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盟2红蜘蛛之恋》 第1章 《吸血盟2红蜘蛛之恋》 作者:张小娴 申明:本书由奇书网(isuu.)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第一章晨曦初露1黑暗,沉寂……在一片茫然的无边无际的寂静中,我醒了过来。也许用醒并不确切,应该说我的意识复苏了。说我醒了,那是因为我可以用我的意识来感知周围的一切,能够进行思考。我能感受道周围充斥这我熟悉的力量,令我感到亲切自然,就好像我是他们中的一份子,更像回到了母亲的怀抱。可是,这只是一种难以言语的感觉,因为我似乎没有身体,只有意识。或者说,我没有了肉体,只有超越肉体上的有自我意识的思想。也许,我是一个灵魂,在漫无边际的黑暗中游荡的灵魂,而周围是灵魂最终回归的所在。咦,我为什么会用灵魂这个词?而且清晰的理解这个词的含义?若我不是所谓的“灵魂”,那我是什么?若我是灵魂,那我的肉身呢?失去了肉身,代表我已经死亡了。那我前生是什么?对,我,我到底是谁?思绪像潮水般涌了过来,过去的一幕幕如走马灯一样浮现出来,平静,像水一样的连波涛也不起来。虽然思绪像潮水,但当他浮现在我“眼前”时,却一下子变得安静的可怕,我就这样静静的让往事堆积在我的周围。哦,不对,不完全的平静!为什么我感觉到在表象不及的内力,蕴含这情感。不一样的情感,他不起眼的像牛毛细针一样。但并不因为细小而让我忽略,虽然小但我却能清楚的感觉道他的存在。甚至正因为细小,才无可抵挡的穿插在我的意识,无处不在,无穷无尽,无可名状。我不知道作为意识,行能否谈感情。但是,他的确存在,真真正正的存在于我的意识里,是那么真实,那么强烈,似乎我整个意思将被这种感觉占领。那是什么感觉?令我如此的不安,如此的不舒服。好像是心痛的感觉!没错,是心痛!心痛的感觉如一枚枚细针般在我意识中穿行,所到之处带来一阵阵不可避免的战栗,并且如水波般扩展开来,蔓延开来。为什么?为什么?我居然会心痛?我到底为谁心痛?究竟是为了什么?我痛苦的忍不住想要长啸发泄一番,但我做不到,我没有肉体。意识周围的能量不安分的拨动荡漾开来,暴烈的要爆炸开来。一枚枚带着心痛的细针,汇集起来形成如无可抗拒的噩梦般的力量,如汹涌的巨大浪涛狠狠的砸在我灵魂深处。啊!哪怕我是没有肉身的意识体,也忍不住狂叫起来。一瞬间,我想起来了!没错,我想起来了。我一切前世的回忆,充斥着我的意识:我,云御风,听雨阁的七代传人。听雨阁是江湖中人只闻其名,不见其他的神秘却神圣的剑派。江湖中人都只知道,听雨阁代代单传。每代传人都是千挑万选后,根骨悟性绝佳的周岁孩童收为弟子。每个踏足江湖的听雨阁的传人无不是武功卓越,文采风流人士。最令江湖人们纳闷的是听雨阁弟子,每一代弟子都以弱冠之年就能达到先天境界,而武功也至化境,不着半丝痕迹。因为先天境界,非比后天境界,可以通过服用奇花异果,或者通过功力传输能够达成的。他需要体悟道心,没有道心,无论功力如何深厚都无济于事,只能停留在后天境界之内,最多功力变得更精纯一些。而达到先天境界,就如小溪如大海般,眼界心胸豁然开朗。这时的修炼者已经不同于后天境界半逆天行事,而是顺天道而运行,周而复始,真气无穷无尽,绵绵不绝,如日月星辰般,无人约束而自然运转。道了那时,人的一举一动都如保持在天道的心境里,五象无我,有象有我,象即是我,我即是象。是历代练武者穷一身追寻的境界。然而道心是可遇不可求的,只有在不断的苦修之后才能体会。他讲究一个悟字,是别人教不来的,否则每派的师长都会教自己的弟子什么是道心。所谓,道可道,非常道,就是这个道理。而能有缘悟初道心的人,要拥有广阔的心胸,坚定的意志,以及属于自己的机缘。机缘是最难求的,否则广大玄门佛门弟子都可以领悟道心了。而并非只有通过对宗教的修炼才可以体会,历代有接触人士,有的以书法入道,有的以武学入道,有的甚至以男欢女爱入道,但是无论是哪一派都不可能连续出现那么多先天弟子。就在武林中玄佛两门泰山北斗的武当与少林中也少有人达到的。就算听雨阁弟子各个都是苦修的居士,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更何况听雨阁的弟子大都是风流倜傥,潇洒不羁的俊秀人士。而更让人奇怪的是,每一代的听雨阁弟子的武功都不同,虽然都是天马行空般的优美,但仍然让人无法看出一丝端倪,让人无法联系道现在出现的听雨阁弟子就是上一代的传人。所以,往往只有听到听雨剑斋弟子归隐之后才为人所知,听雨阁弟子到底是谁。而为人所知的原因却是每百年,听雨阁的弟子都会与行云魔宗的弟子在昆仑云海幻境中的惊天一战,到时两派弟子都会同时绝迹江湖。说到行云魔宗,那是与听雨阁一样的神秘。江湖中人只知道,行云魔宗的弟子都是艳冠群芳的绝色少女。每次重现江湖都会引的各路狂蜂浪蝶为之疯狂,虽然她们很少主动去迷惑他人,但就以她们的不应该出现在人间的美貌与气质,足以构成武林人士的目标。最然她们不主动出击,但对被其迷惑的江湖人士,甚至是无辜百姓都会毫不留情的被其杀死。然而,她们行踪诡秘,甚至常年面带薄纱出现在公众场合,让人无法一睹庐山真面目。但是,这种若隐若现的美,更让人疯狂。其原因是,每一个行云魔宗的弟子行走江湖必须保持处子之身,一旦谁能破其处子之身,不但能得享如玉美人,而且可以得到她们体内的无上魔功,更成为魔宗的掌教,得览魔宗宝典,称霸武林。因此,虽说死在她们手上得青年才俊不计其数,可仍有自命风流得武林人士趋之若骛,可谓是,红颜祸水,自作孽不可活。而我,作为听雨阁得弟子,自然知道事情得一切。想到这里,我不由得回忆起师傅对我得教导,正是师傅得教导使我踏足先天武道得无上境界。与其他门派得不同,听雨阁弟子,在被挑中时,灵智未开。当我们刚懂事得时候,师傅却并不传给我们任何武功,而是带着弟子们游遍天下名山,放纵心灵,以行云流水为伍,以花鸟虫草为伴。在者过程中弟子们只吃黄精、芍药等草木精华,不食人间烟火,凝聚天然之气,打下根底。在这过程中,让弟子们直接踏足天道。因为,婴儿在出生之前是以先天胎息得方法存活得,这时候体内得只有先天真气。只有长大后接触各种烟火红尘事,才被蒙蔽起来,先天真气也因此枯竭,转为后天体质。而听雨阁选择未满周岁得婴儿就是因为这时得婴儿是一块璞玉,体内海保留得比较纯净的先天真气,虽然不多,但以其为基础媒介,进行先天武道的修行随好不过。而这时候,不传授武功,反而让孩子接触自然,是因为,这时候的孩子对周围的东西感知极快,而且将永远驻留在孩子的潜意识里,终生不变。而,悟道的过程,其实就是感悟自然的过程。所谓,天地四宝,天,地,人,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对道的追求,其实也就是对自然万物的感悟过程。正因为道不可道,所以让孩子在不明白任何道理的时候去感悟天地,就更纯净,更自然。孩子也比成人更容易感悟出道的真谛,虽然她们还不明白,但在潜意识里已经存在了。这时的婴儿,专气致弱,而无离,本能的更接近道心。到了六岁,师傅向弟子们介绍各种知识,学说:巫医相卜,琴棋书画,并加以解说,却不以任何评论,让弟子们自己判断,拥有自己的领悟,让弟子选择自己喜欢的学问去钻研。而武学的传授更是与众不同,只是讲解基本的武学知识,以及人体结构以及医学知识。接着,把弟子们置于不同的环境,让弟子们以心感受天地,激发出埋藏载体内的先天真气,创出属于自己的武学,而这时候,师傅只是在一旁加以点拨,不加以援手。大漠,冰山,火海,森林,高山,绝顶,到处都有我的足迹。我记得,我在沙漠中修行的时候,恰逢沙暴。但是孤苦无依的我大喊师傅的名字,却得不到回应。不得以,只有8岁的我靠自己在沙漠中活了下来,并领悟出选沙心诀。当我从沙尘暴中脱险而出后,师傅出现在我的面前,将快陷入昏迷体力消耗殆尽的我抱起,来到绿洲,默默的为我擦洗身体,替我疗伤,他的脸上虽然没有任何表情,但他的眼眸中深藏着怜惜与欣慰。我记得,师傅身材魁梧,还拥有一副如大理石般无半点瑕疵的俊伟容颜,但往往看起来冷漠如冰山,从不发怒,但也不会大笑。每当他看着我的时候,我却能用我从小培养出的观察力与被自然引导出感觉察觉出,当他用那双如一泓深谭般深不见底智慧的目光默默的看着我,又是会带着微笑,又是会带着一丝责怪。每当我看着它们,我的心就无比的宁静,为此着迷。为了能多看道深藏在师傅眸中的感情,我总是时时有意做错些事,又是又会尽力完成师傅的要求,只是为了多看道师傅眼睛里蕴含的爱怜之情。就在那次从沙漠回来,我却领悟出了在西湖也无寸进的凝水心诀,帮助我领悟的除了那清澈的绿洲静水之外,还有师傅的双眸。我很崇拜师傅的外型,他魁梧的体魄,俊伟的容貌,高贵的气质。 第2章 但我不盼望拥有那些,因为我很小就知道,每一个人都拥有属于自己的特点,并不需要去盼望那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师傅,总说我聪明,说我的资质高,在我14岁那年,我已经将心与天地自然连为一体,比师傅还早了5年。我也已经拥有了属于我自己的武道。我喜欢音乐,尤其喜欢箫。我的箫声,已经早已脱出曲谱的范畴,而是对自然的倾诉,自己内心的吐露,完全的流露,这样的箫声还需要曲谱么。每当我吹箫的时候,我的身边总是围着各种动物,又的可爱,又的狰狞。但一旦听了我的箫声它们都会沉静下来,安静的倾听,少了一份浮躁,多了一份和谐。我是它们最好的朋友,因为无论我还是我的箫声都是来自自然,来自它们的家。不久,师傅就要让我踏入红尘,去感受红尘俗世,行走江湖,去感受人士间的悲欢离合、爱恨情愁。因为我的一切都是来自自然,而从未接触果属于人类的国度的事物。虽然,有助于我修炼,但就如有黑就有白一样,这样的我还是不平衡的我。没有经历人世间的事物,永远无法真正达到武道的颠峰。 就在我要正是出山之际,师傅嘱咐我,是第一个一十四岁的年龄踏足江湖的听雨阁弟子,我的心志还不稳定,让我一定要小心。踏入江湖的我,如同慧心一般崛起,在武林我挑战各路高手磨练自己,向无上武道跨越了一大步。在文界,我在科举中高中榜眼,做到文渊阁大学士,户部侍郎,兼大将军,帮助朝廷打退边关敌袭。而我的一曲清箫更让国手汗颜,甘拜下风。这一切的一切,多时如此的完美。我也经历了人世的各种磨练,在破而后立的情况下,离历届听雨阁弟子向往却无人达到的最后一着越来越近了。我还缺一样东西,没有历练果,这时人类最复杂,最甜蜜也是最痛苦的感情:男女情爱。多少年来,这永远世人类不断追求的东西,多少杰出人士为他疯狂,为他不惜毁其一生。我有自信,我曾面对那么多不同类型的侠女,大家闺秀,官家小姐,甚至世公主金枝玉叶,然而,这似乎并不能构成对我的威胁,无法打动我的道心。但在那一天,在西湖边,我遇到了她!在清晨的雾气中,一袭雪白的罗裙,罩着可爱的箫儒衫,头发如瀑布一样的垂下,丝毫不加以束缚。她坐在湖边的一块大石上,轻轻的梳着她的乌黑亮丽的长发,动作轻柔的象个在风中起舞的精灵。她的那双小手,如白玉般无半点瑕疵,在乌黑青丝的衬托下,发出萤萤光泽。尤其世手背上可爱的小漩涡,让人忍不住想要将他们放在手心里。我还清楚的记得,我平静了十九年的心,开始变得骚动起来,在雪山之颠所领悟的冰心决似乎在那一刻失效了。我世怎么了?从来没有果的感觉在心头滋生起来,这就是心动的感觉么?我静静的站在那里,不敢出声,生怕惊动了她。然而,她似乎有所感应,慢慢地回过头来,眼波流转间,天地万物似乎都失去了原来的颜色。她看我傻傻的站在那里,不知所措,不由的对我微微一笑,露出洁白的贝齿,娇嫩的双唇如鲜花般绽放。我不由的战栗了,是来自于灵魂深处的滔天巨浪,不,比滔天巨浪更有威力,让我无法抵挡。让我在多少侠女,大家闺秀,官家小姐甚至是公主金枝玉叶面前都古井不波的我,彻底的投降了。我,爱上她了!虽然我知道,她可能就是我的夙敌,行云魔宗的弟子,但我不可自拔了。接下来的日子,如神仙般的快乐,她的温柔,她的体贴,她的一切都让我心醉。她也没有隐瞒我,她的确是行云魔宗的弟子。她也早就在暗中调查过我。她说,我虽然不高大,也没有让人扼腕惊叹的绝世俊美,但吸引她的世我自然而然散发出的被自然天地灵气造就出的气质,一举手一投足间显示出无比的儒雅潇洒,没有半点的娇柔造作。同时我的双眼,那双清澈不带半丝杂质的双眸,内力蕴涵着对自然的热爱,显得深邃难测,再配以我两道斜飞入鬓的修长剑眉,似的她虽然明知道我们两派的恩怨,她仍无法克制自己的爱上了我。我相信她,她的眼神不会骗我。她还告诉我,行云魔宗并不如江湖人们想象的那么邪恶,这个教派,虽然世魔道中的一个分支,讲究着自己去寻找生命的真谛,寻找属于自己的真爱。但是,由于她们所修炼的魔功赋予了她们无可比拟的气质美貌,普通人根本无法抵挡,令她们无法判断,世人爱的世她们的容貌还是她们的本人,所以才常年面罩黑纱。但没想到,不知什么时候,被江湖中人恶语中伤,使人们都只是垂涎她们的美貌、财富与武功。而历代的传人都由被人欺骗的惨痛过去,使得她们变得越来越愤世嫉俗,行事也更像魔教,也更不为热门所接受。使得正直的人视她们如洪水猛兽,而接近她们的都是意图不轨之徒。而每当她们所为太过分的时候,我们听雨阁的弟子都会劝阻她们,而她的师傅也是被我的师傅所伤,一心想让她为自己报仇。她刚见我的时候,甚至也怕我不理她。而想见我,又怕她师傅知道。不久她变得越来越忧郁,虽然她强颜欢笑,但我仍看得出来。我看着她消瘦下去,不由心痛不已,我知道她的师傅不会罢休的。于是我决定找个地方正式和她成亲,然后,归隐找个她师傅找不到的地方。 2那天夜里大雨倾盆,她的眼神似乎很复杂,很迷茫也很痛苦,好像又话对我说一样,但每次都放弃了,我看得出。但既然她不愿意说我也不勉强,我要用自己的行动让她放心。当我与她洞房时,她显得十分的投入,特别的疯狂,动作虽然生涩,却热情非凡,流着泪紧紧的抱着我仿佛想让我燃烧起来,让我沉醉不已,更加对她轻怜蜜爱,在她如玉般的娇躯上奉上我所有的爱。终于到达高潮,我突然发现我的元阳道胎无法抑制的倾泻而出!我一下子愣住了,脑子里一片混乱,心剧烈的痛着。为什么!?我对她嘶喊着,举起右掌,聚集残余的玄功强运灭世心诀,这在战场上领悟的霸道武功,即使以我现在的功力,在她行功的关键时候,也可以将她当场击毙。为什么?我问她,她不说话,满脸的冷漠使我的心也寒如冰窖。难道,你一直在骗我?她不说话,只是看着我。我知道只要一掌下去,我最多散功,而她一定会死在我手上。但是我这一掌怎样也击不下去,随着功力的消失,我慢慢地垂下手掌,也渐渐失去意识,师傅对不起了!突然我模糊的在她的眼中看到了泪水,难道世我的错觉?这时,一道闪电击穿我们的竹舍里,说闪电似乎不确切,不如说世天谴,世天罚。如果有人看见这道闪电,一定会为其规模的庞大惊呆了。这道黑白相见巨大的奇怪闪电一下子击碎了我精心制作的竹舍,如摧枯拉朽一般将周围五里的一切击的粉碎。接着毫不迟疑的笼罩在我身上,炙热电流在我身体内乱串,每一个细胞都仿佛要爆炸一般,接着我的脑子轰的一下子,似乎被一股绝强的力量导入了过来。眼前一黑什么也看不见了,但是,瞬间我感到这股力量似乎好亲切,好熟悉,似乎早就是我拥有的力量一样。甚至我对她又种难以言语的依恋,似乎在抚慰我受创的心灵。来不及细想,我失去了知觉。悠悠不堪往事,涌现在我的意识里,心痛的感觉折磨的我快要麻木了,想到她的温柔与善解人意,道最后的被判,我心在淌血。想到师傅对我的期望与殷殷教导,与自己的年少轻狂,我好后悔,好悔恨。从小到大,第一次,或者说死了以后,让负面的各种情绪将自己包围,让这些令人心悸的情感摧残着自己的意识。我甚至痛恨自己为什么还要拥有意识,为什么不让自己忘记所有的过去。正在我自怨自艾之际,突然感到周围有一股强大的但很熟悉的力量包容着我的意识,好温暖好亲切,好像又回到了少年时躺在自然怀抱中的感觉。他轻柔的不断接触着我的意识,不断抚慰着我的意识,好像母亲一样。你是谁?我向他发出讯息。这不是语言,而是超脱其上的一种内容的直接交流。我的朋友,我就是你们一只想要接触的力量,你们称我为“有”。“有”?难道是万物之母?道德经第一篇有记载:“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不错,这是你们的说法,在令一个世界里,人们说我是混沌之神。而现在你待的地方,就是你们所言的“道”,从这里可以到达我的“家”,也就是你们的天地之始,“无”。难道,我已经得道了?不可能啊,我的玄功都已经被她窃走了。不可能啊!想到这里,我的心又隐隐作痛。我的朋友,不要悲伤了,虽然我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但是,你的确是第二个接触到我的人类。什么,这是为什么?以前,你们的人类,也的确又人到过这里,但她们的性质胎过纯粹,有的都是正面的能量,而有的都是负面的能量。他们只能和我分离出来的力量,按你们的说法是“魔”与“佛”接触,而按异界的话说是黑暗女神与光明女神。但我拥有的是混沌的力量,除非同时拥有魔与佛两种力量的人,才能感知到我,而你是第二个人。你拥有这样的力量,只要顺着这条道往下走,到代“无”的境界,你就可以和我一样成为永久的存在,换句话说就是神了。因为,你现在虽然同时拥有两者力量,却是壁垒分明,就好像你们所说的“太极”一样。等到你使两种力量不分彼此的时候,就是无的境界了,也就是所谓的“无极”或者是“混沌”。我真心希望你,我的朋友,能够像我一样,成为不朽的存在。 第3章 这么多年来,我太寂寞了。好不容易刚才接触的另一个拥有和你相近力量的意识,却不愿意留下来。佛和魔的力量?难道是玄门和魔门的力量的融合?不可能啊,这是两个极端!除非……难道是因为?对了,有。刚才那个意识是怎么回事?哦,我的朋友,刚才那个意识拥有和你一样的力量,是光明与黑暗并存的力量,同时她也充满了痛苦与悔恨的感情,好像是因为她对不起她的爱人。什么?不会错了!一定是她,不会错的!一定是,在那一刻,她将她的元阴给了我,希望救我一命,使我们两个都同时拥有魔种和道胎。而她心中还是充满心痛和悔恨,对爱人的后悔!不会错,一定是她,她接受了我的道胎,也同样到达了魔道合一的境界,才会破碎虚空,来道这里! 我的朋友,你为什么也要离我而去?这里不是你们一只梦寐以求的地方么?无,对不起,虽然这一直是我们的向往,但,有些事情更重要,必须弄清楚,否则我的心永远无法平静,心安理得的和你同时成为神。我明白了,我的朋友。我会松你到你的朋友那里去,完成你的心愿,我会随时欢迎和期待你的回来。谢谢你,我的朋友,无。在你走之前,我会送你一个礼物,你可以在那个世界拥有属于我的力量。虽然,对你来说你自己已经学会了如何使用我的力量,只是你自己不知道而已。记住,我的力量和你的同在,那就是自然的力量,让你心与自然共舞,记住。同时,我会将你朋友的印记加入你的,让你更容易找到她。谢谢你,无。去吧,我的朋友,祝你早日完成你想的事,见到你的朋友,记住,让你的心与自然共舞!……我又一下子失去了意识。当我再次恢复意识的时候,周围被温暖的骨肉相连的感觉充斥着,好像再次回到了母亲的怀抱。不对,脑中突然闪过无的声音。我的朋友,我让你再次转世为人,你的的确确在母亲的怀抱里,确切的说,你还在你母亲的胚胎里,你异界母亲的胚胎里。我知道你从小诗歌孤儿,没有母亲的疼爱,所以我想让你感受一下母亲的感觉。谢谢你,无。不客气,这是我最后和你通话,你以后要再次与我接触的话,就要靠你自己的力量了。再见,祝你好运,我与你同在!送走了无,我转而感受周围的一切。这真是奇异的感受啊!在母亲的肚子里未出生的孩子(还能算孩子的话)居然又自己的意识,可谓是独步古今啊。先天真气,源源不断的通过脐带注入我的身体,带着母亲的温暖,带着母亲的爱,在我体内一点点壮大起来,活活泼泼的充满生气。早救知道,婴儿在母亲腹中时,体内被注入先天真气,但亲身体验到这一切的感觉还是不同于理论,是那么真实,救展现在我的面前,让我不由感叹天地之伟大,生命之奥妙。我要珍惜这一刻,珍惜我的朋友无送给我的珍贵礼物。于是,我的注意力,集中到我新生的先天真气上。不由的,我再一次发出感叹。我从未见过这么纯粹的先天真气,它是如此的纯净,不带有半点杂质,充满了生机,似乎拥有生命一样,它在我体内周而复始的运转,如日月星辰一样,不需要我运用玄功来带动它,自动的生生不息的运转着,改变着我的体质。突然,我醒悟到,这时候先天真气的运转根本不分什么是玄功,什么是魔功;也不分先天真气的本质是正的还是邪,它们都只是生命运转的体现,生命的升华而已。什么是道,什么是魔。什么是正,什么是邪,什么是光明,什么是黑暗。这些根本没有本质的区别!要说又区别,根本就是人们强加于其上的。或者是人们被其表面的皮相所迷惑而已。道和魔其实是追求极至的不同方式而已。道讲究畜养生息,一静求生,稳步修炼,最后反普归真,返老还童。而魔讲究损人利己,以死求生,以懂求进,难免急躁急进,难免有失偏颇。但殊途同归,到了最后总是万象归宗。这样就没了正邪之分,或者说是光与影,生与死一样,本来是一件事物两个方面而已。想到了这里,浑身有了一种顿悟的光明。一时间,我福临心至,将心境保持在这样混沌之中,无物无我,无色无相,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耳鼻舌身意,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借着本身就没有完整的身体,轻易的达到了佛家的至高境界。在这种境界种,先天真气如春风般吹拂着我的全身,绵绵若存,用之不勤。正所谓,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恍惚。先天真气,随着母亲的心跳,丰盈起来,那一点一滴的感觉让我感到无限的满足与愉悦。…… 3时间在我无意识时,一点一滴的过去了,真气由一开始的涓涓溪流变得深谭般的难测起来,几乎直追我前生的积累。也许是因为真气的纯净以及我的顿悟和不曾间断的修炼的关系,真气也许不如前生浑厚,但就以精纯程度来说,恐怕是独步当世,无人能及了。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被周围的不同寻常的变化从禅境中唤醒。母亲的肚子似乎不同寻常的蠕动起来。莫非我要出生了!真是令人期待啊!我居然能在意识清醒的时候,经历自己出生的全部过程!在母亲的痛苦嘶喊中,我重生了!生命本身就是奇迹,令人感动的想虔诚膜拜,这个世界上最神圣的事情,虽然是伴随着痛苦,但同时也伴随着痛苦背后的快乐。我缓缓的张开我的双眼,迎接这个给予我新生的陌生世界,也同时迎接这个值得回忆的历史时刻!然而,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天哪,他的眼睛为什么是黑的!?居然是黑的!”我的眼光顺着那刺耳的尖叫声看过去,看上去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节生医生,过度的紧张使她的脸变形,显得可笑又可悲。我不由的对她微微一笑。没有想到,这个动作引来了她更夸张的尖叫,又一阵令人难以忍受的嘶喊回荡在这个不大的小木屋里:“神啊!居然不哭反而笑,一个刚出生的孩子啊,居然不哭反而笑!魔鬼啊!他是魔鬼的儿子,没错,一定是的!”无可避免的,这种叫声引起了不可避免的骚动。瞬间,我家的这间小屋里挤满了各张不同的脸,一张张脸上充满了惊奇、恐惧以及厌恶。“烧死他,他是魔鬼的化身。他会给我们的村子带来灾难!”村民的叫声此起彼伏,仿佛我真的是魔鬼的化身一样,让我不由的一阵好笑,同时也感到一丝无奈。突然,我被一双温暖的臂膀抱在怀里,被紧紧的拥在胸前。“不,不要,他不是魔鬼的化身,他是我的孩子,不要烧死他,不要!”这声音虽然惊慌,但仍是如此的动听!这就是我母亲的声音,这就是我母亲的怀抱啊!好温暖的感觉!“不行,一定要烧死他,他会给我们带来灾祸!”……“没错,烧死他!”……“烧死他!”听到村民的喊叫声,母亲惊恐的将我抱的更紧了,似乎怕我被失去理智的村民们抢走。随着村民们的步步逼近,母亲抱着我紧紧靠在床边,缩成一团。“谁敢碰我的儿子!”随着这声充满了威严与力量的话,村民们的逼近不由的一滞。接着,在我的面前出现了一个宽厚魁梧的背影,他就是我的父亲?“谁说要烧死他的?站出来!”通过道心,我清楚的察觉他的血液加速流动,似乎激动不已,耳破旧皮袄下面的结识肌肉鼓起仿佛一头愤怒的雄狮发现有人要对自己的孩子不利而发出惊人的气势与令人窒息的压迫力。在他的面前,那些存们退缩了,“你一定会后悔的,他一定会带来灾祸的!”说着不用的话,村民们惊恐的退出了小木屋。“放心吧,没有人可以伤害我们的孩子!莉娜!”那个雄伟的身躯转了过来,一张刚毅的脸出现在我的面前,棱角分明,显得如岩石般坚强无比。虽然,满脸胡子拉碴的,但毫不能掩饰他俊伟的容貌,一双如海一般深蓝色的双眼此时看上去是如此的温柔。我立刻被他的双眼吸引,他让我想起了师傅的双眼,同样蕴涵着深刻丰富的感情。我正陷入回忆中,突然道心感到一丝不安。“让我好好看看我们的孩子!”我被一双坚实的臂膀抱了起来,我可以清楚的感受到皮袄下坚硬的肌肉,着令我很不舒服。只是令我不舒服的还在后面。突然,他将他的投凑到我脸上,用他那满是胡子的脸磨蹭我娇嫩的小脸。“好可爱啊,让爸爸好好亲亲你啊!”“不要啊!别这样,你几岁啦,真是!”我不由的大叫,只是到了口边却变成了哭声。“高鲁,别这样,你吧孩子弄哭了!”我被一双柔弱的手臂将我夺了回去,在母亲的怀抱里,我舒服多了。我看了看我父亲,只见他满脸的无奈与不甘心,不由的笑了出来。“这小子,这么小就那么坏,臭小子,等着瞧,我非亲到你不可!”父亲大人看着我得意的笑容(他认为的)不由的咕哝起来。“你说什么?”“啊,没什么!我说我们的儿子,好可爱啊!呵呵!”看着我的父亲满脸的贻笑,我不由的想我居然会认为他像师傅!真是讽刺啊,怎么看都是满身横肉,却脑子缺根筋的傻大汉嘛!叫什么高鲁,叫粗鲁算了!从此,我和被村里人称为美女与野兽的父母亲住在一起。我的美女母亲莉娜是当年村里第一美女,却被来自外乡的野兽父亲高鲁俘虏了芳心。这可说是当年村里的一大耻辱!但,不可柔韧的是父亲是不可否认的勇士,具有不同凡响的力量与高超的剑术,曾帮村里打退过几次盗贼与野兽的来犯。力量决定了一切,这个村子由于父亲的保护,才安然无恙,自然对父亲是又敬又怕,不敢忤逆了。好在父亲平时平易近人,并不持强凌弱,所以人缘着实的不错。 第4章 而他有时候秀逗的表现,还会成为被欺负的对象。当然,当他认真起来时,那是另一回事。 由于我的出现,的确为村里与家人带来很多惊奇与纳闷。首先,我由于进入先天境界,根本无须饮食,就可以源源不断吸取天地的力量,保持生命力。尤其经过上一世的经历,已经顿悟后,(奇*书*网^.^整*理*提*供)从出世开始就保持修炼的状态。于是,为了不让其他人起疑心,我还是不得不像其他婴儿一样吃一些东西。但为了在身体发育完全前避免重新回到后天境界,我只吃一些新鲜的水果,让我的父亲老是发出“我的儿子不会是猴子转世吧”之类的无聊牢骚。不过,同时他也挺高兴,因为这样他就可以省了一大笔开销,只要上山打猎时顺便带回一点水果,就可以满足我的胃口了。另外,为了修炼,我常常习惯的断绝后天呼吸,进入胎息。这常常使守在我身边的母亲大惊小怪,不过也很正常,母亲总是害怕自己的孩子夭折。但每次,看到我从先天境界返回后天后(在她的眼中是从窒息中喘过气来),精神反而更佳,而在窒息过程中,我显得一脸的满足。小脸上放出自然健康的光泽,使她在惊奇之余,也慢慢习惯了我这个不同常人的习惯。当然,为了怕村人又把我当魔鬼,她谁也没有告诉,包括我那个粗线条的父亲。其次,是我对自然的亲近程度,让任何人都感到惊奇!为了能更接近自然获取混沌真气,由我在母亲腹中领悟的混沌心诀(所谓混沌心诀,就是无我无相,我魔无道,一切顺其自然,返太极之无极,而守混沌之始)中锻炼出来的真气,我不能说话,作为一个婴儿,能做的事只有哭。我平时很少哭,可一旦我哭了,父母就不得不待我走出村子,来到山上,这样我才会停止对父亲来说头痛的啼哭。当然,这不能让体弱的母亲来做,父亲自然当仁不让的担当了我的导游,带我走遍了村庄附件的山川河流。而当我沉浸在自然的怀抱的时候,全身的毛孔仿佛都张了开来,在我的一吸一阖之际,混沌真气由毛孔进入我的筋脉,洗练我的全身,改造我的身体,洗筋伐髓,为我新的身体的成长大好基础。当我在山水边沉思或者观赏景色,眼神成熟深邃的让人觉得不像是一个小孩,全身散发出自然、纯净清新的气息,让我那个有不俗力量的父亲惊讶不已。不过,他总是很高兴的抱着我,对我说:“儿子,你果然不是普通人,拥有那么不同的气息,而且是你老爸生平仅见的力量,就连剑圣都不一定有你这样纯净的力量,将来,你一定是了不得的人物。”同样,父亲也没有将这些事告诉村民,不同的是他并不怕他们,只是一来,村民们根本就不能体会这些,只有到了他这个级别的人才能感受到我力量的强大。二来,他不喜欢村民们永无休止的吵闹。既然,父亲能感觉到这些,在他面前我也就不完全隐藏我的力量了。不过,父亲从来没想到我的力量首先在他的身上得到体现!我总是可以轻易的从老爸双臂中脱身,不让他用胡子扎我,我的心态实在接受不了一个大男人这样对我,我并没有断袖之癖啊。(汗!他好像是我的父亲,我想的太多了!)其实,我尽力收敛我的力量,尽量不使用功力,而使用技巧,以柔克刚,这是这个世界从来没有人会使用的技巧。在这里,力量决定了一切,只有身强体壮之人,才能学会她们所谓的战技。虽然,父亲拥有不俗的实力,但在前生,他的功力最多算是普通的外家武功,虽说有点不敬,却也是事实。不过,再差,毕竟他已经到达武功的境界,不像村子里其他几个武士只有三流武师的功力,再我们那里最多可以做各镖师,走走路,跑跑腿而已。 仰头看着头顶那片澄清的苍穹,蓝得不带一丝杂质。与那几朵漂浮在空中得白云,意态悠闲的如一只只白鹤,不带半分火气,随着微风的吹拂,慢慢地变幻着各种姿态,将他们最潇洒的身姿展现在世人的面前。阳光透过云层,钻出一缕缕的金芒,折射出各种效果。“风无相,云无常”。从前世开始,我就喜欢风与云,喜欢云的潇洒,风的不羁,所以师傅松我云御风为名。为了纪念师傅,我在异界仍然使用这个前世的名字。这可是让我费了不少唇舌。我躺在柔软的草地上,双手枕着后脑勺,仰望天空,呼吸着周围花朵草木的自然清香的气息,听着声旁小溪的潺潺流水,歌唱着属于他们自己的曲调,将自己完完全全的投入到自然的怀抱里,我的心如水一般宁静下来,仔细品味着这难得的悠闲时光。这里的一切对我来说是那么的熟悉,那么亲切。仿佛,我本来就是属于这里的,或者根本来自这里。“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被这里的景色深深感动的我,不由自主的吟出这句王维的《终南别业》千古绝唱,来自我前世世界里的诗。前世,似乎离我很遥远,似乎又离我很近。不知道,师傅好么,朋友们好么?突然,我心中一动,,不由的微微一笑,这小妮子又来了。我的混沌心诀在我周身运转不息,让我在无论什么时候都对周围的一切了如指掌,一草一木和任何的风吹草动都瞒不过我的慧眼。更何况,在村子里这么喜欢蹦蹦跳跳的只有她了。“风哥哥,你果然在这里,被我抓到了吧!”一张亦点亦喜的俏丽脸庞出现在我的上方,毫不矫揉造作的笑容,让我想起了这个村庄附近盛开的茉莉花,同样的可爱,天真,自然。看着我双眼呆呆的注视着自己,少女嘉斯米的脸上不由自主的出现了淡淡的红晕。“讨厌,风哥哥,你干吗这样看着我!”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垂了下去,双手挫着她身上那件和体的碎布花裙,间或偷偷的抬眼看我一眼,内含着任谁都会心动的深深情意。微微一笑,我坐了起来:“谁让我们的嘉斯米长得越来越漂亮了,连我也看呆了。”“讨厌,风哥哥!老是取笑人家!”嘉斯米的小脸一下子涨的通红,狠狠的一跺脚,扭过身去,扭捏的不敢回头,显得又高兴又害羞。其实,嘉斯米是我们村公认的继我母亲之后,新一代的本村第一美女。虽然小我两岁(异界年龄),只有14岁,但已经散发出来那种被天地灵气滋润出来的清秀与清纯,已经被本村几乎所有的男孩当作公主一般的偷偷爱慕。而她时不时显露出的小女儿的可人与娇憨,以及那张人见人爱的小甜嘴,把村里所有的大人都哄的晕头转向,对她疼爱的恨不得将自己的心掏出来。可是,她最喜欢缠着我,围着我寸步不离,喜欢听我讲故事,喜欢听我吟诗。其实,也难怪,这里的文化水平落后我前世的世界实在是太多了。无论是歌曲还是诗歌都是千篇一律,不是咏唱传说中用用丰功伟绩的英雄传说,就是吟唱对无所不在伟大神灵的赞歌。而我只是随便从以前所熟悉的千万篇诗词歌赋里,哪怕是儿童都能耳熟能详的诗歌里挑一篇出来,都是在他们眼中的惊世之作。我随口一句诗词,就会让他们惊讶个半天,然后瞬间就被全村传唱。令我惊讶的是他们对我的偏见居然因为我的诗歌而改变,原因是魔鬼是无法作出如此优美动人的诗篇。实在是无心插柳柳成荫,让我始料未及,却也欣然接受。与此同时,我的音乐,更始成为全村最高的享受。他们始第一次见过这种竖着吹的笛子,因为在异界没有箫只有笛子,好在他们对我已经学会不大惊小怪了。也就理所当然的迷上了他们从未听闻的洞箫迷人音色,已经我随心所欲的演奏。每逢又个什么芝麻绿豆大的喜事,他们就会千方百计的让我为他们吹奏一曲。至于嘉斯米总是自告奋勇的来找我为他们演奏,我自然就从不忍心拒绝她。我那如同不属于人间天籁般的箫声,总是能为他们带走一天的辛劳,疲惫,让他们忘记不愉快的事。不过,对此他们好像永远始欲求不满,乐此不疲。真是有点作茧自缚。好在我吹奏的时候,身心欲自然契合,能更好的修炼混沌心诀,倒也不容易疲惫。“好了,好了!嘉斯米,不要生气了,到底又什么事找我啊?不是又要让我去为谁吹箫吧?或者,父亲又要我去练剑?”由于我父母没有告诉过任何人我拥有的力量,所以,没有人知道,我又超越这个世界的惊人武功。但是在这个世界,不会武技或者魔法是没有办法得到尊敬的。由于村里没有魔法师,而父亲又是村里最勇猛的战士。所以,这个村里的所有孩子,在六岁时就开始接受我父亲训练,学习武技,希望将来拥有强大的力量,成为勇敢的战士,出去闯荡或者保卫村庄。如此,就为父亲大人找到了报复我从小不让他亲的理由来教训我。虽然,明知我的力量,可也逼的我和其他孩子一起训练,美其名曰隐藏我的实力。虽然,这时事实,但从他闪着兴奋的目光里,我知道,这不是他的主要原因。 现在不是伤感的时候,我振作精神,排除杂念,回到屋里。刚踏入家里,就听到父亲那熟悉至极的放肆大笑,外加一个苍老的求饶声:“好嘉斯米,你就放过我的胡子吧,我再也不说你何风哥哥的坏话了,还不行么。哎呀,其实我也没有胡说,你们的确很配啊,村里大家都这样说啊!又不是只我一个……好了好了,我不说了,你不要再揪我的胡子了,再揪就没有了……”果然,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啊!难怪是父亲的朋友了!只见嘉斯米满脸通红的在一个穿着破旧长袍,满脸花白胡子和皱纹的老人怀里,使劲扯着他已经参差不齐的长胡子。地面上显然多出来好几根看起来刚刚从它们主人身上掉下来的长胡子。 第5章 而老人,手忙脚乱的捧着自己的胡子根处,没口子的求饶。这个狼狈的老人看来就是父亲的朋友魔法师。哎,嘉斯米还是那么顽皮,胡闹!父亲为何不阻止呢?算了,指望不上他了!父亲却斜坐在桌旁的椅子上,不住的敲桌子,拍大腿,幸灾乐祸的夸张大笑,显然对这个老人的行为早已经是见怪不怪了。母亲则坐在床边,一脸的无奈,看着三个大小顽童,显然有些无能为力。瞥见我已经进了屋,嘉斯米嘤咛一声扑进我母亲的怀里,把头深深埋进母亲的臂膀,再也不肯出来。老人顿时如释重负,忙不迭的整理乱糟糟的长胡子,一副劫后余生的样子。看着父亲仍未从失控的情绪中回复过来,母亲轻哼了一声,轻声斥道:“你在干吗,还不快向风儿介绍马吉克大魔导师!”“啊,对,对,没错!啊!臭小子,来见过,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呵呵……呵呵呵……四大魔导师之一的马吉克大魔导师。”“晚辈云御风,见过大魔导师。”整理好凌乱的长袍和杂乱的胡子,大魔导师坐直身体,一抬头,两眼放出锐利的光芒,上下打量着。屋里顿时安静下来。还没有走进门口,我就清楚的感受道了这位老人身上不同寻常的力量,一种同样充满自然气息的力量,是那么的浓重,浓重的连他想要隐藏它而不得其法。一丝丝的我从未见过的力量从身体中不断流露出来。这是一种不同于父亲显著于形体上的外部力量,是更接近我先天真气的力量,更接近自然的力量。虽然与我的混沌真气还是又很多不同的地方。那就是他们所说的魔法力量么?似乎感觉道我已经察觉了他的力量,老人的眼光变得更严肃,更锐利了!突然,他转过头,眼光直视父亲,认真的说:“……他……真的是你的儿子么?怎么一点也不像你啊?”毫不理会父亲变得发青的脸色,他继续呢喃叨念着:“这孩子,人既斯文又英俊,而且懂礼帽,知道尊敬老人。一点也不像猩猩那样野蛮、暴躁、白痴、自大。不懂礼貌、没有教养。怎么说我也是你的老师!虽然不是教你们武技班的,但也只有像你这样的野蛮猩猩这样没大没小的……”看着已经快陷入暴走的父亲,我居然心中又一丝幸灾乐祸。奇怪啊,我为什么又这样的感觉?从小到大,我一直是冲虚平和,从来没有人见过我情绪大起大落。任何事情,无论是喜是悲,我都不放在心上,都只是淡淡一笑了之。难道是和父亲待久了,受他影响了?不再理会此事,回头一看,只见屋外看热闹的村民看的连嘴也合不拢。也难怪他们,他们从来没有见过魔法师。第一次见到的就是四大魔法师之一的大魔导师。更何况,眼前的魔导师显然与他们心目中的严肃庄重,充满智慧的神圣任务毫无相干!其实,他这样的举止,只是游戏人生而已,到了我们这个级别,心境已经变得更广阔,更自由,一切随心所愿,无拘无束,不受世人眼光局限。他的一举一动,反而让我感到熟悉与亲切,合我前世相交的忘年交丐帮长老醉丐倒是又异曲同工的相似之处。哎!只是,他们似乎还不知道危险就在眼前了!如果让父亲暴走的话……不行!目前最重要的是,赶快让父亲和这个与父亲一样有时候有点脱线的老人清醒过来,否则这个屋子,不,这个村子都会被毁掉的。没办法……“晚辈云御风见过前辈!”如龙吟般的声音直接钻入了两人的耳朵,两个人同时一震,顿时从自己的幻境中惊醒过来。 两人相互对望了一眼,他们都可以从对方的眼里看出惊异与震惊。要让人从幻想中恢复正常,只有使用比两人更强的精神力量才做的到。父亲还好说,他是个纯粹的战士,虽然修炼了我传授他的心诀,但肯定不如我。但马吉克大魔导师不同,他由于修炼魔法的关系,毕生在锻炼精神力量,加强对魔法的控制,因此他的精神力量的强大在世界上可以说是数一数二的。而我居然能用轻轻一句话就使他清醒过来,那不是意味着我拥有比马吉克大魔导师还要强大的精神力量!其实,由于我的混沌心诀是属于无上先天玄功,既然以“心诀”未名,自然是锻炼心志的无上玄功。更何况,且不说我混沌心诀的精妙绝伦,我从未出生就开始修炼,每天每时每刻心诀就不曾停息的在我体内运转。普通人无论修炼魔法或武功,总是会有休息的时间,这休息的时间就会浪费修炼得到的大部分所得。我的无上玄功使我避免了浪费,以至于使我一天的修炼抵的上他人一个月的修炼。使我精神力量与先天真气飞速提升,自然不输于大魔导师啊。不过,这次我只使用了一成的功力,确是事实。能造成这个接过的是,我使用了少林的绝世禅功中的“天龙吟”,这是比“佛门狮子喉”更进一步的上乘武功。这种禅功,是通过先天真气的凝聚,通过声音如牛毛细针般的穿过被施数者的耳膜,直接达到对方的心灵深处,与对方的心灵产生共鸣,刺激对方的精神达到我想要的效果。虽然,马吉克大魔导师拥有比我强的精神力量,但一来没有防备,我以有心算无心。二来,我的力量凝聚,而他的分散。如同用钢针刺牛皮一般,造成如今的效果。“他实在和你一点也不像啊!”虽然是同一句话,但含义却完全不同了。我刚进门的时候,为了不惹不必要的麻烦,收敛功力。要知道,我早就不是十六年前的我了,经过这十六年的修炼,我早已英华内敛,无相无我了,达到反朴归真的境界。只要我不是有意显露,或者在情绪激动的时候,双眼流露出神光,,根本就无人能够看得出我拥有武功。平时,我就像个普通人一样。所以,虽然我身上不可避免的流出自然早就的灵气,大魔导师也没有如何留意,直到我不得不使用天龙吟,才注意到我的不凡。“高鲁,看来我们要单独谈谈。”遣散了看够了热闹的村民,屋里恢复了宁静。“嘉斯米,魔导师爷爷有话要和你高鲁叔叔,还有风哥哥说,你先回去好么?”一直埋头不肯见人的嘉斯米,感觉到突然安静了下来,不由的偷偷抬头打量四周。“乖,嘉斯米,你明天再来找你风哥哥好么?”母亲爱怜的抚摸着嘉斯米一头柔顺的橘色长发道。“好吧,莉娜阿姨,高鲁叔叔,魔导师爷爷,风哥哥,嘉斯米先走了哦。魔导师爷爷,你要教风哥哥魔法,他没办法学武技,只能学魔法了。你一定要帮帮风哥哥忙哦!”老魔导师惊异的看了我和父亲一眼,父亲只是高深莫测的耸耸肩,又看看我,见我只是微微一笑,并不答话,不由的如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明明我拥有绝强的实力,为什么嘉斯米居然会说我无法学习武技。虽然不了解实情,但身为局外人,也不便多说什么。看着嘉斯米用她那双大眼睛带着期盼的眼神看着自己,老魔导师不由慈祥的摸摸嘉斯米的头发说:“如果你风哥哥真的需要我帮忙,我自然会帮他。就怕连我都教不了你风哥哥啊!”说完,一阵大笑。“不会的,爷爷你是伟大的魔导师啊。你一定行的。我知道您最好了,一定可以教风哥哥的,嘉斯米先走了。”走到门口,回头对我嫣然一笑,“风哥哥,你要好好学哦!”依依不舍的离开我家。望着她离开的背影,我不由的默默一叹,她是个好女孩,可……!收拾情怀,刚转回头,就看见老魔导师那张布满皱纹的老脸带着捉邪的笑意凑在我的鼻子前:“你的小女朋友,很不错啊。你小子真又福气,要是我年轻个一百岁,我一定和你争,呵呵!”我听得不由啼笑皆非,不知说什么才好。“臭老头,又来了,还想老牛吃嫩草啊!当初,你看到我和莉娜也是这样。现在又把脑筋动到我儿子身上,你想也别想!”“哼,不是老,是成熟,有内涵,不像某人,一只没有大脑的猩猩……”哎,看来这个拥有神圣光环的老魔导师,居然还有这样的不良嗜好。他真的能帮我吗? {我终于看见那绚烂的花田。烧红苏格兰北海的天涯海角。} 吾帝三生 版主 七殿。桀下。 傍晚,在我经常练功的小溪旁。“小子,没想到,你天生就拥有这么强大的精神力量,真实不知道你是怎么修炼的。好像我这近百年的修炼都白费了。”“前辈,言重了!”“呵呵,我真是怀疑,你是不是高鲁那个臭小子的儿子。放随便些,轻松些,别前辈、前辈的。我真的有这么老么?别看我一百二十多岁了,其实我的心才二十多啊!”“既然如此,那我叫你一声老哥哥如何?”我不是一个食古不化的人,在前世我就以放荡不羁。潇洒如风,而同时也温文尔雅被江湖众人所称道。当世,正是因为这样的个性,被江湖上许多老一辈的游戏人生的江湖其人欣赏,甚至相互称兄道弟。而老哥哥就是他们执意让我这样称呼他们的。现在我对这个老人的感觉,就像当初见到丐帮那个顽皮如孩童的醉丐老前辈。那种感觉很熟悉,很亲切,便自然而然的说出这句话。“老哥哥?好啊!这个称呼好!让我一下子年轻了百岁。好啊,我就知道我虽然外表已经一百二十岁了,其实我还拥有一颗二十岁的年轻的心。好小子,有眼光!这么多年来,除了你那个不懂礼貌的老爸,一个个都把我当作了老古董了。但你那个老爸又不懂尊敬老人。好,我就叫你小兄弟,小兄弟,嘿嘿!小兄弟,呵呵呵呵!”看着老哥哥那张乐得笑来了花的脸,我的确感受到了他那颗也许比我还要年轻的心。“既然坐了你的老哥哥,我自然不会亏待了你。我就把我生平所学的告诉你,让你来个魔武双修! 第6章 让其他人知道我有一个如此了得的小兄弟。来,告诉我你用的是什么方法修炼。好像你的修炼方法和我们修炼的方法有些相象,但又有很大的不同,似乎更高一层。”看着他若有所思的样子,一边冥思苦想,一边搔着乱蓬蓬的头发,我微微一笑,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思路,将他能接受的东西以及自己对自然力量领悟缓缓的告诉了我的老哥哥老魔导师。我一边默想回忆,一边讲述着自然告诉我的东西,赐予我的力量,令我领悟的天道,慢慢的将自己嵌入天道额无上心境当中,却没有看到老魔导师张的越来越大的嘴,和不可思议与若有所思的表情。当我回过神来,就看到老哥哥惊讶的几乎白痴的脸,两只眼睛直勾勾的盯在我的脸上,浑身却被一层不断变幻色彩的力量笼罩着。看着这层变幻莫定的光彩,默默感受着这绚丽多姿的色彩中孕育着的强大的力量。这不同与我混沌真气的博大精深,无边无际,浩浩荡荡,却似乎蕴含这更细腻的情感,好像拥有自己的意识,自己的感情,自己的个性。他们如同一群孩子在一起玩耍,有的活泼,有的轻盈,有的文静,有的热情,有的老实。是那么多姿多彩,不同于我的混沌真气无色无相,是我从来没有涉及过的,当同样强大的力量,同样来源于自然,来源于天地,来源于自心。看来这就是魔法的力量。突然,环绕在老魔导师身上的力量发生了变化,似乎像一块大磁石一般,吸引了周围的同样性质的力量源源不断的聚集到老魔导师的身边,光芒越来越厚,厚的已经看不清老魔导师本人了。接着,那力量就好像那些顽皮的孩子变得听话了,乖乖的聚集在老魔导师的身边,变得更有规律了。原来张扬的性格变得更平和了,彼此原来似乎水火不容的距离缩短了。力量也变得更紧密,更内敛,似乎更像我前世的道门玄功。突然,所有的色彩聚集在一起,呈现一道耀眼无比的白色光芒,将老魔导师完完全全的包裹起来,如同铠甲一般包裹的严严实实。然后,光芒突然一敛,像是被吸收进了老魔导师的身体里。 “小兄弟啊!我真是服了你了!本来是我来帮助你的,现在却是因为你的帮助使我更深一步的领悟道魔法的奥秘,来源于自然。好像变得和你所说的真气一样,可以自然的在全身的体内运转,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充满力量,简直太过瘾!而且,连我这具老化的躯体也好像年轻了起来!说不定,还能去找女朋友呢!呵呵,看来这个兄弟是认对了,简直是赚道了!”看着老法师原本充满皱纹,肌肤下垂的老脸如今散放着无比的青春光泽,变得如同婴儿般的红润,整个人看上去变得只有四十多岁,我忠心的为他感到高兴,虽然对他想要去找女朋友的事不以为然。同时,我也不得不佩服袄法师的经验与智慧,短短的时间内就能领悟到改变力量的运用,转变以及保存的方式。虽然,离先天境界还有一段距离,但毕竟已经踏入对天道追求的最重要的门槛。“恭喜你了,老哥哥!”“呵呵,多亏你了,小兄弟。没有想到,魔法力还可以这样用啊!”“其实,万象归宗。所有的力量其实都是同源的,只是,老哥哥这么快就能领悟,真让我敬佩!”“行了,你不要给我戴高帽子了!要不是小兄弟,我也不会有此领悟啊!对了,既然我的魔法力可以转变成你运行的力量,那你的那个什么真气,应该也可以转变成魔法力的。“对啊,没错,也就是说,我应该也可以使用魔法了。“恩,我想老弟,你现在的境界,那些手势与咒文应该已经不需要了。我原来想将自己的魔法学习方法告诉你。不过现在看来,这样反而会得不偿失,你应该可以自己领悟出属于自己的魔法使用方法。我就把魔法的原理以及我学习魔法过程中的心得告诉你,希望对你有帮助。”其实,我先前的感觉并没有错。如同我对老哥哥所说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如果我的混沌真气是无相无我,冲而用之不盈。讲求和其光,同其尘,不可道,不可名。然而却是众妙之门。讲求的是追寻力量的本质以及遵循他的规律,顺天道而行,一举一动无不合乎天理运行的轨迹。那么,魔法讲求的却是自然各种元素的个性。如魔法的六大基本元素,风、火、水、土、光、暗,他们都拥有自己的个性,或者说是拥有自己特质的心。修炼魔法就是让自己体会他们的本质和个性,察觉他们的存在,学会积累运用以及驱使他们的力量。然而,由于元素的个性十分张扬,都我行我素,如果是互不相关的还好,一旦是如水火般个性完全对立相反的元素,是无法并存的。所以,也就出现了魔法师无法学会使用所有的魔法。比如,马吉克老哥哥他原来警通风与光的魔法,以至于无法学习土和暗的魔法。因为风轻灵而土厚实,光主生,而暗主死。而对于水与火也只是略微涉及,却无法精通。这让他一直无法突破壁垒,知道我告诉他万法归宗的心法,才能踏出他从未想到的一步。这一步却是让他进入了一个心的天地,让他有机会可以学习所有的魔法,而且可以拥有战士的斗气,做到魔武双修。这一切都是他连做梦都想不到的。难怪他会那么兴奋。至于我要修炼魔法,其过程和他就恰恰相反,要学会从规律众体会元素的个性。我的心完全安静下来,双手背后,挺立如山,心完全嵌入了自然界的天道中。我的感官一下子以百倍计的提升,不同往常的摒弃一切的感官,这次我让身边的一切都清晰却不杂乱的反应在我的心境中,事无巨细,毫不遗漏。我可以清楚的听到小虫在歌唱,流水在欢淌,看着树叶间所漏出的一缕缕的阳光,不断的变幻,光与影不断的交织在一起,连最细微的深淡效果都逃不过我的眼睛。鼻子里涌入了我最爱的草木清香之气,让我的精神再一次得到提升。身体感受着微风亲吻我的肌肤,身上的细微毛发随风自由的摇摆,带给我一阵阵的凉爽。而一缕缕的阳光落到我的身上,带给我一丝丝的温暖。微风拂过,带来周围的花粉,送入了我微张的嘴里,淡淡的甜香,充斥着我的味觉。感受到如此多姿多彩的自然,我的心完全的敞开了。5首先,感受到的是水的元素。多年的修道,在未领悟混沌心诀之前,我体会最深的就是水之心。这时因为,道家最崇尚的就是水的德行。所谓“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夫唯不争,股无尤“。同时,又因为我喜欢云,而云的本质就是水,只是水的另一种姿态,幽雅、纯洁。感受到了水之元素对我的亲近,体内的混沌真气显现出了水的特质,周围的水之元素如见到心上人的少女,纷纷聚集在我的身边。我的体内第一次出现了魔法力量,一层淡淡的蓝光集结在我的周围,宁静、纯洁。其次,是风。从小喜欢风的我,自然对风熟悉的就像我自己一样。不羁、自由、潇洒是风的特质。感受到我的召唤,如多年未见的老友一般,似乎还在埋怨我认识了那么多年却第一次把他召唤出来。微微一笑,让他待在我身边,感受着他的友情。一层略显绿色的光芒出现了,光华流转,显得兴奋异常。再次是光元素,嗅到那么多年,对生命的体验,对生命的追求,对生命的热爱,比寻常人要深的多。一股温暖如春的力量,犹如母亲般的温暖。这种温暖,不是仅传达至我的身体表面,更直接传达至我的内心深处,仿佛是多年未见自己的母亲,看到自己远游多年的孩子归来,说不出的欣慰。于是,我的周围又多了一层如阳光般金黄色的光芒,放出圣洁的光泽。接着,就是分别与水相对的火,与风相对的土,以及与光相对的暗了。相对于这个世界的魔法师无法共存拥有的力量,对我来说就简单多了。混沌初生,便呈太极,其分两仪。所有的事物都拥有两面,所谓刚极似柔,柔极生刚,否极泰来。相对的力量到了极至自然会转化为相反的性质。就如相对于少林的刚猛武学,起源于少林武学的武当武学却是以柔著称于世。正所谓,天下武学本为一家,其根同源,都是一个道理。 于是,运转混沌心诀,利用现有的光、风、水的力量又召唤出了暗、土、火的元素,相互牵制相互制约。只见,所多出来的暗的黑色光芒,土的黄色光芒以及火的红色光芒,分别与其相对的元素壁垒分明,毫不相容。没有理会老哥哥瞪大了双眼,兴奋万分的目光。我继续全力运转混沌心诀,随着体内的先天真气旋转起来。随着旋转的速度越来越快,渐渐的分不清什么颜色了,六种颜色渐渐的融合起来,变成了黑白二色如太极般的不断旋转,接着,连黑白二色也渐渐减淡了,逐渐变得透明的什么也看不见了,重新转变呈混沌真气,进入了我的体内。站在那里,回味着刚才的体验,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默运体内的先天真气,经脉中充斥着满足感,功力竟然提升了原来的一倍!这真实以外所得啊!没有想到,这样修炼混沌真气的同时,还可以锻炼魔法,而且同时是原来的两倍!只不过,第一次这样修炼,真气似乎涌入的太快,经脉似乎有些不适应,接受不了,隐隐有些涨痛。看来要回去慢慢笑话这些真气了。“好,太厉害了!小兄弟,没有想到你第一次接触魔法,居然就可以同时使用六种魔法元素。而且,可以将真气与魔法力相互转换。厉害啊厉害!““还要多亏老哥哥告诉我魔法的本质啊,否则,我也练不成啊!““哈哈哈哈!我们哥俩就不要相互谢来谢去了,走,回村喝酒去! 第7章 去吓吓你老爸,也让他看看你的成就,当然,还有我现在这张年轻、英俊的脸。啊哈哈哈哈…………“…………果然本性难移啊!“怎样啊,臭小子,我现在比你英俊了吧!我的第二春啊!啊哈哈哈哈!还要多亏我的小兄弟,你的儿子啊!啊哈哈哈哈!““臭老头,又什么好得意的!“看着原来老朽不堪的脸现在变得如同四十岁的中年人般,老爸的气就不打一处来:”哼,你的小兄弟是我的儿子,也就是哈所现在我是你的长辈了,来,叫声叔叔听!“臭小子,想也别想!……”“臭老头,老牛就是老牛,变得年轻了,也还是一只看上去年轻的老牛……”无意义的争吵,又出现在我们的家里。清晨,太阳仿佛还未睡醒似的,发出朦胧的光芒,照在山间的一条小路上。这显然是一条没有什么人经过的山路,四周长满了长长的野草,零星的点缀着几朵不知名的小花。虽然,不是什么稀有品种,但显得那么健康,那么自然,在不知不觉中散发出淡淡的香气,弥漫在还没有小腿的晨雾中,为清晨的山林更添几分神秘,几分淡雅。茂密的森林中,间或传来几声清脆的鸟鸣,和几声羽翅扑腾的声音似乎也在预兆着,森林也将醒过来迎接新的一天。“清晨入古寺,初日照高林。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山光悦鸟性,潭影空人心。万籁此皆寂,唯闻钟謦声。“随着常建的《破山寺后禅院》清朗的吟唱声中,一条淡淡的人影,慢慢的出现在小路的尽头,出现在带有花香的晨雾中。隐隐约约可以看的出,他宽袍缓带,大袖飘飘,宽大的袍袖,前摆随着微风轻摆,似乎要随风起舞,飘飘欲飞,说不出的儒雅潇洒。这样的服饰与这个世界的紧身服装截然不同。如果,远在宇宙的另一个世界的人一看,便知道这时一套书生儒士常穿的儒衫。随着身影的缓步走近,他的潇洒的身影也变得清晰起来,原来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虽然不是什么绝世俊男,但无关端正,眉清目秀,眉宇间散发出只有在自然的长期熏陶下才具有的天然灵气,造化产生的神秀。一双少见的犹如点漆的黑色双眸,放出智慧的光芒,清澈的不带丝毫俗气,显得深邃无比,让人看不透深浅,眼波自然流转,更添几分灵动。两条异界少见的斜飞入鬓的修长剑眉,配以双眸,显得英气勃勃,流露出不同常人的慑人气质,不但不会给人以张扬压迫的感觉,反而觉得亲切自然。身材既不高大,也不强壮,甚至还带有几分消瘦,但配以合身的素白儒衫,以及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随意的用一条同样白色的长布条扎在脑后,显得书生气十足。那,就是我,重新出世的云御风。低头看看身上崭新的儒衫,这时母亲在我的要求下为我一针一线亲手缝制的。心中觉得温暖如春,不由的又想起了几天前,临走前大家的依依惜别。 几天前,经过七天的魔法修炼,老哥哥魔导师马吉克告诉我,他已经没什么可以教我了。就连辅助魔法和空间魔法我也一学就会。他告诉我,如果我要修习更精神的魔法或者其他的魔法,以及召唤魔法,最好去找他的老朋友,同样身为大魔导师的凯恩所办的最大的学校,朗阁皇家贵族学校里学习,那里有无数的上古典籍,会对我有极大的帮助。其实,这家学校虽然名为皇家贵族学校,但也收平民。正因为这家学校是由四大魔导师之首的凯恩大魔导师所创办,所以几乎所有王国的国王子女以及名门望族都以进入这所学校为荣,甚至不惜捐给这所学校打量的资金,以求将自己的子女送来深造。令人意外的是,凯恩大魔导师对这些钱是来者不拒。不过,他将这一大笔钱大部分用于救助贫民,以及那些拥有才华却读不起书的贫穷学子。所以,如今要进入这所学校的方法只有两个:一个是像那些贵族王族一般,捐献打量的金钱;另一个是凭自己的才华考入这所最著名的学校。同时,对于成绩优异的学子还可以得到学费减免,甚至的到奖学金或者生活补助,以资奖励。只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考进去的,只有少数真正的才华横溢的少年才能进入,所以学校里面如今王族贵族占了九成的比例,因此才被称为皇家贵族学校。既然老哥哥是校长的老朋友,他理所当然的为我修书一封,希望凯恩老魔导师能够照顾我一下,让我能在那里学习魔法以及其他我感兴趣的东西。知道我要去念书,父母虽然不舍,但明白那是个难得的机会(老爸也曾是那里的学生,不过是学武技的),多少人都梦寐以求的想进入而不得其门。也只好不得不让我离开他们一段时间,出去历练一番。临走的前三天,他们就开始为我准备行囊了。这时,他们突然发现,麻烦的不是来不及为我准备,而是实在没有什么好为我准备的!已经达到先天境界的我,真气来自取之不竭的自然宇宙,从小就根本不会发生能量匮乏的事情。平时只要少量的水,或者是水果就可以维持必须的体力了。茹素成习惯的我,虽然不回避吃其他的烟火食,但也只是尝尝味道,应个景罢了,所以,一路上只要找到山果,采几枚野果就可以对付了,根本无须准备什么食物干粮。至于装备问题,以我现在的动力,一草一木在我的手中混沌真气催动之下,都可以变得无坚不摧。父亲的成名兵器矮人族精心打造的巨剑在我的手中,如玩具般的毫无用处。更何况,那把巨剑的尺寸只适合像父亲那样魁梧的身材,背在我背上,如同猴骑骆驼般的可笑。同样的道理,铠甲在我的眼里也是毫无作用的,以混沌真气护身的我,如果有人能破开我的护体真气,那铠甲对他来说也就像纸糊的一样了。同时,除了美观问题外,铠甲的重量反而会影响我的日常行动的方便程度,对敌时碍手碍脚。最后,是魔法装备,通常的法师都有用于增幅的法杖,或者戒指之类的魔法物品。但是,对于修习天道的我来说,这些却是我道心的障碍。先天武道的修习讲求的是除剑之外,别无他物。剑不只是剑道,而是泛指每一个修炼先天真气的人属于自己的天道,可以是剑道,也可以是其他的修炼方法。每一个人都有自己踏入天道的方法,一旦进入了先天境界,那么已经是在天道的半途当中。如果让一个已经踏入先天境界的人去学习其他人的方法,等于让他退回到原点,重新再来,实在是得不偿失的事。而且,如今我已经学会了让混沌真气与魔法元素互相转换的方法,但是并不熟练,无法运转随心,少许的还好,一旦使用高级魔法时,就需要时间。那更加需要多加锻炼,增幅的魔法装备,虽然能让我短时间内觉得使用方便,却会使我的修炼停滞不前,长远来说实在是有损无益。看着绞尽脑汁的想为我准备一些东西却帮不上忙的父母,看着他们失望的眼神,我内心不由的一阵阵感动。于是,我就把我再前世的打扮穿着告诉了他们,请他们照样准备。父亲一听之下,立即兴高采烈的为我上山打猎,寻找与制作了舒适快捷方便的鹿皮靴。与此同时,母亲照着我的描述,为我连夜缝制了一套白色儒衫,虽然只是粗布衣衫,但从密集的针看来,实在是用心良苦。当我穿戴起父母精心为我整治的儒衫以后,看着自己制作的从未见过的服装在我的身上显得飘逸儒雅,父母不由的惊呆了。要知道,这个世界的所有战士装备都是紧身服装,以方便穿戴盔甲。而法师的长袍大则大,但千篇一律,而且显得臃肿无比,就好像直接拿一个大麻袋套在身上,哪像穿在我身上的儒衫,宽窄相宜,轻袍缓带,显得潇洒倜傥,儒雅斯文。老哥哥看了之后,更是两眼放光,直勾勾的盯着我,只嚷嚷着也要做这样一套,出去炫耀一番。从没有想过,在前世一袭普通的青衫居然会给他们那么大的刺激。看着周围村民艳羡的目光,我从来诶有想到“艳羡”这个词会涌到我的身上。尤其是嘉斯米意乱神迷的目光,几乎破了我不动心境,我差点就恨不得当场脱下身上的儒衫。但是,所谓“游子身上衣,慈母手中线”,摸着父母连夜赶工制作的衣服,我又怎忍心将它们脱下!次日,村民们都来送行,共同生活了十六年,虽然曾经也有不愉快,但是更朵的是感情。彼此都依依不舍。尤其是嘉斯米哭的眼睛都红肿起来,令我不由为之心痛,还一直扯着我的衣袖不肯松手:“风哥哥,你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学好魔法哦!等嘉斯米长大了一定会来找你的!”说万,捧着脸,头也不回的跑回家了。“风儿,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家里的事不要担心,你父亲会照顾好我的!”“小子,你要好好学习,不要给我们丢脸,让他们看看,我高鲁有个多么棒的儿子!”“小兄弟,你放心,游历了那么久,我也想找个地方歇歇。我决定在你们村住下来,一方面修炼魔法,一方面可以方便照顾一下你们的村子,你久放心吧!记着我给你的信千万不要掉了!”看着大家关切依稀的目光,我收拾情怀,甩一甩衣袖,下山了。打量着自己两袖清风,胸怀信书一纸,腰携竹箫一管,不由豪气迸发,仰天发出一声龙吟长啸,清朗的啸声直冲九霄。惊的百鸟振翅,山猿哀啼。清啸一敛,心胸一畅,郁闷全消。“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嵩人!” 在山风的吹拂下,在浮云的相伴下,我施施然,走下山来。离山越远,路上的行人也变得渐渐多了起来。一路上,对行人看着我的诧异、惊讶的眼神,我也变得习惯了。事实上,若非是我的亲人(奇*书*网^.^整*理*提*供),我根本不会在意其他不相干的人。 第8章 而自从来到异界,我体内除了拥有原来的道家玄功,同时也拥有了魔家魔功,由原来的不动道心变得感情丰富多了,更加人性化了。若非这样,我又怎能体会道更接近千变万化魔道的魔法。道守一,魔万变,只有体会道由一可以万化,同时万变也不离其中,才能同时修炼混真气与魔法。经过几天的风餐露宿,我遥遥的看见一座巨大的城门,与宽厚的城墙,一面面绣着精美黄金狮子图案的旗帜插满了城头。长长的人群队伍,在城门口排队,等待检查进出城市。想必那就是莱恩公国的首都,朗阁皇家贵族学校的所在地了。低头看了看身上已经显得风尘仆仆的儒衫,已经积了一层厚厚的土了,一点看不出这件儒衫原来的颜色了。以我现在的样子恐怕还没有接近城门久会给人当成乞丐打出来了。一路上,这类事被我碰到多次了,看来以狗眼看人的世态炎凉不仅在我以前的世界离,连异界也不能免俗。看来我要找个地方先洗刷一下身上的风尘才好。功聚双耳,传来了流水的丁冬响声,不由大喜,有水源,这就好办了,可以痛快洗个澡了。临走时的钱币,由于从来没有在异界冒险旅游的习惯,再加上钱币我本来就不放在心上,被人当傻子骗了很多次,不久就全部用完了,真正的变得两袖清风。原本毫不在意,但不久就发现,根本就不是这么一回事。现(奇*书*网^.^整*理*提*供)逢乱世,到处关卡重重,每次进一个关卡,就会向路人征收路费,没有钱如何对普通人来说是寸步难行。不得已,我只好施展前世故伎,连夜施展轻功,偷过关卡。其次,食宿对我来说当然不是问题。而且,和大自然如此长时间的接触,体内的混沌真气又增进了不少,同时对魔法的领悟与应用也已经不是刚离开村落时候的启蒙阶段了,两样能力都有了长足的进步与显著的提高,这不能不说也算是意外的收获。但关键是,没有钱就不能住店!不能住店那我无法沐浴更衣啊!当然如果路上能够找到水源,一切都好办。在山野的小河溪水中洗澡,只要不被人看见,倒也是一种享受,别有一番味道。只是,我的运气并没有好的可以让我天天找到水源,洗涤尘土与身体的污垢。反是十天半月的洗不上一次澡是常有的事。粗略的掐指算了算,现在离最近的一次洗澡,恐怕也快一个月了!想想我堂堂前世一代奇侠,沦落大这个地步,连我自己都觉得好笑。现在听到水声,对我来说,无异于仙音般动听至极。听声辨位,顺着声音,我走进五里外一座密布着茂密森林的小山上,没有想到在这座小山上可以找到我阔别以久的水源啊。步入山林,我不由的暗叹,好一座幽静的所在啊!“一路经行处,莓苔见屐痕。白云依静渚,芳草闭闲门。过雨看松色,随山到水源。溪花与禅意,欲辩已忘言。“首都城外居然有这样一个好所在,看来我的运气还不算坏到极点!拨开犹如天然屏风般的层层草丛,眼前不由的一亮。只见四周被层层草堆花丛围绕的中央,居然有一个规模不小的碧波潭!潭水水波不惊,清澈见底,碧绿如玉,雅致至极!环绕着周围的野花香草,实在是人间仙境!看着水光流转,雾气腾腾,我不由的觉得浑身上下更加骚痒难耐。衣服也不用脱了,反正一样要洗。干脆连洗澡与洗衣服一起好了。打定主意,我迫不及待的一个猛子扎进水里,水面被突然不告而入的入侵者激起层层涟漪,荡漾开去,水光闪动,耀眼生花。哇!潭水透过衣服直接与我的肌肤相接触,清凉的感觉由皮肤表层势如破竹的攻向体内,直达灵魂的深处。舒畅、痛快的感觉从体内弥漫开来,到达我的每一寸肌肤。舒服,实在是舒服啊!就是让我想就此永远的沉浸在潭水的怀抱里,就此一直到老,我也愿意!那也是一桩美事!将自己沉入潭底,感受着潭水给我的压力,似乎无数只芊芊玉手在我浑身上下轻柔的按摩,多日的尘土、疲倦在那一刻完全的被清冽的潭水一扫而空。在碧波潭水的怀抱中,我下意识的放松全身的肌肉,在湖水亲密的接触里,我的心安静下来,随着我在湖底,自然的断绝了后天呼吸,进入胎息境界,体内的混沌真气更加生机勃勃的运转起来。在这一刻,我采深刻的体会了这些天莱,真气的长足进步,每一息运转的混沌真气都带有更加饱满的生命力,在我的经脉中如行云流水般的运转不息,没有半分滞涩。我盘膝坐在碧波潭底的一块白色大圆石上,抬头仰望天空。这还是我第一次透过潭水从水底打量天空,真美啊! 原本碧空如洗的蓝天,透过潭水的过滤,变得如碧玉一般的晶莹透亮。一缕缕阳光在潭水的折射下,射入湖底,带着七彩的光泽,照在湖底的各色生物,更添几分神秘色彩。潭底摇曳着的水草丛中,穿梭着各色不知道名字的小鱼。活泼自在的,享受着属于它们自己的湖底生活,丝毫不因为我的不请自来而显得丝毫慌张,还有些好奇的小家伙们不住的用它们的身体轻轻磨蹭着我的衣服,在我浮散在水中的长发中穿行,表示它们的亲近。潭底的水之魔法元素,是那么的清晰可见,包围在潭底生物们的周围,表示他们的亲近。心中一动,体内的混沌真气加速运转,自动开始转换为水之魔法元素。自从在家乡后山里,与老哥哥一起修炼魔法,我一直都未曾再修炼旷古绝今的魔武真气转换之术。一来是因为风餐露宿,找不到一个合适的机会,二来,是因为荒山野岭的,找不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更没有人为我护法。魔武真气转换之术最忌的就是再修炼过程中有人打扰导致分心,以至于走火入魔。在潭底,无疑实在是个修炼的上佳地点,既隐秘又安全,湖底又没有毒蛇猛兽,更没有人会想到有人可以长时间的待在湖底。混沌真气在我的催运之下,虽然缓慢,但源源不断的转换为水元素,是一种至纯至净的水元素。恐怕普天之下没有人可以像我一样召唤出如此纯净的水元素了。受到我经脉中流转的纯净水元素的牵引,存在于潭水中的外界水元素自然而然的聚集在我的周围,透过我的衣服从我全身的毛孔进入我的体内,加入我的经脉由先天真气转换而成水元素,随着混沌真气的运行轨迹,在我体内一起运转不息。经脉中的水元素,随着外界水元素的不断加入,如滚雪球一般越积越朵,不断的积累。轻微的酸涨感觉从经脉中传来。随着经脉中魔法元素的不断积累,我的经脉也不断的被越积越厚的水元素扩充积压,像这样夺天地造化的无上功法修炼,实在是一件很危险的事,稍有不慎,就会有被魔法于真气反噬的危险。因为以经脉的程度容纳真气或者魔法元素都是有限的。他的作用,就如同道路一样规定真气运行的方向。一旦真气或者魔法元素的含量超过经脉的容积,经脉就会被慢慢撑大,扩张。扩张自然对真气运行的速度以及多少有好处,但同时经脉也不可避免的会出现损伤。这就是为什么以前修炼魔武转换之术时,我会觉得经脉涨痛。当然,些许的损伤对我来说根本构不成威胁,混沌真气会自动进行自己修补经脉。但是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度量。正所谓,“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超过我经脉所能忍受的最大限度,我就会经脉寸断,轻则武功全废,重则当场暴毙而亡。不过,今天的局势又和以前不同。以前,我是通过混沌真气,一次同时转换六种不同的魔法元素,混沌真气除了提供我转换的来源,还必须同时稳定六种两两相对的魔法元素,让势同水火的魔法元素和平相处,并且修补受损的经脉,自然消耗甚巨。现在,我把所有的混沌真气都用来进行性质为柔顺稳定恬静的水魔法的转换,真气的损耗本来就会比起暴躁的火元素、不羁的风元素、迟钝的土元素、高傲的光元素以及狂妄的暗元素少的多。并且,由于水魔法的本性还拥有治疗的作用,同时还为我治疗在扩张中受损的经脉。使得魔武转换随着我从未想象的速度进行着,而经脉的扩张也似乎无穷无尽,永不停止。体内荡漾着水的轻柔,水的委婉,水的柔顺,水的善解人意。尘封的记忆又一次打开,在一个不适合的时候打开了。水的感觉不就如同她给我的感觉么。一样的轻柔,一样的委婉,一样的善解人意。她就像是完全用水做的一样,水一般的女子,正是她用水一般的柔情征服了我!往事一件件不由自主的再一次浮现再我的眼前,原本平静无波的心湖荡漾起波澜,我的内心深处又一次的痛了起来,心神也为之大乱。猛然间体内的混沌真气轰的一下子如脱缰的野马以沛然莫敌之势在体内四处乱转。与此同时,身体四周的水元素也随着真气的散乱从所有毛孔一拥而入,由涓涓溪流变得如狂暴的大海,一次又一次的无情的冲击着我脆弱的经脉。不好,走火入魔!我立刻意识到!该死!我怎能在练功的关键时刻分心呢?无暇自怨自艾,我强运混沌心诀,想要束缚住不断在体内四散暴走的混沌真气,希望度过此劫。谁知,我越想束缚住真气,真气越是不听我的话,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我的独有真气,既名混沌,那他的运行就如自然运转的日月星辰,似从混沌初开时就是如此运转,又岂是人为那么轻易的就能改变。在千百万年来,久自由的运行不息的天体面前,所有的力量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的努力显得势如此的苍白无力。然而更糟糕的势谁魔法元素的入侵。“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 第9章 我早就清楚的知道,水的力量是没有什么能征服的,看起来柔弱婉转的水,但却是可以无孔不入的穿透任何看起来坚固无匹的东西。只是,我真的从来没有想到这一切会以这样的方式来给我身临其境的体验与感悟!同时又是最直接,最痛苦的体验。不断涌入的水元素,丝毫不客气的扩展到我的全身,体内的经脉似乎被水强行灌入,永无止境的肿胀起来。取代原先的委婉舒适的感觉,现在我只能感到撕心裂肺的痛苦!果然,和她给我的感觉一样,我不由的苦笑,这时候我还在想念她啊!没有想到,我居然会死在这里,经脉寸断而死,只是早晚的问题而已。难道这个碧水潭就是我最后的葬身之处吗?葬身在这个灵秀之处,看来老天待我还算不薄啊!只是,只是我不甘心啊!我还没有找到她,我还没有闻清楚,她当初为什么会这样对我?我不甘心,真的不甘心啊!我的意识越来越模糊,真想就此长睡不起!这时,我感应到,有人在不断的接近。“露斯姐姐,你说的好地方到底在哪里啊?”恬静、温柔的声音穿入我的耳膜,好像她说话的声音啊!同样的柔媚,同样的动听。难道是上天可怜我,让我再听一下她的声音么?不对,相对于她的声音,它少了一份她于身俱来的仙气,却多了一份羞涩。“百合,你不要急,马上就到了,你一定会喜欢的!”这声音同样的悦耳,还带着一份高雅,一份自信。百合?原来她叫百合,而这个声音的主人叫露斯。接着,悉悉梭梭的穿过草丛的声音!“好美哦!”前面的那个恬静的声音羞涩中多添了一份惊喜。“我没有骗你吧!”“真的也!这里简直就像天堂一样,太美了。露斯姐姐,你是怎么找到的?”“我也是在来这里游玩的时候偶尔发现的。我也没有想到,居然在这里有这么美的地方!你瞧,这水多绿啊,像翡翠一样的漂亮!”“是啊!啊!这水好凉快哦!”头上传来波水声,抬头一看,是一直芊芊小手,在拨弄着碧潭的清水,潭水似乎也喜欢被那只可爱的小手拂弄,发出悦耳的声音。“真可惜,雅儿妹妹有事没有来,不然她一定也会喜欢这里的。露斯姐姐,下次我们再来的话,一定要叫雅儿莓莓一起来哦!”“那当然了!前提是只要这里不被她用魔法毁掉就行。”传来一阵轻笑声:“百合,你看这里的水多清啊,不如我们洗个澡吧!”“在这里?可是,万一有人来了怎么办呢?”声音带着一丝犹豫,显得更加羞涩。就是,我还在水底啊!“怕什么,这里那么隐蔽不会有人发现的!而且,四周都给草丛阻隔着,没有人会知道的!”谁说的,我就发现了啊!“可是……”“这样吧,既然妹妹你那么担心的话,干脆你将这里施展一个结界,罩起来,外面人就进不来,看不见了啊!这可难不倒你吧!”“姐姐说的对!”只听那个温柔的声音低吟道:“圣洁的光明女神啊,请将你神圣的力量赐予我吧,让所有丑恶的力量原理我们吧!光明结界!”此时的声音庄重严肃,显得圣洁无比。没有想到,是个光明法师,造诣还不低,可以将这里整个碧水潭笼罩起来。听这个声音,她年纪应该不大,居然有这份魔力,着实不易啊!“来吧,百合,别害臊了,我们一起洗吧!”接着,又是一阵悉悉梭梭的宽衣解带和卸下铠甲丢在草地上金属的声音。 哎呀,不好,她们要道水里洗澡?惨了,我动又动不了,连声音都发不出。这下要是给她们发现,就算大难不死,也会被她们当淫贼追杀了。我不由的苦笑。我要想办法阻止啊!堂堂一代听雨阁传人如果给人当作淫贼,喊打喊杀的话……还来不及想好如何做…………“好凉快啊!”随着那个温柔的声音,出现了一双洁白如玉,可爱无比的莲足,踏进了碧水潭中!只见莲步轻移,慢慢向水潭深处,我的所在走来!接着,另外两条修长的玉腿也慢慢深入水下,在水光的映衬下显得晶莹剔透,闪着如玉般的光泽。那如被鬼斧神工裁减过的玉腿完美的轮廓,无半点瑕疵的雪白肌肤,甚至走动时那牵动的肌肉完全映入了我的眼帘。我一下子呆住了,脑子里空空的,忘记了一切,只剩下无边的春光,连那走火入魔的无边痛苦也忘的一干二净,脑子里只晃动着耀眼的玉腿!世界上的一切,都似乎里我是那么遥远。连她带给我的无边的心痛,似乎也在那个时刻变得若有若无了。时间、空间似乎都凝固了,所有的一切都停止了,为了眼前的那一刻!随着那双玉腿的慢慢接近,水面离大腿根部也越来越近!我不禁心中多了一份罪恶的快感,多了一份期待。突然,我猛地醒悟过来!天哪,我在干吗?我居然做出偷览这种下流无耻的事情来。我连忙闭上眼睛,收敛心神,默运心诀,我要赶快脱离走火入魔的困境,我不能让她们发现我的存在,毁了两个女孩子的清誉。真气流转,我突然发现,原来狂暴的混沌真气又恢复了原来的运行轨迹,而且变得更加充实,更加流畅。狂涌不止的水元素也缓了下来,又狂暴的大海重新变成了涓涓溪流,似乎在为刚才的狂暴向我道歉,默默的治疗着刚才被它所撕裂撑破的经脉。如同刚发完脾气冷静下来的女孩子,为刚才的无理与任性,用自己的温柔与体贴向自己的情郎道歉。被逐渐修复的经脉,由于刚才的冲击,居然扩展道我从未想象的地步,为我将来的修行打下无比深厚的基础,使我可以一次使用极大的真气,武道与魔法的威力将不可同日而语。原来,刚才我将全部的精神都放在了那两个女孩子身上,以至于忘记了走火入魔的痛苦和无边的心痛和懊恼。这恰恰符合了先天武道,有意无意间的境界,将自己已经迷失的心灵轻车熟路重新嵌入我熟悉的天道中去,使混沌真气自动返回了原有的轨道,顿时伤势好了一大半。不但摆脱了走火入魔的险境,而且因祸得福,全身的经脉得到了彻底的改造!连带失去控制的水元素也恢复了原有的恬静,自动完成转换,变得可以自由的、毫无障碍的和混沌真气快速转换。虽然,只有水元素可以做到无须时间的自然转换,但对于我来说已经是向前迈了一大步。从现在起,我才算是真正的完全掌握了水元素的使用,可以像运行混沌真气一样的犹如臂使。受损的经脉,更是在将废未废至极得到缓解以及治疗,而暗合“破而后立”的先天法则,更加坚实充满韧性,得到前所未有的扩张。从走火入魔到武功大进,这一切看来都要感谢这两个到这里来洗澡的女孩子啊,她们真是我的救命恩人,我不由的对她们倍感亲切。默运心诀,感觉伤势已无大碍,我慢慢的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双水蓝色的双眸,一双惊骇欲绝的眼睛!紧接着,我还没有反应过来,耳边传来一声惊叫,拥有水蓝色眼眸的女孩子如美人鱼般浮出水面。在那惊鸿一瞥之下,一具美丽至极的动人身体进驻在我脑海的深处,在未来的日子里恐怕我都无法将那美丽的瞬间忘却。可是,美丽的可人儿却不是这样想的:“露斯姐姐,水下又人……!”看来是淫贼的名头我是躲不过了,苦笑一声,我长身而起,浮出水面,看来要好好的费一番口舌了。一现身水面,我就暗道不妙。如果我不是有意亵渎两位小姐的话,我至少应该过个一时半会再现身也不迟啊。可是,我现在的举动,落入两个姑娘的眼里,恐怕是一个淫贼不甘心自己的猎物逃跑而紧追不舍才对。我是怎么了,难道走火入魔后连脑子也不清楚了?跃出水面,脚下急演凌波微步,姿势幽雅的踏着水面,缓缓的飘向岸边,脑中构思着如何解释才能让两位小姐原谅我的鲁莽。浑然不觉自己的作为落到两位衣衫不整的小姐眼中,是再向她们显示自己的实力,企图让她们打消逃跑的念头。我还在思量措辞时,就听到一声惊呼和一声娇斥:“淫贼,你是什么人,你想干什么?” 第一章出水芙蓉1眼前的我,的确诡异至极。原本束缚再脑后的飘逸长发,如今显得散乱不堪,并遮住了我的脸。透过我的长发,我脸上的两只眼睛闪烁不停,焦急的表情,看在两个小姐眼里却是在打着坏主意。原本宽大的儒衫,经过水的浸泡,腰间的袍带散开,衣服紧紧的粘在我身上,同样的衣衫不整。总之,我抱歉的表情在她们眼里却是不怀好意,挂在嘴边的微笑却变成了淫笑。实在是冤枉至极而不自知。惶急的尖叫声,吸引了我的注意,我的不光不由自主的被眼前的无限春光所吸引。只见两朵出水芙蓉展现在我的灼灼目光之下。发出惊叫的是先看到的那个拥有蓝色眼眸的姑娘。那双美丽的大眼睛里仍然充满了惊恐与羞涩,看着我显得楚楚可怜,一张如同芙蓉般的精致脸庞,细腻如同用毫无瑕疵的白玉雕刻出来的。娇小的琼鼻,一张一息急促的喘息着,显示着她仍然惊魂未定。樱桃般漂亮的嘴唇微微开启,露出洁白的贝齿。在看她匆忙间只能披上一件白色的法师长袍,紧紧的双手环抱在胸前,丝毫无法遮住美好如山川般起伏的身段。浅蓝色长发上滚落的水珠和身体上的水珠一起慢慢的将长袍浸湿。玲珑浮突的将美好的曲线展现在我的眼前。看着我的眼光,她的脸更红了,艳丽的红晕不断的扩散,我可以看的一清二楚,她裸露在外的粉颈上也荡漾着淡淡的红晕。我不由的想,是不是连玉颈以下的部位都会变红呢?该死,我怎么又胡思乱想了!自从魔道合一以来,我盯力似乎都不及以前了!“淫贼,你看什么?你还看!”又一声娇斥将我惊醒。 第10章 只见另一个绝色美女挡在那个害羞的姑娘面前。不争气的心脏猛跳了几下,完全不同类型的美女,但同样的美丽,同样的令我心神俱醉。不同于刚才那位姑娘的美,她的美在于于身俱来的典雅与高贵,以及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无比的自信。那张同样精致的俏脸,五官的不知若夺天地造化般的完美,丝毫的改变都会有损她们的美感。娇艳欲滴的双唇,紧紧的合在一起,显得那么坚强,高挺的鼻梁,还有如碧玉般的绿色双瞳,放出冷冷的光芒,直接而锐利洞人肺腑。两条高条的洗眉显得高傲自信。一头如阳光般耀眼的金色长发被水浸湿紧紧的贴在还算完整的小衣上,与刚才那位姑娘的体态匀称之美,她的身材傲然挺立,修长的玉腿,高耸的双峰,不堪一握的小蛮腰,浑圆的双肩,简直是上天赐予的完美体态。被水打湿的小衣丝毫无法给予充分的遮蔽,反而给人以云山雾绕的朦胧感,更添几分诱惑。裸露在小衣外的玉腿,晶莹剔透,肌肤底下似乎还流转着荧荧艳光,更让人为之疯狂。一双欺霜寒雪的手臂,一条手臂挡在蓝发女孩的身前,另一只手里握着一只刺剑,剑身长三尺八,剑柄七寸,其间剑鄂呈半圆形,剑身狭长,锋利如针。这时在异界独有的长剑,不同于其他的长剑或者巨剑,这种剑的剑身狭长只有半指宽,锋利无比,就像一根针,显然不利于防守,利于进攻,而且,适合刺击,对剑术中其他的用法却不适合。但由于它比其他的剑更轻巧,所以速度却是所有长剑中最快的。要使用这种剑非得要一定的功力才能用好,这种稍一不小心就会被人攻破的刺剑,由于这种剑的用法以刺为主,所有要求使用者要由极佳的眼力,还要强壮的腕力才能准确而有力的刺击目标。使用者除了要深厚的剑术造诣,还有求身法灵便,可以不断游走与敌人身边,一旦被使用匕首之类的的然欺近身边,就会陷入被动挨打的险境。不过,这个刺剑的使用者显然拥有不俗的实力,除了从她眼里透露出的绝对的冷静合锐利的目光,还可以从纹丝不动的剑身看得出,她拥有不弱的腕力合控剑能力。从她浑身放松而且充满弹性的腿部肌肉来看,她随时可以移动给予我雷霆一击。对敌时仔细打量敌人,了解敌情是基本原则。发生在其他时间地点,自然无可厚非,只是在此时此地,这样的氛围中,却显得如同一个色狼色咪咪的对两个女孩子垂涎欲滴。果然,感受道我的目光在自己的身上不断游走,持剑美女的眼睛里怒气逐渐上升。看来,她的对敌经验还是不足啊。我暗暗叹道。敌人的目光就可以引起情绪的波动,是对敌的大忌。不过,现在不是叹息的时候,还是赶快道歉解释要紧。“两位小姐……”我刚一出声,蓝发姑娘惊恐的又退了一步,而那个持剑金发美女,却将剑尖一颤,随时就要向我刺来。这回麻烦大了。 “两位小姐,请恕在下唐突,在下并非有意的,在下也没有想到你们会道这里沐浴。”听我提到“沐浴”,蓝发姑娘的脸更红了,脸持剑姑娘的脸也不由的一红,但眼中的怒意更盛了。糟糕,好像弄巧成拙了。果然,“并非有意,那你怎么会在水底躲那么长时间,难道睡着了?”我一阵语塞,难道我要告诉她们我在水底长时间是因为进入先天境界的人可以断绝后天呼吸,而通过胎息长时间的待在水底么?恐怕就是告诉她们也不会相信的,说不定还会被人当成疯子。“怎么,没话说了吧!你这个淫贼!”“露斯姐姐,你听我说……”“果然是淫贼!不然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你早就知道我们会来这里,所以才会在这里出现的是吧!”“啊!那是……不是这样的!我是在水底才听到的……”话以出口,我就觉得不对!果然。“哼,不出我所料,你潜在水底偷听我们对话,意图不轨!”我还想解释,但露斯却娇喝一声,不由我分说,剑尖一颤,红光一闪,带着火光,斜刺我右肩。无论是角度、力度、速度都无懈可击,既可以进攻又可以随时改变剑尖所指的方向,改变进攻路线。果然剑法精妙。在这个年纪就有如此成就看来不但有高人指点,自己一定也下过不少功夫。只是,再如何精妙,她总有自己的路线,对于踏入先天境界的我来说,根本构不成威胁。唯一只得注意的却是那把刺剑,居然可以发出火光,看来是一把难得的魔法剑。在这个世界里,人人都想拥有属于自己的具有魔法威力的武器。要知道,魔法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领悟的,需要先天的悟性,还有后天的努力。而悟性尤其重要,如果说在武技方面的成就,后天武技是三分悟性七分努力,那么魔法的修炼上却恰恰相反。同时,对这里的人来说,魔武修炼是冲突的,每一种修炼到及至都会遇到所谓的魔武极壁,其实打破这个极壁就可以进军无上天道,达到先天境界。但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达到及至的,更不用说打破魔武极壁了,所以,用于魔法武器对于一个练武者来说,是梦寐以求的。一旦拥有了魔法武器,就可以不用学魔法而使用魔法力量,对战力可以大大的提高。但是,对于魔法武器,是在是可遇不可求,市面上一旦出现了魔法武器,价格一定高的惊人,而且被王公贵族抢购一空。所以,不是寻常人可以拥有的。眼前这位美丽的女孩既然能够拥有魔法武器,再加上她不经意间流露出的高雅的气质和逼人的贵气,肯定不是普通人家的女儿,事情就更不好办了。如今理亏在我,我势必无法伤害她。而且,由于她特殊的身份,且不说我是否做的出来,如果我一走了之,她势必不肯善罢甘休,到时候万一来个通缉我就欲哭无泪了。既不能还手又不能遁走,那就只能招架或者闪避了。看来只有当我用武功折服她之后,令她清醒一下才能向她解释了。眼见着狭长的剑身带着熊熊火光划出一道美丽却杀机四伏的弧线,不断的接近我,剑尖不断的颤动,她将会随着我的变化而改变攻击方向,的确高明,但又如何能为难我。在这危机关头,我不退反进,迎着剑尖向前踏了一步不要小看这一步,这一步正好是她选择直接前刺或者变招的临界线,正是青黄不接之时。顿时先机顿失,选择轮到她选择,到底是前刺还是变招了。这一步包含了洞悉天机的眼力与分寸,还需要胆量,面对如此毒辣的招式,即使发现弱点,也不是一般的人敢于向前踏出这一步的。果然,面对我这有如神来的一步,不着半丝痕迹,却好像天然便应该出现在这里,天蓝色的眼睛里出现了一丝慌张,一丝惊异,同时眼眸中的杀气也大盛。原本她师父教导她这一招的时候,告诉她这一招的奥意就在千变万化可以随敌人的变化而变化,无论如何的变化,这一招都有相应的后招,是无比厉害的一记杀招。但是,无论多少变化,都没有应付敌人冲着剑尖前踏一步的应对变化。所以,她的眼中才会显得迷茫,慌张与惊异。但随后,立刻抛开一切,一心想把我这个淫贼杀死。她的剑尖只是稍微一滞,接着以更高的速度向我刺了过来。她的经验还是不够,如果是我绝对不会对一个不知深浅的对手将招数用老。虽然无论是速度还是力度都是用刚才的数倍,但对我已经构不成威胁,我脚下急演幻海迷综,是在黄山雾气中领悟出来的步伐。在她的眼前一晃,转到她的身后,潇洒自如。露斯只界的眼前一花,就不见了我的身影,不由得心中大骇,连忙转身,紧张的娇喘着,用难以致信的目光大量着我。看到我只是背着手,含笑看着她,并没有乘胜进攻,心中一宽。接着,似乎被我的举动激怒,一位我戏弄她,挥舞着魔法剑,再次向我攻来!这次,她剑影如山,运剑如风,不住的移动脚步,围绕着我不断转动,狠狠的刺向我全身,好像又千把宝剑同时向我的全身上下攻击。要不是我不愿轻揽魔法剑的锋芒,要不是我本来就理亏不愿动手,我只要随便的找到千重剑影中的真身,将剑弹断即可。可是,我又怎能将她珍贵的魔法剑毁掉那?即便如此,失去冷静的她,剑影再多又能奈我何?在我的眼里,这些似乎无处不在的密集剑影如同儿戏一般,我即使闭上眼睛也可以找到真身。这一刻,我将在狂风中观看柳枝轻摆时领悟的风舞柳摆,演绎的出神入化。在露斯的眼中我只是轻轻晃动身体,剑招就好像自动的避开了我,一脸的轻松写意,悠然自得,丝毫没有将她威力十足得第二剑放在眼里。不得已收招后退,持剑驻地,不住得大口喘气,显然刚才那一招,耗费了她大量体力。可两只眼睛仍然紧紧得盯着我,提防我得突袭。 我微微叹息,剑术虽不俗,毕竟没有经过实战得磨练,不会在进攻中回气休息,就算她习练过我们得内家功法,也经不住如此得耗费啊。两敌对垒,就是要通过各种办法营造利于自己得局势。而对敌过程中,如何用最少得消耗达到最佳得效果是十分重要的,考蛮力取胜是下乘武学。可惜的是,这个世界里的战士似乎都不明白这一点,一位的使用耗费体力的战技。看着我气定若闲的站在那里,虽然仍然衣衫不整,却不显得丝毫狼狈,反而透出一股说不出的儒雅悠闲,一种难以言语的高手风范,她水蓝色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异色。虽然只有一瞬间,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气息渐渐平息下来,对于她眼卡的这个淫贼,她又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一种高深莫测的感觉。重新冷静下来的她,突然发现,在她攻出的近百剑中,我居然双脚未曾移动半步,仅靠上身的晃动就化解了她最凌厉的招式,她的眼中出现了难以致信的光芒。 第11章 我想,现在可以把话说清楚了吧!不对,在震惊的眼神消退后,取代的是一种坚定冷静的,是只有修得上乘剑术才拥有的眼神。我知道她要出绝招了,这招绝对不容忽视。第一次,我开始重视这场无意义的比斗。只见她调整呼吸,随着变得缓慢而深沉的一呼一吸,她慢慢将前指的刺剑收回到胸前,踏出右脚成虚步,重心后坐在左脚上,左腿似曲非曲。然后,剑尖上指天空,双臂合拢一同上举,身体右转。眼神逐渐变得更加凌厉,更加的冷了。那柄带有火之元素的刺剑上火光越来越亮,整柄魔法剑看起来犹如被高高举起的熊熊火炬。感受着不同寻常的魔法元素在不断的凝聚在她的剑上,逐渐到达临界点。突然,眼前火光大盛,随着冷酷的不带半点感情的声音:“魔法剑密技,火龙暴炎,破!”上指的宝剑凭空下劈,带着一条火巨龙的剑风向我呼啸着扑来。火龙未至,滚滚的热浪已经扑面而来。魔武合流的武技,这世界武技的最高境界,果然不可小觑啊!厉害是厉害,不过我不会傻到去硬接这一招吧,我不同于这个世界的武士或者骑士,对我来说他们的什么骑士精神丝毫不能束缚住我的行动。虽然我能接下这招,但既然能躲,我何必傻傻的给她当靶子呢。想到这里,我双肩一晃,凭空消失了。“啊!”“啊!”两声惊恐的尖叫声同时响了起来。不好,我的身后正好是那个柔弱的百合小姐。刚才我和露斯斗专心对攻,居然忘了,我背后就是百合小姐。我闪过火龙暴炎后,露斯才发现火龙暴炎直接飞向百合。惨了,火龙暴炎厉害则厉害,可是能法不能收,恐怕她是从来没有想到拥有强大实力的我居然会选择闪避的方式,就如同她在运气使用火龙暴炎从来没有想到我会乘虚而入一样,是在是食古不化啊。眼看悲剧就要产生了,露斯奋力扑向百合,寄希望于万一。一条淡淡的背影出现在百合面前。那自然是我,我又怎能眼看这这么可爱的女孩子就此丧命呢!幻海迷综果然管用,我及时的挡在了百合的面前。轰的一声,火龙暴炎结结实实的打在了我肩上,打的我不由一晃。在百合和露斯的尖叫声中,火蛇飞腾,四处乱串。一阵烟雾弥漫过后,我傲然厅里在百合的面前。只见她那本来用来蔽体的长袍,在火龙暴炎的余热中化为灰烬,娇媚的身体,如娇嫩的花蕊般展现在我的眼前。“啊!”她一声娇呼,蹲下身子,双手抱膝,惊恐的瑟瑟发抖,如同一只受惊了的小绵羊,显得楚楚可怜!我的眼光不由自主的落在她的身上。啊!一小块灼伤的肌肤在她娇嫩的手臂上,看的我不由的心痛。我轻轻也蹲下身子,动作尽量的轻缓温柔,生怕吓着了眼前这个少女。同时,对这她那双仍然透露着惊恐的双眼微微一笑,射出令她安定的光芒,抚慰她崔如的心灵。慢慢的,她安静下来,不再害怕,但羞意更浓了,晕红双颊艳若桃花,可爱极了。催动混沌真气,转换体内的水元素,一道淡蓝色的光芒带着流转的水光出现在我的手上。水系的治疗魔法加上我先天真气,是我独特的治疗术。透出如水般清爽光泽的光晕,轻柔的罩在那块被火焰灼伤的肌肤上。瞬间,肌肤恢复了雪白柔嫩。我对着那双羞涩的眼睛,微微一笑,她不由得低下了头,却偷偷大量着我,闪过感激的神色。看着她温柔如水的眼波,我的心中不由得浮现出她的影子。我一看见这个女孩就又特殊的好感,因为她具有和她极其相似的气质,她的温柔,她的恬静。像!真的好像!我呆呆的看着百合的脸,不由得痴了。突然,她的眼中突然现出惊骇欲绝的神色。我心中知道不好,一柄带着火焰的锐利剑尖已经顶到了我的后背。就在这一瞬间,我将身体一偏,护体真气勃然发动,体表下的肌肤连续快速震动了几下,每一下斗卸去了那一剑的威力。可就是余下的一成功力,带着火焰的灼热感,刺透了我的左肩。带着一蓬飞溅而出的鲜血,一直锋利的剑锋出现在我的眼前。“姐姐,不要啊!他没有恶意的!”百合惊呼起来,眼中流露出难以置信的目光,眼泪夺眶而出,晶莹的泪珠速滑您这脸庞滑落下来。 肩部突遭重创,护体真气勃然巨震,一道沛然难敌的颈道猛然从体内爆发出来,撞向这把给予我伤害剑的主人,露斯顿时虎口发麻,再也握部住她的魔法剑,不由自主的松开剑柄,娇躯如草芥一般被混沌真气无情的抛向半空,而那柄剑仍然留在握的肩头。“啊!”百合又是一声娇呼,让握顿时醒悟过来。无论露斯怎样对我,毕竟是自己理亏在先。而且,若非她们二人,我也无法摆脱走火入魔的结局,所有她们也可以说对我又救命之恩啊。我,云御风又岂是个忘恩负义之徒。无论如何,我都不能让这个姑娘受伤,虽然我对露斯的感官已糟到了极点,像她这样傲慢无理、自以为是而且视人命如草芥,和我遇到的其他无耻无能的贵族没什么两样。忍着由于牵动伤口而引发的锥心疼痛,大袖一甩,又发出一道阴柔潜力,将她裹在阴柔的潜力之中,缓缓的放落在草地上,尽量部伤她分毫。这一举动耗力甚巨,又加速血液运行,伤口又溢出了更多的鲜血,不知不觉的将我的儒衫染红了半边。“谢谢你,姐姐她……”看着那双含泪带愧的明亮眼睛,我实在不愿意让她难过。对背后露斯惊恐的表情毫不理会,我咬咬牙默运真气,一用力,将肩头的剑猛地拔了出来。看着飞溅出来的鲜血,心中又气又怒,手指一撮,将这把万金难求的魔法剑当场捻成两截。“还给你!”手一甩,两柄断剑如风驰电掣般飞向露斯的面门。这一下突如其来的变故,是我第一次主动攻击,也是露斯想不到,我居然会在这个时刻向她突袭。方才那一下,居然被我接住,没有受伤,但惊恐的心还没有冷静下来,两柄剑带着摄人的红光,呼啸着一左一右直取她的双眼,毫无躲避之力。眼见自己的双眼要被自己的佩剑所费,无奈恐惧后悔,一时间都浮了上来,一声凄厉的尖叫声响起,百合的心也揪了起来。然而,就当两柄断剑离她的双眼不及盈寸时,如魔术般的突然下沉,掉头只插在露斯双足不及半寸的地方。直吓得他花容失色,脸色苍白,双腿一软,坐倒在草地上,大口大口得喘着粗气,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再也找不到刚才盛气凌人得样子。虽然我不能伤她,但,我至少也让这个不知天高地厚得丫头知道,我要杀她是易如反掌!至于那柄断剑,哼!她也没资格用!“你先吧伤口包扎一下吧,它流了好多血!”柔柔得,怯怯得声音让我有些愤怒得心平静了很多,露斯狼狈得样子也让我气消了大半。注视着她担心的眼神,对她微微一笑,安抚她紊乱得心。在她羞怯目光的恳求下,我运指如飞,封住伤口周围几处大穴,顿时血流得速度慢了下来。我微微整理了一下衣服,转过身来,面对坐倒在地,仍然瘫软无力的露斯小姐道:“露斯小姐,如果你现在平静下来,现在可容在下解释了吧!我是先到湖底不假,但在下并非有意冒犯!但在下仍在此向小姐道歉。关于此事在下一定会守口如瓶的!如果小姐没有其他吩咐,在下告辞了!”虽然我并没有激烈的语气,但因为我对她决无好感,语调平平,无半分平仄起伏,冷漠异常。我生性平和,以前从来不对人起情绪拨动,更不用说对人恶语相向。如今,对她的态度,是表现自己不满情绪的最终形式,已经是极限了。说完这番话,我刚要起步离开,一个轻柔的声音阻止了我的离开:“那位大哥,你,我不怪你,可是你的伤……要不要紧啊!要不我给你治疗一下?”我停下脚步:“小姐,谢谢你。我的伤,呵呵,还死不了,多些小姐关心!”对这她,再恶劣的心情,我也不忍让这个善良温柔的女孩子为我担心。“那,我们还能再见么?我能知道你的名字么?“万事自有定数,如果我们有缘自然会见。“说完这句话,双袖一拂,腾空而起,张开儒衫,飘飘如御风而行,破空而去,瞬间离开了这碧波潭。虽然我很喜欢百合,对她我有一种难以言语的好感,可是我不想再看到那个不知所谓的露斯了,只想离她越远越好,省得到时候她有因为什么事,不问青红皂白的刺我一剑。刚走下山,突然发现,如今的我恐怕更无法进城了。原本肮脏不堪的儒衫,最多被人当作乞丐呵斥,而现在,儒衫伤的斑斑血迹遍布我半边身子,加上披头散发,浑身上下还湿漉漉的,如同地狱里爬出来的魔鬼,恐怕还没接近门口就会被人刀枪相向了。苦笑一声,看来我还是不得不回到那个大凶倒霉之地,回到碧波潭,去重新梳洗一下。这回,我不敢使出离开时的“御风行“身法,生怕她们还没有离开,怕衣衫破空之声被她们发现,又惹上麻烦。我只得踏草如萍,滑行再茂密的树木中间,如梦幻般悄无声息的再次接近碧波潭。果然她们还留在那里。只见原本丢在地上的衣甲都拣了起来,穿戴整齐。这比先前裸露的一幕却别有一番韵味。 百合穿上了她那袭洁白的法师长袍。同样的法师长袍穿在老哥哥大魔导师马吉克和眼前这位柔若百合的姑娘,效果就完全不一样了。原来臃肿的长袍,穿在百合身上虽然掩盖住了秀丽的身材,但更添了几分圣洁,几分恬静,几分优雅的姿态,令人爱怜。至于露斯,虽然不愿意,我仍人不得不承认,穿上铠甲的她,更突出了她傲人的身材。不同于我父亲那种包的严严实实的男式铠甲,她的黄金铠甲,在具有防护功能的同时,更突出了女性的曲线美。 第12章 装在胸前的胸甲适合她高耸的双峰傲然挺立,配合紧系在腰部的腰带更显得身体曲线柔媚动人。大腿上的束甲和连脚的软靴紧紧附和在她修长的玉腿上。整副铠甲,金光灿烂,样式高雅尊贵,显见不是普通铠甲,无论是做工,材料还是样式都显得这副铠甲的价值不菲。可以想象,原来穿在露斯身上可以显得她更加的英姿焕发,巾帼不让须眉的豪情,以及身为剑手的自信。可是,如今的露斯似乎缺少了什么。第一次从她眉宇间清晰可见的自信和傲气,如今以及荡然无存了。希望她能接受教训,收敛一下她的小姐脾气,一举一动显得慵懒无力。我会不会太过分了?“姐姐,你别难过了,刚才那个人,一定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你怎么知道?我说他就是故意的,偷看我们不说,还那样羞辱我!”眼泪似乎要夺眶而出了。“姐姐你别伤心了。其实,以他刚才表现出来的实力,他想伤害我们,我们根本无法抵抗的!可是,他并没有那么坐啊!”“他只是没有伤害你!可是对我……那只是说明他心怀鬼胎,另有阴谋!”“不是的,姐姐!刚才,他是因为我被火龙灼伤了,他才用水魔法替我疗伤。而水系的治疗魔法,只有心地善良的人才能学会的!”“善良?他不但偷看我们沐浴,还将我大到在地,还折断了我的魔法剑,这是我好不容易才找到的!”“姐姐……”“你不用说了,反正不要让我再看见他,否则,一定要让他知道我的厉害!”“姐姐……”“时间不早了,我要走了……”“姐姐,你等我啊……”哼!果然刁蛮任性,从来不知自己的缺点,将所有的过失都归结到别人身上。真不知百合怎么会是她的妹妹!两人简直是天壤之别!我心里暗暗琢磨。不管那么躲了,先洗刷一下,天色不早了,等到天黑了,进不了城,就又要夜宿荒郊了。等她们离开后,我又来到碧水潭边。看着这个是非之地,心中不由的泛起荒谬的感觉。老哥哥说的对,人倒霉的时候,的确是喝凉水也塞牙,放……也扭腰啊!恩,那是什么?好像还不算太倒霉!我眼睛一亮,突然在草丛中发现了几枚闪着令我欣慰光芒的银币和金币。看来是她们遗事的,在平时不见其珍贵,但对如今身无分文却又必须入城的我来说,却是雪中送炭啊。这下可好了,不用再为如何进城以及住宿问题伤神了。身子浸入湖中,这次我可不敢再沉入湖底,只是盘膝坐在较浅的沙滩处,运转混沌真气和水元素。不片刻,肩上泛起清凉舒适的感觉,水魔法和混沌真气混合使用,果然疗效显著,剑伤和灼伤顿时无影无踪,若非肩部儒衫的一个不起眼的小洞,没有人可以看出我曾手上。洗好衣服,催动真气,将衣服上的水分蒸干,儒衫顿时恢复了原貌,蒙尘以久的儒衫,洗去尘土后,更加显得它洁白飘逸。梳洗完毕,重新穿上儒衫,找不到原先束缚头发的布条,我只好任由黑发垂在脑后,任由他在风中飘荡,却朵添了几分洒脱自在。仰天长出一口气,可以说是精神焕发,真有在世为人的感觉。交出一枚银币,我终于进入了莱恩公国的首都,被异界人们称作艺术之都的圣京。圣京,不负艺术之都的美名,不同于其他城市,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是“美”。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条用大理石铺成通天大道,路面上还有人们雕刻出来的美丽的花纹,不但显示了这座城市的美丽,更体现了他的繁华,不是所有的城市都做的到这点的。除了需要充足的资金,工匠,艺术家,缺一不可,也恐怕只有这座城市才能又那么大的手笔,称他为圣京,倒也不为过。其次,这个城市街头耸立的各种建筑都散发着独有的艺术气息。不同于其他城市的样式统一,而且色彩单调,这里处处显示出人们诠释艺术的感悟与理念。不同样式的建筑出现在这个城市里,犹如拥有不同资质的美女,环肥燕瘦,异彩纷呈。这里的商店琳琅满目,各色商品都一应俱全,武器店,魔法物品店,酒馆,铠甲店,随处可见。然而不同的是,无论什么店,店主都会精心布置,运用各种手段来使得自己的店堂与众不同,更将自己店里的得意之作放在最明显的地方吸引顾客们的目光。当然,这里既名为艺术之都,那么最多的还是各色艺术商店,玉石铺,书画廊,雕像馆,图书室。当然,相对于武器店与魔法物品店,显然这些充满文化和艺术气息的店家更适合与吸引生活在这里的城市居民,市民们不但可以从这里找到自己感兴趣的书籍,也可以从这里找到自己喜欢的艺术品。这里汇集了这个大陆几乎所有国家的艺术,可谓是百家齐放。 也只有莱恩公国的国民们才有闲情逸致来追求艺术和文化。因为这里没有战争,没有杀戮,就像是人家乐土一样。这些都是这个国家的国王,这个世界的七大圣剑师之首斯沃得和朗阁魔法贵族学校地校长,四大魔导师之首的大魔导师凯恩的功劳。凯恩公国,位于这个世界最大的一块大陆“天浸大陆”的中央,周围被其他六个国家所包围着。然而,这个大陆没有凯恩公国。凯恩公国的领土原来属于这个大陆最强大的国家处于现在莱恩公国西南面的德斯兰帝国,德斯兰帝国在地理位置来说,不但西处边疆,资源贫乏,而且经常受到外境魔物和魔族德不断侵袭。是所有国家中最为艰苦,幻境最恶劣德国家。但正因为这个原因,人们崇尚武力,魔法。在残酷德地理以及外敌的锻炼下,人人尚武,即便是妇女也各自又自己保护自己的能力。至于儿童更是从六岁开始就要学习正规的战技或者魔法。严格的训练使得这个国家出现了大批优秀的战士。同时,由于帝国前任国王的雄才大略,进行变法,收回了部分贵族们的权力和土地,分配给农民,让她们自由工作,更建立“召贤馆”召集各种身怀绝迹的优秀人士,更加在军中确立了军功制度,废除世袭制,裁减了大批庸碌的贵族将领,而启用了许多出生贫寒但十分优秀的青年军官,由于这一系列的变法,反而使这个国家变成了原来六国中最为强大的国家但是,作为一代铁血霸主,既然拥有了如此强大的国家,又怎肯将国土局限于如此狭小的地方,东方富饶的土地更让他殷红不止。于是,这个国家找寻各种借口挑起事端,四处攻城略地,妄图吞并其他五国,致使生灵涂炭,一时间大陆上人人自危。其他五国自然不甘心臣服,也扩展军备,要于德斯兰帝国血战到底,使得万亩良田荒废,千万百姓流离失所,百姓们的日子更苦了。这个时候,由于剑士斯沃德以及大魔导师凯恩德悲天悯人的慈悲心,联合另外六个剑法高超的剑士与三个法力高强的大魔法师,在七国交战之前,合力闯进德斯兰帝国军队的大营,恳请德斯兰帝国的皇帝退兵。这一场厮杀,直打的天昏地暗,日月无光,尸野遍横,原本七个剑士只剩下三个,而四大魔法师,也就剩下了老哥哥和现在朗阁学校的校长凯恩大魔导师两人。慑于当世的情势,德斯兰帝国的国王不得不同意退兵,并且将原来夺于其他六国的土地,不忿于六国接壤的必经之地,六国的交通战略要地,现在的莱恩公国割让出去,让斯沃德大剑师管理,并保证再也不主动发动战争,然而,德斯兰的国王,一代霸主,回去之后又怎能忍受这样的结局,于老哥哥她们一战之后,伤势过重再加上回去以后怒极攻心,不久抑郁而终。如今,德斯兰帝国的心国王,塞罗五世,鉴于经此一战,无论国家的经济还是军队的士气都受到了打击,也就只得休养生息,以图后计。无论如何,百姓的生活因此而好了很多,不用再为战乱而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为此,人们感谢这十一个勇士的丰功伟绩,送给他们七大圣剑师与四大魔导师的称号,并且在众望所归之下,斯沃德大剑师被用力为王。大魔大师凯恩淡薄名利,不愿意涉足官场,于是创办了魔法学校,培养人才,间接辅助斯沃德,一起治理凯恩公国。同时接受各国的王公贵族为学徒,融合各国的文化经济,方便与六国搞好关系,让公国成为一个无战乱无分歧的和平国家,让六国在这里和平共处。不要看莱恩公国只有弹丸大笑,无论军队还是城防,都无法与其他国家相比,但人人都知道,三大圣剑师以及剩下的两大魔导师同气连枝情同手足,莱恩公国虽说没有扩张的力量,但无论谁想攻下他,都将无半点便宜可占。而斯沃德也尽量减少军队开支,利用优越的地理和交通条件,与六国经商,吸取各国的长处,使得莱恩公国虽小,经济势力却是最强的。人民生活富足。平和,更加追求文化与艺术,才使得莱恩公国的首都被人们称为圣京,艺术之都。我当时,听老哥哥讲述时,就对斯沃德的做法甚是钦佩,很是向往人间乐土圣京,如今一看果然名不虚传!在圣京的百姓们脸上都洋溢着平和幸福的笑容。街头巷尾随处可见的吟游诗人,穿着各种服饰,弹着竖琴,唱着英雄的赞歌,歌颂着神的伟大。那些街头杂耍和小丑们是孩子们的最爱,孩子们天真可爱的笑容,和清脆的笑声,是最美的一道风景线。看着城市里平和的气氛,我也渐渐融入其中,感受着他们的快乐,感受着他们的幸福,随着人流,信步街头。略微一打听,我就轻易的在,圣京的郊外找到了郎阁皇家魔法学校,这所闻名遐迩的著名魔法学校。有别于我想象中的富丽堂皇,眼前的这所学府完全看不出一点皇家气派。整个学府让我觉得和前世的太学生们的书院倒有几分相似。 第13章 整个学院,是用天然的树木竹藤建造的幽静,给人以轻松的感觉,果然是读书的好地方。这就是大魔导师的学校?的确,与众不同,没有那些贵族王族的俗气,整个学院给人的感觉,由如嵌在天地之间,却没有丝毫的突兀,反而有一种与自然和谐的感觉。绝非那些附庸风雅之辈所能建造出来的。光从这所学院的建筑结构,就可以看出马吉大魔导师,对天道的体悟已非常人所及。来到,大门口,只见与建筑的格局一致,大门是用竹木作成,上面缠绕着的清藤自然编织出天然的图案。几株高大挺拔柏树,越过并不高大的院墙,展露它卓尔不群的体态。还未进门,雅致灵秀的感觉便扑面而来。能够在这种环境下生活读书,也可以说是一种享受。正打量间,竹门慢慢打开,里面走出了一个披着陈旧法师袍,面目清秀的法师。若是旁人,恐怕根本不会注意眼前这个平凡的老人。陈旧的长袍,虽然干净,但显然不是什么名贵的料子,更没有什么额外的法力加持。一柄普通的法杖,不起眼到,不知道是在哪一个地摊的小贩手里购买来的。老师。在我打量他的同时,他也在上下打量着我:“孩子,有事么?”如果,是其他人,一定会认为他是这个学校的门房,或者管理杂务的学校管事。但是,他一出现我就知道他的不平凡。如果他是普通法师,那我应该可以从他身上感受到浓重的魔法气息。如果,是剑士,无论是举手还是投足,都会与普通人有显著的不同。如果,他只是一个普通人,那不会在走进内庭院子,我才发现他的行踪。 虽然,他衣着朴素,和蔼的就像一个邻家的老大爷般的平凡。然而,他的不凡就是孕育在他的平凡中!就是因为他太平凡了,平凡的就好象这野外的一草一木般,没有半分特殊,没有半分野心,没有半分欲望。就好象在他身上看到的只有这些,平凡到了极点的东西,似乎他与这些平凡到极点的东西容为一体。这些,都不是普通的一个人能做到的。这份平凡偶那些心境平和的人才能拥有。从他那双带着笑意的眼里隐藏着那种海一般深的智慧,在看透红尘一切,由激烈归于平淡后反普归真的平凡。要知道,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不平凡,同时人性中天性渴望的出人头地的欲望,都希望将自己的不平凡处展露出来。前世,我曾云游天下,拜访了隐居在名山大川的文武名士。只有少数才是真正隐居山野的闲云也鹤,大部分的沽名掉誉之辈,也只是靠隐居的名义来显示自己的不平凡而已。而这位老人,却是完全不一样,他那种看淡一切,却又看不清任何事的眼神,他才是真正的隐者!对于,真正的隐者也许,要隐藏的只有自己的心而已。他并没有将自己隐藏在山野中,反而以另一个身份,默默将自己不平凡的力量与知识用于造福人士。这样的行为比隐居山野的高风亮节更让人敬佩。“对不起,打扰前辈的清净了!”我真心诚意的,向他抱掌一辑到地,行晚辈之礼。眼底深处隐隐闪过一丝异色,只有一瞬间。虽然只是一瞬间,但仍逃不过我的灵觉,使我感受到了老人身上若有若无的魔法波动。看来,他的确是魔法师,而且他的级数,恐怕比经过我的启发到达到天人境界的老哥哥马吉克大魔导师,还要高上一筹啊!老哥哥如今,虽然魔武双修,恢复青春,无论是武道魔法,都非吴下阿蒙。然而,他还是停留在皮相阶段,还无法像眼前这位老法师这样,将魔法力隐藏的几乎天衣无缝。魔法修为比老哥哥高的这个大陆本就屈指可数,而出现在圣京,且在朗阁皇家魔法学院里认教的,却只有一个。莫非,他就是四大魔导师之首。创办朗阁皇家魔法学院,辅助莱恩公国国王,圣剑士斯沃德的,老哥哥马吉克的老朋友,大魔导师凯恩!“请问,可是大魔导师凯恩……。”突然转念一想,既然老法师选择了隐居,我又何必打扰他的清修呢,“所创办的朗阁皇家魔法学院么?“眼里再一次闪过一丝惊异,同时浮现出欣赏的目光:“是啊,孩子,有事么?我“现在”是这里的管理人员兼门房,你有事就对我说吧。呵呵“果然,我微微一笑:“在下是由老魔导师马吉克介绍来拜见凯恩魔导师,并想入学学习的。”“是他?”老人的眼中这次出现的却是难以隐藏的笑意,“既然是他介绍来的,孩子,你随我来吧。”我终于进入了这所著名魔法学校,正如我先前的感觉,偌大的学院清新自然,安静幽雅。整个学院,并没有破坏野外的自然协调,反而在原来的自然风貌上,加以点缀修饰。学院内的校舍,学堂的出现丝毫没有给人予突兀的感觉,反而让整个学堂给人予置身与自然的怀抱中的感觉,融合的天衣无缝。一眼望去,绿色的草地,夹杂着白色的小花,一阵微风拂过,带着清新的草木花香扑面迩来,让人神清气爽,精神也不由的一振。错落有致的座落在这片草地上的校舍,宿舍,学堂,将原本完整的空间分割开来,让原本略显空洞平淡的学院边的多了几分灵动,几分层次感。给人以立体的感觉,又若隐若现仿佛置身画中般。这种感觉玄之又玄,让人说不清道不明。学院校舍,宿舍,学堂间用各种回廊,小路,雨棚连接起来,更加强调了整体感。让原本有些错落的建筑游乐骨骼脊梁,变的挺拔和谐。间或在空地上出现的几座阁楼,亭子,却是学院建筑的灵魂所在,经此点睛妙笔,学院仿佛有了生命活了起来。脚踏着用小碎石铺垫而成的小路,头上青藤缠绕而成的回廊恰如其分的遮蔽过多的阳光,雅致别有一番滋味。“喜欢这里吗?”老人转过头来,微笑的问我“这里可是学习的好地方啊。”“前辈说的是,我和喜欢,让我感到亲切。”“是么,呵呵,喜欢就好。”随着,老人。来到了学院的后庭,不禁眼前再次一亮,不由的暗淡这里的别有不同。原来是一座精致的竹舍,说它是竹舍不如说是竹园更加贴切。慢慢进入这片茂密的竹园,一根根翠竹支天,茂密纠结,微风浮动,四周竹影摇戈,竹叶沙沙作响。居中座落着一座房舍。只见以几根坛口粗的青竹为基,上面支撑着的,一为地板,一为屋顶。四周没有墙壁,取而带之的是同样以竹子作成的青竹帘,将屋里屋外分割开来。竹屋旁边的小型风车,慢悠悠的转动,不慌不忙的将水从一口开凿的井里取出,通过一根被铺开并打通内里竹节的青竹,灌注到一个人工开凿的小池塘里。“进来吧”老人椋开竹帘,我随着他踏者竹梯走进他的竹舍。屋里的东西不多,除了一个的不大柜子,一个不大的橱,一个齐膝高的小桌子,桌子上几个待客用的竹杯和装着清水的竹桶,就只有几个随意摆放在地板上的垫子了,东西虽然很多,却透出一种难以言语的自由。“随便坐,在这里不用客气,呵呵。”说着,老人就当先席地坐下“这里简陋了一些,什么也没有,如果坐不惯竹地板的话,可以加几个垫子,舒服点。当我卸下腰间的竹萧,同样席地坐下,老人从竹桶中倒了些清水在两个竹杯中,他的动作写意自然,仿佛嵌入了这竹的环境中,不带半分俗念火气。两杯水同样在离杯子口三分处嘎然而止,不多一分,不少一分,仿佛天生就该如此。 { 当先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虎背狼腰,身穿一身做工粗糙的兽皮盔甲,虽然只是普通的廉价盔甲,却丝毫不损他的威风凛凛。只见他一头浓密的卷曲的棕色头发,一张国字脸,菱角分明,双眼炯炯有神,两道浓眉又粗又长,英武不凡。只是居然在嘴边有两个酒窝,综合了一部分霸气和杀气,多了一份亲和力。最吸引我注意的是,他肩后露出巨大的剑柄,其长度居然有普通短剑剑身的长度,那整柄剑更不用提了,比父亲的巨剑还要长半尺,的确是名副其实的巨剑。看来是,剑士打扮。龙行虎步,还未靠近逼人的气势就迎面扑来。仔细一看,虽然背着巨大的宝剑,还有一堆行李,却步履沉稳,气息悠长,不显疲态。全身肌肉结实如铁,手上青筋暴现,看来是外家高手,拥有不俗的实力。哎,只是为什么这里的剑士都是我父亲类型的。第二个,是一个身材瘦弱的男子,一头浓密的红色卷发,还有几簇发丝从额前垂下,随着脚步的移动,在空中飘荡,脸颊消瘦,同样两道与高大男子一样的粗长浓眉,其下双眼明亮灵动,开槛顾盼间显的神采飞扬,鼻梁高挺,显的十分的英俊。尤其是时常挂在嘴角边的懒洋洋的狡捷的笑容,是不是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显得随意洒脱,更添风采。只是普通的紧身打扮,外加贴心披甲,和护腿护腕,灵活利索。武器应该是别在腰间的一对匕首,其长一尺三寸,比这里人普遍使用的匕首还要短二寸。所谓一寸短一寸险,看来他是擅长贴身短打,喜欢险中求胜。他脚步轻便,行动迅速,身行灵活,应该擅长腾挪闪躲之术。纵合看来他应该是以冒险盗贼为职业。第三个,是一个身材高挑,容貌秀美,摇曳多姿。一头粟色长发一直垂到那双长腿,随着步伐,自然飘拂,秀丽的前额还有几丝刘海挂在额前,别有风味。双眉秀美,如粉黛轻抹粉,与高大男子一样修长,却无其粗重。双与前两人一样是粟色,与明亮的大眼睛水汪汪的,似乎都要滴出水来似的,眼波流动,自有迷人韵味。身上穿着紧身服装和女式盔甲,将身材显的玲珑浮突。腰间挂着一柄长剑,一手微摆现的英姿飒爽。她手指修长有力,腰肢纤细而有弹性,步履稳健,神情自信,造诣看来也不差。 第14章 三人见到我从学院方向出来,脸现异色,对望一眼,迎面向我走来。“请问,你是从朗阁学院里来么?”那个高大的剑士彬彬有理地问我。“正是,三位是……。”“我们是来参加朗阁皇家贵族学院考试的,呵呵,你不会是老师吧?这么年轻,你应该也是来参加考试的。看你身上只有三枚金币,五枚银币,恩,你应该也不是贵族,穿的不论不类,你是游吟诗人吧,可是你没有竖琴么?这个是什么?传说中精灵族使用的笛子么?你是精灵族?不像啊,你是黑发黑眼。”那个瘦弱的少年懒洋洋地围着我转了几圈,凑到我面前,有兴趣的打量我。“……。”“对不起,他是我二弟职业是盗贼,人很好。就是,有时候太调皮了,和他的职业病贪财。请不要在意!”“大哥,你怎么刚和别人见面就揭我的底啊!”“肖恩,我也是实话实说啊。”“没有关系,令弟的确眼力过人啊。在下的确也是来参加考试的,令弟没有猜错。至于这个叫洞箫,是在下的乐器。在下的确不是精灵族的,只是普通的人族。在下姓云,草字御风,不知各位?”“啊?哦!我叫乔,19岁,战士;二弟,肖恩,17岁,盗贼。这是我三妹雪莉,16岁,剑士,我们都是来参加考试的。”“久仰,久仰!”“久仰?你以前听过我们的名字?”雪莉好奇怪的问,丹凤眼里射出好奇的光芒。“啊!”我不由的一窘,我又用以前的措辞了,久仰在我们世界可以当作客套词,在这里,人们就会信以为真了,“哦,那是我们家乡的客套词表示很高兴遇见你们。”“原来是这个意思,我们也很高兴认识你。”雪莉笑颜如花,“我们找了半天也没有碰到普通学生,就算有也只是王族,贵族什么的。在这里遇见你太好了。”我对着微微一笑,雪莉的俏脸不由一红。就这一瞬间居然没有漫过肖恩的眼力,他发出捉邪的笑声:“是啊,太好了,太好了,哦!是不是啊,雪莉。”不愧是盗贼啊,眼力果然不同寻常,只是似乎的确很调皮,不过我喜欢他那份随性,只是一笑了之,不置可否。只是却让雪莉的脸更红了。“对了,我刚从学院回来,入学考试在九天后,不知三位有何打算?”“这样啊,我们就先回圣京,我们已经找了个旅馆,再住个九天,不成问题。不知道御风你有没有落脚的地方了。如果没有的话和我们一起吧。要不帮你把行李拌过来与我们一起住,大家也好有个照应,热闹一点。”“对啊,对啊,好注意!反正,大哥力气大的没有地方用,我们的行李都让他拿,他也可以顺便锻炼锻炼,你让他拿没有关系的。”这个肖恩果然调皮,还是不忘逗弄雪莉,话峰一转,“大家住一起也可以多亲近亲近,是不是,雪莉?呵呵!” 伸手将腰间的竹萧搁在桌上,端其杯子,细细品味着酒的滋味。这种酒不同于前世,既没有花雕的香醇,也没有汾酒的醇厚,也没有竹叶青的清香扑鼻,只有淡淡的苦意,但喝在嘴里清凉爽口,任由麦酒从舌间滑过,感受着那些细腻的泡沫在口中融化,却也是别有一番风味。不一会儿,浅浅的酒意,在胸中蔓延开来,身子渐渐热了起来,只觉得两腋生风,云里雾里,这就是久违的酒意。我自可以用先天真气将酒意逼出,但却是丧失了喝酒的乐趣,难得放纵一下,又有何妨。耳中,传来酒客们,酒后的冒险中的趣事,听着他们酒后粗重的鼻梁,夸张的谈吐。“乔,这里不错啊,你如何找到的?”“是啊,这里不但环境不错,而且食物住宿价钱公道,最适合我们这种平民住了,御风,你不妨也住这里吧。我是这里的老主顾了,应该可以打折。”“哦,乔,你以前经常来么?”“嘿嘿!大哥以前考朗阁学校考过两次,都住在这里。嘿嘿!可惜没有考上,这次是第三次。”肖恩的话也让乔居然脸红了起来,看来是这样了,看来他们兄妹的确是一脉相承。酒意的催发下,我也随着肖恩及雪莉笑了起来。“乔,你考了两次了,那考试到底是怎样的?真的那么难么?”“恩,考试考什么,我也不知道,因为每一次的考试都不一样,内容只有到了考试的当天才知道。不过,的确很难。每个人的考题都不一定,我是学战技类的,基本上要考的是眼力,身法,应变,反应,实战等等。不知道,云兄,要考什么类的?”“恩,我也没有决定,有哪几类可以考啊?”“什么?”三人同时发出一声不可思议的惊叫,引起了酒店里所有人的注意。四周环顾,向大家做了抱歉的手势,乔压低声音说,“不会吧,你要考朗阁皇家贵族魔法学院,居然没有决定考哪一类?”我不由的再次苦笑,老哥哥什么都告诉我了,就是没有告诉我,考试的形式,我只好向三个对我瞪大眼睛的兄妹,耸耸肩:“乔大哥,请指教。”“天啊,你不是真的不知道吧!好吧,朗阁皇家学院是个很自由的学院,你可以选各种类别,进行适合自己的修炼。但是,考试分为三类:战技,魔法,魔武。战技就是我刚说的,魔法要考的是,魔法的运用能力,控制能力,以及魔力的大小。而魔武要考的是,战技和魔法的基本内容,以及魔武结合的能力,也就是魔武合技。我们三人考的都是战技。不知你的特长是什么?是魔法么?我看你不像是剑士,连普通武器也没有。”原来如此,战技?呵呵,不用了吧。魔法?恩,我有了自己的修炼方法,只有自己摸索,没有人能教我。魔武合技,这个听起来不错啊。学习两者同时运用的能力,露斯那个丫头,剑法一般,加上魔法居然有那么的的威力。而且,只有魔武合技的领域我没有接触过,好那就选魔武合技吧。“恩,我想考,魔武合技。”“什么?”三人又一次惊呼,引起店里酒客的注意。平息骚动后,乔回过头来,认真的对我说,“御风,你难道真的魔武兼修?”见我微微额首,他接着道,“御风,我好歹比你大几岁,也有考试经验,我不怕你生气,我劝你一句,你最好不要学习魔武合技。也许你现在魔武兼修发现十分好用,而且威力比纯粹的剑士或者魔法师要大。但,他不但修炼危险很多,而且对于将来的发展更加不利。”“大哥说的对,老弟,你分心双修的话不但进度见慢,而且,可能碰到魔武极壁,虽然可能性不大。”“御风,而且在考试了,魔武合技最难,战技魔法都要考,而且更加严格。”“云大哥,你再考虑一下吧。”看着,他们三兄妹关切的眼神,我不由的感动,对我这样一个刚认识不久的人他们就交浅言深,明知道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穷贫民,还这样热情,我会好好珍惜这份友情的。“我知道,谢谢大家的关心,我自有分寸的。”“云大哥……。你………”雪莉不由的着急起来,想劝服我。一只手按在雪莉的肩上。“雪莉,人有着急的打算,你不要劝了,男子汉就是要走自己的路。来!云兄弟,我祝你达成心愿!我们干杯!”“好!让我们一起考进朗阁学院!”“干杯!”“干杯!”众人高举酒杯痛饮起来,一杯杯冰凉的麦酒源源不断的从酒杯里罐入喉咙里,清凉口味弥漫在整个口腔,扩展到喉咙的深处,渐渐转化为一道道热流,在全身运转不息。好久没有这样喝酒了,真是痛快之极啊!相当年我也常和武林如此开怀畅饮,舞剑论道。“云老弟,好酒量!我刚见到你,若非你身无分文,还以为你是个贵族公子哥,斯斯文文的,没有想到你有这等豪气,好!好啊!”说完,乔又端其酒杯往自己的嘴里猛灌一阵,豪迈之极。与此同时,酒吧里也热闹起来,酒客们各个带着三分酒意,有些拍着桌子,有的高声谈笑,有的哼着不知名的小调,兴高采烈,却不知所云。眼见眼前众人对酒高歌,放浪形骸,我的酒意也不由的涌上心头。“乔,你可不要小看我,喝几杯酒算什么!”仰头将杯中剩余的酒一饮而尽,一时豪气上涌。“乔,你的剑借我用一下!”乔还没有反应过来,我伸手一招,仓啷一声,乔手中的巨剑自动离硝飞到了我手上。“小心!很重的!”乔话音未落,巨剑出壳,只见此剑身长五尺三,剑柄一尺,剑宽如掌,重俞百斤。虽然不起眼,但端的是一口好剑全身,全身乌黑无光,出硝之后却可以感受到寒气四射,剑刃似乎粗糙迟钝,但实则锋利异常。我抚摩着剑身,感受着蕴藏在朴实无华的剑身中孕育的无穷威力,心中微有感触。在乔和其他酒客的奇怪及略带惊异目光中,默运真气手腕一抖,顿时剑气四射,乌黑无光的剑身居然现出荧荧暗红光芒,剑锋隐隐再长出三尺剑芒。剑芒过处,无坚不摧,顿时将眼前的厚重的桌子一劈为二。无视众人惊讶的目光,屈指探剑,在悠长的龙吟声中,作歌到: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才必有用,千紧散去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苓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钟鼓锲玉何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姿欢虐。主人何为言少钱,但请沽取对君酌。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一曲毕,我高举酒杯过头,让美酒从酒杯里如瀑布一般而出,一滴不剩地注入嘴里。痛快啊!然后,随手刨出巨剑电射向目瞪口呆的乔,在众人的惊叫声中,仓锒一声直接准确的归入鞘内,分毫不差。 { 哗!顿时,酒店里,叫好声,鼓掌声,震耳欲聋,将我惊醒过来。 第15章 不好,酒后失态了!环顾四周,各个群情激昂,带着热切惊奇的眼神看着我。尤其是乔三兄妹,简直是带着白痴的眼神看着我。“御风,你果然深藏不露,你那手剑法,出神入化啊。”“云老弟,你有那么强的实力,何必做吟游诗人呢?”“二哥,吟游诗人有什么不好,云大哥有这样的才华,你听他刚才那首诗简直太棒了!我从来没有听过这么精彩的诗句!”“云兄弟,你的剑法是怎样炼成的,是谁教的?”“老弟,剑法这么厉害,那魔法呢?”你要考魔武合技,魔法也一定很厉害吧!”“云大哥,前面说的陈王是谁?黄河是什么地方的河?还有苓夫子,丹丘生……。。”“云兄弟,你能否告诉我剑法是如何炼成的?”“老弟,表演两手魔法吧!”“云大哥,你用什么乐器,是不是这个洞箫?”“什么,你们说什么,洞箫?”“是乐器么?”“他是吟游诗人?”“果然厉害!”“你听东他的诗了么”“没有,但是我听了,觉得特别带劲。”“他是不是音乐更厉害啊!”“而且,那种乐器我从来没有听过啊。”“和精灵族的笛子差不多吧!”“不管如何,让他来一个吧!”“对啊,来一个吧!”“为我们演奏一首吧!”“哦,小伙子,你是吟游诗人,那你演奏一首,如果,好听的话,今天我这里你的酒钱全免,桌子也不要陪了”…………。看着,周围越来越多的人群,看着兄妹的热切眼神,无奈的我只有微微苦笑,缓缓的从桌子上提其我的洞箫。摸着光滑的青箫,由我父手制作的洞箫,血肉相连的感觉涌上心头,心头一片温馨,周围嘈杂的声音也不再传到我的耳朵里。手持着洞箫,我闭上眼睛,默默体会着这份宁静下来。慢慢的,这份宁静扩散开来,喧闹的人群感受到这份感觉,也逐渐平静下来,坐回原位,等着我的演奏。慢慢睁开眼睛,看这窗外的月光,发出柔和的光芒,透过窗户投射在屋里,现出淡淡的光晕,如霜似雪。看着,与前世无二致的月光,曾几何时我也在同样的晚上,一样的酒店,和自己的江湖朋友或者文人墨客,喝酒谈心,对月当歌。现在也是这样,却是在另一个世界,另一个时间。想到我穿越空间,破碎虚空来到这里,这一切是那么不可思议,就像做梦一样,我不由的痴了。忽然,我有了一种明悟,是一种无法用语言表达的领悟,让我的混沌真气再突破一层楼,领悟就是领悟,就像山水般的自然,没有丝毫的理由,就像没有人能解释山水宇宙为什么存在一样。沉静在这如梦似幻的心境中,我慢慢的举其箫,一屡箫声袅袅升起,如梦幻一般展现在这个酒店里,将这个平凡的小店里,渲染上了一层如神话般的色彩。箫声徐徐展开,如月光般的温柔沉静,又如行云流水般的缓缓流动,安抚着人们浮躁的心灵。逐渐平和的箫声出现了波动游移,如同月光被淡淡飘过的云层遮住,只能发出不定的朦胧的光芒。又好像原本一潭平静的碧水,被偶或从水面跃出的调皮的小鱼,打碎了潭水的平静,水面荡漾开一层层的涟漪,接着箫声的起伏越来越大,跌染起伏,气势磅礴。好象风云突变,乌云突至,引来风雨雷电,风行万里,云遮皓月,雷动九霄,电劈长空。又好像,大海狂涛,泼天巨浪,无休无止的拍打着岸边的巨石。令人心仪神摇,动魂惊魄。再紧接着,箫声忽敛无综,低沉若谷,好像云破月开,豪雨初收,又好像风敛浪息,水波不兴。这一切,都来自我心底的深处,是我体验过的自然万象中让我感动的一幕,如今通过箫声再现与众人的眼前,这代表着自然的瑰丽伟大,犹如神灵般的让人们感动不已,甚至想要膜拜这犹如神迹的音乐。终于,音乐轻了下来,规复与寂寥。我轻轻吐了一口气,睁开眼睛,放下竹箫。环顾四周,只见周围的酒客还沉静在音乐之中,久久不能清醒过来。微微一笑,此时不走更带何时?我一拍他们兄妹三人,将他们惊醒,带着三人拂袖而去。将还没有完全恢复清醒的三兄妹送回房间,回到自己的房间。他们三人折腾了一天,也喝了不少的酒,该好好休息了。第三章一夜无语1。第二天清晨,我被窗外骚乱声吵醒,莫名起身推开窗户一看,只见酒店的大厅门口密密麻麻的挤满了人群,就连酒馆门口的街道也水泄不通。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正纳闷,难道曾经在存子里发生的事又要重演了?这时,耳听到的敲门声:“云兄弟,你醒了么?”心中微微一动,这敲门声似乎略显的迟疑。要知道人的一举一动都与人的心境息息相关,反映着人们的感情,尤其是音律更是如此。自古,音律是个中能手,都是心地高远地饱学之事。或者世外高人,非沉迷在红尘俗世中不能自拔者所能够体会的到的。所以,声音尤其能透露出人们心底的情感。乐器如此,敲门声又岂能例外。“乔大哥么?请进。”“兄弟,那个……。。”“乔大哥,有什么事么?”“哦,对了,乔大哥晚睡的好么?”“还好,对了,乔大哥,窗外这么多人是怎么回事?”“那个……。。”听闻此言,乔原本如岩石般的脸变的更加僵硬了。“怎么了?”“那个………。肖恩,你来说吧!”乔支吾了半天,刷的一下子用他如猩猩一般强壮的手臂。如抓小鸡一样从背后扯出转身欲溜走的肖恩,把他一下子放到我的面前。“大哥,你干嘛,不是说好你来说的么!”“还是,谁的主意谁来说吧,我实在开不了口,肖恩,对不起了。”“大哥,你………!”看着微带歉意的乔,和一脸难堪的肖恩,不详的预兆出现在我的心中。“到底有什么事,肖恩?”“那个,老弟,是这样的。”肖恩吞吞吐吐的说,“昨天,你的箫声太动听了,整个圣京都听到了,传了开来,知道这里有你这样一个会演奏天籁之音的游吟诗人,今天一大早就来这里要求再听你吹奏。他们还送你一个天籁箫圣的绰号。老板刚才来找过我们,说只要你以后,每天吹奏一曲,可让我们以房费饭费全免。而且可以根据每天的收入分一半给我们做红利。我……。那个已经替你答应了。” 偷偷缈了我一眼,接着说:“我看你的钱也不多,我们的也一样,就算考进了学院,如果拿不到奖学金的话,生活也会很苦,所以…。。”看看,我还是面无表情,不显示出半丝反应,他不由的有些慌了手脚:“我知道御风兄弟,一定会体谅我们穷人的苦处,为了让我们过的好些,一定会出手帮忙吧,呵呵呵呵!”看着他近乎馅媚的笑容,心中除了苦笑我还能怎样,我料到的箫声传出去的后果,只是没有想到会成为酒馆牌,更没有想到是肖恩把我推销出去。沉默了一会儿,看着肖恩逐渐变青的脸色,心想惩罚这个自作主张的家伙,应该也够了吧,微微叹了一口气。见到,我终于有了反应,肖恩顿时精神大振,“怎么样,拜托,拜托了,御风好兄弟。”“肖恩………”“怎么样?怎么样?”“既然如此………”“…………”“那好吧!”“真的?”“恩”“哇,太棒了,哟……。!”“不过,每天仅限一曲。”“一定,一定!太好了!御风兄弟,果然够朋友,这样我们发了,发了!”看着,肖恩兴奋的几乎变形的脸,看看原本灵动有神的眼睛,如今瞳孔放大,双眼圆睁,似乎做着白日美梦,怎么看上去那么像金币的形状。还有那张快流出口水的嘴,我不由的怀疑,是不是做错决定了,似乎在他面前的不是我,而是一只生金蛋的鸡。让我有一种所托非人,遇人不淑的感觉。微微梳洗了一下,整理衣服,带着我的青竹萧,随着肖恩,走出房间,缓步下楼。心中惊兆乍现,在走廊转弯处停了下脚步。微微探身张望,即使是以我的定力,面对这样的场景,也不由的一楞,如果说,我刚才只是怀疑答应肖恩演出是不是做错了的话,那么现在可以肯定了,真真正正的肯定了。如今,呈现在眼前的情景也许只能盛况空前来形容吧!只见,本人就不十分宽敞的酒馆大厅里,现在居然人头涌动,做满了各色不同的来客,无论老少,男女,职业,一个个都心不在焉的随口喝着酒,时不时不耐烦地仰头望着楼上楼梯的尽头,看来都在等着我的出现。圣京本来就以文化盛行而出名,这里富足的人民满足温饱以后,更向往艺术和美学的享受品味。而相比美术流派分呈,雕塑的深奥难懂,建筑的粗糙笨重,诗歌的千篇一律而言,丰富多彩音乐更是人们乐于接受和享受的。音乐比其他的艺术更容易贴近人们的生活,无论是高洁雅致的阳春白雪,还是流行易懂下里巴人,人们总能找到适合自己,喜欢的音乐。这使人们听音乐,喜欢音乐,接近音乐,学习音乐,谈论音乐。更由于,圣京是各国必经之路,文化商业交汇之处,更方面人们接触到各种风味类型的音乐。人们更以追求不同音乐为时尚,一旦知道有从外国来的歌唱团,或者奇特的游吟诗人,都会蜂拥而至,一听为快。如果就音乐而论,普通人无论使用什么乐器或者歌唱,都不会传播太远。只是我吹奏音乐时习惯将修炼混沌真诀同时进行,或者说吹奏音乐也是我的一种修炼方法。先天心诀的修炼,不但讲究真气的天然运行,也需要调整心境,让情绪与天道相合,沿着同一轨道生生不息,如天体般无人强迫而自然运行。所以无论是心境还是吹奏气息,都是用混沌真气催动的。在这个时候自然天地人合一,那么似乎在酒店里的客人听起来似乎不是十分响亮,然而声音在天地为媒介的传播下聚而不散,因此导致几乎整个城市都听到了我吹奏出来的犹如天籁般的箫声。 第16章 这才造成轰动,使人们一早起来便开始到处打听,音乐的出处。这也罢了,处于虚荣心,昨晚在酒馆附近的人们,也很乐意告诉自己的亲人朋友,而且一个个添油加醋,说的兴高采烈,口抹横飞,听过这些事情的人,更是不甘寂寞,开始向其他人讲述,十传百,全城的人都知道了圣京来了一个能演奏出天籁般动听音乐服饰奇特的外乡人,还使的一手好剑,还会吟诗。至于,我的相貌,由于当时人们都喝醉了,记不清楚,于是圣京出现了好几个版本关于我的描述。有的说我是英俊少年,有的说我是美貌女子,有的说我是高大威猛的大汉,等等不一而同。于是,为了一睹传说中天籁箫圣的风采,那些生活富足,悠闲写意的人们都聚集到酒店门口,希望再一次倾听美妙的音乐。那些昨天出现在酒店倾听我箫声的酒客,有些无聊的人,在形容我的剑法的时候,将我的剑法说的天上少,人间无,据说可以直追当年的剑圣斯沃德。于是,如今出现在酒店里的,自然少不了许多战士。这些所谓剑士,一个个膀大腰圆,有的还满脸横肉,全身披挂,如我所料长的有的像狗熊,有的像猩猩,有的像蛮牛,等等不一,就是不太像人。就是连兵器,也是五花八门,长剑,巨剑,巨斧,狼牙棒,琏捶,长枪,匕首,标枪……无所不有,几乎可以成了兵器库展示了。在摩拳擦掌的同时,还不时的向周围人展示自己的强壮,或耍酷,吹嘘着自己的冒险史,夸耀着自己的勇敢,表示要与那个天籁箫圣一决上下。不过,最令人头痛的是,在所有那些版本中最受欢迎的言辞,将我描述成一个英俊少年。无聊的酒客将我形容的玉树临风,潇洒倜傥,英俊不凡。期间,还是不少的人居然有不俗的文才,在故事中赋予我接近神话色彩和圣洁光环的所有赞美之词。原本这样夸我,虽不会令我沾沾自喜,但也不是一件讨厌的事。可是现在,由于他们的宣扬,现在酒馆内的多了许多爱好做梦,希望找到自己梦中情人的年轻少女。无论燕瘦环肥,现在一个个打扮的花枝招展,各个伸长脖子,向楼梯口巴望着,等待着我的现身。另外由于我箫声的出现,全城原本最受民众欢迎的来自各国的游吟诗人,因为再没有人光顾而一起失业,无人问津。为此,他们为了自己的饭碗和职业尊严,也纷纷来到了酒店想来见识一下我这个威胁到他们音乐地位的外来客,并想向我挑战,通过音乐将我打败。这些诗人,各个打扮的英俊潇洒,气宇轩昂,手持他们引以为豪的各种款式的竖琴,摆着高雅的姿势,一副唯我独尊的架势,恭候我的大驾。见我停下脚步,乔三兄妹也停了下来,难堪的望着我,这样的场面,也是我们所料未及的。生怕我一生气,拂袖而去。只是,虽然我停住了脚步,他们却已经现身在大家的面前了,他们的出现顿时引起了一阵骚动。 “你们看,出来了三个人啊!”“就是他们中的一个么?”“一定是那个,大个子,你看他是剑士,而且可以使用那么重的剑,一定实力不凡。”“笨蛋,他虽然是剑士,但有他们说的那么潇洒奇书网英俊么?我看是那个瘦的,不过也一般啊!好像还不如我啊!”“切,你也不看看自己的德行!”“不对,应该是那个漂亮的小姑娘,你们一定是搞错了,只有那么漂亮的少女能演奏出这么美妙的音乐!”“谁说只有女人能演奏音乐的!”“说到音乐,据说他是使用类似精灵族的笛子的乐器,叫什么洞箫,不过没有看见啊!”“对啊,到底是谁啊?”“喂,你们到底谁是那个天籁箫圣啊?”“对啊,是谁啊?”“喂………。。”“大家,静一下!大家,静一下!………。”这是酒店老板约翰的声音,听到老板的声音,嘈杂声终于停了下来。“他们是天籁箫圣的朋友,不是他本人,大家等一下,我去问一下。”我从来没有想过,以约翰如此圆滚如同酒桶的身体,居然可以健步如飞,飞快的扑上楼梯,恐怕猿猴也不过如此啊。“肖恩先生,云先生呢?他同意了么?怎么样?大家都等着他呢!”肖恩与乔稍稍侧开身体,指指身后我的所在。约翰顿时,两眼放出绿色的光芒,瞬间出现在我的面前,满脸堆满了笑容。“云先生,怎么样。你看,那么多人来拜访你,我们合作的,生意一定会兴隆的!而且,那么多人来,还请云先生一定至少露一个脸,让我也好有个招待,他们是我的衣食父母,不好的罪啊!拜托拜托!”听到他这样恳求我,就是在乔三兄妹的面子上,我也不好推脱,而且已经答应了他们的事,大丈夫一诺千金岂能后悔。只是………。好吧,只能这样了。“诸位,让大家久等了,现在让我来介绍,这位就是大家期待相见的,天籁箫圣先生!”戴上罩上白色面纱的斗笠,右手持青竹箫,左手嘹起下摆,我无奈的跟在约翰后面,缓步走下楼梯。“哦,就是他?”“原来是个男的。”“还是我们听到的是对的。”“只是,不知道到底有多大,是不是他们所说的少年。”“对啊,他怎么蒙着脸,看不清啊!”“哇,好有型啊,果然是艺术家的气质啊!”可惜,看不到脸!““也不怎么样嘛,不就是穿的怪些么,蒙着脸,肯定是长的太丑了!”“胡说,你胡说!自己丑,不要嫉妒别人!”“你……!“他就是那个剑法高超的家伙?不像啊!你看他这么瘦弱,居然能使用那么重的剑?骗人的吧!”“对啊,做游吟诗人,我还相信,但说他会使剑,我才不信。”“你不是天籁箫圣么,干吗带着斗笠,不敢见人么?让我们这些游吟诗人也见识一下啊!怎么不说话了,怕了?”“脱掉斗笠!脱掉斗笠!”“对,脱掉斗笠!”“脱掉!”“脱掉…………!”…………面对下面沸腾的人群,只有故技重施了。不理会喧闹的人群,我缓缓举起我的青竹箫,凑到嘴边,毫不理会这个动作引起的另一阵骚动。理了理思路,一缕箫声从繁杂的喧嚣中缓缓升起,虽然低沉轻微,但却毫不阻拦的传人了人们的耳朵中,如天籁般的出现,仿佛来自九霄之外,仿佛来自群山之颠,来自绿水之侧,云雾之中,更像是来自人们心里最底层的悸动,让人们无法抗拒,又或是根本不想抗拒。喧嚣的酒店安静下来,人们原本激动的面庞也恢复了平静,一起聆听着我美妙的箫声。箫声渐渐响起来,越攀越高,越攀越高,似乎直上孤峰之顶,临风四顾,一览众山,大气磅礴,令人豪气勃发,直欲仰天长啸,心神激荡,不能自己。接着又突然直泄而下,夹着雷霆万均之势,如山洪般倾泻而下,无可抵挡。瞬间从上抵九霄落到黄泉,轰然作响,激起千层浪花,扑向岸边巨石,水花四溅,如雪花般纷纷散开去了,动人心魄。渐渐的,飞溅的水花散去,河水也恢复了平静秩序,一如既往的向远方流去。河中央飘荡的几叶渔舟,在夕阳的映衬下缓缓滑行,在落日的余晖里,依稀似乎还传来渔夫豪迈豁达的歌声。几声嘹亮的雁鸣,打破了渔歌唱晚的宁静,几只远方归来的大雁从金黄色的夕阳中飞来,一振双翼,幽雅的在河岸沙滩上滑翔飞行,慢慢的与地平线重合,双翼一收,在一阵小跑之后,慢慢停在了平坦的沙滩上,剔毛弄羽,好不自在。夜色临近了,喧闹的河岸现在只剩下水流动的声音,一切那么宁静,祥和。至此,悠悠箫声停了下来。可是,人们还是没有从梦幻般美丽的风景中清醒过来,仍然那么痴痴的,似乎等待着箫声的再次响起。该是我功成身退的时候了,我站起身来,趁着众人还没有恢复意识,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我以及完成了自己的承诺,接下来的事就有约翰和肖恩自己解决了。将近傍晚,屋外拥挤的人群终于散去,可是我知道这不能说明什么,我的麻烦也许还在后面。门外传来了敲门声,是乔三兄妹和老板约翰。这次敲门声变得轻快愉悦,看来她们的心情大好,收入肯定不错。“进来吧。”“支呀”一声,乔三兄妹和约翰鱼贯而入,后面还跟着一辆乘满事物和酒的小车,鸡鹅鱼肉、蔬菜水果一应俱全的是十分丰盛,约翰手里还提着一个沉甸甸的钱袋,满面微笑的进来,嘴角却掩饰不住溢于言表的得意。“来,天籁箫圣阁下,请用餐。”肖恩兴奋的说,满面红光,春风得意。微微一笑:“肖恩,约翰,那么高兴,赚了不少吧。”肖恩一听,顿时如同波浪鼓一般,猛点其头,乐不可支:“对啊,对啊,简直赚翻了,呵呵呵呵!这回发达了!这样下去…………呵呵……呵呵!”“哥哥!”看到失态的肖恩,雪莉不由的跺脚道,连乔也是一手捂住额头,一副丢脸的样子。平时挺精明的肖恩一提到钱字,立显职业本色,变得如痴如醉了,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了。看来,无论在哪里,钱的魅力都不会变啊!“云先生,这次多亏了您,我们才有这么好的收入。”还是约翰见过世面,虽然满心欢喜,却还能应付自如,不像肖恩那么失态,“那个,下面还有几位很仰慕您,不如……”“什么?”我冷冷的问道,我可不想成为她们的摇钱树,招牌工具,让他得寸进尺。目无表情的看着他,既不显得高兴因为不显得兴奋,只是淡淡的说。“有什么事?”“啊,没什么,如果您不愿意见客,我马上回绝他们就是了。”这个老板果然了得,察觉道我的不快,马上转移话题,不愿意得罪我这个财神爷,“啊……对了!我差点忘了!这是您的酬劳,一共一百十三枚金币,虽然不是很多,但以后应该会组建增加的! 第17章 请笑纳!呵呵,请笑纳!”说着,双手递过装着金币的钱袋。“不用了,你给乔吧,我是答应了她们才这么做的。我不缺钱。” {我终于看见那绚烂的花田。烧红苏格兰北海的天涯海角。} “好啊!”肖恩一听顿时来劲了。“趴”的一声,乔把肖恩伸出的手打掉,阻止他接过钱袋,感激的对我说,“不,御风兄弟,我们已经每人拿了二十枚金币了,这些是属于您的,能赚到这么多钱,全凭的是您的功劳啊,我们怎能再拿您的钱呢!”“是啊,云大哥,大哥说得对,这些都是你的。而且,你身边也缺钱啊,虽然我们也不富裕,但这二十枚金币已经很多了,你应该比我们更需要啊。”雪莉一把从约翰手里接过钱袋,瞪了肖恩一眼,递到我的面前。“真的,不用了,雪莉,乔!”望着眼前婷婷玉立的少女和诚恳望着我的乔,我按住雪莉的手,“我阵的不需要那么多钱,你们兄妹三人开销打。尤其是乔,你的饭量打,一定比我需要钱。至于我,你们也知道,凭我的一手箫技,你们还怕我饿死吗。”看着,雪莉微微湿润的眼睛,微微一笑,从钱袋里数了13枚金币出来,抓住雪莉的手,将剩余放入雪莉的手心,让她捏住钱袋,道:“这13枚金币你先用着,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用完。剩余的100枚,雪莉,你替我保管。我这个粗枝大叶,我怕弄掉了,万一我用完或者掉了这13个金币,你再给我也不迟啊。”“兄弟,你……。。“乔大哥,就这样说定了,就当我给雪莉买衣服好了,总可以了吧,呵呵!”我看着乔微红的眼圈,拍拍乔宽厚的肩膀,朝满脸通红的雪莉微微一笑,“实在不行,到时候还需要你接济我啊。”“云先生,果然不同于常人啊!”约翰不甘寂寞接过话题,“不过,云先生请放心,将来我们赚的钱会越来越多的。另外,云先生大可以放宽心住在这里,如果先生实在不愿意意见其他人,让别人知道身份,我会通知让大家保密,不向外界透露先生的容貌长相。啊!我还以为先生准备了饭食,请先生和三位享用!我先下去打发他们了,如果有事一定叫我!我先下去了!三位,慢用,慢用!”约翰向我们点点头,转身下楼去了。这个约翰,确实不简单,难怪能在这个酒馆林立的圣京拥有自己的一片天地,的确有自己的经营之道。从刚才开始的与年轻画家的互利经营,到刚才和我说的话,都可以看的出他的精明之处。首先,他从我们言谈中,了解到我不是一个爱财之人,发现没有用钱财打动我。于是,转功乔他们,知道我们之间的义气,和重视友情。所以,在言辞中,不提给我多少钱,却点明了只要我在这里演奏,就可以保障乔三兄妹的生活。其次,他知道我喜欢清净,不喜欢被人打搅,不是一个好出风头的人。于是,口风一转,放弃要我下去见客再赚一笔的打算。深刻的知道,放长线钓大鱼的好处。只要,我仍然住在这里,每天或不定期的在这里吹奏一曲,他自然可以源源不断的财源广进,还愁不发财么?最后,他借口我不喜欢别人知道我的身份外貌,想要让我的形象保持神秘,反而引起他人的兴趣,同时还怀着一探我身份究竟的好奇心理,更加能吸引人们来这里聆听我的音乐。到时候,他可以提高酒价,人们也不会在意的。看来,既是市井中人,也有自己的长处,不可小嘘啊!不管如何,对我们总是有利无害,何乐而不为呢。“大哥,肖恩,你们留些个云大哥啊!”耳边又传来了雪莉的娇缜。转身一看,我不由的哑然失笑。只见,乔和肖恩早已经,在我心有感触之际,不失时机地扑向那一车的事物,开始大嚼起来。“开什么玩笑,雪莉,如果动作慢的话会被大哥吃光,你也快些来啊!啊,叫你来,也别把一个烧鹅腿拿走啊!”这两个家伙,真是!连乔也无法幸免。“云大哥,大哥什么都好就是一提到吃的,就收不住口,动作慢些,就会被他吃光的。你不要见怪。”雪莉递上烧鹅腿,“你快吃吧!”看着,脉脉含情的雪莉,我心中暗叹,最难消受美人恩啊。雪莉我知道你对我好,可是…。。“啊,雪莉,你那么快胳膊就往外拐了!”“二哥!”看着雪莉羞涩的俏脸,我轻轻摇摇头:“你自己吃吧,我不饿,你看差不多就剩这些了。”我拿起一个苹果。“烧鹅腿你吃吧,我吃苹果就可以了。”“啊,哎呀不好!”酒足饭饱的乔清醒过来,难看的直抓那头浓密的头发“云…。。云兄弟,不好意思,都吃光了,水果哪够吃啊,要不,我再叫一桌吧,我饱了,不会再抢了,呵呵。”“约翰………”“不用了,乔”我打断他的话,“真的不用了,我平时也只是吃些水果,喝些水就可以了。”“啊!不会吧!”乔惊讶的说,“不吃怎么行,光吃水果,肚子不饿么?你不用省钱啊!吃一顿不会用多少的!”“乔,真的不用了。我从家里来这里,也是一路上吃些水果,喝些水的。”“这样可不行啊,兄弟,难怪你那么瘦弱,看来是营养不良,多吃些,尤其是肉,才能像我这样的强壮,尤其是牛肉,吃牛肉最长力气,你看我那么壮,就是平时喜欢吃牛肉…………”看看,乔提到吃就那么认真,我不由的苦笑,他们兄弟俩还真是像啊,一个是钱,一个是吃,一提这些两人就变的有些秀斗。哎!恩,只是不知道,作为妹妹的雪莉,弱点是什么?“大哥!别开玩笑了!如果云大哥那么弱不禁风的话,有怎么拿的动你的剑呢?”………。大家一下子,静了下来“对啊!”大家异口同声,六道眼光唰地一下向我射来,同时注视着我。乔的目光狂热无比,肖恩饶有兴趣,而雪莉的目光却充满的崇慕。三道眼神交织出炙热的光芒,几乎要将我融化。“好像,自从和你认识,以前已经形成一些常识,都打破了。你到底是怎么一个人,高深莫测啊,高深莫测啊!”没有办法,我苦笑着想,就此事而言,他们和下面的来客区好像不大。属于第二批啊,呵呵……。我从极寂极静的蝉定中悠悠醒了过来。这几天,自从听我讲述我的修炼剑术以及内功心法的方法,聆听他们闻所未闻的剑术以及神秘默测的内功,令他们良多因此,各个饶有兴趣,乐此不疲。为此,他们兄妹三个连续缠了我三个晚上,每晚死活不肯回去休息,听我讲述武道真谛和应敌技巧。入学考试在即,为了他们能顺利通过考试,我决定鉴于三人的不同根骨资质,每人传授一些适合他们的剑法和内功心法。每天,我无暇外出,也不愿意外出被人认出身份,除了中午时分下楼吹奏一曲外,就呆在酒馆后院,传授他们武功。由于已经错过了修炼先天真气的最佳时刻,我只能先从后天武学教起,随着修为的增进,凭借机缘在让他们一览先天妙境。乔,身材魁梧,孔武有利,天生一副千斤臂膀力刚猛,而且为人耿直老实,但头脑粗中有细,不失灵活,只是一根肠子通到底,不知变通。所学的战技也如其人,硬桥硬马,敢打敢拼,胆气和意志都不是常人所能及的。出招时,一往无前,已经能够外放斗气,气势倒也惊人。可是,能同样犯了这个世间战士的通病,能发不能收,一味的追求站技的威力,消耗大量体力,且越却是威力大的战技需要的斗气,体力,时间,破绽也越多。要知道真正高手过招时,基本已经没有什么明显的破绽了,他们要做到的就是,在对方没有破绽的招式里,用各种方法环境语言来引出破绽。像乔那么多的破绽,在真正高手面前,死一千次也不嫌多 为了弥补其缺陷,我授以武林中以刚猛快捷而不失厚道著称的少林武学。少林武学,讲求快,猛,准,闪打腾挪,精妙绝伦。然而,在招式间却留有余地,秉承佛家的慈悲精神,虽然招式凌厉却不狠辣,虽然快捷无比,却脚踏实地,最适合乔的特点。除了少林剑,我为了防止将来他手无巨剑的时候,怕他无法应敌,又传授他几招少林擒拿手,空手入白刃以及少林“大摔碑手“的功夫。更由于,乔的身材体型特质,我又将我知道却没有修炼的少林外加铁布衫金钟罩的修炼方法传授于他,让他自行琢磨修炼。至于,肖恩虽然和乔是兄弟,但无论在体形,战技,心志上都有很大的区别,龙生九种,倒也无可非议。肖恩体形高瘦,四肢虽不如乔那样肌肉发达,但俱都长而灵活。加之天生的头脑灵活,身体灵便,又喜欢冒险,所用的招式如同他的兵器匕首一般,喜欢贴身近战,险中求胜,追求那种生死一线的紧张和快感,自成一体。但是,他的招式是在山野中打猎时,与野兽搏斗实战中领悟出来的。基本上无论是进攻,防守,还是闪避,都是凭着天生的本能和打猎时的经验来完成。固然,有它的好处,可以做到意在招先,而且没有固定的模式和规律,随着形式的变化而变化,让人琢磨不透。但也不可避免的拥有许多缺点。正因为,他的战技来自山野,无高人指点,所以不成系统,好的战法使用过后,没有整理,立刻忘却。另外,由于他练的是反应技能,所以攻守腾挪,都是处在被动的状态,讲求后发制人,等待敌人心神一乱,露出破绽,再一击必胜。但是,遇到真正的高手,此等小伎俩又能取多大的用处,对方还未露出破绽,自己已经破绽百出了。为此,我传授他我的从昆仑云海幻境中领悟的独门步法“幻海迷踪”,让他能更游刃有余的与敌人周旋。其次,有传授他一些贴身短打,伸缩筋骨的技巧,以及以千变万化著称于世的衡山剑法最后是女剑士雪莉,女性剑士在这个世界上很不利,因为无论是在体能臂力上都远远不及男士。 第18章 体能的弱点使他们无法使用高级战技和穿戴沉重的护甲;而臂力的弱点使她们只能使用重量稍微轻些的兵器,在这个只讲求威力的世界,自然大大不如类似巨剑巨斧之类的武器了。如果,女性要在这个世界取得不俗的实力,那要么学习魔法,一般女性比男性更容易修得魔法,要么像露斯一样魔武双修,得到魔法装备。所以,既然他们没有接触魔法的机会,三人中最弱的自然要数雪莉了。于是,雪莉在平时的训练中,一面拼命的与乔一起锻炼臂力,一面向肖恩学习身法。可惜的是,效果并不如人意。可是,这种常识自然对我来说是不存在的,在前世的江湖中,女性的绝顶高手并不在少数,比如…?为了让雪莉拥有高强的实力,我传授她适合女性体质的自创武学,在江南之游中悟出的“散花诀”。这套武学,包含了“百花剑”剑法,“飘花游”轻功身法,“折花手”拿法,“旋花掌”掌法以及“落花腿”腿法。这是我将四季中江南百花盛开的情景,融入到武学中的功法,每一招都与花的美妙姿态有关,男性使出来倜傥风流,女性使出来却是娇艳动人,在这绝美的招式中却蕴涵着巨大的威力。为了弥补其缺陷,我授以武林中以刚猛快捷而不失厚道著称的少林武学。少林武学,讲求快,猛,准,闪打腾挪,精妙绝伦。然而,在招式间却留有余地,秉承佛家的慈悲精神,虽然招式凌厉却不狠辣,虽然快捷无比,却脚踏实地,最适合乔的特点。除了少林剑,我为了防止将来他手无巨剑的时候,怕他无法应敌,有传授他几招少林擒拿手,空手入白刃及少林“大摔碑手”的功夫。更由于,乔的身材体型特质,我又将我知道却没有修炼的少林外加铁布衫金钟罩的修炼方法传授于他,让他自行琢磨修炼。至于,肖恩虽然和乔兄弟,但无论在体型,战技,心志上都有很大的区别,龙生九种,倒也无可非议。肖恩体形高瘦,四肢虽不如乔那样肌肉发达。但具都长而灵活。加之天生的头脑灵活,身体灵便,有喜欢冒险,所用的招式如同他的兵器匕首一般,喜欢贴身近战,险中求胜,追求那种生死一线的紧张和快感,自成一体。但是,他的招式是在山野中打猎时,与野兽搏斗实战中领悟出来的。基本上无论是进攻,防守,还是闪躲,都是凭着天生的本能和打猎时的经验来完成。固然,有它的好处,可以做到意在招先,而且没有固定的模式和规律,随着形式的变化而变化,让人琢磨不透。但也不可避免的拥有许多缺点。正因为,他的战技来自山野,无高人指点,所以不成系统,好的战法使用过后,没有整理,立刻忘却。另外,由于他练的是反应技能,所以攻守腾挪,都是处在被动的状态,讲求后发制人,等待敌人心神一乱,露出破绽,再一击必胜。但是,遇到真正的高手,此等小伎俩又能取多大的用处,对方还未露出破绽,自己已经破绽百出了。为此,我传授他我的从昆仑云海幻境中领悟的独门步法“幻海迷踪”,让他能更游刃有余的与敌人周旋。其次,有传授他一些贴身短打,伸缩筋骨的技巧,以及以千变万化著称于世的衡山剑法最后是女剑士雪莉,女性剑士在这个世界上很不利,因为无论是在体能臂力上都远远不及男士。体能的弱点使他们无法使用高级战技和穿戴沉重的护甲;而臂力的弱点使她们只能使用重量稍微轻些的兵器,在这个只讲求威力的世界,自然大大不如类似巨剑巨斧之类的武器了。如果,女性要在这个世界取得不俗的实力,那要么学习魔法,一般女性比男性更容易修得魔法,要么像露斯一样魔武双修,得到魔法装备。所以,既然他们没有接触魔法的机会,三人中最弱的自然要数雪莉了。于是,雪莉在平时的训练中,一面拼命的与乔一起锻炼臂力,一面向肖恩学习身法。可惜的是,效果并不如人意。可是,这种常识自然对我来说是不存在的,在前世的江湖中,女性的绝顶高手并不在少数,比如……她!为了让雪莉拥有高强的实力,我传授她适合女性体质的自创武学,在江南之游中悟出的“散花诀”。这套武学,包含了“百花剑”剑法,“飘花游”轻功身法,“折花手”拿法,“旋花掌”掌法以及“落花腿”腿法。这是我将四季中江南百花盛开的情景,融入到武学中的功法,每一招都与花的美妙姿态有关,男性使出来倜傥风流,女性使出来却是娇艳动人,在这绝美的招式中却蕴涵着巨大的威力。这些武学,尤其适合女子的轻盈体态,以内功与轻功为根基,使出来如百花初放,尤其是腿法在空中舞摆如落英缤纷,美不胜收,让人眼花缭乱,在对美的惊艳中落败。原本,这些武学常人非数年功夫,不得小成。但我传授的方法与普通门派不同,我传授他们的不是招式,而是招意,真正的适合招式要他们自己来创造,只有结合自己的肉体和精神才能人剑合一,这不是我能替代的。我唯一能做的是,替他们打通经脉,让他们渡过气机初显的练气者的初步难关,激发出他们体内的第一股真气,首次拥有自己的内力。其实,内力与他们修炼的斗气有相同的地方,都是将体内存在的来自食物的能量爆发出来的方式。所不同的是,他们的斗气是来自他们的体力,而体力是来自食物,这也是为什么乔和肖恩那么能吃,以及女战士先天上的斗气不如难战士的原因了。现在的战士一个个吃的五大三粗,只有这样的人才有足够的体力来承受斗气的消耗。但是,内力虽然来自食物,却是在维持生命体力的基本需要后,将多余的食物转换为脉气,经过一定功法的催发,按着一定的轨迹在体内运行形成真气,储存在丹田或者檀中等穴位。等到需要的时候再通过一定的走向爆发出来,使肉体的力量成倍的上升。所以,内家高手,平时看上去都不是强壮高大威猛的人,这是他们的食物脉气已经转换为真气,没有多余的脉气来是自己变的那么肌肉发达。初次拥有了内力的三人,像得到了自己喜爱玩具的孩子,兴奋无比,每天不是打坐,就是与我试招,提高战斗技巧。这几天,他们轮番上阵,还有修习的时间,可是我却基本得不到休息。若非,我的先天真气自动循环运作不惜,恢复元气,再加上一个时辰的禅定,恐怕还无法恢复吧。好在,我的辛苦没有白费,一个个武功大进,内力也有小成。在战斗经验上,由我这个高手指点更是一日千里,与先前实不可同日而语啊!逐渐的,从原本无法在我手上递过一招,变的可以勉强和我过个几个回合了。尤其是雪莉,在我的指点下,飞速提升武功,如鱼得水,已经不在两个哥哥之下了,扬眉吐气。如今,再碰到熟悉他哥三的人,恐怕不容易认出了吧,那是一种溢于言表的精气神的提升,相貌没有什么不同,但自然流露出的自信和强者风范,让人无法相信这就是原来那三兄妹。 看着逐渐成长的三人,我也可以略微轻松一些,他们也不需要我整天陪他们练招了,每天慕名而来挑战我的战士,如今却被他们包圆儿了。通过各种武技,各种战法的对战,不但对他们的武功的提升不无裨益,同时更由于来挑战的还有不少考生。于是,随着不但打败不同的战士,更因为表现出的不同凡响的奇特武功,更是倍受瞩目,成为这界能够考入学院的热门人选。同时他们为了帮我应付我不喜欢的场面,更不惜自称是毕生所学是我亲授的,只有打败了他们的人,才有资格挑战我。梦幻般的武技,加上天籁箫圣传人的名头,使的他们名声如日中天,挑战的人就越多,挑战应接不暇使他们更无暇来缠着我了。当然,就此一来,挑战我的人是没有了,可是我的名字相貌等等,都被冠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更有人将我当神下凡一般,不可侵犯。距离下午的演奏还有段时间,难得有空闲时间,我又漫步在圣京的大街上,终于有时间再次浏览一下圣京的风土人情,享受一下圣京百姓悠闲多采的生活。原本在走出酒店门口之时,我还有一丝的犹豫,担心自己会不会被人认出来。以我现在在圣京的影响力,虽不说街知巷闻的阶段,但也是倍受注目的人物,多少人千方百计的搜集我的资料,想通过揭开我神秘的面纱,达到一夜成名。如果,当街被人认出的话,那就麻烦大了。不过,似乎担心是多余的。原本,我最与众不同的是我这身来自前世的打扮,儒衫洞箫。可是现在,满街到处都有身着儒衫的人们,而且都在腰间或者手上带着或长或短的,多少与我的青竹箫有些相似带孔长棍。更以此为荣,相互比拼炫耀,似乎这样才更能吸引人们的注意。不过确实也是如此,人们的目光都集中在穿着用华丽的缎子作成的白色儒衫,和用翡翠雕成的翠绿长箫的,纨绔子弟,宫廷贵族的身上,射出艳羡的目光。原来,自从天籁箫圣的音乐后,我的穿着打扮,我的乐器洞箫,居然成了人们竞相模仿的对象。上至王公贵族,下至贫民百姓,无不以此装束打扮自己。不同的是,有钱人穿的是昂贵的绸缎所做成的儒衫,用美玉雕成的长箫。而普通人穿的是用普通白布做成的儒衫,和图成绿色的木棍装饰的成的长箫。服装商,乐器行更籍此机会,将这些服饰洞箫批量生产,推广给市民,将它们作为时尚的象征。还有那些宫廷贵族的御用裁缝,更是将我的儒衫擅自改动,加上许多华丽的饰带和挂件,弄的不伦不类,却居然还标榜自己的正宗和创意!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那些几天前还来向我兴师问罪的各国游吟诗人。 第19章 如今却是统一的一袭雪白儒衫制服,还尽量模仿我曾经演奏过的音乐,用竖琴在街上反复演奏,更声称自己的音乐才是正牌天籁箫圣一脉相承的继承者。模仿的越是像我的游吟诗人,就越受人欢迎,收入也越丰富。若非,他们无法得到真正的洞箫,也无法学到真正的箫技,恐怕他们早就抛弃他们的竖琴而改用洞箫作为乐器了。更让人好笑的,是连我用来掩人耳目的斗笠也成了抢手货,被人抢购一空,乐坏了那些手工艺品者。在这样的街上,只是穿着虽然是各色儒衫的原形,却只是用粗糙白布做成的儒衫的我,我反而也不用被认出身份了,最多只会被当作一个普通的崇拜天籁箫圣而无钱购买时尚儒衫的穷乐迷罢了。看着,满街身着儒衫的人们,若非一个个不同于我的相貌特征,还有改不了的建筑风格,我都要以为自己回到在另一个空间的世界了。怀着异样的心情,我漫无目的的沿街信步漫游。听着,穿着与我相同服饰的游吟诗人演奏着空有形式却没有韵味的音乐,我微感失望。虽然,他们中有些天资不错,记性卓越的游吟诗人,能将我曾经演奏过的音乐模仿出来。但是,他们也不明白,音乐是心声的表现,一味的模仿其他人的音乐,而不明白其心境的话,永远无法演奏出相同的音乐,就像空有肉体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一般。而最重要的是,只是模仿的话永远无法突破自我的局限。我正在感叹之际,发现我前后的去路似乎都被一群穿的花枝招展的年轻的少女们堵住了,围着我跟随着音乐在我面前翩翩起舞,彩裙如蝴蝶般的上下翻腾,令人眼花缭乱,一边跳舞,一边闪耀着兴奋好奇光芒的眼睛里上下打量着我,将我团团围住。猛然,我醒悟到自己的孟浪。即使,周围的人们都穿着儒装,无论他们的服饰如何的精致华贵,模仿的有多么像,模仿终归是模仿,无论再怎么像也无法穿出其应有的神韵来。因为,因为它已经不是普通的一件服饰了,儒装是我们的世界几千年来,儒家传世的标志,是儒家理论演变的见证。在前世,不是普通的人就能穿的,只有那些寒窗苦读,高中童生成为秀才的饱学之士,才有资格穿着这件代表身份地位和才学的儒衫。它体现了的是几千年积累的文明与文化,是儒雅谦和的风度和文化素养的体现。没有受过这些理论熏陶的异界中人,不懂个中含义,又怎能体现的出应有的风采。所以,站在人群中的我,即使衣着不华丽,质地粗糙,人也没有惊世骇俗的英俊相貌,没有明显的强壮肌肉,更没有鹤立鸡群的傲人身材,但是我是唯一真正有资格穿这件儒衫的人,真正体现出其含义的人,也是真正能体现儒者风范的人。无论是言谈举止,一举手,一投足,都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在宽大儒衫的映衬下,更加显示出与众不同的儒雅斯文,和天地般灵秀之气造就成的气质。这件母亲亲手根据我的体形,亲手缝制宽窄相宜的儒衫,我宽宽松松的穿在身上,没有腰带的束缚,随着步伐的移动,肥大的双袖,长长的前摆,以及重新用带字束缚在身后的乌黑长发,随意的摆动,显得更加洒脱自在。这些与众不同的气质,尤其引人注意,让人耳目一新,更引来了怀春少女的注意。在这些年轻漂亮的姑娘里,其中最美丽的,眼睛最大的,笑的最甜的,舞姿最美的,身材最玲珑浮突的姑娘在其他姑娘的簇拥下,踏着优美的舞步,来到我的面前,两只美丽的大眼睛饶有兴趣的打量着我,“你也是游吟诗人么?年轻的外乡人!”游吟诗人?虽然,我从来没有想以此为职业,但仔细思量了一下自己的这两天的演奏和造成的后果,似乎也就与那些游吟诗人无异了。“这个也许,应该算是吧!”这个少女转头与其他的少女交头接耳了一阵,发出一阵阵,银铃般的笑声,“那你是不是也要说,自己是城里新出现的天籁箫圣的正统的传人呢?”“恩,应该不算是吧。”自然不是了,难道我还能成为自己的传人么?“那你总算是,天籁箫圣的崇拜者吧?”崇拜自己,我还没有到顾影自怜的恶心地步吧!“没有啊?”“不是?那你为什么也学天籁箫圣这样穿呢?难道,还是天籁箫圣学你的么?”此话一出,周围的人们都发出一阵阵的轰笑,姑娘们也一个个笑的花枝乱颤,为街道又多添了几道风景线。“就是,瞧你穿的衣服,不伦不类的,哪里像箫圣的服装啊!”“就是,瞧瞧那做工,那质地。瞧!应该这样打扮才对嘛!”其中一个穿的“花枝招展”的我的乐迷得意洋洋的向其他人展示他得意的服装。“小子,不要不好意思,圣京像你这样打扮的多的是,不用害羞!”“年轻的游吟诗人啊!你可愿意为我演奏一首曲子?”那领头的美丽少女,两眼眨也不眨的深深看着我。“对,哦,来一个…”“就是,还不为漂亮的小姐们演奏一首情歌,不要让她们久等了!” “对啊,来一个,不要为我们游吟诗人丢脸啊!”“不会是弹不出天籁箫圣的曲子吧!你把我们游吟诗人的脸都丢了,不要磨蹭了,随便弹一个……”“对啊!来一个!我可是曾亲耳听过箫圣的曲子的,让我来评判一下,你学的像不像!”街上的人,纷纷起哄,将我们围了起来,口哨声,怪叫声不断。姑娘们更是羞红了脸,却也不肯离去,也在期待我给他们演奏音乐。这种场面,我第一次遇到!头痛啊,从前世到今生,我还是头一次,如果硬要形容的话,被人在街上当众调戏!难道,我一定要当街吹奏么,铁定会给人认出来的,不提我与众不同的音乐,就洞箫而言,除了我还没有人能够使用它的,它可基本上成了我的招牌。早知道,就乖乖待在酒店里,这下麻烦大了。就在,人们的起哄声越来越响,围观的人越来越多的时候,“云大哥,你在这里啊!”清脆的嗓音在关键的时刻响起,令我想起了“雪中送碳”“天降甘霖”“及时雨”“救星”等无数个美好的词汇,雪莉从人群中挤了出来,一下子挽住了我的手臂,朝我调皮的眨了眨眼睛,微带嗔怪的道,“我找了你好久了,你出来玩为什么也不叫我?”看见,又出来一个如此美丽的少女,人群又骚动起来,更有几个游吟诗人,手握着竖琴来到雪莉的身边,准备开始弹奏动听的情歌,以博取雪莉的注意。“云大哥,这里好吵哦,我们走吧!”微一额首,这正和我意。刚迈步准备离开,却被人张开双臂挡住去路。正是那个领头的少女,见我不肯为她弹曲子,对于自负与自己的美丽的她来说,已经很不高兴。现在看见一个比自己容貌更胜几分的少女亲热的挽着我的手臂,不由的沉下脸来略带醋意的问道:“你是谁?”“哼!你管不着!”有人说,两个美丽的姑娘相间,惊叹与对方美貌的同时,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一见如故,另一种是互相敌视。这看来一点也不错,两人相互瞪着眼睛,柳眉倒竖,大有一触即发之势。我不由暗暗皱眉,险地岂是久留之地啊。“有意思,两个人,好像不太对劲啊,是吃醋吧!”“好像似乎这样啊!那小子运气真好啊!”“哥们,你说哪个漂亮?我喜欢先来的那个!”“我喜欢带剑的那个!啊!我认识那个姑娘,她就是那个和天籁箫圣住在一起的那三个兄妹中的妹妹!我说为何那么眼熟呢!”“对啊,对啊!我也见过她!”“而且,她的战技很厉害啊!是今年考入学院的热门人选呢!”“哇,真的那么厉害啊!”“对啊,我肯定不会认错!”“那旁边那个少年是谁,是他哥哥么?”“不是啊!没有见过啊……?”“可是他们认识,难道……”大事不好,再这样下去我的身份岂非立时呼之欲出了。这下,弄巧成拙了!“雪莉,我们走吧!各位借过……”我见大事不妙,一拉雪莉的手,再也顾不得惊世骇俗,大袖一摆,晃几晃,从人群的缝隙中毫无阻碍地穿了过去,消失在他们的眼前。※※※不得已,我只好又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总不能带着随时可以令我暴露身份的雪莉,倒处乱跑吧。现在,以雪莉兄妹的知名度,带着她逛街,那岂不是等于满大街的向人们宣布,我就是天籁箫圣吗?“对不起,云大哥,拖累你了!”“没有关系,雪莉。”看着满脸歉意的雪莉,我问道,“对了,你今天为什么不练习了,我不在就偷懒了?”此话一出,雪莉一张粉脸顿时涨的通红,扭捏的搓揉着衣角,微微抬头瞥了我一眼说,“不是的,是,是……因为,实在提不起兴致来,所以才想出去散散心的。只是没有想到会打扰云大哥,实在对不起。”“是这样啊。也对,你们最近练功的确很辛苦,是应该好好休息休息一下。等找个时间,我们出去轻松的玩一下。”“云大哥,你说的是真的?”雪莉猛的抬起头来,惊喜的问,满脸放出喜悦的光芒。“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啊?”“云大哥,你真好!”说完,雪莉朝我嫣然一笑,兴高采烈地下楼去了。看着雪莉的背影,又是一个好女孩我,可是我又怎能……心中不由的暗叹,我是不是做错了,这样会不会最后伤害了她呢?虽然,我不忍心伤害任何一个人,可是面对他们我总有些情不自禁,令我有些罪恶感,这样似乎对不起她的感觉!可是,为什么?为什么,自从我转世到了这个世界以后,尤其是开始学习魔法以后,我的情绪越来越容易起变化,原本如古井无波的心境,为什么越来越容易动情和冲动?难道我的玄功衰退了?不会啊!我只是觉得魔武混沌真气,随着不断的修炼,只会更加的精纯和深厚啊! 第20章 是什么原因呢?难道是因为我修炼魔法的缘故么?这样下去,我见到她,该怎样和她交代呢,或者永远也见不到她了。不由自主的,我又想起了前世的种种,她的一切,她的情谊,她的冷酷,她的温柔,她的阴谋……不由的痴了。…………“云先生?”“云大哥!”“云大哥?你怎么了?”“云大哥,下面的客人还等着呢?”“哦,雪莉什么事?”“云先生,下面该是你上场了,下面的客人等急了!”“约翰,你没有看到云大哥的脸色不好么?云大哥,你没有事吧?要不,今天就算了,休息一下吧!”“没事,我们走……”仍然,还没有完全清醒的我,默默的拿起箫下楼来,连腰带与扎头发的带子也没有扎,就这样,失魂落魄的来到了楼下客人们的面前。没有客套,没有开场白,也没有理会掌声雷动的观众,只是举起了洞箫,唯一想做的就是将胸中的苦闷,通过箫声发泄出去。好无征兆的,一屡箫音,在人们还没有反应过来,悠悠响起……其词曰: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箫音如泣如诉,幽幽荡荡,如幽谷怨妇,摄人心魄。原本,我吹箫不需要曲谱词牌,任何的曲谱也比不过我心灵的放歌。只是此时的我,心中无我无物,只有对她满怀的思念与悲伤,和这在心中不但默颂的词句,这才使的我将它吹奏出来。在箫声荡漾之际,我眼中缓缓的滚下了泪珠,随着音乐的波动沿着双颊滑落,撞到地面,碎成无数颗包含着我血泪的小水滴,似乎也将心中的悲哀郁闷摔了个粉碎。激荡的心神随着箫声的发泄,终于缓缓的平静下来,幽怨的旋律也慢慢的消失在空气中,停了下来。与往常寂静无声的大厅不同,我的耳边传来一阵阵的啜泣的哭声,缓缓的擦去眼角的泪珠,睁开双眼。只见,大厅里的人们一个个还没有恢复过来,一个个双目垂泪,满脸忧伤,还沉浸在悲伤幽怨的旋律中,不时的发出啜泣的声音。我的箫声令他们心有感触,激发出了他们心底最底层的伤心往事,实在是罪过罪过。带着歉意的眼神,我向人们扫了一眼,正准备再吹奏一曲,抚慰大家由于我而伤感的心情。突然,透过斗笠在人群中看见一张熟悉的脸旁。浅蓝色眼眸,一张如芙蓉般的精致面庞,细腻的如同用毫无瑕疵的白玉雕刻出来的皮肤,娇小的琼鼻,樱桃般漂亮,洁白的贝齿,一头如水波般浅蓝色的长发披在洁白的法师长袍外。如今,也和其他人一样,双眸含泪,如带雨梨花般让人心痛,不由的暗生怜惜。对于百合,这个心地善良,纯洁美丽的女孩,我有一种说不出的好感。如今,让她哭了出来,实在是我的错。突然,百合娇躯微微一颤,似乎感受到了我的目光,她猛的抬起头来,我们的眼神正好撞在了一起,水汪汪的大眼睛,令我不由的心中微微一荡。不愧是修炼魔法的魔法师,能在这种情况下感受到我注视,对心灵的锻炼果然不是一般人能比的。她的脸先是微微一红,然后透露出疑惑的表情,反复的打量我,然后只见她突然放出喜悦的光芒,似乎想起了什么,脸更红了,却仍然注视着我,不肯错过我的一举一动。看来,她认出我了,我心中暗叹。其实,这也在我意料之中,她和露斯是第一个见过儒衫和洞箫的人,她们发现现在的圣京流行起这种服饰,她们不起疑心才怪。尤其是百合,当日我的那间被露斯刺坏儒衫,是送给了她,当他看见路上的人们都突然学习突然从天而降的天籁箫圣的样子,穿起了儒衫时,她第一个想到的那一定是我了。在众人面前,我不便说什么,只是微微向她点点头,在她惊喜娇羞的目光中,和以前一样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不一会儿,房门打开,眼睛还是红红的乔兄弟三人进来了。同时,进来的还有约翰。肖恩一进门就埋怨我,“老弟,你今天怎么了,让大家都哭了,尤其是让我在那么多漂亮小姐面前掉眼泪。我还是第一次,那么丢脸。”对他的话不用太认真,我只能抱歉的对肖恩微微一笑,。“云先生,外面有一个很漂亮的小姐想见你……”约翰突然对我说。“云大哥,不是说不想见么?”雪莉一听是漂亮姑娘,顿时想起了街上那个美丽的少女,如临大敌般打断了约翰的话,并眼都不眨的看着我,生怕我去见那个姑娘。“可是,”约翰难堪的说,“那位小姐说只要云先生看了这个包袱里的东西,就会见她了。”说着,将一个毛皮包裹递了过来。“哦,是什么?那么神秘!”雪莉疑惑的问道。“我看哪,有人抢先一步,先给我们御风老弟写情书了!呵呵”肖恩顿时来劲了,有调侃雪莉和我的机会从来不会错过,连刚才丢脸的事也忘了一干二净。“胡说!才不会呢!”果然如肖恩所愿,雪莉立刻急了起来,生气的说。“我才没有胡说呢,凭御风老弟的本事,武功又高,文才又好,还是著名而且神秘的天籁箫圣,我看打动公主都不成问题。”肖恩嬉皮笑脸的说,还大作老朋友状佩服的拍着我的肩膀,让我哭笑不得。“胡说!……肖恩你……”“肖恩,雪莉,不要闹了!云兄弟,你打开看一下吧!”微微一笑,在围在我周围众人好奇的眼光中,我打开了裹的严严实实一层层皮包。果然在我的意料之内,是一件白色的儒衫,我将儒衫抖了开来,仔细一看,果然不错,是我上次给百合披上的那件儒衫。这件儒衫已经给洗的干干净净的,没有了半丝的血渍污滓,叠的整整起起,还有一丝丝的百合花的香味。在肩头还有用针线补过的一个不起眼的小洞,若非有意查找,恐怕也无法发现吧。没有想到,她真的把他洗干净,补好送还过来了!“原来是件破衣服啊!这连雪莉也可以做的!”肖恩失望的说。“云先生,你要见她么?”约翰问道。“请她上来吧!”“好!”“你认识她?”雪莉,听我愿意见她,不由幽幽的问道。“曾有一面之缘。”我对雪莉笑笑,心中却有些期待与浮躁。这时,楼梯上传来了约翰粗重的脚步声,和另一个同样略带兴奋和羞涩的轻微脚步声。“尊贵小姐,请进,云先生就住这里!”房门开启,清新脱俗的百合,羞涩的出现在我们的面前,立刻吸引了所有的人的眼光,肖恩看的目瞪口呆,好半晌才回过神来,“御风老弟,你真厉害,你在哪里认识的,告诉我,我也去碰碰运气。”此言一出,百合更是羞不可制,满脸通红的好像要滴出水来,被那么多道眼睛看着,两只手都不知道放在哪里好,让肖恩再次怪叫连连。也难怪肖恩,就是同样身为女孩的雪莉也被百合清新淡雅的美迷住了。“百合小姐,你好!”“啊!你好”百合的脸不由自主的又红了红。“上次,匆匆别过,在下还没有介绍过自己。在下姓云,草字御风,见过百合小姐。”“云大哥,你好!”“云老弟,你就不要再这样文绉绉的了,快给我们介绍认识一下吧!”肖恩看到百合,两眼放光,早就按耐不住了。微微点点头,“我来介绍一下,百合小姐,他们是,乔,肖恩,雪莉,是兄妹。”百合,提着群角,幽雅的一一蹲身点头为礼。“这位是百合小姐。”肖恩与乔立刻以最为绅士的动作,向百合弯腰行礼,肖恩甚至还想用宫廷礼仪,吻她的手背,只是被乔一拳打了回去。“姐姐,你真漂亮!”“不,妹妹,你才漂亮呢!”“啊,百合,多美的名字啊!”“谢谢你,雪莉妹妹,你的名字也很好听啊!”…… 女孩子间,的确奇怪,刚才在街上两个女孩怒目而视,现在雪莉看到了百合,两人却一见如故,相互赞美。还是,乔年纪大些,稳重些能把持自己,寒暄片刻后,一把拖着不情不愿的肖恩和雪莉离开房间,“我们先走了,不要妨碍她们了,云兄弟,你们慢慢聊!”“百合姐姐,有机会我们一起出去玩哦,要来看我们哦!”“好的,雪莉妹妹,一定。”三人一走,只剩下我和百合两人,气氛一下子变的异样起来,百合只是坐在我对面椅子上,拨弄着她水蓝色的长发,一语不发,连头也不敢抬起来。只是间或瞥我一眼,却又迅速垂下同样是水蓝色长长的睫毛,通红的脸颊娇艳欲滴,连修长幽雅的脖子也红透了。她最吸引我的,除了她如水一般的温柔善良,就是现在这副娇羞无限的少女情怀,让我心醉神迷的,忍不住想将她搂在怀里亲怜密爱。其实,百合人如其名的美丽,不带半点污垢的纯真,以及热爱一切的善良,让人起不了半丝的杂念,只是想好好的保护她,不让她受半点伤害。她的这份气质,与她何其相似,一瞬间,我觉得似乎坐在我面前的好像是她!“你好美!”这句话,丝毫不经过大脑的脱口而出,刚一说出口,我就后悔了,但想收回已经来不及了。听到我这句话,百合的娇躯不由的猛然一颤,几乎将她面前桌上的水杯打翻了。她满脸通红的将头垂的更低了,长长的美丽睫毛,不但的颤抖着,现的又羞又喜,我能感觉到她如鹿撞般的心跳。“真的?”声音如蚊子般的轻微,几不可闻,声音颤抖迟疑,却又带着无限的欢喜问道。“真的!”虽然我后悔说了那句话,可是已经收不回来了,我又怎能忍心昧着良心说话呢。百合深吸了一口气,缓缓的抬起头来,看着我,双眸里含着海一样的欢喜与深情,是那样坚定,虽然她如苹果般可爱的脸蛋仍然红晕未减。 第21章 这只是普通的小小举动,可是我知道,对于这个那么害羞的姑娘,却需要多么大的勇气来表达自己的欢喜和深情。“云大哥!”“百合,谢谢你为我缝补衣衫,还替我洗干净,送过来。”“这是我应该做的,你是为了救我才会受伤的。”突然像想到了什么,百合慌急的说,“你的伤好了么,现在还疼么。我替你治疗一下吧!”我看着她的眼睛,又是微微一笑,她脸上稍退的红晕又浓重起来,略一迟疑,却没有像以前一样再垂下头去,仍然担心的看着我。“你放心,我的些许小伤早就好了,不要忘了,我也会恢复治疗魔法啊!”那都是好几天以前的事了,不提魔武双修,而且已经进入先天境界的我,就是普通的一个治疗师,到了现在也早就可以将伤势治疗好了。似乎也明白过来,她的脸又红了起来,“其实,云大哥,我其实早就将衣服补好送还给你了。可是我不知道你的名字,也不知道你住在哪里。直到昨天我,出……出家门,看到街上那么多的人穿和你一样的衣服,我一打听才知道,这是在模仿前几天吹奏出美妙音乐的天籁箫圣的服装。我想一定是你,其他人虽然也学你这样穿,但是……”说到这里百合的脸又红了一红,接着道,“也没有你穿的好看!那天在那种情况下,你仍然这样的……他们一个也及不上你!”说着,两眼放出兴奋欢喜的光芒,接着说道,“我今天一早就,来到这里来看一看天籁箫圣是不是你,果然让我找到你了!”看着,眼前因为找到我而满心欢喜的少女,我不由的心里感动,“百合,真是难为你了!”“不会,不会”百合连连摆手道,“你是为了救我才受的伤,我们还误会你是……其实,露斯姐姐也明白的,你不是那种人,以你的本事,要做……坏事的话,她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虽然她嘴上不说,但我知道,她心里很还是后悔的。只是,她一下子拉不下脸来,才会这样做的。云大哥,你不要怪她,好么!露斯姐姐是好人!她也是为了保护我,才……”说着,百合满脸期待的看着我,双手捧在胸前,似乎担心着我不肯原谅那个刺伤我的露斯。她明白,且不说我在那天表现出来的实力,就看在我教导下有如此强横实力的乔三兄妹,她也知道,我如果要对露斯不利,简直是易如反掌的事。然而,我虽然不喜欢露斯,但又怎么会是那种斤斤计较的人呢,但仍然对她没有半点好感。在我的眼力,她与那些持着自己的身份地位,欺压平民的贵族没有什么两样。“我哪里敢啊,只要露斯小姐不再怪我,我就谢天谢地了。”“不会,不会。”百合看着我冷淡的表情,着急起来,“一定不会的,露斯姐姐已经后悔了,她不是有意的!真的,云大哥,你一定要相信我啊!”情急之下,百合不由的紧紧抓住了我的手,似乎我随时会出手伤害露斯一样。看着百合着急的样子,我心里一软,轻轻的拍拍她的小手,柔声宽慰她道,“好吧,百合,你放心。我答应你,我不会伤害她的,我尽量让着,大小姐她就是,如果不是太过分的话。我们平民又怎敢和贵族对抗呢?”我的话,让她平静下来,但眼睛里仍然藏着一丝忧色。她幽幽的问我,“云大哥,你很讨厌贵族或者王族么?”我被她突如其来的话,问的一愣,脱口道,“我的确不愿意与他们打交道,这些贵族不是整天不学无术,无所事事,就是到处仗着自己的身份权势,欺压穷人,的确让人讨厌。”※※※听到我的回答,百合不由的娇躯一颤,水蓝色的大眼睛不敢看着我,犹豫的问我,“云大哥,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我是贵族,你是不是也不愿意与我做朋友呢?”我明显的感受到百合的担心,她微微发抖的小手紧紧的握住我,手心里还湿漉漉的。难道,她也是贵族么?有可能,既然她和露斯那么亲密,说不定她也是哪一国来这里学习的王公贵族。想到这里,我不由的反手将她的小手握在我的手心里,右手微微托起她的下颚,让她的眼睛看着我的视线,与她对视半晌,抚慰她的心灵,坚定的说,“你怎么一样呢?你记住,我愿意和你交朋友,不是因为你的身份,而是你这个人。因为你的善良,你的纯真。无论你是平民还是贵族,都不能抹杀你的善良和纯真。”“云大哥!那我以后可以再来找你么?”“当然可以,求之不得耳!”听到我保证的百合,眼睛里放射出醉人的光彩,充满的喜悦,整张脸变的如此的明艳照人,不可方物。猛然,她意识到两人的亲密姿势,不由的大羞,连忙将玉手从我的掌心里缩了回来,后退几步,满脸通红,一只手捂着胸口,随着胸口剧烈的起伏,诱人之极,但还不忘记送我几个柔情似水的眼神,让我为之沉醉。“只是,若非我无法走出酒馆,我倒很愿意请你带我到处游玩一番。”我有些懊恼地说。谁知,此话一出,惹的百合捂嘴轻笑不已,“云大哥,你那么聪敏,怎么不会想到乔装一下,这里来自各地的人都有,你只要披上斗篷遮起来,又有谁能认的出你呢?”对啊,我云御风聪明两世,居然会连这些都想不到,实在让人汗颜啊。“那就这样说定了,云大哥,今天我不能在这里呆的时间太长。明天,我在来找你,我们一起出去逛逛,好么?”此言一出,无异于是一个约会,看她虽然羞的满脸通红,仍期待的看着我,等待着我的回答。没有想到,得到我承认她是我的朋友,居然会给她带来如此的勇气。我又怎能伤,这么可爱的女孩的心呢?“好啊!”“说定了!”“一言为定!”……半夜,我久久无法入定,回想着今天发生的事情,我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与懊悔中。自从,到了异界,我清楚的察觉到了自己的不同,与反常。以前,我不是没有被除了她之外的其他的美女追求过,心仪过。她们有的美艳动人,有的热情主动,有的楚楚可怜,有的清纯可爱,有的高贵典雅,有的英姿勃发。但是,无论怎样,都无法在我的心中留下痕迹,更无法占据一定的位置。只有她,只有她才让我体验到了红尘万象中,最令人沉醉,也最令人心痛的体验,我更对此付出几乎魂飞魄散的代价,却中不曾后悔。可是,现在的我,好似一发而不可收拾一般,变的多情起来,无论是百合,雪莉,还是在家乡的嘉斯米,都给了我不同的体验,更留在了我的心里,让我无法忘怀,不知所措。百合的清丽,雪莉的温柔,嘉斯米的天真,甚至是一剑刺伤我的露斯,都让我无法忘记。再也无法像以前那样云淡风轻,一笑而过,爱恨情愁都如拂过山冈的清风般,随风而逝。这是为什么,是走火入魔,是转世而改变个性,是修炼魔法的缘故,还是我本为多情种,没有了听雨弟子的名分障碍而暴露出来?到底是什么原因?是夜,我一夜无眠。清晨,雪莉又一如既往的,端来清水毛巾,要服侍我梳理。当冰冽的井水,洒落在我的脸上的时候,清凉的触感,让我的精神为之一振。我猛然将整盆的水,在雪莉的惊呼中,高举过头,让清水从水盆中倾泄而下,直接浇向我的全身,顿时浑身上下被冰凉的井水滋润个通透,皮肤接触到清凉的井水,毛孔大开,畅快之极,似乎将昨天的一宿未睡郁闷冲的干干净净。“小心着凉!”一条干净柔软的毛巾,围上了我肩头,只见雪莉微带责怪的说,“云大哥,你这是干嘛,不怕着凉么!”看着,雪莉担心的眼神,衣服上湿了一片,额头的刘海上还挂着几颗被我波及的水珠,如出水芙蓉般的美丽,却丝毫无暇顾及,只是拼命的用毛巾为我吸收着我身上的水滓,我又怎能不为她感动呢。我按住她的玉手,默默的从中接过毛巾,替她擦干了刘海上的水珠,披在他的肩上,“我不要紧,对不起,将你的衣服弄湿了,到是你不要着凉了!”“云大哥,我……”雪莉羞涩的看了我一眼,却接着被眼前的情形惊呆了。先天混沌真气,在我心诀的催发下,加速运行,身上和头发上的水分迅速蒸发,在我身上出现了一层雾气,围绕在我的周围,如梦似幻,大袖鼓动,好似神仙中人。 这时,房门打开,乔,肖恩以及约翰鱼贯而入,同样被眼前的情形惊的目瞪口呆。乔三兄妹,得传我的内功心法,略一思量,已经明白此理,知道我是用上乘深厚的内力将水分蒸干,佩服之余,不由的心中优势,羡慕又是期待。羡慕的是,不知何时能拥有如此深厚的内力,期待的是;在我的调教下,这中愿望并非遥遥而不可及的。可是,约翰却不这样想,这样的能力除了神还有谁能拥有呢?他双膝一软,就要跪倒向我膜拜祈祷。现在可不是接受他膜拜的时候,心诀一转,身边的水气,又从毛孔中吸入体内,转换为水魔法力,储存起来。这只有在碧水潭边悟通随心所欲转换水魔法与混沌真气方法的我才能做的到。这一下,连乔兄妹三人也看的,莫名其妙起来。“约翰,不必如此,起来吧!”我大袖一拂,无形的罡气将约翰肥胖的身子硬生生的托了起来,吓的约翰面如土色,两腿发软,怎样也站不起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是不是得罪了神灵。“约翰,站好,不要害怕!”看看,我的神色平和,并没有发怒,约翰终于稳定下来,脚踏实地,既然他认我为神,我的话自然是神喻,一定就要尊崇。“伟大的神啊!请原谅我的无知,饶恕卑微的子民吧,我再也不敢让尊贵的神抛头露面了!”约翰惶恐不安的向我行礼,底头忏悔。“约翰,你搞错了,我不是神,我只是普通的人!” 第22章 “尊贵的神啊!您就不要瞒我了,谁能拥有这样强大的力量,拥有这样强大的魔法,又有谁能演奏这样不属于人间的音乐?您一定是来人间解救苍生的神!”……。对此,我无言可待。看他这样虔诚的认准我是神,看来我是说什么也不会相信了。事实上,我拥有的能力,的确不是这个世界所能理解的,尤其是混沌真气,更是与创始之神有,同根同源,在某种意义上,说我是神也不为过。若非,乔三兄妹也习练,神秘默测的内功心法,恐怕他们也会像约翰一样认准我是神吧。或者,他们早就在心里认为我是神了。“也罢,约翰。今天的事,你不要向任何人透露!”我催发混沌真气,两眼射出连乔三兄妹也没有见过的神光,摄人心魄,罩在约翰的身上,令人无法正视。“是,我向您保证,尊贵伟大的神!我这就取消所有的演出,并且,您和神的使者的所有生活费用,都有小人来负担,请放心!”“这倒不用,不过,时间次数由我来定,乔的食量大,我不能白白住在这里!你去吧!”“多谢您,伟大的神,多谢您仍然肯将福音赐予人间!小人告退了!”听闻此言,雪莉原本黯淡的双眸绽放出难以置信的光芒,还带着一丝惊喜,“真的?云大哥!我可以么?”可是瞬间又暗了下来,幽幽的说,“这样恐怕不好吧!百合姐姐会不高兴的!”“没有关系的!大家一起才热闹!”我心中默念,对不起雪莉百合,我就是想让你们明白,我只能作你们的好朋友,好大哥,但是如果是其他的话,对不起!我的心里恐怕容不下别人了……“乔,肖恩,如果你们愿意,也可以一起来啊!”“真的!太好了!”肖恩一听到这话,顿时眉开眼笑,手舞足蹈起来。“不行,我们还要练功!”只听“趴”的一声,乔的巨掌将肖恩打了一个趔趄,不管肖恩捂着脑袋大声抗议,对我说道,“云兄弟,还是你自己去吧,我们还要练功呢?离考试没有几天了,至于雪莉,你多多照顾,我们就不麻烦你了!”说着,他还意味深长的看了雪莉一眼,对我笑笑,似乎很放心将雪莉交给我。直笑的雪莉面红耳赤,但俏脸上抑制不住的透出喜悦的光彩,娇呼了一声,“大哥,讨厌!不理你了!我去换衣服去了”一转身,避开乔和相继迩来肖恩的逗趣笑声,兴高采烈离开我的房间,还不忘娇媚地,瞥了我一眼,“云大哥你等等我啊!我马上就好!”而我只有无奈的苦笑,似乎又被误解了,事到临头,我总不能再返悔吧,我只好等她片刻。也许是这个世界对片刻的理解与前世不同,又或者是男女对片刻的理解不同,这个所谓的片刻居然可以使我有七窍生烟的感觉。而在旁边一边闲呆着的兄弟俩显然有些幸灾乐祸,一边无所事事的擦拭着自己的武器,一边带着明显看好戏的眼神瞅着我。看来,他们不是头一次领教了。经过,恍如隔世的漫长等待,黎明终于出现。尽管由于长时间的等待,让我心绪不宁,如坐针毡,但在雪莉出现的一刹那,似乎那如水般流淌的时间停顿了下来。一直以来,在我的印象中一直是女剑士打扮,虽然是女儿身,却有着不输男子的实力,豪气和坚强。即使,在面对我的时候免不了有时候露出小儿女的羞态,在其他人的面前却谈笑自如,不让须眉,但总体而言是一个英姿飒爽的女中豪杰。可是,眼前的雪莉,却颠覆了我对她的印象,卸下了皮甲与武士服,换上了一身黄色的百褶连衣长裙的雪莉显得分外的亭亭玉立,体态婀娜多姿。一件可爱的小坎肩,罩在身上,更加对比突出了她玉腿的修长,显示了少女的风姿。在看她的面容,显然经过一番悉心的装扮。只见原本束缚在脑后的栗色长发放了下来,垂到了背后,两鬓垂到胸前在文静的同时更添加了几分活泼。脸上略微施了些水分,却不能掩盖在白皙的肌肤上显示出健康的红润。娇艳的双唇,小巧的鼻梁,妩媚的大眼睛,秀丽的双眉,绽放出青春少女的独有魅力,释放出朝气与青春。我,呆呆的看着站在我面前的雪莉,看着她的俏脸在我注视之下慢慢变红,惊艳的感觉,在心中弥漫开来。如果,先前我对雪莉的感情是感激以及兄妹之情,如今我无法隐瞒的意识到,现在的我的确有些心动了。这样一个少女,为了与自己出去,精心打扮,又如何不能心动呢。“兄弟!如何,我们的妹妹还不错吧,”肖恩拍拍我的肩膀,又朝我挤挤眼睛,神秘西西的凑到我的耳边,却用足以让整个房间的人都听的到的声音说,“雪莉从小就不愿意作女孩子打扮,要看她穿裙子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跟着你,我们还有大家有眼福喽!”说完,又冲着我们嘿嘿直笑。直笑的雪莉两颊红晕,跺脚娇嗔不依,更添几分如小鸟依人般的动人妩媚。“好了,好了”眼看着又一场纠缠要产生下去,乔不得不出来打圆场,“时间不早了,别让百合小姐等了,兄弟,雪莉,就交给你了!”在长兄如父般慈爱的目光注释下,我略现狼狈的带着雪莉离开了酒馆。走到酒馆外面,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有一种说不出的轻松。再看看雪莉,乖乖,更加不得了!原本就已经被两个不正经的哥哥,调笑的不胜羞涩,再加上刚才随着我如躲瘟疫一样的快步下楼,以及将要与我一同出游的兴奋,使的脸上红扑扑的,可爱的如青涩却略显红晕的苹果般的可口,惹人怜爱。那对水汪汪的眼睛里,闪烁着调皮兴奋的光彩,小巧的鼻翼因为激动,不停的开阖。看见我停了下来,她微启启朱唇,露出洁白的皓齿,对我嫣然一笑,“云大哥,你怎么停下来了,快些嘛!百合姐姐一定等急了!”说着,一把拉着我飞快的向我们约定的地点大步走去。 我不知道是不是雪莉以前走路也是这样的,还是因为今天着急才会走的那么快。如今,路人可以看到一个奇怪的情景:一个绝色的美女,拉着一个身穿普通黑色冒险斗篷的冒险者(也许是),飞快的穿街过巷。她拖地的百褶长裙,居然也无法阻止她的步伐,如行云流水般的在拥挤的各色人群缝隙中穿行,毫无阻碍。我教给她的轻功身法,她能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就能练到这个地步,能本能的运用到平时的生活里,的确不简单,看来化了不少的功夫。只不过,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在这种情况下,似乎并不合适啊!虽然说,她已经卸下了剑甲,换上了普通女孩的服饰,让人无法一下子认出她就是在约翰酒巴里那个天籁箫圣的传人。但仅凭她的美丽的容颜,高挑的体形,玲珑浮突的身材,如花般的笑颜,就已经足够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再加上她如幽灵般幽雅的动作,灵活如舞蹈的步伐,更是让人们惊叹她美艳的同时被她自然散发出来的青春气息所感染。还有不少的狂蜂浪碟,被她吸引,纷纷跟在她的身后。只是,没有人能跟的上她的步伐。她仿佛是不属于人间的幽灵,在惊鸿一现之后,就消失在人们的面前,让人扼腕以叹。至于,在他身后的我,更成为人们猜测的对象。毕竟,用黑色斗篷遮住全身的我即使在白天也有透出一种说不出的神秘,这使的人们纷纷猜测我的身份。“那个穿黑斗篷的人是谁啊?居然可以和那么漂亮女孩在一起!”“不知道,是她的保镖吧!”“不会吧!”“怎么不会,没有看到他穿的是冒险斗篷么,我看一定是那个漂亮女孩聘用的保镖。”“别开玩笑了!你没有看到他们两个手牵着手么?你见过有牵着顾主手的保镖么?”“哦,说的也是啊!”“那他是谁啊?”……在这种我已经早已领教的讨论和传播中,我终于有了我的身份:雪莉的长辈。原因是那些人不愿意给我雪莉恋人的身份,只有雪莉的长辈才是他们能解释我为什么被拉着手,又同时能被他们接受,至于我是她的父亲还是叔叔自然又有不同的阐述与定义了。由于,雪莉一心只想快些到达目的地,而且他们的讨论声低沉,自然是听不到这些无聊的讨论。可是,又怎能慢的过我的双耳呢?即使我不想听也不可得,对此我也只有充耳不闻,只愿早些到达我们约好见面的地点。饮马河,古名天河,横贯这个大陆东西,周年水波奔流不曾停息,整条河是这个大陆人们生存的依靠,传说人类起源就是在河边。后因为著名的七剑圣和四大魔导师,在大战前夜,在河边饮马誓师,后独闯德斯兰大营,大破德斯兰帝国大军,迫其退兵割地求和,人们为了纪念他们的丰功伟绩,而冠河以名“饮马”。饮马河,自古为天险,河宽水急,在以前人们不会魔法的时候,非大舟好手,不能驾船通过。如今,魔法武技盛行,比以前更容易通过,但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如果两国交战,如果要突破此天然屏障,几乎是痴人说梦。然而,即便如此,在一处地方,饮马河却出奇的窄,虽然说水流在上游两岸的绝壁的挤压下,显得更加湍急,但人们在魔法的帮助下,在河面上架起一座,梦幻般的桥梁,取名:飞虹。这也就是,为什么凯恩公国为什么自古以来就是兵家的必争之地,如果谁能掌握这座桥,那么什么饮马天险都丧失了他的意义。无论谁掌握了他,就可以轻而易举的越过大河,冲突无法避免。当年德斯兰帝国,就是因为掌握了这座桥,所以在整个大陆上燃起战火,纵横南北两岸,神出鬼没,如入无人之境。也难怪人们说:谁得到了飞虹桥也就等于得到了夺得天下的钥匙。也正因为如此,其余几国只有当德斯兰帝国割让出这块土地,让七剑圣之首的斯沃德掌管这把宝钥,才同意退兵,放心收队回国。 第23章 只有义薄云天的斯沃德才有资格掌管它。飞虹桥,取自凯恩公国的著名景点:彩虹飞渡。由于河道的狭窄,所以从上游绝壁俯冲而下的饮马喝水,在这段河道显得分外汹涌,浪淘翻滚,水气弥漫,在阳光的照耀下,常常显现出一座七彩彩虹,与飞虹桥交相辉映。故取名:飞虹。飞虹桥同时由于是重要的连接南北大陆的交通要道,无论是探亲,旅游,买卖,冒险或者什么,虽然说人们可以用其他的手段从其他地方过河,但仍然愿意从这个整个大陆最平和最富饶,最富有文化艺术风味的国度通过。于是飞虹两头又是整个凯恩公国最著名的商业街,繁华热闹的地段,这使的飞虹桥更加的繁华,热闹虽然饮马河彩虹桥拥有它们与众不同的经济,军事,政治的重要性,但现在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一切都说明一个道理,在这里要找一个女孩子,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过,这却难不倒我,无论人群如何拥挤,声音如何嘈杂,都无法组织我感受到百合恬静如水的气息,那是如此的与众不同。“云大哥!这里好热闹啊!可是,百合姐姐倒底在哪里呢?”雪莉一边打量着四周,一边搜索着百合的身影。我微微一笑并不答话,稍微加快了一些步伐,虽然我能感觉到百合的存在,但也只能锁定她的气机,确定方向。就在雪莉被琳琅满目的商品迷的眼花缭乱的一刻,我的身影已经几乎隐藏在人群中了。“云大哥,等等我嘛!干嘛走那么快!”说着,脚下急演“飘花游”,莲步微踩,身似浮萍,飞快的追了上来。在普通的眼力,她只是加快速度而已,但如果仔细观看,就可以发现,虽然速度极快,但上身却丝毫不晃,脚步如行云流水一般的流畅。看着雪莉已经能够熟练的将“飘花游”运用到平时生活,甚是欣慰。虽然,还无法领悟到身法中除“快”字诀以外的“轻,稳,静,雅”其他四字诀,但对一个只练习了几天的初学者来说,已经难能可贵了。不过,现在不是欣慰感叹的时候!雪莉刚才那声清脆的娇嗔,在人群中远远传播开,并引起了骚动,吸引大批“有心人士”的注意“听到没有,他居然是那个女孩子的大哥!”“不会吧!”“他既然是那个女孩子的大哥,干嘛遮着严严实实的,不敢见人么?”“你管的着么!”“反正只要大哥能接受我,那我就有希望了!”“不用那么肉麻吧!他是你大哥么?”“哼,你管呢!”“说不定,别人不是她的亲大哥,说不定是……嘿嘿!”“闭上你的乌鸦嘴,这怎么可能!”“谁说不可能的,你没看她对他多亲热,刚才那声叫的我的心里都酸软了!”“去死……!”“花痴……!”我真不知道是应该高兴还是头痛,不但是步伐,连内功也已经有不弱的火候了,刚才那一叫,雪莉在不知不觉中使用了内力,才使声音可以传的那么远。看来,她还没有适应由外力促进下产生的功力。突然,我心中一动,随着雪莉的呼声,百合的如水般的气机,产生了波动,并逐渐向这里接近。显然百合也听到了雪莉的声音,我不由的再次加快脚步,心中充满了复杂的感情,有点冲动,有点喜悦,还有些迫切。猛然,我停了下来,心念电转。我是怎么了?我到底在干什么?我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我来这里是能找个机会让她和雪莉明白,我只是把她们当妹妹看待。可是,我真的只是把她们当妹妹么?为什么我会如此的冲动?如此的心浮气燥,这可是犯了武学大忌啊!我到底在想什么?我不能这样下去了,我的心中只有她,我来这里的目的只是找到她,向她问个明白。这个世界的其他都与我无关,我只是一个过客而已!没错,我什么也不是,只是一个过客,一个只路过不参与的过客!“云大哥,你怎么了?不用理那帮无聊的人,你没有事吧!”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缓缓吐出郁气,似乎要将这些烦人的事情都通过这一吸一呼,排除体外。籍着吸入体内的凉爽的空气,我将烦躁的情绪缓缓的压了下去。 可是虽然,表面恢复了一贯的平静,但我知道我只能将它压制下去,而无法真正的摆脱它,他潜藏在心灵的深处。我心里隐隐越越的察觉到,我的心诀似乎出了问题,虽然不能清楚的说出错在哪里,但我肯定的是一定与百合有关。既然这样,我只有在它未扩散之前,将它扼杀,虽然这样可能伤害到雪莉和百合,但长痛不如短痛。我不能在未找到她之前死!我还要问她,为什么她要这样对我!“没什么,走吧。”我的声音恢复了原本的清冷,回头淡淡的看了雪莉一眼,举步迎着百合的方向走去。雪莉似乎察觉到了我态度的改变,原本活泼好动的她也安静下来,但并没有表示出来,只是静静的跟在我后面。在过往人群的尽头,露出了一角白色的裙摆。虽然,无法一览全貌,但在人与人之间所呈现那惊鸿一瞥的幽雅体态,微风中荡漾的浅兰色长发,还有那别人无法模仿的恬静气质,让我知道百合来了。微一迟疑,我保持同样的速度,继续向她走去,那张秀丽的脸旁终于完全的展现在我的眼前。她就这样静静的站在那里,虽然处在喧嚣的环境里,但似乎由于她的存在,周围的一切变的幽静了,并带着淡淡的忧郁与期待。看见了,我的现身,那双美丽的双眸中猛的放射出惊喜的光芒,嘴边荡漾起亦羞亦喜的笑容,在那一瞬间让我又回想起了在碧水潭边的惊艳。我可以清楚的感受到百合的喜悦,与周围那些暗中注视着百合人们的目光,炙热而爱慕,并因为百合的笑容感染了他们的心境。我压下了心底的一丝喜悦,浮起的却是淡淡的歉意。对不起,百合!我今天来的目的就是要了解你我之间的误解。我又忍不住问自己,这真的只是误解么?不管怎样,你我是没有结果的!我再一次,默运心诀,调整心情,将心境平静下来,如古井一般。可是,我发现我无法完全的平静下来,在喜的一瞬间我走向百合的速度不由自主的快了一线,而当感到歉意的时候却踏出的那一步略显迟疑。心魔,我心里苦笑,果然不是那么容易的克服的。此时,百合快步的走到了我的面前,“云大哥,你来了!”她仰起不知道是因为兴奋还是害羞的俏脸,眼波流动,望了我一眼,射出如水般的柔情。在那一刻,集中在我身上的目光不止百合一人,无数蕴涵着嫉妒,羡慕,好奇,遗憾的目光都凝视在我的身上。可是我已经无暇顾及这些了,百合没有如火的热情,但她就像水一样,无声无系的将情丝包围着我,虽然无形无质,却可以清楚的感觉到。没有直露的表白,但无声的情意却几乎破了我的混沌心境。就在我急思如何说第一句话的时候,我从来没有想到我还会有不知道面对一个姑娘说不出话的时候,却没有注意到我灼灼的目光一直凝视在百合的面颊上,并为其渲染上了一层红霞,更增添了几分娇艳。“云大哥,你怎么了?就算百合姐姐漂亮,也不用这样看着百合姐姐!百合姐姐,你好!不要理他,他今天怪怪的。”雪莉的话,将我从沉思里惊醒,连我也觉的脸上有些发烧,百合更是为她的话脸红的几乎滴出水来,垂下头却不忘偷偷瞥我一眼。那些盯着百合看的人,看到了百合的羞态几乎连眼珠也掉了下来。更有甚者,张大了嘴连唾液垂了下来也不自知。哎,雪莉真是那壶不开提哪壶!兄妹果然是兄妹,果然得到了肖恩的真传啊!“啊!雪莉妹妹,你也来了?”“是啊!是啊!我和云大哥一块来的!可惜你只看见云大哥,没有看到我!”“那有啊!”“你瞧,你脸又红了!好可爱啊!”“雪莉……!”“好了,好了!百合姐姐,我来你不会怪我吧?”“不会,不会,……当然不会了!一起玩也热闹一些!”“百合姐姐,你今天好漂亮啊!偷偷告诉我吧!是不是特地打扮过啊?”“那有!……妹妹你才漂亮呢!”……看着两个人一见面就窃窃私语,我只有苦笑。原本我带雪莉来的目的是让她们两个人互相牵制,没有想到似乎弄巧成拙。不过扪心自问,看着她们两个美丽的女孩,的确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情。雪莉说的没有错,百合似乎是打扮过了。没有穿上一贯的法师袍,却换上了一套做工精细却没有奢华花样的白色衣裙。白色长群及地,裙撑将裙角撑开,方便行走。用一条银白色的腰带扎在腰间,更加显得她的小蛮腰,不堪一握。上身是一件饰有可爱流苏领口的长袖外套,显得可爱幽雅,香肩上披着一块披肩,显得的典雅大方,配以她与生俱来的幽雅气质和恬静的微笑,如同女神般的圣洁美丽。两个女孩,一个热情一个恬静,一着白一着黄,无论那一个都有自己独特的美丽与美丽,却毫不相饽,而且相互辉映,美不胜收。无怪乎让周围的人们个个饱餐秀色,乐不思蜀了。就在我为她们的美而目眩神移之际,周围已经聚集了越来越多的人。略有教养的偷眼相看,还知道自持身份;而有的就不堪入目了,且不说那动作神情的失态,更有甚者,开始低声的交头接耳。虽然声音不大,周围又嘈杂,但又怎能逃过我的双耳呢!更有些不知羞耻的败类,不时的露出淫亵的目光在百合与雪莉的身上来回巡视,嘴里不干不净,使我不由的在心中起了淡淡的杀机。 不好!我心中惊兆顿起,我的心诀果然出了问题,我居然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我并非没有起过杀机,在前世的战场上的磨练,江湖的纷争中,这是少不了的。但不同的是,我可以控制自己在必要的时候,产生杀气,并随时收敛起来,恢复平静无波的情绪。 第24章 不像现在,不由自主的因为那几个无赖而杀机大盛!略微平复了一下心绪,“两位,你们有什么要聊的话,最好换个地方,此地不宜久留!”※※※“你们再不走的话,恐怕要走就不容易了,看看四周吧!”女孩子居然旁若无人的当街聊天,居然还对周围的情况一无所知,实在是令人费解。听闻此言,百合与雪莉不由自主的向四周扫了一眼,两双明眸,秋波流会,转动如水,一个目光英气爽朗,一个含羞带情。眼波过处,人人为之夺魄,倾慕之情溢于言表。一时间,周围似乎都安静了下来,个个想抓住这难得的机会,挺胸叠肚作豪气状的有之,整理衣襟作斯文状的有之,目光凝视作神情状的有之,甚至还有的露出如那深山老林中身材雄伟却头脑迟钝狗熊般肌肉,来显示其过人的强壮。不过,当他们从迷人的眼神中清醒过来,忙不迭地摆出自认为最能体现自己特色风采的一面的时候,佳人的目光已经转移到他处了。看着他们失望的眼光,连我都有些替他们可惜,替他们叫屈,至少要给他们一个给佳人们鉴赏的机会啊。不过,机会往往是不等人的。只是这略微一扫视的时机,两位少女已经为周围人们狂热的眼神,泛着红潮的各色面孔,冒着汗淄油津津的额头,僵硬的肌肉,以及一部分人口角边流出长短粗细不一的口水,而猛的吃了一惊。面对那么多人灼灼的目光,百合娇嫩的双颊上又浮现出我早已经熟悉了的红晕,长长的睫毛也垂了下来,并轻轻的颤动着。使的她纯洁恬静的美丽里,增加了几分羞涩,几分艳色,让人忍不住要抱在怀里轻怜蜜爱。本来,百合就是一个连说说话都会害羞的女孩,现在让她成为被那么多人注视的焦点,而且是这样一个大庭广众之下,更加让她羞不可抑了。同样是吃了一惊,雪莉却是完全与百合不同的反应,只见她修眉一挑,杏目含威,向四周扫视之间,目如闪电乍现,眼中一闪即逝的精芒,显示了这些天来苦修内功的成绩。她左脚后踏半步,右脚似实似虚,浑身肌肉放松,含胸拔背,作好了最佳的战斗状态。只是,她一下子就将修炼的内力提到了最高,却无法保持其状态,而无可避免的出现浮动,毕竟只有短短几天的功夫,无论是功力火候都甚是欠缺,有待磨练。当然,这些只有我一个人能够察觉,到了在场的人们眼力,就变成了英气不凡,不让须眉,虽然雪莉的闪亮的目光让他们无法直视。但是,对于看惯了娇柔的病态美女,或者满身珠光宝器的贵族小姐,或者妩媚娇艳的女孩的人们,这样一个英气勃勃的美女更吸引他们,觉的新鲜可人。虽然,不敢直视,却仍然,偷偷的用余光打量。看着眼前的一幕,我不由的摇头哑然失笑,我本欲乔装出游,享受观光之乐,可是无论我怎样的改装,带着这样两个,而且还是经过精心打扮可人儿同行,想要不引人注意简直是痴人说梦!实在是失策啊失策!如今被人们里三层外三层的包围着,看来得施展出当年一身是胆的无敌上将军赵子龙,七进七出长板坡的气势才能闯出,这不比曹公孟德的百万大军差的人群!正在这个时候,人群北端突然一阵骚动,传来几声叱呵声,“让开!让开!不要挡住亲王殿下的去路!让开……”人群不自觉的被硬生生的分了开来。只见,四五个穿着华贵服饰,头上戴着插着羽毛的无檐帽,披着兰色的披风,从左肩到右肋下扯出的带子在胸前打了个节,腰间还配着长剑高大的男人将人群分开,双臂过处,人们纷纷跌跌撞撞的向一边倒去,显示除了不俗的臂力。人们虽然被无理的推倒,可是无人敢抗议,“民不与官斗”这是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自古不变的定理,更不用说是拥有亲王的贵族,甚至是皇亲国戚。是故,被推倒的人们只有默默只有一声不吭的摸摸摔疼的屁股,站起来,自认倒霉。可是当亲王出现的时候,我实在无法如何形容我的心情,有点好笑,有点恼怒还有些头痛。他……他,他居然也穿着如今圣京最最流行的:儒衫!只是,他也许为了体现他与众不同的身份,品位如其他的贵族一样进行了所谓的创新改造!把原来宽松飘逸的儒衫上身制作成这个大陆人们习惯的紧身衣,并使用了他们贵族最喜欢的红色和兰色来作为衣服的主色彩,原本是用丝带在右肋下打节来系紧衣服,现在他将衣服中间对半开,用了许多的金银混合的细线串了起来,胸前还挂了无数的各色珠宝饰物,走动间耀眼生花。最令无哭笑不得的是,他居然把前后长摆原本平坦的布料做成和雪莉百褶长裙一般。有了儒衫,又怎能少的了招牌洞箫呢?只是,他手中的与其说他是洞箫,不如说是镶满无数钻石宝石的一根翡翠长棒!在众人羡慕的眼光中,至少是他认为的,得意洋洋一步三摇的走了过来,倒不要说,他走的那几部倒是有几分我前世那里老夫子的味道。亲王很年轻只有二十多岁,高大英俊,留着贵族式的长长如波浪半的头发。如果不是嘴角边挂着,目空一切惹人讨厌的轻浮笑容,应该是一个十分的才俊。而现在却是一副生在富贵人家,却不知天高地厚的二世祖败家子的样子。身边还跟着一个穿着黑色紧身衣裤,披着掩心黑色软甲,外罩着类似我的冒险者披风,背着无鞘黑剑的消瘦的年轻人。大约三十不到的样子,与男爵的轻浮不同,他的脸显的十分冷默,举手投足都沉着稳定,似乎显出了超越其年纪的老到。他长的不是特别的英俊,可是深邃的眼神似乎藏着无穷的悲哀和冷漠,紧紧抿住的薄嘴唇显的倔强不屈,高挺的鼻梁,深陷的眼窝,还有若有若无散发出来神秘气质,都有起独到的吸引力再看其石肩头露出了长剑的剑柄,给人的感觉他是使的是右手剑,可是经过我真气的自动接触,我知道他隐藏在披风里的左手才是真正的杀手,无论是手臂的强壮程度,经脉的韧性,还是手指的老茧都不在右手之下。看他的身型步伐,步履轻盈,却给我如履薄冰,步步为营的感觉,似乎这里到处都有陷阱机关一般。无论是哪一点,他给我的感觉不是一个武者,而是一个经常生活在危险边缘,整天为安全奋斗的求生者,这点令我甚是费解。但无论如何,这样的人出现在男爵的身边,无疑是极大的反差。似乎察觉到了我在观察他,他本来低着的头,微微抬了起来,向我望了过来,看来他也对同样看起来神秘莫测的我,很感兴趣。正在我们相互打量之际,只听,“嗤”的一声,雪莉再也忍不住了,一下子笑了出来。其他人也许不知道,但她和我这个正牌天籁箫圣呆了那么久,对于他如此献宝似的装束,又如何能忍得住,顿时笑了出来。有了寻莉带头,百合自然也被笑声感染了,用袖子捂着嘴偷偷笑了起来。古人说,一笑倾城,实不欺我!虽然,还没有到这样的地步,但回首一笑百媚生,却也是甚为恰当!两人笑厣似霞,花枝乱颤,晕袭双颊,交相辉映,娇艳不可方物。如此一来,又把人们的目光吸引到了她们和身上,久久无法将视线移开。亲王自然无法例外,连魂也为之夺,丑态百出,连口水都可以飞流直下三千尺了。面对如此美丽的景色,黑衣剑士露出意乱神迷的惊艳震惊,毕竟如此的绝色佳人并不多见,更不要说两人同时现身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即使冷漠如斯的他,也不能免俗。可是,在我的意料之中的是,他迅速从迷失的自我中清醒过来,显示出比其他人强的多的自控能力,果然不同凡响。拥有坚强的意志,和自我控制能力是成为一流高手的必备条件。我不由的从斗篷里稍稍露出脸对他微微一笑。他对我的举动一愣,眼中闪过一丝奇光,随即又隐入了亲王背后的阴影中。不对,突然我心中一动,真正值的我注意的人恐怕是那个看起来满脸猪哥本色,傲慢且不知所谓的亲王。从外表看起来他是普通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众多贵族纨绔子弟之一,但事实并非如此。如果,他真如其表现的被迷的晕头转向,不知天南地北的话,他的心率不会如此的平静,至少应该大起大伏才对。然而除了刚见雪莉与百合之时有短时间的波动外,他比那个黑衣人更快的恢复神智。若非,我的混沌心诀永不间断的运转不息,察觉到其血脉畅通,气息匀称,也要被他骗过了。我不由的又重新省视了起来,虽然穿着一层层的衣服,却并不防碍我的观察:通过其衣服的折皱,可以看的出身材高大却没有其他贵族那样的单薄;体内的肌肉经过良好的锻炼,尤其是腰部没有半点赘肉,这不是普通人做得到的,更不用说养尊处优的王公贵族了;肋下的肌肉尤其发达和双臂手腕的骨骼肌肉粗大,应该是长期练习武器的缘故,手上虽然带着名贵的白手套,但我却可以看的出他指节粗大,指掌留有老茧。双目清明有神,气脉平缓,可见他的修养气度都颇具火候。无论从哪点来看,都不弱于那个黑衣剑士。 可是为什么他还要作出这等表现,还特地带着黑衣剑士,来反称自己的荒唐无能?难道,他有苦衷,不得不装疯卖傻,有其不奇书网得已的目的。不管如何,拥有如此心志与城府的人,必非等闲之辈。不简单,不简单啊!既然,他费尽心机的伪装自己,我还是作壁上观,以探究竟。我刚打定主意,我就几乎有了要推翻在片刻之前所作出决定的冲动!“百合小姐,你好!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我想这是无所不能,无所不在的神赐予我的机会,让我能再次目睹你那如同月亮般美丽圣洁的容颜,这实在是我最大的荣幸! 第25章 ……”俊伟的容貌、高大的身材、温柔的声音以及优雅的举止,不可否认这一切都有其吸引女性的独特魅力,若非嘴角边还残留着没有擦干的口水的话。看来,百合和这个亲王并非初识,但显然百合仍然有些手足无措。听了他的赞美,她只有羞涩的往雪莉的背后躲,只敢偷偷的从雪莉的背后向我作出求救的眼神。“喂,你是谁啊?百合姐姐不想理你,你走开!你这样像什么样子?不要缠着我们,否则我就不客气了!”还是雪莉干脆利落,一把将那个亲王拦住,丝毫不因为他是王公贵族而客气,其实作为平民的她从小就没有受过贵族大臣的气,根本不会给他们好脸色看。“大胆!居然敢对我们亲王无理!”一听雪莉出言不逊,几个侍卫手持剑柄纷纷喝骂。似乎对雪莉如此不客气的言辞颇为意外,亲王的眼中瞬间闪过一丝惊异好玩的光芒,随即又换上一副色咪咪的笑脸,向侍卫微微摆手将他们喝退。再一个贵族式的鞠躬,“啊!美丽的小姐,请原谅我的无理,其实我早已经被小姐带着如史诗般的美丽所征服。然而请原谅我的愚昧,我不知道如何才能和小姐认识,其实我们能在这里相逢,是上天赐给我们的缘分,又何必寻找语言来装饰呢?无论,你还是百合小姐,都是我心中的女神!哦!神啊!您为什么要给我出这样的难题,这让我如何取舍?两个那么可爱的女孩子,我哪一个都不想伤害!”说着,他居然流出了激动的眼泪,连我都不能不对他唱作俱佳的表演甘拜下风。其他的人,都不由的目瞪口呆,似乎被这样不知羞耻的自大狂给惊呆了!而他手下的侍卫都露出了“又来了,真没面子”的表情,显得哭笑不得。只有,黑衣剑士仍然保持着冷漠如冰的表情。“不管怎样,”突然,他抹掉眼泪,一脸严肃的对雪莉道:“既然神给了让我认识你的机会,就不要管其他将来了。让我们好好彼此了解对方,好好的交往吧!让我来介绍我自己,我叫修耐得,是德斯兰帝国的王子,也是朗阁皇家贵族学院的学生,更是著名的圣京第一美男子!不知道,我是不是有幸知道小姐的名字?”看着他的表情,似乎就差类似“跟着我吃香的,喝辣的享福去吧”的句子没有说了。雪莉显然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死皮赖脸的角色,只是又羞又恼的看着修耐得王子,不禁有些手足无措,但我可以明显的感觉的到她丝毫没有松懈体内的真气,让真气不断的在十二正经和奇经八脉中运转不息,以防不测。哎!至于么,真的会有不测么?突然,修耐得凑上前似乎又要说些什么肉麻无比的话时,不测终于发生了!处于失神状态的雪莉,显然被突然出现在眼皮底下,无比接近自己的那张猪哥脸吓了一大跳,处于本能的她,毫不客气的一掌打向修耐得那张俊脸,居然还用了八成内力。以雪莉现在的修为,如果这一掌打足了足有上百斤,不要说人脸,恐怕连石头都难逃粉身碎骨的命运。不得已,我曲指弹出一缕指风,封住其右手的曲尺,消解了大约九成的劲力,也应该让那个亲王受些教训。那个亲王显然不简单,在如此近的距离也能作出反应,肩膀微晃,想躲过这一掌,无论是幅度距离方向都无可挑剔,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太多这样的经历的缘故。可是,这次他失算了,如果是其他普通的女子,显然躲过一巴掌不是件难事。可是雪莉那一掌虽然是无意打出,却是蕴涵着“旋花掌中的”的“落英缤纷”一式,快捷无伦,而且掌中五指微扬,笼罩其躲闪的任何一个方向。“啪”的一声,清脆无比,让闻者听的心旷神怡,吐了一口闷气,其语音缭绕,绕梁三日,使人不知肉味,实在是悦耳至极啊!随着这清脆的巴掌声,全场一片寂静,随即爆发出暖味的轰笑声,就连亲王手下那几个侍卫都嘴角抽筋,忍俊不住。修耐得左边脸上出现了一个秀美纤细的掌印,其形状优美让人想入非非。修耐得不由的一愣,显然没有想到自己会被打中,显出了难以置信的惊异的神色,但这只是一瞬间。就那一刹那,他又恢复了原来纨绔子弟的面貌,捂着脸恼羞成怒,大叫道,“这个丫头居然敢打我,给我上,抓住她,把她带回府,我要好好教训她。”他顿了顿,眼中滑过一丝狡猾的光芒“不过,最好不要打伤了她!”“是!”那几个侍卫,应了一声,走向雪莉,眼中却充满了不屑与鄙视。这也难怪,以他们的功力是无法看出雪莉那一掌的奥妙,在他们的眼力,一个堂堂的亲王而且还是著名的魔法学院的学生,居然被一个“弱小”的女子打的毫无还手之力,实在是丢人丢到家了。看着侍卫对自己的主子地鄙视,连普通的平民都对他毫不尊敬,加上他的身份,他的行为终于可以解释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虽然修耐得贵为王子,可是他是战败之国德斯兰帝国的王子,他在这里名为学习,实为人质,自然得不到因有的尊敬。加上作为储君的他,将来就是德斯兰帝国的国王,五国自然不希望这个国家将来的国王是一个英明神武的明主了。既然如此,身在虎狼之地的异乡,他要保护自己的性命,自然要伪装自己。但身为魔法学院的学生,不可能实力很差,多少会一些真本事,如果假装什么也不会反而让人起疑心。所以,他就将自己伪装成一个虽然有不俗的武技,但是贪花好色又傲慢狂妄之徒。可是,五国还是不放心他,在他身边安插了奸细,就是那几个侍卫,名位侍卫,实为监视。所以,他必须时刻伪装自己。只是那个黑衣剑士,我还是想象不出他的身份,似乎挺不简单,还是拭目以待吧。这些想法,如浮光掠影般在我脑海中一闪而过,感受到雪莉的目光,我抬头向她看去。只见她目光中充满了对这一战的渴求和希望,看看那几个侍卫的确不足畏惧,不如让她在实践中再磨练一下她的武功,我微微点头。“百合,你过来!”我让百合站到我的背后,用自己的身体挡在她前面,看着她焦急的神色,给了她一个宽心的微笑,同时嘴唇微启,用传音入密,道,“放心,雪莉没有事的,有我呢!”然后将目光转向兴致勃勃的雪莉身上。这是我第一次开口说话,顿时引来了无数的目光,人们纷纷转向我这个隐藏在冒险者斗篷底下的神秘的家伙,居然一句话就让百合乖乖的站到我的身后。修耐得与那个黑衣剑士也不断的打量着我,时不时的还神色凝重的对望一眼,显然不是因为我照顾百合的关系,而是发现了雪莉出手是经过我的首肯的。看见他们交换眼色,我第一想到的就是他们的关系看来不简单啊,恐怕只有那个黑衣剑士才是那个亲王的真正心腹。这时,耳边传来了雪莉的娇笑声和那些侍卫的怒吼声。只见,几个侍卫如狼似虎的扑向雪莉,咬牙切齿地挥动长剑不断的向雪莉劈去,毫不留情。那几个出手最凶狠的脸上赫然印着鲜红的红手印,无论大小形状都与德斯兰帝国的王子修耐得亲王脸上的手印,同出一辙,看来毫无疑问又是雪莉的杰作了。虽然,几把雪亮的长剑在几个侍卫的手中舞动如飞,寒气逼人,将雪莉团团围住,然而我知道对于雪莉来说,看似险象环生,实则稳如泰山。只见雪莉在刀光剑影中,如蝴蝶般的舞动川流不息,如闲庭悠步,时不时高兴就打他们几个耳光,如戏耍猴子一般。那几个剑士被激的暴跳如雷,明知道不是雪莉的对手,却丢不起这个人,而且在没有名义上主子的命令无法停手,只得硬着头皮不断的猛攻,希望消耗雪莉的体力,反败为胜。雪莉如梦幻般的身手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如舞蹈般的动作步伐,充满了如漫步在花园间的写意,如不愿伤害初上枝头的花蕾般,差之毫厘地躲过一把把刺向身体的长剑,那么的惊险,可是似乎又完全没有惊险的气氛,好似一招一式都是串好的动作,如同舞蹈般的和谐。黑衣剑士身子往前踏出半步,收敛无神的双眸露出一丝若有若无奇光,紧紧盯住雪莉闪避刀剑的身法,若有所思,却不得其法。修耐得王子看着几个随从一一挨了耳光,不由自主的也轻抚脸上渐渐消去了的掌印,嘴角边却泛起了好似得意,好似自嘲的微笑。随即,收起笑容,在黑衣剑士的耳边说了几句话。虽然细若蚁语,但又如何瞒的过我:“让他们多吃点苦头,等一会儿再救他们。”那黑衣剑士不比那几个草包,恐怕不是雪莉能应付的。我略一转念,“雪莉,不要玩了!速战速决,但不要伤人!”一缕话音,穿过层层剑风,清晰的传进了雪莉的耳中,正是传音入密的上乘武学。※※※“好!不和你们玩了!”一声娇斥,雪莉脚踩“飘花步”,游弋间右手拇指紧扣中指,其余三指微扬,呈兰花状,幽雅美观,正是折花手中的点穴手法“兰花指”。只见她香肩一晃,脚步加快直欺进一个高举长剑意欲劈下的大汉怀里,如同投怀送抱一般的香艳美丽,香风飘洒,兰花拂过,却留下一座怒目泥金刚,动弹不得。随即,移型换步,以脚尖点地,身行如陀螺般滴溜溜转动,手臂舞动,如纤手观音手捻兰花,在随即围上的侍卫身上一一拂过,幽雅如仙,和侍卫的剑技的粗俗,不可同日而语。 在众人眼花缭乱,目眩神移之际,雪莉停下身法,在旋转中飞舞的长发飘落在肩头,露出微笑,脸颊显出运动后的微红,将呆若木鸡动弹不得的众侍卫留在身后。众人顿时爆发出如雷鸣般的掌声,不是发出尖叫和欢呼。众人又何曾见识过如此如诗如画般的武技,每一个动作都仿佛经过艺术家的精心雕琢,无一不美,无一不妙,和这个世界上的各种武技大相径庭。 第26章 尤其在这个人人追求美学与艺术的圣京,如此的武技又与艺术有何区别,更使人们打开眼界。再看黑衣剑士与修耐得王子,无不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其实,他们在雪莉开口之际就凝神屏气准备出手,以测完全。只是没有想到,话音尚绕梁未绝就已经结束了,他们从来也没有想到这样一只纤纤素手,居然有如此威力,轻描淡写就将侍卫不知道用什么办法制住了无法动弹,而且又不是使用魔法中的“风缚术”。实在是出乎他们意料之外,以至于救助不及。“风大哥,雪莉好厉害啊!”百合在我身边露出羡慕的眼神说道,“而且可以那么美丽,就像跳舞一样!”“如果,你想学,我可以教你!”“真的?可是,我已经学了魔法了,我的身体可以么?”“如果,你愿意的话,当然可以。”我朝百合微微一笑。“那个什么不知羞王子!你不是要抓我么?来呀!不过不要再派这样的脓包上了,我可没有兴趣陪这样的人玩游戏!”我微微一愣,转头一看,只见雪莉挟胜利之余威,指着修耐得大发雌威。果然,黑衣剑士缓步走向雪莉,恢复了一脸的漠然,看来他已经从震惊中恢复过来了,的确有大家风范,恐怕不是资历火候尚浅的雪莉能应付的。“风大哥,要雪莉小心一些,(奇*书*网^.^整*理*提*供)他叫詹穆斯,是修耐得殿下的第一剑士,很厉害。曾经打败了很多对修耐得殿下不利的武者,但仍没有人知道他有多厉害。不过据说,他应该已经有大剑师的级别了!”大剑师?大剑师曾经是这个大陆对剑手最高级别的称呼了,不过自从圣京城主逼退德斯兰帝国军队后,七个参与其会的大剑师被授予了圣剑士的称号,大剑师被降到了第二等。但即便如此,拥有大剑师称号的人也屈指可数了,父亲在没有我指点的情况下也无法达到大剑师的级别。还是把雪莉叫下来吧!不,还是让她好好磨练一下,这些日子以来,她饱尝胜利的果实,应该让她受些挫折才是。虽然轻松的制服了那几个侍卫,可是雪莉似乎也察觉这个黑衣剑士的不凡实力,提足全身功力,谨慎的面对即将到来的战斗。詹穆斯来到雪莉前一丈八的地方,是不但进攻还是防守都游刃有余之地,缓缓地拔出他那柄鞘柄兼黑的长剑,长剑出鞘无声无息,对距离和控剑能力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再看此剑身长四尺,柄长八寸,宽一指半,刃薄如剑胬奁ィ17鞫羲鞫淙匆荚枷殖龊焐坪跏巧巳颂喽幌恃竞炝说娜肥且话押媒#话焉比松巳说暮媒!?剑已出鞘,可是詹穆斯却没有立刻进攻,却前臂平举,长剑斜指,随即收臂在胸前剑尖指天,接着挥剑向右下斜劈。此举一出,顿时引来了一阵骚动。原来此举是作为剑士表示尊敬的礼仪,只有当一个剑士认为自己的敌人是值的尊敬的时候才会行礼,而此举一出也就等于承认了对手的实力,将会出全力来表示自己的尊敬。詹穆斯,修耐得亲王麾下第一剑客,与人对决无数,由于自视极高,很少会在与人交手前向对手行剑士礼,往往是一言不发就将对手打败。如今,面对这样一个女孩,即使她刚刚露了一手,也不至于会认为她就是值的自己使出权利的对手啊。难怪,人群会骚动起来,引起人们纷纷议论和猜测。无论人群如何嘈杂,詹穆斯却丝毫不受其影响,向前踏出一步,挥出第一剑。虽然只有一剑,我却不由的暗暗点头,没有想到他拥有如此的造诣。且看这踏出的一步就大有讲究,光看他迈腿的幅度就似乎就可以预测出他前进的距离,其实不然。他充分的运用腰胯之力加强了前进的距离,同时后腿脚尖伸缩不定来控制最终的距离。虽然脚尖能调整的距离只有五寸,但高手对决哪怕只差之毫厘,就会有生死之别,更别说是五寸了。而那一剑也不同凡响,虽然双手握剑,但看他右手固定使力,左手握在右手后三分,可以用来调节剑身的角度,弥补了其不够灵活的不足。而这一剑的力度却是通过脚踝,腿部传至腰部,又由腰部转动发力至手臂,可以说虽然是区区一剑却拥有聚集全身的威力。到了这个世界以后,我就发现这里剑士的武技完全无法望前世江湖各色武学的项背,只有简单的招式,使力方法以及技巧,来来去去就这样刺,劈,扫,绞等几个动作,更不用说博大精深的各门心法内功了。可是,就是因为其招式的简单,却使他们穷毕生的时间来练习这几个基本动作,使他们将几个动作练得炉火纯青,没有了前世江湖中各种武学的招式的繁复花巧,却更精练简洁。虽然,不会内功心法,但他们天生的强壮臂力,却可以略微弥补其不足。这就是所谓的,重剑无锋,大巧不工。然而,最另我印象深刻的却是这一剑中蕴涵的惨烈的杀气,这是只有在实战中才能培养出来的气势。其非初览武学门径的雪莉所能及的。果然,雪莉心神立时被其惨烈的杀气所夺,一时手足无措,呆在当场。我心中,暗叫不好,连忙用传音入密道,“走巽位,转坎位,踏中宫,趋离位……好!雪莉清醒点!”正处在恍惚之间的雪莉,听到熟悉的声音,不由自主的使出“飘花步”闪过詹穆斯的“三连斩”。所谓的“三连斩”是剑士的剑技中的在几个基本动作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连续攻击技巧,就是根据对手的变化而变化,连续攻击对手。虽然这看起来很简单,但是由于连续技是几个单个的动作串联起来,无论是使力的大小,角度,连贯性都大有讲究,如果其间出现了破绽,当变化中旧力刚消,新力未生之际被人从中截断,会受到致命的打击。然而“三连斩”并不是说,仅仅可以攻击三次,三只是一个概数,可以根据剑技的掌握熟练程度而使出“四连斩”,“五连斩”甚至是人人向往的“无限连斩”的至高技能。由于雪莉对我的信任而如反射般的自然踏出“飘花步”而险之又险的躲过了詹穆斯的连续剑技,可是在外人的眼力却是好整以暇以微米之差的游刃在如行云流水般的连续技中,再一次上演了如舞蹈般美丽的步伐。闪过詹穆斯的攻击,雪莉在听到我最后一句蕴涵“天龙吟”无上玄功的传音后,终于清醒了过来。俏脸一红,娇斥一声“好”,脚步一错和身扑上,将我所传授的“旋花掌”“折花手”“落花腿”一一施展出来。这套武学既以花为名,自然是我取花之百态,加以提炼而成的,指掌腿千变万化,层出不穷,连绵不断。男子使用,妙则妙矣,若不知道加入阳刚之气,则不免会略显脂粉感。然而又雪莉使出来,那就又有不同了,以百花现百姿,各有不同,美妙绝伦,如梦似幻,令人消魂,魂被之夺而无怨无悔。然而其所蕴涵的威力却恰恰是与其美丽一脉相承,越是美丽蕴涵的力量就越是巨大,往往当敌人被其美丽的外表所迷惑之后就是起败北之时。一时间,詹穆斯被雪莉的凌厉攻势避的险象环生,有些手足无措。由于,这个世界没有真气心法,所有的力量都来自肉体,逃脱不出骨骼肌肉的限制,所以每一种武技都建立在肉体的强度上,这也就是为什么只有那些强壮如猩猩的人才能成为战士。他们的一位伟大的贤哲曾经说过:神赐给人肉体和精神,他们两个是分开的。如果肉体强健者就成为了战士。如果精神里强大的就成为了学者和魔法师。这都是因为魔法与战技的修为都取决于先天的差异与优势,瘦弱的人永远也无法练出强壮的肌肉,而精神里差的人却无法理解深奥的魔法和知识。而正式这种思想将他们分为了战士和魔法师。作为一个战士修炼武技,无非是将自己的力量技巧性的全部发挥出来,这就必须符合骨骼和肌肉的规则,所以他们的招式就趋向与简单,实用。一招一式无不干净利落,丝丝分明,虽然简单粗糙,但是配以他们比普通人强壮的多的肉体和臂力,威力也不容忽视。然而,这中理论却不存在我的前世,靠打熬力气,锻炼强壮的肉体,只是最下层的普通武师的行经。要修炼上乘武学,往往以内外兼修为最,内自然是指心法内功,而外指的并不是一定要锻炼出强壮的肉体,而是指掌握配合所修炼心法的招式。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武学的修为高低,不但取决于人修炼的努力程度,时间的长短,一个人的悟性和根骨也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悟性的高低和根骨的好坏决定了一个人是否修习所学的武学,由于所谓“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所以悟性高者方可领悟出心法与招式的奥妙。至于根骨的好坏,并不是以是不是身体强壮为标准的,而是指一个人的骨骼的形状,经络的强度等等的综合因素,直接关系到积累真气的快慢。所以在江湖中的顶尖高手,可以有机会达到贯通天地双桥,三花聚顶,五气朝元的境界,这时候在表面上根本与常人无异。所以,人说江湖藏龙卧虎,果不其然,往往一个瘦弱的书生,干瘪的老头,柔弱的女子,苍老的和尚,往往就是深藏不漏顶尖高手,这些根本就是这个世界的人无法想象的到的。※※※尤其到了追寻武道至境的时候,是没有人能够教你的,虽然佛法三千,皆可成佛,但惟有大智慧的人才能参透各种玄机。所以,无论是修炼那一种武学,只有心志坚定,精神里极强的人,才能成为江湖中的顶尖高手。正因为,武学招式的力量已经脱离了骨骼肌肉的束缚,而是来自于修炼多年藏于经络中的真气内力,所以往往一个在这个世界剑士的眼力是花拳绣腿而毫无力道的招式,实际暗藏杀机,威力惊人。 第27章 首次领教上乘武学的詹穆斯,又如何能领悟的到其中的玄奥,往往被其忽视的一弹指,一挥手实则蕴涵着无上的威力,若非他拥有丰富的经验,身体自动作出闪避躲让的动作,他早就败退了。即使如此,他那身黑衣也被劲气割破了好几个口子,露出里面护体的软甲。眼见,被人们称作实力深不可测的詹穆斯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女孩打的如此狼狈,观战的众人看的眼花缭乱。虽然,我传授雪莉的这套武学蕴涵着无上的威力,不过力量威力并不代表着杀机。当年,我在江南游历,赴邀参加领袖江南武林的百花山庄的百花大会。那时,适逢暖春,正是百花盛开的季节,百花山庄内百花争艳,更显春意盎然。我无意江湖大会的烦琐,独自漫步在山庄的后山,迷花不识路,但闻花香不愿归。一时间,情不自禁欲折花随行,却不小心被花刺所伤,猛然惊醒,环顾四周漫山花朵枝条,看似凌乱却内有天地造化,另人目眩神迷,而无法拂袖脱身。心有所悟,取百花之姿,枝叶之态,终创此绝学。花,顾影自怜,人故爱之,珍之。然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花本无意伤人,然人若欲采摘,则自有花枝当道,其根羁绊,更生有花刺,待兔以株。故,不争,却无不争,五色令人目盲,五味令人口爽,驰骋功猎,令人心发狂。魄被其夺,势为其趁,难免轻躁。虽不争,然静为躁君,重为轻根,又焉能不胜。故效花之态以争胜,实丧其之本意,与煮鹤焚琴何异?是以,演此武学,当冲虚平和,不焦不躁,幽雅如花,自在如叶,心慕其色而持正以君子待之,方能与“诚心诚意,心神合一”的武学要旨相和,则威力自生。如今的雪莉虽然清醒过来,可是几次进攻却不可得,不由争胜之念顿起,招招紧逼,掌掌催命,虽有先天武学,却无先天心境,而无法完全发挥其威力,虽然看似妙招层出不穷,却发招的时机以及力度角度的把握难免有所偏差。既然没有先天心境的支持,丧失了这套武学幽雅若仙,飘然自若的气质,则无法发挥其“花不迷人,人自迷”的全部功效,詹穆斯略一慌神就恢复过来,,虽然一时间被雪莉凌厉的招式避的节节后退。但几次遇险后,冷静下来,开始慢慢适应其打法,并以守围攻,以退为进,然退而不乱,育攻于守,步步为营。同时手中长剑连打带消,籍长剑的长度保持彼此的距离,使雪莉无法欺近身体。不断的消耗雪莉的真气,并仔细查找其招式转换中的破绽。看似气势如虹的雪莉,此时所付出的体力真气远比詹穆斯要剧烈的多,若非我传授了她心诀,内功已经有一定的火候,早就支持不下去了。而詹穆斯看似危如叠卵,实则稳如泰山,一旦雪莉露出破绽,就会此消彼长,长驱直入了。突然,雪莉的攻势缓了一缓,露出了一丝空隙,似乎是体力不支。不错啊,小丫头也懂得了用智了。以我对雪莉功力的了解,即使是体力不支,真气匮乏那也要在三百招以后了,现在她那么早就出现了破绽,那只有一个解释,无非引蛇出洞,打破僵局。果然,一直在等待机会的詹穆斯又如何会放过这个机会呢?手中长剑一振,化作一道剑芒直指雪莉,动作干净利落,丝丝入扣。啊呀!不好!雪莉怎么如此卤莽,居然想姑技旧施,指若兰花,想要直接用兰花指拂开剑身,直避中宫,制其穴道。这原本也不错,可是她没有考虑到彼此的实力。先前,她能成功固然是因为兰花指玄奥无比,但也因为那两个侍卫与其功力相差太远之故。否则,就凭她这初学乍练的三脚猫,如何能一击就中,可是,詹穆斯就另当别论了,无论是经验还是技巧掌握的熟练程度,都是天壤之别。而且,由他如今这一剑上弥漫着的惨烈的杀气,带着一去不返的至刚至快的威力,岂是以雪莉如今兰花指的火候所能接下来的,其结果只能是断指中剑了。眼见雪莉不自量力的扣向詹穆斯的剑身,詹穆斯早有防备,“喝”吐气开声,脚尖电离地面,身形剑速再增,剑尖颤动,其残影越过雪莉的十指关,剑锋带着森森寒气直逼雪莉的咽喉。好在詹穆斯高估了雪莉的实力,他无法判断雪莉是否真的能拂开这一剑,不想冒险的他,选择变招增速,否则的话,雪莉的手指早就落地了。可是,即使如此,雪莉仍然面对生死一线的危机。眼见雪莉要血溅当场,在场众人都惊呼起来。就连修耐得也“啊”的一声叫出来。可是在场所有人的心态都无法逃脱我的感知,我清楚的感受到他的心神没有丝毫的波动,眼神冷静的近乎冷漠,还带有一丝饶有兴趣的神色注视着事态的发展,惊叫声纯粹是为了演示自己。这些思量只是如电光火石一般在脑中掠过,无奈之下,我也顾不得引人注意了。双肩微晃,如影子般出现在雪莉的身边,大袖一拂,卷起雪莉的纤腰,用柔劲将她凌空送至百合的身边,就如同有人将她举至空中又轻轻放下一般。如今只剩下我一人独自面对不断接近的长剑,以及突然暴增的腾腾杀气。虽然,剑势迅若奔雷,剑气扑面迩来,却无法激起身上斗篷一丝波动,我对着他微微一笑,这可不是普通的笑容,内涵“捻花指”的心法。“捻花指”是佛门上乘武学,脱胎与佛经:当年佛祖与众圣论禅,却闭口不谈佛理。惟只手捻花微笑,众圣不解其意,惟迦叶尊者点头回应,与佛祖相视一笑。佛祖捻花而笑,心中无牵无挂,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盘。佛法无边,且大慈大悲,普渡众生,化一切戾气为祥和。故这一笑另詹穆斯这一剑的杀气顿减。我一手垂放至腰后,双脚不丁不八,伸出中食二指,摒其成剑,端的是意态悠闲至极,视凶器若无物。手臂前伸,指尖准确的点在詹穆斯剑脊,可是在其他人的眼里,与其说是我点在其剑上,不如说是我把手指放在那里,詹穆斯自己将剑凑到我的手指上。剑尖后三分,不多不少,正是其力所不及,万种变化却不得施展之处。默运心诀,真气震动,又化解起剑身上的三成劲力,指带太极剑之“捧”字诀,圆韧如意,黏带着詹穆斯的剑凭空画出一个完美的的半圆,其劲力含而不露连绵不绝,改变了其前刺的方向。长剑由于这一指之力,改变方向,带着余劲前进,剑刃在离颈外三分处荡开。詹穆斯身体乘势前扑,两人擦身而过,背身而立。一时间,两人之间弥漫这一剑激荡起的层层气劲,卷动两人之间地面上的几片落叶,随风起舞,飘忽不定,看的人惊心动魄,百合却更是花容失色。“多谢兄台手下留情!”我转过来微一欠身为礼。由刚才他这一剑突增的气势,以及在我三成功力的带动下,他仍能保持重心的稳定来看,他尚没有用全力,更何况他真正的杀手左手剑还未使出。而他对雪莉显然也尚留有余力,且看他变招的熟练程度而论,即使我不出手,他也不会轻易的伤害她。只是我当时关心则乱,而为以防万一而多此一举罢了。他面对我的答谢,并没有任何的表示,仍然冷漠如故,似乎对我能看出他没有使用真正的实力并没有感到奇怪。只是,坦然的转过身来,并不担心我在其转身的时候偷袭,随即再双手握剑,左脚踏出一部,长剑右指,恢复了其进攻的起手式。 不会还要动手吧!我不由的苦笑,刚才我出手只是为了救人而已,我可不想再惹事端,引人注意!“兄台,是在下的朋友不对”我向他略一拱手,随即走到那几个侍卫的身边,随手拍打,解了他们的穴道,“就此罢手如何,我在这里向你们道歉,就此揭过如何?”那几个侍卫穴道初解,浑身酸软无力,互相搀扶着活动手脚,等血气运行开了,才慢慢走到修耐得的身边。刚才与雪莉那一战,他们被打的灰头土脸,然后莫名其妙的手脚动弹不得,又莫名其妙的可以行动了,算是脸面无光,初时的趾高气扬的神色不再,只是默默的站在修耐得的身后,难堪不已。修耐得眼中闪过一丝幸灾乐祸的神色,随即又神色凝重起来,看了我一眼,随即又露出轻浮跋扈的贵族腔,咬牙切齿的对詹穆斯大吼大叫:“谁让你停下来的!快!上,上啊!教训这个卑贱的家伙!让他知道我的厉害!”眼看,这场战事免不了了。突然一个雄壮高昂的声音传了过来:“住手!”声音激荡,中气十足!再看修耐得一愣,随后又露出厌恶的神色。而詹穆斯虽然不露声色,却垂下了手中的剑。看来,来人对他们来说不是生客,而且似乎彼此之间不太得劲啊。初听声音,我就知道来人不俗,声音响而不浮,重而不躁,而且充满了自信和威严。再看来人,人群闪开了一条道路,一个高大强壮的男子走了过来。只见他全身上下披着银色的骑士盔甲,只有在手肘和大腿根部露出黑色的连环内甲,看起来就像一个出征刚回来的将军。骑士甲与前世战将的盔甲不同:前世一个将军的战甲往往除了在胸前胸后心脏的要害部位用护心铜镜遮掩外,其他的部位包括护腿与护肩是用坚韧牛皮锁或者铁索将一块块镶着铁片的牛皮或者其他材料串起来成为一件衣服。而骑士甲却是用一整快的铁直接围成的,没有丝毫的空隙。而我们的盔甲,护肩和护腿只是盖在腿上肩上的两张甲片,而其他部位如小腿和小臂只是穿着普通的护腕与战靴,而没有铁甲护卫。而骑士甲却不同,手臂穿有连着铁手套的铁臂,腿上却穿着直到大腿根部的铁靴。整个盔甲穿在身上就像一个铁人一般,将全身上下护卫的严丝不漏。相较而言,我们的将军盔甲更轻便,更实用。 第28章 而骑士甲也只有这里的战士拥有的强壮身体才能穿在身上,仍然行动自如。 当然就防御而言,显然是骑士甲更胜一筹。 这盔甲显然保养的很好,上面的油将盔甲擦拭的光可鉴人。 可是,与崭新的盔甲不同,上面还隐约可以看的见其已经修补好的新旧伤痕,想必是身经百战的结果。 他没有戴上可以将除了眼与口鼻之外都遮蔽起来的骑士盔,露出他那张刚毅粗旷的脸。 他不英俊,可是脸上线条分明,口鼻方正,浓眉斜挑,虎目含威,迥然有神,充满了男性的阳刚之气。 眼光扫射间,不自觉的露出在只有在沙场磨练过后才拥有的淡淡的杀气,加上高大的身躯,承重的银色战甲,配在腰间的骑士剑,带着脚下金属靴与地面碰撞而铿然有声的步履,不用作势气势就扑面迩来。 他非官府中人,既军队中人。 “圣京要地,不得斗殴滋事!” “兰斯特!又是你!” 修耐得瞪着他,不满的说。 “亲王殿下,这里是圣京,我身为圣京督骑长,负责京畿安全,职责所在。请你自重,不要使我为难。” “哼,难道我一个堂堂的亲王,请人喝酒吃饭,也违反了京畿安全么?” “如果是这样当然没有问题。不过我想以殿下的高贵身份,总不至于需要喊打喊杀的才能请人用餐吧!” 没有想到,这个看似豪迈威武的骑士,词锋如此尖利,不动声色的就将修耐得亲王噎的说不出话来,满脸通红,却又发作不得。 当然到底他现在难堪的表情到底有几份是真心的,就不得而知的。 不过,就事论事,相对于这个名教兰斯特的骑士的光明正大的形象,修耐得的确会引起别人几分瞧不起,他们的冲突似乎也不是头一次了,也许这也是在这个心机深沉的亲王考虑之内吧。 “哼!有你的!走着瞧” 修耐得忿忿的转头瞪了那几个随身剑士一眼,“我们走,我的脸给你们丢尽了!” 说着,当先分开人群,扬长而去。 詹穆斯,似乎并没有被扰动心神,只是冷淡的挽了个剑花,倒转剑身将其夹在剑鞘和左手手指中间,顺势收剑入鞘,随即迈步便走。 “请留步!” 兰斯特将就要离开的詹穆斯拦住,盯住他的眼睛,似乎要看穿他的想法。 令他失望的是,詹穆斯的双眸深邃如故,不带半点的感情波动,毫不回避的与其对视。 “为什么你这样的人要跟着他?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成为你的朋友。” 兰斯特还是不放弃,语气甚是真挚。 沉默,回答他的仍然是一语不发,只是淡淡的看了他一眼,绕过骑士魁梧的身躯,默默的向修耐得亲王消失的方向离开了。 然而,别人不知道,我却能感受到,他若有若无,一现即逝的激动。 人非太上,孰能无情,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我对这点感同身受,我惟有默默的看着他,同病相怜之感,油然而生。 似乎也察觉到了我的目光,步伐略微一滞,却没有停顿,更没有回头,又继续了他那不紧不慢的步子。 我在观察别人的同时,也在受别人的观察和猜测,兰斯特灼灼的目光落在我身上,上下打量着,毫不掩饰对我这个与实力深藏不漏的大剑师交手,却仍能占上峰的神秘冒险者的兴趣。 “冒险者,你好。我叫兰斯特,我可以知道你名字么?” 他的这句话令我对他产生了三分好感,他没有报自己的官名,而是以平等的身份与我打招呼,询问我的姓名,不是那些一看我的装束就皱眉头,认为自己高人一等的贵族官员所能比的。 至少,他在见过我一部分功力之后,明白我不是一个普通的冒险者。 突然,我察觉到这个现身以来一直保持冷静的威武骑士,目光向我身后的百合和雪莉射去,同时产生了剧烈的情绪波动,似乎是一份夹杂着惊喜以及苦涩的复杂情绪。 “百合!没有想到能在这里碰到你!” 同样的一句话,从修耐得和从这个猛汉嘴里出来就有完全不同的味道,听的出来声音充满了深厚的感情,却强行压制的苦涩。 “兰斯特大哥,你好!” 百合从雪莉的身后探出半个身子,红着脸向骑士打了个招呼,似乎是一个乖巧的女孩碰到了一个威严的大哥。 望了我一眼,百合似乎想起了什么,道:“兰斯特大哥,你不要怪云大哥和雪莉,他们是因为要保护我才和王子殿下发生冲突的!你不要怪他们好不好!” 有别于前面略带羞涩迟缓的语气,这句话却显得急切诚恳,似乎生怕兰斯特以扰乱圣京安全秩序的罪名,逮捕我。 其实,百合完全不用担心这些,我刚才早就察觉兰斯特刚才只是针对修耐得才扣上扰乱秩序的大帽子,对我他根本没有敌意。 “哦,他们就是你对露斯所提到的朋友?没有关系,我不会怪他们的!” 兰斯特温柔的对百合笑了笑,同时奇怪的看了我一眼。 以百合羞涩的性格居然会独自出来,并和陌生人交了朋友,雪莉还好说,她也是个女孩子,至于我这个蒙着冒险斗篷神秘兮兮的家伙,就值的推敲了。 “对了,你今天一早就自己出门了,露斯来找你,不见你人,就急冲冲的拉我出来找你,生怕你出事。原来你出来找朋友去了!你也应该和露斯说一声,省的露斯和我担心啊!” 虽然从他的言谈中是提及为什么来找百合的原因,但我总觉的他似乎在掩藏什么。 我还在猜想着他到底在掩藏着什么,一种令人不舒服的脚步声传了过来。 没有错,又是她,脑海中浮现出那张虽然美艳绝伦,却高傲无理的面孔,露斯。 刚才,听兰斯特提到她时,我就有一丝的不快,现在我更想避之大吉了,免得我掩藏的身份暴露。 然而,想归想,似乎不太可能,如果只有我一个人,我当然在没有任何人的察觉下可以走的无影无踪,可是我又不能扔下百合与雪莉。 “咦!百合你也在这里!我和兰斯特大哥都快急死了,你去哪里了,也不说一声,万一又碰到淫贼怎么办!” 果然,这个刁蛮任性的丫头,还是把我当作偷看他们的淫贼。 “露斯姐姐,” 百合不由的看了我一眼,生怕我生气,急声说,“云大哥他不是淫贼!他是……啊!” 突然,她意识到了自己刚才已经向兰斯特介绍了我,这样等于在揭穿我的身份,连忙捂住她的樱桃小嘴。 可是,已经晚了! 当她“啊” 字一出口,就引起了兰斯特的注意,等到百合捂着嘴,抱歉的看着我,就是露斯也对我露出警惕的眼神了。 事到如今,我惟有苦笑。 直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的真实写照! “你就是那个恶贼!” 露斯那双大眼睛,死死的盯住了我,流露出厌恶,憎恨,恐惧的神色,娇躯因为紧张而微微的颤抖,不由自主的将身体隐藏在兰斯特的背后。 看来,我对他造成的影响牢牢地烙印在她灵魂的深处,她至今无法摆脱那份束缚,恢复原有的自信。 念及于此,我不由的觉得她倒有点可怜。 看了看身后微微战抖的露斯,兰斯特双目放射出锐利的光芒,似乎要将我看的通透,“不管你是谁,阁下现在似乎应该露出你的真面目了吧!” 一反刚才的态度,兰斯特明显的多了几分敌意,几分猜忌,几分狐疑。 没有办法了,果然如我所料! 虽然,我一心想隐藏自己的身份,躲避不必要的麻烦,如今却再做什么都是徒劳的。 既然如此,我也不会逃避了。 一言不发,我缓缓的从灰色的斗篷里伸出双臂,在旁人惊疑好奇的注视下掀开陈旧的斗篷,随手将它抛在地上,露出一身洁白飘逸的儒衫,略微一掸双袖,抬起头来向四周扫视了一眼,停留在露斯那张露出难以置信的脸上。 只见她张大她那张小口,露出疑惑又意外的神色,显然觉得似曾相识,又不能肯定。 其实这也难怪露斯,当天我和她是在我最倒霉的时候与她见面的,且不说衣衫不整,浑身湿漉漉的,而且披头散发,由于束缚黑发的步条被是水带走了,凌乱的发丝步满了我脸,将本来面目遮蔽了起来,可以说是狼狈不堪。 再加上,当时的情景,可以说在露斯心中留下的对我的影响,只怕不会好到那里去,甚至糟糕透顶。 在露斯心中我的形象,恐怕与眼前的我出入颇大。 但即便如此,她还是会生出似曾相识的感觉,与众不同的黑发,在任何时候都恬然自若的神态,深邃却并不凌厉的眼神,还有就是我腰间随身携带的翠竹箫。 即便是对我印象恶劣至斯的露斯也无法忽略我身上具有的不应该出现这个世界上的与众不同的气质。 如今脱下伪装的我,整个人都轻松起来。 原本的我潇洒自在,无拘无束,这一切都来符合道家与魔家的本性。 修道之人,无不如闲云野鹤,天地逍遥,法地之生机,法天之广博,法道之希夷,一切顺其自然,如拂山冈之清风,似照长河之明月。 而魔家虽然和道家相对,但起本意同样是为了追求绝对的自由,人挡杀人,佛挡杀佛,天地玄黄,唯吾独尊,纵酒狂歌,笑世人之庸俗,笑黄天之傲慢,笑厚土之迂腐。 什么是仁? 什么是义? 什么是理? 什么是知? 什么是信? 全他妈的是狗臭屁! 而到了这个世界以后,我心中的牵挂越来越多,心中的秘密无人吐露,一切的一切都给自己增添了枷锁。 甚至为了隐藏身份,居然会穿上斗篷,做出乔装打扮这种无聊的事情,太过着相,完全违背了我的本性。 原来的我,又岂是会为了这种原因而犹豫不定的。 当我放下包袱,敞开心胸,甩开包袱的那一刻起,似乎在这几天被包裹在斗篷之下时所积累的郁气,统统的释放出来,消失在九霄之外。 被斗篷压低了好久的脊背募然一挺,肩膀陡张,整个人散发出一种重生的光芒。 似乎是一个久未沐浴之人,洗去了多年沉积的污垢,绽放出逼人的英气。 但不同于兰斯特那种威慑人心的锐气,我的身上却是散发出让人精神愉悦振奋的气息,不但不会给人以恐惧压迫的感觉,反而让人有一种刚丛从一个好觉中醒过来,伸了个懒腰时那种,懒洋洋,却浑身舒坦,精力充沛的感觉。 第29章 浑身的混沌真气也似乎感应到了我的心境,在我一呼一吸之际,带着毛孔中新加入的天地精气,活活泼泼地经脉中流动着,虽然只是增加了少许,但我能清晰的体会着真气像拥有着生命一般,不断成长,丰盈起来的美妙感受。 在既来之,则安之!我云某人又岂是怕事之辈。微微吐出一口浊气,将心境保持在愉悦的状态里,对着露斯和她身边的兰斯特平静的说,“露斯小姐,我们又见面了!兰斯特先生,在下,云御风。”“你!你!你就是那个淫贼!”露斯似乎仍然没有确定我的身份,在兰斯特身后轻声问。我心中苦笑,不知道是点头好,还是摇头,没有想到这个身份尊贵的女孩怎么这么喜欢记仇,认定我是淫贼了。“谁说云大哥是恶贼,我看你是自己做了坏事,才会被云大哥教训的!”雪莉显然对这个贵族小姐没有什么好印象,听到露斯反复多次称我为淫贼,按奈不住,顿时跳了出来,反唇相讥。不过,可以说是哪壶不开,她提哪壶,她的话正好戳到了露斯的伤口,说的露斯,抿着朱唇,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又找不出词反驳。“你居然对我无理!”露斯涨红着脸,一手拔出长剑,想也没有想,刷的一剑向雪莉当胸刺去。这手拔剑出鞘,挺剑前次,无声无息倒也干净利落,打有长进,显然在那天后,露斯又加倍练习过。只是这一剑在露斯恼羞成怒之下去势甚急,而且又有谁会想的到露斯一言不合就会痛下杀手,众人都没有反映过来,恐怕就是露斯自己也没有想到。这一剑是露斯因为对我的恐惧以及被雪莉激怒后失去理智的无意识之举,反倒符合了剑术的上乘心法,在闪念间长剑已出,无声无息的刺到了雪莉的胸前,几乎粘到了雪莉胸前的衣服,众人连惊叫的机会都没有,被突如其来的变故震住了。好在雪莉一直没有放松全身真气的运行,下意识的一矮身,躲过了这致命的当胸一剑。可是,即便如此,仍然无法免除皮肉之苦,被利剑划破了肩头的肌肤,鲜血顿时涌了出来,染红了她黄色的衣裙。雪莉,不由的惊呼了一声,捂着肩头,退开两步,不可置信的看着露斯滴血的长剑。这一切何等相似,似乎就是当日的重演,看到半身被鲜血染红的雪莉,刚才对这个出手不知轻重的丫头一丝怜悯顿时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无比的厌恶。“哼!”我怒哼了一声。在别人耳朵里,这只是生气的怒哼,可是到了露斯的耳朵里,却犹如九天霹雳,炸响在耳畔。顿时,只见露斯脸色发白,嘴唇发青,身子摇摇欲坠,手中的长剑再也拿捏不住,手一松,“镗啷”一声掉在了地上,剑身乱颤,光华流动,虽然比不上先前被我所毁的魔法剑,但也不是凡品。兰斯特连忙快步上前,左手扶住露斯的身体,同时时刻警惕地盯着我,将身体遮挡在露斯的前面,右手按剑提防我出手伤害露斯。先前向我打招呼之时友好的神态,自露斯“淫贼”二字一出,便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淡淡的敌意。不过,看到了露斯伤害了雪莉,那双警惕的眼睛里多了一份歉意,一份无奈。可见,他也知道露斯那出手不知轻重的坏毛病。我无暇顾及露斯,走到正在为雪莉治疗的百合的身边。我查看了一下伤势,还算幸运,伤口虽然看上去吓人,但护体真气的作用下,雪莉只伤了皮肉,经脉却并无大碍。我伸出手指,运指如飞,拂过她伤口周围几处大穴,血流顿时缓了下来,可是要伤口愈合还要涂上上好的金疮药,并修养一段时间,几天后的入学考试势必会或多或少地受到影响。再百合闭上眼睛双手紧握,嘴里念念有词,身上绽放出圣洁的光芒,轻呼一声,“女神的祝福”,将双手放在雪莉的伤口,明亮却不耀眼的光芒投射在雪莉的肩膀上。另我惊奇的是,在这道光芒的照射下,血流挺了下来,并且伤口奇迹般的不断收缩,慢慢凝结成疥,然后脱落显出一道暗红色的伤疤,最后连伤疤也慢慢的消失了,实在是神乎奇迹啊!我从来没有想到,这个世界的魔法竟然拥有如此奇妙的力量。这样的伤痕,在前世,即使是一个踏入先天武道的高手,在江湖中第一名医活阎罗华无忌的医治下也没有这么快愈合的速度,更不用说就凭空将伤疤消失,连上好的美玉也用不着!华无忌,人称活阎罗,是因为他就像阎罗王一样可以决定人们的生死,只要他肯出手,再重的伤也有可能治好。可是,和刚才这个只有十六七岁的小姑娘的治疗术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我不是不会魔法,但我从来没有想到魔法竟然有这样不可思议的力量。上次受伤,我借助水潭中水元素的力量,结合混沌心诀,治疗剑上也用了一个时辰,已经引为奇迹了。谁知是井蛙观天,这个世界魔法的博大精深,我只是管中览豹而已,不可小嘘啊!其玄奥之处实不在先天武道之下!就以百合刚才使用的“女神的祝福“为例,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使用这样魔法的。根据老哥哥所说,在这个世界上的六种魔法,人们都可以学习。可是到了一定的阶段,随着魔法威力的增大,就会出现性质相对的魔法力量回相互抵触的现象,就是火与水,风与土,光与暗,都只能二选其一。而且越往深出学习,所需要的精神力量,魔法控制的要求都会加倍增长。这就是往往法师只精通一门魔法,而可以涉猎其他的几种魔法。可是,还有些魔法是需要和一些神灵签定契约才能使用的,就像“女神的祝福”。只有决定将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光明女神的神殿的神官才可以使用。而与光明女神签定了契约以后的神官,会接受女神的任命和祝福,使用光明魔法会更加得心应手。但是,其条件却是很苛刻的!据说,这些女神官必须终生服侍光明女神,终生不嫁,而且必须遵守许多苛刻古板的神殿的规则条例。可以说,获得光明力量的条件就是一生的幸福。这却也是老哥哥一直弄不懂的,如果其他神赐给力量时需要一定的条件回报,那还好说。但是光明女神却是善良慈祥的象征,为什么会有那么苛刻的要求,相当于毁灭了一个女孩子的一生。但是,这一切都是,神殿的条例,任何人都必须遵守,不得置疑,哪怕是一个国家的国王。否则将被开除出教籍,沦为异教徒。但这样的说法对我是不起作用的,“它”曾经告诉过我,其实这个世界的光明女神其实就是“它”的另一面,象征“道”的力量。那它的力量应该是我很熟悉的,从小修习的,可为什么我不能使用“女神的祝福”?就是因为老哥哥也不会她的咒语而没有办法教我?这一切都让我十分的疑惑,也另我对进入学院研究魔法的奥秘,更多添了几分期待。“云御风!”兰斯特特有的雄壮的嗓音从我的背后传来,带来一丝无奈,一丝歉疚,同时似乎还有一丝隐藏在军人血液中的澎湃战意。向雪莉与百合打了个让她们安心的眼色,转过身来,面对满脸肃穆的兰斯特。兰斯特身子如标枪一样挺的笔直,深陷在眼窝里虎目,紧紧的盯在我的脸上,浑身上下缓缓弥漫出带着淡淡杀意的气势,并没有说话。可是,正是因为无言的沉默给予人分外的压力,这压力似乎也感染着周围的人群,喧嚣声慢慢地消散在已经斜指西方金色的阳光中,人们的目光集中在我们两个人的身上,紧张的等待事情的发展。仍然一言不发,兰斯特上前一步,缓缓的将右手的铁手套卸了下来,可是就是这个动作有引起了一阵骚动。人人都知道接下来兰斯特的动作,这是这个世界的常识,当骑士将自己的手套脱下来丢在对手的面前,就意味着向对方发出正式的挑战,当对方把手套从地上拣起来,就表明他接受对方的挑战。这类似我们战书的性质,却显的更风雅更神圣,为这种喋血斗殴的行为增添了戚美雍容的风味。果然,兰斯特将铁手套抛向地面。可是,情形却出乎兰斯特甚至是围观群众的意料之外,手套并没有机会与地面接触的机会,它们就这样停顿在离地面二尺的空中,脱住他们的是我的手。没有人知道,我什么时候上前接住手套的,似乎本来就站在那里,算准手套滑行的弧度,等着它们落在我的手心上。人们在那一刻愣住了,没有人知道接下去该怎样。但我却不得不这样做,一旦手套尘埃落定,我只有选择战与不战,没有转圜的余地。战,我自然不用担心,虽然兰斯特很强,但对我的威胁并不是很大。只是,我不想这样不明不白的和人进行一场无意义的战斗,无论胜负都对我毫无意义。不接受挑战,却会被人视作懦夫,而为人不齿,尤其在这样一个崇尚武力的世界,虽然我不在乎,但同样是不必要的麻烦。 { 我将手套接住,显然是史无先例的,到底是战还是退,人们又开始议论纷纷起来。“我很愿意与阁下切磋武技。然,时间,地点,原因似乎都不适合此战。如若有缘再见,御风自当从命。不过,在此之前,还请阁下先打听事情的原由,再下定论不迟。”说着,我将铁手套递向兰斯特。兰斯特,犹豫了一会儿,终于默默接过了他的铁手套,若有所思般深深地看了我一眼,退到仍然心有余悸的露斯旁边,却没有了刚才的敌意。我拾起被抛在地上的披风,抖抖灰尘,将它轻轻地披在雪莉的香肩上,遮掩住衣襟上那醒目的斑斑血渍。“百合,既然你朋友来找你,你就和他们回去吧,不要让家里人担心你!”“不,我还是送雪莉妹妹回去,我还要为她医疗呢!”一听说我要让她回去,百合顿时满脸通红,惶急地要求跟我回客栈。 第30章 此话一出,兰斯特不由的脸色微变,随即又恢复正常,显然这个已过而立之年的硬汉对百合有着异乎寻常的关爱。“百合小姐,你还是随我们回去吧,不然勃格大人和夫人又要担心了!”“可是……!”“百合!”我轻轻打断百合想说的话,“你出来一天了,现在是应该回去了,不要让家人担心。同时,现在你不太适合再和我回去,你更应该照顾你的姐妹。”心中暗暗叹了一口气,望了兰斯特与露斯一眼。百合虽然害羞,但毕竟不笨,懂得分辨轻重缓急。原本,百合出游与普通女孩子逛街玩耍无异。可是如今这般一闹,发生的事会迅速传到百合父母的耳朵里,让他们担心。同时,以我现在一个“淫贼嫌疑犯”的身份,兰斯特又如何放心让她跟在我身边。即使兰斯特本身不相信我是淫贼,然而如今围观市民甚多,正所谓“人言可畏”,避闲她总还是懂的。另外,她还必须回去向自己与露斯家人解释与我相识的来龙去脉,免的我被人误会。念及于此,百合只得黯然低头不语,雪莉则在旁开导劝慰。“既然如此,就此别过,后会有期!”我微一拱手,叫上仍然与百合恋恋不舍的雪莉,撇下可能还没有弄懂我词义的兰斯特与依依不舍望着我背影,飘然离去,却仍然抑制不住心中的一丝黯然。“兰斯特,你是说圣京督骑长兰斯特!”听完我讲述完今天发生事情的乔,顿时以他异于常人的大嗓门来显示他的惊讶,也让围坐在他周围的肖恩与雪莉对着他直翻白眼,表示不满。“对,有和不妥么?”我对他的大惊小怪不以为然。“御风,也许对你是没有什么。可是,这个大陆其他人一提到兰斯特的名字,无不视其为继当年七剑圣后最杰出的骑士!他是大剑圣斯沃德的学生,同时又是光明神殿所祝福的勇士,被莱恩公国国王斯沃德与教皇亚里士多德七世认可授予光明骑士。他不但学会了大剑圣的所有剑术,并能够使用光系魔法,那身接受光明女神赐予光明力量的铠甲,可以抵挡和反射所有攻击性魔法的一部分力量,与暗系魔法攻击。他用的那柄是斯沃德由于他十七岁一个人平息了德斯兰帝国潜伏在莱恩境内妄图挑起纷争的势力,而赐给他的带有光属性的魔法剑。那次,他一个浑身受了二十七处剑伤,被六系魔法灼伤冻伤,没有一处完整的皮肤,却杀了对方三个魔法师,十二个剑士,以及他们的头目一个拥有大剑士实力的魔剑士。他的光辉却没有让他远离平民,反而帮助了许多被贵族无故欺负的人。无论是他的忠诚,正直,勇猛都无可挑剔,无愧与光明骑士的称号。是少女们的偶像,却仍然单身不娶,传言他要把一身都奉献给神灵。”我从没有想到像兰斯特这样沉稳的人,居然可以滔滔不觉,一发不可收拾,让我怀疑他是不是曾经担当若例如说书之类的副业。无论是用词,谈吐,还是投入性都无可挑剔!说完心中偶像的光荣事迹,乔终于从激昂的情绪中恢复过来,不好意思的瞥了我一眼,“其实,当初我一心想靠凯恩魔法学校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他是这个学校第一界毕业生,如果我能考进去的话,就是他的学弟了!”面对如此热情的崇拜,我便有天纵口才,也不知从何说起。当我苦笑之际,肖恩与雪莉也被乔的热情感染了,三个人你一句,我一句讨论起来,详细的追问兰斯特事迹的细节。……“好了,”我对他们毫无办法,“明天是考试报名的日期,你们还是早点休息吧!”如果,我不打断他们,恐怕他们可以一直持续到天明。哎……三人离去,我却无心睡眠,回想今天与兰斯特的见面。无可否认对,他的确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能够同时得到皇室与教会的承认,并不是一个容易的事情。虽然,这对一个骑士是无上的荣誉,可是在我的眼力,却潜伏着无可避免隐患。这个世界和中原的历朝历代不同,虽然他们都是由许多国家组成,可是却还多了一股势力,那就是教会的势力。虽然教会不是国家,没有自己的领土,只有少数的护殿卫士和神官魔法师,可是他势力的庞大却不是任何一个国家可以匹敌的。在中原,虽然也有佛教,道教等众多教派,可是势力再大,充其量被帝王封为国师,掌管天下教众香火。无论再怎样庞大也只是皇室的附庸,为天子办事。虽然,也曾有过通过宗教方式引发战争,煽动民心作乱动摇皇家宝座,但在百姓心中仍然以皇家为正统,国之根本,即使拥有高手无数,叛乱仍以失败告终。总之,皇权始终是凌驾于宗教之上的。而在这里,似乎完全不是这样一回事!首先,无论有多少个国家,多少个皇帝,教会只有一个,教皇也只有一个。其次每个皇帝掌管本国子民,财政,军队。教皇却掌管所有的教众,与中原不同是,这个世界几乎所有的人类都是教会的信徒,教会的教义深入到每个人的心中,包括军队里的帝王将相!每个国王在登基,都是由教皇派人举行加冕仪式,由教皇认可后才能真正成为国王,每一个国王都必须是信徒,否则没有资格成为国王!总之,在这里教皇的权利凌驾在国王之上,可以说国王是教会选出的,只有得到教会支持的王子才能成为国王。虽说本身教皇的神殿里没有想皇宫那么多的卫士,可是每年来神殿接受祝福册封的骑士,魔法师却数不胜数,只要教皇振臂一呼,军队里有多少骑士和魔法师会倒戈相向,实在难以预料。如今,兰斯特既是国王的臣子,又是教皇所封的光明骑士,要同时效忠两方,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国王是庸碌守业之辈,倒也相安无事,可是如今他效忠的国王却是传说中的英雄,七大剑圣之首,同时又是他的老师,看他雷霆手段,又岂是泛泛之辈,难道会真的甘心雌服于,这个放任战争,袖手旁观的教皇之下?祸兮,福所依。福兮,祸所伏!……次日清晨,霞光初现,红艳胜火,朦胧如烟,清风徐来,谁家单衣薄,无奈寒襟似水,乍暖还凉。原本应该宁静的圣京的街道却被喧嚣打破了往日的沉寂,应该空旷入野的街道布满了人群,应该紧闭门户赖在温暖被窝里的人们却打开了家门,兴致勃勃地享受着难得的热闹,而聪明的店家都早早的卸下自己店铺的门板开始了比平时早二个时辰的生意。这一切的反常,都是因为这是个不同寻常的日子,是著名的郎阁皇家魔法学校考试报名的时候!各地的考生云集于此,无论是高大威武的战士,还是身材消瘦的魔法师,都带着美好的期望,对自己能力的自信,家人的殷殷期盼,来到这个能实现自己梦想的地方,排着长龙等待考试的报名。“哎!还是出来的太晚了!只能排在这里了!”“就是!肖恩,都是你不好!睡什么懒觉啊!”“这能怪我么!你自己不也是大哥硬把你从床上拖起来的!”“好了!好了!不要吵了!你看别人都在看我们呢!”面对这三个由于昨天晚上兴奋的睡不着,而今天由于睡眠不足而肝火旺盛,阴阳失调,脾气毛糙的三兄妹,即便是以我的修养,也不仅感到有些头疼。同时,似乎睡眠不足的似乎并不单单这三个问题兄妹,再看看排队的周围考生,大多眼圈发黑,眼睛不满血丝,有的昏昏欲睡,有的却精神亢奋。但无论是谁,都对这三个一大清早就不断吵嘴聒噪的兄妹抱以白眼,却也无可奈何,明显的抱着“惹不起,躲的起”的态度,与他们保持一定的界线。虽说这是在异界,可是却与当年科举有异曲同工之妙,所谓“五分实力,三分声望,二分运气”,在很多情况下实力是与声望相辅相成的。如果,能在考试前闯出一番名望,对考试大有裨益的。如今的乔三兄妹可说在考生圈里是人尽皆知的风云人物,凭借着与众不同的惊人武技,接受四方挑战,更无一落败,技惊四座。甚至有不少名动四方的高手,也在他们的手下饮恨而去,又怎能不使的他们在考生中的人气扶摇直上。而且,初尝胜利果实的三人,更一改当日作风,四处挑战敌手,一时间锋芒避露,无与争锋,这却也是当日我让他们替我抵挡麻烦时候,始料未及的。然而,他们这样的作为没有带来如我当日所担心的树敌无数,反而众多考生由于钦佩他们的过人实力,而对他们景仰有佳,虽则并非没有暗中嫉恨之徒,然好友知己却更远在其上,一路上向他们点头打招呼的比比皆是。这都不由让我感叹,这个世界人们的心胸宽阔厚道,不私江湖众人为鸡毛绿豆大的小事而动僦刀光剑影,甚至怀恨报复全家而世代结怨。由于他们三人的声望实力所至,以至于各地赌其考试高居三甲的盘口赌场,给只有一陪一的陪率,这却让想通过下注买自己赢的肖恩后悔不已,为何自己不收敛稍许。说道赌博,我不由叹息此道无论在何处都有其旺盛的生命力和发展前途。只是这里的人民更加疯狂的热忠这项,可以说是运动吧。他们疯狂到什么都赌,甚至是可以赌到某位来访的他国王公大臣下马车是先出左脚,亦或右脚!官府却不但不加以制止,反而大力提倡,甚至不少王公大臣更是各中高手,为此沉迷不已,只是从中所收取的税率却也不是其他的商业行为所能比拟的。然而,即便如此,开赌场的暴利让商人门乐此不疲。 当然,最让赌徒们津津乐道的当然是关于我的消息,甚至事后,肖恩向我交代,他曾通过下注,赌天籁箫圣是男是女,而狠赚一把!关于我的赌局除了,赌我是男是女外,不下数十种。这当然同样给予肖恩赚外快的良机,直让约翰感叹肖恩作商人的天分。 第31章 对此,我除了摇头苦笑,实在想不出其他的说辞。经过耐心的等待,终于轮到我们报名了。“名字?”登记报考的中年魔法师头也不抬的问道。“云御风”“恩,云,御,风……恩!云御风?你就是那个天籁箫圣?”中年魔法师猛一抬头,吃惊的问。“恩,正是在下!”看着他由吃惊,逐渐变的有些呆滞,最后兴奋起来的脸,我不由的微微一笑。今天,可以说是我第一次正式以真实面目现身。略显瘦弱的身体,一袭雪白儒衫,乌黑发亮的及腰长发,碧绿欲滴的竹箫,正是我以一曲清箫震惊众生天籁箫圣的标志。不同的是,原本斗笠已经去除,展现在人们眼前的却是他们意想不到的面容,一副他们从来没有想象到的,却又似乎似曾相识的脸。宽阔的额头似乎装的下天下的智慧,两道这个世界从来没有斜飞如鬓的剑眉,配着温润如玉似乎能看透包容万物的眼睛,一双如深潭一样清澈却望不到底的眼睛,让刚与柔完美的平衡在冠玉般的脸上。秀气的鼻梁,嘴边若有若无的笑容,似乎包含着无限的温情,却又似乎清冷如霜。然而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自然,似乎本该如此。配合与众不同的气质,人们感受到了自然的气息,天地的味道,人世间的浮躁,在流动的目光间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无边的宁静和愉悦。誊写了一天的名字而积累下的辛苦,似乎在我微微一笑之间随风而逝了。我的箫声已经被人们视为无上的享受,我的名字更是在乔三兄妹的口中,传的街知巷闻,我的武道与相貌更是在肖恩三寸不懒之舌的渲染下,被无限的夸大流传。在人们的眼中神秘的天籁箫圣,如今就这样站在他的面前,即使以精神里修为见长的魔法师也有轻度的失控现象,有谁会想到,大名鼎鼎的云御风居然也会参加郎阁学院的招生考试。“我要报的是魔武班!”在我的天龙吟的无上玄功的作用下,中年魔法师终于恢复了正常,递给我一块两面分别科着“魔”“武”二字的铜牌,“请三天后来参加集体考试项目,届时注意公布的魔武班的考试项目。”“谢谢!”接过铜牌,转身再次面对令我头痛万分的人群,从刚才考试报名的魔法师的惊呼中,我的身份早已暴露无疑,骚动的考生,闻讯赶来一赌我真面目的市民一下子将报名处围的水泄不通。摇头抛去让乔替我挡住人群,我以绝顶轻功由后门撤退的诱人念头,在乔三兄妹的簇拥下,在千百双眼睛的注视下,我报着我佛大无畏慈悲精神,缓步走向被人群堵的已经看不见门的出口。晨风拂过,白衫依依,大袖微摆,长发如墨,飘然出尘,宛如神仙中人。看的人群目眩神迷,不知所谓,大呼过瘾,酣畅淋漓,不吝此行。可是,又有谁知道,淡雅肃然的表情下,我心中默唱,见离之古曲,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素衣白帽,寒风萧瑟,慷慨之余,唯叹人生机遇,天地造化。面对我们的走进,人群不但没有让出一条路,反而越逼越近,若非报名场所庄严所至,恐怕他们早就扑就上来,将我捏在手里仔细打量,亦或七嘴八舌,将我的生辰八字,家世来历,问的一清二楚。我和乔对视一眼,都感受到对方的无奈与好笑,难不成让我们如当年武圣汉寿亭侯关二爷,过五关斩六将,杀出一条血路?强压下使用“御风行”的无上轻功从他们头顶落荒而逃的念头,向前两步,向人群团团抱拳作了一个揖,“诸位,对区区的厚爱,在下不胜感激。但能否请诸位,放在我等一条归路,云某在此谢过!”不得已,我再次使用“天龙吟”,清朗的声音唤醒了迷失在好奇震惊之中而议论纷纷的考生和市民。欣慰的看着让出一条路的人群,我刚想离开,却被人叫住。“云御风!”我回头一看,赫然是昨天遇见的修耐德王子与他的随身侍卫黑衣剑士詹姆斯。一身贵族打扮的修耐德,满脸轻浮的走到我的面前,上下打量着我,似乎要从我身上挑出刺来,“嘿嘿,我们又见面了!”“原来是王子殿下。”“没有想到,你也会来考魔法学院,好,很好。呵呵呵呵!”一阵令人不舒服的阴笑,让原本对贵族就没有好感的乔,直皱眉头,紧紧的盯着修耐德,以防他对我不利。这举动却引来詹姆斯的警惕,同样紧盯着乔,气机牵引,两人双目相互注视,同时一亮,又紧紧锁在一起,在一边议论纷纷的人们看来,好似两作泥塑怒目金刚,互不相让。看似不经意的扫了两人一眼的修耐德,微微一笑,“詹姆斯,不要猴急!等考试的时候,你自然有机会和这两位比试比试,呵呵!”同时又用眼光斜了我一眼,“小子,考试可不要怯场啊,我等着你!”此话一出,无意于向我发出挑战。郎阁魔法学院,有一个规矩,就是历届考试的内容可以由学院里的学生与老师共同制定的。由于,只有负不起钱的平民或没落贵族子弟才会通过考试的形式来争取在学院深造的机会。所以,对那些拥有显赫家事,万金财产的王公贵族来说,和贫民一起读书实在是有失身份。因此,他们总会竭尽全力力图阻止平民的加入,会绞尽脑汁想各种奇怪的高难度考试方法来刁难平民考生。出人意料的是,原本致力于维护平民利益安全的大魔导师凯恩,却没有阻止。“只有经过挑选才能从沙子中找到金子,只有经过磨练锻造,才能铸造出好剑。既然以贫民的身份和贵族一起读书,一定会有巨大的压力。我护的了一次,护不了终生。既然要加入我们的学院成为一个出色的魔法师或者剑士,自然要有足够的承受能力。与其在进入学院后被迫离开学院,倒不如在考试时被淘汰出去。”所以,只要贵族们不太过分,事先保护工作充分,他也就听之任之,不加干涉。这就是第一阶段的集体考试内容,只有通过贵族学生们的刁难,才有资格进入下一个阶段,专业考试。所谓专业考试,就是学校请学院老师对考生进行测试,可以是实战也可以是其他形式,只有让在场观看测验的老师认可,才能通过测验,得到入取认证。当然,考官同样不限于老师,如果哪个贵族拥有不弱于测试老师的水准,也可以上台对考生进行测试。由于,贵族都拥有自己家族绝技,所以实力强劲的不在少数,如修耐德,兰斯特,露斯等都是其中的佼佼者。在这个阶段,名义上是看考生的综合实力,然而,如果是由贵族下场的话,往往只有两种目的:一是看中了这个贫民的资质而想将他收位己用,成为自己的属下,这样学生往往会一步登天,踏入豪门为自己的主人效力;二是除掉自己看不顺眼或者敌对的平民。虽然,在考试时不允许杀人,但贵族自然可以用各种借口将平民打成重伤,甚至残废而逍遥法外。这样学生轻则无法在学校里继续读书,重则失去自保能力,惟有庸庸碌碌终其一身,无法再成为魔法师或者出色的战士。所以,当修耐德要作为测试者向我挑战,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他要对我不利,因为昨天他与我冲突的花边新闻早就传的沸沸扬扬,一个是神秘的天籁箫圣,一个是臭名远播而实力非凡的王子,又怎能不吸引人们的注意,成为全城皆知的新闻。可是,如果他真的像其表面上一样是个心胸狭窄,不能容物,又贪花好色的王子,那自然没有什么好谈的。但,真的那么简单么?对着他令有玄机的说辞,我微微一笑,“那就请王子殿下多多指教了!”深深的看了我一眼,修耐德转身就要离去。“云先生,我们又见面了!”令我记忆犹新的雄壮声音传了过来,同时也让修耐德离去的身行一滞!随着铿锵有声的步伐,兰斯特依然穿着那身光明铠甲,大步向我走了过来,丝毫不理睬与其擦肩而过的修耐德,“呵呵,我们果然很快又见面了!” “兰斯特大人,你好!”我瞥了一眼,自从兰斯特出现,就眼现异彩的乔,“我是来报名考试的,我来介绍一下,这是我的朋友,乔。”“光明骑士大人你好!我是乔,很高兴认识您!我早就听说过您的事迹,希望以后有机会向大人请教!”挺了挺原本就宽阔的胸膛,乔大声的向兰斯特问候,丝毫不演示自己对他的崇拜。“你好,你实力很强啊!好啊,有机会我们笔画两下!”乔微笑着看着眼前这个魁梧豪气的年轻人,好不吝啬对他极高的评价,令乔兴奋的红光满面。“乔的弟弟,肖恩。”“你好,大人。我是肖恩,我是从小听我老哥讲述你故事长大的,我老哥可是对你崇拜的很。”还是老样子,一句话不到,就把乔出卖到家了,让其的脸皮更红了,可是眼睛却盯着兰斯特全身白银打造的盔甲,不知道是不是正估算着盔甲的价格。“你好,很高兴认识你。”兰斯特满脸笑意的看了乔一眼,对肖恩的举动颇有兴趣,毕竟能在他面前还如此惫懒的人可不多。“雪莉,你已经见过。”“很高兴见到你,美丽的小姐。”兰斯特牵起雪莉的手吻了一下,表示对年轻女士的尊敬。“云先生,你的朋友的实力都很强,我想通过考试一定没有问题。”“谢谢夸奖。露斯小姐没有事吧!”“没有事,百合已经把事情都和我说了,是我错怪你了,不过还请原谅露斯的冲动,她还年轻,难免冲动了一些,而且当时的情形……”兰斯特看看周围竖起耳朵倾听我们谈话的人们,不无忌惮“没关系,我没有放在心上。”我微微一笑,潇洒自然,让他相信我的确不是一个记仇的人,而大为放心,“只要露斯小姐不怪我唐突就好了!”兰斯特微微一叹,黯然摇头。“恩,对了,上次我向你挑战,你以时间,地点,理由不对而拒绝,我想这次考试应该没有理由拒绝我这个考官的挑战了吧。 第32章 不要拒绝,我可是很期待的!”说完,兰斯特热诚的望着我,期待着我的回答,作为一个武者,遇到一个强大的对手,欲一较高下,不是为求胜负,只是天性。“故吾所愿,不敢请耳!”面对这样的要求,我又怎会拒绝,尤其是听了乔告诉我他的世纪以后,他恐怕是我遇到的第一个魔武高手,机会难得啊!“恩?”哎!老毛病又犯了。--------------------------------------------------------------------------------“哦,我的意思是,我接受。这也是我期待的,和阁下一较高下。”“御风,你不是还要和那个什么王子比试么?不如,大人就由我来接战吧!”乔一听,顿时按耐不住,想替我挡一场,可以和自己的偶像同台比试,是他梦寐以求的事情。“哦,你还要和修耐德比?那你可要小心了!可是,我只负责魔武班的考试,恐怕……”“没有关系,既然答应了阁下,我又岂会食盐而肥。放心吧!乔,等进了学校,你还怕没有机会么?”感受到乔的失望,我又加了一句。“好,果然有魄力,我就在考场等你!”“不见不散!”“不见不散!”我和兰斯特相视而笑,知己的感觉,溢满心田,浑然不顾周围的人群为我不知道是疯狂还是自信的行为目瞪口呆,彼此的距离顿时拉近了。心念一闪,我不由的微微一笑,今天还真是聚会的好日子,眼睛望着沿着道路慢慢走来的三个人影。一个体态娇柔,纯洁秀丽,身披洁白的法师长袍,满头湖水一般蔚蓝的头发,正是淡雅若仙的百合。令一个身材高挑,高贵艳丽,金发披肩,长腿细腰,肋悬长剑,正是令我头痛万分的露斯。最后一个却是绿发少女,却与百合露斯这样的美丽少女站在一起却,毫不逊色。一张精致的面孔,细腻红润,如慈娃娃一般的可爱。两道弯弯的秀眉,在如云似雾的刘海下若隐若现。眉毛之下,却是一双让人难以形容的大眼睛,眼波流转让人被她们深深吸引,脑海里只有那双大的异乎寻常的眼睛。仔细一看,却发现似乎如此大的眼睛里空旷无物,却似乎又包含了无限的天真好奇,充满了求知的欲望,智慧与单纯在眼睛闪烁之际演绎的淋漓尽致。娇小鼻梁,因为不知道什么事情生气而紧紧抿着的小嘴,却令有一番风味。“云先生,你小心啊!那个绿头发的小女孩就是学院我们最聪明,却也是最会闯祸的小学妹天才魔法师雅儿!看样子好象是来找你的,你们慢慢谈,我先走了!”我看着拍拍我肩头,随后走的惟恐溜之不及的兰斯特,不好的预感浮上心头。果然,雅儿一脸不善的笔直的向我走来,后面跟着略显焦急的百合,与神情复杂的露斯,同样不理会和百合露斯略微点头打招呼就匆忙离开的兰斯特。站到我身前两只会说话的大眼睛,直直的盯在我的脸上,“你就是云御风?”声音如黄莺出谷,清脆动听,却丝毫不客气。“不错!雅儿小姐,你好!”我不动声色,扫了露斯一眼,向百合点头打了个招呼,“哼”虽然,一心想制造出不乐的凝重气氛,可是仍然被清脆的声线破坏了。我疑惑的看了不断扯拉着雅儿衣角的百合,和一直没有抬头看我的露斯“不知,雅儿小姐有何指教!”“很好,我在考场上等你!”撂下一句话,雅儿拉着露斯,扭头就走,丝毫不理会身后百合的呼叫。“哗!”四周一片哗然!人人为一波三折的戏剧性变化而惊的目瞪口呆。我居然片刻之间接受了三场比试,即使最高难度的赌场陪率也没有那么高!而且常常都是高手,来自德斯兰帝国的王子,传说中的光明骑士,还有是连兰斯特也忌惮三分的学院最出色的女魔法师,居然都要在考试那天对我进行测试!这下靠传播花边新闻或赌场吃饭的人,有的好忙了。“哇!御风老弟,你中头奖了!居然要接受三次考试,还都是高手中的高手,呵呵!你的运气还不是一点点啊!”看着在一边幸灾乐祸的肖恩,我差点就给他一记“降龙十八掌”,让他忙着满地找牙,而没有空再发出一点无聊的议论。“三次?”雪莉不解的问,“肖恩,是怎么回事?”一件美女垂问,肖恩顿时精神百倍,一时间,黄河倒流,铁树开花,顽石点头,添油加醋的将发生的事情一一告诉百合,听的她惊心动魄,紧簇蛾眉,捧心而忧。我终于了解,原来乔和肖恩的说书天分可说是家族性一脉相传。“识人者彰,自知者明”虽然,我听雨楼一门传人根据各自的特点资质拥有对理解武学互不相同,但一切都是对道的认识而来的。所以,对这句名言可以说是我们修炼的总纲。以往对敌之际,我都是以心为明镜,一丝不漏的看清楚局势,地形,对手以及一切有价值的事物,来决定战略。是故“多算胜,少算不胜”,由于对于他人的了解,已经首先立于不败之地,也就是《孙子兵法》上所记载的“非恃敌不攻,恃己不可攻耳”。然而,即使作到这一切,也还只是达到“识人者彰”的境界而已。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世人皆以为知彼易,知己难,其实不然。由于识人,犹如超脱于棋盘之外而观看全局,利害优劣无不跃然与胸中,心若明镜,不染一尘,只是因为镜面原离飞尘,而再复杂在危险的世间五色,只是映照在镜面内的空相而已。明镜可以映照出身边万物,却无法发现其后显著缺陷污垢,即使发现了,也会因为总是置身事外而以为是身外映射镜面的幻象,而无法真实的看清自己。是故,识人者智,而自知者慧。智者,博览群书,勘天识地,胸藏万象,然而千虑仍然必有一失,非他人败之,实败于己。慧者,识人知己,却无人无己,色空互易,须弥芥子,本相如一。所以,听雨楼弟子在达到“智剑”后,就必须下山修行,经历红尘万象,在期间找寻真我,看破一切,而后由外而内,巩固自身的修养,达到空无一物,则其性自定,定而后生静,静而后生慧,最终习得“慧剑”的至高境界。而我,就是在修炼中,“慧剑”蒙尘,为情丝所绕,终功亏一篑,没有参透最终一着。可是,祸福难料的重新为人,来到这个异界。可是,无论是思想还是,对天道的追寻方式,都与前世格格不入。尤其是,这里人们的魔法的修炼,不愧是以“魔”为法,与前世行云密宗的修炼心法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如果,我的修行方式是“以智为剑”,行“破”字诀;那他们就是“以情为剑”,行“入”字诀。就以魔法为例,魔法六元素,除了光,水和风与我心法还比较接近,暗,火,土则都只有拥有丰富的感情才能驱动它们。可是,光多了一份慈爱,风多了一份浪漫,而最接近道的水,却多了一份温柔。因此,热情火暴的人容易修炼火魔法;女性与生俱来的温柔和恬静使水魔法几乎成了女性魔法师的专利;浪漫多情又喜好自由的人能更好的体会风魔法的真谛;为人沉稳憨厚,则以休息土魔法为佳;光和暗的魔法则成了区分善与恶的标准,在这里只有善良的人才能修炼光系魔法,而只有邪恶残酷的人才会修炼暗系魔法。性格越接近魔法元素的人,越能快速的掌握和驾御魔法,且施展威力强大的魔法,因此魔法如人性,反映其本质。然而,以情为媒,使之入剑,则剑分双刃,未伤人先伤己,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因此,往往魔法师身体都非常虚弱,这都是因为长时间修炼魔法造成的。即使,以现在不断完善的魔法自我防卫术,也无法彻底的改善这个现实。同时,魔法也有改变人的性格的作用,邪恶的人越是修炼暗黑魔法则变的更加邪恶,而脾气暴躁的人修炼了火魔法,会更加性如烈火等等。因此,我现在能修习魔法恐怕是因为体内的混沌真气混合了属于行云密宗的心法,同时也让我的性格也在不断的改变,变的更容易动心动情了,让我能够达到“慧”的梦想更遥远了。最令我担心的,却是我似乎还有些享受这样的感觉。 感受到心情有些烦躁,我缓缓的睁开眼睛,展现在眼前的是广阔无垠的蓝色苍穹,点缀着已经缓缓收起璀璨光芒的星星,虽然光晕不再,但仍然洁白的一轮皓月悬挂在西方天际。深深吸了一口含带着另我脑子为之清醒的草木花香,从草地上站了起来,来到碧水潭边上。自从,上次来到碧水潭,我就颇为喜欢这个环境雅致安静的地方,隔三岔五的,我就会来到这里,享受清幽的夜晚,倾听这里令人沉醉的自然之声,在不知不觉中,入定睡去。带着清晨独有的些许寒意,感受着泼在脸上的水珠沿着我的脸颊缓缓下滑,竟让我有些不忍将他们吸入体内化作混沌真气。直起身子,举起手,伸了个懒腰,让浑身的骨头做了做晨运,在骨骼深处传来骨节碰撞的声音,与此同时一种令人又酥又软的感觉,让我舒服的呻吟出来。轻啸一声,双臂一展,向着草地的中心掠了过去,大袖飘飘,脚不沾地,犹如御风而行。一时性起,我双足一顿,身体笔直的一飞冲天,到达半空的最高点,提气展袖,将身体用微微晨风托起。随即,双掌舞动,身子随着被舞动的掌势带起的劲风在空中忽起忽落,一时间,空中地面掌风四起,枯草落叶随风起舞,纷纷扰扰,落英缤纷煞是好看。这是我当年独自领悟出的第一次脱离了招式的范畴完整武学,由此踏入先天武道的第一步,恩师赐名为“云御风行”,我也因此有了自己正式的名字:云御风。这套武学,是以掌行风,身子根据风势变幻无常,无论是自然之风,或者敌我的劲气,都可以成为我身法的依靠,接力打力,支持身法的运行,只有轻功身法大成,且初步领悟了佛法: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既是空,空既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能够化解利用敌手的劲气掌风才能使用,就如同无色无相的风。 第33章 同时,由于掌法与身法混若天成,每一掌变幻莫测,天马行空,因敌而变,借用敌人的力量来攻击对方,是根据“水无常型,因势而化”的心法来催动的,就如同无形无常的云。故称其为“云御风行”。由于,肉体是靠着一口真气支持的,一旦没有真气的支持,身体就会重如泰山。因此,要使用“云御风行”就必须踏入先天境界,断绝后天呼吸,靠着先天真气的不断运行,补充大量消耗的真元,因此十分耗费内力。如果,骤遇强敌,内力的消耗会随着敌人功力的大小而定,所以即使先天真气达到圆满的境界,如果遇到实力相当的对手,吸收天地元气的速度恐怕也远远无法满足其消耗的程度,即使靠掌法精妙占据上风,也需要速战速决,一旦真气耗尽,那轻则优劣易主,重则为敌所乘。所以,一直以来,我不会轻易使用,至多单独使用“云御”诀或者“风行”诀。--------------------------------------------------------------------------------今天,我不由的将这套旷古绝今的武学演练出来,由于无人对敌,虽无力可借,但也不用化解侵入的掌风劲气,自然不用担心为敌所乘的危险,但一口真气也无法长时间支持。被自己的掌风裹住的我,真气已经消耗了三成,但一时性起,我一边加速混沌心决以补充耗损的真气,一方面催动掌劲扩展到极至。一时间,狂风大作,折枝摧石,威不可当。这样的威力,自然是使的真气大量的消耗,不一会儿就接近我的底线。就当我想要收功落地之际我的混沌心决产生了异变。由混沌心诀产生的掌风不断的吸引着同样自然界的风元素,向我不断的凝聚过来,而拍出的掌风也不再是消散开去而是也变成了风元素与被吸引过来的其他的风元素融合在一起,受到体内混沌心诀的吸引,不断的向我靠近。与此同时,我拍出的云掌,也不再是靠着浑厚的混沌真气产生仅仅无坚不摧的掌风,而是将一部分的真气转换成雾气,将我的掌势笼罩住,随着真气的催动雾气越来越浓厚,将本来就变幻莫测的掌势隐藏的若有若无。其所蕴涵的水元素也在呼唤着自然中的同族元素向自己靠拢,强大的劲风却并没有组织水元素的靠拢,反而加速旋转将自己和水元素更快速的送到我的身边。这时候,在如果有外人的话,一定可以看到碧水潭的上空漂浮着变幻不定,隐隐传来风雷声的雾气,但与通常的晨雾不同的是,这雾气不但是飞快的变换着不同的样子,而且飞动如风,飘逸灵动,如同被风吹拂飘在空中的云!这些,我却已经不知道了,就在混沌心诀发生变化的时候,虽然发生变化是我料想不到的,我却清楚的知道,我将第一次使用出魔武绝学。福临心至,虽然身型掌势依旧,心却安定了下来,细腻的感受着心诀的不同,体验着风和水的元素和我真气的密切接触。这一切,其实并非偶然。“云御风行”虽然是我独创的武学,但其所用的心法却是水与风的特性,水的另一形态云雾变幻莫测,而风的自由和潇洒不羁,两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这些以前和现在没有什么不同,不同的却是当年我使用的是原先的心诀,而如今用来催动“云御风行”的却是“魔道合一”拥有魔法元素性质的“混沌心诀”。更重要的是,当时在充满水元素的碧水潭底我已经领悟出了水魔法的本质,并使混沌心诀运行时自然会产生水元素,并不时的自动吸取水元素转换为混沌真气。如今,我以混沌心诀来催动“云御风行”,将掌风施展到极限,将自己周围形成一个风的世界,自己化身成为云,来驾御风的运行。那混沌心诀中的水元素自然起到了催动控制风元素的作用,将掌风中的风元素控制住来牵制自然的风元素,并由于水元素与混沌心诀的互换性质,水元素带着风元素容入我的真气里,再次进行元素转换。在魔法六元素中,除了水之外,风是最接近我的一种元素,无论是魔还是道,都是崇尚自由的,但魔更多了与风相同的不羁,不受牵制。若非我的“云御风行”是专门研究如何控制,化解,驾御风的法门,也无法完成风元素的转换。与此同时,原本不断扩展的雾气,受到牵引,不断的浓缩旋转,如同一个蚕茧一样将我团团包围起来,不断的缩小,进入我的体内。即使有“云御风行”的法门控制,有水元素的治疗作用,我的经脉也不断的受着风元素的肆虐,摧残,我的神经如同被千万把小刀不断的搁着,随即又被水元素修复。这就如同在这个世界流传的一个神的故事:有一个为了解救人类的神灵,偷盗天火触犯天条,于是被订在十字架上,白天被神鹰撕开肚子撕咬肠子,而到了晚上又复合如初。如今的我,就像他一样,受着残酷的折磨。我只有苦守着最后一点清明,坚持不昏厥过去,以免走火入魔全功尽弃。野性难驯的骏马,终于安静下来,我静静的体会着风和水元素不断的和混沌真气互相交融转换,清凉的感觉,在肆虐过后,更有一番平和逍遥的舒爽。一阵晨风吹过,如同争宠般,围着我不断旋转着,看着凌空而站的自己,我不由的仰天长笑,声似龙吟,直上九霄。在我的混沌真气融合了风元素之后,我竟然可以如此谈笑自如的凌空而立,衣抉飘飘,俯览万物,说不尽逍遥自在。需要屏住一口真气用掌风支撑身体的境界早已经打破了,混沌心诀转化出来的少量风元素可以轻易的将我托在空中。 其实,漂浮在空中,只要是能使用下阶上段的风系魔法师运用“风舞术”就可以做到了,并不在少数,这是大多数魔法师都能使用的法术,用来原离敌人,高空打击,是对付剑士的最有用的战略,所以无论是哪系的魔法师都会首先学习“风舞术”来保护自己。但是,我的“御风行”却远非他们所能及的。虽然“御风行”使用魔法来支撑,但究其本源,确是来自先天武道,是武学。它并不是如同“风舞术”只是简单的将人托在空中或向某个方向移动而已,而是随心所欲的驾御清风,他是将武道从地面上解放出来的无上法门。更由于他消耗极少,远远比不过我吸取先天真气转换成风元素的速度,使我可以自由自在的翱翔与天地之间,这一点上与传说中仙人驾风遨游寰宇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如今我要再使用“云御风行”,不但消耗只要原来的一成,而且因为领悟了水魔法和风魔法的武道运用,更演化出各种不同的魔武绝学。我终于踏出了魔武道的第一步!带着全新心情,临风而立,望着逐渐湛放出灿烂光芒的朝阳,迎接新的一天到来。 更多精彩好书,更多原创手机电子书,请登陆奇书网--isu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