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阳光的香味》 第1章 《收藏阳光的香味》 作者:秋石 丛书名:知性生活系列丛书 申明:本书由奇书网(isuu.)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前言 我很高兴,知性生活系列中的又一本新书《收藏阳光的香味》新鲜出笼了,在各位读这本书之前,我想讲一个故事。有两对年轻情侣组织了一次小型的野营活动,在进餐的时候,有一块手帕从其中一个女子的身上掉了下来,另一位年轻女子立即拾起手帕,那是一块男士手帕,她望望那个掉落手帕的女子,又望望手帕,眼神中满是疑惑。后来,这位拾到手帕的女子建议大家玩一个手帕游戏,就是要求在场的每一位都必须说出关于手帕的联想,并且解释原因,否则就算输,输的人要喝光杯中的啤酒。 一块男士手帕会让你联想到什么呢?一块从女士身上掉落的男士手帕又让你联想到什么呢?这不是一个很有趣的联想游戏吗? 第一位回答的是一个年轻男子,他是掉落手帕的女子的男友。他温柔地望着女友说,手帕让我联想到初恋,因为在初恋的时候,男孩子通常会在石椅上为女孩子铺上干净的手帕,然后才让她去坐,这是初恋男孩子的细心和爱。 第二位回答的是另一个年轻男子,他是拾到手帕的女子的男友。他望着那块手帕,陷入一种沉思中,沉默片刻之后,他才缓缓地说,手帕让我联想到缘分,因为希望由手帕牵起一段缘分。他说话的时候,眼神忍不住地望着那个掉落手帕的女子。 第三位回答的是那个掉落手帕的女子,轮到她的时候,她几乎是脱口而出地说,眷恋。她的男友温柔地揽过她的肩问,为什么是眷恋呢?那位答案是缘分的男子也凝视着她。大家都在等待她的答案,可是她却沉默了,于是她输了,她的男友主动代她受罚喝光了那一杯啤酒。 第四位回答的是那位拾到手帕的女子,她紧紧地握着手帕,然后直视着掉落手帕的女子说,我联想的是疑惑,因为这块手帕明明是我从意大利带回来送给男友的,为什么会在你这里? 故事讲到这里,或者你也会和那个疑惑的女子一样充满了疑惑,这条看似普通的手帕背后究竟隐藏了怎样的故事。如果你想知道答案是否如你所想,不如认真读完这本书。因为这是一本关于回忆的书,作者用细腻的心思和敏感的笔触将旧事中难以忘怀的片段,将生命中刻骨铭心的人物,将往昔中起伏跌宕的情绪一一重温。 除了新生的婴儿,我们每一个人都拥有属于自己的回忆,一些陈旧的,一些崭新的;一些清晰的,一些模糊的;一些快乐的,一些痛苦的。回忆的过程,就像是一部悬疑片,通过一张旧相片、一树樱花落、一张旧名片、一块旧手帕、一首歌曲、一句鼓励、一次理解、一碗鲜香的牛肉面、一盒香烟作为线索,我将往事中值得珍藏和重温的情节一一挖掘出来,这里有天真无邪的童年,张扬的青春,单纯的读书年代,美好的初恋,珍贵的友情,甜蜜的爱情,难忘的旅行等,这一本书就是一段美好精彩的人生,它所呈现的是人世间最美好的情愫,它所释放的是阳光一般温暖明亮的热量。 上篇1 旋转的木马拥有华丽的外表和绚烂的灯光我是匹旋转木马身在这天堂只为了满足孩子的梦想爬到我背上就带你去翱翔我忘了只能原地奔跑的那忧伤我也忘了自己是永远被锁上不管我能够陪你有多长至少能让你幻想与我飞翔奔驰的木马让你忘了伤在这一个供应欢笑的天堂看着他们的羡慕眼光不需放我在心上旋转的木马没有翅膀但却能够带着你到处飞翔音乐停下来你将离场我也只能这样有人说,小资的女子之中有很多都是极其喜爱王菲的女子,说这样话的人认为王菲的慵懒与随意的吟唱方式,还有不经意流露的哀伤和漠然,都恰恰是小资女子的心态。可能因为我一直以来都不能归属于小资这一行列,所以我对于王菲的音乐也总是抱着一种欲取欲求的随意态度。我只是听喜欢听的音乐,绝对不会偏爱某一个人,即使她那如天籁般美妙的嗓音已经征服了这个世界上越来越多听者的耳朵。 有一段时间,身边有很多人似乎都很偏爱一首王菲的歌曲《旋木》,于是有不同的男人和女人在不同的时候极力向我推荐。一直以来,我都有一个习惯,听别人推荐的歌曲之前先看歌词,因为我喜欢先从歌词中感知一些信息,比如这首《旋木》,它不需要华丽的词藻,它不需要优美的文笔,它只是你或我都可以念叨出的字句,它如此平淡简单,可是却说着一个又一个哲理,无论是那种只能在原地奔跑的忧伤,或者是那种音乐停下来就要散场的无奈。我想,我未闻其声,已经为这样简单的字句而感动莫名,于是在一个下午,我特地去聆听了这一首歌曲。 那个周末的下午,窗外阳光明媚,微风轻拂,露台的空气中飘浮着淡淡的花香和阳光的焦香,我像每一个周末的午后一样,做完一些简单琐碎的家务,然后坐在露台的竹椅上喝一壶清茶,读一本书,或者闭上眼睛欣赏一些喜欢的音乐。 王菲的声音从房间里的音响里传了出来,轻柔得像是纤细柔弱的女人手指轻抚着岁月铭刻的痕迹。我在歌声中仿佛是乘坐着旋转的木马,一圈又一圈,直至飞向遥远的梦中天堂。那些陈年旧事也像是乘坐着旋转的木马,一圈又一圈,倒着旋转,就像是倒退的电影情节,一幕又一幕,或者清晰或者模糊地在脑海里重演。于是,那些随着时光飞逝的童年记忆也像是乘坐着倒着旋转的木马,一年又一年,直至仿佛又退回到了那一年的那一天。 那一年,我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上。那天清早六点,我响亮的啼哭声响彻了整间产房,辛苦了一个通宵的医生护士已经汗流浃背,她们终于松了一口气,抱着我走出了产房,守候在产房门外的祖父一听说生了一个女孩子便异常开心。后来,听父母说起,原来在我出生以前,祖父便一直希望可以拥有一个孙女,他说女孩子乖巧可爱,他说女孩子是父母长辈的小棉袄。 难产而出的我按照医院规定被送进了特别护理室观察三天,于是,祖父和祖母、父亲和母亲全部一起站在玻璃房外看着我,祖父兴奋地说,你们快看啊,就是那个小家伙了,小脚踢得很有劲儿,个头也最长的,那就是我们家的小宝贝。是的,那便是我,出生时并不比其他婴儿重,但是比其他婴儿都长,小脚儿也不像其他婴儿那样胖嘟嘟的,很纤细,而且踢得特别有劲,我还是在一群婴儿中哭声最大的一个。祖父总是很骄傲地说,真是我们家的宝贝啊,才这么点儿,嗓门就这么洪亮了。 印象中,在我三岁以前,对于祖父母的记忆都不深刻,当时年幼的我跟着母亲在贵州那个出门便看见山的偏僻贫穷的小镇生活,直到母亲从贵州调回家乡,我才有机会和祖父母多接触。我记得祖父母家的房子很大很宽敞,特别适合小朋友玩捉迷藏,而祖父的床底是我最喜欢躲藏之处。我总是睁着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望着祖父,然后咯咯地笑。 记忆中最深刻的便是祖父的眉毛,很浓很黑,而且很长,一直顺着眉梢延长到眼角,小时候常听大人们说那叫寿星眉,就像画上的寿星老人似的,代表着长命百岁,福寿无边。可是祖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样健康长命,他没有活过百岁,甚至没有活过八十岁,然后去实现他的心愿。祖父曾经不止一次地说过,他最大的愿望便是争取活到1997年,等到香港回归以后去香港旅游。 每当我坐在祖父的腿上,总是喜欢伸出小手去抚摸祖父的眉毛,每一次我都会用甜甜软软地声音问祖父,爷爷,你的眉毛怎么会像头发呢?爷爷,我给你的眉头梳辫子好不好? 祖父总是搂着我,然后笑着说,你这个小调皮鬼,小脑袋里总是装着一些奇思怪想,眉毛又不是头发,它怎么可以梳辫子呢? 得不到满足的我便开始哭闹,用一双大眼睛望着祖父,眼泪大颗大颗地掉下来,祖母这个时候一定会在房里听见哭声,然后跑出来一把抱起我,给我擦掉眼泪,她对祖父说,老头子啊,让她玩玩你的眉毛有什么关系呢?为什么好好地让孩子哭呢? 祖父只好哄着我说,好了,不哭了,你最厉害了,让你给眉毛梳辫子了。满意的我立即会破涕而笑,发出清脆响亮的笑声。我笑的声音很洪亮,据说在我只有四个月的时候,有一次生病住院,我的笑声传遍了整层楼的所有病房,医生、护士还有其他病友的家属都好奇地前来观看,他们都惊讶不已,他们都难以置信地问,真的是这个四个月的孩子在笑吗? 若是父母在身边看见了这个情景,一定会说祖父母都太溺爱我,这样会养成我的不好习惯,比如不顺心了便哭闹。祖父则总是在一旁笑而不出声,祖母则会在一旁说,家里只有这么一个孩子,不溺爱她溺爱谁呢?再说,让她去玩,总比她哭闹好吧?或者每一个父母在面对祖辈对孩子的溺爱时总是无可奈何的吧,我的父母也是这样子,只好无可奈何地笑一笑。 似乎没有哪一个孩子是不喜欢坐旋转木马的,我自然也不例外,那漂亮的白马披着彩虹般绚丽的衣裳,伴着音乐,停在我的面前,仿佛是在告诉我,只要坐上去便可以到达梦想中的天堂。 第2章 那一年,旋转木马没有现在的儿童乐园里那样华丽,白马身上的油漆还有些脱落了,但在孩子们的眼中仍然是最爱的木马。每一个周末,我都让家里的大人带着我去那个公园,去坐旋转木马。那一年,我只有三岁多,有一头卷曲的短发,经常被大人们亲昵地捏捏我那苹果一样的小脸蛋,那一年的我是大人们掌心里的宝,含在嘴里怕化了,放在手里怕冻着,揣在怀里怕热着。 那一年,年轻的父母都非常忙碌。虽然在当时的犯罪现象比现在少之又少,但是身为人民警察的父亲仍然很忙碌,而身为医生的母亲比父亲更加忙碌,她每天都在医院承担着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的神圣使命,他们几乎都没有时间陪我去公园,惟一有时间的便是祖父母,但是祖母是一位小脚老奶奶,行动不便,所以能够陪我去公园的便只有祖父一个人。 那一年,祖父身体还很硬朗,我经常坐在祖父的肩头,已经发福的祖父虽然汗流浃背,但是一句怨言也没说,他就这样一路上扛着我,唱歌给我听,讲故事给我听,他就这样一路扛着我去那个公园坐旋转木马。只有父亲这一个独子的祖父对女孩子总是有着偏爱,再加上我是家中惟一的孙女,所以他自然对我格外宠爱,当他知道我喜欢去公园坐旋转木马,即使我不说,他也会主动带我去。 爷爷,为什么木马没有长大呢?等我坐上去会不会压坏了它?我仰起脑袋,天真地问祖父。在年幼的我心里,木马也是有生命的,它应该和我一起成长,我已经越长越高了,我的新鞋子半年就要换一双了,可是木马却是老样子。 那一年我已经六岁,仍然是一头卷曲的短发,穿着祖父给我买的粉红色公主裙和白色塑料凉鞋。我已经越来越重了,祖父不能再将我扛在肩上行走。我在前面快乐地奔跑,祖父一直跟在身后,带着一种慈祥而溺爱的微笑。祖父仍然会每一周都带我去公园坐旋转木马,钢制的围栏上刷过新的蓝色油漆,白色的木马也被刷过新的油漆,像是穿了一件新衣裳。我好奇地望着这一群似乎永远也长不大的白马。 爷爷,我想再玩一次。只要我这样说,祖父从来都没有不依我的,他总是一次又一次去排队买票,然后看着我坐在木马上一圈又一圈地在他眼前旋转。祖父已经年龄大了,跑不动了,他不能像以前那样追着旋转木马奔跑着喊我的名字,他只能站在原地看着我出现,消失,再出现,再消失,直到停在他的面前。那个时候的我喜欢极了那种感觉,一圈又一圈,我希望就像这样一直一直旋转下去,最好永远都不要停下来,因为如果木马不停下来,我便可以骑着它奔向我的天堂,那是梦中的童话王国,那里有安徒生和郑渊洁的童话故事里所有的一切。 周围突然地安静了下来,一首《旋木》已经播放完了一遍,我睁开眼睛,外面的阳光依然明媚温暖,我沉浸在回忆中不愿意醒过来。我再一次的按下了y键,《旋木》再一次地在我的世界里轻声低唱。 爷爷,不要哭了,我会一直陪伴在爷爷的身边。我走到祖父的身边,轻轻跪在他的膝前,仰起小脸望着他,他看起来明显地苍老了许多,他那长长的眉毛已经染上了白霜,有几根白色眉毛特别明显地表示着祖父的苍老。向来精神抖擞的祖父看起来是那么憔悴,他的眼底布满了血丝,他的眼眶已经红了。那是我第一次看见祖父哭泣,他努力想忍着,可是泪水仍然决堤。这个铁打的男子汉当年行军打仗,面对日本鬼子的枪林弹雨,他只流血,但不曾流过一滴泪。这个铁打的男子汉当年受文化大革命的迫害,经历过无数次严刑折磨,他只流血,他被反动派用棒子打得失聪,可是他只流血,但不曾流过一滴泪。那一年,祖父流下了一生中最珍贵的泪水,因为祖母因病医治无效而辞世。祖父的眼泪一直强忍着,直至祖母火化的那一天,他的眼泪才流了下来,源源不断地流了下来。那一年,我读初二,身体单薄而多病,为了学习经常有黑眼圈,为了方便而剪男生一样的短发。 自从祖母过世以后,祖父沉默了很多,他一个人住在一套三居室,离我家有二十分钟的车程。我每个周末都会去探望他,每一次都是看见他孤独地坐在房间里,看着祖母的相片。他一看见我,便会拉着我的手问,你最近听不听话啊?你的学习成绩怎么样?他总是认真地凝视着我,然后语重心长地说,你越长越像你奶奶年轻的时候了。然后免不了又是一场老泪纵横。听很多大人都说过,我长得很像祖母,高挑的身材,大眼睛,薄薄的嘴唇。我想祖父之所以那么喜欢我,可能有一方面原因便是因为我长得很像祖母,我不知道在他们那个年代,面对民族仇恨,面对兵荒马乱,面对衣食无着落,爱情究竟有着什么样的定义,但是我从祖父那里强烈感觉到了一种爱,他对祖母的爱,那是在祖母过世以前都不曾感觉到的。我还记得祖母在世时,他们二位老人已经分房而居,两间房有着一模一样的摆设,他们除了坐在一起吃饭和看电视,平时似乎很少言语,但是他们的感情在他们的心底。 小乖啊,爷爷好想去公园转转,就是你小时候,我们经常去的那一个,爷爷还记得你最喜欢坐旋转木马,每一次都是一圈又一圈,不愿意下来呢。 疗养院里的高干病房,看起来像是漂亮的酒店标准间,可升降式睡床,中央空调,宽敞的客厅,24小时呼应服务,专业护理人员,专业先进的医疗技术。爷爷每年都会有三个月以上的时间在疗养院里度过。 爷爷,我现在就陪您去。我看着爷爷,他的头发已经全白了,他的脸上皮肤褶皱,布满了老年斑和梯田一样的皱纹,我知道我的祖父是真的老了,他已经七十岁了,他被三种无法根治的疾病缠身,却依然活得很有希望,他不止一次告诉我,他最大的心愿便是能够活到八十岁,他想亲眼看到1997年香港回归,如果可能,他还想去香港一游。 好久没有去过公园了,似乎只有小孩子才喜欢整天缠着父母要求去公园,那一年,我已经读高中,学习紧张,压力很大。难得的周末时间,我更喜欢待在家中看书或是看电视,公园的旋转木马或是滑滑梯都不再吸引我。 那一年,我陪祖父去公园,负责接送的小车将我们送到公园的门口。岁月似乎不曾在公园留下任何衰老的痕迹,公园经过一次又一次的翻新,依然看起来那么精神饱满,春意盎然。 祖父坐在轮椅上,我推着轮椅,缓慢地行走在春日午后的阳光下。我看着眼前的一切,那些树木依然郁郁葱葱,那些花儿在花期到来的时候绽放依旧,公园里又添了很多新的景点和娱乐项目,大回旋,摩天轮,神奇魔毯,疯狂老鼠,游玩的孩子们有了越来越多的选择。 我们停在旋转木马前,白色的木马显得有点无精打采,已经失去了当年的神采,白色的油漆随着时间剥落,似乎游乐场里任何一样都比它更有吸引力。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孩子坐在上面伴随着音乐旋转,一圈又一圈。 爷爷,我想再玩一次嘛! 循声望去,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穿着粉红色的公主裙,黑亮的小皮鞋,头上的蝴蝶结大而张扬,像是一朵傲然怒放的花。她嘟着小嘴央求着身边的老人,那个可怜的老人只好再一次去给她排队买票。 爷爷,我要飞啦,我要飞啦!小女孩兴奋极了,她坐在旋转木马上大声地喊叫,老人站在一旁看着开心的孩子,露出了幸福而满足的笑容。 上篇2 我仿佛看见那个小女孩便是只有六岁的自己,我蹲在祖父的身边,仰起脸望着他,他正出神地望着旋转木马上的小女孩,他的脸上带着一种慈祥而溺爱的笑容,他的眼里浸润着幸福而满足的泪水。我知道,他一定是看到了那个只有六岁的我,仿佛那旋转木马上的小女孩幸福快乐的样子就是他全部的世界。 爷爷,我想去坐旋转木马。我大声地对祖父这样说。他慈爱地望着我,他说,小心安全,别摔着了,坐在上面要抓紧了,扶好了。我看见祖父的眼里充满了异样的神采,他再一次这样千叮万嘱,像是我六岁那一年,像是我三岁那一年,像是我每一次去坐旋转木马以前。 有好多年没有去坐过旋转木马了,身高将近1.7米的我和一帮孩子们排着队走向旋转木马,我不时地回过头望着祖父,我望着他眼神里的依恋和满足,我也觉得幸福和满足。 我骑在白色的木马上,心里竟然有一些紧张,原来过了这么多年以后,我已经回忆不起乘坐旋转木马的感觉了,当它在音乐中奔跑起来的时候,我还吓了一跳,我紧紧地抓住扶手,我看着自己慢慢地飞旋起来。我兴奋地大声喊着,爷爷,我要飞啦!爷爷,我要飞啦!一圈又一圈,我看着年迈的祖父坐在轮椅里,消失,出现,再消失,再出现,一圈又一圈,我仿佛回到了那一年,我看见我的祖父追赶着旋转木马奔跑,他流着汗,笑声洪亮。 当音乐停下来的时候,旋转木马也停了下来,我被突然地停滞不前拉扯进现实,我看见年迈的祖父坐在轮椅里,这个最溺爱我的男人已经成为一个日渐衰老的老人,时光的年轮就像是这旋转木马一样,一圈又一圈,我长大了,祖父也老了,谁也没有办法和那不可理喻的时间做任何抗争。 第3章 小乖啊,你都是大学生了,应该拥有一块自己的手表。你的父母怎么这么粗心,连块手表都不为孩子准备。我望着祖父皱起的眉头,他心疼地望着我,他坚持塞给我500块钱,要我一定要去买一块手表。祖父精神好的时候,经常在医院的走廊上来回走动,他逢人便说,我的孙女已经读大学了,她很听话很懂事。 那一年,我读大学了,祖父的病情恶化了,他几乎一年365天都需要住在医院里,可是他并不开心,再豪华舒适的病房都比不上自己的家温暖,再周到的保姆都比不上自己的孩子贴心。忙于学习的我很少去探望祖父,而且面对老人的絮絮叨叨,年轻人总是没有多少耐心。祖父很想念我,想念我这个惟一的孙女,他总是托父母转达他对我的想念,他每一天看见我的父母都会关心地询问,小乖什么时候来看我呢?她这个礼拜会有空吗? 那一天,我去医院探望祖父。听父亲说,祖父坚持要出院,他想回家和我们住在一起,而且他拒绝打针吃药。我握着祖父的手轻声地说,爷爷,你要听话住在医院,这里有专业人员照顾你,你的身体才会好起来,等你好了,我们一起去公园,去坐旋转木马好不好? 小乖啊,爷爷已经老了,而且身体很差,我非常清楚自己的情况,我只怕是活不了多久了,我想回家和你们住在一起,住一天是一天,只要看着小乖在身边慢慢地长大。祖父用可怜的神情不断地央求着,他多么希望我可以接他回家啊。可是我的祖父啊,我和父母都希望他可以长命百岁,只有住在医院里接受治疗,才可以更长久地维持生命奇qisuu.书,我们是为了他的身体着想啊。祖父的心情,我不是不明白,没有哪一个在医院里住了几年以后还愿意住在医院里,那些看起来亲切可爱的医生护士毕竟是外人啊。若不是因为母亲也在那个医院工作,每天都会去探望他很多次,他可能早就受不了了。在祖父的眼里,母亲是世界上最好的儿媳妇,他经常逢人便夸他有一个好儿媳妇。 没有想到,那一次是我最后一次看见祖父。那一年,祖父高龄七十七岁,他几乎有十年的时间都是被各种病痛折磨着,但是他仍然那么坚强,他只希望能够多活一天多看看这个世界,多看看越来越昌盛繁荣的祖国,多看看他的子孙后代。 听说,祖父越来越像一个小孩子,他固执地缠着主治医生让他出院回家,他不再听从任何的劝说,他甚至拿掉助听器,隔绝了外面的世界。他每天都坐在病房的阳台上,捧着祖母的相片,看着远方。有一次,他和父亲说,等他离开了以后,一定要将他和祖母一起送回北方的家乡。 祖父走得很意外,他没有等到1997年,他没有活到梦想的八十岁。当那一天下午,父亲告诉我,祖父已经离开了,我突然地感觉到头晕目眩,我用双手扶住墙才能够站稳,我感觉到自己坐着那个旋转木马,一圈又一圈。我的视线已经被泪水模糊了,我看见我的父亲,那个和祖父一样铁打的男子汉已经有泪水涌满了眼眶。 工作以后,我在一个秋日的午后,百无聊赖地闲逛,走着走着便走到那个公园,它已经越来越漂亮了,被市政府改建成了一个开放式公园,连通了城市的两条主要干道。游乐园的设施越来越丰富,云霄飞车,激流勇进,太空时光等一些更加刺激的游戏吸引着孩子们,甚至大人们。我走到旋转木马的旁边,依着栏杆,我看见孩子们的笑脸出现,消失,再出现,再消失,一圈又一圈。 知性物语“无法可修饰的一对手,带出温暖永远在背后,总是啰嗦始终关注,不懂珍惜太内疚。是你多么温馨的目光,教我坚毅望着前路,叮嘱我跌倒不应放弃,没法解释怎可报尽亲恩,爱意宽大是无限,请准我说声真的爱你。”当你已经身为人父人母,你还记得这一首你在童年听过的歌吗?你还记得这一段美妙的旋律吗?你还记得你曾经狠狠在心底发誓要报答父母亲人吗? 都说有梦的人心里会好甜,那么我相信每一个人都愿意沉浸在童年的回忆中不要醒来。春去秋来,风霜遮盖了父母的笑脸,祖辈亲人可能已经乘鹤归去,那一张慈爱的面容,那一张满足的笑脸,那一双宽厚温暖的手掌,那一句坚定鼓励的话语,那一些亲人间的一言一行,虽然平淡却满含深情,无论经历多少个春秋,我们都无法忘怀那些温暖。我们可敬可爱的长辈们把他们的爱全都给了我们,把整个世界都给了我们,可是对于他们自己而言却是无所求的,他们的付出仅仅因为这一份无法分割的骨肉亲情,他们的无怨无悔仅仅因为我们是他们生命的延续。亲情是这个世界上最无私的一种爱。 三月思量,无情有思三月的脚步已经飘然而至,于是又不断地有朋友打来电话,相约一起赏花,无论是洛阳的牡丹,或是北京的樱园,还有昆明或是广州,在每一个鲜花盛开的城市都有不计其数的姹紫嫣红等着我们去品赏。我笑着对朋友说,不如一起去赏桃花,顺便祈求桃花运。 还记得读大学的时候,在大学校园里,从寝室到教学楼的路上种着四五棵桃树,虽然数量少,不会呈现一片姹紫嫣红的景象,但每一株桃花都是姿态优美,花朵丰腴,色彩艳丽。远远望去,一片桃红暖了眼,醉了神,勾了魂。于是每次经过,|奇-_-书^_^网|我都会驻足欣赏。那种桃红像是害羞少女的脸庞,泛着青春的光泽,有着可爱的娇憨,传达着欲语还休的情意。 我向来自诩是个懒人,懒于交际应酬,于是在没有课的时候,寝室的其他女生们都纷纷结伴出游,不玩到天黑不会回来。我却喜欢独自一个人待在寝室里,凝视窗外的一片果园,看一本散文集或是精品小说选集,听一些闲话家常的电台节目。我的安静和孤立,在那帮热闹的女生们中间形成了一个对比,给人留下了一个特别的印象。那个时候,经常听到有同学说我是一个太安静的人,看起来似乎不太好打交道。但是我有着属于自己的快乐,而且乐于沉浸其中。 三月的时候,寝室的女孩子们纷纷吵嚷着去看桃花了,她们不知道从哪一本教唆小女生恋爱的书里读到关于桃花的传说,据说每年三月,若是绕桃树三圈,则会走一年的桃花运。若是太贪心地绕着桃树超过了三圈,则会将桃花运演变成为一场桃花劫。 我们都知道,十七八岁正是女孩子们情窦初开的年纪,每一个女孩子的心里都开始或多或少地幻想着白马王子的出现,在她的心中已经将白马王子想像过千万遍,而且拥有一个英俊、聪明、富有、温柔还机智的男朋友,是那个年纪的小女生做得最频繁,也最让人不会取笑和置疑的梦。 那一年,我只有17岁,刚刚考进大学。都说对于一个女人的一生而言,17岁是她们的雨季,因为那个年纪的少女是敏感和细腻的。因为天性的敏感,再加上太阳星为天蝎座的人生性有着叛逆的个性,还要加上ab血型的复杂矛盾个性,所以17岁的我和同龄的女孩子们相比,显得更加纤细敏感。按照我的父母当年的形容,那应该是,一颗心上仿佛随时都系着一根紧绷的弦,随时都可以触动,随时都可以爆发出如山洪倾泻的力量。 17岁的我并不欣赏同龄的男孩子,觉得他们爱吹牛,遇到事情不冷静。于是很自然地,我将目光投向了年轻帅气的班主任。 记得最清晰地该是去大学报到的那天,父亲去送我。我坐在车上,一边点头应承着父亲的嘱咐,一边好奇地向车窗外张望。我看见他了,他站在一张接待台的面前,我看着他充满阳光朝气的笑容,还有英俊的轮廓,我在心里想着,我已经喜欢上这里了,这个我将要学习几年的校园。 我坐的车缓缓地向他靠近,当我看清那块接待牌上的字时,我兴奋得几乎要大声尖叫,那是我所在的班级,那么他应该是我的学长吧。他看起来是那么年轻,一点都不像老师。 当我在父亲的陪伴下向他走过去,我几乎快不能呼吸,当我听着他说他是我的班主任,当我听着父亲笑着反复地说,那以后要麻烦老师多多关照小女了,她个性太安静,我担心她会不适应集体生活。我站在一旁,安静地凝视着班主任,我的心里快乐得难以形容,可能是从那一刻开始,我的心里开始为这个年轻帅气的班主任老师留下了一个位置,报到那一天,他那阳光般的笑容,成了17岁的我心中化解不开的心事。或者正是因为这样一个不敢向旁人透露,还有一些浅浅自责的小心事,让我显得有些淡淡的忧郁。 每当班主任出现在教室里,总是会引发小女孩子们一串串的尖叫,惹得同班男生们极为不满。我不敢说班主任是英俊无敌的,我只能说在那一帮包括我在内的小女孩子的眼里,他有别于其他孩子气的同龄男生,甚至连他微笑的时候眼角的浅浅纹路都让我们深深着迷。 第一次见到班主任的女朋友,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班上的女孩子们都吵吵嚷嚷,像是发现了特大新闻一般,于是大家一起拥到班主任办公室门外,只为了争睹班主任的女朋友。听说她也是从我们学校毕业的,她现在一家中学教书,她和班主任的感情非常好,他们不仅一起经历了近七年的爱情长跑,还准备在那一年的年底完婚。 第4章 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一帮刚刚发现了白马王子踪迹的小女孩子顿时仿佛从云端坠下,心里有着说不出的难受感觉。那一天,班上的男孩子们都快乐地哼着歌去食堂,而女孩子们都有一些或多或少的闷闷不乐。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父亲到学校来看我,当我意外地看着父亲站在面前慈祥的微笑时,当那些羡慕的目光包围着我时,那一刻我想我是最幸福的孩子。 我和父亲在校园里走走看看,入校半年的我第一次发现学校竟然有那么大,不是一两个小时便可以走完校园所有的路,看完校园内所有的风景。我和父亲在湖边漫步,我们坐在凉亭里欣赏飞鸟低低地掠过,我们比赛往湖里扔石子。我给父亲讲一些学校的奇闻趣事,比如第一次见识到某位女同学竟然打呼噜兼磨牙,若是深夜未睡着,一定会觉得气氛诡异,特别是磨牙的声音极为刺耳,让人毛骨悚然。比如自己在课堂上回答的问题故意错得离题十万八千里,结果气得老师当场离去。比如在下午的时候,翻进校园后面的果园,只为了更近一步欣赏那些金灿灿的橘子,那些红艳艳的苹果,那些黄澄澄的梨子。还比如听说某位男同学竟然午夜狂奔被校卫队抓住,气得深夜被吵醒好梦去领人的系主任大发雷霆……我讲的全部都是一些琐碎的小事,就这样子消磨一个下午。我一直讲,父亲一直乐呵呵地听。 那一年,因为我只有17岁,所以眼前的一切充满新奇。我因为初次离开父母到外面过集体生活,所以经历的一切都是曾经无法想像的。那一天下午,我在父亲的面前滔滔不绝,口若悬河,绘声绘色,神采奕奕。 晚饭的时候,父亲请我到校外的一家餐馆吃了晚饭,全都是一些我喜欢的菜,虽然都是一些家常小菜,可是比起天天吃学校食堂真是可以称为终于品尝到人间美味。我吃得开心,父亲也看得开心。 晚饭以后,父亲准备回家,走到校门处,我突然地说,爸爸,陪我一起去看看桃花吧。 上篇3 那一天,我很开心,因为终于不用只是路过那几株桃花,因为有了父亲的陪伴和保护,我放心大胆地跳进了围着铁栏杆的花坛中,我伸出手触摸那树干,我一声声地赞叹着,真美啊。我还情不自禁地唱了一首《桃花开》。而父亲则是温和的站在一边看着我。 我趁着父亲不注意的时候,用鞋尖在草地上做记号,然后神圣无比地绕着桃树转了三圈。听说,每年三月桃花盛开的时候,绕桃树超过三圈,将会迎来的是一场桃花劫。我知道,在自己心里,究竟是好运,还是劫数,其实真的非常在乎。 第二年三月,又是桃花盛开。大学里的第一年平静淡然地度过了。班上有一半女孩子都开始谈恋爱,她们当初对于班主任的迷恋和欣赏很快就被真实的男朋友给忽略掉了。而我仍然是一个人,我在这一年里打发了几个或者是暗送秋波,或者是明送情书,或者是干脆高举一枝玫瑰赌一场爱情好运的男生。我知道有同学在背后对我议论纷纷,说我太孤傲,说我太内向,说我太自我,我只是依然笑着我行我素,过自己喜欢的生活,想自己的心事。 在这一年中,班主任已经很少出现,无心教书的他让班上的很多学生开始无心向学,我们班级自由散漫得张扬无比,在系里被列为重点关注对象。 这一年三月,班主任毅然辞去了学校的教师公职,准备下海经商。我还记得最后一次看见他,是路过系主任的办公室。他刚从里面走出来,穿着一身豆绿色西服,短发因为摩丝过多而飘浮着灰尘。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看见他了,他看起来似乎发福不少,他仍然在笑,只是不再阳光朝气,英俊依旧,只是风采不再。 我安静地站在原地,看着班主任从身边步履匆匆地经过,我一时呆愣无语,怎么也想不起那个让自己用了一年的青涩年华去魂牵梦萦的阳光笑容。 那天晚上,我跑出了寝室,跑到那几棵桃树的面前。我跳进围着铁栏杆的花坛中,伸出手触摸那一棵棵树干,我在夜色中绕着那几棵桃树,拼命地奔跑。我在夜色中无声地笑,眼睛里迷蒙了夜的雾珠,有些模糊。一圈又一圈,直到感觉到头晕目眩时才停下。然后冲出了校门,拦了辆出租车,报了家里的地址。我还记得出租车费为三十七元,路上耗时四十多分钟。我坐在车里看着窗外的霓虹灯闪烁,安静的街道,稀疏的行人。那一刻,我只想回家。 当我一口气跑上八楼,气喘吁吁地站在父亲的面前时,他只是淡淡地说,你要回来也不早一点,快点去洗澡,然后睡觉吧,明天还要赶回学校上课呢。 当我刚刚在床上躺下,母亲便走了过来,她微笑着抚摸我的头发,然后我乖巧地闭上眼睛,那一夜竟然无梦到天明。 那一年,我开始变得活跃起来。有时束起长发,穿男式棉布衬衣,牛仔裤和运动鞋,和其他同学满校园追逐。有时候则是长发飘飘,穿棉布素色长裙,笑不露齿地摆出个淑女的模样惹人怜爱,可是心里却打着整人的坏算盘。有时在一个人的空教室里,靠着墙壁坐在地上听爱华的随身听。有时在凌晨三点翻出学校院墙,然后傻傻地守候清早第一笼天津小包子。有时跑到灯光球场看一些陌生男孩子打篮球,看橘黄色的灯光下映照的年轻汗水和笑容。有时在熄灯的夜里,站在校园内的湖边,对着湖水和月亮唱歌。有时兴致高涨地帮几个好哥们“捉刀”写情书,似乎每一次都会轻易地感动了他们追求的女孩子。 那一年,我很自由,也很快乐。我的活跃、聪明、调皮的言行,让我在同学们的眼中成了最有个性的女生,因此而深得人心,甚至还被推举为团宣传委员,一下子从一个自由的小丫头成了一个要有点表率作用的班干部。我的交际圈不仅覆盖了本班,还扩展至本系和外系,甚至还有外校。于是,我再也没有机会独自一个人待在寝室里听歌、看书、发呆和胡思乱想。那一年,我读大学二年级,我开始像每一个老生一样偶尔脸不红心不跳地逃课。一有时间便去音像市场买cd。在假期和同学相约到农村去用气枪打麻雀。被同学搞恶作剧推进三米多深的水库,我仗着泳技不错而自己很快便浮出水面,露出轻蔑不屑的笑容,惹得其他女孩子好生羡慕。我最得意的可能是在一帮女生的惊叫声中将一条水蛇抚摸至死。 那一年,我很调皮,但是很快乐。我感受到了以前没有过的快乐,因为张扬而快乐,也因为快乐而张扬。 直到很多年以后,又是三月桃花盛开。那个时候的我已经将桃花的传说抛到了脑后,至于桃花带来的究竟是好运还是劫难,我也不再表现得那么关心了。只是有一次,坐着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突然看见一片桃树林,一望无际的桃红,像是那张扬的青春年华,绚丽夺目,让人流连忘返。 前年三月,我再次坐着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但是已经看不见那片桃树林了。因为那个开发区的建设规划需要,那片桃树林的桃树被成片成片的大面积砍倒了。那里很快就竖起了一排排现代化的厂房,白墙蓝瓦。那里不再是宁静的桃园,而是机器轰鸣的工厂。那里不再是人烟罕至,而是人潮起伏。在那片桃树林被砍伐的最后日子里,有一个住在那附近的我所认识的男孩子,他因为听我说起过我曾经在心中的那一抹桃花情结,他特地从那一大片倒下的桃树里,找到了一颗小小的石兰送给我。 那棵只有豆瓣大小的石兰被我带回家,移栽到了花盆中,它茁壮地成长着,并且繁衍着,根肥茎厚。直到现在,那棵石兰已经更换了大号的花盆,但是它仍然只要一点水,一点阳光,一点关爱,便可以毫不娇气地快乐地成长着。 今年又到阳春三月,又是桃花盛开的时节,我忽然地想起这一段关于桃花的往事,回忆起那段张扬的青春岁月,还有那些快乐得简单和纯粹的日子,特别借此文怀旧一把似水流年。 知性物语时间是最不可理喻的,无论你是否富可敌国,无论你是否名满全球,无论你是否天才白痴,你都无法挽留住青春的脚步,无法定格住那些必将流逝的岁月。 关于青春岁月的记忆是最激动人心的,无论经过多少年,那些年轻过、痛快过、单纯过、天真过、勇气过、羞涩过的记忆片段,依然清晰明亮得如同近在眼前的桌椅和屏幕的亮光。那些老相片上的一张张面容,或者你已经想不起他或她的名字,但是你不会忘记你们一起调皮过、一起疯闹过、一起鼓励过、一起成长过。 无论你曾经是好孩子还是坏孩子,你都拥有属于自己的那一份独一无二的青春岁月。当你长大成人以后,无论你是否已经登上了成功的舞台,或者依然平凡忙碌;无论你是依然单身,或者为人父母,当你再次回忆起那一段属于自己的青春岁月,你的心里都不会缺少一份温暖和感动,那是属于你自己最单纯最美好最初的心动岁月,它是毫无社会压力的。青春的记忆是新鲜而明快的,更是恒久而铭心。 那一年的樱花a.樱花雨下的相遇1999年,刚从大学毕业一年的林峥破格被提升为技术部门的副经理,而和他同一期分配在一个单位的同学们却仍然只是一个普通的小技术员,他们在暗地里评价他是一个急于求成、不计代价的人。 第5章 林峥的心里明白自己已经被其他人孤立了,他清楚地感觉到自己被拒绝在那种祥和、快乐和随意的氛围里。但是他也知道自己逢人便笑的处事作风,让大家无法从正面直接给他难堪。他并非完全没有听说过那些犀利的评价话语,他虽然才工作一年,可是也没少受一些冷嘲热讽,可是他一直坚持自己是正确的,破格提升为技术部门副经理的聘书便是最好的证明。他从来都不错过任何一次机会地在领导面前表现自己,为的就是这样一个提升机会,当然还有以后更多的机会。他渴望成功,他也相信自己会成功。当他坐在自己的那间面积小却是独立的办公室里,当他每个月末在财务室里领到虽然微薄但是却高于其他同一期大学生的工资,他便知道自己和其他同学们的区别。他比其他人现实,或者说他比其他人更早地认清事实,识时务为俊杰,所以他注定会比他们更早获得成功。 在樱花飞舞的季节,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六,刚出差回来的林峥不顾旅途的疲倦,便坐了一个多小时的公交车,从一座城市的这一端到另一端,为的只是去赴一场和樱花的约会。林峥慢慢地走在樱园中,身边满是欣赏樱花的市民和大学生,他想起自己读大学的时候,每年的樱花,他都不曾有一年错过,他知道自己对樱花有一种特别的偏爱。林峥喜欢轻轻地摇动樱花树枝,当那粉色的小花瓣随风轻舞,纷落如雨,他便会轻轻地闭上双眼,感受那如梦如诗般的樱花的粉色海洋,他在内心里一直都觉得自己是一个细腻的男人,只是理性总是最终战胜了感性。 林峥站在樱花树下,不知道站了多久。他想起那些疏远自己的同学们,还有那些不理解自己的人们,这些又算得了什么呢?他想起几年前,无论多么艰难,他都坚持着活了下来,还有什么委屈和不被理解是他不可以忍受的呢? 突然有一阵笑声打破了林峥的沉思,他循声望去,只见有几个大学生模样的年轻人正在樱花树下嬉戏疯闹,有个长得高高瘦瘦的男生正在用力地摇动着樱花树,那些娇小的花瓣飞飞扬扬地飘洒落地,身边的几个女孩子发出娇笑的声音。他望着他们,于是有个年轻人小声地说了句什么,另外几个年轻人纷纷转过身望着他,有两个女孩子还用手掩住了因为吃惊而张开的口,并且忍不住地向后退了几步,她们的眼神中有着些许惊恐和厌恶。 刚才那个摇动樱花树的年轻人上前一步蔑视着丑陋的林峥,他甚至拿野生动物园里的猿人来形容他,引得旁边几个女孩子咯咯地笑。林峥漠然地看着他们,如果换成以前,他也许会冲上去一拳揍歪那个英俊少年的脸,可是他早已经习惯了别人的嘲笑,也习惯了女孩子的惊恐眼神。林峥同时还注意到其中一个女孩一直都没有笑,也没有出声,她的目光中带着一丝同情和抱歉,站在那里怔怔地望着林峥。 当那帮年轻人说笑着离开的时候,惟一没有笑的女孩在经过林峥的身边时,林峥听见她用很小却很清晰的声音对他说了声对不起。林峥直视着那个女孩,她穿着一件粉色的毛衣,小巧的个子,如瀑的黑发,一双大眼睛涩涩地望着他,然后跑开。 林峥望着那个女孩子远去的背影渐渐地淹没在花海中,淹没在人潮中,就像是一小瓣粉色的樱花随风散落般无处可寻。林峥站在樱花树下,展露了一个难得的笑容。赏完樱花回到单位宿舍的林峥按照以往的习惯写了一篇赏樱感想,他在文章中称呼那个她为小樱。他在文章中写到,小樱就像是一瓣小巧的粉色樱花,带着天堂的惊喜和美好意外地出现在你的生命里,然后又突然地消失了。 b.办公室的巧遇几个月以后,有一批学市场营销专业的大学生被安排到林峥所在的单位实习,两女三男,一共五个年轻人被安排在和林峥同一层楼的销售部。 那天下午,林峥准备好了质检报告,等销售部派人来取。五分钟以后,林峥听到轻微的敲门声,他说了声请进,然后望着走进来的人,那是一个陌生的女孩,穿了一件鹅色的毛衣,小巧的个子,如瀑的黑发一丝不乱地束在脑后。林峥突然地想起了几个月前那场樱花雨下的那声对不起,他意外地望着那个女孩。 她再一次为了几个月前看樱花时,她的同学对林峥说出了侮辱性的语言而道歉。她的目光满是歉意,让林峥看到了她心底的那份真诚,还有一丝他最不喜欢的同情。于是林峥漠然地看着她,他说,请问你找我有什么事? 女孩子愣了一下,想起自己前来是为了取一份产品质检报告,她仰起头向林做了一番自我介绍,那一刻,她表现得大方而镇定,并不像是那个羞涩的小女孩。 林峥将报告递给了她,并依照程序让她签收。他虽然知道了她的真实姓名,纯洁的洁,质本洁来还洁去的洁。但是在林峥心里,他仍然固执地喊她小樱,那是他为她起的名,因为看见她第一眼的时候,他便觉得她像一小瓣粉色的樱花般娇弱优雅。 在以后的相处中,林峥明显地感受到了小樱对自己非常感兴趣,她总是在来他的办公室拿取质检报告时,用那种涩涩的眼光,紧张却又直接地注视着他。除了工作,林峥从不对小樱说任何多余的话,也只字不提第一次的相遇。他只是在自己的日记中留下了这样的文字,他说,小樱的每一次出现都是带着惊喜,当她再次突然地站在我的眼前,我仿佛再次回到了那棵樱花树下,我在樱花飞舞之中看到她纯美的笑脸。她再一次为了她的同学而道歉,她是一个如此善良的女孩子,可是她不应该一而再地替别人承担错识,这并不是我所欣赏的个性和处事风格。或者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总是对她表现得比较冷漠,虽然我一直是一个和颜悦色的人,但是我却在她的面前表现出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 上篇4 c.爱一个男人从了解开始三个月的实习期很快就要结束了,当时正逢元旦佳节的来临,林峥所在的单位热热闹闹地举办了一次元旦晚会,还不忘了顺便也为这一批实习生举办了一场欢送会。 晚会上,林峥担任全场的男主持人,他站在舞台上神态自若地和合作的女主持人调侃,语言幽默风趣,一次又一次带动着观众的情绪。在晚会结束的时候,林峥还演唱了一首当时年轻人都喜欢的歌《我是一只小小鸟》,平时看着并不出众的林峥,站上了舞台就像是变成了另一个人,无论是台风,或者是演唱技巧,都不是一般卡拉ok的业余水平可以媲美的。林峥的歌声赢得全场的掌声雷动。 小樱被林峥的歌声深深地吸引,她聚精会神地注视着舞台上的林峥,舞台上的他像是全身披上了一层光环,深情演唱的他再也看不到平时的冷漠。 晚会结束以后,在小樱的强烈要求下,从她所在部门林峥的同学那里终于知道了一些关于林峥的故事。 林峥在大学二年级的时候,突然遭遇了一场车祸,经过两个多月的抢救,呈现假死状态的他才苏醒过来,他的生命是保住了,可是却因此而毁了容貌,他的舌头也受到重创而一度失语。 这场飞来的横祸使受重伤的林峥不得不办理了休学,在这一年里,他拼命地练习发音吐字,拼命地读书,拼命地对着镜子练习嘴形。当他重返校园以后,他用所有醒着的时间练习说话,他从来都不错过每一次表现机会,唱歌、演讲、辩论。他不怕被人取笑,他也不需要被人同情,他疯狂地练习着,就像着了魔一样。直到林峥大学毕业的时候,他说话已经与常人无异,而且练就了一副好口才,一身好胆量。 当年,车祸肇事者赔偿的钱让林峥做了两次成功的植皮手术,但是两次手术是远远不够的,原本还算英俊的脸上留下了一道长长扭曲的疤痕斜划过嘴角,而这一道疤痕也正是小樱同学在樱花林中取笑的原因。当小樱听到这里时,默默地流下了眼泪,也因此对他更加充满了歉意,还有一种佩服之情。 林峥在车祸以前本来是一个内向腼腆的男孩,平时很少言语,一看到女孩子便会脸红,学校班级的任何活动,他始终只是一个观众。小樱看到一张他以前和同学的合影,看着相片中的他略带羞涩地笑着,真是一个十分秀气的男孩。 林峥曾经有一个女朋友,那是一个五官并不出众的女孩子,但是她清新可人,也颇具气质。她是他的高中同桌,他们的感情一直都很好。他将她的相片随身带着,还将她寄来的信反复地读,他努力学习赢取的奖学金有很多都是用来给她打电话和买礼物。那个时候的他是幸福得令旁人羡慕的。 在林峥出车祸以后,当他第一次面对镜子中那张丑陋的脸,他放声地痛哭了很长时间。他摔碎了手中的镜子,坐在医院的病床上,双手捂着脸,绝望地哀嚎。旁边的医护人员和病友无不为之动容。最让他难以面对的应该是他的女朋友,经过几个通宵的思考,他痛下分手的决定,给远在异乡读大学的女友写了一封分手信,说他在大学里认识了别的女孩,他将分手的话语说得尽量绝情和残酷,一边写一边哭。他不愿意让她面对一个面部完全变型的男友,他也不愿意面对她惊恐的眼神和伤心哭泣的表情。 小樱的泪水早已经模糊了双眼,她心疼林峥的不幸遭遇,更佩服他坚强不屈的精神。 第6章 他心里最难受的可能是他与女朋友的分手,虽然他这样的决定对于同样深爱着他的女朋友并不公平,但这却是他心底那份最浓的爱和不忍心,试问这样的无私又有几个男人可以做得到呢。她回忆着自己和林峥这三个月的相处,她觉得自己明明感受到了有一种柔情和欣赏从他那双深邃的眼眸中投射出来,但这一切都是无言的。她一直都为了他的冷漠而感觉到苦恼,她从来都没有遇到过一个人像他一样冷淡地对待自己,他似乎对于她表现出来的友好和关心都是无动于衷。如今,小樱从他不平凡遭遇里似乎明白了什么。这个夜晚对于小樱而言是无眠的,她想了很多事,然后在心里做了一个决定,她在天色发白的时候给他写了一封很长的信。 d.可以来年一起看樱花吗? 小樱将那封信紧紧地握在掌心中,她知道自己心里做了一个很重要的决定,她已经结束了实习期,马上要返回校园,她必须在自己离开以前将信交到林峥的手中,她必须在自己离开以前让他知道自己的决定。 可是林峥并不在办公室,小樱在同学的不断催促声中,将信交给他的同事代为转交。她依依不舍地回到了学校,准备最后的论文答辩。她每一天都在期盼着他早日看到那封信,盼他明白她的用心和决定。 林峥那天一早便出差了,因为一个县质量监督局查获了他们单位的仿冒产品,他不得不匆忙地赶过去协助调查。当他三天以后才回到单位的时候,手中握着同事转交过来的信,感觉到沉甸甸的。满满的五页信纸,写满了一个女孩子的细心观察,还有一份浓得快要化不开的情。最后一页纸上有一幅素描,落花如雨的天空下有一对年轻人相视而笑,那幅画的下面还有一句话,可以来年一起看樱花吗? 林峥走到窗台边,从那里可以看见通往城市另一端的公路。连续三个月来的每一个星期天下午,林峥都会准时地站在窗台边看着那条公路上往来的车辆,他知道小樱一定在其中一辆公交车上,她每一个周末都会返回学校一次,然后会在星期天下午回来。林峥站在那里,眺望着那个小樱离去和归来的方向,手中紧紧握着小樱的来信,他知道在他心里的理性和感性再次交战。 这一场来年的樱花约会,林峥是否应该赴约呢?没有人可以为他做任何决定。 知性物语当我认识林峥的时候,他已经快结婚了,他的未婚妻是一个做广告设计的女孩,小巧的个子,染成紫红色的碎发,年轻而时尚,但是她并不是那个在林峥心里固执地唤作小樱的女孩子。我没有见过那个小樱,只是从林峥的描述中,仿佛看到那个小巧的身影,那涩涩的眼神,那份对爱的追求和勇敢。我也不知道林峥和小樱为什么最终没有在一起,但是我相信林峥的心里一直保存了她的位置,或者正是为了这个他心中的像小小粉色樱花一般的女孩,才会每年都不错过樱花飞舞的季节吧。 我们都知道,这个世界上的事并非所有都是完美无缺的,并非每一段感情都会有始有终,并非每一对有情人都会终成眷属。所以,在我们的心中,如果有一段值得珍藏心底的美好记忆,在若干年以后仍然会仔细地回味,仍然会露出温暖的笑容,便足够了。 一生最浪漫的存在看见凯文的第一眼,我有些醉了的感觉。在接触到他目光的那一刹那,我害羞地低下了头,却努力表情沉静的掩饰着内心的慌张。 凯文是那种高高瘦瘦的男子,他白净斯文,看上去很有气质。黑色的皮衣衬出一种孤傲。我尤其喜欢他笑的样子,眼睛眯着像是月牙儿,看上去可爱而纯净。笑弯的小眼睛,瘦高,似乎在若干年后一直是我评价男人是否帅气的标准。我从来都不曾想过,是否有朋友说我有着浓浓的小眼睛情结,正是源于当年的凯文呢。 我小心地观察着凯文,在他没有察觉的时候偷偷地注视他。从不曾那么贪心地看一个男人,一个只见过数次面的男人。我只是生怕错过了每一秒注视他的机会,或许我那时便已经预感到,今生不知何时再可以看见这个男人。 女儿的心思,总是瞒不过母亲的。我因为喜欢上一个男人而感觉到兴奋,也有些害怕。母亲笑着陪我聊天,她温柔地抚摸着我的齐耳短发,耐心地听我讲着我所知道关于凯文的点滴。 那个时候的我并不懂得什么是爱情,只是知道自己这一次真的动了心。想念,是将他的一个表情、一句话、一个眼神……想一整天;想念,是让心灵更柔软、更美丽,不知不觉放下自己的骄傲。 母亲是开心的,因为孩子脑袋开窍了,终于开始喜欢一个人,想念一个人。可是,母亲心里也平添了一份担心。究竟需要一个怎样的男人,才可以给予孩子一份最安全的感情,她并不知道。或者她知道,但无法为孩子做出什么决定。她宠爱着孩子,只有默默地听着孩子讲述那些心事。 你的头发很漂亮,在阳光中,颜色好漂亮。有一天下午,在一家酒店开完会,我和凯文同乘一辆出租车回公司,坐在后座的他忽然地这样说。 坐在前面的我笑了,背对着他,脸悄悄地红了。他在夸我不是吗?只是,我傻傻地想,头发不是黑色的吗?我的会比别人有什么特别吗? 工作中每一次的接触,我都努力表现优秀。我知道这种机会不多,毕竟像这样的会议并不多。我不知道下一次相见会是什么时候。总经理每次表扬我时,他都站在一旁微笑地看着我。那时候我就知道,我的努力只是为一个喜欢,为一个在心里默默地喜欢的男人。 那天晚上,一帮同事在酒吧玩到将近凌晨才准备散去。走出酒吧时,凯文主动提出送我,他微笑着说,我可以牵着你的手走一段路吗? 我呆立在原地,睁着大眼睛望着他,看着他再次笑眯着双眼,轻轻地抿起有弧度的嘴角。那一刻,他正非常绅士地伸出一只手。我轻轻地将手放到他手中。 一路上,我们都没有说话,在酒吧喧嚣之后,我安静地任由他牵着我前行。 五分钟而已,我们只是那样牵着手走了五分钟。我却记在心里已经八年了,而且会一辈子都记得那一刻。那一段路,真的太短。那一刻,我多么渴望能像那样牵着手走一条路走一生啊。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牵着自己的手,是一种幸福。即使他并不知道我的心事,我也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满足。 会议结束以后,凯文回到了他的城市。我想,我应该忘了他。虽然不希望一生中第一次喜欢一个人便没有结局,可是,我却太清醒地看见了属于我和他的结局。 手机响的时候,我不知道是凯文,又怎么会知道是他,我想我是多么不出众,害羞,沉默虽然并非是我本来的个性,可是每次面对他的时候,我却只能安静地欣赏着他,贪心地想要记住这个男人的一点一滴。当他轻声唤出我的名,我沉默了,他在电话那端焦急地问我在不在。 和凯文第一次分别的日子里,他经常在夜里给我打来电话,说着他在全国各地出差的有趣见闻,每一次都是我在电话这端认真地聆听。我抱着电话,傻傻地笑着点头。我知道我无法忘记他了,他的电话打乱了我的计划。那个声音总是在不同的夜里从异乡传来。 两个月以后,凯文要再次来我所在的城市,我很兴奋。下班的时候,在五月的阳光下,我哼着歌儿跳了起来,青春的张扬,在那人潮拥挤的街上,哪管他人的诧异。我知道自己心里是多么期望再次见到他,我喜欢与他相处奇qisuu.书,喜欢静静地欣赏着他。 凯文打电话到公司找我是在他来前几天。我在同事们诧异的眼光中接起电话,我知道自己的脸一定红了,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他说他不开心,因为他爱的人要嫁给别人,就在这个五月。他笑着说,我却听得心酸,我想说些什么安慰他,却只有沉默的听他说着。在挂断电话以前,他突然地说他想快点来,想这里的开心时光。我在心里悄悄地说,我想你了,想快点看到你。 那一次的会议圆满成功。凯文和往常一样潇洒,应付自如,从他的脸上丝毫看不出他的悲伤,或者在多少年以后我才明白他当时说的那一句话,失恋算什么呢,多几次就会习惯了。只是我不知道那种并不让人觉得悲伤的失恋到底是不是爱情,或者那只能算是一次动心吧。 会议结束以后,凯文离开了,他依然会在夜里打电话给我,有时他在家里,有时他在酒吧。有次我忍不住地问他为何总打电话给我,他说他想我了,于是我沉默了,因为我只能无言。这个答案不知道是不是我想要的,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样的感情,我不喜欢这种太深的牵挂。 一个月以后,凯文再次来我所在的城市,没想到这一次竟然是最后一次。 有天晚上,凯文请我吃饭。我不想只是看起来像个小女生一样天真单纯,因为对他的爱让自己想成长为一个成熟妩媚的女人。我特地选择穿一件长裙,很女人味的款式,很成熟的颜色。 前年经过那家餐厅时,发现它已经不在了。像蒙古包一样的顶,灯火通明,竹子间隔,竹子桌椅,铺着暗绿和米色相间的方格桌布。凯文说他喜欢那里,他会永远记得那家餐厅,还有那种让人回归自然的环境,让人觉得远离都市的安静,让人温暖。 第7章 我吃得很少,他却点了好多菜。我安静地看着他,看着他笑,他吃东西的样子好可爱,眼总是笑眯眯的,仿佛很开心的。他的嘴里塞满了食物,孩子似的贪心。他在那一刻是多么单纯、干净,让人心醉。 这次晚餐在十点左右结束。街上霓虹闪烁,人群自由地享受着夜色。凯文望了一眼走在他身边穿着无袖长裙的我,轻声地问,冷吗。我摇了摇头。吹着舒服的夜风,身边走着自己喜欢的人,怎么会觉得冷呢。我抬头望着他,那是我第一次很大方很仔细地望着他。我忽然想告诉他,藏在心里的秘密,可是我没有勇气,我害怕。我为自己的胆小感觉心烦意乱,只有低下头玩弄着手指。当我抬头的时候,正好撞上他凝视我的目光。 上篇5 我一直觉得你好像我的妹妹,她和你一般大,在青岛。相处多了以后又觉得,只是你们的身材很像。 我在心里一遍一遍对自己说不要听下去,准备了好久的话也咽了回去。是啊,妹妹,他说我像他的妹妹,不知道他是不是会成为我的好哥哥呢。 凯文拦了一辆出租车送我回家,我的家离那家餐厅很近,不超过三公里的距离。一路上,彼此都沉默,他一直握着我的手。我侧着脸望着车窗外的夜色,心里有些酸楚,是失恋吗,不知道,我还没恋爱过。 下车的时候,司机停在路边。我说我到了,晚安。凯文并没有松开手,我不敢看他的眼睛,只是大力地抽出手。推开门的一刹那,不知道哪来的创意和勇气,我轻轻地在他的脸颊吻了一下,然后惊慌失措地跑开了。我跑进小区的院子,悄悄地站在黑暗中回过身,看见他坐的车在夜色缓缓消失。 凯文回到酒店以后给我打电话,他说,小傻瓜。我感觉到了以前从来都没有感觉到过的温柔,那是男人对女人的温存,不同于以往。我抱着电话,笑得很甜蜜。 凯文待了近半个月,他带着我一起去了不同风格的酒吧。我们对坐着喝酒,听音乐,聊天。和他一起的时候我总是很安静,听他说,望着他笑。他会很认真地凝视着我。他温柔地笑。他偶尔伸出手掌摸摸我的头发。他说,真是个可爱的小傻瓜。刹那即是永恒,也不记得最早出自谁的口,可是那几天和他相处的每分每秒,我都突然想到这一句话,我小心地珍视着和他相处的每一分钟,生怕错过了每一个细节。 面对凯文,我总是缺少信心。我喜欢他的那种感觉越来越强烈,却又理智地抗拒去爱上他,害怕他会有一天独自心痛牵挂。但是我错了,也许是真的错了,我感觉到他至少爱过我的,有一刹那我有这样强烈的感觉。以前他经常夸我很可爱,说他喜欢和我简单地相处,喜欢和我在电话随心地聊天。然而那一次,他却说他喜欢我。他问我是否也喜欢他,我却否认了。我否认得那么平静和自然,不必思考。我有些不懂自己,只是,那就是我,一个因为自己内心脆弱便不面对自己的真心的我。 明天我就要走了,你不留我吗?凯文直视着我的眼睛,悠悠地问。 我能留得住你吗?你有太多的事要去做,我不可能留住你在我的身边一辈子,所以我不会留你。我淡淡地笑了笑。 凯文忽然紧紧地将我拥在怀中,那一刻我快喘不过气来,我垂着手臂,心里乱如麻。第二天就要分别,这个拥抱算是告别吗,算是他舍不得我吗。 凯文问我愿不愿意和他一起走,去他的城市,和他在一起。是啊,我多么意外,我吃惊地眼神至今都记忆犹新,他的理由是他喜欢有我在他的身边。 我是一个没有离开过家的人,我害怕走远了。我沉默了好久才说出了这句违背良心的话。是的,我拒绝了。但是我并不是害怕走远了,我只是害怕有一天,这段情会结束,我只是怯懦地无法面对失去他的那一天。 凯文突然改签了迟一天的机票,我懒得去想,我和他多相处一天是好还是不好。晚餐仍然在他很喜欢的那间餐厅,那是他,也是我最后一次感受那蒙古包的情调了。 晚餐以后,凯文提出散一会儿步,我与他肩并肩保持着一人间隔的距离,谈着不相干的事,谈着刚才的菜,很快便两人都无声了。他伸出手摸摸我的头发,他笑着问,哥哥对妹妹是这样吗?我笑着说,才不是呢。然后他便牵着我的手一直走,我们再次各自沉默。街上人很多,我们却静得可怕。 看见我住的小区院子的时候,凯文突然拉住我的手站住了。我知道我们无论说什么,也无法改变明天的分离。他拥抱住我,这一次我没有意外,我用双手环绕着他的腰,将脸埋在他的胸前,耳边是他温暖的呼吸声。我依然记得那个夜晚的月光,还有我们无法掩藏的惨白心情。那一刻真的很想哭,心里酸楚却倔强地忍着。就算多一秒停留在你怀里,失去世界也不可惜。附近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正在放着《我愿意》,天籁之音在耳边响起,我想我一生中第一次听懂了这首歌。 凯文走的那一天,我没有去送他,他也没有提出。我想我们都不希望让彼此面对分离的最后一刻。我在办公室里忙碌着,如平常一样平静,如平常一样说笑。 晚上回到家里,忽然想唱歌,调好了音响,很认真地唱,一首接一首,直到嘶哑无力,直到泣不成声,无法继续。我终于哭了,放声地哭着,那一刻他已经在他的城市。 我不是从小就梦想着追随爱的人浪迹天涯吗,为何我却没有勇气承认我喜欢他,为何我却没有勇气答应随他一起走。是啊,对于感情,我所能付出的勇气真的太少。我想,这一生也没有机会对他大声说一次“我爱你”了。有太多的话一旦面对这个男人,便会变得无声。我竟然没有学会如何将感情表达,我竟然任由自己将一份爱藏在心里揉成伤痕。 我用了一个月折了一千对纸鹤,我默默地将自己一直不敢表达,甚至不敢承认的感情折进小小的纸鹤中。若干年后的今天,那一千对纸鹤仍然还在,它们装在一个大大的塑料袋里,收藏在壁柜的顶层。我一直都不允许家人扔掉,因为那是我感情的最单纯,怎么忍心扔掉。 凯文离开以后,仍然经常给我打电话,在夜里,在白天,在不同的时候。为了等他的电话,为了那一小时或是更短时间的温暖和牵挂,我拒绝任何人的邀约。我生怕错过他的声音,却一直在错过身边对我好的人。这样的日子一过便是两年多。我孤独吗?不。我的心因为思念一个远方的人,从来都不觉得孤独。 2000年世界杯,我和凯文通过一条电话线,在凌晨一起看完了一整场意大利队的比赛。听到对方的呐喊,感受到对方的叹息,电视同步播放,让彼此的心那么近。我不知道什么才是浪漫,但是我相信,凯文便是我一生中最浪漫的所在。 我从来都没有说过我爱着凯文,因为我以为不承认便可以随时否认。可是刻在心底的烙印,也许一生都无法抹去。我用情越深,越是不敢向那个男人靠近。我不知道为何自己那么清醒为我们的感情定义了结局,可是这样,让我却随缘地保留着与他的一份情谊。正如我当初相信的那样,在若干年以后的今天,他仍然会想起我,他还是会在让人意外的时候不经意地打来一个电话,他的声音一如几年前一样温柔动听。他还是那么细心,关心着我的生活和工作,还有我的亲人。我们在不同的城市,给对方一份最温暖的牵挂,通过电话线听着对方仍然清晰可辨的温暖。 2003年,我和凯文在分别五年以后的第一次重逢,我笑着对他说,没想到我们要在第三个城市相遇。那个张扬帅气的男子已经成长为一个成熟稳重的男人了。我听着凯文回忆一起走过的那一段日子,还有那个有着蒙古包顶的餐厅,他说只有看见我的时候,他才感觉到自己老了,因为一别竟然是这么些年了,我们都不再是孩子。他不再冲动激进,而我也不再羞涩胆小。 知性物语爱的希望,爱的回味,爱的往事难以回忆,风中花蕊随风而逝。 在若干年以后,当你已经成长为一个成熟聪慧的女子,遇到心仪的男人不会再羞于表达,遇到渴望的幸福你会懂得大胆争取。只是在你学会了大胆争取幸福的同时,那份单纯也在渐渐消失,那种一天之中因为想念一个男人而什么也不能做的感觉,再也找不到了。当你懂得轻重缓急的时候,似乎爱情总是可以先放一步,容后思量。你似乎总是面对一些比爱情更让你迫不及待去解决的问题。 怎么会忘了初恋情人,怎么会忘了初次的心动,怎么会忘了青春的美好和张扬,怎么会忘了初次的伤痛和心碎,怎么会忘了那些再也回不到的过去。在还不懂得什么才是爱情的年纪,其实经历的正是一份最单纯最真诚的爱。初恋情人正是那段青葱岁月里遥望星空时可以感受到的一个微笑,是一生一世最美好的珍藏,是心里暗淡时的那盏灯光。无论是五年后,十年后,或者三十年以后,当你再次回忆初恋的那段时光,你仍然会记得你爱过的他有着如何让你心动的笑容。 记忆中的一碗面虽然我的祖籍是北方人,可是因为一直生活在南方,虽然辗转过不同的城市,但都没有离开南方,于是对于北方人特别喜欢的面食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兴趣。 第8章 有时候为了换换口味,有时候为了省事方便,也会吃几次面食,尤其是各式面条,随便找附近一家兰州面馆,无论是刀削面,拉面都有很好的味道,但是我曾经吃过最好吃的面条却是在武汉,这么多年过去了,再也没有吃过那么好吃的面条了。 早几年的时候,曾经有机会去过一次武汉,一到那里,便有武汉的同学热情地介绍武汉最著名的小吃,当然是那响彻全国的热干面。但是热干面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接受,那种吃得口干舌燥的感觉,可能只有武汉人才可以习惯和喜爱,就像是武汉人的脾气似的,天干容易上火。我记忆犹新的是那里的牛肉面,在武汉,大的小的,有门面的,摆摊的,各式面馆特别多,大家都少不了同一个经营项目,那便是牛肉面。 我还记得当时是逛完武汉展览馆,一路走到万松园路口,被那一阵阵迎风飘来的面香味留住了脚步,我已经不记得那家牛肉面馆的招牌,只是知道生意特别好,一些逛街累了的行人,一些来武汉游玩的游人经过都会去那里吃牛肉面。 牛肉面馆很小,四五张桌子竖着排开来,门面外还有一些端着碗大口大口享受美食的食客,这可能也算是武汉的一大特色吧,不管是什么吃的,只要美味便能吸引人边走边吃,站在路边吃,不论对方是蹒跚的老妇,还是时尚的年轻人,连妆容精致的美女也不例外。我当时便在面馆门口看见几个年轻的女子,衣着火辣性感,以兰花指托一个白色瓷碗,樱桃小嘴浸着面中红油汤更加鲜艳欲滴,这似乎成就了武汉街头一道风景。 走在我边上的一位男士见了这场景,微皱了眉头,小声地说,一点都不讲究形象,一点都不淑女,当街吃东西怎么也能成为武汉的特色? 我忍不住地笑了,这可能便是武汉姑娘们的个性所在吧,她们不要求当什么淑女,她们不在意外人的评价眼光,她们要的只是满足自己的食欲,那么好的美味,你忍受得了,她们忍受不了。不过话说回来了,武汉姑娘们这么好吃,可是怎么见着她们个个身材都瘦得赵飞燕似的轻飘飘,可能这便是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isuu書网,长江这片富饶的水域养育了这一帮个性十足的现代女子。 我和朋友走进那家面馆,没有位置,我们可以等,我们有时间,也有耐心,最重要的是我们不可能当街站着吃面,在武汉人眼里看起来一件非常平常的小事,对于其他人而言需要莫大的勇气。 大概等了半小时,总算有了位置,木桌上的油渍还没有擦拭干净,我和朋友便迫不及待地坐了过去,叫了两碗牛肉面。饿多难受啊,尤其是看着别人吃,那种感觉更难受,我们那一刻只想早点品尝牛肉面,看着那些人享受的表情,那该是怎样的美味啊。 老板笑着问,大辣,中辣,还是微辣? 啊?我和朋友顿时傻了眼,头一回遇到辣还要分等级,于是茫然四顾,看着周围食客的碗里飘浮的一层红油,我们异口同声地说,微辣。 过了不到五分钟,面便送上来了,白色的瓷碗大得一只手会托不起,六块钱一碗,这分量一定要给足的。我们看看浮面的面汤,看不到红油,心里终于松了一口气,想着这微辣一定是有一点辣的感觉吧,结果第一口就呛得眼泪流,咳了半天,都不敢再吃第二口。 你们二位是外地人吧?看你们样子就不能吃辣,我给你们的微辣还是比一般微辣要淡一点呢。当时食客已经走得三三两两了,老板倒是有空热情。来不来一碗热豆汤?降降辣。 我和朋友拼命地点头,刚才的辣劲还是没有缓过气。等绿豆汤一送上来,我们一口气喝个底朝天,可是仍然感觉到有一股火从鼻息处喷射出来,于是又叫了一碗绿豆汤,直到喝了三碗绿豆汤,才感觉好一点,可是肚子塞满了绿豆汤,哪里还吃完那碗牛肉面。 牛肉面不辣不好吃,你们大胆的尝尝吧,包你们喜欢。老板的普通话有着浓浓汉腔,倒也不难听懂。 果然不错,浇在面上的卤汤味道很好,又鲜又香,还带点淡淡的苦,可能里面放了什么药材之类的吧,就是感觉太辣,不放辣酱也辣。听说他们在卤牛肉的时候特别放了很多辣椒。所以这里的绿豆汤和豆浆的生意都特别好,因为人一辣,就迫切需要喝点甜汤之类的,看来这个老板还很会做生意的。 后来回去以后,将吃牛肉面的事告诉那位武汉的同学,她笑着说,如果不辣,大家都喝面汤就够了,哪里会买绿豆汤和豆浆?我们终于明白了,原来在武汉很多家牛肉面馆都是这样做生意,不能不说武汉人的精明,有时候并不亚于精打细算出了名的上海人。 在全国不同的城市都吃过兰州拉面,这西部的人就是特别厚道,如果告诉他们不要辣的,他们保证一点辣都不放,于是喝着那碗咸咸香香的面汤就行了,于是他们的生意永远都是那老几样。后来经过我观察发现,兰州拉面就是卖面,不管是拉面还是刀削面,反正就是面,除了面便是牛肉,反正就是和牛肉、面有关。可是武汉的面馆,只要是能吃的,好吃的,什么都卖,比如那家以做热干面出名的蔡林记,他们这么多年做下来,反倒是热干面已经做不出特色,倒是其他的包子或是蒸饺之类倒是生意特别好。 后来去湖南时吃过湖南特色的牛肉面,湖南的面馆里有卤好的牛肉,也有没卤的嫩牛肉,新鲜的牛肉有着鲜红的色,看着都舒服,除了牛肉以外,还有新鲜的牛肝和牛肾,每一样都切得很薄很薄,整齐地摆放着,供食客挑选。若是吃新鲜的嫩牛肉或是牛肝、牛肾,老板则会取了适量放在热锅里,不一会工夫便会被滚水涮熟,然后浇在面的上面,别有一番风味。湖南的面特别有精神,但是也特别辣,都说湖南人最能吃辣,那可不是吹的,远远地还未出锅便能感受有一股热辣的气息飘过来。 我特别喜欢吃牛肉,尤其是吃鲜嫩的牛肉,就像是吃西餐时可以随心地点个几分熟,我吃过几次,都是要求老板少涮一会儿,最好是看得见牛肉上有血丝,这让我想起我曾经在一家韩国料理吃过的一道菜,便是新鲜的生牛肉,用食醋浸泡过一定时间,便直接食用,感觉上有点野人吃生似的,可是味道十分鲜嫩可口,让人回味无穷。 湖南面馆里的牛肉面,最美味的当然是那汤汁,在涮了那么多新鲜的牛肉、牛肝、牛肾之后的汤汁,能不鲜美吗?当然还要再加上卤牛肉的汤汁,那种美味由不得你怕辣,因为美味抵挡不了,忍着辣也要尝一尝了。 去山东的时候,对鲁菜的印象大打折扣,可能是口味上吃不习惯,但是山东淄博的面条却让我印象深刻。当时坐车经过淄博,车上的几个人全部是饥肠辘辘,于是就在公路边上找了一户普通农家,请他们家的主妇为我煮几碗面,当时哪里管得着味道好坏,只要能吃饱肚子已经很满足了。 当几碗面端上来的时候,我们都吃了一惊,首先惊的是那直径大约十公分的粗瓷碗,我们平时在家里喝汤的碗也不过如此,其次惊的是那碗里只有面,没有汤,而且是一滴都没有。碗里的面看上去白花花的,满满一堆碗,分量足足,上面有两片小白菜,一个荷包蛋。我们看着碗里的面,那一碗三块钱的面,那是一家多么朴实的山东人。我们大口大口地吃着,吃完了以后找那家妇人讨点热水喝,虽然味道远远比不上那些吃过的牛肉面,可是却是此生吃过的最美味。为我们煮那一碗面的只是普通的农妇,一个鸡蛋已经是他们最大的营养,没有酱油,没有芝麻香油,更没卤水,没有辣椒酱,那是一碗最朴实的面,就像是朴实的人,没有现代都市沾染的恶劣习气,没有满足不了的强烈扩张的欲望。 中篇1 知性物语同样是一碗面,我们看到的却是三个不同城市的生活风貌,湖北人的精明能干,生意头脑;湖南人的泼辣爽快,实在经济;山东人的简单质朴,直白干脆。 这一碗面仿佛就摆在我们的面前,扑鼻的香味,精神的面条,香辣的浓汤,看得见闻得到的牛肉,让我们仿佛再次坐在那一家曾经去过的小面馆里,当时可能我们只是饿了,三口两口吃进了肚子,除了辣和饱,似乎没有太多别的感觉。但是时间一久,这一碗面已经添加了回忆的作料,那家干净整洁的小店,那个麻利能干的老板,那几条街外就能闻到的卤水汤汁香味,那辣得让人跳起来的牛肉都格外清晰。回忆就是有这种特殊的味道,经历的时候可能只是一道家常菜,可是一旦回味起来便是一道回味无穷的佳肴。 一次难忘的旅行每一年,无论工作安排多么满,我都会空出一些时间,可能是几天,也可能是半个月,然后背上行装独自去旅游,这个习惯已经坚持了多年。旅行是很多年轻人的爱好,给自己一点时间,在拼搏的间隙里,暂时远离熟悉的都市,去寻找一片宁静的天空。旅行不仅可以欣赏风景,陶冶情操,还可以增加自己的阅历,尤其是旅行的途中遇到的那些陌生人,甚至有可能成为你一生中最难忘的记忆。 我更偏好于独自旅行,因为现代人都十分忙碌,找一个彼此都合适的时间并不容易,如果遇到每年大假,虽然时间充足,可是旅游高峰让人心有余悸,哪里还敢出门呢? 第9章 独自旅行的好处便是在于绝对自由,想什么时候去旅行,想去哪里旅行,只要交代好工作,做好准备工作,便可以背上行装出发了。而且独自旅行可以避免因为和身边朋友在一起的依赖性,增加一些与陌生人接触的机会,锻炼如何与陌生人打交道,谨防上当受骗,当然还能锻炼自己的独立在外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如果我们说一次旅行是一次美好的享受,那么我要说的是一次独自旅行却是一次新奇而陌生的冒险。你不知道在旅行的途中会遇到什么样的人或事,你不会知道那一张张陌生笑脸的背后是温暖诚挚,或者是充满了杀机。 1998年7月中旬的时候,我独自去山东半岛旅游,这一次的旅行计划包括了山东的兖州、曲阜、泰安、威海、烟台、蓬莱、崂山、青岛各地,基本涵盖了整个山东半岛,这次所到之地之多开创了我自己独自旅行的最高纪录,至今都还未打破。 在我出发以前,父母亲和朋友们都纷纷建议我报名参加旅行团,一来是所要去的地方太多,出于安全的考虑;二来是我从小生长在南方,对陌生的北方太不了解,有可能遇到一些饮食不习惯的问题。我也听取了这些充满善意的建议,咨询了一些有相关组团信息的旅行社,但最后还是决定独自完成这一趟山东半岛之行。 出发的那天,我穿了红色和白色相间横纹的短袖棉质t恤,黑色七分棉布裤,白色的运动鞋。我最喜欢我的旅行背包,里面装着旅行必备的用品,它陪我走过很多城市或是村镇,它还陪着我征服过名山大川,我一直都不舍得丢弃它。黑色,双肩背带,很简单大方的款式,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 我选择坐火车先抵达兖州,从来都没有坐过路程24小时这么远的火车,我的心里有着些许的兴奋。我拿着一本旅行时随身携带的《古龙妙语》坐在窗边的桌子前,看着车窗外的世界像是飞速闪过的回忆片段,扔在了丢失的过往。 每一次上路,每一次远行,都是一次不断地拾取新记忆和忘记旧记忆的过程,当我用迫不及待的心情将自己全情地扔给一个陌生的环境,我总是可以换一种心情,换一种不快乐都不可能的好心情。 我望着车窗外的夜色浓起来,而我也一步一步向着目的地走近,当我在挥别久居都市淤积的疲惫心情,当我暂时放下那些曾经以为丢不下的重要的人或事,当我回过神望着车厢里的陌生人,身边正有两个人开始了聊天,我总是很佩服那样一种人,他们可以在旅行的路上很轻松便能找到聊伴,这样的人该是不会觉得孤独的吧。我安静地望着他们,饶有兴趣地听着他们交谈的内容。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另一个是二十出头的女孩子,一场陌生的开始。想像力一向都丰富的我情不自禁地开始想像一个故事,火车上的偶遇,相见恨晚的对白,短暂的相伴,依依不舍的告别,另一个城市的重逢,一切都是那么美好,一切都是那么意外。我觉得自己完全应该改行去当编剧,于是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那是在旅途中的第一次微笑。 经过了24小时的颠簸,到达兖州的时候是早上五点半,我揉着惺忪的睡眼,背着重达十斤的背包匆忙地走出了兖州站台,我站在清晨的露水中打量着这个陌生的北方小城,没有繁华,没有喧哗,没有时尚,没有叫卖的小贩,没有拦客的出租车,也没有口沫横飞的旅馆工作人员。我颇为意外地看着眼前一片宁静祥和的兖州小城,仿佛这里的人们都在甜美的梦中熟睡着,让人不忍心大声惊扰到他们。 还来不及看清楚兖州小城,我便坐了两个多小时的长途客车赶往曲阜,这才是我旅行中真正的第一站,因为这里不仅是圣人孔夫子的故乡,还在这里创造了人类早期的文明,这是我国多少文人向往的文化圣地,这是我国多少学子必修的一门历史课。孔夫子的思想影响了我国三千年,试问有哪一个人可以完全不好奇呢?不管他是一个圣人,还是一个奇人,走入他的故乡,你才可以更近距离地亲近他,瞻仰他。如果去山东而不去曲阜,那一定不是文化人,不管你带着一种怎样的思想而去,你都将满意而归。 孔林、孔府、孔庙已经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尤其是孔林更是世界上延续时间最长的家族墓地,当我走在孔林里,那里百花齐放,百鸟争鸣,一片宁静逸人的自然的景象,那里亭台楼阁,小桥流水,一片世外桃源的祥和景象。如果不是亲临孔林,亲眼目睹孔家墓地的设计,怎么会理解那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呢? 包装各异的《论语》大到豪华精装礼品,小到袖珍口袋本,还有孔夫子传授学生的画册等,无论是自己买了留作纪念,还是买回去送人都是珍贵的礼物,我自然是不会错过,那些书至今还收藏在家中的书柜里。 那一年,联通的手机一到了曲阜便没有了信号,我只好找了间公用电话亭给家里的父母打电话报平安。早上七点,天色渐渐发白,曲阜已经人潮涌动,来自各地的游客早就云集至此,满眼都是戴着彩色旅行帽的人。旅游胜地曲阜的喧嚣和兖州小城宁静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沿路都是叫卖旅游纪念品的小贩,满耳听到的都是导游的扩音喇叭里唾沫横飞的景点介绍,满目所见的都是号称是孔夫子后代当地居民。 我跟在人流后面参观,我走在那些参天古树的身边,感受到自己犹如站在一个植物园。看见有不少游人祭拜孔夫子,那种虔诚绝不亚于祭拜寺庙里的任何菩萨,那是我第一次亲身感受到了一个人的成就之高已经被后人奉为神,有很多人已经对他报以一种崇敬得近乎于迷信的态度,那样的感受在书本里是根本看不到的,也体会不够深刻的。 离开了曲阜以后,下一站便是要登泰山之巅,一览众山小。 泰安是一个小城,感觉是在泰山的怀抱之中,所住的酒店房间,推开窗子,便感觉到泰山压顶,仿佛触手可及,尤其是在黑夜里,可以看见山路上蜿蜒而上的灯火,那是专门为一些酷爱夜间登山的游人准备的。 泰安小城的路都是一些曲曲折折的小路,不是上坡,便是下坡,马路最宽的也只有两个车道,和繁华的大城市相比,它显得那么不起眼,也不张扬,就像是山东人的性格,朴实自然,毫不做作,一切以实用为主。 酒店里工作的泰山姑娘们一个赛一个热情,在酒店大堂里,她们纷纷围绕着我,让我讲一些大城市的事情,讲那些摩天高楼如何耸入云端,讲那可以将人颠倒过来的云霄飞车,讲一些她们经常从电视里看见过的新鲜玩意儿。那帮女孩子都只有二十岁左右的年纪,没有哪一张脸上有着化妆品的痕迹,没有哪一张笑脸不亲切,她们从来都没有走出过生她们养她们的泰安小城,她们最骄傲的便是拥有五岳之首的泰山,那种感觉绝对比北京人拥有长城和故宫更骄傲和自豪,因为北京人拥有太多的骄傲和自豪,而这些朴实单纯的泰山姑娘们拥有的不过只是一座泰山而已,她们似乎没有理由不比其他人更珍视这笔财富。 泰山素有“五岳独尊,雄镇天下”之美誉,它的历史几乎与我们中华民族同龄。登泰山那天的清早,我雄心万丈地告别酒店的姑娘们,有人建议我坐缆车上山,又能欣赏泰山风景,又不会太辛苦,但是我仍然决定登山,挑战海拔1524米的主峰玉皇顶,这也是山东之行的最重要一站。 在登泰山之前,我都不曾爬过类似的高山,久居于城市,连上下楼都可以用电梯代步了,心中自然很明白挑战主峰的困难。但是当我沿着岱庙向上攀登,看见沿途有络绎不绝下山的游人,有老有少,个个都是红光满面,步履蹒跚却是满眼的兴奋和骄傲,这也坚定了我的信心。 我已经不记得自己在中间歇过多少次,当我一路沿着岱宗坊,一天门,万仙楼,斗母宫,壹天阁,中天门一路征服,我的前后左右全是一些和我有着共同目标的登山人,每一张陌生的脸都挂着疲倦却灿烂的笑容,沿途都会听到夹杂着乡音的普通话传来的鼓励的话,在登山的路上,彼此都是抱着同一个目的在努力的人,彼此都不再陌生,大家相互鼓励,甚至还不需要约定的你超我赶。 当我在中天门休息的时候,有一个来自山西的小男孩大声地对我说,阿姨,前面就是南天门了,我一定比你先到达,你信不信?我笑着看着他黑汗水流的小脸蛋,再看看坐在石头上气喘如牛的他的父母,这便是孩子的勇气,在他们的眼里根本不存在任何的不可能,给他们一个目标,他们便可以坚持到底。 小男孩说完以后便继续向上攀登而去,他的父母赶紧跟在身后,似乎刚才抬不起腿的疲倦已经消失了很多,他们再次找到了动力和自信,那是他们的孩子带给他们的。我想我也不能输给一个孩子啊,于是站起来继续登山。 登临南天门的那种兴奋,至今都记忆犹新,我像飞鸟一样张开了双臂,我感觉到了一生中的第一次飞翔,我望着一路征服的蜿蜒山路上那些如芝麻黑点般的人影,终于明白了自己付出了怎样的努力才可以站在那里。 每一个到达南天门的人都兴奋地相互道贺,每一个人都是因为登泰山而在这里相遇,每一个人都将在下一刻分离,所以大家珍惜相遇的缘分,毫不吝啬地说着恭喜的话。 第10章 有一个游人大声地吆喝了一声,大家继续加油啊,玉皇顶就在前面啦。本来都坐下来休息的人再次有了信心和动力,纷纷起身尾随而去。 下一站便是天街,顾名思义“天街”,那便是天上的一条街,头顶是仿佛可以触摸的天空,脚下是泰山之顶的山石,亭台楼阁,雕梁画栋,川流不息的游人,沿街叫卖声,孩子们奔跑嬉戏声,就像是天上的一座小村镇,充满了热闹和喜庆。 不登玉皇顶,不知仙境何踪。站在玉皇顶上,我和很多游人一样根本不敢随便移动脚步,我们只能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那些平时遥不可及的云朵在那一刻就在我的腿间游走,这是我一生中第一次闻到了来自天堂仙境的味道,风的甜美,云的清淡,让人流连忘返。 下山的时候,我实在没有体力再沿原路返回,我选择坐缆车下山,6个人一坐乘缆车,沿着泰山的另一面缓缓而下,可以看见苍劲的古树,环绕泰山主峰玉皇顶的群山,还有一股清澈的泉水从山顶向山脚流淌。 第二天清早,我带着登泰山后的疲倦坐上了前往威海的长途客车。如果想要买到韩国著名的水洗真丝,又不必走出国门,自然要首选威海了。威海是一座海边小城,三面环岛,小城之中绿树成荫,市花满街,有“海滨花园城市”的美誉。由于威海的东面与朝鲜半岛隔海相望,海港交通十分便利,所以威海与韩国贸易往来比较频繁,在威海小城的商场里随处可见货真价实的韩国商品。 在进入威海市的时候,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威海影视城,据说这是中央电视台投资建设的少儿影视外景机地,坐在车上远远地望过去,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等著名卡通人物的雕塑栩栩如生,仿佛置身于一个童话王国之中。 去刘公岛是威海之行中必到的一站,我也坐了第一次海船,虽然只有短短的20分钟,但是海面上颠簸的感觉仍然很真切,船上有不少人都出现了晕船现象,还好我向来不晕车不晕船,才可以一睹海船上欣赏的风光,那种在海上飘荡的感觉真是让人记忆犹新。 离开威海以后,山东之行也将接近尾声。在高速公路上颠簸了八个多小时,到达烟台的时候已是近晚上十一点了。我直奔提前预订好的酒店,房间的窗户正好面对着海,打开窗户便能闻到咸腥味的海风,印象中,无论是南方或是北方的海边城市,从来都没有遇到一个像烟台那样的城市,海风的咸腥那么浓烈。那种感觉就像是你的周围堆满了刚从海里打捞上来海草。 似乎在烟台并没有什么特别游玩之处,我去烟台为的是我国四大名楼之一的蓬莱阁,它位于烟台市西,只要大约一个小时的车程。 “仙山隔云海,霞岭玉带连,据说世外有天仙”,这是十几年以前香港亚视拍摄的《八仙过海》的主题曲。八仙过海是人们心里最深刻和最动人的一个神话传说。这八仙不在别处,正在山东的蓬莱仙阁。在十几年以后,我终于一睹《八仙过海》中的云海仙境,感受到八仙们的仙风神骨。 蓬莱阁之下有结构精美、造型奇特的仙人桥,传说这便是八仙过海的地方。蓬莱阁古朴壮观、布局奇巧,更何况还有铁拐李、汉钟离、蓝采和、张果老、何仙姑、吕洞宾、韩湘子、曹国舅等八仙的雕塑栩栩如生,游人纷纷与他们争相合影。在蓬莱阁之上凭栏四顾,山丹海碧,云雾缠绕阁下,使人超凡出世之感油然而生。 中篇2 这一次的山东之行,最后一站是青岛。青岛最引人注目的应该是那里的年轻人。走在街上看见的年轻女子个个都是高挑的个子,素面朝天,健康的肤色,鲜红的嘴唇,而那些年轻男子则是个个都是显得高大威猛,清一色的大眼睛配单眼皮,清一色的直挺的鼻梁配略厚的嘴唇,仿佛都是一个模子里造出来的样子。 在青岛的海滨浴场去洗一回海澡,这是对于没有见过海的游客最兴奋的一件事,那些滚烫的沙子据说有治疗的功效,还有海边身穿泳装的青岛年轻男女,个个身材健美,古铜色的肤色在阳光下闪着光芒,成了青岛一道特别的风景。 青岛的海鲜给我的印象就是便宜,比广东便宜,比福建便宜,比大连便宜,比很多海边城市都便宜,大个头的鱿鱼串在木棍上烧得香喷喷的,虽然印象中山东人不擅长美食,但是海鲜吃的便是那个原汁原味,也就不太计较了。 当我离开了海边,看到的青岛便是古典与现代,东方与西方相结合的,浓缩近代历史文化的名人故居,具有典型欧式风格的众国建筑,使青岛看上去像是一个古朴端庄却又不乏时尚的城市。 众所周知,栈桥是青岛的象征。先不谈栈桥有着200多年的历史,那由海岸线延伸入海的造型,真不愧为拥有“长虹远引”之美誉。 都说旅游最难受的便是看人,在山东其他地方似乎都没有遇到这样扫兴的事,可是栈桥太有名了,凡是去青岛的人都争相登上栈桥拍照留念,于是这游人一多,放眼望去全是人头涌动,再美的景致也只让人注意到了一个旺盛的人气。我忍不住地想着,在200多年以前,缓慢行于栈桥之上,层层巨浪于四周拍打堤坝,那是怎么美不胜收的一番景致。不过最后,我还是不能免俗,立于栈桥之上,回澜阁之前拍照一张,谨此为纪念。 这一次总共耗时七天的山东之行,虽然匆忙,但是收获颇丰,当我由青岛返回,在途中已经开始思念山东这个省了。我想我永远也忘不了攀登泰山时那些陌生的鼓励和微笑,忘不了泰安酒店里那些单纯质朴的女孩子们,忘不了蓬莱阁的云雾缭绕,忘不了烟台那海腥味浓厚的海风,忘不了青岛大街上健美自然的年轻人的身姿。当然,我最忘不了的是威海,甚至有过在若干年以后移居威海的计划。我喜欢海边小城,它不时尚,它永远不会成为一个国家的最前沿城市,但是它质朴自然,它没有那么多的高楼和商场,甚至在一个城市中只有一家肯德基,你可以完全不需要那些垃圾食品,那是为了游人而准备的,当你在那里生活,你拥有的是宁静祥和和美丽。 知性物语游山玩水是旅行,上天入海是旅行,攀登暴走也是旅行。周游列国是旅行,走村越镇是旅行,探险观光都是旅行。人生是一次马不停蹄的旅行,不断地重新整理行装,不断地上路。 走马观花是旅行,驻足观赏是旅行,步步为营是旅行,小住数月是旅行。不管你准备为这一次旅行耗费多少时间、精力和物力,不管你是有计划安排,还是随心所欲,这都是一次旅行。从起点到终点,然后再回到起点,有出发,有结束,有日程,有感悟,有收获。人生是一场马拉松式的长途旅行,起点是生命的开始,终点是生命的结束,你对人生的规划便是行程安排。 一次旅行之所以难忘,因为在不断地过程中有停留的渴望,因为在欣赏风光的过程中有人生的感悟,因为是人生中独一无二的感受和体会。 1999年的婚礼我还记得在1999年到来之前,人们都怀着一种万分好奇和向往的态度,还有极少一部分杞人忧天者对1999年保持着一种观望和惊恐的态度。 9这个数字代表着长久这样的说法,我不知道应该延伸到哪个久远的年代,但是人们似乎都非常喜欢9这个数字,就像人们在心里或多或少奢望着天长地久的传说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1999是生于世上所有人最特别和珍贵的一年,因为人生百年,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有幸看到这一年的到来,并不是所有人都有幸可以这一年为自己祈求一个天长地久。1999年,身边有很多有情人牵手步入结婚的礼堂。1999年,我曾经参加过一场特别的婚礼。 1999年9月9日,这一天无疑是上一个世纪结婚最高纪录的一天,无论是登记或是举办婚礼,全国各地数不胜数的新人都选择了这一天。光是我身边的同学和同事就有三对新人准备在这一天结婚,喜帖早就收到了,有的甚至在一年以前就在聚会上给大家打过预防针。我没有分身术,不可能同时参加几场婚礼,我只能请求其他朋友的原谅,因为我要去参加一场被新郎千叮万嘱一定要出席婚礼,新郎是我当时的同事久久。 久久是公司销售部的经理,三十出头,个子不高,戴一副眼镜,整天慈眉善目,但是做起销售工作来却像是一只精明的老狐狸。久久自从大学毕业以后一直从事销售工作,这一年才升到销售经理这个位置,说起这段奋斗史也是一脸辛酸和无奈。大家都知道,做销售工作哪有不看人家脸色的?久久就是看多了各种各样人的脸色,摸透了各种刁钻客户的脾气,所以久而久之,在这样复杂的人际关系网上锻炼出来的久久给人的感觉总有些狡猾。 我和久久因为工作关系,经常会有接触,我当时对久久的印象并不好,因为在我眼里他只是一个现实派的销售精英,他的一切目的均以销售出产品为主,而且那个时候的他的确是有些油腔滑调,再加上他和老板总是走得很近,似乎公司里没有一个人是喜欢他的。 久久结婚,公司里的人无论如何都要给他一点面子。两年前就听见久久在计划这场世纪婚礼,久久当时还说,这一天不仅仅是新婚大喜的日子,而且是新娘的二十五岁生日,更是他们相识十五周年的纪念。 第11章 久久说这是他一生最重要的日子,如果不是为了刻意等到这一天的到来,他们或者早在两年前就已经结婚了。 9月9日的前一个星期,久久仍然在工作岗位上忙碌着,丝毫没有请婚假回家准备的打算。看着久久全情投入工作的样子,大家都笑着逗他说,新郎官,都要入洞房了,还这么拼命啊。也有人笑着逗他说,他们都是老夫老妻了,认识那么多年了,哪里有什么新鲜感啊。甚至还有年轻的男同事悄悄地问他,要不要享受一下结婚前的最后单身疯狂?听到这样或是那样的话,久久都只是笑一笑,什么都不说,然后埋头继续做自己的工作。有几位细心的同事大姐在背后悄悄地议论着,怎么久久结婚一点都不高兴呢,反倒是大家在替他高兴。最后,大家以新婚忙碌引起了小争执,比如新房的装修,酒店的预订,请客的名单等,这个时候总是越忙越乱,小夫妻拌个嘴也很正常,大家一想到这个可能便结束了猜测和议论。 直到9月8日那天,久久仍然在公司里忙碌着,连老板都主动去劝他回家好好休息和准备。久久说工作上的事非常急,他一时还走不开,老板也只好由着他,毕竟没有哪一个老板不喜欢如此兢兢业业的员工,久久可是公司里销售部的顶梁柱,若不是有他这两年工作如此投入的积极态度,公司的销售市场哪里会开辟得这么好,哪里会年年被列为总公司的先进分公司。 那天,久久为了一宗订单缺货而焦头烂额,对于一个销售人员而言,有市场却无货供应,这是最让他们恼火和欲哭无泪的状况。那天,久久为了仓库的工作人员补货不及时而大发脾气,整个公司里的气氛都是压抑的。在印象中,这两年里久久也为了工作发过几次脾气,虽然他平时并不经常发火,可是他发起脾气来的样子很凶,每次都是一改慈眉善目的样子,冷着一张脸,经常会让一些新来的销售部员工吓得不知所措,于是大家背地里给他起了个外号,叫他“笑面虎”。 久久一直忙到晚上,他打了几十个电话调配货源,终于在晚上才接到总公司的传真,通知补发货物已经在运输途中,他才松了一口气,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 那天晚上,我逛街逛到公司楼下,正好遇到从写字楼里走出来的久久。那一刻,我强烈地感觉到男人为了事业打拼真是很不容易,明天就要做新郎官的久久,今天还在为了工作操心忙碌,他这么努力付出,只不过是为了更有经济实力和能力营造一个温暖富足的小家,只不过是为了给他心爱的女人一个舒服幸福的生活。 久久,你刚刚忙完啊!我迎上前去打了声招呼。 久久浅浅一笑,说,每天都是一些操心头疼的事,我一个人又要管销售,还要管库存,没有一天是不忙的,早已经习惯了。 快点回家吧,明天结婚,还有很多事要准备吧!那一天,我忽然地有些理解久久,不是这个男人现实,只是这个社会太现实,竞争太过激烈,他不仅仅要自己生存下来,他作为男人,还要给他的家人一个安全感。他的油腔滑调和能言善道不知道是吃过多少次亏才练出来的,他也不想对别人发脾气,但是工作上头疼的麻烦都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明天一定要来参加婚礼啊!久久说完这句话以后,朝着我挥了挥手,拦了一辆出租车离开。我看见他上车的背影疲惫不堪,那一刻,他不再是那个现实和能干的销售精英,他只是一个疲倦支撑的男人,他心中坚持的信念仿佛随时都可以崩塌下来,而且他的背影看上去是那么孤独和落寞,那不是一个新郎官应该有的孤独和落寞,那也绝对不是一个人准备告别单身以前的恐慌和无措,他似乎根本一点都不感觉到新婚的幸福和甜蜜。 9月9日,为了参加久久的婚礼,公司里特别放假半天,开了两辆七座面包车前往婚礼现场。一路上,大家有说有笑,还有同事在说,久久穿礼服的样子不知道帅不帅。沿路都看见热闹的婚礼花车,我大概数了一下,在那半小时的车程的路上看见了80多辆婚礼花车。9月9日这天艳阳高照,仿佛整个世界都在为这一天结婚的新人祝福和欢笑。 久久的婚礼在他的新家举行,两年前就计划在1999年9月9日这天结婚的久久在市区里按揭供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三居室,那是一个很漂亮的花园小区,可以从阳台上看见漂亮的人造湖,周围名校云集,属于市级示范单位。两年前,久久和还是女朋友的新娘去看楼回来以后,他很兴奋地向我们形容,他甚至还说将来他的儿子要在哪一间学校读书,幸福之情溢于言表。 当我们到达久久家的时候,客厅里已经聚集了一批人,年长的是久久和新娘的家人,年轻的人中有久久和新娘以前的中学同学,还有一些好朋友。 新房没有其他新房的热闹气氛,但是布置得温馨别致,我们正在奇怪久久怎么连一张结婚照都没有挂出来,这似乎是绝大部分新婚家庭都有的纪念性装饰。 久久穿着黑色的新郎礼服,从主人房里走出来,他一看见我们便走过来分别握手,他不断地说着,谢谢,谢谢你们能够来,真的谢谢。久久看上去瘦削而苍白,平时大家都在忙碌各自的工作,并未注意到这一点,他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我想那可能是昨晚工作辛劳后留下的后遗症还未消除。 我们四顾张望,就是没有看见新娘的身影,我们对新娘子的印象还是两年前,她曾经去过一次公司找久久,很娇小的身材,戴一副眼镜,看上去和久久颇有夫妻相,而且她话语不多,是一个内向的女孩子,当时有男同事和久久开玩笑,她还脸红。这个结婚的关键时刻,却看不到这个准新娘,大家不可能不奇怪。于是有男同事开玩笑着说,久久,都到这个时候,还不让我们见一见嫂子啊,是不是怕我们教她如何管教你啊? 当然要见,当然要见,你们先坐一坐,我去叫她出来。久久那张疲倦的面容上在那一刻的笑容显得过于牵强,以至于平时最不敏感的一个同事都发现了,在久久转身回房时,他悄声地问大家,你们觉得奇怪吗?哪有新婚是这样安静的?但是大家都不知道究意久久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否则新婚的久久为何看上去没有一丝喜庆和开心的感觉。大家只能安静地等着久久给我们一个答案。 当久久带着新娘出来的时候,我们的震惊是空前绝后的,我们即使想像过无数次那个准新娘,甚至暗地里猜测过她今天穿着婚纱的款式和发型,可是我们无论如何也想像不到,新娘不是我们见过一面的娇小女子,她不是开个玩笑便会脸红的内向女子,她根本不是一个活脱脱的年轻女子,她不过只是一张放大的相片。朱红色桃木相框里,一张女人的脸笑得苍白却幸福,从眉眼看得出我们曾经见过一面的印象,可是那样的苍白却让我们无不意外。我们都无比震惊地望着久久,等待他的一个合理解释,这看起来像是一场严重的玩笑。我们已经意识到这场婚礼背后藏着不为外人所知的故事,纵使我们有再丰富的想像力和戏剧天分也无法想像的。 久久将相片高高的捧在面前,他的眼神立即涌现出一种丈夫对妻子的柔情,他用一只手掌轻轻地摩擦着相片中那张苍白的笑颜。沉默许久以后,久久才说到,她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今年初的时候,她因为可怕的白血病永远地闭上了那双漂亮的眼睛,她在最后弥留之际说她最遗憾的是她无法等到我们的世纪婚礼,她无法成为我的新娘,我今天要替她实现这个心愿。在天国的她一定会觉得幸福和快乐,因为无论她身处何方,她仍然是我的新娘,今天的婚礼仍然要如期举行。说着说着,有一串泪水抑制不住地涌出了久久的眼眶。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了久久那孤独和疲倦的身影,那是肩负着失去至爱的痛,那一颗坚强的心里藏着如此重大的心事。 中篇3 久久接着说,对不起,我事先没有告诉大家实情,让大家受惊和担心了。我只是希望,只是希望你们可以以一个参加正常婚礼的心态来出席这场婚礼,我只是希望当她还活在这个世上,像每一个幸福的新娘,我不希望看到任何人为我们感到悲痛。说这些话的久久已经泣不成声,有好几个女同事早就泪流满面。 我们都不是久久,我们中有很多人还从未承受过这样的痛心的失去,我们不知道我们如果是久久,会不会有他一半的坚强。我们也不知道,久久在一个人的时候究竟流过多少心酸的泪水,当他一次一次呼唤着爱妻的名字的时候,那是一种怎样的绝望和心痛。我们更不知道,久久是如何做到将一个悲痛欲绝的消息一直隐瞒到如今。在那一刻,我们才想起在年初的时候,久久曾经请事假三天,当他再回来的时候,还有同事关心地问他怎么变得苍老和憔悴了,他当时只是说家里出了点事,便重新投入到了紧张忙碌的工作中。在我们的眼里,久久是一台工作的机器,那是因为我们不知道疯狂运转的背后藏着惊人的秘密,他的忙碌只是为了让自己不要沉浸在回忆的悲痛里,他需要坚强,他的这一场还未举行的婚礼让他必须做到坚强,否则他就会支撑不下去了。 对不起,让你们来参加婚礼,却惹得你们哭,这么喜庆的事,真的对不起。久久的眼里满是歉意,我们知道,他是那么希望有一个幸福快乐的婚礼,可是上天却残忍地让病魔夺走了那个年华如梦的新娘。 第12章 久久,应该说对不起的是我们,如果我们对你的关心多一点,如果我们对你的友情付出多一点,你或者不会这样孤独。销售部的一名昨天才被久久批评过的同事已经泣不成声,其他人都在拼命地点着头,那一刻,大家多么想给久久一点点温暖,大家多么想给这个坚强的男人一点心理的支撑。 久久,恭喜你新婚。我突然地止住眼泪,握住久久的手,大声地说。紧接着,其他同事都纷纷上前,我们将久久围绕在我们的中间,我们一起忍住眼泪,大声地说着恭喜。那一刻,我们这一群人不再只是共事的同事伙伴,我们更是相互关心和鼓励的朋友。那一刻,我们的心第一次火热地紧紧相连。 我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究竟有多少男人可以做到像久久这样,为一个已经逝去的爱人举办一场真正的婚礼,这似乎只是存在于电影中的感人情节,当这样动人的故事真实地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当这样的戏剧化的人生就在我们的面前,我们的泪水再也止不住地流淌成河,但是我们都在努力地微笑着,我们在震惊和钦佩的复杂心情中大声对久久这个伟大的男人说着祝福的话,因为我们都知道,这场婚礼不仅是天国新娘的心愿,更是久久的心愿。 当双方家长宣布婚礼礼成以后,久久拿出几本相片簿和大家分享,他流着泪讲述他们的爱情故事,所有的来宾都围满了屋子,大家安静地聆听,大家的心在那一刻有着共同的感动。久久和他的新娘是青梅竹马,他们两家从小便是邻居,后来读中学时他们又是同班同学,他们一起相伴相知走过了十五年,他们从童年伙伴,到年轻爱侣,再到天人永隔。久久抚摸着为爱妻准备的雪白婚纱,那是她两年前看中的款式,有着欧式古典设计风格,精致的蕾丝,华丽的西施纱,高贵的小拖尾。久久反复地说着,她在今天是最美的新娘,我知道在我心里她一直是,永远是。我们终于明白,十五年的感情早就在久久的心里扎下了根,虽然她已经去了天国,但是没有人可以替代她。正如久久所说的那样,无论在人间,或者在天国,她都是他惟一的新娘。 久久的新房全部是按新娘生前所希望的那样设计和布置,主人房里的睡床上摆着一个布玩偶,那是一个穿着婚纱的白色小熊,活泼生动的表情,尤其是穿着婚纱的漂亮造型,听说是久久特别去香港购买的。那一刻,我们仿佛看见了新娘穿着婚纱幸福的笑容,我们在心里悄悄地羡慕着她,她是这个世上最幸福的女人,她的生命和幸福有一个深爱她的男人为他延续着。 久久的婚礼是我们每一个在场的人在这一生中出席过的最特别最庄重也最神圣的一场婚礼。这一场婚礼没有热闹的酒席,没有名贵的花车,没有忙碌穿梭的摄影师,没有大闹洞房。这一场婚礼有的只是说不尽的诚挚祝福,涌现不完的钦佩和敬重,回味一生的感动。我们将永远祝福久久,也遥祝天国的新娘,他们是这个世上最相爱也是最幸福的一对新人。 知性物语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这样的话谁都可以说,可是这个世上又有几个人可以生死相许?每一个人生来都是自私的,我们大家都知道,所以如果你说你真爱一个人,可是又无法为了对方生死相随,绝对不会有人责怪你。 这个故事一点都不戏剧化,因为它发生在我们的周围。我们不能说自己无法做到那样深爱无怨,便没有人可以做到。这个世界上,永远都是好人占多数,所以这个世界上永远都有那么几个好人可以伟大到为爱情生死相许。 对于生者而言,他将会面对世人不同的评价,有人佩服,有人取笑,理解或不理解的对立永远都存在,我们无法用自己的标准去衡量别人的人生,我们只能做一个旁观者,带着自己的态度。在该感动的时候感动,在该沉默的时候沉默,在该祝福的时候祝福,在愤怒的时候也不要忘了愤怒。 美丽的约定2003年,邻居老金的女儿考取了大学,而且是我国最高等学府清华大学,周围的邻里都为老金一家感到开心,纷纷前去祝贺。于是有那么几天,老金家里每天都是宾客满门,热闹非凡。 老金终于是盼女成凤,多年的苦心栽培终于有了回报,他自然十分骄傲和满足,频频拿了相片出来给大家看。相片上,老金那漂亮乖巧的女儿金晶站在清华园前,露出比阳光更灿烂的笑容。 凡是家中有子女正在读书的,纷纷向老金请教,他究竟用了什么方法将女儿培养得如此成才。谁都知道,清华大学的门槛有多高,考取的全是全国各地尖子学生中的尖子,而据说金晶一直以来的成绩都只是属于中等偏上,这次考取了清华大学,连老金一家都感觉到非常意外。 老金笑着说,我有时候觉得真应该感谢网络。 网络?老金,你可别卖关子啊,你指的网络是网校培训吗?住在老金对门的一位领导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答案,他的儿子迟一年也要参加高考,可是预考几次成绩都不太理想,他这次来除了道贺,主要也是来取经。 老金的一句话说得大家全都是莫名其妙的,大家都纷纷猜测莫非老金的女儿考取清华大学和网络有关? 老金笑了笑,接着说到,金晶这次能够考取清华大学,真是多亏了一个人的鼓励和帮助,只是你们一定想像不出来,那一个鼓励和帮助她的人竟然是她的网友。 网友?大家的确是想像不出来,而且也难以置信。在孩子读书的时候,正是少男少女春心萌动的年龄,家长们担心孩子早恋影响学习已经都有些头疼了,如今网络已经迅速地普及到大众的生活之中,家长们又开始要担心孩子网恋,所以很多家长一提到网络都有些后怕的感觉。可是如今,老金却说要感谢网络。 虽然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不再相信网恋,两个陌生人隔着一条数据线谈恋爱的形式早就不被思想成熟的一部分人认可,但是正值十七八岁的少男少女可不这样想,网络的普及,结识朋友的方便,陌生人的新奇,从聊共同兴趣开始的交流方式,都让越来越多的少男少女前赴后继地投入到网恋之中。网恋现象在二十一世纪已经成为家长必须面对的一个全新头疼问题,迫切需要得到解决。 老金和妻子平时并不十分反对金晶上网,他们都知道她聊天的对象无非是一些同学,小女孩之间总是有着说不完的话,再说以前没网络的时候,不也是有煲电话粥的形式吗,而且孩子读书本来就很辛苦,如果连业余时间都严格管制着,孩子不疯掉也会变得叛逆。在这一点上,老金和妻子算得上是非常开明的家长。 那个时候,老金的女儿金晶在市里一所重点中学读高三,正是面临高考前夕的紧张备战状态。金晶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她的理想便是可以考到北京去,在祖国的心脏过完她最珍贵的大学生活。金晶非常清楚自己背负着父母怎样的期望,这也正是老金夫妻感觉到宽慰的地方。但是女儿长大了,心事总是特别多,尤其是身边不少同学早恋的影响总是避免不了。老金夫妻有好几次旁敲侧击地打探过金晶的心事,不过看起来金晶对男女感情之事尚未开窍,她除了学习,便是喜欢上网看那些花花绿绿的网页。 可是正在这个时候,老金妻子的单位里有个年轻男同事因为网恋发展成了现实,最终和老婆离了婚,这件事在那个不大不小的单位里顿时成了工作后的甜点,让人们在茶余饭后津津乐道地谈论着。关于网恋,老金夫妻是知道的,他们也不是信息落伍的人,但是直到身边有人因为网恋而影响了家庭,才开始有些担心这个网恋之风会不会吹到女儿这里来,因为金晶平时非常喜欢上网。 老金开始特别留意一些报纸杂志上关于网恋方面的报道,他还特别将一些关于描写网恋造成了不良后果的文字挑选出来,并且做上记号,放在金晶触目可及的地方,而金晶每一次看到也只是笑一笑,当作新闻读过后便放到了一边。 每逢周末的时候,金晶都会上网和班上几个要好的女孩子彻夜长聊,而且她们班级还有人带头建立了班友群,一大帮同学在网上交流学习心得,讨论疑难问题,也谈一些学校的趣事。 每当老金夫妻有意无意地提醒金晶少一些接触网络的时候,金晶总是强调网络是她释放压力的一种方式。她知道父母担心什么,而且她也相信自己不会网恋。因为她相信自己是一个很理智的女孩子,不可能像其他女同学那样轻易地为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去动心。 金晶喜欢上网欣赏很多设计精美的网站,她还在课余时间也为自己设计制作了个人主页,收藏一些她的心情文字,还有喜欢的图片和音乐。淡淡的草莓色页面上有一行小字:“长发,喜欢酸奶,喜欢音乐和旅行。喜欢想像爱情,而不是追寻。”这是她的自我介绍,她喜欢这样随意而简单地形容自己。 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总是对爱情充满了期盼的,金晶有几个女同学都纷纷加入了网恋的行列,她们沉浸在那些虚拟的情爱对白之中,金晶聊天的对象越来越少,更多时候她只是呆在自己的个人主页里研究如何将主页做得更漂亮。 或者是上天有着刻意的安排,不相信网恋的金晶偏偏遇到了一个男人,一个让她感到好奇,并且有些欣赏的男人。 第13章 近一段时间,金晶的个人主页的留言板里几乎全是那个男人的留言。从他的字里行间,金晶知道他不是班上的那些男生,因为他让人觉得很man。关于man的形容,金晶非常喜欢,自从在一次英文外教课上听说man用来形容男人的性感,她便喜欢上这个形容。金晶觉得那个给自己留言的男人有着很性感的文字,那是一种充满了男人味的性感,她想表达却又找不到贴切的词语来形容的那种性感。于是,金晶按照那个男人留下的qq加他为好友。 那个男人果然很健谈,并且对于金晶个人主页的修改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他还介绍了很多学习网页制作方面的资料及一些图库的网址。第一次和陌生人聊天,金晶感觉到很新鲜,也很开心,同时也觉得从他那里学到了不少的知识,那是身边的同学们无法带给自己的。 在接下来的每个周六晚上,金晶都会在qq上和他彻夜长聊,喜欢的名著,不出名的乐队,新鲜出炉的游戏,热门的新闻,还未上映的影片,他似乎知道的很多,而且听他的语气还经常出国,他给她讲国外的所见所闻,讲世界名胜,风土人情,他讲的一切,她都听得津津有味。 他的留言,金晶已经读过很多遍,那些只言片语甚至可以倒背如流。她用他教她的电脑知识将网页设计得越来越漂亮。每一次聊天,他们都是在天色发白的时候才依依惜别,然后她很痛苦地继续失眠。金晶发现自己第一次为了一个男人辗转反侧,她不知道他的样子,不知道他的声音,也不知道自己心里的这份感情究竟是什么。 他总是喊金晶妹妹,她则总是说自己并不是他的妹妹。而他总是坚持说她是他的妹妹,因为她是女孩子,而且比他年龄小。他还说,我比你长了十岁了呢,我都觉得自己老了。他又问,你会介意我老吗?金晶告诉他,他一点不老。原来他一直以为金晶已经二十岁了,而金晶也没有正面回答过自己的年龄,只是默许了他的想像。 中篇4 他刚满三十岁,有过一次短暂失败的婚姻,目前没有固定的女友,寂寞的时候,身边并不缺乏暧昧和带给自己温暖的女人。他那么说的时候,金晶在想像他玩世不恭的样子。她想起读过的一本书里写过,因为害怕感情而玩弄感情,她想他其实心里很苦。 金晶从来都没有告诉他,她还差四个月才满十七岁。她觉得自己的文字,还有对人生、对社会、对感情的认识和描述都可以或多或少的隐瞒了自己的实际年龄。虽然有很多都是来自于自己的想像,比如爱情,她用童话和现实的交叠影像来拼凑属于自己渴望的那份完整爱情。她也试图用自己十七岁的经历去感知他,但是十三年的空白,无从填补。于是,每当金晶想起他的时候,开始变得忧郁。她发了疯似的想要快点长大成人,连梦里都希望自己一觉醒来后便可以是一个和他年龄相仿的成熟女人。那一刻,她想自己已经喜欢上他了,她一直觉得网恋离自己很遥远,可是她终究还是喜欢上了一个网络另一端的男人。 有一天晚上,他们聊得比平时还要久,而且都很难过。因为金晶必须断网一段时间了,高考在即,她的父母已经语重心长地和她分别谈过话。北京大学或是清华大学的志愿是她自己为自己选择的奋斗目标,也是她自己为自己制造的压力,她也必须对得起自己多年来的努力付出。 金晶突然地问他,你会接受一个比自己小很多的女朋友吗? 他说,年龄不是问题,只要我们相爱,我会很疼爱她的。 金晶又问他,如果我曾经欺骗了你,你会原谅我吗? 他则是愣了愣,然后说,怎么会呢?你是这么好的女孩子,怎么会欺骗我呢? 金晶终于忍不住地说出了实情,她说,对不起,我必须在今天告诉你,我还不满十七岁,而且我马上就要参加高考了。然后她哭了,哭得很伤心。她害怕他不会原谅自己的欺骗。她知道自己其实一直是存心在隐瞒着自己的年龄,因为她怕他们之间因为年龄而拉开了距离。 他一定是觉得太意外了,好半天都没有说话。金晶想,或者他是觉得自己太年轻,而且还欺骗了他,所以他一定是不愿意原谅自己,不再理自己了。她哭得越来越伤心。她知道自己和他两个月的聊天,已经不知不觉地投入了自己太多的感情。 当他的头像再次闪动起来时,他说,你还在吗?这次我真的要责怪你了,都到了这个关键时候了,你怎么还在网上呢?你应该好好学习才对啊!我觉得自己真的是在耽误你的前途啊。 那个晚上,他们第一次通了电话。他有着低沉磁性的嗓音,说着非常标准的普通话,有浓浓的北方味。他说,傻丫头,不许再难过了。你一定要好好学习,等你考到北京来的时候,我去接你。如果你愿意,让我陪伴着你成长。 他的话让金晶的心里涌现了一股暖流,能够得到他的原谅是她最开心的事,而且她也可以重新做一个只有十七岁的自己,她流着眼泪,开心地说,我愿意,我真的愿意。请你一定要等我,我一定会考到北京去。 接下的日子,他每周都会发一封电子邮件为金晶打气。金晶也不再上网聊天,她认真地投入到了高考前夕的紧张复习中,因为她有了一个来自于网络那端的美丽约定,鼓励着她,温暖着她。 那一年,金晶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清华大学,她真的可以如愿以偿地去北京,当她激动地站在清华园的门前,她也终于见到了那个网络上的他。 金晶看着他远远地朝着自己走过来,他穿着浅蓝色的t恤和牛仔裤,他不帅气,而且笑起来有点坏坏的样子。金晶觉得他很可爱也很亲切,却怎么也与自己想像中那个喜欢的他无法重叠起来奇qisuu.书。金晶望着他便笑了起来,她觉得自己以前总是觉得自己很成熟,其实只是一个小女孩子,她仍然在寻找心中的那个王子。 他请金晶吃饭,恭喜她考取了清华大学,但是在席间,他也表明了自己的态度,那便是存在于他们之间十三年的空白,那是他们怎么努力也无法完全填补的一段岁月。 那个时候的金晶已经比以前更加懂事,她非常明事理地祝他幸福,他们也因此而成为了朋友。其实金晶心里非常清楚,当初那个美丽的约定,只是一个在远方的善良男人对她的一种鼓励,那是他对一个妹妹的关爱和责任,如果他以强硬的态度拒绝了金晶,肯定会影响到金晶的学业。 那天从餐厅出来,金晶让他帮自己在清华园门前照了一张相片,她的笑容比那一天明媚的阳光更加灿烂,她的心里已经如一望无际的晴朗天空,充满了对未来的希望。她将这张相片寄回了家,并且在信中向父母讲述了这个故事。 知性物语一件事,有好也有坏;一个人,有伪也有善。我们不能因为网恋造成了很多不良后果,便完全地逃避和排斥,我们应该用积极和理智的态度去看待这个现象。无论世界怎么变,我们都应该相信那些美好依然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那些善良单纯的人心依然无时无刻不在温暖着我们。 这个美好的约定会一直存在于金晶和他的心中,也存在于金晶父母的心中。这个美好的约定,就像是一把打开心门的钥匙,建立了金晶和他的信任和情谊,使他们成为好朋友。 当我们幸运地遇到一个善良和宽厚的人,无论对方是否给予过我们实质性的帮助,只要有过一句鼓励,一句肯定,一句曾经温暖过我们的话语,我们都会心存感激地在未来的日子里将对方回忆。 城里的月光花了两个下午整理书桌抽屉,基本上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做一次这样彻头彻尾的整理。我总是宁可多花一些时间去整理,这样好过随便地整理很多次都无法达到效果。抽屉很容易就会乱起来,收集的东西越来越多,重要或是不重要的,只要不是随便可以丢弃的东西,一股脑儿全放在里面。时间久了,自然会显得杂乱不堪。找不到一只经常用的笔,很正常。所以我养成了习惯,每隔一段时间,有时是一个月,有时是半年,总是会抽出时间来认真地整理归类,有些不再有用的东西,一定要狠下心丢弃,就像一个空间,只有腾出一些空间来,才可以容纳新的内容。 这一次整理距离上一次已经差不多两年,工作忙碌不是借口,主要是没有什么整理的心情。我一直觉得整理的工作需要很好的心情,甚至需要提前订出计划,然后到了计划的时间,非常有耐心地一样一样地整理,清除灰尘,归档分类,重新摆放整齐。我相信整理的过程也是一种回忆的过程,每一件物品都在无形中标注了岁月的印记,再次看见它们便能再次回忆起那段岁月,有些清晰如昨,有些模糊朦胧,有些已经彻底忘却,对于那些凡是已经彻底忘却的过去,我总是会舍得彻底的丢弃任何一种相关的东西。因为一些彻底消失的记忆,对于我的未来而言已经不再有任何的意义。每一次想到这一点,我都会觉得自己其实是一个决绝的人。懂得珍惜,也舍得放弃。 两年没整理了,可能也因为我已经很少用到这张书桌,我总是为了方便,将一些需要用的工具书随手放在枕边,为了可以一边看新闻或是某个专题片而直接将笔记本电脑抱在腿上坐在沙发里。 第14章 我打开抽屉的时候,依稀还记得两年前整理的情景,那些东西一直就这样摆放着,它们就像是停摆的钟摆,需要我重新将它们唤醒,也同时唤醒那些潜藏在内心的记忆。 我发现自己真的应该算是一个很长情的人了,有好些东西已经年代久远了,每一次整理都舍不得丢弃,可是又明知道再也派不上用场。比如有一些几年不曾动过,或是一生之中如果不去整理就也许再也不会记起的一些小纪念品。 一个初中好友在毕业那一年送我的一颗黄色的幸运星,我已经不记得她的名字,即使对照着毕业照也无法确定地指出她的样子,可是我依然记得她为何要送给我这一颗黄色的幸运星奇qisuu.书。我记得中学毕业考试之前我生了一场病,她拿着笔记去医院看我,她还拿出了这一颗幸运星。这颗黄色幸运星,我一直留着。 一个平整的信封里有一张手绘的卡通图,上面写着送给“太阳”。我还记得这是在高中的时候,一个酷爱绘画的男孩子送给我的。他是我的同桌,他的学习成绩不好,是老师们经常点名批评的对象,但是他的画棒极了,至少我和其他同学都这样认为。我已经不记得他为何在当时会喊我太阳,但是我还记得他的样子,记得他说他将来想当一个画家,虽然只是一些模糊的影像。这幅画,是一个男孩子儿时的梦想,我舍不得丢掉。 一个很厚的大文件袋里装着一封封中英文情书,俊秀苍劲的钢笔字,热情似火的表白,生涩却真挚的十四行诗,都让我似乎还能记起那一张脸。写这些情书的人是一个男生,我的大学同学,一个年年都拿奖学金的男孩子。虽然我并没有接受他的追求,但是对于他一周一封信坚持了两年的执著却是感动不已,而且那些优美的词句,那样真诚的用心,我的确有些不忍心扔掉。 一个白色的塑料名片盒里装着满满一盒子名片,有自己曾经用过的,从第一份工作到现在最近一份工作,通过这一张张名片可以看见自己这些年的工作经历,看着自己一步一步成长,还能回忆起自己升职加薪的过程。当然还有几个最好的朋友拥有的第一张名片,我还记得当时的我们刚从大学毕业,兴奋的心情难以形容,我们在聚会的时候互相交换名片,我们大声地念出对方的名字,我们知道自己从那一刻起不再是一个学生一个孩子,而是成为了一个在社会上有具体身份的成人。 我看着这一些虽然简单,却珍贵的纪念品,禁不住地有些为自己感动了。 我一张张地翻看着那些名片,曾经的同事,曾经的上司,曾经的客户,一张张地看过去,那些已经模糊的面容仿佛又清晰了起来。当我翻到一张折叠式的名片时,目光久久地停留在那张名片上。白色的底,黑色的字,银色的枫叶的logo,是一张很普通的名片,设计不特别,纸张不特别,名片上的那三个字也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名字,可在这一刻在我的眼里,这张名片却忽然地变得生动鲜明起来,我看到的不是一张普通的名片,而是一个男人,笑起来很窝心的小眼睛,瘦得让人心疼的单薄身影,穿着黑色皮夹克回眸微笑的样子,还有在电话里唱生日快乐歌的声音。 关于他的记忆,我应该将时间退回到我23岁那一年。 生日年年都在过,无论是一个人独自在异乡度过,或者有家人或是朋友在身边祝福,生日已经不再特别,尤其是成年以后,生日已经不再是一年一度的盛大节日。印象中的23岁生日应该是最特别最难忘的。 那个夜晚,格外慢长,时间一分一秒地溜走了,我想着有谁会第一个记起我的生日,或者是他吧,他前几天还在电话里问我生日想要什么礼物,我说我什么都不要。其实我还是想要礼物的,虽然那很简单,简单到只是一句他的祝福。 我看着时针已经指向了12点,生日的这一天已经来到了,我并没有忘了在第一刻祝自己生日快乐,我站在镜子前面不断地对自己说生日快乐,那一刻,我多么希望自己可以快乐。可是我守候的那一个电话,那一份来自于他的祝福,却没有守到。电话是那么安静,它一点都不明白我的焦急。 冬天的夜晚真冷啊,书房里空荡荡的,显得格外冷清,只有台灯微弱的光让我有一点温暖,让我不至于身心那么冰冷。我只是想要他的一句祝福,我以为这样我便可以真的幸福。 每一年生日,都会有流星雨,至少电视里有这样的预报,只是是否能够看见则要看自己的运气了。我握着手机,跑到天台上。在凌晨吹着冷风,仰着头望着天空,天空那么宽广,我不知道流星雨会来自哪里,我只能这样一直一直地仰着头守望着天空,期盼着流星雨的眷顾。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为了守候一场流星雨而彻底不眠地吹着寒风,我蜷缩在厚厚的棉袄里,我的鼻子冻得几乎无法呼吸,可是我仍然坚持着,即使明天会病倒了,今天也要坚持着,因为我想等到流星,我便可以许一个愿望,一个和他有关的愿望。 可是流星雨终究是没有等到,即使过了这么多年,我依然没有亲眼目睹过一场流星雨,哪怕一颗一闪而过的流星。我仍然不知道流星的样子,我也仍然无法证实对着流星许愿是否真的如传说中的那般灵验。 我带着失望透顶的心情离开了天台,因为已经凌晨四点多了,天已经快亮起来了,流星一定不会再出现了。我想这真是一个糟糕的生日,没有他的祝福,没有等到流星雨,自己还差点冻感冒。我蜷缩在床上,极度疲倦地睡着了。 第二天,我的电话一次又一次地响起,“生日快乐”的祝福一次又一次地从电话那端传过来。从来不曾在意的生日,从来不曾被人想起的生日,竟然在这一年收到了很多的祝福,全是好朋友,我有些意外。二十三岁的生日,我收到了一生中最多的祝福。 中篇5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一直没有他的电话,我固执地相信他不会忘记,因为每一年的生日,他都记得比我自己还清晰。一想到这里,我便开始觉得有些委屈,虽然我收到了那么多份祝福,可是这一年的生日没有了他的祝福,我不知道我还会不会觉得快乐和幸福。 电话又响了,打断了我的沉思,很意外的竟然是我和他共同认识的一个朋友,我们不算很熟悉,不过是知道彼此电话,平时也没有单独联系过。 那位朋友并不知道我生日,所以很自然地不是送来祝福。她只是向我打听一个电台的点歌热线,而那个电台竟然是我天天傍晚六点准时收听的电台。那个习惯我已经坚持了近两年,除了我的家人,只有他知道。 我好奇地问她为何突然想知道这个电台,而且为何突然想到问我。她说是他想要在今天为一个朋友点一首歌,可是他在外地,不方便查那个热线电话,便打电话向她打听,因为他觉得既然都是年轻人,应该多少知道一点那方面的信息,可是她找了一下午都没有找到,只好打电话来问我,想着我以前曾经提过我经常收听一些电台的节目。 在那一刻,我想我已经明白了,我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将电台的热线电话报给了她,她连声谢着挂了电话。在那一刻,我的泪水夺眶而出,我知道他不会忘记我的生日,他只是想在这一年用一种特别的方式为我祝福,我真的知道他不会忘记。 虽然他的电话一直没有打过来,可是我已经明白了他的良苦用心,心里已经不再委屈,我知道他是一定要给我一份祝福的,只要我耐心地等待。 那天晚上,我睡得很早,因为我守候了一晚那等不到的流星雨,我实在是困倦得难以睁开眼睛。 深夜的时候,一个电话划破了寂静的房间,我惊醒过来,迷迷糊糊地拿起电话,是他,满是歉意的他。他说他不该这么迟才打电话给我,他说他只是为了一点事情耽误了,他却没有说他费尽心思找了好多人寻找一个电台的热线电话。 我们像往常一样聊天,聊着聊着,他竟唱了一句生日快乐歌,我的笑声在夜空中回荡着。 我说,我快要以为你忘记了。 他说,傻瓜,我们的生日只相差五天啊,我怎么会忘了呢,不管过多久,我都记得,因为你是我的小蝎妹妹啊。 我说了声谢谢,在我的心里,是想谢谢他的用心,虽然我已经在傍晚收听电台节目时知道了该节目并没有开通点歌的服务,虽然我并没有收到来自于他的最特别的祝福。 快说,想要什么礼物?我估计下周便可以回来了。 我已经收到了。我模仿着电台主持人的腔调说,现在要为一位远在异乡的先生送一首歌给一个女孩子,祝她生日快乐。 然后我们都笑了起来。 我有很多年没过生日了,至少再也没有如那一年一样去重视过生日了。 他已经远在另半个地球,在我24岁生日的前夕,他移民到加拿大的多伦多,我和几个朋友一起去送他。我们坐在丰田的面包车里,没有言语。 在机场的大厅,他突然地张开了双臂问我,可以抱你一下吗? 我愣了愣,然后笑着扑进他的怀抱。我没去过多伦多,我无法想像那个冰天雪地的国度究竟离我有多远,我不知道他还会不会回来,我也不知道我们还会不会再见面。 第15章 他说,傻瓜,现在都是地球村了,无论我走到天涯海角,我们都可以保持联系的。他轻轻地将下巴放在我的肩膀上,他温柔地说,傻瓜,其实我希望你可以不要这么坚强,如果你哭了,我会觉得你至少有些舍不得我。他突然地这样说,本来快要夺眶而出的眼泪却又流不出来。我只是重复地说着,你要好好照顾自己,你要经常给我写信。 一转眼,他已经离开几年了,他一直没有回来过。他说得没有错,这是一个地球村,我们仍然通过国际互联网保持着联系,他通过网络电话传过来的声音依然那么温柔动听,他还是那么细心,关心着我的生活,我的家人。 几年里,我在不同的城市里看见过像他的人,像他的眼,像他的身影,像他的神情,像他的笑容。我每一次都会告诉他,然后放一首歌给他听。 每颗心上某一个地方,总有个记忆挥不散。 每个深夜某一个地方,总有着最深的思量。 世间万千的变幻,爱把有情的人分两端。 心若知道灵犀的方向,哪怕不能够朝夕相伴。 城里的月光把梦照亮,请温暖他心房。 看透了人间聚散,能不能多点快乐片段。 城里的月光把梦照亮,请守护它身旁。 若有一天能重逢,让幸福撒满整个夜晚。 知性物语有人说,当你开始回忆的时候,说明你已经老了。然而我却这样说,当你可以带着微笑回忆,当这些回忆可以让你觉得温暖和开心,那么回忆说明你是幸福的。因为你的生命中,有一些记忆是挥之不散的珍藏,就像陈年的佳酿一样,越酿越醇,越品越回味无穷。 回忆的那个人,他可以是亲人,他可以是故友,他可以是曾经爱过的人,他还可以是曾经错过的人,他可以是任何一个曾经存在于你生命中的人。对于你而言,如果有这样一个人,他曾经在某一段岁月里,对于你而言是遥望星空可以感受到的一个微笑,他曾经是你心里暗淡时的那盏灯光,他永远会是你一生一世的珍藏,那么你便是幸福的。 一碗罗宋汤昨夜,我又一次梦见了龙儿。她穿着我们第一次相见时的那件紫色毛衣,她的短发有些长了,她仍然是一副素面朝天的自然不做作样子,她的眼神中满是委屈和不开心。她说,雨儿,我想家了,也想你了,所以回来看看。 我握住龙儿的手,俯首打量着她的手指,她的右手中指戴着一枚和我一模一样的戒指。只是一枚很普通的银戒指。那是我们对友情的承诺,那是我们一生一世的相挂相牵。我们曾经说过,无论相隔天涯海角,我们的心都会感受到对方。我们的戒指,这么些年了,戒指已经暗淡无光了,即使经过清洗,仍然有了岁月弥留下来的黄色斑驳,可是我们仍然如此珍视着,任何时候都不曾让它离弃我们的身体。 龙儿突然地说,雨儿,我要走了,千万不要送我。因为只有这样子,我才可以认为我们并不是分离。 我说,龙儿,你等等。 我拿出一个茶花的空烟盒,白色的盒子上有那一句“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我轻轻地放到龙儿的掌心中,然后轻声地问,龙儿啊,你看见了吗?白色的烟盒,已经有些泛黄了,残留的烟味都几乎挥散干净。 龙儿惊讶地说,茶花,这是我最喜爱的茶花。她抬起头,意外地望着我。 是的,龙儿,这是你最喜爱的茶花,而且是你曾经抽过的那一盒茶花。那一年那一天,我们站在十字路口将要分别,你向左,我向右,我们背对着背大步地走,你突然转过身大声地喊我的名字,然后将这个空盒子交给我,盒子里弥留着你的气息,我见盒如见你,所以我将它保存至今,即使这些年里我辗转了几个城市,也一直不舍得丢弃。 龙儿轻声地问,过去多久了?我依稀记得那天清晨刚下过一场雨,地面上还未干透,路边的木棉花已经绽开了,满树红花,甚是惹眼。龙儿的目光久久地在茶花烟盒上流连,如一片荡漾的湖,泛起阵阵的柔情。 三年,五年,或者更久?我喃喃地说着,我知道这样的珍藏是无法计算时间的久远的,那是我们永远计算不完的情感纠缠,那是我们单纯年代里所有最可爱最宝贝的记忆。 龙儿说,我想家了,我想回来。雨儿,我回来好不好?。 我凝视着龙儿睫毛上的水雾。我说过不喜欢也不希望见到她哭泣的,因为我比任何一个人都害怕她受到丝毫委屈。每当她笑的时候,我至少可以想像她是快乐和幸福的。只要她不要哭,再多的心疼,我都可以认为那真的只是纠结在心中,隐隐的浅浅的痛。她还是哭了,我只好轻声地问,龙儿,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吗?是工作压力太大吗?是他对你不好吗? 你要好好的,雨儿,你一定要好好的。龙儿说完以后便大步跑开。大理石的阶梯上,脚步声急促得乱了。 我已经看不到龙儿远去的背影,只能听见脚步声越来越远。我手掌心紧握的只剩下那个空的烟盒,久久地不愿松开,因为手指间还有她的味道萦绕不散,因为手心里还有她的温存眷恋不断。我哭了,哭出了声音。 我听见龙儿远去的声音在说着,这并不是她幻想的未来。我听见龙儿哭泣的声音越来越大声。她一直好努力地忍着,却还是哭出了声音。我想起她滚烫的眼泪,大颗大颗滑落下来。我跑上了天台,望着远方,望着她离开的方向,一遍又一遍地唱那首我曾经唱给她的歌曲,一万个美丽的未来,都抵不过一个真实的现在;每一个真实的现在,都是你曾经幻想的未来。 龙儿是我这一生最好的朋友,龙儿并不是她的本名,只有在我们单独相处时,龙儿和雨儿才是我们彼此的名字。年复一年,我们都是这样称呼对方。有人说,寻一知己,夫复何求,也不过如此。龙儿和我同年,稍长我三个月,她喜欢戏曲和历史,我却喜欢流行音乐和时尚,我们本来是两个性格和爱好完全不同的女子,在别人眼里,我们两个人甚至连一点共同话题都可能找不到,但是事实是我们做了很多年的好朋友。我们从来都不干涉对方的喜好,自从有一年的阳春三月,我们在一次偶然的机会相遇了,我们便相知相惜,相互包容和理解,或者就像龙儿曾经说过的那样,如果有前生,那么我们的前生一定是有一段未了的情缘,所以此生我们便注定会相遇再续前缘,注定也要纠缠这一生。龙儿最开始这样说的时候,我总是笑一笑,这是爱好古文和传说的她的美好想像,可是在若干年以后的今天,我已经相信这样的解释,或者只有这样美好和浪漫的解释才可以说明我们的情谊。 在无论多少年以后,我都不会忘记,那一年那一天的下午,我们一起去火车站买火车票。龙儿穿着杏黄色的灯芯绒短夹克和深蓝色绣花牛仔裤,而我则穿着深杏色拉链外套和大腿处故意磨得发白的深蓝色牛仔裤。我说,龙儿,你看看我们怎么就这么默契地穿着杏色衣服和牛仔裤。我们相视而笑,牵着手走向车站。 公交车上的人不多,那一天不是周末,也不是什么节假日,只是一个平凡的日子。但是对于我和龙儿而言,那一天之后我们将要分离,我们将在两个不同的城市牵挂对方,我们将相隔了两千多公里的距离。我们肩并肩坐在靠近下车门的双人座,那是我们最喜欢的位置,龙儿总是喜欢笑着跑在我的前面,然后坐在那里向我招手,她兴奋的样子总是像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这么些年过去了,她依然还是那个样子。 我们一起看车窗外的风景,虽然已经看过无数次了。我们一起聊天,聊一些每天都在说的内容。我们再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有这样坐在一起聊天的机会。我们聊梦想,一些通过努力便会实现的小小心愿。 那天,龙儿一直扭头看着车窗外一闪而过的林立高楼,她说,都欣赏了这么多年了,都是些这么熟悉的东西,可是我却没有一点不舍得,我惟一舍不得的只是你。 龙儿,你真的决定要离开了?既然舍不得我,为什么不为了我留下来? 我已经没有退路了,我必须为自己选择的路一直走下去,即使是错。龙儿的眼神里忽然有一种伤感。我知道,那是她对于未来一切的迷茫和困惑,那个陌生的城市,那个半年多不见的男人,那个未知的明天,那个还未抓到手中的幸福。龙儿的感觉,我是一定懂得的,因为我又何尝不觉得迷茫和困惑呢?这个熟悉的城市里同样是有着未知的明天和还未抓到手的幸福。 龙儿突然地对着窗外抛下一个飞吻。她说,我终于要离开你了,我的家。她回过头望着我的时候,目光中满是兴奋的神采替代了伤感。这么些年了,龙儿依然是这个样子,她永远都不会被伤感打败。我知道,她对明天充满了热切期待,无论是事业或是爱情。我知道,只要给她一个希望,她便可以赴死追随,因为我的骨子里其实也是这样的人。我只愿那个遥远的陌生城市,可以让她得偿所愿,毕竟这是她自己的选择。 火车站每一天都是繁忙的,总有很多来来往往的人,不断地离别,不断地重逢,不断地擦身而过。非节假日和旅游旺季的火车票都很好买,我们很快便买到了票,顺利地踏上了返程的路。 第16章 乘坐的公交车还没有来,车站七零八落地站着几个等车的人。龙儿忽然地靠近了拥抱我,然后松开手臂,然后再次拥抱住我。我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虽然我们认识这么些年,虽然我们是这么熟悉的好朋友,可是这样的拥抱却几乎很少|奇-_-书^_^网|。第一次拥抱是在我们相识两年以后,我们把酒聊天无比畅快,屡屡都有共鸣之处,最后在结束之时情不自禁地相拥庆祝。上一次拥抱是在一年前一个大雨滂沱的深夜,不开心的龙儿大颗大颗地掉眼泪下来,我走上前拥抱住她,那一刻,我恨不能代替她伤心难过。这一次的拥抱如此意外,突如其来的拥抱,我才想起来我们已经很久没有拥抱彼此了,我们的心总是紧密相连着,所以我们总是可以忽略了这些肢体语言带来的温暖和感动。 中篇6 我们在龙儿所住的小区楼下的菜场买了很多材料,牛肉、土豆、洋葱、番茄、玉米、番茄沙司。我们的双手都提满了黑色或蓝色的塑料袋子。我刚才在车站主动向龙儿提出,今晚要做罗宋汤。她很开心,也很兴奋。她最喜欢吃我做的罗宋汤。那是我们共同的最爱。当年在一家很小的餐馆,我们同时爱上了罗宋汤的味道,于是在我下次去的时候,特别向老板请教,然后经过两次实验,我终于可以做出最正宗和最美味的罗宋汤。 有时候,我会不知道,我究竟是太爱罗宋汤,或者是我太怀念和龙儿一起走过的那段张扬的青春岁月。那段时间,我和龙儿经常光顾一家小小的酒馆,选一个角落里的位置坐下,一人一小瓶二锅头,一人一大碗罗宋汤,再点几份卤水凉拼。我们一边吃,一边聊,常常就那样打发了一个傍晚。那里的老板有一个女儿嫁到了国外,他很难见上女儿一面,所以总是非常喜欢我们,在他的眼里,和他女儿年龄相仿的我们也像是他的女儿一样,他经常会拿着酒杯过来和我们聊几句,他经常拿着女儿从国外寄回来相片给我们看。 就在前几天,我们再一次去了那个经常去的小酒馆,外面下着雨,天气阴冷。龙儿告诉我,她决定离开家,她要去找她爱的那个远在几千公里以外另一个城市的男人。我淡淡地说,你一定会回来,在不久之后。 龙儿望着我,她问,为何我一定会回来? 我们都不再是可以为爱情奔赴天涯的人,如果他让你看不到将来,你会觉得没有任何希望;如果他让你看到的将来太清晰,你会觉得将来太没有希望。所以他让你看到了一个并不确定的将来,他等着你和他一起去为了明天困惑和迷茫。 我和她对坐着,喝酒,抽烟。我们聊很多已经过去的琐碎小事,聊这一路走过来的不易。我们不屑于这个世界,却又无奈于这个世界。我知道,我们都是没有明天的人,我们也同时遗忘了过往。 几天以后,我一个人站在厨房里,卷起袖子,挽起长发。我在为龙儿下厨,为她做罗宋汤。我不知道下一次会是什么时候,我说她一定会回来,因为我希望她可以早些回来,这样我们便不用再面对分离。我不知道龙儿离开以后是否还能喝到这么正宗美味的罗宋汤,我只是不想给自己留下任何遗憾。所以我主动对龙儿说,今晚,我为你做罗宋汤。 如果不爱一个人,必然不会为对方做罗宋汤。那么多的材料,需要一样一样仔细地洗净,然后一样一样地切成丁状,这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如果不爱一个人,必然不会为对方做罗宋汤。切洋葱的时候,有谁会不流泪。一滴一滴地流下来,一滴一滴地滑过脸庞,一滴一滴地落进洋葱里,这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我将所有准备好的材料一样一样放入锅中,倒入适量的清水,然后点上火。我轻轻拿勺搅动着,我看着那些金黄色、白色、褐色的材料在锅中旋转着。 龙儿已经准备好了第二天离开的行李,她走进厨房,站在炉子前面,掰着玉米。她说,掰玉米的活一定要留给她,她不忍心看见我一个人这么辛苦,她说她养过一对小松鼠,对于掰玉米可有一番心得。于是,我看着她将那些黄灿灿的水嫩玉米一粒一粒撒到锅里,我想起那对我曾经见过几面的小松鼠,她唤它们波波和毛毛,她很宠爱它们,总是给她买最新鲜的水果玉米和圣女果。我仿佛再次看见它们抱着玉米饱餐的样子。 然后,我们便站在厨房里聊天,站在那一锅罗宋汤前。我们说了很多话,我记得最清楚的是,我说,我们的将来只能靠自己。我们没有机会学会依赖。龙儿很认真地点了点头。整个厨房都弥漫着酸酸甜甜的香气。 每隔半小时,龙儿都会问,好了吗?那一刻,她迫不及待的样子可爱极了,她不断地说很香了呢,然后转过头望着我。可是她是否知道我的心情,当那一锅罗宋汤做好之后,我们离分别又接近了两个小时。 两个小时,才可以成就这一碗罗宋汤。美味的罗宋汤。深情的罗宋汤。我看着龙儿兴奋地将碗捧在掌心里,满足地闭上眼睛,闻着那酸酸甜甜的香气。我知道那一刻,我和她都是觉得幸福的。 在无论多少年以后,我都不会忘记,在一家叫做凤凰楼的酒楼里,龙儿坐在靠窗的位置,午后的阳光透过落地玻璃窗将她染上了一抹耀眼的金黄,她轻挽起毛衣的袖口,安静抽烟的样子。她的额前随着微风垂下丝丝缕缕的秀发,仿佛吹开了春天的记忆。她抬起温柔得如同春风拂面的目光,告诉我,她一直在等我。那一刻,樱花迎来了一年中最深情也最绚丽的等待。 在无论多少年以后,我都不会忘记,龙儿穿着轻纱薄裙,凭栏远眺的惆怅眼神,她如同婵娟般起舞弄清影的样子。有一段时间,我经常去她的办公室找她玩,在白砖绿墙的办公室里弥漫了她身上的烟草味道,那些周围的女人都变得模糊而不真实,只有她,只剩下她,清晰如同刀刻的笑颜,辗转了所有未开启的凝望。 在无论多少年以后,我都不会忘记,我如同夸父般追逐落日般的样子,扬起了幸福的脸庞向着龙儿奔跑,那一个普通路的十字路口,那一条平凡的水泥小路,铺展了我们情真意切,情投意合的地图。在多年之后的春日午后,那不足五分钟的奔跑距离,成了我对她最思念的证据。 在无论多少年以后,我都不会忘记,我们终于可以一起去看海。在迎着风浪,头发飞扬的深夜时刻,我挥舞着手臂召唤她,就像在她的目光里,一直那样站着,就那样陷进夜里,就那样沉于海底,就那样和着咸涩的海风和眼泪,安静地永恒地睡去。 在无论多少年以后,我都不会忘记,在隔绝了寒气的温暖酒吧里,龙儿投奔到她的爱人的怀抱,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她小鸟依人,百媚千娇,风姿万种,幸福满盈。我望着那个男人,我想他太瘦了,我想他也不太帅了,不过他一定会很爱她,这就足够了。 无论多少年以后,我都不会忘记,我们分别的那一天,龙儿坚持不让我去送她。我们站在每次分别的那个十字路口,路边的银杏花飞飞扬扬地飘向远方。我们站在夜雨阶前滴到明的屋檐下,泛着潮意的青石上书写着她远行的足印。龙儿的手指冰冷,却将最浓的温暖传达到我的心怀。我微笑着站在那里看着她一步一步地远离,入未知的明天,淹没于人海中,我微笑着站在那里突然就站了一千年。 知性物语我想起一个酷爱厨艺的人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为你爱的人做菜,你是幸福的,你爱的人为你做菜,你也是幸福的。一碗罗宋汤,先不谈制作之人的厨艺如何,光是心中的那份浓情已经令人感动。这不是一碗普通的罗宋汤,这是一碗饯行的罗宋汤,在喝过这碗罗宋汤之后,两个知己好友便要天各一方,各奔东西,奔向迥异的风光,谁也不知道她们将要面对的明天有怎样的不同,谁也无法预测她们的情谊是否可以海枯石烂,她们只能在分别的最后一刻竭尽所能地留住这一份美好,表达内心的不舍和珍惜之情。我们经常从书中看到过古人分别时互赠芍药以慰相思和遥祝平安,这里的罗宋汤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送行的人和离开的人心情是截然不同的,送行的人希望送出的是一份祝福,一份不舍,还有一份彼此熟悉的味道,那个味道里有彼此一起走过的日子,一起笑过哭过的记忆。离开的人收到的是一份不舍,一份珍重,还有一份勿忘我的美好心愿。这一碗罗宋汤就像是一个回忆的线索,无论两个人分隔得多远,无论是否还可以喝到罗宋汤,都不会忘了那一段友情和那一场离别。 小镇情思读书的时候,曾经为了一部金庸先生的巨著《天龙八部》疯狂过,印象最深的便是具有传奇色彩的大理段氏。工作以后,曾经有一个男同事便是祖籍云南大理,他姓段,白族,只是他的父母从小便到了上海,他也讲一口标准的上海话,对于大理的了解倒是还不如我从《天龙八部》中了解的多。于是,我对大理的了解仍然只是停留在金庸先生的描写,还有一些旅游书籍介绍。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满足对世界名犬的好奇,陪一位有计划投资名犬的朋友去广州参加国际宠物博览会,于是遇到了小镇。 小镇的祖籍在贵州,他幼年时期就随父母迁居大理,在那个古城生活了20几年的他活脱脱成长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大理人。 第17章 他是一个长得高高瘦瘦,眼神中蛮是倔强的年轻男子。凡是第一眼看见小镇的人,都会感觉到他长得很像日本有名的大帅哥反町隆史。当我忍不住地这样告诉他时,他笑了,略带腼腆的样子,像是一个羞涩的大男孩。小镇有着棱角分明的轮廓,抿起的嘴角,这使他看上去有一抹30多岁男人的沧桑和成熟,而那一年,小镇还不满24岁。 当时,小镇带着他的爱犬到广州参加国际宠物博览会,那是一只将近半岁的英系苏格兰牧羊犬,有着优良纯正的血统,黄白相间的毛色闪着缎子一般的光芒,它随时都站在小镇的腿边,高仰着头,眼神中满是坚定,看上去像极了一个英勇的骑士。之所以形容它像一个骑士,而不是一个高贵的王子,因为它虽然有着出生名门的高贵血统,可是却没有王子的骄贵和跋扈。它站在小镇的身边,仿佛随时都准备为了自己的主人效力,尤其是那种坚定的眼神仿佛它随时都可以为了主人牺牲自己的生命,那绝对是一种属于骑士的忠诚。这样的感觉,只有见到它才会有这样深刻的体会。当然,它还有一个好听而特别的名字,叫礼拜六。 我注意到小镇的时候,他正蹲在那里抚摸着礼拜六的小脑袋,他的眼睛里储满了柔情。我以前接触过几位喜爱养狗的男人,可是像小镇那么专注和深情的眼神却是第一次看到。他看起来正在和他的爱犬低语些什么,那个样子看上去像是一个慈爱可亲的父亲正在对自己的孩子说话。他的嘴角挂着幸福满足的笑容,那样的表情也是一种骄傲和自豪。我情不自禁地停下脚步,用满是欣赏的目光看着小镇和他的爱犬,有一种温暖包围着他们,这让只是在一旁关注他们的我心里立即涌现出一股暖流,还有一些羡慕。听说过很多关于狗与主人之间默契和感情的感人故事,有朋友曾经写过一本书,书中更是有详细的描写,看得人禁不住热泪盈眶。看着眼前的小镇和爱犬,我的心中再次找到了感动的感觉,那种感动任你藏都藏不住,在一瞬间会有一种强烈的泪涌感觉。 爱狗的男人,都会爱家。走在身边的朋友刻意将这一句说得很大声音,我扭过头去看朋友时,小镇也抬起头来看着我们。 也许爱狗的男人是因为他们没有家。这句话是小镇说的,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站起了身子。他穿着深棕色短风衣,敞开的胸前露出浅米色t恤胸前的夸张图案,看起来有些怀旧风味的蓝色牛仔裤,深棕色的系带绒面皮鞋。他的爱犬贴着他的腿笔直地挺立着身体,也抬着头看着我们,眼神中满是警觉。 好漂亮的苏格兰牧羊犬啊,可以告诉我,它叫什么名字吗? 它叫礼拜六,我平时都喊它老六。小镇这样说的时候,眼神里满是骄傲,像是一个骄傲的父亲。同时,那只可爱的礼拜六也叫了两声,它一定是听到了小镇在说它的名字,它在表示回应。 后来,我总结了一下,想要认识一个养狗的男人,那可比认识一个什么宠物都不养的男人容易多了。因为我只用微笑着夸赞那只可爱漂亮的狗,我便能认识它的主人。对于每一个养狗的男人而言,夸赞他的爱犬肯定是没有错的,而且夸赞一只狗的形容词可真的太多了,比如漂亮,可爱,乖巧,懂事,高贵等等。 我走到礼拜六的面前,微笑而友好地望着它,我轻柔却清晰地说,可爱的礼拜六,你可以告诉我,你那位英俊老爸的名字吗? 小镇愣了一下,因为我这样突然的一句问话,身边的朋友也愣了一下,然后大声地笑起来。直到和小镇分别以后,朋友才在我耳边悄悄地低语,你真是厉害啊,真亏你想得出来。我笑了笑,我厉害吗?搭讪总得找个理由啊,没有毫无理由的相识,也没有毫无理由的拒绝啊。 我抓紧时机,冲着小镇眨了眨眼睛说,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礼拜六的英俊老爸。 于是就这样,我认识了小镇。当然,我还认识了那只叫礼拜六的苏格兰牧羊犬。后来和小镇熟悉了以后,小镇说当时他真的愣了一下,他说,你可真是狡猾啊,不过很幽默,如果不是这样子,我们也不会相识了,更不会成为好朋友。 礼拜六似乎对我很友好,至少它的眼神是温和的,毫无对陌生人的敌意。我还在小镇的指示下和它握了握手,或者是因为这个品种的狗天生长着一脸笑相,或者它是真的在冲着我笑,当我看见它咧开嘴露出微笑的表情时,我感觉到开心极了。 那天的国际宠物博览会之行,因为认识了小镇这个爱狗养狗的专家而变得生动起来,他耐心地为我们介绍各种品种的名犬,详细到它们的名称、习性,甚至饲养时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他都了如指掌,俨然一个养犬专家。当我和朋友惊讶地望着小镇时,他有些腼腆地笑了,他说,我也是半路出家的,只是因为喜欢养狗,从小到大养了很多只狗,所以认真地研究和学习了一些相关资料。 中篇7 早些年的时候,我自己也养过几只小狗,不过不幸的是都没有机会看到他们长大,便因为不同的原因而夭折,从此便从心底不敢再去伤害一个小生命,也不愿意再面对一次失去,所以一直没有再鼓起勇气重新养狗。只是那些短暂却深刻的养狗的记忆,使我深深知道养狗绝对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尤其是一只只有两个月左右的幼年犬,那需要极大的耐心和爱心。如果一旦你决定养一只狗,你便要有准备照顾它一生一世。不管它是否名犬,你所需要投入的精力和感情绝对不会低于养一个小孩子。 我看着眼前的礼拜六长得这么健康漂亮,就知道那一定是花费了小镇的不少心思。正如小镇自己所说的那样,礼拜六从两个月成长到四个月的这两个月里,他瘦了将近十斤。他掏出随时携带的和礼拜六的合影,相片中,他紧紧地搂住弱小的礼拜六,isuu書网本来就身型瘦削的小镇,从那张相片看上去更是显得有些瘦骨嶙峋,看了让人心疼。所幸的是这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礼拜六越长越漂亮,而且很健康,也很乖巧,这让小镇感觉到欣慰不已。 国际宠物博览会闭幕的当天,小镇要带着礼拜六赶回大理,于是我和他面对了我们之间的第一次分离,我们站在机场的候机大厅里,说一些说过的话,聊一些聊过的事,我们看着时间一分一秒地在我们琐碎而真实的交流中流逝了。 小镇说,你有机会一定要来大理玩,我和礼拜六都欢迎你。 好,我一定会去,看你和礼拜六。我看着小镇和礼拜六,我在心里悄悄地说,我们一定不会就样擦肩而过的,我们一定会迎来下一次的相逢。 礼拜六一定知道,我们将要分别,它开始有些不安,它仰起头冲着我和朋友叫个不停。我想,就是在那一刹那,我更加喜欢礼拜六了,短暂的相处之后却有了浓浓的不舍,我想我一定会去大理,一定会再次和他们重逢。 各自回到家里的日子里,我和小镇仍然保持着联系,电话或是网络,在这个年代都非常方便。小镇经常会传来他拍摄的大理古城的相片,我看着那抹湛蓝的天空,那洁白的云朵,那在云雾深处的苍山,那缥缈神秘的洱海,还有那条著名的洋人街,还有小镇自己站在小巷深处,发肤缱绻。我对大理之行更加充满了期待。 有时候,小镇会通过网络摄像头,让我看看正在一天天快乐健康地长大的礼拜六。礼拜六似乎很喜欢上镜头,不用小镇指点,它便可以对着镜头随意地摆出各式各样的pose,我忍不住地伸出手抚摸屏幕上它的眼神,它的笑容,想起它那光亮柔软的温暖身体,记忆深处依稀的温度。这让我更加想念礼拜六。 小镇还经常不定期将礼拜六的成长过程中的最新相片发布在他的个人主页《大城,小镇》上面,惹得路过的朋友或是陌生人都羡慕不已,留言板里全是对礼拜六的赞美。有些朋友还时常风趣地给他留言,他们说,小镇,礼拜六似乎比你更抢镜喔。小镇总是会笑得很开心,对于别人夸赞礼拜六,比夸了他自己更让他开心。 通过接触,还了解到小镇在文学方面的爱好。一个爱狗又爱写字的男人会是什么样的呢?最开始,我总觉得小镇的文字中有太多的疼痛,在阅读的过程会情不自禁地皱起了眉头。 无论过了多久,我想我都会记得我第一次读过的他的文章,是一篇叫做《向左走,向右走》的小说。那一瞬间,那种我曾经深深迷恋过的熟悉气息扑鼻而来,在整个空荡荡的房间里开始弥漫。写那样的文字的小镇,用极尽平静的语气,用平淡漠然的态度讲述一场爱情,可是那些往事的疼痛,诺言的甜美,迷失的幻觉却让作者和读者都心力交瘁。当我从小说中将目光抽离出来,竟然已经泪流满面,那些恍惚爱过的曾经,汹涌地翻涌上脑海,我不得不紧紧地闭上双眸,眼泪才可以痛快地彻底地流下来。 后来又读了很多小镇的作品。一直以来,我都喜欢和欣赏会写字的男人,毫无疑问,我对小镇也是喜欢和欣赏的,那种喜欢和欣赏里带着很浓的熟悉和亲近。我总是轻易就从他的文字中找到了久违的感动,我总是轻易就从他的故事中找到了难以平复的心痛,我总是轻易就从他的字里行间里找到了生命里最害怕丢失的最重。 第18章 我满怀着感激的激动心情,不止一次认真地说,小镇,谢谢你。 突然一句谢谢你,让小镇一时云里雾里不知所云,直到再次见到他,我才告诉他,为什么这么长久以来,我在内心都对他满怀着一种感激之情。因为他以前不知道,我初识他的日子里,正遭遇了一场最不情愿的失去。而那些恐惧失去的最重,却一不小心地出现在小镇的文字里。我想起我曾经一直坚信的一句话,有些人注定是要相遇的,就像我和小镇,一切都是不早不晚,一切都是不急不缓,一切都是还来不及感动和珍惜。 再次见到小镇,是在今年的三月。虽然已经是阳春三月,但是全国各地仍然是寒气袭人,一直没有摆脱冬天的寒冷。 三月的大理下了2005年的第一场雪,那天刚巧是我到大理的那一天,我在记事本将这一天用彩色的笔特别标注出来,3月4日,周五,一个平常如斯的日子,或者会因为去大理而有所不同。 我在昆明办完了事,便在长途汽车站的候车室里给小镇打电话,很快的,他的声音从电话那端传来。他说,快来吧,今天这边下雪了,我正牵着礼拜六欣赏雪景呢。 我坐在车里,心里充满了期盼。或者为了大理的那一场雪,或者为了立即就要见到的小镇,当然也因为想念已久的礼拜六。 因为高速公路在维修,路不太好走,需要绕道而行,400多公里的距离却用了将近7个小时,颠簸了一路,昏昏欲睡的我在傍晚时分,终于看到了四周万物皆是一片白茫茫的大理古城。 那一场雪下得很大。傍晚的时候,雪已停了。可是,来往的车辆,屋顶,远山,树枝上全部都是银妆素裹。我一眼便看见了牵着礼拜六在路口等候我的小镇,他穿着咖啡色有毛领的棉袄。他的长发剪短了一些,有一缕头发被风吹起,遮在额头前,他的眼神不再像从前那样倔强,他的胡子也蓄长了,在下巴上有浓烈而明显痕迹。礼拜六站在小镇的腿边,正低着头用鼻子不停地嗅着地面的积雪,它身上的漂亮的毛被树上融化的雪打湿了,它听见我叫它,便抬起头来,它的眼睛亮晶晶的,它看起来兴奋极了,为了这一场突如其来的雪。 小镇说,连我这个生长在南国小镇的人,都没有机会见识到雪,只是知道是天空里洋洋洒洒飘落的白色花瓣,知道会很凉,需要添衣保暖。 小镇又说,别说老六了,连我都有些兴奋了,总算体会到了小学时书里描写的“天空飘扬着鹅毛般的大雪”的滋味了。 小镇还说,下雪真的很浪漫,我立即想起了那首歌,2002年的第一场雪,显然这一场雪是迟来了三年,可是这样的浪漫真的有点冷。 小镇说话的时候,眼睛也是亮晶晶的,或者真的是为了这场突如其来的三月春雪而有些兴奋吧,或者是为了礼拜六兴奋开心的样子也感觉到幸福吧。我看着眼前绘声绘色的小镇,依稀记得第一次见到他时,他蹲在那里,眼神温柔地望着礼拜六,我也依稀记得当他的目光从礼拜六的身上移开,马上有一种疏离,眼神中的倔强和孩子气的冷漠看起来是一种疏离。 曾经听到从云南旅游回来的朋友说起那里的天空,那样的湛蓝或许只有天堂仙境才会拥有吧。我终于可以站在大理这方有着传奇故事和悠久历史的古城土地上,当我仰望天空,才知道这里是生活在钢筋水泥的现代都市的人们无法不去向往和羡慕的天堂。也难怪一年四季,都有来自于五湖四海的游客去云南,去大理,游苍山、洱海,感受蝴蝶泉。只有站在那样纯净和澄清的天空下,只有走在这如诗如画如梦如天堂仙境般的土地上,人的心事才是怎么也藏不住的。那么简单悠久的小城,那么质朴善良的人,让你的心都由不得不善良温和起来。 就像是我所认识的小镇那样,虽然他是一个生活在新时代的男子,他对于新事物的接受很快,他也随时从网络和报纸杂志上关注很多时尚资讯,但是在这样时尚现代的小镇的眼眸深处,仍然存在着一抹让你无法忽略和感动的纯真。那种愿意去信任,那种只是为了开心而笑,那种发自内心的真诚,那种不经意间流露的关怀和温暖,无一不是让你感动的可爱特质。 我、小镇和礼拜六并肩走在大理古城的蜿蜒街道上,站在大理石路面,青砖墙壁的小巷里,站在少数民族的阁楼前面,站在蝴蝶泉边想像历史长河中古老的神话,站在苍山顶,踮起脚尖,伸出手指触摸梦想中的天堂。我们相视微笑。我们坐在洋人街的露天椅子上聊天。 狗的忠诚,只要你接触一次它专注凝视你的眼神,你就会懂得,那一瞬间,你甚至会觉得整个世界,除了狗,都背叛了你。这一段话让我想了很久,当小镇这么说的时候。我想我一定要用我的文字将小镇永远地记录下来,那些美好的片段,那些甜美的记忆,那些心动的断章,那些真实的感触,记下我们永远都舍不得忘却和丢弃的美好或是忧伤的过往。 礼拜六的内心世界一片纯净,像是那片尚未被污染的天空,那是一抹接近无限透明的蓝,让你越是渴望接近,越是发现自己与它的差距。原来,这么些年走过来,我们都不再天真单纯。我们在声色犬马、纸醉金迷的世界里一次又一次在欲望强势扩张的面前败下阵来。我们再也无法怀揣着满腔的赤诚去为一个理想赴死。我们再也无法轻易地将整颗心或是全部的幸福都交托给任何一个感觉是爱的人。我们连哭泣都不再懂得歇斯底里,那些纷乱交错的眼泪再也看不清晰了。我们几乎快要遗忘了孩童时代赤脚奔跑的喜悦。我们曾经毫无束缚,只是我们忘了。 知性物语在我们一生中,总是有这样或那样的朋友,他们曾经陪伴你走过一段美好的岁月。回忆一个好朋友,他便随着那些与他相关的往事清晰地浮现在眼前,你们的相识,你们的相知,你们曾经一起笑过哭过的过往,你们曾经一起年轻过彷徨过的岁月,你们曾经一起共同走过的日子,那一切仿佛都只是发生在昨天,而他的微笑仿佛近在眼前,他的呼吸仿佛可以触摸般那么真切。 回忆就像是一面迎着风缓慢攀升的风筝,它随着你的回忆越飞越高,直至挣脱了你手中的线,飞向遥远的天边。 回忆就像是一柄银光闪烁的锋利匕首,它随着你手起刀落,在岁月这块巨大的蛋糕上留下纵横交错的痕迹。 回忆就像坐上了一辆满载岁月斑驳的列车,它在时光的隧道里穿梭前行,这样的旅程有甜美,也有疼痛;有轻松,也有沉重。 山不在高爬山,估计好多人都爬过。我爬的这座山叫凤凰山,这的确是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可是它并不出名。它就在那座城市里,凡是生活在那座城市的人几乎每天都要和它打照面,我坐着公共汽车经常经过凤凰山,长年累月都是郁郁郁葱葱的树木,尤其是到了春天,可以看见满山遍野的花朵竞相开放,姹紫嫣红,好不热闹,所以这凤凰山虽然不气派,却也深得当地人的喜爱。 凤凰山的具体海拔高度我是不知道了,不过它实在是不高,不用提攀登过珠穆朗玛的登山勇士了,就连攀登过黄山和泰山的人,甚至是攀登过武当山和普陀山的人,都会对凤凰山的高度表示不屑一顾,因为这座山从远处看起来只是一个小土包。没有奇峰险峦,没有云雾缭绕,没有仙风神骨,没有说不尽的古老传说,凤凰山充其量只有一个传说,那是我听一位住在凤凰山下的老人讲述的,即使那个传说故事只是后人想像的,但也是很动人的,至少曾经打动了我。 攀登凤凰山的感觉,估计和上了十五层楼梯的感觉差不多,气是要喘的,汗是要流的,只是累倒也不至于,更不会攀登到中途便会累得想要放弃。这种感觉让我想起当年攀登泰山和不到长城非好汉的那股子勇气,那是因为年轻气盛,人一旦年轻,心态上就会有征服的欲望,那种欲望化为动力之后,泰山和长城虽然攀登得有些艰难,却仍然成功了。登临泰山之巅,一览众山小,那是征服我国五岳之一,可能一生之中就去爬了那么一次泰山,但是那种登临玉皇顶的感觉却是记忆一生的。而长城更是我国古老文明的象征,登临长城,感受那种绵延不绝的气势,是每一个中国人一辈子的梦想。 这凤凰山远远不比那泰山,更比不过那万里长城,它一来没有名气,二来没有傲人的海拔高度,三来没有动人心魄的传说故事作为铺垫,但是我仍然非常喜欢这座山,因为我每个星期的星期天都会在清晨去爬山,而且我将这个喜好作为一种良好习惯坚持了很长一段时间,我想,我需要征服的不是任何一座名山,我需要战胜的只是自己坚持锻炼的毅力。坚持就是胜利,这句话果然说得没有错,如果现在让我再去攀登凤凰山,我可以非常轻松地一路小跑着上山,气不喘,脚不停,不过一刻钟便能站在凤凰山顶眺望那座繁杂而热闹的小城。 中篇8 还记得第一次去攀登凤凰山,那是春天踏青的好时节,大家纷纷换上了春装,五颜六色的衣服鲜艳明快起来,于是在一个星期天,与三个朋友相约去照相,捕捉一点阳光下自己动人的身姿。大家不约而同地想起了凤凰山,因为平时经常坐着车路过凤凰山,春夏秋冬,阴晴雨雪,还从来都没有亲自去爬过,再加上久居于城市之中,大家都是奔波忙碌的都市人,并没有太多的时间刻意去哪里爬山,于是凤凰山便成了惟一的选择,因为惟一,所以欢喜。 第19章 那种感觉就像是有首歌里唱的那样,男人们因为久不见莲花,而开始觉得牡丹美。我想我们也正是因为离那泰山、黄山、华山等名山实在是太遥远,所以只好畅想和感受一下凤凰山了。 有一句流传已久的俗语叫,女人出门要等得,这就是说女人们出门是最麻烦的,男人们需要非常有耐心地等待。那天,攀登凤凰山的队伍中有包括我在内的三女一男,虽然不够壮大,但是也足够一路上欢声笑语。既然说好了是去照相,打扮一番总是免不了,虽然还要攀登凤凰山,但是那山并不高,而且出门面对大众,女人的形象是不容忽视的,自然是准备工夫也是十足。于是,三个女人在各自家里磨蹭了近一个小时,直到那个惟一的男士第五次打电话来催促,他快要决定取消此次凤凰山之行的计划,三个女人才勉强可以出门。 等四个人到了约定的地点集合,那位男士便叹了一口气,看一看眼前三位女士的打扮,这哪里像是准备去爬凤凰山,一个个描眉画眼,一个个窄裙高鞋,一个个花枝招展,倒像是准备去拍风景写真。 我还记得,当时的我可以算得上是最偷着乐的一个人,因为另两位姐妹均穿着黑色为主的衣裙,她们试图在红花绿叶中以沉着稳重的黑色出众,而我却穿着一身绿色,是那种鲜嫩得像早春的茶叶尖般的绿色,我是想迎合春天的主题,穿出绿色气息,于是,我往她们两人中间一站,轻而易举地抢尽了风头。说到这里便要说起女人们似乎都喜欢攀比,这是正常的虚荣心,所以比外表,比气质,比谈吐,比着装,比吸引力等,这些方面的明争暗夺是女人内心中永远都不知道疲倦的一场较量。所以不用说,那天的第一场较量,我轻松地获得了全胜。 我们一行四人步行前往凤凰山,大约一刻钟的路程,一路上说说笑笑,还能沿途欣赏一些风景,宽敞干净的柏油马路,整齐停放的车辆,马路两边葱郁的树木,从超市里购物归去的女人,悠闲开车的男人。虽然这一段路程很近,可是平坦的直路哪里比得了山路曲折更新鲜有趣呢?因为人只有在不断地登高、不断地望远、不断地征服的过程中才会体验到胜利的快感和喜悦。于是,我们更加期盼早点看见那延伸在弯弯曲曲的小路后面的凤凰山。 那天因为是星期天,去凤凰山的人特别多,印象之中,这座并不起眼的小山似乎一直都有非常旺的人气,山脚下的停车场早就车满为患,络绎不绝的游人。我想,或者大家都是和我们有着一样的想法,惟一的选择便是最好的选择。 凤凰山脚下的治安办公室里走出来一个穿着制服的保安,他大约二十多岁,高大的个头看上去像北方人。他打了个哈欠,眼神淡漠地望着进进出出的游人。他每天都是在这里站岗,他已经累了。都说审美疲劳,他每天看着来来往往的人也感觉疲劳了。 在凤凰山的入口处有一大片草地,有四五个花甲老人穿着白色或是黄色的绸缎灯笼裤和对襟衫,他们全神贯注地耍着太极拳或是太极剑,动作标准,神态自若。蜿蜒小路的两边还有几张长长的石椅,有些爬山累了的游人坐在那里歇息。 微风轻拂,山里的清新空气让人的心情也开始愉悦起来。我们一行四人一路向前走去,山路的坡度也一点一点明显起来。虽然刚到上午十点,但是已经有游人陆续下山,这一类人多半是为了锻炼而爬山的,他们无论男女老少都是清一色地穿着运动服和运动鞋,他们个个都是红光满面,额上有细密的汗珠,他们的身影远远地走过来,看上去充满了活力和朝气。 有需要照相的,选好地方站好了。队伍中惟一的男士担当了凤凰山之行的摄影师,他此时发了话,他知道我们哪里是为了爬山而去,我们是为了拍照,为了在早春的和煦阳光下展现我们在冬衣里闷了一个冬季的苗条身姿。只是,这草地上还真没啥可以拍摄的,而且不远处还有双双对对的年轻情侣亲热地搂抱着在草地上打滚,他们忘我地投入在自己的快乐之中。于是,其中有一位女士说话了,她说,还是继续往前走吧,这里没啥好拍的,就算拍回去了也要用photoshop软件来修饰呢,多麻烦啊。 现代科技发达了真是好,拍照都用数码相机了,背景的人物再杂乱都没关系,甚至连树木不够绿,花儿不够艳都没关系,只需要存在电脑里,用专业软件经过一点小技术进行修饰,这张相片出来之后就像是一个人的专场布景。想着几年前用老式的傻瓜相机拍出了照片,等了几天终于等到胶卷全部冲印出来,结果拿到手中一看,别人的脑袋比自己还清晰明显,好好的一张相片就那么浪费了,更别提现代年轻人疯狂热爱的自拍了,现代人可能已经越来越少有这样的烦恼了吧。不单只是数码相片走进了千家万户,越来越普及,还有数码摄像机,它不需要你是专业摄影师,也能轻松留住灿烂瞬间,做出自己主演的影片,而且听说最新上市的数码摄像机甚至直接使用dvd拍摄保存,连将dv带转换为vcd或dvd的工夫都省了。 我们一路继续向前大概100米,便看见一块指示牌,那是一块两米见方的玻璃钢制成绿色牌子,看起来很新,是一幅凤凰山的全景图,无论是入山口、出山口,还是公共厕所、治安办公室、草地都清楚地一一标示着,而且这块指示牌的清洁保持得很不错,明晃晃的牌子,若是站近一点便能在反光里看见自己的影子。于是,三位女士一刻不闲地跑过去,打着看指示牌的幌子,其实是观察自己的妆容保持得可好。后来便有了我在凤凰山的第一张相片,我站在指示牌旁边,笑得春花都醉了。 凤凰山的山路很窄,但是并不陡,每一级阶梯都很宽,方便游人在登山的途中歇息和换气。窄窄的山路可以容纳一个人经过,铺了鹅卵石的台阶一级一级蜿蜒上升,望不到尽头,这让我想起了那句诗,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即使只是这么小的一座山,也可以将人的视线完全的包围。可想而知,人类是何其渺小,自然界里即使只是一座小山丘也有如此广阔的胸襟容纳我们。 凤凰山两边灌木丛生,沿路还有一些叫不出名字的花儿,五颜六色,开得正艳。我们第一次如此近的接触凤凰山,这些自然景色都是让我们意外的,在我们临出门以前怎么也没想到这小小一座凤凰山也有如此令人赏心悦目的景致,于是,每一个人的心里都觉得甚为欢喜。人一开心,爬山的劲头便足了,于是一路上有说有笑地攀登而上。 登山的人中有老有少,以年轻家庭及情侣为多数,年轻的夫妻带着小孩子,或抱或背,一路欢声笑语;年轻情侣手牵着手,一级一级往上走,一路卿卿我我。也有为数不多的老年人,由家里的后辈们搀扶着向上而行。 我们几个人的干劲十足,一路上不断地超越别人,越是走向山顶,山花越是烂漫,尤其是一片紫色的杜鹃吸引了游人的目光,大家纷纷在山路上停下来,驻足欣赏。 山腰上有一个六角凉亭,供游人休息,我们下山的时候曾经在那个亭子里停留了十分钟,坐在冰凉的石椅上,吹着山里的微风,闻着花香,感觉格外舒爽。而且我们意外地发现坐在身边的两个游人竟然说着韩国语,忍不住好奇地仔细打量着他们的细小眉眼,再看看他们手里的三星数码相机,便知道他们是远来的韩国客人。这让我想起一个韩国朋友告诉我的一件事,在韩国,满街都可以见到韩国现代的轿车,因为韩国人的爱国热情特别的浓厚,他们支持自己国家的建设,所以他们都是首选韩国制造。当时我真的感动了,为了这样一个小小的信息,只是不知道会不会有那么一天,我们祖国的大街上,触目可及的全是国产车,我们的手里不再拿着韩国或是日本产的手机,我们在家里看的全是长虹和熊猫彩电。 大约三十分钟,我们便登上了山顶,我想到当年登泰山用了三个多小时,于是特别怀念,而且当时我是一个人登山,那是怎样的毅力支撑着自己啊。 凤凰山顶经过特别的修饰过,亭台楼阁,风格简单大方,人工摆放的盆栽鲜花,搭建的葡萄架,整齐的石椅,就像是一个空中小花园一样,淡雅而质朴。有不少游人纷纷留影纪念,在那里,没有名胜古迹,没有奇山怪石,没有名人真迹。在那里,有的只是淡雅而闲适的心情,有的只是随意而自然的氛围。 我的相片集中有一张四个人的合影,我们的身后是正在建设中的城市,平地而起的万丈高楼,穿插交差的钢筋水泥,我们望着一个方向笑容满面,那一刻,我们似乎都喜欢上了那个城市和那座凤凰山。 我们准备下山的时候,见到一处围观的人群,葡萄架下的老人用方言讲着故事,他已经老了,有些吐词不清,但是旁边的人都聚精会神地听着,或坐或站,包围着老人,听着关于凤凰山的传说。听老人说,在很多很多年以前,凤凰山的山脚下住着一对相爱的夫妻,男的砍柴,女的织布,他们的生活相亲相爱,可是有一年,他们所住的村子遭受了洪涝灾害,最后虽然洪水退了,人们又可以重新简单地生活,可是那个男的却为了救村民而掉进洪水漩涡之中英勇牺牲了,女的满怀着对丈夫的爱而坚强地活下来,她仍然住在山脚下,她收养过很多孤儿和流浪的小动物,她的善良和坚强终于感动了上苍,于是天上的菩萨在她临终前答应了她的心愿,她终于见到了她的丈夫,他们变成了一对凤凰保护着这座山,于是后人将这座山命名为凤凰山。 第20章 我知道,年代已经太久远了,这样的传说故事已经无法考证,或者是某个同样善良的人想像出来的吧,但是这个故事是这样的平实,就像这座小小的凤凰山一样,它是属于每一个普通的平凡人,它是每一个普通人的财富。 知性物语在人生的漫漫长路中,面对各式各样的压力,面对或真或假的情感,面对大大小小的竞争,我们已经觉得太沉重,有时候甚至快要压得喘不过气来。这一段关于爬山的回忆便是一次回归轻松的过程。其实我们的人生也应该保持这样的态度。当你觉得不堪重负的时候,你要懂得为自己释放压力,那种感觉就像是耍太极拳一样,来来回回之中压力已经消失无踪,甚至还可以将压力转换为动力。当你觉得郁闷不快的时候,你要懂得为自己寻找快乐,那种感觉就像是面对镜子练习微笑一样,咧开嘴努力微笑的人总比拉长着一张苦瓜脸的人更容易获得快乐。 爬山的过程是轻松的,回忆的过程也是轻松的,我相信每一个人都曾经拥有过这样轻松的感受,或者不是表现在爬山这一方面,你可以是闭着眼睛小憩,你可以是读一本轻松小品,你可以是与好友知己闲聊,你可以是与家人共进晚餐。所以关键不是在爬山这一个项目上,而是在于你是否拥有一份轻松的心态,还在于你是否随时懂得为自己释放压力。在不破坏大原则的范围内,何不小小的率性而为一次呢?因为随心而为的事总能发挥出最佳状态。 收藏阳光的香味下篇1 如果可以存时间入瓶一人有一颗心,这有多么美好。 这颗心上留下了所有关于你的记忆点滴。 情人节快乐,快乐情人节。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情人节,在这样特殊的节日里,世界上的绝大部分人都在努力证明着自己心里还是有爱,世界上所有情侣都会在这一天幸福温暖的相视微笑。我想着今天就是情人节,我想着我对鱼的爱,我没有理由不从心里泛起温暖的笑意。 乍暖还寒立春时。凉意袭人的凌晨,我添了件衣裳,然后静坐于朝露之中,静坐于晨曦之中,静坐于浸润着思念的甜美回忆之中,我将用这一天所有的时间来回忆我和鱼一起走过的这一段路。那些带给我美好和幸福的片段,那些令我甜蜜和心动的过往,那些令我觉得感动和温暖的点滴,那些我和鱼共有的记忆像是生命中最灿烂的阳光于一瞬间洒满心田,在这么多年以后,那些回忆仍然让我的心里觉得温暖。 我拼命地吃着巧克力,纯黑巧克力、果仁巧克力、奶油巧克力、夹心巧克力,这些我最喜爱的零食在这一个特殊的节日里有种泛滥的甜蜜。我告诉自己一定不要哭泣,在这个应该快乐的节日里,我一定不可以让眼泪掉下来,可是我的泪水却涌出眼眶,我一想起我们再次分别在相隔一千多公里的两个城市,我便有一种泪涌的感觉。我多么想努力微笑着,就像是三年前的那个冬天,我在远离鱼一千多公里的城市里,朝着他所在的方向努力微笑。这么些年过去了,每当我想起那一年的冬天,想起那个暖暖的笑容,无论我面对怎么样失落和无奈,我总是可以从心底里升起一种满足和幸福的感觉,我总是情不自禁地绽放了最温暖的笑容。 每一个女子都是读着童话长大的。童话里有爱情,所以女子的心里也有爱情。爱上一个人是没有理由的,那是一种感觉,虚无缥缈,若即若离,也许就是那么一瞬间,也许会是一辈子。合上手中的书,我仍然沉浸在主人公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里,我总是这样任由自己一次次为书中描述的故事感动莫名。 人有一颗心,这有多么美好,这颗心留下了心上人凝视的深情眼神、闪亮跳跃的动作、低沉而磁性的声音、甜蜜温暖的笑容、温存而柔软的真情对白……所以,在我的心底深处,也因为一个人而留下了一道道深深浅浅的痕迹,就像是琴键上滑过的手指,从心底弹奏出思念的美妙乐章。 三年前的那个冬天,我和鱼相隔了一千多公里的距离,我在北,他在南。我们隔着屏幕通过网络交流,他给我讲一个梦,他在那个冬天频繁地梦见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女子站在阳光下望着他暖暖地微笑。于是,从那一夜开始,我总是望着他的方向努力微笑,我不知道我的温暖划过长空之后是不是可以传达给远方的他,我只是那么努力地微笑,用我心底因为他而存在的温暖和幸福。三年后的今天,又是冬天,我和鱼再次相隔了一千多公里的距离,我在南,他在北。我静坐在窗台前,我望着他所在的方向,那是我曾经守望他的方向,我想起三年前的冬天,我努力微笑了整个冬天,那是我一直努力想要给他的温暖和幸福。我不知道在情人节的这一天,他是否在远方可以感觉到,我的感情一如既往地朝着他所在的方向奔跑,我的微笑一如既往地在晴天在雨天在任何一天都为他深情地绽放。 二你不知道,我是多么想念你。 我迫切地想知道,你在什么地方做什么事情。 一直以来,我给别人的印象都是一个乖巧而安静的女子,有着平淡而令人安心的外表,有着良好的家教、优越的成长环境和平淡顺利的成长过程。这样的我就像是一张新开封的a4复印纸那样干净和平整,还有着淡淡的纸浆香味。我简单的工作,平淡的生活,内心淡漠,不喜欢交际应酬,但也不失礼节,不乏好的人缘。我喜欢想像,还喜欢将想像的一切化成文字,然后自己编造的美好世界中微笑和叹息。我乐于接受新奇的事物,对于陌生人毫不设防,但从不轻易交心。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是一个内心狂热和敏感的女子,我用一颗永远充满了好奇的心感知这个世界,我用淡漠的表情掩饰狂热的内心,我用习惯性的疏离建立自己独立的天空,我用敏感细腻的文字表达内心的丰富,我欣赏自己也喜欢自己,但这绝对不是一种孤芳自赏,我觉得这是一种充满自信的自恋,这更是一种带着自知之明的自我欣赏和认可,这些理由使我在这些年里都可以忘我的起舞在自己的天空下,游走在自己的国度里,不知疲倦,不亦乐乎。 三年前的六月,初夏的炎热已经越来越明显,而我的内心比季节更浮躁,我经常一整天只听一首歌曲,然后坐在电脑前面不断地写字,写一些破碎的断章,写一些疼痛和无奈的故事,写一些陌生或熟悉的爱情,写一些过往和未来的自己,我将自己几乎所有的时间全都用于回忆和想像。我经常站在镜子前,凝视着镜子中的自己,直至面容模糊而陌生,我和镜子中的另一个自己对话,我眼睁睁看见自己像即是矛又是盾。除此之外,我还经常独自坐在天井的石阶上,仰着头望着天空,刺目的阳光在飘浮的云层深处若隐若现,而我的思绪则在一个人的天空里张扬飞舞,不眠不休。三年前的六月,我穿着绿色的棉布裙子独自穿行于那个北方的城市。 那一年的六月,最值得珍惜的记忆便是鱼突然地出现在我的生命中,我带着怎样的惊喜。我还记得在那个时候,我和他都像是无助的孩子,为了一些和理想越来越偏离的残酷现实而心碎和迷茫,为了一些烟火般短暂美丽的情感而无奈和叹息,为了一些似是而非的心情而烦躁和焦虑。那一年的六月,我在北,他在南,我们在相隔一千多公里的两个城市里有着各自的生活,只是因为一次偶然相遇而从此相识相知。在很多的时候,我们安静地看着彼此的忧伤,我们沉默地聆听着彼此的惆怅,我们善良地包容着彼此的过往。 当鱼出现在我的生命中的时候,我的心中涌现出微薄却清晰的欣喜若狂的感觉,那一刻让我觉得,眼前的这个男人就是让我从心底疼痛的男人,那种清晰的疼痛感觉让我日渐麻木的心感觉到了久违的温暖和感动,我知道在我们的内心深处潜藏着我们自己都诧异的相似。第一次,我在电脑前正襟危坐,我用绝对认真和神圣的态度和他交流,我想我是真的为自己而感动了。我感觉到一种熟悉的气息开始在周围弥漫,虽然我看不见他,可是我却明明感受到了他,恍惚在眼前的感觉。如果可以,我真想把他从网络的另一端拉扯出来,将他带到自己的面前,然后可以凝视着他。 自从认识了鱼以后,我的脆弱越来越明显,他的一句话或是一个叹息,甚至一次随意而简单的告别,我都可以望着他的名字怔怔地流下泪来。或者因为彼此隔着屏幕,我便可以任泪水滑落下来,我以为他看不到我的泪水便可以看不到我的脆弱,但是他却是可以感知的,因为屏幕那一端连着的是一颗和我同样敏感纤细的心。如果可以,我想把他高挂在一棵参天古树之上,这样,我看着他的时候,眼泪就不会掉下来了。那一刻,我清楚地知道,鱼的出现如果是一场劫,那么我与他的相遇便是一场注定的在劫难逃。 我坐在电脑前,屏幕在夜晚发出悠悠的蓝光,鱼已经下线离开了,在他简单的告别之后,他走得没有一丝不舍,就像是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留下我一个人呆坐在那里,脑子里面全部是刚才和他的对白。我曾经在这样重复的夜里,在这样平淡的告别之后,开始惊诧这张网里究竟会有一些什么。我看着屏幕上那些尚未清除的字符,仍然是机械而冰冷的,可是为什么每一句平常的话语一旦跟随他的名字之后,都会变得灵活生动起来。 第21章 我仿佛看见他,坐在对面,有一双微笑含情的明亮眼睛。 有时候,我真不知道网络是神,或者是魔。否则为何会在给了我无限希望的时候却让我沉浸在缺乏勇气的矛盾挣扎之中。我的内心越来越无法否认自己是真的爱着鱼,那种感觉绝对不是迷恋,不是寂寞,不是对爱情的征服**,那种感觉绝对是一种很纯粹很直白很绝对的爱。只是,内心再狂野,面对付出仍然心有余悸,我只能独自思念着他,拼命地将这份爱藏在心底。正是因为这种爱,我才可以那么坚强,我才可以寒冷的冬天一直努力微笑,我才有勇气寻找幸福。因为在我的心里,我是多么希望他可以幸福,我希望自己可以快乐健康地活着,然后用积极健康的态度去感染他。 鱼不知道,我是多么想念他,我迫切地想知道他在什么地方做什么事情。我越来越强烈地感觉到我是遇上了自己内心渴望的爱情,多少个夜里失眠都是为了同一个男人,一个不知道年龄,不知道长相,甚至不知道身处何方的男人,我惟一知道的便是我可以喊他鱼,那是他的名,也或者不是,只是那个鱼字代表着他,至少在我的心里。 第一次这样,在思念的时候备受煎熬。第一次这样,在害怕网络的时候又难以割舍。第一次这样,期待着他的上线,可是等到了他看见了他,却又激动得无以言表。第一次这样,看着他的名字和头像便可以在内心荡漾着幸福。 我如常一样听着喜欢的歌曲,可是每一首歌曲里都在诉说着思念。我如常一样读着喜欢的书籍,可是每一段对白都在深情地表白。我如常一样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眺望窗外,可是每一盏灯火都在深情而安静地等待。 我在不计其数的日子里,感受着鱼的成熟稳重,又不失风趣幽默。他的字里行间有一抹挥之不去的淡淡忧郁,他伤感的文章背后潜藏着无悔的深情,这些都令我疯狂地为之而着迷,也令我心疼不已。我无法涉及他的过去,我可能也无法走进他的未来,我所能做的只是在感受到他的现在,为他一次次流下心疼的泪水。我多么希望自己可以感知到他的疼痛和伤感,我多么希望自己可以传递出我的温存和理解,我多么希望他可以幸福,我多么希望他可以平淡开心地生活,温暖满足的微笑。 三我相信总会有你我相见的那一天的。 正因为有这种信念,我才有了活下去的勇气。 在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是有着分明的四季的,一路走来,经历的每一个春夏秋冬都会像年轮一样停留在那里。我和鱼的相遇相知也不知不觉地走过了将近三个四季。我们在夏天相遇相识,我们在秋天相知相惜,我们在冬天相互温暖,我们在春天相思发芽。我们在辗转的年华里一起走过了三个四季,我们经历过短暂的分别,我们之间的关系始终无法有一个明确的定义,我们是朋友,我们是知己,我们是情人,我们还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在这三个四季里,我由北到南,辗转于几个城市之间。我喜欢走在路上,突然地停下来,仰头看着陌生的天空。那种近似透明的湛蓝,是北方的天空所没有的。我开始因为距离的突显而格外地想念北方的那个城市,同时也因为鱼在南方而觉得温暖。我站在南方的天空下,走在拥挤的人潮中,可以轻易想像和他的相遇,我想着他会不会在人群中认出我,然后对着我温暖的微笑。我知道我一定会见到他,这只是迟早的问题。 每当谈及网络的感情,许多人都是抱着一种观望的态度,因为现实和虚拟之间存在着难以磨灭的距离。我知道隔着网络,无法判断一个男人的真实。但是我相信他,就好像相信自己一样。我也相信柏拉图提出的精神之恋,我对我们三年里相知相惜所培养的感情深信不疑,但是我也知道,爱情其实是很现实的一种情感,它必须在真实平凡的接触中才可以完整和升华。我和鱼之间更需要一种完整,无论是爱情的最终结果是幸福或是伤痛,都需要完整,将虚拟和现实相结合的完整。相信终有一天,我会见到鱼,我会看见这个男人近在眼前,我会从他的瞳孔中看见自己的情深无怨,我想我是如此相信着,所以我终于有一天鼓起勇气对他说,鱼,我要去你所在的城市,我想去看看你。 我曾经去过一次鱼所在的城市,和几个朋友一起在某一天的凌晨,当时只是短暂地停留数小时,还来不及将那个城市看清晰,惟一留存于心底的印象便是夜色下的暧昧和繁华。然而这一次,我将怀着无比慎重的心情再次去那个城市,我要去见一个男人,一千多个日子以来,他都在我的心底难以割舍,他带给我的记忆都是那么难以忘怀。 四如果可以存时间入瓶,我会把一切与你有关的回忆全部存入瓶中。 这样,当我想念你的时候,那些美好片段便可以温暖以后空荡荡的记忆。 那是一个冬日的傍晚,我到达鱼所在的城市,我望着华灯初上、霓虹闪烁的繁华城市,我想着鱼在这里生活和工作,他在这里曾经和某个女人相爱,他文字里的故事都是发生在这个城市,我想着这些,奇qisuu.书便忍不住地感动起来。是的,我终于可以站在这方土地上,我终于可以真切地感受到他,触摸到他。 鱼因为工作原因有所耽误,他不得不推迟见面的时间,他在电话里的声音满是歉意。可是,这有什么关系呢?我知道无论如何,我将要见到他,所以我可以对于一切都不在意了。我找了一间火车站附近的麦当劳,安静地坐在临窗的位置,吃甜腻冰冷的巧克力圣代,想像他匆忙赶来的样子。我不知道他会穿什么颜色的衣服,我不知道我们第一句话该说点什么,我更不知道自己终于鼓起百般勇气打破了柏拉图这场虚拟的幻象以后究竟要面临怎样的结局,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只能安静地坐在那里等待他的出现,我像是一个无助的孩子,左顾右盼,我看着那些经过的年轻身影,我看着那些身边的灿烂笑容,我看着不停地有人进出的大门。 下篇2 天色已经暗了下来,麦当劳里的客人换了一批又一批,只剩下我孤零零地一直坐在那里,巧克力圣代一点点融化了,我停止了左顾右盼,我看着时针一分一秒地走过。我知道鱼一定会出现,所以我可以安静地坐在那里,一分钟,一小时,或者更久。 闷热的空气令我几乎窒息,我推开门走了出去,走进夜色中,走进清冷的空气中。旁边年轻的女子抱怨男朋友的迟到,她娇嗔地拍打着他的肩,她撒娇地说,你让我等得好辛苦。我不知道鱼是否知道,我等他等得也好辛苦,我在全然陌生的城市里,身边全是擦身而过的陌生面孔,耳边飘过的全是陌生方言,我不知道鱼在哪里,我不知道他从哪个方向朝着我走过来,我只能站在十字路口的人行道上,争取让他可以一眼便能找到我。我在寒风中忍不住地瑟瑟发抖,长发迎风飞舞,我用心底的温暖抵御冬夜的寒冷。 身边的人走走停停,身边的车川流不息。站在墙角抽烟的男人,打扮得时尚入时的年轻女人,相扶着前行的老人,活泼雀跃的小孩子,快乐可爱的小狗,我站在那里看着他们,我在心里猜想着鱼会从哪一个方向走过来,在某一处人潮之中是否有他的身影。 一分钟,十分钟,一小时,我的激情在寒风中一点点冷却,我想当我看见鱼的时候,一定无法激动地扑到他的怀抱,我只能这样疲倦却满足地微笑。 鱼终于出现了,穿着灰色西服和黑色高领毛衣,他安静地望着我,那一刻,我胡思乱想的心迅速平静了下来。我凝视着他,这个日思夜想的男人,我的亲爱,我终于见到他了,幸福而满足的笑意在心间荡漾开来,等待的那种心理疲倦很快烟消云散。 鱼走在我的身边,笑容腼腆。我想起他在昨天晚上给我发短信时说到,如果你不来,你就是小狗。我想着这样孩子气的话竟然是出自于他的口中,我便笑了。至少我看见他的那一刻,我觉得他是成熟稳重的,他看起来毫不张扬。我望着他笑了,这几年里,我在内心想像过无数次,可以走在他的身边,可以望着他温暖满足地微笑。 不要一直这样看着我,好不好?鱼轻声地说,用我熟悉和喜欢的声音,那个曾经在电话里无数次让我笑得开心的声音。 我就喜欢这样看着你。我直视着鱼,肯定地说。直视是我一直习惯的看人方式,我喜欢面对自己喜欢的人时,目光大胆直接、肆无忌惮,只有这样才可以让我一点点地看清楚他奇qisuu.书,每一个轮廓和每一个神情。我努力想从他的表情里捕捉到关于自己与他相关的记忆,那些我们一起心贴心走过的日子,那些铭刻在心底的深深浅浅的记忆。 鱼,让我看看你的手,你欠我的一双手。我这么说的时候,便伸过手去握住他的手,我反复打量着他的手指,手掌宽厚而柔软,指间的温暖清晰可辨,我轻轻地笑了,他也是,我知道在那一刻,我们都想起来一件事,那是一份需要用一生去偿还的债,一双眼,一双手,一首歌,一句亲爱,一个笑容……我们在这场似是而非的柏拉图里欠下了这一切的情债,终于在这一天要逐一偿还。 我们没有说一声你好,我没有正式的开场白,我们没有刻意的寒暄,我们甚至没有一丝一毫的不适应,我们都表现得那么自然。 第22章 三个四季过去了,我想我们已经如此熟悉,我们隔着一千多公里的距离,却内心熟悉和了解。我们就像是每一次平常的约会一样,一个人安静守候,一个人姗姗来迟,然后牵着手去想去的地方,彼此相视微笑。我们内心所担心的那种陌生感觉在人群的掩饰下再也看不清晰。我们牵着手走在人群中,像是每一对情侣,随意自然。 我的亲爱,我知道他是我心里永远的亲爱,当我看见他的那一刻便知道。 知性物语这个故事是关于爱的回忆,从相知到相识再到相爱,从陌生人到朋友到好朋友再到情人,这似乎都是每一段爱情都要经历的过程。在回忆这一段过程的时候,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女子细腻的感情一点一滴在呈现出来,我们看到的是一份深情厚爱一点一滴在浸润着她的心,也打动着我们的心。 更多人都在不断寻找爱情的过程中,所以对于已经拥有爱情的人是羡慕和向往的。人是在不断地付出的过程中承受不同的打击,然后渐渐丧失勇气,甚至爱的能力。如果一个人在经历了岁月的蹉跎和感情的分分合合之后,如果一个人在经历了爱情始终像个泡影的失望之后,还有勇气去爱,并且无怨无悔地付出,那么这个人便是值得我们羡慕的,至少我们应该衷心地祝福。 浓情酿的酒那家小小的成记位于一条安静的小巷深处,它的店面也不大,只有六七张四人座的木桌整齐地摆放开来,客人多是一些经常光顾的熟客,或是住在附近的一些新老街坊,客人们一边吃的时候还能一边和老板聊天。老板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个性爽快,爱好广泛,什么都能聊上一会儿。这里招牌菜的生意一直都不错,不仅是因为味道好,相信有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这位热情随和的老板。 我差不多有一年没有去过成记了,那天忽然地想起那里,于是坐了车过去,昏黄路灯的小巷里,一些小门面的商店已经打烊,只有成记一家灯火通明。外面刚下过雨,路面在夜色下泛着潮湿的反光。我一推开门,便看见老板坐在收银台前,他正大声地和一个客人聊着足球,他仍然穿着那件宽大的蓝色格子绒布衬衣。 老板冲着我说,欢迎光临,你好久都没有来了。这似乎并不是一句客套话,他还记得我,因为接着他又笑着说,你的朋友前几天晚上还过来,他一个人喝了两小瓶二锅头,吃一些你们以前经常吃的小菜。我当时还问起你,没想到你今天便来了。 我笑了笑,不用老板带路,径直地走过去,依旧是那张桌子,在小店的最里面,能从落地玻璃窗看见外面的路。我依旧是点了几样吃顺了味的东西,还是小瓶的二锅头。我非常清楚老板说的他是谁,他不是别人,他就是你,我一直放在心底珍藏和想念的你。想必你当时也是和我此时一样,只是很久没有来了,忽然地想起便来了,于是你也是点了这几样小菜和酒,一个人慢慢地品味,或者还会回想一些以前的时光吧。 恍惚间,竟然已经好多年了,以前那些或轻松或沉重,或得意或失落,或坚定或迷茫的酒聊仍然记忆清晰如扑鼻的酒香,在这个夜晚由四周飘散过来,唤醒心底沉睡的悸动。我忽然在想,这么多年没见了,我们还会熟悉如昨吗? 还记得那一年二月,下着雨的夜晚。我和你已经不记得是第几次去成记了,我们似乎都非常偏爱那里,那个温和随意的老板,还有那个安静而温馨的氛围。 我出神地望着窗外,积水的街面反射着昏黄的路灯的光。你手指的香烟忽明忽暗,你的声音忽远忽近,你的眼神若即若离。我们可以不说话,但是我们都不会感觉到沉闷和尴尬。那一刻,我的心里一直想着我们的感情究竟要到什么时候才可以有一个明确的定位,我知道我们是好朋友,很好的朋友。那一刻,我的心里一直克制着、压抑着一些始终缺少勇气说出口的话。当我扭过头望着你,你的眼睛像蒙了一层雾,你心底的挣扎忽然就被我一眼看穿。 我饮了那么多年的酒,每当入口时总是难免的觉得有一丝的辛辣,然后渐渐适应,便能大口大口或一盏一盏地一饮而尽。那一个夜晚似乎是个例外,依然是习惯性浅浅地饮了第一口,感觉并不辛辣,只是冰冷,我禁不住皱了眉头。在那温暖的室内,我握着酒杯的手却比小巧的玻璃酒杯更冰冷。指尖的冰冷或者只是明示了气温,内心的温度是否暗示了正试图掩饰的心情。 我在别人的面前总是笑得张扬,可是在你面前却表现得很安静,因为熟悉,所以温暖。因为平静,所以安静。安静地呼吸,安静地微笑,安静地思考,有时还安静地任思绪飞扬。我知道只有你不会介意我的突然沉默不语或者滔滔不绝,只有你不会奇怪我的奇思怪论和天马行空,只有你愿意包容和纵容着我。 还记得那一夜,我出奇地静。我的头发乌黑亮泽,柔软服贴在颈窝处,那个时候的我该是拥有一头刚刚盖住颈窝的中长发吧。我还记得你曾经不止一次地说过,你喜欢看我在风中的背影,孤独而疏离,柔软的黑发遮住了纤细白皙的脖颈,很安静也很温柔。此刻,我用手指轻拂了一下发梢,仍然是乌黑亮泽的一头秀发,只是已经长了,长及了腰,就好像我心中那些丝丝缕缕纠缠的思念一般,随着季节变幻而交错地缠绵地生长着。 那一夜的酒,我们都喝得很慢。特别是我,每次端起杯,却又放下。我知道,是从那一个夜晚开始,我每次喝酒都是快速地一口饮尽酒杯中的酒,因为是从那一刻起,我忽然害怕去凝视那酒杯中的透明液体。怕见经年泪,怕触当年情,更怕会无法抑制地想念一个人。 我还记得,当我刚遇到你的时候,你经常微皱了眉头。你说,你是一个需要学习如何快乐的女子。于是,有一抹浅笑浮上了我的嘴角。我对你说,我是一个生生世世都浸泡在酸中的女子,我的灵魂、心和毛孔都永远残留着酸楚的泪渍。如果在若干年后的今天,我们再次相遇,你一定会说,你已经成为一个快乐满足的女子。可是,我们还会相遇吗?在茫茫人海之中,在光阴荏苒之后,在相忘江湖之前。 我还记得,那个时候的我总是抽很多的烟,独自喝很涩很冰冷的酒。我将双手插在黑色风衣的口袋里,一个人迎着风走很远的路,直到疲倦不堪。我总是表情淡漠而无所谓地笑,仅仅只是一个动作,牵起嘴角。幸福对于那个时候的我而言,根本就是无从想像的东西。我习惯一个人生活,一个人徒步,一个人思考,在朋友堆里形单影只,独来独往。 我还记得,当我遇到你以后,酒才变得冰冷刺骨的。我还记得,那一夜,我轻轻地吟诵着“天若不饮酒,天上无酒仙;地若不饮酒,地上无酒泉”这首诗。这是李白的诗作中最喜欢的一篇,在浅醉还醒的时候,是这首诗让自己骄傲得如同李白的情人,会忽然地从心中升起一种目空一切困难险阻的豪情壮志。 我说抽烟是一种慢性自杀。我慢慢地消耗感情,消耗激情,消耗耐性,还有消耗生命。我还说酒是放大剂,快乐和伤心,都会以扩张的形式变得大而明显,开始让你无法回避。我也说爱情和酒都一样,那是心灵的放大剂,甜蜜或是悲情,甘甜或是苦涩,都像根刺一样挑逗着,并且刺伤着潜藏在人内心的思念或是情绪,如影随形。 每当我这样说的时候,你总是笑。我用纤细的手指,轻抚着透明的酒杯,心中涌动着柔情万种。你总是笑,于是我也笑了,这让我越来越相信,我的笑一定是为了你而傲雪而绽放的一点寒梅。你总是笑,我于是越来越相信,那一杯酒一定是为了你而流之不尽的相思泪水。你总是笑,我爱极了你笑的样子。我用纤细的手指,轻抚着透明的酒杯,你可知道,我已经想像过千万次这样轻抚过你温暖柔和的轮廓。你总是笑,我一次又一次在你的笑容里,心甘情愿,并且义无反顾地沉陷。 越烈的酒越容易让人头疼得厉害,但是不管再烈的酒,只要时间过去都会醒过来。越强烈的爱越容易让人心痛得无奈,但是它却不会像烈酒一样渐渐消散开来,那道心口上铭心刻骨的伤痕也许永远都让人无法释怀。 亲爱的你,你可知道,我心口上那一首刻骨铭心的珍藏,它是永远无法释怀的。那不是伤,而是爱。是来自于你的内心最强烈、最真挚、最伟大、最无私的爱。 还记得那一个夜晚,我喝了一点就感觉到醉了,我想我是真的醉了。我的泪水滴落到酒杯中,瞬间消失不见。我仰起头饮尽了那一杯冰冷的酒,可能就像感受一次最强烈的爱,明明知道飞蛾扑火的命运,却仍然义无反顾地陷进网里,只因为抵不过火光的诱惑。如果遭遇一段无法圆满的爱,可能就像是喝了一杯最烈的酒,明明知道酒精不可避免会辛辣无比,却只愿用一腔火热的心燃烧那份冰冷,只为抵不住扑鼻的香醇气味。 亲爱的你,我知道,你也爱过我。那一个夜晚,你一定也醉了,因为你一不小心地告诉我,你和我之间的挂牵不断,那或者就是人们所说的爱情。我悄悄地记住了这一句话,亲爱的你,不许赖皮的。 醉了,在酒里,在冰冷到灼热的过程里,头脑保持着清醒,却无法控制着从平静到狂野,从顺从到挣扎,从折磨到解脱……的心。 第23章 醉了,在爱里,在惊觉到确定的轮回里,明明知道不可以,却无法停止已经在付出的感情。这种会让人突然或是渐渐变得紧张或是轻松的冰冷的夜,它落入愁肠化成了无法尽情流淌的相思泪水。 当时间的指针悄悄滑过,酒会醒来,会面对一切必须面对的清醒。当等待只是岁月的蹉跎,爱情梦是否也会醒来,会懂得冷静面对一次无法自控的动心。 这一刻,我忽然地想念你,想回那个地方,回到那样深情的夜,再一次饮尽杯中冰冷的酒,和着我滚烫的泪水。当年我将滚烫的泪水滴落进酒的冰冷里,让泪结冰,也是让泪灼伤了酒的冰。当年我更害怕冰冷的酒会挥发进爱里,忘了清醒,占据了我的心,勾了我的魂,夺了我的命。我想我已经好久没有醉了。 下篇3 知性物语不知道你是否也和我一样,可以听见房间里有时间在流动的声音,那些回忆在某一个夜晚再次流淌过你的心扉,你是否感觉到心中有一份爱已经烙下了印。 有一首歌里唱到,我知道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对不对。当故事变成了回忆,当激情随着岁月蹉跎而渐渐磨平,当分离的伤感已经渐渐平息,当无法相守的无奈已经不再在意,当往事已经成为追忆,你们再也回不到那个共同走过的曾经了。过去就是过去,它带着一种决绝的态度和你告别,它不属于你的今天,更不属于你的明天。过去的人,过去的情,过去的事,过去的一切都是留给你以后去回忆的,你可以在回忆中感动,你可以在回忆中悔恨,你可以在回忆中重新获得激情,你可以在回忆中重温,但是这些美好或伤感的过去都只是回忆,它属于过去,所以你再也无法拥有了,再也回不到过去了。 生命的叹息我的童年,有着一段在贵州生活的经历,虽然短暂却一生难忘。 家里有一个相片簿封面上写着“1976年于贵州”几个字,其中有一张,低矮的平房,层叠的大山。有一个黑黑瘦瘦的少数民族装扮的年轻女人抱着幼小的我,温和而朴实地笑着。 1976年,在贵州的那个小镇,年轻的母亲是那里惟一的医生,除了她,只有一个和她年龄相仿的女护士,她们都是因为年轻热情而主动要求去支援贫穷山区的。 当时的我年龄尚幼,母亲坚持将我带在身边,她说无论自己多么苦,都不会让孩子受苦。而且当时家里也实在无人可以照料我,于是幼小的我便在出生以后第一次离开了家乡,去了远在千里以外的贵州,并且在那里度过了近两年的童年时光。 每当母亲值夜班,相片中的女人便会将我接到她的家中帮忙照顾。她住在我们家隔壁,一个土生土长的贵州女人,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为人朴实诚恳,一生都在为一个家操持,她和她的丈夫,还有一对双胞胎儿子,老奶奶住在一起,那是一个贫穷但是幸福的家庭。 那个女人将幼小的我抱在怀里,我便不哭不闹了,这连母亲都感觉到意外也很放心。她可以整个晚上都耐心地给我讲述诸如“麻雀窝”之类的当地风俗小故事逗我开心,她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是对于我的好奇提问都会一一耐心解答。她那一双长我四岁的双胞胎孩子经常都会乖巧地围在我的身边,憨憨地望着我笑。 一年以后,母亲因为工作调动回了家乡,我自然也跟随着她回到了家乡。刚开始那几年,我经常听见母亲提起贵州女人的一家,她最常提到的便是那一对双胞胎哥哥,母亲经常说,如果他们不是因为一场灾难,他们长大成人后一定是两个英俊帅气的小伙子。每当说到这里,母亲总是只有深深地叹息和默默地流泪。 1976年冬天的一个下午,在家休息的母亲听到一阵嘈杂的声音,窗户里伴着冷风吹进来一股焦油味道。她意识到外面一定出了什么事,赶紧一把抱起幼小的我,拉开大门,只见一片火光冲天。 隔壁贵州女人的家里失火了,低矮的平房都笼罩在熊熊烈火之中,房顶的天空已经淤积了一团黑云,浓烟呛得周围的人都咳个不停。住在附近的邻居纷纷涌了出来,女人们抱着孩子,男人们有的拿着水桶,有的拿着铁铲,有的拿着湿棉被,他们自发地投入到一场救火的生死战场之中。 我在成年以后亲眼目睹过几次火灾现场,我对那刺耳鸣叫的救火车记忆深刻。当时,不断地有噼里啪啦的燃烧的声音从贵州女人家里传出来,同时还伴有一声声凄厉地惨叫,是一对双胞胎哥哥的声音。我蜷缩在母亲的怀中,看着被火烧红的云,看着奔走的大人,听着那凄惨的叫声,吓得大哭不止,我用小小的手紧紧抓着母亲胸前的衣服。 母亲将我拜托给一位住在隔壁的老婆婆,也投入到那一场救火的行动中。我在老婆婆的怀里挣扎着,哭闹着,大声地喊着妈妈。 那个大门被锁得牢牢的,自发去救火的男人们为了砸开它,耗费了好长一段时间。当救火队员扑灭了大火的时候,人们已经再也听不到惨叫声。几乎烧空的屋子,黑色的墙壁,散发出浓烈呛鼻的烧焦的味道,让男人们都忍不住地扭过头去,让刚刚赶回来的贵州女人顿时昏厥过去。 母亲在手术台前和她的同事一起奋战了两个日夜。当她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了家,当她去老婆婆家里接我回家的时候,她抱住我哭了,于是我们母女顿时哭成一团。 我有很久都没有去过隔壁双胞胎哥哥的家了。母亲值夜班的时候,总是会带着我一起去医务所。我在那个满是药水味的值班室里乖乖地独自睡觉,当我看见窗户上印出的被风吹动的树枝的影子,我会吓得赶快用被子蒙住脑袋。我很想听“麻雀窝”的故事,虽然听不懂贵州话,可是我觉得好开心。我也很想念那一对双胞胎哥哥,虽然他们长得那么像,幼小的我却可以一眼便将他们分别出来,这让大人们都经常夸赞,他们都说,这娃儿好聪明。于是,我吵嚷着要母亲带我去见他们。可是母亲每一次都会告诉我,他们家去了很远的省城医院,因为双胞胎哥哥生病了,阿姨和叔叔都要忙着照顾他们,等过一段时间,再去找他们玩。 直到一年以后,母亲因为工作调动,要带着我回到家乡。在贵州的最后几天,我终于见到了那一对双胞胎哥哥。那天下午,我坐在门口的竹椅上等母亲收拾行李,我看见那个贵州女人牵着一对小孩子慢慢地从远处走过来。我远远地看见他们熟悉的身影,便认出了他们。我开心地跳下椅子朝着他们跑过去,我知道一定是双胞胎哥哥的病已经治好了,所以他们都回家来了。我一边跑一边招着手大声地喊,哥哥,哥哥。 身后嘶哑难辨的声音不断地呼喊着我的名字。我哭着跑着冲回家里,抱住母亲的腿,我用稚嫩的童音涩涩地说,妈妈,有妖怪,我看见妖怪了。妖怪还叫着我的名字。妈妈,我害怕。 那一对双胞胎哥哥在那一场大火中,75%面积深度烧伤,他们不仅仅烧毁了声带,而且脸部肌肉扭曲着,他们的全身都被长袖长裤遮掩着。他们家很穷,再加上当时的生活水平都不高,大家的捐赠只是杯水车薪,能保住两个孩子的命就不错了,植皮的事根本不敢奢望。于是,隔壁的贵州女人成天以泪洗面,她的丈夫则总是默默地抽着烟。 邻居们都知道那一对可爱的孩子是因为这一场火灾而害成了这副丑模样,他们都感觉到万分心疼,都暗暗地抹泪叹息。可是,当他们望着那一双烧得不成人型的孩子没有不害怕的。他们心里即同情又害怕,只好远远躲着。 从那天以后,再也没有见到那一对双胞胎哥哥出门,父母怕他们出门会惊吓到邻居,更怕路人恐惧的尖叫和眼神会伤透了他们的心。 过了没多久,那一对双胞胎哥哥的奶奶在一个安静的夜里投河自尽了,她无法原谅自己,她怨恨自己害惨了自己的一双可爱漂亮的孙子。原来是失火的那天,她害怕两个孩子会调皮地跑出门玩,便在出门买菜的时候从外面锁住了门,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导致两个孩子无法打开门逃生,也使救援工作难上加难。她每天都哭着、骂着、捶打着自己,终于在一个夜里,她趁家人没有注意的时候,投河自尽了。她想用自己的死亡来赎自己的罪。她觉得自己根本无颜面对自己的儿子、媳妇还有这一双将终身背负着伤痛的孙子。 老奶奶投河自尽没过多久,他们便搬家了。在一个清晨,他们没有和任何人告别,四个人带着行李悄悄地离开了。没有人知道他们究竟去了哪里,又会去哪里。 知性物语没有任何一个人希望悲剧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但是命运总是在残酷地和人们开着玩笑。无论是以死赎罪的老人,还是痛不欲生的年轻父母,或者是这次意外中最无辜的那一对造成终身残疾的孩子,他们每一个人都只是一场意外的受害者|奇-_-书^_^网|,命运和他们开了一个残忍的玩笑。但是坎坷的经历会让他们比平常人更懂得珍惜生命可贵。 虽然这个家庭是不幸的,但是我相信只要心还在,只要生命还鲜活,那么梦想就会存在,只要他们心中依然有梦想,那么他们的未来是有希望的。 虽然我们经常说着生死由命,富贵在天来安慰自己,虽然有时候我们会因为无法扼住命运的咽喉而无奈痛苦,但是我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在有生的日子里,珍惜自己,珍惜亲人,珍惜朋友,珍惜自己爱的人,也珍惜爱自己的人。 第24章 那么就算明天会随风散去,也一定会今生无憾。 那一片宁静的海在鼓浪屿返回厦门市区的轮渡码头,我看见一个年轻男人缓慢地走上甲板,他穿着浅米色短袖衬衣的褶痕清晰,深蓝色的牛仔裤,他的步伐不急不缓,他的嘴角挂着淡淡的浅笑,那种闲适轻松的模样让我忍不住地用目光追逐着欣赏他,我忍不住地想起曾经在生命的年轮里擦身而过的一个朋友,我叫他科科。 科科是浙江人,清瘦白净,有着江南男人典型的清秀。曾经听到有人用美玉来形容江南男人,印象中江南的男人的灵秀俊逸就像是那江南的景致一般,他们看上去更像是那水墨画中的人物一般淡雅精致。科科在一群如瓦片般坚硬实在的福建人中生活,他的精致淡雅与福建男人的粗枝大叶相比,更显出他的柔情如水。 我喜欢科科这个名字,这是我起的。当我第一次这样叫他的时候,他奇怪地问我为什么,我笑着告诉他,kekes是德文的饼干,我觉得他太脆弱太纤细,就像是一块酥脆的饼干。于是,他反复地重复着这个名字,然后说他喜欢,他说,好吧,以后你就这样叫我吧。 科科身上那种淡淡的忧郁,似乎是与生俱来的,或者说一个内心纤细敏感的男人总是摆脱不了忧郁这一层壳。在这个精致的海边小城,人们的生活简单却精致,很容易让人想起科科,没有激情澎湃,没有歇斯底里,没有大喜大悲,永远都让人感觉到温和柔软。 有一年的夏天,那是一个记忆中异常炎热的夏天,待在空调室内依然会有汗流浃背的感觉,人的心根本无法静下来,人的思维总是停顿在一种混沌迟钝中,无法思考,无法高效率地做任何事,甚至无法保留一份美好的心态**。我想起一个朋友曾经说过的一句话,炎热的夏季总是令人徒生烦躁之感,无法正常思考,甚至无法正常相爱,所以这样或那样的爱情,总是在相似的夏天结束。 我走进那家叫做轩雨阁的小茶室,明亮却柔和的灯光让我在一瞬间忘记了外面的大太阳。我看见一个男人坐在临窗的那个角落,整洁的短发、干净的素色棉质短袖衬衣,他正出神地望着窗外那车水马龙的世界,他看起来很安静,静得像一幅水墨画。 朋友站起身来,向我招手,我走过那个男人身边的时候,他抬起头来轻声地对我说,欢迎光临。他说话的时候,嘴唇轻抿,那是宁静随意中惟一一点的倔强。他说话的时候,眼睛直视着我,他的眼神中有着一抹淡淡的忧伤,如茶室上空流淌的蓝调音乐,缓慢而轻柔,伤感和无奈均是浅浅淡淡。 那个男人便是科科,他是轩雨阁的老板。 我离开的时候已经是傍晚,天色暗了下来,阳光不再刺眼,人的思维不再恍惚,可以重新开始正常思考,夜色带着轻浅的诱惑滑落在我的面前。我和朋友一起离开,再次经过科科的身边。他仍然安静闲适地坐在那里,随意地点上一支烟,用漂亮精致的zippo珍藏版打火机。我看见蓝色烟雾后面,他的世界一片静谧。 在厦门的日子里,我频繁地去轩雨阁,或者因为可以坐在那里,喝茶或是咖啡,看着窗外的阳光,还有那不远处的轮渡码头。于是,我很自然地认识了科科,他的笑容很明朗,而他沉静的时候,在眉宇间暗藏着一抹淡淡的忧伤。他总是安静地聆听,任由我一个人絮絮叨叨,他有时候安静得让我感觉自己只是和空气说话,我们沉醉在各自的世界,不眠不休。他说话的时候喜欢抿起嘴角,有一丝倔强,有一丝委屈。 科科,你抿起嘴角的样子很特别,不同于别的男子。 是吗?这只是习惯动作,就像是一层皮肤,与生俱来。科科淡淡地回答。 通过聊天,意外地知道了科科是毕业于医学院,只是他在医院里当了一年的实习医生便放弃了,他说,天天接触到那些痛苦的病人,还有死者和家属,我实在是受不了。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神的忧伤似乎更浓了一些。我想我可以理解,像他这样细腻敏感的男人,有时候是比女人更加脆弱的,那些失去是他无法承受的,他的人生本来就承担不起任何悲剧。 下篇4 科科辞职以后便四处旅游,他的家境优越,家族成员遍布江南一带,祖母在上海,外公在杭州,叔父在南京,姨母在苏州,他们家则在绍兴。科科成长于一个大家庭,而且是一个以女人居多的大家庭,他在家中甚受宠爱,或者正是这样的环境,才造就了这样细腻的科科,有好几次,我望着蓝色烟雾背后的科科,总是忍不住地猜想,如果有前生,他该是怎样温婉雅致的女人? 这是怎样的区别?穿着职业装的我,在行色匆忙的人群里奔走,利用节假日休息时间,换上休闲装去一个陌生的城市,寻找一刻的内心宁静,可是回到自己的城市的时候,那刻宁静已经离自己远去,剩下的只是难以掩饰的内心疲惫。在这个社会里,有太多太多像我这样的人,我们早就因为奋斗而感觉到疲惫不堪,但是我们无法停止前进的步伐,我们只有在稍微歇息以后再继续拼搏冲杀,因为在这个沸腾的城市里,我们需要某种骄傲。然而科科却是截然不同的,他可以因为害怕看见悲伤便放弃了五年医学院苦学的傲人成绩,他可以因为喜欢鼓浪屿的海便留下来简单地生活,他可以不介意一间小小茶室为他创造多少经济收益,他可以一整天坐在角落里陷入自己的沉思,他活得自由,他的安静其实更是一种张扬,因为在这个忙碌奔波的城市里,他像是人群中的那种特例,他的闲适让其他人向往。可是习惯了忙碌的人们,却只能那么羡慕着,向往着,我们就像是有一根鞭子在身后不停地抽打,我们要进步,我们要创造,我们要建设,我们要很多很多追求不完的东西。 我望着眼前的科科,他安静地坐在那里,或者已经一个下午,他眼神中的忧伤或者只不过是因为他看见了太多为了**而奔波忙碌的人。他就那样安静地坐在那里,看着他们无法停下脚步而错过了很多美好的风景。 科科每天都会出去走一走,他的步履散漫,就像是他的心情一样泰然自若。他在城市中的广场停下来,从广场这一端走到那一端去,想看风景的时候便坐在长长的石椅上,想抽烟的时候便掏出心爱的zippo轻轻点燃一支烟,然后在蓝色烟雾背后神情淡然。科科说,他希望自己的人生就像是zippo打火机,代表着隽永和精致,他不需要那些一次性的打火机,他也不需要仓促无措和节奏感强烈的人生。他就像是一叶扁舟,平和安静地躺在时间的河流里飘泊,缓缓的,没有方向,没有激情澎湃,没有暗礁险滩,也没有汹涌不及。 再一次见到科科,是在我准备离开厦门的时候,酷热的夏天已经将要走完,而我也不得不回到自己的城市继续奔波忙碌。我不知道,如果不再需要那些骄傲,我是不是可以也像科科这样在自己喜欢的风景停下来,从此就这样停下来。我无法预知那个未知的明天,我只能为了清晰可辨的目标而奋斗。 那天下了一场雨,滂沱的大雨使空气显得凝重和潮湿。我推开轩雨阁的门走进去,我没有看见科科,工作人员微笑地说老板去了鼓浪屿,他每周都会上岛一次。于是,我坐在那里,就是平时科科坐着的那个角落里。我看着窗外,那里有着科科每天都会守望的风景。我看见通往鼓浪屿的轮渡正有船只返航,我看见科科从甲板上走下来,他穿着湿透的棉布衬衣。我看见其他人都在雨中奔跑,而科科却是不紧不慢。我突然开始想像科科每天坐在这个角落里究竟在看一些什么风景,或者是一个漂亮干净的女人,她每天往返于此,穿素色的棉布裙子,黑色长发柔滑顺直。 我的想像令我几乎激情澎湃,我想像着科科与那个假想女人的浪漫,我都没有察觉到科科已经来到了我的身边。 想什么呢?这么出神。科科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愉悦,我抬起头看见他正拿着柔软洁净的毛巾抹着湿发,他的眼光中有着跳动的色彩,不同于以往的宁静。 科科,我是来向你告别的,我明天就要离开这里了。 假期结束了? 是的。我扭头望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我望着这个将要走完的夏天,我望着这个告别的宁静美丽的海边小城。 等雨停下来的时候,我们去海边吧!科科突然地这样说。 好啊。我很快就响应了科科的建议,我想我之所以如此喜欢厦门这个城市,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厦门的海,那是我见过最美的海,它不同于其他任何一个地方的海,它在我的心里是宁静柔和的,没有惊涛骇浪,没有风起云涌。 海边城市的雨在我的印象中,似乎除了台风时期,都下得不够透彻,雨毫无预兆地突然而至,又毫无预兆的艳阳高照。在这场雨停下来的时候,我和科科来到海边。我们站在一国两制的巨大宣传牌下,眺望海峡对岸。雨过天睛的阳光明晃晃地洒在潮湿碧绿的草地上,洒在我和科科的身上。我们就那样肩并肩站在那里,我们一言不发地看着那片海,我感觉到自己的心就像是一叶飘浮的扁舟,在海面上一直飘浮,没有方向,没有目标,一切都是那么随意,一切都是那么无所谓。 科科转过头,平静地看着我说,当你离开这座城市,离开这片海,都不要忘记这一刻的宁静。 第25章 那么你呢?你会离开这座城市,离开这片海,离开这一刻的宁静吗?我轻声问他浅浅的笑浮上科科的嘴角,他的眉宇间浮现那种让我似曾相识的忧郁。呵,我从来都没有想过离开或是留下来,我只知道该离开的时候自然就不会停留,但是我目前是肯定离开不了,因为我爱上了一个人isuu書网,我不知道她是谁,我只是强烈地感觉到自己内心正在深爱着她,她永远不会知道这个秘密。或者因为爱她,所以不是争取占有她,而是安静地欣赏她,哪怕一天只看见她一次就足够了。 是吗?就是那个你每天坐在窗台边守望的身影吗?当我问出这样的话时,科科并没有吃惊,他并不奇怪我可以一眼看穿他的秘密,因为他曾经说过,他从来都没有见过一个女人像我这样的细腻敏感,我们这样的人既然相遇了,本来就是可以轻易感知对方的。 科科平静地说,任何一种爱,都是平等的。如果你曾经试过无怨无悔地去爱一个人,那么你一定会懂得,爱在很多时候即使只是拥有一种守望的权力也是幸福的,至少我现在是幸福的。 我凝视着科科,他的面容平静,眸光闪亮,他的心里有着他所形容的幸福,他这样的男人,因为无所求,所以轻易就拥有了他想要的幸福。而我呢?我是否能够做到这般无所求?我在繁忙都市中和一天比一天扩张的**拼抢争夺,我每天都在心里做着不亏本的生意,我如此现实理智地权衡利弊,我却始终只能跟在幸福的身后。 我和科科肩并肩安静地站着,我们面对的是相同的一片海,但是我们的内心却在各自的时间里游走。我知道我必须回到自己的城市,我在早已经熟悉的忙碌和疲惫里已经觉得温暖。我无法忘记这个美丽宁静、精致简约的海边小城,也不会忘记一个叫科科的朋友,他的宁静并不是随处可见。 知性物语有人永远都不会觉得满足,因为他们的快乐只建立在不断追求的过程中,他们经常感觉到辛苦,因为他的目标不断地向远处推移,他们永远都处于一种追求,而不是拥有的状态。 有人可以安于某种生活,他们甘于平淡,他们人生的态度随意而感性,所以他们可以轻松生活,因为他们永远都在拥有,即使那些拥有在别人眼里看起来微不足道,可是那种快乐却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知足常乐。 一首音乐如果打动了世界上其他所有人,却惟独没有打动你,那么它对于你而言也不是一首好的音乐。所以,每一种生活方式都是需要由你自己去认可的,不断追求或是甘于平淡都是由你自己去决定的人生,喧哗或宁静的环境更是由你自己的心来营造。 过了今天会永远人民路的沪南电影院,当我拿着《无间道》的电影票、可乐和爆米花到休息室等候开场,看见一个女人,她和我一样是一个人来电影院,她和我一样在手中握着电影票、可乐和爆米花,她安静地坐在我的不远处。我仔细地打量着她,或者像她那样的女人总是会引起旁人注意吧,她耳鬓之处的硕大青铜耳环在乌黑的发丝中若隐若现,她穿着一身民族服装,袖边和胸前绣着花卉图案的桃红色对襟小褂,膝盖处绣着同样花卉图案的黑色阔脚裤,黑色高跟短靴。 我忽然地想起一个熟识的女人,她叫婉静,差不多两年多没有见过了,不知道她现在人在哪里,不知道她是否过得安康快乐,不知道她的婚姻是否终于可以平静幸福,不知道她是否还记得我这个曾经的朋友。 我和婉静是在朋友举办的家庭派对上认识的,我一眼便注意到了穿着民族服装的她,精致的绣花,柔软华丽的锦缎和棉绸,还有那一头在这个年代已经难得一见的长发,活脱脱一个少数民族女子的形象。这样的她,在张扬而时尚的都市人中,总是显得有一些特别。 那个时候,婉静是一家法国独资企业驻上海代表处的翻译。据说面试的时候,婉静就是凭着毕业于上海外国语学院的资历和那一身民族服装打扮征服她的法国boss,那是一个有着浓浓****情结的法国男人。她深知自己普通,所以才会在打扮上别出心裁,她不仅是真心对民族服装有偏爱,也是通过这种特别的装扮让自己脱颖而出。她果然做到了,无论她走到哪里,无论哪些场合里有多少美女,她都是出类拔萃的那一个,永远吸引着人们的眼光。 我和婉静接触频繁,并且成为了朋友,那是在我们相识了近一年以后。当时我所在的公司准备拓展欧洲的业务,合作对象就是她所在的法资公司,自然而然,我和她因为工作关系有了一些接触。 那个时候,经常在公司里见到婉静面带微笑地跟随在法国老板身边,黑瘦的她穿着那一身已经代表了她的民族服装,每一次见到都是不同的款式和花式,后来知道,她每一年都会去云南一次散心休假,最大的目的当然是买一些别致的民族服装,那是这些大城市里买不到的,全是很花俏却质朴的款式。看着她婀娜的身姿款款而行,就像是看到一幅浓墨重彩的民族风情画,忽然之间,一种强烈的山里的气息会弥漫开来。 我和婉静早就相识,使我们在工作配合上省了不少心力,这也让双方老板都觉得非常满意。那一次合作的项目非常成功,但是短暂的四个月一晃而过,当我们以后再也没有那么多机会在自己的公司见到对方,当我们以后再也没有那样的机会在会议上据理力争却不伤和气的讨论问题,我们的心里都感觉到一些不舍。 我想,是在那四个月合作的时间里,我们成为朋友的。一百多个日子里,我们在对方的面前展现了自己最真实的一面,我们同样都是在工作全力以赴的女人,我们同样都是坚持原则,固执倔强的女人。我们同样都是骄傲的女人。我们在心里甚至情不自禁地生出一种惺惺相惜之情。我们越来越熟悉对方,越来越了解对方,就像是了解自己那样,我们的感情与日俱增,甚至在心里有了一丝依赖。 在很多时候,婉静都是一个不愿意表达的女人,她习惯独自承担一些压力和痛,就如同她的爱情一样。她常常只能望着自己无奈地挣扎,爱得欲罢不能,却不能进一步。我没想到,我们竟然是如此相似的女人。所以,她曾经为我留下了心疼的泪水,我也曾经为她在心底悄悄地愁肠暗结。 我发现,我和婉静都是那么脆弱和善良的女人,我们的心甚至有时候是不堪一击的。我知道,我们惟有拼命地相互鼓励,相互取暖。可是,我们却又经常无法呼吸。有一些无形的压力常让我们喘不过气来。我们只能不断地告诉自己,也告诉对方,我们一定要努力爱自己。 我们从不在对方的面前掩饰自己,无论悲伤或是欢喜。我们都可以放任自己在对方面前哭泣。因为我们都知道,我们的脆弱,在对方面前根本无处躲藏。我们也知道,我们的脆弱只有在对方面前,才可以得到释放。 我还记得,有一次婉静说,她是一个从来都不介意别人对自己看法的女人,她总是活得自我而孤独。她总是害怕伤害,而拒绝交心。若不是遇到了我,她仍然只是一个孤独的废物。是我教会了她,一点点地将自己最承担不起的东西交给我。因为她一定不会失去我的鼓励,我的安慰,我的理解,我的疼惜。 我当然知道婉静其实是并不快乐的女人,那份并不幸福和满足的婚姻让她疲倦地维持了几年,她惟有依靠工作来找到自己的价值,所以她兢兢业业。她在我的面前从来都不回避去谈她的婚姻,那个很爱她却不知道如何尊重她的人,她也曾经疯狂地爱过他,但是心已经伤透了,终于失望了,可是离婚终不是她愿意走的那最后一步。每当这个时候,我都希望用自己的快乐和积极的一面感染她,让我们可以一起欢笑和开创属于我们的美好未来。我常说,我们是精神上的朋友,我们的友情是建立在精神支持和鼓励上,而不是对于女人的共同爱好上,所以我们的友情一定可以很长久。 直到两年前的一天,我突然失去了婉静的消息。还记得那一天是她的35岁生日,我买了新款mp3准备送给她作为生日礼物,我将小巧的礼盒捧在手中,我知道那是她喜欢的红色,那是藏在心中的热烈。可是,当我在下班以前拨打她的电话时,语音系统却提示是空号,我一时呆愣无语。在这之前,我们曾经因为对一件事情的意见产生分歧,现在想来那不过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只是我们都是太倔强和好强的女人。可是没有想到的是,这一次的矛盾,竟然是最后一次见到她。那个准备作为礼物的mp3现在陪伴着我,电影快开始了,我拿着电影票、可乐和爆米花站了起来。当我经过那个陌生女人的身边,我凝视着她的那一瞬间,内心里多么希望她就是婉静。她会笑着迎上我的目光,轻声地说一句,嗨,好久不见。我一定会将mp3递给她,轻声地说一句,我一直都在期盼着再相逢的这一天,所以我一直将它随时携带,等着你回来。 当我看完了《无间道》,走出电影院,脑海里回顾着那首由******演唱的主题曲,那些温暖的句子,那些依稀可辨的记忆,都像是我和婉静曾经的对白一样真实和感动。 回到家里,我立即连上网线下载了那首歌,我将它装在红色的小小mp3里,一遍一遍重复地听着。 第26章 我们都在不断赶路,忘记了出路。我们都在失望中追求偶尔的满足,我们都在梦中解脱清醒的苦。既然没有终点,我想我们都不在乎。 我还保留着一张相片,我和婉静相互依偎,我们笑得温暖而满足。我相信,无论婉静现在哪里,如果她有机会听到那一首歌,她也会和我一样喜欢,因为这本来就是属于我们的人生,那里铭刻着无法遗忘的记忆。 知性物语亲情无私,爱情伟大,友情可贵。友情之所以可以和亲情和爱情一起被人们重视,正是因为它的妙处在于,友情是一种共鸣的乐趣和感动。 一首美妙动听的旋律,它肯定不是一条单音的旋律,而是由许多不同的音符协调和融合之后的结晶。 除了亲情以外,感情的产生都可以说是被一种说不清楚的缘分牵引,但是任何一种感情的维系都需要彼此之间相互磨合,磨合的过程就是找出共鸣的过程,惺惺相惜是共鸣,琴瑟相和是共鸣,理解包容更是共鸣。正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共鸣,才让友情在人们的心里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并且人生得一知己死而无憾及士为知己者一说。 后记 不知不觉中,这一本书已经到了该告一段落的时候了,说真的,我都沉浸在这些美好的回忆中不愿意醒来。未来是难以掌握的,只有回忆才是曾经拥有过的真实。一生中的回忆很多,仅仅在这一万多个日日夜夜里又该有多少值得珍惜和记忆的时光呢?能够拿出来呈现在大家面前的当然都是一些重要的,一些具有回忆价值的,一些具有共通性的,一些刻骨铭心的故事。 在创作的过程中,我有几次都有泪涌的感觉,我相信这样的感觉大家都有过,人在沉浸在往事回忆的时候最容易感动了自己。人是最喜欢缅怀过去的,一段熟悉的旋律,一个似曾相识的微笑,一件小小的纪念品都很容易让人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当中。在回忆的时候,那些曾经感动过的事再次让自己感动,那颗曾经温暖过的心再次激情洋溢,那个曾经爱恋过的对象再次鲜活生动起来。那张脸,那个笑容,那句对白,那点依恋,那次心动,那抹伤感,那声叹息,那个场景等等都像是老电影一样在思绪中蔓延。 春雨绵绵。在整个创作的过程中,一直是连绵不断的雨季,直到今天下午,才有一缕阳光划破云层,昭示着接下来的日子会有一个明媚的艳阳天。于是,我很自然地想起这本书的名字《收藏阳光的香味》,在这样一个春雨不断的季节里,正是这些温暖甜美和动人的回忆温暖着我,就像是我生命中的阳光一样,让我每天都有一份愉悦的好心情,让我每天都可以拥有明朗开怀的笑容。 这本书不仅仅是珍藏在作者心中的美好回忆,这些回荡着淡淡阳光焦香的动人乐章,也不仅仅只属于作者一个人,它属于你,它属于每一个分享这些故事的人。 另外,希望可以与你相约下一本书,知性生活不仅仅只是这一次很精彩喔。 如果你有更精彩的故事想要与大家分享,如果你有更沉重的心事需要倾诉,如果你希望成为下一本书中的主角,如果你希望和我们成为朋友,请你不吝与我们联系。 电子邮件:z我谨代表知性生活咨询中心的全体工作人员期待你的来信,愿我们共同开创一个美好的明天,让我们抛开烦恼和顾虑,树立勇气和信心,解决困惑和迷惑,迎接幸福和快乐的新天地。 最后,感谢那些给我以极大帮助和支持的老师和朋友,是他们以各种方式为这套丛书的出版做出了辛勤的努力和无私的奉献。他们是彭勇、李小华、杨志柳、李明辉、李祖彬、赵石祥、龙祖亮、王志强、王春林、章戈、卢晓刚、张润华、何建平、张东昌、何林深、王普元、彭金怀、严庆化、岳道付、李钟亟、郑常新、姚洁皓、李波、林岳兵、孟萁、马俊、梁庶、曹理胜、程国农、武鹏、段江波。 更多精彩好书,更多原创手机电子书,请登陆奇书网--isu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