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到深处即为诗》 第1章 诗人的眼泪:《情到深处即为诗》 作者:纳兰秋 申明:本书由奇书网(isuu.)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1、卓文君:牙刷和男人不能共享 皑如山上雪,皎如云间月,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今日斗酒会,明旦沟水头,蹀躞御沟止,沟水东西流。 凄凄重凄凄,嫁娶不须啼,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竹竿何袅袅,鱼儿何徙徙,男儿重义气,何用钱刀为? ——卓文君*《白头吟》 爱情具有永恒鲜活的生命力。 关于爱情,有不死的传说。也有永不凋谢的浪漫。 掩卷回首,爱情的故事穿透纸背。为之伤神,为之落泪,为之欢喜,为之悲忧。爱情是人生的主题。是人生永恒讴歌的对象。时间无情,但绝不会对爱情设限。 回顾汉朝的历史,不仅是武功赫赫的开疆拓土的丰伟功绩,还有让人向往的缠绵悱恻的爱情往事。那么遥远的年代,如此贴近的爱情传说。眼中总含着滴滴泪水。 一个是才华横溢但家徒四壁的大才子;一个是文采斐然且富比王侯的富家千金。两个原本是异路人,偏偏碰撞出爱情的火花。男的才高而热烈,女的智慧而多情。一见倾心之后,突破世俗的樊篱,毅然地走到了一起。 一曲凤求凰,千古传唱。 冷夜私奔,当垆卖酒,白头怨叹……一个女人的痴情和诀别,在深邃的历史星空里展现得淋漓尽致。她的故事证明了爱情并非天生的天长地久,而在于智慧的呵护和守候。 她就是爱情故事的女主角卓文君。一个没有获得诗人头衔的女子。她的诗歌如泣如诉,娓娓道来,却使她完全当得起诗人的称号。 让我们开始这段故事吧! 故事的男主角是汉赋大家司马相如。 司马相如出身贫寒,家徒四壁。但才高八斗,文采席卷天下。天生气宇不凡,虽处贫穷落拓,气节却不输人,拿得起放得下,落落大方。不像有的穷困潦倒的人,人穷志也短,见人自矮三分。这种令人沮丧的自卑感在司马相如的身上,丝毫窥测不到。 落魄而不失豪宕,正是相如本色。 那一年,司马相如来到四川临邛。投奔临邛的地方长官王吉。王吉有位好友,是当地的首富——卓王孙。他富比王侯,却只育有一女,就是卓文君。 卓文君原本要嫁给汉朝宗室的一位皇孙。可惜的是,这位皇孙尚未到婚嫁之期就一命夭亡。卓文君尚未出阁,就成了寡居家中的“未亡人”。 这场可笑亦可叹的婚姻,并未在卓文君的心底掀起波澜。她与那皇孙没有见过面,也没有实质性的谈过恋爱,故对于未婚夫的死,一点也不感悲伤。况嫁给皇孙,乃是卓王孙的主张,她却不以为然。 卓文君虽是女流,风流文采不输男子。容貌自不待言,“眉色远望如山,脸际常若芙蓉,皮肤柔滑如脂”,美得一塌糊涂;文章辞赋,脱口而出,善抚琴,又遗传了乃父的精明能干;是个美貌与智慧并重的才女。 她还是个文学青年,对辞赋有独特的感悟和喜好。司马相如是当时的文坛新星,辞赋圣手。爱屋及乌,卓文君自然对司马相如产生倾慕之情。 一日,卓王孙设宴款待王吉。王吉携司马相如前往,想把这位才华横溢的年轻人介绍给卓王孙认识。更因相如抚琴的技艺独步当时,想让他在席上弹奏一曲,以助酒兴。 卓文君听说偶像司马相如要过府赴宴,心中特别欢喜。命人在厅堂设置几扇屏风。待到宴会开始后,将身藏在其后,偷听相如的谈吐,偷窥相如的风雅举止。 宴会开始后,相如侃侃而谈。谈吐和举止都令四座倾倒。卓文君的心里更加爱慕,几次从屏风后面偷偷的探出头来,一睹心中偶像的风采。 司马相如豪爽而心细。喝酒畅谈之时竟发现屏风后面人影晃动,知是有人窥探。于是心中多做留意。不久,屏风后面的人不满足于偷听,又偷偷将头探出来。 相如好生纳闷,也将双眼紧紧盯住屏风,想知道是何许人也。结果,四目相对,激情碰撞。司马相如惊叹于卓文君的美貌。她的眼神,秋波婉转,释放出超强的吸引力。里面含着倾慕和深情,使原本应该存在的陌生感荡然无存。 司马相如顿感自己陷入温柔陷阱。他追随着那眼神,一刻也不忍游移。仿佛一旦离开,将导致终生遗憾。 如果相信一见钟情存在的话,这种情况就是了。仅在一瞥之间,四目紧紧的凝结。丘比特的神箭将他们射中,让他们承担爱情产生所附生的多种后果。 相如如痴如醉,眼睛直勾勾的盯住屏风。 爱情来临的时候,圣人也会失态。相如的痴醉神情,卓王孙非常不悦。他提高了他那浑浊的嗓音,连声咳嗽。屏风后的卓文君亦知有失闺门体统,将身缩回屏风后面,却没舍得离开。 卓文君也被丘比特之箭射中。相如的形象,比之她原来的想象,犹胜一筹。风度翩翩,潇洒倜傥,动辄惹人情思。 屏风后面的卓文君心跳加速,脸色绯红,芳心暗许。酒席宴上的相如却不得不打断痴梦。应卓王孙的要求,他要抚琴一曲,以助索然的酒兴。 谈什么曲子好呢?嘴里叨念着要弹的曲子,心中却惦记着那屏风后面的人。 有了!何不自己编一段曲子,借机将爱慕之意转达给屏风后的女子得知呢。这段曲子后来被名为《凤求凰》,顾名思义,主题乃是用来表达爱意的。其辞曰: 凤鸟啊,凤鸟啊,回到故乡;四海遨游,为的是追求与它匹配的凰; 现在尚未有遇到啊,不知道何处去将;如今醒悟,它原来飞到了这座厅堂; 有美貌的淑女静处闺房,房间离得很近,心却相距甚远,毒害我的心肠! 为何不做一对交颈的鸳鸯?为什么不颉颃相亲一起翱翔? 凰鸟啊,凰鸟啊,从我相栖吧!我们幽会媾合,永远的匹配; 情投意合,心中和谐;半夜私奔,知者是谁? 我们一起鼓舞双翼,远走高飞;不要让我徒然为你思念而感伤悲! 大胆而热烈的表白。感情真挚,渲染得当。字里行间洋溢着对世俗礼法的蔑视。什么样的女子不对此心旌摇荡? 有一出百听不厌的折子戏,叫《琴挑》,就是以《凤求凰》的情节铺陈而来。 这样浪漫而富有传奇色彩的情节常常为后世所仿效。《西厢记》中,张君瑞向崔莺莺表白爱情时,隔墙弹奏的也是《凤求凰》,张君瑞还说,“昔日司马相如得此曲成事,我虽不及相如,愿小姐有文君之意。”如出一辙。 “琴挑”的结果就是卓文君真的动心了。她在屏风后面听得真真的,心弦和琴弦一起跳动,爱情的音符也随着琴声一起飞荡。心早与相如在一起了。 相如铁了心的要追求卓文君。但遭到卓王孙的坚决反对。司马相如是一介书生,纵有才华,却不顶饭吃,难道女儿嫁过去挨饿受冻不成?卓王孙的态度,让相如失望。于是他决定飞蛾扑火,携着卓文君私奔。 但卓文君心中仍犹疑不安,毕竟私奔不是小事情,需要深思熟虑。 在文君心中难以决绝的时候,相如做了不少工作。除了“琴挑”之外,他不惜重金买通了卓文君的婢女,让她居中穿插,促成私奔一事。 在婢女的劝说下,卓文君为了自己的爱情,不顾父亲的反对,下定决心跟相如深夜奔逃。史书中这样写道:“文君夜亡奔相如,相如乃与驰归成都。” 卓文君为了爱情舍弃了一切,包括亲情和财富。这种勇气和毅然决然的态度,千古之下犹令人钦佩。也为现代女性在爱的取舍上做出了表率。 成都的日子并不好过。 文君夜奔,成就千古佳话。但到了成都以后,失去了经济来源的生活令他们无所适从。爱情是无比的美好,而生活是无比的现实。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哪一样都离不开孔方兄。相如的窘迫,文君的仓促,使得他们面临着家徒四壁的窘困境地。 不得已,文君当掉了自己的首饰和貂皮大衣,以维持家计。他们开了一个小酒馆,文君亲自当垆卖酒,相如忙前跑后,充当杂役。小日子倒也说得过去。 这种男耕女织的小生活,以现在的眼光看,颇为惬意和闲适。但在当时,朝不保夕的危机感时刻威胁着这对为爱情而私奔的小夫妻。他们不得不为未来谋划。 经过彻夜的长谈和策划,相如决定携着文君复归临邛,在卓王孙府邸所在的大街上,择一处热闹的所在,重新把小酒馆开张起来。 店址最终选在卓府的对门。巴掌大的一个地方。 文君淡妆素抹,围着素朴但不失清新美的镂花围裙,当垆卖酒,别是一番风情;相如穿着洒鞋,牛犊鼻裤,和伙计帮佣一起洗涮酒器,忙里忙外的跑堂,丝毫不显文人落魄时的穷酸和窘急。 没想到买卖出奇的好,小酒馆门前,熙熙攘攘,为了能够一睹这对因私奔闹得满城风雨的才子佳人的风采,都不惜沽上几两酒,边饮边赏。 卓府的小厮们,一看自家的小姐在对面开了一家小酒馆,也都前来捧场。事情也渐渐为卓王孙知晓。卓王孙深以为耻。首富的女儿当垆卖酒,说出去不好听,脸皮上也挂不住。 第2章 无奈之下,卓王孙送给女儿为数不少的童仆,十分可观的钱财,让他们把小酒馆关张。对于那位已将生米煮成熟饭的女婿,卓王孙也采取了挽回的态度,承认了相如的女婿身份,并且准备了厚重的妆奁,为他们举行了一次风光的婚礼。 相如虽处穷窘的境地,仍泰然自若,豪情不减,不失为千古风流人物,也是文君深恋他的根由所在。 经过这一段风波过后,相如在收获美满婚姻的同时,自己的富有文采的辞赋亦达于上听。汉武帝非常欣赏相如的作品,征召他为郎官。官秩虽不大,但却是皇帝的近侍,荣宠之至。 当时,巴蜀两地未臻王化的地方很多,汉武帝决心征讨。相如为了避免劳民伤财,建议汉武帝先礼后兵。汉武帝遂命相如写一篇檄文,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相如不负圣望,以如椽巨笔,一面剖陈利害,晓之大义(奇*书*网^.^整*理*提*供),一面许以封赏,胡萝卜加大棒。 一场兵灾就这样消弥于无形。汉武帝大喜,擢升相如为中郎将,持节前往巴蜀地区,宣抚蛮夷。中途经成都汇合文君一起南下。免不了要去临邛,看望卓王孙。卓王孙前倨后恭,大叹女儿慧眼识英雄,女婿亦是人中龙凤。 人情冷暖,可见一斑。落魄时,一文不值。飞腾时,前呼后拥。 世俗的眼光就是这么功利,往往鼠目寸光。对困窘之人,嗤之以鼻,不屑一顾,待到人家时来运转,飞黄腾达的时候,像孙大圣一样,把脸一抹,原先丑恶充满鄙薄的嘴脸换之以恬脸嘻笑,媚态百出。令人可发一笑。 相如的宣抚工作很顺利,诸蛮夷皆都顺表归降。如此大功一件,汉武帝本要重重的封赏,但相如怀着一颗忠君爱民的心,讽谏汉武帝停止上林苑的狩猎活动,大拂武帝兴致,因此只授予他清散的官职,不再让他参与政事。 但仍不失荣宠和富贵。 现在常有人说,男人有钱就变坏。 岂止现在?古来亦如此。风光无限的相如,忘记了文君舍弃一切与之私奔的深厚感情,竟然提出来想要纳妾。现在分析相如纳妾的原因,大概有二。 其一,相如在长安做官,家眷并不在身边。文君独自居住在成都,两人之间只有鱼雁往来,相如难免寂寞。故生出纳妾心思。这属于男人的下半身在作祟。可耻而不可恕。 其二,相如与文君结婚数载,未能产下一男半女,司马家有绝嗣的可能,相如为了延嗣,不得不纳妾。这点似乎可以原谅,但亦知相如用情不专,不贞,不坚,实应该大力批判。 不管以上那种原因,相如的纳妾想法都不可原谅。此一段故事也是相如一生的瑕疵所在。 出现了这样的事情,文君亦伤透了心怀。她不曾想到,这个使她不顾一切的与之私奔的男子竟是如此货色。彻夜长哭,神情凄惨。泪水伴着残灯,从傍晚到天明,几天几夜折腾下来,面容憔悴损,独守着窗儿,看天地万物都是一片沮丧和绝望的颜色。 然实情已然发生,文君痛苦之余,并不想除了谩骂的痛恨以外毫无作为,她清醒地认识到,要为自己的爱情负责,要做爱情的主人。当初选择相如的时候毅然决然,现在到了这个份上,也应该尽量的挽回局面,找回失落的爱情,而不应终日的以泪洗面,徒作兴叹。有许多美好的事物,终因当事人的无所作为而成憾事。 爱情需要呵护,但不区分主动者和被动者。男人不是天经地义的主动者,女人不是天经地义的被动者。只有双方都是主动者,爱情才可能收获永远。如果采取偏执的观点,都要等着对方主动,恐怕事情就不会有完美的结局。 事情还在向着不好的方向发展。相如纳妾的心思愈来愈重,以至于他给文君写来一封决绝的书信。 书信的内容至为简单,但含义却令芳心寒彻。 信上只有寥寥几个数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唯独缺少个“亿”字。没有“亿”字,“亿”与“意”谐音,即“无意”也。 文君冰雪聪明,自然看出相如已经无意于自己的弦外之音。伤心之余,提笔复信,语气凝重伤感,让人哽咽。 一别之后,二地悬念,只说是三四月,又谁知五六年,七弦琴无心弹,八行书无可传,九连环从中折断,十里长亭望眼欲穿,百思想,千系念,万般无奈把郎怨! 万言千语说不尽;百无聊赖十依栏;重九登高看孤雁;八月中秋月不圆;七月半烧香秉烛问苍天;六月伏天,人人摇扇我心寒;五月石榴如火,偏遇阵阵冷雨浇花端;四月枇杷未黄,我欲对镜心意乱;急匆匆,三月桃花随水转;飘零零,二月风筝线几断;噫!郎呀郎,巴不得下一世,你为女来我做男! 语言平白,爱恨交织。如泣如诉的怨叹逼人而来!两地分居长达五年的辛酸和相思跃然纸上。“郎呀郎,巴不得下一世,你为女来我做男!”此一句虽说怨气太重,但也只是男女角色换着来做,不变的是两人还要成双匹配,还要做夫妻! 这封信非常有力度,既说出怨恨之情,又表明了自己不想“劳燕两离分”的坚决态度。此乃是呵护爱情,挽回局面的第一步。接下来,文君还要发挥自己的智慧,把爱情从偏离的轨道里拽回来。 相如收到妻子的复信,百感交集。感叹妻子的才华横溢,也唤起他对往昔一往情深的恩爱生活的怀念。心中不禁生出愧疚之情。 不过还不容人们有乐观的想法。这首数字诗确实令相如消沉一段时间,但随着时间的冲刷和流逝,纳妾的念头又升将起来,对往日情分的些许留恋,也告夭折。 文君再次陷入痛苦当中。她的复信没能起到意想中的效果,她也绝不能与任何其他的共享一个丈夫,因此他决心与相如决裂,以表达对爱情坚贞的态度。遂有如下铿锵有力,动人心魄的《白头吟》: 爱情如山雪那么晶莹纯洁,也如婉约行在云间的皎洁的月; 听说你怀有二心,因此与你相决裂; 今日把酒作最后的聚会,明天我们将分手沟头; 我缓缓的沿着沟水走,往昔的爱恋也会随着沟水付诸东流; 当年我与你不顾一切的私奔而去,未曾像别家女儿那样悲啼; 只盼着嫁了一个专一的如意郎君,直到白头也不相分离; 情投意合像鱼竿那样轻细柔长,爱恋如鱼儿一样恩爱滋润; 大丈夫都重情义,爱情岂是富贵能够抵偿! 文君这次是动真格的了。她在诗后附书曰: 春华竞芳,五色凌素,琴尚在御,而新声代故!锦水有鸳,汉宫有木,彼物而新,嗟世之人兮,瞀于淫而不悟! 朱弦断,明镜缺,朝露晞,芳时歇,白头吟,伤离别,努力加餐勿念妾,锦水汤汤,与君长诀! 意境轻浅。如同一把匕首掷在相如的心尖。 朱弦断裂,明镜残缺,朝露干涸,芳时消歇,白头怨叹,伤痛离别。五种浅浅的意象,勾勒出一个伤心欲绝的图画。 画中,桃花飘零,美人迟暮。她伏在几案上,正在给负心的男人写信。周围是昏黄的灯晕,窗外是凄冷的清风。她痛楚的执笔,一边写的时候,往昔夫妻恩爱的场景浮现眼前。白天当垆卖酒,夜晚红袖添香。转而又想到分手在即,旧梦难再,痛苦伤心,泪如雨下…… 锦水汤汤,与君长诀!此前仍不忘嘱咐负心人多加餐饭,勿以妾为念。此情此景,千载后读来,仍被深深打动,泪水夺眶而出。 还好。这首感人至深的《白头吟》令相如回心转意。之后他们又度过了十年夫妻恩爱的生活。她是幸福的。牙刷和男人不能共享。她做到了。 2、骆宾王:前途未卜,英雄上路 此地别燕丹, 壮士发冲冠。 昔时人已没, 今日水犹寒。 ——骆宾王*《易水送人》 骆宾王是初唐四杰之一。 他在诗歌史上拥有不可置疑的重要地位,但人们对于他的了解恐怕还停留在小学课本里的那首《咏鹅诗》上。 其实,他的一生就像是滚滚奔流的大江上的一朵浪花,它生在一个波澜壮阔的时代,有一个喑呜叱咤的人生。 他怎么会叫骆宾王这么一个怪名字呢? 骆宾王的祖父和父亲,都是饱读诗书的博学之人,他们为了小骆将来能有大出息,能够做出一番光宗耀祖的大事业,他们爷俩不知苦熬了多少个日夜,翻烂几百本经史子集,终于在《周易•观》中发现一个好句子:“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他们觉得这句话说得不错,词句俱佳,因此高度浓缩这句话,给小骆起了这个名字——骆宾王,字观光。 短短的三个字包含了祖父两代人对小骆的殷殷希望,希望他将来能够体察民情,成为一个辅佐君王的栋梁。 小骆天生聪明毓秀,对眼前的事物,哪怕是最细微的变化都能感同身受。从小对世界的细微而敏感的观察造就了小骆多愁善感的性格,他眼中所看到的景色再也不是常人所见的那样,而是赋予了强烈的自我的色彩。 时间如逝波。 转眼小骆已经七岁了。有一天,爷爷的一位好友远道来访。有朋自远方来,爷爷忙得不亦乐乎,亲自准备了一桌丰盛的宴席。 爷爷向老友介绍了自己的爱孙小骆,说小骆诗文写得棒,人虽小可心思细腻,做出来的诗常常是别人想不见道不得的新感觉。 第3章 老友似乎太相信,怎么大点儿的小孩子能写出什么好诗?做爷爷的未免太下作了,替自己的孙子吹牛皮。 宴席散了,爷爷带着小骆陪老友在田庄上闲逛。老友从城里来,哪见过如此幽静恬淡的田园风光,走一处便啧啧称赞个不停。 他们一行来到一个池塘的边上,看见一群大白鹅在池里优游嬉戏,有的引吭高歌,有的逐水嬉闹,有的一动不动,静静地注视着水里的自己的倒影。好可爱的一群白鹅啊!再衬上这碧水悠悠的池塘,斑驳扶疏的树影,当真是一副浑然天成的水彩画。 老友心旷神怡,忽然突发奇想,老骆不是吹嘘自己的孙子能做诗吗,何不借眼前的美景难为一下他?老友把小骆拉到自己身边,用手一指池塘里的白鹅,孩子,你能把眼前这一幕白鹅戏水的美景做成一首诗吗? 小骆凝视着眼前的白鹅,心头略作沉思,随口便吟出一首诗来: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声音琅琅尚未脱稚嫩之气。 老友一听,刚才怀疑的心态立即打消了。这诗做得妙啊!短短十几个字,把眼前的景致惟妙惟肖的刻画出来,对仗之工整,用词之准确,要不是亲见,谁敢相信这是一个七岁顽童做得?老友心底折服,将小骆呼为神童。 曲项向天歌,这种昂扬挺拔的姿态正是骆宾王一生的写照。 骆宾王的一生可谓坎坷不顺,壮志不酬,但他没有被蹇促的命运所打倒,他勇敢地做出了抗争,而且毫不畏惧的迎接失败的降临和悲剧的发生。 他就是那只白鹅,污泥难染其白,恶波难阻其浮,始终高昂着脖颈向着天空发出嘹亮而振奋的高歌。 骆宾王的遭际都清晰的打上了时代的烙印。他的高歌和悲歌也是时代变奏中的一部分。我们分析他的悲剧的时候一定不能忘记他所处的时代,因为他和时代唱了对台戏。 骆宾王是初唐时代的人。发生在唐朝初年的一系列事件,有两件事情的影响最为深远,一是李世民发动的玄武门兵变,二是武则天操持权柄数十年最终建周代唐。 前者为中国历史贡献了一个伟大的帝王——唐太宗,也贡献了一个伟大的治世——贞观之治,创造了一个令后世无比憧憬和向往的时代。但对于后者,人们的感情就变得复杂得多了。 比起那个孱弱无能的高宗李治,武则天的统治给历史带来了进步,她能够娴熟的料理帝国事务,使帝国的前进方向更加精准,为继之而来的开元盛世铺好了坚实的路。从这种宏观的意义上来讲,武则天同样是个伟大的帝王。 但在微观方面,却有许多人的命运因她而改变,尤其是那些和政治息息相关的文人的命运。由于武则天的政权不是好来的,因此私底下嚼舌头的人比比皆是,她为了巩固既成事实,不惜大开杀戒,实行血腥的恐怖政策,不计其数的人为此付出了血的代价。 骆宾王最终选择了做武则天的敌人。 骆宾王求仕的过程艰辛而痛苦。他没有如理想中所想的那样高中状元,也没有如祖父所期待的那样观察民情,辅佐君王。 由于他的正直的性格和孤傲的才情,不肯折节巴结权贵,还遭到同僚的妒嫉,日子很不好过。最后只能混到道王府内做一个小小的幕僚。 道王叫李元庆,是李世民同父异母的弟弟,他非常赏识小骆的才识,想委以重用。但是小骆初来道王府,破格提拔不合乎规矩,于是李元庆就让他写一篇自荐信,这样的话就可以避免旁人嚼舌头。 这本是道王的一片好心,可是小骆的心里却犯嘀咕。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事我骆某人决不会做,我宁肯不受到重用,也不吹自己的牛皮,更不能让无耻的小人趁机而入。 李元庆一看小骆是个榆木脑袋,辜负了自己对他的一片殷切之情,心里十分不痛快。 你小骆怎么如此的不领情啊,我特意给你大开方便之门,你却装孙子不买账,你不是想当正直坦诚的人吗?好,本王成全你,你哪也不要去,就呆在道王府,我一不升你的职,二不炒你的鱿鱼,咱俩就这么耗着,看谁耗过谁! 此一耗就是七八年,耗的头发也白了,胡须也变灰了,沧海都已成桑田,小骆也似乎该叫大骆了,可是他依旧是几年前的那个小跟班的。 骆宾王心灰意懒,不想过这种窝囊的寄人篱下的生活了,于是决定挂冠而去,回山东兖州过隐居生活。 翁失马,焉知非福。大官做不成可以做大诗人啊,而对于历史来说,往往后者更能垂名于青史。骆宾王闲居兖州,前后一共12年。这是他一生中第一个创作高峰,为列名“四杰”奠定了基础。 隐居生活虽好,但没有钱的日子也着实难熬。 骆宾王为了解决捉襟见肘的财政状况,不得不告别隐居生活,再次出来求仕。这次他不得不向现实低头,道王府里那个倔强正直的小伙子再不见了,现在有的只是一个年逾半百的老头,为了讨生计不惜践踏自己的原则,做以前打死也不肯做的事。 他四处散发他的自荐信,暗自祈祷自己的命中率高一点。可是他的运气实在不好,命运的天平不肯向他倾斜。不过,他虽然过着飘零无依的生活,但总算能糊口下去,不至于流落街头。 他曾经跟随薛仁贵的大军远征吐蕃,但由于薛仁贵后勤工作做得不够好,而且孤军深入,导致战场失利,骆宾王未获战功。 不过,骆宾王的胸次得以开阔,朔风猎猎的疆场生涯激发了他的爱国激情,使他的创作境界有又有升华。他在一首诗中高喊:不求生入塞,惟当死报君!他做了一回真正的军人,身临其境的感受到了曹植笔下那种“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的使命感和自豪感。 从战场回来以后,骆宾王万没想到自己会蹲监狱,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国家怎么能这么对我?入狱之前,骆宾王当上自己有生以来最高的官职——御史台御史,这本是一个快乐的结局,可没想到却是一个悲剧的开始。 刚上任没多久,由于骆宾王孤傲正直的性子,人际关系搞的很是糟糕,最后竟被人诬告他收受贿赂,他百口莫辩,身陷囹圄。 在狱中,骆宾王受尽磨难。 诬陷他的人竟然买通狱卒,对骆宾王进行严刑拷打。他一阵苦笑,没想到自己从战场上死里逃生,竟然落一个惨死狱中的下场,这个世界天理何在啊,这个世界小人的数量怎么就那么多呢?他搞不明白。他受苦受难之际,写下了一首流传千古的佳作: 西陆蝉声唱,南冠客思侵。 那堪玄鬓影,来时白头吟? 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 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予心! 他说自己就像是蝉儿,居高饮洁,品行高蹈超迈,可是却敌不过肃杀的秋风秋露的摧残,使它欲飞不能,欲响无声。“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予心。”谁能相信我的清白呢?谁能为我表达心声!他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呐喊奇qisuu.书,控诉这个不公平的世界。 从监狱出来的时候,骆宾王的头发已经花白了。度日如年的煎熬和无休止的精神折磨使他老的速度加快了。骆宾王出狱后,继续直面惨淡的人生,似乎他的悲惨之路没有止境。 骆宾王重获自由后,唐朝发生了一件大事。 唐高宗李治一命呜呼。中宗李显即位,但武则天已柄政多时,不愿意释去攥在手里的权柄,因此大开杀戒,任用武氏族人充当爪牙打手,谁反对武则天,谁就得死。 武则天从一个美女变成了青面獠牙的恶魔,她一方面大肆诛杀李唐宗室和元老勋臣,另一方面重用武氏宗族和自己的心腹,同时大开告密之风。因此天下人心惶惶,到处都笼罩着一派恐怖气氛。 骆宾王目睹了武则天的残忍,满怀着一腔愤慨和拯救天下的责任感南下扬州去也。 在扬州,开国功勋徐茂功的孙子徐敬业已经扛起了反抗武则天的义旗,老骆决定加入讨伐武则天的行列中。他耻于同武则天合作,他从心底瞧不起这个女人。 骆宾王,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站到了这个世界上最有权势、而且心狠手辣杀人如麻的女人的对立面。 他凭什么?只凭一股子蛮力吗?非也,骆宾王虽文弱但有智慧,更令人战栗的是他的笔杆子。他发誓要用自己的笔,杀死那个女魔头。 未去扬州之前,骆宾王在易水之滨送别友人。 天下形势不容乐观。各地反抗武则天的战火汹涌澎湃。骆宾王义不容辞。在送别友人之际,忽想起史书上荆轲刺秦王的一段故事。 战国末年,燕太子丹为了挽救国家免于丧亡,派刺客荆轲入秦刺杀秦王嬴政。临行时,“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以送之。至易水之上,既祖,取道,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又前而为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复为羽声慷慨,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于是荆轲就车而去,终已不顾。” 骆宾王悲情涌起,豪气盈胸。遂吟出此诗: 此地别燕丹, 壮士发冲冠。 昔时人已没, 今日水犹寒。 寥寥十六个字,千载之下犹闻悲声。 英雄荆轲虽然已化作历史的烟尘,但英风壮采的事迹却凛凛如生。那份豪气,那份悲慨,那份壮烈,那份无畏,那份士为知己者死的气度,让人心潮澎湃。 第4章 英雄胆略,诞生胸际,自己也要向英雄荆轲一样,壮士发愤,义无反顾。 一见易水寒声,至今日犹闻呜咽。怀古苍凉,劲气直达,高格也。俞陛云在《诗境浅说》中如此形容。 骆宾王以荆轲故事抒怀咏志,一种誓死不与武则天共存的态度,一种推翻武则天统治,匡复“李唐”的决心,一种舍身报国,万死不辞的豪迈,一种赴汤蹈火,为自己的信念执着以赴的热情,洋溢而出。 诗人面对易水汤汤的水流,悲泪零落。前途未卜,英雄上路。生死殊难预料,然而这信念,这壮志,这豪情,这悲愤,却不可以不以死相酬。 到了扬州,骆宾王豪情万丈,面对眼前一起戮力勤王的军士,他感觉自己不再只为自己而活了,他还肩负着拯救苍生道义的重任。 他的笔不光是用来写一些无关痛痒的诗词的,而是一杆用来战斗的枪,它有锐利的锋芒,他要用尽浑身的力量进行投掷,一举必将荼毒生灵的武后击毙。 他的头脑里浮现出一幅战争的图景,他正拿着如椽巨笔,恶狠狠的向武则天刺去。一篇令人胸胆酣张的战斗檄文一蹴而就: …… 鸣呼!霍子孟之不作,朱虚侯之已亡。燕啄皇孙,知汉祚之将尽。龙漦帝后,识夏庭之遽衰。 …… 南连百越,北尽三河;铁骑成群,玉轴相接。海陵红粟,仓储之积靡穷;江浦黄旗,匡复之功何远!班声动而北风起,剑气冲而南斗平。喑呜则山岳崩颓,叱吒则风云变色。以此制敌,何敌不摧?以此图功,何功不克? …… 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何托?倘能转祸为福,送往事居,共立勤王之勋,无废大君之命,凡诸爵赏,同指山河。若其眷恋穷城,徘徊歧路,坐昧先几之兆,必贻后至之诛。请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 好一篇令人豪气陡增的雄文! 这则虽短但大气磅礴的檄文,有如长虹贯日,慑人心魄。字字句句直刺武则天的要害。而且效果非常好,不到旬日间,前来归附的士兵有十万多人,听这个数字也觉得够吓人。 很快,这篇檄文就传遍天下,也传到了被骆宾王形容为“女魔头”和“老妖精”的武则天耳中。 据说,武则天并不发怒而是带着欣赏的兴致来读这篇文章。读到“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何托”时,她怫然作色说:“如此人才不用,真是宰相的过失。”读完之后又反复赞叹,说:“骆宾王的文章固然了不起,但徐敬业的武功却未必匹配得上。” 看来,武则天对于徐敬业的起兵是不以为然的,小泥鳅能在大海里扬波吗? 果然不出武则天所料,徐敬业很快就不行了。徐敬业虽然奋力迎战,也取得了几次胜利,但最后终因力量悬殊而失败,前后历时仅三个月。 至于兵败后骆宾王的下落,至今仍然是个谜。 大概有三种说法:被杀说,逃亡说和投江说,每个说法似乎都证据不足。但骆宾王逃亡的说法流传最广。 根据《唐才子传》中的说法,骆宾王最终看透尘世,成了一个游方的僧人。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应该是个可喜的结局。 骆宾王完成了从老骆向老僧的转变,这不仅仅是身份的转换,更是心境的转换。相信骆宾王在新的境界里,一定能够安享一段平和的时光,而那是他最缺乏的。 3、王勃:生如夏花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生命如此短暂,生命之河却如此广袤。一叶扁舟,荡浮于江上,撞到厄运的暗礁,霎时间天崩岸裂,诗人和那些清浊激荡的诗歌一同灰飞烟灭。 一切都是宿命。 看过夏花吗?美得让人窒息。在南风中摇曳身姿,曼妙而华丽。临近秋天的一场风雨,却将繁华尽收。花瓣零落,花香飘散。灿烂和死亡如此贴近,连准备的时间都不给予。 事实就是如此。命运准备了难以计数的意外,稍不经心,就被掷于无法腾挪的漩涡。回首人世的繁华和盛景,一切如在手际,却万难企及。梦已飘远,人生难再。 王勃在惊心动魄的一刹那,诗魂逐逝波而去。 当死的那一刻,王勃的心里除了惊悸,前尘往事亦浮现眼前。仿佛连帧的影像,急遽的几秒钟内,二十七年的光景匆匆掠过。有快乐有忧伤。痛彻骨髓。 紧接着,窒息的感觉袭来,身体如重铅一样下滑,直到大海的深渊。 那里是故事的终结。也是历史的开始。 海水的咸涩难掩风流。 虽然只有短短的二十七年,但对于质感的生命已经足够。 这样的跌宕起伏,有的人一辈子也不会经历。他曾经高立在枝头,炫耀自己的绚美;曾经迎着孤傲的南风,超拔的起舞,将自己的身影印在青天碧水;曾经临水自照,对着自己的清影,唏嘘流连。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 宿命使然。性格使然。如果求一份自省,或许是因为太过绚丽多姿了。天妒英才,有时是一句玩笑语,更多的时候却是无可逆违的谶言。 王勃不幸被谶言锁定。他尽情的舞蹈,只为接近那生命不堪承受的结局。 泪水被滔滔的海水吞灭,悲声也湮没于喑呜的潮音,王勃的诗魂化作大海的精灵,跳跃在浪花尖头,向着寥廓的夜空招手。 快来,倾听诗人的心声…… 王勃的家世背景让人羡慕。他的祖父是隋末大儒王通,被后世赞为“文中子”。他的叔祖王绩是初唐的大诗人,“相顾无相识,长歌怀采薇”,既诗且隐的生涯,让后人仰怀其风流。出身在这样的家庭,王勃从小就颇著诗名。 与他齐名的杨炯在《王勃集序》中说:“九岁读颜氏《汉书》,撰《指瑕》十卷。十岁包综六经,成乎期月,悬然天得,自符音训。时师百年之学,旬日兼之,昔人千载之机,立谈可见。” 不仅聪颖,而且灵慧。 十四岁的时候,王勃来到长安,便干诸侯。 当着右宰相刘祥道的面侃侃而谈。“所以慷慨于君侯者,有气存乎心耳”。刘祥道叹为神童,向高宗举荐。十四岁的少年,尚是流连街头,荒于嬉戏的年龄,到了朝堂之上,面对万乘之君,竟然毫无惧色。高宗赏识其气宇非凡,特授朝散郎之职。 那是一个清散的职位,但对于一个中学生年龄的人来说,已属意外中的意外。 生命中的第一个意外竟然来得如此迅急。如果考虑到诗人年仅廿七的生命旅程,十四岁似乎已经划过了半生,朝着终点逼近。 看似尚早的东西,对于王勃来说,已经太迟了。 王勃负有凌云之志。受到高宗的赏识,让他向着梦想走近一步。 十四岁的朝散郎,闲居长安。 公务是什么东西,王勃从未着意。何况案牍劳累身形,扼杀灵感,这种自我戕害的事情,不做也罢。他的叔祖王绩,终日沉醉于酒坛,公务不过是买酒的工具。王勃深有乃祖遗风,拘囿自己的事情,一概莫为。 读书之余饮酒。饮酒之余读书。时光遂在书香酒醇中悄然而逝。 仲春之日。细微的东风吹得杏花抖动,花落如雨。王勃处于微醉的状态,半躺在杏花浓荫里,捧读一卷古书。忽然门外嘈杂。一队衣着华锦的人进来,后面跟着一个面目清瘦的王公子弟。 权贵的气息逼人而来,冲淡了杏花的香味。这会是一种什么征兆呢?不管后人作何感想,对于正想振翅远翔的王勃来说,无异于如履青云。 来者乃是高宗的儿子沛王李贤。也是武则天的亲生儿子。若干年后,武则天为了得逞自己的女皇之梦,派人将一杯毒药送到沛王贬居的蜀地,不惜将自己的亲生毒死。 庆幸的是,王勃没有成为这场政治灾难的殉难者,他因为一个小小的过失,提早离开了沛王。 沛王对心怀大志的王勃推崇备至,征为府上修撰,大概类似于书记、秘书之类的侍从人员,但由于得到沛王的信任,实际上是沛王的高级顾问。 高宗时,已有盛世之兆。宗室子弟颇有斗鸡之风。诸王纷纷豢养雉鸡,搏斗取乐。王勃日夜从游,目睹沛王往往乘兴而来,败兴而归,多被英王取笑。王勃看不过去,就写了一篇《檄英王鸡》。沛王因之大快其意,英王则大为光火,深怀怨愤。 英王略施小计,向高宗献上这篇奇文。高宗看后大怒,檄文者,用于征伐招讨之事,为仇家或敌对者而作,怎可用于手足之间,殊不得体! 王勃为自己的一时之快付出代价。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他恃才而作的一篇玩笑檄文,竟使他避免了一场劫难。要不然,武则天赐死李贤之际,才高名重的王勃也难逃魔掌。 生命中第二次意外的降临,令王勃莫可奈何。一次小小的试飞就此夭折。 梦想照进现实,现实扼杀梦想。赶出沛王府的王勃,怅然若失。走在长安的通衢,漫天土灰的颜色。深一脚,浅一脚。不知酒醉何处,也不知归程何处。前路迷惘。 寂寞增加了时间的长度。落魄则增加生命的宽度。当王勃流落长安街头,百无聊赖之际,一封来自蜀地的信,使他的眼前出现一抹生机的绿色。 杨炯招他赴蜀。 第5章 杨炯是和他齐名的诗人。王勃失意之时,杨炯跟一干风雅之士正在蜀地游山逛水,不亦乐乎。 王勃欣然而往,借以摆脱颓唐的心情和尴尬的境遇。 蜀地的逍遥时光经不起消遣。快乐轻浮而短暂,痛苦深刻而长随。 王勃虽沉醉于蜀地的奇山秀水,可心里总有不甘。壮志不曾泯灭,雄心未曾丧失。现在虽是弃置之身,闲处江湖,心中却向着长安的方向,幻想着有朝一日能够重新振作。 度过几年的漫游生活,王勃趁着科选的机会再次来到久违的长安。时有虢州司法凌季友者,是王勃的故旧知交,因为虢州盛产草药,王勃又熟谙药理,凌季友就为王勃谋得一个虢州参军的职位。 参军的职位卑微可怜,王勃志比鲲鹏,怎么瞧得起如此角色?就像一只羽翼渐丰的凤凰落到一个充满草药味的鸡窝里,英雄没有用武之地。 于是效法先祖,终日以酒浇愁解闷。 美酒终难浇掉心中块垒,醒来后痛苦的感觉依旧袭来。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王勃的才华,足以经世济时,何故沦为小吏?愈思愈想,酒入愁肠,泪湿青衫。 这种愁苦麻醉的日子侵蚀一个人的灵魂。诗人的灵性更难堪如此的现实打击。于是诗人反抗了。以仅有的恃才傲物的方式进行彻底的反抗。 结果招来怨恨。身在小人环绕的世界,到处是步步难行的荆棘。王勃仅有的反抗依然招致重重的反击。像是巨大的海浪覆到人的身上。无力抵御。彻底失败。 有官奴者,名叫曹达,犯了死罪,躲藏在王勃的居所。王勃不知出于什么心理收留了曹达,正中嫉恨他的小人之下怀。私自窝藏和包庇官奴依大唐律法乃是重罪。小人放出口风,说曹达就隐藏在王勃家中。(奇*书*网^.^整*理*提*供)王勃恐惧,遂将曹达杀死。 两罪并罚,王勃被判为死刑。幸亏赶上朝廷大赦,死罪得免,但他的老父却因受到牵连而贬到万里之外的交趾(位于今天越南境内)。 这次意外的发生,既喜且悲。喜的是死罪得活,乃不幸中的万幸;悲的是老父无辜受牵连,以衰朽残年远蹈关海,贬至化外蛮荒之地;更悲的是,王勃的命运已发生剧烈的逆转,从此,繁华的光景突变暗淡,好路程已至尽头。 人生的失意与得意,比邻而居。 有过死里逃生的经历,王勃对功利和生死,或许变得豁达。 二十几岁的年龄实在不是应该豁达的时候。豁达的提前而至,说明王勃暮气早生。暮气是老年气象,也是饱经忧患与沧桑的胸怀。 王勃的诗歌亦因此繁华尽洗,露出真纯。 他作为“初唐四杰”之一,以其清新刚健的诗风,对于革除齐梁诗歌的绮靡风气,开创唐诗恢宏辽阔的新气象,起了重要的作用。王勃的付出,再加上志同道合者的齐心协力,使得唐诗“长风一振,众荫自偃,积年绮碎,一朝清廓”。 老父远谪,孝子怀思。 成为初唐诗坛改革健将的王勃,日益思念贬居交趾的老父,决定前去探望。 途经南昌。 一座修葺一新的楼阁飞临浩渺的长江之上,檐如鸟翼,瓦似金波。峥嵘的姿态,踊跃的架势。长风吹来,衣襟飘张。历史的苍茫感涌入胸怀,让人横生韶华易逝之叹。 它的名字叫滕王阁。它的背后,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王勃参加洪州都督(南昌在唐朝时称洪州)阎伯欤的盛会的时候,正值落魄之秋,一袭青衫,沧桑面庞,在座的诸位谁也没想到,这样一位毫不起眼的书生,竟吟出了如此超拔境界的诗句。 王勃的名声如此传遍天下。 一篇《滕王阁序》至今读来,口有余香。沧桑的历史感,苍茫的人生际遇,无力的人生感叹,迷惘的人生前路,一切落魄的情愫从心而生,波澜壮丽的景象入眼而来,两相碰撞,遂有绝世佳作诞生。 此真奇才,当垂不朽矣!这句感叹,足慰平生。 滕王高阁临江渚,佩玉鸣鸾罢歌舞。 画栋朝飞南浦云,珠帘暮卷西山雨。 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 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 昔日歌舞场,今日鸟雀悲。好景往往不长,年华容易老去。而唯有江山不改,景色依旧。以前建造这座楼阁的滕王李元婴哪去了呢?只有槛外的长江兀自流淌,生生不息。 王勃站在滕王阁里凭栏远眺,抚今追昔。物是人非。 大海之殇。 江海自来风波恶。一只小舟,穿越翻天的波浪,小心翼翼的行进。多好的比喻,那是一艘生命之舟,航行在人生的海洋上,同样的小心翼翼,同样的担惊受怕。 突然海风飚起,掀翻小舟。诗人亦丢落水中。几经波折救起后,三魂已丧其二。不成想生命如此脆弱,王勃因惊悸过渡,仅存的一魂也被大海带走。 夏花陨落。花瓣被大海的波涛席卷。进入大海的深渊,交给大海的精灵。人生之舟倾覆,正在绚烂易折的季节。 王勃就这样结束了二十七岁的短暂年华。 诗人的悲情早有流露。 杜少府不知何许人也。事迹不祥,是王勃的好朋友。他因事被贬到蜀地去做一个芝麻大小的官吏。 同样的遭际。临别之时,王勃把着杜少府的手,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油然而生。送君千里终有一别,当在歧路,虽有“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自相安慰,可依然忍不住泪下沾襟。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同是宦游人。同是落魄者。同是壮志难伸。同是四处漂泊。 柳絮飘落的那一际,是沦落污泥的开始。此次别后,有谁保证能再次相见呢? 洒泪分手,各自珍重。 在与另外一个朋友的送别诗中,王勃这种诀别的伤感再次流露: 送送多穷路,遑遑独问律。 悲凉千里道,凄断百年身。 心事同漂泊,生涯共苦辛。 无论去与住,俱是梦中人。 送送,遑遑。怎样的不舍!悲凉,凄断。怎样的心情!漂泊,苦辛。怎样的生存状态!无论去与往,俱是梦中人。怎样的迷惘和无奈! 大梦已觉。生如夏花。曾经灿烂的身影,归葬于深邃广袤的大海。生命如此短暂,世事如此无常。今天还在滕王高阁,语惊四座。明朝却葬身海底,人或为鱼鳖。谁能掌控自己的命运之旅呢?枉然。 那把“儿女共沾巾”的清泪,是诗人悲情结局的自然流露。只是没想到结局到来的如此之速。二十七岁,还是锐意进取的年龄。 想到此,泪水夺眶而出。 4、陈子昂:千古文人侠客梦 前不见古人, 后不见来者。 念天地之悠悠, 独怆然而涕下! ——陈子昂*《登幽州台歌》 陈子昂这三个字对独孤二少来说是不同寻常的三个字,先不考虑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吧,单单从这三个字看,就感觉这是很英雄很男人的名字,每每念及这三个字的时候,心中总升腾起一股难以名状的慷慨悲歌,在孤独二少眼中,陈子昂首先不是一个诗人,而是一个侠客。 别以为百无一用是书生,别以为书生手无绵鸡之力,在尚武的唐朝,每一个文人都习武,出门都佩戴一把剑,这种习俗延自于春秋战国时期。千古文人侠客梦,虽然在宋朝的时候,文人都不习武了,但骨子里那股豪侠气概并没减少。 庄子是一个侠客,陶渊明也是一个侠客,陈子昂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侠客。 陈子昂满足了怀春少女对心中的白马王子所有的遐想,这样一个男人,没有项羽的力拔山兮气盖世,但却如一颗玉树,临风而立,却不为风所摧。他有男人的胸怀,又有女人的细腻,他铁骨铮铮,isuu書网又柔情似水,他不畏流血,也毫不吝啬自己的眼泪。 也许,一切因为他的那首《登幽州台歌》。 陈子昂有一个令人艳羡的家世,他出身天府之国中的豪门望族,他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宁为百夫长,不做一书生”。可见,在他的少年时代,是不怎么喜欢读书的。他干些什么呢?夜以继日的习武,然后骑着一匹骏马四处闲逛,看到不平之事,立刻拔出手中的剑。如果遇到老弱病残之人,他毫不犹豫的丢下随身而带的所有银两。在陈子昂还不到十八岁的时候,在家乡就赢得了“乐善好施,劫富济贫”的美名。 其实陈子昂的武功并不高强,但与生俱来的傲骨与凛然正气往往使他不怒而威。他曾经与一个劫匪比剑,劫匪的允诺是,如果陈子昂赢了,劫匪就把所有劫来的钱财物归原主。陈子昂答应了。劫匪是职业打手,陈子昂最多只不过算是业余打手,如果真比起来,他胜算的把握并不大。 劫匪先拔出了剑。陈子昂也开始拔剑,所不同的是他拔剑的动作非常缓慢非常沉稳,他气宇轩辕,毫无畏惧,而武功比他高许多的劫匪看着他拔剑的动作,看着他的剑反射出来的寒光,看着他的剑一点一滴的露出它的锋芒,劫匪心里开始发毛,开始恐惧,他怀疑面前这位意气风发的少年是不是一位身藏不露的高手。就在陈子昂剑出鞘的那一瞬间,劫匪扑通一下跪倒在他的面前,劫匪承认自己输了,愿意把劫来的财物全部归还,并发誓永生不再做劫匪。 第6章 不怒而威的侠客,陈子昂式的侠客。 这是一种风骨,这种风骨影响了陈子昂成年后的诗歌创作。 十八岁了,陈子昂开始步入人生的正常轨道,他开始闭门谢客,发奋读书。 他是一个天才。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他把四书五经、诸子百家烂熟于胸,但他最喜欢的是陶渊明的诗歌,因为他骨子里流淌着一种对自由的渴望。 二十岁是出发的年龄,二十岁,父母为陈子昂举行盛大的弱冠礼,陈子昂拒绝,就在他二十岁生日那一天,他收拾行装向一个陌生的地方出发。 那个陌生的地方就是长安,他告诉父母,他要考取状元。 曾经年少轻狂的陈子昂,现在,他来到了他心目中的圣地——长安。 山外青山楼外楼。长安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在家乡,陈子昂是一个名人,是一个才子,是一个侠客。在长安,他什么也不是,因为长安有太多的名人,太多的才子,太多的侠客。初到长安,领略了异域风情的新鲜与刺激之后,很快有一种被淹没的感觉,有那么一瞬间他感到很茫然,他找不到自己的位置。 像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虔诚的文学青年一样,陈子昂把自己的诗文装进雪片似的信封,寄往长安各界的名流,企图得到上流社会的赏识和认可。可惜,在当时的长安,像陈子昂这样的文学青年太多,他所寄出去的诗文全部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阳光如此美好,走在热闹的长安街道上,陈子昂有点郁闷。 一个身着奇装异服的商人在十字路口叫卖他的胡琴,声称这是长安城最好的胡琴,一口价,一百万钱,少一个子儿也不卖。 越来越多的人流涌向这个商人,他们用怪异的目光打量着商人,打量着商人手中那把绝世罕见的胡琴,但是没有一个人愿意买下这把胡琴,因为他们买不起。 大款来了,这就是陈子昂,他走进人群之中,没有说多余的话,只说要买下这把胡琴。众人的目光不再停留在胡琴上,他们有了更感兴趣的目标,一个英俊、腰缠万贯的少年。 众人发出啧啧的称赞声,并一致要求陈子昂为他们当场演奏一曲。陈子昂没有拒绝,但不是现在,他向长安各界发出诚挚的邀请,邀请他们明日去他所住宣阳里,焚上一炷香,两边琴童侍立,在优雅的氛围里听他弹奏。而不是现在,随随便便弹奏,随随便便弹奏一曲,岂不是辜负了这把好琴? 第二日,长安三教九流之辈齐聚宣阳里,翘首以盼陈子昂的绝妙琴音。 惊人的一幕就在这时候发生了,陈子昂接过琴童递过来的胡琴,举起它,然后把它摔在了地上。 众人哗然。一百万钱的胡琴就这样被摔了个粉碎,众人开始怀疑陈子昂是一个疯子。 陈子昂向众人抱拳说道:“各位前辈老师兄弟姐妹们,我陈子昂虽然略通音律,但我志不在此,我志在诗文。我写诗百首,虽然谈不上字字珠玑,但也绝非平庸之作。这次请各位前来的目的就是让大家看看我的文章,如果写得不好请马上把它烧掉,如果你们看得上眼就请美言几句。” 众人终于明白陈子昂的良苦用心,争相阅读陈子昂的诗文,溢美之词不绝于耳。 如果说昨天,在众人的眼中,陈子昂只不过是一个腰缠万贯的阔少,那么今天,他又多了一个身份,才高八斗的青年才俊。 陈子昂一夜成名,付出的代价是一百万钱。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一夜成名的陈子昂,两年后,他像后来的孟郊一样,骑着红头大马,踏遍了长安城的大街小巷,因为他高中了。 遗憾的是不是状元,也不是榜眼探花,只是一个普通的进士,但对于时年二十四岁的陈子昂来说已经非常难得,有的人,考了一辈子,连个举人都没有考上。 这是少年得志的陈子昂,他很知足,然而他的不幸生涯也即将拉开帷幕。 官袍加身,居庙堂之上,应该先天下之忧而忧。 官至校书郎,陈子昂以为这样就可以大鹏展翅,大展宏图,实现自己远大的政治抱负了。然而,他面对的是当时强大的不能再强大的武氏集团。 当初回眸一笑百媚生的武媚娘已经不再,幽暗阴森的大明宫里只有一位集狠毒与仁慈与一身的女皇武则天。武则天对陈子昂这样的青年才俊既赏识又忌恨,赏识他就破格提拔他,不久以后陈子昂就做了右拾遗。但对于陈子昂的锋芒毕露,她也毫不留情的打击。武则天当政期间,为镇压反对派,大力起用酷吏,陈子昂就直言明谏,武则天大为光火。武则天的侄子武三思看在眼里,设计陷害陈子昂,陈子昂也因此而入狱。 出狱后的陈子昂依然不改他骨子里那股豪侠气概,他的锋芒不但不收敛,反而有过之而不及,武则天对此采取的措施是不搭理他,不管他提什么意见,都不采用。但武则天又不废掉他,于是陈子昂成了一个摆设,一个花瓶。其实,武则天从内心深处是很赏识陈子昂的男人气的,无论是从一个女人的角度还是从一个皇帝的角度,只不过他的做事方式她接受不了,她要磨平陈子昂的棱角,杀杀他的锐气。 七尺男儿,一腔热血,被架空了的陈子昂不得不长叹英雄无用武之地了。在朝廷已经无所作为了,那么就出去吧,去过戎马生活吧。于是,陈子昂随武则天的侄子武攸宜出征契丹。 武攸宜的先头部队被契丹的铁骑践踏得落花流水,胆小怕事的他把部队驻扎在河北蓟县,不敢前进。身为参军的陈子昂,挺身而出,毫不留情的指责武攸宜畏首畏尾,不明军纪,视军国大事为儿戏,并请求武攸宜给他一万精兵充当先驱。武攸宜是一个刚愎自用的家伙,他拒绝了陈子昂的请求,并把陈子昂降为军曹。 这对陈子昂是一个绝望的打击,这意味着在武攸宜的军队里他又成了一个摆设。他不明白,他只是想好好的工作,好好的为国家尽自己应该尽的职责,他不图什么,可是为什么总是得到这样的结果呢。 那应该是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心情沉重的陈子昂独自一人登上了幽州台,当登临幽州台的那一刻,一直以来被压抑在心中的情感像潮水一样奔泻而出。他低沉的声音,悲伤的叹道: 前不见古人, 后不见来者。 念天地之悠悠, 独怆然而涕下! 简简单单的二十二个字,通俗的不能再通俗的二十二个字,最不像诗的诗,所有的悲伤,所有独孤,所有的寂寞,所有的渴望,全在这里了。 是为千古一诗。 陈子昂纪念的是春秋战国时期的明君燕昭王,这是一位求贤若渴的君王,他曾尊郭隗为师,传说还曾为之建筑高台,置黄金于其上,以此招天下贤士。于是乐毅等人纷纷前往燕国,从而成就了燕国的霸业。而现在,燕昭王早已化为尘土,幽州台已成废墟,那些礼贤下士的君王都去哪里了呢? 骨子里是一位侠客的陈子昂,这一回再也不压抑自己的泪水,他吟完这首诗的时候,泪水已经打湿了他的胸襟。 这样一个流泪的男人,把他最真实的一面给了我们,他的泪水没有降低他的身份,反而为他增添了更多的魅力。 就在陈子昂吟完这首诗的第二年,也就是在他四十岁的时候,他辞官回乡了。四十岁,是一个男人的黄金年龄,但陈子昂选择了放弃,他绝望了,他受的伤太深,他努力过,追求过,但他无法改变这个世界,他个人的力量太卑微,于是他只好改变自己。 关于陈子昂的结局。一个不幸的结局,一个令人扼腕叹息的结局,武三思指使其爪牙射洪县令段简陷害陈子昂,陈子昂再次入狱,这一次再也没有出来,死在狱中,时年四十二岁。多么好的年龄。 关于陈子昂结局的结局。一个浪漫的结局,一个充满泪水的结局。陈子昂被段简逮捕入狱的消息传到了武则天那里,她知道是自己的侄子在陷害陈子昂,于是派出两名女将军,赶往陈子昂的家乡,并责令段简释放陈子昂。然而,当两位女将军马不停蹄的来到射洪县境内涪江边时,突然天降大雨,涪江河水暴涨,无法渡江。几天后,洪水退去。两位女将军过渡过了河,遗憾的是她们晚了一步,陈子昂已经在狱中被段简折磨致死。 照理说,陈子昂不是两位女将军的什么人,但她们为陈子昂狭义精神所感动,又想到自己难以回朝复命,于是双双投入涪江,追随陈子昂而去。 假使陈子昂泉下有知,他一定很难过,那两位女将军,如花一般的年龄。 叹!叹!叹! 5、孟浩然:人生不堪说 人事有代谢,往来无古今。 江山留胜迹,我辈复登临。 水落鱼梁浅,天寒梦泽深。 羊公碑尚在,读罢泪沾襟。 ——孟浩然*《与诸子登岘山》 人生不堪说,只因太蹉跎。 古往今来,几人能做到不虚度年华?几人敢说自己的人生全然无憾?在人生路上,又有几人不是接连碰壁,最后头破血流。 人生充满了戏谑,就像是木偶,只有任凭摆弄的份儿,要想命运自己主宰,比登天都难。于是,有的人学乖了,任其自然,因时顺势,不学那蚍蜉撼树,自不量力;也有的人看不开,跌跌撞撞中固守自己的那份执拗,不反抗也不妥协,与命运相周旋。 人生当中,什么事都不要打保票,临场发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7章 人算不如天算,做了几十年的黄粱美梦,经不住冥冥中的一次插科打诨。你一旦认真起来,上苍便万事都与你玩笑。你一旦满不在乎了,上苍却又极认真起来,事事都让你成空。 到头来,哭笑不得。 这才是人生的真实状态。难怪苏东坡会感叹,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其言不谬。 孟浩然在诗史上占据着高不可攀的地位,可在现实的人生当中,他的经历即可用“哭笑不得”四个字来阐述。 哭,是因为上苍极尽戏弄之能事,让孟浩然的几次“登龙”之旅,终成泡影,好比一个戏子,台上三分钟的发挥不佳,竟使台下十年苦功付诸东流;笑,是因为置身局外,才发现人生往往是从哪里来回哪里去,折腾了半天,还不如原来不折腾。 一场闹剧而已。 《金刚经》曰:一切有为法,如露亦如电,如梦幻泡影,当作如是观。 如果参悟了这句话,人生就不会有如许的荒唐事。 孟浩然在没入长安之前,只是一个隐士身份,可以称他为农夫,也可以称他为山民,但此农夫读过万卷书,此山民会写田园诗,与同时代的王维实力相当,并称“王孟”,唯一的缺憾是,他没有功名,没能像朋友王维那样待诏御前,从龙而游。 他为此心中不平。 那一年,已届不惑之龄的孟浩然,无心再隐居下去,望着岘山的山水物色,总觉得腻歪。草木在向他招手,仿佛在说,长安啊,好地方,你的朋友王维和李白都待诏阙下,何等的荣耀!哪像你灰头土脸的,甘心与丘壑相伴,乐意与竹鹤交游,能有什么出息? 这样的问题盘桓脑海,经过几昼夜的辗转反侧,孟浩然做出了影响他一生的决定。他决定出山,离开隐居将近四十年的岘山。理由就是,渊博的学识不能闲置空山,而是应该买与帝王家,建立殊世的功业。 中国古代的文人,最希望能得到皇帝的待见。 像王维那样,不仅深受玄宗皇帝的宠幸,而且宫内拨出专门的宫殿让他居住,以便皇帝随时可以驾临,讨教问题,唱和诗词。这等殊荣是当时天下所有文人的集体梦幻。 “天子呼来不上船”的李白也是一样,一句“云想衣裳花想容”,美得玄宗和杨贵妃屁颠屁颠的,至于高力士为其脱靴,杨贵妃亲自为其研墨,统统不在话下,只要李学士高兴,再苛刻的要求,玄宗也能满足。这等荣耀,穷酸文人做梦都难以企及。 彼可往,吾亦可往! 想当年,汉武大帝驱逐匈奴的时候,发出了“寇可往,吾亦可往”的豪言壮语。如今,孟浩然也怀着如此胸怀,踏上了登龙之旅。 孟浩然此次入长安,就是要尝一尝两位朋友那样的无限风光的劲头。 然而他的运气太差。 对于孟浩然的到来,王维表示出了一定的惊讶。 王维玩笑地说,老弟啊,我还以为你要老死岘山呢!怎么,这次想开了?你早就该来,以阁下的文采风流,何愁不待诏御前,无限荣宠! 孟浩然嘿嘿一笑,举目望着长安宫阙,心潮澎湃。 这就是令无数读书人魂牵梦绕的长安,它的主人是玄宗皇帝,一个雅好文采千古风流的盛世帝王,他长得什么模样,他的举止动作是什么状态……每一个想要侍奉御前的文人,内心里都有一幅关于玄宗的画像。 那是梦之所托,心之所寄。 王维看到孟浩然踌躇满志的样子,哈哈大笑地说,老弟,且放宽心,面君的事情我替你搞定,到时候你可要好好发挥,不能出现一丝纰漏! 你瞧好吧! 机会还是垂青了他。 王维偷偷把孟浩然带回宫里的住所。 这里是天下文人做梦都想住进来的地方,可掰开手指头数一数,真能达到这种境地的人寥寥无几。王维算是凤毛麟角。 在此之前,孟浩然威震长安文坛,捞足了荣耀。 王维带孟浩然游太学,并且组织诗歌沙龙,为觐见玄宗造势。 孟浩然不辱使命,当着太学生和名士的面,吟出了“微云淡河汉,疏雨滴梧桐”的佳句,结果四座嗟伏,连元老级人物张九龄都钦服不已。 这是一个好的开端。 有的事情能预料开端,却不能预料结局。 孟浩然隐居岘山四十年,远离尘世,眼中所见都是赋有灵性的佳山秀水,从他口中吟咏而出的诗句,掷到红了牡丹绿了芭蕉的长安文坛,光是新鲜的口味,就足够孟浩然无限风光的,何况其诗立意高远,语淡而意味浓厚? 文章千古事。 孟浩然凭借蕴藉的诗文足以垂风流于千古,何苦一朝心血来潮,硬要削尖了脑袋往御用文人的方向钻营呢? 人的心思莫名其妙。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如果孟浩然苟能活到现在,发现人们至今缅怀他的,是他的诗词,而非他的“登龙”的宏愿,他一定会为自己非理智的行为感到后悔。 其实,无论李白,还是王维,即使他们的遭遇比孟浩然好过百倍,即使他们的荣宠旷古绝今,可千载风云之下,人们有关于他们的记忆,大体只是诗人。 诗人啊,你总有一颗不安分的心灵。 这一天,孟浩然正和王维纵论长安文坛的情势,两人慷慨激昂,手舞足蹈,大概好久没有过这样投机的谈话。 正在此时,突然听见一声公鸭嗓从远处叫喊:圣驾至,待诏接驾啊! 只唬得两人大惊失色。王维顾及不了别的,赶忙整理衣冠准备接驾。孟浩然却少见了从容,慌乱失措地钻到床底下,连自己的冠冕都忘记戴上。 说话只在数秒间,玄宗皇帝已然进入屋内。王维惊慌甫定,跪地迎驾。玄宗皇帝捋髯大笑,王爱卿平身,不必拘礼,朕也是闲来无聊,过来看看近来有没有新作。 帝王家的一句闲来无聊,道出了御用文人的尴尬。 无论你的地位多高,无论你的荣宠多深,无论你的排场多大,揭开那层窗户纸,充其量也就是一个文学侍从而已,用途之一,就是皇帝无聊时,替皇帝解闷。 文人这个群体,敏感而脆弱,他们拼死拼活的争当御用文人,不管是不是志大才疏,本心都是想为皇帝分忧,建功立业,可却偏偏做了东方朔式的弄臣,不可不谓之悲哀。 玄宗皇帝若无其事的扫视着屋内的一切。晋代戴逵的画作,王羲之《兰亭集序》的摹本,顾虎头的《女史箴图》的残本……怎么还有一顶冠冕?这不是王维的啊,难道这屋子里还藏着别人? 王爱卿,屋中可还有别人,一并请出来,还怕皇帝会吃人不成? 王维无奈,只好将实情告诉玄宗。 玄宗惊诧地说,就是那个“微云淡河汉,疏雨滴梧桐”的孟大隐士吗?在哪里?快请出来与朕相见! 此时,玄宗皇帝才觉得床下吱嘎的响动,正纳闷的时候,孟大隐士从底下钻出来,满脸羞愧的跪在玄宗面前,一言不发。 要是以李白的冲天豪气,或是王维的随机应变,此时此刻必定成为“邀宠”的绝妙时机,而对于长期不与人共事的“山民”孟浩然来说,尴尬犹恐不及,哪有心思表演一番,丢丑卖乖? 机会就这样溜走。 玄宗问他,高才,可把佳作吟咏几篇,让朕开开眼界。 玄宗不怪他冒犯之罪,仍让他献上诗文,可以说非常有胸怀了。可孟浩然偏偏关键时刻掉链子,他搜肠刮肚,旧时所做的那些为人称颂的佳篇,一个也想不起来,情急之下只好吟出那篇隐居岘山时的牢骚之作: 北阙休上书,南山归敝庐。 不才明主弃,多病故人疏。 白发催年老,青阳逼岁除。 永怀愁不寐,松月夜窗虚。 才念完“不才明主弃,多病故人疏”一句,玄宗就烦了,手一挥,满脸怫然,不悦地说,这是什么话?你不谋求做官,隐居岘山一隐就是四十年,是你弃朕,非是朕弃你,奈何诬蔑朕? 说完拂袖而去。 孟浩然呆若木鸡,好一晌没说出话来。 梦碎了。碰壁了。 哪首诗不好,偏偏是那篇充满牢骚的“不才明主弃”。 孟浩然捶着胸脯,懊悔不已,这不是自取其辱吗?平时侃侃而谈,临场发挥却大失所望,时也,命也,运也? 欲哭无泪。 三年后,孟浩然卷土重来。 孟浩然的那股子执拗劲,让人既可恨又可悲。已然碰壁,就应该吸取教训,安于隐居生活,不再作庸人自扰。非也。孟浩然非但没有吸取梦碎心凉的前车之鉴,相反愈挫愈勇,此次入长安大非上此可比。 这次从岘山启程之际,坊间早已流传着李白为孟浩然的复出而作的诗篇: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这首诗令渐已被人遗忘的孟浩然再次闪耀起来,也为孟浩然的二次长安之旅增添了些许风光。 来到长安后,李白将孟浩然推荐给“生不愿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的韩朝宗。韩朝宗一看孟浩然受到傲视王侯的李白的如此推崇,知道非同一般,因此爽快地发出邀请,原为孟浩然的被御用贡献绵薄。 韩朝宗的身份是采访使,向玄宗推荐孟浩然正是份内之举。 孟浩然也看中了这一点,才不顾一切的上演二进宫。这件事在人看来,十拿九稳,孟浩然前番不能实现的梦想,这次必定称心遂愿。 第8章 只不过,还是那句老话,关键看临场发挥,否则再次遭遇碰壁也未可知。 长安还是长安,孟浩然却今非昔比。 第一次来的时候,小心翼翼,就好比林黛玉进贾府,不肯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 这次却不同了。韩朝宗给他吃了定心丸。他大可不必像上次那样,紧张害怕得钻到床底下去。 在内心里,孟浩然采取了与上次不同的主义,姑且称之为游戏主义,就是能不能御用乃是天机,自己不做强求,能御用最好,不能的话,饮足了长安的美酒,仍回岘山,做不食人间烟火的快活神仙。 这份豁达令人欣慰。 也是这份豁达,使他再次遭遇了“登龙”战场上的滑铁卢。 这一天,他和朋友们喝得酩酊大醉。有人告诉他,韩朝宗约你一起入朝面圣呢!孟浩然醉眼朦胧,潇洒的挥手,大声说,我们喝我们的,管他作甚!说完手捧美酒,豪饮三百杯。 美酒。流觞。梦与汝偕亡。 再度梦碎。孟浩然心中终无悔意。 终身不复入长安。 孟浩然离开长安东归的时候,心中默念这句誓言。 长安是他的伤心地,流泪场,梦碎处。 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看来,最待见我的地方还是岘山。岘山也是我的最终归宿。孟浩然如是想。 “吾道昧所识,驱车还向东。主人开旧馆,留客醉新丰。树绕温泉绿,尘遮晚日红。拂衣从此去,高步蹑华嵩。” 去也!大彻大悟! 四百年前,晋代大将羊祜登上岘山,对站在身边的从事邹湛说:“自有宇宙,便有此山,由来贤达胜士,登此远望,如我与卿者多矣,皆湮没无闻,使人悲伤。如百岁后有知,魂魄犹应登此也。” 羊祜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深受当地百姓的爱戴。他死后,百姓为了缅怀他的功德,在岘山立碑,《晋书》载“望其碑者莫不流涕,杜预因名为堕泪碑”。 堕泪碑者即羊公碑也! 历史悠悠,往来代谢,今朝我辈复登临。 四百年后。碰壁而双,梦碎而再,最终寒心而退,大彻大悟的孟浩然带领友人再次登上羊公碑立处的岘山。 面对斑驳的羊公碑,孟浩然潸然落泪。 身逐山水阔,心随鸥鹭盟。这种生活有什么不好呢? 羊公的功德千古不灭,有碑为证。可自己却只能混迹山林,一无成就。孟浩然一念及此,泪下沾襟。 其实何必?羊公事业今何在,只余残碑叹古今。 使你留名千古的,是你的韵味悠远的诗歌,而不是你汲汲于建功立业的雄心。 自古文章千古事,信夫! 6、李季兰:春心怦动 昔去繁霜月,今来苦雾时; 相逢仍卧病,欲语泪先垂。 强劝陶家酒,还吟谢客诗; 偶然成一醉,此外更何之? ——李季兰*《湖上卧病喜陆鸿渐至》 唐代是个敞开怀抱的时代。 唐代诗歌的圣殿中,不仅有男儿自横行,女子亦不让须眉。 李季兰就是其中的佼佼者,被时人称为“女中诗豪”。红袖秉笔,诗中自然多了如许的细腻和柔情。爱情和风流,也为浩瀚诗海增添几页蕴藉和浪漫的传说。 温柔是她的气质。仿佛空谷幽兰,清香自远。情怀是她的笔力。就像春风吹拂下的秾艳的桃花,炫耀枝头,多情顾盼。温柔内敛,情怀外露。成就了一位至今看来仍不失为奇女子的女诗人。 李季兰是个当之无愧的美女。《唐才子传》中说她“美姿容,神情萧散”。 容貌当然美丽,尤为难得的是萧散的气质。外表冷峻,内心狂热。敏感而多情,流露出来却是不捉痕迹的散漫。她不会失去任何爱的机会。爱情来临的时候,仍会方寸大乱,魂不守舍。 她从小不爱针织女红,却喜操笔弄墨。格律诗写的一级棒,抚琴鼓瑟也出类拔萃。她的这些爱好注定她不能成为相夫教子的贤女人。况且这也不是她的追求。她是大才女。她的路途注定坎坷崎岖。 红颜多薄命,尤其是堪称才女的红颜。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看似一句讽刺戏谑的恶毒的话,却可以为古往今来所有的才女红颜作最终的归结。 李季兰是个女冠。 女冠者,女道士也。女道士的出现是唐朝的一大特色。 要从道教说起。道教是中国的本土宗教。对先秦著名思想家李耳顶礼膜拜,奉为祖师。李耳撰《道德经》,成为道教的经典。 汉代时候,张道陵创立“五斗米教”。李耳的思想遭到扭曲,并加以利用,遂产生了有组织的宗教——道教。道教思想和道家思想是不可混淆的两种不同的理论。 道教祈求长生之术,教人驱邪免灾之法,受到上至贵族下到平民的广泛信奉。道士,都穿着八卦道袍,头戴香草道冠,或进出公府,与王侯分庭抗礼,或隐遁世外,藏迹于名山大川,成了神仙一般的人物。 到了唐代,因为宗室和道教的祖师同姓,故而道教盛极一时。君权神授的观念作祟而已。李耳被唐朝的统治者封为太上玄元皇帝。道教亦成为国教。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皇帝和宗室都崇奉道教,全国上下自然趋之若鹜。奇异的景象出现了。后妃公主也好,名门闺秀也罢,甚至普通人家的子女,都争相修道,挤破了道观的大门。女道士头戴黄缎道冠,故被人称为“女冠”。 唐代社会风气开放。女道士们名义上出家修持,实则照样出席各种俗世的社交礼仪。有的甚至把沙龙办到道观里。一时间,道观成了社会名流云集之所。 道观为李季兰这颗新星的升起提供了舞台。 李季兰的成为女冠,说起来荒诞不经,似乎亦不可信。 与另一位女诗人薛涛的故事如出一辙。恐怕是后人无聊者的杜撰。且辑录如下,存疑。待有知其详情者指正。 又是一则关于“诗谶”的故事。 李季兰是浙江吴兴人。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江南清丽的山光水色造就了她的玲珑妩媚。眉如远黛,面似桃花。一种沉静的美丽,很难跟她以后的经历联想到一起。她喜欢读诗。汉代乐府,南北朝的民歌,齐梁余韵,初唐四杰。诗的灵动和意蕴在她的心壤扎根。 六岁,懵懂无知的冲龄之年,对于外界事物的观察还处于幼稚阶段,李季兰的早慧使她摆脱了这种状态,她运用自己微小细腻的心思,发出对周遭万物的感叹。 小小的她,看到满园的蔷薇花开放。蔷薇花纵横生长,墙上,亭子上,秋千架上,没有章法,没有雕饰。阵风吹过,花香袭人,沉醉在蔷薇花浓郁的馥香中,想象自己就是那片蔷薇花,孤芳自赏,略带点点的忧愁。 经时未架却,心绪乱纵横。她低声地的吟道。 恰好父亲从旁经过。诗句传入耳中,心中顿时泛起异样的感受。这么小的年纪怎么会有如此的诗情造诣。只是诗的立意使父亲颓唐。架者,嫁也。冲龄之年竟然春心萌动,不知道将来会是什么样子。 父亲既惊叹女儿的咏絮之才,又深深的为女儿的提前萌发的春情暗自担心,父亲跟她的母亲说,咱的女儿,富有文采,然而将来必不守父德。 母亲亦深以为然,当她长到十一岁的时候,父亲把她送到剡中的玉真观作女道士,在父母看来,青灯,古卷,罄音,黄冠,或许能对女儿的将来有所裨益。 殊不知,南辕北辙。当时道观的环境不但无益于教益,反而把李季兰加速推向了父母所担心的方向。 李季兰被迫送到了玉真观,过上了她想都没想过的生活。 一晃就是五年,李季兰出脱的亭亭玉立,少女的气息和美丽就像是道观里盛开的海棠花,摇曳多姿,含苞欲放。 剡中就是今年的浙江嵊县一带。物华天宝,风光旖旎。玉真观地处幽静的山谷,景色殊绝。不少寻奇探秘者前来访问,使得原本静谧的道观游人如织。 风姿绰约,眉目含情。二八佳龄,怀春年纪。 李季兰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心,那里繁花似锦,那里有人人向往的情爱。很难想象一个浪漫多情的少女能够容忍清修的生活。外界些微的风吹草动都能引起多情少女的心潮波动。何况有风流名士的挑逗和撩拨。 少女怀春,吉士诱之。 李季兰对来自外界的流连,不但没有羞耻的感觉,反而满心欢喜,恨不能马上就开始一段恋情。长期的道观生活,琐碎而腻味,除了诵读经书,就是习作练琴,最是缺少青春少女所需要的感情生活。 感情荒漠,压抑生活,像是两股巨大的推力,迫使李季兰离经叛道。 朝云暮雨两相随,去雁来人有归期。 玉枕只知常下泪,银灯空照不眠时。 仰看明月翻含情,俯盼流波欲寄词。 却忆初闻凤楼曲,教人寂寞复相思。 灿若桃花的年华,锁在道观的清规戒律中。春情在心底荡漾,镌刻脸上,成为永难消逝的愁容。深夜里,无尽的寂寞袭来,泪水打湿枕巾。艳丽的花朵生长在幽寂的角落,春风难至,就连蜂蝶都少来眷顾。寂寥的生涯,心如刀割。 时光如流水,韶华难挽,眼见着青春一天天的流逝,却不见尽头。怎不教人寂寞复相思?孤芳自赏是一种痛苦。李季兰对于爱情的渴求,仿佛正要拔节的枯苗在等待一场酣畅淋漓的雨露。 弹着相思曲,弦肠一时断。 第9章 这种迫不及待的心情让人同情。 邻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 道观就是深闺。人未识是因为清规严密。突破它需要勇气,更需要胆识。李季兰为了逃离憋闷的环境,决心打破一切羁绊,得不到我想要的,毋宁死。 暮春午后,趁着观主春困之际,李季兰偷溜出道观。她要向世界展示她的才华和美貌,让世界为之震惊。她来到剡溪,坐在一叶兰舟上。桂桨波动,涟漪像女诗人的心情一样荡漾开来。 溪边来了一位青年。瘦削的脸庞,眉清目秀,布衣芒鞋,一派隐逸风流。他是隐居剡溪的名士朱放。朱放想要登船。李季兰被这位男士的独特韵味所吸引,对他登船的请求,痛快地答应。 两人一见如故,兴趣相投。他们一起游览剡溪,钟情两旁的秀丽山水。兴致起时,唱和联诗。见到了绝佳的风景,李季兰还要引吭高歌。朱放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对李季兰有了迷醉的感觉。热烈,豪放,多情而又无所顾忌。 爱情在美丽的邂逅中诞生。朱放临别时,写了一首赠诗。诗的字里行间洋溢着浓烈的爱慕之情。 古岸新花开一枝,岸傍花下有分离; 莫将罗袖拂花落,便是行人肠断时。 李季兰如愿以偿。一次偶然的出游,竟然遇到了今生第一份爱情。她的心里怦怦乱跳。她喜欢这种感觉,对这种感觉渴望已久。 以后的日子,就像电视剧里的情节一样。他们按捺不住内心的狂野,时常在剡溪的兰舟上约会,游山玩水,小酌赋诗。 发展到后来,朱放打着游访的幌子,到玉真观中与李季兰幽会。品茗谈心,抚琴吹笛。好一段让人艳羡的恋爱生活。 天意弄人。热恋之际,突生波澜。宛如碧蓝如洗的夏日天空,突然吹来一阵飚风,乌云不知从什么地方围拢过来,越积越重,霹雳一声,大雨倾盆,原来的美丽不复存在。 朱放被朝廷征召,外放江西为官。 从此两地相隔,告别时,挥泪如雨,天涯海角寻思遍,唯有鱼雁知相思,双方无休无止的相思之情,只靠一纸薄薄的短笺传递。 离人无语月无声,明月有光人有情; 别后相思人似月,云间水上到层城。 何日何时,良人来归?李季兰的内心充满了焦虑。相思之情日渐深刻,可终不见朱放回归的影子。她又重归寂寞复相思的境地。上天开了一个大玩笑。 久难重逢,使相思变绝望。 她期待着新的爱情降临。 春秋代序。时间不会停止步伐。转眼又是中秋。 秋情不胜寂寥。中秋更是天上地下俱团圆的时候。可怜的李季兰深夜无眠。月满西楼。月光投下窗牖的剪影。她躺在清冷的床上,思念远方的情人。 或许,等待没有尽头。到头来,枉费一番心血,远方的他却可能另有新欢。迷迷糊糊的浅浅入梦。梦境中新的身影取代了旧的身影,新的恋人走来,从远及近。正要仔细分辨时,天色已晓。 起来梳妆,容颜消瘦。愁郁堆在紧蹙的眉头。 有人来告,龙盖寺的陆羽来访。 李季兰的心中掠起异样的感觉,是那个被誉为“茶神”的陆羽吗? 正是。陆羽精通茶道。育茶,制茶,品茶,茶的生命过程的各个阶段他都有独到的领悟。他著作的《茶经》被视为茶道中的经典。 陆羽终生以品茶为乐,生性潇洒倜傥,不为流俗所羁。他正当青年的时候,闻说玉真观的女冠李季兰风雅超绝,“形气既雄,诗意亦荡”。遂慕名来访。 陆羽的到来,令李季兰的寂寞情怀一扫而光。相思之情也被拦腰斩断。她的精神陡然一振。在和陆羽的几次交往中,李季兰又找到了当年与朱放约会时的感觉。陆羽也被李季兰的温存和才华而折服。 第二份爱情来得正是时候,李季兰再也不用过那种“玉枕只知常下泪,银灯空照不眠时”的日子了。 墙角的那朵风情万种的花儿,从此又可以敞开胸襟,把撩人的春风揽入胸怀。 陆羽有一位朋友,是唐代有名的诗僧,名叫皎然。诗画俱属上品。他经常去龙盖寺找陆羽品茗谈心。可近来却每每落空,陆羽不知什么原因老不在寺中,皎然和尚屡屡乘兴而去,败兴而归。于是写下了这首《寻陆羽不遇》: 移家虽带郭,野经入桑麻; 迁种篱边菊,秋来未著花。 叩门无犬吠,欲去问西家; 报道山中去,归来每日斜。 报道山中去,归来每日斜。陆羽去山中去做什么呢?非要等到太阳西斜才回来?皎然和尚一脸惘然。 后来才知是去幽会知音。心中了然。无论男女,一旦溺于爱河,就会冲昏头脑,行事也乖于常理。皎然和尚想,李季兰何许女子,竟让陆羽如此神魂颠倒。 经陆羽的介绍,皎然和尚跟李季兰也成为好友。野史称,李季兰曾经向皎然和尚暗表柔情,但皎然和尚修持精深,不为所动。一时传为佳话。 不是滥情,而是长期压抑下的一种肆意的释放。无干风化,也用不着后人横加指斥。 一场秋雨一场凉。秋雨过后是秋霜。 天气渐寒,李季兰感于气节变化,偶然间大病不起,几度昏迷,不得已她搬出玉真观,移居到燕子湖畔调养。 陆羽知道后,日夜守候在燕子湖畔情人的床侧。替她煮汤煎药,呵护备至。 女人常常为男人的细心所感动。此时的李季兰名声远播,甚至名动长安,可以说是大红大紫的明星人物,但周围有多少可以说知心话的人呢?有多少知冷知热的知交呢? 李季兰望着陆羽为她忙前忙后,不辞辛劳的身影,流下了感动的眼泪。他是个重情重义的男儿。他在她最需要安慰的时候,日夜相伴。 这就是温馨。一个女人最普通也是最梦寐以求的情感诉求。 昔去繁霜月,今来苦雾时。 相逢仍卧病,欲语泪先垂。 强劝陶家酒,还吟谢客诗。 偶然成一醉,此外更何之。 泪水里浸着幸福,含着一个女诗人的感动。 爱情需要细节的呵护。因为爱情很少遭遇天塌地陷,生死诀别。更多的时候只是平常。 因此,细节才变得重要。 7、李白:为梦碎为梦醉 凤凰台上凤凰游,凤去台空江自流。 吴宫花草埋幽径,晋代衣冠成古丘。 三分半落青天外,二水中分白鹭洲。 总为浮云能蔽日,长安不见使人愁。 ——李白*《登金陵凤凰台》 黄河落天走东海,万里写入胸怀间。 一个民族的浪漫瑰丽诞生于一个诗人的美丽传说。 他用汪洋恣肆的笔触把自己的心意泼洒在山河蕴含的隽永上。烟霞召我以风景,大块假我以文章,万物可以入得胸怀,从口中笔下一泻千里,奔流入海。 他就是诗中仙,李白。 李白的传说氤氲了一个民族的飘逸。那是剑气和诗酒造就的神话。剑气是他的胸襟和气度,诗酒是他的思想和灵魂,剑和诗的激烈碰撞迸射出的盛唐的光晕,熠熠夺目。 盛唐的气象光芒千古照射,剑的光影和诗的神韵在浩瀚的星空里凝聚成一股放浪英逸的星束。它是谪仙人的传神写照。 超迈和高远点缀着李白的传说,“倚天仗剑,挂弓扶桑”的自我刻画,烘托出一个庄子的超逸和孟子的英气交相辉映的神仙般的诗人。 一个传说,一个传奇。 李白五六岁的时候,就学成了五行方术,十几岁便览诸子百家,作赋凌相如。年及弱冠,学得一身好剑术,掀开了任气游侠,交结豪杰的青春沸腾的岁月。 他生活在大唐帝国最辉煌的时期,开放且充满活力的时代气息,激励着他建功立业,功成身退的豪情壮志。 李白在人生之始就为自己设计了和世人迥异的人生道路,不屈己,不干人,不赴举,要一鸣惊人,功成名就之后,效张良,法范蠡,泛舟五湖四海。他的一生就是这样的追求自我的,一个大写的自我的形象开拓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盛唐气象。 抛去这些光环,我们看到一个充满矛盾的李白。人本身就是一个高度冲突的矛盾体,这也许就是西方人所谓的上帝造人的本质,也是我们中国人深信的宿命论。 不过这种论调在普通人和非凡的诗人之间是有所区别的。 同样是一件事,面对相同的矛盾,同样是内心激烈的挣扎,普通人只是浅层的,而非凡的人则会发狂,对于痛苦也是一样,普通人感到痛苦的事情,非凡的人就可能痛苦欲绝。非凡的人敏感且脆弱,对某种情绪往往感知也速,舍弃亦速。 李白对于生活中的喜怒哀乐的感受都是非常敏感而深刻的,你也许看作寻常,可是诗人却看到了其中的宿命,舔尝了其中的痛苦,甚至会发出仰天长叹或流下沉痛的泪水。 李白的伟大在于其一辈子都保持着赤子之心。他的狂放和飘逸是最持久的,而不是一朝一夕的心血来潮。 李白年轻的时候就决定不走寻常路。他的心里有两类偶像,一是像鲁仲连、范蠡这类人,功成而弗居,建立令人惊叹的勋业后,蹈海而去或是泛舟五湖,对于君王的封赏毫不在意,这样的人生多么潇洒!二是他崇拜谢灵运、谢脁叔侄,这是他文学上的偶像。 李白不甘心皓首穷经。他是个急脾气,哪里等得了乱七八糟的一通考试?他现在需要做的就是旅游,增加自己的阅历,在旅游之余还要练好剑术,诗情剑气一样也不能少。 第10章 李白出发了。李白带着父亲留下的可观的资财,东下维扬,漫游江南。吴越一带的风物山水,天然就蕴含着无尽的诗灵诗韵。 洞庭波涛,鄱阳水势,匡庐秀色,淮南风月,更加上前辈诗人的足迹和咏叹,李白赤子一般的心灵早已倾倒在江南的秀色山水中。 他追随者自己深深景仰的南朝大诗人谢灵运谢朓的足迹,醉心于吴儿越女的轻灵剔透,滥觞于青山古刹的题咏书怀。 金陵夜寂凉风发,独上高楼望吴越。 白云映水摇空城,白露垂珠滴秋月。 月下沉吟久不归,古来相接眼中稀。 解道澄江净如练,令人长忆谢玄晖。 秋夜登高,自有一番感喟。皓月当空,白露迷蒙,澄江如练与月空相接,金陵城倒映在云水烟光摇荡不止的大江里,一种如烟似梦的感觉袭来,心中感到空茫一片。 从古而来,谁可为自己的知己?大概只有咏出“澄江净如练”的谢朓了。一股凄迷悱恻的思古幽情淹没了这位登高望远的谪仙人。 长安。李白系梦的地方。他对长安总有一种迫不及待的情愫。 可是第一次去长安寻找梦想的李白却只有坐冷板凳的份儿。 他写了一封自荐信给韩朝宗,就是著名的《与韩荆州书》,书中李白向这位韩大人展示了自己得天独厚的资本: …… 白陇西布衣,流落楚汉。十五好剑术,遍干诸侯;三十成文章,历抵卿相。虽长不满七尺,而心雄万夫。王公大人,许与气义。此畴曩心迹,安敢不尽于君侯哉? ……必若接之以高宴,纵之以清谈,请日试万言,倚马可待。今天下以君侯为文章之司命,人物之权衡,一经品题,便作佳士。而君侯何惜阶前盈尺之地,不使白扬眉吐气,激昂青云耶? 这篇文章豪气干云,可惜的是李白没有投对方向。韩朝宗何许人也?不过是喜欢舞文弄墨附庸风雅的政客而已。既是混迹于官场的政客,怎么会把文人雅士放在眼里呢? 李白是有资本,但那是文学资本,政治资本却无异于穷光蛋。这封自荐信,如果当作文学作品来读时,顿时被那种空前绝后的豪气所感染。可是这是一篇政治意图非常明显的推荐信,在韩朝宗这个政客的眼中,李白的豪气霎时变成的狂傻。 这么轻狂的人怎么能够从政呢?权力场是血腥残酷的,不能只是一厢情愿的建功立业,更不能把文学资本当作政治资本滥用。 李白不明就里,因此一入长安,就吃了闭门羹。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诗人是永远不甘寂寞的,何况他的血液里沸腾着建立功勋的热血。 李白有一个道士朋友,名叫吴筠,这个人仙风道骨,仿佛世外神仙。玄宗为了祈求长生,经常向吴筠打听一些可以延缓衰老的神方。吴筠因此成了玄宗皇帝的座上客,就趁机向玄宗推荐自己的老朋友,也同样喜欢修炼道术的李白。 有老神仙的推荐,玄宗觉得李白自然脱俗超群,就征召这位不甘寂寞的大诗人到长安做待诏翰林。 待诏翰林是个什么样的官呢?说好听点是御用文人,说不好听的就是文学弄臣。不过李白倒不在意这些,管它是御用文人还是文学弄臣呢,能见到龙颜就非常有幸了。在李白的心里,得宠是第一部的,如果得不到玄宗的青睐,下一步建功立业还怎么展开? 消息传到李白耳朵里,高兴劲怎么形容呢,他简直是疯了。或许这是自他出生以来的最大的快乐,他感觉周身上下轻飘飘的,来一阵风就能轻扬九霄。他痛痛快快的豪饮了三百杯,狂醉之余写下了令人传唱千古的文字: 白酒新熟山中归,黄鸡啄黍秋正肥。呼童烹鸡酌白酒,儿女嬉笑牵人衣。 高歌取醉欲自慰,起舞落日争光辉。游说万乘苦不早,著鞭跨马涉远道。 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一个发狂、极乐的形象呼之欲出。这就是李白,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喜怒,高兴就是高兴,没必要故作镇定伪装深沉,自己梦寐以求的希望变成了现实,无论怎么庆祝都不为过,高歌取醉,起舞落日,杀鸡酌酒……想怎么来就怎么来。 李白的真性情、直率可爱的性格至今读来都让人神往。 然而,快乐只是短暂驻足。 残酷的现实令诗人发出了“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悲叹。 待诏翰林以后,李白的任务不过是写一些轻薄诗文哄杨贵妃开心。他写的诗令杨贵妃非常开心,因此得到了玄宗的青睐。不过玄宗皇帝一直在严格的控制着青睐的程度,那就是控制在文学的范围内,绝不让李白染指政治。 李白没有进入朝廷中枢参与朝政的机会,使他又一次感到了绝望的降临。 绝望的时候,李白想到了酒。酒可以帮助人得到暂时的麻醉,使人忘怀不如意不称心的事情。 李白心里对玄宗充满了抱怨,为什么把我当作文学弄臣?在你的眼里,我和其他的小太监有什么区别吗?华清池内,小太监用来搓背擦澡,搓背擦澡的同时,还需要我这个待诏翰林躬立一旁,朗读那些奢靡艳情的诗词,这种事是我李白要做的吗? 李白的心中一汪苦水,他决定以酒浇愁。于是就有了杜甫笔下的那个醉汉李白: 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 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痛苦不仅仅来自玄宗不让李白参与朝政,还有因李白的狂傲任性而招致的诽谤和嫉妒。李白是个桀骜不驯的大师,他的眼光高得使人难以企及,他的率性而为的性格和行径更是世人一辈子都不敢奢望的。 有时候他的自信让人窒息,自信不仅仅是他的性格特色,而且还是他的生活方式和精神支柱,他容易沉浸于那种不可一世、旁若无人的状态中,他觉得整个世界只有他是高大的,因而招致他眼中那些“渺小而可鄙”的小人物的怨恨和嫉妒。 李白的“使寰区大定,海县清一”的政治理想和热情,玄宗皇帝并不喜欢。玄宗喜爱的是他的绮靡华美的艳诗。李白的待诏翰林不过是玄宗眼里的类似于汉武帝时期东方朔一样的文学弄臣,只有在玄宗苦闷无趣的时候,才会想到这个诗思才华俱为一流的诗仙。 痛苦让李白感到刻骨铭心的孤独。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这大概是李白清醒地觉察自己的处境时的心情了。 自己太孤独了,只有天上的明月和自己的影子可以相伴,互相慰藉,可是为什么会有浮云遮住月影呢?浮云遮住了明亮的月影,也葬送了李白举杯邀月痛饮的梦想。 老天这次虽然没有像上次一样赐给他冷板凳,可是一颗热切的心碰到的依旧是一根冷钉子,他再次头破血流,他再次伤心欲绝,他又萌生了离开伤心之地的想法。 我辈岂是蓬蒿人,这是他两年前的豪言壮语。两年后,他骑着瘦驴,痛苦彷徨的离开魂牵梦绕的长安。 他走三步一回头,走五步一回首,眼中充满了由最后的一丝希望而点燃的热情,他希冀着能有健步如飞的小太监从宫门里跑出来,用铿锵悦耳的声音宣读玄宗执意挽留的旨意。 可是,他什么都没有等到,玄宗对李白的离开似乎并不在意。李白只听到自己的脚步在艰难的挪动,前边等待自己的是那头瘦驴。李白一声苦笑,今后就剩下它陪我四处游荡了。 他现在又重返自由了,用不着再写自己不愿写的狗屁诗文。他应该庆贺,庆贺自己又重新得到了新鲜而自由的空气。可对于一个失掉了梦想的人,能这样安慰吗?他的心里有诉说不尽的苦楚,可是他还要佯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以杜绝小人的窃笑。 他原本可以洒脱的说一句,此地不养爷,自有养爷处。可是他没说,或许他已经没有了这份心情,他只是默默地离开了,骑着那头不知道痛苦为何物的瘦驴。 凤凰台上凤凰游,凤去台空江自流。 吴宫花草埋幽径,晋代衣冠成古丘。 三分半落青天外,二水中分白鹭洲。 总为浮云能蔽日,长安不见使人愁。 李白痛恨浮云,却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但依旧淌下泪水,梦碎神伤,一切都不称如人意,人生啊,有太多苦,纵使胸怀豪宕,也不免清泪两行。 关于李白的死,更是一个扑朔迷离的传说。仿佛雾里看花一般的迷蒙和梦幻,完美和升华了一个诗仙的结局。 李白因参加永王幕府而获罪流放。流放的途中遭遇大赦而返,心中庆幸不已。 是夜,李白驾舟载酒,顺江而下,一泻千里。在江心,他看见水中明月的倒影姿态婆娑,意蕴深长,不禁心旌荡漾,遂放歌逐舟,浪花激荡。他在船头举酒,一觞又一觞,酒香迎风殒散,醉倒万物。 李白醉了,江水醉了,水中的月影也醉了。他多年的难酬壮志如今都被明月清风化解吹散,心中好不爽然。李白醉舞起来,长袖飘逸,宛若仙人,他俯身见江中月影皎洁明亮,心中大喜,举酒邀之,不得,又伸手欲揽,竟随青波而逝,一去不返。 唯美的结局,美的让人落泪。 8、张继:枫桥不眠夜 月落乌啼霜满天 江枫渔火对愁眠 姑苏城外寒山寺 夜半钟声到客船 ——张继*《枫桥夜泊》 如果不是一千多年前一次伟大的失眠,中国浩如烟海的诗歌丛林中就少了一首绝品好诗。 第11章 所有的故事得从那次失眠说起,关于枫桥,关于一个落魄诗人的黄粱美梦…… 这个叫张继的诗人并不是唐朝最著名的诗人,甚至连出名都谈不上,但是他这首《枫桥夜泊》却是唐朝最出名的诗歌,所以说不是张继成就了《枫桥夜泊》,而是《枫桥夜泊》成就了张继,假使没有《枫桥夜泊》,时光流转千年以后,没有人会知道张继是谁。 一个诗人,他写的诗比他的本人有名,这就是张继了,这在浪漫的唐朝是一个特例,这对张继来说是他做作为诗人最大的不幸,也是最大的幸运,一个人,一辈子,一首诗,已经足够。 在唐朝,所有读书人的命运只和一件事情有关,那就是进京赶考。 当时的首都在长安,那是一个繁华如梦的城市。像时下所有的莘莘学子一样,当时的青年才俊张继在经历了十年寒窗苦读之后,带着父老乡亲的期望,怀着金榜题名的梦想,踏上了通往长安的漫漫旅途。 在此之前,张继已经参加了两场非常重要的考试,一场院试,相当于小学毕业会考,他拿了一个优,当上了秀才,一场乡试,相当于现在的中考,他又拿了一个优,当上了举人。而现在,他要离开自己的家乡,去那个叫长安的京城,参加全国性的考试——会试了,像时下所有参加高考的学生一样,张继既惶恐不安又充满期待。 张继是一个才子,他当上了秀才,又当上了举人,所有的人都相信他一定会高中。 张继自己也这么认为。 张继的初恋情人更是这么认为。 张继的初恋情人王晓薇年芳二八,面若桃花,明眸善睐,待字闺中。这是怎样地一个女子呢,她爱张继爱得热烈,曾经亲手撕毁一张指腹为婚的婚约,当着父母的面说要嫁给一个叫张继的男人,而那时的张继对王的父母而言完全是一个陌生人。 宛如深海里的水草,古时候的门第观念成为张继和王晓薇爱情的绊脚石。女儿突然说出一个陌生男人的名字,王的父母一脸茫然。他们不知道张继是一个怎样的男人,有着怎样的身世背景,于是他们派人去查。一查就查出张继的家庭只不过是普通工薪阶层,而自家则是有权有势的大户人家。既然门不当户不对,接下来的一件事情就是棒打鸳鸯了。 但两位老人家万万没有想到,女儿的性子是如此的贞烈,王任何事情都可以依自己的父母,唯独这件事,唯独她的爱情,她的婚姻,她要自己作主。这一切都因为爱张继爱得太深。在坚如磐石的爱情面前,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又算得了什么呢? 只有这么一个掌上明珠,执拗不过女儿的性子,王的父母决定妥协。只有一个母亲,只有一个父亲,父母的生养之恩无论如何都不能忘记的,王也决定妥协。妥协的结果是:王可以嫁给张继,但张继必须高中。高中什么并不重要,只要是进士就可,因为只要中了进士就等于双脚迈向了仕途,如果能高中状元,那当然是皆大欢喜。 王晓薇没有理由相信她所爱的人不能高中,所以当她把这样一个结果告诉张继的时候,她的脸上没有难过的表情,有的只是惊喜,她惊喜的告诉张继,她的父母已经同意和他在一起了。而与他在一起的条件,王晓薇早已抛到了九霄云外。 直到离别的这一天,直到张继踏上长安之路的这一天,王晓薇才不经意的把这个条件说了出来。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张继本来就是一个多愁善感的男人,他听出了王晓薇的言外之意。假使有百分之九十九的机会能够高中,但还有百分之一的机会不能高中,万一这百分之一的机会被自己撞上了,将会意味着什么?这将意味着他和她结为连理只不过是一场梦而已。 不言而喻,这是一场对张继格外重要的考试,不光是为了做官,还为了爱情。 在一个宛若蒸笼一般的狭小空间里,张继奋斗了三天三夜,终于把一张自己颇为满意的答卷交给了考官大人。 接下来的日子是漫长而难熬的等待,为驱除侵入骨髓的忧虑与焦灼,张继蜷缩在一家破旧的客栈里,终日以酒度日。 终于放榜了。张继起了一个大早,早餐也顾不上吃,脚下生风,恨不能插上翅膀立刻飞到榜单面前。 红榜面前已经围了很多人,人们对红榜上的名字指指点点。张继撩开人群,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挤到了榜单面前。心跳开始加速!张继用急迫的目光在榜单上搜寻自己的名字,第一排没有,第二排也没有,第三排他看到了一个“张”字,他的心咯噔了一下,旋即他又失望了,因为下面的字不是“继”,而是一个同音字“绩”。 第一张榜单看完了,没有看见自己的名字,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但仍寄予了莫大的希望,他开始更加仔细的看第二张榜单,生怕错漏任何一个名字。不祥的预感很快灵验,第二张也看完了,仍然没有看见他的名字,他心里凉了半截,他的情愫一落千丈,他落榜了。 但他不信!为什么会这样呢?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于是,他又把两张榜单重新一字不漏的看了一遍,这一回他不得不信了,两张榜单上确实没有“张继”这两个字。最后,他把失望的目光停在了“张绩”这两个字上,他怀着侥幸的心理想,是不是考官大人把我的名字弄错了呢?把“张继”写成了“张绩”?可是他又不知道如何去证实这是不是一个失误,正当他左右徘徊之际,一个年近五十岁的男子突然手舞足蹈起来,他兴奋的叫着:“我张绩终于中了!终于中了!” 在嘈杂的人群声中,那个五十岁的男子近乎歇斯底里的欢呼清晰而又刺耳的传来,张继终于绝望,高中的是张绩,而不是张继。苍天弄人,那一刻,张继心里的悲伤如潮水般的涌来。 几家欢乐几家愁。人群散去,张继也该离开了。 步伐从来没有如此沉重,长安也依旧热闹,越热闹越寂寞,热闹的是长安,寂寞的是张继。原本以为可以“一日看尽长安花”,原本以为可以在琼林宴上把酒言欢,原本以为可以高头大马,衣锦还乡,然而这一切都将成为泡影,十年的心血付诸东流。 长安,已经不再属于他的城市,已经不再属于他的世界。 当天晚上,他所住的客栈,有一群人在为一个高中的人庆祝,每个人都喝得红光满面。这一夜,张继是寂寞的,没有人陪他,没有人为他排解心中的悲苦,他一个人,拿着一壶酒,一口一口的灌进嘴里,喝下去的是酒,流出来的是泪。 热闹是一群人的寂寞,独孤是一群人的狂欢。这一夜,张继喝得酩酊大醉…… 第二天醒来,张继决定离开长安,离开这个令他伤心的城市。 他决定去天堂,去苏州,去天堂一般的城市苏州。 他也想回家,他也想念自己的父亲母亲,更想念自己的心上人王晓薇,但是他不能回去,他没有颜面回去,他不想让一群人因为他一个人而难过。 所有的苏州人民都应该庆幸,因为张继来到了苏州,因为张继成就了一座桥,成就了一座寺。此桥曰:枫桥。此寺曰:寒山寺。如果不是张继,枫桥也就是一座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一座石拱桥,寒山寺也不会跻身到中国四大名寺之列。 在此说说寒山寺。寒山寺原本不叫寒山寺,修建于梁朝,原名叫什么已经无人知晓了,只知道它原本是姑苏城外一座很普通很渺小的寺庙。到了唐朝的时候,一个叫寒山的僧人隐居在这座寺庙里,过着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日子,也是一个诗人,诗兴大发的时候就把诗写刻在石壁上或者树木上。寒山的诗歌多为阐述佛理之作,之外就是山水风景诗居多,诗风冷峻,其中《杳杳寒山道》一首是寒山的代表作。 寒山住进了这座寺庙,天长日久,人们就把这座寺庙称作寒山寺了。但那时的寒山寺没有人知道,正如寒山写的诗那样,是一座幽静冷清的寺庙,直到我们的张继来到苏州,直到张继写下了那首千古绝唱,寒山寺的命运才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从此寒山寺开始络绎不绝,开始香烟缭绕,直到现在依然有很多学子去寒山寺烧香,祈祷自己考上理想的大学。 话说张继来到了苏州,在枫江边租了一条乌逢船,顺江漂流,企图用沿途的美景来冲淡心中的愁苦。 时令已经是中秋,时刻已经是月上柳梢头,诗人都有悲秋情结,更何况张继还是一个“落魄江湖载酒行”的失意青年?一阵凉风袭来,一种莫名的愁绪涌向心头。他在想,假使他已经高中,那么现在将会是一种怎样的情景呢?他在想,天涯共此时,和他隔了千山万水的王晓薇她又在干什么呢?她一直在等我回去,可我去辜负了她。 枫江上游有枫桥。小船行至枫桥下,船夫说,公子,夜已深,该休息了。 是啊,夜已深,该休息了。船夫钻进船舱里,不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还发出轻微的鼾声。 然而,张继又怎么睡得着呢?今夜,对张继而言,注定是一个失眠夜。 现在整个世界就剩下张继一个人了,天地万物都已经入睡,已经看不见江边枫树火红的叶子,枫树也已经入睡,枫江呢也停止流淌,枫桥下的乌逢船也泊在水中一动也不动,它也睡了。只有张继一个人醒着,夜越深,越清醒,陪伴他的只有一盏永远也不需要睡眠的孤灯。 无边无际的夜,无边无际的寂静,无边无际的悲伤,无边无际的独孤。 第12章 现在应该是什么时候了呢?我看见月亮已经西斜了,我听见乌鸦凄凉的啼声,寒意一阵接一阵,想必已经霜华满天了吧。 前方星星点点的灯光是什么呢?是渔火吧。都快到半夜了,为什么渔火还在闪烁呢?难道船上住着一个和我一样无法入睡的游子?唉,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远方的朋友,我敬你一杯酒吧,祝你来日一帆风顺,美梦成真。 已经三更半夜了,这时候不远处的一座寺庙里突然传来了撞击钟鼓的声音,这突兀而起的钟声划破寂静的夜空,直抵张继心灵深处最柔软的一隅,这在一个和尚看来再也普通不过的钟声传到张继的耳朵里就成了天籁,成了灵魂之音。那一瞬间,仿佛整个世界都这奇特壮观的钟声占据了,这钟声又仿佛只为他一个人而敲,因为只有他一个人在深夜里,伫立在船头。 张继被寒山寺的钟声震撼了,还能说什么呢?只能用诗来表达此时此刻的心情了,于是他情不自禁的吟道: 月落乌啼霜满天, 江枫渔火对愁眠。 姑苏城外寒山寺, 夜半钟声到客船。 吟毕,两行泪水悄然滑落。 我们感谢,感谢考官大人没有录取张继,我们感谢,感谢张继来到了苏州,我们感谢,感谢这次伟大的失眠,否则,中国的诗坛就少了一首千古好诗。 第二天,张继离开了苏州,他去了长安,他已经做出了决定,从头再来。 行文至此也该结束了,但我们无法忘记另外一个人,张继的心上人王晓薇。 这是一个为爱而枯守了多年的女子,她日日夜夜盼望着情郎早日归来,哪怕什么也没有考取,只要人回来就可以了,可是她望断了秋水,也不见他的踪影。 爱情对她来说就是一场遥遥无期的等待吗?很多年前,有一个叫尾生的男子,把等待站成了一声潮湿的叹息:“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 尾生在桥下看着水一寸一寸地没过他的膝盖,没过他的胸口,没过他的眼睛,最终也没过了他的等待。没有人知道那个女子是谁,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要等那个女子,也没有人知道在被淹没前的那一个瞬间,尾生想过些什么|qi|shu|wang|。或许这一切都已经不重要,我们只知道那个叫尾生的男子一直在桥下站着,等着,等着,站着,安静地如同一棵树,我们只知道因为他的等待而写入书中的二十二个字,水气弥漫的二十二个字,无奈怅惘的二十二个字。 现在王晓薇成了尾生,在爱的人杳无音讯的日子里,她除了等待别无选择。 也许遇见他就是一个错,也许爱上他是错上加错,但是我愿意为爱一直错下去。可是我要等多久呢?等多久他才会回来? 天宝十二年,张继中进士及第。 而那个为爱等待的女子,王晓薇,却没有等到这一天,她早已嫁做他人妇。 9、张籍:清醒的草根 君知妾有夫,赠妾双明珠; 感君缠绵意,系在红罗襦。 妾家高楼连苑起,良人执戟明光里。 知君用心如日月,事夫誓拟同生死。 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张籍*《节妇吟》 太逼进现实,就会产生悲悯情怀。 现实主义是一种人生态度,但人的主观力量太过于渺小,在现实的强大惯性面前,虚弱无力,转而为内心巨大的痛苦和挣扎。 难得糊涂,看这个世界太清楚,就会伤害自己。 中唐的大诗人张籍一生坎坷。 贫贱的出身,蹭蹬的际遇,对黑暗现实的过于关注,以及多病的躯体,使得他终生挣扎在痛苦的边缘。既有肉体的痛苦,也有精神的痛苦,这种痛苦除了来源于残酷的现实,还有他的清醒的人生态度。 众人俱醉我独醒。匕首般锋利的清醒,直刺心房。让人产生不可抵御的寒冷。张籍伴着无尽的寒冷,独自与这个浊世抗争。 然而他太自不量力,不要说改变社会现实,就是改变自己的命运,也无异于痴人说梦。可贵之处在于,他坚持自己的清醒,他坚持自己的写作风格,他坚持自己的现实主义的人生取向,这些立场至死未变。 有的人高高在上,有的人不可一世,有的人狐假虎威,有的人醉眼惺忪。 张籍是个另类,他俯下身来,观察民生疾苦,体味底层人民的辛酸,把这些严酷的黑暗和压抑诉诸笔端,写成千古传诵的诗篇。 他的清醒,他的不混同于流俗,造就了他的不朽。 张籍的出身,无甚可说之处。 没有显赫的政治背景,也没有值得羡慕的家世。出身于地地道道的草根阶层。草根的好处就是接近地表。张籍天然的对底层人民有一种熟悉和亲近的情愫。 迫于贫寒的现实,张籍不得已少小离家,过早的走上浪迹天涯的道路。他四处游历求学,任凭生命之舟漫无目标的漂泊。 残酷的社会现实给他的幼小心灵留下了深刻的烙印。 他出生的时代,盛唐的气象已经成为不可复制的记忆,就像一个人由旺盛的青壮年过渡到老气横秋的暮年,残存的生命力还可以勉强支撑机体的运转,但要想再次焕发光彩,重新复兴往日的辉煌,几率为零。 开元盛世被天宝年间的安史之乱匆忙收拾。大唐帝国的命运不可挽回的颓靡。历史迈进了中唐的领地。形色大变。往日云烟俱都飞散。一路颠簸的走来,发现情况殊异。江山还是那个江山,主宰却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 由于安史之乱中的种种错误决策,藩镇割据势力如雨后春笋般崛起,纷纷占据要津,各自为政,不再服从和尊奉中央的权威。 藩镇的节度使握有生杀予夺的大权,是名至实归的土皇帝。他们为了一己私利,刮尽民脂民膏,让百姓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让江山社稷濒于倒悬。凡是有生灵的地方,藩镇的邪恶势力就会入侵。民生由此凋敝。民心由此不安。大黑暗时代又要降临。 可笑的是,这些手握权柄的节度使为了粉饰自己的种种罪恶行径,竟不惜降低自己的身份,忽略自己的尊严,用尽各种伎俩延请名流高士。 偏有一些掉价的文人,骨头软,极尽斜肩谄媚之能事,迎其所好。幸而张籍不是这样的人。 将近二十年,张籍过着一种颠沛流离的生活。 生活像一个巨大的罗网,将人缠绕得死死的。有的人怯懦了,选择了逃避。有的人清醒着,直面惨淡的人生。张籍属于后者。 少小离家,心中对现实的艰辛不甚了然。对未来也没有什么概念。只是家境贫寒,走出去是唯一的活路。寥落的夜空,一个踽踽而行的孤独的少年。他执著的离开生于斯长于斯的故土。 艰辛的求学生涯。一种孤独无助的心境始终伴随着他。念君少年别亲戚,千里万里独为客。需要呵护的时光,却独自一人承受种种凄凉。 幸好遇到了志趣相投的同学王建。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互相激励,彼此携手,凄凉外总算有了温暖。张籍和王建最终成为时代的标杆,乐府诗人的魁首。 张籍少年的朋友只有王建一人。他们有接近的人生取向,也有相似的辛苦和坎坷的遭遇。王建在诗中说:昔岁同讲道,青襟在师旁。出处两相因,如彼衣与裳。形影不离。像衣裳那样紧密联结。这份友谊始终是张籍对早年的流离生活的温暖记忆。 还记得那次送别,羊肠小路,柳色青青,王建折柳,目送张籍远去。 那是在学业有成之后,他怀着满腔的抱负,开始了江南塞北的游历,他来到了古燕地战场,看见了残破的村落,衣食不全的百姓,军阀的跋扈,他的心里隐隐生痛,没想到国家衰颓至此,这还是那个有着辉煌记忆的李唐王朝么?他的心里充满了疑问。 他的脚步跨越太行山,跨越黄河,来到四塞坚固的关中。一路上凋敝的景象让他触目惊心。无助的百姓和骄横的军士形成鲜明的对比。张籍的远大抱负未曾施展不说,经过一圈的游历,原本热切的心也变得寒却。 张籍痛苦的返回,再一次与王建相会。他想和老朋友再畅谈一次。然后就返回阔别已久的家乡。他向王建诉说了一箩筐的失望。言谈话语间充斥着无尽的悲凉和痛苦。最后朋友相拥而别,不知何年何月再能重逢。 “行成归此去,离我适咸阳。失意未还家,马蹄尽四方。访余咏新文,不倦道路长……归乡非得意,但贵情义彰。”王建临别赠诗。向后人吐露了张籍的隐衷。 古人讲究衣锦还乡,可张籍的返回故里却因为失意。注定又是一场痛苦之旅。憧憬中的安慰只是一厢情愿罢了。 骨肉望我欢,乡里望我荣;岂知东与西,憔悴竟无成! 张籍在《南归》诗中如此感叹。让人想起“会稽愚妇轻买臣”。让人想起苏秦落魄时受到的来自兄嫂的鄙夷。张籍也好不到哪去。他如果衣锦还乡奇+shu$网收集整理,乡人和亲友必定围拢过来,嘘寒问暖,亲情如蜜。 偏偏一无所成,贫困潦倒。白眼冷语如浪涛般扑面而来。安慰已属奢望,寒意逼近心灵。没成想回到故里,迎面的打击更让人难以承受。眼光只有一箭之地的乡人,冷言冷语心怀轻蔑的亲友,再次让张籍感受到世态炎凉。 憔悴,不仅是身体的状态,更是心灵的无助。张籍在憔悴中落泪。 第13章 南北游历,残酷的现实使他如堕深渊;返回故里,人情的冷暖使他倍增凄楚。 张籍决定再次离开。这次的方向与上次游历相反。由浙江南下,经赣州而至岭南,甚至深入蛮荒之地的广西柳州。可依旧无功而返。憔悴之外又增憔悴。 心老了。心灰意懒之际,意外的收获不期而至。 异乡的辛苦游历,增长了他的阅历和见识;执着的追求,接连的碰壁,使他深刻的体味了尘世间的人情冷暖和世态炎凉;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的种种人间的不平事,以及底层人民无比艰辛但却饱受饥馁之患的黑暗现实,刺激了他的感官,震撼了他的心灵,成为他进行诗歌创作的无尽丰富的源泉。 国家不幸诗家幸,赋到沧桑句便工。这些苦难虽给诗人带来了深巨的痛苦和折磨,但也赐给了诗人巨大的叙述能力,逼近现实的写作风格。从这种意义上来讲,所有的不幸即是有幸,万幸。 苦难是一所大学。张籍的诗歌中闪烁的现实主义的光芒,至今仍保有强大而鲜活的生命力,引起人们的共鸣。这一切全拜悠悠的苦难所赐。 现在终于要毕业了。 张籍在艰辛的游历生涯中所创作的诗篇,使他名声大振。尤其是他和王建所选择的创造道路,使他们在颓唐的年代,争得了属于自己的强有力的话语权。 张籍是乐府圣手。他的新乐府诗直指时弊,犀利而深刻。他对底层民众怀有深沉的情愫。他的灵魂因他们而鲜活。他的笔触也因他们而有力。 由于有了这份力道,张籍的诗受到了当时的文坛领袖,也是文章大家的韩愈和白居易两位的重视和赞赏。韩愈赞他“龙文百斛鼎,笔力可独扛”;白居易更赞誉他“尤工乐府诗,举代少其伦”。如果不是赋到沧桑句便工,很难相信这两位文坛耆宿会对张籍如此赞誉。 更有“苦吟派”诗人贾岛,对张籍发出了由衷的赞美和向往。“寄居延寿里,为与延康邻。不爱延康里,爱此里中人。人非十年故,人非九族亲,人有不朽语,得之烟山春。”这位被贾岛誉为“有不朽语”的“里中人”就是张籍。 可是,赞誉改变不了张籍乖蹇的命运。 在韩愈的赏识和安排下,张籍终于高中进士。可进士及第后不久,即居母丧,失去了平步宦海的机遇。若干年后,才谋得太常寺太祝的卑微职位,具体负责祭祀时跪在祭坛下朗读祭文。 大材小用的怨愤和失落伴随始终,更让人不平的是,这个芝麻粒大小的官职,张籍一任就是十年,一点没有升迁的意思。连白居易都看不过去,为他鸣不平:谏垣几见迁遗补,宪府频闻转殿监;独有咏诗张太祝(奇*书*网^.^整*理*提*供),十年不改旧官衔。 官职的卑微固然可叹,怀才不遇更令人痛心。张籍的“远大理想”业已被无比残酷的现实所吞没。他把自己比喻成埋没井底的古钗。好不容易被人打捞出来,重见天日,以为这下可以大用了。没成想却因为不称时机,而遗弃匣中,囫囵度日。 古钗堕井无颜色,百尺泥中今复得。 凤凰宛转有古仪,欲为首饰不称时。 女伴传看不知主,罗袖拂拭生光辉。 兰膏已尽股半折,雕文刻样无年月。 虽离井底入匣中,不用还与坠时同。 虽离井底入匣中,不用还与坠时同。呜呼!张籍的命运乖蹇如此! 官职虽无望升迁,诗名却日益隆盛。 北宋的大改革家王安石看过张籍的诗集后,曾发如此感慨:“苏州司业诗名老,乐府皆言绝妙词。看是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 苏州司业指的就是张籍。张籍祖籍苏州,除做过太常寺太祝以外,还做过一段时间的国子司业,故被时人称为张司业。王安石作此语,乃是叹服张籍的针砭时弊的劲道和现实主义的笔力。 声名远播的张籍成了藩镇军阀的青睐对象,争相延请他到幕府任幕僚。 当时统领平、卢、淄、青四州的节度使李师道,久闻张籍的大名,以重金厚礼相邀,征聘张籍到他的地盘任幕僚。 李师道的名誉不是很好。他与其父及兄长都是气焰嚣张、飞扬跋扈的地方军阀。平日里纵容军士鱼肉百姓,无恶不作。 张籍清醒地认识到,这些军阀是国家颓靡不振的祸根。 韩愈对张籍有知遇之恩。韩愈的政治立场自然会影响张籍的政治抉择。中唐时代,藩镇割据势力愈演愈烈。一些患了软骨症的文人名士,经不起藩镇军阀的种种利诱,加入狗头军师的队伍。韩愈曾做《送董邵南序》一文婉转地加以劝阻。 张籍支持韩愈的主张。不能混同流俗,不能随波逐流,更不能因为藩镇军阀的“慷慨”馈赠而丧失气节。而且从骨子里,张籍是反对藩镇分裂国家的。因此当李师道携厚礼来征聘时,心中颇为踌躇。 应邀而去,是肯定不能的。选择什么样的方式婉拒绝呢?对方是握有生杀予夺的大权的军阀,自己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强辞拒绝,下场难免一死。如何是好…… 最后张籍决定用自己最擅长的方式,谢绝李师道的“美意”。遂有以下这首诗的产生。 君知妾有夫,赠妾双明珠; 感君缠绵意,系在红罗襦。 妾家高楼连苑起,良人执戟明光里。 知君用心如日月,事夫誓拟同生死。 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一篇脍炙人口的《节妇吟》。诗中,张籍把自己与李师道的关系比喻为妾与君。他用委婉的笔触娓娓道来: 你明知道我是有夫之妇,还要赠给我代表情义的双明珠。 我感谢你的缠绵之情,把双明珠系在我的罗裙上。 我的夫家高楼一座连着一座,我的丈夫是为国家执戟当差的。 我知道你的用心如日月一样光亮,但我与丈夫誓同生死。 双明珠还是还给你吧,我伤心的双泪垂下,可恨我们不在我未嫁时相逢。 这里,诗人的眼泪是为逢场作戏而流。这样做既可以谢绝李师道的邀请,也可使李师道的心里颇为受用,不致引来杀身之祸。 然而正因为这些许的暧昧态度,招来后世论诗者的质疑和批判。说他诗与题不称,所写的女人当不起节妇两个字。论调不免迂腐。锺惺在《唐诗归》中评价《节妇吟》时,只有一句话:节义肝肠,以情款语出之,妙妙。 这则断语相当高明,因为诗中的节妇,不是从礼教出发而言的,而是发乎真感情的剖白之语,张籍的目的不在宣扬礼教,而在于规避现实中潜伏的杀身之祸。 抛开政治背景不说,单说“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一句,千古以下,犹令人为之神伤。如今,这句话的政治内涵经过上千年的风霜洗礼,已经湮没无闻,只剩下一种遗憾的情愫。 面对相遇太迟的钟情人,“恨不相逢未嫁时”的遗憾奔涌而出。这时候,在寂寞的深夜,泪水飘零无序,乃属必然。 10、崔护:恋上桃花源 去年今日此门中, 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 桃花依旧笑春风。 ——崔护*《题都城南庄》 不管你承认不承认,每个人,男人也好女人也罢,骨子里都有一股艳遇情结,期望在某年某月某日某一个地方,遇到令自己心动的女子或男子。 一千多年前,一个叫崔护的诗人是幸运的,他在长安南郊一处桃园里经历了一次让他终身难忘的艳遇。 正是这场艳遇,人面桃花的诗才流传了下来,也正是这首诗提醒我们,在唐朝还有一个叫崔护的诗人。 从此,桃花成了最妖娆,最暧昧的花朵,命犯桃花、桃花劫、桃花运等很多香艳的词汇由此衍生。 唐德宗年间,博陵县一户崔氏人家产下一男婴,第二天早上,院子里的桃花一夜之间全部开放。男婴的父亲喜忧参半的说:“吾子命犯桃花也。” 男婴长大以后就成了崔护,他父亲的预言十八年后灵验。 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十八岁的崔护已经是一个天资纯良、才情俊逸的翩翩少年,这时候的他,一边想着姑娘,一边读着圣贤书。 他去京城赶考,结果名落孙山,心情郁闷的他没有回家,而是在长安郊外租了一间屋子,准备在那长住下来,用功苦读,来年再考。 那应该是一个春意盎然的日子,燕子衔春泥在屋檐筑巢,墙角里一棵落寞的桃树正羞答答的开放,春风熏得人欲醉,崔护,为了不辜负这作美的天公,在书桌前伸了一个懒腰,准备去踏青。 外面的空气多清新,崔护贪婪的深呼吸了一口。沿着一条流水淙淙的小河行走,绿油油的草已经钻出地面,金灿灿的油菜花随风飘舞,有牧童骑在牛背上,悠然吹着不知名的曲子,崔护一边享受着美景,一边搜索枯肠的酝酿着美妙的诗句。 不知道走了多久,也不知道走了多远,反正早已经不见自己所居住的那座小屋。 他累了,想找一个地方休息;他渴了,想找一个地方喝点水。 附近有农家小院吗?这个荒谬的念头一出来,他就忍不住嘲笑自己,这荒郊野外的,哪有人住在这里呢? 还是找找看吧。 于是过了一座桥,惊喜的表情写在了他的脸上,不知从哪里突然冒出来的一片桃林,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每一株桃树都争相怒放,桃花的红霞映红了半边天,就在桃林深处,一座小屋若隐若现。 第14章 有那么一瞬间,崔护怀疑自己误入了桃花源,那个小屋里居住的就是陶公陶渊明。 无法抑住的兴奋,他加快了脚步,向那片桃林,向桃林中的小屋走去。 他敲门,他说想要讨口水喝。 原以为居住在小屋里的是一位须白发美髯、竹杖芒鞋、相貌清奇、谈吐风雅的隐士,不料走出来的却是一位年芳二八的妙龄少女。 时光在那一瞬间停止。 蛾眉如黛,凤眼如丹,面若桃花,银装素裹,恰似一枝清水出芙蓉。 指天发誓,崔护对妙龄少女目不转睛的凝视毫无恶意,纯粹是出于一种天然的单纯的爱美之心。 妙龄少女被崔护盯得一朵红晕上脸庞,她含羞掩面,崔护这才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已经失态,于是忙不迭的向妙龄少女道歉,并说明来意,郊游至此,误入桃林,只是为了讨一口水喝。 如果不是见崔护眉清目秀,仪表堂堂,妙龄少女早就把他当作流氓拒之门外了,如今,面对突然闯进来的不速之客,一位风度翩翩的少年郎,这正符合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形象,她开始有点心动,她邀他进屋,请他上座。 她去屋内为他倒茶,他好奇的打量屋子的四周,他惊讶的发现,这绝然不同于普通的农家小屋,在靠墙的一角有一排书架,书架上摆满诗书,墙上有一幅梅花图,画中题诗:“素艳明寒雪,清香任晓风。可怜浑似我,零落此山中。” 他认定,她绝非一般的女子。 她款款而出,她为他泡的茶,一种她自制的茶,桃花坞,清香四溢。 他小心翼翼的呷了一口,又呷了一口,其实他很渴,他很想一饮而尽,但是为了拖延时间,为了和她多待一会,他慢慢的品,细细的品。 该说些什么呢?似乎有千言万语,却又不知从何说起。只是有一句没一句的夸赞茶是好茶。 其实人是好人,他最想夸奖的不是茶,而是站在他旁边低头不语的她,夸赞她是他见过的最美丽的女子。但是他不敢,他读过的圣贤书告诉他绝不可以那样做,他是一个读书人,一个文雅的读书人。 一杯茶已经喝完,他想,他该告辞了。而这时,他没有和她说上一句话。 不料,她似乎已经看出他的心思,说愿意再为他泡上一杯。 他点头,内心狂喜。 在她进屋泡茶期间,他想出了无数个话头,这一回无论如何都要开口说话了。可是当茶端来的时候,当她走到他旁边的时候,所有的话头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屋子里没有任何声音,他只听见他狂乱的心跳。 他用眼角的余光去看她,惊心动魄的一幕发生,她也正用眼角的余光去看他,四目相对,再也无需任何的语言,一切都已经坦白。 我们的崔护,慌乱之中终于说出了一句话,但是这句话是他最不愿意说的,他说道,我该走了。 这时候,他的第二杯茶只喝了一口。 其实不想走,其实我想留,可是话一出口,不走也得走了。 她其实也很想说:“公子,请留步。”可是,在男女授受不亲的年代,一个陌生男子在一个陌生女子家讨一口水喝,喝完水之后,陌生女子有什么理由再挽留陌生男子呢。 于是,只好后会有期。但是,真的后会有期吗? 这两个单纯的少男少女啊。 她送他离开,依然不语,她倚在一棵桃树下,目送他远去。 他忍不住回过头来,望见她,成了最美丽的一棵桃花。 他消失在桃花尽头,她怅然的转过身,脑海里开始浮现他英俊的模样,行至门口,背后突然传来一声深情的呼唤,她急速的回过头,竟然是他! 他跑到她的面前,气喘吁吁的,说忘了最重要的一件事情。 她说什么事。 他说,我忘记请教姑娘芳名。 她嫣然一笑,羞涩的说,小女子叫绛娘。 绛娘,一个风华绝代的名字。 这算一场艳遇么?少男崔护和少女绛娘,他们邂逅在桃林,那样一个美丽浪漫的地方,在长达一个多时辰里,他们只是静默,一句话也不说。 但是他们都明白,即使以后不再相见,分别的时候,他们都已经经历了一场刻骨铭心的爱恋。 从此她的生命里多了一个她时刻牵挂的人,他的名字叫崔护。 从此他的生命里多了一个他时刻牵挂的人,她的名字叫绛娘。 重新回到书海中,为的是七尺男儿必须有的功名。 只是偶尔歇息的时候,脑海里总浮现出绛娘俏丽的身影和她那如桃花一样的脸庞,一个人不孤独,想一个人的时候才孤独,思念像陈年老酒,越酿越香,越酿越浓,他常常想,什么时候才能再见上绛娘一面呢? 他终于病倒了,他得的是相思病。 第二年的春天,又是桃花浪漫时节,他看见院子里那棵落寞的桃树,心中生出一个狂热的念头,他要去寻找那片桃林,寻找一年前的绛娘。 绛娘,你还在那里吗?你知道我一直在思念着你吗?你知道我还会来找你吗? 一路狂奔,他找到了那片久违了的桃林,他找到了那座桃林深处的小屋。一切仿佛发生在昨天,一年前和绛娘相遇桃林时的情景历历在目。 然而,这一次,他看到的却是紧闭的大门,和一把生了锈的铜锁。 她去哪里了?发生了什么事情了吗? 他很失望。 但他不甘心,他像一年前一样,轻轻的敲着门,并说想讨一口水喝。 可是他敲了很久,没有人回应他。 他颓然的坐在地上,看着桃花深处,他想她一定出去了,他要等她回来。 可是等到日薄西山也不见她的芳影,他失落的站起来,他要走了。 一年,短短的一年,世事变沧桑,佳人已不再,独有桃林空。 桃花依旧还是那片桃花,可是没有绛娘,这桃花还有什么意思? 春风虽欲重回首,落花不再上枝头。这一切难道只是一个梦吗? 崔护,拖着沉重的步伐,一步一步的走出桃林。晚风瑟瑟,把芬芳的桃花花瓣吹落枝头,那一片片如蝶舞一样的桃花花瓣在空中飘摇,宛如绛娘面如桃花的脸。花瓣落满他的肩头,他捧住一片花瓣,长久的凝视,一滴泪落在了花瓣上。 他多么想此刻绛娘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可是绛娘只能永远活在他的梦里了。 走出桃林,他情不能自已,哀伤的叹道: 去年今日此门中, 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 桃花依旧笑春风。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然而,他又如何笑得出来?要笑也只能苦笑吧,一个“笑”字道出了世事多变,人去楼空的无尽凄凉。 故事到这里应该算是一个完美的结局了,虽然对崔护而言,是一个不幸的结局,但是却有好事者,怀着“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美好愿望狗尾续貂了一个结局: 过了几日,崔护又来到桃林中的小屋,却听见小屋里传来悲痛的哭声,哭声是一位老人发出的,崔护前去一问,才知道是老人的女儿死了。崔护一惊,继续问老人的女儿叫什么名字,什么原因死去。老人说女儿的名字叫绛娘,为了一个叫崔护的年轻人,得了相思病而死。 崔护一听死的是自己朝思暮想的绛娘,犹如晴天一个霹雳,他冲进屋内,抱住绛娘的头,号啕大哭。也许是上天被他的诚心感动了,哭着哭着,绛娘竟然慢慢的睁开了眼睛,并坐了起来,一眼就认出了崔护,于是,毫不犹豫的投进了他的怀抱。 后来,自然不用说了,绛娘嫁给了崔护,一对有情人就这样终成眷属。 这两个结局,你喜欢哪一个? 11、白居易:天涯沦落人 …… 我闻琵琶已叹息, 又闻此语重唧唧。 同时天涯沦落人, 相逢何必曾相识。 …… ——白居易*《琵琶行》 李白走了,八年后,杜甫也走了,在相隔如此短暂的时间内,唐朝几乎同时痛失了两位伟大的诗人,唐朝的诗歌有陷入万劫不复的危险,幸好,又两年,上天把白居易赐给了唐朝。 白居易不是一个天才,但他绝对是唐朝最勤奋好学的诗人,出身书香门第世家的白居易,少年时期完全可以像其他人一样在捉麻雀、掏鸟蛋之中度过,但是他没有,当别人在无忧无虑的嬉闹时,他在屋子里读书,更难能可贵的是,他读书不是家人所逼,而是他发自内心的喜好。史书上记载他读书时的情形“昼课赋,夜课书,间又课诗,不遑寝息矣,以至于口舌生疮,手肘成胝”。 书读多了,最担心的一件事莫过于成为书呆子,庆幸的是白居易没有成为书呆子,他成了一个多愁善感的人。没有一个诗人不多愁善感,多愁善感对于一个诗人来说有百益而无一害。轮到白居易,他的多愁善感可以用两个字更加确切的概括:早熟。 十八岁,花一般的时光,少年白居易游学到长安。 他拜访当时的名士顾况。顾况当时有点清高,瞧不起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白居易,白居易自报家门,顾况笑曰:“长安米贵,在长安白居恐怕不容易。”白居易修养极好,知道顾况在讽刺他,他笑而不答,从容不迫的取出他所作的诗歌递给顾况,请他赐教。 顾况开始不屑一顾,漫不经心的翻阅他的诗歌,孰料,越看越入迷,越看越吃惊,在读到《赋得古原草送别》一首,忍不住高声朗诵起来: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第15章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诵毕,顾况开始对白居易刮目相看了,后生可畏,此人不可小觑,于是又对白居易笑曰:“能写出这样的好诗,在长安白居也很容易啊。” 这是白居易十六岁时写的一首诗,千年之后,被选入小学课本,成千上万的小学生摇头晃脑的背诵这首诗,独孤二少曾经也摇头晃脑的背诵这首诗,现在回想起来,感觉那是多么美妙的时光啊。 正如顾况所言,白居易白居长安果然很容易,有顾况这样一位名流引荐,长安的文人墨客竞相邀请他去家中做客,白吃白住,甚至一些附庸风雅之人也以邀请到白居易为荣。 不过这一次,白居易没有在长安逗留多久,因为是游学嘛,不能老呆在一个地方,在长安白居一阵子后,又去了徐州、襄州、苏州、杭州等地,足迹遍布大江南北。 十年后,白居易再一次来到长安,这一次他将在长安长住下来,因为他考中了进士,与他一同考中进士的是一个叫元稹的诗人,这个叫元稹的诗人后来与白居易成了莫逆之交,并强强联合,发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诗歌革新运动,史书上称之为“新乐府运动”。 文人遭遇政治,悲剧便诞生。这是千古不变的历史定律。除非他不是一个真正的文人,文人只不过是他遮人耳目的幌子,只不过是他加官晋爵的政治手腕。真正的文人,犹如屈原,犹如陈子昂,犹如白居易,等等。 古时不比现在,文人的出路只有两条,要么做官,要么做隐士,踌躇满志的白居易没有逃脱历史为他圈定的命运,中进士及第二年,他被授予校书郎的职务,一个可有可无的闲差。这一年,白居易刚好而立,不管怎样,总算步入了仕途。 白居易尽职尽守干了五年的校书郎,之后被授予翰林学士,不久又官拜左拾遗。 左拾遗是什么样的官?简单的说类似于现在的监察部门的最高长官,不同的是左拾遗没有实质性的权力,也没有任何品阶,它的主要任务是挑大臣们和皇帝的毛病。很明显,这是一种表面看起来很威风实质上吃力不讨好、前途有限后患无穷的官职,谁都不愿意当这个官职。陈子昂就是因为老说一些实话,从而遭到小人武三思的忌恨,结果死于非命。 较之于陈子昂,白居易直言上谏有过之而无不及,他骨子里是一个诗人,他全然不懂权谋之术,全然不懂官场里面的潜规则,他眼睛里容不下一粒沙子,他以一颗单纯的心,以简单的善恶来区分这个复杂的世界,他说他想说的,他做他该做的。 白居易对得起天地良心,但却没有对得起自己,他卷进了政治斗争的漩涡。 元和六年是白居易支离破碎的一年,是惨不忍睹的一年。 这一年有太多的不幸接二连三的袭击这个男人。首先是他母亲的去世,按照古时的礼法,白居易应该回家守孝三年,称之为“丁忧”,屋漏偏逢连夜雨,丁忧期间,他未成年的爱女又夭折而去,还没有从丧失母亲的巨大悲痛中解脱出来,又要遭受丧失爱女的悲痛,仿佛一夜之间,白居易苍老了许多。 丁忧期满,白居易重返朝廷,官至左赞善大夫,专门陪太子读书。 白居易的心灵伤口还没有完全愈合,一道更为严重的伤口在他心中又裂开了,他被赶出了长安。 仅仅是因为一个叫武元衡的诗人被一个叫李师道的节度使派刺客所杀,白居易只不过是把这件事情如实禀奏了皇上,并恳请皇上“捕贼,以雪国耻”,武元衡也是一位诗人,是一位谦谦君子,是国家的忠臣,只是因为反对藩镇割据才遭奸人陷害。对于武元衡,白居易是欣赏的,就因为这一点被武元衡的反对派抓住了把柄,他们诬陷白居易和武元衡搞朋党,一个小报告打倒皇帝那里,唐宪宗这个昏君也不问青红皂白,就把白居易贬到了江州。 开始是江洲太守,后来那些奸戾小人觉得太便宜他了,又在唐宪宗面前说了白居易很多坏话,于是白居易又被贬为江州司马。 一贬再贬,白居易的心情可想而知,离开长安的那一天,只有一个人来送他,那就是元稹。 这一别不知何时再相见,也许白居易这一辈子再也回不了长安了,元稹送了一程又一程,迟迟不肯说再见。 还能说什么呢?只能用诗来表达吧,于是元稹怀着无限悲凉的心情写了一首《闻乐天授江州司马》,诗曰: 残灯无焰影幢幢, 此夕闻君谪九江。 垂死病中惊坐起, 暗风吹雨入寒窗。 然后是深情的拥抱,然后是一句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祝福“乐天兄,一路走好!”,然后是挥泪目送,然后是黯然离开。 长安,从此少了一个元稹最牵挂的朋友。 江州,一个陌生的小城,白居易,一个人,过着凄凉寂寞的贬居生活。 也好,少了长安的浮华与虚荣,少了长安的喧嚣与阿谀,多了闲适与安宁,白居易把所有的心思用在了诗歌创作上,只有在写诗的时候他才可以忘掉长安,忘掉被谪贬的痛苦。 是年秋天,黄叶飘落,大雁南飞,白居易在江边为友人送行。 寂静的月夜,当友人的脚步踏上船板的时候,有琵琶声传来,如泣如诉。 白居易和友人同时被动人的琵琶声所吸引,循声而去。 原来是名噪一时的长安歌女虾蟆陵。看不起清她的整张脸,半张脸已经被琵琶遮住了,如此优美的琴声,如此灵动的手指,想必是花容月貌,姿色俏丽吧。 弹奏的曲子是《霓裳》。这是多么熟悉的曲子啊,在长安的时候,白居易经常听这首举世卓绝的曲子,而在江州这样一个蛮荒之地他又去哪里听这首曲子呢?一种久违的感觉涌向心头。下蟆陵的琴声宛如皎洁的月光倾泻在江面上,也流淌在白居易的心田。琴声时而疾风骤雨,时而像珍珠洒落在玉盘上一样美妙绝伦。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家哪得几回闻。 白居易和友人沉浸在美妙的琴声里无法自拔,忘记了时间,忘记了离去的脚步。直到琴声嘎然而止,他们才回过神来,友人也猛然想起,他要离开,然而回头一望,客船早已不见踪影。白居易倒显得有点惊喜,他趁机挽留朋友多住一夜,明日再走也不迟。一个寂寞的男人,他多么需要朋友的陪伴。 虾蟆陵已经缓缓的抬起了头,白居易大吃一惊,原以为是一位妙龄少女,哪知早已经是半老徐娘,不过风韵犹存。虾蟆陵向他们鞠了一躬,柔声细语的说道:“小女子弹琴是为了抒发一下自己苦闷的心情,不料打扰了二位,还请见谅。” 白居易对虾蟆陵的身世充满了浓厚的兴趣,很想知道能弹奏出如此美妙琴声的她到底是怎样的一位女子。虾蟆陵沉默了一会,见白居易是一风雅之人,点头允许了。于是,虾蟆陵一边轻轻的弹奏琵琶,一边幽怨的诉说她的红颜往事。 曾经是长安城花满楼的花魁,多少男人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想一睹她芳容,想听她弹奏琵琶的男人挤破了门槛,但是孤傲的她犹如出污泥而不染的莲花,只卖艺不卖身,拒绝了一个又一个自以为财大气粗的庸俗男人,她只接待她喜欢的,她认为有品位的男人,而这样的男人无论家世的显赫。这样的日子过了二十年,在这二十年里,她被鲜花和掌声包围,从来不知道寂寞为何物。 然而韶华易逝,青春不再,二十年过去了,她成了残花败柳,曾经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男人,曾经对她山盟海誓的男人,现在却拜倒在另外一个女人的石榴裙下,说着当年只为她一个人说的缠绵情话。所有的男人都不愿意再看她一眼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她嫁给了一个四处奔波的商人,跟着商人离开了繁华如梦的长安,来到了偏远寂静的江州。 如果男人对她好也倒罢了,可是她所嫁的男人,只把它当作生育的工具,从来没有把她当作一个爱人,她有一个形同虚设的家,却没有爱,没有情。丈夫长年累月在外面闯荡,抛下她一个人孤苦伶仃的守在空荡荡的屋子里,这时候,她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寂寞的滋味。 虾蟆陵的故事讲完了,琴声也再一次停住。 而白居易,这个多情多义的男子,早已“江州司马泪湿衫”。 四十岁的男人,在他母亲去世的时候没有流泪,在他女儿夭折的时候也没有流泪,在他被谪贬的时候也没有流泪,现在,却为一个萍水相逢的歌女而落泪。 然而,他心里明白,这泪水不仅仅为歌女的凄惨身世,也为自己的不幸遭遇。往事不堪回首,虾蟆陵是这样,白居易又何尝不是如此? 当天晚上,回到家中,白居易情不能自已,挥笔写下了唐朝最长的诗歌《琵琶行》。 于是,多年以后,当一个人不幸的人遇到另外一个不幸的人,他们会说:“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无需多言,这一句已足够。 12、柳宗元:大师的落寞 千山鸟飞绝 万径人踪灭 孤舟蓑笠翁 独钓寒江雪 ——柳宗元*《江雪》 柳宗元,唐朝历史上仕途最不顺的诗人,一个命运多桀的男人,一个伤痕累累的男人。 自古英雄多寂寞,他不是英雄,但他的寂寞比英雄多,如果用两个字来概括他的人生,除了寂寞还是寂寞,更让人心酸的是,他不仅寂寞,还很孤独。 第16章 看《唐才子传》时,每每看到柳宗元死后连一副像样的棺材都没有那一段,都忍不住落下泪来,这样一个满腹诗才的文学大师,谁能料到最终的结局竟是如此的凄凉? 出身并不卑微,祖父是官,父亲也是官,虽然是不知名的小官,但足以让他衣食无忧,一门心思扑在圣贤书上。十二岁,向德宗皇帝写了一篇奇文《贺平李怀光表》,饮誉京城,被称之为神童。二十一岁,与刘禹锡一同考中进士,并结为金兰。很快又写出一篇雄文《段太尉逸事状》,得到皇帝的赏识,不久就授予集贤殿正字、校书郎。期间,与才貌双全的大家闺秀杨结为百年之好。 这时候的柳宗元,可谓事业爱情双丰收,人人都以为他日后一定会平步青云,飞黄腾达,然而不幸却悄然而至。 一切始于那场轰轰烈烈的政治革新运动。 前面说过,文人遭遇政治,悲剧便诞生。陈子昂如此,白居易如此,柳宗元亦如此。 公元七五五年到公元七六三年,这八年对唐朝来说是一场前所未有的浩劫,一个繁荣、开放、浪漫的王朝被一个叫安禄山的野蛮男人折腾得七零八落。安史之乱后的唐朝,满目疮痍,一片萧条。 到了唐德宗时代,政治上也一片黑暗,宦官专权,藩镇割据越来越猖狂,宦官和贵族肆意兼并土地,破坏社会生产,各地民变接二连三,整个唐王朝处于风雨飘摇的境地。 这时候,柳宗元和他的知己刘禹锡,这两个敢于直面现实,直面淋漓的鲜血的男人,两个风华正茂的大诗人,大才子,以一腔正气,加入了王叔文倡导的政治革新运动之中。 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政治革新需要不畏流血的先驱,柳宗元和刘禹锡义无反顾的充当了先驱,为了他们心中的大唐。 于是一系列的革新措施纷纷出台:罢宫市、五坊使,唐德宗以来,宦官经常借为皇宫采办物品为名,在街市上以买物为名,公开抢掠,称为宫市,白居易的《卖炭翁》就是对宫市的控诉;取消进奉,节度使通过进奉钱物,讨好皇帝,贪官们以进奉为名,向人民搜刮财富;打击贪官;打击宦官势力,裁减宫中闲杂人员,停发内侍郭忠政等19人俸钱;抑制藩镇,加强中央集权。 历史上任何一次改革都充满了流血的牺牲,著名的商鞅变法,秦孝公在时风光无限,秦孝公一死,商鞅就被五马分尸。刘禹锡为这次改革运动写了一首诗,曰:“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可见,改革的道路是如何曲折。 似乎没有一点悬念,永贞革新运动遭到历史上很多革新运动同样的命运:胎死腹中。原因也很简单,因为他们触犯了大官僚大贵族的既得利益,大官僚大贵族害怕失去他们已经拥有的荣华富贵,一无所有的滋味他们不愿意尝试。于是,他们联合起来,以绝对的优势搞垮了改革。 结局是悲壮而惨淡的,革新领袖王叔文被处以绞刑,先驱者柳宗元流放三千里,被贬谪到遥远的邵阳,接着进一步被贬谪到更遥远的永州。与他一同被贬的还有刘禹锡等七人,这就是历史上令人扼腕叹息的“八司马事件”。 祸不单行的年代。柳宗元被贬的同一年,他的结发妻子杨也因难产而死,那个风雨如晦的晚上,烛光摇曳之中,一张破碎的脸,面对两个至亲的生命,泪流满面。妻子最后的呼唤撕心裂肺,鲜血泅湿了被褥,手忙脚乱的接生婆,那恐慌的脸,面对这一切,这个在外面呼风唤雨的男人,毫无办法,眼睁睁的看着爱妻在折磨中一点一滴的死去。 苦难没有结束,就在柳宗元去往永州的途中,他唯一的亲人,她的母亲也撒手人寰。 据说一个人悲痛到了极点,是没有泪水的,这时候的柳宗元,没有哭,也没有流泪,甚至没有任何的表情,他麻木了,他形同一个死人。 他不明白,老天为何对此待他?他到底做错了什么?如果他犯了错,可以惩罚他,为何要他的亲人一个一个离他而去? 没有儿女,妻子死了,母亲也死了,现在就剩下他一个人了。一个人,带着一颗破碎的心,失魂落魄的来到了永州,开始了他长达十年孤独寂寞的贬谪生涯。 他完全没有想到,这样的生活,只有开始,没有结束。 永州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在柳宗元的意识里没有这样一个地方。一个笑话,独孤二少祖籍在永州,大学的时候,室友问其来自何方,独孤二少曰:永州人。他们摇摇头,做茫然不知状。独孤二少赶紧补充:永州之野产异蛇中的永州。他们恍然大悟:原来你的家乡就是柳宗元所说的那个盛产异蛇的永州呀。从这以后,独孤二少每当向陌生人自我介绍的时候都习惯性的附带一句:永州之野产异蛇中的永州。感谢柳宗元,否则独孤二少还真不知道如何介绍自己的家乡。 异蛇就是毒蛇,现在我们永州不产异蛇了,却产异蛇酒了。一个毒蛇肆虐的地方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不需要任何想象,肯定是鸟不拉屎的荒山野岭。事实上,唐朝时的永州就是这样一个还未开垦的蛮荒之地。 初来乍到的柳宗元,对永州,不是一般的失望,而是相当的失望。 人生地不熟,水土不服,贬谪的身份还受当地贵族豪绅的冷眼歧视,空荡荡的屋子,孑然一身,这样的日子他度日如年。 于是,起初的一段时间,他无心打理政事,整天寄情与山水,借以排遣心中郁积的苦闷。 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比以往来得更早一些,永州属于亚热带气候,很少下雪,这一场大雪勾起了柳宗元对长安的怀念,长安的冬天瑞雪不断。 今天是什么日子呢?应该快腊八了吧?再过几天就是春节了。巷子里偶尔传来几声噼里啪啦的鞭炮声,想起在春节那一天,家家户户雪夜围炉,温馨热闹的场面,不禁悲从中来。他想念妻子,想念父母。他决定离开冰冷孤寂的屋子,他要到外面去赏雪。 穿过幽深的巷子,来到一条叫潇水的河边,伫立桥头,一幅奇绝的景象印入眼帘:千万座山被积雪覆盖,看不见一只飞鸟,千万条路被积雪覆盖,不见一个人烟。只在广阔的江面上,看见一只孤单的小舟,静静的泊在已经结冰的江中。在这冰天雪地的世界里,只有一个披着蓑衣戴着斗笠的老翁在江中垂钓。 一种从未有过的震撼涌遍全身,刹那间,柳宗元读懂了老翁的一切,他忍不住吟道: 千山鸟飞绝, 万径人踪灭。 孤舟蓑笠翁, 独钓寒江雪。 如此纯净寂静的世界里,谁最孤独?就是前面这个老翁。老翁是谁?老翁就是柳宗元自己。 当柳宗元口头作完这首《江雪》,想再看一眼独钓寒江雪的老翁,然而,老翁早已不见踪影,就连一直泊在江心的那只小舟也不见了,这时候,柳宗元才明白,这一切只不过是他的幻觉。 因为幻觉而写就的千古名句,柳宗元是第一人,由此我们也不难发现,他心中的忧伤和落寞是如何得深不可测。 如果没有《江雪》,柳宗元孤独形象是模糊的,有了《江雪》,柳宗元的孤独形象就是独钓寒江雪的渔翁形象了。少年时代,独孤二少曾把《江雪》烂熟于胸,喜欢柳宗元,也是因为他这首《江雪》,每每念到“独钓寒江雪”一句,心中总不免生出一丝难言的惆怅。只是不明白,在冰天雪地里,他怎么能够钓上鱼?不钓鱼他又在钓什么?现在明白了,柳宗元不是在钓鱼,他是在钓一种叫孤独的境界。这种境界,没有人能够理解,只有他一个人深知其中的滋味。 《江雪》,中国古典诗词中,意境最为深远的一首诗。 第二年,春暖花开时节,因为那首《江雪》给了他直面现实的勇气,也因为永州的山水抚慰了他受伤的心灵,柳宗元开始以一种出世的心态来看待他所遭遇的所有不幸,一阵深刻的反思之后,柳宗元又回到了年轻时的那个意气风发、激情四射的柳宗元。 这一次,他决定好好的做一回永州的父母官。于是他释放奴婢,创办学校,植树造林,挖掘沟渠,修建庙宇,所有他该做的,所有他能够想到的,他都做了。于是,一个全新的永州出现了,一个政通人和的永州出现了。 更让人感动的是他为了了解老百姓的生活疾苦,和老百姓吃住在一起,并最终写出了一篇饱含血泪的《捕蛇者说》,朝廷也要为这一篇文章而酌减了永州老百姓的赋税。这一篇文章也为免费宣传永州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奇qisuu.书还有一篇文章,为永州的宣传做出的贡献更大,叫《永州八记》。在此,孤独二少,代表千万个永州人民向柳宗元深深的鞠一个躬。 永州人民已经离不开柳宗元,可是朝廷一纸诏令让他不得不离开他的第二故乡,已经在那里生活了十年的永州。据说,他离开的那一天,永州人们夹道欢送,很多老百姓都跪在地上恳求他不要离开,不要抛弃他们。其感人的程度不亚于十里长街送总理。 但柳宗元还是离开了,客观的说,他是带着喜悦的心情回到长安的。长安,我离开你已经很久了,在这十年的时间里,你是否已经把我忘记?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一次朝廷诏他目的是想把他发配到更远的柳州,那是蛮荒中蛮荒。 他绝望了,对朝廷的绝望,对长安的绝望。在长安仅仅呆了十多天,柳宗元又踏上了漫漫旅程,经过永州的时候,他深情的望着永州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泪湿满襟。 第17章 好在柳宗元是一个坚强的男人,因为他已经经历了太多的大风大浪。 贬谪柳州的柳宗元,像在永州一样,扎扎实实的做他的父母官,他爱民如子,实施了一系列的惠民政策,老百姓亲切的称呼他“柳柳州”。 只可惜天妒英才,元和十四年,柳宗元客死他乡,这一年他四十七岁。 全城恸哭。 为官清廉的柳宗元一贫如洗,连一副像样的棺材都没有,柳州的老百姓自发筹钱,为他打造了一副棺木,然后把他的尸骨送回了家乡。 柳宗元,这样一个血肉男人,就这样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壮志未酬身先去,长使英雄泪满襟。 13、薛涛:谁能舍,女校书郎 去春零落暮春时,泪湿红笺怨别离。 常恐便同巫峡散,因何重有武陵期。 传情每向馨香得,不语还应彼此知。 只欲栏边安枕席,夜深闲共说相思。 ——薛涛*《牡丹》 关于唐朝的记忆,除了诗歌,还是诗歌。 芜杂的历史事件令人眼花缭乱,久而久之则令人疲劳,至于厌倦,至于兴趣索然。而诗歌和诗人的故事,却能永恒的打动人。 诗思洋溢的时代,飘逸与沉郁相谐,狂喜和眼泪交融。一个偌大的胸怀,一腔喷薄而出的热血,一柄寒彻天地的利剑,一纸漫漶浪漫情调的彩笺,一位命运悲凉的红颜诗人,一条碧水涓涓的溪流。一切都在难以捉摸的梦境中铺陈。 生长了翅膀的梦幻,飞回到那个烂漫的朝代,重温那段凄凉的爱情往事。故事的主角是一个多愁善感的。这位多次邂逅爱情,最终却总是失之交臂。不是她不挽留,而是命运戏谑,只一味的让她伤心。 她跻身于乐籍,长期以来遭到后世的唾骂和鄙夷。人们在骂她侮辱她对她发出蔑笑的同时,嘴里依然忘不了叨念她的诗词,向往她的故事,用她制作的红笺,甚至希望能和她遭遇一段感情,发生一段故事。 人们的心思就是这么复杂而不可思议。嘴菲薄之,心向往之。 偷偷摸摸的搜索关于她的故事,独自品尝,独自消受,独自为她倾泪,独自为她销魂,就是不肯独自站出来,承认是她的粉丝,愿做她的门下走狗。 这种活法太累,但始终有人乐此不疲。这就是这位的魅力。 她生活在诗歌主宰一切的年代,她一生的命运都与诗歌有关,她的爱情因诗歌而产生,她的终老亦因诗歌而从容,她死后而遗留的凝固的美丽也离不开诗歌的传承和重塑。她为诗歌而生,也为诗歌而死。 她就是唐代著名女诗人薛涛。 翻阅关于薛涛的史料,正史也好,野史也罢,都无可奈何的说一句:“薛涛,字洪度,本长安良家女,随父宦游,流落蜀中,遂入乐籍。” “流落”一词深有含义。流落者,流浪与落魄也。什么原因导致薛涛无奈流落呢?其中隐含着一段薛涛少年时的痛苦回忆。 也就在薛涛十一二岁的时候,薛涛的父亲薛郧,原本是在朝为官,因得罪权贵而贬谪四川,到剑南节度使崔宁的辖地任地方官。但崔宁心怀叵测,接受了薛郧的仇家的贿赂,欲置薛郧于死地,苦于一直没有机会。 然而机会不期而至,薛郧厄运当头。当时,大唐帝国和吐蕃帝国的关系紧张,吐蕃帝国欲借道南诏偷袭大唐帝国。剑南节度使崔宁借故派薛郧率领使团前往南诏,劝说南诏王不要听任吐蕃帝国的摆布,做出伤害大唐帝国的事情。 薛郧领命,谁知却踏上不归路。南诏地处云南,雨林交错,瘴疠毒气,险象环生。自小生长于关中沃土的薛郧,哪里见过这样的阵势,甫抵南诏境内就一病不起,没过几天,一命呜呼。叹崔宁杀人不见血,略施小计,便使薛郧命染黄泉。 随着薛郧一同逝去的,还有薛涛的幸福的少年时光。 在父爱的庇佑下,薛涛度过了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父亲对这个唯一的女儿爱若掌上明珠,但有一个阴影始终在薛郧的内心笼罩,直到他临死的那一刻也不能释怀。 是不是冥冥中早有安排呢,要不然女儿小小的年纪怎么会吟出那么不祥的诗句? 时光逆转到薛涛年仅七八岁的时候。那时节,他们一家人还没有离开长安。 长安的夏日,躁热而悠长。薛郧躲在庭院里的梧桐树下避暑歇凉。手里擎着一部诗集,嘴里微微吟诵,天际飘来一股凉风,吹拂着梧桐树叶沙沙作响,接着凉气逼来,暑气消退,真个初秋模样。 薛郧心中惬意。这时候,心爱的女儿端一盘西瓜来吃。薛郧一看爱女乖巧伶俐的样子,不由得喜上心头,想要考一考女儿进步了没有。 薛郧把爱女抱在怀中,指着旁边高大耸立,不断送来阴凉的梧桐树吟道:“庭除一古桐,耸干入云中。”没等父亲点破考题,年幼的薛涛随即接道:“枝迎南北鸟,叶送往来风。”薛郧听后寂然不已。 自古迎来送往,大都会想到妓女行当。大概娼家只知道迎来送往,笑接南北客,人走茶就凉。故薛郧听爱女吟出这样的诗句,心中极不痛快。女儿的一句无心之诗也成了父亲心中的一朵阴影,每当想起这件事,薛郧就好像被雷击中一样,颓然落魄。 难道冥冥中要让女儿归入乐籍吗?女儿的诗句会不会是一种征兆?仁慈的上苍啊,快将答案告诉我吧,我的内心如焚,我担心这句诗会成为横在女儿头上的魔咒,万能的上苍啊,请帮我把这恶毒的咒语解除! 可是越担心遭遇什么,上苍偏偏让你遭遇。 不成想,薛涛一语成谶。 可怕的诗谶。 这让人想起黛玉。 《红楼梦》七十六回中,贾母带领荣宁二府的族人在凸碧山庄赏月,赏桂花,但情趣索然。宝玉因伤感晴雯之事而落落寡欢;黛玉因身体不适而中途早退,在湘云的陪伴下,清冷的望着月色,触景伤怀。忽然桂荫下传来如泣如怨的笛声,令黛玉潸然泪下。 湘云便上来宽慰黛玉,要求应景联诗,以排遣愁绪。黛玉执拗不过,就遥映着月色,趁着凹碧馆的清幽景致,两个女孩联起诗句来。 随着夜幕渐深,月色也渐渐的越发明亮,清辉洒满天宇,照亮宇宙。黛玉和湘云两位小姐妹,在清冷的月光下,望着照在碧池中的月影,掬一口漫处飘荡的挂花香味,心醉如饴,嘴下的诗句也连连不断奔涌而出。 最后有一只惊鹤,掠水而去,鹤影临在池中,与月影遥相呼应。惊鹤之飞,带下片片桂花撒落水上,逐水而逝。湘云触景而来灵感,吟出上句:寒塘渡鹤影,黛玉心思敏感,随即接曰:冷月葬花魂。 联诗到这个份上,可谓前无古人。只是湘云对黛玉说,你在病中,不该出此不祥之语。妙玉也从假山后转出来说,这两句太悲凉了,不要再往下联,寒塘冷月两句虽好,但太过颓败凄楚,从我们这样年纪的人的口中吟出,恐怕关人气数,故我出来制止。 妙玉的意思明了,只是没有直言说出来。关人气数,大有一语成谶的意思。研究《红楼梦》的专家曾有如此观点:黛玉乃落水而殇,并非如程高伪本中所说的那样,焚稿而亡,呕血而死。如此,“冷月葬花魂”一句岂非诗谶? 薛涛亦因诗成谶。薛郧死后,薛涛跟随多病的母亲生活。为了家庭生计,薛涛不得已沦落风尘,归入乐籍。 薛涛的诗情才华,注定她不可能成为一名只知迎来送往的娼妓,她固守自己的底线,卖艺不卖身,但遇到自己倾心的人,或是邂逅了令她怦然心动的爱情,她就会像飞蛾一样,扑到火上去,哪怕会灼伤自己。 镇蜀的节度使韦皋独具慧眼。 可以说,是韦皋捧红了薛涛,让她的名声传遍天下,令天下无数文人才俊为之倾倒。至蜀的旅客或是官差,无不流连于薛涛的颜色和横溢的才华。这一点引起了韦皋的嫉妒,或许在他看来,薛涛是他独享的,别人则不容染指。 薛涛却满不在意,对于外地慕名而来的文人名士,一概不拒,坦然接受他们的贵重礼物,与他们诗词唱和,觥筹交错,往来不绝。韦皋妒火中烧,寻个理由将薛涛远远的发配了。 获释后,薛涛一度心灰意懒,隐居浣花溪。 浣花溪景色殊绝,屋前屋后种满了火红的杜鹃花、海棠花和枇杷花,在火红的花海的簇拥下,薛涛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生命意向。大红是她生命的颜色,热情洋溢,活泼张扬,为薛涛性情的真实的写照。 连她制作的纸笺都是红色的,就像她的生命一样,充满了蓬勃的生机,但也充满了惊心动魄的转折,黯然销魂的意外。 意外太多,令她应接不暇。来的时候,她没有做好准备,仓促间就投入了自己的真情;发生后,她无怨无悔,上苍却让她苦等一场,寂寥而终。 薛涛四十二岁的时候,再一次被爱情撞到腰际。 读薛涛的诗词,仿佛看到她多次恋爱,但掩卷沉思,恐怕能够付出真感情的并不多见,很多都是逢场作戏。而这次则是刻骨铭心,她很快就沉沦,陷入了欲生欲死的爱河。 爱情的另一方是大名鼎鼎的元稹。 元稹与白居易齐名,世称“元白”。不仅如此,两人都和薛涛有过交往。元稹最终能够相识薛涛,大概也是出于白居易的推荐。 元稹早已听说成都有一位风华绝代的女诗人,名薛涛,但缘悭一面。后因机自请前往成都,出任东川监察御史。 第18章 来到成都,元稹早已忘掉监察御史是何职责,开口第一件事,便是托人与薛涛结识。两人见面后,一见如故,引发倾慕之情。 薛涛厌倦了迎来送往的风月生涯,见到比自己小很多的多情公子元稹,即有托付终身之意。元稹也叹薛涛为奇女子,沉醉在温柔乡里,缱绻非常。 如果事出现代,狗仔队必定大炒“姐弟恋”,恶毒的人也必定说薛涛老牛吃嫩草,而在当时,薛涛倾心相爱,元稹不管后来如何,当时也必定是出于真情,时人非但没有恶语相加,反而奉为美谈,流布天下。 元稹诗虽写得好,却是一个段正淳式的人物,见一个爱一个,每个都发自真情,但往往始乱终弃,没有完美的结局。 元稹因公事不得不离川,临行之时,许诺公事一了,便回川跟薛涛团聚。谁知世事蹉跎,这一次分别竟成永别。薛涛心目中的爱情也因元稹的爽约而灰飞烟灭。对于薛涛来讲,重新燃起的希望之火再次熄灭。 为了守候爱情,她决定等一辈子。 在爱情面前,女人往往最傻。薛涛见惯了虚情假意,当爱情来临的时候,依然相信海枯石烂的鬼话。当元稹在远方另结新欢的时候,薛涛却苦苦守望,用凄惨的笔触写道,“知君未转秦关骑,日照千门掩袖啼。闺阁不知戎马事,月高还上望夫楼。” 元公子啊,你在哪里?我等你不得,只能掩袖悲啼,我望着远处的长安,像所有盼望丈夫归来的妻子一样,在销魂月色的陪伴下,登上高楼,寄托我的遥遥的相思。 去春零落暮春时,泪湿红笺怨别离。 一边是薛涛苦苦等待无有信果,凄凉终日,泪湿红笺,泪花中想必也是曾经与元公子缠绵缱绻的温柔回忆。而另一边,元稹只顾自己快活,早已把薛涛抛之脑后。 无尽的绝望,让薛涛早生华发。 老之将至,薛涛得不到像别人那样儿孙绕膝的幸福。她度过了灰色的晚年,抑郁寡欢,怀着对爱情的一份憧憬和期待,慢慢老去,终生未嫁。 后人多误解薛涛,认为她是风月高手,浪荡妇人。非也。人们往往只观其表,人云亦云,深刻体味薛涛的爱情遭遇,方可知其人绝非浪荡之辈。 薛涛有自己固执的爱情观。言其固执,是因为她终生信守,从未改变过信仰。 薛涛曾有《咏蝉》诗一首,曰:露涤清音远,风吹故叶齐,声声似相接,各在一枝栖。此诗可作为薛涛爱情观的剖白。 她的可见的几次恋爱,都是严肃而纯洁的,一旦涉及到爱情的范畴,她决不会虚情假意,逢场作戏,而是会真心投入,奉献真情。“声声似相接”乃是假象,“各在一枝栖”才是真景,怪只能怪天下人多为蠢夫愚妇,不能真切体会薛涛的内中。 在薛涛的心目中,“双栖绿池上,同心莲叶间”的野鸳鸯是可敬的,可向往的,可流连的,而“他家本是无情物,一任南飞又北飞”的柳絮则招人厌烦,让人痛恨。这也是薛涛值得让人尊敬的爱情价值取向。 清人樊增祥有阙《满庭芳》曰: 万里桥边,枇杷花底,闭门销尽炉香。孤鸾一世,无福学鸳鸯。十一西川节度,谁能舍、女校书郎。门前井,碧桐一树,七十五年霜。 琳琅诗卷,元明枣本,佳话如簧。自微之吟玩付春阳。恨不红笺小字、桃花色、自写斜行。碑铭事,昌黎不用,还用段文昌。 孤鸾一世,无福学鸳鸯,真乃薛涛一生写照。谁能舍,女校书郎,不仅古人如此,今人亦如此,不知有多少倾慕者,千载之下,犹对薛涛向往不已。 薛涛晚景凄凉,却好强的说,晚岁君能赏,苍苍劲节奇。读来眼眶湿润之余,眼前宛然一个柔弱女子的形象。她是一个小女人,终老都是。她的好强诗句,让人倍生怜惜,苍天何其不公,竟使美梦成空,美人飘零? 晚唐郑谷曾叹曰:渚远江清碧箪纹,小桃花绕薛涛坟。 如今,桃花依旧,香魂却无迹可寻,让人怅然落泪。 14、元稹:风流才子多情郎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元稹*《离思》 二十四岁,元稹娶太子少保韦夏卿季女韦丛并为妻,相濡以沫七年,韦丛染病身亡,元稹内心的悲痛如浪汹涌,泪水与笔墨齐下,写下这首悼亡妻之作,其中“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两句千古传诵。 元稹,唐朝历史上最多情的诗人。他的多情,唯有宋朝的柳永才可以与之相媲美。 喜欢元稹,是在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代,已经忘记从哪里看到的这首诗了,见了“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这两句就没有理由的喜欢,那种喜欢就好比你在如潮的人流中突然看见一个令你怦然心动的陌生人。像很多多情少年一样,当时的独孤二少也不知道这两句诗的作者是谁,也不知道这两句诗的意思是什么,只是为了卖弄风雅,在一篇又一篇的作文里疯狂的引用这两句诗,也不管恰当不恰当,为此闹出不少笑话。是为少年的无知。 多年后,看过一部叫《巫山云雨》的电影,终于理解了元稹,理解了他在这两句诗里所表达的内涵与情感。 一个鲜卑族拓跋氏的后裔,血管里流的是大漠的血,出生于乱世,八岁的时候父亲去世,跟着母亲寓居在长安的郊外,过着凄苦的生活。 一个矛盾的人,一方面受鲜卑文化的影响,他豪迈奔放,不守礼法,不拘小节,尊重女性,渴望自由的生活,另一方面受汉文化的影响,为了出人头地,他又不得不收敛自己的锋芒和个性,遵守儒家的方圆规矩。 一个天才,为改变贫困的生活,求取功名,十四岁的时候就参加了明经科考试,首战告捷,他有点沾沾自喜,想结交当时的鬼才李贺,孰料李贺不搭理他,认为一个小小的明经有什么资格来结交于进士出身的他?“明经及第,何事看李贺?”元稹为此羞愤不已,发誓要考取更大的功名。 在考取更大的功名之前,他寓居在蒲州的一座寺庙里,就在这座寺庙,情窦初开的他遇见了他的初恋情人。这位叫崔莺莺的,后来成了他小说中才女主角。那应该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读书之余的元稹走出陋室,去寺外桃园里观赏桃花。步入桃园的那一刹那,爱情产生了。我们的崔莺莺,以绝代佳人的袅袅倩影虏获了多情郎元稹的心,而就在崔莺莺不经意间回眸的那一瞬间,元稹相信,他已经掉进爱的万丈深渊,再也爬不出来了。 鲜卑血统的他,大胆的向她表白,面若桃花的她困于礼法的束缚拒绝了他。 一场灾难发生了,一场由相思引发的灾难发生了,为了她,他绝食一周。 她终于为他的爱所感动,作为一个女人,能够得到一个男人如此的珍爱,此生何求? 于是,她向他发出爱的橄榄枝,给他写了一首情意绵绵的约会诗:“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隔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 他如约而至,她姗姗来迟,她投进他的怀抱里。少不了山盟海誓,少不了风花雪月。 后来的后来,他们同居了。 在这场未知结局的爱情游戏里,多亏了那个伟大的朝代,他们才可以爱得死去活来,难解难分。 人生若只如初见,多好,过于完美的开始,必有一个不幸的结局,为了功名,这个曾经为爱而绝食的男人,割舍了他的爱,他离开了莺莺。 莺莺的痛苦不言而喻。泪光盈盈中,他去了,如烟花一般灿烂的爱情也去了。 对于一个多情而不滥情的男人,对于元稹,需要一个能管住他的心的女人,否则的话,他的心就像浮萍,一直飘着,不知道哪里是他的归宿。所幸的是,他遇到了这样一个女人,他的心开始安静下来,他开始好好的一心一意的爱一个女人。 女人是他的妻子,太子少保的掌上明珠,大家闺秀,兰心蕙质。 已经中了明经及第的元稹再赴长安,与白居易一同高中进士及第,授集贤殿校书郎。也就在这个时候,太子少保韦夏卿慧眼识珠,一眼就看出元稹日后必定飞黄腾达,于是招他为婿。 对于元稹的这场婚姻,后人有诸多非议,非议的焦点是元稹丧失了文人的骨气,和一个从未谋面的女子结婚,不是为了攀龙附凤,还为了什么? 我们姑且不论元稹是否有拿婚姻作政治筹码的嫌疑,我们只看他对妻子韦的感情是否真挚。 世间有两种感情都是刻骨铭心的,一种是一见钟情,一种是日久生情。对于莺莺,元稹是一见钟情,对于妻子韦,则是日久生情。与莺莺的爱已经成为往事,彼此成为对方最熟悉的陌生人,而元稹和韦,则从陌生人变成了对方最熟悉的人。 同一个屋檐下,同一张桌子,同一张床,他做郎来她做妾,耳鬓厮磨,长相厮守,感情似火山,一点一滴的累积,天长地久,终于在某一个瞬间猛烈的爆发。 从感恩到感激再到感动,他爱上了这个与他朝夕相处的女人。 让一个多情的男人一心一意的守着自己,韦不是一个简单的女人。 姿色自不用说,她的美与莺莺小家碧玉式的美各有千秋,她端庄贤淑,雍容华贵,她是千金小姐,却没有千金小姐的脾气,她上得了厅堂,也下得了厨房。 刚入朝为官,元稹的俸禄并不高,日子过得很拮据,她跟着他,没有了锦衣玉食,但毫无怨言,对自己的丈夫关怀备至。 第19章 看见他衣服单薄,就翻箱倒柜找衣料给她缝制衣服,绣花针扎破了她的手指,她连一声疼痛的呻吟都没有。 看见他的朋友来了,拔掉自己头上的唯一有的一支金簪,去当铺里换钱给他们买酒喝。因为家里贫困,时不时要采些野菜做饭吃,粗糙的豆叶她嚼在嘴里说很甘甜。所有的钱,她都花在了他的身上,一年了,她没有添置一件新衣服,而他总是衣着光鲜。 冬天,她总是仰望着院子里的一颗古老的槐树,盼望着它能多掉下几片叶子,好增添更多的柴火,把火生得更旺一些,不让他感到寒冷。 世间还有比这更好的女人吗?世间还有比这更好的妻子吗?有这样的妻子,即使铁石心肠也被感化,更何况元稹还是一个多情的男人,于是,他深情的为妻子写道: 谢公最小偏怜女,自家黔娄百事乖。 顾我无衣搜荩箧,泥他沽酒拔金簪。 野蔬充膳甘长藿,落叶添薪仰古槐。 …… 他在朝廷遇到了麻烦,她安静的听他诉说,然后安慰他,然后告诉她的父亲,为他解围。 他没有忘记他的初恋,没有忘记莺莺,因为他曾经真挚的付出过,轰轰烈烈的爱过。他内心有愧,他负了莺莺。没有等到他回来的莺莺嫁做他人妇,他听了,悲从中来,写了大量的诗和一篇小说《会真记》来纪念他与莺莺之间的初恋。 她看到了他写的诗和小说,从小就饱读诗书的她知道他写的是什么,知道他怀念的女子是谁。估计很少有女人能够容忍自己的丈夫心中有另外一个女人,如果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必定会大吵大闹,但是她没有,她开诚布公的和他长淡,她问他莺莺的情况,她温软的告诉他,如果他爱莺莺,莺莺也爱他,她成全他们,他可以休掉她,他亦可以纳莺莺为妾。 在说完这句话的时候,韦转过身,眼泪簌簌下落,她很难过,因为她也爱他。 元稹也很难过,他不曾想到,一时的性情之作伤害了他爱妻的心,于是他想把那些诗歌烧掉,韦夺过手稿,不准他烧,说那是他的心血,再说了,诗可以烧掉,心是烧不掉的。于是,元稹释然,开始放下莺莺。 如果不是韦的宽容,张生和崔莺莺的爱情故事就不会千古流传,后来一个叫王实甫的男人把元稹的《会真记》改成了一出伟大的戏剧,典型的才子佳人式的爱情悲剧赚取了后人无数的眼泪。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原以为会与妻子“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料,他与妻子的缘分只有七年,七年后,妻子染病身亡。他犹记得,韦在死的前一天,还拖着有病之躯,一针一线的为他缝制菊花枕头,只因为他喜欢菊花,喜欢菊花的香味。 人已经离开,未绣完的菊花枕头还在,元稹抱着它,悲痛欲绝。 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你曾经指天发誓,要与我相守一辈子,可如今你为何如此狠心,抛下我一个人,撒手而去?难道你已经忘记了你的诺言了吗? 痛!痛!痛! 为了驱除心中的悲痛,他疯狂的写诗,一首又一首,越写越难过,越写越悲伤,恨不能头撞南墙,随她而去。 昔日戏言身后意,今朝都到眼前来。 衣裳已施行看尽,针线尤存未忍开。 尚想旧情怜婢仆,也曾因梦送钱财。 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 亲爱的韦,我很难过,真的很难过。以前和你说笑,说些死亡的事情,现在这些事情都一一应验,摆在了我面前。你在天堂过得还好吗?有没有人陪你,你寂不寂寞。我恨你在世的时候我没有多陪陪你。你的那些衣服,我舍不得给别人,但你让我给别人,我只好遵从你的愿望。但是你常用的针线盒,请允许我保存下来吧,看见它,我就看见了你。我是那么的爱你,现在看见那些曾服侍过你的丫鬟,也都特别怜惜。过去没有钱让你过上好日子,现在有钱了可是你却不在了。你让我如何补偿你呢?……我死后会和你埋葬在一起,来生有缘再相见,再好好报答你…… 情之深,爱之切,思之强,痛之烈。元稹,这个伤心的男人。 又几年,元稹依然沉浸在丧妻的悲痛之中,又作《离思》五首,其中之一就是: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我曾经看见过浩瀚辽阔的沧海之水,其他地方的水还有什么吸引我的呢?我曾经看见过巫山美丽绚烂的云霞,其他地方的云还有什么吸引我的呢?我从百花争艳的花丛中经过,却无心观看它们,一半因为我在修道,一半因为我心中已经有深爱的女子。 妻亡,再也没有任何一个女子能够拴住元稹的心,多情的种子又开始在他的心中生根发芽,并疯狂的生长,最后一发不可收拾。为给元稹的多情一个注脚,现把他的婚恋经历简单记录如下: 而立之年,遇上才女薛涛,并与她展开了一段缠绵悱恻的姐弟恋。 两年后,元稹被贬江陵,在江陵看中安仙嫔,纳她为妾。 三十六岁,大家闺秀裴淑,又入他法眼,续娶裴淑。 其间,还与许多不知名的女子往来。 假使他的妻子韦泉下有知的话,她会做如何感想呢? 15、张祜:天涯羁旅断肠人 故国三千里,深宫二十年, 一声何满子,双泪落君前。 ——张祜*《何满子》 张祜是一个很平民化的诗人,他的诗多为宫怨之作,虽然被某些人比如元缜所不齿,说是雕虫小技,但作为一个诗人,能够放下读书人的架子,真心真意的为当时身份最为卑微宫女歌姬写诗,恐怕也只有张祜一人了。 这首断肠之作,无疑是唐诗中的精华,每每吟来,心中无限悲伤。 张祜纪念的是一位宫女,也是千千万万个宫女,她们在宫廷里某一个阴暗的角落,寂寞的开放,形影自怜,最后凄然的死去。她们是皇帝的女人,这是她们最大的不幸。她们一辈子都在等待着皇帝的宠幸,然而后宫三千佳丽,能够得到皇帝垂青的人凤毛麟角。她们,有的人一辈子只被皇帝宠幸过一次,有的人一辈子都不知道皇帝长什么样,一辈子都不知道男人是什么滋味,她们困在如地狱一般的深宫里,除了哀怨,绝望和无助的等待,还能做什么呢?她们求生不能,求死不得,见年华老去,肝肠寸断。如果有来生,如果她们可以选择,她们宁愿只做皇帝的一个丫鬟,也不愿意做皇帝的女人。 她们太寂寞,更可悲的是,没有人能够理解她们心中无限的凄苦,她们潸然泪下的红颜往事无处诉说,幸好她们遇见了张祜,张祜道出了她们共同的心声。 张祜的这首《何满子》与三个女人有关,何满子,崔莉,孟才人。 在说这三个女人之前,先来说说张祜这样一个天涯羁旅的断肠人。 之所以说张祜天涯羁旅,是因为他一生不仕,浪迹天涯,纵情山水,也不是他一生下来就不愿意做官,导致他一辈子与仕途无缘的正是他那首成名作《何满子》。又说他是断肠人,是因为他天生有一颗悲天悯人的心,一颗多愁善感的心,这颗心专门写断肠诗,断肠诗,让人不忍卒读,肝肠寸断。 曾经也是少年得意的才子,八岁对《诗经》倒背如流,十岁就能自己作诗,被誉为“神童”。十八岁,家乡的一名节度使陆长源被叛军所杀,并被熬成肉汤食之,张祜不是陆长源的朋友,甚至连认识都谈不上,只是听说了这件泯灭人性的事,悲痛难忍,写了一首《哭汴州陆大夫诗》,谴责叛军的暴行,纪念一个从未与他蒙面的陌生人。这首诗使张祜在家乡出了名。 毫无疑问,这是张祜狭义性格的使然,没错,他和唐初的陈子昂一样,骨子里流着侠客的血,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虽然他没有陈子昂那样高强的武功,但他的侠骨柔肠并不逊色陈子昂。 也因为他的狭义,他曾天真的受骗。一位壮士求见张祜,手里提着一个包裹,壮士言辞恳切的说,包裹里面装的是他仇人的尸首,这个仇人杀了他全家,他找了十年,终于把他找到,并割下了他的人头。壮士的真正用意在于后面的一番话,他又说,在报仇的过程中他得到一位恩人的相助,现在他要去报答这位恩人,可是苦于没有盘缠,恳求张祜施舍他一些银子。 既不忘记仇恨,也不忘记恩情,这不正是侠客所追求的理念吗?张祜二话不说,就把银子给了壮士。壮士留下包裹,要张祜帮忙照看一下,说报完恩马上回来。 然而,壮士一去不复返,张祜叫人安葬人头,打开包裹一看,不是人头,而是一颗猪头。 尽管受骗,但张祜的狭义精神依然如故,面对前来求助的人,面对穷苦人家或者乞丐,他从不吝啬手中的银子,当然这一方面也得益于他有一个相当宽裕的家庭,他的父亲是江浙地区做丝绸生意的富商。 现在我们来说与《何满子》有关的三个女人。 才华横溢,衣食无忧,又喜欢游山玩水、行侠仗义的张祜自然不把功名放在心上,但是他的家人却不这么想,古时候商人的地位很低,家人不愿意张祜子承父业,再说了朝中有人好办事,于是在父母一而再再而三的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张祜踏入了长安。 初到长安的张祜被长安的繁华所迷惑,他无心读书,流连于长安的大街小巷,勾栏瓦肆,流连之中,他邂逅了与《何满子》有关的第一个女人,一个叫崔莉的歌女。 第20章 她是天涯歌女,以卖唱为生,端坐于长安人来人往的秦楼楚馆前,一根琴弦一滴泪,弹奏的正是那首誉满天下的悲歌《何满子》。 他是风度翩翩的青年才俊,精通音律,于千万人中,他听到了她的琴声,如潮的人流中,蓦然回首,她在灯火阑珊处。他来到她的旁边,像一个天真的孩子一般,坐在地上,安静的听她的演奏。 一曲终了,他伤然的站起来,一句话也没有说,把银子毕恭毕敬的放进她的罗盘,然后转身离开。 他给她的银子足够她一天的卖唱收入,她起初不以为然,以为他只不过像长安所有的风流阔少一样,看中了她的姿色,对她有了非分之想。可是后来她发现她误会了他。他不是什么风流阔少,他仅仅是她的知音而已。 他每天都来听她的琴声,这是一场没有约定的约定。他们之间没有任何言语,他和她只通过琴声交流。 终于有一天,她忍不住向他开口,她很想知道他的名字,因为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了,过了今天她将不会在长安街头卖唱,因为她已经被太子党的人看中,被强行选入东宫。她当然不想做宫女,可是他一个弱女子,又怎么违抗的了? 她为他弹最后一曲,而他不知道这将是他最后一次听她的琴声。完毕,她问他叫什么名字,目光柔情似水。他坦然的告诉她,他叫张祜。 她听了,眼泪簌簌而下,转过身,默默然离开。 走了几步,她又忍不住折回来,轻轻的告诉他,明天,请你不要再来,因为我已不在。 他问她为什么。 她控制不住自己倾诉的欲望,把一切告诉了他。 他明白了,不再说什么,表情凄然。 她看了他最后一眼英俊的脸,再一次转过身,旋即消失在他的眼前。 泪眼朦胧中,他自言自语: 故国三千里,深宫二十年, 一声何满子,双泪落君前。 他回忆了一下,他和她只不过认识了十天,可是他却感觉像认识了十年。 与《何满子》有关的第二个女人就是何满子,何满子与张祜无关,但若没有何满子,便没有张祜的断肠之作《何满子》。 何满子是唐玄宗时期的一位宫廷歌女,身如轻凤飞鸾,她以两项绝技闻名宫廷,一是她的长袖善舞,她最拿手的一种舞蹈叫柘枝舞,这是一种双人舞。她的第二项绝技是她自弹自唱的悲歌。 原本是长安皇城西侧宜春北院的梨园弟子,父亲是一名伟大的乐工,精通音律,擅长作词,吹拉弹唱,无所不能。母亲是一位舞女,一生只会一种舞蹈,这种舞蹈的名字就叫柘枝舞,她的母亲和另外一位舞女合演的柘枝是宜春北院万千舞女无人能及的。只不过何满子刚生下来,她的母亲就死了。 长到五岁的时候,父亲开始教她学柘枝舞,十二岁的时候,她的柘枝舞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并且超越了她的母亲。然后,父亲教她学琴。她驾驭琴弦的天赋远远胜过舞蹈,当她弹奏的时候,灰雀白鸽从远处飞来,栖息在宜春北院的朱檐黑瓦上,静静的聆听从她指间流泻出来的琴声。当曲尽声止的时候,灰雀白鸽发出了集体的悲鸣,然后向很远很高的天空飞去。 这一年,何满子第一次参加了宫廷盛宴的演出。太后六十岁寿辰。宫廷乐师精心编排了一场声势浩大的乐舞献给太后,何满子和另外一个舞女的柘枝舞就是这场乐舞的开山之作。 在宫中的一个露天广场,摆满了500盆莲花,每100盆莲花摆成一个“s”形,分别置于东南西北中五个方位。这样一个既华丽又艰难的舞台上,何满子展现她的绝技。 起舞的时候,她和另外一位舞女分别立于中间那个“s”的上下两方,头挨着头,各自的珠冠恰好吻合成莲花花蕊,然后她们的四条腿分别弯曲成四片莲花花瓣,于是一朵巨大的人形莲花惊现于众人眼中。接下来,何满子和另外一位舞女在莲花中轻舞飞扬,身上的丝带幻化成千万种奇妙的景象,有时似一阵飘渺的烟雾,有时宛若一条条飞龙,让人叹为观止。舞蹈持续了一个时辰,最后仍以人形莲花结束。暴风骤雨般的掌声突袭而来,她倒立的头仍然可以看见太后灿烂无比的笑容。 太后的笑容是灿烂的,可是皇后的脸色很难看,因为她看见皇帝的目光时刻停留在何满子身上,对于皇后而言,这将是一个潜在的威胁,在威胁来临之前,她向何满子伸出了毒手。 她以何满子勾引宫中侍卫为由,处以何满子死刑。 何满子知道这是一场政治谋杀,刑场上,她只要求弹奏最后一曲,她冰冷的手指轻轻的触摸琴弦,一种尖利的疼痛滑过指间,沉睡的记忆又被唤醒,往事如昨。曾经囚牢般的岁月,身世的飘零,人间的繁华与苍凉,尽在指间的琴声之中,一曲终了,泪落琴弦。这时候,微风拂来,屋顶上的斑鸠倏的一声飞向空中,满城的柳絮飘将下来,她知道那是上苍的眼泪。 所有的人都被何满子的琴声所感动,行刑的刽子手也泪流满面,手中的屠刀哐当一声掉在了地上。 关于何满子的结局扑朔迷离,与她的传奇经历一样莫衷一是,白居易说她最后还是惨死在刽子手的刀下,有诗为证:“世传满子是人名。临就刑时曲始成。一曲四词歌八叠,从头便是断肠声。”而白居易的好友兼知己元缜却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说因为爱好音乐的唐玄宗听到了这首曲子,非常震撼,最后赦免了何满子。 孰真孰假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何满子的悲歌流传了下来,何满子后来就成了悲歌的代称。 张祜在他的断肠之作《何满子》里,显然是在暗示,他所遇到的那个叫崔莉的歌女,她进宫后的命运将会和何满子一样凄然。 和时下的流行歌手以一曲成名一样,张祜也凭借《何满子》一夜成名,他原本也可以当年的韩翃一样以诗入仕,不料,他无端的卷进朋党之争,成了政治的牺牲品。 当时长安的很多文人雅士都非常赞赏张祜的《何满子》,星探家兼伯乐令狐楚当年相中了李商隐,现在他又相中了张祜。他精心挑选了张祜的三百首诗呈现给唐宪宗,加以推荐。当时的宰相是元缜,这一回他充当了小人,唐宪宗问他张祜的诗作如何,元缜见是他的死敌令狐楚推荐的,就说:“张祜的诗是雕虫小技,多为卿卿我我的鲜艳之作,有伤风化,不值得朝廷重用。” 唐宪宗本身并不是一个明君,加之他又非常信任元缜,元缜这么说张祜,唐宪宗也只好放弃了张祜。 后来张祜又找到白居易,他认为白居易应该比较公平,他是当时最有权威的诗人,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白居易是元缜的死党。元缜不看好张祜,白居易又怎么能够出卖他的朋友呢? 张祜也只好自认倒霉了,从此张祜断绝了做官的念头,一辈子纵情山水,浪迹天涯。 张祜没有被朝廷录取,但这并不妨碍他的断肠之作《何满子》被宫女们竞相传唱,开始是暗地里唱,后来就公开的唱,一时间宫女们都以会唱《何满子》为荣。一群寂寞的女人花,她们太需要宣泄自己的情感了。 到了唐武宗时期,一位叫孟才人的宫女得到武宗的宠爱,所有的宫女都唱《何满子》,唯独她一个人不唱,不是她不喜欢,不是她不会唱,也不是她歌声不美妙,而是她明白,一旦她唱《何满子》对她将意味着什么。她是一个感情郁积很深的女人。 唐武宗垂危,召来孟才人,抚摸着她的红酥手,含情脉脉的看着她,问她,我死活你该怎么办? 孟才人回答:“我将随你一起去。” 武宗很满意的点了点头,又问,很多宫女都唱《何满子》,你为何不唱?我都是快死的人了,连这个小小的要求你都不能答应我吗? 孟才人不说话了,她不敢不答应,许久,她含着热泪,点了点头。 她开始唱了,启朱唇,明皓齿,声音哀婉而凄切。 第一个悲伤的声音发出,她的心莫名其妙的剧痛,她一边唱,一边流泪,直到最后一声结束,她像飘零的树叶一样,无力的倒在武宗的床前。 武宗大惊,召来太医,太医告诉武宗,孟才人断肠而死。 一个人唱歌唱到断肠而死,我们无法想象,《何满子》这首歌到底有多悲伤。 这时候,远在天涯的张祜,听说了孟才人的死,年过花甲的他怀着悲痛的心情为孟才人作了一首《孟才人叹》:“偶因歌态咏娇嚬,传唱宫中十二春。却为一声何满子,下泉须吊旧才人。” 何为断肠,孟才人为我们做了最好的诠释。 正文二 16、李贺:天若有情天亦老 茂陵刘郎秋风客,夜闻马嘶晓无迹。 画栏桂树悬秋香,三十六宫土花碧。 魏官牵车指千里,东关酸风刺眸子。 空将汉月出宫门,忆君清泪如铅水。 衰兰送客咸阳道,天若有情天亦老。 携盘独出月荒凉,渭城已远波声小。 ——李贺*《金铜仙人辞汉歌》 秋夜,坐火车路过河南宜阳。车厢的灯光不知什么原因灭掉了。火车呼啸行使,速度虽然很快,却可看清寥廓的星空。秋风萧瑟,秋月朗润。清辉如水,月华如练,遥远天际的星光努力的发出光芒。 突然天际划过一颗流星。它在天宇中飞驰而过,身后拖着明亮的一段光辉,从粗到细,再到隐约的尾尖,最后消失无踪。 第21章 这就是飞逝的流星。它努力的燃烧自己,用生命陨落的光芒照亮整个寰宇。它的生命如此短暂,却如此闪耀,瞬间所迸射的能量大得惊人。 一闪即逝。人们连合十许愿的时间都没有。 天际那一道闪光的弧线,久久重现在眼帘里,仿佛没有消逝一样。星空恢复平静后,人们怅然若失,为流星短暂的生命旅程兴叹。生命虽短,意义却足够闪耀。这让人自然而然的想起一位本地人。他就是李贺。河南宜阳人。 生命意象是人生全景的比照。比如彩虹,夏花,蝉,落红,流水,流星……这些东西虽然浅显单纯,却可以类比一个人的人生。前文所述及的王勃,文中说他生如夏花,则是比喻他的一生像夏花一样,短暂而绚烂。贴切而动人的表述,让人铭刻心扉。 李贺的一生就是那颗滑落天际的流星。他只度过了短暂的廿七年华。那是人生当中最精彩的章节。与流星一样,当它达到最闪光的那一顶峰时,生命也随之消耗殆尽。 用死亡的代价换来生命的光彩。这就是流星的宿命,也是李贺的人生写照。 李贺字长吉。说起来还是李唐宗室的远支。上溯不知多少辈,他的先祖李亮和大唐帝国的第一任皇帝李渊的父亲,是一奶同胞的兄弟,被封为郑王。可到了李贺所在的宪宗时代,距开国将近二百年,即使是宗室,也和路人无异。 李贺的父亲李晋肃,按照宗室谱系,尚能证明他是王室贵族的后裔,可却领不了祖宗多少遗泽,只做到县令这样的芝麻小官。母亲郑氏非常贤惠,除了李贺外,还育有一女一子。 李贺的童年和少年并不缺乏温暖和快乐,只是到了他十八岁的时候,李晋肃英年早逝,他和一家人的生活才发生逆转。 皇室的出身,虽是远支,却给李贺带来了卑微的荣耀,使他天生有一种使命感,想要重整河山,复兴李唐。因为他所生活的时代,大唐帝国已然病入膏肓。 李贺正生在中晚唐交替时代,宦官势力的崛起,党争趋势的抬头,藩镇割据的尾大不掉,种种弊病和沉疴已令大唐帝国回天乏术,距离灭亡还剩下不到一百年的时间。这个时代有抱负的英雄人物,都想挽回颓势,中兴唐朝。 人不可避免的烙上时代的烙印。时代有时代的要求,人只能服从而不能超越这个要求。尤其是李贺,身为宗室的一分子,怀着满腔的热血,要为国家的中兴出力。可事与愿违,颓势不可挽救,机体已腐烂不堪,李贺因此而痛苦倍增。 他从小就是个神童,非常具有潜质。 那个时候没有炒作,如果有,时下的某某年代后作家必定难以望其项背。“七岁能辞章,名动京邑。”用现在的话说,七岁的时候就能写出畅销的作品,轰动京城文坛。这种功力不是吹出来的,而在于天赋。 国家虽然在走下坡路,文坛却群星耀眼。文起八代之衰的韩、柳,提倡新乐府运动的元、白,各领风骚。李贺七岁的时候名动京华,令这些文坛耆宿侧目,要是放到现在,乖乖不得了,肯定成为众媒体追逐的对象。 其中,韩愈不太相信一个乳臭未干的孩子能有如此造诣。年仅七岁,刚刚入学的年纪,怎么可能震动文坛呢?不会是背后有推手吧。 带着这样的怀疑,韩愈将七岁的李贺小娃请到家中,亲身试验一下。史料中记载李贺小娃的出场颇为传奇,“总角荷衣而出,欣然承命,旁若无人。” 小孩子家家的,不但不惧怕生人,而且表现出很欣喜的样子,这份胆略和从容足以愧煞千古扭捏的穷酸子弟。李贺小娃当场写了一首诗,名之曰《高轩过》: 华裾织翠青如葱,金环压辔摇玲珑。 马蹄隐耳声隆隆,入门下马气如虹。 云是东京才子,文章巨公。 二十八宿罗心胸,九精照耀贯当中。殿前作赋声摩空,笔补造化天无功。 庞眉书客感秋蓬,谁知死草生华风。我今垂翅附冥鸿,他日不羞蛇作龙。 韩愈当场惊呆了。惊诧于一个七岁孩子的才华。当时在场的还有皇甫湜,也是同样的惊叹。两位老爱惜李贺小娃的才华,亲自为其整理头发,并把自己的坐骑赠送给他,让他骑回家去。 他日不羞蛇作龙。李贺的一生抱负所在。他一生的梦想就是化蛇成龙,飞腾于云际,参造化之功,完成中兴大唐的使命。可自古才子多命舛。老天爷偏不给他这样的机会。怀才不遇,壮志难伸,他尝尽了人世间的悲辛,屡屡遭受失望的折磨和绝望的打击。 明明是人间的一条龙,却只能混迹于蛇群,宁不悲乎! 十八岁的时候,李贺携带大作《雁门太守行》再次拜访韩愈。这次不是为韩愈解疑而来,而是为了推销自己而来。为了实现自己的抱负和理想,他要开启新的人生。一种追求上进,永远昂扬的精彩人生。 关于这次会见,与上一次相隔十年,唐突中必定有不少趣味。 话说酷暑炎夏,蝉声高唱。韩愈午睡方醒,脸上还有倦意。正恍惚间,忽有看门人来报,说有个叫李贺的带着自己的作品前来拜见。 李贺?韩愈的脸上略显惊诧之后,马上想起十年前的一桩往事。当时的李贺还是一个总角孩童,天真烂漫,场面上却颇显从容。一首《高轩过》令人记忆犹新,仿佛就是昨天的事。时光流水,不觉竟已十年。快快请进来! 李贺不卑不亢的走进来,向韩愈呈上大作。韩愈见李贺英俊倜傥,镇定自若,心中欣喜。揽卷一看,韩愈更是满脸的钦佩。 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角声满天秋色里,塞上燕脂凝夜紫。 半卷红旗临易水,霜重鼓寒声不起。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 读完这诗,再看这人。李贺瘦高挺拔,虽显羸弱,但精神昂扬,意气风发,给人一种浑身充满力量的感觉。双眼炯炯有神,焕发出热烈的光彩。两眉相通,即古人所谓的“一字剑眉”。 相书上讲,长有这种眉毛的人,天赋英气,却诸事琐碎,难称心意。并不是相信迷信,而是说明李贺后来所遭遇的种种坎坷际遇,似乎有一种命运使然的色彩。 这次干谒,令李贺名声大振,也使得他和韩愈结成忘年之交。 同一年,李贺迎来了自己的新婚。 新娘子娴淑美丽,李贺十分倾心。可惜没有留下芳名,事迹也无从考证。只能从李贺的寥寥诗篇中揣度这位新人的风姿。 新婚后不久,沉浸在燕尔欢乐中的李贺写了一首《美人梳头歌》: 西施晓梦绡帐寒,香鬟堕髻半沉檀。辘轳咿哑转鸣玉,惊起芙蓉睡新足。 双鸾开镜秋水光,解鬟临镜立象床。一编香丝云撒地,玉钗落处无声腻。 纤手却盘老鸦色,翠滑宝钗簪不得。春风烂熳恼娇慵,十八鬟多无气力。 鬉鬌妆成欹不斜,云裾数步踏雁沙。背人不语向何处?下阶自折樱桃花。 字里行间,新娘子慵睡懒起的状貌,梳理鬓发的姿态,让人如亲眼所见。细腻入微的笔触,通篇下来,没用一个“爱”字,也没有一“喜”字,喜爱之情却扑面而来,让人避之不及。isuu書网下阶自折樱桃花,美人攀枝,令人遐想! 只是,十八鬟多无气力,新娘子也是体格弱的,多愁多病的身。她比李贺还要早死,可见她的糟糕的身体状况。 李贺对这份情意充满了期许,对这个让人无限怜爱的新娘子充满了深情。在一首《后因凿井歌》的诗歌中,李贺的热恋情怀表露无遗: 井上辘轳床上转,水声繁,弦声浅。 情若何?荀奉倩。城头日,长向城头住; 一日作千年,不须流下去。 流畅的民歌调子,清新脱俗的语言,满怀深情的表达……热恋中的情侣形象跃然纸上。辘轳离不开井,井也离不开辘轳。李贺以此来表明与妻子白头偕老永不相弃的愿望。对于新婚的女人来说,这种类似于盟誓的表白足以打动她,使她落下幸福的泪水。 爱的真挚而强烈。人生如弦声一样浅短;爱情却如水声一样深长。我们一定会像古时候荀奉倩夫妇那样获得亘古的永恒。也要像他们一样伉俪情深,感情至笃。 他们向着城头的太阳许愿,希望太阳永远驻足,不要落下山去。这样子就可以把一天当作一千年来过,爱情也可天长地久。 令人悲痛的是,愿望不可以拿来当日子过。否则世界上就会有数不清的神仙情侣。事情往往不能遂愿,所谓不如意事常八九,让人难以招架。 新娘子的过早夭亡,给李贺带来莫大的打击。这种打击比起其它的伤害,是深入骨髓,痛彻心肺的。李贺哭过漫漫长夜,眼泪耗干,神情憔悴,但终归人鬼殊途。怎不教人痛煞! 落叶满长安。秋日的长安,金风飒爽。 风华正茂的李贺款步走来。一首《雁门太守行》深得文坛领袖韩愈的赞赏,奠定了他诗坛新星的耀眼身份。这是李贺命运的拐点。他开始有些飘飘然,竟不自知无常的命运随时可能将他抛掷谷底。 那是一段快意的生活。新婚燕尔,爱情的甜蜜使他痴醉不已;文坛得意,风采奕奕的出席各种社交活动使他忘乎所以。终日沉浸在推杯换盏的优容岁月。豪情万丈,不可一世,天下舍我其谁。这种状态加剧了生命中的不稳定因素。 一天,著名的诗人元稹慕名求见。李贺接过名帖,一看元稹是明经出身,就有几分轻蔑。 第22章 当时明经擢第的士子与正宗科举出身的人不可同日而语。李贺不想浪费时间,就打发人将元稹辞退,而且还奉送一句话,“明经擢弟,何事来见李贺?” 元稹又羞又恼,含恨吞下这句带有污辱性质的话,拂袖而去。 谁知世事无常,凡事不可做得太甚。几年光阴忽悠而逝。时过境迁,曾经毫无名气,只做过校书郎等小官的元稹,不想官运亨通,一跃成为进士科考的主考官。 不是冤家不聚头。李贺也如愿的得到了进士及第的科考机会,只是他万没有想到主考官竟是几年前受到自己污辱的元稹。他若知道,兴许会知难而退,但他才高胆壮,不管谁是主考官,都阻挡不了他进士及第的宏愿。 元稹为人心胸狭窄,报复心极强。他一日闲翻考生名册,翻着翻着,李贺两个大字赫然醒目映入眼帘。元稹脸上堆满了坏笑,心想,你李贺也有落在我手里的一天? 元稹不顾文坛泰斗的身份,决定对这个曾经污辱过自己的小伙子实施报复。可是没有适当的理由,这使得元稹绞尽脑汁。最后,他定下一计,此计必中。 心怀鬼胎的元稹向皇帝奏道:“启奏圣上,李贺之父李晋肃的‘晋’字与进士的‘进’同音,这不合乎朝廷的礼法!因此,李晋肃的儿子李贺应取消考试资格。” 皇帝略有迟疑,最终还依从了元稹的建议,将李贺的考试资格取消。此事一经传出,京城一片哗然。对这事反应最激烈的当数韩愈,他断定是元稹妒心所致,蓄意陷害。 韩愈为此专门写了《讳辩》一文,文章指出按元稹的逻辑倘若父字中有“仁”字的话,做儿的就因“仁”与“人”同音从此不能做人啦!只可惜当时韩愈只能口诛笔伐,对如日中天的元稹莫可奈何。 李贺因一次小的过失竟付出如此巨大的代价。深思就里,韩愈可谓一语中的。元稹的嫉妒心在作祟,他不能容忍李贺的诗名超越他,他要借手中的权柄把李贺扼杀在起步阶段,使其经此一难,终不复振。用心何其毒也! 李贺极度愤懑,抑郁的心情伴随余生。 #奇#翌年,在韩愈的举荐下,李贺再次来到长安,谋得一个“奉礼朗”的九品芝麻官。奉礼郎,不过是一个具体执行宗庙祭祀礼仪的卑微小官。傲岸自尊的李贺将它视为奉箕帚的臣妾,心中充满了屈辱感。 #书#这三年中,李贺饱受煎熬。仿佛孙悟空做了避马温,满腔的才能报复俱都无处施展。苦苦捱过三年,实在不能再容忍下去了,李贺便打了辞职报告,不等批文下来,就挂冠而去。 #网#再次离开长安的李贺,神形消瘦,“憔悴如刍狗”。流年似水,功名难就,带着沉重的绝望和悲哀,李贺带了书童,沿古道回到老家昌谷。“我生二十不得意,一心愁谢如枯兰”,他如此自况。一路上悲叹着“雪下桂花稀,啼乌被弹归”,自此,理想已死,壮心不复。 家是温暖的港湾,可以遮风挡雨,身心俱疲的李贺得到了暂时的休憩,家人的安慰和同情令他不盛嘘唏。他过上了读书写实的简单生活,没有了功利心,没有了雄心壮志,终日沉浸在苦吟当中。李商隐在《李长吉小传》中有这样一段有趣的记载: 旦日出,骑瘦马,从平头小奴子,背古锦囊,遇有所得,书置囊里。凡诗不先命题,及暮归,太夫人使婢探囊中,见书多,即怒曰:“是儿要呕出心乃已耳!”上灯,与食,即从婢取书,研墨叠纸足成之。非大醉吊丧,率如此。 对于诗歌的苦吟,能使他忘怀人生的失意。人生有得有失。仕途不称人意,诗歌上的造诣却独步当时,自成风格。这得益于失意后的闲居生活。他一门心思的研究诗歌,寻求创作灵感,以其独特的方式——骑着瘦驴,背着古囊,到郊外野游,成就了焕发着独特异彩的李贺风格,奇峭冷艳。 晚唐著名诗人杜牧谈到李贺的诗歌,曾有精辟的叙述:云烟绵联,不足为其态也;水之迢迢,不足为其情也;春之盎盎,不足为其和也;秋之明洁,不足为其格也;风樯阵马,不足为其勇也;瓦棺篆鼎,不足为其古也;时花美女,不足为其色也;荒国陊殿,梗莽丘垅,不足为其怨恨悲愁也;鲸呿鳌掷,牛鬼蛇神,不足为其虚荒诞幻也。 苟如其言,李贺亦得知音之赏。 辞去奉礼朗后,李贺由长安返回昌谷,途经洛阳。 在洛阳,李贺写下了这首大名鼎鼎的《金铜仙人辞汉歌》,并在诗的开始,叙述了写作的因由和动机。 魏明帝青龙元年八月,诏宫官牵车西取汉孝武捧露盘仙人,欲立置前殿。宫官既拆盘,仙人临载,乃潸然泪下。唐诸王孙李长吉遂作《金铜仙人辞汉歌》。 这首诗牵涉到三国时期的一段往事。 金铜仙人是汉武帝时所造,矗立在神明台上,“高二十丈,大十围”,异常雄伟。汉武帝建造金铜仙人的目的是为了祈求长生不老。传说,金铜仙人掌心向上,手中擎着托盘,为了承接露水,以便汉武帝服用金丹时饮用。 魏明帝曹睿景初元年,金铜仙人被拆离汉宫,运往洛阳,后因“重不可致”,而被留在霸城。习凿齿《汉晋春秋》说:“帝徙盘,盘拆,声闻数十里,金狄或泣,因留霸城。”金狄就是金铜仙人。金狄或泣,就是李贺在序中所说的“仙人临载,乃潸然泪下”。 金铜仙人为什么会流泪呢?主要是亡国之恸引发悲泪。它是刘汉王朝由盛到衰的“见证人”,眼前发生的沧桑巨变早已使它感慨万千,神色凄惨。而今自己又被魏明帝强行拆离汉宫,兴亡之感和离别之痛一齐涌上心头,怎不让人落泪。 金铜仙人寄托了李贺的凝重的伤感。金铜仙人拆迁时表现出来的“思悠悠,恨悠悠”,“乃潸然泪下”的情状,正是诗人仕途无望、被迫离开长安时的心境。其时,诗人“百感交并,故作非非想,寄其悲于金铜仙人耳”。 金铜仙人的泪就是李贺的泪。忆君清泪如铅水。好凝重的泪! 泪水涔涔,掷地有声。每一滴都包含着诗人的艰辛苦痛。 诗人的遭际十足堪悲。急盼着建立功业,中兴李唐,同时光耀门楣,重振宗室的地位。却不料进京以后,到处碰壁,仕途绝望,报国无门,最后不得不含愤离去。《金铜仙人辞汉歌》正包含了诗人的家国之痛和身世之悲。 诗人途经洛阳,念及历史上的一段故事,感怀自己蹭蹬的遭际,不免潸然泪下。 悲泪始终伴随诗人的余生。 廿七岁那年,李贺的泪水流干,年轻的生命随风陨落。传说,弥留之际李贺受到感召,天帝新建成白玉楼,特招他撰写碑记。为诗人的死增添了一层浪漫色彩。 仅此而已。 17、鱼玄机:难得有心郎 羞日遮罗袖,愁春懒起妆。 易求无价宝,难得有心郎。 枕上潜垂泪,花间暗断肠。 自能窥宋玉,何必恨王昌? ——鱼玄机*《赠邻女》 鱼玄机是一个才女。 父亲教鱼玄机《诗经》。六岁的鱼玄机问:“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是啥意思?”父亲说:“君子喜欢美丽贤惠的女子。”鱼玄机兴奋的说:“我将来一定要做淑女,让全长安城的君子来‘逑’我!”鱼玄机说出这样一番话来让父亲大吃一惊,认为小小年纪就这样不正经长大了还了得,于是训斥了鱼玄机一顿。鱼玄机歪着嘴巴委屈的说:“书上都是这样教的呀!” 父亲有一位诗人朋友,叫温庭筠,那时候温庭筠还没有成名,二十来岁左右,非常喜欢聪明伶俐的鱼玄机,认为鱼玄机非一般女子,只可惜不是男儿身,如果是男儿身一定飞黄腾达。一番话把父亲说得惭愧不已。温时常教鱼玄机背诵名人名篇,鱼玄机记忆力惊人,七岁就能够把《诗经》全部背诵下来。十二岁的时候鱼玄机就开始在父亲和温的教导下学习作诗。温以“江边柳”为题考鱼玄机,小姑娘不慌不忙地念道: 翠色连荒岸,烟姿入远楼;影铺春水面,花落钓人头。 根老藏鱼窟,枝底系客舟;萧萧风雨夜,惊梦复添愁。 温对鱼玄机的才思大为惊讶,很快就把这首诗发表在了他编辑的一本诗刊上,长安城的那些风雅之士看到了这首诗,听温讲述了鱼玄机的背景情况,都惊叹鱼玄机是一位“神童”。 鱼玄机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长到十五岁的时候,鱼玄机已经成为长安城小有名气的美女诗人,出口成章不在话下。自然与鱼玄机一并出名的还有她惊人的美貌。鱼玄机没有辜负自己的愿望,她成了淑女。鱼玄机的美自然清新,又如兰花一般高贵文雅,君子们只能远观而不能亵玩焉。当时有诗曰:“借问美女何处有,君子遥指鱼家女。” 然而这一年也发生了一件令人难过的事情,鱼玄机的父亲早逝了。父亲死后,鱼玄机和母亲便失去了经济来源,没有钱买饭吃便填不饱肚子,填不饱肚子哪有心情作诗?那时候又不像今天这样,鱼玄机还可以靠稿费养活自己。于是,和母亲商量了一下,把自己的大房子腾出来租给别人,母女搬到平康里——当时的妓院聚集地,租了一间小屋子住下,平日里再做一些浆洗的工作,用以糊口。 温庭筠是一个好男人,在听说母女俩的遭遇后,费尽心思的找到鱼玄机,要做她的老师。鱼玄机当然很乐意,温庭筠现在已经是大诗人了,又从小看着自己长大,鱼玄机对温庭筠有着很复杂的感情,有时候把他当做哥哥,有时候把他当做父亲,有时候把他当做恩师,甚至有时候把他当做自己的心上人。 第23章 总之一句话,鱼玄机对温庭筠一网情深。而温之所以要主动做鱼玄机的老师,出于两方面考虑:一方面鱼玄机确实是一个好学生,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一方面,做了她的老师后,温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对鱼玄机母女进行生活上的资助。 又过了两年,温庭筠因为有事要离开长安,分别那天,鱼玄机悲伤不已,送温送到十里开外。温庭筠走了,鱼玄机看着他的背影,一边垂泪,一边吟出一首《遥寄飞卿》: 阶砌乱蛩鸣,庭柯烟雾清;月中邻乐响,楼上远日明。 枕簟凉风著,谣琴寄恨生;稽君懒书礼,底物慰秋情? 鱼玄机已经爱上了温庭筠,她骗不了自己。鱼玄机对温庭筠的爱不是一见钟情,而是长年累月的日久生情,这样的爱更深刻更牢固。但是她是他的学生,她作为一个女子在爱情与婚姻面前没有主动权,虽然她不止一次的暗示过温庭筠。 温庭筠也不是傻子,也不是情商低下的人,相反他能够很明显的感受到鱼玄机对他的爱,但是他是一个传统的男人,他的理智告诉他,他不能这样做,他克制着自己的情欲,和鱼玄机一直保持着介于师生与朋友之间的关系,从不越雷池一步。温庭筠不敢接受鱼玄机的爱,据说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温庭筠很自卑,他认为自己长得很丑,配不上才华与美貌并重的鱼玄机。 温庭筠离开长安后,鱼玄机朝思暮想,给温庭筠写过很多封情意绵绵的书信,然而,为使鱼玄机死了这份心,他一封也没回。时间是爱情创伤最好的灵丹妙药,日子一长,鱼玄机终于从失恋的打击中恢复过来。一段雾中花,水中月式的师生恋就这样随风而逝。 唐懿宗年间,鱼玄机已二十岁。期间很多风流才子前来鱼家提亲,都被鱼玄机一一拒绝了,因为她知道这些人看中的不是她的才华,而是她的姿色,而且对这些人鱼玄机一点感觉都没有。爱情是需要感觉的,鱼玄机坚守自己的信念。 这一年,温庭筠回到了长安,不是他一个人回到了长安,他还带来一个男人,声称这个男人是带给鱼玄机的。这个男人的名字叫李忆,出身名门望族。他是怎么知道鱼玄机的?他说他有一次在风光秀丽的崇贞观中游览时,看见鱼玄机在墙上题下的一首诗: 云峰满月放春睛,历历银钩指下生。 自恨罗衣掩诗句,举头空羡榜中名。 看到这首诗后,李忆于是对鱼玄机的才华仰慕不已,当然前提是他已经听说鱼玄机也是一位绝色美人。李忆不认识鱼玄机,但李忆认识温庭筠,温庭筠认识鱼玄机,李忆和温庭筠也算是知交,于是温庭筠就把李忆带到了鱼玄机的面前。 两个男人同时出现在鱼玄机的面前,鱼玄机第一眼看的不是李忆,而是温庭筠,几年不见,温庭筠身上散发出来的沧桑气质再一次触动了鱼玄机心灵深处最敏感的琴弦,但是她知道这已经不可能,这已经成为往事。于是她把目光转向了李忆。李忆三十多岁,仪表堂堂,玉树临风,事业也小有所成,有房有车,车是马车,这样的人自然会成为还没有嫁掉的美女们的抢手货。因为是温庭筠推荐的,鱼玄机对李忆有些好感,于是答应交往一阵子。 李忆绝对是一个好情人,但不是一个好男人。他一方面非常害怕妻子,另一方面又瞒着妻子和鱼玄机打得火热,用甜言蜜语加海誓山盟把鱼玄机哄得如坠云雾里。鱼玄机还没有得到过爱,她像每一个怀春少女一样渴望得到爱。李忆的爱,来得又猛又烈,鱼玄机自然招架不住。那时的鱼玄机天真的以为,这就是爱情了,甚至以为她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爱情终究是要有归宿的,于是,鱼玄机提出结婚。我们知道,李忆是有妻子的,只是没有告诉鱼玄机。鱼玄机提出要结婚,李忆慌了,只好把已有妻室的情况告诉了鱼玄机。 又是美女又是才女,想娶她的公子哥儿都排到了大街上,一向清高的鱼玄机哪里受得了这等羞辱,一气之下跑回了家,发誓不再与李忆见面。李忆追到鱼玄机的家门口,把门都敲破了,说了一大堆好话,就差跪在鱼玄机的面前了。 鱼玄机毕竟是女人,女人的心很容易软下来。鱼玄机开门见李忆,李忆一把抱住鱼玄机,说答应与她结婚,只不过要委屈鱼玄机做小妻子。如果鱼玄机心狠一点,从此断绝与李忆的关系,那么她的命运也许会发生截然不同的变化。但是,她终究割舍不下好不容易才得来的一份爱,退而求其次,含泪答应做李忆的小妻子。 李忆终于把鱼玄机娶进了家门,而等待鱼玄机的是另外一段厄运。 李忆的原配裴是一个凶狠的婆娘,李忆之所以怕她,因为她娘家有权有势。裴得知自己的丈夫瞒着自己娶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小妻子,吃了一大坛子醋,像发疯的母狮一样,对李忆又打又骂。李忆一个屁都不敢放。鱼玄机在别墅里还没有住上几天,一天中午,鱼玄机正在窗前翘首以盼李忆过来和她缠绵呢,结果,李忆没有盼到,却盼来了一个母夜叉。李忆的妻子裴凶神恶煞的冲进来,冲到鱼玄机的面前,用世界上最下流最低级最不堪入耳的词语辱骂鱼玄机,鱼玄机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面对裴流氓式的辱骂她没有半点还手之力。骂了鱼玄机之后,裴还不解气,不容分说就拿起手中早已准备好的鞭子把鱼玄机鞭打了一顿。 可怜我们的美女加才女从没有受到过如此的折磨,她一个弱女子,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只能哭泣着接受裴的辱骂和鞭打。裴发泄完后,又跑回家,采取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方式,硬是逼迫李忆写了一封修书,把鱼玄机赶出了家门。 对于李忆我们是不能原谅的,这样一个男人太过于自私,他和时下多数所谓事业有成的男人一样,一方面热衷于搞婚外情,另一方面绝对不可破坏他已有的家庭。这样的男人真是可恨。我们不否认李忆是爱过鱼玄机的,但如果要他在鱼玄机和裴两者之间做出一个选择,他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裴。原因很简单,裴能给他功名,而鱼玄机除了能满足他情欲上的享受之外,什么都不能给他。 这注定了鱼玄机成为悲剧的主角。鱼玄机被休之后,李忆心有所愧疚,为鱼玄机修建了一个道观,把她安置在里面,玄机就是这时候取的法号。面对李忆,鱼玄机已经无话可说,他没有错,他的妻子也没有错,错就错在她瞎了眼,看上了李忆这样一个懦夫。 鱼玄机就这样成为一个女道士,在做女道士的同时,鱼玄机仍然充当了另外一个角色,那就是李忆的情人。李忆隔三差五的来找她,但鱼玄机已经不再是以往的鱼玄机,她的心已碎,她的心已死,她不再把李忆当作自己的心上人,而是把他当作一个嫖娼者,而鱼玄机本人也自愿沦为一个被李忆包养的妓女。 但裴是何等狡诈的一个角色,为杜绝李忆和鱼玄机偷偷摸摸的来往,她叫她的娘家打通关系,把李忆调到了与长安隔了千山万水的扬州去任职。李忆二话不说,马上收拾行装,携妻带女,匆匆赴任,而对鱼玄机连个招呼都没打。 鱼玄机后来知道了这件事情,是温庭筠告诉她的,但鱼玄机无动于衷,她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从此,她也把李忆忘得一干二净,就好像她的生命里从来没出现过李忆这样一个人。 鱼玄机所在的道观以前有两个人,一个是观主,一个就是鱼玄机。不久,观主死去,整个凄清的道观里只有鱼玄机一个人,寂寞可想而知。而多劫多难的身世更是让鱼玄机倍感凄凉,想想自己,再也不是以前的鱼玄机,以前的鱼玄机美女才女还是黄花大闺女,而现在却成了破鞋,成了弃妇。鱼玄机在绝望愤怒的同时开始走向她人生的另外一个极端,几乎在一念之间,鱼玄机从天使变成了魔鬼,她开始破罐子破摔,她开始放纵自己,她要丢掉所有的高尚,所有的冰清玉洁,她要报复,报复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男人。 鱼玄机为了排遣寂寞,先是招收了几个女徒弟,专门用来服侍自己。接着,鱼玄机大张艳帜,在道观门口张贴了一张暧昧的告示,告示上说愿意与天下才子切磋诗文,排遣寂寞时光。鱼玄机是名人,名人打出这样一张告示,立马惊动了全长安城的文人骚客,当然还有很多纨绔子弟,鱼目混珠其中,切磋诗文是假,拈花惹草,垂涎鱼玄机的美色是真。一时间,鱼玄机的道观门庭若市,热闹非凡。 一个叫裴澄的男子,仰慕鱼玄机的才华,想和她交往,鱼玄机一口回绝了他,她恨天下所有姓裴的人,因为有一个姓裴的女人夺去了她所有的幸福。 温庭筠来找过鱼玄机,劝她,不要再这样下去,再这样下去就无药可救了,一切都完了。鱼玄机背对着温庭筠,不与他说话,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什么也说不出来。温庭筠叹息离开,她转过身,看着他的背影,泪流满面。 请别叫我鱼玄机,鱼玄机已死。温庭筠走后,她这样对徒弟们说。她现在只是一个坏女人,一个丑陋的女人,一个万劫不复的女人。 被仇恨和欲望撑破了脸的鱼玄机,心胸越来越狭隘,和女徒弟之间的一个冲突最终使得鱼玄机走向了刑场。 鱼玄机看上了一个风流倜傥的乐师陈韪,只能说看上,谈不上喜欢,更谈不上爱上。鱼玄机的徒弟绿翘也看上了陈韪,她或许谈得上喜欢。绿翘惧怕师傅,当管不住自己的情欲,和陈韪偷偷的来往。 第24章 陈韪是一个浪子。一天,陈韪先是和鱼玄机缠绵了一阵,待鱼玄机出去招待香客文人时,又色胆包天的溜进了绿翘的卧室。 鱼玄机来叫绿翘出去服侍客人,一推开门,惊呆了,捉奸在双。陈韪吓得屁滚尿流,穿上衣服,溜之大吉。陈韪走后,鱼玄机鼓着铜铃一般的双眼,双眼充满了杀气。鱼玄机一步一步的靠近绿翘,绿翘蜷缩在床角,低着头,不敢看师傅。然后,就是惨不忍睹的杀戮。鱼玄机掐住了了绿翘的脖子,活活的把绿翘掐死了。 鱼玄机并不爱陈韪,而她所做的残忍行为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女人,特别是像鱼玄机这样美丽且聪明的女人,一旦感情受挫,难免会偏激、乖戾,对生命充满了憎恶。这是极端的自暴自弃,也是带有自毁性质的怨恨,一经触碰,便转化成腾腾的杀气。 两天后,鱼玄机为她的极端行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她被押上刑场。 处斩的时候,鱼玄机说,她想说最后一句话。刽子手说,什么话。鱼玄机说,我这辈子唯一爱过一个男人,他的名字叫温庭筠。然后她继续哀叹: 易求无价宝,难得有心郎 而温庭筠此刻正在人群之中,眼角充满了泪水,他悔不该把李忆这样一个男人介绍给了鱼玄机。 鱼玄机死的时候只有二十六岁。 18、李商隐:此情可待成追忆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李商隐*《锦瑟》 此为李商隐的追忆之作,作这首诗的时候他已经不惑之年,他孑然一身,独上西楼,秋风拂面,往事如烟,有感而发,写下这首无限感伤的《锦瑟》,纪念他生命中的三个女人和他曾经有过的青春年华。 写完《锦瑟》后二年,李商隐忧郁中死去,年仅四十五岁。 知道李商隐,因为他的另外两句诗“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那时候的独孤二少刚上小学一年级,我的启蒙老师在第一堂课上就郑重其事的告诉我们,我们要尊重老师,因为老师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职业,因为他们是人类的灵魂工程师,因为他们“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启蒙老师还特意把这两句诗的作者李商隐写在了黑板上,要我们记住他,像李商隐一样,尊师重道。于是,在每年的教师节,我们都在送给老师的贺卡上写上这两句诗,以表示我们像李商隐一样尊师重道。 现在回想起来忍不住发笑,李商隐写这两句诗哪是为了什么尊师重道呢,而是纪念一个叫柳枝的女子,记念他刻骨铭心的初恋。 也许从那时候起,这两句诗就死了,死在中国人的断章取义上。 其实李商隐是唐朝最出色的爱情诗高手。 有一个困惑一直萦绕在心头,为什么多才多艺的诗人总有一个悲惨的身世?有时候不得不怀疑,那些史官们没有职业道德,为了突出诗人的伟大,故意捏造他们悲惨的身世。否则,为什么他们在年少的时候要么死了父亲要么死了母亲?更惨的是父母亲全死了? 很不幸,李商隐和柳宗元一样,八岁时父亲就已经去世,作为长子,他不得不挑起家庭的重担,十岁的时候就为别人抄书挣钱,贴补家用。他曾经是唐朝王室家族的一员,可惜像他这样沦落到民间的王室后裔太多了,他与唐王室的血缘关系已经非常遥远,没有人记得他了。少年时的落魄生活促使李商隐有一种强烈的走上仕途,求取功名的愿望,这好比一个从农村走出来的孩子希望通过考上大学来改变他的命运一样。 父亲不在的日子,李商隐的叔叔成了他的启蒙老师,他的这位叔叔上过太学,是一位博古通今的知识分子,只是由于性情的原因,终身不仕,过着平淡的隐居生活。叔叔的古文非常好,在叔叔的教导下,聪明的李商隐很快就成为古文高手。 如果你遇到一个人,这个人改变了你今后的命运,那么这个人对你而言是极其重要的。 李商隐就遇到了这样一个人,这个人改变了他的命运,这个人在李商隐往后的人生道路中充当了多重角色:伯乐、良师、益友、长辈、上司等等。 这就是令狐楚。 大概是十六七岁的年纪,李商隐写出了两篇优秀的古文:《才论》、《圣论》。这两篇古文很快就传到了当时在洛阳任太平军节度使的令狐楚的手中,同样也是古文高手的他对年纪轻轻的李商隐有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很快就接见了他,并聘他为自己的幕僚。 就这样,李商隐离开了他的家乡荥阳,来到了当时的国际性大都市洛阳。 就在洛阳,他邂逅了他的初恋情人柳枝。 比之于长安,洛阳是一个更容易发生艳遇、滋生爱情的城市,只因为那里有一种名为牡丹的花,开遍洛阳的每一个角落,而洛阳的女子亦如牡丹花一样,灼灼其华。每一个来到洛阳的人,不论男人还是女人,无不为洛阳的牡丹花和身如牡丹花一样的洛阳女子而叹为观止。 洛阳每年都有举办百花会的传统,期间全城出动,大摆宴席,以牡丹花作屏,把房子的梁、柱、栋、拱上都以竹筒储水,插上牡丹花,一次要用牡丹花上万朵。洛阳的豪门望族、官宦学士还通过赏花、赛花来评选牡丹名次,据说谁家的花开得好,不但可以光宗耀祖,而且还可以加官晋级。 她是当年的牡丹花女,洛水河畔的长堤上摆满了各色花朵,姹紫嫣红,其中尤以牡丹为最,而她就是站在牡丹花丛中的绝代佳人,其妖娆妩媚之态比之牡丹更胜几分。满街都是看花人,懂花人看门道,不懂花的人看热闹。风流雅士,会聚一团,赏花品茗,举酒作赋,好不快活。 他看到了她,他像着了魔似的向她走近,他不敢正面看她,只是隔了牡丹花丛,含情脉脉的注视着她的背影。不料,她突然回过头来,目光正好落在他的面庞上,那一瞬间,四目相对,他七魂没了六魄,爱情产生了。 有时候爱情就这么简单,仅仅需要一个眼神,如此而已。 后来,他知道了她的名字叫柳枝,是洛阳一个富商的女儿。她知道了他的名字叫李商隐,是客居在当时名声显赫的令狐楚府中的一位年轻有为的诗人。他爱慕她的芳华,她渴慕他的才华,落花有意,流水有情,两个年轻人相爱了。 他们开始频繁的约会,记不清有多少次约会了,每一个次约会都是那么艰难,因为他们是两个不同阶级的人,他们不是天造地设的一双,她躲避着她的父母,悄悄的和他来往。每一次约会都是那么浪漫都是那么幸福,每一次约会他都会为她写一首诗。每一首诗她都如获至宝,捧在怀里,晚上,枕着它入眠。 可是好景不长,这场注定没有结局的爱情两年后随风而去,柳枝被她的父母许配给了一个有权有势的王侯,她是一个柔弱的女子,她没有半点反抗能力。 最后一次约会了,从此两个人相忘于江湖。 可是,爱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忘记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他怎么忘得了呢?于是,他为她写: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东风虽无力,也令百花残,百花虽无力,也令东风难,东风若有意,莫叫百花残,百花若有情,莫叫东风难。”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这是李商隐对柳枝的爱情宣言,悲哀的是,千载以后,这两句诗成了被误读最多的两句诗。 走了柳枝,来了宋华阳。 宋华阳是李商隐生命中的第二个女人,他与她的爱情因为两个人的身份而遭到后人的非议。 他们的爱情发生在一座道观里,李商隐和宋华阳都是修道之人。两个修道之人发生恋情,不亚于和尚犯了淫戒,这在任何时代任何人看来都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李商隐也是有文化修养的人,他为什么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这一切得益于那个开放的朝代。在唐朝,由于唐玄宗与杨贵妃的榜样作用,很多女子纷纷进入道观,明里修道,暗地里和纨绔子弟干着偷且之事。更有开放的女子,比如鱼玄机,把道观当成了青楼,明目张胆的诱惑一个又一个男人前来和她共渡春宵。 原以为此生只爱柳枝一人,她走了之后,心里感到从未有过的失落,带着一颗看破红尘的心,他登上了玉阳山,企图以修道之心来减轻他失恋的痛苦。无奈,他尘缘未了,六根未净,道术还未修完一半,他又被爱情狠狠的撞了一下腰。 他遇见了比柳枝更让他心动的如花美眷——宋华阳。 宋华阳是公主的侍女,陪伴公主到玉阳山修道,居住在西峰的灵都观里,而李商隐就居住在灵都观对面的灵隐观,两观只相隔百余米。 公主是不是真心来修道我们不得而知,但宋华阳肯定不是真心来修道的,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子,有着世俗的七情六欲,只是迫于公主的权威,她才入了道观。于是,这个可怜的女子一面陪着公主心不在焉的研习道术,一面在脑海里憧憬着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快点到来。 感谢上天对她不薄,就在那个春雨潇潇的午后,她遇见了她的白马王子李商隐。 当时李商隐走在路中,突然下起了雨,没有带雨具的他正在踌躇之际,一把芬芳的雨伞已经悄然举过了他的头顶,他回过头来,一双清澈的眸子炽烈的看着他。 第25章 那一刻,他忍不住牵起她的红酥手,他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就这样牵着一个陌生女子的手,漫步在雨中。很短的一段路程,他们走了很长时间。到了她的道观,他们分别。她把伞送给他,目送他离开。 就是那把伞吧,李商隐不做道士了,他要遵循自己内心的想法,他与她,干柴遇到烈火,很快就坠入情网。 在道观里偷情,这之前李商隐想也不敢想,而现在他不仅这样想了,也这样做了。 从未体验过的新鲜与刺激,从未有过的巨大的欢愉,很快他们迷上了这种偷情,并变得疯狂。 疯狂的结果是宋华阳的肚子有了他们爱的结晶,纸包不住火,在一次干呕中,同为女人的公主觉察出了宋华阳的异样,在公主咄咄逼人的质问中,不谙世事,处于极度紧张与恐惧之中的宋华阳,把她与李商隐之间的风流韵事和盘托出。 公主的脸上只写了两个字:惊怒。 悲剧就这样发生,李商隐被公主赶下了山,而宋华阳却不知所终。 不知道结局的结局是最不好的结局,反正从那以后,李商隐再也没有见到宋华阳,也许她已经被遣回了宫,也许公主给了她三尺白绫…… 站在山脚下回望玉阳山,他热泪汪汪,他永远会记得这座山,记得一个叫宋华阳的女子。 经历了两次刻骨铭心的爱情悲剧,李商隐的心开始如一潭死水。 他的忘年交,视他如自己的亲生儿子一般的令狐楚看到他情绪低落的样子,关切问他发生了什么事。对于令狐楚,李商隐只有感激,没有隐瞒,尽管这属于一个人的隐私范畴。他把他与宋华阳的故事告诉了令狐楚,令狐楚听了他的诉说,明白了他的心,突然觉得李商隐也老大不少了,应该成家了。 一天,令狐楚把王带到了李商隐的面前,问他是否满意,如果满意就结为连理。 李商隐只是麻木的点了点头,他不再奢望爱情,只想有一个家。 与元稹一样,李商隐对王的情感相当冷淡,甚至可以说没有感觉,然而日久生情,李商隐心中的那潭死水开始微澜。 慢慢地,他开始对妻子笑了,开始牵挂妻子了。李商隐成家之后,为了生计和功名曾多次离家,夫妻二人聚少离多,万般柔情化作了无尽的思念,“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 让一个起初不愿意回家的男人变得频繁的回家,王不是一个简单的女人。 可是,就是这样的好女人与韦一样,命不长久,还在风华正茂的年龄不幸染病身亡。王死后,他悲痛不已,写下《房中曲》等悼亡诗篇,其中最著名的,是在他离家赴蜀地宦游途中所作《悼伤后赴东蜀辟至散关遇雪》:“剑外从军远,无家与寄衣。散关三尺雪,回梦旧鸳机。” 他开始相信宿命,他这一辈子注定没有完整的爱情。 这一年,他唯一的良师益友,令狐楚也老去,一种莫大的孤独感寂寞感侵袭了他。 他截然一身,独上西楼,眼含热泪,写了不朽名篇《锦瑟》: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这凄凉的锦瑟啊,为什么有五十根柔弦?这一弦一柱的交错声中,使我想起了我曾经美丽的青春年华。就像庄子梦见了蝴蝶,引起他的痴念;又宛如望帝变成杜鹃,对故土无限流连。月华如水一样流泻在大海上,鲛人哭出了眼泪;温暖的太阳照射在蓝田上,金玉化作了云烟。曾经多情的往事只能成为遥远的记忆,即使在当时也感到惆怅难言。 李商隐,谨以这首诗来纪念他生命中的三个女人,让我们记住她们的名字:柳枝、宋华阳、王。 19、罗隐:今朝有酒今朝醉 得即高歌失即休,多愁多恨亦悠悠。 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罗隐*《自遣》 他很丑,可是他很有才。 他很狂,可是他很有才。 他十试不第,可是他很有才。 他是唐朝最后一位大才子,大诗人。 他是一个铁骨铮铮的男人,他从来不掩饰自己说真话的欲望,他的直言犯谏只有同时代的魏征可以与之媲美。 他是唐朝的鲁迅,嬉笑怒骂皆成文章,以文章做匕首,刺向人间不平事。 他的才华深得毛主席的欣赏,他的著作《馋书》被毛主席收藏。 然而,这样一个光芒四射的人却生不逢时,在唐末那样一个风雨如晦的年代,他的人生道路充满了坎坷,于是他只能自我解嘲的叹息: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然而,抽刀断水水更流,借酒浇愁愁更愁,谁又能在人生得意的时候写出这样无奈、悲伤的诗句? 所以,我们庆幸他做了失意才子,假使他像一般读书人一样,在官场上浑浑噩噩的度过自己的一生,那么他就不会写出“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这样两句经常被我们挂在嘴边的诗歌来,一个我们喜欢,|qi|shu|wang|失意时引为知己的真性情的才子就不会存在。 他就是罗隐,伟大的唐王朝灭亡后两年,他无疾而终。 他已经是举人,于是他踌躇满志的离开家乡杭州,来到长安参加进士考试。 那时候的科举考试已经失去了最初的意义,不像唐太宗李世民时期那样,只要你有才就不必担心英雄无用武之地,至少考试是公平的,无论出身,只论才华,而到了唐末,科举考试成了暗箱操作,你有钱你有势,哪怕你大字不识一个,也照样进士及第。甚至录取的时候,完全取自于皇帝的个人喜好,他喜欢你就录取你,不喜欢你哪怕你才高八斗也别想及第。 罗隐的第一场进士考试,他笔走龙蛇,第一个交卷,那些考题对他来说简直太简单了,他甚至忍不住在答卷里讽刺出题的官员是不是得了老年痴呆症。他胸有成竹的走出考场,他相信,他一定会中状元。也只有他一个人相信自己会中状元,也只有他一个人相信当时的考试是公平的,因为那时候他还很年轻,相信这个世界的美好,像极了少年时期的李太白。 结果出乎罗隐的预料,自认为答卷完美无瑕的他,刚出考场的时候他想,即使中不了状元,榜眼、探花应该没有问题,最起码得中个进士及第吧。可现在呢,红榜上密密麻麻的名字没有一个是他罗隐的,他什么也没中,别说状元,进士及第都没他的份。 他想不通,他当然想不通,不是他没有才华,不是他的文章没有做好,这一切全是他讽刺考官的结果。 想不通的他依然相信这个世界的美好,于是一次不中的他并没有放在心上,他决定在长安住下来,等待下一次的考试。 等待来年再考的日子,他一点也不刻苦,既不废寝也不忘食,他太自信了,他太有才了,这个世界上没有他罗隐不会做的文章。他干什么呢?他到处游玩,逛遍了长安城的每一个角落,一边逛一边作诗,一看到不顺眼的事,他就诗兴大发。很快,他就在长安出了名。 可是他出的不是美名,他把长安那些纨绔子弟讽刺了个遍,那些吊儿郎当的纨绔子弟说他是一只刺猬,见人就刺。 这只刺猬还很大胆,纨绔子弟他敢刺,朝廷命官他也敢刺。 在一艘船上遇到朝廷命官韦贻范,看他穿着官服,满嘴官腔,对船夫指手画脚的很不顺眼,于是罗隐就大声说:“哪里来的大官?我罗隐用脚丫子夹笔写出来的文章都比你好,不信,我们比试比试?”韦贻范气得吹胡子瞪眼,从此记住了这个叫罗隐的狂妄之徒,并怀恨在心。 韦贻范把这件事当作笑料告诉了他的同僚们,很快罗隐又在朝廷出了名,当然依然不是美名,而且这样的出名对他的仕途是致命的打击。 就在这一年,罗隐第二次参加进士考试,第二次第一个交卷。 唐昭宗看了罗隐的答卷,觉得不错,打算录用他,就在这时,韦贻范背后捅了罗隐的刀子,他拿出罗隐曾经写过的一首诗《华清宫诗》:“也知道德胜尧舜,争奈杨妃解笑何!”说罗隐讽刺了唐玄宗,唐昭宗一听,二话不说就把便罗隐的名字划掉了。 这就是罗隐第二次进士考试不中的内幕,但罗隐是个坚强的人,这点挫折他还是经得起的,他依然锐气不减,依然我行我素,他始终认为,他一定会高中的。 第三次,第三次他运气更不好,如果说第二次他间接得罪了皇上的话,那么这一次他直接得罪了皇上。 那一年正好赶上大旱,唐昭宗束手无策,只好祈求于神灵,命法师做法求雨。之后雨并没有如期到来,唐昭宗命考官出了一道试题,问考生们如何防治雨旱灾害。罗隐看到这样的题目,大喜,大展身手的机会来了。于是他洋洋洒洒的写了万言,不仅提出了他对防治雨旱灾害的看法,还尖锐的指出了唐昭宗的不是,说唐昭宗求雨的做法无异于临时抱佛脚,说雨旱灾害与天地一样共存,建议唐昭宗和大臣们勤于政事,体察民情,植树造林,从根本上防止雨旱灾害。 如果他遇到的是李世民这样的明君,那么罗隐的这份有点火药味的答卷无疑是他进入仕途的敲门砖,出人头地的机会也指日可待,可惜的是他遇到的是唐昭宗,唐昭宗像任何一个末代昏君一样,龙颜大怒,在罗隐的名字上画了一个大大的“叉”。 第26章 事不过三,这一次,罗隐有点沮丧了,可沮丧归沮丧,罗隐是一个牛脾气,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他必须接着考,他偏不信这个邪,他罗隐命中注定考不上进士。 这个邪是一位算命告诉他的,说他这一辈子与龙榜无缘。 这个算命也够直接的,其他算命都说客人的好话,他不,因为他知道罗隐,欣赏罗隐的才学和为人。算命劝他,三百六十五行,行行出状元,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呢? 可罗隐不相信命,他只相信自己,他已经钻进了牛角尖。 于是无神论者罗隐又参加第四次进士考试。 有些考官都已经认得他了,言语中不免冷嘲热讽,罗隐全然不顾自己的命运就掌握在这些考官的手上,考官们讽刺他,他报以百倍的傲慢。 罗隐就是这样一个怪人,一方面他热衷于科举,另外一方面又视功名为粪土,要想让他向那些权贵们点头哈腰,门都没有。他参加科举,似乎是在玩一场游戏,又似乎在证明,他才是大唐末年唯一一位货真价实的才子。 有时候人不得不信命,你越和命运较真你就越不招命运待见,命运就越拿你开玩笑,折腾你,第四次,很不幸,罗隐又落榜了。 依然不是才华问题,这次落榜的原因让我们哭笑不得,也让罗隐自己哭笑不得。只是一位看他很不顺眼的大臣向负责批阅试卷的考官打了一个小报告,说他罗隐相貌奇丑无比,这样的人怎么可以在朝中为官呢?这样的人在朝中为官简直就是丢朝廷的脸。 负责批阅试卷的考官对此深有同感,于是就在初选时,罗隐的名字就被划掉了。 纸包不住火,这个内幕不知道怎么就被罗隐知道了,他当然不能公然冲进朝廷,把那个说他很丑的官员和批阅试卷的考官揪出来,和他们单挑,但他有他独特的报复方式。他写讽刺文章,讽刺那些考官们选拔官吏时像是自己在娶妻子。 报复的快感是不言而喻的,结果是罗隐得罪了更多的人,也就是从这个时候起,他想通过科举进入官场无异于登天。 其实那个打小报告的大臣说的也是实话,罗隐确实很丑,如果他像王维一样玉树临风,恐怕他不想做官也都难了。 他到底有多丑?当时的宰相郑畋有一位千金,很喜欢罗隐的诗文,很想见他一面,于是郑畋把罗隐找来让女儿躲在屏风后面观看。这一看不打紧,她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丑陋的男人,读他诗文时对他所有的浪漫遐想顷刻间化为乌有,从此以后她再也不读罗隐的诗文了。 这个故事似乎有点夸张,但也不难看出,罗隐的确丑陋到了极点,丑陋到连满腹的才华都无法弥补,他不愧是唐朝最丑陋的诗人。 对于这一点,罗隐也深感无奈,他有时也照照镜子,看着自己的面容,他忍不住忧伤的叹道:“要是我有潘安十分之一的相貌,我的命运也许就会是另外一副样子了。” 屡试屡败,屡败屡试,罗隐就像一个不倒翁,他义无反顾的参加了他生命中的第六次考试,毫无悬念,罗隐又没有考中。 这一次,他开始心灰意冷,尤其当他看到那些纨绔子弟一个个榜上有名时,他终于明白科举已经不再是唐初时的科举,这一次,他把他的名字改为“罗隐”,以前他并不叫这个名字,预示他今后的生活将会和隐士一样。 但心力交瘁的他并没有死心,后来又参加了第七次、第八次、第九次、第十次进士考试,只是后来的这几次考试他的心态完全不同往日,以前是胸有成竹,现在他只是像一个溺水的人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怀着侥幸的心理,希望能够遇上一个赏识他的伯乐。 但是,直到第十次科考结束,罗隐也没有遇到这样一位伯乐。 他终于绝望。 他发誓不再参加科举考试。 他把所有的教科书全部烧掉。 他去酒馆里买醉。途中遇见十年前他认识的一位妓女云英,云英看见罗隐落魄的样子,忍不住嘲笑道:“怎么还没有脱白啊。” 这是一句很伤自尊的话,就像一把盐撒进了罗隐心灵的伤口。因为唐朝的制度规定只有官宦人家才有资格穿五颜六色的衣服,普通老百姓只能穿白色或者黑色的布衣,所以云英嘲笑罗隐奋斗了几十年还没有脱白。连一个妓女都嘲笑自己了,可想而知,当时的罗隐是如何的难受。 这一天,罗隐彻夜未归,他泡在酒馆里,大碗大碗的喝酒。 他想麻醉自己,他想忘掉所有的烦恼,可是酒入愁肠愁更愁,半醉半醒之际,他悲伤的吟道:“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说完,他醉倒了酒桌上。 第二天,他离开了长安,再也没有回来。 这一年,他五十岁,知天命的年龄。 20、李煜:不爱江山爱美人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阑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是一江春水向东流。 ——李煜*《虞美人》 西天最后一抹斜阳隐没在群山之中,李煜听到宫里沉重的暮鼓声缓缓的传来,他合上刚看完一半的庄子的《逍遥游》准备起身去御膳房用斋。朱廊黑瓦上的白色鹭鸟换了一群又一群,每次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他都会想,什么时候我的帝王生涯才能走到尽头?没有人能够理解他,他是一个不愿意当皇帝的皇帝。 他清楚的记得,那是一个明朗的早晨,他颤颤巍巍的走上丹陛殿,坐上那把金碧辉煌的椅子,他第一次听见下面的人都跪在他面前,大声叫着,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那年他二十四岁,二十四岁的他没有选择,当上了皇帝。 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以扶笔之力挑起一个国家的万钧重担,他感到异常吃力。坐在大雄宝坐上面对大臣们提出的一个个棘手的问题,常常束手无策,尽管有些问题他也有自己的主张,但他却说不出口。每次上朝的开始他就盼望着早日退朝了,那种如坐针毯的滋味确实不好受。更让他发愁的是,每天都有一大堆奏疏等他去批阅,每次他都是硬着头皮、咬着牙去看这些繁文缛节的奏疏的。他不明白,一些很简单的问题为什么要陈述那么多无关紧要的理由呢?尽管这样,每每只看到一半,他就开始昏昏欲睡了。以至于后来他不得不用锥刺股、头悬梁的残酷方法迫使自己把奏疏批完。 当东方刚泛出一点点鱼肚白的时候,他就已经醒了,每天都是如此。每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心里就会涌起一股莫名的惆怅和淡淡的恐惧,他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有这样一种心情。已经是皇上了,还惆怅什么呢?还恐惧什么呢? 他还记得,更久的以前,当他还是太子的时候,他去静修堂观书。他喜欢观书,但不喜欢四五书经,喜欢诸子百家,喜欢读一些稗官野史,喜欢庄子,喜欢庄子的《逍遥游》。 静修堂是他专门读书写字的地方,是一个安静的地方。堂前屋后,遍插竹枝,清风竹影,静心养性,所以他叫它静修堂。每次他走进静修堂都会看见一位宫女用锦毛掸子轻轻的拭去书架上每一本书上的尘埃,她安静的样子令他顿生无限怜爱。书架上的每一本书都被她擦拭得一尘不染,整整齐齐的放在书架上。 每次他去观书的时候,这位宫女总向他微微一笑,不紧不慢的说,奴婢给殿下请安。然后从书架上找出他要看的书,并且帮他翻到了他要看的那一页。更令他惊叹的是,静修堂书房浩浩书林,这位宫女竟能准确的说出每一本书的名字以及这本书放在何处,知晓哪些书他一次也未翻阅,哪些书他只翻阅过一次,哪些书他经常翻阅,知晓他最近在读什么书,已经读到了哪一页。天下竟有如此神奇的女子,而且竟然是他的一个宫女。 他喜欢这位宫女,喜欢她安静娇小的模样,喜欢她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月牙白的裙裳洁净而轻盈,纤细的足,踏在地上不动纤尘。 他忍不住抓住她的手,她的手细柔而光洁。他用爱慕的眼神看着她,心里泛起一阵疼痛的涟漪。她羞赦地笑了笑,洁白的脸上飞起了一朵红晕,缓缓的抽回了手。 有那么一刻,他想马上纳她为太子妃。 太子命中注定没有完整的爱情,当他想纳她为妃的时候,他的父亲告诉他,你该结婚了。可是结婚的对象不是他喜欢的那位宫女,而是当朝大臣周宗的长女,他从未蒙面的一个女子。他知道父亲这样做的目的是想拉拢周宗。周宗是南唐的开国功臣,是当时炙手可热的权臣富贾。 迎娶周宗长女的前一天晚上,他为那位宫女写了一阕词《乌夜啼》:“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胭脂泪,留人醉,几时重?自是人生,常恨水常东!”写尽光阴如梭,人在命运面前无奈的心情。 你就是父皇为我选中的太子妃吗?你就是周宗的长女周娥皇吗?掀起盖头的那一瞬间,李煜完全惊呆于新娘的倾国之貌:双目流盼,如秋水一般明净;玲珑小嘴,如樱桃一般诱人;高高挽起的秀发,如流云一般亮丽柔顺;如玉脖颈,颀长优雅;纤纤酥手,如香菱一般白嫩。 良久,李煜才回过神来,顺着床檐,摸索着,抓住了她的手,马上又羞赧的缩了回来。 而她,也深情的凝视着他,早就听说他是一个美男子,今日一见果然如此:如剑一般的眉毛,棱角分明的脸,骈齿,重瞳,如刀片一般的嘴唇。 第27章 风神秀逸,温文尔雅,她也陶醉了。 他又抓住了她的手,用灼热的目光看着她,说出他心底的诺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那一年,他十八岁,她十九岁,金童玉女。 六年后,他在金陵登基,她顺理成章的成为母仪天下的皇后。 后来我们叫她大周后,这个天生有点淘气的女子从此成为李煜生命当中最重要的人,很多时候我们并不需要太多,只要有一个心爱的人就足够,有了这个人就有了全部。因为有了大周后,李煜单调孤苦的生活开始变得浪漫而丰盈。 他们整天泡在一起,从来不知道什么叫腻味。她为他抚琴,他为她填词;她为他轻歌曼舞,他为她浅斟低唱。他们漫步于花丛,举杯于月下。他们是并蒂莲,他们是比翼鸟,他们是神仙情侣。 她和他在床帏中嬉闹,她喝了点酒,微醉,她笑吟吟的,面若桃花。调皮的她用白玉一般的牙齿嚼着红绒线,他痴痴的望着她,她冷不丁的把嚼断的红绒线轻轻的唾在他英俊的脸上,然后扑嗤一笑,娇弱的倒在他怀里。美娇娘的那份顽皮、那份天真、那份可爱,激发了同样天真可爱的他无穷的灵感,旋即为她填词一首《一斛珠》:“晚妆初过,沉檀轻注些几个。向人微露丁香颗,一曲清歌,暂引樱桃破。罗袖扈残殷色可,杯深旋被香醪涴。绣床斜凭娇无那,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 她要回娘家了,他送她送到宫门外,挽着她的手,一边垂泪,一边深切的嘱咐她早些回来。她已经消失很久了,他还站在那,像一尊雕塑一样,望着她离去的方向。才过了三天,他如隔了三秋,他寝食难安,思念如火,天天跑到宫门外,站在一棵古老的樟树下,望眼欲穿的盼着她的归影。雨打芭蕉的夜晚,他孤枕难眠,他披衣下床,在摇曳的烛光中为她写《长相思》就是其中的一首:“云一涡,玉一梭,淡淡衫儿薄薄罗,轻颦双黛螺。秋风多,雨相和,帘外芭蕉三两颗。夜长人奈何。” 有一种爱叫天长地久,他曾经在花前月下对她山盟海誓,他对她的爱会天长地久。 可是造化弄人,好端端的她突然一病不起,整日卧床,容颜憔悴。 他心急如焚,整夜整夜的守候在他的床边,亲自为她宽衣,亲自为她喂药。 有时候,她醒着,而他累了,睡着了,就伏在她的床边,她听他发出来的呼吸声,忍不住抚摸他的脸,泪水如泉水一般涌出来。她常常想,这一辈子有李煜这样的男人爱着她,她还有什么遗憾的呢?只是苦了他,她带病的身不但不能为他分忧解难,还要为他增添无限烦劳。 她心中有愧,于是决定让自己的亲妹妹进宫来照顾自己,善良的她不能耽误他,他不是她一个人的男人,他属于天下,他属于南唐。 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她的决定让她犯下了一个她不能原谅自己的错误,就是她的妹妹,后来的小周后也爱上了李煜。更让她伤心的是,李煜竟然也爱上了自己的妹妹。 爱竟然如此荒谬。虽然李煜在爱小周后的同时,对大周后的爱依然不减当年,但是爱情是自私的,作为一个女人,她无法容忍任何一个其他的女人来分享一个男人对她的爱。 一个人一辈子到底可以爱多少人?在遇到小周后之前,李煜没有这样的疑问,因为那时候他相信他这一辈子只爱大周后一个人,然而遇到小周后之后,他开始有了这样的疑问。 他自责的想,我以前对娥皇的爱难道是虚情假意吗?不是。难道我现在嫌弃她了吗?不是。那么,为什么我在爱着娥皇的同时又爱上她的妹妹?是我变心了吗?我是薄情郎吗?我今后如何面对她?又如何面对她的妹妹? 多么可爱的一个男人。作为一个高高在上的君王,拥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却为自己又爱上一个女人而自责。历史上的君王又有几人能够做到像李煜这样,这不但不能说明他滥情,反而更能说明他专情,专情他所爱的人。后来的一切也都说明,李煜一辈子就只爱过两个女人,就是大周后和小周后。 可是大周后不明白这些,重病缠身的她又添新愁,不久就郁郁而终。直到她临死的那一刻,她终于放了手,她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告诉他,让他尽情的去爱她的妹妹,不必自责,一个君王本应如此。 李煜哀戚不能言,厚葬了大周后。 大周后死后,李煜很长时间都活在对大周后的沉痛的记忆里,看着李煜悲伤憔悴的面容,小周后都忍不住垂泪,能够遇上李煜这样的男人是她们俩姐妹的上辈子修来的福。 后来为补偿对大周后的爱,也出自于真心,李煜把三千宠爱集中在小周后一人身上。 与姐姐大周后相比,小周后少了几分大家闺秀的风范,却多了几分小家碧玉的灵秀,她没有姐姐能歌善舞的才华,却是一个制造浪漫生活的行家里手。她是一个小资女人,骨子里追求生活的品质和格调。她有惊人的想象力,她能够变着法子使单调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对于厌倦帝王生活的李煜来说,他正需要一个小周后这样的女人,为他制造刺激、新鲜与激情。 她是个香草美人,喜欢焚香,他就命宫人按照她的想法制造焚香的器具,什么把子莲、三云凤、折腰狮子、小三神字、金凤口罂等应有尽有,任她每天垂帘焚香,满殿氤氲,像仙女一样在殿内飞来飞去。 她喜欢绿色,他就命宫人为她裁制绿色衣裙。她别出心裁,把一匹青色绢晾在宫苑,夜间故意不收取,待明日绢被露水所沾,颜色更加鲜明,他见了,赞不绝口,于是妃嫔宫人,竟收露水,染碧为衣,号为“天水碧”。 就这样在小周后的陪伴下,李煜过着幸福愉快的日子。 如果好花常开,如果好景常在,多好,然而,一切都是一厢情愿而已,短短的几年后,他和她却要遭遇生离死别。 偏安一隅的南唐,沉浸在歌舞升平之中,完全没有料到,另外一个崛起的帝国正对它虎视眈眈。 宋太祖赵匡胤要讨伐他,他天真无邪的向赵匡胤求情:“我没有罪,为什么要讨伐我?” 赵匡胤笑曰:“你是没有罪,但天下一统,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酣睡?” 他无话可答。宋军来袭,他急得直跳脚,又天真的让金陵所有的和尚登上城楼,齐念:“救苦救难南无阿密陀佛。” 念了一千遍“南无阿密陀佛”也无济于事,金陵被攻陷了,他肉袒降之,只恳求赵匡胤不要伤害他的百姓。 这个善良的人啊。 昔日的君王,今日的囚犯,沧海变桑田,写罢投降书后的李煜,怀着悲痛的心情写下了一阕《破阵子》:“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凤阁龙楼连宵汉,玉树琼枝作烟萝,几曾识干戈?一旦归为巨虏,沈腰潘鬓消磨;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唱别离歌,垂泪对宫娥。” 此后的李煜被赵匡胤软禁在一个阁楼里,终日过着以泪洗面的生活。 院子里的虞美人已经开了,这冷艳凄美的花啊,让我想起当年霸王别姬的悲壮。现在,我的大周后没有了,小周后也被夺了去,我的江山也没有了,我活在世上还有什么意思呢? 这一年七夕,李煜回首如烟往事,含恨饮泪写下了他的绝命词——《虞美人》: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阑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是一江春水向东流。 一切都过去了,一切都过去了,他的脑海里像放电影一样回放着曾经江南的一切。 写下这首绝命词不久,刚刚坐上皇帝宝座的赵光义给了李煜一杯毒酒。 赵光义派李煜当年的臣子去探知他是否真的归降,李煜见了他昔日的臣子,依然天真的抱着这位早已投靠新主的臣子痛哭,哭诉当年不应该错杀两个主战派的忠臣。 这位臣子回去禀告赵光义,说李煜并不是真降,说他还想东山再起,有诗为证,于是拿出李煜写的那阕《虞美人》。 赵光义什么也没看见,只看到了一句“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于是决定对李煜斩草除根。 还能说什么呢?只是一句“做个人才真绝代,可怜薄命作君王”。 所有的悲剧只是因为,他是一个不愿意做皇帝的皇帝,只是因为他不爱江山爱美人。 天真善良的心本该温润如玉,怎奈世事消磨。 21、柳永:爱在烟花深处 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都门帐饮无绪,留恋处,兰舟摧发。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沈沈楚天阔。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晚风残月。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柳永*《雨霖铃》 他自诩为布衣卿相,他奉旨填词,倚红偎翠,浅斟低唱,成为宋朝第一位填词专业户。 他是宋朝最红的词人,凡有井水后,便能歌柳词,他的红连苏东坡也嫉妒。 他写城市的纸醉金迷和市井生活,他也写落魄江湖的忧伤与无奈,然而他写的更多的是风尘女子的幽怨情思。 他是浪子,风一样的男子,来去匆匆,不知道哪里是他的归宿。 他是多情的男人,他创造了很多男人都想创造的神话,他同时爱着很多风尘女子,却并不招她们忌恨。 第28章 因为他尊重她们,她们亲切的唤他柳七郎。 他是柳永。 他是现代的古龙,一生只爱女人和酒。 宋朝少了柳永,就如唐朝少了李白,将会失去一半的光彩。 真情,真爱,真词,真男人。 敢写,敢唱,敢为,敢叛逆。 那时候他还很年轻,那时候他还没有出名。第一次参加科举考试名落孙山的他流落到江南,他站在金陵的街道上。 金陵很热闹,比东京还热闹。街上来往人流,车马穿梭如织,两旁楼铺林立,铺中出售闹竿、戏具、花篮、画扇、粉饵,更有珠翠冠梳、销金彩缎、犀钿漆窑,日常之需,无所不有。街上杂耍艺人俯拾即是,有花弹蹴鞠、踏滚木、走萦、水傀儡、吞刀吐火,围观者里外三层,喊声震天。秦淮河穿城而过,河中画船小舫点缀其中,船舫歌妓舞鬟花枝招展,弦乐笙箫糜惑人心。 可是这一切与他无关,他是落魄的文人。他有点累了,他想找一个地方歇一歇脚。 他朝烟雨楼走去,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走向这个地方,烟雨楼是金陵最出名的青楼。 年过半百的鸨母风韵犹有,扭着腰肢,迎面而来,可是他却告诉鸨母,他身无分文。 他被赶了出来,更可悲的是他被一群浓妆艳抹的女人赶了出来。 他沮丧的坐在门口。这时候,她出来了,她把他邀进了烟雨楼,她是烟雨楼的花魁,鸨母都要让她三分,她对鸨母说,他是她的一个朋友。 其实他只是她的一个陌生人,一个毫不相干的陌生人,只是因为她那颗纯洁善良的心,只是因为她迷恋落魄文人身上那种忧郁的气质。 那一晚其实他们什么也没做,他只是静静的听她歌唱,听她抚琴。 第二天,她送他离开。他问她叫什么名字,她说让他把她忘了,萍水相逢,何必记念名字。他不依,像个孩子一般恳求她,她只好告诉他,她叫谢玉英。 五年后,他再一次来到金陵,来到烟雨楼,他对鸨母说,他叫柳永,可他依然没有钱。 这一次他没有被赶出来,鸨母满脸堆笑的把他请进了烟雨楼,并急切的唤道,谢玉英,谢玉英! 五年前,没有人知道他是柳永,五年后,他的名字如雷贯耳,全天下的歌姬都以唱他的词为荣,任何一个歌女做梦都想着柳永能够为她们填词一首,只要他为她们填词一首,她们的身价就会百倍的增长。那时候的歌女就好比现在的流行歌手,柳永则是林夕、黄霑这样大腕级的词作家。他虽然不是有钱人,但他受歌女们欢迎的程度不亚于任何一个有钱人。 谢玉英已经袅袅娜挪的走下楼来,所有妓女的目光都集中在她的身上,她们由衷的羡慕她、嫉妒她,一直是烟雨楼花魁的她,还有柳永这样一个朋友。 五年了,谢玉英变得更加妩媚动人。 她不曾想到,她生命中的一个匆匆过客竟然没有忘记她,她热泪盈眶,把他邀进了她的闺阁。 这一回,良辰美景没有虚度。 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他和她在烟雨楼里相处了七天,这七天,她闭门谢客,只服侍柳永一个人。七天后,他要离开,她一把拉住他的手,开始唤他柳郎,柳郎,你可以不可以为我留下来? 他怔住,无语。她松开他的手,在一旁拭泪。她知道柳永不是她一个人的柳永,柳永是很多人的柳永,可是她多么想,柳郎只是她一个人的柳郎。 她其实很想他为她作一首词,为了他不在的时候弹唱思念,可是她说不出口,她怕她一开口,就玷污了她对他圣洁的感情,她不像有些女子,爱的只是柳永的词,她爱的是柳永的人。 柳永是何等心细的男人,他看出了她的心思,可是他终究是一个浪子,终究还得离开,于是,他为她作词,就是那首缠绵悱恻的《雨霖铃》。她当即拿来琴,为他弹唱,他作这首词的时候没有流泪,可听她弹唱的时候,这个多情的男人,却情不自禁的流下了泪水。 她弹奏的时候,一直看着他,看着他那黑如金墨的瞳仁里,隐藏了太多世人无法理喻的孤独。 他还是走了,尽管有万般的不舍,她问他,何日君再来? 他不知道。也许明天,也许一个月,也许一年,也许十年,也许一辈子。 柳永走后,这个叫谢玉英的女子不再接待任何客人,不再为任何寻花问柳之人弹奏。鸨母怜他身世,收她为义女。可是,她等的那个人他还会回来吗?他日夜吟唱他的名字,他可曾听见?她日夜弹唱他为她做的词,他可曾听见? 他没有听见,他已经在路上了,他下一个目标无非是另外一个青楼,从一座繁华的城市漂泊到另外一座繁华的城市,从一座青楼漂泊到另外一座青楼,从一场苍凉漂泊到另外一场苍凉,如此沉沦,如此放纵。 什么时候他开始了这样的生活?他已经记不清了,也许他天生就是这样一个人。 他回忆少年时期的柳永。出身也并不卑微,祖父柳崇是博学鸿儒,父亲柳宣也官至工部侍郎,叔叔、哥哥也都是进士,可唯独他,是柳家的不肖子孙。从小就吊儿郎当,哥哥们在埋头圣贤书,他却在树上掏鸟窝。父亲要他学诗,因为诗才是当时的纯文学,只有把诗做好了,才可以考取功名。可他偏不,他沉迷于别人不屑一顾的通俗文学当中,把创作登不上大雅之堂的慢词当作他毕生的事业。 于是,柳家的人认为他无药可治了,不管他了,任他花自飘零水自流,天南海北。 父亲经常骂他没出息,为了证明他有出息,他也做过当官的梦。第一次科举考试失败,他没有气馁,卷土重来,第二次科举考试失败,年少轻狂的他写了一首发牢骚的词《鹤冲天》: 黄金榜上,偶失龙头望。明代暂遗贤,如何向?未遂风云便,争不姿狂荡?何须论得丧。才子词人,自是白衣卿相。 烟花巷陌,依约丹青屏障。幸有意中人,堪寻访。且恁偎红翠,风流事,平生畅。青春都一饷。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 一时的牢骚之作不料却断送了他一生的功名。这首《鹤冲天》有好事者拿到宋仁宗那里,宋仁宗越看越愤怒,尤其是最后那一句“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刺到了他最敏感的痛处。三年后,柳永再一次参加科举,御批时,宋仁宗看到了柳永的名字,勃然大怒,一笔把柳永的名字勾掉,并旁批曰:“且去浅斟低唱,何要浮名?” 命运真是充满了变数,现在回想起来,柳永还要感谢宋仁宗,如果没有当初他那一句“且去浅斟低唱,何要浮名?”,也就没有现在的柳永。 可是他仍然不甘心,科举是没有希望了,于是他去求他的布衣之交孙何。孙何当时做江浙的转运使,门庭森严,柳永见不到他,就写了一首词《望海潮》,教歌女们传唱,企图能唱到孙何的耳朵里。可结果呢,孙何没有听到,金兵头子完颜亮却听到了,其中一句“三秋桂子,十里荷花”,勾起了完颜亮对大宋江河无比浪漫的遐想,认为那才是他梦中的天堂,于是“投鞭渡江、立马吴山之志”,以六十万铁骑南下攻宋。 屡屡受挫的柳永终于绝了仕途的念,从此流连于烟花柳巷,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 一个全新的柳永出现在宋朝,宋朝的妓女们有福了。 上帝把柳永这样一个绝世男人赐给了她们,也同时赐给了她们尊严与爱,还有温暖。 以前,她们是最卑微最渺小的一群,她们遭人玩弄,遭人冷眼,遭人唾骂,遭人抛弃,现在有了柳永,一切都改变了。他尊重她们,怜惜她们,他牵她们的手,他以温暖的胸怀拥抱她们,他含情脉脉的凝视着她们,他真心真意的赞美她们,她热情的为她们作词,他把她们比作清水芙蓉、秀丽的海棠、孤傲的梅花。 这样一个男人,即使多情,也值得去爱。 他用真心换得了她们的真情。也许他不是一个君子,但是他比起那些满口仁义道德满肚子男盗女娼的伪君子来,要好上千倍万倍。程朱理学之流,要一个寡妇饿死也不准她再嫁,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而他们自己呢?三妻四妾,还在外面偷鸡摸狗。 柳永不是这样的男人,他从来没有欺骗过她们,他告诉她们,他爱她,但也爱另外一个她。所以,她们从不恨他,只是在他离开后,思念他,希望再一次看到他。 “不愿君王召,愿得柳七叫;不愿千黄金,愿得柳七心;不愿神仙见,愿识柳七面。” 这是天下女人共同的心声,柳永成了宋朝的大众情人。为了见他一面,为了他一首绝妙好词,她们死也愿意。 男人做到如此境界,千秋万代,唯柳永一人而已。 四十八岁,漂泊了三十多年的柳永,为生活所迫的他终于进士及第。 可是,他只得到了一个九品芝麻官,余杭县令。为填饱肚子,官再小也得做,他也不在乎,只要有口饭吃生活依旧浪漫。大半辈子都挺过来了,还有什么放不开呢?也许,放不开的还有一个人吧?她就是金陵烟雨楼里的谢玉英,这么多女子,谢玉英一直是他心中永远的痛。去杭州上任,经过金陵,他奔向烟雨楼,可是人去楼空,谢玉英早已不知去向。 他含恨离开金陵,来到杭州,做了三年的县令,三年后,他回到东京。 宋仁宗授予他屯田员外郎的官职,可是做了不到一年,又因为一首词触怒了宋仁宗,他的屯田员外郎自然被罢免。 第29章 于是,他又把他的名字改为柳三变,曾经为科举把柳三变改为柳永。之后,又流连于秦楼楚馆,靠歌女们供奉他的衣食。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柳永这样一个风流才子果真死在了牡丹花下。他死在了名妓赵香香家里。他的死可以说是凄凉的,因为他的那些所谓的朋友,那些亲人都怕玷污了自己的名声,都不去为他收尸。然而他的死又是轰烈的,那些他爱的也爱他的风尘女子集资安葬了他。出殡那天,京城所有的名妓都为他披麻戴孝,他的死也惊动了谢玉英,这个已经消失多年的女子千里迢迢的赶来,在他的坟前,弹奏那首柳永为她写的《雨霖铃》。在她的弹奏下,千红恸哭,万艳同悲。 后来,其实很不想说后来,一个绝无仅有的风俗形成了。每年的清明,这些风尘女子,不祭祀父母,不祭祀亲人,不祭祀朋友,却唯独祭祀柳永,她们心中永远的柳郎。 22、苏轼:十年生死两茫茫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 ——苏轼*《江城子》 关于苏轼,关于一个豪放男人的似水柔情。 心理学家称,如果一个人兼具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的话,那么这个人将会有极好的人缘。这就好比男人的细腻被女人所看重,女人的大度被男人所看重一样,苏轼无疑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是中国古代作家中人气最高的一位,生前死后都讨人喜欢。东坡烧的肉叫“东坡肉”,东坡沏的茶叫“东坡茶”,东坡酿的酒叫“东坡酒”,东坡用的砚台叫“东坡砚”等等,千古文人,能受到如此待遇的,唯有苏轼一人了。 苏轼曾经妒嫉过柳永的红,而柳永却打心眼妒嫉苏轼的人缘。 苏轼的似水柔情与十年有关。 十年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千年是神话,百年不现实,只有十年,我们每个人都曾经经历,这样一种真实的沧桑,更能震撼我们的心灵。 十年前,他可以牵她的手,十年后,他从她身边走过,可是他的眼里已经没有她。 十年前,陆游和唐琬在沈园相依相偎,十年后,他们在沈园相遇,而她已经嫁作他人妇,而他另娶她作妻。 又有杨过和小龙女,十年前他们在战乱中流失,十年后他们在绝情谷重逢,荡气回肠的感情在经历了十年的考验后终于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苏轼的十年呢? 十年前,他十八岁,他娶了十五岁的王弗为妻,之前他们没有任何接触,这是一桩典型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当然他们也门当户对。不料,无心插柳,成就了一段千古佳缘。 十年后,王弗去世。又十年,是王弗的周年,王弗进入他的梦中,醒来后,惟有泪千行,遂作《江城子》,缅怀他挚爱的妻子。 苏轼这样一个男子,之所以有很多人喜欢,尤其是一些多情女子,是因为苏轼本人也是一个多情多义的男子。但他的多情与柳永的多情是不相同的,柳永的多情是在同一时间同时爱着多个女子,而苏轼的多情则是在不同的时段一心一意的爱着某一位女子。所以,柳永是浪子,苏轼是千载难逢的好男子。 王弗是苏轼的第一任妻子,但却不是他的初恋。苏轼的初恋是他的堂妹,史书上没有记载她的名字,在苏轼的纪念诗文中,他亲切的称她为“小二娘”。苏轼十八岁之前所有美妙的回忆都与小二娘有关,她是一个天使一般的女孩,纯洁、健康、可爱,郭沫若曾在回忆录里坦白,年少的他很想去摸一摸新婚嫂子那纤细的手,情窦初开的少年苏轼,也曾懵懂的想去牵她的红酥手,不料她的红酥手却被另外一个叫柳仲远的男人牵去了。 少年苏轼平生第一次尝到了失恋的滋味,那是一种淡淡的似乎又很美好的忧伤,后来他为小二娘写情诗,曰:“羞归应为负花期,已是成荫结子时。”小二娘死的时候,苏轼曾用“情怀割裂”、“心如刀割”这样惨烈的词语来形容他的心情,并为小二娘写一往情深的祭文:“……万里海涯,百日讣闻。拊棺何在,梦湿濡茵。长号北风,寓此一尊。”可见,当年的苏轼对小二娘是动过真情的。 小二娘的红酥手被别人牵走了,他也牵到了属于自己的红酥手。他的妻子王弗,是一个安静而又灵敏的女人,既有大家闺秀的端庄,又有小家碧玉的贤淑,如果把苏轼比作李世民,那么王弗就是长孙皇后了。 堪称古代第一贤妻,是苏轼绝无仅有的贤内助。在古代,女子是不能干政的,“妇人之仁”,“头发长,见识短”,女子一干政,就没有好下场。李世民之所以成为千古一帝,是因为他还是一个心胸宽广的男人,他尊重女人,尊重他的妻子,他把朝廷上的事情拿来问长孙皇后,长孙皇后拒绝回答,李世民赦她无罪,于是她委婉说出自己的意见,从而避免了李世民在朝政上一些错误的决定。 苏轼也把朝廷上的事拿来问王弗,因为他相信她,她聪慧,博闻强识,读了很多书,于是就有了“幕后听言”的千古美谈。 这是一个男子的大度,置一屏风,王弗静坐于屏风的后面,听苏轼与客人的交谈,客人走后,王弗款款而出,轻言细语,谦卑的告诉苏轼,哪些地方他说的很对,哪些地方有些欠妥。苏轼听了,没有不钦佩的。 像苏轼这样左右逢源的人自然有一大堆朋友,上至阳春白雪,下至下里巴人,没有他谈不来的,朋友多了难免鱼龙混杂,苏轼是何等聪明的人,但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他没有看出来,他的妻子王弗却看出来了。 苏轼非常豪爽,把所有与他交往的人都当作好人,王弗就提醒他,小心那些假好人。哪些是假好人呢?就是那些为了得到某种利益而故意巴结逢迎之人。 一日,客人散去后,王弗从屏风后面出来,说道:“你何必跟他多费口舌。他不是真心与你交好,他肯定有事求你。你看他说话的时候非常谨慎,说的并不是心里话,尽说一些讨你喜欢的话。”正如妻子说料,不几日,那人找到苏轼,想要苏轼为自己的侄儿安排一个差事。王弗建议苏轼拒绝他,如果他真心想与苏轼交往的话,绝对不会因为苏轼的拒绝而疏远他,结果,遭到拒绝后,那人再也没有和苏轼来往。 有王弗这样的妻子是每个男人的梦想,苏轼是幸运的,然而他又是不幸的,上天把王弗赐给了他,又残忍的把王弗从他身边夺走。与苏轼相濡以沫十年后,王弗永远的离开了他。 王弗是个孝顺的好媳妇,她死后,苏轼的父亲苏洵为她素食三日,并对苏轼说:“你应该把你的妻子安葬在你母亲坟茔的旁边。” 苏轼按照父亲的话做了,并在安葬王弗的山头亲手种植了三万株松树。 三万株,不是一株,感天动地的爱,可歌可泣。 王弗泉下有知,死也瞑目了。 王弗死后四年,苏轼孤苦了四年,四年后,他娶王闰之为妻。 苏轼是好男人,好男人当然要好女人来陪伴,王闰之就是这样一个好女人。 其实很不想说她与王弗的关系,但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王闰之是王弗的堂妹。 于是,很多人向苏轼发出尖锐的质疑,问他是不是把王闰之当作王弗的替代品。这样的质疑可以理解,因为苏轼爱王弗之爱的真切爱的深沉,但苏轼绝对没有把王闰之当作王弗的替代品。不可否认,爱屋及乌,每个人都无法避免,从妹妹的身上可以看到姐姐的影子,这勾起苏轼对亡妻的无限怀念。但他并没有马上娶王闰之,而是经过一段很长的时间,他审视过自己的内心之后才做出的决定。 他敢发誓,他爱王闰之。 王闰之没有姐姐那般锦绣才华,但却不失一个好女子。从小和姐姐呆在一起,和姐姐的感情甚好,对苏轼这样一位姐夫也很仰慕,但仰慕归仰慕,她没有非分之想。 她是一个安顺的女子,做女人该做的一切,孝敬老人,相夫教子,柴米油盐,事无巨细,家庭是她一生的事业,爱情则是她额外的收获。姐姐死后,她嫁给姐夫,毫无怨言。 典型的小女子,很容易知足,对丈夫百依百顺。苏轼在王弗死后的十年,为前妻写悼亡词《江城子》,她不是不知道,她也看得懂他写的词,但是她不怪他,一点不怪他,他写《江城子》的时候,唯有泪千行,她看着他,也跟着垂泪。不为别的,只为苏轼这样一个深情的男子。 可惜这样一个好女子命也不长久,她陪伴苏轼走过了他生命当中最重要的二十五年,二十五年后,她追随姐姐而去。 王闰之的死,与王弗的死一样,带给苏轼巨大的悲痛,他在祭文中誓言要与王闰之死后同穴:“我曰归哉,行返丘园。曾不少许,弃我而先。孰迎我门,孰馈我田?已矣奈何!泪尽目乾。旅殡国门,我少实恩。惟有同穴,尚蹈此言。呜呼哀哉!” 后来,苏轼请了当时的大画家李龙眠画了十张罗汉像,将这十张佛像献于王闰之的灵前。 苏轼在祭文中的愿望也得到了实现,他死后,他的儿子把他与王闰之合葬在了一起。 相爱的人为什么不能长久的在一起?我们常常这样问自己,可是却永远也得不到答案。也许这个问题本来就没有答案,因为感情就是一件虚无缥缈的事情。 第30章 王弗走了,王闰之也走了,苏轼的一片心也跟随她们而去。 他开始看破红尘,沉迷于佛学。 可是,他本来就是一个多情的男子,而爱情又是世间最捉摸不定的东西,不是你说想要就能要的,也不是你说想不要就可以不要的。 爱情来了,谁也挡不住。 一个叫王朝云的女子走进了苏轼的生命,苏轼对爱情绝望的心死灰复燃。 没错,就是那个“天涯何处无芳草“的王朝云。 想来好笑,大学的时候朋友失恋,安慰他曰:“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一直以为这两句诗是连在一起的,都是苏轼写的,后来才知道,苏轼只写了前面一句,后面一句不知道是谁添上的,堪称绝配,独孤二少真是佩服。苏轼的意思是,无论走到哪里,都有王朝云这样的“芳草”与他朝夕相处。 她确实是芳草,十二岁的时候沦落风尘,卖唱为生。苏轼携妻子王闰之游西湖,仿佛前世修来的缘,他听到了她美妙的歌声,他毫不掩饰的赞叹:“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两相宜。” 心细的王闰之看出了丈夫的心思,暗中把她买下,遣人送来给苏轼当丫环,苏轼笑纳之,那一年,苏轼刚好是四十岁的中年男子。 在苏轼和王闰之共同调教之下,王朝云从一个懵懂的少女成长为人见人爱的“如夫人”。王闰之临终前把王朝云叫到跟前,再三嘱托她,无论苏轼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不要离开他。她含泪答应。 王闰之走后,王朝云实践了她的诺言,无论苏轼富贵或者潦倒,她都对他不离不弃。 苏轼晚年仕途不顺,王朝云这样一个可人儿成了他唯一的精神支柱,他什么都跟她说,高兴也好悲伤也罢,他都愿意跟她分享,因为她理解他,直到他心中的苦。她是医治他心灵创伤的灵丹妙药。他赞美她“天女维摩”。 他被贬惠州。他的嫔妾丫环都离他而去,只有她,一如既往的跟着他,跋山涉水,千辛万苦的来到了当时可以称之为天涯海角的惠州。 后来,她死在了惠州。苏轼把她葬在惠州西湖,墓边筑“六如亭”,从此,苏轼心如死水,未再续娶,五年后,他也跟着王朝云的脚步离开了。 23、黄庭坚:老子平生江南江北 苍颜华发,故山归计无因得。旧交新贵音书绝。惟有家人,犹作殷勤别。 离亭欲去歌声咽。潇潇细雨凉生颊。泪珠不用罗巾沾。弹在罗衫,图得见时说。 ——黄庭坚*《醉落魄》 黄庭坚有一阕《念奴娇》,词曰: 断虹霁雨,净秋空,山染修眉新绿。桂影扶疏,谁便道,今夕清辉不足。万里青天,姮娥何处,驾此一轮玉。寒光零乱,为谁偏照醽醁。 年少从我追游,晚凉幽径,绕张园森木。共倒金荷家万里,欢得尊前相属。老子平生,江南江北,最爱临风曲。孙郎微笑,坐来声喷霜竹。 老子平生,江南江北,最爱临风曲。没经历沧桑,没度过艰辛,道不得此句。 尽管如此,那临风的一曲笛声,足以安慰这颗饱经忧患与离别的心。这时候,恰巧有一个叫做孙彦立的善吹笛子的人在场,那悠扬顿挫的笛声响起,黄庭坚眼中噙着泪水,陷入到痛苦的回忆中。 黄庭坚这辈子尽在委屈中度过,幸亏他善于自我调节,要不然早就憋屈死了。 黄庭坚的家世并不显赫,他的父亲黄庶虽中过进士,但仕途不顺,只做过边远地方的小官,而且最终死在任上,没有给黄庭坚留下可观的财产。 黄庭坚跟母亲相依为命,他有一个藏书非常丰富的舅舅,非常喜欢他,舅舅的藏书,黄庭坚小娃可以任意的挑选阅读。故黄庭坚的幼年在物质方面虽称不上富裕,但在精神方面,绝对有自豪的理由。 黄庭坚小娃最喜欢的一件事就是到河边放牛。那里有潺潺的溪流,鲜嫩的青草,数不清的大树相互交接形成了一道幽静清凉的屏障。林子里有小鸟鸣啭,溪流里有小鱼嬉闹,牛背上有牧童吹笛,黄庭坚一生最喜爱笛声,大概和他童年的经历有关。 他喜欢在这样的环境下读书,清风徐来,水波荡漾,读一篇杜甫的诗,多么惬意的一件事啊! 在年幼的黄庭坚看来,牧童也许是这个世界上最惬意的职业。周围都是令人心旷神怡的景色,牧童可以躺在软软的青草上放逐自己的灵魂,还可以伴着鸟儿的歌唱演奏短笛,一切世俗的东西都不染心胸,心灵的纯洁一如没有尘埃的美玉,还如清澈的溪水。 黄庭坚小娃写了一首《牧童诗》,由衷地向牧童致以最羡慕的眼神: 骑牛远远过村前,吹笛风斜隔岸闻。 多少长安名利客,机关用尽不如君。 一个七岁孩童的稚嫩的双眼,竟然看透了尘世的羁绊,淡泊名利的志向挥洒字里行间,竟然毫无矫情做作之态。 黄庭坚愉快而充实的度过了自己的少年。 成人后他跟随舅舅到淮南游学,认识了当时的大诗人孙觉,这个人很了不起,对杜甫相当有研究,在他的影响下,黄庭坚也对这位唐代的大文豪、大诗人杜甫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黄庭坚成了杜甫的铁杆粉丝,谈诗必谈杜子美,论文必称杜少陵。 为此,孙觉还把自己的爱女兰溪许配给了黄庭坚。黄庭坚没有想到对于杜诗的喜爱竟然给自己带来了一段美好的姻缘。 不仅如此,若干年后,黄庭坚别开天地另创了一家江西诗派,他们奉杜甫为鼻祖,对杜甫顶礼膜拜。杜甫的诗沉郁苍劲忧国忧民,杜甫其人被誉为诗圣,其诗被誉为一代诗史,黄庭坚推崇杜甫,可见他自认为和杜甫在性格和命运上大有相投相似的地方。 十年磨剑,为的是有朝一日能够一试霜刃;数载寒窗,为的是终有一天会独占鳌头。黄庭坚到了参加省试的年龄,他来到省城准备施展才华一举成名。 那时的黄庭坚年少气盛,考试之前遍交朋友,同学们都认为黄庭坚必然高中,如果他都中不了,别人就更不敢奢望了。 考试后,这种感觉在考生心理越来越强烈,以至于结果尚未公布,纷纷传说黄庭坚高中了解元。同学们为了表示庆贺,在黄庭坚住的客店摆了一桌丰盛酒席。 酒席宴上,黄庭坚酒量比他中解元的消息更令人震惊,其他同学已经喝得烂醉如泥了,他依然谈笑风生。他好像从未到过考场一样,对考试结果一点都不关注,也许他的自信心太强烈了,大有舍我其谁的气概。 可是转瞬之间,黄庭坚就迎来了他告别少年时代以后的第一个沉重打击。正当他们豪饮的时候,有人跑过来说,你们这群人中有三个人中了,大家一阵欢腾,可是这个人接下来的消息令大家惊诧不已,他说考前人气指数最高的黄庭坚落榜了。 话一落地,同学们就感到非常尴尬,这是个坏消息,不应该出现在为黄庭坚庆贺的宴会上,于是他们全都低头不语。 黄庭坚谈笑自若,照样喝酒,照样吃肉,酒足饭饱之后,拉起同学们的衣袖,一起风风火火的跑到榜前,观看榜上的名次排位。自始至终,黄庭坚表现出一贯的姿态,没有让想看笑话的人有机可乘。 那是他生命中的唯一一次落榜。 其后经过几次顺利的考试,黄庭坚如愿的进入仕途。他开始了一段新的生命体验,在新的人生旅途中,他何去何从,一切都是个未知数。 他最开始的官职不过是一个县的主薄。对于考场上得胜归来的黄庭坚来说,现在的状态距离那种辅佐君王、致君尧舜的理想实在是相差太远了。 于是,黄庭坚有些郁闷。自己的一生不会就这样消磨吧?自己满腹的才华不会就这样闲置吧?黄庭坚对波诡云谲的宦海显得有点力不从心。 这是一种悲剧的情调。黄庭坚的这种感觉是天生的。他的这份自省使他与生俱来就有一种危机意识,即使外部不会强加给他什么,他的内心也会惴惴不安,他清楚的知道脚下的路是没有尽头且充满泥泞的。 做县尉没多久,黄庭坚被任命为北京(那时候的北京是现在的河北大名)国子监教授,在北方边境度过了漫长的七年。 生活是艺术创作的源泉,一切好的艺术作品都是从生活中提炼而来。 黄庭坚在边地的七年生活,使他接触到了淳朴的边地百姓,他目睹了烽火连天的战争场面,他曾沉醉于遍地的黄花,也曾刻骨铭心于战争所带来的灾难,所有这些都使他对这个世界有了更新更深的认识—— 人无论处于何种境况中,都要自我珍惜,生命是上天绝无仅有的一次赠与。 感谢命运之神给予黄庭坚这样的生活态度,要不然真不知道在余下的岁月里,他会不会被随之而来的打击和煎熬所征服。 回到京都后,黄庭坚遇到了苏轼。 苏轼对黄庭坚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自古英雄相惜。真正的英雄会由衷地发出对另一位英雄的赞叹,而伪英雄和假英雄则在发出赞叹之余,拔出那柄叫做嫉妒的匕首狠狠刺向你。 幸好这样的事情没有在苏轼和黄庭坚之间上演。 苏轼很赏识黄庭坚,认为他的诗“超绝尘,独立万物之表,驭风骑气,以为造物者游,非今世所有也。” 两个具有英雄情怀的诗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黄庭坚成了苏门四大学士之一,深得苏轼的器重和欣赏。这两个人在对待生活的态度上具有相似性和一致性,都主张从容和淡然的面对生活中不可预料的意外。 第31章 可是,一场苦难正等着他们去遭遇。一切都要从一场改革谈起。 那场改革叫做王安石变法。王安石顶住强大的压力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变革。 王安石确实是一个不朽的人物,他的变法也暂时的缓解了北宋中后期的颓势,但不可否认,王安石的急功冒进,使得改革派的队伍里鱼龙混杂,做出了不少伤害百姓,有违国体的事体。 一方面王安石为了国富民强而呕心沥血,另一方面投机分子希望能从剧烈的变革中获得暴利,后者玷污了前者的良苦用心,更破坏了改革者的声誉。 黄庭坚对这场声势浩大的变法是持反对态度的。 在他眼里,王安石是一个值得尊敬的政治家。然而,很多人混入变法的队伍,为的是获得更大的权力,以便谋取更丰厚的利益。黄庭坚埋怨王安石用人不明,使原本一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改革变味了。 由于反对王安石变法,黄庭坚过上了“老子平生,江南江北”的生活。 贬谪,既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情调,生命可能在贬谪的过程中破茧成蝶,完成最后的羽化。 贬谪又是一种跌落,从庙堂到江湖的跌落,从此再也不为家国计了,只剩下一身青影,仗剑天涯。江南江北是落魄江湖的飘影,老子平生是尝尽人生百味的老到和辛辣。 贬谪是一种生活味道,沧桑和悲凉是它的主旋律,黄庭坚在这样的乐曲中,既沉醉又痛苦,既彷徨也清醒,既失落也有一种隐隐约约的希望在向他招手。 或许,这种贬谪的生活一直到死都不会结束,因为这条曲线过于悠长,说不定哪一刻就会终止到某一点上,那一点是生活的终点,却不是生命的终点,奇+shu$网收集整理只是结束了沧桑,却没有结束希望。 老子平生,江南江北。重温这句话就像在品一杯陈酒。酒是陈的香,路是走过来的令人回味悠长。生命是一场经历,经历的越多,生命就越厚重。如果不经历落拓江湖的辛酸和苦难,怎么会喊出“老子平生,江南江北”这样既豪壮又充满悲情的慨叹! 苍颜华发,故山归计无因得。旧交新贵音书绝。惟有家人,犹作殷勤别。 离亭欲去歌声咽。潇潇细雨凉生颊。泪珠不用罗巾沾。弹在罗衫,图得见时说。 诗人的泪水因何而流呢?只为那坎坷路上的风霜。 头发白了,却不能回归故里;新旧朋友也失去了消息;只有陪着自己黯然销魂的家人,犹自说着珍重的话语;离亭相别,不知他年何月再次重逢;潇潇细雨,打湿了脸颊,混着沧桑和离别的泪水,一起滚下。 那泪珠儿,那泪痕,不要用罗帕拭去,要它尽情地滴落在青衫上,图的是重逢的时候。可以唤起我们对旧时的回忆,得以重逢的喜悦。 天涯也有江南信。梅破知春近。夜阑风细得香迟。不道晓来开遍、向南枝。 玉台弄粉花应妒。飘到眉心住。平生个里愿杯深。去国十年老尽、少年心。 这阕词是黄庭坚在宜州见梅时做的。他是个贬官,心中多少有一丝的寂寞和愤慨,但更多的是对岁月流逝的痛心和无奈。黄庭坚的老是阅历催成,沧桑使然,他的江南江北的经历告诉他,不老都不成。 宜州,山清水秀的好地方,这里的人民无比的淳朴,这里的山水如此的令人心旷神怡,这里的读书人都十分好学,对于他这个遭到贬谪的老头十分礼遇,甚至奉为宗师。 然而,却是黄庭坚的生命旅程中的最后一站。 树叶飘落的金秋时节。还有几天就是重阳节了,那是老人的节日,当然也是黄庭坚最喜欢的节日,重阳节有酒喝,而且是伴着摇落的菊花一起喝,人生当中这样的情景最令人希冀了,菊花,落叶,秋风,把酒,填词……夫复何求! 重阳节那天,黄庭坚登山望远,徘徊不已。心中有喜有悲,惆怅难遣。眼前竹影荫翳,林鸟鸣啾,河流如碧带。远处又腾起一片袅袅的山歌。黄庭坚不由得诗兴大发,填词一阙云: 诸将说封侯,短笛长吹独倚楼。万事尽随风雨去,休休,戏马台南金络头。 催酒莫迟留,酒似今秋胜去秋。花向老人头上笑,羞羞,白发簪花不解愁。 酒酣耳热之后,往往是诗人剖解心灵的时刻。黄庭坚感觉自己老了,再也经不起如许的愁郁。仕途坎坷,种种打击,化作诗人眼中泪,杯中酒,无奈和孤寂遗落字里行间。 天空下起了蒙蒙的小雨。小雨如织,密密匝匝的打在窗棂上,声音悦耳动听,好像在聆听天籁一样。 醉意熏熏的黄庭坚听着这雨声,忽然想起了李商隐的一句诗来,留得残荷听雨声,这里虽没有残荷,但却有满山的翠竹,不是一样能够听雨声吗? 雨点叮咚的声音拨弄的黄庭坚的心里痒痒的。一个年过花甲的老人仍免不了冲动,他乘着酒气来到栏杆处,脱掉了自己的鞋子,斜躺在胡床上,把赤裸的双脚伸到雨幕里,任凭雨点肆意的打在他的脚上。 黄庭坚一脸惬意,像顽童似的舔尝这种清爽的快乐,还自言自语地说:平生无此快!我这辈子没这么爽过! 只一句落地,诗魂飘散。 24、秦观:谁比他忧伤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渡。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秦观*《鹊桥仙》 在一个春日里缅怀一个比我年长的男人。 一个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真爱的男人。 一个天生忧郁的男人。 一个纯情的男人。 秦观,秦少游。 没有谁比他更忧伤,伤情处,灯火已黄昏。叶梦得叹他是“古之伤心人”,冯煦说他“他人之词,词才也;少游之词,词心也”。他的每一首词,都弥漫着浓雾一样的忧伤,他写《江城子》:“恨悠悠。几时休。飞絮落花时候一登楼。便做春江都是泪,流不尽,许多愁。”他写《千秋岁》:“日边清梦断,镜里朱颜改。春去也,飞红万点愁如海。” 读秦观的词是需要心情的,高兴的时候最好不要读它,悲伤的时候可以读它,若是女孩子,最好准备一块方巾,以备不时之需。 和李商隐一样,秦观是爱情诗高手。 爱情这个东西,说了千年道了万载,也没有谁说清楚。没有人不喜欢爱情,没有人不想得到爱情。一份珍贵的爱情甚至可以让我们抛弃一切,白娘子为了得到许仙的爱情宁愿被打入雷峰塔,所谓“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我们可以想象所有与爱情相关的美好,一个温软的亲吻,一个真挚的眼神,一个热情的拥抱。爱情可以给我们快乐,在你失落的时候可以慰藉你的心灵;爱情可以给我们力量,在你跌落人生低谷的时候可以让你坚强。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两个人的力量是无穷的,更何况是你的爱人呢?一个人一辈子孤独终老,两个人一辈子幸福到老。所以,我们需要爱情。 读秦观的词,就是享受一场爱情的盛宴。 料想,秦观没有经历过完整的爱情,假若他爱情道路上一帆风顺的话,他就不会写出“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样流传千古的绝妙好辞。但是,他也是个凡夫俗子,他也有七情六欲,他和普通人一样也渴望美好的爱情。然而,越渴望,越失望,于是,只好寄托在诗词上。 说来,这一切都怨他悲惨的身世。 从小父亲就不在身边,十岁的时候母亲也撒手人寰。后来父亲续娶,继母是一个很凶悍的女人,父亲要接秦观过去一起住,她不准,于是父亲只好让秦观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不料,没几年,爷爷也去世了,秦观只好与奶奶相依为命。日子过得非常艰苦,他内向、忧伤的性格就此形成。那个狠心的父亲自从母亲去世后,没有回来看望秦观一次。在秦观幼小的意识里,已经没有母亲、父亲这样一个概念了。 于是他发奋读书,企图通过考取功名来改变自己的命运。二十四岁那年,他参加科举考试,主考官嫌他的文章太纤弱,没有录取他。后来他又考了几次,一直没有考中。飘零的身世,仕途的艰难更加剧了他忧伤性格的形成。 直到他三十七岁,他的命运才有所改变。 他遇到了大好人苏轼,苏轼推荐了许多有才华的人给朝廷,被称为文章伯。他写的一篇文章《黄楼赋》被苏轼看中,苏轼对他的评价很高,认为他有屈原宋玉一般的才华。秦观也久仰苏轼的大名,于是以学生的名义拜在苏轼的门下,成为苏门四学士中最受苏轼宠爱的人。那一年,恰好是苏轼主持进士科考试,苏轼推荐了秦观,秦观才得以进士及第。 但考得进士的秦观并没有马上被朝廷重用,他苦熬了六年,头发都熬白了,才熬到一个小小的官职——秘书省正字。 遇到苏轼应该说是秦观的幸运,可谁又曾料到,遇到苏轼又是他更为悲惨的命运的开始呢?秘书省正字没做多久,就成了朋党之争的牺牲品。作为旧党的苏轼遭到崛起的新党的迫害,苏轼等一大批人遭到贬谪,作为苏轼的得意弟子秦观也未能幸免于难,他先是被贬到杭州做通判,后来贬到湖南郴州,继而贬到更遥远的广西横州、广东雷州。后来宋徽宗继位,大赦天下,宋徽宗喜欢秦观的词,于是召他为宣德郎,令人叹惋的是,还没有来得及上任,水土不服,忧劳成疾的秦观就客死在了途中,时年五十一岁。 第32章 想来都不免心酸,这样一位满腹才学的男人,竟落得如此下场,他生前连一天的好日子都没有享受过。 自古才子多磨难。这是我的一位朋友的感叹,他也是一位才子,自诩为“有才华的穷人”,搞音乐的,摇滚乐。宁夏人,热爱自己的家乡,很富有创造激情,把家乡的民歌花儿与时尚的摇滚结合在一起,创造了一种新的摇滚乐——乡土摇滚乐。我听了他的乡土摇滚,他那富有磁性而略带沙哑的声音震撼了我,我觉得这才是真正的音乐。可是,他的乡土摇滚属于小众音乐,很少有人喜欢,这是他的无奈,但他仍然坚持着,不背叛自己的音乐梦想。我的这位朋友虽然很有才华,但他不喜欢别人叫他才子,他调侃道:“古往今来,没有一个才子有好的下场。” 想想也是,古往今来没有一个才子有好的下场,悲哀。 宦海沉浮,被贬郴州的秦观曾经写过一首《踏莎行》:“雾失楼台,月迷津渡,桃源望断无寻处。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驿寄梅花,鱼传尺素,砌成此恨无重数。郴江幸自绕郴山,为谁流下潇湘去?”初到郴州的秦观,找不到任何一个可以排遣寂寞与苦闷的地方,只能一个人困守在凄冷的旅舍里。春寒料峭,夕阳西下,杜鹃的哀啼传来,被贬到千里之外的他,面对命运的无常,他也只能悲伤的叹“为谁流下潇湘去”了。 我们来说秦观的爱情。古时的爱情讲究门当户对,像秦观这样一个落魄文人,没权没势,徒有虚名,自然大户人家的小姐是看不上他的,小家碧玉吧倒也不错,但秦观又是一个对爱情非常严肃的人,决不将就,决不凑合,找来找去也没有找到他称心如意的。 皇帝不急太监急,古道热肠的苏轼见秦观老大不少了还是一个光棍,就费尽心思为他张罗了一门亲事,对方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叫徐文英,可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秦观对她没有感觉,尤其反感她身上那股娇气。可是,他还是妥协了,为了不让自己的恩师失望,他娶徐文英为妻。 这是一桩没有爱情的婚姻,这注定是一个悲剧,很不幸,秦观并没有像元缜、苏轼那样对自己的妻子产生爱情,他也曾试着爱她,可是,日子一天天过去,日久生情的梦想也被打破。面对他,他感觉只是一个灵魂出窍的人,针刺一样的难受。 他想离开她,想休掉她,可是又觉得对不起她,也对不起苏轼,于是只好迁就,尽一个丈夫应尽的责任。可怜我们的秦观,还没有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还没有尝到爱情的滋味,就被形同枯木的婚姻束缚了手脚。 他很苦闷,也曾去过青楼,但他不是柳永,他背负太多,和歌姬交往只限于听她们弹奏,不敢越雷池一步,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纯情的人,相信这个世界有真爱,他的真命天女也一定存在某个地方,只是缘分还没有到。他是一个只相信感觉的人,如果对一个女子没有感觉,他不会认为有真正的爱情产生,就像他的妻子。 这时候,他遇到了一个叫巧玉的歌女,他的感觉来了,巧玉也对他有感觉,于是两人相恋。当然,这是一对地下情,若他的妻子知道了,后果不堪设想,如果让苏轼知道了,也会斥责他。巧玉需要一个名分,要他纳她为妾。可是,纳一个风尘女子为妾是当时士大夫阶层所不齿的,秦观官虽小,但好歹还在朝廷混着,面对强大的社会压力,他犹豫了,虽然他真的爱她。 就在这个时候,为安慰巧玉,秦观为她写《鹊桥仙》,告诉她“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两个真正相爱的人并不会因为时空的变幻而令彼此陌生,能在一起固然好,不能够天天在一起也无妨,只要两颗心在一起就行了。 词是好词,也很感人,巧玉也懂,可是她等不起,她一个女子,韶华易逝,她不想等到人老珠黄那一天,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她受够了,这烟柳之地,她要离开。于是,与他分手,弃了爱情,要了婚姻,嫁给了一个她并不爱的商人。 他黯然。忧伤掠过他清俊的脸,面对爱人,他又何尝不想,朝朝暮暮? 他继续去青楼,继续寻找他的真爱,有时候,好希望他是柳永。可是,他只是秦观。 说秦观的爱情不得不提苏小妹。 苏轼的妹妹,才貌双全,据说去苏家提亲的人踏破了门槛,可心高气傲的她一个也看不上。黄庭坚把王安石的儿子王雱介绍苏小妹,苏小妹看了王雱的作品,评价是:“新奇藻丽有余,含蓄雍容不足,难成大器。” 其实苏小妹心中早已有如意郎君,她相中了常来苏家走动的秦观,说秦观的才华如果没有苏轼父子的话,当今数他第一了。相中秦观,这连苏轼也没料掉。既然相中了,那好吧,提亲吧,于是就有了民间传说苏小妹三难秦观的故事。 其实很不喜欢这个故事,这个蹩脚的故事在我看来也只够刊登在《故事会》这样的杂志上,这个故事完全把秦观的形象毁了,没有给秦观增添任何光彩,倒给他抹黑不少。编故事的人用意很明显,抬高苏小妹,贬低秦观。 在这个故事里,秦观成了以貌取人的风流公子,苏轼向他提亲,他听说苏小妹的相貌很难看,于是犹豫着,不给苏轼答复。后来为证实苏小妹的相貌是否难看,他假冒和尚。她去烧香,他一睹她芳容,虽然不是什么国色天香,但花容月貌还是有的,于是起色心,赶紧答应苏轼这门亲事。不料,苏小妹也不好对付,洞房那天,出了三道诗谜为难他,如果回答不出来就不准进洞房。秦观过五关斩六将,终于抱得美人归。 事实上,秦观完全不是这样一个人,首先他不是一个以貌取人的人,他本身也并非风流倜傥之人,他对爱情只有一个标准:感觉。虽然他也爱美,但姿色绝非爱情的第一要素。如果他爱美女,青楼多的是。另外,他是一个沉默寡言、内向的人,绝非故事中所说的那般热闹。 虽然不喜欢这个故事,但仍然希望历史上有苏小妹这个女子,秦观这样的才子,就应该有苏小妹这样的佳人来配,一静一动,堪称绝配。也许有了苏小妹,秦观就不寂寞了。 可是,这世间,一厢情愿的事情太多。 后来,秦观也对爱情绝了望,一门心思扑在诗词创作上,一心一意的做他的“山抹微云秦学士”,词风也逐渐走向苏轼的反面,向素来被主流文人瞧不起的柳永靠拢,数年后,形成自己的风格,俊逸精妙,情味深永,成为北宋词坛婉约派的代表人物。 我常常想,若秦观和柳永相遇,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 25、林和靖:江头潮已平 吴山青,越山青,两岸青山相对迎,谁知离别情? 君泪盈,妾泪盈,罗带同心结未成,江头潮已平。 ——林和靖*《长相思》 宋朝的时候,有一个诗人把隐士做绝了,做漂亮了,这就是林和靖。西湖梦,孤山魂,一代隐士林和靖。以梅为妻,以鹤为子,疏影横斜,暗香黄昏,泛舟垂钓,读书耕种,在林和靖传奇、浪漫、优雅的背后,谁又能看到了他巨大的不幸和无边无际的独孤。 林和靖二十五岁那年被赶出了家门。 说是家,其实不是家。林和靖早已经没有了家,每个人的童年都是快乐的,但他不是,十岁那年,所有的快乐都离他而去,因为他的老爹母亲相继离世。 他有一个哥哥,从此与哥哥相依为命。 这就是林和靖童年时的家,支离破碎,惨不忍睹,如果说和哥哥在一起生活的日子他还可以感受到些许的亲情之外,十年后,他就再也感受不到了,因为哥哥结婚了。嫂子是一个势利小人,也是有一定背景的人,她之所以能够看中林和靖的哥哥,因为只有他愿意做上门女婿。 也就在这一年,哥哥开始对林和靖冷漠,因为他时刻受妻子的监视,他也想对弟弟好一些,但是他不敢,他觉得自己太软弱。嫂子觉得林和靖是他们的累赘,她常常挖苦林和靖的哥哥,到底是你做我们家的上门女婿,还是你们林家一家人做我们家的上门女婿?叫你弟弟走吧,我再也受不了!他已经成年,你没有义务再养他了! 被赶出家门的那一天,林和靖和哥哥在门口分别。 哥哥塞给他一包银子,含着泪说:“这是哥哥所有的积蓄,你到外面考个功名吧!考个功名你嫂子就会对你刮目相看了。” 林和靖明白,哥哥的言下之意就是,如果考不上功名就永远不要回来了。 林和靖也明白,他这一去也许真的永远回不来了。林和靖不是没考过功名,林和靖不是没有才华,林和靖不是不勤奋,而是他压根儿没有想过将来要做什么大官。所以好几次会试,他都故意不按照规矩答题,而是按照自己的喜性答题,结果自然是没有通过考试。林和靖中了秀才,举人也不在话下,但他放弃了,结果势利眼的嫂子也放弃了他,把他赶出了家门。 不过林和靖并不为这件事情感到难过,因为他并不留恋这个并不属于他的家,即使嫂子不赶他走,迟早他也会离开这个家的。林和靖从小就喜欢山水,喜欢大自然,借这个机会饱览一下祖国的大好山河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难过的是,他还要与另外一个人分别,这个人不是他的哥哥,而是他的初恋情人。 初恋情人姓梅,我们姑且叫她梅。如果说这个世界还有什么值得林和靖牵挂的话,那就是梅了。 第33章 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的力量有多大,看看林和靖就知道了,林和靖最后终身不娶,孑然一身就是为了这个梅。 梅是杭州一大户人家的独生女,老爹是省里面的高级官员,梅虽然贵为千金,但没有千金的脾气,她一生单恋一枝花,那就是梅花。梅是一个梅园的主人,里面有她亲手栽培的十棵梅树。而梅则像梅花一样高洁美丽。 林和靖和梅的爱情故事自然与梅花有关。 那是一个飘雪的天气,林和靖在外踏雪的时候突然被不远处一抹如雪一样的红色所吸引,林和靖知道那就是梅花了,因为在这冰天雪地里只有梅花才可以开放如此高傲。于是,他朝着那个方向走去。 走进梅园的时候,林和靖惊呆了,不为梅花,而为梅树下面的一个女子。 女子穿一件红色的风衣,撑一把油纸伞,像一尊雕塑一样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在银装素裹的世界里,她就是一朵最大最鲜艳的梅花。 这是一幅美妙绝伦的画面,这是林和靖从未见过的情景,一向喜欢作画的他想把眼情的景象画下来,可是他没有带纸和笔。没有纸,就把洁白的大地当作宣纸,没有笔就用树枝代替,要的不是一幅画,而是作画时的感觉和心情。 当这幅画接近尾声的时候,林和靖抬起了头,他看到的不再是红衣女子的背影,而是她的一张脸,这是一张什么样的脸呢?不能用年轻和漂亮来形容,这一张脸既有雪花的洁白又有梅花的红润。这一张脸有一双乌黑的眸子,眸子里的秋水晶莹剔透,这双眸子正出奇的看着林和靖,看着雪地上林和靖所画的“少女赏梅图”,雪地上的少女,那熟悉的背影正是红衣女子自己。 一切都是天意吗?那一瞬间,女子被林和靖的才华所折服,林和靖被女子的美丽和气质所打动。一眼万年,两个人都觉得对方好像是自己已经寻找了一万年才找到的那个人,于是他们相爱了,不是在口头上,而是在心里。 红衣女子就是梅,这一年梅十八岁,林和靖二十岁。 就是这个梅园,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开始了。 人约黄昏后,月上柳梢头。 梅园成了他们心中永远的老地方。转眼间已经日落西山,林和靖和梅依依惜别,两个人彼此深情的对望,很快月亮出来了,梅园里清澈的池水映照出梅枝的疏秀清瘦,黄昏的朦胧月色烘托出梅香的清幽淡远,看着眼前的梅,林和靖诗兴大发,随即吟出一首千古名句: 众芳摇落独暄妍,占尽风情向小园。 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 林和靖把这首偶然得来的诗送给心爱的女人,梅在喜悦和幸福之中,在林和靖的目送之下,离开梅园。 如果永远是这样该多好,可是这个世界上似乎没有永远。就这样过了五年后,林和靖被嫂子赶出了家门,杭州已经没有他容身之处,他要离开了,他要去考取考取功名,否则的话永远不要再回来。考取功名,这对一没有钱财二没有背景的林和靖来说又谈何容易。可是,为了梅,他决定去试一试。 而此刻面临的问题是,他不得不要与梅分别了,分别多久?不知道,也许一年,也许五年,也许十年。 分别的地点没有选择梅园,因为梅一直以来都想和林和靖一起去看看钱塘江的潮水,所以他们选择了一个可以观看钱塘江潮水的亭子。在这里,他们面临的是一场生离死别,但是当时的他们并不知道,他们都认为这只是一次普通的离别。深明大义的梅还安慰林和靖男儿志在四方,应该出去闯荡闯荡,而她向他许诺一定等他回来。 就在这个亭子里,他们看了最后一场潮水,潮水退去后,离别的忧伤弥漫在两个人的心中,用什么来表达呢?只能是诗歌了,于是,林和靖又为梅做了一首诗《长相思》: 吴山青,越山青,两岸青山相对迎,谁知离别情? 君泪盈,妾泪盈,罗带同心结未成,江头潮已平。 林和靖就这样离开了杭州,离开了他心爱的梅,这一去就是十年。 林和靖从杭州沿运河北上,过苏州、扬州,至盱眙一带转入淮河、汴河,北出曹州,然后折返南下,取道淮甸至舒城、无为一带,渡长江进入今江西省中部,经安福县抵达临江军乘船北上,随即沿长江东过芜湖、历阳、金陵回到杭州。 在这十年里,正如他所料,在考取功名的路上困难重重,即使他有满腹的才华也没有发挥的余地,考场上的潜规则使得他对功名彻底失望。在这十年里他只交了一个朋友,也就是他游学到江淮地区时,遇到一个叫李谘的人,刚中进士,知道他的人很少,独林和靖慧眼识珠,称李谘说:“他将来是一个做大官的人。”后来李谘果然做了三司使,成为掌管全国财物收支的最高财政长官。 仿佛是一个梦,十年里,林和靖什么也没考上,带着疲惫的心和对城市生活的厌倦,他回到了杭州。 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回到杭州后他遇到一个致命的打击。 回到杭州后,林和靖没有回哥哥的家,嫂子有言在前,不考取功名别回来,这个家林和靖打死他也不会再回去了。他之所以回到杭州,只为了一个人,那就是梅。 往事如潮水一般涌来,林和靖忐忑不安的敲开了梅的门。 然而开门的不是梅,而是梅的母亲。母亲一听说林和靖的名字就破口大骂起来,然后就是失声痛哭。林和靖问是梅的母亲怎么了,梅的母亲痛心疾首的告诉他,她已经死了!是你害死她的! 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无异于一个晴天霹雳,刹那间,林和靖头晕眼花,差点栽倒在地。 许久,梅的母亲停止了哭声,把真相告诉了林和靖。 梅的老爹母亲为女儿张罗了一门亲事,对方是有权有势的阔少,梅不从,再三追问之下,梅只好告诉老爹母亲自己已经有了心上人了,他就是林和靖。于是,老爹母亲又问林和靖的身世,一听说林和靖啥都没有时,老爹母亲坚决不同意女儿和林和靖好。为了让女儿私死心,老爹母亲硬是逼着女儿与那个阔少定了亲。结果万万没有想到,成亲那天,梅,这个贞烈的女子,跑到梅园,用三尺白绫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心如箭穿,如刀割,官场失意的林和靖,原本指望回到杭州可以得到梅的情感安慰,却没有想到是这样的结果。林和靖疯了一般,跑到梅园,然而,他再也看不到梅了。 林和靖在梅园里躺了一夜,也流了一夜的眼泪,第二天早上,他做出了一个决定:终身不娶。 然而在那个年代终身不娶是要受到舆论的谴责的,要想终身不娶而且冠冕堂皇的话,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条路就是出家当和尚,这就意味着林和靖必须忘记梅,但林和靖无法做到这一点,他知道他这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她。那么剩下来的一条路就是隐居了,到没有人知道的地方,过一辈子离群索居的生活。林和靖最后选择了隐居这一条路。 林和靖把隐居的地点选在西湖中间的一座孤岛上,后来人们称这座岛为孤山。 选择孤山,因为那里风景足够的好,那里又足够的偏僻,没有人知道他,没有人来打扰他。 带着悲痛的心情把梅园里十棵梅树移植到了孤山,这些梅树将会陪伴他一辈子。把梅树结出来的种子再撒在孤山上,这样,梅树越来越多,最终他种下了365棵梅树,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和梅树为伴,天天和梅为伴。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那么喜欢梅花,为什么要栽那么多的梅树,只有他自己清楚,他是为一个女人。 这些梅树不是是他的生活伴侣,还是他的经济来源。每当梅子成熟的时候,他会把三百六十五棵梅树所产的梅子全部卖掉,把每一棵梅树所产的梅子卖的的钱用布把它包起来,然后扔进一个箱子里,一共是三百六十包,他每天取一包作为一天的生活费。拮据贫寒的生活同样可以过得如此浪漫和优雅,林和靖为我们做出了榜样。 尽管有梅树陪伴,隐居孤山的林和靖还是寂寞的,这时候一只白鹤走进了他的生活。 一天他正在修剪梅枝,一只白鹤突然从天空中掉了下来,发出一声哀鸣,躺在地上不动了。林和靖走过去,发现白鹤的腿部血肉模糊,他料想,这只白鹤肯定是被猎人射中了。林和靖是一个善良的人,他看白鹤如此哀怜,于是把它抱回屋子,为它清洗伤口,为它上药包扎。调理了一周,白鹤的腿伤终于好了。林和靖把它放飞天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白鹤在林和靖的头顶久久盘旋,就是不肯离开。 林和靖示意白鹤下来,白鹤就飞到他的面前,用感激的目光看着他。林和靖明白了白鹤的意思,它不想走,它想留下来,陪他。 林和靖心中涌起一股暖流,把白鹤抱在怀里,抚摸着它的羽毛,点了点头。 白鹤就这样留了下来。从此,林和靖又多了一个生活伴侣,他突然觉得上天对他非常厚爱,他没有实质意义上的家,但却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家,家中有梅花,有白鹤。 对于这一切他知足了。 所有的隐士都面临一个棘手的问题,一方面他们回避尘嚣、回避官场,另外一方面尘嚣、官场偏偏来找他们。林和靖也不例外。过了一段平静的日子后,孤山突然变得热闹起来。原因是一个不知名的人把林和靖的隐居生活添油加醋的告诉了周围的人,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人们纷沓至来,都想瞧一瞧一个整天与白鹤为伴的男人到底是啥样的人,是不是长着三头六臂。 第34章 林和靖就这样被外面的人所知道,后来他的诗作也不知道被谁传了出去,他写的那首关于梅花的诗被文人墨客竞相传诵,渐渐地,林和靖的名气越来越大了,最后大到什么程度呢?大到当时的皇帝宋真宗也知道了,宋真宗想,天底下还有这样的高人?这样的人才不为朝廷效力太可惜了。于是,他派人去请林和靖出山,请他做太子的老师。 林和靖拒绝了,他说:“我已经过了大半辈子隐士生活了,对外面的世界,尤其是对国家大事一无所知,我去当太子的老师不但不会为太子带来学识,反而拖累太子。你们还是另请高明吧。” 林和靖游学时唯一交的一个朋友李谘也知道了他的行踪,当时李谘是杭州的太守,他亲自来拜访林和靖。见到林和靖,他说:“兄弟,你太不够意思啦,你在杭州怎么不联系我呢。我一直以为你不在杭州呢isuu書网。这些年没有见到你了,你过得还好吗?如果兄弟不嫌弃的话,可以来杭州府,和我一起治理杭州的老百姓,如何?” 林和靖同样也拒绝了他。林和靖说:“我这个人啊,如果放在官场上就是一块朽木,是不会有作为的,我的性格就适合于青山绿水为伍。杭州有了你这个老爹母亲官就够了。” 李谘没有强求,他知道人各有志,但他在生活上对林和靖还是很关照的,比如在林和靖卖梅子的时候,他就帮助他联系买主。 他为另外一件事情发愁,那就是很多人见他还是单身一人,都纷纷上门求亲。林和靖拒绝了一个又来一个,搞得林和靖实在没法了,就对他们说我已经有妻子了,连儿子都有啦。这一招果然灵,很多人知难而退了。不料这话又传到了李谘的耳朵里,他兴冲冲的跑来,问曰:“兄弟,这是咋回事呢?前几天见你还是一个人,怎么突然有了妻子,连儿子都有了呢。” 林和靖哈哈大笑,说:“我的妻子、儿子与你们不同,我把梅花当作妻子,把白鹤当作儿子啊。” 李谘恍然大悟:“原来是梅妻鹤子啊!” 过了一会儿,李谘又试探着问:“兄弟,你真的就想这样过一辈子?你为啥不结婚呢?是不是有难言之隐呢?” 林和靖有点尴尬,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终于把自己饱受多年的秘密说了出来。李谘听了对林和靖更加佩服了,当即表示把它自己的儿子过继一个给林和靖养老,但被林和靖拒绝了。 林和靖自己不愿意做官,却鼓励他的侄儿做官。晚年的时候,林和靖与哥哥嫂子的关系得到改善,嫂子见林和靖成了一个名人,开始巴结他,把自己的孩子带到他的面前,让林和靖教孩子读书。林和靖不是一个记仇的人,他爽快的答应了。 林和靖见侄子热衷功名,就鼓励他朝着自己的志向努力奋斗,后来侄子中了进士,他十分高兴,为侄子作了《喜侄宥及第》诗一首。这件事情被李谘知道了,跑来问他:“你自己不喜欢做官,为啥要鼓励你的侄子做官呢?这不是与你的志向相矛盾吗?” 面对好友的质问,林和靖说出了一番对当今社会仍然有启迪作用的话,他说:“我们看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啊。我不喜欢做官并不代表我的侄子也不喜欢做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路,人生的关键就在于选择适合自己的道路。我们看问题的时候不能以自己的立场来看啊,这就好比我喜欢过安静的生活,所以选择了隐士,但是如果我要求你也跟我一样来做隐士,你会答应吗?你肯定不会答应。所以我也不会教导我的侄子像我一样做隐士,人生的道路得自己选择,他志在官场,那就让他去做官吧!” 林和靖就是这样一个豁达开明的人,他以独特的人格魅力征服了当时所有的人。 在林和靖六十二岁那年,这位中国历史上最具风格的隐士终于追随他的梅而去,他死后,就葬在孤山梅林丛中。李谘在林和靖死后悲痛不已,为他素服守棺七日,当时的皇帝宋真宗也赐林和靖“处士”的名头。 26、李清照:她比黄花瘦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 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李清照*《声声慢》 同为女人,在“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古代社会,李清照这样一个女人是一个异数,她在诗词方面取得的成绩唯有李煜可以与她比肩,更难能可贵的是,她一个柔弱女子,却有巾帼不让须眉的豪迈,国破家亡之际,面对不敢抵抗懦弱无能的朝廷,她发出了铿锵之音:“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她呼唤项羽一样的英雄,可是在“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的年代,在“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的年代,项羽一样的英雄又在哪里?没落的北宋政府一味的逃避,一味的苟且,全国上下,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于是,他年,流落到杭州,过着人比黄花瘦的生活。 +奇+曾经亦是一个天真无邪的少女,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淘气机灵的她,宛如飞燕一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书+天生与别的女孩子不同,别的女孩子,小家碧玉抑或大家闺秀,都安安静静的守在闺房,一心一意的绣着女红。而她却似一个男孩子,成天跑出门外,跑到车水马龙的街道,跑到有山有水的地方,用好奇的眼睛和好奇的心灵打量着这个世界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 +网+十七岁的时候跑到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游玩,忘记了回家,于是她有感而发,一阕《如梦令》如珍珠一般抖落在玉盘上:“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鸳。” 想必,现在的女孩子的大都有李清照这样的情怀吧。 一个连男人们都羡慕的书香门第世家,李家世代为官,父亲李格非进士出身,当时的大才子大学者,连苏轼都敬仰其三分,官至礼部员外郎,和苏门四学士黄庭坚、张文潜、陈师道、晁补之有密切的来往。母亲王是状元王拱辰的孙女,端庄贤淑,知书达理,有着极好的文学修养。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耳濡目染,李清照不想当文学家也难了。 还是不谙世事的黄毛丫头,唐诗三百首已烂熟于胸,花季没有忧愁,已经口吐莲花,下笔千言。她临摹王羲之的《兰亭序》,秀气清理的小楷随手而来;她喜爱王维的山水画,也常常研朱涂鸦,花鸟山水别有一番情趣。她有音乐天赋,六岁时就能抚琴,她弹奏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令在场的人无不落泪。这样一个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才女,她的父亲怎能不如获至宝,于是她的父亲不免叹道:“我的清儿若是个须眉男子,采芹入泮,怕不像探囊取物一般容易!” 可是李清照就是李清照,她是一个绝世独立的女子,她不想做什么男子。 十八岁,她的爱情来临了。 描金彩绘的龙凤喜烛,金色流苏的八角薄纱大红宫灯,大红盖头被心爱的人慢慢的掀开,正是冬天,一个丫环特地送来一枝梅花,拜过天地,喝过交杯酒,她和新郎入了洞房。 新郎名叫赵明诚,是当朝宰相赵挺之的公子,同样的名门望族。他和她,既是青梅竹马,又是门当户对,论才学、容貌、家世,他和她不愧是天造地设的一双。 婚姻并不一定就是爱情的坟墓,李清照和赵明诚的婚后生活相当美满。关键得看两个人是否心有灵犀,是否习性相似。李清照和赵明诚这对年轻的夫妇堪称这方面的表率。俩口子都爱好诗词,常常以诗词互赠。对于李清照的才华,作为丈夫的赵明诚并没有嫉妒,有的是欢喜。有时他也心高气傲,不甘自己的才华在妻子之下,于是他选了几首自己写的词,把它们与李清照的诗歌混在一起,然后拿给好友陆德夫品评。 陆德夫把玩再三,说写得都不错。赵明诚硬要他选出一首最好的来,他就说:“只三句绝佳。”赵明诚问是哪三句,他回答:“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 这阕名为《醉花阴》的词是李清照写给在外当官的赵明诚的相思之作,秋闺的寂寞与闺人的思念、惆怅跃然纸上。 至此,赵明诚对妻子的才华愈加佩服。 那时候他还在太学里读书,不能与她长相厮守,只是每月的朔望才能回家一次,于是他们把半月一次的相逢当作一年一度的七夕,极尽浪漫之能事。 那一年的元宵节,他归心似箭。来到熟悉的家中,并未见朝思暮想的她。纳闷中,一丫环来报,说有一个公子来访。他走出书房去迎接客人。清照女扮男装,袅袅娜娜的来到他的面前。他好生奇怪,这位公子,眉清目秀,弱柳扶风,好像在哪里见过,可是又想不起来了。这时候,公子发话了,声音亦是温软如玉:“赵公子,不记得我了吗?我们曾经同窗三年……” 说完,扑哧一笑,这一笑露出了马脚,傻乎乎的他恍然大悟,原来站在自己面前的所谓的公子就是女扮男装的李清照。 后来,他牵着她的手,来到热闹的街上,赏花灯,品美食,直到人群散去,他们还沉醉其中。 他是一个收藏家,他对古玩字画的兴趣绝不亚于她对诗词的兴趣。 第35章 她理解他,并在他的影响下也对收藏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收藏是有钱人玩的游戏,赵明诚刚出仕的时候,家里并不富裕,可是为了古玩,他宁愿“饭蔬衣简,亦当穷遇方绝域,尽天下古文奇字”。 她赞赏他的志趣,于是以荆钗布裙代替了明珠翠羽。 每得到一帖罕见的古书、名画或彝鼎金石,他们便共同校勘、鉴赏、整集签题,指摘暇疵,其乐融融。 一日,他偶然看到一幅王羲之的真迹,爱不释手,用一个月的俸钱把它买下。 他作为礼物送给她,因为她喜爱王羲之的书法,她欣喜若狂。 又一日,有人投其所好,拿来徐熙画的《牡丹图》。夫妻俩仔细辨认,确定是真品,只是苦于价钱太高,他们把家中所有值钱的东西搜刮一空,她又把身上所有佩戴的饰品全部取下,拿到当铺,换得银两,最终才得以把《牡丹图》买下。 望着素面朝天的她,他感动不已。 对古玩的研究已经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于是她对他说:“不如我们写一本关于古玩研究方面的书吧。” 他正有此意,于是一拍即合,她又问,这本书叫什么名字好呢? 他沉思片刻,就叫《金石录》吧。 也许李清照的上辈子太过于美好,上帝也妒忌了,于是上帝给了她一个“国破家亡”的凄凉结局。 就在夫妇俩埋头创作《金石录》时,“靖康之耻”发生了。 宋徽宗这样一个皇帝,和李煜一样,心思不在国家上,他爱美人和醇酒,也是一个才华横溢的艺术家,偏偏错生在了帝王家,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对古玩字画的爱好与李清照赵明诚夫妇有的一拼。 他专门派人到全国各地搜罗名花、奇石、佳树、珍玩运到京都,供他赏玩。运送这些花石树木的车船,便称为“花石纲”。“花石纲”所经之处,与当年隋炀帝乘豪华游轮南下扬州一样,钱谷一空。又在都城内兴建祭祀用的“明堂”,安放九鼎用的“九成宫”和供游赏的“延福宫”。 物质上的穷奢极欲终于导致国力衰弱,民变四起。金军趁机南下,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消灭了北宋。赵构捡了个大便宜,率领他的宋王室逃到江南,隔了一条长江,是为天堑,于是放心了,就在杭州,赵构做了皇帝,定国号“建炎”。 举国都在逃亡,李清照和赵明诚也不得不跟着逃亡。 可是他们又不同于普通的逃亡百姓,随便卷起一个包裹就跑,他们又太多的东西要带,这些东西是古玩字画,是书籍。古玩字画不同于一般的物品,极易损坏,经受不住颠沛流离之苦。关键时刻,为了他们共同的心血,那些他们花了半辈子搜集而来的古玩字画,李清照丢下了书籍,这对于嗜书如命的她来说,无疑是一次心痛的割爱。 就在逃亡过程中,一个致命的打击向这个柔弱女子袭来,她最爱的人,赵明诚,染病死在了南京。 以前只是在别人的诗词中感叹国破家亡的悲痛,却不曾料到,这样的遭遇就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它来得如此突然,如此猛烈,一个从未经历过挫折的女子如何承受得起?对于李清照来说,天下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如此。她可以失去任何一个人,可是她不能失去赵明诚,他说过他要和她相守到老,他是她的全部。她哭干了泪水,也没有把赵明诚哭醒过来。 有那么一刻,她很想追随赵明诚而去,但是她挺过来了,这个柔弱的女子并不柔弱。 只是因为赵明诚那未了的遗愿,那本只写了一半的《金石录》。 她下定决心,一定要把它完成,制作成书,然后在他的坟前,烧给他。 于是,她流落到了杭州,独居在西湖边一座破败的院子里,潜心创作《金石录》。 八年后,《金石录》终于完成。这一天下午,秋风秋雨愁煞人,李清照小心翼翼的在素绢封面上恭楷写下: 《金石录》(三十卷) 宋秘阁修撰,知湖州事,东武赵明诚撰。 写完后,她有点累了,想到床上小憩一会。可是她刚一躺下,前尘往事,就浮现眼前,她越想入睡就越睡不着,那么干脆就不睡了吧。于是,她披衣下床,倒了一杯小酒,想为自己暖暖身子。 这咋暖还寒的时节,一个女子,独自喝酒,怎能不满腹愁绪。要是以往,她定会和赵明诚对饮。那些美好的岁月啊,为什么如此短暂? 抬头望,不经意间看到一只南飞的孤雁,它发出的哀鸣划破天际,这哀鸣也直抵她内心深处最柔软的一隅,这只孤雁啊不正是自己吗?于是,心底的忧伤被一丝一丝的抽出来,越拉越长。 低头看,黄叶落满地,那可是凋落的残菊吗?院子里,两棵梧桐,像一对患难夫妻,可是她,落花人独立。 时间为什么如此漫长?好不容易捱到黄昏,可是天又淅沥淅沥的下起雨来,这无边的愁绪啊,何处发泄? 于是,她拿来笔墨,一字一泪的写下《声声慢》: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 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又十年,李清照,这样一位绝世独立的才媛,独孤终老。 27、辛弃疾:脉脉此情谁诉? 长门事,准拟佳期又误。蛾眉曾有人妒。千金纵买相如赋,脉脉此情谁诉? 君莫舞,君不见、玉环飞燕皆尘土!闲愁最苦。休去倚危栏,斜阳正在、烟柳断肠处。 ——辛弃疾*《摸鱼儿》 辛弃疾又被调任了,这次是从湖北去湖南,离金兵远了,离临安也远了。 暮春三月,本来已经转暖的天气,偏又著风雨,阵阵寒气。斜雨扑在画檐蛛网上,沾湿了一网飞絮。春去了,春去了,春的脚步能否停下歇一歇? 朝廷的调任依然如期而至,辛弃疾无需收拾什么行李——他太习惯这颠沛流离的生活了,从山东济南到安徽亳州,从浙江临安到江西南昌,他甚至一度认为这就是他戎马一生的宿命。 可惜的是,跟他转战南北,立下赫赫战功的那批战马现在只能被当作代步工具,载着主人继续调任,这一次,从湖北到湖南,继续当运副使。这个又被叫做漕运的官儿,主要是掌管漕路的财赋,与辛弃疾杀敌抗金,重整山河的志向实在是相去甚远。 辛弃疾匆匆看了一遍朝廷的调任令,大致是“荆湖北路转运副使恪尽职守,调往荆湖南路继续当运副使”一类的冠冕之词。他收起这纸调令,把它压在书橱的底层,这里已经有大大小小二十几道调任令了。 二十年来,辛弃疾对于故乡山东济南的印象已经很模糊了,作为军人,他只把他乡当故乡。 他摘下墙上的战袍,轻轻拂去上面的尘土,这位在时刻陪伴他出生入死的英雄,此刻,却只能在刀剑房,残阳孤灯,青壁冷檐,守着岁月流逝,叹尽世间的孤寂悲凉。 这个进入不惑之年的男人,真的应该清醒了:南宋抵御金兵只是辛弃疾个人的一厢情愿。 高宗赵构擅长的是书法,而非治国,辛弃疾擅长的为政御敌非但不能得到高宗的赏识,相反还屡遭奸臣谗言。辛弃疾是擅长长短句的,此刻,他也应该用长短句来凭吊。 但是,此刻,他却咏不出句子。 不能抚琴,不能弄剑,他小心翼翼地穿上战衣,沉重的盔甲在夜色中寒气逼人,金属片撞击的声音犹如更夫的晨钟,清脆而悠远。辛弃疾挥舞着宝剑,一如在昔日沙场般威武神勇,剑影如月,只是剑剑指向的都是自己的影子。 尽管曹操有“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但是今时不同往日,美人迟暮,君子也早已另结新欢了。 遥想与君子结识,辛弃疾不由地心潮澎湃。 对于发生在公元1162年的一个晚上的那一幕,张艺谋称之为:英雄。陈凯歌谓之:无极。成龙也会肯定地给出两个字——神话! 这绝不是吹牛,而是有史记载的确确凿凿的事。 五万人的金兵大营戒备森严,只有当官的帐内觥筹交错,把酒正酣。突然间,只听得马蹄声骤起,然后就似是一阵狂风袭来。狂风过后,一切归于平静,而喝酒的人却发现,酒桌上丢了一个人! 这时,兵卒来报:“有50来个人闯了大营,劫了张安国去了!”兵卒还描绘说:“领头的那个人,铁塔一样!” 当官的这才知道,是宋朝那边的人来劫营了。急忙派人去追,哪里还看得到半点人影?这一切发生得如此迅速,如此突然,众人根本没有来得及反应,帐内的片刻平静,刚刚的把酒言欢似乎只是出皮影戏。 是谁有这样的胆子,只带50几个人就敢闯入有5万人的金兵大营,还当众掳走了刚刚从宋军那边投降过来的张安国? 说出来你不要不相信,这个人就是辛弃疾。 辛弃疾擒得张安国后,又长驱千里,将之押至江苏南京后砍掉了脑袋。 辛弃疾要杀了张安国,因为张安国是叛徒。 1161年,在完颜亮的率领下,金军大举入侵中原。金兵压阵,一路马蹄声声,所到之处,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南宋皇帝赵构却只是求和,“三年一小进贡,五年一度大进贡”,只求得偷安南隅。 第36章 北方各族人民纷纷聚众起义抗金,其中一支义军的老大叫耿京,而22岁的辛弃疾也在济南南部山区召集了2000余人,共同加入耿京的义军,辛弃疾成了掌书记。辛弃疾力劝耿京“决策南向”,归于南宋的正规军,|qi|shu|wang|以共同抵抗金军。1162年,辛弃疾说服了耿京,并代表耿京,南下加入南宋朝廷的正规军共同抗金。没想到,正当辛弃疾在南京和高宗赵构商洽归属一事时,义军队伍却出现了内乱———张安国叛变,他杀掉了耿京,还拉了义军中的一帮人投降了金军。 刚刚被高宗封为承务郎的辛弃疾,并没有让张安国苟活于世,北归途中就领50兵马直趋山东,杀入5万人金兵大营。 于是,投靠了金兵、并由此跻身金军干部队伍的张安国,以为自己正扑向富贵荣华怀抱的张安国,死得很快很难看。 谁让他犯了辛弃疾的大忌! 这个大忌是辛弃疾从小就形成的。 辛弃疾名“弃疾”,字幼安,可见童年的他并非一帆风顺,但他那从小舞刀弄剑、壮如铁塔的五尺身躯,何曾有什么疾病? 只是,他以及他的祖父,都有块心病,那就是国破山河碎,民苦心不安。 辛弃疾是今山东济南人。他出生前13年,宋室遭遇“靖康之难”,中原被金人占领。辛弃疾祖父辛赞为家计所累,未能脱身南下,无奈带着家人生活在金军占领区。辛赞是个革命的理想主义者,从被迫留在“敌占区”的那一天起,他就给自己的角色定好了位:潜伏下来的地下工作者。他不忘家国,每逢闲暇,即带辛弃疾“登高望远,指画山河”,希望争取机会揭竿反金。史书上还特别提到说,1154年及1156年,辛赞两次命辛弃疾以应考为名,前往金都燕京考察地形,搜集情报。只可惜,辛弃疾爷孙俩的满腹报国热情,南宋王朝并不买账。当然,当时爷孙俩并不知情,他们单方面地被自己的报国热情弄得热血沸腾,为报效家国的那一刻,他们时刻摩拳擦掌。 辛弃疾22岁那年,他终于等到机会加入了革命队伍,如愿走上了抗金的正面战场。他还和南宋取得了联系,队伍即将归入南宋正规军,自己也将光明正大地成为宋的子民。这,可是他和已去世的爷爷多年的愿望。 而耿京却要坏他的大事,他怎能不“大怒”? 夜闯金营之后,辛弃疾因此名重一时,他也因此获得了南宋朝廷的认可,开始在南宋的官场上摸爬滚打。他认为自己终于有了施展抱负的机会。 辛弃疾大叫一声从睡梦中惊起,清秀而略显消瘦的脸上布满了汗水,依稀间仍在梦魇中挣扎。用力喘息了几下,他打开床边的窗户,窗外月亮如水,大地一片苍茫。“眼前万里江山……”语不能继。 他错了。在他跃跃欲试地想以正规军而不是游击队或义军的身份正面抗击来犯金兵、恢复中原时,他却失去了钢刀利剑,手中只剩下一支羊毫软笔。 幸好还有一只笔,让辛弃疾能够抒怀,甚至于后人一记起他来只会写上“词人”的注解,就像这句: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就像这句: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就像这句: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再次踏上旅程,朋友同僚把酒相送,依依惜别,一直没有咏词的辛弃疾不免低吟起来,成了那首著名的《摸鱼儿》,其中有两句是这样的: 千金纵买相如赋,脉脉此情谁诉? 说到相如赋,“西汉文章两司马”之一的司马相如深得汉武帝的青睐,其《上林赋》、《大人赋》、《长门赋》堪称辞藻华丽的典范。 而其中悲凄者如《长门赋》,不仅仅是因为言词真切,更在于《长门赋》并没有挽回汉武帝的感情,从“金屋藏娇”到“长门锁阿娇”,女人的命运终究逃不过情劫。 汉武帝刘彻与陈阿娇青梅竹马,还是幼年的时候其祖母窦太后问他长大要娶一个什么样的媳妇,他言要娶表姐阿娇为妻并为阿娇盖一座金屋子,自此有了金屋藏娇的戏言。 汉武帝坐上皇位之后履行了自己的诺言,他真的为阿娇造下了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并册封她为皇后。 他的一生有三个都留下传奇的女人:陈阿娇的金屋藏娇,最后却被贬长门宫忧郁而终。卫子夫一步登天,从平阳公主府一名家奴成为国母取代了陈阿娇的地位,最后也在宫中以三尺白绫自缢身亡。李央央的倾国倾城因为其兄李延年的一首乐府《北方有佳人》,却不料也是红颜薄命,她是汉武帝最怀念的一个女人,在她有病的时候汉武几次探望都被她拒绝,至到死后也没让汉武见她的病容,在帝王心里总是她的倾国之色,刘彻在汾水船楼吟出的《秋风辞》写尽了君王的乐极生悲: “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 兰有秀兮菊有芳,怀佳人兮不能忘”。 金屋藏娇让后人知道了陈阿娇,司马相如的《长门赋》也让后人知道了她的悲惨收场。 青梅竹马的情是情何以堪,金屋藏娇的藏又是为何人所藏;爱了一生痛了一生,藏尽了自己一生的青春风华藏尽了自己一生的快乐与痛苦。金屋里曾经的郎情妾意娇怯红颜,最后却在长门宫里灯惨月暗无复盼下忧郁而终,她死的时候只有二十六岁,二十六岁正是花开最浓的时节,她却早早的枯萎。 夫何一佳人兮,步逍遥以自虞。 有丈夫却不知道丈夫在何处,一个人来回在长门宫里来回缓步踱步以排泄自己心中的愁怅与寂寞,自被贬长门宫后汉武帝再也不曾召见过她,有一次偶尔想起她来,与她约好城南宫相会,本是君无戏言,她一直在等待中,至死都不曾等来相会之人。 言我朝来暮来兮,饮食乐而忘人。 初为帝王妻时,汉武帝曾对她许诺早上出去处理国事,晚上一定回来陪她,可是现在呢,只听新人笑,哪闻旧人哭啊,怕是早已经忘记了她的存在了。 “左右悲而垂泪兮,涕流离而从横;忽寝寐而梦想兮,魄若君之在旁;夜漫漫其若岁兮,怀郁郁其不可再更;妾人窃自悲兮,究年岁而不敢忘。” 几句,读起来不禁鼻子抽动,泣不成声。一个女人自己面对无尽的无日无夜,梦里还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君王。那个负心的人,在悲伤中还是念念不忘,她只记得这个男人是自己的爱人,自己的男人,她忘记了他还是一个君王。 历史上说陈阿娇被贬是因她好妒成性而被贬入长门宫:她只是一个女人,自己的爱不愿意被人分享,妒也是罪,罪在她是帝王之妻。她忽略了一个帝王坐在江山龙椅上,枕边人不过是深宫里一种可以随时被搁置情感——没有了你还有她,没有了她还会有别人。 可怜她与他青梅竹马爱恨一场,汉武帝并没有为她留下只字片语,不过是在她死后给她冠了一个皇后的浮名而下葬,她已经被废,这个浮名算是帝王的赏赐,她所爱男人对她的赏赐。人已经死了冠于再高贵的浮名又有何用呢,不如再活着的时候多看两眼,或许还可以让她有希望再活几年。 她不如李夫人,汉武帝还为她留下一首思念之诗,后人记着李夫人的倾国倾城之色,记着她的金屋藏娇,流传的是司马相如的长门赋,字里行间却是她的悲剧。 可怜红颜纵有青梅竹马之情,纵有藏娇金屋,却没有了藏她的那个人。 满堂金华又如何能够遮掩住寂寞春色呢? 金屋藏娇已不再新鲜,到处都是藏娇之人,到处都是被藏之人,收敛了自己的光与一片金华融在一起,又一天没有了藏娇之人,又如何去面对寂寞空庭呢? 沙窗日落渐黄昏,金屋无人见泪痕,寂寞空庭春欲晚,梨花满地不开门。 金屋藏娇,最终不过是春梦一场。 辛弃疾也常常在不断的奔波迁徙中重复着同一个梦境:然后大叫一声从睡梦中惊起,清秀而略显消瘦的脸上布满了汗水,依稀间仍在梦魇中挣扎。用力喘息了几下,他打开床边的窗户,窗外月亮如水,大地一片苍茫。“眼前万里江山……”语不能继。 长门赋,只是博得了汉武帝对辞赋的赞赏。摸鱼儿,即使是辛弃疾词作中的杰作,也打动不了高宗的心。 辛弃疾骑马绝尘而去,留下的也只是这段供后人垂悼的情愫而已: “长门事,准拟佳期又误。蛾眉曾有人妒。千金纵买相如赋,脉脉此情谁诉?君莫舞,君不见、玉环飞燕皆尘土!闲愁最苦。休去倚危栏,斜阳正在、烟柳断肠处。” 28、陆游:错!错!错! 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 东风恶,欢情薄,一杯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悒鲛绡透。 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陆游*《钗头风》 八百多年前,一个叫陆游的诗人在一个园子里含泪写下了这首《钗头凤》,这一年,恰好是他与心爱的女人唐琬分别十年,十年之后,两个相爱的人在这个园子里不期而遇。 陆游和唐琬的爱情就要从这一个园子里说起。 这就是沈园。一个宋朝的园林,一个很普通的园林,却如杭州的断桥的一样因为许仙和白娘子的爱情而名垂千古。《钗头风》成就了沈园,沈园成就了陆游和唐琬的爱情,陆游与唐琬的爱情又成就了《钗头凤》。 第37章 陆游自穿开裆裤那天起就和唐琬认识了,那正是两小无猜的年龄,但爱情的种子却已经植进了他们的心灵,就在沈园,这俩小娃玩起了过家家,留下了一个人一生中最为天真最为快乐的笑声。 陆游和唐琬青梅竹马,也门当户对,两个人都是书香门第世家,陆游的父亲陆宰是一个极具爱国主义思想的官员,博学多才,家中藏书万卷,唐琬的来头也不小,她虽然没有一个值得骄傲的父亲,却有一个令她自豪的爷爷——苏门四学士之一的晁错之。 还有一层关系得说清楚,陆游和唐琬是表兄妹,这层关系也许会令我们乍舌,但请不要以现在的目光来看待那时候的婚姻,在那样一个年代,表兄妹结亲不但不违背伦理,而是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很多表兄妹都这样想,陆游和唐琬也这么想,在沈园俩小娃玩过家家游戏的时候,两个人的身份就确定了,陆游扮演“相公”,唐琬扮演“娘子”…… 这或许是天意。 从小到大,一直有这样的信念深根蒂固在陆游的心田,我这辈子要娶就娶表妹唐琬。 从小到大,一直有这样的信念深根蒂固在唐琬的心田,我这辈子要嫁就嫁表哥陆游。 弹指一挥间,就到了花季,陆游成了青年才俊,唐琬成了妙龄少女,两个心心相印的人开始尝到了爱情的喜悦。花季一过,就是绵绵的雨季。这时候他们才知道,爱情不仅仅是喜悦,还有相思之苦。偏偏这个时候他们见面的机会少之又少,原因很简单,陆游要寒窗苦读,考取功名,唐琬已经成为黄花大闺女,这个年龄的女孩应该待字闺中,成天在外面跑,不成体统。 但他们一有机会就偷偷的溜出来,沈园,无疑成为他们约会的“老地方”。 断云石畔,映波桥头,清风拂过,诉不尽的相思之苦,说不完的海誓山盟,短暂的相会,接下来是更长久更焦灼的等待。 陆游的母亲见儿子不在书房里念书,便偷偷的尾随儿子的身后,看看他到底在干什么,于是跟着儿子七拐八拐来到了沈园。唐琬的父亲见女儿偷偷的溜出去,也尾随女儿来到了沈园。 陆游和唐琬在沈园如期而至,陆游的母亲和唐琬的父亲却在沈园不期而遇。两位老人家见到了陆游和唐琬缠绵的一幕,这个意外的发现使他们震惊,但很快就转为惊喜,他们都没有前去打扰两位年轻人,他们彼此心照不宣,像什么事情也没发生一样,悄悄的离开。 当天晚上,陆游的母亲试探着问儿子,说为儿子找了一位黄花大闺女,问陆游有没有心思前去见上一面。陆游借故考试为由,拒绝了,其实他不是拒绝母亲,他是在拒绝除唐琬以外任何一个女人。母亲又问陆游有没有心上人。陆游支吾着不作答。 当天晚上,唐琬的父亲试探着问女儿,说为女儿找了一位相貌堂堂的才俊,问唐琬有没有心思前去见上一面。唐琬借故不想过早的离开家为由,拒绝了。其实她不是拒绝父亲,她是在拒绝除陆游以外任何一个男人。父亲又问唐琬有没有心上人。唐琬支吾着不作答。 陆游和唐琬都没有把自己的心上人告诉自己的家人,因为他们知道,还没到时候。 那么什么时候才是时候? 陆游二十岁的时候,他觉得是时候了。 这一年陆游参见了殿试,向皇帝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他的成绩是所有的考生中最好的,理所应当成为状元。可是他的名次排在了秦桧的儿子的前面,于是秦桧就把陆游的名字抹掉了。 陆游还不知道这样的结果,他永远也不会知道这样的结果。当他还不知道这样的结果的时候,他兴高采烈的参加了一次小型的家庭聚会。聚会在舅舅家,也就是唐琬的父亲家里。于是两个年轻人再一次遇见,第一次在双方大人都在场的场合。 唐琬的心情是可想而知的,心里像揣了个小鹿一样怦怦直跳,就餐的时候,她没有心思吃饭,只希望宴会快点结束,她好和表哥陆游单独在一起。唐琬低着头,不敢明目张胆的看陆游,只是用眼角的余光偷偷的瞟上几眼,这一瞟不打紧,正好看见陆游也向她这边瞟过来。唐琬是一个羞涩的女人,脸一下子红到了脖子跟。唐琬的这一变化被陆游的母亲敏锐的察觉到了。 宴会终于结束,男人们在一起谈论国家大事,女人们在一起打麻将。陆游和唐琬趁机溜了出来,他们去了沈园。 两个人携手漫步在沈园里,亭台楼榭,小桥流水,这是一个完美和谐的世界。 唐琬在静谧的氛围中,拿出她那把心爱的焦尾琴。低语般的琴声弥漫在整个园子里。唐琬弹奏的是《化蝶》。这首如泣如诉的曲子似乎已开始就预示着,陆游和唐琬,一如梁山泊和祝英台,爱情的道路曲折和艰难。伴随着对爱情的珍惜,伴随着对幸福的满足,唐琬用她那纤纤玉指,演绎着对生活的渴望和追求。 陆游在唐琬的琴声里,吟诗作赋。妙语连珠,如清泉般汩汩而出,与唐琬美丽动人的琴声交融在一起。 转眼间已经日落西山,陆游和唐琬依依惜别。分别的时候,陆游终于向唐琬求婚了,他送给唐琬一只家传凤钗作为定情信物。陆游没有向唐琬承诺什么,只是深情的凝望着她,在这深情的凝望中,唐琬读懂了陆游心里所有的情意。没有什么承诺比这只凤钗更重要,唐琬握着它,热泪眼眶,泪光中,目送陆游的背影渐渐远去。 当晚,陆游先斩后奏,他告诉母亲,他已经把家传凤钗送给表妹唐琬了。陆游的母亲听了,并不惊讶,因为她早就知道了是怎么一回事。她也没有理由反对这门亲事,陆游和唐琬,门当户对,郎才女貌,表兄妹结亲,亲上加亲,这应该是一件好事。再说了,陆游已经二十岁了,也应该成家了。 陆游没有料到母亲这么快就答应了,兴奋得一夜没合眼。第二天,父亲母亲就去唐琬家提亲。唐琬的父亲二话不说,当即拍板,选个黄道吉日,娶过去就是了。唐琬在珠帘后面,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喜极而泣。 唐琬就这样嫁入陆家,事情顺利得出乎意料,很长时间,唐琬都不相信这是真的,她以为是在梦中,这样的梦她做了一次又一次。洞房花烛夜那天,唐琬剪下自己的一小撮发丝,又剪下陆游一小撮发丝,用一块锦帕把它们包在了一起。又将两只菊花枕头放在了床头,这菊花枕头是她用放在太阳底下晒干的菊花一针一线的缝制而成。今后的日子,她和心爱的人就要在这菊花枕头上夜夜相拥而眠,影影绰绰的清香,芬芳了他们的爱情,芬芳了他们的梦境。 婚后的陆游和唐琬过了一段幸福甜蜜的岁月。也正是有了唐琬,陆游第一次殿试落第并没有怨天尤人,在唐琬无微不至的照顾下和温暖人心的鼓励下,陆游很快就投入了新的一轮应试的准备之中。 以后的日子是耳鬓厮磨,是相濡以沫。陆游用功苦读,唐琬把衣服披在他身上,把饭端到他跟前。有空的时候,两个人就去沈园散步,走在用鹅卵石铺成了花园小径上,唐琬挽着陆游的胳膊,把头靠在他的肩上,幸福得连树上的鸟儿都羡慕不已,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 “船前一壶酒,船尾一卷书,钓得紫鳜鱼,旋洗白莲藕。”这是婚后陆游和唐琬初期生活的生动写照。 然而似乎过于顺利的生活总暗含着某种不幸,接下来的三件事让婆婆一改往日对唐琬的客气态度,也扰乱了陆游和唐琬的平静生活。 第一件事情是陆游第二次和第三次殿试都名落孙山。婆婆没有细究陆游屡试不中的原因是陆游的血脉里流淌的是诗人的血,是因为他的刚正不阿而得罪权贵,而把罪孽全加在了唐琬身上。说唐琬让陆游沉迷于女色,不思进取,荒怠学业。这其实是子虚乌有的事情,陆游和唐琬在一起的时间不及陆游用功苦读的时间四分之一。 第二件事情是唐琬肚子不争气,一直没有为陆家生下一个儿子。封建社会,任何一个女人把生儿子视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陆游的母亲传宗接代的封建思想根深蒂固,谁也劝不了她。唐琬没有为陆家生下一个儿子,这是婆婆突然冷落唐琬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第三件事情是有一天,婆婆心血来潮,为陆游和唐琬的婚姻卜了卦,卦上说陆游和唐琬的八字不合,唐琬是克夫的命,会影响陆游的仕途。婆婆听了,大惊失色。偏偏婆婆是个老封建迷,对这样的事情深信不疑。她联想到近几年来陆游仕途不顺,唐琬又没有为陆家生下一个儿子,更笃定了婆婆这样一个信念:唐琬不适合陆游。 陆游的母亲在回家的路上产生了一个念头,她要想办法让儿子把唐琬休掉,再娶一个旺夫的女人作为正室。陆游的母亲起初想以虐待媳妇的方式好让唐琬知难而退,自动离开陆家。可是,她又不得不承认,唐琬实在是一个好女人,几乎挑不出什么毛病。唐琬是一个极为忍耐的女人,婆婆故意刁难她也好,让她干重活也好,她都难忍受。别人对她怎么样她不在乎,只要陆游对她好她就满足了。然而,就连这个小小的要求也很快落空。 婆婆见不能逼走唐琬,只好使用最狠的一招,她抓住女人的弱点,尤其是唐琬深爱着陆游之一点,给了唐琬致命的一击。婆婆亲自做唐琬的思念教育,开始说了很多好话,说她逼不得已才这么做的,最后一句话就是:如果你爱他,就离开他。如果你留在他的身边就会害了他。 第38章 你没有罪,是陆游有罪,他控制不住自己,因为你的存在,他把心思全部放在了你的身上。 那一瞬间唐琬无话可说,换做任何一个女人都无话可说。婆婆的一番话是一把软刀子,能置人于死地,但却不沾鲜血。唐琬是爱陆游的,所以她没得选择,如果她的离开真能够让陆游高中的话,她毫无怨言。 说服了儿媳妇,又去说服儿子。母亲在儿子面前摆出的是另外一幅姿态,她把前面提到的三件事作为休妻的理由,全部跟陆游说了。陆游当然不肯,平生第一次顶撞了母亲,说母亲荒唐。关键时刻,母亲使出了她的杀手锏,她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说:“妻子和母亲只能选择一个。” 这是世界上最难的选择题。陆游是个孝子,纵然有千般不愿,陆游不得不做出抉择,他选择了对母亲的“孝”,放弃了对唐琬的“忠”,一纸休书把心爱的人逼出了家门。 唐琬没有怪陆游,她只能怪自己,怪自己是一个女人,女人一生下来就有了罪。 这是他们一生中最痛苦的时刻,陆游和唐琬在沈园诀别。 唐琬站在玉波桥上,拿出锦帕,把包裹在里面两个人的发丝一根一根的扔进了湖中。这一刻,唐琬甚至想从桥上跳下去,但是她没有这么做,因为她要听陆游的话,她要好好活着,找一个好人家再嫁出去…… 陆游走了,唐琬开始了用一生的时间来把他忘记。 两年后,唐琬再嫁赵士程为妻,而陆游也娶了另外一个女人做妻子,那个女人的名字不提也罢,连唐琬的一半都不如。从此,唐琬和陆游两不相见,各自只活在对方的记忆与思念里。 在此我们感谢赵士程,他没有嫌弃唐琬是二手美女,他也知道唐琬并不爱他,知道唐琬爱的是陆游。但他仍然要与唐琬过下去,因为他敬重陆游,也要保护唐琬,给她一个名分,一个柔弱的女子,如果没有丈夫,没有家,那将是怎样的生活。 如果爱情就这么消失,倒也罢了,不料没,命运又对唐琬开了一个玩笑,十年后,当唐琬觉得自己真要忘记陆游的时候,他们,再一次在沈园不期而遇。这一次相会,惊心动魄的程度不亚于许仙和白娘子在断桥相会。 十年是一个什么概念?只能用唐朝诗人元稹的一句诗来概括:曾经沧海难为水。 十年可以改变很多,可以改变唐琬的娇丽的容颜,也可以改变陆游眉间的皱纹,但是唯独改变不了的是彼此对对方浓稠的思念,这思念犹如陈年老酒,越酿越浓。 沈园还是沈园,小径还是那个小径,满天的柳絮飘将下来,在相遇的那一刻,唐琬和陆游能做什么? 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唐琬与陆游在沈园不期而遇,当时赵士程也在场,照理说,应该是陆游离开,因为他是电灯泡,但是明事理、善解人意的赵士臣却推托有事离开了。不久,又派人把唐琬心爱的焦尾琴给送了过来,奇qisuu.书又命仆人为唐琬和陆游准备了一桌酒菜。 葡萄美酒夜光杯,然而此刻,唐琬和陆游都没有心情享受,他们面对而坐,满腔的柔情,满腔的愁绪。 原以为真的可以忘记陆游,然而当此刻陆游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终于明白,她不但忘不了他,反而爱他更深。如何来表达自己的感情呢?弹琴吧,唯有弹琴了。依然是《化蝶》。一曲终了,泪湿满襟。 原以为真的可以忘记唐琬,然而当此刻唐琬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终于明白,他不但忘不了她,反而爱她更深。如何来表达自己的感情呢?写诗吧,唯有写诗了。于是,一首饱含泪水与情思的《钗头凤》一挥而就: 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 东风恶,欢情薄,一杯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悒鲛绡透。 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然而一切都已经过去,事情无法改变,时光也无法倒流,短暂而珍贵的沈园相会很快也成为过去,接下来的日子,唐琬和陆游又陷入无尽的思念之中。 就在沈园相会的第二年,无法摆脱相思之苦的唐琬再一次来到沈园,她期待着能够与陆游再一次相遇,但是,望断秋水,也不见陆游的身影。泪水涟涟中,唐琬在绝望与悲痛中,在墙上也题了一首《钗头凤》,用来回应一年前陆游为她题写的《钗头凤》: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 晓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独语斜阑。难!难!难! 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 角声寒,夜阑珊,怕人寻问,咽泪装欢。瞒,瞒,瞒! 字字血,字字泪,这两首《钗头凤》成了千古绝唱,也成就了陆游和唐琬感天动地的爱情悲剧。 题完这首词不久,唐琬就在忧郁中死去,像一片落叶一样随风飘逝。 唐琬念着陆游的名字含泪九泉。 赵士程一边唤着唐琬的名字,一边派人叫陆游赶来见唐琬最后一面。 陆游匆匆赶到,然而,一切为时已晚…… 29、纳兰性德:爱情只作短暂停留 青衫湿遍,凭伊慰我,忍便相忘。半月前头扶病,剪刀声、犹在银缸。忆生来、小胆怯空房。到而今、独伴梨花影,冷冥冥、尽意凄凉。愿指魂兮识路,教寻梦也回廊。 咫尺玉钩斜路,一般消受,蔓草残阳。判把长眠滴醒,和清泪、搅入椒浆。怕幽泉、还为我神伤。道书生薄命,宜将息,再休耽、怨粉愁香。料得重圆密誓,难禁寸裂柔肠。 ——纳兰性德*《无题》 冬天,一年四季之末。 寒冬腊月,一声啼哭划破了天际。西北风呼啸着,裹挟了鹅毛一样的雪花,漫天飞舞。风正紧雪正浓的时节,一个崭新的生命在金风瑞雪中降临到这个世界。 这个小男孩姗姗来迟。多么可爱的小生命啊!粉嘟嘟的脸上镶嵌着一双乌黑透亮的眼睛,宽广的额头,粉妆玉砌的容貌。 因为他降生在冬季,他的父亲明珠遂给他起名叫冬郎。冬郎只是乳名,他的大名叫做纳兰性德。 纳兰性德是个谜一般的人物。他有着一段极富传奇色彩的人生经历。他是一个名誉卓著的大诗人,生长在花柳繁华之地、温柔富贵之乡,可这喧红闹紫的所在却不属于他。 他活得并不开心,天生具有悲剧的情怀,刚刚度过了自己的而立之年,却因一场寒疾而匆匆的撒手人寰。 他和康熙皇帝同年降生。他们将走上各自不同的人生道路,并取得了彼此不同的人生辉煌。生于春天的康熙皇帝成了一个叱咤风云、震烁古今的千古雄主;生于冬天的纳兰性德成了一个独领风骚、卓然飘逸的大诗人,把情韵兼长的婉约词风又推到一个高潮的峰巅。 小冬郎生下来就患上了寒疾,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感冒的日子倒占去了一大半。他是从汤药罐子里长大的,每当寒意入侵的时候,汤药罐子就成了他的救命法宝。 他也因此失去了许多美好的光景。当别的小孩子在银装素裹的雪地里堆雪人、打雪仗的时候,小冬郎只有驻足观望的份儿,而且驻足之地还不能离开火炉几尺远。 到了春天,大地从沉睡中苏醒过来,万事万物都有了新的气象。春天本是一个令人欢欣鼓舞的时节,可是对于小冬郎来说,却是一个充满了惆怅和郁闷的季节。 他只能用满怀艳羡的目光注视着窗外发生的一切,或是躲在厚厚的棉袄里面偷偷的感受春之气息。在野外广阔的天地中,有人放飞了风筝,有人踏上青青的野草,有人骑着马在辽阔的河堤上奔驰,小冬郎的心和他们在一起,可身子却无可奈何的留在温室里。 明珠为了改变小冬郎孱弱的身体状况,决定让他练习武艺。这一举措不仅使小冬郎的身体条件有所改善,而且为康熙贡献了一位文武兼备的贴身保镖。 时光飞逝,小冬郎以不可捉摸的速度疯狂长大。似乎我们不可以再叫他冬郎了,而是应该尊敬的称呼一声纳兰公子。 纳兰公子很快就迎来了自己的初恋。我们可以称之为疯狂的初恋。那个使纳兰公子魂不守舍的女孩是他的表妹。她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冰雪晶莹的肌肤,两个浅浅的酒窝,窈窕婀娜的身姿,不仅和纳兰公子一样喜欢诗词,还会演奏优美动听的古琴曲。 纳兰公子不可挽救的坠入爱河。他一张开眼,眼前便飞舞着表妹的影子。他喜欢一个人对着秋千发愣,盼望着一年四季都是春天,那样的话,表妹就可以天天坐在秋千上,含情脉脉的看着自己,银铃般的笑声也会随着秋千荡漾,充满整个后花园。 可是没想到美梦竟然这么容易破碎。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表妹被一道圣旨选秀入宫,成了那个和他同年降生的皇帝的人。 纳兰公子在词中痛苦的写道: 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相思相望不相亲,天为谁春? 浆向蓝桥易乞,药成碧海难奔。若容相访饮牛津,相对忘贫。 相思相望不相亲,这些感伤的喃喃细语验证了纳兰公子失恋的巨大痛苦。他天生多情,注定了一生中会有数不清的痛苦等着他去尝试。我们只想问一问诗人,你准备好了吗? 往事成空,一切都不可能重新再来。不属于自己的,强力争取也得不到,人们不是常说嘛,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面对生活的种种困难和挫折,这种达观的态度是十分必要的。 第39章 纳兰性德渐渐从失恋的阴霾里走出来。他的淡忘是其中的原因之一,更重要的是他的父母要给他安排新的婚事。 女方是父亲明珠亲自选定的,既家道殷实也门当户对。新娘子卢氏比纳兰性德小一岁,面容姣好,是百里挑一的淑女。 纳兰性德并不在意这场婚事,或许还是因为那场剪不断理还乱的初恋使他心中郁闷难排。但为了能使父母得到应有的快乐,纳兰性德只能默默的忍受了命运的安排。他必须承担家族的责任,他将来还将成为这个家族的主人。 然而,结婚的当天,爱情的魔力使纳兰的态度发生转变。他和卢氏一见钟情,婚后的生活使他们产生了深刻的感情,这一切都超出了我们的预料。他们不仅相爱了,而且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新婚的日子如诗如画般美丽。纳兰性德和卢氏沉浸其中,从来没感觉到生活原来可以这么美好。纳兰性德彻底从旧日的阴霾中解脱出来。 年轻的夫妻徜徉在爱河里。纳兰性德用笔记录下了自己的幸福的感觉: 洛神风格丽娟肌,不见卢郎年少时。 无限深情为郎尽,一身才易数篇诗。 不见卢郎年少时。是啊,要是早早的遇见你,何必有那么多的烦恼呢? 幸福总是在你不注意的时候从指尖溜走。可坏日子一旦来临,却像噩梦一样难以醒来,又像是一场此恨绵绵无绝期的连阴雨,下个不停,直到把你折磨够了才肯放晴。 又是一年的春天。河里的冰还没有彻底融化,料峭的春寒还在肆虐。不过,毕竟是春天到了,残冬的气势总要收敛,缠绵的春雨,含苞欲放的花蕾,意态婆娑的杨柳,都昭示着春天不可抗拒的生机。然而,生机盎然的春日的到来对纳兰性德来说却不是一件好事。 随着春天的气息越来越浓,卢氏也越来越接近分娩的日子。纳兰性德要做爸爸了,这种喜悦让他终日处于一种兴奋的状态下。他心爱的妻子,和妻子肚里的孩子,成了纳兰性德幸福的源泉,他不再认为贴身侍卫是一种枯燥乏味的工作,他每天都活得很充实很亢奋。 或许老天对纳兰性德的幸福产生嫉妒,它要再次发威。幸福短暂得让人无法把握,纳兰性德连陶醉的机会都没有,一场沉痛的打击便从天而降。卢氏因难产而死去。噩耗传来,纳兰性德犹闻晴天霹雳,当时就瘫软了。 卢氏死的那天,连阴雨刚刚停歇,花瓣被雨水打落,混着地上的水流向远方流逝。那是花儿死亡的日子,也是有情人含恨葬花的日子。刻骨铭心的爱情就这样结束了,幸福快乐的时光也将远去,上苍啊!何苦这样折磨人! 青衫湿遍,凭伊慰我,忍便相忘。半月前头扶病,剪刀声、犹在银缸。忆生来、小胆怯空房。到而今、独伴梨花影,冷冥冥、尽意凄凉。愿指魂兮识路,教寻梦也回廊。 咫尺玉钩斜路,一般消受,蔓草残阳。判把长眠滴醒,和清泪、搅入椒浆。怕幽泉、还为我神伤。道书生薄命,宜将息,再休耽、怨粉愁香。料得重圆密誓,难禁寸裂柔肠。 纳兰性德含着血泪写下这阕词,掷笔于地,撕心裂肺的嚎啕大哭起来。 从卢氏死到现在,旬月的光景就这样过去了,纳兰性德一不哭二不闹,整天幽闭于自己的寝室。这下好了,压抑在心中的千钧重负终于释放出来。这哭声使人断肠,是纳兰性德发出的最有力的对命运的控诉。 人生一场大苦! 又是秋天。纳兰性德似乎与秋天有着不解之缘。 北京的秋天最美丽,兰花染紫,菊花转黄,到处都是秋天的颜色。秋雁南飞,秋水长天,秋风飒沓,秋叶阵阵,秋雨潇潇,这次第怎一个“秋”字了得!更何况秋天是思念的季节,落叶归根,相思不止,令人牵挂的人也该返回魂牵梦绕的故乡了。 当纳兰性德伫立在梧桐树下看树叶片片摇落的时候,他的知己朋友顾贞观带着一个女子已经来到纳兰府上。纳兰性德听说顾贞观到了,失魂落魄的表情终于有所改变。他不顾秋寒,径直跑回书房。(奇*书*网^.^整*理*提*供)顾贞观正在那喝茶等他呢。 老友重逢自然值得欢喜,何况这次不但老友来了,而且还带了一位佳丽同来。这个女子名叫沈宛,江南人,是吴兴的大才女,顾贞观在信中早已向纳兰详细描述了这位江南佳丽的美貌的智慧。 沈宛经过艰难的跋涉,终于见到了梦中的情人。她此刻幸福极了,但是她把这种感觉深深的隐藏在心底。她的表情恬静,略带羞涩的打量眼前这个令自己朝思夜想的人。 毋庸置疑,纳兰性德是她的偶像。她喜欢纳兰的词,喜欢这个用心填词的诗人,她不止一次的梦想飞到纳兰的身边,没想到这次终于梦想成真。这多亏了好心善良的顾贞观。 顾贞观在江南水乡邂逅沈宛。一个傻傻的纯洁的女孩。那时沈宛的手里拿着一本纳兰的词集——《饮水词》,要不然顾贞观也不可能无因由得跟她搭讪。 他们从纳兰性德的词聊起,又聊到他的家世为人,尤其是顾贞观把自己眼里的纳兰性德向沈宛一描绘,沈宛如痴如醉,当场向顾贞观表达了对纳兰性德爱慕之情。顾贞观一想也好,这个女子也不是俗世的品色,要是能跟纳兰匹配姻缘,倒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顾贞观出于拯救纳兰性德在走出阴霾的想法,才在信中为纳兰和沈宛牵线搭桥。 沈宛出生在江南世代书香门第之家。从小跟随父亲学习诗词歌赋,再加上江南的柔山媚水、人杰地灵的环境的熏陶渐染,造就了钟灵毓秀的超凡气质。长大后,沈宛不仅精通音律弹一手好曲子,还深谙填词之道,成了吴兴一带有名的大美女、大才女。 沈宛的到来使纳兰性德又找到了久违的爱情滋味。他的生命里的新篇章亦因此而掀开。他庆幸自己在人生的灰暗时节又得遇红颜知己。 河岸的长堤上、秋天的原野里,又出现了纳兰性德纵马的英姿。 爱情为他注入了新的活力,沈宛使他那颗枯木般的心再次闻到了春之气息。人生可以瞬间转变,那一刻到来时,心弦绷得紧紧的,然后就会坠入无比甜蜜的梦境中去。 还是那句老话,幸福的时光最易逝。命运注定不会给纳兰性德一个美好的结局。 因为沈宛的到来,使得纳兰性德与父亲明珠的关系骤然紧张。这种状态是非常罕见的,明珠对这个儿子充满了爱意,生怕他受一丁点的委屈。可是这次不一样了,纳兰性德想要为自己的幸福争一争。 纳兰性德对沈宛的爱恋越来越强烈,两个人花前月下海誓山盟,许下了终生不离不弃的誓言。纳兰性德面对这个给他带来新生命的江南女子,一切都知足了,人生有红颜知己相伴,夫复何求?因此他向父亲明珠提出来要娶沈宛为妻。 然而却遭到了明珠的严词拒绝。理由是纳兰性德是纳兰家族的长子,身上肩负着家国的重担,绝对不能娶一个毫无背景的汉家女子,那样的话不仅违背祖制,而且是纳兰家族颜面无光。 纳兰性德没有逆来顺受,决定痛痛快快地做一回自我,因为事关将来的幸福,绝对不能妥协。 明珠第一次见识了自己儿子的执拗和决绝。他对这场婚姻感到无力阻止,最后只能长叹一声,儿大不由爷,由他去吧。看着老父伤心的背影,纳兰性德的心里不止一次的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您就原谅儿子这次独立的选择吧。 由于这场婚姻横生枝节,似乎预示着婚后的生活也不会如当初想象的那样甜美和顺。 问题出在沈宛身上。 婚后,纳兰性德大病一场。可能是劳累中受了风寒,也可能是因为违背了父母的意志而愁肠百结。 不管由于什么原因,在沈宛看来,原本应该令纳兰性德更幸福的婚姻,却给他带来了一场灾难。沈宛的心里充满的愧疚。这种深深的内疚使她患上了忧郁症。 她的身影日渐消瘦,花容憔悴,心里堆满了苦水。尤其是纳兰性德入宫当差的时候,很晚才能回来,夜幕降临,沈宛就会感到巨大的孤独感和寂寞感向她袭来,令她窒息,她无助的痛哭,泪水打湿了罗裳。 这种自责的情绪始终伴随着婚后的沈宛。而且随着纳兰性德的病情的加重越发的严重。她痛哭的时候曾自言自语,我原本是要给他幸福的,我原本是要给他幸福的! 纳兰性德看见憔悴的妻子心都碎了。他感觉到爱妻在这场婚姻冲突中受到的伤害太巨大,以至于身心破碎。纳兰性德心疼得不得了。 落花如梦凄迷,麝烟微。又是夕阳潜下小楼西。 愁无限,消瘦尽,有谁知?闲教玉笼鹦鹉念郎诗。 事情还是不能挽回。强烈的自责的心态促使沈宛决心回到江南。或许离开是最好的解脱,那样的话纳兰性德也可以修复与父母的紧张关系,不再因为我而感到沮丧。 沈宛走了,永远带走了纳兰的希望和幸福。所有的梦想和希冀都烟消云散,刚刚掀开的新的生命的乐章又一次被打断。纳兰性德这次真的心灰意冷了,他对这个世界不再有任何留恋,入眼而来的都是一片灰蒙蒙的绝望的色彩。 昏鸦尽,小立恨因谁?飞雪乍翻香阁絮,春风吹破胆瓶梅,心字已成灰。 美梦消散,心如死灰。 春雨降临的时候,纳兰不得不躺在床榻上。他似乎听到了死神的召唤,眼前的生机勃勃的春色再也引不起他的兴趣了。 第40章 泪水顺着腮边滑落,悲声凄惨。 宛君,你在江南过得好吗?真后悔当初没跟你一起去! (全文完) 更多精彩好书,更多原创手机电子书,请登陆奇书网--isu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