继续平静地说:“快要中考了,学校只有一个保送名额,原本留给我的,直升北京最重点的高中。出了这样的事,名额自然给了别人。而我嘛,志愿没填高中,怕是将来读大学家里负担不起。我进了西城区的商业职校。至于,被保送去重点高中的那家伙,而今已是个大人物了,常在中央一套的两会新闻见到他。” “你是说,假如没有那块坠落的玻璃,今天那个大人物,就是你啊?” “我一直,梦见那块玻璃,依然在教学楼的五层,完好无损地嵌在窗框。夕阳照射在玻璃表面,映出十六岁那年的脸。” 我不太会说安慰人的话,默默看着车窗,北京街头绽射的灯光,映出自己的眼睛,忽然觉得好年轻。 “离开地安门,不到一年,我爸就出事了。”他像说一桩无关紧要的事,如此平静,“他每天骑自行车上班,以前十分钟就能到,但从回龙观进城,就得一两个钟头。有天早上,记得是清明节,他被一辆土方车带倒,整个人卷到车轮底下,被碾成了肉燥子,你肯定吃过吧?” 车轮底下华丽丽的肉燥子,又联想到爆肚黄喉之类,我有种呕吐的感觉,摇下车窗,让风吹乱我的长发。 “爸爸死后,妈妈得了抑郁症,再没心思做医生了,提前病退回家。没过两年,她查出了乳癌。晚期。我十八岁那年,她死了。”出租车已开上东二环,“还想听下去吗?” “想。” “我妈刚下葬没几天,我从商业职校毕业,国营单位包分配,进了西单百货做营业员。不久,商场效益不好,三分之一员工下岗。我在家闲了一年多,花光所有积蓄,才重新出来找活干。呵呵,我干过各种工作,运货员、维修工、值班员、推销员。可是,每一样都不长久,最后凑了些钱,开起了出租车,那是五年前的事。” “说说你遇到过的有意思的事?或者——令人难忘的事?” 我怎么说得像个小学作文老师?抑或电视节目上的梦想观察员之类的装逼犯? 也许,我是在羡慕他。所谓作家,时常被迫地需要去寻找生活,而出租车司机们,每天就在生活之中。 “不值一提。” 其实,他是欲言又止,区区四字,千言万语。 “平常你也喜欢像这样跟乘客聊天吗?” “不,我从不跟乘客聊天,差不多一句话都不说,除非有人主动提问。” 对不起,别再说什么缘分,后背心要起鸡皮疙瘩了。 “冯唐”似乎听到了我的心里话,说:“今夜,对我来说,非常,重要。” “怎么了?” “与你无关。” 他让我吃了颗软钉子,好吧,这确实不是出租车司机的服务范围。职业习惯,我随口提了另一个问题:“那你现在爱读什么书?” “《凡人修仙传》《斗破苍穹》《庆余年》……你不是推销员吧?” “哦。” “你是哪的人?” “猜?” 我没有逗出租车司机玩的恶习惯。但,这哥们太令我着迷了。 “南方?但又不是很南,也许,靠东一些。” “上海。” “好地方啊。” “印象如何?” “呵呵,我还从没去过呢。小时候,去过几次天津,跟爸爸出去开会,爬过一回泰山,还有,对了,北戴河,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这几年没出去玩过?” “除了拉活去天津河北,每次只能隔着车窗,远远看着光秃秃的野地,还有高速上成排的卡车,交通事故中烧焦了的车壳子,还有尸体。” “你最喜欢去哪儿?” “五年前,我刚开上出租车那会儿,有一次路过百花深处胡同,想起当年被玻璃砸伤,变成植物人的女同学就住那儿,便进去看了看。” “还在吗?” “百花深处胡同十九号丙,早成了大杂院,搭满违章建筑,住的大半是北漂。她家还在西厢房。十几年前,拿到我家的赔偿款后,她的父母离婚搬走了,听说是分别再婚,却把女儿留在这里。” “那么多年,你都没去看过她吗?” “我——害怕。” 不知道,该怎么说。但,我明白他的恐惧,真的。 “为什么,突然又不怕了?” “那天是我的三十岁生日。” “我懂了。” “小时候,每个生日,爸爸妈妈都会给我买奶油蛋糕,那是我最喜欢吃的东西了。而自从他们死后,我已经十多年没过过生日了。我只是,想要给自己找一个生日礼物,哪怕只回头看一眼。” “说……说……说……下……去……” 我有些结巴了,我想。 “老宅,只剩下她的叔叔,我不敢自报家门,谎称是初中同学,代表同学会过来探望。” “他让你看了?” 第3节 “嗯,这家伙把侄女当做累赘,恨不得早死早超生,多出间空房还能租出去。她始终昏迷在床,脑子里残留几块当年的碎玻璃。” “她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当时,我连续开了十来个小时出租车,许多天没刮脸,长满胡楂子,还有几根白头发,简直就像个大叔。走进那扇狭窄的门,我看到躺在床上的她,竟还像十六岁的中学生。她的头发很长,几乎拖到腰上,感觉从没剪过。长年不见阳光的皮肤,白得几乎透明。她的鼻梁很高,下巴圆润,额头高高的,像冬妮娅。”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只是一种感觉,谁都没见过冬妮娅,不是吗?可惜,屋里很臭,她叔叔把她当作了一具腐尸。到处是灰尘和蜘蛛网,比牲口棚还糟糕。床脚下摆满尿盆,墙上挂着成人尿布啥的。他们家每月出八百元,请个外地保姆来照顾她,每天两个小时——我猜,当年我家赔偿的五十万,早被哪个家伙花光了吧?” 对面有车开着远光灯过来,照亮“冯唐”的脸,有些发红。 他也打了远光灯:“谁能想到呢?虽然,是个植物人,但除了轻微的褥疮,就连例假都是准时的。” “哦?” “每个星期,我都会去百花深处胡同。虽然,我自己家乱得像个狗窝,除了爸爸留下来的藏书,就是几十个移动硬盘,你懂的。但在她的小屋,我卖力地打扫,清除多年尘土,把每块玻璃都擦干净。我从淘宝上买了许多东西,专找少女喜欢的网店,比如泰迪熊的窗帘啊,hello kitty的发卡啊,还有挂在她床头的sd娃娃。我买了几盆花放到窗边,关照保姆每天浇水。” 眼前浮起这幕奇怪的景象,一个像大叔的出租车司机,每周去百花深处的四合院里,照顾植物人的萝莉,虽然他们两个年龄相同。 “她怎么吃饭呢?” “通过鼻子——我自学了护理,把鸡和鱼肉调成糊,加上新鲜水果和牛奶,兑成营养流质,灌进一根管子,再通过她的鼻孔塞进胃里。听起来很恶心吧?时间久了,自然习惯。” “你帮她擦身吗?” “这个……”问到了要害,他沉默片刻点头,“一开始不敢,但后来我发现保姆偷懒,也就亲手帮冬妮娅翻身和按摩了。” “冬妮娅?” “嗯,我喜欢叫她冬妮娅,再也改不了口,抱歉。” “你没感觉不好意思吗?毕竟男女有别。” “当然,很不好意思。但后来,就没有这种感觉了。就算我给她换尿布,也没有丝毫的……没有生理反应,别想歪了。” “是你还是她?” “我。” “他叔叔不管吗?毕竟,你是以男同学的身份,又不是男朋友。” “我想做她的男朋友。” 不曾想,“冯唐”如此直接地说出答案,令我无言许久。 “赎罪?” “有一点,但不是全部,更重要的是——我喜欢冬妮娅。是啊,我是不是疯了?对方要是正常人家,我根本没这种机会,但她的叔叔,根本不管她,给他塞了两条香烟,就把房门钥匙给我了,却连我的名字都不问。” “冬妮娅,我也这么叫吧。年复一年,她始终昏睡吗?一点反应都没有?” “一年前的今天,她醒了。” 我几乎从副驾驶座上弹起来,把脸贴着挡风玻璃看他的双眼。 出租车转入东四十条,他慢悠悠地说:“那天之前,昏迷中的冬妮娅,连续发了七天高烧。我开车把她送去协和医院,庸医说她脑中的碎玻璃作祟,导致大脑内出血,建议准备后事。我把她拉回百花深处胡同,就算死也要在自己的屋子里。” “你救活了她?” “不知道。我给她换上白色衣裙,为她化妆,第一次擦上腮红和粉饼,我的手居然没有抖。虽已浑身冰凉,摸不到什么呼吸,我仍然跟每天一样为她擦身,认真按摩她的大腿肌肉,尽管已僵硬。” “别吓我!” “那天午后,我刚为她擦完身体,给窗台上的花浇水,忽然听到床上有动静,回头一看——她睁开了眼睛。” 忽地,我想起很多聊斋故事里,穷书生进京赶考,夜宿古寺,偶遇女鬼。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他不可自拔,以至于掘开坟墓,发现女尸竟完好如生,便把她带回老家,放在自己床上,每天喂些稀粥,渐渐僵尸变得柔软,直到还魂复生。待到女郎休养康复,即与书生拜堂成亲。次年,她竟生了个大胖儿子,足不出户,相夫教子,侍奉公婆。多年后,儿子寒窗苦读,金榜题名,光宗耀祖,给父母养老送终,后人还是蒲松龄的隔壁邻居,异史氏曰…… 司机的面色略微有些苍白,笑着说:“真好啊,她苏醒的那一刻,我哭了。接着三天,我始终陪在她身边,直到她慢慢自己吞咽,可以用嘴来喝水进食,虽然大小便仍不能自理。第七天,她说话了。” “她问你是谁?” “嗯,我骗了冬妮娅,说我是她的老师。因为,她的记忆停留在1995年,还以为自己是个初中生,很快要面临该死的中考,还让我拿几本教辅书来给她复习。” “有时候,这样也挺好的,除了梦见还在考试。” “冬妮娅很单纯,她管我叫大叔。而我不敢告诉她现在是2013年,更不敢说是因为我,因为那块玻璃,才让她变成这个样子的。我害怕她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她已昏迷了十八年,不再是十六岁少女,而是个三十四岁的女人。我继续骗她,说她因为一场车祸,在床上躺了六个月,错过了1995年的中考。现在,她必须做好康复训练,才有机会到明年考高中。她问起爸爸妈妈,我说他们出国工作去了,隔很久才会回来看她——那是南美洲,火地岛上的乌斯怀亚,地球上最远的城市,平常通不了电话。” “她叔叔不戳穿你吗?” “我跟那家伙说好了,帮着我一起演戏,只是冬妮娅没想到,叔叔在半年里老了那么多。我解释,自从她受伤昏迷以来,叔叔为她操碎了心,结果一夜头发就白了。她又问我:老师,为什么从没见过你?我只能说,我是最近新调过来的,学校派来照顾你,因为校长觉得,你的车祸是学校的责任。她问我是教什么的。我说是教语文的,她还让我给她读课文,教她补习文言文和作文——恰好是我当年读书时的强项,重新温习一遍,居然还装得挺像。” “很有意思的故事。” 干咳两声,“冯唐”皱着眉头:“其实,我心里紧张死了,就怕被看出破绽。我换上九十年代流行的衣着,每次去见她都不带手机。虽然,大杂院里住了不少人,但从没人关心这间屋子,违章搭建的墙,阻挡了窗外视线。躺在床上的她,只能看到屋顶瓦片,狭窄的灰蒙蒙天空。我从旧书店买了些二手书,作为课外阅读送给她。除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还有《红与黑》《基督山伯爵》《牛虻》……但她能动的只有眼睛、嘴唇、脸部肌肉,胳膊与大腿都没知觉,根本无法康复训练,更别说看书。” “只能念给她听?” “嗯,我从秋天念到春天,从陀思妥耶夫斯基念到卡夫卡。《悲惨世界》念了两遍。原来,我是一个星期看她一次,后来隔三差五就往百花深处胡同跑,最后变成每天都去,大多在午后的两个钟头,出租车最闲的时间段。她问我怎么不去给学生上课。我说现在教育改革,必须给中学生减负,下午都是体育课和自习。” “这个改革到现在还没实现吧。” “冬妮娅说想要看电视。虽然,搬电视机过去分分秒秒,但谎言就会马上穿帮。为了让她相信还在1996年,我说这个房子太老,有线电视断了。我从旧货商店淘了一台旧彩电,收不到任何信号,配最老的步步高影碟机,上淘宝买了《梅花三弄》《一百零一次求婚》《东京爱情故事》《大时代》的vcd刻录碟,全是1995年以前的老剧。” “能把这些弄全,费了不少心思吧?” “我还自己刻了不少碟呢。冬妮娅的手不能动,连遥控器都按不了,只能我陪在身边,为她打开电视机,放碟与换碟。有一天,北京城下起大雪,我和她看着飘到窗上的雪花,电视机里放着《梅花烙》的大结局,皓祯捧着死去的白吟霜,策马消失在北京的荒野,她第一次流下了眼泪——我很高兴,她的泪腺功能已经恢复了。” “我记得这个结尾。” 说实话,对于那部剧我印象更深的是马景涛的咆哮。 “为了给冬妮娅排遣寂寞,我又买了台cd机,还有张雨生和孟庭苇的cd唱片,为她戴上耳机。她每次都舍不得我走,直到在我渐渐调低的音量中睡去,我才能放心离开。” “还有个问题,你继续给她翻身和擦背,还有换尿布吗?” “冯唐”脸色尴尬:“我原本也很害羞,当她刚醒来时,不敢碰她的身体。但是,冬妮娅说没关系,她说自己还是孩子,而我是老师,是她的长辈,就像爸爸和叔叔那样。在她的言语安慰下,我还是准时为她按摩,用热水擦拭她的身体。她说,她喜欢薄荷味。我为她在窗台上种了几盆薄荷,还找来早已停产的薄荷洗发水,为她清洗每一根长发……” “碰到过胸部吗?”我也有些脸红,“对不起,问得太直接了吧?” “当然,不可避免,但我没故意占过她便宜。对于她的身体,就像自己的一部分,你要明白,没有任何色情的成分——虽然,她从脖子以下都没什么知觉,就算摸了她也不知道。” “真不容易。” 其实,我不信。 “今年春天,有柳絮飞到窗上,冬妮娅提出了一件请求——躺在床上那么多年了,想要看一看外面的世界。” “完蛋了。” “我犹豫了一分钟,还是答应了。为此,我做了一个星期的准备。我给她买了新衣裳,剪短她的头发,为她用香皂洗脸,擦上大宝脸霜。那是个清晨,大杂院里没人在意过我们,我抱着她走出百花深处胡同,放进我的出租车里,绑上安全带,就在你坐的这个位置。” 听到这里,我背后凉飕飕的,仿佛冬妮娅正趴在我的肩头。 “你怎么解释你是个司机?” “我说,这辆车是我的兄弟的,我刚考出驾照,借出来练车用的。十九年来,她第一次走出四合院,晒到北京的阳光。我骗她说,这一年来,北京的建设突飞猛进,差不多相当于过去的十几年。当然,我只在二环里头转,不敢带她去东边和北边,怕她被奇形怪状的大裤衩或鸟巢吓着。堵车时,经过一个商场门口,大屏幕上放着五月天演唱会,她感到既陌生又疑惑,等到刘德华出来向粉丝们招手,冬妮娅彻底糊涂了——她问,刘德华怎么都成大叔了?我只能干咳两声说,明星太辛苦了。” “对啊,她都不知道张国荣已经死了十年吧。” “冬妮娅说,她想听听电台广播。我装模作样地打开电台,其实是预先准备好的音频——我找到了1996年的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录音,那期节目在谈第二年的香港回归,接着是艾敬的《我的1997》。” 那首歌,当年很红,我记得其中几句——1997快些到吧八百伴究竟是什么样?1997快些到吧我就可以去hong kong。1997快些到吧让我站在红勘体育馆。1997快些到吧和他去看午夜场。 “那一天,我带着她在北京城里转悠,从清晨直到日暮。路过包子铺,我下车给她买了稀饭和豆浆。她说想吃爆肚,我又去清真老馆子给她买来,但她吃了半个就想吐。她不知道自己吃了十九年的流质,很难再适应普通食物了。” “我要是她,得感动得要死掉了!” “晚上,我把车停在后海边上,冬妮娅不明白,为什么有这么多酒吧。难得没有尘土与雾霾,那一晚月亮很美。我从水边给她摘了几片柳叶,放到她嘴里咂了几下,她说好喜欢这种味道。看着她的脸,眼睛,还有嘴唇,我很想……真的很想……” “吻她?” “我犹豫好久,几乎要把手心揉碎。帮她把柳叶从嘴边拿走时,我的嘴唇离她只有一厘米。她闭上眼睛,等着我去亲她。我却拉下手刹,开车送她回家。” “哎。” 天人交战,我能理解。 “当我抱着她,走进百花深处胡同十九号丙的院子,警察正在等着我。冬妮娅的叔叔脸色发白,跟居委会大妈一起,从我手里抢过瘫痪的女孩。然后,我被警察戴上手铐。冬妮娅不想让我走,叫着让我回来,我什么声音都不敢发出,被警察压低着脑袋,在众人的指指点点中,押上警车送进派出所。” “怎么回事?” “就在我开车带着冬妮娅外出的白天,她的爸爸从外地回来了。冬妮娅的叔叔知道他欠了许多债,根本不希望他回来惹麻烦,因此也没有把冬妮娅苏醒的消息告诉他。叔叔无法解释昏迷十九年的侄女为何不见了,只能把我供了出来。冬妮娅的爸爸勃然大怒,担心我会把他女儿拐卖到农村去。他打110报警,查出了我的真实身份——我就是当年闯祸的男生,让他的女儿变成了植物人。在我被警方抓住以后,他希望公安局严肃处理,说我犯了流氓罪,甚至怀疑我强奸过冬妮娅。” “好像,早就没有流氓罪了吧?” “我被治安拘留了十五天。并且,我再也不能见到冬妮娅了。” 听着心里越发难受,我又想到什么,叹气说:“但比这个更糟糕的,应是她已知道了所有的秘密。” “没错,见不到冬妮娅的日子,不知道是怎么活过来的。经常跑到她家门口,就会有人报警,把我赶出去。忽然,有天她叔叔找到了我,说冬妮娅开始绝食,要是见不到我的话,就要把自己饿死在床上。” “你又见到她了?” “是,三个月前,夏天。我发觉她成熟了,不再是个十六岁少女,更像女大学生。她的真实年龄已经三十五岁,我很害怕再过一两年,她就已青春不再,甚至老得比常人更快。” “她也知道你是谁了?” “冬妮娅告诉我,其实,她早就发现了——在她苏醒以后不久,她知道我在说谎,知道我根本不是什么老师,现在也不是1995年。她本以为过去了三年,最多五年,却没想到是十九年。但是,她很享受这样的谎言,愿意每个星期都看到我,听我说那些虚构的故事,我们的国家越来越强大,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大街上到处是活雷锋。很快香港就要回归,转眼就会轮到台湾。每个人都相信勤劳致富,自己的明天会更好,好像时光从未流逝。” “别再煽情,我受不了。” 我摇下车窗,只想透透气,透透气。 “冬妮娅的爸爸只陪她住了一周,给她换了台新彩电,可以声控的遥控器。这台电视机还可以上互联网,她很聪明,只学几天就会了。但是,等到她重新见着我,就再也不看电视了。我跟她说起真实的世界,为她念手机上的新闻,微信里的消息,但她统统不感兴趣。最后,她说,她想要死。” “为什么?” “在冬妮娅刚苏醒的那几天,发现自己瘫痪在床上,连大小便都要别人伺候,就有了这样的想法。何况,她的脑子里还残留有玻璃,肉体上的痛苦也难以忍受,只是她从不让我知道。但,因为我的存在,为她养花浇水读小说,说起外面幻想中的世界,她才能努力克服想死的念头。她说,为了我,她才活到今天。” “你怎么劝她?” “苦口婆心——总之,用尽了一切办法,却无法打消她的念头,反而让她更执着。最后,我答应她,娶她为妻。”他踩了脚急刹车,几乎跟前面追尾,“但她拒绝了。” 这个答案让我始料未及,原本以为是美好结局的伦理片,却突然被编剧推入了绝境。 “那她把你叫来干吗?” “还不明白吗?她知道,自己只是个累赘,如果答应我的求婚,我将一辈子服侍个瘫痪在床的废人。虽有夫妻名分,却什么都做不了,更不能有性生活,白白耽误到老死的那天。她是怕,我的人生,因为她而毁了。可她要明白——是我先毁了她的人生。” “但那是个意外。” “要不是那块坠落的玻璃,如今我也不至于如此吧?到底谁欠谁的?你能说清楚吗?” “抱歉。” “整个夏天,她一直在赶我走,但我赖着不走。我这出租车的生意,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很快连车队的钱都交不出了。她说——如果,我真的喜欢她,就请帮助她自杀。” 第4节 “她想要安乐死?” “这几个月,我始终想一个问题,这样下去的话,对她对我来说,究竟算是什么?当她知道了所有秘密,当她明白已过去了十九年,当她发现外面世界真实的模样?” “你被她说服了?” “是的。” “我想,她也是为了给你解脱。” “好多次,我从她的屋子离开,走出百花深处胡同,溜达半个钟头,穿过无数迷宫般的巷子,到后海边上,看着一池绿水,就想要跳下去。可,我又想,要是我也死了,冬妮娅怎么活下去?” “你做出了选择?” “她说,想去海边看看。今天,早上,我用薄荷味的香波,为她洗干净长发,穿上蓝白色水兵服,浅灰色短裙,带花边短袜,还笨手笨脚帮她梳了大辫子。避开大杂院里的耳目,我把她抱上车——抱歉,还是你现在坐的位置。我带她出北京,沿着高速开到秦皇岛北戴河。我把出租车停在海边,搂着她,坐在岩石上,让海风吹湿她的眼睛。她说,长这么大,还从没看到过海,如果现在死了的话,会很满足。” “别!” 几乎要抓破自己的大腿,我真想把耳朵捂起来,他却自顾自地说下去:“我的双手哆嗦,掏出一瓶安眠药,冬妮娅全部吃了下去。昏睡之前,她对着我的耳朵说——土豪,下辈子,我们再做朋友吧。我点点头,很想说声对不起,但,我沉默着,给了她一个微笑,看着她熟睡的脸,渐渐变得苍白……” 面对这样的情节,我无法验明真伪。紧握门把,身体僵直地向前倾,看着开出租车的杀人犯。 “听我说——我掏出第二瓶安眠药,仰起脖子,倒入喉中。我抱着冬妮娅,听着她的心跳,还有温暖而小巧的胸口。我也睡着了。” 我刚想脱口而出“殉情”二字,但看着身边这个男人,心底微凉——如果,他已殉情自杀而死,那么眼前的他又是谁? “冯唐”转头看我,幽灵般说:“然而,当我醒来,已是傍晚,夕阳从背后照着大海,我发现自己依然活着。地上满是我的呕吐物,胃里难受得要死——我恨自己为什没死。” “她呢?冬妮娅?” 车速随之减慢,他说:“她——没有呼吸,没有心跳,身体还是微热,软绵绵的,似乎轻了几两,也许刚死去。” 明白了,这是两个人相约自杀,而女的死了,男的却意外幸存。据说很多殉情都是这种结果。 “对不起,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有死。为什么让我一个人活下来?但是,她只想要自己死,希望我正常地活下去。这一切全怨我,是我瞒着冬妮娅,准备跟她共赴黄泉。” 这些话,他说得异常平静,却让听的人毛骨悚然,我强迫自己故作镇定:“你怎么处理尸体的?” “我对自己还活着而很内疚。但是,我没有尝试再死第二次,因为我想在此之前,先把冬妮娅带回北京。当我进了三环,发现各处堵车,在工体北路掉头,恰好到长虹桥边,就遇见了你。” “停车!” 不敢再想下去了,如果,这是真的。 “冯唐”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却问了个不搭界的问题:“朋友,你看过《红与黑》吗?” “问这干吗?看过。” “还记得结尾吗?” “结尾?于连不是死了吗?” “嗯,他死在断头台上。而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爱他的人,是玛蒂尔德小姐,她抱走了于连的人头,来到他指定的山洞里埋了。” “不要再说了,求求你!” 我没有幽闭恐惧症,但此刻,对于这个出租车的封闭空间,却是如此害怕。 你也能猜到——冬妮娅,严格来说,是她的尸体,就在这辆车的后备箱里。 “地安门到了。” 出租车开过十字路口,停在路北侧的一家风筝店前。 已近午夜。 计价器显示金额五十九元,“冯唐”摆手道:“今天,我不做生意的,不收你钱,再见。” 我刚要打开车门,准备子弹般逃出去,却死死抓着门把,不舍地回头看他。车内灯,照亮司机的脸,依稀有两道泪痕。 刹那间,我改变了主意。 “对不起,我不想找那老妇人了,请继续往前走吧。” “再去哪儿?” “去夜里……” 出租车司机点头,再也不必言语,带着我沿地安门西大街开去。 我把头伸出窗外,看到皎洁的秋月,径直照入内心秘密—— 很多年前,在上海,普陀区,我在五一中学读书。初三那年,我跟同学们在五楼白相,不当心碰下一块玻璃。当时,我也吓戆了,不晓得会不会闯祸。最后,我很幸运,玻璃砸碎在操场上,没有伤到任何人。直到今朝,许多夜里,我仍然想象,要是那块玻璃砸到了啥人的头上,那么我将…… 从地安门西大街,经过后海荷花市场门口,出租车缓慢开去,似是让我挑选下车地点。 但我不响。 沉默中,看着车窗外的老城,在白莲花般的云间穿行的月亮。我已明白,“冯唐”之所以把我带上车,只是想要找个人,安静地听他倾诉这个故事。 但这个故事还没有结束,或者说,正在进行时。而我,不巧参与了进来,成为故事中的一个配角。 开到新街口南大街右拐,他没由来地右拐。我没问他去哪儿,就当是散心,送后备箱里的美人,最后一程。 我转头对着背后的座位,鼻子深深埋入靠垫,想要嗅到冬妮娅的气味——至少,有她头发里的香波味。 然而,什么都没有。 只有纤维与海绵深处的细小颗粒,如同尘霾般钻入肺叶,我拼命压抑没打喷嚏。 但,在我连续咳嗽同时,脑中闪过另一个念头,像发光的玻璃片,陨石坠落般,从天而降,在学校操场的水泥地上,粉身碎骨…… “等一等!”我似乎抓住了什么,抢在自己被淹死之前,“你刚才说,今天早上,你们出门前,你用薄荷味的香波为冬妮娅洗头?而她,就坐在我现在坐的这个位置?” “嗯。” “可我没有闻到这种气味。如果,她真的在这里坐过的话,她头发上的气味,肯定会残留在纤维上。请相信,我的嗅觉还不错,尤其对薄荷敏感。” “想说什么?”他淡定的表情,让我简直抓狂,“朋友。” “你在说谎——我早就该发现了。当你说到一年前,在她奇迹般的苏醒之际,曾经大病一场,送去医院都没救了,医生建议准备后事。你把她带回百花深处胡同,给她穿上白衣裙,竟还为她擦腮红与粉饼!这说明——冬妮娅,当天已经死亡,因为脑中残留的碎玻璃。而你,不过是在为死人化妆,就像入殓师。今天,或许是她的一周年忌日?” 说到此,我的恐惧,转眼,消失。 对啊,现在谁还用安眠药自杀?真死得了吗?推理小说也不会这么写嘛,明显的bug! 而冬妮娅醒来后发生的一切,但愿,只是他心底最为渴望的剧情,却永远未曾发生。 午夜已过,路边行者寥寥,出租车停在一个胡同口。 “朋友,可以下车了。” 他的嘴角微微一撇,不晓得算什么表情。我点头道:“谢谢!” 下车时,我没有给钱,不是我小气,而是怕他生气。 当我在胡同口转身,出租车已开走了,我不想记下车牌号,印象中只有它红色的背影,还有看起来沉甸甸的后备箱。 再见,冬妮娅。 秋风卷过我的长发,抬头意外地看到门牌,似有几个熟悉字眼,打开手机照亮,赫然“百花深处胡同”。 白糊糊的月光底下,我失魂落魄地往里走。胡同比想象中狭窄许多,两边破旧院墙,寂寂空无一人,只有路灯下的树影摇曳。不见四百年前如锦繁花,更难觅七十年前鲜艳面孔。 百花深处胡同十九号丙。门脸早已衰败不堪,屋檐上生着厚厚的野草,我轻轻推开虚掩的木门,进到大杂院里头。绕过两堵新砌的砖墙,还有满地垃圾,凭感觉摸到西厢房。 一股淡淡的薄荷味,她的气味。 于是,我看到窗台外的薄荷,郁郁葱葱的绿叶子,像被什么浇灌过。 想不到,屋里还亮着灯。 难道,冬妮娅已经回来了?还是…… (写到此处,恰是四月五日,清明节。突然黑屏,电路跳闸数次。电源恢复,幸只遗失两行字,我打字补回,似是冬妮娅在背后看我。) 仓皇徘徊几步,我砸响房门,或许能救人一命? 等半分钟,犹如十年。 门开了,六十岁左右男人,睡眼惺忪冒出一长串京骂,最后问:“找谁啊?” “请问这有个姑娘,一直卧床不起,是吗?” “你是问董妮儿?” “哦?对啊,是这个名字。” “她死了。” “什么时候?” “人都死掉一年了!今早,她爸回来给她烧过纸钱呢。她是我侄女,你又是什么人?半夜三更的。” “那么……那么……” 我还想问起“冯唐”,但不晓得他的真名,更不知从何问起。 忽然,掠过老男人的肩头,我看到屋里昏暗的角落,依稀有面黑白照片,一周年忌日才摆出来的吧。那是她的十六岁,遭遇意外前夕,我想。 遗像里的她,梳着辫子,穿着水手服,高挺的鼻梁,大而明亮的双目。 真的,很像冬妮娅。 一分钟后,我被赶出了四合院,回到百花深处胡同,深处。 最漫长的那一夜,月光终于清冽。古老门廊下,破败瓷盆里,水面如镜,格格不入地生着一支莲花,孤独到乍看竟以为是假的。静静地开放,默默地死去。 第2夜 舌尖上的一夜 “那么一个小小的愿望,都无法让我实现吗?我只是渴望,让我的舌尖与你的舌尖,以这样一种方式重逢。让我的身体的一部分,永远停留在你的身体里。在黄浦江上,在游艇夜宴,在舌尖上的一夜。” 1 曾经,不止有一个美女问过我:你们上海男人,肯定很会做饭吧? 答:我会啊,淘好米,在电饭煲里放满水,再插上电,就好了呀,亲。 但我隐瞒了后半句:常忘了把电饭煲的开关按下去。 对于美食,我是异类,所知无多,敢于尝试的机会更少。读书时,常吃小馄饨。后来,每次回头看用完的马桶,那层漂浮的卫生纸,就是童年的记忆了。我不喜甜食,不畏惧麻辣,从未有过为某种食物而排队,惦记某家餐厅念念不忘的时刻。鲜虾泡面和龙虾泡饭,于我而言,同一物种。 虽然,据我所知,地球上有十三亿吃货,都生活在同一个神奇的国度,比如我的朋友,大师兄杜俊,我们通常叫他“话痨”。 不知哪个女生私底下说过:大师兄这个人嘛,虽然嘴很讨厌,但长得颇像汪峰,沉默时,便有魅力。 第5节 我并不这么认为,有一回不小心露出来,被人批评了一句:嫉妒。 其实,我只觉得他那张脸,更像电视剧里流行的反面角色。 大师兄杜俊说的每句话,仿佛都是布道真理,担心哪怕听漏了一句,就会丢失改变人生的机会。他永远正襟危坐,整张脸如果套上黑框,基本就是遗像。他的嘴永无停歇,自夸就算一人对着镜子,也能侃侃而谈半钟头。酒足饭饱之际,他经常从爱因斯坦说到蚊子的避孕手段,从小泽玛利亚新作跳到法斯宾德,也能前一秒钟大聊互联网金融创新,转眼说到在云南吃炸蚕蛹的美食之旅……要么嚼着一块烤牛舌,或舔着哈根达斯冰激凌。 久而久之,对于“话痨”之名,杜俊也甘之如饴,安之若素。 作为我最好的朋友,大师兄总想改变我的价值观,无所不用其极,引我入暗黑料理界的法门。十三香小龙虾刚兴盛那几年,他常半夜拽着我闲逛各种馆子,手把手教我如何抽掉小龙虾背后的筋,据说那是毒素和重金属最重之处。 但,我从未如他所愿。 冬天深夜,那年吴江路尚未改造,原汁原味的露天摊上,我提过一个问题——世界上还有你没吃过的美食吗? 杜俊深沉思虑,黑格尔费尔巴哈尼采弗洛伊德荣格般,向寒冷天空吐出一团浓烈的白气说:人生最美好的死法,大概是吃河豚毒死吧。 2 第二年,春天,大师兄杜俊邀请我去崇明岛上吃河豚。 当时,我刚写完《荒村公寓》和《地狱的第19层》,在上海邮政总局的古老大楼里,做着一份行业年鉴朝九晚五的闲差事。我还从未吃过传说中剧毒的河豚,但也听说现在的河豚都是人工养殖,看似危险其实安全。 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十来岁时,我坐轮船横渡过长江一个来回,从黄浦江边的十六铺出发,需要整晚上才能抵达江北岸。我对河豚没什么兴趣,倒是想要再体会到中流击水、眺望大江东入海的感觉。 那时候,崇明岛与上海之间的大桥与隧道还没开工,但码头已搬到了吴淞口。我坐了一个小时地铁,在约定好的时间提前赶到。杜俊照例迟到至最后一分钟,才缓慢地冲进检票口,拽我跳上开往中国第三大岛的渡轮。 傍晚,来自上游的夕阳,洒满浩瀚的长江口。我眯眼,趴着栏杆,任风乱发,眺望不知是从西陵峡还是黄鹤楼抑或紫金山来的落日。江面上布满各种轮船,不乏一叶扁舟的渔船与舢板,大师兄如数家珍道:渔民们正在捕捞长江三鲜——河豚、鲥鱼和刀鱼。 渡轮抵达崇明岛,天色完全黑了。岛上没什么高楼,刚出码头,便是油菜花黄田野。不见半个人影,天高地阔回到一百年前。想起《小岛惊魂》。 正想骂他怎么安排的,出现一辆面包车,像从地底下钻出来的。这就是他预定的豪车接送?车身污垢比黑夜更黑,破烂得随时会散架,座位布满鸡粪痕迹,不时有鸭毛从眼前飘过。 颠簸个把钟头,直到崇明岛的最东边,紧挨着东海与滩涂荒野,才有一栋孤零零的双层农舍。 下了车,脚踩松软泥地,四下没有路灯,饶是月光明媚,空气清纯得几近透明,夹带着海风的咸腥味…… 住进所谓农家乐,只有楼上一间客房,两个男人,单张大床伺候。 对不起,我尚无断袖之癖。 我找老板要其他房间,却再没多余的了。早知道“话痨”这家伙办事拆烂污,懊恼误信他的鬼话,劈头盖脸再骂他一顿,他却贱贱地面露喜色道——你不想吃河豚了吗? 晚饭还没吃呢,辗转舟车劳顿,早已饥肠辘辘。 做河豚的厨师,就是这间农家乐的老板,听着底楼厨房里的油锅声,不禁狐疑:今晚,我们两条命就会扔在这里了吧? 瞎说,这老板是祖传的手艺,几百年前,打刚有崇明岛开始,人家就专做河豚了。 十分钟后,香味飘近,老板端着盘子上桌,一条小得可怜的鱼,长得奇形怪状,鼓鼓的肚子,仿佛刺球,望而生畏。 春洲生荻芽,春岸飞杨花。河豚当是时,贵不数鱼虾——杜俊出口成章,掉书袋的本事一流:嘿嘿!北宋梅尧臣的诗,苏东坡也写过——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 他们不知道会吃死人吗? 杜俊回答,苏东坡说河豚味道“值那一死”,左思在《三都赋》里,就写过河豚“性有毒”。《太平广记》也说“俗云煮之不熟,食者必死”。 厨师自己吃了一小块河豚肉,又喝了半口汤。他说若是一刻钟后自己还活着,你们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吃了。说罢叼起一根烟,提瓶劣质的白酒出去,蹲在农舍门口看月亮。 我问这条鱼多少钱。 不贵,一千八。 我在网上查过价格,哪有这么离谱? “话痨”说:懂个球啊,外面都是养殖的河豚,哪有这野生的鲜美?对不起,忘记告诉你了,这是今天刚从长江里捞上来的。你要是后悔,还来得及。 怕他个鸟。我嘴上如是说,心里却在打鼓。 每年春天,河豚的繁殖期,从东海徊游入长江产卵。塞满鱼子的河豚,最为鲜美。当然,也最剧毒。一条河豚的毒素,足够杀死三十个成年人。曾有个非常有名的歌舞伎明星,吃了四份河豚肝当场毙命,死时面带幸福的微笑,从此日本立法禁食河豚。 你还敢吃? 野生河豚,先割眼睛,去鱼子跟内脏,自脊背下刀,必须要把血迹清理干净,剥皮去刺,若不烧透,食者必死无疑。 至此,我沉默地看着大师兄的眼睛,仿佛被压出来的河豚眼,意味深长地窥着我。 春风沉醉的夜晚,窗户打开,远远眺望月光,四野氤氲白雾,响起长江与东海潮汐。 一刻钟到了。门外,厨师尚活在人世,只是喝掉小半瓶白酒,脸色涨得似猪肝。 回到餐桌前,杜俊拿起筷子,虔诚地向盘中河豚祈祷——对不起啦,河豚君。今夜大美,请汝到吾辈兄弟腹中一游,助汝早往极乐世界,记得来世依旧做条有志气的河豚,再回到我的五谷庙中来哦。 说罢,他刮下一片雪白的鱼肉,入口之前,还用舌头舔了一番,幸福表情,生动至极。 好吧,我并非贪恋美食,实在是不想被人瞧不起,多年后让“话痨”津津乐道“这家伙是个胆小鬼”——如果,他还活着的话。 我品尝小小的一口,鲜得难以用人间言语形容,禁不住拿起调羹,又喝了半口浓稠汤汁。 世!界!上!居!然!有!这!么!好!吃!的!食!物? 吃掉这条河豚,用了大约两支烟的功夫,但在我的记忆中,似有半辈子这么长。 刹那间,我一度绝望地认为,自己即将被他同化,毕业为十三亿吃货中的一员。 不知为何,我的双脚颤抖,艰难地挪动到窗边,让海风吹湿眼睛,吃到热泪盈眶的境界吗? 忽然,耳边响起某种尖利的声音,像是从月光四周的云层里飘落的。 回头去看我的朋友,大师兄杜俊,正像死尸倒在餐桌脚下。 面色煞白,身体僵直,气息还有一些,但微弱到难以察觉。 食者必死无疑——“话痨”的最后一句话。 河豚有毒,他快死了! 我浑身颤抖,冲到农舍门外,想要找人求救。我却发现,烹饪河豚的厨师,竟也倒在泥地中,任我怎么拖也起不来。 厨师吃了第一口河豚,想必早已毒发身亡。 月光隐入浓云,集体自杀之夜。 接近子夜,这片岛最偏僻荒凉的尽头,周围没有任何建筑与人烟,连个手机信号都没。 影影绰绰,看似鬼魅,尽是芦苇荡。 我狂乱地向外面跑去,在一片淤泥和滩涂上,暗若黑洞,迷失方向,潮水正在淹没脚踝,弥漫着梭子蟹、小黄鱼、海瓜子的气味。 忽然,我很孬种地哭了。 不知道在荒野里瞎转了多久,我才摸回农家乐,准备来给大师兄收尸,同时想着如何给他家人报丧,又怎么解释他吃河豚毒死了,而我还好好的呢?该死的,我有些胃疼了,毒素发作了吗? 然而,“话痨”消失了。 楼上楼下寻找他的尸体,却在客房里看到了他——坐在窗边的木板床上,嘴里吸着盒装牛奶,手上在玩psp掌机游戏呢。 杜俊抬起头,看着我脸上还没擦干净的泪痕,捧着肚子爆笑:我靠!你还真的掉眼泪了?对不起哦,兄弟,我只是骗你玩的。吃完这条河豚,就算是立即死掉,我也是心甘情愿啊。 那个瞬间,真想把他杀了。我会谎称他被午夜的潮水卷走了,其实是埋在最荒凉的滩涂深处。多年后人们发现他时,只不过是一堆螃蟹寄居的碎骨头罢了。 不过,我身后又多了一个人——农家乐的老板兼厨师,他刚从酒醉中醒来,扶着门框大口呕吐,手中还提着喝空了的白酒瓶子。 在最漫长的那一夜,大师兄的脸色变得有些恐惧:喂,开玩笑而已,你不会……不会真的生气了吧? 我想起这个王八蛋说过,他的梦想是成为一个演员,康斯坦丁·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体系的,一度整天捧着本《论演员的自我修养》装逼。 我独自离开,往着海岛的内陆方向走去,步行了整个后半夜,直到天色微明时分,才走到最近的乡镇。 从今往后,我再没见过“话痨”。 3 关于“话痨”,他从我的全世界销声匿迹。 两年前,我跟几个老朋友聚会,有人重提这个名字,一种说法是他去了美国,还有人说杜俊在香港发了横材,或在西北某省的监狱里。我很害怕听到最后一种可能的消息——他死了。 这些年来,我有无数机会吃到天南地北的美食,却始终不曾变为一个吃货。我保持着异常简单的饮食,恒久不变的体重,还有嗓音。而我对于食物的审美标准,仅仅停留在不饿死的水平线上。 2014年的春天,与大师兄杜俊分别已逾十年,我收到一条短信—— “蔡骏,是我啊,好久不见,甚为想念,本周日,傍晚六点,我在黄浦江边的十九号游艇码头等你,不见不散。” 我从未删除过这个号码,手机屏幕跳出“杜俊”之名,心脏微微一颤,竟有隔世之感。 其实,我对游艇毫无兴趣,只是,有些想他。 次日傍晚,驾车来到游艇码头,保安问我有没有请柬。我打电话给杜俊,无人接听。 此时,路边停下几辆豪车,从低调的劳斯莱斯,到张扬的兰博基尼,还有几个戴着墨镜的男子。 我焦虑地四周张望,希望看到他的身影——以大师兄那张醒目的脸,难以隐藏的吧。 忽然,有个服务生到我面前问:您是蔡骏先生吗? 我点头。 托盘里有张黑色请柬,写着我的名字,还有两个行书大字——夜宴。 顺利来到游艇码头,看到一艘外形超酷的大型游艇。与通常的游艇颜色不同,这艘船通体都是黑色,若是深更半夜简直可以隐形。 上船刹那,脚下随波浪起伏,自然想起传说中的海天盛宴,杜俊对我可真好啊! 可惜,游艇上只有两个年轻的男服务生。 我有些紧张,又不敢逮谁来问一下,以免露怯丢脸。我靠在船舷边上,用眼角余光,瞥着其他几位客人,其中有一位竟是互联网大佬,几乎是跟马云、刘强东同等级别的。还有两个也有些面熟,不知是在什么电视财经节目里见过,还是在某个顶级品牌的广告上。不过,这些富豪都没有携带女伴。 游艇起锚,黄浦江风从四面袭来,冷得我抱着胳膊发抖。江水混合着上游的泥土,中游的工业污染,以及下游的海洋气味,让我不免想起十年前,在崇明岛上的野河豚之夜。 所有客人在游艇一层坐定,默数人头,总共二十一个。其中三个女的,均非妙龄少女,容貌也只能说差强人意,有的简直丑陋。最老的虽化着浓妆,起码也有五十岁左右。 十八比三,而且是这样的三个?今晚,这一版本的海天盛宴,口味是不是稍重了些? 其实,我还是喜欢小清新的。 令我最失望的,是没有发现大师兄杜俊的踪迹。 难道他整容了? 每位客人手中都拿着一张号码牌,发到我手里是最后一张,在服务生引导下,从一号到七号的客人,先上游艇二楼餐厅去了。 原来,这顿“夜宴”要轮流享用,剩余十四个人等在原地,规定禁止使用手机。没有红酒与高档水果伺候,每人仅发一杯白开水。 我佯装看着游艇外的黄浦江——东岸的陆家嘴,花旗集团大厦的led幕墙,亮起i love shanghai的五彩灯光,背后是金茂大厦与环球金融中心。正在建造的上海中心,五百米高,琼楼玉宇之巅,云雾深处,星光忽隐忽现。 其实,我是在注意每个人的表情。虽然都很沉默,但我能从其中几人的目光里,看出某种兴奋期待,同时暗藏紧张与不安。甚至,有几分拼死吃什么的感觉。 半小时后,第一批的七个客人下来,有人用餐布擦去嘴角油水,究竟吃了什么?这餐美食如此迅捷,别告诉我是泡面加午餐肠。 第6节 随后,第二批客人上楼。 而我自然要等到第三批,敬陪末席。 下来的人坐在我身边,露出心满意足的表情,让我看到了幸福。有人热泪盈眶,仿佛此生无憾,可以立马送进火化炉了。 这令我越发狐疑,听说嗑药也是类似效果,比如魏晋风度中的各位。 绕过陆家嘴顶端江心的航标,不断有江轮和沙石船经过,几乎擦到一艘万吨巨轮。我仰望对面船头的集装箱,不晓得是从北美还是欧洲来的,总之是另一个遥远的角落。 舷窗敞开,我想要跳下去,逃离这艘危险的游艇,游到对面的外滩。但我不会游泳。 小时候,有亲戚在浦东,我常坐黄浦江上的渡轮。抢到船头船尾,看雪白浪花,远眺海关大钟,古老中国银行大楼屋顶。茫茫烟水。仿佛,置身幻境。长大后,偶尔也会来到外滩边上,看从无到有的陆家嘴高楼,还有江心驶过的各色游船。 今夜,我在游艇上,做别人风景。 不知不觉间,第二批客人下来了。有人掩面而泣,有人打摆子似颤抖。那位在富豪榜上名列前茅的人物,则像白痴似的目光呆滞,把头伸出舷窗,划十字。 轮到我了。 经过两轮等待,腹中有些饥饿,自觉尚能忍受。按照号码顺序,我在七个人的最后,踏入游艇上层,风急浪高,晃得厉害,抓紧扶手,入餐厅。 狭窄的二层船舱,只摆着一张圆台面,刚刚清理过。每人一套标准餐具,服务生为你垫好餐巾。我用热毛斤擦了把脸,饮料照例白开水,还有一小碟调味料,略微冲鼻,拌着芥末的酱油。 河豚刺身? 猜疑之间,服务生已端上美食,硕大的陶瓷餐盘中,仅有一条尖尖的舌头。 嗯? 我不禁扶了扶眼镜,不晓得这算什么食材。但无论形状还是色泽抑或纹理,都跟舌头没有任何分别——尤其舌头尖的位置,依稀分辨出开衩的感觉,还有舌头底下那根筋,简直惟妙惟肖。 不可能是牛舌。 我打开手边菜单,发觉总共只有这一道菜,名曰——舌尖。 什么肉?还是某种做成荤菜样式的素菜?据说豆腐可以模仿成很多食材。但我不是吃货,不懂。 但,有一点几乎可以确定,这条“舌尖”并没有经过任何烹饪,无论炒、煎、炸、溜、熬、烩、焖、炖、煨、蒸……一样都没有过,根本就是生的吧?只是,经过厨师简单的处理,或许被冰镇过?去除了血丝之类,保存原汁原味。 舌尖刺身? 其他食客,虽也目露好奇,有人咋舌,有人虔诚,有人流口水,但没像我这么震惊,大概凡是上这条船的人,都有心理准备吧。 这时,服务生已用餐刀熟练地切开舌尖,平均分成为七份,依次送入每位客人餐盘。 不敢低头,那份七分之一的舌尖,正躺在我的舌尖底下三寸。 再看另外六人,都已纷纷动筷,小心翼翼夹起,放入芥末调料,只蘸少许,便送入口中。个个细嚼慢咽,似是慢慢品味其中妙处,以免囫囵吞枣,暴殄天物,落得八戒的人参果旧事。 有个人吃着吃着,两行眼泪落下来,但绝非芥末冲鼻。还有人双手合十,默默祈祷。有个中年贵妇,擦去嘴角酱油,面露娇羞,双颊绯红,竟似回到少女初夜。 只有我,盘中小小的舌尖,依然完整未动。 先生,这道菜,最讲究新鲜。离开冷藏,若超过十分钟,味道就坏了。 此间的服务生,居然也说得半文半白,想是于丹老师门下高徒? 于是,在此催促之下,也在其他六人的注视下,我仿佛一个犯罪分子,送上公判大会的舞台。十二只眼睛的异样目光,在我脸上灼烧出十二个洞眼。 被迫地,筷子颤抖,嘴唇也在抖,夹了两下,才拿起那块舌尖,七分之一。 放到灯光下,仔细端详,从那血红颜色,多褶纹路,超强弹性的筋,依稀,仿佛,还是几乎——我见过它,不,是他。 手指再也坚持不住,仿佛筷子上的舌尖,变得比什么都重。 啪…… 七分之一的舌尖,坠落餐厅的地板上。 沉默,地面晃动,刹那间,忘记在游艇上,还以为地震,想是遇到黄浦江中的某道急流。 随后此起彼伏尖叫,接着咒骂,大体是慰问我的祖先,以及表达我立刻去死的美好愿望。 几个家伙趴到地上,为了抢夺这块舌尖,就此扭打作一团,价值不知几万的西装和鞋子,沾满翻落的酱油与芥末。 不知道,这片舌尖被谁吃了? 而我,跪倒在角落,疯狂地呕吐——吐出来的是我的拉面午餐。 这是游艇夜宴里,从未有的场面吧,服务生愤怒地将我扔出了餐厅。 此后发生的事,如宿醉一场,我记不清了…… 恢复意识,已是黄浦江边,码头外的黑夜,四周再无任何人,我像是被什么抛弃了。 不知几点?想是,子夜时分。 胃中依然难受,但我确信没在船上吃过任何食物,除了白开水——又会是什么? 附近的高楼都灭灯了,我在暗夜中转了很久,才在停车场找到自己的车。 有个人影站在我的车边。 担心遇贼,打开手机的手电筒,照亮一张奇怪的脸。 虽然,十年过去,他像经过无数磨难之后,剥落在古墓中的石像,但我认得他。 大师兄? “话痨”点头,却破天荒没说话,瞪大深深陷落的双眼,像好几天没睡过觉。 面对这样骇人的沉默,我又说了一长串。自他落寞的眼神之中,我能看出,他全都明白,却无法张口回答。 杜俊已瘦得离谱,形销骨立。穿着廉价的夹克,像根细长竹竿,挑着几块行将腐烂的肉。 忽然,有些心疼。 拉开车门,我请他坐到副驾驶位上,但他不说话。我只是想要开车送他回家。 我拿出一本小簿子,还有两支笔,打开车内灯,放到“话痨”面前。 凌晨,进入笔谈节奏,黄浦江岸,月落无声,有人奋笔疾书…… 以下秘密,私房传阅,切勿喧哗—— 4 离开我的十年间,大师兄杜俊,在南方流浪了些时光,他为之注解“修行”二字。 为追逐各地美食,他不惜千金散尽,最终身无分文。曾经在峨眉山脚下,为了一盆水煮鱼片,被店小二揍到大小便失禁,送到医院已停止心跳,靠电击才捡回一条命。 杜俊在广州暂住过,迷恋于一间汤包馆。此店门面奇小,破烂无比,常有老鼠出没于桌脚。每个深夜,准点光顾,从未间断。只剩他与一位老食客。自然,“话痨”的舌头闲不住,总是说到凌晨一二点,老食客却是个夜猫子,丝毫不嫌他烦,倒是听得津津有味。 九个月后,老食客失踪了。杜俊独自在汤包馆,每次等他到后半夜。第七天,老食客的儿子来了,说老父已离世,今夜正是断七。 原来,老食客也是位老饕,因为常年不良的饮食习惯,一年前查出得了癌症,晚期。医生断定他活不过三个月。老食客拒绝了化疗方案,每夜跑到最爱的汤包馆,想要死在自己最爱的美食上。没想到,“话痨”出现了,每夜漫长的聊天,让原本绝望的老食客,抛却烦恼,豁然开朗,竟然多活了半年。老食客海外经商多年,积下数十亿财富,临死之前,招来律师,立下遗嘱,赠给杜俊一千万遗产,以酬他续命之功。 大师兄攒得第一桶金,无意锦衣夜行,立马携款飞回上海。他是学金融的,知道这钱若不投资,早晚还得贬得一文不值。看来看去,如今这世道,百业凋零,也只有房地产最保险了。 于是,他从买卖高级房产开始,直到自己开公司做地产开发。凭借三寸不烂之舌,加上给某市某区领导进贡珍鲜美食,竟然低价拿到几片地块,由此发家成了亿万富翁,进而做了一名电影制片人。 杜俊无法更改吃货之心,变本加厉寻觅各地美食,乃至飞到世界各地,从墨西哥老鼠到非洲白蚂蚁,尽入口腹。然而,他的舌尖日渐麻木,想是各种滋味杂陈,过于旺盛与激烈,在甜辣、酸麻、腥香、冰火之间,味蕾分裂,大脑皮层衰退……必须要有从未尝试过的美味,才能重新唤醒他舌尖。 差不多,去年今日,他从开发商的秘密圈子里,意外得知“夜宴”的存在。 这是一艘黄浦江上的游艇,本身就价值过亿。这艘船,每周只开一次,每次最多接待二十一位客人,而每张请柬价值人民币五十万元——超过“话痨”吃过的最贵的一餐。 并非什么人都可豪掷千金而上船,每位客人要经严格审核,通常都是vip会员,一亿资产是最低门槛。 首次踏上“夜宴”游艇,本欲享受一顿满汉全席,却被告知船上仅有三道菜。并且,每位上船的食客,只能选定其中第一道菜。若要吃到其他菜品,只能循序渐进,改天预约下周,甚至更往后的日期。刚要发飙,但看到其他客人,个个比他有钱,也都乖乖遵守规矩。他便想看看究竟是哪道菜,竟相当于如今的大学毕业生十年薪水。 第一道菜,芳名颇有金瓶梅遗风——美人掌。 此菜初看香艳,再看迷离,三看却甚为惊骇,做得如同人手,截至腕部,肤如羊脂,雪白粉嫩,精雕细刻,五指栩栩如生,想是二八妙龄少女。 服务生把此菜切成七份,放在他面前的,恰是一根无名指连接着小半截手掌。细细端详,幸好没从这根手指上发现戒痕——同时,其他六人已享受完美食,要么大呼过瘾,要么独自陶醉。 杜俊闭上眼睛,心底一横,夹起来放入嘴中。 不知是怎么做的,简直入口即化,却毫不油腻,而且没有骨头——这才让他安心。 他慢悠悠嚼了十分钟,将这价值五十万、七分之一的美人掌,全部吞入胃中。那一瞬间,仿佛十年那么长……想起崇明岛上,野河豚之夜,我的背影,独自远去,消失在海天茫茫的芦苇荡间。 当晚,大师兄杜俊,摆脱了多年的失眠症。 一夜无梦,自然醒,他预订了下周的第二道菜。 是夜,登上游艇,照旧排队。等到二组,叫号来到餐厅,七位食客坐定,服务生端上菜盘,居然是一对人的耳朵。 难以分出性别,看起来略微小些。耳廓很薄,几乎透光,分明,白皙。 菜单上的名字颇有古意——窗笼记。 我的朋友“话痨”博览群书,他知道在旧时文人笔下,“窗笼”乃是耳朵雅称。 这对耳朵被切为七份,他从容地将其放入嘴中。清蒸的,慢慢品味,全部咽入食道,忽然什么都听不到了。万物沉默如许,从未有过的宁静。 索性,闭上眼睛,进入一个空的世界。 等到离开游艇,杜俊才听到声音,却不再敢说话——仿佛有只耳朵,藏在胃中,偷听他的每句话。 第三周,他吃到了游艇“夜宴”的最后一道菜——舌尖。 餐盘里的舌头,异常新鲜地抽动,像刚被活杀的鱼,刮鱼鳞,去内脏,做成刺身。 当他用筷子夹起,总有种同病相怜的悲伤。泪水滑落,七分之一舌尖,送入唇齿之间。 舌尖与舌尖,缠绵,舌吻。 谁的舌尖? 那一夜,“话痨”总觉得这条舌头在向自己说话:“喂,兄弟,下一个就是你了。” 从此以后,每个周日,他都会登上游艇,轮番品尝这三道菜。 杜俊自觉这是人生最好的时光,吸食毒品般不可自拔…… 礼拜一,舌尖无数滋味,恍然羽化登仙,极乐世界。 礼拜二,略感寂寞,漫长宴席终结,高朋散尽,烛影销魂。 礼拜三,惝然若失,宅于家,茶不思,饭不想,纵使波多也枉然。 礼拜四,运气好在床上躺一天,运气不好就在街头挺尸。 礼拜五,无限想念两天后的夜宴,口水默默自嘴角淌出,智障状。 第7节 礼拜六,跃跃欲试,跑到黄浦江边,在码头徘徊,望眼欲穿,俨然八女跳江。 礼拜天,上得游艇,尝得“美人掌”或“窗笼记”或“舌尖”,才算活着。 品尝第一道“美人掌”时,他会在服务生切成七份之前,仔细观察其中掌纹,竟与真人分毫无差。 有的生命线奇短无比,难道已红颜薄命,化作芳魂入香冢? 有的爱情线波波折折,怕是遇人不淑,所托非人,每次都踏进同一条河流…… 大师兄喜欢舔着美人指间,感受每个不同的指纹,看到她触摸过的一切——初潮来临时少女的身体,中学初恋时牵过的手,大学宿舍收到的第一束鲜花。 至于“窗笼记”,总能让人安静。当那对耳朵被牙齿嚼碎,空白瞬间过后,响起各种声音——出生起的啼哭,幼儿园疯玩的笑声,小学课堂的数学课,听过的第一首流行歌,在公司被老板责骂,陪情人去听海,发现老公外遇的电话录音,陈弈迅演唱会上的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不属于我…… 当然,最钟情的那道菜,还属“舌尖”。 一年后,他已为游艇夜宴解囊两千六百多万。 虽然,这些钱对一个开发商而言,算不了什么,但他遇到了更大的麻烦。 “话痨”变成了结巴。 自从迷恋上那三道菜,他对世间一切都没了兴趣。享受“美人掌”、“窗笼记”与“舌尖”,成为舌尖唯一的功能,从而丧失了另一项重要的能力——他不再喜欢说话,渐渐沉默寡言,惜字如金,甚至羞于启齿。 当他必须要用语言表达时,舌尖竟如石头般僵硬,渍渍地冒出那三道菜的味道。如此这般,大半天只能说出同一个字,听的人急得能把肺吐出来。 他无法再说谎和欺骗别人了。 “话痨”的房地产生意,包括政府公关,跟地方县市领导在酒桌上的交易——全靠一张嘴。当这条舌头不再灵活,乃至于无声的地步,由舌尖为自己打开的大门,就此永远关闭。 就像他所开发的楼盘,短短几个星期,要么建筑事故而崩塌,要么资金断裂成了烂尾楼,要么干脆被政府收回地皮…… 最终,有位领导说了一句话:这家伙不好玩了。 杜俊宣告破产。 所有人都离开了他,赤条条一无所有。他再也恢复不了说话的能力,舌头仿佛得了绝症。而在身无分文之后,他自然无力再参加夜宴,只能在码头边望洋兴叹,或是趴在外滩的栏杆边,在许多艘大小游艇间,寻觅舌尖上的那一艘。 黑色的,夜魔般的游艇,即便在江边灯火通明之时,他也从未在岸上看到过。 他再也无法吃下其他任何食物,似乎舌尖只能承受那三道菜,否则会有强烈的排斥。每天只能喝些流质,有时会反胃呕吐。 大师兄的体重迅速减少了三十公斤,直到骨瘦如柴,宛如骷髅活在黑夜。 无法再活下去了。 不是吗? 他对自己深恶痛绝,一切不都源自这条舌尖? 手里有一张游艇夜宴的vip白金卡,虽然一分钱都不剩了,但至少有权给船长打电话。 他指名要跟游艇老板见面。 那一夜,游艇靠在码头边,服务生将他引入餐厅。摆着七份空餐具,还有一根白蜡烛。烛光摇曳之间,坐着个穿中山装的男人。他戴着一副厚厚的墨镜,看起来面目模糊,难以形容那种感觉。 总之,老板很神秘,配得上这艘游艇,也配得上这出夜宴。 这是杜俊第一次见到他。 “话痨”严重口吃着说——想把自己的舌尖卖给他,作为本周的第三道菜,提供给广大食客享用。 神秘老板沉默片刻,却不正面回答,摘下墨镜,露出一双深陷的眼窝。 他说,自己不过等死而已。年轻时做过厨师,从街边大排档开始,到特色家常菜餐厅,再到宾客盈门的大饭店,还有米其林三星的西餐厅,精致天价的私房菜,正宗的神户和牛料理。因为美食,他在三十五岁那年,幕后控制着全国无数家餐厅,各种层次与菜系,从漠河到三亚,从台湾到新疆,每年有七亿人享用他所提供的美食。 简而言之,他秘密地控制着大部分中国人的胃。 三年前,老板查出患有癌症,决定在死以前,再开最后一家餐厅。他有一个梦——吸引这个国度最富有的人们,进入美食界的终极领域,同时也最具有创意,最能令人疯狂,最为秘密与黑暗。究竟要提供哪种食材?想了很久很久,上到天鹅肉,中到果子狸,下到河豚,乃至蚂蚁、地衣、麝香猫屎咖啡豆……我们已吃完了地球上所有可以想到的动物与植物,如何,才能满足拥有着无尽食欲的中国人呢? “话痨”张开嘴,指了指自己僵硬的舌头。 老板心有戚戚焉,这并非现代人的发明,而是在我国源远流长,堪称国粹。安史之乱,张巡许远守睢阳,吃掉了三万人。张巡杀了爱妾赠与士兵,最后杀光城里的女人,死尸也煮熟了吃。这就是吃人肉而流芳百世的例子。他看起来很有文化,像坐在央视百家讲坛的镜头前。 曾有一份秘密报告:来自中国最富有的五百个人,有百分之四十渴望品尝人肉的滋味,不惜付出任何代价。北方某海港城市,建立过人肉供应网络。一开始,他们从将要死去之人身上割取肉与内脏,但往往有各种疾病,有的富人因食用而死。必须找到年轻而健康的男女,有人想到了死刑犯。不过,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法院后,货源越发稀少而昂贵。食材的来源,开始与人口贩卖结合。有人爱吃童子肉,便有人贩子将偷来的小孩送去。甚至有只配做畜生的父母,竟将自己的孩子高价拍卖。这个邪恶的网络越做越大,处女肉,黑人肉,金发碧眼肉……扩展到地球上每个角落,以满足口腹之欢。东欧巴尔干某小国,有个村子专事这一行,孩子出生起就为了给中国人吃掉,因此不必读书,但要经过严格的身体训练,以使肉质紧实饱满,并不得接触异性。长到十八岁,每人标价一千万美元,办上旅游签证去中国。在那座城市的秘密工厂里,他们被加工成为粤菜、川菜、湘菜、淮扬菜、本帮菜、日韩料理…… 杜俊还是没有这种心理准备,趴下来想要呕吐,胃中空空。 老板说,自己也对这个人肉网络深恶痛绝。三年前,危机爆发,幕后大人物锒铛入狱,人肉交易被政府取缔,中国富人们最喜爱的秘密餐厅倒闭,市场出现真空。 不过,他所设计的三道菜——“美人掌”“窗笼记”“舌尖”,所有食材都是从合法途径购买,从不为了获取食材而杀人,更不会使用医院截肢或其他医疗人体废弃物,包括广东人喜欢的死胎之类一律不碰,那些不但非法和充满危险,也可能带有病菌致人死亡。 第一道菜,美人掌。 初次准备食材,有位姑娘主动找上门。二十四岁,容貌身材,都让人心动。她从小学习钢琴,父母都是音乐学院老师,十根手指纤长而有力,天然就是为琴键而生,获得过许多国际大奖。又有谁忍心截下她的一只玉手呢?经过仔细观察,老板挑选了她的左手,开出一百万的价格。说实话,一百万人民币,买一只年轻健康的手,真的不贵。何况,是这样的一只手,本身就是无价之宝。 游艇的主人反复询问:你是否下定了决心?直到最后一分钟,她仍然有反悔的机会。但她淡然地摇头,说只是为了逃避世界上所有的钢琴。凡是来到这艘船上,都是有故事的人。愿意出卖身体的一部分,必然有各自的原因,只是不愿意说出口罢了。 第二道菜,窗笼记。 前些年,有位很火的歌手,曾在万人空巷的选秀节目中夺冠。后来,她不知不觉销声匿迹了,至今只有极少数忠粉还在怀念她。老板告诉杜俊——你,曾经吃过她的一对耳朵。在这个世界上,总有许多你想象不到的人生。一个人,永远也无法真正了解另一个人,哪怕他(她)就是你最爱的那一个。总之有一点,大家都是自愿的,必须年满十八岁,心智健全,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游艇夜宴从未强迫过任何人,更没有威逼利诱,买卖纯属自由。 第三道菜,舌尖。 只有说到这两个字,杜俊的舌尖才稍微正常一些。 老板回答,舌尖,之所以摄人心魄,不仅在于是人类语言的工具,更是美食滋味的入口。你没有品尝出来吗?四川女孩的舌尖有各种麻辣味道,西北汉子的舌尖充满面条的劲道,广东人的舌尖仿佛浓郁的汤煲。而英国人的舌尖最为廉价,简直索然无味,通常只能和烤牛舌混在一起,想必这就是“约翰牛”的出处。 不用多说,大师兄全明白了。他所迷恋的三道菜的精髓,在于每份宝贵的食材,都经历过可怜天下父母心的精心呵护,也集中了人世间所有的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阴炽盛…… 当天,杜俊前往夜宴指定的一家外资医院。那里拥有全球最先进的体检设备,确认他除了饥饿与营养不良外,并无任何传染病或慢性病。至于他的舌头,虽然说话僵硬,但味蕾功能正常,也未变形或有其他毛病。 他签订了一份合同,自愿进行舌头切除手术。 手术将在游艇上进行,时间是在七天后,也就是今日。 早上六点,杜俊来到黄浦江边。 一如往常,码头上弥漫着白雾,看不清对岸高楼。早班渡轮缓缓穿过,像个孕妇怀着一窝仔,拉响汽笛声声,被烟水茫茫吞噬,幻化成某种交响乐般的效果。 登船前,他看到个年轻女子,穿着一袭白色风衣,站在码头后边的高处。微风扬起满头青丝,黑发盖住迷离双眼,露出一张苍白的脸。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大师兄在心底默念诗经里的句子,自从迷恋上游艇夜宴的三道菜,他便再没对任何女人动过心。 女子原本眺望江面,恰好发现他的注视,转下头,目光幽深地看着他。 她的右手抓着栏杆,五根手指简直性感。同时,她的左手露出袖管,却只有一个光秃秃的手腕。 忽然,杜俊觉得见过她?是在……也许……电视上吧……很多年前,有过某位钢琴少女,与朗朗一样被许多媒体报道过,后来不知为何失踪了。 等他登上游艇,有人告诉他——这位女子,三年前卖出自己的一只手,成为第一只“美人掌”。后来,每逢周日清晨,她便准时出现,安静无声,伫立许久,独自离去。 游艇缓慢开到黄浦江心,被一片白雾笼罩,再也看不到岸上的她。 杜俊转入底舱,有间小小的手术室,两个穿白大褂戴口罩的男人,全身只露出一对眼睛。 他被打了麻药,躺下张开嘴巴,一支镊子抓住舌尖。麻醉使他没有任何感觉,仿佛已不再是自己的舌头。不到两秒,手术刀已切断舌根,将他的舌头放到托盘上。 经过简单称重,这条舌尖只剩下二十克,并且随着流血而变轻。 有人为它做了消毒和清洗,塞入特制的容器,装在冰箱里保存。 经过十二小时的冰鲜之后,当晚,这条舌头将会搬上夜宴的餐桌。 麻醉的效果还没过去,他反而觉得轻松了许多,终于扔掉了嘴巴里的累赘。 他收到一百万元酬金,用其中的五十万,给自己预定了一块墓地。 剩下的五十万嘛,他给了我——今晚,只剩下一张未售出的请柬,他当场买下来,委托服务生送给我。 “话痨”为什么要这么做?用曾经最宝贵的舌头,换来的只是自己的坟墓。他希望我吃掉他的舌头? 他是这样用笔解释的—— “阿蔡,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无论你怎样讨厌我。十年前,在崇明岛上吃野河豚那件事,我一直想跟你说声抱歉。我只是想把你培养成一个吃货。好几次,我在报纸上看到你签名售书的消息,悄悄混在你的读者人群中。有时候,我会带着你的书,排队来到你面前,可你只顾着匆忙签名,竟不抬头看我一眼。我在想,究竟是什么场合,什么时候,我才能真正让你明白——我依然想跟你做好朋友。我已时日无多,等到埋入坟墓,便再无机会。不如,让你品尝我身上最重要的一部分。虽然,我的舌尖已不再灵活,但味蕾深处的记忆还在。也就是说,吃了这舌尖,等于一次性品尝了世间所有美味,可谓死而无憾。” 我没能吃了他的舌尖的一部分,不知是我的不幸还是幸运? 凄惨的车内灯下,“话痨”张开嘴,看不到舌头,只有小半截舌根残留。 杜俊遗憾地摇头,两行热泪,从双颊坠落,小本子已被他写满了—— “我只是渴望,让我的舌尖与你的舌尖,以这样一种方式重逢。让我的身体的一部分,永远停留在你的身体里。在黄浦江上,在游艇夜宴,在舌尖上的一夜。” 于是,在最漫长的那一夜,我拥抱了他。 他的身体很冷。 大师兄杜俊抓紧我的手,十秒钟后放开,打开车门,自生自灭在黑暗中了。 5 我慢慢开始相信这句话——人生的喜怒哀乐尽在舌尖。 三天后,我收到了杜俊的讣告。 虽然,很怀疑这件事的真实性。毕竟在十年前,这家伙装死骗过我一次,但我还是去了一次殡仪馆。 这回,他是真的翘了。 追悼会现场的遗像,他在黑框中微笑——许多年前,每次当他在高谈阔论,同时拉着一张烈士般严肃的脸,我就会想到此刻情景。我没有猜到开头,但猜到了结尾,我想。 参加葬礼者寥寥无几,花圈总共只有一个。大师兄没什么亲人,早跟当年朋友断绝了往来。来送他最后一程的人,究竟跟他是怎样的关系呢? 但我认出了几张面孔—— 那个……那个……不是上礼拜才见过吗?游艇夜宴的服务生?是,就是他端着托盘,给我送上了请柬。 对,旁边还站着另一个,就是把“舌尖”切成七份,最后把我赶出去的服务生。 等一等,我看到了游艇的船长。那晚,我还煞是羡慕他掌舵的范儿。 我这才明白了,前来送别杜俊的,竟然全是夜宴游艇上的工作人员。更教人惊诧的是——他们都管遗像里的人叫老板。 我开始分裂了。 哀乐响起之前,我拽住船长和厨师,想要立刻知道真相。 真相是这样的—— 三年前,房地产开发商兼电影制片人杜俊,因为得罪了官员,被迫金盆洗手,退隐江湖之远。他用最后的一笔积蓄,自海外购买了游艇。作为一名资深吃货,他以毕生心血研发出三道菜:“美人掌”“窗笼记”“舌尖”。他召集船长、厨师、服务生,还有奢侈品公关出身的销售总监,将游艇改装成黑色的水上餐厅,创建了秘密的“夜宴”品牌。 夜宴的三道菜生意火爆,渐渐成为中国富人身价之象征,如同香车美人不可或缺。谁若是没有上过这艘黑色游艇,都不好意思去美国ipo。游艇老板则隐入幕后,平常不以真面目示人,只在每回夜宴就餐之际,他便躲在一面镜子背后,默默观察人们享用美食的表情。 然而,一年前,杜俊突然被查出患有癌症。 第8节 舌癌。 这是口腔癌的一种,据说病因是吃了太多不该吃的东西。虽说他春秋正旺,却已说过别人几辈子都说不完的话,综合原因致癌细胞发育。 他一度想要自杀,如果必须要切除自己的舌头,才能够保住性命的话。 最后,杜俊还是在舌尖与活着之间,选择了后者。 他迅速完成了舌头切除手术,从根部彻底截断,看起来非常成功,所有的癌细胞都被消灭了。 失去舌尖之后,他从“话痨”变成了哑巴。并且,他丧失了对于美食的兴趣,因为不再能够尝到任何味道,包括他自己发明的三道菜。 如同行尸走肉般,他度过了最黑暗的半年,直到去医院复查时,意外发现癌细胞复活,这回已转移到了大脑。 人,可以切除舌头,但无法切除脑子。 他已追悔莫及,早知如此,不如当时就死了干净。 一周前,没有舌头的“话痨”,病入膏肓,奄奄一息。他从加护病房里逃出来,给我准备了请柬,一边在手背上插着输液针头,一边躲在餐厅的镜子后面看我。 当天凌晨,在码头边的停车场里,人们发现了他的尸体。 根据停车场的监控记录,杜俊坐进了我的车,我们笔谈了大约两小时。然后,他独自下车。就在我驾车驶离的同时,他虚弱地晕倒在黑暗角落,再也没有起来过。 那一夜,我和他拥抱道别,其实,就是他的永别。 而他写给我的那些故事,绝大部分都出自杜撰,也成了他的绝笔。 而我,是他生命中最后见到的人。 真相说到这里,我已彻底明白了——大师兄只是想在临死前,再捉弄我一次。 不得不承认,这家伙的演技长进了。 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思想境界,才会用绳命来表演呢? 厨师还告诉我一个秘密——所谓“夜宴”,是用来欺骗富人的。 其实,“美人掌”是猪手,“窗笼记”是猪耳,“舌尖”就是猪舌头,只是伪装成人体形状,加入独特的人工色素与调味料,使得具有人肉的色香味。而游艇上全部的食材,实际价值不超过两百块。 说到此处,哀乐响起,杜俊的员工们纷纷向老板鞠躬。可见他管理团队还算成功,至少大家都念他的好。 而我没有鞠躬,而是绕到黑色帏幔背后,看到了水晶棺材里的死者。 毫无疑问,这是一具尸体,虽然化过妆容,但仍与活人有着明显区别。 “话痨”终于死了。 我的手指,隔着玻璃,冰冷到烫手,放在他嘴唇的位置上,里面已没有了最重要的那一部分。 哀乐声结束,大家瞻仰遗体,有人捧着个陶瓷圆罐,仿佛大师兄已被烧成灰了。 厨师旋开罐盖,小心翼翼取出个玻璃瓶,泡满了酒精之类液体,还有一枚舌尖。 他说,杜俊在完成切舌手术之后,向医生要回了自己的舌头,用酒精泡在玻璃瓶中。 忽然,我想起前清的老太监们,用石灰罐珍藏自己的命根子,一辈子。 根据杜俊的遗嘱,这枚舌尖将作为最后的礼物送给我。 操,怎么不送我一艘游艇呢? 话虽如此,我还是接过这瓶遗赠,看着玻璃瓶内壁之中,被酒精泡得胀大的舌尖,充满癌细胞发黑的肉质,居然依旧有些眼熟。 半小时后,我目送大师兄杜俊被塞入火化炉。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但是,对我来说,至为遗憾的是——再没有人以装死来欺骗我了。 我把“话痨”的舌尖捧在手心,这是他留在这世上的最后一部分。 6 “话痨”被烧成灰烬的次日,恰逢周日,头七。 清晨,六点。我来到黄浦江岸,游艇码头。天蒙蒙亮,晓风,残月。 独一无二的黑色游艇消失了,听说是被杜俊的债主拍卖了。 空荡荡的码头上,只有若干流浪猫在觅食。附近常有人捕捉野猫煮了吃,或者送入街头大排档变成烤串,伪装成羊肉或牛肉…… 我打开手里的玻璃瓶,将浸泡在酒精中的舌尖,倾倒在码头的木质地板上。 几只饥饿的猫,循着气味奔来,围绕几圈嗅了嗅,就将“话痨”的舌尖分而食之。它们在角落里打作一团,地上只剩一摊酒精痕迹,依稀还有某个人的气味。 我想,这是他和它最好的归宿。 痴痴看着江上风景,当我转头离去之时,发现身后站着一个年轻女子。 白风衣,黑长发,如雪容颜,很想问她要个微信或qq号。 可我不知道,她究竟是在看我,还是看我身后的江面,抑或那艘消失了的黑色游艇。 风,吹乱她的长发。她伸出右手,五根手指,纤长白嫩,天生适合钢琴,象牙梳齿般,捋过额前发丝。 然而,她的左手,始终隐藏在袖管深处…… 闭上眼睛,不敢再看下一秒,我的手腕、双耳、舌尖都莫名地刺痛。 吃货们,小心舌尖。 第3夜 狂派与博派 霸天虎撤退。 我会回来的。 ——威震天(megatron) 你造“变硬金刚”吗? 不是造,而是造。 1990年,最后一个暑假,繁星熠熠的夏夜,我的小学同学金刚毅,曾对我说:“阿骏,我想造一台变硬金刚,你相信吗?” 他说话的神情如此认真,宛如党旗前的宣誓,而我硬憋着没狂笑出来。因为,他有个远近闻名的绰号——“变硬金刚”。 金刚毅的普通话是我们班最差的,上海话“形”发音“淫”,每次“变形金刚”到他嘴里就升级为“逼淫金刚”或“变硬金刚”,加上他独特的名字,大家就叫他“变硬金刚”了——偶尔几个早熟的男生与女生,还会露出邪恶的淫笑或风骚的害羞。 唯独“变硬金刚”本人从没想过这一点。 大约几百万年以前,在塞伯坦星球上曾经存在过生物,但是和我们地球人不一样,这些生物是种有思想有感觉的智能机器人,他们一部分叫做汽车人,一部分称作霸天虎。霸天虎他们凶狠残忍,他们更野心勃勃。为了追求霸权,他们想消灭热爱和平的汽车人。于是,在塞伯坦善与恶之间爆发了激烈的战争。连续不断的战争,几乎耗尽了星球上所有的资源。面对死亡的威胁,汽车人做出了不屈的斗争…… 我,就是从这第一集看起的。我的同学金刚毅也是。他狂热地崇拜擎天柱,不仅因为擎天柱是“变形金刚”的主角,代表正义的汽车人的首领,也因擎天柱是辆红色集装箱卡车,而金刚毅的爸爸是个集卡司机。他说每次看到电视上的擎天柱出发,就会想起常年在全国各地跑长途的爸爸。 擎天柱原是凡人,叫奥利安·派克斯,在赛伯坦星球做仓库工人,他很景仰威震天。有天威震天来借用仓库,没想到这就是赛伯坦内战的开始。奥利安·派克斯受了重伤,被钛师父改造成为擎天柱,从此启动了汽车人与霸天虎的百万年战争。 我的同学“变硬金刚”常把擎天柱的格言挂在嘴边—— 自由是所有感知生命的权利。 可我只记得擎天柱的一句口头禅:“汽车人,变形出发!” 二十年前,擎天柱是许多男孩心目中的偶像,但他也有致命弱点,就是过分心慈手软,总为别人着想,最终牺牲了自己。 “变硬金刚”学习成绩一般,语文糟糕,只有数学不错。他的身材五短,却厚实有力,打架时没吃过亏。粗糙的手掌看似笨拙,其实灵巧过人。班里吊顶的日光灯坏了,他能爬上课桌去修好。有的同学玩具出了问题,他弄来小凿子扳手,三两分钟就完好如初。 但,老师们往往对此嗤之以鼻。 汽车人也叫“博派”,我们班的男生,大约有一半是博派的支持者, “变硬金刚”是博派代表,他总是偷偷跟我说:“你知道吗?我真的会变形。” 好吧,那年头许多小朋友都这么幻想。 我淡定地回答:“嗯,你知道吗?我会飞。” 其实,我真的会飞。 我是狂派。 虽然,动画片里的霸天虎军团,也就是“狂派”被描绘成冷血邪恶野心勃勃的一群家伙,但变形金刚爱好者都觉得他们很酷——几乎每个狂派身上,都有着人类向往的优点,也有着我们的缺点。 比如狂派老大威震天,虽说过:“我看到的一切都是我充饥的食粮!我的饥饿就是权力!”“和平经由暴政!”其实,这些都是现实中大人物们的心里话,只是无人敢于承认。这个角度而言,威震天是真实可爱的曹操式的枭雄,而不是伪君子的刘备式的阴谋家。威震天还是曾国藩式的人物,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永不言败坚忍不拔的实干家,而擎天柱更像理想主义者洪秀全。很多集的片尾,他都说“霸天虎撤退”,但留下一句——“我会回来的”。 碉堡了! 无数伟人与英雄不都说过这句话吗? 许多狂派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除了威震天、震荡波、天火,还有红蜘蛛。 在长寿路第一小学,我的同学钱洪亮,就是红蜘蛛的死忠粉。 他可是我们班的大人物,老师们也都喜欢。因为,他的爸爸在美国。那年头,大家都想出国,有个国外亲戚特别值得炫耀。我们的政治老师,老公出差西德才半个月,但整个学期,都听她在课堂上各种唠叨,把国外吹得花好稻好,简直课本里的共产主义天堂,仿佛是她亲眼所见,最后才来一句总结——资本主义国家两极分化严重,环境污染,遍地雾霾,吸毒卖淫,道德沦丧,自私自利,富者越富,穷者越穷,漏斗型社会,还是我们社会主义好啊。 册那,早知道今天…… 钱洪亮的爸爸在美国做生意,常寄回来各种原版变形金刚——带着包装盒的威震天啦,贴着孩之宝标签的大黄蜂,能变出五种花样的开路先锋。跟我们这些英语烂成渣的孩子相比,他简直是香港人的水平,能读懂美版漫威公司的变形金刚漫画,绘声绘色地告诉我们—— 红蜘蛛名叫starscream,变形为f-15战斗轰炸机,最快可达音速二点八倍。它最厉害的是瘫痪一切电路的氦氖射线来复枪——晕,我一直以为是“奶射线”。红蜘蛛原是塞伯坦星球的地质科学家,为追求刺激才加入霸天虎。它那一身红色外表,玉树临风,迷人的冷血杀手,符合我们那代人对于港片的想象。红蜘蛛曾经预言—— “我会成为狂派首领,让威震天这个蠢货见鬼去吧!他已没什么值得我学习的地方了。在渴望权力方面的志同道合,更使我们永远不可能和谐共处,谁都无法忍受让对方掌权……至少不能长期掌权。在我的指挥下,狂派战士们会真正明白:谁才是能够带领他们赢得战争的领袖……再说了,有我这样的英俊小生在,谁会愿意去看威震天的铁桶头呀?” 根据钱洪亮从美国漫威公司的漫画翻译,威震天是这样评价红蜘蛛的—— “以下是红蜘蛛能活到现在的原因:他是个精明能干的战士兼指挥官,体力与攻击力无人能及。在喷气机形态下,他是队伍中速度最快、飞行技巧最高超的战士。撇开他一心想取代我的愚蠢野心不谈,红蜘蛛的确是集残忍与无情于一体的出色副官。也许我该为他的野心把他打成碎片。但我犹豫,也许是我和他的相似使我不忍下手……如果我是他,难道我不会竭尽所能爬上老大的宝座吗?但我不会让这种惜才之情成为我的绊脚石。一旦红蜘蛛对我构成真正威胁,我会毫不犹豫地灭掉他。” 我们这些小学生,第一次似懂非懂了什么叫钩心斗角、权利斗争、阴谋与阳谋。后来,于妈的那些宫斗戏,跟变形金刚相比简直弱爆了。 于是,“红蜘蛛”成了钱洪亮的绰号。 他安之若素,总比“变硬金刚”听起来顺耳吧。 “红蜘蛛”天天说快要去美国了,到时候给我们寄好吃的巧克力,迈克尔·杰克逊的磁带,还有耐克的运动鞋。我们祈祷他快点消失,搭上红蜘蛛的f-15战机飞去美国。 但直到小学毕业,“红蜘蛛”仍然住在大自鸣钟的一条弄堂里。 作为狂派的一员,我所钟爱的与众不同,那就是声波(soundwave)。 记得那个声音最独特的家伙吗?人家变飞机或汽车,而它偏偏变成录音机。声波绝对效忠于威震天。它的传感器能接受最微弱的电子信号,甚至可以探测对方脑电波,相当于“读心术”。声波还是狂派的通讯站,最大半径一百英里,高空掠过也能将地面景象清晰记录——我怀疑当时美苏冷战所有最先进的军事技术都集中到它身上了。 我喜欢声波,还有两个原因,第一:从它胸口出来的那些机器鹰、机器狗、雷针鸟、轰隆隆、迷乱、蝙蝠精、剑龙、角龙……太特么厉害了吧!这八个强大的磁带军团是他的直系属下。 声波相当于一家上市公司高管,上对ceo威震天负责,中间要对付“红蜘蛛”这样的刺头型业务骨干,下面还得管理八个能力超强又各有强烈性格的基层员工。这个活绝非普通人可以干的。 第9节 第二个原因:声波说话太酷了,那种美声唱法的方式,简直卡通片里的帕瓦罗蒂,或者说他是一部故事片里乱入的音乐剧演员。那时没有声优概念,但我已经想做声优了。它的护目镜加口罩遮住所有表情,而它总是在倾听,客串各种争吵的调解人,它的原则——信息就是力量! 简而言之,声波完全符合我的人物性格。 但,我的第一部变形金刚玩具,却是博派的汽车人,都忘了它的名字。 那时已能买到正版,动画片里夹着孩之宝公司的产品广告。不过,正版贵得离谱,最便宜也相当于人们一个月工资。所以,大多数人都买盗版,但与正版差别很大,质量也实在低劣,没几天就在变形中损坏了。 尽管,分属于狂派与博派不同的阵营,但我的同学“变硬金刚”金刚毅,还是每天跟在我的屁股后面,想要玩一玩我的汽车人。 他买不起正版的变形金刚。 “变硬金刚”的爸爸只是个集装箱卡车司机,妈妈是上海绢纺厂的下岗女工,整天闲在家打麻将,时不时把存款输个精光。 学校隔壁新开了家玩具专卖店。店里一切都是最新的,特供美国和日本进口的原版变形金刚。玩具店老板是香港人,采用超级市场的零售方式,完全开架供应,可以触摸把玩包装盒,自己拿去收银台付款。 几乎每天放学后,我和“变硬金刚”来到这家店。我们只是过过眼瘾,胆大时用手摸一摸,那些价值几百块钱的大家伙,在当时都是切糕式的硬通货啊。然后再小心翼翼放回去,心里就已异常满足,晚上睡觉也可以幸福地梦到擎天柱或声波了。 即便买盗版的变形金刚,最便宜的十几块钱,对于“变硬金刚”来说也是笔巨款。最后,当他省出了三个月零花钱,每天少吃个油墩子,终于买来一个山寨的擎天柱,兴奋地放到班里展示,却被所有同学耻笑了一番。 “切!这哪里是擎天柱?分明是猪八戒嘛!” “貌似铁臂阿童木与花仙子的合体。” “啊,变硬金刚,不如让你爸用轮胎和铁皮给你做个新的。” …… 他哭了,放学后冲到宝城桥上,想把这个山寨的变形金刚扔到苏州河里去,只有我拦住了他。 总有一天,你会有一台属于你的真正的变形金刚。 我这样安慰着他,“变硬金刚”恍惚地抬头问我:真的吗? 当时,我觉得他的脑洞也太大了点啊。 一个月后,金刚毅拥有了正版的擎天柱。 没错,这回不是山寨的,有会发镭射光的博派标签。大约半尺多高,硬塑料与金属的完美结合,红色上半身车头,蓝色与灰色下半身集装箱。半透明包装盒全是英文,最后写着made in japan。嘿,是美国品牌日本制造的啊。那时光,凡是印着这种标志都是好东西,擦,我都有些羡慕他了。 同学们全围着他转,连那些瞧不起他的女生,也主动请他吃雪糕了。 有天下午,最后一节课后,我们一起在教室里玩着“变硬金刚”的正版擎天柱。还有人拿出其它汽车人玩具:铁皮、蓝霹雳、救护车、爵士、警车、千斤顶…… 不知是谁问了一句:你长大后想开什么车? 当年在电视台上放的几部美剧,比如《神探亨特》,我们惊讶地发现,原来美国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小轿车。就连西德推理剧《神探德里克》,也差不多是人手一辆车的节奏。 “红蜘蛛”回答:知道保时捷吗?我爸爸从美国给我寄过这种车的明信片,将来我就要开这个! 那年头,我们连宝马都不晓得,更别说什么保时捷了。 唯一知道的跑车是法拉利,因为有人在说f1赛车了,那时的车王是巴西人叫冼拿,后来死在博洛尼亚的赛道上。 但在当时的中国,最知名的车型,自然是神车桑塔纳,许多会开车的男人,都以梦想开上桑塔纳为荣。 还有个同学说,最厉害的是benz。 你说的是宾士吧?说话的这位同学,显然港片看多了。 又有人插嘴:日本车才好呢,知道丰田吗?当年,toyota经常出没于日剧。不过,还没人知道更便宜的韩国车。 其实,我们都知道是在痴人说梦。大家各自算了算家庭年收入,几乎没有一个超过五千块的,当时买辆车少说也得十几万。 我们的结论是:美国太有钱了,中国太特么穷了,我们一辈子都买不起车的吧? 二十年后,我想,这个时代还不是最坏的——至少,有的梦想我们实现了,对于一部分人来说。 那个下午,教室门突然推开。 学校的教导主任,是个高大凶悍的中年男人,威震天般冷酷地说:谁是金刚毅? 一片鸦雀无声之中,“变硬金刚”默默起身,被教导主任抓着衣服后领子拎出去。 第二天,整个学校都传遍了——金刚毅的正版擎天柱是他从玩具店偷来的。 小学毕业,我们各自升入不同的初中。听说,“变硬金刚”因为偷窃行为,被强制送入了普陀区工读学校。 同学们不再联系,十多年后,我渐渐遗忘了变形金刚,忘了擎天柱与威震天,也忘了红蜘蛛与声波。 2005年,我给自己买了一个正版的变形金刚“声波”。虽然很漂亮,但我从未拆开过,任由它在家中角落积灰。 网上有一段威震天对于声波的评价—— “对于一名指挥官来说,哪个更重要?忠诚,还是可靠?忠诚可贵,但有效完成军事行动却需要可靠的士兵。声波为可靠做出表率,又尽可能表现忠诚。他是狂派不可缺少的军官,也是令人生畏的战士。看起来,声波对我和狂派的事业忠心耿耿,毫不动摇,当我投入战斗并让声波跟在旁边,他能准确无误地完成使命。事实上,我对声波敲诈勒索其他人的事一清二楚,也知道他为巩固地位,不惜残忍惩罚企图超越他的人。声波对自己的夸耀,使其成为众矢之的,更需要我的支持和保护。迄今为止,声波忠实执行我的命令,好几次不畏牺牲,但他这样做是否只是为自己的权力奠定基础?历史上许多伟大的领袖都因为信任和友谊而走向毁灭……我是否敢于把同样的信任和友谊交给我最能干的战士呢?” 我对声波产生了怀疑,他是明智光秀还是丰臣秀吉?声波,作为曾经的超级偶像,从我心里渐渐碎裂,崩塌,化作渣。 没过两年,梦工厂和派拉蒙的《变形金刚》大电影公映了,当所有人都去电影院看3d时,我却冷冷地对此视而不见。 变形金刚1、变形金刚2、变形金刚3……我全部错过了,因为在它们之中,没有一个是我的变形金刚。 2014年7月1日,不知是谁把长寿路第一小学五(2)班的大多数同学召集齐了。 班长特地给我打电话,说一定要我去,作为我们同学中成功人士的代表。 其实,我最近超忙,又加上世界杯如火如荼,真不想去什么小学同学聚会,他突然说:你知道吗,“变硬金刚”与“红蜘蛛”也会来。 我决定去碰碰运气。 晚上七点,福州路来福士广场楼上的餐厅,同学们都已坐定。当年的小帅哥与瘦猴,而今大多成了胖纸,唯独我保持着身材。女生们基本是已婚妇女,还有的抱着吃奶的孩子。 有些人知道我成了所谓作家,不停给我敬酒,但我低调地拒绝,让他们没面子。 我有些心不在焉,因为在等两个人。 终于,“变硬金刚”姗姗来迟。 这个叫金刚毅的男人,还是小时候的麻将牌体形,只是同比例放大了三倍,更像卡车司机了。他顶着几近光头的板寸,额头不断冒着汗,说是路上堵车迟到了。他说,初中毕业进了职业学校,十八岁做了卡车修理工,到今天还在干这行。 “变硬金刚”傻笑着擦去额头汗珠,说自己还没找到老婆,现在月收入八九千块,在彭浦新村买了套一百平的房子,每月还贷连利息不到四千,要是有合适的剩女可以介绍给他——当然,也欢迎年轻漂亮的女孩。 大家嘴上没怎么说,但各自眼神都在暗暗嘲笑他。 同学们都知道,他是因为偷窃变形金刚,才被送去了工读学校。谁知道这些年他在干些什么,搞不好照样是做梁上君子勾当,不晓得进过几回局子呢。 沉默尴尬间,阔别多年的“红蜘蛛”钱洪亮出现了。哇塞,他果然看起来很成功,提着lv男包,穿着阿玛尼衬衫,手上是限量款的定制手机。他还是那么年轻,让人以为只有二十七八岁。女生们疯狂地抓着他合影,抢着问他要手机和微信号。 钱洪亮读了重点高中,毕业后去美国待了五年。回国创业以后,他开了家电子商务公司,每月有几百万的流水。 大伙一阵欷歔——“变硬金刚”与“红蜘蛛”,这两个人的命运变化,果然如当年我们预料那样,如此反差巨大。 似乎一切,早已命中注定,每个人都无法被更改。 忽然,有人提了一句:“你们谁去看了《变形金刚4》?” 大部分人都说去看过了,不少都是拖家带小去电影院的,只有三个人说没看过——“变硬金刚”、“红蜘蛛”,还有我。 钱洪亮说,他不是没想去电影院看,但听说在迈克尔·贝的电影版里,红蜘蛛的光辉形象不再,他断然无法接受。而他认为,红蜘蛛是变形金刚g1时代最重要的配角,是怀才不遇的英雄。也许,这就是迷友们喜欢他的真实原因——我们身边有太多这样的人了,包括你自己,有没有暗暗抱怨过:其实,我很有能力的,只是得不到别人的赏识和发现罢了。 话题转移到变形金刚,在座的男同学们,当年分裂为汽车人博派与霸天虎狂派。有趣的是,凡属于博派的同学,包括金刚毅这样的屌丝,如今大多混得一般,都是普通的上班族,顶多小公务员。 而狂派阵营的兄弟们,除了多年前自杀的和意外死亡的两位,其余事业都还不错,要么自己开公司,要么做到了企业高管,要么如我不走寻常路…… 二十年后,狂派完胜博派。 尘埃落定。 同学聚会结束,“红蜘蛛”与“变硬金刚”都没喝酒,感觉却像醉了一样,只有我保持彻底清醒。 最后一夜。 走出来福士广场,在西藏中路边,眺望人民广场的夜色,我左右抓着金刚毅与钱洪亮,路边闪耀《变形金刚4》的海报,恰好是和平影都。 我们去看场电影吧! 这个提议获得了“变硬金刚”与“红蜘蛛”的高度赞成。我负责排队买票,很走运,买到了当晚九点imax厅的《变形金刚4》。 三个人,都是第一次去电影院看变形金刚。 因为,我们心目中真正的变形金刚,永远是g1擎天柱时代的1984年美版系列动画片;是上译厂配音演员们的声音——威严的雷长喜讲述的擎天柱,沧桑的杨文元咆哮出的威震天,醇厚的林栋甫歌唱的声波和磁带家族,华丽丽的李丹青唠叨的红蜘蛛,阳光的夏志卿演绎的爵士和斯派克,以及巨星云集的战车导演的变形金刚声优团。 而今,两位老声优早已离世,擎天柱与威震天的对决,我们只能去天国倾听。 两小时后。 深夜,上海,人民广场。 三个男人走出电影院,夏日不夜的南京路,归于寂静落寞。imax环幕让人眼冒金星,仿佛晃动着真人与变形金刚们。 人民广场边缘,有个露天的停车场。我只想急着回家,不错过阿根廷的八分之一决赛,比赛将在零点开始,我还得换上2010款的蓝白球衫。 巧得很,我们三个人的车都停在这里。 我是一辆国产宝马,已开了多年,有些灰头土脸。 钱洪亮开的是双门的保时捷,扎眼的红色,鲜血似的,真的很像红蜘蛛。 “变硬金刚”开的却是一辆集装箱卡车。 哦靠! 也太夸张了吧,在银色bmw与红色porsche之间,是辆最高载重五十吨、红色车头的东风卡车,后面还拖着一个巨大的灰色集装箱。 忽然,金刚毅微微一笑,月光下圆圆的脸盘,让人越看越感到诡异。 他重复了一句小时候经常说的话:“你知道吗?我真的会变形。” 我和“红蜘蛛”有些茫然,但隐隐感觉到什么。子夜凉风,夹带机械与汽油味。 “变硬金刚”摆了个v的手势,坐进集装箱卡车驾驶室。他绑安全带,点火启动,在方向盘左右按了几下。紧接着,整辆车发出巨大的轰鸣,简直有大地震般的气势,让我和钱洪亮都不由自主地后退。 汽车人,变形出发! “变硬金刚”的赤色集装箱卡车,突然之间站立起来,轮胎和底盘化作两条长腿,集装箱变成一对铁臂,强硬的车头成为火红胸膛,并且多出来个钢铁脑袋,右手上握着一把巨大的激光枪。 1984年g1版动画片的擎天柱! 我们都傻了。 心底依稀掠过某种熟悉的声音——transformers…… “阿骏,我想造一台变硬金刚,你相信吗?” 小时候,“变硬金刚”跟我所说的,原来竟都是真的! 金刚毅居高临下在驾驶室,打开车窗向我们挥手。月光与路灯下,照亮他的嘴巴,用扬声器喊道—— 第10节 “我当了十五年卡车修理工,天天研究琢磨,如何才能改造出一辆真正的变形金刚。我学习了很多机械知识,购买各种工具和器械,自己动手造过机器人。我去蓝翔技工学校进修三年,掌握了高级电工、高级钳工、高级机修工……车、钳、刨、铣样样精通。尽管这样,我仍然用了十年时间,才造出这部变形金刚,我们博派的首领,它叫——擎!天!柱!” 擎天柱。 子夜,仰望这台怪兽般的机器,刚看完《变形金刚4》出来,我怀疑自己是不是产生了幻觉,还是在做梦。也许,我从未长大过,现在依然是十二岁,这个梦还没有醒来。 忽然,钱洪亮却跪倒在地上,哭了。 “红蜘蛛”边哭边说出一个秘密—— 二十年前,在玩具店偷窃正版变形金刚的人,不是“变硬金刚”,而是“红蜘蛛”。小学时代,钱洪亮骗了所有人,他的爸爸并不是在美国做生意的,而是在国外打黑工的偷渡客。爸爸寄回家的钱,还不够给爷爷治病的,更没有什么变形金刚寄回来。他在学校里炫耀的那些玩具,都是他从外面偷回来的。 比如,那家香港老板开的正版玩具超市。 有一天,“变硬金刚”意外发现了他的秘密,但没有向老师告发。 “红蜘蛛”又去玩具超市偷了一个擎天柱,悄悄地送给“变硬金刚”,为了塞住他的嘴巴。而思维导线漫长的金刚毅,并不知道这竟是被偷窃的赃物。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因为玩具店经常失窃,老板破天荒地安装了摄像头,恰好在钱洪亮偷完擎天柱之后。几乎是前后脚的工夫,“变硬金刚”也走进了这家玩具店,像往常那样摆弄各种变形金刚玩具再放回货架。 于是,老板认为这个经常来光顾却从不买东西的穷鬼小学生就是窃贼。 玩具店找到了学校,教导主任发现了“变硬金刚”和他的擎天柱,这下正好人赃俱获。 金刚毅开始死活不承认,他还爆出了钱洪亮的名字。但教导主任不相信,因为“红蜘蛛”品学兼优,而“变硬金刚”是卡车司机的儿子,所有人都认定他是小偷。在凶悍的教导主任盘问以及不断的耳光下,“变硬金刚”被迫承认了偷窃。其实,大家都看到过,他的脸上有五根手指的红印。 不久,他被送去了工读学校。 真相隐瞒了二十年。后来远走高飞,实现美国梦的钱洪亮,始终未曾忘记过。有时,他会像“红蜘蛛”般邪恶地想——如果“变硬金刚”穷困潦倒死了才好,就不会再有人知道这秘密了。 说话之间,“红蜘蛛”已哭成了狗。 而坐在擎天柱的驾驶室里的“变硬金刚”,只是露出门牙傻笑着,好像在征婚交友网站上的照片。 其实,他早已原谅了“红蜘蛛”。 当泪水也模糊我的双眼,只见那硕大的金属身躯,红色灰色与蓝色的铁甲,亮着中国东风卡车的logo,震耳欲聋地走出停车场。它的每一步都稳稳踩在地面,砸出个半米大小的方坑,走过午夜上海的人民广场与南京路。 进击吧,变硬金刚! 人生,到底谁才是赢家?是你还是我?是擎天柱?是威震天?还是大黄蜂?抑或声波?甚至红蜘蛛? 唯一能肯定的,是来自赛伯坦星星的你们,终将在地球上相聚与分离。 在最漫长的那一夜,博派赢到了最后。 你,赢了吗? transformers 变形金刚 more than meets the eye 超越视觉的生 autobots wage their battle 汽车人为之殊死战斗 to destroy the evil forces 打击邪恶势力的 of the decepticons 霸天虎 transformers 变形金刚 robots in disguise 超能的机器 transformers 变形金刚 more than meets the eye 超越视觉的生物 transformers 变形金刚 第4夜 男孩与兵人 他哀怨地低头,接着鼓起精神,脸贴地面,用大人的口气说——喂!士兵们!前方就是葛底斯堡的战壕,打败那些北方佬,就能结束战争,提前回家啦,为了弗吉尼亚! 这个故事,适合在六月一日,深夜阅读,给你自己。 去年,在成都。作家富豪榜的活动,我只是个打酱油的,坐在嘉宾席上跟兄弟们聊天。童话大王郑渊洁作为上届首富登台,他说最烦恼的是不断有人来借钱。紧接着江南上台,他说不怕被借钱,因为他的钱全变成了房子。 其实,我很怕别人向我借钱,真的。 最近的一次,也是去年,但借的不是钱——而是对我来说,比钱重要一百倍的东西。 那一夜,我的小学同学俞超来找我。 开始完全没认出他来。看似比我大几岁,穿着廉价的灰衬衫,裤腰带束在外面。要是戴上一顶鸭舌帽,基本就是快递员。 他说他认识我。我正独自在家刷微博,认识我的人很多,比如微博上的二百七十万粉丝,虽然要去掉二百五十万的僵尸粉。 阿骏,你不记得我了吗?我是俞超,北苏州路小学,二班。 没有人这么叫我! 俞超——记忆中他最后的脸,像恐怖片里的受害者般模糊。 难道,他是听说我已成了所谓名作家,才特意找过来的? 千万不要是来借钱的! 我祈祷。 然而,不知是装傻还是真傻,俞超并不知道我现在干吗。他打听了许多老同学,才辗转找来——我承认自己还需要更努力一些。 他的语速很慢,表情迟钝,嘴里像吃过苍蝇,散发腐尸味,让我不由自主后退。 我始终回避一个问题:你有什么事吗? 终于,俞超直勾勾看着我的眼睛问——那些兵人在哪里? 兵人? 脑子短路。空白。火花。黑洞。一群小兵人悄悄绕到背后,用枪口瞄准我们…… 二十年前。 所谓兵人,就是一种小兵玩偶,只属于男孩的玩具。 在我的小学时代,每个男孩都有一两个小兵人。学校对面的杂货店,运气好的话,五毛钱能买好几个。兵人多是硬塑料做的,约摸手指头大小。从纳粹德军到皇家陆军再到八路军,有端着刺刀冲锋的,也有挥舞手枪的军官。有的兵人两个叠在一起,成为重机枪组。既有质地粗糙需要涂色的欧洲老兵,也有做工精良栩栩如生的美国大兵。 我们班最会玩兵人的,就是俞超。 他是小个子,顶顶不起眼的那种,瘦成豆芽似的,脸上总挂着鼻涕。他的学习成绩属于中游,很容易被老师跟同学们忽视。他很沉默,不跟大家一起玩,就算在体育课上,也蔫蔫呼呼的。最糟糕的差生,也有机会得到老师表扬,但俞超从没有过。 有一次,他带了许多小兵人来学校。课间休息的操场上,他煞有介事地摆开阵势,一边是德国兵,一边是苏联兵。他在地上画了个x形,说一条是伏尔加河,另一条则是顿河,伏尔加格勒在中心位置。小学三年级,几乎没有孩子知道这些,除了我。 当我饶有兴趣地趴下,要跟俞超一起玩斯大林格勒战役时,兵人们却被踢飞。原来是两个高年级男生,就喜欢欺负弱小。我也害怕,但看到俞超拼命地在地上捡兵人,便忍不住要保护他。我跟那两个大家伙打了一架。 自然,是我吃亏。 从此以后,我成了俞超唯一的朋友。 每天,他会在口袋里塞几个兵人,从不给其他同学看到,只在放学后,与我在街心花园的角落里玩。他跟我有着相同的爱好,都爱看战争历史电影和电视剧,看过拿破仑和希特勒的传记,对于二战兵器如数家珍——在我们这个年龄,都可算是异种。 有一回,俞超悄悄跟手里的小兵人说话,我差点以为他有精神病。 俞超平静地回答——我有特异功能。 许多年后,我们习惯于把这个叫做超能力。那年头,流行气功大师与异能人士。大兴安岭火灾时,有位大师在千里之外发功,帮助政府扑灭了大火。每场气功讲座都比四大天王演唱会还热闹,人人头顶一口锅,自称接受宇宙信号,以达天人感应。 我摇头,颇有科学精神地说,瞎七八搭! 他笑笑说,是啊,没有人相信的。 小学四年级,六一儿童节那天,学校组织了许多活动。但在我和俞超看来,都超级幼稚,只有小女生们欢天喜地。 放学路上,俞超在我的耳边说:喂,今晚,邀请你来我家玩,好吗? 从来没人去过他家。有几次,我到了他家门口,他也挥手让我回去。听说,俞超的爸爸妈妈不是普通人,都在某个神秘的军事科研所工作,严禁他带任何小朋友来串门,连老师家访也被拒之门外。 他说,军方有项重大科学实验,爸爸妈妈都连夜赶去西北沙漠某军事基地,说不定过两天会上新闻联播。如果这项实验成功,什么核潜艇啊航母啊都不需要了,我们再也不用害怕美国和苏联。 明白了,他今晚一个人在家,才有机会请小朋友来家里玩。但只邀请我一个,因为他没有别的朋友。 但我想,俞超请我来玩的真正原因,是他晚上不敢一个人睡觉吧。 开始我没答应,我家管得也严,夜里不准出门。 回到家,吃晚饭,做功课。六月一号,可以多看会儿电视,连看两集新加坡电视剧《人在旅途》。十点钟,我上床睡觉,又偷爬起来,带着钥匙出门。警告小朋友,切勿模仿。 儿童节的夜,我步行十来分钟,来到俞超家楼下——他家是栋独立的老宅子,隐藏在黑黝黝的梧桐树影中,是军队分配的。 紧张地敲门,露出小伙伴的脸。底楼是巨大的客厅,摆设很简单,没什么家具与电器。灯光幽暗,到处有腐烂气味。俞超没想到我真会来,他打开冰箱与橱门,拿出所有好吃的东西。我毫不客气地吃了几块牛肉干和话梅。 他拖我上楼,来到卧室——真心大啊,木头小床边,堆满了各种小玩偶和兵人。 最醒目的,是一群金属材质的兵人。十九世纪的灰色军装,美国乡村宽边帽,扛着带刺刀的滑膛枪。既有光着下巴的年轻人,也有满脸卷毛胡子的大汉。有位穿灰大衣的军官举着配剑。还有士兵举着一面小旗子,红底破布上深色大叉,画着十三颗白色五角星。 如此精致漂亮的兵人,我闻所未闻,刚想去摸,却被俞超拦住。 他在墙角点了几根蜡烛,关了卧室里的灯。幽暗光影中,他盯着那些金属兵人,轻轻吹了口气,送入它们每个人的鼻孔。 随后,他拉着我钻到床底下。 嘘……安静! 想干吗?但在他家,我乖乖闭嘴。藏身在小床底下,吃力地仰头,注视地板上的玩偶们。晕染般的烛光摇曳,兵人影子都被拉长。我的心被悬起,有什么事要发生。 突然,举着佩剑的兵人微微抖动。以为是被风吹的,但烛光没变化。它转头向四周张望,又向前走了两步,再把剑放到地上,伸懒腰,打呵欠。说了几句貌似正宗的英语。 周围的金属兵人都活了,要么举枪做射击状,要么坐地休息。像多年老兵,彼此亲切地打招呼,我能清楚地听到它们说“hello”“good night”。 其中,一个小兵走近床脚,举起刺刀向我搜索,微型金属刀锋,闪过杀人的寒光。 我尖叫。 小兵人们突然不动,像电影中的定格画面。 对不起!我意识到闯祸了。 俞超拍拍我说,没关系的,我们出来吧。 小心翼翼走到烛光里,我拿起一个正在脱帽的金属兵人。 天哪!俞超,你是怎么做到的? 我说过,我有特异功能! 它们是从哪里来的? 第11节 这是个秘密——俞超咬着我的耳朵说:是我爷爷留下来的。他二十多岁就出国读书,差不多是在二战前夕,去过德国、法国、意大利很多地方,最后去了美国。回国的时候,他带来了这批小兵人——它们都是用锡做的。 锡兵? 我看过一篇安徒生童话《坚定的锡兵》。 十九世纪的欧洲和美国,最流行这种小锡兵了。俞超继续为我科普——同一组的锡兵基本上都长得一样,因为从一个模子里烧出来的。但是,这队锡兵除了有个军官,每个小兵都各有特点,我能叫出每个不同的名字——约翰、哈利、老乔治、本杰明…… 是什么国家的军队啊? 南北战争!我们常玩的打仗游戏啊。看到这面南方军旗了吗?十三颗星,代表南部联盟的十三个州。北军是蓝色,南军是灰色。不过,南军物资短缺,军服都很破烂,大多戴着自家帽子,更像农民而不是士兵。但这些家伙都是神枪手,打起仗来可厉害呢,把北军打得屁滚尿流。你看这个军官背后的字—— 我认不出这一长串英文,俞超解释道:弗吉尼亚州第八步兵团。 结棍! 他颇为自豪地说:我爸爸从小玩这些兵人长大的,后来留给了我。 现在怎么办? 嘿嘿,别害怕,我还能让他们再动起来。俞超笑眯眯地趴在地上,对它们哼起一首曲子。音乐课上五音不全的他,居然哼得有模有样,还有几分耳熟——对啦,电视上看过的美国老片《乱世佳人》。 锡兵们又动了,在军官指挥下,排列整齐队形:前排八个,后排九个,军官在前面,身边有人举军旗,总共十九人的战斗队列。 更神奇的是——这些小兵也都齐声高唱,真人般有各种音色。整栋大屋战歌嘹亮,应是美国南方口音。 俞超得意洋洋:阿骏,这首歌叫迪克西,只要我唱起这个,就能把兵人唤醒。 你真有特异功能?我抓着他的手,又摸他脑袋,仿佛装满神秘力量,还是住着一个小外星人? 可惜你们都不相信。他哀怨地低头,接着鼓起精神,脸贴地面,用大人的口气说——喂!士兵们!前方就是葛底斯堡的战壕,打败那些北方佬,就能结束战争,提前回家啦,为了弗吉尼亚! 俞超说的是普通话,带着上译厂的翻译腔,但兵人完全听懂了。它们个个鼓起胸膛,怒目圆睁,军旗指引,列队前进。 这不是排队去被枪毙吗?不过,那时战争就是这样,只有视死如归的战士,才能站在枪林弹雨中不退缩,披荆斩棘,夺取胜利。 他们是男孩,他们是士兵,他们是兵人。 但在葛底斯堡,他们都将变成死人。 兵人队列越过一道障碍——不过是一堆课本,有人不幸倒下,似乎迎面射来密集弹雨。 俞超涨红了脸,大喊:为了弗吉尼亚! 我爬到前进中的兵人们身后,仿佛成为他们中的一员,举着滑膛枪奋勇前进。忽然,有一颗子弹射进了我的额头。 致命的撞击感,无法自控地仰天倒下,后脑勺砸在一堆塑料兵人上。 那个瞬间,我以为自己真的死了。 但没流血,只隐隐作痛。当我爬起来,兵人们都已牺牲,军官也被一枪毙命,只剩那名小小的旗手——他战死在军旗下,像具雕塑不再动弹。 二十五年前,6月1日,深夜,南部联盟的旗帜依然在盖底斯堡飘扬…… 在我的童年时代,最漫长的那一夜。 忘了是怎么回家的,总之,我对于那些兵人,留下永不磨灭的印象。它们不是金属玩偶,而是真正的士兵。死亦为鬼雄,缩小囚禁在二十世纪的中国。 6月2日,俞超没有来学校。 拥挤的教室里,我看着他空空的座位,心里还惦记着那些小兵人。 几天后,才听说,俞超的爸爸妈妈死了。 他们是在执行军方任务中殉职,俞超得到烈士家属的优待。他由亲戚继续抚养,从部队大宅搬走。当他回到学校上课,我没看到他有哭过的痕迹,但更为沉默。我想去安慰他,却被淡淡地拒绝。 从此,俞超失去了他唯一的朋友。 我没有再去过他的新家,更没机会见到那些小兵人。但在许多个漫长的夜里,我会梦到那栋大屋,梦到十九个南军战士,梦到葛底斯堡的邦联军旗,梦到罗伯特·李将军…… 后来,网上流传过一条军方泄密信息——那一年,那一夜,深夜二十三点,在西北沙漠的军事基地,某项重大实验过程中发生意外,有对科研人员夫妇殉职。 可能是人类史上第一次超能力心理战实验,据说可瞬间催眠几万人,不战而屈人之兵,孙子兵法的最高境界。但准备时间太过仓促,按原计划是在半年后,却突然接到紧急命令,必须提前进行实验。 可惜,所有人都失败了。 进入九十年代,开始严厉批判特异功能与伪科学,军方至今再无机会重启。 当年,那个绝密的科研项目,名叫“男孩与兵人工程”。 我猜想,俞超之所以有超能力——遗传自他的父母,或者说是他的爷爷和爸爸。他的爸爸是个强大的超能力者,却默默无闻地为国家和军队服务。 那个儿童节的深夜,当我在俞超家里玩兵人,阵亡于葛底斯堡战役同时,他的爸爸妈妈,正在万里黄沙之外,为了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而粉身碎骨。 小学毕业,我和俞超升入同一所初中。但在不同班级,更没机会说话。有时在操场上碰到,我主动跟他打招呼,他却低头不理。 令人意外的是,他的学习成绩越来越好,考试总分经常排到年级第一名。老师们最喜欢这种学生,成绩好,脾气乖,虽有些沉闷,但有什么要紧呢?初二,他就加入了共青团,成为市三好学生。 那一年,电视台在放tvb剧《大时代》,许多男孩都梦想成为方展博那样的人物。 中考前一个月,我正在家被逼着背英语单词,俞超意外出现了。 深夜,他背着个大皮箱子,嘴角已冒出胡根,瘦高个子像具僵尸。 我问他什么事。我爸差点要把他赶走。 俞超把皮箱放在我家门口,用变声期的公鸭嗓说:送给你,现在,我不需要它们了。 然后,他匆忙地消失在黑夜。 我疑惑地打开皮箱,发现一堆锡做的兵人:灰军服、宽边帽、大叉十三星旗……弗吉尼亚州第八步兵团。 老天,我捧起这些勇敢的士兵。虽然积满灰尘,但不敢用湿布去擦,害怕会掉漆什么的。我偷来爸爸清理照相机镜头的毛刷子,剔除兵人缝隙间的污垢。我把皮箱子藏在床底下,仿佛有十九个人为我站岗放哨,安心入眠。 星期天,父母不在家。我难得有半日空闲,便把兵人们拿出皮箱,拉紧窗帘,弄得像是深夜,再点上两根蜡烛。我买了一本关于南北战争的书,希望营造出当时北弗吉尼亚军团的气氛。我提前去过图书馆,借阅了一本歌谱集,有美国南方歌曲迪克西。我先练习熟了,便趴在床底下唱歌,期望看到锡兵们的行动…… 但是,他们再也没有动过。 中考结束后的暑假,几乎每个夜晚,我都偷偷观察兵人。可无论怎样,兵人们永远沉睡,恍如从来没有过生命。 最后,我也开始厌倦他们了。 我在每个兵人的后背上,都用美工刀刻上我的名字,仿佛这样他们就会永远属于我。 很快,我认识到了一个可悲的现实——我不是俞超,我没有超能力,我不可能成为兵人们真正的主人。 那年夏天,俞超考进了重点高中,而我读了邮政学校。 我们两个的人生,就像两条漫长的射线,只在多年前的6月1日深夜相交,然后向不同的方向奔去,永无重逢的可能。 不曾料到,去年那个深夜,我还会再见到俞超。 他已被时光彻底屠宰,眼角的皱纹,嘴上的法令纹,还有几乎半谢的头顶,颓丧无神的目光。想起我们的最后一面,他用高傲的眼神看着我,恩赐似的将皮箱子送给我,或者说是甩给我一堆垃圾。那时候,他即将展翅高飞,冲上云霄;而我将停留于凡间,注定碌碌无为,虚度余生。 命运却在十几年间,将我们两个倒转了过来。 我给俞超泡了杯绿茶,让他坐在我的沙发上,想要听听他的故事。 他说,上重点高中后,他读书刻苦,还有烈士遗属加分,果然考进名牌大学。 曾经在美国留学三年,攻读经济学硕士。有一回,路过宾夕法尼亚州葛底斯堡,当年战场,如今麦田,他死人般仰卧,以为能听到罗伯特·李将军的声音,听到迪克西的军乐,听到双方士兵临死前的悲吟。但是,他只听到一个安静如坟墓的世界。 回国后,他进入金融投资机构上班,年薪百万的那种。二十七岁,买房结婚,抱得美人归,还生了个儿子。 后来,经济不景气,他破产了,房子被银行收回。妻子跟他离婚,带儿子回了西部老家。 俞超已一无所有。 今夜,他想起当年送给我的兵人,想要再看一眼它们。 兵人? 十九个南北战争的锡兵?床底下的皮箱子?中考那年的暑假,我无法唤醒它们,就再也没打开过那个箱子。 可是,箱子又在哪里呢?下意识地冲到床底下,除了灰尘,啥都没有。 对,我搬过几次家,肯定不在这里,会不会早被扔了? 我决定回老房子看看。 已逾子时,两个男人出门。我开车载着俞超,穿越早春的寒夜,来到七层楼的老式工房。 很久没人住过了,迎面有股熟悉的气味——许多年前,俞超就是在这里,放下装着兵人的皮箱离去。 回到我的床底下,居然还没有被扔掉。一堆厚厚的尘土之中,拽出古老的皮箱子。 俞超一眼认了出来,这是他爷爷从美国带回来的,在遥远的二战前夕。 打开箱子,一阵腐烂的烟,我们剧烈咳嗽之后,小心地取出那些兵人。 一、二、三、四……十九,一个都不能少。 用纸巾擦干净,才露出灰色漆皮,带着刺刀的滑膛枪,还有南部联盟的军旗。 关灯,拉窗帘,点蜡烛。回到二十五年前,6月1日,最漫长的那一夜。我们把小兵人排开阵势。俞超闭上眼睛,嘴角默念什么话,对着兵人吹了口气。 然后,他拖着我爬到床底下。 两个成年男人,如何能挤在一张古老的钢丝床下面?还有满眼的灰尘,只能彼此捏着鼻子,又不敢发出任何声音。 一个钟头过去。 兵人们纹丝不动,像已死去多年,变成僵硬的木乃伊。 我们也憋不住了,从床底下爬出来,无奈地看着这些小兵人。 唱歌吧!我提醒了他一句。 可是,俞超摇摇头,他已经忘了那首歌的旋律。 迪克西啊! 我还记得,便带着他一起唱,这首美国南方的老歌,鼓舞士兵的冲锋曲与思乡曲。 然而,兵人们还是呆若木鸡。 他们不会再动了。 俞超率先放弃,打了自己一个耳光,颓丧地坐在地板上说:对不起,是我记错了,兵人们从来没有动过,我也没有过特异功能,一切都是小孩子的幻觉。 而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重新把兵人们装进大皮箱,塞回我的床底下。 凌晨三点,我和俞超在老房子楼下分别,我本想要开车送他,却被他委婉地拒绝。 他只说,想要一个人走走。 最漫长的那一夜,看着他佝偻萎缩的背影,我好像永远丢失了什么。 第12节 几天后,我听说,俞超死了,自杀。 他吃了许多安眠药,把自己锁在一个大箱子里,活活闷死。 没有人为俞超举办葬礼,直接送去火葬场烧了。他没其他亲人,前妻也不接受骨灰,最终归宿是下水道。 俞超死后第七天,我想到了老家床底下的大皮箱。 那是他送给我的礼物,又在他临死前还一起玩过,老法里说太不吉利了。我决定把兵人们烧了,还给它们原本的主人,在天上团聚吧。 头七,传说鬼魂在人世间游荡的最后一天,也是佛教所说的中阴。 我回到老宅,从床底下拖出皮箱子,感觉轻了些,打开才发现空空如也。 十九个兵人消失了。 不可能,记忆错乱了吗?还是放在其他地方?我又在老家里每个角落,仔细搜索一番,确定那些兵人都失踪了。 难道有梁上君子光顾?还是在俞超自杀以前,悄悄潜入过这里,带走了所有兵人,准备给自己陪葬? 我怅然若失离开,直到三个月后。 五月,最后一周,我接到一个女人的电话。 她的声音还算年轻,在反复确认我的身份后,在我不悦地挂电话前,她才说——对不起,我是俞超的前妻。 这个女人,没有带俞超的儿子来参加葬礼,我很厌恶,但我保持克制,问她有什么事。 她说,最近她儿子在玩一些奇怪的玩具小人,背后都刻着我的名字。而她恰好看过我的书,不敢相信这个名字就是我。但她查了资料,发现她死去的前夫,跟我就读过同一所小学。于是,她几经打听才弄到我的电话号码。 她问我这些玩具小人是如何到她儿子手里的。 其实,我也很想知道答案。 她希望我能把这些玩具小人拿回去。 好奇怪,为什么要我去拿?我说可以快递给我,费用到付。 忽然,她的声音变得颤抖:求你了,看在死去的俞超的份上。 听到俞超的名字,我的心软了。正好刚写完新书,便决定出趟远门。 很远很远的门,巴山蜀水的深处,距上海几千公里。没有直达航班,只能先飞到重庆。再走穿梭于深山的铁路,最古老的绿皮火车。最后,需要坐浅水客轮,上溯到某条长江支流的上游,才是那座峡谷间的县城。 那天,正好是六月一号。 2008年的大地震,一度将这里夷为平地。小城里一切都是新的,她家的房子很漂亮,简直是土豪别墅,听说是前任县长家,院子里停着辆黑色奥迪。 我看到了俞超的儿子——他叫俞小超。 七岁,快要读小学了,他穿着超人服,正在地板上玩十九个小兵人。 刹那间,我以为,回到了三十年前,小学一年级的教室——通常,儿子都像妈妈。但,俞小超是个例外,那张脸还有体形和眼神,都跟他爸爸小时候如出一辙。 蹲下来陪他一起玩,抚摸灰色军服的锡兵,放到眼前,看它背后,依稀辨认出刻痕——我的名字,十六岁那年亲手刻上去的。 兵人们身上有明显磨损,许多漆皮蹭掉了,有的缺胳膊少腿,有的折断了刺刀。那面南部联盟的军旗,已然破碎大半。 我心疼。 小超,你是哪里得到这些小兵人的? 我想看清他的眼睛,看到某个遥远的黑夜。男孩毫无畏惧地看着我,嘴角露出狡黠的笑意,却不响。 他妈接口道:他说是从门口垃圾堆里捡来的,谁知道是真是假。这孩子越来越鬼了。 为什么要我拿回去? 女人面露难色,看我不依不饶,才说出口:这些小人刚来时,嫌它们又脏又破,她就扔进了垃圾堆。可是,到第二天晚上,它们重新出现在小超的房间。她很害怕,隔了几天,趁儿子睡着,把兵人们扔进汹涌的江水。没想到,它们很快又回来了。儿子很喜欢这些家伙,成了他唯一的玩具。她非常担心,意外发现小兵背后刻着我的名字。 她还要说些什么,似乎很可怕,却欲言又止。 我感觉到了某种东西。 对不起,我不能把这些兵人带走——我告诉她,今天儿童节,就当是我送给小超的礼物吧。因为,这些宝贝本来就是属于他的。还有,请千万要记住,别把它们扔掉或送人。否则,你儿子会遗憾一辈子的。 离别前,我轻轻抱了男孩一下。 真的,很想亲吻他的脸颊,但又怕把孩子弄脏了。 我看了十九个小兵人最后一眼,终于要说永别了——弗吉尼亚州第八步兵团,葛底斯堡的老男孩们。 唯有兵人,永不背叛。 六月一日,回家路上。我坐着颠簸的客轮,趴在危险的栏杆边,看着山谷间的湍急河流,因为滥砍滥伐和采矿污染而变得又黑又黄。 也许,走了太多的山路,双腿肌肉酸痛,仿佛随波逐流。天空越来越远。我闭上眼睛,溢出泪水…… 真相,是这样的—— 俞超死后第七天,我计划把所有兵人烧给他。前一夜,十九个兵人复活,从床底下的大皮箱逃跑,溜出窗户缝隙,顺着落水管到地面。这些南北战争的老兵,从便利店偷了张中国地图。危险重重的行军,穿越火线般经过无数路口,差点被车轮压得全军覆没,才从市中心走到飞机场。它们越过铁丝网,沿着候机楼屋檐下,找到这架飞往西部的航班,通过舷梯钻进行李托运舱。 一夜之间,飞过几千公里,来到遥远的中国西部。沿铁轨,翻山越岭,一路向北。走了半个多月,每天十公里,昼夜不息。有条嗅觉敏锐的中华田园犬,将它们当做敌人和晚餐,发起狂暴的攻击。兵人们面对怪兽,毫不畏惧地作战,付出惨重代价,丧失了五条胳膊和三条腿。侥幸到江边,列队点名,竟一个都不少,但伤痕累累。老兵说,伤疤是男人更是士兵的勋章。锡兵们不会游泳,入水便会沉没。但他们克服恐惧,跳上一艘运沙的木船,逆流而上二百公里,直达烟云缭绕的县城。 终于,兵人们找到了新主人——这个叫俞小超的男孩,跟当年的小主人一模一样,并遗传了爸爸的特异功能。每个深夜,只有他能跟这些老兵说话,指挥它们重整旗鼓,冲锋陷阵,战无不胜。男孩是最勇敢的士兵,也是最优秀的将军。 但,秘密被妈妈发现了。于是,我来了。男孩并不简单,他不但能看透兵人们的心,也看穿了我眼里的秘密,还有他爸爸的往事…… 那是去年的事。 整整一年后,六月一日将近。我听了整晚上《乌兰巴托的夜》,突然,想念起那个男孩。 就在刚才,二十一点三十分,我给男孩家里打了个电话。 俞小超同学接了电话,我只说了一句:儿童节快乐! 千里之外的男孩,听声音有些紧张,甚至有些迟钝和机械,喘不过气来。他说,自己正在做数学题,过几天就要期末考试了。 突然,他妈妈抢过电话,客气却又严厉地说——喂,蔡老师,你好啊。现在,我儿子读书很好,老师们都说他会很有出息的。下学期,我会带他去省城读重点学校,请你不要再打电话来了,拜拜! 我什么都没说,电话就被挂断。 乌兰巴托的夜啊,那么静,那么静。 最后一个超能力者死了,我想。 男孩与兵人,卧于尘埃,永不醒来…… 穿越旷野的风啊 慢些走 我用沉默告诉你 我醉了酒 飘向远方的云啊 慢些走 我用奔跑告诉你 我不回头 乌兰巴托的夜啊 那么静那么静 连风都不知道我不知道 乌兰巴托的夜啊 那么静那么静 连云都不知道我不知道 飘荡异乡的人啊 在哪里 我的肚子开始痛 你可知道 穿越火焰的鸟儿 不要走 明知今夜疯掉的啊 不止一个人 乌兰巴托的夜啊 那么静那么静 连风都不知道我不知道 乌兰巴托的夜啊 那么静那么静 连云都不知道我不知道 ——左小祖咒《乌兰巴托的夜》贾樟柯/词 第5夜 我与李毅大帝在世界杯 足球是这样一种游戏,许多人随着一个球满场上跑来跑去,想尽一切办法把球踢进别人的大门里,也就是踢到对手的大门里。同时要把守住自己的大门。比赛双方是十一个人对十一个人。 ——《中锋在黎明前死去》奥古斯丁·库塞尼(agustin cuzzani) 那一年,李毅大帝初中毕业。 李毅是我的同学,“大帝”是他的外号。在上海市普陀区的五一中学,少男少女们都在长个子,唯独李毅瘦瘦小小,发育不良,远看像小学生,喉结很晚才突出。每逢提起他,人们会说:“哇,李毅大帝啊!”跟着各种吐槽,因为他的外号跟形象恰成反比。 李毅大帝是知青子女,出生在安徽蚌埠。他学习成绩糟糕,有一年数学只考六分——我没有打错字,令人发指的一百分里的六分。 我有一台任天堂红白机,专打1990坦克大战与魂斗罗。我常和李毅坐在一起,用双打模式加三十条命,一路打到最后一关。电脑还没普及,更没有vcd,但我家有日本牌子的录像机。我俩爱看英雄本色系列港片,还有尚格云顿的美国暴力片,偶尔有周星驰的赌片。 而李毅既没有游戏机,也没有录像机,家里只有台黑白电视机,还常飘雪花。 那一年,世界杯来了。 据李毅大帝说,他七岁开始踢球,为什么没去少体校?他说,少体校的教练来看过他,但他太瘦小了,完全经不起别人一扛,就整个人滑翔出去。到现在,这个选材标准也没变过。 第13节 但我想,与其跟少体校那帮流氓混在一起,李毅还不如跟我谈天说地,下四国大战军棋,互相传阅军事历史书,多么高端洋气上档次的娱乐方式啊。 那年夏天,中考同时,世界杯开幕了。 1994年,美国在地球另一端,为照顾欧洲观众,许多比赛放到中午与下午。对于中国人,就是子夜与凌晨。我一场直播都没赶上,只能在第二天打开电视看两眼。 世界杯小组赛第二轮,漫长而残酷的中考结束了。 我考砸了。 等待考分公布的过程中,最后一个初中暑假开始,李毅大帝找到我说——新民晚报杯也开始了。 新民晚报杯,就是上海市中学生七人制足球比赛。赛制跟世界杯差不多,但有两千多支球队,可以自由组队,先是小组赛,然后是不断的淘汰赛…… 那年头,拜中央电视台韩乔生老师所赐,意甲最为流行,又以ac米兰球迷为多。我看到各种亚平宁范的队名:ac上海、国际上海、a米国米联合fc、虹口那不勒斯、五角场罗马、桑普药水弄多利亚、静安佛罗伦萨寺、八仙桥比萨斜塔、曹杨八村贝鲁斯科尼,就差一支提篮桥基督山伯爵队了。 给球队起名字的任务,自然落到我身上。憋了半天,想出一个霸气侧漏加文艺小清新加sm重口味的队名—— “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 听起来拗口,但有帕索里尼代言。大自鸣钟是我们所在地标。至于那部电影,我还没看过,甚至不知道萨德侯爵,只听说有一部世界有名的禁片。凡是有人问起我这名字来历,我一律回答:意大利社会主义革命主旋律科教片。 最麻烦的是队员,至少要凑满七人,可我们班愿意参赛的,只有我和李毅大帝两个。 去哪里挖人呢?李毅大帝率先看中他的邻居。小伍,比大帝小一岁,还在读初中,个头已经一米八了,强壮的身体放到古代就是刽子手的料。他读书不用功,父母担心他不能初中毕业。小伍不在乎,整天往工人体育场去踢野球。 我想到白哥,忧郁青年,肤色挺白,瘦瘦长长,许多女生喜欢他。有天下午,他突然从教室消失,我们才知道他辍学了。很意外,九十年代还会有这样的事。他家太穷,读书稀烂,索性早点出社会。他打工赚钱,穿得不错,兜里插着包双喜,很有香港仔的感觉。 我们借了几张别人的学生证完成报名,分配到普陀区第十三小组。报名站有许多散兵游勇,想参赛却找不齐人组队。我们像团购抓来两个家伙,但都是胖纸。 一个叫大胖,普陀中学的,跟我们一样刚完了中考。他有一米九的个头,行动倒也敏捷,被分配到了守门猿的位置。 二胖是市一中学的,读书不错,戴着眼镜,摆明了将来要读大学。但他狂热地崇拜荷兰橙衣军团,尤其三剑客。当我们答应收他入队,他激动地流下了眼泪。 我去体育用品商店,用零花钱买了一套球衣,一颗足球。 训练第一天,在静安区工人体育场。四十度的烈日底下,我被晒成了煤炭。“长寿街道马拉多纳”李毅大帝演示盘带功夫,教我们热身、停球、传球、跑动、射门…… 场边有个社会青年,总是骑着助动车,叼着烟看我们踢球。看在他长得很像梁朝伟的份上,我把他拉进队伍,正好十八岁,符合参赛年龄。 他叫阿飞。 最终,是他毁了我们。 李毅大帝、小伍、白哥、大胖、二胖、阿飞,还有我——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凑齐了七个人。 后来,当我每天傍晚回家看《灌篮高手》,发现樱木花道、流川枫、三井寿们,倍感亲切。 给我们的时间很短,不足十天。每个早晨,我穿好球衣,脚踩回力牌跑鞋,抱着足球赶到静安区工人体育场。因为不能换人,必须七个人打满全场六十分钟。我们跑圈锻炼体能。晚上,我在家里的楼道跑步,从一楼到六楼来回爬十遍,直到大汗淋漓地洗澡睡觉。 世界杯小组赛结束,我成了阿根廷的铁杆球迷。那是迭戈·马拉多纳最后一次作为球员参加世界杯。阿根廷首战打希腊四比零,次战二比一拿下非洲雄鹰尼日利亚。但在最后一场小组赛前,马拉多纳被查出禁药而禁赛,阿根廷零比二败给保加利亚。 而在我们的世界杯上,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第一场比赛,开始了。 下午两点,七个人顶着烈日,分别乘坐公交车、自行车、助动车以及步行,抵达小组赛的光新路体育场——后来早就拆掉了,约是现在中山北路乐购的位置。 足球场被分成两块,同时两场比赛。边线各立一道球门,上下半场各三十分钟。没有边裁,只有一名主裁,没有越位球的限制。同组有八支球队,单循环比赛,前两名出线,竞争将是异常残酷。每天一轮的比赛密度,也堪称是魔鬼赛程。 对手叫甘泉二村b52队,队长是位军事爱好者。他们普遍块头比我们大一圈,板凳上坐着三个替补队员。 根据赛前布置,我们七人排成“二二二”攻击阵型——大胖守门,我踢左中卫,二胖右中卫,白哥与阿飞担任左右前卫,李毅大帝与小伍搭档锋线,形成一高一快组合。 裁判员哨响,对方拿球进攻,一团乱战后,球落到我的脚下。有人过来逼抢,我紧张得浑身哆嗦,本可以轻松处理或传球,却直接一脚踢出边线。对方扔界外球,二胖脚底打滑摔倒,被对方射门得手。 零比一。 中场休息,有人埋怨了我几句,但李毅大帝说:没关系,继续踢。 下半场,白哥第一个抽筋,接着是我。只有最瘦弱的李毅大帝,仍然不知疲倦地带球护球摆脱,完成了不下三次射门。 但,没进球。 第一场比赛,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输了。 烈日被乌云取代,转眼下起大雨。我们没有带伞,全被淋得湿透,坐在体育场的看台下。七个男孩脱掉球衣,光着肌肉蓬勃的上身,彼此沉默地滴水,看着雨水汇成的透明的墙,阻挡在我们和足球场之间。 李毅大帝拍了拍我的肩膀:没关系,明天再来!大不了,连输七场,再回家。 第二天,雨停,积水。只要皮球没飘起来,比赛继续。 这回对手比我们矮小,我带球过人的自信来了,一路杀到底线传中。李毅大帝小宇宙爆发,一个头球顶入对方球门左上角。 沟……goal…… 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第一粒进球。 也是我的第一个助攻。大家呆了片刻,直到裁判响哨,对手垂头丧气地捡球——没想好庆祝进球的动作,是叠罗汉呢,还是学贝贝托做摇篮状?抑或集体在草地上俯冲?考虑到这片球场一片泥泞,布满危险的碎石子,我们选择了最原始的拥抱。 三分钟后,李毅大帝打进第二个球——抢球左脚推射,从守门员裆下入网。 中场休息十分钟,我们信心爆棚,觉得下半场还能再进两到三个。 下半场,阿飞回追时把对方踢倒。一声惨叫,裁判鸣哨,对方包括替补全都冲进场地,要找阿飞算账。眼看是要打架的节奏,我们这边小伍和白哥都已摩拳擦掌,阿飞满不在乎,指着鼻子问候对手的母亲。 他被红牌罚下。 形势即刻扭转,六打七,比十打十一吃亏多了。阿飞是中场关键位置,防守顾此失彼,很快被攻进两球,终场二比二。 到手两分飞了。 那一年,世界杯刚实行赢球三分制,新民晚报杯还是两分制,至此我们二战仅积一分。 回去路上,阿飞向我们道歉。他从小在街头打打杀杀出来,断腿见血什么家常便饭。他保证,在球场上会管好自己,不再犯相同错误。 当晚,世界杯八分之一决赛,阿根廷被罗马尼亚以三比二淘汰。 没有马拉多纳的阿根廷,就像没有李毅大帝的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 但是,白天还有我的世界杯。 第三场,球场差不多干了,太阳下再度尘土飞扬。 没有红黄牌记录,所以,阿飞照样上场。小伍率先进球,接着是李毅大帝,然后是白哥漂亮的远射,最后是阿飞将功补过。 四比零,赢得特么爽了。 晚上,白哥请客,在长寿路吃白玉兰小笼包。他们都喝了啤酒,白哥与阿飞不停地抽烟,只有我什么都没沾——这个习惯一直保持到今天。 接着四场比赛,我们以一比零,二比一、三比二获胜。最后一场,惊人的十三比零,李毅大帝演了帽子戏法,我也打进了有生以来第一个比赛进球。 小组赛,我队五胜一平一负,按两分制积十一分,以第一名出线,耶! 不过,我们才打进普陀区三十二强。 第二天,立刻进入淘汰赛,八分之一决赛、四分之一决赛、半决赛,过关斩将,对手已是正规的高中校队。 普陀区的冠亚军决赛,刚开场我们连丢三球,包括二胖的乌龙。那届世界杯上,哥伦比亚队的后卫因为乌龙球,回国后被本国球迷枪杀了。 下半场,李毅大帝爆发。他先进两球,最后一分钟,他远远吊门,像导弹飞进球网。 三比三! 淘汰赛没有加时,后面有人排队等着进场比赛,直接点球决胜。白哥、小伍、二胖,全部踢飞,而我直接踢给了守门员。只有李毅大帝和阿飞命中。然而,对方更糟糕,总共只踢进一个,我们以点球二比一获胜。 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赢得普陀区冠军,杀入上海市十六强。 在美国世界杯四分之一决赛与半决赛的同时,作为唯一一支自由组团的队伍,我们连续击败徐汇区与虹口区的冠军,也是两支名牌高中的校队,最终晋级半决赛。 李毅大帝在十四场比赛中,打进了三十六个球,如果在职业联赛,这是个惊人的数据。 没有任何媒体关注到我们,场边也没有拉拉队,更没有踢大腿的美少女。即便这样的战绩,我没敢告诉爸爸妈妈,因为他们不许我踢球。 此刻,地球另一端,世界杯进入冠亚军决赛。 巴西vs意大利。 也可以说——罗马尼奥vs巴乔。 第二天,我们自己的半决赛。深夜,大家组团去大排档。贱岳七支枪,吮小螺蛳,吃烤串,啃鸡腿。有人把电视机搬出来,夏夜街头的树荫下,准备通宵看比赛。 李毅大帝是意大利球迷,最崇拜罗伯特·巴乔。鉴于阿根廷有一半的移民来自意大利,我和他从未站在对立面过。 子夜,我妈突然出现,硬把我拖回家睡觉了。当时我很不情愿,但要不是我妈的话,后来发生的事可能会毁了我。 第二天,我早早起床,打开电视看重播,美国的世界杯冠亚军决赛,竟已到了加时……最终,巴西与意大利打成零比零。 点球决赛。 米兰老将巴雷西踢飞,巴西后卫桑托斯罚球被帕柳卡扑出。阿尔贝蒂尼果断射中,但罗马里奥也得手。意大利的艾瓦尼射中,布兰科同样没失手。马萨罗的点球却被塔法雷尔扑出,紧接着邓加射入。 最后一球,罗伯特·巴乔,面色凝重,慢慢后退,助跑,右脚,取左上角。 但,飞了。 巴西人狂欢,第四次捧起世界杯,而我永远记得罗伯特·巴乔哭泣的样子。 吃完午饭,来到静安区工人体育场,半决赛前的最后一次训练。 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却只剩下六个人。 阿飞不见了。 因为,他杀了人,昨晚。 十多个小时前,世界杯决赛。我的队友们仍在大排档,比分迟迟零比零,陆续回家睡觉去了。直到点球决胜,只剩李毅大帝和阿飞两个人。 巴乔点球踢飞的瞬间,李毅大帝愤愤地踢飞一个啤酒瓶,滚到某个家伙身边。那人恰好是李毅大帝的邻居,也是个街头混混,仗着人高马大,走到面前嘲笑:喂,这不是大帝吗?干吗火气这么大? 从小到大,李毅因为生得瘦小,总是遭各种人欺负,他最恨别人这种语气,又加上意大利丢了冠军,便一拳揍倒了对方。 不曾想,对方有三四个人,围拢过来对付他。阿飞上来帮忙,他习惯性地把啤酒瓶砸碎,举着锋利的碎玻璃冲过去。 一阵厮打之后,欺负李毅的混混,胸口插着碎玻璃,倒在血泊之中,眼睛瞪大,死了。 阿飞成了杀人犯,他第一个逃跑,然后是李毅大帝。阿飞不可能回来了,大概已流窜上火车,到了安徽或江西什么地方吧。 今晚就是半决赛,无人替补。 先把球踢完再说!这是李毅大帝唯一的话。 傍晚,我们随便吃了些面包和热狗,穿上新买的统一颜色的球服,坐了一个半小时的公交车,横穿大半个上海,抵达传说中的五角场。 七点半,江湾体育场。中国现存最古老的体育场,可容纳五万人,两边各有中国古典式的拱门,民国年代最有名的建筑之一。球场四角打出灯光,照亮绿油油的草地,好像在参加甲a联赛。 与我们争夺决赛入场券的,是静安区的名校华东模范中学足球队,领队是他们的副校长。看台上有几百名拉拉队,统一穿着漂亮的校服,全是华东模范中学的,竟然大半都是美少女。我们这些屌丝望洋兴叹,艳羡不已。 今晚,对于李毅大帝而言,是命运的分水岭——球场边出现了体育运动技术学院的教练,据说是专门来观察他的,可能破格选入青年队。 第14节 裁判清点人头,发现我们少一人,便问要不要等替补队员。大帝说,没有替补,就这么踢吧。 半决赛,从第一分钟开始,就是七个打六个。 华东模范中学的实力超群,个头普遍比我们高大,脚法又像巴西人般灵活,随便趟球就能把我过掉。他们配合娴熟,何况我们人少,防守漏洞百出,接连丢了三个球。 我不断听到美少女们的掌声与尖叫声。多年以后,当她们大多已为人妻人母,一定会怀念这个遥远的世界杯之夜。 下半时开场,很不巧,人家又打进两个球。 零比五。 夜空下起倾盆大雨,穿透我们疲惫的身体。看台上,人们狼狈逃窜,只剩几个钉子户。 再见,美少女。 体院教练也失望地离去,再没机会看到最后那一幕。 我仍然玩命地奔跑和抢截,直到小腿肚子剧痛,卧草,抽筋。 你尝过抽筋的滋味吗?比赛暂停,二胖来帮我压腿。 雨水模糊的视线里,依稀看到几个穿着绿衣服的男人。那年头,警服是草绿色的。 他们跟裁判说话,我听到几句——昨天凌晨的斗殴事件,有人说李毅大帝也参与了杀人。反正阿飞已经逃跑,对方流氓也翘了辫子,谁都说不清楚。 警察是来抓李毅大帝的。 他扑通跪在地:我没杀人,是他们一起打我的,让我踢完这场比赛,我就跟你们走。 警察压了压帽檐,掩饰着黑眼圈,想必昨晚熬夜看球,点头同意。 比赛继续,我还在场上,总不见得只剩下五个人吧,勉强在场上步行。 最后一分钟,李毅大帝独自带球疾进。泥泞大雨之中,双方均已筋疲力尽。大帝连过三人,抬脚远射。 飞出横梁前,突然下坠,电梯球,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之势…… 1994年新民晚报杯上最精彩一球。 全场人呆若植物,任由大雨浇灌。裁判默默点头,吹响终场哨。 一比五——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负于华东模范中学队,无缘决赛。 我和李毅大帝倒在草地上,看着灯光尽头的夜空,密密麻麻的雨点,万箭穿心。 警察将李毅大帝拽起来带出球场。 我的眼睛湿润而模糊,看着他孤独的背影。忽然,江湾体育场四角的灯光熄灭,只剩下黑茫茫的雨夜。 没有三四名决赛,我们也没有任何奖牌或奖金。 那一年,华东模范中学拿下了总冠军。 大家公认他们是巴西队,而我们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是屎样的中国队。 新民晚报杯,至今仍在举办。二十年来,所有打入十六强的球队,都是各所名牌中学的校队——除了第一届的半决赛,有这样一支街头杂牌军乱入。我与李毅大帝创造的历史,或许将永远保持下去。 当时,我最关心的是——李毅大帝会不会被判有罪?那时候,杀人罪如果成立,哪怕只有十六岁,也有可能被枪毙。 七天后,警方调查结果出来,李毅大帝没有参与杀人,经过批评教育后释放。 只有我在看守所门口等他。 他默不作声,拒绝了我递给他的娃娃雪糕和光明牌冰砖。他走路的姿势奇怪,歪歪扭扭,两条腿夹得很紧,没走几步就趴下来,揉着自己的屁股。 很多年后,当“捡肥皂”这个词流行,我才明白他的痛苦。 过了一个星期,李毅大帝被上海南翔职校录取。但他买了张前往山东的火车票,去蓝翔足球学校报到了。 他说,想代表中国队踢真正的世界杯,算了算自己的年龄,期望在2002年。 那年暑假,我给自己准备了一个小本子,每天用笔倾诉郁闷的心情——很多年后,当我成为所谓作家,忽然意识到,这就是写作生涯的开端。 初中毕业不久,我的母校五一中学被强拆了。原来的学校大门变成夜总会,现在叫“东方魅力”。当你从长寿路武宁南路口经过,会看到那巨大的招牌。 第二年,我花三百块钱买了甲a联赛的全年套票。上海申花队获得第一个联赛冠军的赛季,我在虹口。 1995年,深秋。最后一场比赛,拥挤的看台上,我想起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但也只是想想,而已。 他们都已离我远去。 杀人潜逃的阿飞,成为公安局通缉令上的熟面孔,总是出现在街头的布告栏,四周紧挨着老军医的小广告。他在中华大地流窜了三年,最终在北方某县城落网,判处死刑,枪毙。 小伍,一度也想去踢球,但被足球学校拒之门外,后来成了待业青年。我最近一次见到他,大约是2000年,他在逐门逐户地推销保险。 白哥自己做生意。没想到越做越火,在黄河路开了家海鲜店,在吴江路开了家小吃店,在寿宁路开了家小龙虾店,不到二十五岁,买了四套房子。但他不慎沉迷于赌球,输得身无分文,被高利贷切断两根手指,而今不知身在何处。 大胖进了国有单位,成当一名卡车司机,几年后时来运转,被提拔为小车队长。他通过成人自考,拿到了本科学历。如今,他是一名中层干部公务员,体重超过三百斤,开口闭口都是官腔,新闻联播版的。 二胖是个好孩子,高考拿到七百多分,进了复旦大学新闻系。他成了一名出色的调查记者。几年前,他去某省调查征地拆迁血案,深夜莫名死在所住酒店楼下,当地警方定性为跳楼自杀。所有人都相信他是被自杀。 至于,李毅大帝,我再没有过他的消息。 1997年,老榕的大连金州不相信眼泪以后,我有很长一段时间不看中国足球了。 有时候,我会梦见1994年的夏天,美国世界杯冠亚军决赛上,巴乔踢飞点球后的第二天,在上海江湾体育场的灯光下,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还有李毅大帝离开球场的雨中背影。 后来,我听说甲a联赛里有个球员叫李毅,是个很会进球的前锋,护球啊盘带啊射门啊都老牛逼了。我上网看了照片——跟我的初中同学李毅有几分像,年龄也差不多,出生地是安徽蚌埠。虽然,身高差距太大,不过男生在二十岁后才窜个子的先例也不是没有。 2002年,中国男足第一次打进世界杯决赛圈,就在我们的近邻韩国和日本比赛。 我想,李毅的梦想实现了吗,代表中国队参加世界杯?很遗憾,我在中国队的大名单里没有看到我的同学。 零比二输给哥斯达黎加,零比四输给巴西,最后一场对土耳其,有人说赢球可能出现,结果零比三。 再见,中国队。 我本以为,四年后的德国世界杯,能再看到他们,但没有。 这些年里,网上流传起李毅的各种名言:“天亮了”“恶有恶报”、“我的护球很像亨利”“球迷骂我是因为我有威胁谁让我踢得好呢”“我从来就不会耍什么大牌”“此球让我铭记一生”“我喜欢巴萨,但是我却想去拉科和瓦伦西亚。皇马?他们的锋线很强,不过后防却不好”…… 我才发现,百度贴吧里最有名的李毅大帝并不是我的初中同学。 但自那时,我开始四处寻找我的初中同学李毅。我去过山东蓝翔足校,现已并入蓝翔高级技工学校。在整个蓝翔技校的花名录里,我找到三百六十九个李毅,再仔细筛选他们的年龄和籍贯,终于发现了我的初中同学。 他十八岁那年,代表一支业余队参加乙级联赛。预赛阶段的球场上,他的左腿被人踢断。因为医生的疏忽,最终断腿没有接好,左腿比右腿短了十厘米,一辈子都需要拐杖为伴。 李毅再无可能踢球,只领到三千块赔偿,消失了。 我没有放弃寻找他。 又过四年,南非世界杯,我还是没看到中国队。那一年,中超联赛的李毅大帝快退役了,全年出场一次,进球为零。 2014年,六月,巴西世界杯。 傍晚,我开车经过西康路,靠近长寿公园。从前,这个路口叫做大自鸣钟。堵车风景时刻,无意看了一眼窗外,好像有什么混了进来…… 今晚有百度贴吧的活动?不,是块招牌,在一家街边小店,布满油腻和污垢—— 李毅大帝包子铺。 我在路边停车,冒着被罚两百块的危险,来到这间微不足道的包子铺门口。几屉包子冒着热气,收钱的是个女人,三十岁上下,一看就是外地农村来的。我猜她是产后发胖,脚边跟着个五六岁的男孩,拖着鼻涕问妈妈要包子吃。 然后,我看到了他。 包子铺内间,有个男人坐着擀面皮。刚做完的包子,正要放入蒸笼。 他的背后有一副拐杖。 虽然,相隔整整二十年,五届世界杯——期间,巴西拿了两次冠军,法国一次,意大利一次,西班牙一次,阿根廷一次都没有,不知道这次轮到谁?可我依然认得他。 上海市五一中学,初三(2)班,他叫李毅,外号大帝。 小男孩回头管他叫爸爸。他从裤兜里掏出一粒糖,不耐烦地说:一边玩去! 我走到他面前,看着他的眼睛问:兄弟,包子怎么卖法? 两块钱一个。 我掏出十块钱,说买五个。 但他努了努嘴,指着门口的胖女人说:钱交给我老婆。 我交了钱,还想说些什么,喉咙却堵塞了。他依旧低头做包子,把我当做路人甲或死尸乙。闷热得像火化炉,只有台小小的风扇。他的汗水滴落,混入面粉将被我们吃掉。 后面有人排队,我退回路边,镜片上的蒸汽,却不曾褪去,带着咸味…… 一个礼拜后,凌晨时分,我独自出门透气,一路走到大自鸣钟。 李毅大帝包子铺,那道窄门开着,露出诡异白光。有台破旧的小彩电,正直播世界杯小组赛——意大利vs哥斯达黎加。 幽暗的屋子深处,女人抱着孩子睡觉。还有个男人,默默地看比赛。他打着赤膊,后脑勺堆起肥肉,汗滴纵横在后背。 忽然,他看到了我,艰难地撑起拐杖,傻笑着露出发黄的门牙…… 最亲爱的朋友,我想跟你拥抱,你却说:早上六点才有包子! 再见,李毅大帝。 有人说,时间夺去了我们轻狂的眼神,却给了我们嘴角上扬的资本。 对不起,我只同意前半句。 我说,人这辈子,仿佛一次漫长的足球比赛。而我们大多数人,就像我的同学李毅大帝那样,只能看着别人成为梅西。但在那一夜,你有没有问过自己:我真的输了吗? 比赛,才刚刚开始! 第6夜 杀手李昂与玛蒂尔达 爱一个人并不是要跟她一辈子的。我喜欢花,难道我摘下来你让我闻闻;我喜欢风,难道你让风停下来;我喜欢云,难道你就让云罩着我;我喜欢海,难道我就去跳海? ——《纵横四海》周润发台词 小时候,看过一部吴宇森的港片,周润发、张国荣、钟楚红三角恋的神偷故事。我记住了“祝你们春梦了无痕”,也记住了巴黎的塞纳河与博物馆。我们那个年代,很多男孩子,都憧憬过冒险生涯,把职业大盗或杀手,当做一份有前途的事业,幻想在肮脏的俗世红尘,着一袭黑风衣,遗世独立,穿梭于枪林弹雨,双手握枪,左右开弓,取他人性命于温酒之间。 时隔多年,渐渐忘了。 我家楼下,有间小小的兰州拉面,老板和伙计都是青海撒拉族。从前,每周两次学习武术散打,深夜回家路上,会在店里吃一碗面。我知道这习惯不好,好久未曾去了。 有一夜,我浑身臭汗,双脚踢沙袋有些疼,蓬头垢面,踏入店里。化计们用异样目光瞟我。刚要坐定,才见小店角落,坐着个外国少女。 兰州拉面店极少来洋鬼子,倒是隔壁的酒吧、美发店、比萨店里,常见几个熬夜的老外,我怕她是走错了门? 然而,她盯着我,又低头看手机,像是在核对照片。 第15节 我对洛丽塔没兴趣。 她坐到我对面,没有冲鼻的香水味,更无难闻的体味,却让人醉了。 你是蔡骏吗? 洋妞用中文问我,而我真傻,愣了一下,还“诶”等于承认。 我叫matilda。 她怕我没听懂,拿出一张纸,写了四个歪歪扭扭的汉字——玛蒂尔达。 好熟悉的名字啊,第一反应《红与黑》,带着于连的人头去埋葬的玛蒂尔德小姐。 于是,我越发仔细看她的脸。 玛蒂尔达有双灰眼睛,拉面店暗淡的灯光下,发出波斯猫似的绿色反光。她的头发是咖啡色,微微有些小卷,刚好及肩的中等长度,细碎的卷刘海,衬托着她一双直直的眉目。她的容貌不像北欧人那么硬,鼻子也不像南欧人那么钩,反而有些柔和。皮肤没有雀斑,只是单纯而干净的白,不像剥了皮的粉红老鼠般的日耳曼人种。 虽然,外国人的年龄难以判断,但我想,她不超过十八岁。 我找李昂。她说。 who? 不是世界卫生组织的意思,虽然,我的英语蹩脚到只会那么一两个单词。 李昂。 你的初中同学。她补充了一句,这回普通话发音不标准了。 记忆短路的几秒钟间,李昂的面孔,浮现在我的大脑里。 对,就是这个同学,中学时代跟我挺要好的。他经常跑来我家,因为我家有台录像机,可以放各种录像带,吴宇森的《英雄本色》《喋血双雄》《纵横四海》《辣手神探》……都是我和他一起看的,有时还有我的另外几个同学,比如李毅大帝、变硬金刚、蒲松林。 那时候,李昂说过,他梦想要做一个杀手。 同学们私下说,就凭他那小身板,弱弱的样子还能做杀手?大概经常被人欺负,就幻想手里有把枪,把敲诈勒索的高年级学生都打死吧。听说他的父母早就离婚,爸爸在欧洲打黑工。后来,他果真出国了,再无消息。 玛蒂尔达手机里翻出一张照片,背景是九十年代长风公园少先队广场,两个男孩戴着红领巾,一个是我,另一个是李昂。 抬头看小萝莉的灰绿色眼珠,我问,你是怎么认识李昂的? 这个深夜,苏州河边兰州拉面店里,玛蒂尔达娓娓道来。她的中文水平很有限,我无法直接还原,只能经过多重过滤,用自己的语言重新组织一遍…… 玛蒂尔达是法国人,住在大巴黎南郊。爸爸是个卡车司机,妈妈是家庭主妇。她十三岁那年,爸爸妈妈开车去蓝色海岸,在里昂出车祸死了。玛蒂尔达成了孤女,没有亲戚,独自住在父母遗下的老房子。她不是个好孩子,从不好好上课,常跟同学打架斗殴。她爱看功夫片,打起架来不要命,男生也会被她打哭。有个女老师早就看她不惯,每天把她揪起来当众羞辱,有一回顺便辱骂了她爸爸——玛蒂尔达的爸爸是法共党员,本地工会的积极分子,每年五一节都要唱着国际歌上街,女老师则是极右翼党员,从前发生过肢体冲突。 第二天,玛蒂尔达没有再去学校。 她背起旅行包,骑上自行车,从银行取出五万欧元现金,父母留下的全部存款。 那个冬天,巴黎下了很大的雪,塞纳河的转角,结了薄薄的冰。 玛蒂尔达十三岁的脸,冻得像透明的胡萝卜,她去找一个叫léon的男人。 出走前夜,她从网上转账了一百欧元,成为欧洲杀手俱乐部的vip会员,在各个杀手的名单和介绍中,她选中了“léon”。 网站里没有照片和姓名,只有一组简单数据——2002年入行,共执行过六十三起任务,成功六十起,失败三起,欧洲排名第四,单次价格五万欧元。条件是只杀一人,仅收现金。 他们约定在巴黎新桥见面。 玛蒂尔达紧紧抓着背包,看着雪花落在塞纳河上,有种想要跳进去的感觉。 一只手从背后搂住了她的腰。 她回头,看到一个男人,中国男人。 玛蒂尔达结结实实抽了他一个耳光,叫他滚。 我是léon。 他担心她会跳塞纳河自杀。 中国男人很瘦,大约三十岁,个头不超过一米七。乌黑的头发与眼睛,穿着就像中国超市的伙计,这样的中国人在巴黎随处可见,其中不乏非法移民。至于容貌吗?在欧洲人眼里,中国人都长一个样。 你是杀手? léon扭头就走,她拽住他的胳膊,请求他带自己去吃顿晚餐,随便什么都成。 你身上不是有五万欧元吗? 嘘! 玛蒂尔达不敢拿出来,一路害怕被人抢了,饭都不敢吃,饿得心慌。她被带去中国城,吃了碗馄饨。 然后,她把二万五千欧元交给了这个叫léon的中国男人,事成之后再付一半。 léon说,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我立刻把钱还给你。 玛蒂尔达摇摇头,我不再需要了。 一周后,报纸登出中学女教师遭枪击身亡的消息,怀疑因为被害人的极右翼言论,遭到了北非移民团体报复。 玛蒂尔达不敢回家,怕被警察逮捕,因为她对同学们说过想把老师杀了。她给léon打电话,给了他剩余的二万五千欧元。中国男人带她去家小旅馆,开了个房间,先让她洗了热水澡,又陪她吃了顿馄饨。 旅馆的镜子上,léon用红笔写下自己的中文名字——李昂。 随后,又在自己的名字前,加上“杀手”两个字,说这才是全名。 杀手李昂。 玛蒂尔达说,你教我中国话好吗? 好,先教你第一句——晚安。 李昂离开旅馆,留下女孩孤独地躺在床上,手指摩擦嘴唇,眼神空洞,仰望黑暗的天花板,一丝不着。 第二天,恰是圣诞节,李昂来跟玛蒂尔达道别,说接了个新任务,要去德国刺杀一个商人。他买了个长毛绒圣诞老人作礼物,还留给女孩五千欧元,最后是一张新的法国护照,让她离开巴黎去南方。 李昂跨上摩托车,身后响起小猫似的哭泣声,女孩说自己哪里也去不了。 沉默,叹息,十秒后,他递给她一个摩托车头盔。 玛蒂尔达破涕为笑,坐上摩托车后座,跟着李昂一骑绝尘,离开大雪纷飞的巴黎。 那一夜,摩托车穿越法国到德国的公路,女孩脖子上缠着圣诞老人,紧搂着中国男人的腰,头贴在他坚硬的肩膀上,看着依稀寒冷的夜空。女孩包里只有一本书,昨天刚从巴黎旧书店买的,散发樟脑丸味道的老书,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来自中国北方的情人》。 路上走了整个昼夜,经过比利时的布鲁塞尔,摩托车开到莱茵河畔的科隆。 德国的冬夜,科隆大教堂的尖顶下,玛蒂尔德遥遥远望着北极星。 她问李昂,你杀过多少人? 不到一百个吧。 明天,你就要杀了人吗? 嗯。 带着我去,我给你做帮手。 不。 如果你不答应,我就去报警,要么你就把我杀了。 玛蒂尔达抓着他的胳膊,另一只手摸到他的腋下,果然有个硬邦邦的金属物。 李昂闭上眼睛,口中呵出的白气,在德国的雪夜里融化,缓缓点头。 晚上,他们住在一间汽车旅馆,只有一张床。玛蒂尔达裹紧了毯子,焦虑地等待着中国男人。然而,一直等到她睡着,始终没有感觉到李昂的存在。 清晨醒来,玛蒂尔达怀中抱着的是长毛绒圣诞老人,她看到李昂正在给手枪上油。她冲进卫生间,检查身体,确信自己还是处女。 雪开始融化。 他们骑着摩托车,来到科隆郊外一间别墅,杀手李昂直接按了门铃。开门的是个大腹便便的德国男人,李昂用还算不错的德语说了几句。 然后,德国人给他们泡了咖啡,坐在沙发上聊天。 玛蒂尔达很紧张,也很兴奋。她很害怕,也很期待,期待李昂突然从腋下抽出手枪,瞬间打爆德国鬼子的脑袋。 但这一幕始终未曾上演,李昂慢慢地跟对方说话,直到德国人的脸色变得僵硬。 终于,李昂拔出枪,放到桌上。 德国人退缩到墙角,抱着脑袋,痛哭流涕。玛蒂尔达看在眼里,不知从何升起一股快感,真想在后面踢他屁股几脚,爽! 李昂打开手提包,掏出几十叠厚厚的欧元,果然是中国人啊,满口袋现金的土豪派头。 德国人沉默了半个钟头,终于同意了什么约定。他把衣服脱下来,李昂对着衣服开了一枪,正好是心口的位置。德国人重新穿上这件衣服,瞪大眼睛躺在地板上。李昂从包里取出红色颜料,撒在他破了枪眼的胸口上,看起来像具浑身是血的死尸。 玛蒂尔达明白了什么。李昂掏出手机,从各个角度拍了几张照片。然后,他把德国人从地上拖起来,把桌上的几叠钱塞到他手里,又给了他一张新护照。德国人迅速换了套衣服,戴上帽子和墨镜出门。他没开自己的车,而是叫了辆出租车远去。 杀手李昂说,他不会再回来了。 你让这家伙远走高飞,再跟客户说已经杀了他,就能得到剩余的钱? 是,我不想杀人。 你不是说你杀过一百个人? 我骗你的,女孩。 玛蒂尔达问,我的老师呢?她也没死吗? 杀手李昂点头,我说要杀她的人,是巴黎北区的阿尔及利亚移民,如果她还想保命的话,最好去法属圭亚那或法属留尼汪岛。她在我的威胁下,拿钱走人。报上刊登的消息,是假的,只为了骗你。 男人都是骗子吗? 杀手李昂耸耸肩,跨上摩托车说,至少,现在我没骗你,如果你不信任我,不必上车,回你的法国去。 玛蒂尔达没有任何犹豫,骑到中国男人后座,搂紧他的腰,脸贴他肩膀,闻他腋下枪口的火药味。 摩托车穿过德国中部丘陵,途经上萨克森易北河谷,翻越厄尔士山,进入捷克境内。 八百年的布拉格老城,伏尔塔瓦河上的查理大桥,玛蒂尔达让风吹乱头发,像回到塞纳河。杀手李昂看着桥下冰封的河流,跟周围的行人相比,他是那么不起眼,那么没有存在感,没人会记住他的脸。 终于,他向玛蒂尔达承认,之所以成为欧洲排名第四的杀手—— 第一,大多数买凶杀人的客户,并非什么黑社会或犯罪集团,而是些可笑的笨蛋。而买凶杀人本身就是件很愚蠢的事,一定有比这个更有效更安全的解决办法。杀人原因通常分为几种:出轨的丈夫为离婚却不愿支付巨额成本,对他们来说最好的妻子就是死了的妻子,所以需要买凶杀妻;经常被上司虐待辱骂想要杀人泄愤或为提升自己职位;比较普通的是干掉生意对手,不过并非跨国公司,而是挣扎在生死线上的小公司,甚至夫妻老婆店的小业主,现在欧洲经济萧条,这种人比比皆是。还有嘛,就是各种千奇百怪的原因,比如嫌邻居开party太吵啊,小时候被同学打过一顿以致终身念念不忘,还有像玛蒂尔达这种杀老师的。 第二,李昂是个中国人,在欧洲是最适合做杀手的。想要买凶杀人的这些客户,大多看着李小龙和成龙的电影长大,他们印象中的中国人,要么是排队买奢侈品的土豪,要么是个个身怀绝技的功夫高手。因此,李昂这种形象走到客户面前,加上冷酷无情的眼神,没有任何特点的脸,让人绝对难以记住。天哪,不做杀手就是暴殄天物,他必须从娘胎里就开始杀人如麻了。 第三,李昂太聪明了。他事先调查好杀人对象,发现这些家伙本身确有问题。他会带着几样东西去找杀人对象谈判,一是枪,表明自己随时都可以爆你的头,甚至爆你的菊。二是钱,如果你跟我合作的话,那么对方买凶的预付款,可以分给你一半,作为你离开这个国家的补偿。三是一本全新的欧盟护照。此外,他的包里还有各种工具和颜料,可以伪造杀人现场。通常来说,大部分人都会妥协,拿上钱收拾细软远走高飞,总比留下来变成死尸,或者一无所有成了穷光蛋要好。 只有三个人不愿意照办,杀手李昂并没有来硬的,只是笑笑离开了。这就是他的六十三次任务记录里,仅有的三次失败差评,其余的六十次都得到了用户好评。不过,那三个人比其余六十个都惨,一个被揭发了强奸幼女的罪行被判处了三十年监禁,还有个被曝光非法交易而倾家荡产最终跳楼自杀,最后一个因为睡了无数有夫之妇被戳穿而被别人老公阉了——背后这一切都是李昂干的,当然。 玛蒂尔达说,让我做你的帮手,有我这样的女孩在旁边,可以让人感受到我们的善意。当然,我也可以随时变得邪恶,比如——她从口袋里掏出一支仿真枪。 第16节 这一站,杀手李昂的任务对象,是布拉格三只青蛙咖啡馆的老板。 老板是个七十多岁的白发老头,夜深人静,关了店门。看着不速之客手里的枪,老板并不慌张,只是问是谁要买自己的命。按照杀手行的规矩,李昂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咖啡馆老板摇头说,你知道我是谁吗? 三十年前的捷克秘密警察头子,杀手李昂回答。 我得罪过许多人,他们要来夺我性命,但我没想到会是一个中国人。 老头说罢,又看了看旁边的玛蒂尔达,用流利的法语问,女孩,你多大啦? 十三岁。 回家去吧,这里不适合你。 玛蒂尔达掏出枪,顶着他的脑门。 杀手李昂说出交易条件,无非是给老头一笔钱,还有一本假护照,离开欧洲去随便哪里。 老头答应了。 不过,这次的客户条件比较苛刻,不仅要看到照片,而且是杀人的整个视频。 按照事先分工,玛蒂尔达用手机拍摄,杀手李昂在镜头前杀人——这个并不算刻意,大部分职业杀手都是有助手的。 老头干了几十年秘密警察,演戏也算是特长。玛蒂尔达买了一批电影道具,安装在老头的衣服里面。 她的手机镜头里,三只青蛙咖啡馆,阴郁恐怖,月黑风高杀人夜。杀手李昂出场,他穿着黑色皮夹克,端着以假乱真的贝雷塔道具枪。老头惊慌失措后退几步,摆出各种企求的表情,从口袋里掏出许多钱,从抽屉里翻出值钱的古董,却都无法阻拦杀手完成任务。 随着李昂枪响,玛蒂尔达按下开关,老头胸口爆开个血洞,痛苦倒地。冷酷的杀手又补了他两枪,咖啡馆的地板上血流成河,手机拍下全部过程,直到确认死亡。 老头喘回一口气,玛蒂尔达把他拖起来。老头说,我能不能亲你一下? 玛蒂尔达看了看杀手李昂,而李昂背过身去,点点头。 老头亲吻了她的脸颊,低声说,你很像我的孙女。 她在布拉格吗? 不,三年前,她和她的爸爸妈妈,都被炸死了,那颗炸弹是来杀我的。谢谢你们! 老头换好衣服,趁着夜色离开三只青蛙咖啡馆,也许他会去布宜诺斯艾利斯,再开家三个老兵咖啡馆,中国人懂的。 这一晚,李昂与玛蒂尔达在咖啡馆度过,杀手躺在长椅上,女孩睡在柜台后面。 用作道具的鲜血已被擦净,明早的布拉格,又多了起失踪案而已。 杀手李昂顺利拿到酬金——剩余的二万五千欧元。他的卡里还有十五万欧元,足够在布拉格生活好一阵子了。 他们在郊外租了个老房子,每天去深山间练习射击。玛蒂尔达总是跟着他,几乎寸步不离,害怕李昂会甩下她独自走了。 如果,有警察来抓住他们,肯定会把李昂以诱拐少年儿童的罪名关进监狱的。 玛蒂尔达问过一个问题——三只青蛙咖啡馆的老板,那个逃跑的老头,我查过他的资料,从1980年到1985年,他杀过许多无辜的人。这样的人,其实早该死了,你为什么不杀了他? 1980年到1985年?泰坦尼克号字幕组的捷克斯洛伐克,跟我有根毛的关系? 杀手李昂拿起枪,对准远远树梢上的一只鸟,说,亲爱的玛蒂尔达,你迟早会明白的,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对谁错,或者说,我们都是错的。 他们去了欧洲许多地方,走遍挪威的北极峡湾,爱琴海上的小岛,西班牙的阿尔罕布拉宫,还有莫斯科不相信眼泪。每次都是执行杀人任务,当然无一例外都成了放人。 风尘仆仆的一路上,玛蒂尔达跟着李昂学习中国话,从一二三四学起,直到学会“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画面太美不敢看”“我只想安安静静地做个美男子”…… 李昂给她看从前照片,包括中学同学们的合影,其中有个家伙现在是作家。 杀手李昂与玛蒂尔达是最佳拍档,与其说是杀人,不如说是拍微电影。因为大多数客户,都要求看完视频才给好评。杀手李昂是男一号,被“杀”对象则被迫演起男二或女一。玛蒂尔达更有编剧和导演天赋,兼灯光师、化妆师、道具师与剪辑师,为让每次杀人都有创意,尽量逼真写实,避免千篇一律引起客户怀疑,她精心编排了各种不同的杀人环境及流程—— 阳光下杀人,月光下杀人,浴缸与马桶上杀人,飞速行驶的汽车里杀人,波罗的海私人游艇上杀人,古罗马大斗兽场里杀人,欧冠决赛看台底下杀人,《天鹅湖》芭蕾舞剧中杀人,冯·拉斯提尔的片场里杀人,学习吴宇森电影在放鸽子中杀人,更为惨烈血腥的有昆汀塔伦蒂诺风格,最后升级为韩国导演奉俊昊的阴郁现实主义风。 两年过去,玛蒂尔达,个子长高,胸部挺起,骨盆都变大了,不再像个小姑娘。 不过,她还是处女。 杀手李昂接到了新的任务,目的地是波黑首都——萨拉热窝。 客户要暗杀的对象,住在1914年刺死奥匈帝国皇储斐迪南大公的那条街上。 李昂自言自语了一句:瓦尔特保卫萨拉热窝。 玛蒂尔达听不懂,她只是有种不祥预感,抓着杀手的胳膊,把头靠在他的肩上说,李昂,我们已经攒到很多钱了,什么时候洗手不干? 我不知道,除了干这行,我还能干什么? 开家小旅馆吧,情人旅馆,不错的主意吧。 去哪里? 我想去越南——她正在第三遍看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来自中国北方的情人》。 杀手李昂不置可否地看着她的眼睛,埋头在她的长发里,猛烈呼吸着女孩体味,瞬间就要心软。 但在他做决定前,先要完成今天的任务。 敲开一户不起眼的人家,有个五十来岁的塞族男人,戴着一副老花眼镜,正在专心地阅读《哈扎尔辞典》。 按照惯例,杀手李昂拿出枪,再拿出钱和护照,让对方做选择题。 然而,那个家伙直接从书本里抽出一支枪,还没等玛蒂尔达反应过来,一颗子弹已打进了杀手李昂的胸口。 不是道具枪! 鲜血飞溅到玛蒂尔达的脸上以及嘴角,第一次尝到中国男人体液的滋味,有些咸,有些涩。 在对方要开第二枪之前,玛蒂尔达把手机扔了过去,准确地砸中了老家伙的眼镜。 他的手枪也掉落了,正在他满地找眼镜之时,玛蒂尔达拖着浑身是血的杀手李昂,艰难地逃出了这栋房子。 她踩下摩托车的油门,杀手李昂靠在她的后背上,飞快地开过曾经引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街道。 萨拉热窝郊外的医院,玛蒂尔达将李昂送入手术室,拿出包里的两万欧元现金。 三个小时后,子弹从肺里被取出了,李昂总算捡回一条命。 但他们不敢在医院停留,害怕那些混蛋很快会追来。玛蒂尔达继续开摩托车,载着李昂飞驰过波黑的山区。第二天,到达克罗地亚的萨格勒布,这才放心地转入一家医院。李昂醒过来后,只在医院躺了一星期,他就要求出院离开。 玛蒂尔达重新调查了萨拉热窝的杀人对象,才发现死里逃生是他们命大——那家伙是前波黑塞族军事首领。九十年代的波黑内战期间,此人亲自指挥了多场屠杀,至少有数百名穆族平民被杀害,包括许多不到十二岁的男孩,他说这些男孩长大了,就会拿起枪屠杀塞族人。后来,他逃过了海牙国际法庭的审判,隐居在萨拉热窝的老城区里。 几天后,在匈牙利的一个汽车旅馆,玛蒂尔达在给杀手李昂的伤口换绷带,并用热水为他擦洗身体。他的肌肉明显不如欧洲人,却有一种中国人特有的肤色,至少皮肤摸上去很舒服。他的胡楂比较茂盛,虽然蓄不起大胡子。有时候的清晨,可以看到他身体的变化,显然他是个健康的男人,比大多数人更健康——但她不明白,为什么他还不要她? 此刻,电视机里有条新闻,在伊斯坦布尔发现一具尸体,漂浮在博斯普鲁斯海峡上,土耳其警方已确认,此人正是八十年代捷克秘密警察头子。电视上有死者的照片,以及年轻时与几年前的近照。玛蒂尔达认出了这张脸,布拉格三只青蛙咖啡馆的老板。 杀手李昂说,我们必须走了,客户已知道我在说谎,他们不会放过我的。 这个客户很厉害吗? 我不知道,但是,涉及到要杀政治人物的,恐怕都不是好鸟。 等一等,我猜,雇你去萨拉热窝杀人的,跟雇你去布拉格杀人的,是同一个客户。 没错。 玛蒂尔达长大了,她发觉自己比这个傻傻的杀手李昂聪明多了。你还不明白吗?那个狗娘养的,发现你没有完成杀人任务,不但放走了猎物,还拍假视频欺骗了他。对方非常气愤,决定报复我们,让你去执行一桩危险的任务,是要假借萨拉热窝的混蛋之手,把我们都干掉! 杀手李昂懂了,他们连夜逃离汽车旅馆。还是由玛蒂尔达开车,虚弱的李昂趴在后面,把头埋在咖啡色的长发间,像只落难的宠物狗。 两昼夜后,经过维也纳和希特勒的故乡林茨,再次进入德国巴伐利亚境内。他们一路向北驶去,一直到荷兰的鹿特丹港。这是莱茵河的入海口,也是欧洲最大的集装箱港口。他们带着摩托车坐上滚装船,经过波涛翻滚的北海,抵达了英国伦敦。 玛蒂尔达说她很想去一个地方——墓地。 天色昏暗,来到伦敦郊外的海格特公墓,玛蒂尔达带着他兜兜转转,直至一座花岗岩纪念碑前。有个德国老头的雕像,刻着几行镏金大字,玛蒂尔达用结结巴巴的英语念出来—— “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 还有一句:“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马克思的墓。 墓前的无数鲜花大多是中国公费旅行团献上的,现在空无一人。马蒂尔达也给墓碑献了一束花,她的爸爸妈妈都是法共党员,她小时候跟父母来过这里,记得爸爸还唱了首国际歌。 杀手李昂说,我曾是中国共青团员,不知道现在退团了没有。 我介绍你加入法国共产党吧,玛蒂尔达勾住他的脖子说。 这时候,李昂不想开玩笑,他说,那个客户是个大人物,已下达了全球必杀令,对我的人头的悬赏额,可能高达数百万欧元。玛蒂尔达,你快点走吧,这是你能活下去的唯一办法。真正的职业杀手,随时都找到我们。 你要我离开你? 是,赶快走吧,要么我离开你? 玛蒂尔达,忍着眼眶里的泪水说,好吧,我可以走,但有一个条件。 说。 你必须答应我。 都快要死了,还有什么不能答应的? 跟我做爱。 这…… 我不管。 玛蒂尔达用嘴唇封住他的口。 杀手李昂挣脱道,玛蒂尔达,其实,我是想等你,等你长大。 如果,我长不大了呢?如果我明天就死了呢?如果你明天就死了呢?马克思给我们的时间太短了。 你一定要的话,什么时候? 现在。 什么地方? 这里。 玛蒂尔达如是说,杀手李昂困惑地抬头,这是公墓啊,节操呢? 一不留神,他被她推倒在墓碑前的草地。 在最漫长的那一夜,伦敦北郊近乎透明的星空,像散落的水晶珠链,弥漫着少女刘海间的气味。 年轻的玛蒂尔达,用身体融化着杀手李昂。来自中国的男人。在伟大的马克思墓前,告别处女生涯,没有比这更庄严更伟大的誓言了。她想。 清晨,马克思看着一览无遗的他们。 第17节 玛蒂尔达抚摸杀手李昂的胸口,他却说,你要履行诺言,从今往后,我们,永不再见面。 好,但我们要找个分手的好地方。 在哪里? 你还记得吗?我们第一次见面。 巴黎,塞纳河,新桥。 对,我们的最后一次见面,应该在伦敦,泰晤士河,滑铁卢桥。 玛蒂尔达真会选地方,滑铁卢桥,既与法国有关,又是《魂断蓝桥》的那座桥。 上午,十点,伦敦常见的细雨。 杀手李昂与玛蒂尔达,来到滑铁卢桥上。这座泰晤士河弯曲处的桥,是伦敦风光最好的所在,西是威斯敏斯特与伦敦眼,东有伦敦城和金丝雀码头。 男人三十二岁,女孩十五岁,车水马龙,熙熙攘攘,雨霁风光。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 吻别。 雨水夹着泪水,冰冷夹着温热,好湿好湿的一个吻。 同时,杀手李昂的视线,越过少女的头发与香肩,看到两个黑衣男子。再回头,桥的另一端,也有几个形迹可疑的男人,正向他冲来。 作为一个职业杀手,他知道1978年9月7日,保加利亚叛逃作家乔治·马可夫,就是在这座滑铁卢桥上被克格勃特工用毒雨伞刺死的。 杀手李昂推开玛蒂尔达,翻身跳下桥边栏杆。 刹那间,玛蒂尔达想要抓住他,却只摸到他的衣袖,眼睁睁看他消失,没入细雨涟漪中的泰晤士河。 黑衣男人们聚在桥边,有人跳下河去寻找,但无论如何找不着。伦敦警方打捞了三天,仍旧一无所获。 至于玛蒂尔达,在滑铁卢桥趁乱逃跑,一路泪奔。 她想,这辈子所有眼泪,在这半小时内流尽了吧。 玛蒂尔达说到此处,苏州河畔兰州拉面店,幽暗灯光下,我看着她的双眼,泪光泛滥的灰绿色眼球,让我想起童年养过的一只叫小白的猫。 我已吃完一碗拉面,也给她也点了一碗。十八岁的法国少女,不习惯这种味道,只尝几口就推到一边。 玛蒂尔达说,自从伦敦滑铁卢桥上一别,再无杀手李昂的消息。 三年来,她从未放弃寻找那个中国男人。 走遍了整个欧洲,也去过北美与南美,包括法国人的后花园非洲。 但他不见了,不知是死,是活? 许多个夜晚,她梦回马克思墓前,泥土芬芳的草地,数尺下的骨头与幽灵,中国男人身上的淡淡气味,她深深嵌入他肌肉的手指……每次她都会用这根手指来自慰。 在她十八岁生日这天,决定来到杀手李昂的故乡——中国,上海。 李昂中学时代的旧照片,一直存在玛蒂尔达手机里,她也记得我的名字。她费尽心思,通过法国领事馆的关系,一路找到我家楼下。 女孩只问我一句——你知道李昂在哪里吗? 我闭上眼,摇摇头。 耳边一阵哭泣声,玛蒂尔达哭得梨花带雨,直教人怜香惜玉,好想上去啃她一口。 我开始嫉妒杀手李昂同学了。 忽然,她抬起胳膊,伸出食指,翘起拇指,蜷缩其余三指,这是手枪的姿势,对准我眉心开了一枪。 砰…… 感觉真有颗子弹打中了我。 子夜零点,苏州河边的兰州拉面店,我差点从椅子上摔倒。 我骗了玛蒂尔达。 差不多,一年前,还是这个地方,这个时间,我的初中同学李昂突然出现,找到我一块吃了碗牛肉拉面。 虽然,那么多年未见,但我有种感觉,李昂还是那个李昂,丝毫都没变过,就跟十几岁时那样。只是,从他的眼神里,偶尔露出某种东西,像藏在云朵间的月光,时而分明,时而晦暗,时而令人目眩。 他说自己刚回国,没有职业,独自飘着。 我问他住在哪里。他不肯回答。 高中毕业,李昂卖掉老宅,攒钱去欧洲读书。他爸爸在巴黎开了家小中餐馆,常被当地黑社会骚扰,每次报警都没用。终有一天,爸爸忍无可忍,掏出一把枪来赶走流氓,结果有人一刀捅死了他。法国警方敷衍了事,明知那几个混混是凶手,却总以证据不足为由,将他们抓进警局又放掉。 第二年,李昂用爸爸留下的那把手枪,亲手打死了那三个法国混混。 他成了通缉犯,买了本假的欧盟护照,从此在欧洲流浪。他重看了所有的吴宇森电影,学会像周润发或张国荣那样举枪摆pose。他练得了一手好枪法,杀人干净利落,绝不留半点恻隐之心,捧起了职业杀手这门饭碗。将近十年间,他杀了六十多个人。但他藏不住钱,每次赚到几万欧元,很快莫名其妙地花光。他有过许多女人,各个种族与国籍,仅限一个晚上,从不见第二面。 但他没有碰到过少女。 他说,三年前,因为没能完成任务,惹怒了一个大人物,招致对方的全球追杀。而今他走投无路,只能逃回中国避难。 李昂特别关照我,如果,遇到一个叫玛蒂尔达的法国女孩,就说没听到过他的消息,绝不能让她找到自己。 因为,大人物派遣的杀手们,随时随地会上门,要是玛蒂尔达找到他的话,便会跟他一起死。 那个深夜,李昂行色匆匆离去,没留下任何联系方式。 但我记住了玛蒂尔达这个名字。 一年后,同样地点,同样时间,她果然来了。 对不起,我还是没有把这个秘密,泄露给玛蒂尔达。 我不知道这是为了李昂,还是为了她,抑或为了我自己。 玛蒂尔达一无所获,临别之时,我送她到桥上。十八岁的法国女孩,问我这条河叫什么。我说是苏州河,不是塞纳河。 后半夜,河上晚风习习,静水深流。 她说,在我眼里,都一样呢。 笨猪。 傻驴。 我用我仅有知道的两个法语单词跟她道别。 几天后,待到确认玛蒂尔达返回欧洲,我开始疯狂地寻找杀手李昂。 通过我的表兄,叶萧警官的打听,很快有了下落。 杀手李昂死了。 他死了还不到一周,在玛蒂尔达找到我的那一夜,有两个外籍杀手,同时找到李昂,在上海郊外小岛上的出租屋。他没有反抗,立刻被枪杀了。 不巧正有巡警路过,两名杀手在逃跑过程中,相继被捕。根据杀手的审问记录,以及国际刑警组织的材料,证实李昂确实是个杀手。在欧洲有充分证据表明,他至少杀死过六十个人。但自五年前起,他不再杀人了。 可是,玛蒂尔达跟我说的那些,又是怎么回事?她说杀手李昂一个人都没杀过,一切都是他们两个人假扮的。究竟哪个才是真相? 以下纯属我的猜测—— 我的初中同学李昂,因为经营中餐馆的父亲被杀,走上职业杀手这条路。在欧洲的十年间,他以冷酷无情而出名,夺去过许多人的生命,直到遇见一个叫玛蒂尔达的法国少女。 杀手李昂告诉玛蒂尔达,所谓职业杀手都是假的,陪她玩起伪装杀人的游戏。 他本有机会在布拉格,三只青蛙咖啡馆,杀死捷克前秘密警察头子。但他没有这么做,反而同玛蒂尔达一起,精心演出杀人视频,放走曾经作恶多端的猎物,犯下职业杀手的大忌。 很难说他这么做的原因。也许,是厌倦了杀人?也许,只是为了玛蒂尔达? 两年后东窗事发,某位大人物甚为震怒,派人杀死捷克老头同时,又雇佣杀手李昂去萨拉热窝执行任务,目的是借刀杀人。最后,李昂在无数杀手围捕下,跳入伦敦泰晤士河失踪。 杀人令一旦发出永不撤销。 我相信,最近三年来,玛蒂尔达一直被人跟踪,她自己浑然不觉。因为她来到中国,才引来两名杀手。通过特殊的渠道,杀手发现李昂藏身所在,杀了他。 至今,玛蒂尔达还不清楚这些秘密,还是让她永远都不知道的好。 她已拥有了新的身份,刚考入巴黎国际电影学院,学习导演专业。她说,她最擅长拍枪战片,吴宇森的风格。我相信。 而她才十八岁,我想,再过两年,她会忘记的。 那个叫杀手李昂的中国男人,不过是一个法国女人漫长而精彩的生命中的过客。 在中国警方保管的死者遗物中,我看到杀手李昂的钱包,沾满遇害时的血迹。钱包夹层里,滑出一张淡淡的照片—— 照片里下着鹅毛大雪,似是巴黎,塞纳河上,十三岁少女,咖啡色长发,灰绿色眼睛。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桥下看你。 其实,她在等待一个叫léon的杀手。 女孩目光深处,泄露焦虑与恐慌,是否放弃杀人,还是回到学校? 彼时彼刻,一个叫李昂的中国男人,站在桥下凝望并犹豫,要不要走到她面前?同时,他偷拍了这张照片。 塞纳河新桥上的那个瞬间,杀手李昂爱上了玛蒂尔达。 “你杀了人以后,一切都会变了。你的生活就从此改变了,你的余生都要提心吊胆地过活。” “我不管将来如何,léon,我只需要爱,或者死。” ——《这个杀手不太冷》 第7夜 莫斯科不相信眼泪 假若我们知道什么是时间的话,那么,我相信,我们就会知道我们自己,因为我们是由时间做成的。造成我们的物质就是时间。 ——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 第一次听到《当你老了》这首歌,是在2014年初秋,乌鲁木齐。 新疆之行的最后一夜,晚上有纪律不能随意出门,我还是鼓动须兰与甫跃辉出去走走。离开八楼昆仑宾馆,三个人走在乌鲁木齐街头,北京时间已近子夜,晚风微凉。街边树着拒马,须兰担心安全问题。但我不怕。穿过一条地下通道,听到吉他与歌声,在罐头似的甬道共鸣。弹吉他的流浪歌手,是个健壮的汉族小伙子。我问他能不能弹唱一首歌。他说,那就唱首《当你老了》——我从没听说过这首歌。 当他唱到“当你老了,头发白了,睡意昏沉。当你老了,走不动了,炉火旁群暖,回忆青春”,我脱口而出叶芝的名字。 乌鲁木齐午夜的地下通道,流浪歌手年轻的声音,缓缓切碎回忆里的时间,像黑洞里泄露的阳光,照出成千上万飞舞的尘埃纤维,洒在十多年前我的脸上,还有她。 那一年,我在上海市卢湾区的思南路邮局上班。 我没读过正规的大学,曾被认为是件颇为遗憾、偶尔也觉得自卑的事。我学的是电报专业,一度能背出两千个中文电码,但没来得及发过一份电报,这个行业就被淘汰了。我被迫改行到邮政窗口,接收ems快件和包裹,收银和填单。后来说起中石油中移动之类央企,才发现我也曾是央企员工,而且是垄断央企,当时却没人这么想。邮局三百六十五天开门,周末门可罗雀,我会在柜台底下,偷偷看本小说,或者发呆。 一个冬天的周末,我遇见了她。看起来六十多岁,头发花白,烫成中年女人的波浪卷。脸上皱纹不多,白得像正在融化的雪。啤酒瓶底般的镜片下,有双令人印象深刻的大眼睛。她穿着件高领黑色大衣,裹着深紫色的羊毛围巾,化着淡淡妆容,这就与众不同了。她盯着我看了许久,我有些害怕地站起来,问她有什么需要。她说她想要投诉,为什么卖明信片的窗口没人?她的声音不像这把年纪。人民邮电不该让人民浪费时间等待!她的态度很严厉。虽然,人民邮电早就改称中国邮政了,我不敢纠正她的说法,自作主张跑到别人柜台,拿了张明信片卖给她。 第18节 她在我的窗口前写明信片,居然是外语,又绝非英文。最后,地址下面写—— moscow russia 我能看懂这是莫斯科。老太太把明信片投进门外的邮筒。 以后每个周末,她都会来到我的窗口前。我说我不是卖明信片的,但她指定要从我的手里买。我建议她一次多买几张,需要时投进邮筒就行了,但她不听。她的收件人地址,永远都是莫斯科,落款只写俄语。同事们说,这老太太是出了名的“刁民”,平常总因为小事情要投诉。每个人看到她都很头疼,恨不得装作上厕所逃走。我感觉自己是要倒霉了,怎么总是来找我呢? 春日黄昏,她又来了,把去莫斯科的明信片投入邮筒,坐在台阶上不动了。老太太面色不好,一个人捂着心口站不起来。周末的淮海路,夜生活刚开始,她的面前人来人往,却没有一个敢靠近,大概是老太太讹人的事太多了。 只有我蹲下来问她怎么了。 她的手哆嗦着,指了指上衣口袋。我从里面掏出一瓶硝酸甘油片,知道这是心脏病的药,倒出一片塞到她嘴里。我祈祷老太太不要死在我怀里。 几分钟,她的魂魄像是回来了,说了声谢谢。我刚好下班,问要不要送她回家。老太太将我推开,没走几步就摇摇晃晃,又被我搀扶住了。 那天黄昏,星光早早挂上树梢,老太太挽着我的手,走过初春萌芽的梧桐树荫。她家在思南路,有许多深宅大院,不少名人故居。面对曾经或此刻住在这里的人们,我时常有些自卑。 拐角花园里有栋三层洋楼,门口堆满杂物,底楼的厨房间,飘着炒菜的油烟味。老太太抱怨道,乌烟瘴气!踏上幽暗的楼道,二层住着许多户人家。直到顶楼,她掏出钥匙让我开门。 进门有个宽敞的客厅,窗下是花园和树荫。三面墙上都是书柜,从地板排到天花板,各种厚厚的书脊对准我,好像无数细长的砖缝。房间弥漫温暖的腐烂味,好像小时候外婆家的棉被,长久没有晒过太阳,扑面而来,难以逃脱。我把老太太放进大沙发。你家里人呢? 没有。 一个人住这套房子,就有些奢侈了啊。目测客厅有三十多平方米,里面还有卧室和卫生间。 要不要我关照一声楼下的邻居,让他们上来照应?我想这种老房子,街坊邻居的关系都很融洽的。 不要啊,住在这里的人,都是些自以为是的戆卵,他们不知道速溶咖啡简直是马尿。她说话直接而刻薄,像在邮局里不停地投诉这个投诉那个。 我要告辞时,老太太指着身后的书架说,你随便挑一本书带走,算作我答谢你的礼物。快,我看你会挑哪一本。 那一年,我还没有在网上看书。常站在书店里半天,在书架前看完整本书,只有最最厚的那种,才会掏钱买回家,小心地翻看好几遍。 这面书架上都是外国文学,八十年代没版权的老书,我的手指头哆嗦如偷书贼,拿了本卡夫卡的《诉讼》。 春夜,我像出笼的小鸟,逃出神秘老太太的屋子,开始第一次阅读卡夫卡。 又是个周日,快要下班,我坐在邮局的窗口后面。老太太出现,照旧买了张明信片。我感谢她上次送我的书,她问我看懂了吗。我是整个通宵看完的——约瑟夫·k,看完有些害怕。 这么说来,你对自己的生活很不满意? 没有啊。 你在说谎。老太太拉下一张脸,别转屁股往外走,快要走出邮局门口时,我喊了一声,你说的没错。 她回头,微微一笑。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的笑。她向我歪歪脖子,意思是让我跟着她走。我问她心脏没事了吧。 信不信我能打死一头牛?听老太太这样说话,我憋着没笑出来。去我那里坐坐?她问。 但我摇头。 上次你到我家,我看得出你的眼神啊,很喜欢那几排书架,没说错吧? 嗯……无法反驳。我第二次送她走过思南路,回到顶楼的房间。 她让我在书架上随意挑选,但每次只准带走一本。她的藏书有些闻所未闻,我一本本拿出来,翻开几页又塞回去,直到《老人与海》——因为在老人的房间里吧。等我回头,桌上摆了几盘冷菜,还有一锅热腾腾的蛋炒饭。要请我吃晚饭吗?我往外走,又说还不饿呢。 你这孩子又说谎了!老太太的声音异常严厉,都听到你肚子里的叫声了! 好吧,肚肠是最诚实的,都怪我午饭在单位旁边的阿娘面馆吃得太少了。当我坐在餐桌前,她让我给家里打电话。你不回家吃饭的话,妈妈要担心的吧。 想想也是,我用老太太的电话打回家里,说是单位同事临时请客吃饭。打完电话,我知道她又要说我了,抢先说声对不起,我没有说实话。 好吧,可以原谅你,并且记得,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包括你最好的同事,也包括你的妈妈,别说你来过这里。 那么神秘? 别问为什么!总有一天你会知道的——假如一辈子都不知道也没关系,世界上总有许多事情,是不需要理由的。嗯,吃的味道如何? 我总是呆呆地说,蛮好,蛮好。 狗屁!难吃得要命!我自己做的炒饭能不清楚吗?做饭是我的弱项。好吃就是好吃,当你感觉味同嚼蜡,就说出来,哪怕摔碗也没关系。这是我半年来第一次下厨做饭,上次我把整个灶台都烧焦了。 告别之前,我问了最后一个问题:我还不知道怎么称呼你?不能叫她阿婆或老奶奶,如果叫阿姨又太违心,我天生脸皮薄,肉麻的话说不出口。 老太太看着我的眼睛,声音仿佛年轻了三十岁——叫我卡佳! 卡佳? 回到思南路上,我仰望梧桐树丛中她的窗户。有一盏昏黄的灯光,但看不出任何人影。月光悬挂在屋顶,让我想起书上看来的恐怖传说,会不会是吸血鬼老太婆呢?但我不在乎。 周末,我经常跑来陪伴这个名叫“卡佳”的老妇人。她的脾气古怪,有各种各样的禁忌。她最讨厌撒谎,逼得我每次把心里话直截了当说出。从未见她有亲戚朋友,也不与邻居来往,门口撞见都不打招呼。我相信,除了我没人敲过她的门。她说现在的人都没礼貌,根本不值得相交。我也不敢问她,到底有没有家人。好像那是个雷区,一张嘴就会引爆。我甚至不知道她的真实姓名,也不知道她的年龄。我偷看过她的信箱,但没订阅报纸,也无任何来信——这意味着她寄往莫斯科的明信片,都是有去无回。 卡佳(以后的余生里我习惯叫她这个名字)问过我许多问题,比如爸爸的职业。我不加掩饰地说我爸是电工。她说她很喜欢这个职业!我想她是在奖励我的诚实吧?但后来,我才明白其中缘由。 轮到我问她了。卡佳,你以前是干什么的? 她不响。 作家?老师?教授? 她无声地摇头,否决所有可能,最后说,我干了一辈子公交车售票员。 开玩笑? 她从抽屉里拿出一块买票的夹板,一股公交车上拥挤的汗臭味,从各个角落涌入鼻孔。 卡佳常问我读过什么小说——金庸的几乎全部,还有三国演义、西游记,红楼梦我没读完,但水浒读过至少一百遍。世界名著嘛,从前家里有本《悲惨世界》,滑铁卢战役的那段,我读过十多遍。但我最喜欢的,是司汤达的《红与黑》,最后于连上了断头台,玛蒂尔德小姐抱着爱人的头颅去埋葬,成为我整个青少年时期印象最深刻的一幕。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于连,但又不像他那么聪明和世故,更没有他的好运气,可以遇到雷纳尔夫人和玛蒂尔德小姐这样可爱的女子。这些本该永远深藏在内心的话,我全倒出来告诉卡佳了。 她没有任何评价,只是向我敞开她的书架。不到一年时光,我读了马尔克斯、卡尔维诺、博尔赫斯,还有叶芝的诗……她也会推荐一些给我看,比如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白夜》、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为什么都是俄罗斯的? 看过《莫斯科不相信眼泪》吗? 很久以前在电视上看过。 你能帮我把这部电影弄来吗?我还想再看一遍。 卡佳的要求与众不同,但我总有办法为她实现愿望。那年秋天,我费了几番周折,在大自鸣钟盗版碟市场,买到了这张译制片经典。老太太家里没有vcd,她给了我两千块钱,我给她买了台超强纠错的国产vcd。 思南路的梧桐树叶金黄,窗外枝丫萧瑟。我为她拉上窗帘,像黑暗的电影院播放《莫斯科不相信眼泪》。从前看这片子,觉得苏联完全是发达国家,不比美国差,比日本先进多了,至少房子宽敞,还有私家车。那是个文明的世界,到处是博士和院士,开口闭口您啊您啊,男女关系也更开放……我记得很清楚,女主角爱上的钳工果沙,他的生日与我相同。这片名在中国成了某些人的口头禅,总是用来安慰失意者:莫斯科不相信眼泪——我能从中听出几分残酷。 电影开始于1958年的莫斯科。 1958年,我也在莫斯科,卡佳说,那年我给自己起了个俄语名字——卡婕琳娜,昵称卡佳。 你在莫斯科还有朋友对吗?所以,你每个周末买明信片,寄到莫斯科去? 看电影吧! 她不再回答,安静地缩在沙发里,整张脸陷落于阴影。 vcd放完《莫斯科不相信眼泪》,二十岁的我没有流泪,只觉得故事有些意思,仅此而已。 卡佳沉默了两个多钟头,没去过洗手间,也没说话。最后,片尾曲响起“亚历克桑德拉……亚历克桑德拉……”我蹲在她跟前,看着她低垂的眼皮。跟我说说莫斯科吧? 都是过去的事了,你最好别知道,否则会后悔的。 她的目光别向房间尽头,仿佛墙上晃动一扇无形的窗,推开就是那座冰雪覆盖的城市。 莫斯科,五海之港、森林中的首都、千顶之城、无数次被烧毁又无数次重建的不死之城。而对我来说,莫斯科是一部电影——四十多年前,我被公派到莫斯科电影学院留学,学习电影导演与编剧。 在拉紧窗帘幽暗静谧的顶楼房间里,从她嘴里说出的前尘往事,像胶片放映在霉烂开裂的天花板,纤尘不染的地板,迷宫般的书架上…… 1958年,在莫斯科,全世界第一所电影学院。我的梦想,是成为新中国第一个有名的女导演。 学电影很有趣吧? 看电影和拍电影完全是两回事,你知道安德烈·塔尔可夫斯基吗?对,你不会知道的,他的电影怎会在中国公映呢?安德烈是我的同班同学,也是个很奇怪的人。那时候,我就觉得他一定会拍出特立独行的电影,就像他本人那样。 他的才华比你还多吗,卡佳? 小东西,你说什么呢?把我和安德烈相提并论?别侮辱一个天才!听我说,很多人只有到老了的时候,才会清楚自己究竟有多少才华。当你还年轻,如果有幸发现,千万不要让它溜走。 当你在莫斯科,卡佳,一定很漂亮吧? 她没有像其他女人那样喜悦,而是蹙着眉头说,你越来越会说话讨好女人了——但我不喜欢这样的你,记住了吧,不要用这样的方式讨我开心!1958年,每个在莫斯科的中国留学生都知道我——电影学院乌黑长发的卡佳,不仅是中国人,还有朝鲜和越南的留学生,也经常到电影学院来找我。 但你都瞧不起他们? 你怎么知道? 卡佳,你到现在也是这样啊,瞧不起任何人!你是个骄傲的人,不是吗? 哈,你越来越了解我了?不错,但我并不讨厌他们,那时候的人都很简单,除了某些人。比如——阿廖沙,在莫斯科的中国留学生圈子里,他可是呼风唤雨的大人物,就像他的爸爸在延安时代就是很有名的革命家。他经常请我去莫斯科大剧院去看芭蕾舞。 可是你不喜欢他? 对,但我最爱看柴可夫斯基的天鹅湖啊!你是嫉妒了吗?我可不会让他碰我一根手指头的! 嗯,这我就放心了——我不知不觉落入了她的小圈套。 还有一个人,他叫米哈伊尔,但是苏联人,他有着浅黄色的头发,海水般的蓝眼睛,个子比我高整整一个头。 他很帅吗? 差不多,第一次见到还以为是电影演员,跟他聊了半天电影学院,才知道他是国际象棋运动员。他爸爸是有名的话剧导演,他妈妈是芭蕾舞艺术家。但我不喜欢他,虽然迷恋过他的脸。他在斯大林分配的别墅里长大,冬天暖气烧得火热,不知道莫斯科的冬天有多冷,以为全世界都跟自己家里一样美好。他太有教养了,说话彬彬有礼,每次在餐厅吃饭,他总纠结于每道菜的细节,克里米亚葡萄酒的年份。你知道我对做菜一窍不通,真想把一盆红菜汤扣在他头上!我可不希望你成为像他那样的人,记住了吗? 嗯,卡佳。我故意把声音调粗一些。再说说那两个男人吧!阿廖沙?米哈伊尔? 他们各自向我求过婚,但都被我一口拒绝了,我可不是那么容易被人追到手的。 在莫斯科,就没有你真正喜欢的男人? 卡佳又不说话了,陷在沙发中半晌,摇摇满头的白发说,有的。 他是谁? 出去吧,今天你问得太多了!而我说的也太多了!你知道吗?记忆就像是一杯水,当你不断地饮用这杯水,总有杯底朝天的时刻。 莫斯科究竟长啥样?我想起看过的各种苏联电影,想起小时候妈妈单位对面的东正教堂,天蓝色的拜占庭式的圆顶。 这天晚上,我梦见了莫斯科。 那些年,我做着平凡的工作,每天上班下班简单重复。我很少跟同事们说话,没什么共同语言。也有个别年龄相仿的,能说些关于电脑和影视的话题,仅此而已。至于和我一样喜爱文学的只遇到过一个,年纪比我大了十几岁,因为我在单位的电脑里,发现了她打的古典诗词。于是,我也经常暗中打几段陆游和辛弃疾的词上去。 我连文艺小青年都算不上,因为不会装逼。心情阴郁就会激发倾诉的欲望——自己是唯一的听众。从十八岁到二十岁,每星期悄悄写三首诗。最早记录在一本宝蓝色封面的笔记本上,后来整个本子都写满了,换了好几本黑面抄。 认识卡佳老太太以前,我常去静安区图书馆,在报刊阅览室里坐上半天,看诗刊,看收获,看莫言的《三十年前的一次长跑比赛》。后来,思南路的顶层大屋就成了我的私人图书馆。 我在为前途而彷徨,担心自己要困在一个平凡之地度过一个平凡人生。我害怕会像身边那些成年人那样,渐渐丧失腼腆,学会扑克牌和麻将,为了几百块钱或几包年货而争吵,在别人替你安排好的航道里随波逐流。 亲爱的小东西,当你为这些而恐惧时,也许你还有机会,如果连恐惧都感觉不到,那才是完蛋!她这样回答我。 于是,我给卡佳看了我所有的诗。 那天阳光灿烂而刺眼。我拿着宝蓝色封面的笔记本,还有碎米饭粘着废纸上的文字,发出浓郁的霉烂气味,交到她温暖的手掌心里。我的后背心在冒冷汗,害怕她会批评我,就像她直率的性格。什么狗屁不通的玩意儿啊?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 第19节 果然,她淡淡地说,你没有写诗的天赋,可惜啊。1958年,在莫斯科的广场上,每天都有人在念诗,有人念普希金,有人念白银时代,更多地在念自己的诗。我经常独自藏身在人群里,听那些过分煽情的朗诵,偶尔也会遇到让人终生难忘的句子,就像遇到让你终生难忘的人。 那个人是谁? 卡佳面无表情地摇头,翻到小本子中的一页说,你看这首诗里有许多叙事,说明你有说故事的才能,你可以试着写小说。 我们认识一年了。偶尔,我会陪伴她去淮海路上的国泰电影院看电影;去共青森林公园的草坪上野餐,就像《莫斯科不相信眼泪》里的苏联人那样。她的行动虽然迟缓,兴致却高得很,头发与衣服都特意打扮过。她拿出最好吃的罐头,国产的酸黄瓜,在春天柳絮飞扬的小河边,用俄语唱起我从未听过的歌。在邮局的营业大厅里,我常见到一个叫薛范的翻译家,《莫斯科郊外的晚上》《草帽歌》等好多歌曲,都是被他翻译成中文的。他是个拄着拐杖坐在轮椅上的小儿麻痹患者,我知道他是谁,却从未跟他搭讪过一句话。而我就是那样的人,腼腆到跟任何人说话都会脸红。 但自从认识卡佳,我就变得开朗了些,至少敢与老太太开玩笑了。 坐在野餐垫上,看着上海难得晴朗的天空,卡佳说,如果我有儿子的话,我就叫他格奥尔基;如果我有女儿的话,我就叫她亚历桑德拉。可惜,我既没有儿子,也没有女儿,更不会有孙辈……但我有回忆。 终于,她说出了那个人的名字。 1958年5月1日,国际劳动节游行。我在莫斯科电影学院的方阵,红场上人山人海,刚过瓦西里升天大教堂,队伍全散了。我独自坐地铁回学校。莫斯科的地铁很漂亮,但那天人很多,我在猎人商行站上车,挤在车厢里喘不过气。有人从背后拍了拍我,回头看见一张中国人的脸。他很年轻,大概二十来岁,穿着朴素而简单,就像个工人,手里却拿着本书。他想把座位让给我。这种事常发生,你知道,我不会假惺惺谦让的。我坐在他的位子上,列车继续在莫斯科地底飞驰。他站在我对面,左手拉扶手,右手依然捧着书。封面正对着我,别列亚耶夫的《陶威尔教授的头颅》,竟是本科幻小说。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中国人在看苏联的科幻小说。 你主动问他了? 嗯,这是莫斯科的地铁一号线,方向是列宁山和莫斯科大学,我问他是不是莫斯科大学的中国留学生,他摇头说,我在巴黎公社发动机厂。卡佳模仿年轻男人的口气惟妙惟肖。 地铁很吵,他的话很少,像你一样内向。他说他不是大学生,是在发动机厂实习的电工,也是被国家公派过来的,他的俄语名字叫格奥尔基。我问他为什么看科幻小说,他却装聋作哑不回答。这让我很生气,要知道在莫斯科,每个男人都围在我身边献殷勤,要是我跟谁握了下手,他会半个月不舍得洗手。因为分心,我错过了站下车,直到莫斯科大学站。我跟着他下车,直到一所工厂的大门。外面有士兵站岗,看来是军事禁区。他一路对我视而不见,却突然说,你不能进去了,但可以把宿舍电话号码留给我。 他喜欢你,对吗? 当时不太确定,我等了整整一个月,才收到格奥尔基的电话,约我周末去列宁图书馆。我打扮得漂漂亮亮,从电影学院到图书馆一路上,不少苏联男人为看我而撞上电线杆。在大阅览室,我问他为什么不说话。他说,来图书馆不就是看书吗?他在看爱因斯坦的相对论,那年头在苏联也算是前沿科学了。他很着迷的样子,反复说起速度和引力,可以帮助人类实现时间旅行。在接近光速的飞行器上,一天相当于地球上的一年,当你一百天后回到地球,实际上已过去了一百年的孤独。但是,这样的旅行只能抵达未来,如何能够回到过去呢?我完全听不懂他在说什么,耐着性子等了两个钟头,看掉半本陀耶托夫斯基。眼看他要坐到天黑,我愤然离去。等我一个人走到大街上,他却追出来道歉,然后说,卡佳同志,我喜欢你。 那么简单? 这就够了!对啊,你们都不明白,世界本就该这样简单!我不喜欢拐弯抹角繁文缛节,我喜欢有一个男人当着我的面说——看到我第一眼就喜欢我,看到我第二眼就要告诉我。卡佳躺在春天的艳阳下,白发覆盖青青河边草说,我喜欢那样的男人,格奥尔基这样的中国男人。他的父母都是工人,他从技校毕业,在天津的一家国有工厂做电工。苏联需要中国工人,在西伯利亚还有很多。因为他自学了很多电气理论,被分配到巴黎公社发动机厂,这家厂里有全世界最好的工程师。每个周末,他都会去列宁图书馆,有些书跟他的专业有关,有些是最先进的科学理论,比如他手抄过整本爱因斯坦。在莫斯科,格奥尔基是个异类,因为他不喝酒。你知道,苏联男人都是些酒鬼。对了,你不喝酒吧? 嗯,从不喝酒。 希望你永远保持下去!十月革命节,全世界共产主义者的盛大节日。格奥尔基却带我去了公墓。我就是喜欢这样的与众不同,大晚上去墓地,不觉得很刺激吗?新处女公墓,埋葬着果戈理、契诃夫、奥斯特洛夫斯基、爱森斯坦,最新的墓碑属于自杀身亡的法捷耶夫。我给以上这些墓碑都献了花,尤其爱森斯坦,那可是我们学电影的老祖宗。从公墓出来,一路逛到莫斯科河边。那时已经很冷,水面结了厚厚的冰。忽然窜出七八条壮汉,喝得醉醺醺的,对我动手动脚。在这些人面前,格奥尔基的个头就像小孩子。他们看不起中国男人,说了些侮辱的话。格奥尔基啥都没说,抓住为首的一个,抱摔在莫斯科河的冰面上。打架开始了。后来我才听说,这些酒鬼都是冰球运动员,怪不得四肢发达。他们以多打少,我怕格奥尔基会被打死,到处尖叫着求救,终于找来两个警察。那个十月革命节,我们是在警察局里度过的。格奥尔基受了些外伤,我亲手给他包扎了伤口,不很严重,但看起来浑身是血——大半都是别人的。那几个冰球运动员却被他打惨了。你要记住,为保护女人而受伤的男人,会让女人记住一辈子。 直到现在? 是啊,此时此刻,在这里——卡佳指了指自己的心脏,从莫斯科的那一夜开始,我深深喜欢上了这个实习电工,但不知道前途如何。 最后半句话,却说的我满怀忧伤,结束了这场野餐。 这一年,我开始上网,也开始写小说。我尝试把最初的小说,贴到“榕树下”网站。我不太在意外面真实的生活,小说也多是内心写照,或是天马行空的想象,大多跟历史有关。几乎每篇小说,我都会事先拿给卡佳看一眼。她总是又快又认真地看完我的短篇小说,而我忐忑不安地等候在旁边,又为了掩饰自己的心情,随手拿出一本《远大前程》或《青年近卫军》。她有时候说很好,有时候拍案叫绝,有时又会大骂狗屁不通。 她用红笔划出一个段落,告诉我要删掉其中的三分之二——虚词、副词、形容词全部删除!不会损害你要表达的意思,千万不要啰唆,不要追求语言上的华丽,那些都是女人的涂脂抹粉!我要你看到一张真正的脸,哪怕是个像我一样的老太婆,但这没关系!只要是真的就可以,简单,直接,该有力量的时候就爆发出来,一个字胜过千言万语!对了,你必须多读海明威。有朝一日,当你开始写长篇小说,就会明白更多。 卡佳说这些话的时候,镜片底下的双眼,一下子变得很年轻。 能给我看看你年轻时候的照片吗? 我在莫斯科的照片,当然有不少,我还上过苏联的杂志封面呢,作为中苏友好的代表。不过回国以后,陆陆续续都被烧光了。 为什么? 因为,我有记忆啊——每道亮光,每片阴影,每个嘴角,每个眼神,每分钟每秒,全都在心里头清清楚楚,还需要照片吗? 卡佳,你是什么时候回国的? 1958年,最后一天,莫斯科大雪纷飞,我提前终止了学业,坐上从莫斯科到北京的国际列车。因为那年秋天,我的父母叛逃去了香港,发表了一些反动言论,我当然也受到了牵连。他们后来又去了美国,墓地还在旧金山呢,但我一次都没有去过。 格奥尔基呢? 我再没见过他,也没有音讯,不知道他现在还活着吗。1959年,我回到上海,大学没有毕业,又是叛徒的女儿,没有一家单位敢要我。还有些人风言风语,说我在莫斯科做了不要脸的事,是上海话所说的“拉三”,你懂的。 所以,你被分配进了公交公司做售票员? 卡佳浅浅一笑。你好聪明呢。我坐在十三路电车上,每天从曹家渡到提篮桥,卖了一辈子车票。至于这栋房子嘛,我就出生在这里,以前一楼是客厅、餐厅和厨房,二楼是我和父母卧室和书房,三楼是储藏室。六十年代,这套房子被许多人占据了,我一度被扫地出门,暂住在单位宿舍。后来国家落实政策,把最破的顶层还给了我。其余部分,永远不再属于我了。但我不在乎,反正一个人过,那么大房子也没有意义。 你没有结过婚? 嗯,这没啥了不起的。 为了你的电工格奥尔基? 闭嘴! 那次谈话后,我写了个短篇小说《绑架》。给卡佳看过,她点头说还可以,你去投稿参加个文学比赛吧。可我不认识文学圈的任何人,听说那些比赛和奖项都是要有关系的,否则人家根本都不看你一眼。她说没关系,哪怕没人看过你一眼,但你以后不用为自己的胆怯而后悔。 于是,我选了从报纸上看来的一个“贝塔斯曼人民文学新人奖”。几个月后,从十四万篇投稿中,我的《绑架》意外获奖了。我平生第一次去北京,参加了颁奖典礼,小说发表在那年的《当代》文学期刊上。终于,我认识了许多有名的作家,文学期刊的编辑,出版社的领导…… 我带着奖状回来给卡佳看,但她并没有祝贺我,而是冷冰冰地警告——喂,你快要完蛋了! 怎么了? 得奖啊什么的是不错,但请你从今天起忘记,所有的奖是给你的过去,不是给你的现在,更不是给将来。你明白吗?还有你见到的那些人,在你嘴里津津乐道,好像都是些很厉害的大人物,在北京在全国叫得出名字的……但最好离他们远一点,写好你自己的小说就够了! 因为在莫斯科你都见过了,对不对? 你读过《静静的顿河》吗? 肖洛霍夫。 他后来得过诺贝尔文学奖。我在莫斯科电影学院的老师,是他最亲密的朋友,常带我去参加他的文学沙龙。他已经获得了列宁勋章、社会主义劳动英雄称号,不再是那个穷乡僻壤的哥萨克了,伟大的肖洛霍夫,他再也写不出伟大的作品了!还有那些著名的作家、诗人、画家和各种艺术家,我们在国内读书的时候,都把他们当做偶像和明星,可一旦见到本人,不过都是些大腹便便的老家伙们,只会高谈阔论,彼此肉麻地吹捧。苏联政府给这些人提供了宽敞明亮的别墅,在莫斯科郊外的森林里,还有嘎斯轿车、司机与仆人。我打心眼里喜欢他们的作品,但又讨厌他们本人。 这不矛盾吗?多年以后,才发觉提出这样的问题,我简直是个白痴。 卡佳摸着我的后脑勺说,在写作这条道路上,你可能会很有成就。但要记得,绝不能轻视任何人,就像绝不能轻视你自己那样。有朝一日,我会不会也变成自己曾经讨厌过的那种人?也许会,也许不会,很遗憾,我们大多数人属于前者。但请你别忘了今天,别忘了你最初为了什么而写。不是什么改变命运的鬼话,而是你想要倾诉内心。 那你讨厌现在的自己吗? 她走到镜子前,摸着脖子上的皱纹。很讨厌,讨厌得要死! 第二年,国际形势风云突变,中美军机在南海相撞;基地组织劫机撞了纽约世贸中心;我的第一个长篇小说《病毒》完工;更重要的一件事是,卡佳出了意外。 深秋,在思南路与南昌路的拐角,她被一辆助动车撞倒了,后脑勺磕在水门汀上,在医院里昏迷了一个星期。 我找不到她的亲属,只在抽屉里找到一张医保卡,这才知道她的真实姓名。我去过派出所与居委会,确认她没结过婚,亲戚全在香港和海外,但从不来往。二十年前,她从公交公司提前退休,闲着没事翻译俄国小说,稿费虽然微薄,总比光拿退休金的孤老太强些。我在医院代表亲属为她签字,当时很害怕她会不会将永远沉睡下去。 卡佳醒来的那天,我正在她的病房里。当她突然睁开眼睛,我盯着她喊了几声卡佳。她的目光有了反应,说明她至少记得这个名字。我转身要去呼唤护士,她发出含混不清的声音,似乎是俄语某个单词,听着又有几分耳熟。午后的时光里,我在门口停下来,慢慢转身。枯黄落叶的窗外,射来白油漆般的光,在我的脸上反复涂抹。 我听清楚了她的念叨:格奥尔基。 最初的恍惚过后,我才想起这个名字属于谁——1958年在莫斯科的中国电工。 你是在叫我吗? 卡佳点点头,又叫唤了我一声格奥尔基。 我想要摇头,脖子和颈椎却僵硬着不动,也许是昨晚落枕了,也许是其他什么原因。 昏迷的七天里头,她的头发更白了,我不会给她保养皮肤,脸上的皱纹密集涌出,但没照镜子的她并未意识到这些。 我找你找了多久啊? 七天。 我像个白痴似的回答。 卡佳摇头,眼眶已经湿润。我找你找了多久啊? 当我看到老太太的泪水,像涨潮的黄浦江汹涌在脸上,我的心头骤然悬空,一下子懂了她的问题——她找我找了多久?她找她的格奥尔基找了多久? 但我不是格奥尔基,我只是每周跑到她家来看书的在邮局上班的后生,我能这样告诉她吗? 把你的手交给我。卡佳向我恳求。 我伸出手,在老妇人的手掌心里。她的手又柔软又暖和,就像我小时候的外婆,但有些老茧和很粗的纹理,看来干过不少体力活,包括冬天里手洗衣服。她的手像一层薄膜,将我紧紧包裹起来。 honey,格奥尔基是卡佳的糖纸头里的甜心。 第二天,我给她办理了出院手续,医生说她并无大碍,也不会有后遗症,就是可能记忆出了些问题。 我把卡佳送回思南路的顶层大屋,帮她洗去沙发和书架的灰尘,买了医生关照可以吃的东西。告别的时候,她在身后叫我。格奥尔基!记得来看我。 我回头,看着她布满鱼尾纹的眼角,点头说好的。 为什么我会承认自己是格奥尔基?欺骗一个记忆错乱的老太太并不是好玩的事儿。因为,在为卡佳整理房间的时候,我从床头柜里找到个相框,镶嵌着一张黑白照片—— 他看起来二十多岁,穿着灰色的工装服,背景似是1958年的莫斯科,那是卡佳常说起的克雷姆斯基大桥,横跨在莫斯科河上的悬索桥,许多人在桥上自杀而闻名。看到这张照片,我就不由自主要闭上眼睛,不敢再多看哪怕一秒。 他很像我。 不,是我很像他。 虽然颜色是黑白的,但照片里的人,分明就是过去的我——也许是上辈子?也好像是我穿越过了,眼睛、鼻子、嘴唇、下巴……仿佛自己在照镜子。 所以,我是格奥尔基。 而在卡佳的眼中,我依然活在这张照片里,来自1958年的莫斯科。我无法反驳她,无法向她辩解,哪怕隐藏或烧掉照片,但格奥尔基的这张脸,就在她的心里头藏了四十多年——只要看到我的这张脸,格奥尔基就会生动而鲜明起来。 一度我想不再去找卡佳了,免得让她对我产生更多的依赖,但隔了两个星期,我还是忍不住去了。她一直坐在沙发上等我回来,穿着颜色鲜艳的羊毛衫,花白的头发被染黑了,嘴唇上涂着淡淡的口红。 祝贺你,格奥尔基同志,你终于成功了! 她拿出两个搪瓷杯子,倒了些饮料要跟我碰杯庆祝。 什么成功了?我不明白。 时间! 哦?你说什么?我懵懂地与她干杯,喝尽似乎是过期了的饮料。 你不记得了吗?1958年,在莫斯科,十二月最冷的那天,你带着我坐地铁来到莫斯科郊外,一片被大雪覆盖的森林里。那里有个卫国战争以后废弃的兵工厂,方圆几公里内荒无人烟,废墟的最深处有个舱门,你用了很大力气才打开这个门,拉着我走进一条地道。 你要说什么? 当卡佳说到这些,我是有些害怕的,徘徊在她的沙发背后,随时准备逃出门外。 我们手拉着手,走进地道最深处,却有个巨大的地下空间。那里有很多奇怪的东西,难以形容是什么,还有条深不见底的隧道,仿佛通往地球的心脏,我真有这么一种感觉,好像不断有阴冷的风从地底涌上来。你说这是地狱之洞,能带我们去任何地方,包括未来和过去。 时间? 对啊,格奥尔基,我问你这是什么地方?你回答说是基地。你说,在巴黎公社发动机厂,有个七十多岁的总工程师,原本是核物理学家,因为犯了政治错误,被开除出了军事部门,才分配来你们厂里。总工程师对于核武器不感兴趣,但他一直在秘密研究时空旅行,用了整整半辈子。但这是绝密,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因为到处都是克格勃密探,如果被发现的话,他一定会被抓起来流放到哈萨克共和国或北冰洋的小岛。总工程师只信任一个人,那就是你格奥尔基!因为你是中国人,人际关系最最简单,而且你单纯而可靠,有着忠诚和沉默的品质。而你也很聪明,非常善于学习。对啊,是你告诉我的,你自学了物理学和量子力学还有相对论。虽然,你只是个实习电工,但你的脑子里却装着所有最前沿最先进的科学知识。你还跟我说过黑洞和虫洞理论,就算我基本听不懂,但我相信你。 很遗憾,我不是格奥尔基,很遗憾,我对这些东西一窍不通——我真的很想大声说出来,却压抑在喉咙口无法言说。最后,我却点着头说,是啊,相信我,我们就是时间的一部分。 卡佳的身体蜷缩起来,仿佛躲藏在秘密基地的深处说,那个时候,我刚刚接到我父母在国内叛逃的消息,我真的很恐惧,将会因此而跟你分离。你应该记得啊,我突然问你,如果,我们中有一个会先死去怎么办? 我会穿越时间,找到那个过去的你,或者是未来的你。 刹那间,我的脑子像被一盘录音带灌录了,不知从哪里飞来一句话,来不及思考,便已脱口而出。 没错,你记得很清楚啊,对我来说那是四十多年前的记忆了,对你来说也许只是昨天,或者是上个月,对吗? 老天爷,我居然说对了?刚刚那真是1958年格奥尔基对卡佳说的话吗?我无言以对。 1958年12月,在莫斯科郊外森林地下的秘密基地,格奥尔基,你告诉我时间是可以穿越的,但暂时还没有找到控制的方法。你无法决定是穿越到1900年还是2000年。但,只要能保存一根头发,里面藏有我的基因信息,就会引导你来到我所处的时空。 所以,你拔了一根头发留给我。 第20节 卡佳猛点头!抚摸着她特意染过的满头黑发。那根头发还在你手里,对吗?我二十多岁的头发,那时发质很好,又黑又亮,粗粗的也不分岔,苏联女同学们都很羡慕我。 头发?我只能随便编了个理由。时空隧道里无法保留下那根头发,否则我就不可能出现在这里了,很遗憾。 原来是这样啊,没关系,我能看到你,摸到你的脸,就很满足了。 在她的手触摸到我之前,我退到门口说,卡佳,今天太晚了,你早点睡吧。 你去哪里? 1959年,莫斯科。我回答,新乐路东正教堂的地窖,那里连接着莫斯科森林里的隧道。我必须回去,总工程师还在等我。 你还会回来吗? 一定会的,但我每次穿越时间,到你身边不能超过十二个小时,否则我就会在时间中消失,这个理论很复杂,就好像我们不应改变历史一样。 好的,下个星期,我等你!晚安,格奥尔基。 转身离开卡佳,冲下黑暗的楼道,回到铺满落叶的思南路上,我竟直奔新乐路的东正教堂,仿佛要回到1959年的莫斯科。阴冷的上海黑夜,仰望天蓝色的拜占庭式圆顶,我决定成为格奥尔基。 但他是一个电工,而我对此一无所知。好在我爸爸也是电工,我在家里重新学习了电工知识,还有爸爸书架上那些厚厚的工具书。我跟着爸爸爬上爬下使用各种工具,万用表、电笔、十字和一字螺丝刀、斜口钳…… 我恶补了许多科学资料,狭义与广义相对论、虫洞理论、阿西莫夫的基地系列。那一年,我在榕树下论坛,担任了科幻版的版主,第一次读到刘慈欣的《乡村教师》和《全频带阻塞干扰》。我还写了个短篇小说《夏娃的密码》,投稿给第一届倪匡科幻奖,虽然入围,但没得奖。 冬天,我作为格奥尔基从莫斯科穿越而来,穿上以前爸爸厂里的工作服,带着所有工具。我告诉卡佳,她的这间顶层屋子,年久失修有电路危险。我装模作样帮她检查电线,还真的排除了两个隐患。她问我,这些电器都是在1959年以后发明的,我怎么会那么精通呢? 卡佳,我还去过很多时代呢!1968年的越战春季攻势,1979年的伊朗革命,1991年的苏联解体……但这些秘密我都守口如瓶,要知道我是来自1959年的莫斯科,虽然没有人敢相信苏联会在三十年后不复存在,但克格勃还是会把我抓起来的。 你回到过过去吗? 嗯,回去过,比如1945年的柏林,1917年的阿芙乐尔号巡洋舰,1815年的滑铁卢。 格奥尔基,你能回到1958年的上海吗? 干什么? 你知道的,我是怎么离开莫斯科的? 因为你的爸爸妈妈? 嗯,如果你能在1958年的秋天,在上海阻止我的爸爸妈妈叛逃去香港,让他们安心留在社会主义新中国,我就不会被迫离开莫斯科了。那样的话,我的命运,不,是我们两个人的命运,再也不用分离那么多年。我会嫁给你的,在1959年的莫斯科,我们将是一对红色夫妻,学成归国后参加社会主义建设。虽然我的爸爸妈妈,等到文化大革命还是会逃跑或自杀,或被抄家后一无所有。但我会跟你走的,格奥尔基,跟你去你的老家,去你们单位,哪怕放弃电影导演的梦想,哪怕只做个俄语教师。但我们会幸福的,我还会为你生一大堆孩子,可以吗? 一个老太太这样对我说,我紧张地从沙发上摔下去,还得拼命掩饰慌张,后悔刚才的牛皮吹太大了。 不……不可能的…… 你不愿意? 不是,我愿意,但我做不到!我绞尽脑汁地和上次的谎言衔接上,免得有什么前后矛盾。对了,我不是说过吗,虽然,时间旅行可以实现,但无法选择准确的时间点。我不能设定具体哪一年哪一个地方。 胡说,格奥尔基,那你是怎么来到这里的,每周一次雷打不动? 她真的着急了,手舞足蹈的说话样子,很像苏联电影里的人物。 因为,你的头发可以给我定位指路啊。说完我就想狠狠掐自己,因为我说过那根头发是不可能保存下来的,但我还得圆谎。哦,你留给我的那根头发,虽然消失在了时间隧道里,却给你留下了时空坐标,让我可以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你。但我找不到你的父母,更去不了1958年的上海。 格奥尔基,可你为什么现在才找到我? 老太太说到这里,眼眶又红了一圈。是啊,为什么要等到红颜白发呢?为什么不在1960年?哪怕二十年前也好啊。 对不起。我无法再编下去了,自己的泪腺也有些控制不住。 别说对不起!我从来……从来没有抱怨过你。格奥尔基,这一切,全是我自己的选择,与你何干? 得抓紧机会转移话题,我抛出第二个不可能的理由——卡佳,我可以穿越时间,但不可以改变历史。 去他妈的历史,老太太淡淡地说了句脏话,最好全都给我改变了。 要是如你所愿,你没有在1958年离开莫斯科,我们两个人在一起结婚的话,那么今天坐在这里的你,就一定会消失的! 那就让我消失吧!你知道吗?我找你找了多久?就是为了等到这个机会。不然的话,三十年前,我就已经死在了苏州河里……你不懂,那时候自杀很容易的! 我懂的。 哎呀,我见不得女人哭,更见不得老妇人哭,我忍不住伸出手指,抹去她脸颊上的眼泪。 你不懂! 卡佳躲开了我的手,她把头埋在膝盖里,断断续续说着对不起……有个秘密,我一直藏了四十多年,始终在我脑子里转啊转啊,我想要是有朝一日,你真的出现在我面前,该不该把这个秘密告诉你。 卡佳,你想说就说,不想说也没关系,就当我不知道。 不,我必须要说,否则对你不公平。你看,我只是个老太婆,除了你以外,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也没必要继续藏下去,听我说——1958年,在莫斯科,你带我去过森林里的秘密基地以后,那天晚上,我又去了一个地方。那是莫斯科的一家酒店,只有苏联的高级干部才可以享用,有特供的葡萄酒和里海鲟鱼子酱,有从西方国家进口的奢侈品。你还记得阿廖沙吗?我跟你说过,也是我们中国留学生,他的爸爸当时位高权重,经常出现在人民日报上。是他邀请我去那家酒店,我们普通的留学生想都不敢想的地方。 我明白了,我原谅你,卡佳。 格奥尔基,你不能原谅我!你必须不原谅!绝对不能宽恕这种行为!绝对不能宽恕我!也绝对不能宽恕阿廖沙!如果,我还在你心里的话。 嗯,我不原谅。 阿廖沙请我吃了顿大餐,我们一起喝了些伏特加。你不知道,在莫斯科的时候,我的酒量能喝倒大多数苏联男人,在你面前我却滴酒不沾。阿廖沙说,上头已经决定了,让我从莫斯科电影学院退学,立刻送回国内。但只要我答应跟他在一起,他就可以通过他爸爸,解决所有的问题,就算不会宽恕我的父母,至少可以宽恕我本人——只要我写封公开信与父母断绝关系。这样我就可以继续留在莫斯科读书,还有机会成为新中国第一个伟大的女导演。前提是我成为他的情妇,搬到他在郊外的别墅。 听起来挺诱人的。 嗯,我同意了。 卡佳已哭得泪水涟涟,像个丢失了糖果的小姑娘。看着她老去的容颜,冬日阳光底下银色发丝,我不知该说什么。 对不起,格奥尔基,1958年,那个莫斯科的冬夜,在酒店的高级套房里,我陪伴阿廖沙度过了一夜——不,干吗那么文绉绉的?说大白话嘛,就是陪这个男人睡了一晚上…… 可是? 我知道你的疑问,第二天,我改变了主意,我感觉身体很脏,打心底里厌恶自己。我对阿廖沙反悔了,拒绝做他的情妇。因为,就算这样留在莫斯科,我也不可能再见到你了。我会变成一只笼中之鸟,被他用完后再抛弃。如果是这样的我,你还会要吗?你先别说!不管你会怎么想,但我不能接受,怎么可以再把这个身体交给你?那是委屈你了啊,无辜的格奥尔基,你还不明白吗? 我明白。 你永远都不会明白的!那天晚上,是我的第一次。 卡佳……卡佳……卡佳…… 我轻声呼唤她的名字,但她摇头说,我本来是要留给你的,可我却为了自己,为了能留在莫斯科,为了…… 别再说下去了。 我真的,很想抱着她,安慰她,我的卡佳,我是电工格奥尔基。 所以,我要和你说对不起,我该恨谁呢?阿廖沙?我的爸爸妈妈?我自己?还是……那瓶高烈度的伏特加? 这也是你后来讨厌酒精的原因? 她深呼吸了一口气。十多年前,我在电视上又看到了阿廖沙,他变成了一个老头子,头发都掉光了,是西北某省的一家大企业的总工程师,正在大会上畅谈思想政治工作……但不知为什么,我对他一点都恨不起来。 虽然,我很担心卡佳的情绪,但我要回去了,1959年莫斯科森林里的秘密基地还在等我。 等一等,格奥尔基,你还记得吗?我俩最后一次见面。 当我沉默着不知如何回答,她抢先说,在列宁山上,莫斯科大学主楼门口,眼前是冰封的莫斯科河,可以看到大半个城市。我清楚地记得时间:1958年12月30日。几天前下过大雪,刚好到这天放晴。我们坐在台阶上,脚下白茫茫一片,远方是各种建筑物的天际线。接近傍晚,天边的晚霞很漂亮。 是啊,我记得。 那时候,我说等我回国以后,每个周末都会邮寄明信片来莫斯科给你的。 卡佳,我一直都收到的。 我还对你说,格奥尔基,我们永远不可能在一起了。 等你老了,我还会来找你的。我想,如果我是格奥尔基,我会这样回答。 卡佳点了点头。是啊,我很高兴,你也记得那么清楚——等我老了,你还会来找我的。现在,我已经老了,可你还年轻。格奥尔基,你不要再来找我了吧。我已经把秘密告诉了你,就算是我年轻的时候,我也配不上你,何况当我老了?记得下次穿越时间,可以去1950年的上海,那会儿我还是个拖着两根辫子的少女,我会喜欢上你这个电工的。 好啊,我答应你。说着说着,我已退到门口。 1958年,最后一天的早上,我踏上了离开莫斯科的火车。从此以后,我没有过你的消息。你可知道,格奥尔基,我去过你以前的单位,还去过你的家乡,见到了你的爸爸妈妈和兄弟姐妹。但没人知道你去了哪里。他们都说你被派遣到苏联实习电工,但不晓得什么时候才能回来。我想,你大概是消失在时间隧道里了吧? 也许,你们的时间已经过了四十多年,而我的时间只过去了四个月。 说到时间,已进入2002年。这年春天,我的第一本书出版了。我很想拿给卡佳看看,虽然首印只有五千本。但我想到在她面前,我是来自1959年的莫斯科的中国电工,而不是在二十一世纪初的喜欢写作的邮局职工。所以,我不能解释这本书是怎么回事,只能强忍着不告诉卡佳——如果她没有被助动车撞过,如果她的记忆没有混乱,她一定会为我而高兴的!说句题外话,这本书在几年后翻译成俄语在莫斯科出版了,得到了一个俄罗斯文学评论家的评点。我匿名地给她邮寄过一本,不知道她看过没有。 从2001年冬天到2002年夏天,我一直在卡佳面前,扮演成时间旅行者格奥尔基。我的表演很成功,每个周末,我都会陪伴她两个小时,帮她阅读书架上她最爱的书,跟她说说我杜撰的世界新闻,比如美帝国主义行将崩溃,古巴和朝鲜人民过着社会主义的幸福生活。偶尔也带她到复兴公园里走走,让她回忆起莫斯科的公园和森林。 有一天,还是在思南路的顶层大屋,当我为卡佳胡诌穿越到1789年法国大革命遇见丹东和路易十六时,听到了敲门声。 平常除了我,不会有任何人来敲她的门。是我替她开门的,外面是个老头,估计有七十岁了。他报出了卡佳的真实姓名,问这是她家吗。 是的。 太好了,你妈妈在家吗?当他摘下眼镜,我才明白,他把我当做了卡佳的儿子。不过,我妈妈可比卡佳年轻二十岁呢。 是谁啊?卡佳出现在了门后。 他看着她,一句都没有说。 她也看着他,皱起眉头,咬着嘴唇。 卡佳? 令人意外,他说出这个名字。 你是谁? 卡佳问他。老头的眼角抽动,强忍着不在我面前失态,轻声回答,格奥尔基。 瞬间,我明白了什么,把门口的灯都打开,想看清楚老头的脸,发现他很像一个人——我。 不,是我很像他,眼前的这个老头,仿佛四十年后的我。 他就是格奥尔基?1958年,在莫斯科,卡佳深深喜欢过的男子,在巴黎公社发动机厂实习的中国电工。 但我很紧张,慌张地躲藏到墙角,注视着卡佳的表情,她看出来了吗? 卡佳依旧沉默不语,盯着老头的脸盘,反反复复,看了又看,就差拿出放大镜了。 老头站在门口问,卡佳,你还好吗? 卡佳不响。 他接着说,1958年,你离开了莫斯科,我一直很想再见到你。 两年后,中苏关系恶化,他才卷铺盖回国。那时候,我们国家紧缺技术工人,因为在苏联的发动机工厂工作过,他被调去了军工系统。在西北沙漠的深处,生产第一代弹道导弹。这是一项绝密工程,仅次于原子弹,所有人都不能与外界来往,家里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他也联系不到卡佳。后来他成了工程师,成为我国导弹事业的功臣。他在西北基地结婚,生了一对儿女,一直干到光荣退休。去年,他的妻子过世,儿女也结婚了,他自由了。于是,老头通过各种关系,找到了这里。 他是格奥尔基,而我是格奥尔鬼,很抱歉。 我怯生生地看着卡佳,准备悄悄溜号,让他们两个人独处,毕竟已互相寻找了四十多年。 但,卡佳却摇头说,我不认识你。 她说的那么冰冷而决绝,让人望而生畏无法抗拒。 第21节 卡佳,不要这样对我,不要…… 老头才说了半句话,卡佳就赶他走了,大声叫喊起来:你是个冒牌货!真正的格奥尔基在这里——她用手指着我的鼻子。 你说什么?这个年轻人是我? 请不要再来骚扰我了,不然我打电话报警! 话音未落,卡佳已强行关上了房门。 而我不知道说什么,她一个人缩在沙发里,随意地翻着几本书,连眼镜都没戴上,想是一个字都没有读进去。我走到窗边,看到楼下的老头仍然徘徊,不断抬头仰望这扇窗户。 第一次,我觉得卡佳不但刻薄,而且残忍。 再见,我要回1959年的莫斯科去了。 告别卡佳,我冲到思南路,看着那个四十多年后的我。我那架势像是要打人,但他并不害怕,挺直胸膛看着我。我羞涩地说,对不起,她的记忆出了些问题。 你是谁? 我是你。 嗯,看到你很亲切,真的很像我年轻的时候。 我是冒牌货,你才是正版,我向你道歉。 老头从兜里掏出个信封,里面装着一根女人的头发丝,说这是在1958年的莫斯科,她最后送给他的东西。 你要我拿上去再跟她说说吗?也许,她会想起来的。 哎,不必啦,谢谢你。 谢我什么? 老头摇摇头,不声不响,离开了。 我想他再也没有回来过。 这年十二月,我的工作调动了,因为写作引起领导关注,我被调离基层的邮政局,来到四川北路的邮政总局,在机关里编写邮政史和企业年鉴。 对于卡佳来说,来自1959年的莫斯科的格奥尔基,突然在时间隧道中消失了。 也许,这对于老太太来说很残忍,但我不能再继续伪装下去了。 隔了半年,进入盛夏时节,漫长的“非典”灾难消退,我才再去看望她。我会直截了当告诉她,我不是她的格奥尔基。 但家里没有人。我到处找她都没有消息,邻居说她失踪三天了,许多老年人就是这样走失的。我有个表哥叫叶萧,是个很厉害的警官。通过他的帮忙,我查到卡佳的身份证被人使用过,购买了上海飞兰州的机票,刚入住当地一家宾馆。难道有人盗窃了她的身份证?还是更可怕的事?叶萧帮我询问兰州警方,确认入住宾馆的就是老太太本人。 我打电话到宾馆房间,恰好她接起电话,告诉我,他死了。 谁? 格奥尔基。 我的脑中掠过那张四十多年后自己的脸。 原来,卡佳是去参加葬礼的。 我去找她,也买了张飞机票去兰州。参加追悼会的有老头的子女,已是儿孙绕膝,还有军工企业的领导,多年的老同事们。但没有人认识卡佳,她独自穿着黑纱,站在一堆花圈外面。西北风吹湿了她的眼睛,遗体被推去火化时,卡佳远望着他窃窃细语——你知道吗,我找你找了多久,我找你找了多久。 她又用俄语说了一遍。 再见,格奥尔基。 一年前,当七十岁的他,第一次出现在我们面前,卡佳就已明白,她的格奥尔基回来了。老头说的都没错。但,那个真正住在她心里头的,是在莫斯科河冰面上跟苏联人打架的年轻的中国人,而不是白发苍苍的老头子。二十多岁与六十多岁的格奥尔基,对她来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此时此刻,怎及得上彼时彼刻?年华这东西,就像人死不得复活,满头白发不可能恢复三千青丝。她心里透亮得很,我们都回不去了,不如,还是让这老头子,别再折腾,好好过日子吧…… 所以,卡佳的记忆并没有错乱,精心伪装的人不是我,而是她! 她只是为了让自己相信,格奥尔基当年所说的时间旅行,是真实发生过的,他一定会穿越时空来找她,索性将计就计演了一场戏。 是我被她骗了,我才是个傻瓜呢。 其实,当我假扮成格奥尔基的时候,她只要跟我说两句俄语,就必然会露出马脚……但她自始至终跟我说中国话,尽量避免任何俄语单词,哪怕是个地名和人名,除非达斯维达尼亚或达瓦里希。对啊,当我们说到往事,凡是我无法圆谎之时,她都会主动扯开话题,让我避免尴尬露馅。 我护送卡佳飞回上海。在祖国的蓝天上,老太太向我承认,当她刚认识我,第一次在我面前发心脏病,让我给她拿药吃硝酸甘油片,竟然也是假装的。那也不是硝酸甘油片,而是糖片。 她只是始终在等一个人,等头发乌黑的年轻电工,等他沉默时的眼角,等他最美的时光。他俩唯一共同拥有的,只有记忆。但我没有,或者说,我没有她最美的时光的记忆。 我以为她会哭,但没有一滴眼泪。卡佳应该荣封奥斯卡影后,同时拿下最佳导演和最佳编剧奖,难怪是莫斯科电影学院的。 说实话,我应该对她有所怨恨,被她玩弄于股掌之中,我却怨恨不起来。 但我没有再去看过她。 时间,却像翻书一样快啊,刷刷刷过去了十多年。我早就从邮政系统辞职,自己开了家文化公司。我依然保持每天都写小说的状态,虽然比不过网文大神们,但旺盛的写作欲望从未变过。而在我的书架上,还有当年卡佳送的书。 唯一小小的遗憾是,我还没去过莫斯科,尽管我的书在那里翻译出版过。如果我有机会去莫斯科,我会去一个地址——卡佳的明信片里所写的,每个星期都要投递到那里,收件人的名字叫格奥尔基。 2014年,初秋的一夜,乌鲁木齐的地下通道,听完流浪歌手的吉他弹唱。我忽然,很想给一个人打电话。 但我没打通她家的电话,也许是搬家了,换号了,还是那栋老洋房被拆迁了? 回到上海,我才听说——卡佳死了,在一个礼拜前,享年七十九岁。 我回来晚了,没能送她最后一程,已被火葬场烧了。整理遗物过程中,我发现一个白色信封,上面写着我的名字。打开只有一根头发,银白色细细的长发——这是她最后的希望,如果我能还能找到1958年以前的她的话。 信封底下压着一张vcd:《莫斯科不相信眼泪》,十多年前我从大自鸣钟盗版碟市场为她买的。人去楼空的顶层大屋,我独自陷落在卡佳的沙发中,打开vcd和电视机重新看了一遍。两个多小时后,电影临近尾声,女主角卡佳微笑着眼含泪水,对着昵称为果沙的格奥尔基,反复说了两遍“我找你找了多久啊”。 我找你找了多久啊。亲爱的,卡佳。 我闭上眼睛,仿佛回到二十岁。能在那个年纪,遇见卡佳,是我一生莫大的幸运。 卡佳去世的一周年忌日,我回到思南路上,那栋洋楼的顶层早已换了主人。我把车停在路边,独自在梧桐树下漫步。阿娘面馆早已搬到对面,我常给卡佳买东西的烟纸店变成了房产中介,只有我上过班的邮局没变。如果她还活着的话,我想带她去国泰电影院,我的小说改编的电影又快公映了。 忽然,从卡佳住过的小花园里,有个男人像风一样冲出来,正巧撞在我身上。 他大概二十多岁的年纪,很客气地向我说对不起。我发现他长得跟我很像,简直像失散多年的同胞弟弟。他穿着土得掉渣的工装服,皮鞋也是那种土黄色的老货,发型像从博物馆里出来的。他小心地张望四周,向我问道,今年是哪一年? 2015年,公元后,我很耐心地回答。 他掐着手指算了算,嘴里念念有词。糟糕,时间又算错了,这么说来,她已经八十岁了? 我问他,你找谁? 请问你住在这里吗?是否认得一个女——是老太太,她叫…… 万事并非与生俱有 莫斯科不是一天建成 她被烧毁过很多次 她在废墟中长大 树木向天空伸展 因为它们相信天空 而天空相信热情 相信这善意的大地 阿列克桑德拉 阿列克桑德拉 什么在我们面前飘动 这是岑柳在马路边 用华尔兹的舞姿播撒着种子 岑柳用它树木的婆娑 谱成动听的维也纳圆舞曲 它们将破土而出 阿列克桑德拉 呼吸莫斯科的空气 花楸树装点着莫斯科 橡树绅士般站立 还有排排的岑柳茁壮地成长 莫斯科期盼着被树荫覆盖 莫斯科会让每棵小树 都有生长的地方 ——电影《莫斯科不相信眼泪》 主题曲《亚历山德拉》 尤·维兹博夫/词;谢·尼基津/曲 第8夜 上海爱情故事 所谓恋爱啊,只要参加了就是有意义的,即使是没有结局。当你喜欢上一个人的那一霎,是永远都不会消失的。这都将会变成你活下去的勇气,而且会变成你在黑暗中的一线曙光。我一直相信,你一定会喜欢上我的。 ——赤名莉香 中学时,我们班有个男同学,功课很好,尤其理科,完爆我们这些文艺青年。但他超爱看《东京爱情故事》,强迫我们叫他丸子,弄来一套大大的风衣,摆出日剧里织田裕二的范儿,开头闭口都是赤名莉香。 后来,听说他考进了重点大学,跟赤名莉香一起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 七夕前一天,同学会。他重新出现,已是一家上市游戏公司的部门经理,年薪五十万,持有价值千万的公司股票。他独自在角落里抽雪茄,不理睬其他老同学们谄媚的搭讪,看着窗外夜色中的黄浦江。 女同学们说要早点回家了。最近流行变态杀人狂的传说,已经出了好几起凶案,都是深夜独行的女子,遭到神秘男人尾随强暴,作案手段极其凶残,简而言之,就是先奸后杀,再奸再杀,再杀再奸…… 忽然,他缓缓吐出一团臭臭的烟雾,侧脸对着我说,我遇见莉香了。 我看到他左手无名指上的婚戒,摇头,算了吧。 嗯。 你说的莉香是谁? a面 莉香就是莉香。 她叫莉香,湖北人,九零后,二十四岁,笑起来,眼睛与眉毛细细弯弯的,就跟年轻时代的铃木保奈美几乎一样。但她不知道铃木保奈美是谁,她只知道,偶尔有人说她像日本人;她又不知道,也有男同学私下议论她像某个新出道的av女优。 念中学开始,她就讨厌自己的名字,凡是带个“莉”字,带个“香”字,都被认为庸俗不堪,而她居然叫“莉香”,简直乡气得要命。高中毕业的暑假,她去派出所改名字,想了个韩剧范儿的名字:恩善,却被户籍警拒绝。后来,当她看到《来自星星的你》,还想过改名颂伊。 第22节 大学毕业,她拿着广告专业的本科文凭,坐火车来到上海。 第一天,她搬进中远两湾城的群租房,留给她的空间只有五个平方米。 第二天,她逛了陆家嘴,指着最高的一栋楼说:我要在这里上班! 第三天,她在招聘网站投出几十份简历,然后去了“欢乐谷”游乐场。 莉香玩了高速弹射的“天地双雄”,过山车“绝顶雄风”,还有古典的“谷木游龙”与“矿山历险”……依然不过瘾,最后去了鬼屋。 从小,她就是家里的胆大鬼,她想知道还有什么能吓住她。 玩了十来分钟,她觉得鬼屋好无聊啊,正要离开的瞬间,身后出现一个真鬼。那是个披头散发的判官,脸上抹着猩红的鲜血,吐出条长长的舌头,还伸出乌黑的手,抚摸她耳朵后面的头发。 莉香的心脏差点支离破碎,面色煞白,几乎小便失禁,破门冲出鬼屋,倒在花坛边吓哭了。 离开游乐场,回家路上,她才发现,手机丢了。 苦逼。 当她换了新手机,接到的第一条信息,是她投过简历的游戏公司让她去面试。那家公司刚上市成功,最有名的一款游戏,是经常蹦到你桌面上来的女神联盟。 没过几天,莉香就去这家公司的市场部上班了。 试用期月薪五千,转正后八千。但她依然住在群租房,每天早上起来挤地铁。从中潭路坐三号线轻轨再换乘九号线。出门前,她会精心打扮一番,远看像韩剧里的女白领,近看都是七浦路的货色。早晚高峰,这份优雅就打了对折,地铁里挤满人,必须用包包挡住胸口,以免被色狼偷袭。夏天还没过去,她不太敢穿裙子,常热得双脚捂出痱子,因为亲眼看到,有人拿手机偷拍裙底。 不像那些漂亮却懒惰的女同事们,总是把脏活累活扔给男同事,自己整天没事逛淘宝下订单,要么躲在角落补补妆发微信,或者学文艺狗捧一本村上春树作装饰。莉香上班很卖命,经常主动留下来加班,为了写市场部的文案,在办公室熬到深夜——为什么不带回家去写?是她不想漫漫长夜在又臭又挤隔壁还有做皮肉生意的女人的群租房里度过。 但是,最近流传本市出了一个变态杀人狂,专捡深夜独行的年轻女子下手,先奸后杀,再奸再杀…… 她原本不相信这种传说,早上出门,发现路边有大群人围观,数辆警车闪灯,刚有一具女尸被发现。死者是住在隔壁小区的夜总会小姐,凌晨三点,下班回家路上被杀,凶手之残忍就像屠宰场的劳动模范。 莉香惶恐不安地到公司,发现所有人都在传这件事,女同事们都说再也不敢加班,就连有gay倾向的男同事也相约要一号来护送回家。 当她打开电脑台的抽屉,发现多了一部手机。 奇怪,这是她刚来上海时的手机,在欢乐谷的鬼屋里丢的。 它是怎么回来的? 但是,莉香不需要它了。她早已用转正后的月薪,给自己买了台iphone5。眼前这台穷逼的山寨机,大四那年买的,只花了五百块。她取出sim卡,删光手机里的信息,扔进了垃圾箱。 新手机收到一条语音微信,打开是个年轻男子的声音:莉香,今晚我送你回家好吗? 发来微信的名字叫万治,是公司技术部的程序员,戴着厚厚的眼镜,穿着廉价的t恤,在她来上班的第一天,就隔着三十六个格子间,遥遥痴望她的宅男。 不过,莉香并不讨厌万治。 他并不是那种死缠烂打的家伙,相反还带有技术宅特有的羞涩,在谈恋爱追女孩这个技术活上,完全是白痴的级别。他是山东人,属于读书最刻苦,高考分数放到北京可以进清华,但在山东只能进二本的那种。他拿着两万块的月薪,但要往老家寄一万五,给赌钱的老爸还债。他完全过着屌丝生活,每天中午去公司楼下吃丸子米线。 莉香觉得他有种天然呆。 这一天,恰是七夕,她还没想好,要不要答应万治。 等到下班,市场部经理突然袭击,邀请她共进晚餐。莉香有些忐忑,不知是要准备“啪啪”还是“啪啪啪”。但她还是答应,皮包里装着一包防狼喷雾剂。 农历,七月初七。 看不到银河,更没有鹊桥,倒是街上有牛郎出没。 俯瞰黄浦江的日式包厢,三十多岁的经理,抽着浓浓的雪茄,看起来较年轻,目光迷离地打量着她,怔怔地说:你知道吗?莉香,我最喜欢你的名字。 才不呢!这名字老土死了!她实话实说。 你不知道赤名莉香吗? 她是谁? 忽然,莉香邪恶地心想,难道是经理喜欢的av女优? 没人跟你说过《东京爱情故事》? 我只看过《北京爱情故事》,电视剧和电影都看过,最喜欢“橙子”了,她回答。 经理莫名地苦笑,你们这些九零后啊。 而在他的青春期,是看着“东爱”长大的,曾经最爱的,铃木保奈美。 于是,他跟莉香述说了赤名莉香的故事—— 赤名莉香是个平凡的女白领,在新同事完治到公司的第一天,莉香去接机就爱上了他,从此一直叫他丸子。而丸子在东京有两个同学,分别是花花公子三上与乖乖女里美。这个四角关系是这样的:莉香热恋丸子,丸子初恋里美,里美暗恋三上,三上玩弄里美。但是啊,莉香就算知道丸子的心事,仍然一门心思女追男。当两个人终成正果,里美却跟花心的三上分手,回头又来找丸子。这回,里美成了万人厌的小三。但,丸子终究还是回四国老家去找初恋,而与莉香错过。三年后,当丸子与里美早已成为夫妇,在东京的大街上偶遇莉香。里美识相地回避,莉香在天台上对丸子说—— 不是常常有机会遇到可以爱他一生的人的,不过喜欢上的话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所以我很珍惜爱过你的一切回忆,我真的这么想哦!爱过你的回忆,被你爱过的回忆,一直都好好地在这儿(心口)。不是能想着明天爱情会变得怎样而谈着恋爱的,就是有那时候的我,才有现在的自己,我真的能够对自己这么说:你做得真好。不管在做什么,我就是我自己。 丸子被感动,还想挽留她,莉香却拒绝。告别时,两人相背渐远,莉香突然回头喊:“丸子!”挥手,转身,大步,离去,永别。 经理说到这里,居然眼角渗出泪滴,他说,电视剧的最后,在主题曲《突如其来的爱情》陪伴下,丸子回到了妻子身边,莉香则独自微笑着漫步在东京街头。 忽然,眼前的莉香递给他一块手帕。他下意识地要抓紧玉手,莉香迅捷地抽手回来,起身说,谢谢经理请我吃晚饭,但我要回家了。 经理不知所措地看着她走出餐厅,刚要追出去却被服务生拦着结账,转头再也找不到莉香了。 七夕,上海的夜。 她没有打出租车,而是钻进地铁,飞驰在深深的隧道。疲倦地靠着车门,回想着经理刚才的话,脑中全是另一个莉香。 打开手机,看到万治发来的微信:莉香,你在哪儿?晚上回家小心。 丸子。 情不自禁,心底跳出这两个字。 于是,她回了微信:你能到苏州河边的中潭路桥来接我吗? 末班地铁出来,她步行回家。 深夜,沿着无人的苏州河畔,四周摇晃着夹竹桃林,河水扬起阵阵腥味。 背后有急促的脚步声。 还有,呼吸。 男人的声音。 想起今天早上,苏州河对岸,那具悲惨的女尸,难道,那个……就在……那个…… 有没有搞错啊,七夕夜了,人家去开房,你却来奸杀? 莉香猛然回头,惨白路灯下,身后果然有个男人,露出一张判官般的脸。 她似乎见过这张脸? 鬼屋? 刹那间,她从包中掏出防狼喷雾剂,全都喷在男人的眼睛里。 她不敢看对方怎样,只顾着飞快向前跑,却迎面撞在另一个男人怀中。 丸子?不,是万治。 他面红耳赤地搂着莉香,问她怎么了。 送我回家! 莉香始终缩在他怀里,安全地回到群租房的小屋。 七月初七的夜…… 第二天,万治和莉香一起坐地铁上班去公司。路上收到手机报的信息,说是昨晚深夜,连环变态杀人狂落网,被巡逻的民警抓获。 忽然,她明白了,那个杀人狂,已经盯着她好久了——判官! 从欢乐谷的鬼屋开始,他扮演成判官,变态地摸她头发。后来,又把她遗失的手机,还到办公室抽屉里,那根本就是个警告!而她并未在意,直到昨晚,他终于要对自己下手。 好险啊,要不是那支防狼喷雾,要不是及时出现的万治,恐怕现在的莉香就躺在法医面前了。 莉香把头靠在万治肩上,柔声说:丸子。 b面 杜笔安在上海的第一份工作,是在欢乐谷的鬼屋里扮鬼。 在此之前,他已连续三个月没找到工作了。他是贵州人,在北方读的大学,一所民办学院的计算机专业。他梦想要成为一个nb的程序员,至少也能开发出一两个ios程序。但是,那些网络公司的hr主管,看到他的毕业证书,就摇摇头让他滚蛋了。 扮鬼的第一天,杜笔安换上判官的装束,戴上长长的假发,脸上抹着鲜血样的红颜料,舌头里贴着一根红带子垂下来,就像吊死鬼。他的任务是躲在客人背后,突然跳出来吓唬别人。如果对方不是个壮汉或是大妈,没有被客人打断腿的危险,就可以摸人家头发或耳朵,制造恐怖的效果。 他摸的第一个客人,就是莉香。 在她的尖叫声中,杜笔安痴痴地看着,那张恐惧时迷人的脸——刹那间,他忘了自己正在扮鬼,穿着判官的衣服,脸上流着血,仿佛刚从棺材里爬出来。他以为还在大学校园里,偶遇某个如你一样的女子。 他相信自己遇见了女神。 女神被判官吓跑了,杜笔安才发现地上的手机。他急忙抓起手机,穿着判官服冲到外面,吓倒一大片女生。但是,女神已离开游乐场,再也找不到了。 他闭上眼,指间留香,难以磨灭。 杜笔安回家查看手机里的内容,每一条短信,每一张照片,每一个联系人。 他知道了她叫莉香,知道她的老家在哪里,知道她读了什么学校,也知道她在大二那年,谈过一个男朋友,但只三个月就分手了。 最后,杜笔安找到了她住的群租房楼下。 那天清晨,他看着莉香出门,就从自己身边擦肩而过,却对他视而不见。 他很后悔,要是穿着判官服,把舌头伸出来的话,或许她还能认出他来。 这一天,莉香是去游戏公司面试。 杜笔安悄悄跟着她,也来到游戏公司,而这家刚上市的公司,恰好还在招聘程序员。 于是,他也去报名应聘了。 一星期后,他接到了不予录用的通知。 但他又去应聘了。 这一回,杜笔安应聘的岗位,是游戏公司所在大楼的物业保安。物业经理看他有着大学文凭,又长着一张忠厚老实脸,自然顺利录取。 从此以后,他每天跟着莉香一起挤地铁上班,悄悄在背后送她到公司。每天中午,他都会穿着保安制服,巡视整个大楼,在游戏公司所在的楼层,他会多往里看几眼。有时,看到她冲到前台签收快递,也会看到一个挂着程序员吊牌的男员工,殷勤而笨拙地跟她搭话。 程序员叫万治。 但是,莉香从没注意过穿着保安服的他,更没跟他说过哪怕一句话。许多次,她从他的身边经过,带走一阵清香的风,却没有回过头。 他不知道,这叫偷窥。 一百多天过去了。 第23节 杜笔安终于觅到一个机会,半夜潜入游戏公司,将莉香遗失在鬼屋的手机,偷偷塞回她的抽屉。他原本在手机里录了一段音,说出想要对女神讲的话,但临了还是删除。 这天上午,他透过走廊的玻璃,远远看到莉香发现了手机。 她一定在想——会不会真有天使?他想。 这天傍晚,下班后她没回家,而是坐上了经理的奔驰车。 七夕啊,大家都要去开房了,居然是跟他吗? 杜笔安脱下保安服,拦下出租车,跟到外滩的高级餐厅。 女神跟高富帅的经理吃怀石料理时,杜笔安正饿着肚子站在楼下做电线杆。这些天,他一直在保护她,每个晚上暗中护送她回家。因为,他有一种感觉,或者说,闻到了一股血腥味。那个家伙,变态杀人狂,就在附近,盯上了她。 当莉香独自冲出餐厅,他微微放心了些,跟着她坐进地铁。他站在车厢的另一头,看她呆呆地靠着车门,对手机念着什么微信。 回到地面,走在苏州河边,四下无人。 深夜,那种感觉,杀人前的感觉,越发强烈。 那个家伙果然出现。 杀人鬼! 他,不,是它,正从背后接近莉香。 杜笔安紧张地喊不出声音,只能奋力冲到前面,阻拦在它与女神之间。 此刻,莉香突然回头,路灯下看清了杜笔安的脸。 判官般的脸。 只有半秒钟,她掏出防狼喷雾剂,全都射到了他的眼睛里。 他再也看不到莉香了。 耳边,只听到她急促的脚步声,还有另一个男人的声音,它要去追赶她了。 不。 他闭着眼睛抱住那个男人的腿,死活都不能让它追上莉香。 于是,它掏出了刀子,那把杀了至少七个女人的尖刀,刺破了他的心脏。 纵然判官,也会死的。 同时,他死去的双手,仍然紧紧掐住它的大腿,再也无法动弹,直到它用刀砍断他的手指。 七夕夜,两个巡逻的警察路过,当场擒获变态杀人狂,这桩特大连环杀人案件告破。 案发现场有具刚被杀害尸体,是个外地来沪的年轻男子,眼中残留防狼喷雾。有人一度怀疑他是凶手同伙,但很快被否定了。 法医在检验时发现——死者右手的食指与中指,已被凶手用刀砍断了。 在这个世界上,却无人知晓,那是他第一次触摸到莉香头发的两根手指。 他死去的那一晚,是他俩在鬼屋初次相遇的第一百二十天。 办理这桩案件的,是我的表兄叶萧警官,从他的调查笔记中,我大致拼出了这个故事。 今晚,我打开音响,听了一首《突如其来的爱情》。 2014年,铃木保奈美四十八岁,属马,本命年。 如果,爱情是条射线,除了开头第一个刹那,往后全是痛苦和无意义。除此以外,对于爱情的赞美,都是虚假。然而,就是那个开头的刹那,是我们活着仅剩的几种美好之一。 但,依旧,我们会记住那个开头的刹那的美好。 晚安,莉香。 第9夜 香港一夜 “阿sir,我没做大哥很久了!” ——吴宇森《英雄本色》宋子豪(狄龙) 2005年10月15日,我第一次到香港。 早上,自深圳出发,我跟制片人z先生同行,有辆轿车来接我们。经过文锦渡关口,守关的阿sir面带微笑,看过通行证,示意入关。进入香港的道路改左驶,丘陵起伏,绿意盎然。车虽多,但井然有序,绝不见内地常见的抢道。潮湿浓雾间,群山外的海峡,忽隐忽现,硕大的青马大桥,蓬莱仙山般的摩天巨楼。进入九龙半岛的水泥森林,看不到周围高楼的顶,窄窄的马路两边,招牌已是横看成岭侧成峰。 在尖沙咀的酒店住下,特意走到弥敦道南头重庆大厦,王家卫的《重庆森林》就是这处,却到处是黝黑的印度人或巴基斯坦人,底楼是个档次很低的卖场,据说晚上不安全。 下午,我和z先生见了香港的投资方及导演黎妙雪。那是我的小说第一次改电影——《地狱的第19层》。有位很资深的女电影人,谈到张国荣出事前跟她通过电话,某段诡异的故事,在此不表。 谈完事,我和z先生坐地铁去维港对面的香港岛。在金钟下车步行坐缆车,来到太平山顶赏夜景。观景平台狭小,大雾看不清,草草下来。转了很久,却撞到中环广场,在香港打工的菲佣,每逢周末放假聚集于此。又坐地铁去铜锣湾,车厢大半东南亚面孔,间或几个裹着美丽的丝绸头巾,那是穆斯林女孩标志,应是印尼或马来西亚人。 回到酒店,我独自外出。 深夜十点多,于香港人而言,夜生活才刚开始。兰桂坊这种地方,我素无兴趣,掏出手机里存的地址,步行前往附近一条小街。 拥挤逼仄,密密麻麻的招牌底下,有间上海小馆。门面不大,只有七八张桌子,下夜班的工人在吃炒饭。有个年轻男人坐在角落,独自抽烟,看电视里的tvb剧。他的椅背上,挂着件灰色风衣。 小马哥。 我叫了他的名字。他猛然抬头,露出少年般的笑容,掐灭烟头,跟我拥抱。 他用上海话招呼我,用粤语跟伙计们说话,给我点上几份小吃。他是这家店的老板。 我问他别来无恙。 阿sir,我没做大哥很久了! 他的这句话,令人会心一笑,自动脑补出中年狄龙的形象。 小马哥,是我的初中同学。 有句讲句,他越来越像周润发了,当他重新给自己点上一根香烟,嘴角还叼着牙签时。 我和他第一次相遇,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刚进上海市五一中学预备班。小马哥,是我们班个子最高的。他的功课差,小学就留过两级,比我们大两岁,嘴角已有一圈小胡子,穿着港剧流行的太子裤,看起来像社会青年。 听说,他的爸爸妈妈早已离婚,妈妈重新嫁人去了香港,而他跟爸爸留在上海。 小马哥总是说,他就快去香港了。 我有个小学同学,成绩很好,平时穿着体面,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西康路上有幢大房子,以前是他们家的,原是新中国成立前的资本家。他爷爷逃难去了香港,留在上海的房子被充公,他爸是共产党员留了下来。我们只做了三年的同学,他就全家移民去了香港,投奔已是亿万富豪的爷爷了。 那个年代,凡是跟香港有关的一切都令人艳羡。我听过的第一首粤语歌,是霍元甲的昏睡百年国人渐已醒。往后就太多了啊,还记得秦始皇的大地在我脚下吗?八三版射雕的铁血丹心,义不容情的陈百强的一生何求。看过上篇故事的朋友,都知道我会吹笛子,而我最拿手的,是浪奔浪流滔滔江水永不休的《上海滩》。那时无论粤语国语,我们同学都会唱,有一年最流行叶倩文的潇洒走一回——天地悠悠过客匆匆潮起又潮落恩恩怨怨生死白头几人能看透。 我家有台录像机,常带同学们来看港片。来得最多的同学有三个:一个叫李毅大帝;还有个叫杀手李昂;最后,就是这一夜的主角——小马哥。 除了《纵横四海》,我们最爱看《英雄本色》,导演吴宇森,监制徐克。 英雄本色1,看了三遍。英雄本色2,却看了十遍。到英雄本色3,已跟前两部没关系了。虽然,公认1才是巅峰之作,但2更让男生们过瘾——那时尚无暴力美学的说法。 最后有场戏,周润发穿着小马哥浑身是洞的风衣,挂满炸弹,跟阿豪与龙四一起去为张国荣的阿杰复仇。我们四个男生,用我家的录像机反复播放,数出总共被打死的人数——四百一十九个,册那,绝对是一场惨绝人寰的大屠杀。 现在想想,我们可是够无聊的。 终于,1993年,小马哥去了香港,与母团聚,持单程证。 他走以后,不再联络,我挺想他。 那一年,街头流行艾敬的一首歌。距香港回归还有几年,人人都很期待1997年,又仿佛很遥远,想象那是梦想与光荣的年代—— “我留在广州的日子比较长/因为我的那个他在香港/他可以来沈阳 我不能去香港/让我去花花世界吧 给我盖上大红章/1997快些到吧八百伴究竟是什么样/1997快些到吧我就可以去hong kong/1997快些到吧让我站在红勘体育馆/1997快些到吧和他去看午夜场/1997快点儿到吧八百伴衣服究竟怎么样/1997快些到吧我就可以去香港……1997……1997……” 2012年,我在《悬疑世界》杂志卷首语里,写过大致这样一段话——“而今,八百伴早开到了我们家门口,办张港澳通行证可随时飞到香港,淘宝上就能买到红勘的演唱会票,午夜场不早就有人组团去看过了吗?而那个让人憧憬过的年头,眨眼之间,竟已是十五年前的往事。” 好吧,日本的八佰伴早就倒了。 一九九七,香港回归,普天同庆。我呢,那一瞬间,也有种发自内心的自豪感。 那年圣诞节,小马哥敲响了我家的门。 哇,他又长高了,卖相好,一袭灰色风衣飘飘,胸口插着墨镜,那年流行的中分发形,很有周润发年轻时的派头。 其实,他才二十岁呢。 小马哥来上海是看老爸,过两天还要回香港。当晚,我们几个同学请他去吃夜排档,最后必然是他抢买单。 他抽着外国烟,神情过分早熟,说起香港各种繁华,上海想要迎头赶上,起码还得五十年吧。 有人问,香港有许多上海人吗?有啊,我们特首董建华、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还有倪匡、亦舒、王家卫、张曼玉、汪明荃、沈殿霞…… 为了满足我们猎奇的欲望,他又说起香港十大奇案。说到雨夜屠夫,大家瞪大了眼,似乎不敢相信。其实,那年头,上海也有了连环杀人狂,比如敲头案。 有个同学傻傻地问,小马哥,你是不是做生意发大财了?还是炒股票? 想起《大时代》的方展博,但我更爱《第三类法庭》的青蛙王子温兆伦。 他吹了一口啤酒,淡然道,哪有啊,我是混社团的。 众人沉默片刻,都看过古惑仔,混社团,不就是黑社会吗? 终究有人忍不住问,开过枪吗? 废话。 玩过女人吗? 对于我们这些屌丝处男来说,这可是个重大问题呢。 香港妹,大陆妹,越南妹,泰国妹,混血妹,白鬼妹,黑鬼妹,全都玩遍了。 我们嫉妒地看着他,彼此无语。 最后,我问了他一个问题——你杀过人吗? 他不响。 面朝夜空吐出一圈烟雾,小马哥淡淡地说—— “这里到底不是自己的地方。有人千方百计要离开自己的家,有的人想回去,有的人……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还是自己的地方好。” 只有我明白这是《英雄本色》的台词。 没过两天,小马哥回了香港。 那一年,我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可我依然不能去香港特别行政区,不能去找小马哥,不能去维多利亚港,不能去狮子山下…… 才发现,《我的1997》里的歌词,竟然全是骗人的! 2000年,我开始在榕树下网站发小说。2001年,我写了第一个长篇小说,第二年出版。 2003年,非典。四月一日,香港传来张国荣自杀的消息。 第24节 彼时,我尚在上海邮政上班,办公在四川路桥的市局。那天傍晚,下班走出单位,眼前出现一个穿着风衣的男人。 小马哥回来了。 他戴着墨镜,风衣领子竖起,遮掩自己的脸,带我去乍浦路的小餐馆吃了顿饭。他特意选在饭店的死角,露出憔悴的双眼,做了个噤声手势,说,别跟任何人说见过我! 你被黑社会追杀了? 他说他刚从香港回来,虽然是当时的疫区,照道理是要隔离的,但我并不害怕。 告诉你一个秘密,我是警察。 啊? 香港警察,在回归那年,我就考进了警队。 上次见面,你干吗说是混社团的啊? 因为,那次之后,我真的去了黑社会。 卧底? 嗯。 不会吧。 卧了将近五年的底。 他敞开衣领,露出胸口乌黑的刺青。 你真的杀过人?是吗? 别问这个!一年前,我搞了社团老大的女儿,不小心动了真感情,暴露了身份。我回不去了,警队丢卒保车,把我除名了。现在,黑社会满世界追杀。借着非典的形势,我回来避避风头。阿骏,在这个世界上,你是我唯一可以信任的人了。 就像阿豪信任小马哥那样? 没错。 说完,最让我担心的事发生了,他从桌子底下掏出一个旅行包,交到我的手里说——弟弟,请帮我好好保管,最多一个月后,我来取回。 啊? 那包里的分量并不重,但我不敢打开,生怕会滚出个把人头或手之类的。 这个……这个……我不知道如何推脱。 小马哥接着说,你看到今天的新闻了吗? 张国荣自杀? 你还记得《英雄本色2》,张国荣演的卧底警察阿杰,在跟阿建一起行动前,看到天上有流星飞过吗? “我听人说,看到流星,会有人早死。” 当然记得,张国荣的这句台词,深深印在我脑中。以至于,有一年大家都去郊外看流星雨,唯独我不为所动。 昨晚,我离开香港前,看到了天上的流星。 小马哥如是说,他看着我的眼睛,而我不是害怕,是很害怕! 看我沉默如许,他拍拍我的肩膀说——你相信有神吗?我相信,我就是神。 这还是《英雄本色》里周润发说过的话,但符合小马哥的人物性格。 他迅速结账离开,连个电话号码也没留下,这是作死的节奏吗? 当晚,我独自拎着旅行包回家,依旧不敢打开。 接下来一个月,我整天提心吊胆,晚上常被噩梦弄醒,早上担心门外脚步声,中午在单位食堂吃饭,总是怀疑陌生人的目光,是否会突然掏出两把枪来,血洗一番,留下几十具男男女女的尸体,还有被食堂大婶的鲜血染红的冬瓜汤。 最终,整个非典最黑暗的时期度过,我的小马哥依然没回来。 他死了吗? 就像他在香港看到过的流星?像张国荣那样死于楼下?还是像宋子杰那样死于一枪?还是…… 等了足足三个月,旅行包一直藏在床底下,周围用几捆旧杂志掩饰。 终于,我打开了那个旅行包。 数月尚未有异味,应该不是不干净的东西。但我最怕的是,会不会有几万美金,还是一张国际银行卡并附有密码?抑或什么更重要的东西,比如以前港片里的磁盘之类罪证? 结果,包里只有一本薄薄的书。 外面包着挂历纸的封皮,看来保存得很小心,难不成是《小马哥回忆录》?《香港腥风血雨录》?《港九江湖怪谈》?《旺角杀手浮生记》? 教我智商捉急的却是,打开一看,竟是本香港地图册。 有冇搞错啊!彩色印刷得很精美,总共二十多页,依次是香港的行政区划、地形和地质、动物和植物、经济和交通,还有港岛、九龙、新界各区的详细地图,却是1993年出版的繁体版本,早已过时。 再翻第二遍,生怕地图册里会夹什么东西,可把每一页都仔细翻过,仍旧一无所获,也没有被涂抹或手写的痕迹。 仔细嗅了嗅书页,会不会用化学溶剂浸泡过后,纸上就会显出特殊文字或符号?我用了四种不同的液体,直到整本地图册快泡烂了,还是没发现任何异常。 除非——这本地图编辑时就预留下密码,藏在某个角落? 2003年,剩余的日子里,我把这本香港地图册反复看了一百遍。我的目光与手指,游走过铜锣湾,触摸过尖沙咀,飞越过天水围,夜渡过长洲岛,却不知小马哥在何方。 此后两年,这本地图册藏在我的床底下,小马哥也从没来过。 2005年,盛夏。 小马哥在msn突现,我看到他的头像,分不清是周润发还是他。我们在线上聊天,说香港,说上海,说全世界。他说,他已没事了,也不混黑道,洗白了身份,现在香港开了间小餐馆,要是我来香港的话,记得要来找他。 两个月后,我到了香港。 临行前,我在msn上问他要了地址,约定今晚见面。 2005年10月15日,深夜,十一点。 我与小马哥重逢,在香港尖沙咀的夜。 寒暄过后,我从包里掏出那本香港地图册——两年前他托我保管,而今原封不动奉还。 我想知道,这本书里的秘密是什么。 哦…… 他的神情颇为尴尬,再次掐灭半根烟头,这个,哎呀,说来不好意思,当初,我是想把黑社会的账本交你暂时保管,但我放包的时候搞错了,正好随身携带一本地图册,包着一模一样的封皮,这就…… 我几乎要喷血了! 很想把他拖出去枪毙一百遍啊一百遍。 然而,小马哥正襟危坐道,你信吗? 我摇摇头。 接下来,我要说的,才是真的。 小马哥起身收工,关上店门,带我出去。 我俩一路散步到维港边,海风吹乱他的风衣,看着对岸港岛的摩天大楼,彻夜不眠的香港灯火,星星般的太平山顶。 阿骏,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吗?他问我。 还用问吗?小时候,你是差生又留过两次级,老师和家长都不准我跟你做朋友,但我们不照样是兄弟?有一次,我们去西宫玩,路上碰到几个流氓敲诈勒索,你跟他们打了一架,搞得你头破血流,但你跟那些逼样子说—— “你可以侮辱我,但不可以侮辱我的朋友!” 哈哈,这可不是小马哥的台词,是豪哥对阿成说的! 他点起一根烟,火星忽隐忽现,说,这个秘密,也是现在才能告诉你,但我从没后悔过。 看不清他黑夜里的眼睛,我皱起眉头:你说什么? 小马哥扬起风衣,将我整个包裹起来,低声耳语,其实,我是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潜伏港澳的地下工作者,维护国家安全是我的职责。 晕,你说什么啊? 背井离乡十来年,吃那么多苦,受那么大委屈,鬼门关上走几回,还不是为了你我身后那片土地。 我转回头,试图看到九龙的狮子山,当然这是徒劳,视野全被高楼阻挡。 拜托啊,小马哥,你是认真的吗? 你最好别信!呵呵! 瞬间,脑中想起国产凌凌漆的最后,那把刀上刻的“民族英雄”四个字。 那本香港地图册的秘密,你呢,就不要多想了。总之,现在这本地图,早就毫无用处了。而我,也已退役不干,国家安全部的档案,都不会再有我的名字了,别为我担心哦。就当是我送你的礼物,拿回去吧! 他从风衣内袋掏出地图册,塞进我的包里。 子夜,零点。 再度拥抱,眼眶居然湿润,妈蛋! 第二天,回深圳。从尖沙咀坐地铁,路经旺角,想起卡门。到罗湖口岸,顺利通关,当晚飞回上海。 包里塞着小马哥送给我的1993版香港地图册,至于他说的秘密,我依然不太相信。 我们没留电话号码,耳边响着他临别时的话:下次来香港找我玩哦! 不知道还有没有下次? 两年后,我的作品改编的第一部电影公映。小说发生在上海,电影却搬到回归前的香港,自然留有遗憾。唯一让我欣慰的是,电影里扮演叶萧警官的,是狄龙的儿子谭俊彦——《英雄本色》豪哥的儿子啊! 我有个表妹,年年要去香港好几次,狂买各种奢侈品。2008年,十一长假期间,我托表妹去看望小马哥,给他带些礼物。 表妹去了尖沙咀那家小店,别人告诉她,原来的老板死了——半年前,有仇家找上门来,一枪爆头。 小马哥死了? 是啊,小马哥终究是要死的,否则哪来满是洞眼的风衣? 而这,才是余则成们的真实命运,不晓得烈士名单里有没有他? 我怅然。 而我,再没去过香港。 是因为小马哥,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我不知道。我也素来对购物毫无兴趣,若要旅游的话,五洲四海,东洋西洋,自有更佳去处。 同一年,我参加过一期电影节目,跟我对谈的嘉宾是徐克。当年的《英雄本色》他可是监制呢,英雄本色3更是他亲自执导。徐克还在电影里客串了一个音乐老师,而吴宇森演了个台湾警官。当我们小的时候,连做梦都不会相信,怎能与这些神一般的存在对话? 光线传媒的演播大厅内,我坐在徐克对面,怔怔看着他的眼睛,很想问他一个问题:小马哥有没有真实的原型人物?然而,我憋了半天,始终不敢问出口,只看着徐老怪很有礼貌地侃侃而谈。 第25节 是他老了? 还是我长大了? 但,我的小马哥,永不复还。 2014年,距离我上次见到小马哥,转眼逝去整整九年。 每年的国庆假期,我的表妹都会去香港购物,去逛迪斯尼乐园,这一回她却不去了,临时改机票飞去韩国,原因嘛众所周知。 两天前,我接到个陌生的电话,带着浓浓香港味的普通话,让人听着略带费劲—— 请问是蔡骏先生吗? 是。 我是mark的弟弟,我在上海,可以与你见面吗? mark是谁? 然后,电话那头报出小马哥的全名。 一小时后,在我家楼下的港式茶餐厅,我和一个年轻的香港男子见面。 他递给我名片,世界五百强在上海公司的部门经理,他说,就叫我ken好了。 而我有些恍惚,mark的弟弟ken?在《英雄本色2》的国语版,小马哥的双胞胎弟弟阿建?穿着小马哥浑身是洞的风衣的周润发? 果然,他们兄弟很像,个子也差不多,看着阿ken的脸,仿佛回到2005年秋天,子夜的香港。 怎么从没听小马哥说起过你?我直截了当地问,虽然,我并不怀疑他。 我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弟。 三十年前,小马哥父母离异。所有人都以为,他妈妈改嫁去了香港。那不是真的。或者说,香港男人是真的,但他在香港有家室,自然,也无法带她去香港。 他的妈妈去了深圳,每个周末,香港人过关来看她,就是包二奶。几年后,她为香港男人生了个儿子,取名建华,英文名ken。 1993年,小马哥的爸爸赌博坐牢,他在上海退学,独自买了张火车票来深圳。 已跟妈妈分别十年,老妈根本不喜欢他,所有母爱都在ken的身上,何况小儿子是香港种啊香港种。 回归前一年,那个男人的原配死了,小马哥的妈妈与十岁的弟弟,苦熬到头,得偿所愿,去香港合家团聚了。 唯独小马哥,一个人留在了深圳。 香港男人嫌他讨厌,不准他申请来港探亲,怕他一来就变成黑户口不走了。 ken告诉我,在他跟妈妈搬去香港以后,再没见过哥哥。 2003年,非典过后,开放港澳自由行,小马哥第一次进入香港。他来家里吃了顿饭,还是偷偷摸摸地,趁着ken的爸爸不在。也只是吃了一顿饭而已,妈妈就把大儿子打发走了。 弟弟还算热情,带哥哥在香港玩了三天。小马哥循规蹈矩,自觉排队,从不乱穿马路,打喷嚏不忘用手帕掩住,坐自动扶梯永远站右边,更别说什么随地大小便了。 然后,他提早回了深圳。 小马哥第二次来香港,已是两年后的2005年,十一长假之后。他让弟弟ken帮忙,说要在尖沙咀找家小餐馆,花三千港币包一晚,给每个伙计发了条烟,让大家演戏叫他老板,说是要招待一个好朋友。 第二天,小马哥又走了。 这也是他最后一次到香港。 小马哥一直住在深圳,从事各种生意与职业。发过财,破过产,也有过安逸的日子。他结过婚,离过婚,但没有过孩子。从他住的高楼顶上,可以清楚地遥望香港,那是新界连绵的山冈,有时能望见大帽山顶。 当ken说到这里,我算是大致明白了—— 这些年里,小马哥关于香港的一切,包括什么进入黑社会,又是警方的卧底,学什么使徒行者薛家强,结果爱上黑帮老大的女儿,最后又被追杀,再向我袒露心迹,原是我党派遣港澳的地下工作者……竟然!竟然!全是编造出来的!或者说,是他脑子里的妄想。 魂淡啊! 但,他演得真像啊,货真价实的影帝,比发哥厉害一百倍啊! 我低头,看着杯影中的自己,默默数着那十年间,在自己身上发生过的一切。 上个礼拜,我的哥哥死了。 阿ken告诉我,而我故作镇定地问道,怎么死的? 9月28日,接近零点,他喝醉了。遇到抢劫,他反抗。对方拔刀,不巧刺中心脏。 就这么简单? 两天后,凶手在东莞被捕,内陆省份来的十八岁少年,看到他用iphone6就想抢劫。 我摇头,这不是小马哥的死法。 阿ken继续说,我也很多年没跟哥哥联系过了。我去美国读书了五年,回来后发现香港不景气,许多年轻人都北上了,我就直接来上海工作。妈妈说,哥哥从没给她打过电话,她也没关心过哥哥。我很难过。 你为什么来找我? 三天前,我飞去深圳,处理哥哥的后事。打开他的电脑,msn自动登录,没想到他还用这个?好奇地看了聊天记录——我发现他的朋友好少啊,在联系人分类里,有个特别类别,就是你的名字。对不起,你没看到过他的留言吗? 啊? 差不多六七年前开始,我就再没登录过msn。 阿ken提醒我,这个月底,msn就要在全球范围内关闭了,建议你快去看看吧。 与小马哥的弟弟阿建告别,我飞奔回家,趁着msn死亡前的最后几天,再次登陆。 深夜,我把登陆状态改为有空,响起无数滴滴声,都是前几年积累下来的。 满屏最多的是小马哥。 i am what i am 我永远都爱这样的我 快乐是快乐的方式 不止一种 最荣幸是谁都是 造物者的光荣 不用闪躲 为我喜欢的生活而活 不用粉墨 就站在光明的角落 我就是我 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天空海阔 要做最坚强的泡沫 我喜欢我 让蔷薇开出一种结果 孤独的沙漠里 一样盛放的赤裸裸 多么高兴 在琉璃屋中快乐生活 对世界说 什么是光明和磊落 我就是我 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天空海阔 要做最坚强的泡沫 我喜欢我 让蔷薇开出一种结果 孤独的沙漠里 一样盛放的赤裸裸 ——《我》林夕/词;张国荣/曲;张国荣/原唱 第10夜 喀什一夜 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 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 ——纳兰性德《长相思》 我有个表哥,你们都认识,他出生在喀什,名叫叶萧。 叶萧是知青子女,我姑姑的儿子,十二岁从新疆回到上海,寄居在我家读书。我们是一起长大的。 有一年,早已成为警官的叶萧,忽然跟我说,除去在公安大学的四年,他在上海生活的时间,已跟在新疆一样久了。说完,他有些伤感。我想,他是终于在内心跟新疆做了个永别。 最近一次见到叶萧,他说,很久没有回喀什去看看了。 没过两周,我去了新疆。 第一站乌鲁木齐,第二站吐鲁番,第三站布尔津,第四站喀纳斯,第五站克拉玛依,第六站回到乌鲁木齐,第七站—— 喀什。 临行前,有人开玩笑对我们说,这时候还敢去喀什? 我摸了摸脖子,好像头还在,坐上飞机,来到喀什。 2014年9月16日。 喀什。中亚的阳光,奔放热烈。杨树参天茂密。维吾尔商贩的街市,长袍包裹的西域女子,深目高鼻白须的老汉。市中心的大街上,也可见到武警车辆,像特种部队背着冲锋枪与盾牌的士兵。街头贴着许多“同仇敌忾铲除暴恐”之类标语,皆因近期紧张的安全局势。 第26节 入住喀什噶尔宾馆,访问上海援疆指挥部。下午,依次去香妃墓、高台民居、艾提尕尔清真寺。黄昏,清真寺旁的维吾尔乐器店,我花七百块买了把热瓦甫。不饰雕琢的老琴,声音倒是清亮通透,轻轻弹拨竟有古典吉他的各种音色。做琴的维吾尔老师傅帮我弹奏一曲,不少人围观,我们一起吃西瓜,其乐融融。 可惜,行程只安排喀什市区。叶萧的父母,我的姑姑和姑夫,至今仍住在喀什远郊的农三师。我给叶萧打了电话,他让我不必去探望了。 新疆时间比北京时间晚得多,八九点太阳才下山,晚餐后已是深夜十点半。 喀什的夜。 很想出去走走,我打电话给同行的甫跃辉。他是云南人,小我几岁,《上海文学》的编辑,棒棒哒的小说家。他的胆子不小,跟我一样跃跃欲试。 结伴走出喀什噶尔宾馆,门口几个保安站岗,用诧异眼神看着我俩——要知道一个半月前,新闻联播里那起严重暴恐事件,就发生在喀什地区。 我和甫跃辉也是蛮拼的了,决定步行前往喀什市中心,距离大约两三公里。刚出宾馆那条路,稍嫌荒凉,无甚人家,惟树丛高墙。维吾尔男人们出没,三三两两路边聊天,或骑摩托电动疾驰而过。 出门前,我发了条微博,无非是白天拍摄的喀什照片,很快有不少评论。有朋友提醒我注意安全,遇到急事呼叫@老榕搭救。好吧,他绝对想不到,我们会在深夜行走在喀什街头。为了不让你们担心,不发微博了。我相信自己逃跑挺快的,抄家伙反抗的能力也是有的,不至于再发生昆明火车站那种事。或许,这是男人渴望冒险的本能。 拐过一个路口,远远望见亮着彩灯的摩天轮。我喜欢,看过《谋杀似水年华》的懂。 为了打破紧张的气氛,我想起甫跃辉是云南人,便说,九十年代,有部电视剧很热,叶辛的《孽债》,你肯定知道。讲一群云南孩子到上海,寻找各自爸爸妈妈——都是跟当地人结婚的上海知青,当年为了回上海抛下孩子,留下一笔孽债终究要还的。 那年头,我们班里有许多回沪知青子女,差不多有三分之一的同学,大部分来自江西、安徽,也有从更遥远的黑龙江和云南来的。 至于远到无法想象的新疆,只有一个,她来自喀什。 她是初一那年来的插班借读生。 我记得,她有双大眼睛,很长的睫毛,脸颊红扑扑,乌黑长发披到肩上。尚是寒冬,大家裹着厚厚的衣服,她依然显出身材,比别的女孩发育得早。 班里每个同学都有绰号,她很快有了“古兰丹姆”这个名字。大家先叫她新疆妹,后来学校放了部老电影《冰山上的来客》。九零后不懂的。 其实,她是汉族,姓李,叫李晓梦。 跟许多同学一样,她的父母也是上海知青,到新疆多年早已扎根,便让孩子回来投靠亲戚借读,若运气好还能报上户口。 她的学习成绩一般,并非不认真听课,而是从新疆转学过来跟不上。她不爱说话,上海话的水平糟糕,普通话都有一股新疆味。她很少跟别人玩——连我这个感觉迟钝的男生,都能看出女生们故意孤立她,大概是她过于漂亮缘故。 第一个学期,学校春游,在两公里外的长风公园。老师要求每个人表演节目,想到班里有个新疆来的,说她一定会唱新疆歌,跳新疆舞,要是穿上新疆人的衣服裙子,戴上小帽子,肯定很给老师扎台型。 李晓梦说自己不会唱,更不会跳,从没穿过新疆人的衣服。大家都不相信。她说,如果一定要她上台表演,可以吹笛子,就是江南丝竹的那种。 可是,我们班已有了一个笛子独奏的节目,那就是我。 春游那天,长风公园大草坪,少先队员雕像前,我当着全校师生,用笛子吹了一首《婉君》。 “一个女孩名叫婉君,她的故事耐人追寻,小小新娘,缘定三生,恍然一梦,千古伤心。一个女孩名叫婉君,明眸如水,绿鬓如云,千般恩爱,集于一身,蓦然回首,冷冷清清……” 说实话,那首琼瑶剧里的曲子,我吹得实在糟糕。可我不知哪来的自信,一点都不怯场,似乎整个公园都传遍我的笛声。 唯独,在坐满草坪的几百名同学里,当目光扫到我们班的“古兰丹姆”身上,看到她一脸幽怨的表情,就让我立马吹错了两个音。 “蔡骏,我猜你一定喜欢上了她。” 二十多年后,遥远的喀什的夜,走在我身边的甫跃辉如是说。 我不知该如何回答? 经过一座大桥,豁然开朗,桥下是宽阔的东湖,难以想象在这南疆的沙漠中,还会有这么大片的水面。更远处几栋高楼,另一边高台民居。土黄色的千年建筑,倒映水面,穿越的感脚。 桥上走过几对情侣,一看就是汉人,还有外国游客,我们放心了。 一路有惊无险。穿过摩天轮下的桥洞,来到喀什人民广场,最醒目是尊毛主席雕像——中国现在仅存的几座广场毛主席像之一。 深夜,高高的台阶上,坐着两个维吾尔族青年。我和甫跃辉也坐下来,遥望广场对面,类似金水桥的建筑,前头停着一排警车和军车,许多特警正值勤。大街依然车水马龙,只是行人稀少。 我们坐着聊天。 在喀什的毛主席像底下,甫跃辉说着靠近缅甸边境的云南农村的种种生活,而我说起刚在《上海文学》发过的一篇小说《北京一夜》——有段情节是我读初中时,不小心碰落块玻璃,从教学楼顶掉到操场,幸运的是没砸到人。 其实,这件事是真的。 那块致命的玻璃,几乎砸中操场上的一个女生,就是喀什来的古兰丹姆。玻璃在她脚下砸得粉碎,碎渣布满裤脚管,要是再往前走一步,多半就被砸死,至少也是重伤,乃至植物人。 从那天起,我对李晓梦总觉得有什么亏欠。 不久,放学路上,我跟在她背后,想要给她买根盐水棒冰或冰砖,作为玻璃事件的赔礼道歉。她突然回头,瞪圆大眼睛盯着我,却点点头,答应了。 吃完我请客的棒冰,她才有了表情,说,你的笛子吹得太烂了。 这是她主动跟我说的第一句话。 古兰——不,李晓梦,你也会吹吗? 嗯。 我想听听。 晚上来燎原电影院的街心花园吧。 八点,我从家里溜出来,带着笛子。刚到电影院门口,远远听到笛声。我跟老师学过,知道那是传统曲目。大簇鲜艳绽开的夹竹桃下,“古兰丹姆”李晓梦坐在石墩子上,持着一根大号竹笛,正鼓着腮帮子吹呢。我的耳膜,跟着心里也发潮。这声音起码能传出两站路。 月光下,她的脸白皙而透明,笛子反手持在背后,如同握着把宝剑,让我想起《书剑恩仇录》的霍青桐,我看的第一部金庸书。 这回轮到我了,硬着头皮掏出笛子,眼睛一闭吹起《梅花三弄》——对不起,不是传统曲目的《梅花三弄》,而是琼瑶阿姨的电视剧主题曲。 那年头,许多男生女生都有本小簿子,抄写各种电视剧歌曲。有家《每周广播电视报》,刊载当时热播的电视歌曲的简谱,我把这一小块豆腐干剪下来,天天对着谱子练习。我的水平也仅限于此。 听我吹完,她笑了。 咳!我害羞,也暗暗高兴,第一次看到“古兰丹姆”的笑容。 此后,隔三差五,我们就会来到燎原电影院门口的街心花园,通常在黄昏时分,偶尔也在月夜之下。我吹一首流行歌曲,她吹一首传统曲目。 她的水平比我好一百倍。《姑苏行》《鹧鸪飞》《牧笛》,个个都醉了,最厉害的是一曲《帕米尔的春天》,让人听得简直灵魂出窍。 我问她,这笛子是谁教你的? 李晓梦看着天上新月,淡淡道,我爸爸,他在人民文化宫当音乐老师,我从小在文化宫长大。 喀什人民文化宫? 是啊,很漂亮的房子呢,在喀什人民公园里头。 就像上海的人民公园? 差不多吧,里头有许多大树,以前还能看到坟墓,比你们上海的还要大。 你们上海? 李晓梦不再说下去了,重新举起笛子,吹了一首《鹧鸪飞》。 这是她最常吹的曲子,每次都会吹一遍,似乎无数飞鸟,惊起黑幽幽的林中,有毒的夹竹桃花蕊,纷纷摇落……以前看笛子谱,说这曲子的意境,来自李白的“越王勾践破吴归,义士还家尽锦衣。宫女如花满春殿,至今唯有鹧鸪飞”。 而我听“古兰丹姆”的《鹧鸪飞》,却想起“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汉下白登道,胡窥青海湾。由来征战地,不见有人还。戍客望边邑,思归多苦颜。高楼当此夜,叹息未应闲”。 随着她的笛声,想象鹧鸪飞出玉门关,直抵疏勒河,李白出自西域,想必也曾照过喀什的月光。 然而,我无数次问她关于新疆与喀什的一切,她的回答却不超出喀什人民公园的范围。 关于她的父母,除了音乐老师,也很少被她提及,更从没听她提起过妈妈,只知道也是个援疆的上海知青。 五月四日青年节,操场上搭起临时舞台,先是一群女生表演四重唱,接着轮到李晓梦。 她第一次穿了红色连衣裙,老师给她化了淡妆,画面太美简直不敢看。我和许多男生坐在台下,都流下漫长的口水。 “古兰丹姆”李晓梦走上舞台,刚刚举起笛子,就发生了意外。 她的脚下一滑,整个人摔了底朝天,裙底风光都泄露了,这下全校师生哄堂大笑。现在想想,真该挨个拉出去枪毙。 除了我。 我很难过,看到她趴在地上起不来,我冲上了舞台。没想到脚底打滑,踩到什么油腻上,果然也摔了个狗啃屎。我和李晓梦倒在舞台上,膝盖和肩膀都摔破了。看到她眼眶里的泪水,还有台下几个笑抽了的女生,我明白了——就是刚才的四重唱,她们下台时悄悄洒了些油在台上,为了让李晓梦当众出丑。 “听着让人好难受啊。” 2014年,喀什的深夜,云南人甫跃辉站起来,回头看着毛主席像。 我也站起来,不想再回忆下去,说,去对面走走吧。 走过大街,穿过喀什人民广场,回头看着月光下的毛主席像,让人恍惚的画面。几个武警警惕地看着我们。广场上也有些汉族在聊天,两个男人坐在微缩版的“金水桥”上手拉着手。 我们径直往里走,看到喀什人民公园的牌子。 要去吗?甫跃辉问我。自治区文联的工作人员,听说我们半夜跑出去,已经急得要命了。 喀什人民公园? 1994年,“古兰丹姆”唯一跟我提到过的喀什的地名,如此不真实地扑到眼前。 于是,我又不得不回忆起她。 那一年,五四青年节的文艺汇演,她在舞台上摔倒,有条腿严重扭伤,几天不能走路,躺在家里休息。 我去探望过她一次。她寄居在叔叔家里,楼梯下的亭子间,刚够摆一张床。她的叔叔婶婶还有表妹都住在楼上。 屋子小到让我抬头就会撞到后脑勺,她说,就坐在我的床上吧。 我很紧张,却无法抗拒,便坐在她的床沿,这是我第一次坐到女孩子床上。 床头的墙上,挂着她最喜爱的笛子,也在舞台上摔坏了,裂开一道深深的口子。我帮她用透明胶反复缠绕,但音色已无法恢复。她难过地说,那是爸爸送给她的笛子,在她离开喀什去乌鲁木齐转车往上海的长途汽车站上。 唯一的床头柜里,她掏出几张发黄的相框。那是1968年,许多上海知青离家远行,胸口戴着大红花,在列车窗口挥手告别,个个意气风发,其中有一个就是她爸爸。 她说,她爸爸离开上海时,吹了一曲笛子《我们新疆好地方》。在火车站,有不少人听了这首曲子,就主动报名来了新疆。没想到,二十年后,这些人都跟她爸爸成了死敌,说是当年被他骗来了新疆,没想到吃了那么多苦。但,所有人再也回不去了。 你爸爸回来过吗? 嗯,半年前,他好不容易回了一趟上海,却跟我叔叔打了一架。叔叔说,能容纳我住下读书已经不错了,怎可能再让我落个上海户口呢?她看了看头顶的天花板,说,他们兄弟打到头破血流。最后,爸爸独自回新疆去了,真想跟他一起回去啊。 后来,我才明白,这种事情太常见了。当年离家的知识青年,为了给自己或子女赢得一个回城的户口,要征得原籍的兄弟姐妹签字同意,常常因此反目成仇,乃至大打出手,也不乏闹出人命。 不久以后,学校里又传出一件大事,关于李晓梦。 大家都在说——古兰丹姆真的是古兰丹姆,她不是汉族,她的妈妈是维族人。难怪啊,她长得有些特别。 学校领导也来过问,发公文去喀什调查,要搞清楚李晓梦是不是身份造假才来借读的? 她拒绝跟任何人说话,包括我在内。虽然,我没有看到她掉眼泪,但从她怨恨的眼神看得出——全世界都成了她的敌人,感觉再也不能一起愉快地玩耍了。 第七天,她消失了。 我去李晓梦家找过她,她叔叔说晓梦回新疆去了。 那是初三中考前的一个月。 哎,我再没有见过她,整整二十年。 2014年9月16日,深夜,喀什人民公园。 第27节 四周寂静,布满树林,还有一地落叶,仿佛回到江南的公园。已近子夜,大门却敞开着,幽暗灯光下,聚拢着四个维族人,三个老头,一个年轻人,坐在地上聚会,令人狐疑。 走进一看,才发现他们四个在打扑克牌,我和甫跃辉相视一笑。 月黑风高。 继续往公园深处走去,渺无人烟。古人说黑夜遇林莫入,我们两个是胆大包天。此处回头再看人民广场,似是两个世界,依稀眺见对面毛主席像的灯光。 眼前出现一栋建筑。 正面很不起眼,只有一层楼,门口有颗红星,像是苏联建筑,有块指示牌——喀什人民文化宫。 我的心脏,不知被什么刺了一下,这个名字,仿佛从冰库缓缓解冻,苏醒,复活……像她的眼睛。 绕到文化宫的侧面,才觉得规模不小,有个古朴典雅别具民族风的边门。 我听到了笛声。 颤音、滑音、叠音、吐音、飞指、换气,各种技巧,棒棒哒呢。 甫跃辉讶异地看我,谁都不曾想到,在这喀什的黑夜里,整个中亚和维吾尔文明的中心,竟会突然响起江南的竹笛。 这笛声,这旋律,我依稀记得,不,是永远难忘。 鹧……鸪……飞…… 这首曲子,二十年前,我的“古兰丹姆”李晓梦,她最爱在燎原电影院街心花园的月夜下吹奏——而今那座电影院早被拆了至少十年。 那指法,那气息,那节奏,还有特别的剁音,我记得一清二楚,少一分,多一秒,都绝不会搞错,在耳朵中,在心里头。 是她吗? 两年前,我梦到过一次“古兰丹姆”,突如其来,毫无理由。梦中的她长大了,依然有她的笛声,此刻耳边的《鹧鸪飞》。当时,我很恐惧,她会不会死了,才会给我托梦? 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 到现在,我才明白,我一直,一直,很想,很想,她。 我的古兰丹姆。 喀什的夜。 从前,她不曾跟我说起过高台民居,也未提过香妃墓,更没有艾提尕尔清真寺,她只说起喀什人民公园,还有喀什人民文化宫,这是我的中学时代,对于喀什仅有的两处印象。 古兰丹姆,我来了,用了二十年时间,走过五千六百公里,你还在吗? 循着笛声如诉,我如鹧鸪飞似的,疯狂地在林子里寻找她,也许就在背后,某棵大树的转角,人所不见的黑暗里。 我好想再见到你,哪怕你已嫁作人妇,儿女绕膝……我只想,对你说句话—— 二十年前,我托表哥叶萧,在他暑假回新疆跟父母团聚时,顺便打听一下喀什人民文化宫的李老师。 表哥回来后告诉我一个秘密—— 李晓梦的妈妈,并非上海知青,而是当地的维吾尔族,曾在喀什非常有名的舞蹈演员,家住老城的高台民居里。李晓梦的爸爸,在工人文化宫当音乐老师,他俩因此相识。虽然所有人反对,他还是娶了她为妻,不久就有了一个女儿。李晓梦三岁时,她的妈妈死于难产。 那一年,开始了知青回城的大潮。 按照当时政策,李晓梦爸爸这种跟当地人结婚的,很难得到回城名额。李晓梦十三岁那年,爸爸托了许多关系,跟一个离婚的上海女知青假结婚,修改了李晓梦的身份信息,终于得到让她回上海借读的机会。只要将来亲戚们同意,就可以让女儿落户。 这个秘密,李晓梦守口如瓶,这也是她从未提起过妈妈的缘故。 而我的表哥叶萧,真有做警察的天赋呢。 但我从未有勇气告诉过李晓梦。我怕她会立刻翻脸,永远都没得朋友做了。她是打心眼里不愿让别人知道的,我想。 后来,不知何故,这个秘密泄露了出去。虽然,永远纸包不住火,但如果我不托叶萧去调查,在上海不会有人知道的。 这一切都是我的错吧,是我逼走了“古兰丹姆”,因为该死的好奇心,因为我喜欢你。 对不起,这是我唯一要对你说的话。 “在那里!” 子夜,喀什人民公园的树林里,还是甫跃辉帮我发现端倪。 我看到一个黑乎乎的身影,在人民文化宫的屋檐下,端坐着吹笛子的模样。 一点点接近,笛声越发婉转,轻微的悲怆。 我抱住她了。 虽然,看不清她的脸,但可想象,她月亮般的双眼,长长的睫毛,红扑扑的小脸,好像王洛宾歌里的人儿。 那是二十年前的她,现在她会怎样? 不知从哪里,亮起一盏灯,微弱光线里,只看到一个老头。 晕,我怎么抱着一个老头,虽然没亲他,但总让人满面尴尬。 老头是汉人,手里握着笛子,神情并不慌张地,看着不速之客的我。 甫跃辉连忙代我道了几声对不起——虽然,我本就是来说对不起的,也许才是这次喀什之行的真正目的。 老头继续吹笛子,鹧鸪接着飞,在喀什的夜。 看着汉人老头的眼睛,忽然令我想起什么? 喀什人民文化宫的屋檐下,我知道他是谁了,我猜。 忽然,背后又响起某种声音。 是维吾尔乐器,弹拨的弦乐,分明就是……对,黄昏时我在艾提尕尔清真寺边买的那把热瓦甫,就是这种音色与旋律。 笛声还在,热瓦甫声也在,难以想象,这两种乐器,并不冲突,竟有管弦二重奏的效果。笛声如鹧鸪飞入夜空,热瓦甫声似流水潜入地底——宛如几天前,我在吐鲁番的高昌古城,突现个维吾尔老人,坐在一千年前的佛寺遗址里弹奏的琴声。 终于,我看到了弹琴的人儿,是个维吾尔少年。不过十一二岁样子,戴着小花帽,坐在一棵大杨树下。浑然忘我,右手弹拨,左手按弦。竟比黄昏时我听到老艺人的热瓦甫,多了某种东西,就像魂。 月光从云间洒出来。 喀什人民公园,笛声与热瓦甫,我和甫跃辉,都会毕生难忘。 我啥都没说,就连酝酿了二十年的“对不起”,也未曾吐出口,便匆匆离别。 后半夜,回到公园门口,那三个维吾尔族老者和一个年轻人,还在地上打着扑克牌,不晓得是斗地主还是大怪路子? 刚才吹笛子的汉人老头,就是李晓梦的爸爸?甫跃辉猜测道。 大概是吧。 蔡骏,你不用内疚的。 喀什人民公园的夜空,笛声与热瓦甫齐飞。忽然,热瓦甫中断了几秒,或许是维族少年弹错了音?笛声还在继续,热瓦甫重新接上,但已今非昔比,琴瑟和鸣已被打破,两种声音怎样糅合,都变得异常刺耳,仿佛亲兄弟打了一架, 甫跃辉接着说,刚才你说,李晓梦的爸爸和叔叔关系很差。 我抬起头,看着喀什清亮的月光,再低头,看着自己拉长的影子……忽然,打了二十年的结,瞬间解开了。 是啊,那个秘密,关于李晓梦的妈妈是维族的秘密,无论我还是叶萧,都从未向任何人泄露过。在上海,唯一可能说出去的人,就是她的叔叔啊。因为李晓梦读书与落户的问题,兄弟俩早已反目成仇。为把讨人嫌的侄女赶回新疆,不至于将来房子和家产被分杯羹,才到处说侄女的身份造假,这不是顺理成章的事吗? 我呆坐在公园门口的栏杆上,却不曾减少丝毫的内疚,在最漫长的那一夜。 走出喀什人民广场,我们在路边打了一辆出租车。司机是个维族小伙子,放着巨响的维吾尔电声音乐。我说了句回喀什噶尔宾馆,不消几分钟就穿越喀什的夜,下车时收了五块钱起步费。 第二天,告别喀什。 9月19日,我从乌鲁木齐回到上海,连夜给表哥叶萧警官打了个电话。 二十年前,那个秘密是他为我调查出来的,现在也应该由他来终结的为好。 今晚,上海苏州河畔的家中,恰逢台风“凤凰”来袭。风雨声声,似有惊涛骇浪,令人怀念喀什,怀念干燥的阳光与清凉的月光。 我接到叶萧的回电。 根据户籍系统查询,李晓梦就住在喀什。她早就结婚了,丈夫是维吾尔族,有个十二岁的儿子,全家人开了个民族乐器行。她改了自己的身份证,在民族一栏标注的是维吾尔族。 李晓梦变回了古兰丹姆。 我吐出有二十年那么长的气,拿出喀什买回来的热瓦甫,手指抚摸五根琴弦,拨出几个清亮的音色,仿佛在说…… 你好吗? 我很好。 风雨带走黑夜 青草滴露水 大家一起来称赞 生活多么美 我的生活和希望 总是相违背 我和你是河两岸 永隔一江水 波浪追逐波浪 寒鸭一对对 姑娘人人有伙伴 谁和我相配 等待等待再等待 心儿已等碎 我和你是河两岸 永隔一江水 我的生活和希望 总是相违背 我和你是河两岸 永隔一江水 等待等待再等待 心儿已等碎 第28节 我和你是河两岸 永隔一江水 ——《一江水》王洛宾/词 第11夜 小时代杀人事件 金钱永不眠,上海老不睡。平凡的小街上,百姓们靠着啤酒冰凉的泡沫打发着梅雨季节难以入眠的闷热夜晚。而有的人,从出生开始就生活在寸土寸金的顶级地段,他们的生活,仿佛玫瑰花蜜般甜美而又奢侈。他们的双脚远离世俗的灰尘,他们是活在云端的命运宠儿。有的人呢,则正泡在浓郁的热巧克力里,分不清杯中的滋味是苦涩,还是香醇。那些金字塔顶端的有钱人,他们的每一天都像是精心调配好的营养剂,每一种营养成分都按照严格精确的配比,他们的身体因此保持着最好的状态。璀璨夺目的生命,永远,熠熠生辉。他们占据着上海最美的地段,最美好的光线,享受众人羡慕的目光。同时,也享受着高处不胜寒的孤独。有的人每天都在品尝着绝望和希望的味道,就像用药片兑水化开的冲剂,甜蜜鲜艳的糖衣褪去之后,就只剩下不为人知的苦涩。 ——《小时代2:青木时代》 去年,八月,上海书展。 上海展览中心东一馆,我在签售新书。很抱歉,我无暇抬头看清排队的人们的脸。除非,偶尔遇到美女,我会记得,也有可能忘记。 但我记住了她。 许多时候,我会问读者:要不要写上你的名字? 嗯,我是你的脑残粉,你就写顾里吧。 怎么写? 你没看过《小时代》吗? 没有。 天哪,你没看过《小时代》? 但我知道顾里,于是,我先签名,再写一行钢笔字—— to:顾里 其实,她不叫顾里。 一年后,当我再度见到这个女孩,我还是不知道她叫什么。 2014年7月17日,有个互联网的兄弟,就职于bat三巨头中的一家,从北京飞到上海,说要请我喝酒。我说我从不喝酒,他说那就喝茶。我说我每晚都要写小说,喝茶也没空。他说写小说也要有素材,我跟你说个故事,一定对你有帮助! 于是,我答应了。 辗转到了约定地点,却是一间有名的夜场,外观金碧辉煌,像是用lv镶钻做的软装。 我问他有什么故事。他只说,唱歌唱歌。点了几瓶红酒,标价都是几千块的。我懂了,这家伙的工作就是吃喝玩乐,业务招待费太多,不用也是浪费,借着招待我的名义,假公济私,满足酒色之欲。 包房里自然还有姑娘,在他身边坐了四个。我拘束地要离去,却听到一首张雨生的歌——“我是一棵秋天的树,枯瘦的枝干少有人来停驻,曾有对恋人在我胸膛刻字,我弯不下腰无法看清楚”。 这哥们酷爱唱歌,跟我一样也爱老歌,让我不由自主地坐定下来。同时打量那边的姑娘,开头三个,都像是@留几手打分的对象,从一分到零分到负分滚粗不等,看来我这兄弟是性情中人。 最后一个,躲在阴暗角落,穿着白色无袖短裙,中分的披肩长发,脖子上挂着串项链,远看略像郭碧婷。 我不记得她了,但她记得我。 等到我兄弟一曲唱罢,她坐到我身边,向我敬酒。 她说,去年,上海书展,我来过你的签售会,还请你写过我的名字。 你是——我想不起那个名字了。 顾里。 哦,看着她的脸,依稀有些印象。 她说,我还问你,没看过《小时代》吗? 咳!咳!最近,刚在网上看过了。你,真的叫顾里吗? 不是啦,骗你的。 然后,她问我抽烟吗。我摇头,她掏出一根细长的esse女士烟,轻轻点燃,吐出薄荷味的烟雾。她的眼眶,依稀有些发红,微微能察觉出颤抖。跟一年前来到我的签售桌前的女孩相比,这是同一个人吗? 她将烟夹在食指与拇指间,目光迷离…… 2013年6月27日,她,刚到上海。 出了虹桥机场,按照网上的攻略,坐上地铁二号线,不用换乘,直达人民广场。出站,过马路,就是和平影都。已有成百上千的人排队,她背着沉甸甸的旅行包,看起来像匹不堪重负的骆驼。 这一年,她刚大学毕业,向父母借了四千块钱,为了讨个小四的口彩,从四川老家飞到上海来找工作。 她预定了《小时代1》的首映电影票,传说郭敬明将会出现。当她排了两个小时的队,终究没有看到他。 盯着电影院的屏幕,纸醉金迷过后,最后那场走秀,响起《友谊地久天长》,她哭了。 傍晚,华灯初上,南京西路,人潮汹涌,淹没头顶,闭上双眼,一切就在身旁,就在手指尖上。 几天后,当她住在浦东昌里路的六层楼的出租房,却觉得上海,好像并没有电影里拍的那么美好。 她开始投简历,想要找到一份主编助理的工作。几次面试都令人失望,办公地点在又破又烂的写字楼,或是陈旧的国有单位建筑,主编多是中年妇女和秃头老汉,好不容易面到一个gay主编,却是形象猥琐的大叔。 最后,她去了一家民营的出版公司做编辑。 《小时代2青木时代》公映没多久,上海书展开幕。她跟主编说去考察市场,其实,是想参加郭敬明的签售会。在过去的中苏友好大厦,俄罗斯风格的建筑里,她惊讶地发现,这不正是顾里她们破坏顾源的订婚仪式的拍摄现场吗?只是,看起来跟电影的差距好大啊。 电影结尾出现的那片台阶,曾经被白雪覆盖着,而今在四十度的烈日底下,总有从俄罗斯穿越到非洲的感觉。 很遗憾,她没能挤进郭敬明的签售会,就来到了我的签售台前。 她嫌自己的真名太土,就让我给她写了“to:顾里”。 走出书展的签售会,上海展览中心后门,就是南京西路。烈日的下午,她穿过横道线,经过波特曼,踱过恒隆广场,看过中信泰富,摸过爱玛仕与宝诗龙的广告牌,一直走到地铁二号线——她直接回到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 因为,她忽然明白:作为一个图书编辑,哪怕再努力一辈子,哪怕编辑的图书就是能卖几百万册的《小时代》,她都不可能过上顾里那样的生活。 不知道再该去哪里。回老家吗?虽然,时常怀念起四川,怀念小城总是愁云惨雾的时光,怀念妈妈的麻将声与爸爸的吵架声,但她永远不想再回去了。 她第一次去了夜场。 在许多丝袜包裹的大腿、高跟鞋与皮靴之间,她落寞地坐在角落,端过侍者送来的鸡尾酒。有个喝多了的少女,看起来很小,让人怀疑是否高中毕业,晃悠着坐到她身边。当她要起身离开,却被少女抓着胳膊说:你看我这个镯子好看吗? 那是卡地亚铂金手镯,年轻的脸蛋光彩照人,简直有韩星的感觉。女孩说在香港买的,十二万港币。而她羞愧地缩回手腕,掩饰自己从淘宝买来的便宜货。 第二夜,有个中年男人盯上了她,说她长得很像自己的初恋,那还是二十年前的事了。 半推半就之后,她收下对方的礼物:卡地亚的铂金手镯。 但她依然不是顾里。 最后,她给我唱了一首歌。 ktv的大屏幕上,依次跳出杨幂、郭采洁、郭碧婷,还有hold住姐…… 风吹雨成花 时间追不上白马 你年少掌心的梦话 依然紧握着吗 云翻涌成夏 眼泪被岁月蒸发 这条路上的你我她 有谁迷路了吗 …… 今夕何夕 青草离离 明月夜送君千里 等来年 秋风起 时间煮雨,不是原唱哦,却胜似原唱。 当时我就震惊了。 包括,我的互联网兄弟,还有夜场里的其他姑娘,她们默默坐下,要么抱着酒杯,要么托着下巴,要么躲入角落,要么…… 一曲终了,有人鼓掌,有个短发的姑娘,非常认真地说,哎呀,这个歌词写得太好啦,是不是莫言老师写的啊?毕竟是得了诺贝尔和平奖的作家啊。 而唱歌的“顾里”,放下话筒,又坐到我身边。她的身上,有股奇怪的味道。虽然,被浓浓的香水味掩盖,却让人隐隐不安。 原来,我的那位互联网哥们,每次到上海都会来这个玩,她从他的嘴里听到我的名字,这才请求他把我叫出来的。 这个时代,并不那么小。 她说,对不起,打扰你写作了,今晚,我只是想告诉你,谢谢你。 谢我什么? to:顾里。 她往地上弹着烟灰,反问我道,在上海,你的梦想是什么? 我回答,小时候,我的梦想是做考古学家,后来是想成为作家,现在差不多还没变。 她说,你知道吗,我刚买了一辆跑车。现在,我的梦想是——三年内,在上海的静安区买栋别墅。 我摇摇头,我在静安区住了二十年,还不知道除了老洋房,静安区哪里还有别墅? 没有人可以成为顾里,我说。 也许吧。 我站起来,向我的哥们告辞,还得继续回去写小说呢。 终于,摆脱了夜店的酒精和烟草味,回到上海的夜空下,我拼命地深呼吸着,“顾里”却在后面跟了出来。 回去吧,不要跟着我。 只是想送你离开。 谢谢。 忽然,她的眼角渗出泪珠,嘴里依稀哼着刚才的歌—— “明月夜送君千里,等来年,秋风起……” 但,我没有跟“顾里”交换电话、微信或qq号。 第29节 当我打开车门,跟她招手作别时,突然冲出几个男人扭住她的胳膊。 有人向我出示了警官证,说这个女子涉嫌故意杀人,将被带回公安局审讯。 今夕何夕? 第二天,我的表哥,叶萧警官告诉我——她已全部招供。 几个月前,她认识了一个富商,那家伙有老婆孩子,却给她租了一套高级别墅,在静安区。最近,老婆发现了他们的秘密,威胁让他净身出户。她提出分手费,要五百万。虽然,这对富商来说并非什么数字,去一趟澳门就能花光。但是,他厌倦了她,说只愿意给她五十万。于是,他们发生了口角。 当那个男人叫嚷:去你妈的,bitch!你以为这真是你的别墅?你以为你真是顾里? 大脑空白的几秒钟里,她用施华洛士奇水晶花瓶砸碎了男人的脑袋。 杀人。 她很害怕,不知怎么处理现场,慌不择路,逃到最常去的夜店。 然后,我来了。 而我闻到她身上的气味,大概就是杀人后的血腥味。 今年,我在书展的签售,她不会再来了吧。 我不认识她,也不需要协助调查,只是想让这个故事,有个完结。 好吧,我这才知道,在静安区,真的还有别墅。 叶萧警官还告诉我,在凶杀案现场的别墅里,发现了一本我的签名书,差不多快被翻烂了。打开扉页,我的名字上面,还有着相同的笔迹—— to:顾里 小小姑娘清早起床 提着花篮上市场 走过大街穿过小巷 卖花卖花声声唱 花儿虽好花儿虽香 无人来买怎么办 满满花篮空空钱囊 怎么回去见爹娘 第12夜 蒲松林三打白骨精 好妖精,停下阴风,在那山凹里,摇身一变,变做个月貌花容的女儿,说不尽那眉清目秀,齿白唇红,左手提着一个青砂罐儿,右手提着一个绿瓷瓶儿,从西向东,径奔唐僧——圣僧歇马在山岩,忽见裙钗女近前。翠袖轻摇笼玉笋,湘裙斜拽显金莲。汗流粉面花含露,尘拂峨眉柳带烟。仔细定睛观看处,看看行至到身边……真个是远看未实,近看分明,那女子生得——冰肌藏玉骨,衫领露酥胸。柳眉积翠黛,杏眼闪银星。月样容仪俏,天然性格清。体似燕藏柳,声如莺啭林。半放海棠笼晓日,才开芍药弄春晴。 1990年,我第一次看《西游记》原著,仿佛在看一本黄书。 捧着厚厚的精装本,躺在沙发上跟我一起看的,是小学同学蒲松林。第二十七回“尸魔三戏唐三藏 圣僧恨逐美猴王”,不禁倒吸一口寒气,原来猴子打的不是白骨精,而是可怕的尸魔啊! 唯有蒲松林淡定地说,我没见过尸魔,但我见过白骨精。 那年头,还没有白领、骨干加精英的说法。而我们最爱看的,是央视86版的《西游记》,每一集都不会错过。总共二十五集,唯一感觉像恐怖片的,就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那集。猴子接二连三打死装扮成美女、大妈与老头的妖精,每次在屏幕上就会出现一个骷髅鬼影升空而去,简直是八十年代的山村贞子。 而这个故事,发生在那年中元节的深夜。 农历七月十五。 我们通常叫做七月半。这天,爷爷奶奶带我去郊外上坟,家里还烧了纸钱,我才第一次知道,今晚就是所谓鬼节。 大人们跟小孩子说,晚上不要跑出去哦,小心被女鬼抓走。 其实,他们并不知道,世界上真有女鬼这种生物。 正好是暑期,哪能关得住我们?这一晚,蒲松林约我去苏州河边放河灯。 河灯是他自己做的,长得像葫芦兄弟。我们趴在水泥河堤上,将纸糊的河灯扔上黑暗的水面。灯火飘浮闪烁,像坟墓中的鬼火,顺着河流向黄浦江方向飘去。 蒲松林从不知什么老书上看来,说中元节又称“七月节”或“盂兰盆会”,三大鬼节之一,供奉佛祖和僧人,普度六道苦难众生,放灯是让鬼魂托生。不过,至少在最近一百年来,苏州河上并无此习俗。而我拧着鼻子,丝毫不觉得浪漫,以免被苏州河的臭水熏着。 喂!女鬼出来了! 我猛然拉了拉蒲松林的袖子管,一起躲藏在河边的绿化带里。 果然,深夜的河边,有个穿着黑色连衣裙的女人,披着垂到腰间的长发,袅袅婷婷地飘来。那年暑假,苏州河边晚上没人,我们会来乘风凉,照着天文书寻找星座,或者吹吹二战的牛皮。每逢此时,就会看到一个黑裙女子,露着雪白小腿,半截光滑的胳膊,叫人想起《西游记》里的白骨精——不,是尸魔。 更让我断定她绝非人类的是,她走路的样子太奇怪了,远看像没长腿。至于她的脸,刚开始几次,我从未看清楚过,只感觉她很年轻,大概二十出头。 有一次,蒲松林把我独自扔在河边。恰逢黑裙女鬼出现,我躲藏在树丛里不敢动。要命的是,她就站在我前面,抬头看星星看月亮,又掏出小镜子对着路灯照,那古色古香的椭圆形小镜子,就像电视剧《红楼梦》里吓死贾瑞的照妖镜。我忍不住咳嗽了一下,她倒是吓得尖叫,摔倒在水门汀上。我爬出来,刚想逃跑,后面一声娇咤:站住!小鬼! 呸!你才是鬼呢! 但,我还是站住了,双腿哆嗦着,回头,蹲下来,盯着黑裙女鬼。 她吃力地坐在地上,下意识地把两条腿并拢,手指顶着我的额头说,喂,你在偷看我吗?小鬼,算你有眼光!快把姐扶起来。 我不敢抗拒,闭着眼睛,抓紧她的胳膊,水蛇般皮肤,细细的包裹着骨头,就像白骨精,或尸魔。 果然,她好轻啊,几乎没有分量,被我这个小学生拉起来了。 但她无法站稳,倚靠在我身上,嘴里发出急促的呼吸声,气息喷到我的耳朵上,让我一阵阵脸红。 她说,哎呀,我的脚扭伤了,今朝夜里厢拿能做桑活呢? 我没明白。 算啦,小朋友,我自己没办法走脱了,你扶着我回家吧。 于是,我让她靠在自己肩膀上,她只能用右腿走路,而我的两条腿变成了她的左腿。 走过苏州河边的小径,拐进一条肮脏的小巷,四下里散发夜来香的气味,还有她头发里某种进口洗发水的气味,熏得我七荤八素的。 她家要穿过一道过街楼,推开七十二家房客的大门,钻进楼梯下的亭子间。屋子虽然狭小,却很干净,墙上贴着王祖贤版《倩女幽魂》的聂小倩——长得竟有几分像她。 她躺到床上,让我拉开个抽屉,掏出一罐药膏,露出光光的脚踝,让我给她上药。 我小心地摸着她的踝骨,像只小猫,边搽药边问她,姐姐,你为什么要晚上站在河边? 嗯,我在等我的朋友啊。 你的朋友是谁? 小鬼,你问得可真多啊,我的朋友嘛,可以是你爸爸,也可以是你叔叔,可以是你的体育老师,或者是你们校长,也可以,是你……如果,你再长大几岁的话。 都是男的? 嗯。 她捏了捏我的脸,可惜我太瘦了。 你叫什么名字? 蔡骏。 随后,我反问她,姐姐,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聂小倩。 那天晚上,恰是农历七月初七,我可不懂什么七夕,赶紧从她家溜走了。 很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她从事的是什么职业。 不过,1990年的夏天,附近有好几个男人失踪了,我开始怀疑跟她有关系。 但,这是专属于我和她之间的秘密,我不想告诉任何人。 除了我的小学同学蒲松林。 并且,我有一种直觉——她不是鬼。 蒲松林说,切,我早就知道了,从看到她第一眼开始。 三年前,蒲松林出过一场车祸,就在学校门口,被一辆摩托车撞飞,脑袋砸到交警的岗亭上。他在医院里抢救了三天,脑子成了散黄的蛋,正当他被宣告死亡,父母给他穿寿衣时,蒲松林却奇迹般醒来,说的第一句是:为什么有几十个人站在背后看着我? 那是在太平间,只有他们一家三口是活人。 从此,蒲松林说自己能看到鬼魂,也就是通灵眼,或阴阳眼。他经常在夜里自言自语,我问他在跟谁说话,他说是一个别人看不见的老爷爷。 虽然,谁都不相信蒲松林的鬼话,除了我。 我是有原因的。 从小学四年级起,我在家里看白话本的《聊斋志异》,总共四本薄薄的书,几乎每个故事都看过一百遍啊一百遍。除了,对于那些千奇百怪的故事以外,我还多了一个好奇——清朝人蒲松龄与我的小学同学蒲松林究竟是什么关系? 蒲松林给了我答案——册那,连根毛的关系都木有!蒲松龄是山东淄博人,而我的同学蒲松林老家在宁波,他老爸原来不姓蒲,而姓甫。《红岩》里有个叛徒甫志高,因此总是被人起绰号取笑,他老爸一气之下就去派出所改姓,把“甫”改成了“蒲”。 这样的回答真让人幻灭啊。 我相信孙悟空的火眼金睛,也相信世界上真的有白骨精,只有唐僧才是瞎了眼呢。 学校里有个政治老师,不到四十岁,身材挺拔,卖相好得不得了,许多女生都暗恋着他。而他也是出了名的品行端正,教学水平优良的好老师,经常在全市全国范围内得奖。 然而,蒲松林不敢靠近他,每次碰到这位老师上课,蒲松林就趴在桌子上装睡,就算被抓到拎起来,也会闭上眼睛别过头去。 蒲松林告诉我一个秘密——政治老师身后站着一群鬼魂,大多是年轻的女鬼,穿着白衬衫蓝裤子,伸着长长的舌头,在舔他的耳朵。有个女鬼一直骑在他的脖子上,怪不得老师有时走路会很吃力,上课总是习惯性地摸自己后颈。 那年头,这真是个超级恐怖的传说啊。 不过,这还不算最可怕的。 今晚发生的,才是最最让人毛骨悚然的呢。 上个学期,蒲松林告诉我——他发现了一个真正的白骨精。 这回,我是真的不相信了。蒲松林认定的白骨精,是我们学校的课外辅导员。她是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长得嘛还不错,但是一脸庄重的样子,很像抗日剧里的女兵。她经常到我们学校来讲课,专门帮助不良少年解决心理问题的。幸好我一直被认为是好孩子,从未被单独拎到她的小房间里被教育。她跟我们校长的关系很好,许多女生也都觉得她好看,把她当做偶像来崇拜。 蒲松林却说:我要为民除害。 第一回,蒲松林一打白骨精。 蒲松林给课外辅导员传纸条,说是有桩秘密要说给她听,约她在旧工厂的门口见面。我说她不可能来的,谁吃饱了饭没事情过来呢?但是,蒲松林却说,他能从白骨精的眼里发现她所想的——她会来的。 那天晚上,我和蒲松林埋伏在旧工厂门口,课外辅导员穿得一本正经来了。蒲松林跳出来说,老师,能跟我到那个小房间里去吗?他指了指身后的小门。课外辅导员笑着说,蒲松林同学,你有什么秘密要告诉我啊?她笑盈盈跟着蒲松林走进小门,没想到蒲松林等她进去,立刻转身逃出来,把小门关紧反锁。我看傻了,不知道他想要干吗。蒲松林说,这是个废弃的防空洞,平时没人过来的,一旦锁上,再也不可能逃出来。说罢,他拉着我逃跑了。 可我整晚都没睡着,翻来覆去地想啊,这不是杀人吗? 细思极恐。 于是,第二天早上,我悄悄跑去旧工厂,把防空洞的门打开,放出了课外辅导员。 第30节 没想到,课外辅导员并没有来报复,也没有报告校长或警察,而是看到蒲松林就远远绕开。至于把她放出来的秘密,我并没有跟蒲松林说过,但他一眼就看穿了,摇头说,算了,老子还会打死她的。 第二回,蒲松林二打白骨精。 期末考试之后,进入暑假,蒲松林采用跟踪偷窥之术。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他无声无息地监视课外辅导员,总会发现她的狐狸尾巴或白骨拼图。蒲松林说每次跟踪过她,就会闻到一股奇怪的气味,他仔细想了想说,那是白骨之味。 这辈子我还没闻过白骨之味呢,也许,他说的是排骨汤的味道? 蒲松林发现她爱走苏州河边的近路,有时坐在河堤上发呆。她总是穿着一身白衬衫,黑夜的路灯下煞是显眼。 偶尔有过一次,白衬衫的课外辅导员,与黑裙子的聂小倩擦肩而过,她们两个应该素不相识吧。 终于,有一晚,蒲松林大着胆子冲过去,竟然一把将白骨精推下了苏州河! 扑……通…… 太疯狂了! 当黑臭的河水飞溅到我身上,蒲松林已撒腿跑没影鸟。 而我看着在苏州河里挣扎的课外辅导员,升起一股怜香惜玉之情,但我又不会游泳,总不见得跳下水去殉死。于是,我大喊着:救命啊!有人落水了! 几个骑自行车的男人路过,其中一个年轻人跳下苏州河,把课外辅导员救了上来,顺便给她做了人工呼吸——虽然她已经睁开眼了。 那是大概一个月前的事了。 第三回,蒲松林三打白骨精。 农历七月十五,中元节,我们在苏州河边放河灯,看着葫芦兄弟似的河灯远去。月光分外妖媚,晚风习习,夹带着河底淤泥腐臭之气。 十二岁的蒲松林,故作老成道,蔡骏,你知道吗?今晚,将会发生一桩大事。 原来,昨晚经过他的跟踪发现,有个男人到了课外辅导员家里,现在还没有出来呢。 说完这句话,蒲松林消失了。 啊,我怀疑,他真的会某种法术? 那一夜,回到家已是深夜。我偷偷打开电视机,正好在放福建电视台拍摄的聊斋电视系列片,那个片头无比恐怖,幽灵叫喊声中,黑暗里飘过几片鬼火,接着是琵琶、古筝与唢呐,跳出“聊斋”两个大字,就像《红楼梦》的秋窗风雨夕,蒲松林正在孤灯月影下爬格子,接着各种牛鬼蛇神登场,最离谱的是跳出来个无头鬼,同时响起主题曲《说聊斋》,著名歌唱艺术家彭丽媛老师优美动听的歌声—— “你也说聊斋 / 我也说聊斋 / 喜怒哀乐一起那个都到那心头来 / 鬼也不是那鬼 / 怪也不是那怪 / 牛鬼蛇神它倒比正人君子更可爱……” 次日,等到我睡懒觉起床,看完一集《聪明的一休》,才发现整片社区都炸开锅了。楼上楼下的叔叔阿姨们交头接耳,不时有人响起凄惨的尖叫声,对面则传来震天的哀号声,让人怀疑又跟越南打仗了吗? 而我隐隐感觉,这就是昨晚,蒲松林所说的“一桩大事”。 傍晚时分,我才在公安局门口找到蒲松林,这个小学生已被反复盘问了十几个钟头。 “一桩大事”是这样的——中元节的前一天,蒲松林发现,有个中年男子,进入课外辅导员家里,整整二十四小时都没出来。于是,在七月半的深夜,他决定实施三打白骨精计划,冒险潜入她的洞穴。 课外辅导员住在一栋老洋房里。蒲松林翻墙进入,沿着墙根的花丛爬进屋里。穿过宽阔的客厅,简直一尘不染,看来课外辅导员家境不错,从墙上挂着的照片说明,她是个高干子弟,怪不得能住那么大的房子。忽然,厨房传来砧板上切肉的声音,切得很有节奏,简直富有力度与韵律,很像音乐老师弹钢琴。再往里看,厨房有个巨大的料理台,竟躺着一具死人骨架,四周横飞着鲜血与肉块。 而我们的课外辅导员——不,是真正的白骨精,不再是端庄女劳模的样子,而是穿着粉红色的内衣,披头散发,大汗淋漓,用硕大的菜刀切碎鲜红的人肉。 蒲松林不知是否蒲松龄附体,还是小孩子不懂事妄想学雷锋见义勇为,竟然大胆地抄起一口平底锅,直接砸在白骨精的后脑勺上。 当课外辅导员被砸晕倒地,蒲松林小心地跳过满地人肉与内脏,在厨房最深处有个地下室。他爬下去才发现,地下挂着十二具白骨,森严的骷髅排列整齐,一字排开在餐桌边,宛如达·芬奇的《最后的晚餐》…… 这一回,我的小学同学终于趴在地上呕吐了。 蒲松林三打白骨精,成功! 那一年,警方用了三个月调查这桩大案。杀人嫌疑犯,也是我们学校的课外辅导员,是个二十九岁的未婚女性。她在大约一年内,用色相诱骗十三个男子去她家,最后被她亲自调配的迷魂汤灌倒,做成了人肉排骨汤,只剩下完整的骨架,陈列在地下室的餐桌。其中,就包括一个月前,将她从苏州河里救上来的年轻人。她的杀人频率是每月一次——根据嫌犯本人交代,每次来例假就要剁了一个男人,有心理学家分析这是女人的补血情节,只是把男人的血替代了猪肝。 年底,冬至那天,全市大雪纷飞,白骨精被公开枪决。 但我并不在乎她。 那一年,我心里所想的,是在苏州河边邂逅的黑裙女子。 她说她叫聂小倩。 暑假过后,我再没有见过她。我去那个亭子间找过,却说是早就搬了,而我连她的真实名字都没问到。 她,一直留在我的记忆深处,包括她的黑裙子,她头发里的气味,还有,她那妖精般的走路姿势。后来,当我知道世界上还有女人的高跟鞋这样宝贝,才搞明白了。 然后……然后……二十来年过去了。 每个人都发生了太多变化,而我跟所有的同学,全部失去了联系,包括三打白骨精的蒲松林。 去年,有桩噩耗袭来,我的小学政治老师,在退休后一个月跳楼自杀。这位生前为人正派的优秀教师,死前留下遗嘱——四十年前,他身为造反派,强奸过许多女学生,害得其中几人自杀。后来他逃过清算,但内心愧疚,仿佛那些鬼魂在身边不散,甚至就压在自己头颈上。如此这般,他在恐惧中度过大半辈子,直到卸下教职,决定自裁赎罪。 一切,都被蒲松林预言中了! 我想,他确有通灵之眼,只不过是一种特异功能,可以看到别人的过去与未来。 忽然之间,我有些想他了。 今年,七夕那晚,我突然接到蒲松林的电话。没错,就是他,与我同窗五载的小学好友。他邀请我在八天后的中元节,去参观他的心理研修班。 2014年,农历七月十五,上海没有任何鬼节的气氛。蒲松林派了一辆子弹头商务车来接我。原来是去郊外,闹中取静的山谷,四周尽是茂林修竹,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世外桃源。 山中有间精舍,门口挂着苍劲有力的草书—— 聂小倩与宁采臣心灵研修会 底下是某位佛学大师的落款。 而我的小学同学蒲松林,完全认不出来了,看上去至少比我老十岁。他穿着一款唐装,脑袋顶上扎着发髻,果然仙风道骨啊。 蒲松林的名片上印着“中华心理研修会名誉会长、奥修精神大师、亚洲太平洋地区十大杰出哲学家”等头衔。 不过,我所联想到的,却是华山派的岳不群。 来参加研修班的学员们,看起来各种层次都有,大腹便便的政府官员,脑满肥肠的开发商,还有戴着墨镜的三线小明星…… 最年轻的一个,还像个高中生,理着都教授的发型,一脸懵懂地仰望大师。很奇怪,我感觉这男生有几分眼熟。 蒲松林盘腿坐在讲台上,滔滔不绝——小弟蒲松林,祖籍山东淄博,是文学大师也是玄学大师蒲松龄之第七代孙。蒲松龄字留仙,又字剑臣,号柳泉居士。蒲氏乃淄川世家,吾祖年少时,李自成、张献忠祸乱天下,后值满清入关,社稷板荡。留仙年方十九岁,便在县、府、道试均夺第一,而后却科场不得志,四十六岁方补为廪膳生,七十二岁补为贡生,堪称范进中举。康熙十八年,吾祖蒲留仙作狐鬼小说结集《聊斋志异》,共载短篇小说四百九十一篇,篇篇奇诡,部部留芳,名垂千古矣。 他啰里吧嗦了三个钟头,其间我睡着过两次。下课之时,学员们纷纷鼓掌,有人热泪纵横,宛如找到人生指路明灯。美女们拉着他合影,至少也要个签名。 最后,蒲松林到我面前,对别人的傲慢完全没了,挠头傻笑道,蔡大师,多提意见哦! 别来无恙?我也笑笑,盯着他的眼睛问,蒲松林,你能看出我眼里的秘密吗? 他皱起眉头,故作神秘道,你未来,会成为一个很nb的人物。 承你吉言。 我留下个红包,虽然他坚决不要,我独自离去。 其实,我心中透亮,现在的蒲松林,不过是个招摇撞骗的伪大师,你什么都看不到了,从你长大成人的那一天开始。 因为,蒲松林的魂没了。 我想,真正能看到鬼魂的,是我。 白骨精,我常能看到。 别不相信,因为,你也能看到。 离开精舍门口,那个年轻男生也出来了,外面一辆奔驰车等候。有个四十来岁的美妇人,打开车门来接他。从两人酷似的相貌来看,毫无疑问是母子关系。妈妈问儿子,喂,听下来怎么样? 咳!妈妈!这个大师啊,捣浆糊的。 开车的是个中年男人,很有些风度的样子,男生跟他打了声招呼,嗨,爸爸! 而在这对母子说话之间,我已完全认出了她。乍看还以为老去的王祖贤,某个名字从心底掠过…… 1990年,苏州河边,黑裙子的女鬼。 她说,她叫聂小倩。 但她不会记得我。 你好,女——人。 你也说聊斋,我也说聊斋 喜怒哀乐一起那个都到那心头来 鬼也不是那鬼,怪也不是那怪 牛鬼蛇神它倒比正人君子更可爱 你也说聊斋,我也说聊斋 喜怒哀乐一起那个都到那心头来 鬼也不是那鬼,怪也不是那怪 牛鬼蛇神它倒比正人君子更可爱 笑中也有泪,乐中也有哀 几分庄严,几分诙谐 几分玩笑,几分那个感慨 此中滋味,谁能解得开 谁能解得开 谁能解得开 ——1990年《聊斋电视系列片》 (谢晋、王扶林、陈家林等导演)主题曲《说聊斋》 乔羽/作词;王立平/作曲;彭丽媛/演唱 第13夜 费家洛的恐怖婚礼 看过一部叫“肖申克的救赎”的电影吗?dvd外壳是个男人敞开衣服,平伸双手站在针点般密集的夜雨中……如果,给她一把小小的工具,无论铲子、凿子还是钻子。 ——《偷窥一百二十天》 两年前,《悬疑世界》招聘编辑,来了个男生面试。他是我的脑残粉,九零年的,家在外地,身高接近一米九,头发淡淡的软软的,看起来有些像电影里的安迪。 他的名字叫费家洛。 想起《费加罗的婚礼》,显然,他的爸爸是个古典音乐爱好者,我很快让他来上班了。 但,我错了。 第31节 为什么叫费家洛?他爸姓费自不待言,酷爱金庸小说,尤其痴迷于《书剑恩仇录》,超级崇拜红花会总舵主陈家洛,因此给儿子起名费家洛——但我不可能就这样把人赶走。 半年过去,费家洛成为我们的优秀编辑。 有一回,碰上我的签售会,一个女读者要求我给她写名字—— to:苏青桐 正好费家洛在帮我翻书,先是看到她的名字,然后抬头看到她的脸。 一分钟后,费家洛要到了苏青桐的微信号。 一天后,费家洛单独请苏青桐去赵小姐不等位排队吃了顿盐烤。 一周后,费家洛不经意间拉起了苏青桐的手,幸好没有被啪啪。 一月后,费家洛先是被苏青桐啪啪,然后啪啪啪。 一年后,费家洛和苏青桐领证了。 苏青桐问费家洛,你为什么一眼就喜欢上了我? 你看过《书剑恩仇录》吗? 嗯,霍青桐。 谁都知道,陈家洛的真爱,是英姿飒爽的霍青桐,至于小萝莉香香公主,无非是个小三罢了。 同理可证,费家洛和苏青桐,是绝配。 但,这年头要追女仔,用名字天生一对这种老土办法,可是万万行不通的。 自打第一顿饭起,费家洛告诉苏青桐,自己是陈家洛的后代,当年香香死后,陈家洛害怕乾隆皇帝的追杀,陈姓改为费姓,在深山间隐居了两百年。到了费家洛他爸这一代,这才出山经商,因为与西域和香香公主这层关系,他爸获得去迪拜发展的机会,成为迪拜王室的大内总管,如今家财万贯,在迪拜的七星饭店里拥有一间套房,还有十九辆法拉利。现在,他在国内做编辑这份差事,就像至尊宝做山贼这份有前途的职业,不过是为了增加社会经验罢了。 当然,我们都知道剧情是——费家洛身份证上是汉族,他的老爸确在迪拜发展,干的是厕所清洁工。虽然每月能挣两千美元,但要付五百美元给中介,五百美元作生活费,剩下一千美元寄回家,给卧床不起的家洛他奶奶治病。而费家洛的妈妈,早几年就去世了。 不错,费家洛是个彻头彻尾的三代贫下中农。 至于苏青桐,她与费家洛同龄,工作刚满一年的上海姑娘,自称大资本家大地主后代,属于解放后要押去龙华公判枪毙的那种。真实情况嘛,经我调查,她住在南市老城厢最后一片老房子里,二十年前就说要拆迁分房子,等到现在还没拆掉。 其实,苏青桐一直知道费家洛在骗她,只是故意不戳穿罢了。凡是智商不低于九十的人,都知道他全是鬼扯淡。但费家洛还是一本正经地圆谎,那样认真的表情太可爱了,不如让他继续说下去多欢乐啊。 去年情人节,费家洛跪地求婚。他坦率地告诉苏青桐,他远在迪拜的老爸,最近连厕所清洁工的差使都丢了,现在兼职给迪拜的阿哥贝勒们清洗蛋蛋。他说,如果苏青桐现在立即说分手,他绝对不会怨恨,反而还要为自己的谎言道歉。 苏青桐却接受了他递来的水晶戒指,虽然是江浙沪包邮的货色。 两个人进入结婚流程。 自然,男方父母指望不上。费家洛他爹欠了中介的钱,连回国的机票都买不起。他奶奶躺在老家的病床上不省人事,其他亲戚都躲得远远的,无非是怕他伸手借钱。 女方父母嘛,挑明了要跟女儿断绝关系,反对她嫁给硬盘。原本指望苏青桐能嫁个富二代或官二代,最起码也得是有房有车的本地小伙子,最后却让光屁股来的外地屌丝抱走了,这二十来年不是白养了?莫说不会给一分钱,就连婚礼也绝不会来。 怎么办? 以他俩的收入,如果没有父母资助,如今在上海买房,那是做梦。 好吧,那就裸婚,可是,就连办场婚礼的费用,两人也是捉襟见肘。 苏青桐是月光妹,还欠着银行的信用卡。费家洛减去房租和生活费,每月能存下两千来块,再扣掉这一年来谈恋爱开销,又去七浦路拍了套婚纱照,剩下的钱刚够吃一顿kfc全家桶,还必须是团购券。 不知是谁插了一句——不如办场恐怖婚礼吧。 费家洛的恐怖婚礼。 好主意,这是费家洛的职业习惯,绝不忌讳。至于新娘嘛,苏青桐要不是酷爱各种惊悚悬疑推理小说与电影,把德州电锯下水道人鱼啥的看了一二百遍,怎会喜欢上费家洛这样重口味的呢? 什么地方适合办恐怖婚礼?在剔除了一大堆密室鬼屋迷宫后,我忽然想到了! 从小学三年级到初一,我住在普陀、静安、长宁三区交界的曹家渡。在我幼小的心灵里,苏州河三官塘桥(现在叫江苏路桥)旁边,有间医院的建筑,但永远铁门紧闭,玻璃蒙着厚厚的灰尘,似乎从未打开过,也看不到里面关着什么。后来百度才知道那是曹家渡人民医院,已被关闭了差不多三十年。 当晚,我们组团前往离公司不远的曹家渡。 谢天谢地,童年记忆中的黑暗建筑还没被拆掉,孤零零地矗立在苏州河边。前头被一座新造的哥特式天主教堂挡着,因此在马路上是看不到的。 好不容易打开铁门,升腾起重重黑雾,三十年来的灰尘。幸好我等早有准备,戴着口罩和护目镜,检查医院大部分房间。这里还保留八十年代风貌,墙上挂着当时的口号和标语,各种文件和通知,只是字迹模糊不清。急诊室里还有担架,各种抢救的工具,当然没有病人与小护士。有人好奇地打开妇科治疗室,扫了一遍并未发现av里的器具。还有黑漆漆的手术室,锋利的手术刀散落在地板上。 好吧,这是天赐的恐怖婚礼现场,空旷的一层候诊大厅,很容易改造成教堂的效果。 我们公司的强强,弄来个小型发电机组,在不用空调冰箱等电器前提下,可连续发电十二个钟头。我们自己动手打扫——除了太平间没人敢进去。 我有个朋友,很有名的导演,在拍一部婚礼题材的电影,许多道具刚好用完,我便向他借了过来,布置在废弃医院的候诊大厅…… 三天后,医院成了教堂,挂号间贴满鲜花,药房间糊上婚纱海报,急诊通道铺好红地毯,原本写满医院各项规定的墙,被装修成教堂祭坛,顶上挂了大大的十字架。最后,四楼的院长办公室,被我们改造成新郎新娘的花瓣洞房。 婚礼时间,定在四月一日深夜。 要说男方亲友就算了吧,除了我们这些编辑部同人,还会有人来给屌丝送红包吗?而新娘子苏青桐,发出去一百张请柬,盘算着能收进几万块红包,就能去巴厘岛蜜月旅行了。不曾想婚礼当晚过了九点钟,居然一个人都没出现!原来,她平常是出了名的嘴贱,得罪了不少朋友和同事,再加上这婚礼地址——曹家渡人民医院,网上一查关门了三十年,谁还敢来送死呢?就连原本说好的伴娘,也突然借口大姨妈来了,临阵脱逃。 于是,这场婚礼算上新郎新娘,总共只有十三个人参加(这数字好吉利)。 以上嘉宾全部来自悬疑世界——我、强强、哥舒意、潘尼、方舟(前面五个是帅哥)、楚瓷、潘潘、林妹妹、lina、elly、婷婷(后面六位是美女)。 人手不足,必须每个人都扮演一个角色。具有婚庆从业经验的强强,自然担当起司仪重任。而我披上一件黑袍,扮演教堂里的告解神父,具有聆听忏悔的功能。单身未婚的哥舒意充当伴郎,楚瓷顶替了伴娘。潘尼摄像,方舟摄影。潘潘撒花瓣,林妹妹拉白裙,lina打彩弹,elly放鸽子(受到吴宇森电影的影响),婷婷播放ppt…… 没有观众。 晚上十点,婚礼开始,通过小型发电机,三十年前的医院候诊大厅,变成教堂灯火通明,婚礼进行曲响起。 司仪引导声中,新郎新娘穿过红地毯,满头花瓣彩带,来到扮演成神父的我面前。 在交换戒指与宣誓之前,身着洁白婚纱的苏青桐,愣愣地看着我的眼睛,忽而把视线抬高,瞳孔中放射能吓出翔来的恐惧。 她看到了什么?还是想起某个极度恐怖的罪恶?难道曾把前男友分尸却谎称分手? 接着,伴娘楚瓷也开始尖叫,然后是伴郎哥舒意和司仪强强,以及在场的所有人,一群鸽子提前飞出来,最后是新郎费家洛,晕倒在婚礼的祭坛前。 我疑惑地回头,发现二楼走廊里,站着一个全身白裙的长发女人。 这个女人看起来挺年轻,白裙上落着许多灰尘,像是刚从棺材里爬出来,身上还沾着猩红的血迹。唯独皮肤超乎常人的苍白,乌黑长发披肩,眼神令人勾魂,嘴角微微撇起,很像日本友人山村贞子她妹。 她妹,鬼啊! 等一等……今天是什么日子? 愚人节! 册那,你们真是丧(gan)心(de)病(piao)狂(liang)! 我指了指哥舒意,又指了指强强,最后拍了拍新郎新娘的肩膀,用这一招来吓唬神父?是不是太幼稚了一点?当我们都是厦大毕业的啊?接下来,大概就是《变脸》和《喜剧之王》的桥段吧,一枪打死神父?上面那位cosplay的萌妹子,你是新娘的亲友吧?快下来扫扫微信二维码。 可是,其他人的目光依然极度惶恐,潘潘与lina都已躲藏到了长椅底下。 当我回头再看楼上的美女,发现她的两只眼眶流血,左眼珠子竟掉了出来,径直坠落到我手中的《圣经》封面上,你们自己感受一下。 这货,不是道具。 贞子她妹,真的是鬼! 我们纷纷想要逃命,医院大门却被紧紧锁住,无论如何都无法打开。天哪,整个医院只有这么一道门。砸玻璃也没用,因为医院所有窗户,都被铁栏杆封死,成为巨大的棺材。 这下好了,密室杀人开始,还带灵异的。 贞子她妹从二楼下来了。 我们慌不择路分头逃跑,有人钻进内科门诊,有人逃进化验室,有人冲入x光放射科,还有直接进了手术间。 而我拉着今晚的新郎新娘,反方向跑上二楼走廊。 再看底楼教堂,贞子她妹找到地上的《圣经》,捡起自己掉落的眼珠子,用手绢擦擦干净,重新安回眼眶里。 在费家洛再次吓晕之前,我把他拉进专家门诊,关紧门锁的刹那,才发现屋里还有人。 那是个穿着白大褂的老医生,头发花白,戴着眼镜,正在埋头写着病例卡,从眼花缭乱的医生字体来看,起码有三十年的从医经验。 我刚想问哪里还能出去。 老医生抬起头来,脸上的肉都已腐烂,一块块掉下来,露出骷髅的骨头,同时发出阴惨惨的声音——看病先挂号懂不懂啊宗教界的同志! 晕,我不是宗教界的,更不是同志,后悔自己装扮成神父,为什么不事先准备好大蒜和十字架? 我们逃回了走廊,这下轮到苏青桐尖叫了——有只小手抓住她的脚。在满地婚纱底下,藏着一个浑身白色的小男孩,乍看挺眼熟的,不就是《咒怨》里的那张脸吗? 妈呀,整座医院咋都是僵尸了呢? 新娘挣脱了高跟鞋,拖着昏迷的新郎爬上三楼,我在后面提着婚纱裙摆,以免她绊倒摔死。 刚爬上三楼,就碰到太平间大门敞开,冲出来个小护士,倒不是制服诱惑,而是过去那种保守的护士服,从头到脚裹得很紧,脸上冒着血,半条舌头伸在外面。后面还跟着几个家伙,有的穿着蓝白相间的睡袍,乍看像阿根廷球衣,其实是八十年代病号服。有的中年妇女,穿着灰色护工服。还有人穿着黑制服,像是背尸体的。地上爬着一个小婴儿——看起来还没足月,奇形怪状像外星人,明白啦,是被“无痛的人流”引产掉的胎儿,爹妈造孽捏! 此刻,整座废弃医院此起彼伏着尖叫声。 这特么是愚人节还是万圣节还是七月半呢? 我们继续逃上四楼,意外地跟伴郎伴娘汇合,这才确认楼上楼下,有百十来个僵尸,四处横行,不清楚有没有活人受到攻击。 强强、潘尼、方舟、潘潘、林妹妹、lina、elly、婷婷,你们还活着吗?或者,身体还完整吗?或者,没有变成僵尸吧? 拨打110求救,却没信号——真是自作孽不可活,是我们为了强化恐怖婚礼的效果,设了信号干扰装置,确保大家与世隔绝。而这个装置就在“教堂”的祭坛下面,我们往底下一看,几具大妈级的僵尸正在那跳广场舞呢。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三十年前,这座曹家渡人民医院,为毛会突然关闭?这栋建筑怎么一直没被拆掉,或者被改造成其他什么用途?为毛医生护士和病人们都藏在太平间,时隔多年变成僵尸? 忽然,我想起很小的时候,听大人们说,差不多在1984年(好年份啊好年份托乔治·奥威尔的福),上海曾经有过一次病毒泄漏事故,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后来军队把事件平息,却没有在任何文字记载中留过痕迹。 我们真傻啊,当年的病毒泄露,显然就是这栋医院!而当时,所有的医生护士和病人们,都成了牺牲品,最后被封闭在太平间。曹家渡人民医院自然就被废弃,并且禁止任何人进入,直到现在……我们这群sb,却进来搞什么恐怖婚礼! no zuo no die why you try! 当我意识到这一点,几个穿着白大褂的僵尸冲上来,新郎照旧再次吓晕,新娘却被僵尸抓住。我本想跟它们搏斗,但不知道用什么工具,最后还是逃进了一个小房间。 我把门紧紧锁住,确保外面的怪物不会进来。通过一个小窗口,我发现僵尸们并未伤害新郎新娘,而是围在他们身边,用听诊器听两个人的心跳,还用手电筒照他们的眼球。更有甚者,拿一块恶心的口腔板,伸入新娘的喉咙以观察,最后还有人写病例卡——小时候看医生的痛苦经历全都涌到眼前,刹那间又亲切又悲伤,让人泪牛满面。 走投无路啦,这个小房间全是灰尘,却有一台老式的唱片机,原来是医院的广播间。在唱片机的转盘上,恰好放着一张黑胶唱片,再看封套竟是《费加罗的婚礼》。 嗯,底楼的小型发电机还在运转,我按下开关转了起来。 深深吸了口气,擦去唱片上的灰尘,便放下了细细的唱针…… 世界安静了。 只剩下,两个意大利女人的声音,通过医院各个角落的喇叭,悠扬地穿梭在每条走廊、楼梯、诊室、病房、药房、太平间、残肢的火化炉…… 想起很多年前,我第一次看到《肖申克的救赎》,当时dvd外壳上印着《刺激1995》。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一段,并非安迪爬出下水道获得自由的雨夜,而是他在典狱长的办公室,突然用唱片机播放《费加罗的婚礼》,通过扩音器传到监狱的每个角落,所有的犯人都侧耳倾听。 忽然,我感到了一刻的自由。 此时此刻,医院中的僵尸们,全都停止行动,在《费加罗的婚礼》声中忧郁沉静。行尸走肉的病人和医生,只想做个安安静静的美男子;浑身腐烂的小护士们,也都变回了萌妹子。 第32节 《费加罗的婚礼》是十八世纪的歌剧,作曲的是大名鼎鼎的莫扎特。而在唱片封套底下,还有医生体手写着一行字,我费了好久才看懂——“婚礼第二首”。 播音间的墙上,贴着几张泛黄照片,其中就有最早出现的贞子她妹,旁边站着个小帅哥。还有许多医生护士跟病人们的合影。再拉开抽屉,一叠厚厚的医院日志,我赶紧翻到最后几页,匆忙抓紧要点看着,忽地泪水涌出…… 终于,全都明白了。 三十年前,曹家渡人民医院里,有位年轻的女病人,得白血病快要死了。她有个男朋友,痴情汉子,决定在她死前,跟她在医院里办场婚礼。整个医院被感动,所有医生、护士、病人都作为嘉宾参加婚礼。他们将候诊大厅布置成婚礼现场。新郎新娘都是古典音乐爱好者,他们特意找了《费加罗的婚礼》唱片。就在婚礼进入高潮,古典音乐的歌声响彻医院。与此同时,某个刚死去的病人身上,恐怖的病毒爆发。短短几分钟内,参加婚礼的人们,全被病毒感染,瞬间变成僵尸。军队包围医院,施放僵尸催眠气体,从而使它们在太平间里沉睡,直到今晚…… 至于,它们复活的原因,是我们刚才播放婚礼进行曲,一下子唤醒沉睡的僵尸,以为三十年前的婚礼还在继续。 可,今晚,我们的费家洛的婚礼怎么办? 我瞬间想出了主意。 冲出播音间,《费加罗的婚礼》就让它循环播放吧,反正僵尸们都变成了音乐爱好者。我救出新郎新娘和伴郎伴娘,回到底楼的“教堂”。 我从一堆僵尸里头,找到当年得白血病的新娘,还有死心塌地的新郎,他们两个依然含情脉脉地依偎着。 他们虔诚地看着我,尤其贞子她妹,居然跪下来亲吻我的黑袍。 这才想起来,我扮演的是神父嘛,纵然僵尸,也是神的子民,也要找我来忏悔。 于是,我对他们说——今晚,我要替你们完成三十年前被中断的婚礼! 我们剩下的活人们,迅速召集齐了,果然一个都没死,连根毛都没掉过。倒是几个可怜的医生僵尸,因为活人们的暴力反抗,从而缺胳膊少腿支离破碎。 经过简短的准备,婚礼重新开始,同时有两对新人—— 一是我们的费家洛与苏青桐——费家洛已昏迷过去好几次,现在被苏青桐掐醒了。 二是沉睡了三十年的僵尸新郎与新娘,我们用白床单为他们做了婚纱,司仪强强把自己的西装脱下来,穿在腐烂到只剩肋骨的新郎身上。 好吧,我们依然是原来的分工,各司其职——强强司仪,哥舒意伴郎,楚瓷伴娘,潘尼摄像,方舟摄影,潘潘撒花瓣,林妹妹拉白裙,lina打彩弹,elly放鸽子(全被僵尸们抓回来了),婷婷播放ppt。 婚礼重新开始,时光倒流三十年,不算太晚! 费加罗的婚礼,意大利女人的歌声悠扬。尤其,是对这所监狱般的医院里,被囚禁了三十年的医生护士和病人们而言。它们全安静地坐在下面,要么托着腐烂的腮,要么维修着掉落的眼珠,要么托着自己断掉的脑袋。 费家洛的恐怖婚礼,其实,一点也不恐怖,我们还活着的人们,都感觉到了幸福。 而在“教堂”之上,我穿着神父的黑袍,倍感庄严激动,眼含热泪,面对眼前的两对新人——九零后的费加洛与苏青桐,还有六零后的僵尸新郎与新娘。 我的脑子突然短路,心想要是三十年前,他俩没有变成僵尸的话,现在小孩都到结婚年龄了吧。 “你愿意娶这个女人吗?爱她,忠于她,无论她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do you?” 作为神父,我严肃地询问眼前的两个新郎。 费家洛回答:我愿意。 僵尸新郎回答:我愿意。 下面不知哪位腐女插了一句,干脆你俩进洞房得了,在一起! 我板了板面孔,底下恢复安静,再对两位新娘说—— “你愿意嫁给这个男人吗?爱他,忠于他,无论他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do you?” 苏青桐回答:我愿意。 僵尸新娘回答:我愿意。 我看着美丽的活人新娘,再看同样妩媚的僵尸新娘,也就是贞子她妹。 天哪,画面太美,我不敢想! 这时候,僵尸新娘的头发掉了,露出光秃秃的头盖骨。原来,在三十年前的新婚夜,护士们买来长长的假发,掩盖她白血病化疗导致的光头。 但没关系,新郎新娘交换戒指。 三十年前生锈的戒指,戴在两根细长的指骨上,只能攥紧关节,才能不让它滑落。 然后,费家洛亲吻苏青桐,贞子她妹夫亲吻贞子她妹。 司仪强强长吁出一口气:婚礼成功,礼毕! 盛大的婚礼过后,僵尸新郎新娘带着医生、护士和病人们,一起回到了太平间,他们将继续沉睡下去,直到下一次婚礼,直到世界末日。 祝早生鬼子。 而我们这些活人啊,还不能那么早离开,因为新人还没洞房呢。 于是,费家洛与苏青桐,被送进了医院的四楼——院长办公室改造的新房。 闹洞房这种low习,我们就不搞了,留下新郎新娘,关紧洞房大门,大家赶紧撤退。 当我们冲出曹家渡人民医院,跑到旁边的江苏路桥上,靠着苏州河边的栏杆,眺望这栋鬼楼四层窗户的亮光,忽然,有些想念那些僵尸朋友们了。 不过,又有谁提醒了一句,根据医院的日志,瘟疫爆发的当晚,院长好像还在办公室里值班…… 好吧,今晚有人代替我们闹洞房了。 根据资料显示,这位院长是知名男科专家——洞房花烛夜,人生四大喜事之首,正需要高人指导新郎呢,或许会让这对新人受益终生,弄出个生儿子的秘方? 晚安,祝你们白头到老!永结同心! 苏州河畔,月光丝绸般柔软,带着泥土味的风里,依稀仿佛,飘着两个意大利女人的歌声。我还记得电影《肖申克的救赎》,当安迪在典狱长的办公室,让《费加罗的婚礼》响彻监狱,摩根·弗里曼演的老黑人独自旁白—— “我到今天始终不明白,这两个意大利女人在唱什么。事实上,我也不想去明白,有些东西不说更好,我想那是非笔墨可形容的美景,但会令你的心伤。那声音飞扬,更高,更远,超过任何在灰色地带的人所梦想的,如一只美丽的小鸟,飞进了这灰色的鸟笼,让这些围墙消失了,令铁窗中的所有犯人,感到一刻的自由。” 第14夜 小夫妻搬进凶宅的那一夜 “我爱你,无论你,是人,是鬼,是畜,是妖。我爱你,爱你到死,爱到你死,爱到我死,爱到所有人死光光,我依然爱你。” “我爱你,无论你,是人,是鬼,是畜,是妖。我爱你,爱你到死,爱到你死,爱到我死,爱到所有人死光光,我依然爱你。” 曾经在我的微博上,收到过这样一段文字。这不是脑残粉对我的表白,而是有对情侣粉丝,因为爱读我的书而认识结缘乃至结婚——这是他们在婚礼上说的誓言。 去年,我也主持过一场婚礼,在废弃的曹家渡人民医院,那是费家洛的恐怖婚礼。 费家洛就是新郎,也是我们悬疑世界的编辑。新娘叫苏青桐,在广告公司上班。他俩都是九零后,每个月的工资吃光用光。虽然,费家洛自称红花会总舵主陈家洛之后,但他爹在迪拜打黑工生死不明,老家在外地一分钱都没有。苏青桐家住上海南市老城厢,她妈坚决反对她嫁给yp,半毛钱也不会资助,还把女儿扫地出门了。 洞房之夜,是在曹家渡人民医院的院长办公室。 第二天,两人完好无损地出现在我们面前,发了昨晚没来得及发出的喜糖。有人剥开一闻,发出三十年前的霉烂味,好吧,僵尸们的喜糖,算是他俩的报复。 小夫妻新婚后,住在曹杨新村的出租房,二十来个平方,房租每月两千,惨呢。 费家洛主动提出买房。 买房?你用冥币买房啊?苏青桐向来口没遮拦。亲哒哒,欧巴,我嫁给你,就是想好了裸婚,没指望过买房,等到十年后,我家老房子拆迁了,或者中了彩票,或者等你爸从阿拉伯挖了石油回来,再说吧。 他说,已经向同事们每人借了一万,现在有十万块。 十万块,在上海,刚够买个抽水马桶的面积。 不是可以贷款吗?首付两成,就可以买五十万的房子。 五十万?刚好买个阳台。 就没有便宜点的吗?比如外环以外,松江、嘉定、青浦、崇明岛? 怎么上班?你公司在大自鸣钟,我公司在人民广场,每天要坐两个钟头的公交车吗? 虽然这么说,费家洛还是去找二手房中介了。 当然,市区的房子,想都甭想。外环附近的嘛,均价两万五到三万,据说已是跌过一轮的谷底价。六十平的小户型,也得一百五十万起板,首付三十万。费家洛咬咬牙想,这么烂的房子都买不起吗?大不了再向同事借一轮。于是,他拉着苏青桐去看房。从春天一路看到盛夏,更换了十来家中介,看了不下一百套房啊一百套,最后还是三个字:买不起。 苏青桐生日这天,他俩在kfc庆祝。有个中介小子给费家洛打电话,说突然有了新房源,绝对超划算,如果今晚不来看,明早就会被抢走。 费家洛连夜带着苏青桐去看房,在外环线与共和新路交界处,属于外环内。小区是五年前的新房,各方面条件都不错,基本是小户型,住的多是小夫妻。房子是小高层的十三楼——对于举办过恐怖婚礼的费家洛与苏青桐而言,却是个大吉大利的数字。 开门进去,苏青桐只感到一股阴冷之气。中介说这房子唯一的缺点,是窗户朝向西北,平常不易晒到太阳。这套一室一厅,设计倒还合理,建筑面积仅有五十平,但看起来不显小。关键是,房东开价竟只有五十万,合下来一万块一平米,刚够费家洛十万块首付的预算。 苏青桐也吃了一惊,这房子咋这么便宜,有什么花样吗?房东精神病人欢乐多?要知道,这个小区的平均房价,也在三万元左右。 中介说房东要急着移民出国,手头紧,必须把房子甩卖。 费家洛再看这房子,虽然没有家具,装修倒是很新,可以直接搬进来住。 必须今晚决定,否则……费家洛抓着新婚妻子的手说,青桐,生日快乐,这套房子,就是我给你的礼物! 当晚,签订购房协议,一个月后,完成银行贷款的手续,在宝山区房产交易中心交易过户。 搬家这天,寒月当空,据说是多年难遇的超级月亮。 我们编辑部都去帮忙了,总共一张床,一个柜子,一张桌子,四把椅子,全是宜家买的。费家洛的所有家当,就是台工作用的笔记本电脑,还有一包破衣服的拉杆箱。而苏青桐原本一衣橱的衣服包包和高跟鞋,全留在了父母家里,几乎是光屁股嫁给费家洛的。现在嘛,尽是淘宝买的便宜货,不再需要衣橱了,春夏秋冬穿一身就是。 忙碌了一整天,幸好没什么家具,否则摆在那么小的卧室,就显得太拥挤啦。现在,只有这张简单的床,两个人抱在一起,好幸福啊,体力似乎还够,啪啪啪…… 苏青桐忽然分心说,艾玛,今天是阴历七月十五呢! 她看到了床头柜上的日历。 中元节?没事,我们老家都是放河灯吃扁食的,好节气啊好节气,曹家渡的院长不是说嘛,这个日子适合生儿子呢,别停,继续。 小夫妻搬进凶宅的第一夜。 阴历七月十六,凌晨,四点。 费家洛忽地醒了。 因为,他总感觉,耳边有什么痒痒的,好像是谁的头发,毛茸茸的,纠缠他的脖子。 睁开眼睛。 月光透过新买的窗帘,洒在小夫妻的床头。 果然,是长长的头发,浓黑的,带着湿气的,水蛇般的。 费家洛忽然想起,苏青桐最近刚剪了个波波头,怎会有这种长发? 心底一惊,再转头细看,身边并不是可爱的小娇妻,而是一张陌生女人的脸。 哦?他开头没反应过来,以为自己是不是外遇了。不过脑子里细想,除了跟个别女读者有过小暧昧,可从没做出过对不起老婆的事啊。 再看这个女人,年龄也不过二十来岁,留着长长的头发,穿着半透明的轻纱睡裙,曲线若隐若现,身材还有些火爆咧。 但他不敢去摸她。 因为,她突然睁开了眼睛。 两行眼泪,从她的眼眶内滑落。 费家洛尖叫起来,接着惊醒了身边的苏青桐。 第33节 打开灯,那个女人已经消失了。 他老实地告诉苏青桐,刚才亲眼目睹,有个女人,睡在他俩的中间。 好啊,你是不是结婚后还在看a片?梦到那个什么萝拉了吧? 泷泽萝拉……呸!呸!呸!不是啊,真的有个女人,不是混血的,是中国的,长头发的,就在刚才! 苏青桐不屑地说,这套鬼把戏,还能吓着我? 她翻过身,继续打呼。 而费家洛,却再也睡不着了,他一个人,睁着眼睛,看着渐渐暗淡的月光。因为,他的耳边,依然残留着一根细细长长的头发。 他把这根头发取下,藏在床头柜里,依稀能闻到腐烂的气味。 第二天,费家洛不敢加班,早早坐地铁一号线回到家,跟苏青桐一块吃了顿泡面大餐,然后挤在笔记本电脑前看韩国惊悚片。 没看一会儿,费家洛就去洗澡了,水龙头放开来,很久都没有热水。幸好他个子高大,从小身体就棒棒的,冷水也没什么可怕。只是在冲淋的同时,花洒里传来某种奇怪的声音。 让人后背心发毛的声音。 实在无法忍受,他把水龙头关了,把耳朵贴着淋浴喷头,从那无数细孔内,轻轻地飘出某种旋律…… 一个女人的歌声。 如此轻微,却又如此有穿透力,像哭似的。 费家洛吓得光着屁股逃出卫生间,苏青桐看他这副样子,却笑他是不是太猴急了。 他抱着老婆说,这房子里,有不干净的东西。 当然,他不敢把那根长头发拿出来说事,生怕苏青桐会怀疑是小三留下来的。 深夜以后,费家洛不敢睡着,他强忍着憋到凌晨,果然又有了那种头发撩人的感觉。他大胆地转过头去,重新看到了那个女人——真真切切,睡在小夫妻中间的女人。 女人睁开眼睛,看着他。 费家洛拼命地掐自己,疼得几乎掉下眼泪,确认不是在做梦。 他大着胆子问:你是谁? 李元子。 床上年轻的女人,用游丝般的气声回答,这声音,居然还很好听。 你好,我叫费家洛。 忽然,他感到有根手指,死人般冰冷的手指,又是女人般的纤细,划到了自己的手心,为他划出“李元子”三个字笔划。 但这声音却惊醒了苏青桐,她迷迷糊糊地转身问道,谁啊? 女人并没有消失,反而,嘴角露出似有似无的笑意,阴惨惨的苍白面孔上,竟然引来一只苍蝇。 谁啊? 苏青桐的脾气暴躁,又喊了声,索性睁开眼睛,这回,她也看到了床上的女人。 啊……这是做梦……幻觉……国产恐怖片里常有的……我有精神病……我有精神病……我有精神病…… 就当她要重新睡着时,突然又跳起来说,册那,小娘我哪有精神病啊! 哎呀,你个没良心的,费家洛,居然把小三带到我的床上来了,你真是狼心狗肺啊!打小三!打小三!打你个绿茶婊!打你个倒贴户头! 当苏青桐一巴掌打到女人的脸上,这个“李元子”倒也不躲避,我只听到一记清脆的声响,然后她就从床上爬起来,熟门熟路地走到卧室门口。 她那死人般的脸颊上,终于有五道血色,那是苏青桐赐给她的耳光印子。 谢谢! “李元子”轻声细语地说了一句,传入费家洛与苏青桐的耳膜。 同时,她的人头从脖子上滚落。 十三楼的新房里,响彻费家洛与苏青桐的尖叫,根本停不下来…… 等到他俩醒过来,天已大亮,但是,他们都确信无疑,这不是做梦。 因为,苏青桐的五根手指上,残留着阴冷腐烂的感觉,似乎触摸过尸体。 这屋子里有鬼。 怎么办? 小夫妻开始了驱鬼行动。 费家洛问下山的道士请了把桃木剑,又遵照指示从屠宰场买了把杀牛刀,据说砍死过八千多头牛,聚集了极其凶猛的煞气,俗称“鬼见愁”。 苏青桐从淘宝上买来一堆地藏经与金刚经,还有山寨的泰国佛牌。当然,鬼娃娃古曼童之类的高档奢侈品,就像灵异界的爱玛仕,是女屌丝绝对买不起的。 这天晚上,小夫妻的新房被布置成了寺庙,或者说更像殡仪馆。 他们睡得很安稳,一夜无梦,所有灵物都奏效了,看来不干净的东西被赶走啦。 然而,苏青桐早上在卫生间刷牙时,发现在整面镜子上,用她的唇膏写着一行字—— “我叫李元子,欢迎来到我家”。 操,这个李元子,还真是猛鬼啊! 费家洛想起一部美国电影《见鬼实录》,说的是一家人闹鬼,就用摄像头记录下鬼的一切。于是,他问朋友借来各种设备,在家里各个角落,安装摄像头,联网在笔记本电脑上。 晚上睡觉,小夫妻都吃了些安眠药,确保自己不会凌晨醒来遇到鬼。 同时,苏青桐给费家洛穿了条贞操裤,以免老公被女鬼侵犯,真特么可怜的男人。 早上醒来,费家洛打开电脑——上半夜平安无事,到了凌晨三点,阴气最重的时分,医院里最常见的死亡时刻,外国人称之为“witching hour”。 在这对小夫妻的家里,卫生间的淋浴房,自动喷出红色液体。然后,马桶盖子缓缓打开,一个长发女子爬出来了。 这幕看似熟悉的场景,让费家洛怀念起贞子她妹夫与贞子她妹。苏青桐也目瞪口呆,这是她最亲爱的小马桶啊。 切换摄像头,从马桶里爬出来的女子,带着湿漉漉的水气,缓缓走进卧室,爬到小夫妻的床上,自然而然地睡在费家洛与苏青桐中间。 三个人,不,是一男人一女人一女鬼,睡在同一张床上,好欢乐啊,乍看还像3p。 月光洒在他们的脸上。 忽然,费家洛觉得这个女人,自称“李元子”的女人,脸上写着某种悲哀的表情。 大部分时间,她都是睁着眼睛,痴痴地看着天花板,似乎有些孤独寂寞。让苏青桐倍感欣慰的是,女鬼并没有去触摸费家洛,而是独自摸着自己嘴唇。 她似乎在唱歌? 怪不得,睡梦中,总有股若有若无的声音。 但,这位马桶里爬出来的贞子在唱什么呢? 至少,她没有伤害过费家洛或苏青桐,除了半夜睡在小夫妻中间,也没有做过出格的事,更没有像聊斋里的女鬼们那样,勾搭过现实中的书生或别人的老公。 不幸中的万幸,这不是一个女鬼小三。 不过,聊斋里的牛鬼蛇神们总也比正人君子们可爱得多。 那么“李元子”,究竟是什么人呢? 为了彻底解决女鬼问题,费家洛哭着鼻子来找我帮忙,希望调查清楚这个女鬼底细。 自然,这种重口味的诡异事件,值得我的表哥叶萧警官出马,一天之内,真相水落石出。 现在,费家洛与苏青桐住的房子,三年前,发生过一起残忍的凶杀案。 那也是对小夫妻,八五后的,结婚还不满一年。年轻的丈夫,把更年轻的妻子杀了,然后用菜刀碎尸,大部分冲进了马桶,剩下实在冲不掉的部分,比如头骨与骨盆之类的,就藏在了淋浴房顶上的隔段里。 杀人之后,丈夫谎称妻子离家出走,但引起警方及丈母娘和丈人的怀疑,因为出事前这对夫妻经常吵架。于是,警方对家里进行了搜索,这才发现残留的尸骨——已在卫生间里腐烂了三个星期。 证据确凿,丈夫供认不讳,很快判了死刑,一年前被枪毙掉了。 而被碎尸的年轻妻子,她的名字是——李元子。 最后,我把死者生前的生活照交给了费家洛。 那是个美丽的女子,看起来二十出头,长长的头发,围绕着白皙的面孔,一双乌幽幽的大眼睛,很像聊斋故事里的女主角。 就是她! 各种证据确凿无疑——小夫妻买入的是一套凶宅。 费家洛与苏青桐找到中介,要求退还全款。毕竟,要不是这房子里发生过如此的凶案,也不可能那么便宜卖出来,而这些真相全被中介和房东隐瞒了,可以算是恶意的欺诈行为。 但是,中介早就收完了钱,哪里有退钱的可能? 在咨询过律师之后,费家洛把中介以及房东告上了法庭。但在中国打官司,你懂的,至少也得一年两年,而在此期间,他们根本无力买房,就连租房的钱都没了。 虽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但费家洛咬咬牙,跟苏青桐商量好了,一边打官司,一边住在凶宅,哪怕与鬼同床,也要坚持下去。 每天夜里,费家洛睡不着时,都会感到身边水蛇般柔软湿滑的长发,被分尸的李元子,美丽悲哀的女鬼,躺在他的枕头边,发出猫眼般幽幽的目光。 而每当苏青桐洗澡的时候,就会听到花洒里响起神秘的歌声。直到一天,她坐在马桶上,无聊看着一本八卦杂志。忽然,从她的屁股后面,爬出了披着长发的李元子,但女鬼并不是来伤害她的,而是同样好奇地跟她一起看八卦杂志——对嘛,八卦是女人的天性,正好这一页是王力宏与李云迪的cp,李元子闺蜜似的与苏青桐看得起劲。 就当苏青桐吓得瘫软在马桶上,却听到卫生间响起了熟悉的旋律——那是李元子的夜半歌声,清清扬扬,咿咿呀呀,子夜零点…… “城里的月光把梦照亮 / 请温暖他心房 / 看透了人间聚散 / 能不能多点快乐片段 / 城里的月光把梦照亮 / 请守护它身旁 / 若有一天能重逢 / 让幸福撒满整个夜晚” 刹那间,苏青桐想起了这首歌,不是《城里的月光》吗? 唱这首歌的人,是新加坡歌手许美静,曾经得过精神病。她还记得许美静唱过的“阳光总在风雨后,乌云上有晴空”“是冰冻的时分,已过零时的夜晚,往事就像流星刹那划过心房”…… 忽然,苏青桐却不怎么害怕了,她从马桶上站起来,走到狭窄的客厅里,看着窗外的夜空,那是一轮城外的月光。 她想起小时候,市中心的老房子,透过屋顶上的窗户,可以看到模糊的月光。那才是城里的月光,四周被高楼的灯光污染,却依然亲切,像外婆的手掌,像爷爷的臂弯。 苏青桐回到床上,从背后抱着年轻的老公,心里想——他永远都不会明白城里的月光。 她问他,家洛,为了这套房子,你也是蛮拼的了,可我做老婆的没有逼过你,又没有万恶的丈母娘来催你,干吗非要买房呢? 费家洛只是嘿嘿两声,并不回答,转过头去,两行眼泪,缓缓滑落在床单,被城外的月光,照得分外明亮。 他只是内心歉疚,觉得苏青桐的闺蜜们,要么嫁富二代,要么找公务员,要么随老外出国。唯独,她跟着屌丝吃苦,比守着寒窑十八载的王宝钏还惨喱。小爷我纵不是盖世英雄的征东薛平贵,起码也是堂堂正正反清复明的红花会陈家洛之后,如果,不能给老婆买套房子,哪怕只是个属于她的卫生间,哪怕只是个马桶和淋浴房,又怎有脸面做个直男儿呢? 睡不着。 不久,那几绺长发,再次被凌晨阴冷的风,吹过他的耳朵与鼻尖。 他看到了李元子。 忽然,几根温柔的手指,替他抹去了眼角的泪痕。 第34节 费家洛摇摇头,轻声问,元子,请告诉我,究竟我要怎么做,你才能离去? 美丽的女鬼点点头,回答—— 谢谢你,费家洛,请帮我找到一个人,就是我的丈夫,他叫余一通。 那个杀了你,并且把你分尸的人? 是。 枪毙啦,你就安心地去吧,这混蛋正在十八层地狱里呢。 我明了,但他的灵魂,依然飘荡在世上,请你把他带到我面前,我有话要对他说。亲爱的,如果你能帮我做到这件事,我就答应你——从此消失。 费家洛明白了,这是被分尸的女人最后的遗愿,只要能见到杀害自己的丈夫一面,她就会心满意足,渡过亡川水,踏上奈何桥,喝下孟婆汤,忘了一切的苦难,投胎往生。 可是,怎么才能帮她找到已经被枪毙的丈夫的鬼魂呢? 费家洛又来请我帮忙,我只说了一句——谁把房子卖给你,谁就能找到那只死鬼。 原来,把房子卖给费家洛与苏青桐的幕后房东,就是三年前住在这里的小夫妻的父母,也是四位白发送黑发的老人。 虽然,余一通残忍杀害并碎尸了李元子,不能继承妻子的财产,但也不能剥夺他自己的财产份额。房产毕竟是夫妻公有财产,双方父母均有权各自继承子女的财产。 李元子的爸爸妈妈,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出嫁不到一年就被分尸,自然对于女婿乃至女婿全家恨之入骨。 余一通的父母,还是有些素质的人,虽然也重金雇了律师,希望挽回儿子的一条贱命,最终无奈被枪毙后,却向儿媳妇一家下跪道歉。 但是,女儿都已作枉死鬼,更谈不上什么亲家之谊,只想离得越远越好。余一通与李元子的墓地是分开的,各自由双方父母操办入葬。 唯独那套外环线的房子,成为两家人最后要纠缠的。如果女方贴点小钱,把房产全部过户倒也好办。但是,哪家都不想持有这套凶宅,留着也是伤心。除此以外,小夫妻生前没有其他财产,只有把房子尽快卖掉,才能分割清楚财产。 但是,现在这房价太高,挂牌出去有价无市。两家人降低了价格,却又引起买家担心,仔细调查发现是凶宅,再也无人敢买。 如此折腾了整整一年,挂牌价也从每平三万坐电梯直接下降到一万。 最终,中介钓上了费家洛这个冤大头。 我们先找到了被害人李元子的父母。 这对可怜的老人,先向费家洛道歉隐瞒了凶案真相,但想退款的话——做梦。 其实,我也不奢望能退款,只是希望老人们配合一下,能否提供关于他们女儿更多的线索,比如李元子跟余一通这对小夫妻的关系,凶案发生的真正原因。 踌躇许久,李元子的爸爸,将我们引入女儿出嫁前的闺房,竟还保持原来的模样,无论她婚后还是死后,父母都没有动过。 墙上挂着一张醒目的海报,那是许美静的照片,旁边印着一行字——城里的月光。 爸爸说,这是女儿生前最爱听的一首歌。 李元子从小住在市中心,十年前老房子拆迁,被赶到了遥远的浦东外高桥。李元子一直渴望能搬回去,但是父母没有能力,只能指望她等到结婚,找个好人家买套市中心的房子,也算是了却心愿。 于是,李元子嫁给了余一通。 余一通是张江it男,难得是个上海小伙子。他与李元子的相识,因为都爱看同一位作家的小说。可惜他没有自家房子,跟父母挤在老公房里。上班几年,也有了一些积蓄,本想在中环线附近买套房子,没想到正好碰上房价狂涨,仅仅因为看房耽误了一个月,手里的预算就完全不够用了。 最后,有人介绍了外环线的这个一手房小区。 虽然房子不大,但是房型很好,价格也不贵,每平方才一万五,总共七十五万就能搞定。 他答应即将领证的女朋友,再过两年收入上去了,肯定会换套房子去市中心,那么结婚的新房就暂时这里过渡一下吧。 李元子,虽然有些不开心,但现实如此,也无可奈何。 何况,她是真心喜欢余一通的。 结婚很顺利,新人很幸福,双方的父母,相处得也算融洽,毕竟是小夫妻单独居住,也不存在什么婆婆媳妇的矛盾。 但是,新婚后的李元子,每晚都在渴望——城里的月光。 她厌恶城外的月光,虽然交通也还方便,但是上海的地铁图,就像只巨大的蜘蛛。这座几千万人口的魔都里,许多买不起市中心房子的小夫妻,被迫要远离蜘蛛的心脏,搬到漫长的蜘蛛触角的最末端。每天清晨辛苦地上班,沿着蜘蛛网向市中心爬去,路上要经历各种拥挤,女生被痴汉骚扰,男生防备扒手摸皮夹子。下班后,又要告别市中心的繁华,落寞地回到几年前还是农田的新小区,听着清冷的郊外上空的风,仰望似乎并不怎么圆的月亮。 许多人都相信,只有城里的月光,才能把梦照亮。 听着听着,费家洛的眼圈发红,蓦地想起,苏青桐也有过差不多相同的抱怨。 凶案的发生,就与此有关——小夫妻新婚后,李元子总是催促余一通在市中心置换一套房子,否则就坚决不要孩子,她不想让孩子生在这城外的小房子里。余一通也很努力地挣钱,到处看有没有合适的房源,但是他挣钱的速度,永远及不上房价的上涨。李元子却误会老公不够努力,或者说还不够爱她。于是,两个人总是吵架,搞得整栋楼鸡犬不宁。 三年前,阴历七月半,中元鬼节的晚上。余一通坦白说,以他们目前的收入,要置换一套市中心的房子,不可能。他希望妻子忍耐几年,将来一定会有机会的。李元子觉得那是借口,又把丈夫骂得狗血喷头。几天前,她刚参观过新婚女同事的新房,静安区单价五万元的房子,那个羡慕嫉妒恨啊。女人的小心理,全都涌上心头,简直恨铁不成钢。 余一通,毕竟也是男人,二十六七岁血气方刚,虽然平时上海男人好脾气,但日积月累的愤懑,终究没忍住。肾上腺素作用下,他狂吼起来,把妻子拽到卫生间,砸到冲淋房的玻璃上。 没想到,整面山寨货的钢化玻璃破碎,划破李元子的颈动脉。 一分钟内,他的新婚妻子死了。等到余一通清醒回来,鲜血如河流布满整个屋子。他追悔莫及,这完全是个意外,过失致人死亡。如果,当时他去公安局自首,或许就能逃过一死,判个死缓,甚至无期。 但,他愚蠢地选择了分尸,一边还哼着妻子最喜欢的《城里的月光》。 他觉得自己还年轻,不想就这么被毁掉,心存侥幸可以骗过警察。而且,他觉得碎尸了的话,他就可以永远和心爱的妻子生活在一起了。 余一通并不是个太会说谎的人,很快怀疑焦点就到了他身上。经过搜查,水落石出,他全部认罪交代。 因为,分尸的情节太过凶残,经过两年的审判与上诉,包括精神病鉴定,他还是被最高法院核准执行了死刑。 而死刑犯被处决后,尸体要被立即火化,骨灰会转交给家属。 我告诉费家洛,要召唤回余一通的鬼魂,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到他的骨灰。 不久,我们来到余一通的父母家里,祈求他们把被枪毙的儿子的骨灰借给我们用两天,作为费家洛不再跟他们打官司退款的条件。 刚开始,我们被经历了丧子之痛的老两口赶出来了。 但是,在费家洛真诚地说明了来意之后,他们同意了这个请求。 在两位老人的陪同下,我们去了郊区的公墓,从地下挖出了余一通的骨灰盒。 费家洛抱着自己房子的前任主人的骨灰,感觉分量很轻,大概是子弹掀飞了天灵盖的缘故。 这天夜里,费家洛与苏青桐,紧张地蹲在卫生间。他们请出余一通的骨灰盒,放在淋浴房与马桶之间,这就是三年前发生凶案的位置。 然后,小夫妻退到走廊,关紧卫生间的门,两人靠在墙上,互相拥抱,抵御满屋子的阴冷鬼气。 等待许久,不知道枪毙鬼的灵魂回家了没有,更不知道碎尸鬼的愿望满足了吗。 苏青桐突然想起什么,嘴里咿咿呀呀地唱道—— “每颗心上某一个地方 / 总有个记忆挥不散 / 每个深夜某一个地方 / 总有着最深的思量 / 世间万千的变幻 / 爱把有情的人分两端 / 心若知道灵犀的方向 / 哪怕不能够朝夕相伴……” 这歌声幽幽,伴窗外月光,穿透整个家。突然,费家洛有种可怕的错觉——亲爱的老婆是不是被灵魂附体了? 卫生间的房门里面,响起一个男人的声音—— 元子,老婆啊,我是一通啊,你还认得我吗? 鬼魂终于召来了! 费家洛与苏青桐都哑口无言,藏在卫生间的房门外面,偷听里面那对鬼夫妻的重逢。 门里响起李元子的声音:老公,你怎么变得——哎呀,脑门都没了,你受苦了。 接着,响起一对男女的哭声。 哎,没办法,枪毙嘛,子弹从这打进去的,这回不用化妆,就可以参加万圣节聚会了。 李元子苦笑一声:老公,你过去,可没有这么幽默啊。 对不起,元子,我错了,我也很想回来,跟你说一声,抱歉。 哎呀,我的宝贝老公啊,三年来,我始终游荡在我们家里,无论如何都离不开这房子。我在想,其实,错的是我。我不该总是骂你,不该逼你去市中心买房子,什么城里的月光啊,其实,跟我的老公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对我而言,世上最重要的,就是你了。 余一通平心静气地回答:老婆,是我没有能力,没办法赚更多的钱,要是我能早些买好中意的房子,也不至于如此啊。当然,千错万错,我更不能打老婆。这三年来,我两年在监狱,一年在坟墓,总算是想透了——老婆啊,是要用来哄,用来疼的,就算是老婆骂你几句,就当是在夸你。因为,她是喜欢你的啊,否则干吗还要恨铁不成钢呢? 然后,李元子似乎是号啕大哭了,想必是鬼夫妻拥抱在一起。个中滋味,难以言尽。 鬼妻子还说了一桩秘密,三年前自己遇害前夕,她发现自己刚刚怀孕。但是,原本说好在搬回市中心前是不要孩子的,她暂时没有把这个消息告诉老公。但她已经决定,等到几天后老公的生日再行公布,给全家人一个惊喜…… 果然是惨啊,午夜分尸的时候,老公并不知道,老婆肚中还有他的骨肉。 可是,李元子早已完全原谅了余一通——老公,我们简直比牛郎织女还苦啊,人家每年七夕还能鹊桥会,我们小夫妻三年才能见一面。 好啊,老婆,现在我们重逢了,就永远都不要再分开! 到这里,卫生间里的声音,渐渐平息了。 这一晚,费家洛与苏青桐躺在床上,终于没有再感觉到鬼魂的气息,家里的摄像头显示,也没有一个女鬼睡在中间了。 早上打开卫生间,费家洛取出骨灰盒,跪在地上千恩万谢。 然后,他把骨灰盒送回余一通父母家里,并且撤回了打官司的诉讼,小夫妻将继续住在这套房子里。 当天晚上,苏青桐幸福地纠缠着老公,热烈庆祝终于送走了女鬼,费家洛却有些心不在焉。 后半夜,他又睡不着了。 醒来以后,总觉得各种异样,重新打开电脑里的摄像头,却吓得他魂飞魄散——凌晨三点,从马桶里爬出来一男一女,赫然正是李元子与余一通,这对鬼夫妻拥抱着走进卧室,坦然地睡在费家洛与苏青桐中间,幸福地相拥而眠。 我靠!三缺一终于补齐,床上的两对夫妻可以打麻将了! 你们自己感受一下吧,但费家洛感觉快要窒息了。 上班的时候,他又找来我分享他的苦难。 我明白了,当死刑犯丈夫被召唤回家,夫妻团聚之后自然就不肯走了,那套房子本来就是他们的家啊,卖房子的又不是这对鬼夫妻,何必要被活人赶走呢? 啊,难道应该被赶走的,就是我和苏青桐吗? 倒也不是,其实啊,家洛,我并不觉得,人和鬼不能共处于一室——我说,世界上的鬼魂,其实从来不会害人,分尸的也好,奸杀的也好,连环变态杀人的也好,从来都是活人犯的案子,干鬼魂何事? 而我,也想了起来,几年前,在我的微博上留言的那对读者情侣,似乎就叫余一通与李元子。 我打开自己的微博搜索,果然找到那段留言—— “我爱你,无论你,是人,是鬼,是畜,是妖。我爱你,爱你到死,爱到你死,爱到我死,爱到所有人死光光,我依然爱你。” 丧心病狂的誓言啊! 既如此,纵做鬼魂,亦断然不会分离。 我留给费家洛的只有四个字:顺其自然。 这天晚上,更糟糕的事情来了——苏青桐发现自己怀孕了。 费家洛脑袋发晕,他从没想过做爸爸,以为生孩子还很遥远,尤其是在他俩裸婚,完全没有父母资助的时刻。 当晚,余一通与李元子的鬼魂,依然睡在费家洛与苏青桐的中间。当他翻个身想要抱住老婆,摸到的却是枪毙鬼裸露的天灵盖。再翻个身又想要抱老婆,抓住的却是被分尸的李元子的十根手指头。 没过几天,费家洛陪苏青桐去第一妇婴保健院做检查,确认了怀孕这件事,而且从时间上来分析,极有可能就是在阴历七月十五,也就是小夫妻搬进凶宅的那晚怀上的。 第35节 苏青桐忽然想到——李元子的鬼魂不是说过,自己被杀的那晚前夕,曾经查出刚刚怀孕吗?也就是说,她是带着鬼胎一起死的。 那么,这个鬼胎,是不是到了苏青桐的肚子里? 她恐惧地扑在费家洛的怀里:我们要不要把孩子打掉呢? 不,就算是鬼胎,但毕竟是自己的骨肉,又是头胎。老人们都说,头胎好啊,要是头胎被打掉,二胎恐怕也危险。 对了,这个未出生的孩子,也是陈家洛的后代。他们家族是七代单传,怎能说打就打掉啊?这么做,对得起红花会的十四位大当家吗?对得起霍青桐与香香公主的痴情吗?对得起陈家洛亲兄弟乾隆皇帝吗?对得起内地与回疆的父老乡亲吗? 回到家里,两人闷闷不乐,就算家里有一对鬼夫妻,也不能占据中心话题了。 忽然,苏青桐的身后多出一只女鬼,李元子白衣飘飘而来道:青桐妹妹啊,你不必烦忧,你腹中的孩子,自是费家洛弟弟的骨肉。我这双鬼眼,胜似b超,早已看出,这是个如假包换的男孩。我并不是重男轻女,只是这男孩,将来必定会成就大事业,以我作为鬼魂修炼三年来看,不会有错的。 苏青桐拍拍自己小腹,弱弱地说,切,难道要这孩子来复兴红花会吗? 女鬼嫣然一笑,饶是风情万种:妹妹别怕,姐姐我生前,是在母婴用品网站上班的,知道一些怀孕与育儿知识,我会保你这孩子健康平安诞下。 真的么? 我们夫妻作证,岂能食言?李元子的身后,余一通也冒了出来。 可是,你俩原本答应相会后就消失,可还是赖着不走。 对不起,阴间不要我们这对夫妻,阳间也不肯让我们去投胎,说是我俩与活人沟通,泄露了天机,罪不可恕,责罚我们永世做孤魂野鬼啊。 啊,看来,还是我们害了你俩? 费家洛早已把这段对话听在耳中,他抓着苏青桐的手说,老婆,别害怕,我们就当养两只宠物,养两只猛鬼在家,不也很有乐趣吗? 你是被蔡骏洗脑了吧? 不,是这些日子以来,发生的一切,让我改变了想法,相信我,没错的。 九个月后,今年春天,苏青桐顺利产下了一个男孩,费家洛给儿子取名为费复明,以纪念红花会的反清复明志士们。 而他家里养的两只鬼,则承担起了月嫂的角色,帮着这对小夫妻来带孩子。要知道如今请个月嫂,起码也得几千块吧,一下子节省了大笔开销呢。当月嫂最辛苦就是晚上带孩子,几乎整夜不能睡觉,鬼魂恰在夜间活动,这个生物钟太适合带小孩了。再加上李元子的专业育儿知识,用科学方法加上灵异手段,双管齐下,如有神效啊。 宝宝也是天资聪颖,根本就不怕鬼,反而被鬼哄得服服帖帖。定时喂奶,更换尿布,洗澡睡觉,安排得井井有条。宝宝在鬼夫妻的精心呵护下,茁壮成长,不出四个月,苏青桐已能放心地去上班了。 有时候,费家洛与苏青桐去超市购物,大包小包提不动,余一通和李元子也会来帮忙。只要是在黑夜里活动,他们都不会有问题的。鬼魂的力道大得不可想象,手指头动动就把几百斤提回家了。 家里有两只鬼,费家洛就能经常向它们讨教死后的世界。因此,他在悬疑世界杂志上撰写的灵异专栏,也得到了无数人的追看,多赚了不少稿费呢。 苏青桐的广告公司经常加班,作为年轻妈妈,她有权早回家,但为了多赚些业绩,她还是会留到半夜。从地铁站到家的这条路上,晚上常有强盗出没,每逢此时,李元子就会飘出来接苏青桐回家。有一回,果然碰到强盗,还是个劫财劫色的大盗,看她独自一人就要撒野。这时李元子显形,变成被分尸的血肉,啪的一下砸在强盗脸上,吓得那家伙精神错乱地逃跑了。 嘿嘿,费家洛与苏青桐的故事还在继续,只是从不邀请朋友去家里做客,大概是怕那两只鬼吓到别人。 据我所知,这一家五口——三个活人,两只鬼,仍然住在同一屋檐下,每晚都像万圣节party,其乐融融,好有爱啊。 中秋夜。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全家人吃完月饼,亡灵夫妇也品尝了气味。待到费家洛、苏青桐与宝宝睡下,李元子却是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回想前生往事,倍感蛋蛋忧桑。窗边的她,垂下幽魂长发,仰望城外的月光,回忆城里的月光,这才明白,一样的月光。 什么时候儿时玩伴都离我远去 什么时候身旁的人已不再熟悉 人潮的拥挤拉开了我们的距离 沉寂的大地在静静的夜晚默默地哭泣 谁能告诉我 谁能告诉我 是我们改变了世界 还是世界改变了我和你 谁能告诉我 谁能告诉我 是我们改变了世界 还是世界改变了我和你 一样的月光 一样地照着新店溪 一样的冬天 一样地下着冰冷的雨 一样的尘埃 一样地在风中堆积 一样的笑容 一样的泪水 一样的日子 一样的我和你 一样的笑容 一样的泪水 一样的日子 一样的我和你 什么时候蛙鸣蝉声都成了记忆 什么时候家乡变得如此的拥挤 高楼大厦 到处耸立 七彩霓虹 把夜空染得如此的俗气 谁能告诉我 谁能告诉我 是我们改变了世界 还是世界改变了我和你 谁能告诉我 谁能告诉我 是我们改变了世界 还是世界改变了我和你 ——《一样的月光》 吴念真、罗大佑/作词;李寿全/作曲 第15夜 一只萌萌哒的鬼的诞生 萌萌哒! 今年,我学会了使用这个词。随之而来,是在我的微博里,经常有粉丝半夜发来灵异图片,长发掩面加剪刀手的贞子,躲在床底下扮小苹果的咒怨男孩,吃干拌面的美版行尸走肉……其中一只,似是真鬼。 中秋夜,一伙朋友邀我参加个小型读书会。三层楼的老洋房,楼下是间餐厅,楼上却已空关多年。刚爬上楼梯,就隐隐感到某种不对,顶楼堆满杂物,不知何故被打扫出一块空地,墙角与地板上有许多奇怪标记。蒙着厚厚灰尘的天窗,只能看到一方模糊的圆月。小伙伴们百般催促下,我朗诵了小说里的一段话—— 1995年6月19日,我死了。 词典里说死亡是相对于生命体存在的一种生命现象,即维持一个生物存活的所有生物学功能的永久终止。导致死亡的现象有:衰老、被捕食、营养不良、疾病、自杀、被杀以及意外事故,或者受伤。所有已知的生物都不可避免要经历死亡。 人死以后的物质遗骸,通常被称为尸体。 科学家说每个人在死亡瞬间,都可能有濒死体验,比如穿越一条散发着白光的隧道,感觉灵魂飘浮到天花板,俯瞰躺在床上自己的尸体,或者看到这辈子死去的亲人,以及生命中所有的细节一一回放。 乃至见到基督、佛祖、大仙、哆啦a梦…… 至于——死后的世界是什么? 电冰箱的冷藏室般冰冷?微波炉的高火般炽热?还是星球大战里的外星般荒凉?抑或阿凡提口中的天国花园? 当我还住在地下室,向老爷爷要过一套白话本的《聊斋志异》,我对那些故事深信不疑——死后可转世投胎重新做人,大奸大恶之徒则要在十八层地狱中遭受各种酷刑,悲惨的冤魂不散就只能沦落为聂小倩了……上中学以后,政治课上学了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才让我确信所谓的转世轮回,全属鬼扯淡的无稽之谈。 我们死后,就什么都没有了——真的是这样吗? 十六岁,有次在操场上疯玩,一块玻璃从天而降,在我跟前砸得粉碎,几片碎玻璃扎进腿里。如果再快一秒钟,或者玻璃偏几厘米,就会在我脑袋上敲个大洞,要么当场一命呜呼,要么变成植物人。虽然只是轻微外伤,我却莫名其妙地上吐下泻,躺在医院里大病一场,每夜被各种噩梦惊醒,不是遭人用刀割断喉咙,就是过马路时被卡车撞飞,或是从楼顶失足坠落…… 我是多么惧怕死亡啊,你也是。 1995年6月19日,星期一,深夜十点。 我死于谋杀。 当我念完,墙上的一口破钟掉下,紧接着灯全灭了。 黑暗屋子里有人尖叫,还有女生大喊是谁摸了我的耳朵。有人说这栋楼是传说中的鬼宅,大家乱作一团,我被挤到楼下,仓皇结束此次中秋月圆读书会。 这天深夜,打开微博,在未关注人私信这一栏,每天都有几十上百条,很抱歉我无法每条阅读与回复,其中有条这样写——“今晚,吓着你了吧?中秋快乐!萌萌哒!” 下面跟着一张照片,竟是今晚的读书会,我朗诵自己小说的照片,非常模糊,角度特别,从斜上方拍下来,似乎隐蔽在房梁的角落里,那是蝙蝠或老鼠的视角吧? 这个微博帐号叫“一只萌萌哒的鬼”,头像是海贼王的路飞,性别女,地区上海。 她关注了我,是我的粉。不过,今晚是私人朋友聚会,她是怎么混进来的?又是怎么爬到屋顶上偷拍的呢? 查看她的所有微博,最近一条更新,却是去年十月,只有一句话—— “喜欢上一个人,怎么办?” 上百条评论转发,大多点着蜡烛,“天堂一路走好”“同学们都很想念你”“天堂里没有变态来来往往”“逝者如斯夫”“警察叔叔请尽快找到凶杀吧!”…… 我的手一抖,这个,真的是死人吗?被谋杀的? 其他微博,多是吃喝玩乐内容,飘满红油与各种货色的火锅照片,在卡拉ok里的几个少女背影,密室逃脱与鬼屋的大门口,我完全叫不出名字的韩国明星,福尔摩斯与华生的搞基漫画,转发火影忍者与海贼王的信息,还有转发评论我的新书上市。 但我没看到她的照片。 通过一个人的微博,看到她生活中的一部分,也是一种偷窥。 但她也在偷窥着我? 是我自己作死,我居然关注了她:一只萌萌哒的鬼。 你们知道,我有个表哥叫叶萧,他是警官,并告诉我——确实有个少女,在本市读高中,在一年前遇害,至今凶手逍遥法外。 案发地点,就是中秋读书会的老洋房。当时,一楼餐厅的客人投诉闻到异味,厨师上楼发现许多尸块(以下删去一百四十九字)。警方通过dna鉴定,以及现场遗留的衣物,才确认了身份。更多的信息,叶萧不能再告诉我了,包括警方所掌握的破案线索。 我决定重访凶杀现场。 第36节 先去楼下餐厅打听。午休的服务员悄悄说,楼上确实闹鬼,而且是只很猛很猛的鬼。餐厅老板为了挽回生意,用尽各种方法,道士和尚联袂出击啊,塔罗女巫啊,泰国佛牌啊,仁波切弟子啊,甚至请了一个古曼童,结果全被这只猛鬼吓跑啦。 听到手机微博的提醒,有好友发来私信:“谢谢你来看我”。 私信来自“一只萌萌哒的鬼”。 她在看着我? 抬头看天花板,服务员趁我不备,脚底抹油,溜了。 虽很恐惧,却装作愤怒,我回了条私信:“你是谁?盗取了死者的微博密码?你是她的同学吗?或者,你就是杀人凶手?” 几秒钟后,收到回答:“如果我是凶手,就在楼上的凶宅,你来抓我吧!萌萌哒!” 三楼,凶宅。 地上那些标记。警方发现尸块的位置。墙上暗红色的污迹。我在想象一年前,凶手就是在这里用刀或锯子,把一个少女分解得支离破碎。 “风吹雨成花,时间追不上白马,你年少掌心的梦话,依然紧握着吗?” 突然,不知哪个角落,响起这段音乐。 这个……这个……不是那个谁的电影主题曲吗? 声音继续,我茫然地站在凶宅深处,不由自主闭上眼睛,想象小四会破壁而出。 手机铃声?这间屋子里有一部手机?声音正在告诉我它的位置。左前方墙角,一堆垃圾底下,用力搬开,屏着呼吸,满屋尘埃。 耳旁,铃声,不断,越近。 “云翻涌成夏,眼泪被岁月蒸发,这条路上的你我她,有谁迷路了吗?” 小四几乎扑面而出。 摸到地板上一道缝隙,大约指甲盖宽度,刚好能塞入一台薄片手机。贴着缝隙往下看,似有手机屏光。 “我们说好不分离,要一直一直在一起,就算与时间为敌,就算与全世界背离。” 好吧,它在催促我下去不分离呢。 我找来几样工具,艰难地撬开地板,在楼板下的隔层里,找到一台iphone5。 手机背面有hello kitty贴纸,手机串是两颗红色小珠子,淘宝上十块钱的货色。 盗手机墓贼。 iphone5铃声停止,屏幕黑了几秒钟,转瞬又亮,不知何应用,自动发出某种声音,就像微信语音—— 小女子年方二八,上豆瓣,觅知音。 可恨那,文艺狗,空愿君心似我心。 身无彩凤双飞翼,幸有微信一点通。 原本想,人生若只如初见,伴男神花前月下。 谁曾料,万圣节,男神扒皮化禽兽,把我先奸再来杀。 我本丹心向明月,无奈明月分我尸,自挂东南枝! 感觉不再萌萌哒! 少女的声音很萌,讲述的故事却毛骨悚然,尤其“无奈明月分我尸,自挂东南枝”,不动声色之间,却已惨不忍睹。 我看着手机屏幕,背后阵阵冷汗,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滑屏,径直对着手机说话—— 喂,你究竟是谁? 一只萌萌哒的鬼。 我不信。 偶像,你可别扔下我哦,喵呜! 她开始学猫叫了。 仔细看看手机,虽有信号,但不在通话状态,并非有人在远方给我打电话。 别告诉我——你就在手机里? 恭喜你,答对了,满分,偶像到底是偶像啊! 别跟我说iphone里有鬼。 偶像,你能给我买iphone6吗?去年我被分尸的时候,5s才刚上市呢。 妈淡,我还削肾客的求赎呢! iphone5接着说,一年前,万圣节,我被一个男人骗到这里。他先把我强奸了,然后用绳子勒死我,再用刀子、斧子、钻子、锯子把我分尸。他背着个大旅行包,装满各种工具。我死的时候,手机掉进地板缝缝。后来,警察蜀黍发现了我的尸块,但没发现地板下的手机。 你怎么说得一点都不害怕?听着像女孩子们闲聊,哪个男生长得帅,哪个老师闷骚之类。 哪能不害怕?我被强奸的时候,那个疼啊,我才十六岁嘛,你们男人懂个屁啊,只会强奸女人,又没有被强奸过,哦,菊花的除外。 这话说得让人菊花一冷。 她接着说,我想要喊,但胶带封住了我的嘴。我拼命挣扎啊,但我只有一米五五,体重刚过八十斤,怎么推得开那个男人?我好难过啊……好难过啊…… 突然,iphone5发出尖叫声,撕心裂肺,刺破耳膜,几乎爆裂心脏。 手机被我摔在地上,顷刻间,屏幕花了。 那凄惨的尖叫与痛哭声,震耳欲聋,似乎正在发生着强奸,而我只是被绑住了双手,无法动弹也无法呼喊。 全怪我脑洞太大,眼前自动脑补出了一切…… 而我最受不了女孩子哭,十六岁的女孩子,哭得像兔子临死前的尖叫——你听到过吗?我听到过的,请祈祷你这辈子都不要听到。 我重新抓起iphone5,管它有没有被摔坏。我相信你了!别哭了!求求你! 哭声渐渐平息,隔了好久,她嗔怪道,呜,你个怪蜀黍,把我的手机摔坏了,你要还我一个新的,呜…… iphone的屏也太脆弱了,还你个诺基亚的好吗? 能砸死人的那种吗? 我问你,既然,你已死了一年多,这个手机也藏在地板下面,怎还会有电? 你不知道灵魂生物能吗? 什么伪科学啊? 总之你们活人不懂的啦,乔布斯在阴间发明的最新高科技,能用怨念给手机充电。 这么说,贞子的录像带岂不就是一座核电站了? 偶像,你真聪明,葱白你,所以日本这两年核泄露了。 你是怎么用微博给我发私信的呢? 这台手机可以连上各种应用,虽然我不在人世已近一年,但你们世界的一切我都知道! 难道还有人帮你充话费和流量费? 楼下的餐馆有wifi,我破解了密码,就可以蹭网啦,有没有感觉萌萌哒? 你还可以使用拍照功能? 对啊,我还可以自拍呢,你想看到真正的我吗? 究竟是自拍一团肉丁和肉丝呢,还是排骨汤呢?还是算了,不看。 偶像,你能不能带我出去?除非把手机带走,否则我不能离开这栋房子。 为什么想出去? 报仇。 冤冤相报何时了? 我差点想要抽自己,只是为了摆脱这只萌萌哒的鬼的借口。 可是,不抓住那个混蛋,还会有更多的女孩子遇害,不是吗? 我无语了。 iphone5传出声音:我每天都在网上搜索新闻,我想警方还没有抓到他。 如果,我不帮助你呢? 那么你就一直在这里陪我吧。 开什么玩笑。我扔下手机,就要出去,却怎么也打不开门,窗户也像被灌上了铅,整个房间变成密室。大声呼救,四周传来我的回音,没有人听得到。 我被一只萌萌哒的鬼绑架了? 对不起,我答应带你出去。 太好啦!偶像撒花!让我去厕所冷静五分钟!哦,这里没有厕所,对啊,所以你一定要带我出去。 快开门吧。 等一等,你要先答应我一个条件。 说。 不要把这个秘密告诉任何人——关于这部手机的秘密,也不要交给任何人,哪怕是你的表哥叶萧警官。 你咋什么都知道啊? 听我说,如果你泄露了这个秘密,很可能这台手机就不再属于你了,而将被送入某个神秘的科研机构——我已经分尸过一次了,不想再被分尸一次。 细思极恐,要是这台手机进了科研机构,岂不是要被大卸八块,再加上各种高能辐射检测,就算是鬼魂,大概也要被吓死的吧。 好吧,我很同情她。 当这台iphone5发出尖叫声时,我就已经心软了。 我答应了她。 这天黄昏,我的口袋里揣着一只萌萌哒的鬼,离开杀人分尸的凶宅。 我把她锁在我的办公室抽屉里。 她很乖,再没发出过尖叫。有时候,她会学几声猫叫狗叫,然后让我放她出来,到窗口看看外面的景色。 我问她,怎么才能找到凶手? 第37节 微信,但对方微信早已停用,杀人后换了账号,甚至换了手机号码。至于我们认识的豆瓣,他删除了所有内容,账号也是假的。 茫茫人海中,如何帮助她找到凶手呢? 我不知道。 萌萌哒的鬼时常跪求我,带她去楼下的长寿公园晒太阳。午后,我坐在公园长椅上,看着琴键上的音乐喷泉,看着长寿路上的车来车往,佯装成打电话玩手机,其实是在给她享受阳光,让她欣赏活人们的世界。她不像传说中的鬼魂碰到阳光灰飞烟灭。她说自从被杀以后,坠落阴暗鬼宅的地板缝隙,就立志要做一只阳光美少女的鬼,正能量的鬼,脱离了低级趣味的鬼,简称一只萌萌哒的鬼。 公园里有老人带着孩子遛弯,女人拖着拉布拉多或金毛。三岁以下的幼儿看到我会哭,三岁以上的狗看到我会狂吠——都感受到了十六岁的萌萌哒的鬼的怨念。 我问她,你死以后,怎么没有去投胎? 偶像,你在书里不是写过吗——人死后都要经过鬼门关,走上黄泉路,在抵达冥府之前,还有一条分界的忘川水。经过河上的奈何桥,渡过这条忘川水,就可以去转世投胎了。奈何桥边坐着一个老太婆,她的名字叫孟婆,假若不喝下她碗里的汤,就过不得奈何桥,更渡不了忘川水,但只要喝下这碗孟婆汤,你就会忘记前世的一切记忆。 忘川,孟婆,来生,真的会忘记一切吗? 亲,你不知道投胎是门技术活吧? 请指教,萌哒哒的鬼老师。 知道六道轮回吗?厉害的人,直接去做神仙。造孽的人,要去地狱,或者投畜牲胎。普通人,投胎要填志愿。要晓得,这年头,每年出生的人,跟每年死亡的人,数量差不多。但是呢,每个人死后,都想投胎到好人家,也就是所谓的拼爹!第一等级,投胎到达官贵人,生出来即便不是子承父业,也是大老板的命,最差也是衣食无忧呢。第二等级嘛,自然是投胎做富二代富三代喽,像我这样貌美如花的姑娘啊,注意是貌美如花,不是如花,但也未必能变成白富美!第三等级,就是拼脸!父母出身或许平平,但若天生能有一副好相貌,未来不管是做明星做歌手做小三做大奶甚至做gay,也有先天优势的吧。第四等级,那就是屌丝,各种悲催惨啊,就不说啦。不过,这些都不算是最惨的,那就是投胎成功以后,又被计生委强制引产了,重新做了胎儿鬼,这下到哪都投不了胎,变成我这样的孤魂野鬼,哭! 真是让人醉了。 阴间的竞争比人间残酷多啦。当一个人死了,必须打败千千万万刚死去的鬼,大部分是老头老太太。最厉害的是中国大妈,往往是投胎中的健儿,欢快地跳着广场舞,挤开所有对手,成功投入女明星的肚子,投入大富翁老婆的肚子,投入优秀妇女干部的肚子,变成可爱的小公主重新来到人世。 可以行贿吗?聊斋里常有的桥段。 嗯,烧纸钱。不过嘛,这年头冥币越做越夸张,全是几亿几亿的美元、欧元、英镑,人民币都被淘汰了!可在我们阴间,所有货币都因此通货膨胀贬值了,就算把整个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搬来,也只够买几卷卫生巾!阴间真正流行的还是硬通货,真金白银,以后给你爷爷奶奶烧纸的时候,记得烧锡箔元宝啥的,江浙沪包邮,还管埋,亲! 好吧,一只萌萌哒的鬼,我只想知道,你想投胎到谁的肚子里? 往年投胎秩序太混乱,导致大量无主孤魂,闹得阴间永无宁日,大量鬼魂把阎君的家给占了,是为占终。所以啊,去年下了一道红头文件,所有投胎都要填志愿,按照当年的全国高考试卷考试,以分数高低决定投胎。去年与今年,阴间高考状元,都是出车祸死亡的大学生啊,被室友毒死的高中生之类。他们投胎到第一等级,好羡慕啊,上辈子苦逼兮兮死于非命,下辈子终于享福了,小婊砸!对不起,我说脏话了。 原谅你。 偶像,你要知道我填写的投胎志愿是谁吗?你猜? 文章和马伊俐的三胎? 不是啦,我要投胎做王思聪的女儿。 晕。 哎呀,但这太难了,去年有十二万五千只鬼填了这个志愿,今年上升到二十八万九千只鬼了!简直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呢!何况人家王思聪现在还没讨老婆,啥时候生孩子都不知道,我这不还在排队吗? 我默默给自己下了一个套,难道这个故事要等到王思聪生女儿才能结束吗? 老王你造吗? 我越发觉得她的可爱,便给她改了个名字——萌鬼。 一只狠猛很萌的少女鬼。 不久,我收到一件快递。 好大好大,快递员用异样眼光看我,拆开是个充气娃娃。 操。 抱歉,这只是个语气助词,不是动词。 充上气,娃娃很是精美。日本牌子,广东生产,模拟东方人少女,穿着一件学生服,栩栩如生。头发像真的一样,皮肤简直吹弹可破。美目流连,顾盼生姿。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抽屉里响起萌鬼的歌声,还是李玉刚版本的! 拿出碎了屏的iphone5,她欢快地说,偶像,礼物收到了吗? 充气娃娃?是你买的? 对啊。 我很愤怒,出离地愤怒,把我当作什么了呢? 当我抱起娃娃,准备扔到垃圾桶,耳边响起:主人!主人!求求你!不要抛弃我! 说话的不是手机,而是充气娃娃,但又是萌鬼的声音。 这可不是日本原装的高科技,而是……我不敢想下去了! 嗨!我就是萌鬼啊。 充气娃娃如是说,眨了眨两只漫画里才有的大眼睛。 你?你?占据了充气娃娃的身体? 对不起,我以为你会喜欢的,偶像。 我把充气娃娃放到沙发上,远远看着她说,这样会吓死人的呦! 可是,我不想自己永远只是个手机。我更喜欢自己是个女孩。如果,我钻到某个人身上,就会侵占她的肉体,驱赶原来的灵魂,这不太道德吧?我还是要做一只有道德底线有正能量的鬼。因此,我只能使用一个没有灵魂的东西,想来想去嘛,还是充气娃娃比较可爱,至少,看上去很像真人哦!说实话,我在网上一眼就相中了她,因为她长得很像我哦——生前的我。 你哪里来的钱? 充气娃娃弱弱地说,我早就破解了你的支付宝密码。 给跪了!谁让我把萌鬼的手机放在我电脑台底下的抽屉里。 但还有疑问,你死亡的时候才十六岁,哪里知道充气娃娃? 因为那是我爸的最爱。萌鬼充气娃娃表情忧伤,嘴角也耷拉下来说,我的爸爸妈妈啊,在我七岁那年就离婚了。我妈给我爸戴了绿帽子,重新嫁人,远走高飞,好多年没联系过了。我爸呢,一直没有再婚,充气娃娃代替了老婆。我家房子不大,却摆满了充气娃娃,各种年代各种品牌以及各种女优,简直是后宫粉黛三千人,可以办个充气娃娃博物馆了。多年下来,我爸也花费了几十万——却比讨个老婆便宜得多!想到一旦会有个后妈来虐待我,我就对充气娃娃充满了好感啊。 你下辈子想做个充气娃娃? 在成为王思聪的女儿之前,也只能如此了哦,亲。 她又眨了眨眼睛说,偶像,如果你喜欢我的话,可以用我。 我却想起聊斋中大量恋尸癖故事,有篇《爱奴》:男主爱上女鬼,刨开她坟墓发现“颜色如生,肤虽未朽,衣败若灭”,便将女尸带回家,“尸即自起,亭亭可爱。探其怀,则冷若冰雪”“乃构精舍,与共寝处。笑语一如常人;但不食不息”。有次男主喝醉,强把酒灌入她口中,结果她吐血倒地身体腐烂,男主“哀悔无及,厚葬之”。 我不想让她变成爱奴。 你是个好人,充气娃娃说。 想问你个问题——你没有过吧? 男朋友? 我点了点头,避开充气娃娃直勾勾的眼神。 没有,我的第一次是被强奸的,也是最后一次,然后就被杀掉分尸了。 我会为你报仇的。 不过嘛,我这个塑料组成的身体,有没有被人用过,就不知道了,你收到的包装还好吧?是你第一个开封的吗? 住嘴! 好吧,但,你能带着我去逛街吗?我是说,带着我! 不是……哦……不是……要我带着充气娃娃去逛街? 对啊,我有一种感觉,杀害我的变态,仍然在这座城市活动,我一定有机会再见到他的。 犹豫三天,我把充气娃娃关在卫生间,最终决定开车带她出去转转。 那一天,阳光灿烂的日子,秋阳耀眼,梧桐苍翠,歌颂祖国,繁荣昌盛。 我把充气娃娃放在副驾驶座,给她绑好安全带。不管是路上行人,还是看摄像探头的警察,都会认为我载着个洛丽塔出行。车子开过大街小巷,萌鬼在座位上摆各种pose,放下车窗照着反光镜,欣赏自己动人的美貌。要是给她一部手机,简直就要剪刀手自拍了。 带我回家吧。 萌鬼如是说。 好吧,我刚要掉头,她说不是回你办公室,是回我家。 你家? 她报出一个地址:这是我爸爸家。 你要回去了? 充气娃娃闭上嘴,不再发出声音,好像是个无生命的塑料。 太突然了,我握着方向盘的手在犹豫,害怕一旦送她回去,就永远也见不到她了。也许,这次开车带她出来兜风,就是她计划好了要摆脱我?我哪里得罪她了?还是,她真的想家了?可是,她家里不是有许多充气娃娃吗?想到这里,感觉有些恶心,我想歪了。 车子开进曹杨八村的一个小区,两边都是八十年代六层楼的老工房,晾衣架飘满了内衣内裤,阳光下丝毫都不违和。 我抱着充气娃娃下车,几个晒太阳的老头看着我,让我浑身起鸡皮疙瘩,耳朵都烧得红起来。不过我听到他们却在说,喂,这个洋娃娃好漂亮啊,是给谁家的女孩子买的啊?真是庆幸这家充气娃娃的学生服够端庄够高大上啊。 绕过楼梯里各种杂物,一楼楼到三楼全是麻将声,四楼与五楼是打doto声,只有六楼宁静如坟墓。 我按响了门铃。 一个中年男人开门,眼圈红红的,似乎没睡醒,身上有股浓浓的香烟味。他看到我手里的充气娃娃,立即关上门说,我早就不买了。 我报出了他女儿的名字。 他再开门,看着我。他说,我女儿,她死了。 是这样,你女儿在一年前,给你订购了一个充气娃娃,因为迟迟没有付款,交易取消了。但最近,我们发现有人付款了,因此就把这个娃娃送过来了。 我女儿送给我充气娃娃?对不起,自从我女儿被人强奸分尸以后,我就把所有的充气娃娃都烧了,我想这是我自己作孽,老天爷对我的报应吧。 哦,那么,我就告辞了啊。 正当我要转身,感到充气娃娃悄悄捏了我一把,她不同意我就这么走? 于是,我回头说,能不能看看令爱生前的房间?在网上听说她的遭遇,我们老板也非常关心,希望能给予一些帮助。 男人一声不响把我带进屋子。两居室,建筑面积五十平米左右,有个朝南小间,萌鬼生前的闺房。 没想到,房间非常干净,床也铺得整整齐齐。墙上钉着海贼王、火影忍者、名侦探柯南的海报,书架摆满各种悬疑和耽美小说,有一排全是我的书。床头摆放几十个玩偶和手办,木头床架的小贴纸,最早从她幼儿园就贴上了。电脑台有许多照片,小婴儿的满月照,一周岁的限制级裸照,跟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爸爸妈妈的全家福,读托儿所穿小裙子,幼儿园参加万圣节活动扮女鬼,上小学戴上红领巾,小学毕业出落成美少女,到初中就是万人迷的节奏,直到她被杀前的一个月,站在学校操场上做了个剪刀手,还对准自己的脖子。一语成谶。 显然,在她死后,将近整整一年,爸爸坚持每天打扫房间。他把女儿的闺房,保持跟她生前一模一样,仿佛哪天女儿回到家里,就能立刻躺到床上睡觉。看起来虽然轻松,但对于一个离婚多年,五大三粗,把自己搞得脏兮兮的男人来说,却是一件无比艰巨的事啊。 对不起,我能单独在这房间里待一会儿吗?我掏出一把香和蜡烛,说要给他女儿点香。 男人木然地点头,也不担心是否会意外把房子烧了,便退出去了。 我真的点上一束香,放在充气娃娃面前,仿佛面对少女遗像。 萌鬼幽幽地说,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回来吗?因为,人死以后,见到自己过去的一辈子,就可以了无遗憾,开开心心去投胎了。我也不用等待做王思聪的女儿,随便找个普通人家,哪怕做个矮挫穷的女屌丝,但只要爸爸妈妈疼爱,家里平平安安不折腾,长大过程中没有变态杀手,没有猥亵女生的男老师,到二十来岁顺顺利利嫁了,也就很幸福了吧。 我不响,不得不又点头,有什么热热的液体,从我的眼里滑出,该死的。 第38节 过去,我一直不喜欢爸爸,说他是个拿不出手的垃圾,喜欢充气娃娃的变态。但他上班很辛苦,白天做保安,晚上去夜总会看场子,每个月几千块收入,大部分都给我买衣服。他给了我许多零花钱,每次同学们派对,我能拿出最好的东西给大家分享。那台iphone5,也是爸爸咬着牙给我买的。他那么喜欢充气娃娃,是为了不用讨老婆,可以省下许多钱,未来给我做嫁妆。要是我还活着,碰到现在iphone6上市,就算让他割个肾给我去买,他也不是不会认真考虑的。我想,世界上最爱我的那个人,除了他,没有第二个。 我继续不响。 充气娃娃闭上眼睛。 她的灵魂走了吗?顺利前往投胎?渡过忘川水,走过奈何桥,喝碗孟婆汤……她将在某家医院的产房呱呱坠地,十六年后又是一个萌妹子?她还会认得我吗? 我也闭上眼睛,等待了十分钟,仿佛有什么气流,从我的脸颊边擦过。 是她吗?还舍不得我?环绕着我,绕树三匝,无枝可依! 不如归去!不如归去! 我在口中默念,希望她离我远去。虽然,我会很想念她的。 充气娃娃依旧在那里,再也不会动了,也不会眨眼睛,我用力捏了捏她,没有任何反应。 她又变回了一堆塑料。 至于一只萌萌哒的鬼,芳踪无觅,不知世间何处。 永别了,萌鬼。 使命终告完成,尽管大仇未报,但我会继续寻找变态凶手。 而我也不想把充气娃娃扔在这里,倒不是担心她爸爸会使用这个娃娃,而是怕他像过去那样把她给烧掉了事。 我扛着娃娃走出闺房,向男人告别,他蹲在地上抽烟,再没说过半句话。 走下楼梯前,我回头说了一句:喂,你女儿让你少抽点烟! 他怔怔地看着我,眉毛拧成一团,狠狠掐灭烟头。 回到楼下,我把充气娃娃重新绑在副驾驶座上。 开车重新上路,她安静地躺着,无忧无虑,与世无争,空空的躯壳,香香的皮囊。 飞驰上内环高架,我把电台调到古典音乐的频率,正好响起古风的琵琶语。 瞬间,万物安静如许。萌鬼垂首,琵琶丝丝,万叶千声。 副驾驶座上的充气娃娃,蓦然睁开双眼,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咬着我的耳朵说—— 沧海月明珠有泪, 感觉自己萌萌哒。 嫦娥应悔偷灵药, 感觉自己萌萌哒。 何当共剪西窗烛, 感觉自己萌萌哒。 昨夜星辰昨夜风, 感觉自己萌萌哒。 神女生涯原是梦, 感觉自己萌萌哒。 飒飒东风细雨来, 感觉自己萌萌哒。 可怜夜半虚前席, 感觉自己萌萌哒。 深知身在情长在, 感觉自己萌萌哒。 刘郎已恨蓬山远, 感觉自己萌萌哒。 恐是仙家好别离, 感觉自己萌萌哒。 来是空言去绝踪, 感觉自己萌萌哒。 二月二日江上行, 感觉自己萌萌哒。 总把春山扫眉黛, 感觉自己萌萌哒。 寻芳不觉醉流霞, 感觉自己萌萌哒。 马上琵琶行万里, 感觉自己萌萌哒。 第16夜 万圣节的焰火葬礼 真美!原来白天放烟花也这么好看!惜朝,告诉你,这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烟花了! ——《逆水寒》电视剧版(原著:温瑞安) 现在,我最怕一句话:我是看着你的书长大的。 以后,还会有一句话:我是看着你的书长大的一直看到我死了。 比如,一只萌萌哒的鬼,比如胖子君,比如他,比如她,比如它。 胖子君往生的那年,刚满二十九岁。 当他被拉到殡仪馆的深夜,殡葬车终究没能扛住,石破天惊地爆掉一个轮胎,司机说这辈子没拉过这么沉的尸体。 万圣节的前夜,三个男人推着小车,方才把胖子君抬下来,艰难地送入遗体化妆间。 今晚值班的化妆师是小灵。闲了三天的她,正躺在殡仪馆的女生宿舍,看着刚从图书馆借来的悬疑小说。她扎上头绳,换好工作服出来,戴上手套和口罩,看到了胖子君。 按照行话,不能管这个叫尸体,必须叫大体。她照例向大体鞠躬,说了一套祝福语,恭送死者往生。 没家属吗? 他还不到三十,家里父母早就哭得不省人事,其他亲戚没这胆量,更不敢担责任。 胖子君挺着小山似的肚子,仿佛睡着了的北极熊,又像因公殉职的相扑运动员。化妆台像一张床,坚固的塑钢材料,四脚发出吱吱声响,让人担心随时会被压塌。死者的双眼睁着,厚重眼皮底下,瞳孔扩散,目光暗淡,角膜轻度混浊。 虽然,小灵不是法医,但按照她的经验判断,死亡时间在二十四小时左右。 怎么死的?她继续问同事,从前也碰上过遇害的大体——有胸口被丈夫捅了几十刀子的,有脑袋被老婆剁下来的,有火车站半夜里被劫匪勒死的。 咳!饭局上喝醉了,从餐馆的窗户冲出去,摔到七层楼下,死了。 辛苦您啦,把大体交给我吧。 子夜,殡仪馆,遗体化妆间,只剩下两个人,活的和死的。 hello!晚上好!割奶!空棒挖! 从胖子君被拉进来的那一瞬间,小灵就认出了他——全城已没有比他更胖的家伙了。 照道理,该把遗体眼皮拉下来再开始工作,但她痴痴地看着胖子君,不晓得为啥死后二十四小时,眼睛还不闭上?难道是为了看到她? 小灵是胖子君的职高同学,她比他小两届。 她学的是化妆,当然是给活人服务。 他学的是会计,自然不是给死人算账。 那一年,胖子君十八岁,在职高篮球队打中锋,身高一米九,体重一百八十斤,属于非常标准的运动员体重。说实话穿着球衣站在篮筐底下,身边大堆长人,丝毫不显胖。 小灵走到篮球场边,跟几十个女生共同花痴,大多数人挚爱流川枫,还有人迷恋三井寿,更有口味重的喜欢樱木花道,只有她远远地盯着胖子君。 那场球打完,女生们给各自的男生送茶端水擦汗甚至奉上香吻,只有胖子君一个人落寞地走到跑道边,整理着充满汗臭与脚气味的运动包。 小灵给他递了一块毛巾。 后背心早就湿透,蒸笼头几乎喷出汗来,他拿过毛巾擦了个遍,连声谢谢都没说,闪身去水房冲冷水澡了。 她拿回充满男生体味的毛巾,默默跑回宿舍洗干净,挂在床头绳子上,在日记本上写下“胖子君”三个字——不是他的姓名,其实也不是外号,更不是什么可爱的小名。因为,全世界只有她这么叫他。 几天后,小灵又到篮球场边。他终于坐下,喝了一口她递来的水,问你叫什么。 小灵,大小的小,灵魂的灵。 我叫…… 胖子君!我能这么叫你吗? 我胖吗? 我喜欢胖子。 好吧,他故意把肚子鼓出来,说我请你去吃饭吧。 他俩的第一顿饭,是在kfc。那座小城市里,肯德基算是高大上的餐馆。许多穷学生要省下半个月的零花钱,才能吃上一餐全家桶。虽说是请女生吃饭,但小灵像猫似的吃了点薯条,而胖子君吃了两个巨无霸,三对新奥尔良烤翅,一根墨西哥鸡肉卷,还有两瓶饮料,那样阔绰大气的出手,让打工的收银员小妹对他投出送给富二代的媚眼。最后,小灵还是决定跟他aa制,因为胖子君裤兜里的钱,只够他下个礼拜去上收费厕所的了。 第二个月,胖子君请小灵看了场电影,他才偷偷摸摸在黑暗中握紧她的手。 他感觉小灵的手好小啊,手指却是纤长灵活,天生就是化妆师的料。 十多年后,万圣节前夜,殡仪馆的遗体化妆间。小灵的十根手指,并没有太大变化,只是不再触摸活人的脸而已。她正抓着莲蓬头,在用清水冲洗胖子君的遗体——冰柜里冻了整个白天,皮肤上的白霜渐渐融化,底下是僵硬的肌肉和骨骼。 科学家们常说,人死后会减少二十一克的体重,可能就是灵魂的重量。 不过,小灵从来没信过。她所看到的死人,大多死沉死沉,要么冻得硬邦邦,要么掉了许多零件,哪来的二十一克啊?而躺在遗体清理床上的胖子君,体重早已爆表,只有那种量牲口的大台秤才管用。 我也问过小灵,殡仪馆有没有真实的灵异事件?她回答,网上无数关于殡仪馆的鬼故事,全属鬼扯淡。没错,小灵是我的粉丝,在另一个城市。万圣节后,我找她吃了顿饭,向她了解殡仪馆与遗体化妆师的真实故事。 这个故事,是她告诉我的。 第39节 那么胖子君呢? 十年前,他参加了三校生高考,考进一所大学的会计专科。校区在另一座城市,他俩告别的那天,正是个春风沉醉的傍晚。小灵送给胖子君一本书,那年校园流行的《荒村公寓》。胖子君则带着小灵,跑到城郊的游乐园,坐上最大的摩天轮。两个人转到最高的顶上,他掏出打火机对着天空,仿佛点着了夕阳和云彩。 他说,小时候,城里发生过一场大火。从他家的楼顶上,可以看到火光熊熊,满脸都是热腾腾的空气,弥漫着焦煳味,不知死人还是橡胶的气味,闻起来很像过年时油炸的香味。 那时起,胖子君就特别喜欢看火。 北国天冷,十一月就冰天雪地,年底就到零下二十度了。但只要有火,就会暖和。以前家里用煤球烧炉子,能看到火苗子往外窜,后来通了暖气,反而没感觉了。后来,碰到中学的篝火晚会,什么地方的森林大火,哪怕是火车站流浪汉烧的汽油桶,都会让他特别兴奋。 摩天轮上,胖子君问小灵,你看过白天放烟花吗? 没有啊。 将来一定有机会,我放给你看。 胖子君双手揽小灵入怀,只感觉她轻得像一只小猫,而自己像只又肥又蠢的大狗。 喵呜。 汪汪。 在两个人学猫叫与狗叫之间,摩天轮已下降到了地面。 半年后,小灵去胖子君的大学找他。那时,她还在职高学化妆专业,明年就要找工作就业了。她买了一纸板箱的烟花,坐了三个钟头的长途车,找到胖子君的寝室楼下。他们爬上校园背后的山坡,刚给烟花点火发现全都哑了。拆开来一看,根本没有火药,而是沙子。小灵被骗了,买了假货。 胖子君安慰她,小灵不哭,汪! 又隔半年,春暖花开的小河边,小灵买了一大箱烟花。这回绝非山寨,花光了她一个月零用钱。胖子君用烟头点燃引线,就在烟花发射之前,一场倾盆大雨倒下。两个人变成落汤鸡的同时,小河里的水刷刷往上涨,还没来得及抢救,整箱烟花就被河水淹没了。 胖子君又安慰她,小灵不哭,汪!汪! 她擦干脸上的雨水,没有哭。 两年后,胖子君大学毕业,但没找着会计的工作。他只考出了最低级的证书。任何一家单位,看到他这种五大三粗的体形,就会怀疑他的智商和情商,会不会在账本上少记或多记一两个零,或者干脆抢劫出纳携款潜逃。 他在家里啃老了一年。天天混在网吧,打网游,neng了把大砍刀,没日没夜刀光剑影血雨腥风,游戏里被他砍死的人,每个礼拜能造出一座殡仪馆。 小灵在给胖子君做全身spa——是他的尸体。 活着的时候,他喜欢趴在学校山坡的草地上,让小灵给他捏背。可他的体形实在太大,就算用四只手也难以尽兴。 她问他,这要捏到什么时候呢? 一直捏到我死了,胖子君说。 他死了。 这间殡仪馆的服务比较高端,收费也要高些。按照台湾殡葬业的标准,要给死者做沐浴,全身spa,擦精油按摩,再细心地化妆,漂漂亮亮,往生西天。 小灵做这行七年了。 当她从职高毕业,本想成为一个优秀的化妆师,但找不到工作。打过几份零工,收入微薄,根本养不活自己。 这时候,看到殡仪馆的招聘启事,遗体化妆师,跟她专业对口,基本工资三千多块,每次上岗都有奖金。 小灵咬了咬牙,瞒着父母,就去应聘了。 总共招七个人,只有四个报名,小灵是唯一学过化妆的,自然毫无争议地录取。 培训三个月后,她开始为第一具大体化妆。原本以为是个病故的老年人,没想到却是个小伙子,大学还没毕业,暑期下河游泳,脚抽筋淹死了。从河里打捞上来,已有些腐烂,又在冰柜里冻了两天,才送到殡仪馆的化妆间,很像美剧《行尸走肉》里的人物。 小灵当场呕吐出来,结果被扣了半个月工资。 然后,她借了几百张恐怖片鬼片僵尸片血浆片的盗版碟,每天在殡仪馆宿舍里练胆。墙壁背面就是放尸体的冰柜,推开窗是火化炉,每天有几百具烧焦的骨骸被敲碎。每个星期天,她去叔叔工作的屠宰场,帮忙杀牛宰羊,哪怕溅一脸血都没关系,只要为了让自己胆子变大。 终于,她完成了毕生第一次为遗体化妆。 那是个老太太,八九十岁,面色铁青。家属们在旁边干嚎着。她小心地用棉球蘸着消毒水,进行大体的脸部清洁。她的工具有化妆笔、海绵、刷子,根据生前遗像,认真地画出脸庞线条,尽量符合原本肤色。 没过两天,她碰上一个跳楼自杀的年轻人。从二十层楼掉下来,四分五裂的,连脑袋都断了——就需要缝补这门技术活了,在遗体化妆师的圈子里,这可是一门高难度的手艺。但要是能够掌握的话,一辈子吃喝就不愁了。师傅带着小灵一起缝补,先得提着死者的脑袋,研究缺口的角度,以及是否有缺少的骨头和皮肤。然后,两个人一针一线的,把人头与脖子重新缝合——古时候的犯人砍头,死后家属也是这么重新缝上再入葬的。 等到这个活干完,死者父母抱着小灵说,谢谢你啊,姑娘,我儿子终于可以去投胎啦。 这地方有种说法,残缺的尸体无法投胎,只能去做孤魂野鬼。 小灵在殡仪馆工作满一年,化妆过一百多具大体,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病故的有自杀的有车祸撞死的有被乱刀砍死的……但她从没跟胖子君提起过。 有一天,胖子君家的亲戚死了,他被父母拖着去殡仪馆参加大殓。遗体送去火化后,他嫌殡仪馆晦气,一秒钟都不想多待,急着要离开,却正好撞见小灵。 小灵走出化妆间换衣服,刚缝合完一具被变态杀人狂肢解的女尸,身上全是死人的鲜血与污垢。在她摘下口罩的瞬间,胖子君直勾勾地看着她。 她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胸口还挂着工作牌,有她的名字、照片还有岗位。 胖子君第一次发现,女朋友确实是化妆师——但不是给活人化妆的。 他俩大吵了一架,从遗体化妆间一直吵到停尸房再到火化炉最后到骨灰临时停放处。胖子君身体庞大,不慎撞到一排骨灰盒上,不知多少人的骨灰洒在他脸上——感觉自己这辈子都要被死鬼们诅咒了。 总之,胖子君给她下了最后通牒——必须从殡仪馆辞职。 她摇摇头,换好衣服,洗干净脸,向外走去。 满脸骨灰的胖子君追在后面问,怎样? 走啦? 去哪里啊? 回家。 然后呢? 上班。 不上班行不行啊? 不上班你养我呀? 面对小灵的质问,胖子君低头不语。他还是个无业游民,每月仅有的收入,是在网吧里打网游装备赚来的。 我!养!你!啊! 殡仪馆门口,熙熙攘攘的大街,大堆的纸车纸马纸房纸美女旁边,胖子君大声喊,声嘶力竭。 小灵痴痴地回过头来,才想起有部香港电影,他俩一块儿看过几百遍,《喜剧之王》里周星驰对张柏芝说的台词。 她微笑着摇头,你先照顾好你自己吧。 回家的夕阳下,她一路流着眼泪,再被西北风吹干,刀割似的疼。 胖子君和小灵分手了。 第二天,在殡仪馆的门口,她买了一大箱子烟花,想要放到天上去,希望胖子君可以远远地看到。当她要点火的时候,城管突击检查,把她的烟花全部没收了。 这辈子都没机会和他一起放烟花了吧,她想。 死人们的眼睛皮一眨,一辈子过去了。 活人们的眼睛皮一眨,六年过去了。 小灵没有见过胖子君。 她也没再谈男朋友,父母知道她的职业后,也给闺女张罗相过几次亲,都关照她不要说自己在殡仪馆工作的。 但是,每次她都开门见山地说,你好,我是化妆师,但不是给活人化妆,而是为往生者服务,把人干干净净地送走,我觉得这份工作挺体面的,挺那什么正能量的。只要你喜欢我的话,以后我也可以为你化妆,如果我活得比你久一些。 你可以想象那些相亲对象们的目光和结局。 也有单位同事给她介绍过,殡葬行业的婚恋多是内部消化,反正彼此都是为尸体服务的。也有位年长她几岁的师傅追求过她,却被小灵委婉地拒绝了。 她说,要是你再胖一点,我就答应你。 对方胡吃海喝了半年,体重涨到了一百八十斤,但离小灵的标准还差得远呢。 忽然,小灵低下头来,看着死去的胖子君。 这是她六年来第一次见到他。 额头上有些伤痕,皮肤里残留碎玻璃,都被她小心地处理过了。也因为遗体过于庞大,她从子夜十二点,工作到凌晨三点。虽说,这是殡仪馆里最容易闹鬼的时刻,但她没有半点害怕。 化妆进入尾声,胖子君终于像个人样了。以前跟他在一起时,看到他睡着的样子,小灵就忍不住要为他化妆——其实是拿他作为实验品,当做死人脸在练习。 可惜,现在的他,是冷的。 六年前,胖子君跟女朋友分手。他每天二十四小时混在网吧打网游,在道上混出了名儿,许多金链肉瘤大哥来找他买装备,几个月里净赚了十几万块。通过跟玩家们沟通互动,这些年学到了不少互联网知识。他决定创业,办一家sns社区,名叫“万圣节”。就像现在网上许多同志社区,而胖子君的这个社区,是专门给恐怖鬼怪爱好者,以及万圣节cosplay办的。 但是,胖子君家里没钱,拿不出第一笔启动资金。他住在三十年前爷爷的钢铁厂分配的老工房里——那一年他还没出生,要没有这套五十平米的房子,他妈至今都不会嫁给他爸呢。 这时候,他遇到了天使,也是经常向他购买网游装备的富二代,更是德州电锯中国同人会的会长,网名“重口味天使”。每部德州电锯公映,这家伙都会去美国包场看。他给胖子君投了四十四万,说这数字最吉利了,虽说用来互联网创业诡异了点,但年轻人不就是得艰苦奋斗吗? 果然,他开始了足够艰苦的奋斗。从半地下坟墓般的办公室开始,到雇佣第一个程序员开发app。这中间他也被别人骗过几次,几乎搞到身无分文的境地。最惨的时刻,他一个人在桥洞下饿了三天,却没有人给过他一分钱——他那肥胖的体形实在是跟乞丐相差太大,最后他被几十个假装要饭的围殴,被赶到了火车站旁的铁轨上险些做了海子。 两年前,终于迎来互联网经济的春天。胖子君赚到了第一桶金,虽然还不够发工资,却证明了万圣节商机无限。不用担心饿肚子了,至于为什么会越来越胖?因为太操心了,经常被迫跟渠道商喝酒,天天熬夜加班,每晚吃一大包酸菜方便面加香肠加鸡蛋加大瓶可乐,肚子就像实心铅球似的鼓起来。 两个月前,马云和阿里巴巴在美国上市,更是让胖子君心潮澎湃,他给自己树立了一个目标——十年后,纳斯达克,敲钟见! 为了拿下一单生意,连续三天没有睡觉的他,又去陪客户喝酒了。那群王八蛋最会灌人了。他一口菜都没吃,空着腹,先喝啤酒五杯,再饮红酒四杯,最后干了五十二度的白酒三斤。然后,大家看他有些不行了,便拼命地给他吃肉,又吞下了半斤牛腿肉,三根羊排,两只老母鸡。 但,胖子君毕竟没有净坛使者的福气。 那家餐馆有个露台,他本想冲过去呕吐,却彻底喝糊涂了,直接撞上玻璃幕墙,再硬的玻璃也承受不了他的重量,直接从七楼摔下来。 他死了。 经过法医的检验,胖子君的真实死因,不是摔死的,而是因为爆饮暴食,加上酒精中毒。 终于,胖子君去另一个世界的纳斯达克敲钟了。 回到殡仪馆的凌晨,阴阴的风在遗体清理化妆间回荡。小灵最后擦拭一遍化妆棉,无菌手套轻轻抹过,死者的嘴角微微一动。 她知道,他还有话要说,对她。 小灵把耳朵贴在胖子君嘴边,亲爱的,说吧。 汪! 从尸体的喉咙深处,传来一记狗叫声,那是胖子君最爱学的声音。 他睁着眼睛说,小灵,其实,你不知道,我始终悄悄关注着你,看你的每条微博、微信、qq空间和签名。我知道你没嫁人,男朋友都没再谈,每次相亲都失败了。我想,我还有机会,只要我能成功,就一定踩着五色云彩,开着宝马奔驰,像个盖世英雄,接你回家,娶你。 我养你啊! 嗨,还记得六年前,在殡仪馆的门口,我跟你说过的这句话吗?既然是男人,不就应该对女人这么说吗? 小灵抬起头来,怔怔地看着胖子君,许久许久,第一滴眼泪,从她腮边滑落,坠入胖子君尚未瞑目的左眼。 热热的。 第40节 刹那间,小灵好想大声说——复活吧!亲爱的,我的胖子君! 他闭上了眼睛。 不知是她的还是他的泪水,从冰冷的眼角滑落到耳边,溶化死后浓浓的妆容。 再不会醒来。 小灵为胖子君补妆,低头亲吻他的嘴唇。 天亮了,万圣节。 下午四点,殡仪馆七宝山厅,胖子君遗体告别仪式。 可惜,来人稀稀拉拉,除了父母与亲戚,没什么其他人。胖子君生前的互联网公司,总共三十多号员工,连一个都没来——都拥到劳动保障局讨薪水去了。只有投资他的那位德州电锯杀人狂天使,给他送了个黑玫瑰扎成的硕大花圈,看起来煞是拉风与扎台型——那一夜,天使本人正在北京地铁里扮演清宫太监而被警方拘捕。 胖子君安静地躺在水晶棺材里,身着黑色西装,打着领带,面色白皙,头发锃亮,竟比他活着的时候,更帅一百倍。 大概,只有在情人眼里,他才是这个样子吧。 哀乐结束,遗体告别仪式完毕,胖子君被送到后面的火化炉。 体形过于庞大沉重,只能送进一个单间。关上炉门,按下电钮,数千度高温烈火,往生极乐矣。 小灵穿着一身正式的黑色衣裙,头发上别着白花,远远地看着火葬中的胖子君。 火葬场的玫瑰。 有人给她起过这样的绰号,都从未有人看她穿成这样,同事们好奇地围观,却都不敢上去问她为什么。 火化一具遗体需要个把钟头,家属在外面嚎哭等候之时,火化炉的烟囱上面,喷出大团炽热的烈火。 大家都看不懂怎么回事,只感觉四周温度剧增,地面上流溢着喷火的液体……有经验的火化工高喊:粗大事了! 紧接着,整个火化炉被熊熊烈焰包围,大家慌乱地往殡仪馆门外逃去。 小灵夹在人群中间,痴痴地看着烈火焚城与焚尸,脸被火光映得通红,就像在职业高中的篮球场边第一次看到胖子君——他的浑身上下装满了脂肪,因为烈火焚烧而从烟囱喷出。胖子君的尸体就像一团喷火巨龙,迅速点燃整个火葬场和殡仪馆。何况,他是喝酒醉死的,巨大的肠胃里,灌满了高纯度的酒精,更加助长了这场大火。 终于,当整个殡仪馆都陷入火海,小灵才被两个奋不顾身的男同事救出来。 好大一蓬火啊! 画面太美,你不敢看。小灵站在马路对面,看着这场殡仪馆史上最壮观的灾难。火化炉的烟囱不断喷出烈焰,就像白日焰火,直冲云霄。巨大火舌,半空爆炸,火星四散,带着胖子君身上的油脂,如同最迷人的烟花,绽开五颜六色,绚烂夺目。所有目睹此景的人们,注定永生难忘! 一群外国小孩依次敲门来讨糖吃,他们不晓得这是中国的殡仪馆,小孩的洋妈妈们以为是小菜场之类的。小洋鬼子们敲开了一家家寿衣店和花圈店的大门,店里当然没有糖果和巧克力,只能顺手抓给他们一把纸钱和冥钞,大方点的就送了几块报废的灵位牌和骨灰盒子的边角料。最后看到一蓬大火,小孩子们怀抱最新的礼物,欢快地完成了万圣节讨糖之旅。 西北风吹过,烈火永不停歇地燃烧,从白天烧入傍晚,连着天边晚霞。全城的消防车都已出动,却难以控制猛烈的火势。每个消防员的身上,都沾满了胖子君体内的黄色油脂,而那充满焦煳香气的尸体味道,则弥漫在整个城市,乃至大半个中国上空…… 万圣节。 这场“1031”特大火灾,足足烧了五个多钟头。谁都没有想到,子夜时分,突如其来下了一场大雪。黑夜里白茫茫一片,终于把火扑灭。整个殡仪馆与火葬场早被烧成白地。幸好,没有人(活)员伤亡,但几百具尸体直接成灰了。 镜头回放——下午五点,大火最猛烈的瞬间。小灵想起胖子君生前爱看的一部港片,有段黑社会老大的台词:人生的最高境界,就是风风光光地活,红红火火地死。如果,不能风风光光地活,那就红红火火地死吧。 忽然,她跳着双脚拍手欢呼起来! 女孩笑得多么灿烂,像小时候骑在爸爸肩膀上,出门去看国庆节放烟花。 摩天轮上,胖子君问小灵,你看过白天放烟花吗? 没有啊。 将来一定有机会,我放给你看。 胖子君双手揽小灵入怀,只感觉她轻得像一只小猫,而自己像只又肥又蠢的大狗。 喵呜。 汪汪。 第17夜 陪伴我十二年的狗走失的那一夜 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写这篇文章。 这个故事,百分之一百都是真实的。两年来,我从未跟任何身边的朋友说过起,埋藏于心。 2012年,深秋,今晚(好像是吧),陪伴我十二年的狗走失了。 “走失”,在现代汉语中是—— (人或家畜)出去后迷了路,回不到原地或下落不明。 这段解释很精确,走失的不仅有人,还有陪伴人的动物。 两年前的深秋,晚上,大约八点,我在公司开会,关于《天机》电影。忽然,接到家里电话,说贝贝丢了。 贝贝是我养的狗的名字。 虽然,听起来是小狗的名字,但我的贝贝却是一头实打实的猛犬。 我不相信,以为是开玩笑。 但是,电话里说,贝贝是趁着家里没人,自己打开门逃出去的。 狗会自己开门逃跑吗?别的狗也许不会,但我心里很清楚,我养的狗可以做到。 我的心头一沉,血管和神经发毛,皮肤有麻麻的感觉。但在电话里,我没说什么,只是说等我回来。 在公司,我继续开会,不动声色,仿佛什么都没发生,尽量不去想贝贝。 晚上九点,开车回家。 我妈在哭。 贝贝,真的走丢了。 自从婚后,我跟父母分开住了。贝贝一直跟着我父母。2012年,我又搬家了,只搬了几百米的距离,换到一座桥对面的小区。我的父母就带着贝贝,搬进我原来的房子。 这天下午,我妈刚在对面小区遛完狗,把贝贝牵回家后,我爸又出门了。等到回家,贝贝已经不见。 门是虚掩着的,走的时候忘了反锁,更没有任何外人入侵痕迹——唯一的可能,是贝贝自己开门出走的。 很多年前,当它还年轻,住在我们家老房子,就发现它有这个能力。它能用两只前爪趴在门上,熟练地打开门把手,只有从门背后或用钥匙反锁,才可以阻止它开门。 我妈还在哭,她和我爸已寻找很久,在我家附近许多区域,但都没有它的踪迹。 贝贝。 深夜,我一路飞奔,前往苏州河边,那是它最有可能走失和流浪的地方。 穿过黑暗的桥洞,我看到几个流浪汉,隐藏在阴影底下,无法看清楚。我并不厌恶他们,有时候还十分同情,就像我同情《嫌疑人x的献身》中的无辜牺牲品。 苏州河边,有长长的绿化带,经常有人在此遛狗,偶尔也有流浪狗出没。我只感觉自己渺小和无助,只有一个人,在黑夜里,在河边,路灯下。幽暗的树丛中,藏着偷情的男女,还有不知何故的孤独者。只有我,在寻找我的狗。我很想大声呼喊,却说不出口,如鲠在喉,而平常对于“贝贝”两个字,我可是随口叫得欢啊。 我父母住的小区沿着苏州河,贝贝出来后很可能沿着河边遛狗的地带,至少经过了这个地方。我一路茫然地往前走去,仔细观察树林中任何细微的声音。我甚至走到草丛之中,担心它会不会藏在哪个角落睡觉。而它又是浑身黑色的(其实是咖啡色),夜色中煞是难寻。 大约2010年,这个地方,发生过一起命案。公安局的协查通告,贴到了小区电梯间,说是有个年轻女子淹死在了苏州河里,警方初步判断为他杀。所以,子夜时分,一般人也不太敢过来。但我丝毫不用考虑这些,倒是别人看到一个男子,深夜徘徊在河边,恐怕要怀疑我是杀人狂了。 那一夜,当我走到河的尽头,被一堵墙拦住了去路,背面就是传说中神秘的曹家渡。 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个逃犯,走到尽头还是要被警察抓住了。 等我回头走去,忽然发现,苏州河边,躺着一个裸女。但又有些不对劲,她一动不动,而且白花花的,白得刺眼,白得可怕。 原来,是一尊石膏像。 她是被人抛弃在河边的垃圾堆里的,看起来上半身还比较完整,大概是某户人家装修时被扔出来的。 苏州河边,昏暗的路灯底下,我孤独地看着她,一个被抛弃的女人。 但我从没有抛弃过我的狗。 贝贝,出生于2001年春天。 在它只有拖鞋那么大,几斤重的时候,就被我爸抱回家了。沙皮狗耶,我很高兴,因为它长得也确实那样——皮皱皱的,咖啡色,短而光泽的皮毛,瓦筒似的嘴巴,粗壮的四肢。 首先,就是要给狗狗起名。 那一年,正是贝克汉姆在球场上大红大紫之时。这是一只公犬,我给它起大名为贝克汉姆,简称贝贝。 我很喜欢它。 关于所有小狗的可爱,我想,不需要再由我来复述。 而这篇文字,我只负责悲伤的部分。 那时,我正在写自己的第一个长篇小说《病毒》,也是中文互联网上第一部长篇惊悚或者说悬疑小说。许多个白天和黑夜,但主要是黑夜,我在当时位于二楼的家,靠近窗户和阳台的电脑台上,敲打键盘诞生这部小说。而幼年的贝贝,就蜷缩在我的脚边上。我可以这样说,贝贝与《病毒》同时诞生,也与我人生的第一本书同时诞生。 很多年后,我一直在想,如果没有这条狗,会不会就没有这本书?自然也没有现在的我? 贝贝刚来的时候,我从没想过它会长到多大,或许就是邻家的那些小狗的样子吧?但是,它成长的速度超乎了我们的想象,不到半年左右,它的体形已经超过了我家附近所有的狗。而当它刚满一岁的时候,完全不是我们印象中沙皮狗的模样。 最后,贝贝长到了七十到八十斤。因为它的皮毛非常短,所以许多看上去比它大的狗,其实只是毛比它长而已,真正论体格未必是它对手。贝贝的皮不太皱,褶皱仅限头部和下巴,四肢与躯干也更加健美丰长,行动颇为敏捷,非常凶猛,与普通沙皮狗的臃肿肥硕形成天壤之别。它的舌头里还有罕见的大块蓝色斑点,皮毛顺抚时有天鹅绒般的感觉,但逆向抚摸又似砂皮般粗糙。 开始怀疑它是串串,后来查阅资料,才发现贝贝是正宗的沙皮——骨嘴沙皮,简称“骨沙”,而我们通常所见的沙皮是含有美国血统的肉嘴沙皮。 “中国骨嘴沙皮犬”是中国本土品种,与藏獒、松狮等中国本土犬齐名。沙皮犬原产广东,曾是用于赌博的斗犬,以凶猛善斗著名,松弛的皮肤可轻易转身攻击,而短少粗糙的皮毛又使咬住它的敌人口腔痛苦,结实的体形更使人望而却步。中国沙皮犬,是世界顶级的斗犬,比特、土佐等名犬都未必是它对手。 七十年代,香港的中国犬爱好者,将沙皮犬引入美国,杂交培养出如今常见的沙皮犬——肉嘴沙皮,严格说已不是中国犬,而是美国沙皮犬。皮肤极皱,四肢粗短,虽憨态可掬,但完全失去斗犬特征,转化为观赏宠物。美国沙皮犬皮毛过皱,容易体臭,尤其生眼病,这些缺点是中国沙皮犬没有的。后来,肉嘴沙皮大举入侵中国,正宗的本土沙皮犬被漠视,乃至大量做成狗肉煲,短短几年陷入灭顶之灾。据说,目前完全纯种的骨嘴沙皮已基本灭绝,只在专业研究所里还有保存,也可能在某些穷乡僻壤,成为农民的看家狗或野狗。 这些年说要保护纯种藏獒,而纯种的中国沙皮已销声匿迹,是比藏獒更宝贵的品种。我也不敢肯定我家的贝贝纯度多高,但它含有大部分骨沙血统是无疑的。 时光一晃,十二年过去。 我未敢找母犬来与它配种,担心其他犬种会玷污它高贵的血统和基因。我在网上发布过启示,希望能找到一只同样纯度的骨嘴沙皮母犬,继承中国沙皮犬的优秀基因,保护这一名贵的中国犬种。但那只母犬,永远未曾出现。 2012年,深秋,深夜,苏州河边。 我看着被抛弃的裸女石膏像,仰月长叹。 贝贝,你在哪里? 于我而言,那是真正的,最漫长的那一夜。 回家辗转反侧。本以为彻夜难眠,但竟然还是睡着了。我很自责。 白天,我继续出门寻找。 这回走遍了附近几个小区,从苏州河南岸扩大到了北岸。我找到附近遛狗的人们,向他们打听有没有看到过贝贝,但人家只报以同情的目光,却无法提供任何有用的线索。 下午四点半,我回到家,我妈又哭了。 那是贝贝走失整整二十四小时。 我妈去小区物业查看了昨天的监控记录。反复看了许多遍,终于发现在四点半左右,我家贝贝出现在门口的摄像头里,跟着一辆车跑出了小区大门。它还在犹豫,前路彷徨,未来灰暗。但它选择了最常去的那条路,往苏州河的方向奔去,消失在世界尽头。 第41节 晚上,我家附近有个洗车店,偶尔能听到大狗的叫声。我立即冲下楼去,四处寻觅贝贝,因为那是它的叫声,惊天动地的,几百米外就能听到。然而,我只看到一只关在笼子里的德国黑背。 为什么不是贝贝?我抓狂。 第三天,我们全家还在寻找,但已渐渐明白,大概这是徒劳的吧。 真的,很抱歉,贝贝。我没有像许多人那样,在街头,在网上到处招贴寻狗启示。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从寻找变为祈祷。 我从没在别人面前哭过,甚至从没愤怒过。但是,我在私下里,一个人,经常会被某些很小的事情感动落泪。而在贝贝走失以后,那些个夜晚,我经常哭。 我们幻想,半夜里,你会来敲门。 幻想,某天走在苏州河边,会突然看到你。 我会喊你名字,抚摸你的皮毛,带你回家。 带它回家。 其实,还有一个秘密。在贝贝走失的那天,房间里还有另外一条狗。 它的名字叫拉拉。 那是一条米黄色的拉布拉多,在贝贝走失前一年,老婆大人在宠物店花了三千块买来,还骗我爸说是别人送的。一如十多年前,我爸告诉我妈,贝贝是别人送的。后来他说漏了嘴,原来是六百块钱买的。不久,在买拉拉的那家宠物店,出现了一条与贝贝刚来我家时,几乎一模一样的幼犬,标价两万。当时,我还挺得意地说,贝贝真的好名贵啊。 而今,我想,他妈的就算两个亿(约等于一万个lv包包)也不及在我回忆中,贝贝的一个眼神。因为,回忆正在渐渐模糊。就好像,除了是个十一月的秋夜,我也真的记不清,贝贝走失的那一夜,是否两年前的今夜,此刻。 秘密还没说完。 拉拉是老婆大人送给我爸的礼物,是条母狗,带回家时只有一两个月,体重八斤。这是条极度调皮的拉布拉多,长大成年也活泼个不停。相比之下,贝贝却是沉着冷静的,像成熟的男人,总是蹲在沙发或地上。现在,拉拉已痴肥到八十斤。在它还没长大时,就经常欺负老实的贝贝。照道理,作为斗犬的中国骨嘴沙皮,一旦被惹火了,立时能把拉拉咬得半死。贝贝却明白男人要对女人谦让的道理,处处都让着拉拉,从没伤害过她。 直到有一次,拉拉怀孕了。 不用调查和推理了,凶手就是贝贝,它犯了“天底下男人都会犯的错”。 前面已经说过,为了保持中国骨沙的血统纯洁,贝贝一直未能找到适合交配的对象,它到十二岁还是处子之身。 拉拉是贝贝的第一个女朋友,也是它的最后一个女朋友。 但是,我们无法想象拉布拉多生下的沙皮会是什么模样。当时,咨询了许多人,都建议要把这个拿掉。踌躇再三,我们送拉拉去做了无痛的人流,找了个德国医生,手术费三千块,比花季少女们还贵。 几个月后,贝贝走了。 不知道,它自己开门出走之前,有没有回头张望过拉拉一眼? 我没有很后悔,而是极度后悔。 如果,没有送拉拉去做人流,或许,贝贝与拉拉的孩子们,就会在2012年的秋天,来到这个世界。 拉拉与贝贝的孩子,可以起个名字——拉贝日记。 有些历史感,也有些邪恶。 当贝贝遗憾地走失以后,至少可以留下它的一线血脉,将遥远的加拿大拉布拉多与古老的中国犬连接在一起的种子,那会是多么惊世骇俗的串串啊! 可惜,这部漫长的日记永远都写不出来了。 后来,一直在想个问题,贝贝为什么要出走?所有的狗,都喜欢出门去玩,如果能够自己把门打开,通常十有八九会溜出去。不过,号称智商最高的拉布拉多,拉拉至今也没有学会贝贝的开门绝技。 但它为什么没有回来?贝贝是否有某种怨恨?跟它的孩子被扼杀在拉拉腹中有关呢? 赵若虹跟我分析过,说是狗到了一定年龄,比如十二岁快要老死之前,就会决定离家出走,躲到不为人知的角落,孤独地死去,为了不让主人看着自己死去而悲伤。 2012年,我经历了许多事情,在此不一一描述了。 那是我内心极度起伏的一年,也包含陪伴了我十二年的狗走失的那一夜。 传说,2012年12月22日,是古玛雅人预言的世界末日。 那一晚,我反复听一首歌,薛岳的《如果还有明天》。 如果还有明天 你想怎样装扮你的脸 如果没有明天 要怎么说再见 还好,我看到了2013年的太阳……还有2014……眼看就要到2015了。 此时此刻,我在想,我的贝贝,它现在在哪里呢? 它,还活着吗? 虽然这种可能性不高了。 我在想象,它可能会有的几种命运,最大的一种可能,来自于苏州河桥洞下的流浪汉们。是啊,曾经有人看到过他们,杀死流浪狗煮了充饥。或者,被人送进了狗肉火锅店?还是乱穿马路时被汽车撞死了?还是无法寻觅食物冻饿而亡?也可能是被人举报,打狗队员将它收容,最后人道毁灭。 但我还是希望它还活着,哪怕此生再也不能与我见面,至少能得个寿终正寝。 如果,它被某个人家收养了,虽然不太有可能,因为中国骨嘴沙皮终生只认一个主人,绝对不会背叛。 贝贝最好的结局,应该是被送到某个郊外的工厂,成为一条看管厂房的巡逻犬,这也能发挥它斗犬的优势,更有巨大的空间可以活动,最好就是在乡村田野的环抱中,总比被憋在市中心的狭窄环境里好多了。 最差的嘛,就是依然在街头流浪,每天饱一顿饿一顿,偶尔跟别的狗打打架。它应该很厉害的,没有狗打得过它——但是,它老了。 今年,如果,它还活着,那就是十四岁了。 它会走不动路,掉了牙,生了疮,受了伤吗? 要是你看到,可以告诉我,我送它去看医生。 我知道,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幻想,罢了。 这些年来,关于养狗与狗肉的争议很多。我从未加入过这些讨论,我可以尊重别人的饮食习惯,这与我自己坚决不食用狗肉,或者不食用其他什么无关。我也不认为,自己是什么“狗奴”。有时候,看到某些人为了保护小动物的权益,而做出损害人的利益的事,我同样会感到可笑。 于我而言,狗或者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我的人生和家庭以及记忆中,曾经有过的那个它。 很多年前,有个女孩对我说,要多拍些贝贝的照片,因为,老天留给狗狗的时间不多。 那时候,我每天都能见到贝贝,也不曾太在意这句话。 后来,当贝贝的年纪一天天变大,直到逼近十二岁的大关。虽然,它并没有显老,据说狗的衰老是瞬间的,然后很快就会不行了。我也想过如何面对它的后事,如何送它这辈子的最后一程,如何送它入土为安或烧化成灰。但是,从来都没有想过,却是这样的结局。 至于,贝贝的照片,倒是留下来不少。大多留在我的电脑里,偶尔也被冲洗成照片,压在我原来家的玻璃底下。自从它走失以后,我却很少再敢看那些照片。每看一次,心里就会特别难受。 再回答本文开头的问题——为什么,我一直不敢写这篇文章?为什么,我不敢告诉别人?因为,我很恐惧,哪怕只是为此,写特么几句话,我都会把自己,哭成狗。 果然,现在,此刻,now,我正在敲动的键盘,已被自己的眼泪,浸湿了。 魂淡啊! 半年前,我把我家的电脑桌面,替换成了贝贝的照片。然后,我开始每天写#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长微博小说。 每次开机与关机,我都会看到它。 不,而是它在看着我,提醒我,生命中总得面对某些东西。 无论是好是坏,是悲是喜,是苦是甘。 疼痛,有时可以摧毁一个人,有时也可以让人变得坚不可摧,可以让我写下这些文字。 网上流行一张照片,左边是贝克汉姆,右边是马云。许多女孩留言说,如果左边的是老公,右边的是老爸,人生就圆满了。而我想,如果我是马云,我会用自己一半的财富,把左边那个换成我走失的狗,因为他俩是同一个名字,假如可能的话。 上个月,我在饭桌上遇到赵传——《我是一只小小鸟》《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的赵传。 我不敢说,我也是听着赵传的歌长大的。 饭后临别之时,我才知道,原来赵传是我家邻居,跟我住在同一个小区。 忽然,我很想问赵传,两年前的这个时候,你有没有在小区门外,看到过一只黑色的中国骨嘴沙皮犬?这条狗走失了,主人很想念它。 我没有这样问,只是在心中,默念一首他的歌《我终于失去了你》—— 啊……我终于失去了你 在拥挤的人群中 我终于失去了你 当我的人生第一次感到光荣 当四周的掌声如潮水一般的汹涌 我看见你眼中伤心的泪光闪动 ps.很多人说,我的小说陪伴了他们长大。而我要说,在大约十年的光阴里,贝贝陪伴了我的这些小说诞生。 感谢它。 也感谢你们,真心的。 第18夜 人生就像打电话 人生就像打电话,不是你先挂就是我先挂。我们说好了一起挂,行吗? 人生是什么? 你mb! 第一句话是半夜接到的骚扰电话,第二句话是你的回复。 真正的标准答案是:我们生下来,然后又死掉。 这年头,但凡有个手机,就算座机,谁没接到过广告推销的电话呢?是傻逼兮兮成了人家客户,还是一言不发直接挂断?在多如牛毛的推销或骚扰电话中(更多已被安全软件消灭),有一通最沁人心脾—— “喂,请问是蔡先生吗?” “是。” “今天我告诉您的事情是古往今来没有一个人说过的。” “你是哪位?” “您的声音真的非常好听!” “究竟有什么事?” “猜猜看?这是一个小秘密!听您说话,就知道您是这方面的专家。” “你的秘密?” “好,请听清楚了,今天我要告诉您的秘密是——我是奥巴马与普京贵宾服务中心的,是您的客户专员,专门为您做理财服务。” 没劲!我挂断电话,微微有些遗憾。 第42节 从第一句话起,我就明白是电话推销,之所以迟迟不挂断,完全是因为她的声音。 妈蛋,真好听。比初恋更甜蜜,比林志玲更平易近人,比波多野结衣更端庄,比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中央电视台首席女播音员更柔软。 今晚,这个故事,是关于她的。 2014年,初春,她第一次来到这座大城市。妹子是去年的本科应届生,期望在金融中心找个专业对口的工作,比如财务经理啊,投资专员啊,最不济也是银行行长秘书。 但,三个月里投了无数简历,没找到任何工作。有个hr告诉她——虽然她有国际金融专业的本科文凭,但盖着山东蓝翔大学的钢印,还是建议她去挖掘机行业发展。 她难过,自觉在学校刻苦认真,钻研各种金融知识,只因开学典礼上校长一番话:我们的毕业生如果不踏踏实实学本事,那跟清华北大还有什么区别呢? 终于,她从求职bbs里找到一份工作,名字听起来高端大气:奥巴马与普京贵宾服务中心,主要业务是个人理财与投资。老板跟某银行领导是亲戚,却是百分百私营企业,不过二十几号人,半数是做电话销售的。 培训只进行了半天,她开始在坐席前打电话了。 第一通电话,对方是个女的,她还没说上半句话,就被强行挂掉了。 她给自己个笑脸,继续打第二个,这回是个男的,居然嗯嗯啊啊听下去。她努力介绍公司业务,把在大学里学过的各种投资理财知识,考试般地背了一遍。 聊了半小时,最后对方说,我是声音控,美女,能跟你约炮吗? 额头冒出冷汗。大学四年,她从未谈过男朋友。学校里男生虽多,但小鲜肉绝无仅有。至于她自己嘛,在男生眼里属恐龙级别。每次她觉得社会不公平,人人冷漠,只要自己照照镜子,就觉得也是人之常情了。 她不想轻易拒绝客户,低声说,约炮不行的,但可以来我们公司看看。 其实,她心里说,我是颜控,先把你自己的丑逼脸传张照片过来让老娘瞧瞧吧! “帮我用舌头舔舔电话吧?” 她果断挂掉。 毫无疑问,对面是个变态,而自己呢,好像刚被变态强奸了一百遍啊一百遍。 她蒙着脸哭了一会儿,然后,继续打电话。 第三天,在拨打了一百九十多通电话之后,她成功地在电话里卖出了第一份产品。 她很高兴,回群租房的路上,奖励了自己一顿麻辣烫。 上班两个月,进入盛夏时节。虽然工资很低,偶尔成功的几单生意,也不过几百块的提成,但她爱上了电话销售员这份职业。 有天她拨出个号码,根据大数据,此人姓石,单身男性,此外一无所知。 “喂,请问是石先生吗?” “是。” 听声音是个年轻男子。 “今天我告诉您的事情是古往今来没有一个人说过的。” “嗯?你谁啊?” 通常百分之八十的接电话客户都会这样问。 “您的声音真的非常好听!” “这辈子第一次有人这么跟我说。” 好像不是讽刺,他是真心这么说的。 “猜猜看?这是一个小秘密!听您说话,就知道您是这方面的专家。” “听着,这个世界上有许多秘密,数不清的悲剧,每天每分每秒都有人被谋杀,但关我屁事?” 遇到这样的口气也是平常事,她继续和颜悦色:“好,请听清楚了,今天我要告诉您的秘密是——” “所有跟我通电话超过一分钟的女子,都在三个月内出意外死了!美女,这就是我告诉你的秘密!” 她听得后背心竖起汗毛。但是,对方已在电话里耗费了这些时间,说明有可能攻克下来,绝不能半途而废:“我是奥巴马与普京贵宾服务中心的,是您的客户专员,专门为您做理财服务。” “等他俩正式结婚了再来给我打电话吧!” “这个,恐怕在我们的有生之年再也看不到了。” “你的有生之年会有多久?” 终于,她既不想挂电话,也不想再接受对方的羞辱和诅咒了,却重新让自己冷静下来:“石先生,您可以不购买我们的产品,但请不要用这种说话方式,我们都是平等的。” “小姐,这个地球上从来没有平等两个字。” “对不起,别叫我小姐!如果您觉得这通电话是在浪费时间,那么我现在可以挂断。” “你的电话刚打过来,就显示有一千零九十五人标记是广告推销!但我想闲着也是闲着。” “石先生,我猜您的财务状况可能遇到了某些问题。” “破产了。” “我们公司为破产人士有专门解决方案——黄金套餐年费八千八百八十八,白银套餐季费三千八百八十八,青铜套餐月费一千五百八十八,单次服务最低价八十八元起!包你立竿见影改变人生!无效可退全款!包邮啊,亲!” “但我身上只有几十块现金,还欠银行十几万,你能不能先借我一点钱?” “如果您有时间,可以来我们公司咨询,并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小姐,你先当心一下自己吧,没事不要乱出门,小心三个月内没命。” “你怎么能说出这种话呢?” 终于,她也发飙了。 她面色煞白地站起来,强忍着没把电话机砸掉。她记下那个号码,在手机里给他起了个名字:“来自火葬场的你”。 第二天,她去火车站买了一百张sim卡,批发价每个五块,不需要登记身份证。 她决定每天给那个王八蛋打骚扰电话。她在网上查找博大精深的汉语里各种骂人脏字,去了全国各地的方言论坛,每个地方的中国人都有最恶毒最下流的骂人话。还有文艺小清新的方法,比如凌晨一点钟问他“人生是什么”。被拉进黑名单或举报都没关系,反正一天换张sim卡,打到他跪地求饶换手机号为止。 深夜,她开始打电话:“您好,这里是火葬场。对于您家人的离世,感到很抱歉。我们能为您做点什么?” “我没有打过电话啊?好吧,你们现在来医院吧,地址是……” 心里一慌,真的家里死人了? “啊,等一等,我记一下。” “是您的哪位家人?” “我妈,今天刚走。” “对不起。” “你要说什么对不起?” “哦,我们会赶快派殡葬车过来的。” “你是谁?” 她赶快把电话挂了,会不会声音被认出来了?平常人不会开这种玩笑的。她给殡仪馆打了电话,通知他们派车去那家医院。 憋了整整三天,每次玩手机都要看看通讯录里“来自火葬场的你”,仿佛那真是一座火葬场,不停地吞入尸体吐出骨灰,顺便给城市增加点pm2.5。 她又拨通了那个电话号码:“你好,这里是火葬场,请问您对我们的服务满意吗?” “今日大殓,我很满意。” 他的声音低沉,似乎背后就是遗像和骨灰盒。 “如果是一百分,请问您给我们打几分呢?” “一百分,但我想投诉,有人冒充你们给我打电话。” “哦?” “小婊砸,我早听出声音不对了。我家在办丧事,你打骚扰电话过来,还是个人吗?” “对不起。” “下次进火葬场的就是你了!” 挂断电话,她捏着手机,孤独地坐在群租房的角落里。薄薄的隔壁响起邻居做皮肉生意的叫声,这个深夜既有性命又有死亡。 凌晨,睡梦中,她又听到了电话那头的声音,浮现起一张男人泪流满面的脸。 两三个礼拜,越发魂不守舍,好多次打电话时都会走神。每次翻手机通讯录,看到“来自火葬场的你”就会心慌。她犹豫过无数次,要不要删除这个号码?但,手指总是按不下去,仿佛那个人就在背后,无影无形地抓着她手腕。 深夜,十点,她无法抑制给他打电话的欲望。 又一张新的sim卡,拨通了“来自火葬场的你”,电话铃响了很久…… “谁?” “是我呀。” “又是你?” 显然,对方已牢记她的声音了。 “先别挂电话,我想跟你说对不起。” “我不在乎!” “能跟你说说话吗?” 等候良久,响起一个干哑的声音:“好。” “你好像出了什么状况?” “没事,我很好。” “上次我真的不知道你家在办丧事。如果,你是因此情绪不好骂了我,我可以原谅你,石先生——” “叫我石头。” 根据电话推销法则,一旦有这种亲昵的称呼,比如小李,老张,大刘之类的,说明对方信任你和你的产品,成功可能性就大大提高了。 “好啊,石头,你快要睡了吗?” “我要是告诉你,我很快就会长眠不醒,你信吗?” “听起来,你的情绪很消沉啊。” “哇,你到底是做什么的?” “我不是心理医生,也不是你的负能量垃圾筒,我是做个人理财与投资的。” “真他么敬业,我要是有一万块,肯定买你们的产品。可是,我有吗?” 第43节 “我也没有。” “真的?” “嗯,我是个女屌丝。” “你是在安慰我,声音那么好听,美女吧。” “我很丑。”她第一次对男人说这样的话,好在是电话,当面反而不敢说,“声音好听的女孩子大多很丑,你不信吗?” “喂,丑女,你听过一首歌吗?赵传的《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那首歌唱的就是我。” “你是搞音乐的?” “也算是吧。” “是在酒吧驻唱的吗?哪一家啊?有机会我能来听吗?给你献花?” “我在演出公司上班,给演唱会打杂,给工作人员送盒饭啦,开车啦,灯光设备啦,男明星唱累了后台休息,我给他按摩屁股解乏。” “那么女明星呢?” “我通常是给女明星擦鞋油的。” “石头,你的手机还有多少格电?” “一半。” “不早点睡吗?” “丑女,你要挂电话了吗?” “晚安。” “等一等!” 他在电话里吼了一声。 “怎么拉?” “没……没什么……” “你还想跟我继续聊天,是吗?” 沉默中含糊的声音:“是。” “哇,你有多无聊啊?” “你想错了,我只是……只是……你的声音好好听啊。” “好吧,本姑娘陪你说话,超过半个小时要收费啊。” “我破产了。” “可以赊账,按揭,分期付款!我可是在蓝翔学金融的。” “你们公司有没有阴间的理财服务?” “阴间?”果然是“来自火葬场的你”啊,“我可以告诉老板,适当开发一下这个领域的服务。不过,到时候要往地下打电话推销,我可就惨啦,就怕天天被你这样的吊死鬼骂。” “丑女,有没有人告诉过你,其实,你挺可爱的。” “这辈子没人这样说过。” 她没说谎,莫名有些小激动。 “可惜了,以后不能陪你电话聊天,我快死了。” “这种骗人把戏太过时了,哼,说说你怎么死呢?” “从楼顶掉下来摔死。” “什么时候?” “一分钟后。” “你以为你有预知未来的超能力?” “不是,我正准备跳楼自杀。” “别开这种玩笑!” “没有啊,你听听风的声音!” 他把手机举到远处,果然狂风呼啸,似在几十层楼顶。她从小就有恐高症,听到这声音再想象下都会腿软。 “不要啊!” 隔了好久,听到他剧烈喘息的声音:“喂,丑八怪,喊什么喊?我差点被你吓得掉下去!” “你也会怕死?你要死就死,关我什么事啊?” “那我真的去死了?” “石头,等一等!” “好,那我等一等再去死。” 真想冲到他面前,抽他一顿耳光,再把他的舌头与鸡鸡都割了,假如他是骗人的话! “你怎么让我相信呢?” “亲爱的,我在楼顶上坐了两个钟头,正准备跳下去,手机响了——要不是你这个电话打进来,我已经是个死人,躺在底下的大街上,被无数围观的人们拍照了。” “如果是这样,我绝对不会让这个电话挂掉的。” “电话总得挂的,不是你先挂,就是我先挂。” “石头,你个傻瓜,请保持通话。告诉我,你在哪里?” “你打开微博或微信看一下。” 她赶紧搜索“直播跳楼自杀”,都指向本市同一栋大楼。虽是深夜十一点,不少人还在街边仰头围观。有些混蛋起哄叫楼顶的快点跳,免得大家等太久错过好戏。 真的是他吗?不断刷新,出现楼顶。她认得那栋大厦,四五十层。底下是有名的商场。有人拍到了楼顶的跳楼者,看不清脸,是个年轻男子,不停地拿着手机通话。不少人猜测是警方正在与其通话,谈判专家或心理医生劝阻他自杀。公安的微博表示,与自杀者通话的并非警察,而是某个不明来源的电话。 不明来源的电话——就握在她的手心里。 “你别死啊!” 她对着手机大喊,而他回答:“靠,那么久不出声,我还以为你死了呢!” “今晚,谁都不会死的!” “我要跳下去了哦!” “别!”慌乱之间,她随口说,“我喜欢你!” “什么?” “哦,我说我喜欢你说话的声音,愿意跟你做朋友啊。” 她掏出本小册子,进公司第一天的培训教材。翻到最后一页,每天上班前都会在心里默念一遍—— 我会成为电话营销的顶尖高手,电话是我终生朋友,我热爱电话。我所拨出的每通电话都是最重要的,对方都是我生命中的贵人,或我将成为他生命中的贵人。我喜欢打电话的对方,我喜欢我电话的声音。我打电话可以达到我想要的结果。我下一通电话比上一通电话都有进步。我充满热忱,我会自己感动,一个感动自己的人才能感动别人。没有人会拒绝我,所谓拒绝只是他不够了解,是我推介的角度不是最好。 “知道吗?石头,你是我生命中的贵人!或者,我将成为你生命中的贵人!” “你已经是了!声音迷人的丑女。” “对了,你有女朋友吗?” “曾经谈过。” 她故意用愉快的语气说:“那就是现在没有喽?” “嗯,但我猜你也肯定没有男朋友。” “是啊。” “可我没机会跟你谈恋爱了。” “只要你不死,从楼顶走下来,就有机会啊。” “当我决定走上楼顶,就绝对不会再走下来。” 他听起来毅然决然,好像地下党员上刑场。 “没出息的石头,为什么想死?” “活着没意思。” “跟你妈妈去世有关吗?” 再度沉默,电话里全是刺耳的风声,楼下的汽车发动机声,还有远处警方的喇叭声。 “我的爸妈,在我三岁的时候就离婚了。我跟我爸住在外地,我妈一个人住在这里。小时候,每个同学家里都有电话,但是我家穷,一直没有条件安装。” “差不多我家也是哦!” “我没在电话里听到过妈妈的声音。她也从没来看过我哪怕一眼。我恨她。初中那年,我爸有了一部手机。有天晚上,我偷用爸爸的手机,给妈妈打了通电话。是个男人接的电话,我只说我找妈妈。那个男的把电话掐断了。从此以后,我再没听到过妈妈的声音。几年前,我大学毕业过来打工。我没去找过我妈,电话都没打过半个。我换过各种工作,不停地搬家租房。没有出人头地的机会,从房产中介到保安到快递员到演出公司打杂的,我感觉像个蚂蚁,忙忙碌碌地给自己搬运面包屑,随时可能被街上的高跟鞋踩死。对了,我也做过电话推销员,立刻就能听出你是干吗的。” “哈,我们是同行,石头前辈。” “丑女,你真的很机灵啊,是块做电话销售的料。” “为什么不干了呢?” “我没办法克服内心的障碍,总害怕被人骂,被拒绝,甚至把电话放到口袋里,任凭我说了半天都没声音。对啊,你是怎么对付那些前台小姐的?” “打公司电话吗?那我得严厉多了——你跟陌生人讲电话都这样吗?你帮我转电话前,还想知道关于我什么事?不转这通电话,老板会失去许多赚钱机会,你敢冒这个险吗?既然你不愿听我说话,请告诉我你的名字,如果你们老总来问,我就能说跟谁谈过了呢!” “哈哈哈!” 好担心他会不会笑得摔下去呢。 “我很可笑吗?别再笑了,石头,我都脸红了!” “今年春天,我妈突然打我电话,说她生病住院,想见我。她得了癌症,晚期,病入膏肓。”他的语气突然沉重下来,“这些日子,我也失业了,欠了信用卡费一大堆,可以说是破产了。妈妈临死前,送给我一台iphone6,用仅剩的积蓄买的。她说,我小时候,没能给我打过电话,非常内疚,不配做我的妈妈。她快死的时候,头发掉光了,不想让我看到她的样子,就把我赶出病房。妈妈让护士帮忙拿着手机,用最后的力气跟我通话,祈求我的原谅。我在电话里说,妈妈,我早就原谅了你啊。然后,电话那头再也没了声音。” “现在你跟我通话的这台手机,就是你妈妈送给你的?” “嗯,这是我从小大到,这辈子收到的第一件也是最后一件,妈妈的礼物。” 她的眼眶有点红,深呼吸:“石头,你这混蛋,要是现在自杀,你妈妈会骂死你的!” “我早就想死了,从上中学的时候起,那时老师们就说,这孩子没救了。” 第44节 “那些老师都胡说八道,你还信啊?” “再见吧,谢谢你,亲爱的丑女。” “别,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电话那头在沉默,风声呼啸,如死神的呼吸。 “你还在吗?石头?还在吗?” 她声嘶力竭地喊起来。 “说吧。” 这是否算是再一次把他从鬼门关里拉回来? “如果世界末日来临,只能带一种动物上诺亚方舟——马,老虎,孔雀,羊,你会选择哪一种?” “什么问题啊?” “回答吧,你不就在世界末日吗?” “老虎。” “为什么?” “昨晚,我梦见了老虎。对了,你看过李安导演的《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吗?丑女,如果是你,你选哪样动物呢?” “我……我……我选羊!” “羊?” “你属羊?” 她扑哧一声笑了:“是啊。” “嗯,年龄暴露啦,我比你大三岁。” “石头哥,我能请你吃夜宵吗?你知道这附近有家路边摊的烤生蚝很正的耶!” “说得我都饿了啊。” “好啊,那我出门去接你。” “哎呀呀!” “咋啦?” “我看到这栋楼底下啊,街上刚出了车祸,就是几秒钟前,我们说话的时候,有个女孩被辆土方车压死了!好惨啊!半个身体都没了,马路都塞住了啊。” “你信不信,全世界人都死光了,你都不会死呢!” “不知道。” “你等着,别跳楼哦,我这就过来找你!” 她穿上一件外套,踩着拖鞋就出门了。手机保持通话,挂上耳机方便行动。她飞快地冲到路边,打上一辆出租车,前往微博上直播的跳楼地址。 “石头,我在赶来的路上,你可别往下跳哦!” “你真的要过来?” “谁骗你啦?我要是骗你的话,天打雷劈做小三!” “好吧,我等你!” 十来分钟,出租车开到了楼下,果然周围人山人海。 但她没看到所谓的车祸现场,大概已经被清理掉了吧。 她仰天望着楼顶,灯光已经照亮那上面,果然坐着一个男人。他紧挨着天台边缘,两条腿悬挂在半空中,这让警方的救援极其困难,哪怕轻轻触碰半下,都可能让他摔下来。 更高的半空中,有架直升机正在盘旋,似乎想要空中营救。 太遥远了,无论如何看不清他的脸,只看到他正在通电话。 “喂!我已经到楼下了,石头,你快下来吧!” “好啊。” “不!不!不是叫你跳下来,你回头坐电梯下来!” “可是,丑女,我们都回不去了。” “回得去!我们都来得及!” “凭什么?” “我嫁给你!” 她脱口而出,围观的人群侧目。 “你说什么?” “只要你不死,我就嫁给你。” “又在骗人,这可不是电话推销!” “石头,我是认真的!” “算了吧,我是个屌丝,除了一身债,啥都没有,你不会要我的。” “谁说你一无所有啊?你还有病呢!” “对啊。”他大笑着说,“你也有病啊?” “哈哈哈,石头,我们都有病,这个世界上的每个人,我们都病得不轻啊!” 楼顶和楼下,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异口同声笑起来,笑得那么天真,那么无邪。 他左手抓着手机,右手往楼下招了招,引起下面一片惊呼,以为他真要跳下来了。 她对着手机冷静地说:“人生就像打电话,不是你先挂就是我先挂,但在挂之前,你得先把电话费挣了。” “电话费?对啊,再不充话费,我就得停机了!” “你得下来自己充哦!” “问你个问题,你真的很丑吗?” “是啊,丑到你半夜吓醒!石头哥!” “那我太好奇了啊,真的得要下来了,看到你究竟有多丑,然后再去死。” “好啊,我就在这里等你!” 然后,他真的站起来,从楼顶上消失了。 底下的人群一片失望,还有人发出嘘声,大喊:“骗子!浪费了老子几个钟头!”更有网上开赌场的为此而损失惨重——半小时前跳楼的赔率还很高呢,全国已有好几万人下注了。 五分钟后,他出现在了楼下。 坐电梯下来的。 一群警察簇拥着他,同时给他戴上手铐,威胁跳楼严重违法,可能要行政拘留。 他向人群张望,期待能看到那个她,传说中最丑的女孩子。他不在乎她有多丑,更不在乎她是否真的会嫁给他。 他只是想要看到她,靠近她,抱紧她,亲吻她。 然后,被警察叔叔拖走。 但她没有出现,周围只是骚动的人群,向他投来谩骂与唾沫星,丝毫没有她任何的影子。 手机里的通话已经断了。 她先挂了。 好遗憾呢,他抬头看着城市,夜空被灯光污染无比灰暗,似有流星滑过。 其实,她就藏在人群深处,在某道玻璃背后,从手机里取出sim卡,扔进路边的垃圾箱。 她看到了他。 无法形容他的容貌,总之,她知道自己喜欢他。 非常非常的喜欢他。 刹那间,自动脑补了无数画面——他和她在大街上相遇,在无数人惊讶与错愕的目光下,两人紧紧相拥,最浪漫的法式亲吻,像失散多年的恋人。相爱,热恋,结婚……她会为他生一大堆孩子,去他妈的计生委。每个孩子长大后,都将是电话推销的高手。最后,他们就像一通电话,说好了,一起挂。 但,这只是幻想,仅仅存在于一秒钟的大脑皮层。 放下电话,他和她,终究只是陌生人。 她转头离去,在午夜的街头,脚步越发轻盈,就像回到十岁那年,学校里跳舞的小姑娘。 谁的眼泪在飞? 走过一条又一条街,走过一座又一座桥,走过无数的路灯和大厦,走过正在打烊的kfc,走过二十四小时的钟点房旅馆,走过彻夜狂欢的老外酒吧,走过夜幕下流浪的野猫。 忽然,她发现又回到了这里,回到四周喧嚣的人群,马路对面有栋高楼,直耸夜空云霄。手机依然在通话状态, “如果世界末日来临,只能带一种动物上诺亚方舟——马,老虎,孔雀,羊,你会选择哪一种?” “什么问题啊?” “回答吧,你不就在世界末日吗?” “老虎。” “为什么?” “昨晚,我梦见了老虎。对了,你看过李安导演的《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吗?丑女,如果是你,你选哪样动物呢?” “我……我……我选羊!” 当她一边在通电话,一边横穿过午夜的街道,想要到楼顶去接他下来,却丝毫不曾注意路上的车流——有辆土方车疾驶而来,根本来不及踩刹车。 羊。 她死了。 至于,刚才发生的一切,不过是她死后的一场幻想而已,真实的世界是这样的—— 半个身子留在车轮底下,暗红的鲜血像团草莓浆,缓缓地浸染肮脏的路面,也染红了她那双hello kityy的拖鞋。 七百块的山寨手机,摔到路边的排水沟里,依稀传来楼上男人的喊声:“艾玛!” 第45节 而她感到自己飞了起来,失去了所有的重量,像片羽毛,像只蛾子,像个鬼魂。她越过围观的人们的头顶,就好像插上一双隐形的翅膀。 她越飞越高,一直飘到上百米的高度,发现有个男人摔了下来。 在十八层楼与十九层楼之间的半空中,她看到了他。 但他没有看到她。 高速坠落中的他,心里极度后悔——后悔为什么要爬到楼顶自杀,后悔为什么接起不速之客的电话,后悔为什么没有及时挂断而通话了两个钟头,后悔为什么低头看到楼下发生的车祸,后悔为什么始终抓紧手机而听到她的惨叫声,后悔为什么因此而心慌意乱脚底一滑,后悔为什么看上去像是要跳下去救她,她已经让我放弃自杀的念头了啊!妈蛋! 总之,他下来了。 而她已飘到楼顶,很遗憾再也看不到他了。 最漫长的那一夜,楼下发生惨重车祸的二十秒后,又有一个男人坠落到地面。他摔在被压住半个身子的女孩身边。他俩的鲜血流淌在一起,头发互相纠缠,他的左手抓住了她的右手。因为跳楼的巨大冲击力,男人的一双眼球被挤出来,玻璃弹珠般滚落到她的脸边,似乎是要看清她有多丑。 在更高的地方,整座城市的上空,接近星星和月亮的云层间,她不再有恐高症了,才想起刚才的答案—— “马代表事业,老虎代表自尊,孔雀代表金钱,羊代表了爱情,你所选择的就是你内心最在乎的东西。” 此时此刻,三万英尺下的地面,警察驱散围观人群,搬运这两具年轻的男女尸体,各自蒙住一块白布,送上及时赶到的殡葬车。在火葬场干了三十年的老司机,这辈子拉过成千上万具尸体,叼着一根红双喜说:“人生就像打电话,不是你先挂就是我先挂——但我只同意前半句。” no new years's day to celebrate no chocolate covered candy hearts to give away no first of spring no song to sing in fact here's just another ordinary day no april rain no flowers bloom no wedding saturday within the month of june but what it is is something true made up of these three words that i must say to you i just called to say i love you i just called to say how much i care i just called to say i love you and i mean it from the bottom of my heart no summer's high no warm july no harvest moon to light one tender august night no autumn breeze no falling leaves no even time for birds to fly to southern skies no libra sun no halloween no giving thanks to all the christmas joy you bring but what it is though old so new to fill your heart like no three words could ever do i just called to say i love you i just called to say i love you i just called to say how much i care i just called to say i love you and i mean it from the bottom of my heart i just called to say i love you i just called to say how much i care i just called to say i love you and i mean it from the bottom of my heart ——stevie wonder i just called to say i love you 第19夜 诺基亚与摩托罗拉也有春天 别忘了寂寞的山谷的角落里,野百合也有春天。 ——罗大佑 我的第一台手机是摩托罗拉。 黑白屏幕,单调的电子铃声,不能照相,蓝灰色外壳。我用这台手机玩过短信游戏,为写那个“你知道地狱的第19层是什么”的故事,那还是手机wap的时代。 后来,我换了台国产品牌的夏新,涂着蓝色金属的翻盖,有个女孩说它看起来像玩具。 一年以后,我拥有了自己的第一台诺基亚。刘德华为这款手机做过广告,我记住样子就买了。说起拿诺基亚当榔头敲小核桃之类的——我没试过,但确实结实耐用,无它。 网上流行过一首歌“我赚钱啦赚钱啦,不知道怎么去花?我左手买个诺基亚右手买个摩托罗拉,我移动联通小灵通一天换一个电话号码呀”。那年我真的赚钱啦,自己买了两套房,买俩手机又算啥呢?我又买了一台摩托罗拉,翻盖手机,总是不停响起“hello moto”。 2008年,我换了自己的第六台手机。多普达,又薄又宽的,当时看起来很商务,但死机与卡慢问题严重,用得不爽几近奔溃时,真想要扔到水里去啊——当你脑子里成天想一件事,这件事往往就会变成现实。 不过,那台手机却是诺基亚。 诺基亚的主人叫一草,百度百科上这样介绍他—— 一草,本名黄杨健,江苏泰州兴化人,知名青年出版人,作家,青少年人生、职场励志培训师,北京作家协会成员,广东永正图书发行有限公司ceo兼总编辑。已出版个人图书十余部,包括《那时年少》《毕业了我们一无所有》等畅销书。已成功在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对外经贸大学、西安工业大学等近百所高校开展“毕业了一无所有到年薪百万”的励志讲座,深受广大学生追捧。 其实,我所认识的一草,并不客气的说,是个奇葩。最初认识一草,彼时他还在上海,长得五大三粗,脑后留着马尾巴,下巴蓄着山羊须,说话嗓门很大,普通话不怎么标准,根本不是传说中文学青年的样子——除了无业游民这一点符合。 后来,一草去了北京,进到图书出版这行,阴差阳错成了我的编辑,负责的图书就是《天机》。他陪我跑过全国很多场签售,我们曾经躺在火车软卧包厢里,整个晚上聊天。我们有些共同认识的朋友,他也说了不少他的秘密,有关郭敬明的八卦。窗外是中国沉睡的田野,碾压过沧桑的金属轨道,偶尔黑夜闪过几点光线,不晓得是诡异的灯光,还是熠熠的星空? 七年前,国庆节的第三天,一草陪同我去杭州签售。 我们从上海出发,那会儿还没高铁,去杭州最快的车从南站出发。那天早上,当我准备跟一草汇合进站,才知道他已经在里面了——可是,火车票还在他手里呢!为了赶签售不误点,我想要逃票冲进去却被逮住,要买站台票却不准。我急得没办法,只能藏到一个隐蔽的地方,有个小门是工作人员进出的,我跟在后面混了进去,这才找到我们的站台,前脚刚跳上车,后脚就开动了。他的表情尴尬,而我吐槽无力,在沪杭线上,直奔杭州而去。 到了杭州,在庆春路的新华书店签售完《天机》。下午还有时间,一草突然提出,去西湖走走。西湖,我早已走过无数遍,但或许一草去的不多,虽然疲倦,我们还是打车前往。 十一的西湖,两个男人,人山人海中劈情操,沿着湖滨路往北走去。一路倒是柳树成荫,唯独湖光山色,只能透过别人后脑勺间的缝隙,管中窥豹而已。到了北山街,整个西湖的东北拐角,一转弯就要到断桥了。他却在游船码头边坐下,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空间,可以没有阻拦地直视西湖。下午三点,远远的水色天光,孤山似有暮霞,右手的白堤,与正对面的苏堤上,虽然依旧人头攒动,但也是可以被忽略的。 我们坐了很久,每隔一两分钟,一草就掏出手机看看。我催他再往前走走,或是登船去湖上转一圈。但他愣在那里不动,看他体壮如牛的样子,也不像走不动了。我问他有什么事,他回答“呵呵”。 原地坐了一个钟头,一草最后看了眼手机,幽幽叹气,一秒钟变身贾宝玉,软软地起身说,我们上床吧。 哦? 上船吧。 我才听明白,但至今仍不确定,他这么说是因为普通话不标准?还是心里头想到了什么? 招呼来一艘游船,谈好价钱,船夫放下船板。我先上船,回头喊一草上来。 他心不在焉,东张西望,被我催得心急慌忙,跳上船板时手一滑,手机顺势掉下去了。 我清晰地听到手机与西湖水面的撞击声,那个啪啪啪啊……几乎要飞溅到你脸上。 永别了,诺基亚君。 一草和我趴在船舷边。游船与堤岸之间,小小的浪头翻滚,除了几个矿泉水瓶子与水草,再无任何手机的踪影。 这哥们沉默半天,才说这是上个月买的诺基亚。 我说要捞手机,一草说不可能再捞到了,游船的老大也说,怎么可能,下面水很深,全是淤泥,每年都有人把手机相机掉下去,没人捞得上来。 游船划向西湖深处,我把手伸到冰冷的水里,很快被黑色水波覆盖。 我说,对不起,是我不该催你走的,我再给你买一个? 跟诺基亚没缘分,算啦。 我们在西湖里飘荡划到黄昏,西边的丘陵中霞光一片。转过湖心亭与阮公墩,回看小孤山背后的保俶塔,水面上星罗棋布着各种船只,没有看到白娘子,也没有许仙,更不见小青,倒是见着几位一边坐船一边打手机的法海。 回到岸边,天黑了,我问他还想要捞手机吗。 一草呵呵着摇头,急着赶火车回去,杭州之行告终。 打那以后,我看到他就有愧疚,总说要送他一台诺基亚,但每次一忙就忘了。不好意思,至今都没送出去过。至于将来嘛,恐怕再没有机会了,因为诺基亚都没了。 也许,是忘不掉那台西湖水底的诺基亚的缘故,第二年我自己也换成了诺基亚。侧面可以滑出一个全键盘,打字特别舒服,几乎是我用下来最好用的一款。 大概是和诺基亚有缘分,我的第八台手机还是诺基亚。那一年,iphone都出到4了,而我的这款诺基亚n9,是全球唯一使用meego系统的机器,虽然很特别,但说实话,很多应用都下不了,越来越感到软件上的不方便。 用过诺基亚的你,总会记得开机画面的两只手。你更不会忘记诺基亚自带的铃声,来自古典吉他曲gran vals,原作者是西班牙人francisco tarrega,他死于1902年,创造了古典吉他演奏的最高技巧,比如轮指。据说在诺基亚的全盛时代,全球每天响起这首曲子18亿次,每秒钟响两万次。有段时间,每次听到就会让我精神紧张,现在想来也是洗脑神曲的缘故。 第46节 2012年底,缘尽的时刻终难避免,我彻底告别了诺基亚。我不是电子产品发烧友,也没有赶时髦的兴趣,加上对iphone有某种奇怪的抗拒心理,我选择了三星。 其间又经历了很多事,2014年,我开始在微博上写作#最漫长的那一夜#。 今年年初,我换了手机,还是三星的galaxy note 4。差不多,就是同一时间,我收到一封邮件,来自那个叫一草的男人,整封邮件唠叨了半天,都是关于《最漫长的那一夜》出版的,但我只记得四个字——不忘初心。 看到他的邮件,唯一让我忘不了的,是当初坠落到西湖水底的诺基亚。 2015年6月1日,我把《最漫长的那一夜》第一本图书的出版权利签给了一草的公司。 那天,我和他一起聊这本书的编辑想法,聊着聊着就跑题了,说到七年前的杭州签售,说到国庆节的西湖边,说到…… 不知是我哪根筋搭错了,忽然问,一草,你说,那台诺基亚还在不在? 在哪里? 西湖的水底啊。 我却想到令狐冲,他被梅庄四友关在西湖底下与任我行做狱友。 不知道啊。 一草,我们去一趟杭州,到西湖里把你的手机捞上来吧? 这是个疯狂的念头,一草搔搔脑后的马尾巴说,你想多了。 好吧,我承认,这只是我开的一个玩笑。 但在那天深夜,接近十二点钟,我收到一草的短信——买好飞杭州的机票了,你一起去吗? 第二天,我和一草飞到了西湖边上。 西湖黄昏。 不是双休日,再过几天就是高考了,不再人山人海。我和一草穿过几行垂柳,找到游船码头,认出了七年前的位置。不知是否由于潮汐运动,湖水的浪头翻滚起来,不断拍打着堤岸,发出轰轰水声的同时,激起无数泡沫。逝者如斯夫,川流不息,但不管水往哪里去,西湖没有挪过窝,断桥也从未断过,这条堤岸就在脚下,记忆恍如昨日,哪怕刻舟求剑,也不会有误差。 我穿过断桥上拍照和自拍的人群,沿着白堤往前走去,在一片含苞待放的荷花边上,找到个上了年纪的环卫工人,手里有个捞垃圾的网,一根长长的竹竿支撑着。我说有台手机掉进西湖了,想要借个网捞一下,当然我没说那是七年前。 环卫大爷很客气地把网借给了我,夕阳从栖霞岭和保俶塔的背后照着我,右手边的西湖上金光四射,宛如千万片鱼鳞滚动。 我回到一草身边,站在游船码头边,两人合力将竹竿深入西湖之中。 旁边已经有人围观,指指点点,我只能旁若无人,看着水面吃到竹竿的高度,底下果然很深呐,绝对能淹死人的节奏。 好像捞到了什么东西? 对,我能够感觉到底下除了淤泥和水草,还有些稀奇古怪的物件,但愿不是些垃圾和石头,要是在断桥下修炼了一千三百多年的青蛇妖精呢? 我和一草的劲头更足,轮流探着竹竿,终于捞上来一大堆家伙。 那是什么?黑乎乎的,好像是手机的形状吗?不止一台,居然有四台手机。我们放在岸边洗了洗,发现一台爱立信,一台松下,一台波导(手机中的战斗机),还有一台叫不出名字的山寨机。 再接再厉,继续捞吧。 我们的第二网,又捞上来六台手机,各种牌子和型号都有,还附送了一台佳能数码相机,和一个手机充电宝。这一批里有两台诺基亚,一台是最古老的那种,差不多是2002年的款型,还有台就是我用过的n9,这一款式2011年才出来的,不可能是我们七年前掉下去的。 天快黑了,最后一抹晚霞沉没在西湖,一草看着岸边混浊的水,目光呆滞,满满的无力感。 别泄气!我鼓励着他,把竹竿再次深入水底。 第三网,手上就感觉有些特别,分量不能说很重,但是很粘稠,好像被什么缠住了——刹那间,我真的想到了死人的头发,比如溺水或者被杀害沉湖的女子…… 一草帮着我一起拽这竹竿,终于捞起一大坨水草,居然还带着几尾小虾。 那团千丝百结里头,似乎还有东西。西湖边亮起路灯,我们顾不得干净与否,用手剥开层层叠叠的水草,终于摸出两台手机。 它们就像被捆绑在一起sm的男女,水草结结实实地包裹着,在西湖水底打了无数个死结,无论如何都无法解开了。一草掏出把瑞士军刀,好不容易割断水草,将这两台手机解救了出来。 一台诺基亚,一台摩托罗拉。 好像是啊,这台诺基亚。一草用了两包餐巾纸反复擦拭。 不错,七年前,从西湖坠落的手机,就是眼前的这一台。 人说沧海还珠,这是西湖还机呢。 捞上来的其它十几台手机,我们送给了环卫大爷,假如还会有像我们这种闲得蛋疼的失主找过来的话。 但我带走了那台摩托罗拉,就是跟一草的诺基亚紧紧缠绕的那个,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sm,我想。还有一个原因,它看起来比七年前的诺基亚还要古老,似是十多年前的款型,很像我的第一台手机。 虽然,在西湖底下泡了七年,诺基亚的外观还算完整,只是后盖掉了,电池板裸露在外面——至少这个不能再用了。一草卸下电池板,找到西湖边一个厕所,洗手台旁有烘手机。我们把诺基亚塞进去,吹风了十分钟,差不多干了。 我万万没想到,一草这个极品,居然自带了一块新的电池板,正好跟这台七年前的诺基亚配套,不晓得他从哪个电子博物馆里淘来的。他把电池板塞进西湖里捞上来的手机,然后开机。 诺基亚,赐予我力量吧。 天哪,大概是前面的铺垫太过曲折,或许就是七年间我的命运发生了太多变化,此刻的我紧张到了极点,根本不敢再看一眼。 等待的半分钟间,整个西湖仿佛都安静了,似乎全世界的人都已消失,只剩下一汪如镜的水面,倒映着天上月光,在断桥的桥孔底下。 忽然,耳边响起某种熟悉的声音,好像是诺基亚的开机音乐。 我和一草同时睁开眼睛,看到七年前的手机屏幕上,一只大手牵住了一只小手,底下出现五个字母:nokia。白底蓝字就像芬兰国旗。 小强般的机子啊。 一草把这台诺基亚捧在手掌心,慢慢等它进入首页桌面,毕竟在西湖底下沉睡了七年,就像刚醒来的植物人,新陈代谢缓慢到了极点…… 我看着手表,几乎过去一刻钟,才陆续显示首页图标,直到见证奇迹的时刻——中国移动的信号出现了。 五分钟后,响起了短信铃声。先是一下,还来不及看内容,响了第二下,接着铃声就没有停过,此起彼伏响了二十多分钟,无法统计进来多少条,原本充满的新电池被消耗了两格。 我们找了家西湖边上的咖啡馆,随便点了一些简餐。我问一草怎么还能收到短信,他说七年前,他手机掉西湖里以后,他回北京换手机同时也换了号码。所以啊,原来的sim卡继续有效,以前办过一个什么套餐,几乎等于永不停机。 七年里收到了哪些短信? 一草却不给我看了,诺基亚被他紧紧攥在手心,他说全是无聊的垃圾短信,还有不计其数的来电提醒。 窗外的西湖月光,好像也是七年前的,什么孤山啦,断桥啦,保俶塔,雷峰塔,三潭印月,花港观鱼,全都模糊成了黑色的碎片。 这时候,我接了个漫长的电话,《最漫长的那一夜》导演打来的,我们在电话里讨论了两个钟头,关于剧本创作中的各种问题,以及怎样处理细节。我没有跟他说我正在西湖边,陪伴我的编辑一草找回了丢失的诺基亚。 打完电话,已近子夜,咖啡馆里人不多了,整个西湖才安静下来,连同湖底下沉睡的几万部手机和存储器中的记忆。 一草没有任何表情,仍然在看他的诺基亚,背对着我,脑后的马尾巴似乎发白了。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问,一草啊,七年前的国庆节,我们在西湖边的游船码头,你是不是在等一个人? 他愣了一下,回头看了看我,不置可否。 从一草凝滞的眼神里,我看得出来,他这一辈子都不会吐出答案的。 突然,诺基亚的铃声响了,还是曾经最熟悉的旋律——gran vals。 刚过子夜十二点,我和一草都愣住了,这手机在西湖底下泡了七年啊,那个人是谁呢? 古典吉他的轮指回旋着,一草把诺基亚放在桌上,这古老的铃声持续不断,边上那桌抽烟的大姐转头侧目,宛如回忆起了什么。 接啊!我喊了一嗓子。 一草手指哆嗦着拿起手机,按下通话键,嘴里拖出一个漫长的“喂……” 我很想凑近了听到诺基亚里的声音,但一草在耳边捂得很紧,只能听到他急促沉闷的呼吸。 通话持续了三分钟,一草却始终一声不吭,不晓得那边在说些什么,貌似有些灵异。 突然,一草对手机说:对不起,我没有这方面的需求。 他挂了电话,对我傻笑了一下。大半夜的,打什么推销电话! 随后,他将诺基亚小心地塞进包里,站起来吼了一嗓子,买单。 半夜的湖滨路上,尽是开着跑车撩菜的富二代们。我们打不到车,一路走了回去,我也再没有问过他任何话。 回到酒店房间,推开窗户,可以看到西湖的一个角落,月亮下黑乎乎一片的,偶尔闪过几个光点。 凌晨两点,我才睡下,一草住我隔壁,虽然隔着一堵墙,但我能清楚地听到他的哭声。 是啊,一个大男人的号啕大哭,持续几个钟头,从凌晨到黎明。那惊天动地排山倒海的气势啊,是要把西湖哭得翻涌呜咽,教岳武穆悲伤得从坟里头惊醒,让钱塘江泛滥成灾一发不可收拾,你能想象吗? 果然,杭州的后半夜下起了大雨。 整个后半夜,我都没有睡着过,被他的哭声和窗外的雨声吵的。我几次冲出去敲他的门,怕他会出什么事情,比如悲伤过度寻了短见,或是一把鼻涕呛在气管里……但他不开门,只有哭泣声。 次日中午,我们冒着暴雨离开西湖,我回上海,一草回北京。 临别之时,我对他说,亲爱的,那台诺基亚,你可要放好啊! 虽然,一草的眼圈还是通红,却笑着说,今天早上,我悄悄跑到西湖边,又把这台诺基亚扔回水里了。 我沉默了一分钟,很想扇他个耳光。 但,我还是拥抱了他一下。后会有期,兄弟。 回上海的高铁上,忽然感到包里有个东西,打开里面的塑料袋一看,原来是台肮脏破旧的摩托罗拉——昨天被我从西湖底下打捞上来,跟一草的诺基亚纠缠在一块儿的。 好吧,一草的诺基亚还给西湖君了,这个摩托罗拉算是给我的纪念。 这天晚上,我回到家里。窗外,暴雨如注。黑夜灯光下,无数细小的污垢,沿着玻璃慢慢地冲刷下来。但我知道,没过几天,还会积起新的灰尘,碎片似的,难以抹去。 而我花了三个钟头,在鼓点般的雨声伴奏下,翻箱倒柜,掘地三尺…… 终于,找到了我的第一台摩托罗拉,还有第一台诺基亚,原来以为早就扔掉了,其实还藏在角落里啊。 夜深人静,闭上眼睛,等待了好一会儿,仿佛暴雨和雷声隔绝了世界,我才打开摩托罗拉和诺基亚。我的手机里没有照片,只有短信,翻着一条又一条,那么多年留到现在还没删的,一定是有些特别的缘分…… 看完摩托罗拉里的短信,我从哭到笑。 再看诺基亚里的短信,我又从笑到哭。 如此反反复复,不知道哭了多少遍,至于笑嘛,仅仅两三次而已。 在最漫长的那一夜,雷雨滂沱,我却回到某个烈日炎炎的盛夏,落叶满地的深秋,结冰与飘雪的后海,细雨绵绵的梅雨季,还有那年诺基亚和摩托罗拉的春天。 终于,我也懂了昨夜和今晨的一草。 隔了几日,想起西湖里捞出来的摩托罗拉——不知道它的主人是谁,活着还是死了?从外表也难分辨男款女款。为什么偏偏和一草的诺基亚捆绑在一块儿呢?就像一对殉情而死的男女。 我给它换了新的电池板,但始终无法开机,更不可能倒出里面的数据内容,虽然我不是偷窥狂。 但我想起一个温州朋友,家族企业,老有钱了,在杭州湾南岸有家工厂,专门回收处理废旧手机。他告诉我在那家厂里,可以恢复任何数据,无论是被火烧过还是被水泡过,或是被大卸八块的手机。 我独自开车找了过去,穿越嘉兴与绍兴间的跨海大桥,带着西湖里捞上来的摩托罗拉。 那是在一片滩涂田野里,工厂车间内的旧手机堆积如山。这里的统计单位永远都是“万台”,随便一辆卡车拖来的手机数量,放在2005年就足够左右一次超级女声的投票结果。我本来已有心理准备,但是亲眼看到这一幕,依然让人震撼。 从诺基亚到摩托罗拉到爱立信到各种国产品牌,个别的还有前几年的iphone和三星。它们先经过一轮手工挑选,有专门的机器来测试手机性能。有个负责检测的女孩告诉我,只要手机存储器还在,即便删除了全部内容甚至格式化,也能被她轻而易举地恢复出来。只要她愿意的话,就可以看到许多人的短信、照片,还有文件,总而言之,在这里任何人都没有秘密可言……我想,冠希们怎样处理手机才能万无一失呢?除非不拍。 第47节 如果测试下来,手机还能继续使用,并且款型的年代不太古老,就会变成翻新机重新流入市场。至于那些已经损坏的,或者陈旧到扔街上也没人要的,则会像尸体一样被法医肢解,拆卸零件,粉身碎骨。据说在一部手机中,百分之五十四是钢铁,百分之二十是铜铝,百分之十七是塑料,还有金、银等贵金属。七块手机电路板,能提炼出一条金项链,这个比例超过了南非的黄金矿石,可以说我们用剩下来的手机集合起来就是座巨大的金山。 看得出这地方污染很严重,工厂旁的小河表面,覆盖厚厚一层金属光芒,空气中有股断了电的冰箱里的腐烂味。工人没有任何保护措施,都说习惯了黄金的气味——黄金是什么气味呢?从此以后,我的鼻子记住了,但依旧无法用文字描述。 在我朋友安排下,厂里负责手机检测的女孩,只用了十分钟,就帮我倒出了那台摩托罗拉里所有数据。她说这款手机已经很罕见了,即便在他们厂里,最常见的是五年到七年前的款型,而这台摩托罗拉是2000年左右出厂的。她把摩托罗拉里的数据刻在一张光盘里,包括所有的短信和通讯录。 我很感谢这女孩,并且友善地提醒她最好戴着口罩上班,然后把这台摩托罗拉送给了工厂。 回程路上,淅淅沥沥的小雨,我在高速上保持一百二十公里时速,车载音响里是beatles的《昨天》。 我想,每个人,曾经用过的每一个手机,都埋葬着各自的记忆。手机可以被我们抛弃被毁灭,但构成手机的零件、元素,乃至金属,将永远留存在这个世界,哪怕化为碎片。就像记忆,同样是无数光盘似的碎片,连同我们的青春一道粉身碎骨。 经过杭州湾上的大桥,两侧是宽阔无边的江海,我缓缓放下车窗,雨水溅入眼眶,右手握紧方向,左手捏着光盘,用尽全力扔出窗外。 只一刹那,通过左后视镜,眼角余光瞥见,铅灰色的乌云和雨幕下,光盘闪闪发亮地旋转,飞向天空最深处,带走某个陌生人的昨天。 ps:本文亦是《最漫长的那一夜》后记,感谢我的兄弟一草,感谢他在西湖底下的诺基亚,感谢昨天的自己,感谢今天正在看这本书的你。 蔡骏 2015年6月12日星期五 yesterday all my troubles seemed so far away now it looks as though they're here to stay oh i believe in yesterday suddenly i'm not half the man i used to be there's a shadow hanging over me oh yesterday came suddenly why she had to go? i don't know she wouldn't say i said something wrong, now i long for yesterday yesterday love was such an easy game to play now i need a place to hide away oh i believe in yesterday why she had to go? i don't know she wouldn't say i said something wrong, now i long for yesterday yesterday love was such an easy game to play now i need a place to hide away oh i believe in yesterday hm hm hm hm hm hm hm ——beatles yesterday 书香门第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