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1节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作者:番大王 文案: 【你发过誓吗?你相信誓言会应验吗?】 四年前,洪灾中幸存的我,遗忘了我的誓言; 此后,每逢雨季的几个月,我都能再度看见灾难前的村庄和死去人们。 这怪象纠缠我,令我失去了生活,迷失了自我。 我独自一人苦苦挣扎,直到,在精神病院遇见了熟人,他能看到和我一样的异世界。 我们本该成为一起摆脱灵异现象的队友; 只有一点,我对这个男生的印象,并不太好: [老学校的窗外下大雨,看出去好像树呀房子呀漂浮在一片汪洋中。 窗前的女生手指绕着校服的衣角,闷闷道。 “你别喜欢她了,喜欢我吧。” “啊?”男生愣了愣。 “我长大以后,会比林诗兰更聪明漂亮的。” “……”他没回话,没听见似的。 她叹气,说:“我回家了。” 待身影卷入呼啸的风雨声中,男生陡然清醒。 “那好哦。” 他这一句,不知她能否听见。 …… 我也该为这对有情人感动。 前提是,我不叫林诗兰的话。] 阅读指南:架空设定,努力日更。 内容标签: 花季雨季 欢喜冤家 现代架空 悬疑推理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诗兰,谭尽 ┃ 配角:苏鸽 ┃ 其它:架空 一句话简介:消失的下雨天,我不想再淋一遍。 立意:誓死不渝 第1章 神经病 大地蒸腾着土腥气,天气急速变坏。 雷声轰然大作,一场骤雨来袭。 信号灯红了,要过街的人停在马路两边。 有个推车的摊贩没有过来。他在等候的人们面前摆摊,大爷一口乡音,热情地吆喝生意:“热腾腾的糖炒栗子,好吃的糖炒栗子哟。” 都市人有着相似的神色,木然的脸,疲乏的眼。等红灯,有人刷手机,有人发呆,有人盯着路对面。 一辆起步的轿车速度飞快地撞向大爷的摊位,从左碾到右。 紧跟着它后面,又唰地开过几辆车。 而等灯的人们愣是对着这惊悚的一幕,眼都没眨;只有唯一一人,身形一晃,往后倒退了两步,被吓得伞都没拿住。 这突然的动作,惹得好几个人都对她投来了异样的目光。离她最近的小女孩更是拉了拉她妈:“那个姐姐好怪呀?她怎么了?” 她妈妈知道过了这街就是他们市的精神病院,赶忙冲她的孩子使眼色,小声说:“你别盯着人家看。” 白日见鬼。 马路,车流不息,一辆辆车飞驰而过,大爷和摊子却毫发无伤地呆在原地……他们不属于这个世界。 没人看得见卖糖炒栗子的小贩,除了林诗兰。 见她目不转睛望着他,大爷憨厚笑道:“小姑娘,来一份糖炒栗子吗?” 大概知道当下的情况了,林诗兰捡起伞,别开眼,装作看不见他。 绿灯亮。 她匆忙路过摊子,赶往对面的街。 走得快的行人路过她身边,背着的包勾住了她的手串。 祸不单行。 林诗兰感到手被扯了扯,随即,腕上松了。 那串戴了好多年的珠子滚落一地。 那人说了两声抱歉,瞬间便消失在人群中。林诗兰没有追究的心情,俯身去捡地上的珠子。 珠子那么小,她又没戴眼镜。在地上找了一圈,整串珠子只捡回一颗。信号灯已经进入倒计时的读秒,只好先过街。 等一轮的红绿灯过去,林诗兰戴上眼镜再去捡,根本已经无法再确定其他珠子的去向。 对着马路发了会儿呆,她认了倒霉,把珠子丢进包里,放弃了。 此时,如果你能看见林诗兰所看见的,你会发现,她伞沿雨水滚落的速度比旁人的都快,因为,有道细密的雨幕始终如影随形地缠着她。 它耐心地等待能淋到她的机会,宛如一只流着口水等肉的哈巴狗;亦步亦趋地,一路跟到医院。 林诗兰打着伞,目不斜视地穿过医院大厅,进到电梯间。 后她一步电梯的大姐,狠狠地白了她一眼。 “电梯是你一个人的?室内撑什么伞啊?神经病。” 她话音未落,林诗兰的胳膊伸过她,按了电梯:2楼,精神科a区。 大姐噤了声。 出电梯,雨没了,林诗兰收伞。 按预约取好号码,她坐在椅子等待排到自己的顺序。 手腕空落落的,她右手搭着左手,来回摩挲着。 ——不舒服,身体,心理。 林诗兰打开包,扒拉几下,找到那颗仅存的手串圆珠。它躺在包底的角落,在药片药盒覆盖下,一个难以找到的缝隙里。 她记得手串原本是灰蓝的。 现在看来,只剩下灰色。 肩膀好沉,她佝着背,缩着肩,两只手揣进帽衫的袖子。 等候区的led电子屏刷新,机械声播报道:【请119号,林诗兰,到一诊室就诊】。 她正要起身,后一排的位置咻地站起来一个人。 “林诗兰?”站起来的那人叫了她的名字。 声音有些耳熟,林诗兰回过头,他的声音再高了一度:“真是你。” 她抬了抬眼镜,望向他。 小伙是单眼皮,脸颊边有颗小红痣;头发没太打理,翘着几根乱毛,笑容倒是璀璨。 这张脸被她在脑海中搜寻了几个来回,终于对应上了名字。 “谭尽?” 家住她家对楼的皮孩子谭尽。他哥是她认识的学长,成绩优异;这个弟弟,也挺聪明,但他太闹腾了,跟她打小合不来,没什么交集。 “你记性不错。”被她认出来,他立刻不把自己当外人了,脑筋一转,和她开起玩笑:“不过,你还是想错啦。其实,我的名字叫——谭小明。” 这个没头没脑的冷笑话没有逗到林诗兰。她沉默地看着谭尽,后者正捂着嘴扑哧扑哧乐。 “患者林诗兰在吗?”护士来催人了。 “在。” 林诗兰举起自己的诊疗卡,利落地结束了与他的这次对话:“我先去了。” 今天是每月一次的常规问诊,统共不到十五分钟,林诗兰出了诊室。 她打算去一楼拿药。 路过等候区的时候,再度被那个声音缠住。 “林诗兰。” 谭尽几个大步走到她面前。 “好险,我就想着去买果汁的功夫,你会不会正好出来。刚才果汁打翻了,得亏我没先去洗手,不然你就走了。” “……” 她生分地与他拉开距离:“有什么事吗?” 他看她手里拿着药单:“你看完病了?” 林诗兰点头。 “医生说是啥病啊?” 他们有熟到问这种问题吗?她不太乐意回答。 “小病。”她说。 他似乎对她微妙的不悦毫无察觉,哪壶不开又提了哪壶。 “真有缘,能在新的城市碰到你,我出来以后再也没在现实碰见同乡。当初那场水灾太可怕了,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林诗兰实话实说:“我不记得了。”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2节 “这样啊。水灾后,你还有回过雁县吗?“ “没有。” 她情绪没有多大起伏,声音平平。 “回去做什么?我妈死了,那里的人都死了。” “唉。” 单单的眼皮耷拉下来,他的表情像一只被人踹了的小狗。 “我的家人、我的朋友,也都没了。” 是他主动提的这个话题,现在倒像她怎么他了。 林诗兰抿抿唇,憋了半天憋出句安慰人的好话:“那是天灾,能不经历那场灾难,你是幸运的。” “我经历了。” 她愣住。 他倒没有纠结林诗兰说错话,瞬间换了个话题。 “如果,我是说如果啊。我能见到你妈妈,在灾难发生之前的你妈妈,你有什么话想带给她吗?” “没有。” 她语速快得像抢答。 谭尽满肚子的话都被她这两个字严严地堵住了。 天,就这样被聊死的。 “不是,那啥。先等等,你等我把我的情况跟我说完,再说没有也不迟!” “其实,偷偷告诉你……”他煞有其事地压低声音。 “我不是来看病的,我没病。我是有特异功能。超能力,懂吗?” 林诗兰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静静地听他表演。 “我推测和我们家乡的那场特大水灾有关。在下雨最多的几个月,我能穿越到过去,”说着荒唐的话,谭尽的表情却难得的严肃:“而且这穿越过去,可不是电视剧里演的那种,人才不会咻地一下就到另一个地方了。我想想怎么说……” 她盯着他的眼睛,问:“你穿越到了哪个过去?” “四年前,”他说:“还没被水淹的雁县。” 林诗兰心中骇然。 这句以前,她压根没把他的话当回事。可如今,她不自觉地握紧拳头,离他近了一些。 看出她听得认真,谭尽兴致勃勃,越说越玄乎:“我能和以前的人们交流,那里的大家都活得好好的,不知道水灾这回事。我估计,是经历了一次灾难,大难不死,我成了天选之子,能看见别人看不见的,听见别人听不见的。” 正说着话,他突然双脚离地,单手举高,来了个类似猴子起飞姿势。 林诗兰的太阳穴突突地跳:“你干什么?” “哦,你不知道。这个医院在我们市的空间是一个室内体育场,刚才飞过来个篮球,我投篮。” 谭尽指着远方,干笑:“哈哈,投中了,完美的三分球。” 林诗兰僵硬地回头,目光望向他指的地方。 篮球咚咚地在地上弹,和篮筐的距离,少说有两米。 ——但那不是重点。 她深吸一口气,扶住医院的墙壁,手的温度却比那墙更冰。 篮球少年回到他们的对话里,绞尽脑汁再说点什么能让她相信自己:“对了,村里卖糖炒栗子的张老头,你见过不?今天我来的路上,在医院对面还看见他了。所以,我不是吹牛逼,是真的能做到,帮你带话给你的妈妈,如果你想的话……” 林诗兰的脸色,难看得连神经大条谭尽都察觉了。 他挠挠脖子,终于意识到,自己说得这一长串也没考虑过别人想不想听。 他没想把她吓到的。 “你,还好吗?我说的东西太怪了,你很难相信对吧?” 林诗兰没回话。 谭尽更觉得事态严重了。 他抱歉地笑笑,瞬间收敛:“我全是瞎说的,你别往心里去,你当我神经病吧。” “我相信。” 见他没反应过来,她又重复一遍。 “谭尽,我相信。” 他这下听清了。 谭尽的心情像是卖保险的,天天给客户打电话,没人愿意搭理他。冷不丁地,遇到个人,居然对他说的话感兴趣,他反倒难以置信。 “真的?” “真的。”林诗兰语气笃定。 看她的态度不像捉弄他,谭尽一拍大腿,喜出望外:“太好了,这么久,我总算遇上一个明白人!” 他主动伸出双手,眼里写着相见恨晚,跟林诗兰来了个大力的握手。 她这会儿脑子乱得狠,也没躲。 “谭尽。”林诗兰想起一件事。 “啊?” 他握住她的右手,快乐地上下晃动。 “我记得,你说你果汁撒了,还没得及洗手?” 脏兮兮的手停在半空中,他也刚想起这茬。 带着讨好的笑,谭尽默默地将她的手放回原处。 阻止得太晚了。手心的感觉黏黏的,也沾上了果汁;面对谭尽开朗的笑脸,林诗兰失去了语言…… 他们果然合不来啊。 第2章 同林鸟 待两人把手洗干净,已经没有空闲聊。 谭尽挂的到号了,先进去看医生。 林诗兰坐在外面等他。 一个人呆着,满脑子纷杂的思绪终于有了沉淀下来的时间。 她的目光投向公共厕所门口的篮球架,它突兀地立在那里。有个男人经过,他的身体和铁架子重叠了一瞬,却没有撞上,而是穿过了它。男人脚步没停,径直进入了厕所。 斑马线中央的小摊贩、医院看诊处的篮球场,它们诡异地出现在不该不出现的地方,宛如被一股力量从另外维度的空间,不加分类地丢进她的生活里…… 这才仅仅是雨季的开始。接下来,按照往年的经验,会有更多离奇的事情发生。 眼神瞥到谭尽先前丢出去的篮球,林诗兰的脑子逐渐被一个念头占据,她意识到,自己这是遇到了天大的转机。 ——有人能看见我所看见的东西。 这股后知后觉涌上来的兴奋劲,叫她心跳加速,盯着诊室紧闭的门,椅子突然硌得慌,让人没法坐住。 林诗兰蹭地站起来,拉长脖子往里看。 什么也没看见。 她忍不住想:他是不是去得太久了? 林诗兰下意识想摸一摸左手的手串,没摸着,才想起来手串之前坏掉了。 “吱——”玻璃门发出声响。 门被不小的力道向外推出,里面跑出来的人急得像火烧了屁股 是谭尽。 他三步并作两步,冲到林诗兰面前,开口第一句便是。 “幸好你没走。” 肩膀紧绷,额头一层薄汗,诊疗卡被他攥在拳头里,谭尽就差在额头上写“我着急”三个大字了。 “医生问得也太久了。要是我出来你走了,上哪找你去?” 看着他慌慌张张的样子,她的焦躁微妙地得到了缓解,甚至能反过来安慰他。 “你喘口气,慢慢讲。” 憋着一肚子话的谭尽,迫不及待向她分享自己的看病经历。 “医生先做了脑ct,做完没啥问题。之后他开始跟我唠嗑,简直就是刨根问底,把我从小到大的经历包括几岁断奶都问了一遍。他要我诚实把情况跟他讲,所以我也没瞒着他。我说的越多,他问的越多,边问边在病例上狂写。最后,我不肯再说了。医生强烈建议我留院观察,我不乐意,他仍然要我每周过来检查。” 他打开拳头,诊疗卡上果然密密麻麻写着字。 “有那么严重吗?我来医院,是希望有个人能证明,我没病。” ——很明显,希望落空了。 林诗兰也问出了他不久前问自己的问题。 “他的诊断结果,你是什么病?” “你看吧,这里写了一长串,”谭尽将诊疗卡递给她:“他有提到,说我是ptsb。” “是ptsd吧?”林诗兰没忍住笑了:“医生再怎么样也不能骂你沙比啊。” “……” 谭尽没想到林诗兰会说脏话,被她结结实实骂了个正着。 这脏话也拉近了距离。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3节 林诗兰从包里拿出自己的诊断卡。 “来,给你看我的。” 谭尽接过去看了起来。 看着看着,他察觉到不对劲。 把自己的诊断卡和她的,并排放在一起,他知道是哪怪了:他们的卡片像是复制黏贴的,他有的症状她也有。 ——这意味着什么? 谭尽抬眼,迷茫地看向林诗兰。 “你的三分球,连筐都没砸中。” 她对他说:“四年前到如今,阴魂不散的雁县,它同样纠缠着我。” “我们,能看到一样的东西。” 谭尽眼神亮了,如沉寂的黑夜烧起了一簇富丽的火。 他们找到另一个僻静的等候区,在角落的位置坐了下来。 对话将两人的记忆扯回四年前,那个大雨如注的七月。 2018年7月17日,南屿市遭遇特大水灾。其中,雁县突发罕见的巨型滑坡,全县大范围被淹。暴雨十日未停,全县断电断粮,桥梁道路尽毁,救援行动难以进行。全县死伤惨重,大量人口失踪。 林诗兰是罕见的灾难幸存者。 因此,在之前的谈话中,她默认谭尽没有经历这场灾难。 所以她最想问他的问题便是:“当年,你怎么活下来的?” “我啊?”谭尽捋起袖子,准备给她场景重现。 林诗兰赶忙叫停:“你说就好了,不用动作示范。” “哦。”他双手老实地放回腿上:“洪流滚滚中,我凭借出色的臂力,抓住一棵树。但我的身体太沉,老往下掉,这时我急中生智,脑中浮现出山顶洞人的野外生存,我一边想象着他们爬树的样子,一边往上蠕动。树,就被我抱住了。” 尽管不加手部表演,他还是说得很生动。 讲完自己的,谭尽问:“你呢?怎么活下来的?” 这是他第二遍问她这个问题,林诗兰的回答和上次一样。 “我不记得了。” “为什么?” “受到了太大的惊吓。主治医生说,心理防御机制让我选择遗忘这段不好的记忆。” 他盯着她,目光中带了几分审视,似乎以为她故意不跟他说呢。 林诗兰叹气:“我没骗你,事实如此。那时有媒体报导我。现在用手机还能找到。我给你标题,你搜:《特大洪水全县受灾少女被困十日奇迹生还》。” 谭尽略有所思:“你后来有尝试再去回忆吗?” “有,不过一无所获。我被救以后,在医院昏迷不醒,躺了几星期。听照顾我的护士讲,我一直发烧说胡话,也可能那时把脑子烧坏了吧。” 他抓住一个重点,问道:“说胡话?你说了什么?” “护士说,我重复着‘发誓’两个字,但我没印象。” “嗯。”谭尽挠挠脖子,暂时放下了这个话题。 “你不记得之前是怎么活下来的。要是,再过一阵子我们回去了,可就不太好办了。没事,到时候我来带路。” 他的话,林诗兰明白是什么意思。 今天是4月13日。 他们所在的城市,每年的雨季大约从4月初持续到7月底。 这期间,曾经的雁县,会重新出现在他们的世界。现实中的雨不大,他们能看见村庄部分模糊的幻影;在雨季中雨水最丰沛的时期,他们会完全回到过去,回到高中自己的身体里。 这场穿越中存在一个特殊日期,四年前灾难发生的日子:7月17日至26日。 每年的这十天,幸运的话,现实里没下雨,他们平平安安度过,皆大欢喜。不幸的话,这十天现实也下大雨,他们便会被困在村庄,再历当年的雨灾。 由于,不记得之前是如何“奇迹生还”的,不幸的情况,她会被困,并在从前经历死亡。 之所以知道这一点,是因为…… 前面的三年,林诗兰已经在雨季里死过了,两次。 即便是死后,她又成功回到现实,但淹死的滋味,相信没人愿意感受,更何况是,反复地感受。 长舒一口气,林诗兰郁闷地垂着眸。 脚下的地板是淡蓝色的,医院的塑胶地板。 离她不过半个拳头的距离,谭尽座位下的地板,是棕黄的。上面有浅浅的木纹,那是篮球馆的地板。 异象扩散的速度,比往年都快。 今年的雨天多,雨量大,雨季估计会很漫长。 谭尽注意到她看的东西,出声将林诗兰拉回来。 “两种地板拼一起,你别说,还真挺有艺术氛围的。” 她没接话。 他伸了个懒腰,语气故作轻松。 “我们看到的这玩意,让我想起以前打电脑游戏,有一种操作叫卡bug。雨来的时候,我知道我找到游戏的bug了。别的玩家不懂我动来动去的在干什么,游戏界面也变得愈发混沌诡异;渐渐地,我的人物能透视了,看到其他玩家看不见的东西。我们把现在的经历当游戏玩就好了,这些诡异的怪怪的画面,只是暂时的。等我们bug卡成功,就能到达新世界了。” 谭尽真是乐观。只是,林诗兰没玩过电脑游戏。 “我们看到的画面,说是精神病的症状,也合理。” 林诗兰声音恹恹的,脸蛋漂亮,表情却很无趣。 “ptsd,也叫,创伤后应激障碍,”她复述着这几年,帮自己看病的人对她说的那一套:“当年,你遭遇的洪灾是创伤,导致你的精神疾病;触发因素是雨。下雨,你总会出现幻觉。雨下得大,你的幻觉加重。所谓回到过去,不过是解离现象,患者感到失去知觉触觉,和周围环境脱离……” “不是的。” 谭尽忍不住出声打断她。 在他看来,林诗兰真是太悲观了。 “我们俩都能看到一样的东西,哪有幻觉是一模一样的?这足以证明,我们不是疯子。” “那万一我们都是疯子呢?” 手边放着他们的两张诊疗卡,她也想他能告诉她答案。 谭尽梗着脖子,憋住一股劲。 他被问住了。 他们怄气似地大眼瞪着小眼,局面僵持。 异度空间的乌云飘来,一道惊雷在耳边炸开。 天气才不管他们的心情,医院的室内突降大雨。 雨水浇头,谭尽瞬间淋成了落汤鸡。 二人手忙脚乱地找东西遮雨。 林诗兰匆忙翻出包里的伞。 谭尽接过,动作利落地撑开。 他们皆在伞下。 他看见她肩头被雨水打湿的一小块水渍。 她看见他濡湿的黑发,发型扁扁的,分外搞笑。 然后,他们都没有再想,怎样去解答刚才她问出的问题。 因为。 没有关系了。 总归,有人陪你淋同一场雨。 第3章 说坏话 这是林诗兰这么久以来最开心的一天。 她和谭尽好似有说不完的话,她以前都不知道自己那么能聊。 出了医院,外面下着雨。 他们撑着伞到处乱逛,一路叽叽喳喳地聊天。 “快看,那辆开过去的车是不是我们县里的?” “不一定,城市里也有这种车啦。” “是吗?我们以为我们那儿才有这种绿色的小巴士。” “你有看到旁边挎着菜篮子的阿姨吗?” “看到了看到了,你认识她?” “对啊,我参加过她的葬礼,是我爸那边的远房亲戚。” “噗,天空飘过一个电饭煲。” “哇!还真是。” 林诗兰有500度的近视。以往,她对下雨时的灵异现象避之不及,这样的天气她总是不爱戴眼镜。如今,她主动睁大眼睛,第一次将身边发生的事物当作观赏的奇景。 一路上,他俩发现一点不对劲的地方,就要喊对方过来凑热闹,像在玩现实版的双人找茬游戏。 不仅如此,他们玩着玩着,还隐隐地在比试谁找得快,找得准呢。 林诗兰眼神正四处搜寻,谭尽那边又找到了。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4节 他指着前方:“你看到对面街的破楼了吗?” “你说灰色那个?” 村中居民自建的危楼,歪歪扭扭地叠在了新开的家具店之上。家具店装修得很考究,店内摆满高档家具,灯光是温馨的暖黄。包裹在它外层的旧楼房,灰灰的破破的,楼上人家晒衣服,晾衣杆挂着满满当当的衣物。一条大红裤衩正好搭着家具店外用于宣传招牌,把人家“上门安装”的“安”字遮住了宝盖头。 “哈哈哈,上门女装。”谭尽笑得直不起腰。 他对冷笑话真是爱得深沉。她本来不觉得多好笑,被他鸡打鸣一般的笑声逗乐了。 瞎逛到晚上,林诗兰该赶在熄灯前回大学宿舍了。 说来,有件更巧的事。 她一问谭尽才知道,他俩的大学离得非常近。 所以,他们可以搭同一辆车回大学城。 公车内,小屏幕播放着本地电视台的天气预报:【周一到周四,全市范围将持续降雨;省气象台宣布,自本周起,我省已全面进入雨季,今年相较于往年进入雨季时间偏早25天。】 谭尽和林诗兰默不作声地听完了这则天气预报。 ——是个沉重的消息。根据天气预报说明的情况,他们随时会回到过去。 她望着玻璃窗上的雨。 强风把雨水吹歪,它身不由己地拖出一道倾斜的水痕,沿着窗的边沿滑下。 “如果,我们没准备好的情况下,回到过去了……” “那你就来我家找我。”谭尽回答得很快,仿佛他早想好了。 “我家住你家对楼,记得吗?” “行,我记得。”林诗兰对他的方案表示认可。 她余光瞥见他的嘴角微微上扬:“你在笑?” 谭尽没否认。 “想不到,有你来找我的一天。以往你来我家,都是找我哥。” 察觉到他这句话怪怪的,但具体怪在哪,她也说不上来。 “当然了,我跟你又不熟,找你干嘛。” 回忆起今天以前,林诗兰和谭尽的交集,只有一个。 ——他哥谭子恒。 林诗兰和谭尽同岁,谭子恒大他们两岁。 从小,林诗兰成绩优异。小学到高中,她上的都是最好的学校。而她又常常地从教过她、对她赞不绝口的老师们那里,听到谭子恒的名字。 她代表学校参加的大赛,谭子恒在她之前参加过并获奖。 老师让她看往年的演讲稿、比赛题,她拿到的样卷上面时常写着谭子恒的名字,她参考的演讲稿也同样出自于他。 虽然,对谭子恒早有耳闻,但她直到好几年后才见到他本人。 初二那年,林诗兰家对面盖了一栋新楼。新楼和她们家住的楼一样,是石化厂的员工住宅。 林诗兰爸爸是石化厂旧员工。他在她很小的时候去世了,听她妈说,是他在厂里失误操作机器导致的事故。石化厂赔了点钱,原来分他们家的员工住房也没有回收。林诗兰妈妈在小学教书,工资不高。家里一直没存下钱,也就一直没有搬家。 对面的新楼比她住的那栋高出好多,同是员工住宅,但两者的内部构造完全不是一回事。入住新楼的员工全部自石化厂的管理层,林诗兰家是小得可怜的一室一厅,新楼全是大户型,更有的人家还是两层的复式。 从新楼盖好起,林诗兰没事就会看向对面。 那边的屋子漂亮又宽敞,她想象住在那里的人,家里一定有自己的厕所,不像她要去楼下用公共的。 怀着羡慕与嫉妒,林诗兰一点点地看着对面屋子装修,搬进家具。 然后,有天放学回家,她看到那边房子的灯亮了。 大房子的阳台上站着一个男生,在吃薯片。 白衬衫、蓝边的领子,看款式是一中的男生校服,她多看了他几眼。 男生头发短短的,袖子半挽。 他皮肤很白,腮帮子鼓着,咔嚓咔嚓薯片嚼得起劲。 晚风拂过,他眼皮一抬,目光直直地落在她的脸上。 她的偷看被当场抓包。 林诗兰瞬间僵硬,扭头打算逃跑。 对面的人却在这时出声,跟她打了个招呼。 “你好啊!” “小妹妹,你住在对面吗?” 她回头。 那个男孩子正对她微笑。 林诗兰只好回答他:“嗯,我住在这里。” “你叫什么名字?” 他说着话,有个矮矮的小胖墩从他后面钻出来,拽走了薯片。 “我叫林诗兰,”她不忘问他的:“你呢?” “我!”小胖墩先回答她了:“我叫谭尽。” …… 林诗兰的回忆被打断。 一只手在她眼前晃:“林诗兰、林诗兰,我们快到站了。” 她转头,看见谭尽的脸。 现在脸上倒是没多少肉了,她忍不住想:他初中时真胖啊。 谭尽歪着脑袋:“我脸上有什么吗?” “没什么。”林诗兰收回视线。 “你刚刚在想什么?好像很投入?我跟你说话,你没理我。” 她实话实话:“想起你哥了。” “哦。” 谭尽猛地站起来,吓了林诗兰一跳。 “你干嘛?” 他指指外面,没好气地说:“到站了,下车。” 公车刚停稳,谭尽立马下车。 林诗兰才发现他走路走得快。 之前那一道,他走路像蜗牛爬,她时不时要慢下来迁就他。这会儿,他的脚好像踩了风火轮,健步如飞。 “下雨呢!你不打伞?” 林诗兰冲他的背影喊,也不知道他听没听见。 下车时被他一催,她急急忙忙往车外跑,伞撑开不到位。有根伞骨错位了,被风越刮越弯,让她不得不停下修伞。 用劲地掰了掰,弯曲的伞骨纹丝不动,林诗兰打算收伞再试。 身旁一只大手把伞拿走。 是先前走掉的那人又折返回来。 他手指捏了两下,好似没用多少力,那根伞骨便乖乖地回到了原位。 “喏。”他把好了的伞递给她。 林诗兰把伞举高到他能过来的高度,却见谭尽戴上了开衫的帽子。 手插口袋,他表情酷酷的:“就这点雨,太麻烦了,你自己遮吧。” 她没搭理他,照样将伞分了他一半。 谭尽呢,也没走开。 他跟着她旁边,重回龟速。 “回到过去,你有什么想做的事?”不知是不是谭尽闲着无聊,又来找她搭话:“机会难得,不如我们来提前计划计划。” 要不是林诗兰知道回去的可怕,她一定以为谭尽这趟是去度假。 “什么也不想做。我只想摆脱这些,过正常人的日子。” 谭尽不懂她的心思,继续鼓励:“总会有点什么吧,你再好好想想。” 林诗兰这一想,还真想到了。 今天坏掉的手串,是谭子恒送给她的生日礼物。她戴了它很多年,现在手腕空空,很不习惯。穿越过去,她想问问谭子恒是哪里买的礼物,再把它买回来。 “我回去以后,见见你哥。” 他脚步顿住。 “不要来我家!”谭尽音量不小。 林诗兰迷茫地看着他。 谭尽清了清嗓子,稍稍润色了措辞:“我找你!我去找你比较好。” 她疑惑:“为什么?” “因为……” 他的声音比蚊子叫大不了多少,必须她拉长耳朵才能听清。 “额,有次我哥偷偷跟我说……” “你哥?他说什么了?”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5节 纷扰的雨声中,她凑近他,安静的脸庞笼着一层润润的光。 谭尽的吐字不再含糊:“他说你是丑八怪。” 林诗兰蹙眉。 他笑了起来:“你和我哥,不和啊。” “不会吧?”她难以想象:“你哥一直对我很好呀。而且,谭子恒不像是背后说坏话的人。” “那是因为他在表演。” 她心情复杂:“真的?” “我不比你了解我哥吗?” 谭尽一脸严肃:“反正,你别来就对了。” 四周只闻雨声。 两人保持着一段不尴不尬的距离,沉默地往前走。 雨哗啦啦地下个不停,平日里热热闹闹的大学城,此刻出奇的冷清。 “从下车走到现在,我们走多久了?” “十五分钟?” 她感觉不太对劲:“我们下车以来,是不是都没见到过人?” “平时,走两三分钟,就能看见沿街的店铺摊贩;即使雨天没学生逛街,也不应该店都没了。” 雨伞抬起一寸,眼前是黑色的无边雨幕。 他们这是走到了哪里? 她正打算和他商量…… 身边空无一人。 风声呼啸而过,卷走手中的伞。 她赶忙将伞捡起,抓住它的那一刻,伞柄的手感变了。再抬眼,原本棕色的伞面变成了浅蓝。 而前方,雨幕的黑暗中渐渐显出一个建筑物的轮廓。 那是林诗兰高中时的校舍。 第4章 四年前 捡个伞的功夫,眼前的世界已经完全变了模样。 以校舍为中心,四周的画面迅速地铺开。 树,校园两旁的行道树疯长。 人,说方言的人们,语速极快,声音细碎涌来。 各种车辆在鸣笛,成群结队的学生从身后路过。 商铺迅速地亮起灯,一间接着一间地向外延伸。 小摊的油锅在炸串串,滋啦滋啦地响,辣味冲鼻。 世界仿佛是朝着林诗兰的脸,揭开了烧开的一口大锅,沸腾的潮气扑面而来。 她要吐了。 林诗兰捂住腹部,喉头一酸。 今晚吃的东西全部被她吐进了伞里。 “噫!那人吐了!” “她不是那个谁吗?” “嗯,一班的班长。别惹她,走吧走吧。” 学生们全部绕路,躲着她走。 虚脱的林诗兰直起腰,伸手想从包里拿药。 先前的挎包变成了现在她背上的书包,药自然是没有了。无奈地,她取下书包旁的保温壶,还好,里面还剩半壶水。 林诗兰艰难地将自己的狼狈收拾干净。 她又回来了,回到小小的热闹的雁县,回到她十七岁的雨季。 这样的穿越,林诗兰经历得不算少,只是这次来的时机和地点太糟了。 正是放学的时间,校门口人挤人。 林诗兰没忘记突然在身边消失的谭尽,她原地等了一会儿,没见到他。于是逆着人潮,往学校里走。 天空下着小雨,伞被她扔了。 来来往往的人太多,林诗兰不确定她和谭尽是不是已经错过了。 上高三时,她近视一下加深两百度,怕挨骂,不敢跟她妈说想换眼镜,就一直这样忍耐着。所以,她现在戴的这副眼镜,度数不够,看远的东西根本看不清。 一路走到属于高三的楼层。在林诗兰打算着去谭尽班里看看时,终于发现,自己不知道他读的哪个班。 偶尔做早操时看见他,偶尔回家时撞见他,但高三的她心里装了太多事情,从没有去关注过谭尽,哪怕他跟自己是邻居,还同校了三年。 烦躁的感觉越来越强烈。 ——回家。 林诗兰想到了。 谭尽说,他会去找她。 出了学校,林诗兰快步往家走。 下着雨,小道泥泞。 巷子没有路灯,她却依然能熟练地在其中穿行。 那熟得不能再熟的街道巷弄,总算让她有了实感:这里是她的家乡。 家乡,不会告诉你要去向哪里,但是它提醒着,你从哪里来。 小巷的深处,有一口干枯的水井。 井旁靠着个满嘴黄牙的男人,脸上堆着笑。 林诗兰路过那里,男人亲昵地喊出了她的乳名。 “芮芮,放学呢?家里做饭了吗?” “告诉你妈啊,叔叔我一会儿带点人过去,蹭两口吃的。” 刚压住的反胃,他的话让恶心劲又返上来。 男人是林诗兰爸爸的堂弟,论辈分,她该叫他一声堂叔。她爸死后,她们经济不好,借了他点钱。时不时家里东西坏了、需要搬重物,她妈会去喊他帮帮忙。 可林诗兰是真的讨厌这个堂叔。他是个老酒鬼,随时想喝酒了,就呼朋引伴地去她家喝,给他花的买酒钱是家中每个月一笔巨大开销。更别提,他喝完酒还爱动手动脚,对人搂搂抱抱。 他叫她,林诗兰装作没听见,堂叔却没想让她走。 “怎么不理人呢?”他扯住她的书包,将她整个人拽回来,胳膊顺势搭在了她的肩膀上:“芮芮,小心我跟你妈告状。” “滚啊!” 林诗兰整个人炸了毛,全身的力气都集中到手上,朝着他的前胸重重推去。 男人没站稳,一屁股坐倒在地。 堪堪扶住井沿,堂叔瞪着她,恶狠狠地开骂:“他妈的你敢推我?小贱蹄子,你好大胆子,今天吃错药了是吧!草,老子医药费全算你家头上,你给我等着,看我不弄死你……” 少女一声不吭地睨着他。 她天生好相貌,细眉杏眼,巴掌大的脸。细雨中,那双大大的眼睛黑得像没有瞳孔;她脸色青白,像志怪小说里爬出的妖精鬼魅。 任凭雨滴落下,林诗兰嘴角带着笑意,两眼一眨不眨。 男人被她看得有点怵,往地上吐了口痰,把没骂完的话咽了下去。 枯井边青苔茂盛,冒着诡异的幽灰。林诗兰知道,不久后,她堂叔会因意外,摔死在那口井里。 这并非诅咒,而是发生过的事实。 林诗兰拍拍书包,重新把它背好,继续往家走。 …… 石化厂小区门口。停电动车的遮雨棚下,蹲着一个人。 林诗兰从他面前走过,招招手。 他盯着水坑,没有反应。 她故意往前几步,他没跟过来。 林诗兰只好原路返回,站在他跟前。 那人抬眸,视线对上她的。 林诗兰习惯了谭尽乐呵呵的模样,弯弯的眉眼像只爱摇尾巴的小狗,嘴角的笑容阳光又傻气。原来他不笑的时候,单眼皮是耷拉着的,衬得整张脸有了几分疏离冷淡。 她双手交叉,抱着胳膊,观察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谭尽站起来,个子瞬间高了她一个头。 手插口袋,他语气生分:“你找我?” 林诗兰二话没说,掉头就走。 她走路快得像跑,到了自家的楼梯口,脚步不停继续往上。 脑后,用皮筋高高扎起的马尾随着跑步晃动,勒得头皮发紧。热气弥漫的雨夜,校服的领口闷而黏,纽扣被一个不落地扣到了最上面,连衣服底下的胳膊都在出汗。封闭的楼道透不进一丁点风,她的身体就像被密封在真空袋里的棉被。 后面有人跟着跑上来,跑得比她更快。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6节 她对身后的声音充耳不闻,直到他强行拉住她的手。 “林诗兰!” 为了让她停住,谭尽的动作从牵转成了扣。 楼梯间内,喘息声抽干胸膛的空气。 十指紧扣,分不清是谁的手汗,两人的手都变得黏糊糊的。 “我只是……”气息尚未平稳,他的呼吸是乱的:“我、我等了你很久,只是想跟你开个玩笑……” “谁要跟你开玩笑?” 压抑一晚上的怨气倾泻而出,她声音绷得紧紧,表情凶巴巴的。 说着话,就要把自己的手抽回来,林诗兰的怒气更盛:他怎么敢来牵她? “松开!” 他被一吼,连忙松手。 谭尽没想到林诗兰会气成这样,其实只是一个很小的玩笑,他在跟她玩。 但他不知道的事情是,林诗兰向来不开玩笑。 她的人生没有那么多乐子找,没有那么多玩笑开。 谭尽抬头,悄悄地偷看她。 林诗兰站在高他两级的台阶上。她很瘦,比大学的她瘦了好多好多。他细细一瞧,她的整圈眼眶都泛着微微的红,不知是因为生气、热,还是别的缘故。 “我装不认识你,是不是把你吓到了?让你以为又是你一个人回来?” “没。你回不回来,我都随便。” 她的下巴昂着,眼神越过他,看向不知名的地方。 “我们本来也不熟。” “哦。” 他仰头冲她笑:“你果然是被我吓到了。” 林诗兰懒得搭理他。 “别生气啦,等你太久,我闲着无聊想逗逗你,下次不这样了。” “我也一直担心你没有跟我一起穿越啊。怎么耽误这么久,你去了哪里?” “你真幼稚。” 她保持扑克脸。 不过谭尽知道,林诗兰的状态已经缓和了。 “过来时是在学校门口,我进学校里找你了。” 谭尽惊奇:“你知道我在哪个班?” 她撇撇嘴:“不知道。” 他一脸伤心:“我在二班啊,你的隔壁班。林诗兰,我们多少年的校友!多少年的邻居!你……” “那你了解我?”她打断他。 “了解啊。” 谭尽忽然走上一级阶梯。 她没防备,他的手伸过来,轻轻地扯了扯她马尾。 那儿的皮筋被他扯松了一些。 林诗兰感到脑中的思绪“嘭——”地一声挣开束缚,变得蓬松散乱。 如果说,刚才的牵手是要拦住她的无奈之举。 现在的这个,是什么? 谭尽退回先前的位置。 她对面,仍是那张人畜无害的笑脸。 仿佛无事发生。 林诗兰第一次感到,自己目前的伙伴可能是个不简单的人。至少,他的内心不像他一贯表现的,如此轻松随性。 大概他那一秒展露的心思细腻,让她有了灵感,林诗兰问他。 “谭尽,你认为是什么让我们没法结束这个雨季?” 他眉头一皱,眼睛亮亮的,蕴含些许睿智的光:“你可真是问对问题了,我有认真钻研过这个。我认为导致如今奇怪现象的源头,必然是……” 为了卖关子,特意停顿十秒后,他吐出三个大字。 “外星人!” “……” “四年前7月17日,我们县发洪水,外星人的飞船正好飞过,把我们救了。在苏醒之后,我们因为飞船残余的辐射,收获了特殊的能力,能在每个雨季体会普通地球人体验不到的事情。至于为什么时间和空间能够扭转,这无法解释的一切,正是外星人在研发一种宇宙全新科技。” “……” 谭尽说得正开心,发现旁边的人没了。 “林诗兰?林诗兰,你怎么走了啊?” 他追着她后头,喋喋不休地输出。 “你没有看过科幻纪录片吗?科幻小说总该看过吧?宇宙这么大,不可能只有人类一种文明,外星人肯定是存在的,所以用科幻文的套路,我们的故事完全是合理的啊!你再听一会儿嘛,不然,我给你讲讲埃及金字塔?” 林诗兰堵住自己的耳朵,恨自己一时走眼,打开了谭尽的话匣子。 这下,可有她烦的了。 第5章 他有数 回到雨季的第二天。 林诗兰起床得很艰难。昨天被谭尽缠着讲话,导致回家晚了,她妈念叨她一晚上,说她都高三了心思还不放在学习上,逼着她做完原本的作业,再多做一份英语卷子。 有个当老师的妈妈,林诗兰从小被教育要重视学习。 别的小孩在外面滑滑梯玩沙子,她在家背英语单词和唐诗三百首。 别的小孩上小学刚接触系统的教育,她已经被她妈安排了各种课外班。 别的小孩也开始补习了,她则开始参加竞赛并比他们补更多的习。 每年都要穿越回高三再高考一遍,对于林诗兰来说,是噩梦中的噩梦。 像昨天那样的日子,她是真的没心情写作业。可她家那么小的屋子,林诗兰做啥她妈都一清二楚,想偷懒,门都没有。 正是长身体的年纪,她压根没睡几小时,困得眼睛都睁不开。 吕晓蓉出门前,交代林诗兰下课后帮她复印材料。 她觉还没醒,迷迷糊糊应下来,过了一会儿,又听见家门口传来动静。 以为她妈没带钥匙,林诗兰直接把门开了。 外面,站着一个眼角糊着眼屎的谭尽。 “早啊。” 他顶着鸡窝头,跟她打招呼。 “……早。” 林诗兰匆忙用门遮挡了她的小蝴蝶睡裤:“你这么早来找我吗?” 他表情得意,邀功似的:“那可不。我一看你妈走掉,立马就过来了。” “啊?”她觉得有点惊悚:“你一直在暗中观察我家?” “没错。”谭尽大方承认。 林诗兰细细地将他打量一番。 她以为他是来找她一起上学的,但谭尽怎么没拿书包? 他打了个哈欠,问:“你要不要再睡会儿?” 林诗兰摇头:“得上学啊,怎么再睡?会迟到的。” “上学?” 两人明显是在两个频道交流。 她先一步反应过来:“你起了个大早,却没打算去上学吗?” 他慢她一拍,也表现出震惊:“什么?你今天打算去上学?” 林诗兰的高中三年,可以被两个字概括——学习。 谭尽的高中三年,同样可以被两个字概括——玩乐。 “林诗兰,你都穿越了,地球上多少人能拥有这样奇妙的经历?身为主人公的你,脑子里竟然只有学习?”谭尽一脸的暴殄天物。 “不然呢,要干嘛?”林诗兰一脸坦荡。 “走!觉不睡了。我们得出去闯一番大事业。” “去哪里?” 他丢给她一个自信的眼神:“我有数。” 于是,每次穿越,每次都认真读书的林诗兰被谭尽顺利地拐走。 他们坐上8路公车,步行二十分钟,又转了312路。 最终,历时三小时,到达了目的地。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7节 站在龙飞凤舞的“花鸟市场”四字招牌下,小小的林诗兰有大大的困惑。 “你真的有数?” 一路的颠簸没折损他半点精力,少年撸起袖子,干劲十足。 “当然。这里不仅是花鸟市场,去楼上珍宝城,我们还可以淘到古玩翡翠字画。总有流落民间的好东西是还没被人发现的,我们占领时间优势,可以抢先一步买。或者,四年后值钱的,现在不太值钱的,我们买了存着。比如翡翠啊,翡翠的手镯料价格,四年后涨了好几倍呢。” 林诗兰先不评价谭尽有没有那个买东西的眼力,他的想法,从根源上便是没法实施的。 “这里的东西带不到未来。” “哦,好像是。我们不是身体穿越,东西没法随身带走……” 她的话没有令他打消念头,谭尽思考着,又提供别的方案:“那我们有没有可能,找个地方把它们埋起来。 “没用。” 被大老远带来这种地方,林诗兰心情郁闷,也不再给他留情面。 “让我再跟你说清楚一点,我们现在的行为对未来不会有任何影响。基于这个结论,现在我们埋东西了,未来也不会出现。” 谭尽不说话了。 他蹙着眉,陷入深思。 林诗兰之前跟谭子恒是朋友,因为这层关系,她总觉得谭尽也属于她“弟弟”的那一辈。 望着玻璃窗里他们的倒影,她也发起了呆。 高马尾、小脸、白皮肤,脸是光洁柔嫩的少女的脸蛋,却因为过于沉静的表情显出了成人的老气横秋,这是自己。 而身边的他,清清爽爽的高中生模样;一头乱毛,耳朵薄薄的,太努力想事情表情也变懵懵,黑白分明的眸子里透出一股稚气未脱的天真。 根本就是个小孩子嘛…… 她一瞬间有些恍惚:他和她一样经历了这些年雨季的循环吗? “我想到了!”谭尽一拍大腿。 “不能改变未来,我们就观察原来的世界大家在干什么,多听多看总能发现创造财富的办法。要是观察到有人偷偷把宝贝埋在哪里,我们可以旧地重游,将它挖掘出来。” “哦?地下埋了四年的古董,能多卖十块钱还是二十块?” 林诗兰直截了当地泼了冷水。 “太不靠谱了。” 她意兴阑珊,转身打算往车站走。 “回学校吧,我们赶一赶,还能赶上下午的课。” “不回。” 谭尽讲不出道理,索性不讲道理了。 “我想带你在这里玩。” “现在的行为对未来不会有影响,那为什么要回去读书?随便把时间浪费,也比被关在教室里强。” 不等她说话,他一溜烟跑了。 大概是不自信林诗兰会来追他,他还顺走了她的公交卡。 事实证明,谭尽那么预测是对的,她确实没有追他的打算。 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林诗兰深深地感到:她和谭尽不合。 其实吧,他俩从以前起就不合。 只有谭子恒在家时,她去找谭子恒,才会见到谭尽。如此寥寥的见面机会,他们也能时不时地斗上嘴。 谭尽房间在一楼,每次给她开门,他都会来一句:“哟,又来找我哥假学习?” 林诗兰总也不客气地回击:“是啊。你鞋架的鞋真多,全是假的吧?” 再次相见,因为遇到相同的怪事成为同伴。他们一时兴奋,忽略了成为同伴的本质。 结伴是为了两个人一起,解决一个人没法解决的事。 可是,当两个人想法不同、目标不同,又不合拍,凑在一起能做成什么呢? 玩?她没有那种心情,也不知道他的好心情从何而来。 谭尽觉得好玩,林诗兰不觉得,她从没来过花鸟市场,对这里的东西不感兴趣不想了解。他的提议,她看来也一点意义和营养都没有。 他想逛,他想带她玩,她不想。 辛苦来这儿的一道与谭尽冒失的行为,让林诗兰憋住的不顺心彻底爆发,痛痛快快地撕下了“同伴”的面具。 纵使公交卡没了,林诗兰也没去追谭尽。 她坐在公车站,对着尘土飞扬的大马路,干巴巴地坐着。 十分钟后,谭尽出现。 他把她的公交卡还她。 “你怎么不来找我?”他说。 她没回答。 之后,车来了。 林诗兰坐在靠前的单人座,谭尽坐到了她后面。 再转一趟车。 她下车,他跟着下。 林诗兰半走半跑地赶到公车站。 开往学校的巴士一来,她便坐上去。 谭尽没有赶上这班车。 林诗兰向来不是好脾气好相处的人。 她没有朋友,上学这么多年,没遇到一个朋友,只上了学。 同学们背后说她无趣,是只会学习的机器人,她知道。 但或许,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因为她考上了顶尖的大学,她妈妈梦寐以求她考上的大学。 如果不是倒霉,陷在了出不去的雨季,她会过得很完美,完美得像她妈妈千百万次为她幻想过的未来。 旧日是毫无意义的,无法结束它,便闭着眼睛数着日子让它过去吧。 规矩的林诗兰,规规矩矩地回到学校。 她跟老师补了请假条,如往常,认真上课、做笔记,听讲。 上完半天的课,林诗兰回到家。 她本以为,上午的事只是插曲,即便后来没在学校看见谭尽,她的状态完全没受影响。直到吕晓蓉回家,她发现,她放学时把她妈交代的复印材料给忘了。 “得了,复印店关门了,我这材料明早就要用,要知道这样,不叫你弄了。” “交代你做一件事都能忘,我早知道指望你,什么也指望不上。” 楼上楼下不隔音,吕晓蓉骂孩子的声音,邻里都能听得见。 “哭?你有脸哭吗?哭有用吗?哭完打印店能重新开门是吗?真没用,没用的人最爱哭。” “不过说了你两句,就在这儿哭哭啼啼,至于吗?你真让我失望!” 谭尽呆坐在林诗兰家门口。 他下午买了樱桃,他拿过来给她吃。 他不是故意过来偷听她妈妈骂她的。 谭尽没见过林诗兰哭。 在门外,他也没有听到她的哭声。 说实话,他很难想象她哭起来什么样。 因为,那是林诗兰啊。 她像那种叠得四四方方的豆腐块棉被,能无数次利落地把自己抖开,又平平整整摆好。 她冷着脸,总是妥妥帖帖地处理好所有的事情,看上去聪明得体。 谭尽想起,自己早晨问她:为什么要回去读书? 以他的角度,读书无聊又痛苦,再回来,上学也没好处,他绝不会想回学校读书。 可她不一样,她是林诗兰,常年的学校第一名。 她对学习的懈怠,会被她妈视作背叛。乃至她一个不经意的失误,都足以让她在妈妈那里变成不再完美的小孩。 她的穿越,什么都带不来,什么都带不走,除了感受。 林诗兰最害怕也最不愿意,让她的妈妈失望。 第6章 是誓言 林诗兰在哭。 她哭的时候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觉得她是自己,又不是自己。耳朵能听见哭声,但脑子不太明白为什么哭。视觉和听觉都变钝了,身体仿佛有半边失去了知觉。 一边抹眼泪,她一边思考着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然后,当她瞥见家中变得半透明的墙壁时,得到了答案:从过去脱离,回到现实,同样是有预兆的。 如此看来,现实世界的雨停了。 目光穿透墙壁,林诗兰看到家外面有个鬼鬼祟祟的身影蹲在那里。 他两手端着一个竹制的水果筐,宽宽的肩膀背对着她,那么大的个子努力地挤在小小的角落里。 全然不知自己暴露,谭尽一动不动地听着墙角。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8节 在这个滑稽的画面中,吕晓蓉骂她的声音渐渐远去。 林诗兰感到自己被拽了起来,从很高的地方看着高中的自己,五官接收到的信号忽大忽小。 宛如在梦中被人从背后一推,眼前的画面死机了,她瞬间惊醒。 再睁眼。 她出现在人声鼎沸的大学城。 不远处站着的谭尽。 看见林诗兰,他手脚都不知道放哪了,慌乱地将怀里揣着的东西递给她……递了个空气。 “咦?” 倒抽一口冷气,谭尽眼睛瞪得像铜铃。 “我们又回来了?!” “是啊,你偷听得真够专注。” 林诗兰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天。 她低头,看了看身上的衣服裤子,没什么异样,除了两条腿很酸。她猜测,自己在这儿跟谭尽在这里走了一天一夜的路。 拉开包,林诗兰找到该吃的药。她吃药已非常熟练,不用配水就能直接咽下。 当意识回到过去,现实过去的时间里自己做了什么,她不知道。 根据他人描述的,大致有两种情况:陷入僵直或昏迷,直到她被人发现了,送进医院;也有时,像今天这样,她会跟梦游一样,无知觉无意识地游荡。 医生告诉她,ptsd病人出现解离症状是很常见的。 即便如此,对于这种“醒来后不知道自己在哪,做了什么”的感觉,林诗兰始终感到恐惧。 旁边的谭尽呱啦呱啦地说着话。 她没注意听,他都自个儿说了好一阵了。 “……你想学习,我跟你一起学习,你怎么乐意都随你,我听你的好了。” “我不是在你家门口偷听,我是去送水果……你回到现实了也不跟我说话吗?” “没有,”林诗兰对他笑笑:“边走边说吧,我想找个饭店吃饭。” 不合拍归不合拍,伸手不打笑脸人。况且,他这个病友,真是跟她病到一块儿去了,难得一天一夜过去,他们乱晃还能走不散。 她主动带路,两人找了间小炒店坐下。 菜很快上齐了,林诗兰仍旧少话,大多时候都是谭尽在说。 “你的想法没错,过去的东西带不到未来。” “那我们用未来的信息去享受过去怎么样?体验以前没体验过的生活。” 她能看出来他十分地想帮上忙,让他们一起从反复的穿越中收获点什么。 林诗兰管店家要了两瓶啤酒,给自己满上。 喝了三杯后,她开口道:“你想把那里当作真实的生活过吗?” 她的眼眸里藏着复杂的东西,她直直地望着他,说:“幻觉越真实,就越难抽离了。” 他们的分歧在于:林诗兰把他们的穿越当病,可谭尽不是。 有电话打进来,连带着饭桌都发出嗡嗡的震动。 手机响个不停。 她由着它响,没接。 可能是她的问题太难了,他借着手机的事转移了话题:“不接吗?” 林诗兰摇头:“不认识的号码。” 烦人。 这雨刚停,又开始下了。 几滴雨水打在餐馆支出的塑料棚上,啪嗒啪嗒,跟有人往上面倒豆子似的,吵得很。 谭尽终究还是回答了她的问题。 “可是。我能看见,你也能看见。”他指向隔壁的空位,外头的雨让桌面开出了一丛黄白色的小花。 林诗兰夹菜吃饭,没有看他指的地方。 “因为大多数的其他人都看不见,我们看见的,就不是真的了吗?” 谭尽的声音不小,动作幅度也大,惹得其他客人纷纷对他们投来异样的目光。 她压低声音,朝他招手:“好啦,你过来这边说。” 他依言照做。 林诗兰其实挺服谭尽的,他是真的一点儿不在乎别人把他当异类。 心里憋屈。她小口小口抿着酒,不知不觉一瓶都喝见底了。 脸颊泛着薄粉,林诗兰呼出一口气,散落碎发被她别到耳后。 平时她这张脸美则美矣,没生气、没表情,像拿黑白两色的画笔画的。喝了酒,露出一点耳朵,连带着她表情也柔和了许多。 “为什么你能对回到过去这么乐观啊?” 指尖点着酒杯,林诗兰没再掩饰她的困惑。 “说实话。谭尽,我真不理解,你这四年怎么过的?” 他难得的沉默。 过了好久,他似乎还没想好如何开口。 “那我先跟你说我的故事。” 几杯酒下肚,林诗兰开始讲述遇到他之前的经历。 “第一年的雨季,比今年晚……” 2019年的5月,阴雨连绵。 第一次见鬼,是在宿舍。 滴在脸上的水把林诗兰吵醒,她摸到头顶的床板整块湿了。寝室静悄悄的,她动了动身体,被冷得一激灵,陡然发现,半床都是水,自己的下半身浸在湿漉漉的被子里。而最怪异的是,有个黑黑的影子,正用一种弯腰看东西的姿势,一动不动立于她的床尾。 林诗兰把宿舍里的全部人吵醒,她的描述却没人相信。睡她上面的女孩听到她说“上铺漏水”,羞愤地掀开自己的被褥给大家看。 从那时起,林诗兰意识到,自己看见的东西别人看不见。因为,她头顶的床板是潮的,她手里攥着的被子,明明也是湿的。但宿舍另外七个人摸过之后,全说是干的,毫无异常。 之后,林诗兰见鬼的次数愈发地多。 她在学校见到同乡死去的人,跟她微笑打招呼。儿时常去的杂货铺,它横着悬空漂浮在她打暑期工的必经之路……诸如此类,数不胜数。怪象不分白天黑夜,随机地出现,消失。 林诗兰的暑期计划被彻底的打乱。没有办法正常地打工、学习,她白天走神,晚上失眠。她走到哪里,怪东西跟到哪里。舍友也被她间歇性的一惊一乍烦得不轻。以前上课时,林诗兰学习好,她们偶尔还跟她讲讲话,如今她们见她便躲着走。宿舍长隐晦地跟林诗兰讲过几次,希望她自己找辅导员提一提,换个宿舍住。 有一天,林诗兰打完工回宿舍,发现她的东西被丢在宿舍门口,不知这是人为还是鬼作祟。为了捡起它们,她蹲在地上,心里的难受让她半响没能从地上再站起来。 万般无奈之下,林诗兰找到和她同城的妈妈曾经的老友曹阿姨帮忙,她好心地暂时收容了她。曹阿姨信教。听说了林诗兰身上发生的事,开始每天带着她,一起去烧香拜神。 六月底,雨水充沛。诡异的旧日空间大面积地重叠于现实世界。林诗兰游走其中,开始分不清周围是人是鬼。 袅袅升起的神香飘向雾气弥漫的天空。曹阿姨念念有词,教她将头磕得咚咚响。林诗兰双手合十,目光呆滞地望向蒲团周围散落的香灰。 在庙宇中的某天,从前彻底吃掉了现实,林诗兰回到了一年前的雁县。 那个从前的雁县太清晰了,她仿佛是重生了。时而从旧日回到现实,她会跟曹阿姨描述它,从曹阿姨的表情中她知道,自己让她不舒服了。 林诗兰不知道这一切的出现有什么缘由和规律,但只有她能穿越,只有她在那里知道灾难的日期。 无法眼睁睁看着大家死去,林诗兰尽了最大的努力,劝所有她遇到的人们,让他们外出避难。 她被许多人辱骂,被亲友当做精神病,她丢了她妈妈的脸,也让妈妈伤透了心。 不过,到最后她也确实劝动了一部分的人,她也在灾难发生前,和她妈妈一起逃到外地。 只是,在灾难的十日中,现实世界的雨停了一日。 林诗兰短暂地回到现实,等到再下雨,她直接被传送回已经受灾的雁县,并毫无反抗之力地被洪水淹死了。 再醒来,2019年的7月26日,她回到现实世界。 现实里,什么事都没有改变。 林诗兰曾劝下的,外出避难的人没有在现实世界中存活。他们如大家知道的那样,死在去年的水灾。 唯有在她那里,他们死去了两遍。 “这是第一年。” 酒瓶倒不出酒了,她喝得眼神迷离,准备让店家再拿一瓶过来。 “接下来,第二年。” 谭尽拦住她:“不喝了吧,下次再讲。” 林诗兰双手抓着酒瓶子,使劲地摇。 她眼里装着一汪水,晃着晃着,快要晃得掉下来。 他夺走她的酒,让她不要再闹。 林诗兰很不高兴:“为什么呢?为什么雨季没法结束啊?” 她气呼呼,嘴噘到天上去,冲他发脾气:“一直下雨,一直都在下雨!” 空出的手到处乱挥,林诗兰随手一抓,抓住一个谭尽。 他也不晓得躲。 腮帮子的肉被她揪起来,跟拉面团似地扯着玩。 她东倒西歪地笑,笑成一朵花。 “我知道啦!”脑子闪过他说过的傻话,林诗兰捡着个现成的答案:“雨季没法结束,是因为,出现了外星人!” “是因为誓言。”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9节 谭尽突然这么说。 她单手支着脑袋,愣愣地。 他不知她听懂没有。 “雨季没法结束,是有放不下的誓言,可你把它忘记啦。” 手没力了,林诗兰沉沉脑袋耷拉着,卖力地消化谭尽的话。 他有一双清澈的黑眸,泛着柔柔的细碎的光;眼里装着她一个人,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了。 她如瀑的长发地垂下来。 谭尽噙着笑,抬手,替她拢了拢头发。 第7章 结仇早 林诗兰做梦了。 梦里是初二升初三的暑假,她妈给她报了个数学补习班。 补习班开在购物中心旁的办公楼里,她得搭巴士去那儿。一上巴士,她发现有个眼熟的小胖墩跟她坐了同一辆车。等她下车,走进办公楼,小胖墩也跟在她后面。 他们一起坐电梯到七楼。林诗兰以为他跟自己上同一个补习班,没曾想,一出电梯,小胖墩迈着虎虎生风的步伐,走向了与补习班相反方向的拉面店。 拉面店外面挂着红色的横幅:【开业惊喜,大胃王挑战!至尊版红烧牛肉面,你敢吃完!我敢买单!】 等林诗兰上完一小时的补习出来,小胖墩也正好在等电梯。他手里拿着一瓶橘子汽水,吸溜吸溜地喝着,电梯一来,他就上去了。 电梯里挤满上班族,等林诗兰走进去,电梯立即响起了“哔哔”的超载警报声。大家的目光纷纷投向站在最外面的小胖墩。 小胖墩深吸一口气,将挺在外面的小肚子收起来。 超载警报仍响个不停,于是林诗兰迈出了电梯。 可惜,她一个人的牺牲无济于事。电梯的门还是关不上,这时,大家又一次看向了收腹的小胖。 站在电梯外的林诗兰和小胖墩对上眼神。 “你是我的邻居!”他竟把她认出来了。 “帮我拿一下饮料吧。” 林诗兰没来得及开口,一瓶冰凉的橘子汽水就递了过来。 待她拿住饮料。那警报居然不响了,载着一电梯的人开始下降。 林诗兰走楼梯走到一楼,刚才的小胖墩正在大厅等着她。 他跑过来,脸圆圆,笑容也圆圆:“嗨,邻居!我的饮料呢?” 她高冷地丢下一句话,轻飘飘离开现场。 “在七楼,电梯口。” …… 林诗兰笑出声。 她肩膀一歪,披着她身上的薄衫掉下来。 腰间凉,手臂正环着一个很温暖的东西,源源不断地给她提供热量。 林诗兰艰难地撑开眼皮,发现自己被人背着。 “谭尽?” “嗯?” 他停住脚步,空出一只手提了提他披在她身上的衣服。 她不好意思地直起腰:“你把我放下来吧,我能走。” 从谭尽背上下来,林诗兰赶忙把他的外套还他。 “我睡着了,”她看着四周,有些迷茫:“我们之前不是在小炒店吗?” 谭尽点点头:“他们打烊了,我背着你刚走出来。” “哦……” 她忽然想起好笑的事:“我睡着的时候做梦了,梦到以前的事。你初中时候是不是有去一家拉面店,店里有个什么大胃王免单挑战。” 他很快回忆起来:“对,拉面店,百货旁边那家。” 林诗兰扑哧笑了:“后来你有吃完免单吗?” “全吃完了啊,”谭尽表情骄傲,摇头晃脑:“他们还送我一瓶汽水……” 她没提,他倒自个儿先想起来:“就是被你放在楼上那瓶。” 要不是做梦梦见,林诗兰可能永远记不起这件事了,她感叹道:“我们的仇结得真早。” “没错。” 谭尽笑起来,笑脸中仍有那日圆脸小胖墩的影子。 一左一右,他们在街道上慢慢地走。 凌晨的街,没有雨,没有其他行人。 风吹在脸上,不冷不热的,好舒服。 微风吹拂下,林诗兰的酒醒了大半,渐渐地记起几句她睡过去前谭尽说的话。 “在饭馆,你好像提到了‘誓言’?是真的吗还是我的梦……?” “不是梦。”他大大方方地承认。 “你描述的,独自回到过去的第一年经历,令我有了新的想法。” 与以往谭尽说起那些稀奇古怪的“想法”时不同,这次他的神情没有故作高深睿智。眼角微微向下,长睫毛将眸中的情绪藏起,他看上去莫名的镇定,镇定到有些低沉。 “也许,我们被困在雨季,是因为誓言。” 他非同一般的状态,让林诗兰破天荒地没有表示出轻视,选择了认真地倾听。 “事情的发生总会有个起点,我们的起点,是在水灾发生之后。上次你对我说,你忘记了受灾十天的记忆……其实,我对当时的记忆也很模糊。你的护士说,你醒来前嘴里念着‘发誓’,我就想,那里说不定有原因。” “我们把灾难中死去的人们看作冤魂,如果我们在他们死前答应了什么事,却没有办到的话。有可能,他们会诅咒我们重复受灾的日子,直到我们完成他们的心愿。” 听完他的话,林诗兰陷入深思。 先前是“外星科幻”路线,现在换了“中式古典恐怖”路线……两者之中,硬要她选,林诗兰还是更信后者。 毕竟“替冤魂伸冤”是有迹可循的,如谭尽所言,她重复着“发誓”的事,这是事实。 “但,我真的想不起来,一点儿也想不起来了,答应了谁的什么事。如果我对一个人许下了承诺,这个人会是谁呢?” 她眉头紧皱,脑子里像打了个死结:“你呢?有没有能想到的人?” “有一个吧。”他说。 “啊!”林诗兰也突然来了灵感。 “是谁?”他问。 “我妈。” 林诗兰没有朋友,最亲近的亲人只有她妈。 吕晓蓉也确实是无时无刻都在对她提要求,让她做出承诺。 如果发誓对象是她妈,那正常不过了。 她看向谭尽:“你想到的人是谁?” 他明明说自己想到了,却没有干脆地说出来。 “等我们再回到过去了告诉你。” 这个悬念,谭尽足足保留了一周。 因为,接下来的一星期都没有下雨。 林诗兰正常地上学、做题,处理现实的学业,课余还兼职打了点工。 她的事堆得很多,忙起来,一整周都没有联系过谭尽。 睡前,林诗兰按照惯例看了天气预报。 从今天凌晨至未来一周,都提示有雨。 她做好准备,把该吃的药先吃了,该关灯睡觉时,手机响了。 是那个陌生的号码又打了过来。 之前在小炒店,林诗兰没管它,这会儿正有空,她便接通了。 那边竟然是个熟人。 “喂,诗兰啊,我是曹阿姨。” “今年的雨又开始多啦。你过得好吗?” 曹阿姨的语气热络,仿佛全然忘掉了几年前她让林诗兰永远不要再联系自己的事。 林诗兰心下奇怪,电话中的语气没变:“曹阿姨好,我过得挺好的。” 拉着她又闲扯了几句,曹阿姨才慢慢切入正题。 “上周啊,我陪我女儿去机器人展览,遇到一个老师,那老师特厉害,年轻有为,获过很多奖还搞讲座呢,那讲座的票一票难求。我女儿可崇拜他了,说以后也要跟他一样研究机器人。然后我回来听我女儿说的啊,原来那个老师和你是老乡,也是雁县的。我想到他跟你年纪相仿,不知道你认不认识他?” 林诗兰大概知道她的意思,不过这个忙,她可能帮不太上。 “我认识的人不多……他叫什么?” “哎哟,叫什么来着。我当时听过,给忘了。” 一阵脚步声后,曹阿姨问她那边的人:“宝啊,展览会研究机器人的专家,叫啥来着?” 电话贴着耳朵,林诗兰听到窗外有几滴雨开始下来,起身去关窗户。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10节 曹阿姨回来时,赶巧地雨下大了。 “诗兰啊,我女儿说他叫谭子恒。你认识吗?” 维持着关窗的动作,她怔了一怔,雨水已落到手背上。 第8章 喝鸡汤 林诗兰没有机会回答曹阿姨的问题。 耳朵像是突然被人用手捂住了,电话另一头的声音变得好远,而她要关窗户的手直接穿过了开关,伸到了窗外。 林诗兰一下子知道来不及了,不想醒来在冰冷的地板上,她立马往自己的床跑。 似乎是跑上了床?她迅速拎起被子。 拎起被子后,被子消失;她躺下来,床消失。 得了,还睡什么呢。她又回到过去了。 手里多了把笔,身边多出一摞的作业堆,林诗兰捂住双眼,不愿意面对这一切:她刚把另一个世界的作业做完啊! 丢出手中的笔泄愤,她脑中萦绕着曹阿姨电话里的最后一句话。 “……他叫谭子恒。你认识吗?” 曹阿姨在现实中见到了谭子恒。 所以,他活着? 据林诗兰所知,谭子恒在四年前的雨季期间回来过雁县。他从大学回来过暑假,她还见过他,但谭子恒什么时候走的,她不知道。 如果他在道路被大水破坏前离开了这里,他活着,是有可能的。 这时,问题来了:为什么她会默认谭子恒死了? 林诗兰梳理着自己的记忆,终于找到了这个想法的源头。 ——在医院,她第一次跟谭尽见面,他曾对她说过:“我的家人、我的朋友,都没了。” 是误会吗?也许谭尽指的是除了谭子恒之外,他其他的家人朋友……林诗兰貌似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可还是觉得有些古怪,说不上来。 既然自己回来了,那谭尽肯定也是。 不如下个楼,去对面问问他? 林诗兰迅速找了件外套披上,口袋揣上家钥匙就准备出门。 没走两步,她听到家里的饭厅传来放锅碗的动静。 “芮芮,作业写完了吗?”可能是听见声音,她妈冲门内喊:“鸡汤我保温着,你写完出来吃。” “哦。”林诗兰默默脱了外套放回去。 她妈在家,出门是不可能的了。 深深叹了口气,林诗兰捡起笔,机械地浏览起作业的进度。 等终于解决完桌上堆积的卷子,她坐在餐桌,人已经有点饿过劲了。 眼前,一大碗放满不知名中草药的鸡汤,林诗兰拿汤匙搅了搅浮在上面的油,不知从何下嘴。 重回雨季几回,这汤她就喝了几回,但对于它的味道,她始终难以接受。 “趁热吃,”吕晓蓉催她:“特意给你炖的,整锅都吃完。” 林诗兰拿起勺,也打算给她盛一碗,吕晓蓉不让。 “我不吃,这一锅都是好东西,忙活了我一晚上呢。汤是精华,你全喝了。” 她说着话,收走林诗兰面前的白米饭。 桌上除了鸡汤没别的菜,吕晓蓉打开早餐剩的咸菜干,配着饭吃。 一边是鸡汤,一边是咸菜,区别太明显了。 林诗兰想着,这么大锅的汤,即便她们母女分着吃,一顿都不一定吃得完。 “你一起喝吧,我喝不下。” “不要,我一把老骨头了,喝这种好东西干嘛。”推开女儿给她递过来的碗,吕晓蓉态度强硬:“你喝,喝不完也得喝完。” 见女儿眉头紧皱,她又多往她碗里添了块鸡,愈发卖力吹捧起来:“看看这颜色,多有食欲啊。我特意买的老母鸡,这是人家自家养的,平时喂的都是好东西。再加上给你往汤里放的这些料,我半个月工资都在里头了。” 她们家本来就穷,林诗兰看着那块鸡,心里真的很沉重:“没必要吃这个,花那个钱干嘛。” “干嘛?你妈对你好呗。”吕晓蓉的自豪溢于言表。 “离高考越来越近,必须给你好好补身体。只要你能考个好成绩,让我干什么我都愿意。” 林诗兰端起碗。 无视那些的油脂,她面无表情地将汤一口一口咽下。 鸡汤带着一股药味,咽了以后,喉咙里一阵阵的苦返上来。她喝得相当艰难,但是不喝它,辜负了她妈的钱和心意,又特别大逆不道。 吕晓蓉喜笑颜开,马上又帮她舀了满满一碗。 实在忍不住了,林诗兰决定把自己的感受和妈妈说清楚。 “不好喝,我不想喝了。我们就按平时那么吃饭不行吗?炖个汤,花钱又花时间,我也不喜欢喝。” 这话吕晓蓉可不爱听:“啧啧,你可真是金贵啊,人家孩子想喝,父母还不舍得花钱给他买呢。我辛苦半天,我一厢情愿,吃力不讨好了是吧?你说不喜欢喝就不喝?” 林诗兰不是那个意思:“我知道你辛苦,你花钱,你对我好……” 不等她说完,话再次被她妈打断:“我乐意给你花钱花时间,你知道我对你好,全喝完就是对我最好的回报。” 至此,她的话全被堵死。 失去了反抗的气力,林诗兰低下头,像以往的每次那样,一言不发地把鸡汤喝光。 不知是汤的缘故,还是受了凉,喝完汤的整个晚上,她的肚子都在疼。 外头的雨淅淅沥沥地下着。 林诗兰不知道谭尽有没有来找过她。 她一晚没睡好,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胡思乱想,想起最多的事是谭尽跟她说到的誓言。 她对她妈发的誓让雨季无法结束吗?那样的话,自己要比以往更加对她妈言听计从,才能将这一切结束吧? 能够做到吗?林诗兰扪心自问。事实上,她对她妈,不论是从前还是每次循环来过的从前,已是听话得不能更听话。 比起在乎自己,林诗兰更在乎妈妈的感受想法。 毕竟,在灾难之后,她就再也没有妈妈了。 第二天。 拖着不舒服的身体,林诗兰撑着伞,乌龟爬似地走在上学的路上。 从后面跑上来的人灵活地把自己的伞和她的并到一起。 “早上好!林诗兰,我又来了。” 他也不顾及别的同学怎么看,大声热情地跟她打招呼。 她转头看他:“谭尽啊,早。” 林诗兰难看的脸色把谭尽吓了一跳。 “你怎么了?是不是病了?”谭尽帮她收伞,他的伞够大,一起撑就够了。 待两人站得更近,他仔细地打量她。 林诗兰本来就瘦,没多少肉的小脸发着青青的白,秀气的鼻梁似乎要撑不住眼镜了。她额头上挂着豆大的汗,嘴唇薄薄的一点血色都没有,眼神虚浮。 “没事。是昨晚的鸡汤,我喝的几回都不太舒服。” 见谭尽盯着自己不放,她再跟他补充一句:“顶多难受到下午就没事了。” “回回都不舒服,你还回回喝?”他看林诗兰的表情像看傻子:“如果这里是个穿越的小说,你肯定没法当主角。给你重生的外挂,你却用它重蹈覆辙。” “是啊。所以,我们快点把雨季结束吧。” 林诗兰打开一包纸巾,把脑门上的汗擦掉,转移了话题:“你上回说的,想到誓言发出的对象是谁?” “哦……”谭尽挠挠后脖子:“是有这么回事,一会儿告诉你。” 于是,他俩站在校门口,等待他说的那个人。 一直等到上课铃都响了,踩着校门将要关闭的点儿,谭尽发誓的对象姗姗来迟。 “就是她。”他往迟到大军中随意地一指。 林诗兰朝着他说的方向望去。 是个长相普通的女同学,混在人群中难以找出的那种人。 及肩的中短发,过长平刘海将两边眉毛完全遮住,还挡了点眼睛。体型比起一般女学生要丰腴,即便是穿着校服也能感到她身材发育得很好。 少女背着浅黄色的双肩包,跑起步来,步子小而紧凑,包上挂的樱桃小丸子挂坠也跟着她晃起来。 这个人,林诗兰有印象。 她问:“她是谁?” 谭尽说:“我同班同学,叫苏鸽。” ——苏鸽。 林诗兰一瞬间想起来了,自己在哪里见过她。 两年前,第二次回到雨季。 她曾无意间撞见一对少男少女的表白现场。 那天,被她看见的在表白的少女,穿着打扮和今天的一模一样。 记忆真是一个奇怪的东西。有时你刻意去想,什么都记不起来,但有时,你只是无心地一瞥,电光石火间,眼前和画面和你的记忆发生了关联。 然后,你彻彻底底地全部回忆起来。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11节 林诗兰不仅记起苏鸽,也记起了当时被她表白的对象。 他就在自己身边…… “我们走吧,上课迟到了。” 打伞的少年有着一张不谙世事的脸,眼神温和,笑容清澈,脸颊边有颗小小的红痣,往那抹纯真之上添了一丝妖冶。 心中暗流涌动。她失神地应好,跟着他往班级走。 他们一起上楼梯。 去到不同的方向前,林诗兰忽然问他:“你哥还好吗?” 谭尽没反应过来:“什么?” 她索性将话挑明:“谭子恒躲过了灾难吗?” 谭尽的眼底沉沉,像极始终跟随他们身后的那片不散的阴雨。 眨眨眼,他眸光一转,再看,已又是熟悉的笑脸盈盈。 “你问他做什么?” 分明的不想回答。 她了然,也不与他浪费口舌。 转身,林诗兰走向自己的教室。 没走几步,胃中突地绞痛,比之前的更剧烈许多。 她脚下一软,被自己绊倒在地。 膝盖火辣辣的疼,可那儿疼不过肚子。 她捂住腹部,视线逐渐模糊。 第9章 发昏梦 谭尽听到一声闷响。 在离林诗兰几米远的地方,他眼着她瘫倒在地。 她直直跌到了水泥地上,声音不小,腿和脸都磕到了。 他立马跑过去,托起她的头。 情况却比他想象得还要严重,林诗兰露在外面的胳膊冰凉,怎么喊她都没反应。 把自己的伞、书包一股脑地丢下,谭尽抱起她,往另一栋楼的医务室跑。 浑身发着虚汗,他下了楼梯,一脚踏进雨水中。 细而密的雨落在她的脸上,怀里的人眉头紧皱。 林诗兰觉得好冷啊,腹部有一团火在烧。 她是一块冰,被丢进旺盛的火堆里,熔融的四肢噼啪地响。 好痛苦。 有人把她抱起来,他抱得不稳。 身体像一团沙袋,每次呼吸都在往下漏沙子。 他要带她去哪里? 呼吸越来越沉,路好颠簸,颠得她想吐。 她的沙袋身体,一路坠,坠到地板。 不堪重负之下,沙袋的腹部破了个大洞,她脑中所有的胡思乱想都沿着破裂的洞口漏了出来:没咬就吞下肚的樱桃、咕噜咕噜滚了一地的手串、英语考卷上画满红叉、休学证明、燃烧的符纸、活蹦乱跳的老母鸡、写满怀疑的眼睛,五颜六色药丸…… 痛苦的时候,最想梦到家。 意识浮了空,林诗兰在雨中轻轻飘起来,飘在自己记忆的海里,穿梭于各种零碎的记忆片段中,找寻家的方向。 她飘进磅礴大雨,飘过街道巷弄,回到石化厂小宿舍的小房间里。她爬上自己小小的床铺,躲进被子里,被子从头盖到脚,打算在这里一直睡下去。 耳边一直有人在喊自己的名字。 林诗兰翻个身,脱离了那个人、那个不舒服的怀抱,躺到舒服的床上。 她决定谁都不要理会。 外面的世界很可怕。睡觉很好,睡着不会肚子痛、睡着的时候不用担心学业、不用担心考不好,不用担心别人怎么看自己,不用拯救世界。睡着的话,即便一事无成也不用挨骂。 她知道家以外的世界在下雨,雨一直下得很大。 雨声是最好的安眠药。下雨很好,下雨和睡着一样好,下大雨,就不用上学也不用上补习班,可以在家里睡觉,睡觉了也仍是最乖的小孩。 “别害怕,林诗兰,救护车很快到了。” “你会没事的。你说过,每次你都没事,对吗。” 有人在跟她说话,声音焦急。 他的手掌贴在额头上,温温的。 他是谁? 林诗兰想看清楚,她睁开眼睛。 从石化厂的小床爬起来,隔着厚厚的雨幕,她望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原来是住隔壁楼的圆圆脸的男孩。 他扒着窗子,正跟她说话:“你也喜欢下雨吗?” 是啊。林诗兰在心里回答他:我最喜欢下雨啦。 两手撑着下巴,她心情不错地和对面的他一起看雨。 “那第二年发生的事情呢?” 不知什么时候,圆脸男孩坐到了自己身旁。 他们坐在大学城的小炒店里,面前摆着酒和菜。 手中的酒杯没酒了,她问:“什么第二年?” 他帮她把酒满上:“你刚刚不是才说完第一次穿越吗。那你第二年穿越回过去,做了什么?” “哦。”她继续跟他描述。 “第二年,当我回到过去了,我依然尝试让人们出去避难。这时的现实,我已经没有可以依靠的朋友和亲人,没有人再听我说话。学校里的人都怕我,因为有传言,我中邪了能看到脏东西。” “过去和现实,我的功课都乱七八糟。我也完全没有生活了,领着补助,缺课缺得一塌糊涂。我唯一确定拥有的,是痛感,我还做了实验哦……在过去的自己手臂上留下的伤,回到现实,手臂上什么也没有;而在现实中留下的伤,在过去也不会存在。因为痛,所以知道经历的不是梦。” “我为什么还活着呢?时常这么问自己,过去和未来对于我又有什么区别,反正都是这个行尸走肉的模样。但,等水灾真的来了,因为怕痛,还是不想死掉。我知道就算跑到别的城市,一旦现实的雨停了,我还是会被传送回来。所以我开始为了灾难囤物资,做准备。结果,水灾中,别人把我东西抢走了,我又没能活下来。” 林诗兰感觉已经没什么别的好讲了:“第二年,又一事无成地过去了一年。差不多就是这样吧。” 谭尽似乎还没听够:“你是在这一年开始看心理医生的吗?” “对啊。” 这一年,她鼓起勇气,预约了学校的心理咨询。 握着的酒杯变成了一团纸巾,靠着的饭桌变成了纯白的书桌。 林诗兰在心理办公室,对面坐着一脸严肃健康老师。 他对她说:“林诗兰同学,你的症状太严重了。我这边只能做简单的心理疏导,你的病得去精神病医院看。” 林诗兰惴惴不安地捏着纸巾:“老师,我大概生的什么病呢?” 对照着纸上的信息,老师开口道:“ptsd、妄想症,大概是那样吧。” 她低下头,小声问:“那我要去哪里看病比较好?” “不行。” 中年妇女一拍桌子,果断地阻止了她要看病的想法。 林诗兰抬头。 吕晓蓉站在她们家狭小的饭厅,手叉着腰。 “我丢不起那个人,你看病的话,大家都会知道我女儿是个疯子。” “芮芮啊,你高考都考完了,成绩那么好,所有人都羡慕你。这么好的前途你不要,要去看病,要去当个疯子?你想被所有人当笑话吗?” 这是第二年回到从前时,林诗兰和她妈妈发生过的对话。 当全世界已经没有人听她说话,她把自己的秘密告诉妈妈。也许妈妈能够理解呢?她跟妈妈谈心,她多么希望妈妈能帮帮她。 “乖芮芮,你没病,你只是压力有点大,高考的人压力大是正常的。” “那真的需要看病的,是拿着刀要捅人、在地板上抽风的、街上大吼大叫的,那才叫神经病。” 吕晓蓉的嘴一张一合,不停地动着,林诗兰默不作声地听。 “我跟你说啊,我带的班里有个小女孩,可崇拜你了。你之前得了第一名的市作文比赛,她也参加了,她只拿到安慰奖。” “我同事们都知道你今年高考,那群八卦的,还特意发短信来问我,你分数怎么样呢。哈哈,我把你的分数发给他们看了,可把他们酸坏了,问我怎么教育你的。他们不懂,会学习这是天生的,你和他们家的小孩可不一样。况且,我从小就盯着你,眼皮下管你管大的,他们学也学不来,哪个父母能做成我这样?” “这下,我们真是扬眉吐气了,没爹的孩子、副科老师的孩子,照样优秀,你就是有本事上最顶尖的大学。他们嫉妒也没用。他们好奇你报哪里的志愿,我偏不告诉他们,哼,反正我们的未来有多好,是他们想象不到的。” 林诗兰的指尖勾住自己的头发,把它们向下扯,完全不觉得痛。心像一株好久没有浇水的植物,渐渐萎缩干涸了。 “妈,为什么我们每天都在讲这些?你说的这些我根本不感兴趣,我根本不想听。” “妈妈,我真的好爱你,可是,你让我好痛苦。妈妈,为什么爸爸死后还要那么辛苦把我养大呢?” “不仅是你,我也觉得好辛苦啊。如果你的女儿是别人就好了,比我更听话更聪明的人,能让你更满意的人。” 她的话将她妈气得浑身发抖。 吕晓蓉伏到桌子上,掩面哭泣。 林诗兰想过来安慰她,她妈指着大门让她滚。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12节 冒着雨,林诗兰跑了出去。 她去了除家以外,最熟悉的地方,她的学校。 大雨如注,她跑过操场、一间间教室,雨声中,老师同学们背对着她窃窃私语,黑色怪物拖着长长的尾巴亦步亦趋地跟随。 哪里都吵得要命。 林诗兰躲进了学校的礼堂。 她却仍旧不是这里唯一的人。 离她一段距离,礼堂靠窗的位置,站着一对男女。 窗外的雨好大,从她这边看过去,好像外面的树和房子都漂浮在汪洋之中。 选择这样的时间点在学校幽会,必然是一对有情人。不愿打扰到人家,林诗兰缩在角落,静静地呆着。 离她更近的女生,身材丰腴,背着浅黄色的书包。 背对着她的男生,管女孩叫苏鸽。 他们前面说了什么,她没听清,直到林诗兰发现,那个男生的背影非常眼熟。 她多看了几眼,把他认出来了……是谭尽啊。 恰巧,雨声小了些,两人的对话传入她的耳朵。 手指绕着校服的衣角,苏鸽闷闷道:“你别喜欢她了,喜欢我吧。” “啊?”谭尽愣了愣。 她的声音含羞带怯:“我长大以后,会比林诗兰更聪明漂亮的。” 谭尽没回话,没听见似的。 苏鸽叹气:“我回家了。” 她迈着小小的步子,垂头丧气地走出了礼堂。 待她的身影卷入呼啸的风雨声中,谭尽陡然清醒。 “那好哦。”他对着她的背影说。 …… 林诗兰从病床上睁开眼。 刚才站在礼堂的男生,现在坐在她的床边,聚精会神地削苹果。 身体像泄气的皮球,没有一点力气,她试着抬了抬手,发现手连着输液管,正在挂吊瓶。 痛。 能感觉到痛。 ——刚才那些乱七八糟的画面,是做梦啊。 她也大概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梦见过去的事。那些都是她昏过去前,心里挤压的东西。 注意到林诗兰眼睛睁开了,谭尽激动地站起来,苹果差点没拿稳。 “你终于醒了。” 她开口说话,嗓子干得发疼:“我在医院?” “是啊,你食物中毒,人都休克了。我送你去学校医务室,太严重了,医务室老师又叫了救护车送来医院。你还说自己以前没事呢,我告诉你,你以前的没事都是侥幸。” 她昏迷的这几个小时,谭尽憋坏了似的。 她一醒,他立马对着她说个没完。 “你妈之前来过,又走了,说回家给你熬粥。我看,你别吃她做的东西了,这段时间吃喝都得格外注意。” “哦,还有,医生要你醒了去做胃镜。” 林诗兰点点头。 做完胃镜,大概率会查出慢性胃炎,她知道她的身体有这毛病。 苹果,本来谭尽削给自己吃的。见林诗兰醒了,他把最后一点苹果皮削干净,递给她。 “你吃不?” “不吃。” 谭尽坐下来,吃起苹果。 她下一句话,直接让他的苹果没了味。 “你对苏鸽誓言发的誓,是什么内容?” “不知道,我怎么可能知道。”嘴里的苹果块不知该嚼还是该咽,谭尽望向她:“你为什么这么问?” “随便问的。” 她对他浅浅一笑:“谢谢你今天送我来医院。” 第10章 撒谎精 谭尽能感觉到,林诗兰在他和她之间竖起了一道高墙。 原以为,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两人能变得亲近一些,却是没有。 她对人设防的方式很奇特。你离她100米开外,能感受到她生人勿进,心里的围墙足有50米高;你走近一点,发现她也并非想象的那般难相处,目测防护栏只有5米;等你真的走到她身边了,好家伙,你发现她心的周围架着各种武器,配以重兵把守,而那堵墙,从地板延伸到天空的云朵里,一眼望不到尽头。 她那句不咸不淡的谢谢,像一盆冷水浇到他头上。 谭尽坐在病床边,直到吃完苹果,也没有找到可以跟她说的话题。 不久后,吕晓蓉提着保温桶来到医院。 她陪着林诗兰找医生做检查,没有任何理由再呆在这里的谭尽则回了家。 根据林诗兰的状况,医生建议她今晚留院观察。 这一折腾,时间不早了。 吕晓蓉明天还要上班,林诗兰让她妈回家睡觉。 走前,她妈千叮咛万嘱咐,让她挂完吊瓶,吃点自己带的东西垫垫肚子。她答应下来,她妈才放心离开。 一天上吐下泻、挂水打针,这会儿稍稍缓过劲来,林诗兰打开她妈送来的保温桶。 铁质的保温桶,分为左右两边,左侧是白粥,右侧……是鸡汤。 这个画面实在是太荒谬,她感到无奈,又可笑至极。 端着保温桶,她在病床上笑出泪花。 跟昨天一模一样的鸡汤,闻着熟悉的草药气味。她笑着笑着,笑容逐渐变冷。 保温桶上画着大得夸张的粉色爱心。里面的鸡汤,汤里放满草药,鸡肉全是一只鸡身上最嫩的部位。这汤,就像她妈这么多年给她的爱一样,满满的、心意多到过剩,同时,也完完全全没考虑过,她的需要与不需要。 拿起勺子,林诗兰打算喝口白粥。 一片阴影挪到病床边。 在她喝之前,他把保温桶端走了。 “我在家给你做了蛋花汤。” 将携带的饭盒在病床的小桌子上放好,谭尽拎着保温桶往外走。 林诗兰对着他的背影问:“你去哪?” 他头也没回,说:“把鸡汤倒了。” 能闻到蛋花汤清淡的香味从饭盒里飘出来,林诗兰的眼神没法从它上面挪开。 饭盒的玻璃盖上有一层雾气,汤是烫的,现做的。 天还在下雨,她把手贴到饭盒上,热热的。 家到医院的距离可不近啊。 转眼,谭尽回来。 见她坐着不动,他帮她把盖子打开。 感觉脑中绷着的弦断开,林诗兰忍不住了。 “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她充分怀疑他没安好心,语气咄咄逼人。 谭尽表情善良:“我们是一起回到过去的伙伴啊。你相信我,你也能看见我看见的东西。” “即便是伙伴,你对我表达出的关心也已远远超出了伙伴的范畴。”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个道理林诗兰懂,所以他不明不白地对自己的付出,她更不愿意接受。 “谭尽,你没有脾气吗?” 她掰着手指头,将他最近做的事一一列举:“花鸟市场,我丢下你走了,你追着我,还给我送水果。我食物中毒,你背我找老师、陪我来医院,还给我煮汤。只是因为我们成为伙伴,你就能任我摆布?我怎么记得你以前不是这么友善的人呢?你做的这些,你看我搭理过你吗?” “嗯,那是你的问题,”他神色如常,不急不恼:“既然已经看见我表现出的好意,为什么你总是冷冰冰地对待我呢?” 谭尽说的一点儿没错,林诗兰有问题。 她就是这么长大的,独自一人闷在自己的世界里,在以前没有朋友,在未来没有朋友。她不知道怎么和人做伙伴,不合拍就想拆伙。 但他要拿伙伴和信任的那一套来诓她的话,林诗兰也不傻。 “我摸不透你想要什么。我不相信你,你对我撒了很多次谎。” 也是怒气上头,她用了“撒谎”这个词,用得有些重了,其实,他挺多是对她不够坦诚,没有做到知无不言。 谭尽挑眉:“什么谎?” 像以往的许多次那样,林诗兰欲言又止。 是这样的。她认为:当一个人控诉另一个人撒谎,好比出轨的丈夫被老婆控诉,得先满足一个条件,你们的关系是存在的,你才有资格指责对方,不对你说真话。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13节 所以,当她选择向谭尽对质他说过的谎话,那说明,她承认了他们的伙伴关系。否则,不论他是含糊其辞、前言不搭后语,还是另有隐情,她都没有立场去指责他隐瞒。因为,他想隐瞒是他的自由,根本不该她过问。 今年是回到雁县的第四年,没人比她更渴望拥有一个伙伴。 谭尽说的话做的事,处处透露着古怪,林诗兰不确定能不能信任他。 恨恨的牙把嘴唇都咬出了一个印子。 瞥见那碗蛋花汤,看在它的面子上,她松了口。 “好,那我们一个个说。” “在我看来,你对穿越规则根本不了解。这里的东西带不到未来,是最基本的,你不知道。每年的穿越,我也没察觉到隔壁的你有如今这种异常举动。所以我怀疑,你是不是真的和我一样,三年都重复被困在过去。” “第一次见面时,你说你的家人朋友都死了。我之后问你,你哥是不是活着,你回避这个问题。” “还有,你和苏鸽是什么关系?你对她发了什么誓?” 他轻笑:“原来你对我有这么多好奇啊。” 她情绪如此外露的模样太罕见,谭尽心情不错,眼里嘴角堆着笑。 “你想知道,我告诉你就完事了,生什么气。” “你说的没错,我没有三年的穿越经历。我没有骗你,本来我就没说自己跟你一样被困了三年。是去年,我才有穿越的能力。” “我和苏鸽只是普通的同学关系,早上要上课没细说。我不知道我发什么誓了,更不知道发誓对象是不是她。雨季这段时间,她暗恋我,所以我猜测自己答应了她什么事吧。只是猜测,完全有可能是别人。” 林诗兰等着他把全部疑虑解释清楚,谭尽在最后,慢悠悠地告诉她:“至于我哥……他死了。” ——撒谎! 她愤怒地攥紧了拳头。 这一段解释,疑点重重。 可是,又这么巧,林诗兰没有证据戳破他的谎言。 他说他第三年才有的穿越能力,去年,她参与雨季的时间是最短的,无法得知他的说法是真是假;听曹阿姨说,她在展会见到谭子恒,但自己还没有亲眼见到他,谭子恒的生死也无法证实;苏鸽那边,根据她穿越第二回 看到的片段,她和谭尽的纠葛,不像他所描述的那么简单。 当下,唯一能问他的,只有自己确实在第二年看到的画面:苏鸽对你的表白,你接受了对吗?苏鸽说的那句,让谭尽不要喜欢林诗兰是什么意思? 但她问不出口。 那件事是自己偷听到的。他没骗她什么,顶多是不想说。别人的感情问题,她不好干预;再者,他们的对话还提到了她…… 要是问了,谭尽不诚实回答,否认这回事,尴尬的就是她了。 林诗兰脸上写满烦躁。 “我怎么知道你回答的是真话还是谎话?” 谭尽气定神闲地用勺子搅了搅蛋花汤。 “你觉得我骗你了,能有什么好处?” 她哑口无言。 “喝汤吧,都凉了。”他把勺子递给她。 林诗兰拉不下脸皮接他的汤勺:“要是真信你,那不应该喝你的汤,该把我妈煮的鸡汤和粥喝了。要满足她的誓言,所以我得服从她一切指令。” “你还嫌以前听她的听得不够多吗?” 谭尽嗤笑:“说不定那个誓言是,乖女儿,我要你发誓做自己,快乐度过雨季呢。” 他占她便宜了。 说女儿时,故意拖长了语调。 “林诗兰,要我说,这回你就反着来,硬气一次,啥也不听她的。” 她没好气:“哦。所以要我听你的?如果我们被困不是因为誓言呢?” “谁知道呢?穿越三回了,你能做的什么都做了,什么都没用。你除了相信我以外,还有什么别的办法?” 他舀起一勺汤,送到林诗兰嘴边。 越界又流畅的动作,仿佛是老狐狸终于露出了他的大尾巴。 她被迫拿过半空中的勺,自己喝了那一口汤。 “做什么都没用,我可以什么都不做。”喝完一口,她又去饭盒里舀。 林诗兰半句没夸他,但喝汤喝得很快。 这比先前的“谢谢你”让他受用,谭尽也乐得配合她。 “行啊,那你什么都不做吧。” 第11章 组个队 一番对话,撕碎了合作伙伴的面具。 林诗兰的怀疑与谭尽的假惺惺都摆在了台面上。 带着一股怨气,她把他做的蛋花汤喝得干干净净。 喝汤的时间让林诗兰想通一件事,有些东西谭尽说的对:除了相信他以外,她有什么别的办法? 反正眼下,自己没有任何想法,不如死马当活马医吧。 横竖她是重生了。 宛如小马过河的寓言,有的坑不亲自踩下去,便不知深浅。 而谭尽这个人,她可以不相信他。若他真有图谋,之后她再防,也未必防不住。他敢给好处,那她有什么不敢接的? 好比这蛋花汤,这么好喝,不喝白不喝。 “我想吃冰淇淋。”依然带着一股怨气的林诗兰对谭尽发号施令。 吃完热乎乎的,她来了胃口,现在想吃点冰冰的。 不适应林诗兰的突然变脸,谭尽呆坐在旁。 她却沿着这个新路线越走越远,懒洋洋地往病床一靠,再跟他强调了一遍。 “你不是说,我和你是伙伴吗?你的伙伴想吃冰淇淋。” 谭尽没惯着她。 收起之前阳光殷勤的形象,他说话也变得难听。 “你想死可以,我不当这个刽子手。” 林诗兰眼里的火“腾”地冒上来:“我只是想吃冰淇淋,你才要死呢。” 他继续顶撞她:“你食物中毒,医院都没出,还敢吃冰淇淋,我说你寻死我说错了吗?” 林诗兰讥讽回去:“哦,原来是好意。那你不能像个人一样说话吗?” 好个骂人不带脏字,谭尽给她气笑了。 “我跟人才能说人话,之前对你客客气气也没见你听啊。” “那想必,是你说得还不够客气了。”林诗兰神色轻蔑。 谭尽冷笑一声。 “对一个回回穿越,回回喝毒鸡汤的人,客气有用吗?” 她真心的不服气:“哼,那个鸡汤前几次喝的没啥事啊,难喝是难喝,顶多是恶心反胃。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次会这么严重。” 他不懂她还在死鸭子嘴硬什么。 “合着你每回穿越,体质还都不一样呗。” “是不一样啊。”林诗兰选择嘴硬到底。 “唰——”隔壁床的帘子拉开。 原以为那里没人,他们被吓了一跳。 隔壁床坐着个胡子拉碴的大叔。 他板着脸对他俩怒喝:“你们要说话出去说!孩子要睡了!” “抱歉啊。” “不好意思。” 两人声音小下来,毕恭毕敬地给他鞠躬道歉。 走到外面空旷地。 没忘记病房里丢的脸,林诗兰率先指责:“都是你说话大声。” 他寸步不让:“是你要跟我吵的。” 站在户外,雨夜的空气清新。 小插曲让病房里剑拔弩张的气氛消失了。 两人干巴巴地面对面站着,呼吸着新鲜空气,似乎也没啥话吵了。 谭尽挠挠头:“话说,你刚才看见隔壁床的孩子了吗?” 林诗兰沉思片刻,答:“没看见。” “难道他说的孩子……” 他俩不约而同地想到了。 “是他自己?” “嘶。”她打了个寒颤,抖了抖身上的鸡皮疙瘩。 “那个人好怪啊!”谭尽越想越好笑。 狂笑不止中,他猛然想到个更好笑的:“某人今天要和他一起在医院过夜了。” 林诗兰双目圆睁,瞳孔地震。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14节 突然之间,她觉得自己的病完全好了。 逼着谭尽和自己一起收拾东西,她连夜办理出院手续。 回家路上。 看了看手机日历,林诗兰问谭尽周六有没有空,她想去石化厂。 谭尽有空,但他得把做什么先问清楚。 “你要去那干嘛?” “想来是四年前了,我路过那里,看见一只受伤的小狗。” 她比划了一下:“大概,我的手掌这么大。” 这一直是林诗兰心里的一件事。 四年前,吕晓蓉送她上补习班。 林诗兰坐着她妈电动车后面,经过石化厂。 在那儿的垃圾桶,她们见到一只被放在里面的小土狗。 林诗兰远远就看见它了。 小狗似乎身上有血,尾巴在摇,她让她妈停下来,想要过去看一看。 吕晓蓉扫了眼垃圾桶,不停下反而加速。 “瞎管闲事。看了干嘛,我们家不能养狗。” “小狗好像受伤了。”林诗兰目光依依不舍地追着它。 “受伤更不能碰了,那种狗身上都是细菌。”吕晓蓉目不斜视,电动车一个拐弯,她们看不见垃圾桶了。 林诗兰一路上又提了两回小狗,她妈压根不搭理她:“你整天这个脑子里能不能多想点学习的事。” 被她妈一骂,她没胆子反抗,不敢再提了。 补习班下课,林诗兰跟吕晓蓉打电话说自己想走路回家。 她用自己下周的饭钱在在杂货铺买了点牛奶和火腿肠,特意绕路去石化厂,等她到那儿,小狗不在垃圾桶了。 四处看了看,林诗兰在草丛发现它。 它大概是自己爬出垃圾桶的。 这样多雨的日子,小小的狗趴在湿润的草丛里,早已浑身冰凉,没了气息。它脸蛋挨着一朵白色小花,闭着眼,睡着似的。 她把它埋在花朵下。 后来几次穿越,林诗兰没有去救过它。 第一是,她了解吕晓蓉,她永远不可能同意家里养狗。第二,也是最重要的,石化厂让她感觉不舒服,她一个人实在没有走近那个地方。 “我陪你去。”听完她的描述,谭尽答应得爽快。 林诗兰还有个顾虑:“如果救到了小狗,它放在你家行吗?” 他想了想,拒绝了:“小狗我可照顾不来,得放你家。” 她叹气:“我妈不肯的。” “那就反抗她。” 不是他的事,谭尽倒是底气十足。 “嗯……”林诗兰还是有些犹豫。 “想想誓言!”他为她快灭的火焰,又添了把柴:“你对你妈的誓言,准是,你跟她发誓你会活出自我。” 林诗兰诚实地说:“这不像我妈的说话风格。” “哎!这你就把阿姨想坏了,”谭尽阴阳怪气地帮吕晓蓉说话:“她怎么不能是这个风格?俗话说得好,人之将……” 这个俗话欠考虑了,意识到自己口无遮拦,谭尽赶紧打住。 “撇开誓言不谈,林诗兰,如果这是最后一次重回17岁,你难道不想为自己活一次吗?” 他慷慨激昂,激励人心的样子,像极了一个骗韭菜的成功学大师。 “你不是想救小狗吗?” “想救!” 随着想法的坚定,她的语气也强硬了:“小狗我要救,救完带回家。” “谭尽,你和我组队吗?” 他自然不会推脱:“好啊。” 林诗兰细细思索,将救狗计划补充得更加周密。 “不知道小狗是怎么出现在那儿的,有可能是被人遗弃,我们早一点过去蹲着。那天下雨,要快些把它转移到暖和的地方。” 谭尽也跟着认真起来:“要带点吃的和药之类的吗?” “带。不过它像上次那样受伤严重的话,我不确定我们能处理好,可能要送宠物医院……” 说到这儿,她有点不太好意思地问他:“你有钱吗?” “有啊,钱我随身都带。”谭尽一掏裤兜,掏出他厚厚的钱包。 打开它,给林诗兰一看,她惊到了。 “你平时身上带这么多钱啊?” 谭尽露出了朴实无华的笑容。 虽然过程曲折,但结果是好的。 耗费这些日子,两人关系日渐恶化,最终达成共识:对方不是好鸟。在医院吵完一架后,一个突然的救狗合作,竟然让他们和谐地组上了队。 各怀心思、队内不合是肯定的,总归他们愿意一起干点事情了。 第12章 配眼镜 四年前发现小狗的日期,是这周的星期日。 周六,林诗兰和谭尽约好的去石化厂。 所以,她从周五就开始苦思,明天找个什么理由跟她妈说出门一趟。 到了周五的晚上,林诗兰发现有别的烦心事了。 吕晓蓉拎着一堆菜回家,进门就开始忙活洗米做饭,还让林诗兰帮着出去买一箱啤酒,再带点下酒的卤味。 “一会儿你堂叔、他朋友,还有几个亲戚要来我们家吃饭,你买东西动作抓紧点。” 林诗兰一猜就是这样。 “我们家那么小点地方,他们干嘛老要来我们这儿吃吃喝喝?” “这都是欠的人情债懂吗,”吕晓蓉给了她钱,催她出去:“大人的事别管,快去快回吧。” 等她买完啤酒卤味回来,堂叔已经跟他带的一伙儿人在家喝上了。 男人一手端酒一手拿烟,见林诗兰进来,小眼睛滴溜溜地打转:“嫂嫂啊,我进门跟你说的话,你不信。现在芮芮在了,你问她吧。” “有什么事?”林诗兰冷着脸,压根不用正眼瞧他。 他端起酒杯,边摇头边他的酒友使眼色:“看看这丫头,这样跟她叔说话,真牛。” 不久前刚坐下的酒友凑热闹:“这丫头做啥了?” 堂叔当着大家面,将他告过的状再当众说一遍:“前不久我在她放学时碰到她,跟她打招呼呢,她不知抽的什么风,把我推地上了。我这老胳膊老腿被她摔得哟……我休养了老久,现在身子骨都没好全。” 吕晓蓉板起脸,问她:“芮芮,真有这事吗?” 林诗兰敢做就敢认:“有。” 一旁的堂叔啧啧叹气,趁机煽风点火:“嫂子,你是当老师的,不能光教学校里的学生啊,家里的孩子也得好好教育。” “是啊。”她妈赔了个笑脸,转头骂起孩子:“林诗兰,平时教你要懂礼貌,尊重长辈,你是左耳进右耳出了对吧?快,给你叔道歉。” “我没做错事!” 所有人看着,林诗兰故意加大音量让大家都听见:“他过来碰我,我才推他的。” 吕晓蓉拿手指点着她额头,嫌她大声囔囔闹得难看:“自家的叔叔碰你一下怎么了,至于推他吗?” 林诗兰站在原地,被她妈推了脑袋也半步不移,表情倔强。 “好了,你别吃饭了。再出去,给叔叔买条好烟,跟他道歉。”吕晓蓉拉开钱包,塞了几张钱给她,把她支走。 其实林诗兰一点儿也不怕她堂叔。在场的亲戚长辈怎么想她,她都不在乎。但她知道,妈妈需要个台阶下。 将钱捏在拳头里,她恨恨地瞪着看好戏的人。 “还不去?”吕晓蓉又使劲拍了两下她的背。 手揣进口袋,顶着她妈的眼刀,林诗兰冲出家门。 三五步下了楼梯,她在楼下踢着草堆里的大石头撒气。 胸口像堵满了黑色的恶臭污泥,她感到憋屈,感到窝囊,实在难以咽下这口气。 这档口,偏偏有个不怕死的出气筒,自己送上门,往她的枪口撞。 谭尽两手捧奶茶,以一副吃完饭遛弯的悠然姿态出现。 “你是不是在草丛踩到狗屎啦?” “踩你个大头鬼!”林诗兰怒气腾腾,恶声恶气地要撵走这个讨厌鬼:“你怎么每天都在我身边晃?你是跟踪狂吗!” “……谁跟着你了,我只是回我自己家,”他喝了口奶茶,不气也不恼:“没踩到狗屎,你脸那么臭?” 她懒得搭理他,甩手走掉。 谭尽不依不饶地追过来:“看你是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了,快说出来让我开心一下。” “要开心回自己家开心,”气鼓鼓的林诗兰走得比跑还快:“我要去买烟了。”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15节 “买烟?你家来人啦?”他一路小跑跟着她,维持这个速度两人才能搭上话。 一路斗着嘴,斗到卖烟的杂货店,谭尽也把她不开心的原因全打听出来了。 林诗兰准备进店,他制止她。 “这么个混蛋叔叔,你还真给他买烟?” 她没好气地反问:“不然呢?” “你妈给你的钱在哪?” 她掏掏口袋,掏出几张皱巴巴的纸币。 谭尽一把抓过钱,塞进自己兜里。 “你干嘛?”林诗兰马上去抢回来。 他死死捂住自己裤兜:“我抢钱啊,你看不出来?” 她没那个心情和他打闹:“别玩了,钱还我。” “不还。林诗兰,你去过电影院吗,我们用这钱看电影去吧。” 他眼里闪着细碎的光,难以分辨是逗她玩还是认真的:“或者,去湖心公园做旋转飞车,去逛夜市……” “不知道你发什么疯,没买烟我怎么跟我妈交差啊?”她不搭腔,低头去掰他手指。 “没法交差就没法交差。先前答应的反抗她,你说过立马忘了?” 谭尽手伸进兜里,握住钱,高高举到头顶。 这下林诗兰更拿不到了。 “是计划反抗她。可不买烟,我堂叔找我妈讨说法,那她又……” 因为争抢的动作,他们靠得很近。 她说话间,他手往身后一藏,猛地低下头。 鼻子几乎要凑到她的鼻子。 他的呼吸近在咫尺。 黑白分明的眸子凝望着她。 林诗兰迅速后躲,跟他拉开距离。 谭尽却仍旧注视着她的双眼。 语气中带笑,他说:“让我看看,林诗兰真正想做的事是什么?” 不知是什么让她突然觉得难为情了。 她悄然别开眼。 细长漂亮的少年的手,伸向她的脸。 曲起的指节轻轻地抬了抬她眼镜的框。 “我知道了。”他丢下这一句。 在林诗兰反应过来前,谭尽已成功携款逃跑。 角色调换,现在变成她追他。 他跑起来的速度可没含糊。 林诗兰合理怀疑谭尽有报复的成分,因为等她追到他的时候,她已经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出了一身的汗。 而他将她带到了…… “眼镜店?” 喘着粗气的林诗兰一脸费解:“你又不近视,来这干嘛?” “帮你配新眼镜。”他脚步不停走向店内。 她只好跟着进去,在店里压低声音对他说:“别费事了,我不需要。” “真的?” 谭尽轻飘飘一瞥,无比精准地揭穿了她。 “你眼镜又重,度数又不够,你确定不需要换?” 林诗兰心中一凛,看他的表情也变得复杂:“你怎么知道?” “我怎么知道?”他歪着脑袋,故作神秘地笑笑:“就是你想象的那样啊。” 模仿着女生的语气,他说出她的心理活动:“天呐,我眼镜自己戴着,连我妈都不知道我度数不够,他怎么知道的啊?哇,这个人不会是变态吧,也太了解我啦,比我妈还了解我呀,他肯定有古怪。” “……”虽然自己内心不会有那么多夸张的语气助词,但不得不说,他脑补的还真是贴切。 林诗兰有意激他:“哦?你承认,你确实有古怪?” “古怪就古怪吧。反正无论我承不承认,你都会这么认为。” 谭尽看中一个圆框眼镜,从展示柜取下来递给她:“要不要试试?” “那烟不买了吗?”为自己花钱、没完成她妈交代的事,两者都令林诗兰愧疚。 “我问你,是你的混蛋堂叔抽上烟重要,还是你看得清楚重要?” 他语气很重,有种少见的令人不适的压迫感。 气氛紧绷,她不作声。 谭尽愈发过分,没征求同意,他俯身,直接将她戴着的眼镜脱下放在旁边的柜上。 “眼神不好,生活处处不方便。上课你看不清黑板,走马路看不清远的车,坐公交看不清车牌号;明天去救小狗,你视力不够,怎么盯梢……这些所有的,你全要忍受?” 对于他的咄咄逼人,林诗兰非常不悦,脑中想着如何将他的话噎回去,她却没有谭尽的动作快。 流畅地拿起自己看中的镜框,他手把手地帮她戴上。 他边戴边说:“如果你这么擅长忍受,那以后,我会不顾你的意愿,把我想给你的全部塞给你。” 这一连串的挑衅彻底点燃了林诗兰的怒火。 在她正打算取下眼镜摔向他之前,店里的老板及时出现。 “小姑娘,眼光不错呀,这款式你戴真好看。” 她笑盈盈捧着镜子过来,让林诗兰也能看见她自己的模样。 “你长得水灵灵,脸小小的,戴细边多秀气呀,原来的黑框眼镜太压你的五官了。” 镜中的少女蹙着眉,她试的眼镜没度数,看镜子并不清晰。 老板又把镜子往前递了点:“要不要我再给你拿别的细边镜框试试?” 林诗兰总算看清自己的一脸不开心,以及,那副真的非常合适她的眼镜框。 “不用了,”她深吸一口气,最终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满意:“我就买这个吧。” 即便她没看,也感到身旁的那人在笑。 擅长做生意的老板拉着林诗兰,进行后续的验光,选镜片。 三个小时后,她拿到了自己新配的眼镜。 回家路上。 谭尽背着手在前边走,嘴里哼着走调的歌。 这天夜里,无风也无雨。 走在空旷的道路,能看见天边圆圆的月亮。 今夜的月光,如此温柔皎洁。 林诗兰忍不住多看了它几眼,用她的新眼镜。 知道明天又是个雨天,但是,心里对此也不太烦躁了。 他们一起慢下了脚步,看着月亮。 “钱我要还你的。” 林诗兰率先打破轻松美好的静谧。 “我妈给的钱不够配眼镜。你把账结了,差多少钱说说,我得给你。我自己的眼镜,不能让你花钱。” “不说。你不让我花,我偏要花。” 他回过头,对她做了个丑丑的鬼脸:“气死你。” 谭尽是故意又要找她吵嘴呢。 林诗兰看出来了。 她紧急调动起脑中的吵架用词。 不过,深思到最后,也只是小声顶了他一句。 “有毛病。” 第13章 坐车车 夜深了,石化厂宿舍的空地树影幢幢。 见林诗兰有些踟蹰的模样,谭尽问她,需不需要他陪同一起上楼。 “你妈骂你,大不了我说‘我逼林诗兰配的眼镜’,反正本来也是这样。” 她拒绝了:“你先前送我去医院,我妈都盯着我怕我早恋。要是再让她知道,你今晚把我带去配眼镜了,她肯定瞎想。” “你回去吧,”林诗兰踩上阶梯,既是同他说,也给自己壮胆:“而且,眼镜原本就需要配,我没有乱花钱,或者用钱做了什么坏事。” “行,看来你想通了。” 谭尽释然一笑,冲她挥挥手,回家去了。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16节 林诗兰蹑手蹑脚打开家门。 那伙蹭饭的人已在酒足饭饱后各自回家,只剩她的堂叔喝蒙了,赖倒在她家的小床上,呼噜声震天。 吕晓蓉正在水池边洗碗,见了女儿,比起没买烟,她更紧张她怎么几个小时不回家。 “我碗洗完,如果你还没回家,我得上警察局报警去。” “我没想让你担心的,”林诗兰举起手机,给她看短信:“我给你发消息了,你没看到吗?” 吕晓蓉鼻子发出一声嗤笑,话说得愈发严重:“发短信有什么用,歹徒也能拿你手机发。我只有你这一个女儿,你是我后半辈子的全部希望,你如果出事,我也不活了。” 林诗兰明白,妈妈在表达她对自己的在意。 但说实话,她没从她的话里获得爱,只感到了沉重。 待女儿道完歉,吕晓蓉开始追究下一件事。 “配新眼镜有什么必要?你这个年纪应该专注学习,这种眼镜是很时髦,可是一点儿也不实用。眼镜是个工具,要以实用为主。” 林诗兰无奈地跟她解释:“换新眼镜不是因为臭美,先前的眼镜度数不够了。” 听到这话,吕晓蓉情绪更激动,立马丢下手里的碗,过来看她的眼睛:“哎呀!怎么又不够了?你近视又加深了?从来不会保护眼睛,再这样下去,你两只眼都要瞎了,跟你说了多少遍,写作业姿势要规范,灯要开,多少次我回来你黑灯瞎火……” 如果不是实在听不下去了,林诗兰不会选择打断她。 “妈。就是不想被你这么说,我才一直戴着度数不够的眼镜。” “我在眼镜店验光,比期末考试还紧张。人家指着视力表,问我是哪个方向,我看不清,心里很慌张。我也不想眼睛坏掉,可是已经看不清了,我需要配眼镜。跟你讲这些,是想告诉你,我非常清楚保护眼睛多重要,所以,别再指责我了。” 林诗兰这一番推心置腹的话,被吕晓蓉视为了狡辩。 她置着气,晚餐剩的菜全倒了,没给林诗兰留。 第二天。 堂叔一早醒了,想喝汤醒酒汤。 她妈没睡多久便起床忙活。 林诗兰跟吕晓蓉说,自己今天去图书馆学习。 她妈没闲工夫管她,便让她去了。 到楼下。 特意没提前发短信叫他,林诗兰原以为可以等谭尽一回了。 小雨淅沥沥。 她撑开伞,刚走了两步…… 大树旁,有位少年正百无聊赖地踩着水坑里的水。 “为什么每次总是你等我?”林诗兰有些想不通了。 谭尽答得随意:“哦,我才来。凑巧从窗户看到你出门,正好我也准备好了,只是我下楼走得比你快。” 一辆小轿车经过他们,车主摇下车窗。 “小尽啊,你不是老早出门了吗,怎么还在这儿?” 打脸来得太快。 说谎的人和听他说谎的人都沉默了。 林诗兰憋着笑,向车里坐着的谭尽爸爸问好。 谭叔叔招呼他俩上车:“下雨呢,你们要去哪里,我送送你们。” 看时间,谭尽爸爸是去石化厂上班,他们正好要去的就是那里。 两人对视一眼。 谭尽开口:“送我们到石化厂附近的文具店吧。” 他爸应好,把车门开了。 林诗兰坐到车后座,谭尽跟着她一起上来。谭叔叔那边还把着副驾驶的门,转头一看,他俩都在车里坐好了。 “咦,不坐前面?”谭尽爸爸也不指名道姓,边关车门边自言自语:“以往雷打不动,不管跟家里谁出门都要坐副驾驶,今天想坐后面?” 谭尽轻咳一声,已经有点后悔坐他爸的车了。 他摸摸后脑勺,尝试岔开大伙的注意:“哎,外头雨好大。” 她望向车窗,上面几滴小雨珠,风一吹都快干了。 “林诗兰,你戴了新眼镜啊?”上个话题失败,他没话找话,十分刻意地找她聊天:“新眼镜不错。” 这话干巴得,她都没法回:“是你昨晚帮我挑的,你失忆了?” “小尽昨晚和你出门啦?”一直注意着他们的谭叔叔自然地接话。 “怪不得回家时,他脸上有笑,洗澡又在浴室唱歌。我还纳闷他心情咋这么好,平时在家,小尽永远是拉着个大脸子,像谁欠了他钱一样,出去一趟回来变了个人,满面春风啊。” “爸,”神情严肃的谭尽提醒他:“开车不闲聊,看路。” “我看着呢。” 谭叔叔的确是专心地开着车,可嘴里说话也一点儿没耽误。 “小林啊,你和小尽玩,真是太好了。你不找他出门,他周六准闷在家里打游戏。以前你到家里找子恒做作业,小尽都可想和你说话了,你是不知道……” “爸!开点广播吧!”谭尽咬着牙对他说:“车里太安静了!” “哦。”谭叔叔总算会意,噤了声。 “快要到了,还开广播吗?”林诗兰表情不变,认真地询问谭尽。 他和她对视。 在她的目光中,他鼓鼓的腮帮子,像没气的气球,悄悄蔫了下去。 “那,不开吧。” 车内回荡着单调的雨刷声。 三个人不交谈,一人瞅一个窗户。 林诗兰看到文具店了。 “叔叔,你在前面把我们放下吧,那里方便停车吗?” “方便。” 谭叔叔稳稳地停好车。 他们下车,谭尽先出去。谭叔叔没憋住,用极小的声音对林诗兰说:“小林,就你治得住小尽。我们家啊,我、他妈、他哥,都管不了他,但他听你的。” 谭尽的耳根子要红爆炸了。 林诗兰再不出来,他可能会自己跑走。 谭叔叔的车开远了。 他俩车里的尴尬,却一路跟到了车外。 谭尽沿着马路,不停往前走,直到林诗兰提醒他。 “我们已经在目的地了。” 他回头找她。 他们再往后走了一小段,她指了指石化厂外沿的垃圾桶。 “那里,我曾经捡到小狗的地方。” “嗯。” 谭尽找不着魂似的,左看看右看看。 “现在小狗还没有被扔,接下来我们做什么?” “等着。” 林诗兰打了个哈欠,抬眼望天。 天边阴沉沉,乌云堆积。 暴雨欲来的周六白天,好适合在家睡觉。 他们无聊地站着。 良久,她找了个能聊的话题。 “叔叔为什么说,你听我的?” 他语调平淡:“他乱说的。” 空中的雨珠逐渐变得密集,雨下大了。 二人各自打伞,谁也没看谁。 旁边的伞,被挡住脸的人,猝不及防地朝不知名的方向抛出了一连串的疑问。 “你洗澡唱歌了?” “你以前想找我说话?” “你不坐副驾驶,要和我一起坐?” “你起很早在楼下等我?” 谭尽忍无可忍。 “你家住海边啊,管那么宽。” 那伞向上抬起几分,露出一双精致美丽的少女的眼。 她眼睫低垂,掩住眸中的情绪,疏离又如此娇怯。 “你能离我近点吗?” 他神情一滞,又听她喃喃自语。 “……我不喜欢石化厂。”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17节 瞬间,他鬼使神差地撤掉自己的伞。 身体僵直着,他往左靠了小小一步。 雨夹着风,劈头盖脸往他们的方向吹。 为了不让雨淋到自己,林诗兰紧紧抓住伞柄。 这阵风过去。 她终于想起举高伞,让发呆的谭尽过来。 这一会儿的功夫,进到伞下的他,已饱经风雨摧残,头发乱得像杂草,脸也被吹傻了。 “你为什么不打伞?” 问完这个缺德的问题,她自己先扑哧笑了。 “……” 这个只有他是傻瓜的世界。 谭尽累了。 第14章 等狗狗 把纸巾摊开,往头上一盖。 谭尽“刷刷刷”地擦了几下。 这几下,显然无法补救他的狼狈。 他头发湿漉漉,眼神也湿漉漉。 自打靠近石化厂,林诗兰莫名地感到不适,一直精神紧绷。刚刚笑过之后,她心里才好受了许多。 这会儿谭尽站得近了。 同撑一把伞,他们反而有些拘谨,没再说话。 雨水打在伞面,对面草丛的叶子被雨水浸得愈发油绿。 周六且天气不好,过了上班的点,石化厂周围许久不见有人路过。 他悄悄侧目,眼角余光瞥向她。 天边传来闷闷的几声雷响,林诗兰轻轻地咽了口水。 谭尽渐渐发觉她的异样。 似乎是被冷的,她手臂浮起一层细细的鸡皮疙瘩。 他问:“你不舒服吗?” 她没瞒他:“有点。雨不下大,还没事,现在……” 话没说完,远远的地方又响起雷声。 林诗兰缩了缩脖子:“你听,是不是有人在说话?” 他和她一起竖起耳朵听。除了风雨声以及偶尔的雷声,谭尽没有听到别的奇怪的声音。 他四下张望,别说附近没人了,整条街只有他们两个。 雨水溅到鞋上,晕出一块湿渍。这画面让她涌起一股似曾相识的感觉,林诗兰心里不踏实,右手伸向左手的手腕,那儿的手串没了。 怅然若失的心情令她的眉头越皱越紧。 “林诗兰,我想喝奶茶。” 身边的人没头没尾地窜出来一句话,打断了她的思绪。 看她不在状况内,他又一次出声,将她完全从胡思乱想中拽回来。 “昨天欠我配眼镜的钱,你不是要还吗。今天,你来请我喝奶茶。” “哦,奶茶,”林诗兰动作迟缓地点点头:“什么时候喝?” 谭尽表情拽得跟个大爷似的。 “现在要喝,给我买两杯吧,珍珠奶茶。” 她拉开挎包的拉链,拿钱还他。 “你去买,”他不接钱,将手中的伞给她:“我懒得动,顺便站在这儿望风,等小狗。” 林诗兰只好去了,谁让她欠他钱呢。 平时没关注过,不知道哪儿有卖奶茶的,她路过报亭、杂货铺,人家只有罐装的奶茶,没有珍珠奶茶。林诗兰饶了很远的路,在雨里找呀找。 走了得有半小时,终于凑巧碰到一家奶茶店。 打包完两杯珍珠奶茶,她原路返回石化厂。 虽然路程有些辛苦,但林诗兰其实挺愿意走走路的。至少,可以短暂离开一会儿那个令她发怵的环境。 为了避免丢狗的人看到他们,改变路线,不往垃圾桶丢狗,他俩特意找了个隐蔽的拐角藏着。 倚着墙的谭尽耷拉着眼皮,昏昏欲睡。 回来的林诗兰走路没什么动静。 她从他背对着的方向走近,拍了下他后背。 “你的奶茶。” 谭尽陡然一惊,像个不倒翁左右摆动了两下,堪堪稳住。 “人吓人吓死人啊!” 他惊魂未定地回过头。 林诗兰脸上带着狡黠的笑。 她故意的。 以前他跟某人开玩笑,被骂幼稚。 好家伙,如今同个人反过来对他恶作剧了。 一把夺走奶茶袋子,谭尽连忙来几口喝的压压惊。 恶作剧新手尝到了乐趣,语气轻快地评价:“看来你胆子很小哦,很容易就被吓到。” 气哼哼的谭尽端着奶茶猛吸。 “被你吓得,我胃口都没了。还有一杯奶茶我不喝了,你喝。” 他把奶茶塞进她手里。 林诗兰刚拿稳。 “啪——!” 谭尽举起吸管,以奶茶老手的姿态用力一戳。 吸管斜斜地插在了奶茶的最边边。 飞溅出的奶茶,一部分,在林诗兰的衣服上,一部分,在她的脸上。 此番互动过后。 扯平的两人身体失去了精力,脸上失去了笑容。 谭尽机械地嘬着奶茶。 收拾干净后的林诗兰也学着他,开始喝。 喝奶茶的第一口,她就被珍珠呛到了。 这奶茶喝得也太曲折,谭尽出言相劝:“不爱喝别勉强。” 林诗兰神色淡淡:“买了不能浪费。” 三分钟后。 谭尽刚喝三分之一,而林诗兰已经喝完了。 他听到她嘶溜嘶溜地吸剩余的珍珠,看架势是要把它们全部吃光。 谭尽望着嚼珍珠的林诗兰,想到电视里看的在草场吃草的小牛,大大的眼睛像黑葡萄,眼神呆呆的,嘴巴一直在动。 这个联想让他觉得,她有点可爱。 过久的无聊的等待,他俩都陷入了放空的状态。 注意到跟随自己的视线,林诗兰晃了晃手中的空塑料杯。 “我没喝过奶茶,原来很好喝。” 这种小学生都在喝的饮料,她竟然从未尝过。 他疑惑:“你为什么不喝呢?” 略微思考后,她答:“按这里的年龄,我妈不喜欢17岁的我吃外面卖的东西。” 谭尽感觉这也不能当作解释:“可是,后来的你可以买啦。” “是啊,为什么我没有去买呢?” 凝视着奶茶杯,林诗兰眼中困惑。 “满大街全是奶茶店,我每回路过,看别人喝这个,只是看着,但自己从来没想着也要去喝一下。” 谭尽想说些什么。 不过,他没有说出来。 汽车剧烈的刹车声,一下子穿透了雨声,落进他们的耳朵。 二人同时回头,望向后方的街道。 声音是从那个方向来的。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18节 两个胆小鬼都被吓到了。 “发生什么事了?” “要不去看看?” 达成共识,他们动身。 根据先前辨别的方向,往那边靠近。 在雨中行走,动作想快也快不到哪去。刹车声那一下后就消失了,到了岔路口,他们一人说左边,一人说右边。 正争执不下,有人打着伞往他们这儿走来。 无心地瞅了那人一眼,谭尽的情绪立马激动起来。 “狗!他是不是抱了狗?” 他视力极好,定睛一看更加确信:“那人手上有小狗!黄颜色的对吗?” “对,黄色小土狗。”林诗兰也隐约看见了。 于是他们迅速放弃去别处看热闹的计划。 谭尽扯着林诗兰。 他们匆匆躲回先前找到的隐蔽角落。 “狗狗果然是被人扔掉的。”她愤愤地捏紧拳头。 “我们等他走近就冲过去,抓他个人赃并获。”他用举棍子的姿势举起自己手中的伞。 他们这儿是准备就绪了。 抱狗的人不急不缓地冲垃圾桶走来。 离得越近,他们越能听见小狗哀哀的叫唤声。 可,当他真的近到,他们可以冲上去抓包他的距离,潜伏的二人却纷纷失去了主意。 是个女生。 且,是个熟人。 他们高中的校服,身材微胖,步子小小。 长刘海覆住她的眼,少女从灰蒙蒙的雨幕中来,浑身似乎也沾染了那份阴沉的潮气。 偷偷看着的两个人下意识地屏住呼吸。 她背对他们,在垃圾桶前站定。 不带半点犹豫,她将它丢了进去。 谭尽倒抽一口冷气。 转头,他与林诗兰的目光碰上。 二人都看见了彼此眼中的意味深长。 “哇……” 她见他没有上前的打算,多少有些阴阳怪气。 “是你的苏鸽。” 第15章 救狗狗 谭尽对林诗兰的话反应剧烈。 他好似忘了他们在暗处,用正常的音量跟她说话:“我和苏鸽是同学。她单方面暗恋我,我对她没有兴趣。” ——轻巧两句话,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 林诗兰脑中浮现苏鸽的那句“别喜欢林诗兰,喜欢我吧”,以及,谭尽当时应的一声好。 她斜睨着他,随意地问:“那你对谁有兴趣?” 轻飘飘抛过来的话,让他像只被踩了脚的猫,瞬间竖起浑身的毛。 呼吸急促,谭尽的胸口上下起伏。 “我?” 与她错开眼,他说:“我对神经病有兴趣。” 不知道他骂的是谁,反正不是自己。 林诗兰盯着苏鸽的背影,她已渐渐走远。 不再耽误时间,她来不及跟谭尽沟通,自己先行一步,冲向垃圾桶。 可怜的小狗。它趴在树叶、饮料罐、废弃的食物残渣中,一抽一抽地发出呜咽。 姜黄色的毛发被雨水打湿,黑黑的鼻子里冒着血,玻璃球一样纯净的黑色眼瞳瞪得大大的,望着天。 林诗兰用准备好的棉毛巾把狗狗盖着。 谭尽小心翼翼抱它起来。 他们想看看它哪里出血,手指刚碰到它的皮肤,它便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 这一叫,可把谭尽急坏了。 他空出一只手,哗哗地翻着包里的碘酒、棉签、蛋糕、火腿肠,创可贴……药啊食物啊,带了一堆,目前的状况叫他无从下手,不知选哪个能帮上忙。 林诗兰比他冷静。目测了小狗的出血量,她迅速对眼下的情况作出了判断:“伤得太重了,我们带的药没法处理,得送医院。” “它叫得好惨。” 他身体僵直,一动都不敢动:“我是不是碰到它伤口了?” 纵使谭尽动作极尽轻柔,小狗依然在痛苦地声声叫唤。 联想到他们之前听到的刹车声,她突然灵光一现,有了种猜测:“它是不是被车压了?” 谭尽同意:“很有可能!” 模模糊糊记得,如果是这种情况,不能随便移动伤者。林诗兰四下张望,发现垃圾桶后面有个大大的纸箱。 她有了主意:“我去拆箱子,用硬纸板托着小狗。” “我来拆。”他将小狗交给她。 狗狗身上包着柔软的毛巾,腹部贴着她的右手手掌。林诗兰能清晰地感受到,手中来自一条小生命的沉甸甸的重量。 “咚咚,咚咚。” 小土狗的心脏跳动着。 她捧着它,像捧着一座小小的时钟。 纸箱又大又沉,谭尽将它拽起来,使出吃奶的劲撕下一块纸板。 不知是没劲了还是她抱着舒服,狗狗的叫声变小了。 她接过他递来的硬纸板,小狗的身下垫好,再将它护在自己的臂弯里。 而后,两人用跑步的速度找附近的宠物医院。 根据以前的信息,他们都知道,它在原本的时间不会这么快死掉。 这是一只坚强的小狗,它现在被扔,直到第二天上午才死。 甚至,在生命的最后,小狗凭自己的力量爬出垃圾桶,死在了草丛里。足可见它求生意志的顽强。 他们的干预,出于善意,但结果不可预知。 对它救助够及时吗?它能被救活吗? 或者,因为遇到他们变得更糟? 小土狗流着血,发着抖。 他们以最快的速度奔跑,不敢有所懈怠。 谭尽打伞,遮着林诗兰和小狗,他自己遮不遮的完全没顾上。 进到医院,她和狗干干爽爽。 他像冲了个澡,全身被大雨浇透。 宠物医院的人替小狗检查了伤势。 跟他们猜测的一样,经医生的判断,狗狗是遭遇了车祸。 “右前肢骨折、内出血,需要拍个片,然后做手术。” “好,尽快做吧。”谭尽果断地同意。 医生抬抬眼镜,看了眼他们,都是稚气未脱的学生模样…… “这是不值钱的土狗,日后也会有残疾。你们确定要救吗?手术可要花不少钱。” “救,我有钱。”谭尽如出一辙的干脆。 医生那边还在给狗狗打止痛针。 谭尽已经提前去外面交掉了全部的治疗费用。 这是一只很小很小的狗狗,年龄大概只有三周那么大。 土狗呜呜呜地叫,眼里浸满泪水。 林诗兰摸摸小狗的脑袋。 在它的耳边,她轻声对它说:“活下来吧。” 上一回,她亲手埋掉它。 时隔四年,再次找到这只小狗。 这一次,她想让它的命运发生改变。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19节 医生在里头做手术,林诗兰和谭尽在外面等。 他被雨淋过的头发已经干了,衣服和裤子却还湿着。 宠物医院的空调开得有点大,坐在长椅上的谭尽缩着脖子,看上去有点窝窝囊囊的。 林诗兰从包里掏出一条毛巾给他。 谭尽开心接过,往自己身上这里擦擦,那里擦擦,擦得起劲。 她悠悠地提醒:“这是给狗的毛巾。” 他正在擦脸的动作猛然滞住。 “……我多带的。”好一个大喘气,她又整蛊到了谭尽。 “不好笑。”谭尽把毛巾还给她。 林诗兰侧目:“什么不好笑?” 他眼角向下耷拉着,脸都气胖了一圈。 “刚才的玩笑不好笑,‘你的苏鸽’也不好笑。” 谭尽单方面陷入了跟林诗兰的冷战。 空调呼呼呼地吹。 恼人的雨一刻不停地下。 一会儿后,前台来人了。 他拿着张表格来找谭尽:“该填的信息没写完呢,你家小狗的名字要写上。” “哦,好。”谭尽取走他给的纸和笔。 冷战结束了。 冷战总计时长:五分钟。 “林诗兰,狗要叫什么?” 笔尖对着狗名字的那一栏,他低头,打算照她说的写。 林诗兰没说话。 谭尽只好抬眸看向她。 “静静。”她说。 “啊?”他惊。 林诗兰耐心补充:“狗,我要叫狗‘静静’。” 他感觉不太妙:“为什么啊?” 她表情平和:“我喜欢静静。” 谭尽表情裂开:“你什么时候喜欢静静了?” 她依旧平和:“我一直都喜欢安静。” “那也不能叫静静!” 手里的笔都被扭弯了,他豁出去反抗:“因为,我也是尽尽!” “你是谭尽,尽尽。它是,静静。” 她得出结论:“完全不一样。” “你读出来完全一样好吗!”谭尽抓头发。 见他真的很崩溃。 她嘴角上扬,扑哧乐了。 林诗兰扳回一城:“这次的玩笑好笑了吧?” 他松一口气:“原来你是开玩笑啊。” 抽走表格,她写上真正给小狗想的名字。 谭尽凑过来看。 【宠物姓名:静静】 她缺德缺上了瘾:“其实,没开玩笑。” 第16章 走两步 直到小土狗的手术结束前,谭尽都在为了它的名字,或者说他的名字,努力向林诗兰抗争。 “不如叫晴天怎么样?你想逃脱雨季,叫晴天多吉利啊。” 他绞尽了脑汁,“猜林诗兰喜欢”的提议一个接一个地蹦出来,让她想关都关不掉。 “我想到一个特别好的:嘟嘟,非常朗朗上口吧?” “这个你一定喜欢,sunny!你想要中文名可以叫它,阳阳。” “那想个大众的名字如何,乐乐?果果?豆豆?多多?” 而不管谭尽怎么推销,林诗兰始终是一副油盐不进的态度:“好的,我会考虑一下你的建议。” 待小狗从手术中出来,她直接喊着“静静”,迎了上去。 狗狗几乎半个身体缠着绷带,手术后的它非常虚弱,安安静静趴在台子上。 医生说手术很成功,小狗还得留在医院观察观察,他们来给它打针吃药。稳妥起见,一周后再来把它接回家。 听到狗狗没大碍了,他俩都特别高兴。 林诗兰摸摸小狗毛茸茸的脑袋,夸奖它:“做得好。” 狗狗蔫蔫的,前爪被包得肿肿的,眼睛微微睁开。 不知是不是听懂她的话,小狗舔了几下她的手。 突然传来的湿润让林诗兰微微地愣住。 仿佛是谁用羽毛挠了一下她胸口。 心脏被这份柔软触及,感到了微微地塌陷。 “医生,小狗是公的还是母的?”表格上这一栏也空缺着。不敢挪动趴着的小狗,谭尽还是问了医生。 “是小男孩哦。”医生说。 看林诗兰那边,改名字是没戏了,谭尽打起狗的主意。 趁着她和医生说话的功夫,他做贼似地蹲下来,手捂住嘴,跟狗交流:“哥们儿,我们来选个帅气的名字吧。” “烈火?”土狗没反应。 “刀锋?”土狗的眼睛越眯越小。 “雷霆?”刚才剩一丝缝的眼眸完全地合上了。 再度受挫,谭尽垂头丧气,背弯得像只虾米。 “静静。”林诗兰在后面喊。 “嗯?”他回头看她,旁边的小狗竟也抬了抬眼皮。 她粲然一笑,双眸含情,脸庞笼着明媚的光。 谭尽一时分不清,她是不是在对他笑。 被叫名字的小狗,因为她的目光,支棱起它短短的小尾巴,从左边缓慢地晃到右边。 从宠物医院出来,已是小镇的傍晚。 雨水冲刷后的石板道,表面光滑透亮。 家家户户亮起灯,能闻到镇上人们做饭的香味。 两人依旧没有热络地对话,安静地走在回家的路上。 救活了这只小狗,天气照样如此差劲,一切仿佛都跟来时的一样。 却又不一样。 空气被夏日的水汽浸饱,他们漫步雨中。 为了不踩到水坑,二人脚步挨得好近。 “你说为什么,苏鸽会出现在那里?”林诗兰主动提到这个话题。 被她开过玩笑,谭尽对“苏鸽”两个字,表露出了微微的抵触。 他叹了口气,没有兴趣去接那个烂摊子:“丢狗的,肯定不是好人,不管她了。” “你也得逃离循环的雨季。” 林诗兰却是没有任何轻慢的意味:“你帮了我,我也想帮你。” “你可以把你知道的告诉我。”她的表情真诚。 “好吧。”思考片刻后,谭尽开了口。 “在雨季前,我可以说,对她没有什么印象……” 每个班级里都有那么一个不太受大家待见的人物,在谭尽的班级,这个人叫苏鸽。具体什么原因,他说不上来,大家好像不爱跟她玩,不喜欢坐她附近的位置。 在谭尽是小胖子的时期,他也曾经是班里这种不受待见的人。 当他意识到同学们孤立苏鸽时,他没有像他们那样做。 倒不是说他为她挺身而出了,他只是没有欺负她,像对待普通同学一样对待她了。 班上分小组做作业,苏鸽被剩了下来。老师问谁愿意和苏鸽一起,问了好几个人,都不愿意;问到谭尽,他是跟谁都不挑的,所以爽快答应。 后来,苏鸽找他借橡皮,谭尽也都会借给她。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20节 班上买练习册,有一本垫在最,反正不爱写作业,就随便拿了一本。 苏鸽会跟自己告白,是谭尽完全没想到的。 他平时无心的行为,在苏鸽的眼里,全被解读为了对她有意思的信号。 “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如果你不喜欢我,为什么要同意跟我一个小组?如果你不喜欢我,为什么小组展示时要当着所有人的面,为我鼓掌?你肯定是喜欢我,所以小组展示后,老师给的奖品巧克力,你没拿,全留给我了。你喜欢我,所以借我橡皮,从来不会向我要回去。你特别爱我,你甚至把好的练习册让给我,自己用破的。” 谭尽是懵的。 他拒绝了她的表白。 关于之前怀疑的,誓言发出对象…… 实际上,非常牵强,谭尽想不到他会对苏鸽许下什么誓言。但是他能感觉到被他拒绝之后,苏鸽的状态变得特别糟糕,他对此心有愧疚。 听完他对苏鸽的叙述,林诗兰也是懵的。 首先,他们的关系和她所想象的,差别太大了。 再有,根据谭尽的话,他其实并没有对苏鸽另眼相待,做的事都很普通,苏鸽对他的误会却很深。 如果继续怀疑谭尽故事的真假,那他们永远没法合伙办事了,所以她姑且选择相信他。 “按照你之前提到的中式恐怖路线。水灾前,我最放心不下的是我妈,你有愧疚的,是苏鸽。即使猜不到誓言的内容,总归,可以尽力让两个人不要对我们怀有怨气。我觉得,这是一个值得一试的主意。” 林诗兰难得表现出如此通情达理的一面。谭尽做好被刨根问底的准备,但她半句也没有怀疑自己,他惊讶得脚步都飘了。 “……” 她正认真说话,突然瞥见了谭尽的魔鬼步伐。 “你走路怎么内八了?” 被点出来以后,谭尽试图走着走着矫正姿势。 他一边看着她的脸,一边走路。 “是啊,值得一试。但,我想不到怎么消除苏鸽的怨气。我对她好,她更觉得我喜欢她,那肯定不妥。我刻意对她不好,那不就跟大家一样欺负她了?怨气会不会更深?” “我想想……” 林诗兰瞬间有了个绝佳的提议:“不如,交换阵地作战吧。你帮我处理我妈,我帮你处理苏鸽。” 谭尽秒同意,点头都点出了虚影。 他们迈着轻快的步伐,心里悄悄对未来抱有了期待。 “我没有内八了吧?”他自信地问。 “对。” 她看了他一眼。 “现在顺拐啦。” 第17章 坐中间 狗狗他们是救活了。 林诗兰能不能带回家还是个未知数。 她跟她妈提:“我想养狗。” 她妈对她说:“你想都不要想。” 林诗兰进门前,谭尽教她:“试试看,你用对付我的气势,对付你妈。” 于是,她摆出雷打不动的扑克脸,复读机一样对她妈重复:“我要养狗我要养狗我就要养狗……” 吕晓蓉叉着腰,使出狮吼功中断她的发言:“别说了!我们家不能养狗!” 林诗兰进门前,谭尽还教她:“你就想象,你妈不是你妈,她是一个披着你妈外皮的我。” 视线扫过妈妈烫卷的黑棕色长发,白白的脸;她放空大脑、双眼失焦,把她妈想象成一个头上挂着海带的肉包子。 其实,林诗兰都知道她妈大概会说的台词。她先吕晓蓉一步把她的顾虑讲了出来:“不能养狗。狗身上有细菌,多脏啊。每天要遛狗,谁有精力?有那个精力还不如多学习。我们家人都吃不上饭了,还要给狗吃,哪来的钱?养只狗那么吵,吵了以后还能好好学习吗?” 吕晓蓉:“……” 林诗兰的战略是:说她妈的话,让她妈无话可说。 吕晓蓉深吸一口气:“既然你……” “既然你都知道原因,还敢跟我提这种无理的要求。” 又一次,林诗兰预判了她,并以更快的语速把话说完。 这个不寻常的操作属实是唬住了吕晓蓉,对自己言听计从的女儿竟然会抢话了。 她正思索该怎么用更多的理由数落女儿,这也给林诗兰空出了表达的空间。 “妈,你想的事,我也想到了。所以,我是经过深思熟虑向你提的养狗。我会负起责任养它,我会遛它、给它洗澡、把它教好让它不要吵,它吃我们的剩饭就行,不用多花什么钱的。与此同时,我向你保证养狗不会耽误我的学习。妈妈,你相信我好吗?” 这段话,林诗兰老早就打好了腹稿。 她内心有很多想法,有很多想和妈妈说却没说的话。 因为不愿意让妈妈生气失望,因为不想她们起争执,即使重新经历许多遍相同的场景,她也仍然选择将自己心里的声音咽下。 高三,是学习生涯的最关键时刻。林诗兰顺应着她妈的想法,在她的花季雨季专注于“学习”这一件事。 除此之外,她什么都没有做。 如果又一次,什么都没有做,就把17岁过完了,是多么的遗憾啊。 这回,她在生活里,找到了想干的事。 ——收养小狗。 ——掏出真心和妈妈交流。 “好吧……”吕晓蓉带了些不甘愿,可终究还是松了嘴。 “先让你养一阵,但相信你是有条件的。下次模拟考,你要达到我要求的分数,我才会让你继续养。” “好!谢谢妈妈!” 林诗兰真是开心极了。 她可以养静静啦! 原来,只要她诚实说出心里话,她妈是可以理解的! 等吕晓蓉不在家了,林诗兰迫不及待地去到隔壁楼的谭尽家,将这个好消息分享给他。 谭尽那边却有烦心事。 “我看了看后面的课程安排,下周一,就是我给你说的,班上分学习小组的事件。所以,明天老师问我要不要跟苏鸽一组,我是拒绝还是同意?” 她喝着手中的汽水,告诉他:“我认为,得同意。” 他有点不太放心:“那我该怎么避嫌呢?小组作业时,我对苏鸽态度差一点?” 林诗兰顺走谭尽的薯条,边咀嚼边说:“听完你的故事,我觉得,你以前也没对她多好。就像之前说的,你对她差一点,就跟大家一样变成欺负她了。” 他叹气:“那我该怎么做?” 林诗兰拿起鸡块,蘸了番茄酱:“你跟从前一样就好了。” 他求助地望向她:“行!你有办法对吧?” 林诗兰没否认,因为她在忙着吃巨无霸汉堡包。 谭尽呆坐着,刚买回来的麦当劳,现在已经只剩包装纸上的麦当劳叔叔了。 很难不怀疑,这人是特意来他家蹭晚饭的。 拍拍自己鼓鼓的肚子,她笑容恬静:“我没吃过麦当劳,原来很好吃。” ——真是熟悉的台词。 ——上回她喝到奶茶也是这么说的。 他默默地收拾餐桌,试图找到一口吃的。 林诗兰捧着汽水吸溜吸溜地喝。 喝得太大声,惹怒了饿肚子的谭尽。 停住手边的动作,幽暗的眸子盯住她,他表情似笑非笑:“你吃了我的东西,信不信我把你给吃了?” 她看了他一眼,站起来。 “我回家啦。” 仿佛吃谭尽东西的坏人不是自己,林诗兰转身就走。 “哦,对了。” 没走两步,她回过头,将饮料杯往他手里一递。 “这个给你。” 谭尽下意识地接过。 低头看,里面已经空了。 再要找林诗兰算账,她已脚底抹油,走出大门。 …… 到了第二天。 谭尽才知道,林诗兰的办法有多瞎。 他按计划的,和苏鸽成为一个小组。 当小组进行单独作业时,林诗兰按时来帮忙了。 窄窄的双人课桌。 苏鸽坐在板凳的左边,他坐在板凳的右边。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21节 林诗兰坐在他们的中间。 她直直地杵在那里,僵硬得宛如一支冰棍。明明是夏天,谭尽和苏鸽却感觉到空气中飘来阵阵寒气。 他咳嗽一声,试图为林诗兰的加入做个铺垫:“这是隔壁班的班长,他们一班已经做完这个作业了,我特意请她来指导我们。” 林诗兰没说话。 苏鸽咽了咽口水,先打招呼:“嗯……班长好……” 林诗兰猛地转头,动用力量使嘴角开朗地上扬,对她露出了一个诡异至极的笑容。 “你好。”她的问候不带感情,像个杀手。 苏鸽顿时失去了语言,隔着障碍物,朝谭尽投来了求助的目光。 他只好出来打破尴尬的局面:“我来说说我们的任务,这个小组作业是要复习以前的课时,选出几个重要的章节,再整理做成幻灯片全班展示。” 林诗兰点头:“好,我知道了。” “我来给你们做。”她豪气地扛下了所有。 此时的教室已不是教室了,是冰封千里的滑雪场。 一个下午过去。 完全没有参与却完成了小组作业的谭尽与苏鸽,他们的关系铁得仿佛是一起去了趟冰雪主题的鬼屋。 谭尽请来的劣质演员,则对她手把手完成的小组作业很是满意。 “放心吧,这个展示,你们肯定能拿班级第一。” 学习高手沉浸于学习,全然忘记了她来这里的目的。 第18章 好素质 林诗兰是个不吹牛的人。 几天后,苏鸽和谭尽的小组展示如她所言,拿了全班第一。 老师对于他们的展示赞不绝口:内容精细、涵盖内容全面、对知识点的理解和应用滚瓜烂熟,两个人肯定是在一周里耗费了很大的精力做出来的。 被大力夸奖的两人在讲台上露出了“受之有愧”的表情。其实,他们这周啥也没干,林诗兰用半天下午把活全做完了,这导致他们每天在教室里干巴巴地一起发呆,闲得都快发霉了。 苏鸽的展示部分结束,班上没人鼓掌。谭尽看着她自卑地咬紧下唇,尴尬得手脚不知放哪。在一派静默中,他还是选择带头,为她鼓了掌。 老师给第一名奖励的两盒巧克力,谭尽保留了自己的,没给苏鸽。 ——好歹得和以前有不一样的地方啊! 下课后,又到了周末,谭尽跟林诗兰约好去宠物医院接静静。 她在校门口等着,他从黑漆漆的角落走出来,背后像跟着一道阴影。 见谭尽一副愁容不展的模样,林诗兰想当然地问:“小组展示出问题了?” “没有。”他翻翻书包,把奖品巧克力送给她。 林诗兰也不跟他客气,当场拆了包装盒,拿出两个巧克力;一个在手心捏着,一个马上吃。 她似乎不再关心他,都不往下问了。 谭尽满腹哀怨,恨不得掏出一条手绢在手里揪。 他自己主动往下说:“这一周我跟苏鸽单独相处,因为太无聊,她竟主动来跟我聊天。放学的时候,她跟着我,红着脸对我说了谢谢……” 林诗兰小口小口吃巧克力。 咬完一口,抿着;巧克力化了,再咬一口。 谭尽严重怀疑她没有在听。 别人要喜欢他了,她左耳听右耳出,根本不在意。 他超级不开心,哽着声音说:“林诗兰,一个星期你都不来找我。” 这句她总算听进去,连续咬巧克力的动作中断了一会儿:“我得学习,要是二模成绩达不到我妈的要求,她不会让我养静静的。” “那你的同伴怎么办?说好的交换阵地作战呢?”他不管不顾地赖上她:“我们难道不应该互相帮助吗?” 林诗兰想的单纯,做的也单纯:“是呀,互帮互助,我帮你完成作业啦。这样她就不会因为和你一起做作业,对你产生感情了。” 他刚才的话,她是听了的:“没想到,没事干的独处同样能产生感情。这确实,很难办哦。” 谭尽在雨中凌乱了。 “好吧,你没主意,我出一个。” “你和苏鸽做朋友,从友谊的方面,给她关爱。” 她挠挠脖子,笑得有些憨厚:“我没朋友,不知道怎么跟人做朋友。” 谭尽有一瞬间感觉:林诗兰就是想看他出事,然后看热闹。 “巧克力很好吃。”恋恋不舍地,她吃完了一枚。 手中还捏着的另一枚,想了想,她将它分享给身边的人:“你吃。” 看原本的样子,那巧克力她是要自己吃的,居然递给他?谭尽脑补出了一丝林诗兰想赔礼道歉的意味。 生的闷气就这样烟消云散,他不争气地接过她给的东西。 谭尽边吃边说:“我不爱吃巧克力。” 尽尽和静静都没事了。 小土狗恢复得相当好,已经能够站起来,一跛一跛地走两步。精神状态也不错,林诗兰一见到它,它便吐着舌头,冲她摇起尾巴。 不想让狗狗多用伤腿,林诗兰接到它起,就一直抱着它。 抱狗的姿势像是在抱小婴儿。 她一声声叫着“静静”,语调极致小心温柔。 小土狗咧着嘴,耷拉的三角形耳朵动呀动,似乎在回应。 谭尽也在一声声的“静静”中,开始了购物。 狗窝、狗粮、磨牙棒、狗玩具、狗衣服,遛狗绳……他毫不含糊,一件一件地买好收好。 林诗兰要结账,他拦着。 林诗兰要还他钱,他不收。 仿佛仍是当初那个不学无术的二流子,他微微昂起下巴,蛮不在乎地摆摆手:“我的零花钱很充足,不用担心,平时我玩游戏,花得可比这多得多。” 林诗兰抱狗,打伞。 谭尽拎着全部的购物战利品。 多雨的小镇有清新的空气,丰富的植被,连排的木质矮楼。不同于她后来生活的城市,充斥着人声,鸣笛声;霓虹灯彻夜不休,高架桥上车水马龙。 两人一狗,走在雁县的傍晚,吹拂在脸上的风有山的味道。 那是一种湿润而幽远的气味,里面混合着土壤、树木、泥泞的路、不知名的夏日花朵,再夹杂一点,热气腾腾的刚蒸好的米饭香。 这是他们的家乡。 林诗兰冷不丁想起谭尽在医院问她:水灾后,你还有回过雁县吗? 她突然间,也是头一回,有了在未来回雁县看看的想法。 买的东西把谭尽重得龇牙咧嘴。 林诗兰转头看他。 他赶忙支起胳膊,目视前方,恢复悠闲姿态。 她将小狗夹在胳膊,空出一只手,从他那儿抢走一个塑料袋。 买的确实多了,有点重。 也因此,她暂时没有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他。 即便是和吕晓蓉说好了,可以养狗。 在她妈回家看到狗以后,林诗兰照样被她骂了个狗血淋头。 “作业做完了吗,在这儿逗狗?看你跟狗玩得这么开心,考试全忘脑后了吧?模拟考还有几天的功夫,高三再找不到第二个你这样的闲人。铺张浪费,看看你买这么多狗的玩意儿,花了我多少钱?太败家了!” 这次不同于上次,林诗兰没想好怎么回嘴。 小土狗静静被吕晓蓉吼人的声音吓到了,焦躁不安地缩在狗窝的角落,完好的那只小爪子在颤抖。 她用两只手把狗狗的耳朵盖住。 她妈骂她,林诗兰听习惯了,骂得更难听的也有是,这种没有太大的杀伤力。她被骂,反而有心情安慰狗。 “没事哦,静静不要怕,不是骂你哦。” 林诗兰这般不为所动,落在吕晓蓉的眼里,她女儿已经玩物丧志了。 “好啊你林诗兰,不想学习了是吧,高考也不会好好考了是吧,看你这模样以后也不会有出息了……” 她骂得起劲,外面猛地传来一阵咚咚咚的拍门声。 手握游戏机、脖子挂耳机的谭尽,出现在她家门口。 吕晓蓉一开门,他单刀直入地说明了来意:“阿姨,您能不能不要骂她了。” 她认得谭尽,但对他没好印象,所以说话也一点儿不留情。 “不骂?为什么?你和她什么关系?我骂自己小孩,关你什么事?” 谭尽在抬杠这方面也算个练家子。 除了林诗兰,他就没在别人那儿吃过亏。 “阿姨,”他先拖长调叫了她一声,称呼客气,内容不客气:“请您,稍微地,为别人考虑一下,行不行?” “您骂小孩的声音太大,吵到我学习,还影响我的心情。我是高三学生,很需要安静,您耽误我考大学那不是耽误我前程,再把我一生都耽误了吗。特殊时期,拜托阿姨您理解,谢谢您。” 吕晓蓉瞪着眼珠子,被他噎得说不上话。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22节 谭尽属实是将交换场地作战的精髓掌握了。 可以说,充分给联盟废物林诗兰,示范了一下盟友该有的素质……或者说,盟友“该没有”的素质。 第19章 掀了桌 林诗兰抱着“只要好好说,妈妈会理解”的想法,去跟吕晓蓉讲道理。但她不得不承认,很多时候,她想讲道理,她妈不想讲道理。 以至于,她们的沟通结果到最后,成了看她妈心情。她妈心情好,她说的话会被姑且一听;她妈心情不好,则可以随时撤销答应她的事情。 谭尽模仿吕晓蓉夸大事实、不讲理的风格,替她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说实话,林诗兰的心里很畅快。 而且,他的办法很管用。 后来的一整个晚上,吕晓蓉没有再骂她。 周六,她去谭尽家跟他学习呛人的技术。 “你真厉害,你真敢说,你把我妈说的哑口无言。” 他头一回被林诗兰这么直接地夸奖。 憋不住开心,谭尽的脚偷偷在桌子下快乐地摇晃。 “没什么厉害的,你也能做到。你之所以做不到,是因为你太顾及你妈。如果你学着你妈,不在乎说出的话会让她伤心,她不可能说得过你。” 他对她倒是信心十足。 林诗兰听了他的话,若有所思。 周日。 林诗兰从补习班回来。 不等进门就知道她堂叔又来了。 家的楼下,离得老远,都能听见他们家闹哄哄地在打麻将。 她没进门便被她妈拦住,要她再出去一趟,给堂叔和堂叔朋友买烟和买酒。 “我不想去。”她冷着声音反抗。 吕晓蓉轻哼道:“怎么的?现在让你办个事,还得我求你啊?” 林诗兰仍没有让步:“我不喜欢他们,不想给他们买。我还得复习、做作业,你不是说了吗,我快高考了要专注学习。” “等他们走了,你再学。这会儿有客人在,你也当是学累了,放松一下……” 她打断她妈:“我不觉得是放松。” 吕晓蓉失去耐心:“好了,我这儿没闲功夫跟你扯,手头要干的活一大堆。算我劳驾你了,出门一趟,行吗?” 水池里堆着待处理的肉和菜,自来水唰唰地流动。她看着她妈鼻尖上冒出的汗珠,长出一口气。 “好吧,我出去买。家里人多,你替我照顾好静静。” 吕晓蓉连应几声好,催她走。 外头的空气闷闷的。 天地像捂了一层大被子。 鼻子跟堵住似的,呼吸不到新鲜的空气。 林诗兰抱着一整箱啤酒,背包的肩带把肩膀勒出痕。 天气热,且热得一点儿都不敞快,看样子很快要下一场雷暴雨。 她脚步匆匆,赶在雨下来前回到家。 小小的房子里头,人们吞云吐雾,大声地骂脏话、打麻将,活脱脱把这儿当成了棋牌室。 林诗兰忙着收拾出干净的桌子用来摆东西。 狗笼子的锁不知何时松动了。 静静见她回来,一踮一踮地跑出来找她。 听到狗叫声的林诗兰回过头。 狗狗往她的方向跑,它腿脚没好利索,跑得很慢。 堂叔牌运不佳,付了两个筹码给上家。 他叼着烟,见一只瘸腿的土狗从脚边过,心气不顺,便狠狠地踢了狗一脚。 小狗“嗷——”地一声痛叫。 它的身体也就她两个巴掌的大小。 被成年人一踹,直接被踹飞到了墙根。 不知是痛的还是吓的。 狗狗背对着大家,凄厉地呜呜呜叫着。 林诗兰面无表情走到麻将桌前。 一抬手。 她把整张桌子掀了。 桌子连带桌上的东西轰然倒地。 茶水洒到人,他们都来不及站起来。 麻将哗啦散落,和筹码扑克混在一起砸到地板上。 沉沉的重物落地声,仿佛要将地面砸出坑洞。 “操!有病吧!” “疯了啊!” “嫂子快来看,你女儿发疯了!” 窗外,一道雷在天边炸开。 林诗兰拎起堂叔的衣领。 在她一个巴掌要打下去的时候,手腕被她妈抓住了。 “芮芮!不能胡来!” 吕晓蓉咬着牙喊她的乳名,死死地攥着她。 林诗兰却没有半点失去理智的模样。 双瞳平静无波。 她的表情不喜不怒。 一屋子的大人,没人说话。 吕晓蓉的手在抖,凭她的力气,要拦不住林诗兰了。 “妈。” “你怕什么?” 少女神色漠然。 那个乖乖的小女孩从一丁点大,悄然长成如今的她。 曾经,她哭哭啼啼,被妈妈怒声呵斥。 如今的她,带着一身肃杀,什么都不怕。 “不要胡闹了!全部人看着呢!你叔叔只是不小心踢到的它,你至于吗?一只狗而已!”站在她的对立面,吕晓蓉维护着堂叔。 ——哦,一只狗而已。 林诗兰打量着她,仿佛是第一次,认识她。 眼前的人,是一个很软弱的大人。 她有生以来第一次这么想:妈妈很软弱。 小时候觉得,妈妈是最强大的。 妈妈是老师,全世界最聪明,拥有最多学问。 不管什么问题,问她,她都知道答案。 妈妈总是对的,妈妈能做好所有事,灵巧的手能变出美味的饭、松软的棉被,她脑袋上的可爱辫子。 她被妈妈扛在肩上,而妈妈是她的全部天空。 一切的一切,交给妈妈,她只要听妈妈的话,就好了。 第一次。 林诗兰如此清晰地认知到。 ——妈妈很软弱。 ——妈妈是错的。 明明,堂叔很过分,做了不对的事。 明明,来打麻将喝酒的这些外人,不该来。 妈妈却不敢说他们做错了。 只是一只狗,她说。 打麻将、喝酒,都吵不到的学习,却能被逗两下狗影响。 养条狗是件大事,得苦苦哀求;踹了狗把狗都踹伤,却是件不该追究的小事。 为什么在大人和大人之间,所有事都能大事化了?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23节 但是,在大人对付她的时候,哪怕是一点点疏忽,都会被无限放大呢? 因为,他们眼中,这只小狗微不足道。 它极尽全力发出呼救,蜷在角落颤抖。 它的存在,也还是如此不足轻重。 林诗兰望向那只小狗,像是看到可以被随意对待的她自己。 ——如果这就是大人,那么大人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大人们在害怕一些,自己根本不屑一顾的事情。 她睥睨着堂叔。 是疯了。 所有人说的都没错。 她眼里写着的正是“发疯”两个大字。 他坐在椅子上,被压过来的气焰吓得一动不动。 林诗兰发了狠劲,手一下子从她妈的禁锢中挣脱。 然后。 重重一巴掌。 她扇向堂叔的脸。 他的脸被她的力道摔肿。 在众人惊骇的目光中,林诗兰松手。 她走到墙角,抱起她的狗。 ——妈妈没有力量保护我。 ——那么,我会保护我自己。 恰逢一场暴雨浇下。 她摔上家门,迈入雨中。 第20章 子恒哥 小土狗被藏进衣服的下摆里。 林诗兰双手托着它,直愣愣地往前走。 除了它,她什么都没有带。 大雨如注,水珠又急又快地打在身上。 没走几步,她和她的衣服都被淋湿。 有人跑着,从后面追过来。 大伞遮住林诗兰的脑袋。 “跟我回去。” 吕晓蓉的声音哑了,透出一股无可奈何的疲惫。 或许也是因为疲惫,她没有再大声吼她。 “芮芮,下大雨呢。你要上哪儿去?” 林诗兰没看她,走出伞,进到雨里。 “你不用管。” 吕晓蓉跟过来,强硬地将她扯入伞底:“不用我管?我是你妈!我不管你,谁管你?” “走。”她用手拽林诗兰。 她没能把她的劲拽松。 林诗兰脾气上来,小胳膊细细瘦瘦,却硬得像钢板。吕晓蓉用的力将她的胳膊都掐青了,她动也不动。 “我要带小狗去看伤。” 吕晓蓉感觉一阵火气往她的头顶涌。 “这狗是你老娘,还是我是你老娘啊?” “捡的破狗,不管了不行吗?!” 小狗不停地颤抖,湿漉漉的爪子紧贴着林诗兰的肚皮。 电闪雷鸣,雨水倾盆。 她心中一酸,也突然地感觉到了,冷。 不管它,它会死的。 不救它,它也会死的。 林诗兰选择救狗,便是选择救17岁的她自己。 知道灾难会来,知道在这里不会停留太久,所以她好多次地忍耐着痛苦,就算死掉也没有关系。 一直没有忘记,和妈妈的相处是短暂的。所以,她逼着自己,越来越会忍。牺牲所有自己的感受,她想去讨好妈妈,让妈妈开心。可是,不管她怎么做,再怎么样地努力去完成她妈的要求,妈妈都不会满意她,永远还差点什么。 而自己的痛苦,也并不随着雨季结束。 难受,她从小就有好多的难受。上小学想着忍到中学就好了,上中学想着忍到高中,上高中想着忍到大学。大学,她需要吃药看病抵抗痛苦,已经痛苦到,无法感知到痛苦了。人生的雨季什么时候是个尽头? 不想忍耐了。 她要从这片雨的汪洋中,浮出水面,呼吸空气。 不再顾虑以后的沉没。 能呼吸一口是一口,能活多久是多久。 没和吕晓蓉废话,林诗兰走自己的路。带狗去看伤,这是她做出的决定,她妈不赞成她也要去。 林诗兰选择的方向,与吕晓蓉所期望的,背道而驰。 她在女儿身上,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失控。 吕晓蓉丢了伞,双手拉她,用全身的重量尽力拖住她。 小姑娘面朝前方,坚定不移。 “林诗兰!” “你给我回来,听见没有!” 青春期的孩子,抽芽似地长高。 她挺直背脊,比她妈都高了半个头。 吕晓蓉最终拗不过她,放开手。 她眼睁睁看着女儿离开。 淋着雨,她原地呼喊她的名字,林诗兰却没回头。 眼见着,女儿要走出小区了,吕晓蓉快步上前。 她从后面踹了林诗兰。 下了狠劲,她一脚踹弯她的膝盖,将她推到草丛。 狗狗发出呜咽,林诗兰护住它。 吕晓蓉却不是冲着狗去的。 “要走是吧?你要走,把你妈打死再走!” 她拽起林诗兰的头发,一巴掌呼上她的头。 “你不是会打人吗!你不是力气大吗!来,你连我一起打啊!” 吕晓蓉把自己的脖子往林诗兰手边凑。 “你长本事了!我养你这么大,教你读书,全白教了!长辈里,你谁也不听,谁也不怕了,对吗?你能把你叔叔都抓着打,你也来抓我领子啊,打我啊!你来啊!” 林诗兰耳鸣了。 眼镜掉落,脑袋里像飞进虫子嗡嗡作响,妈妈尖锐的声音笼罩在头顶。 狗狗吓得从她怀里挣脱。她没能抓住它,手支撑着地,才没有昏倒过去。 雨滴进眼睛里,她抬手擦了擦,发现水是鲜红色的。 她妈也没料到,打她打破了皮。 看看自己的手掌,又看看女儿,她脸色煞白。 少女的额角在往下流血。 血混着雨水,她半边脸都红了。 “你只会骂我。” “你只会怪罪我。在你那儿,我十恶不赦,我是天底下错得最多的人。” “妈妈。你总是毫不吝啬地用最难听的话指责我,可是,我从来没有听你这样骂过别人。你会这么说你的学生吗?如果他们做了和我一样的事?” “你不会。” 雨下得太大了,这里只剩下她们。 孤零零的雨地,她的声音被雨声压缩得快要听不清了。 林诗兰抱着膝盖,好冷好孤独。 她一直在说话,像没说过话一样拼命地说着。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24节 “你明明知道,我不会打你,永远不可能。你却要我打你?” “你说出这样的话,是故意的吗?要显得我特别不是人?” “就算是,我打堂叔的行为不对,那他踢狗的行为对了吗?他是个好人吗?他做过的混账事还少吗?在你眼里,我比他更坏?” “我是你唯一的女儿啊。为什么,你对外人都不会这么差劲,偏偏要对我这样呢?为什么你不向着我?要用尽所有办法让我难堪?” “你最清楚,说什么话能让我伤心了,偏偏要那样说。” “妈妈,其实我也知道怎么让你伤心,我也知道你不爱听什么。你难道觉得,我从来不说,是我不懂得说吗?” 吕晓蓉被她一连串的话,气得浑身直打哆嗦。 手掌捂着自己的心口,她表情痛苦。 见她妈猝然弯下腰,林诗兰才察觉了她的不对劲。 “妈?” 吕晓蓉没有办法讲话,林诗兰感到她的呼吸分外急促。 “你怎么了?” 她急忙上前,揽住妈妈的肩膀。 吕晓蓉歪倒在她身上,不舒服得腰都直不起来。 林诗兰兜住她的重量,扶着她,慢慢地帮她坐到地板。 吕晓蓉艰难地吸着气,气管发出嘶嘶的漏风似的声音。林诗兰记起,她妈以前肺部做过手术,这模样像气上不来了。 替她抚着胸口顺气,几下后不见成效。 林诗兰让她等等自己,赶紧往家跑。 情况危机,她想找个人帮忙将她妈妈送医院。 楼上,她家的人还没走,林诗兰进门便喊他们帮忙。 大家面面相觑,却没有一个人挺身而出。 他们全是堂叔的狐朋狗友,之前发生那样的事,没有她堂叔的授意,谁也不想蹚浑水。 林诗兰问了几个人,他们支支吾吾地看向角落。 那边,堂叔正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用冰块敷脸。 他和林诗兰对上视线,她看清他眼里的幸灾乐祸。 这会儿,他大概是从之前的惊吓里缓过劲了。前面有人站着帮他挡一挡,堂叔也不怂,他动动嘴,用嘴型对她说“活该”。 林诗兰没功夫在这儿磨蹭了。 她拿走门上她妈的电动车钥匙,打算自己骑车送她妈去医院。 心中焦躁,她的速度飞快,简直不是跑下楼梯,而是跳下楼梯。 着急忙慌地跨上小电驴,她人没坐稳,马上旋转手把加速。 这车林诗兰好多年没骑了,加上没戴眼镜根本看不清,她只管着加速,却难以把控方向。 小电动像一支离弦的箭,载着她往小区门口飙。 暴雨中,突然蹿出这么只疯驴,拐弯进小区的轿车差点和它相撞。 林诗兰跟车上的人都被吓了个够呛。 待她看清那辆车,车里的人也下车找她了。 “喂!林诗兰,你不要命啦?”他跑过来帮她扶住电动车。 “谭尽!救命!” 林诗兰叫出他的名字,激动的音都破了。 他哪听过她用这种语调喊自己,后背的汗毛竖起来。 不知道脑子抽什么风,他直接一跃,坐到她的电动车上。 “你快帮帮我!我妈上不来气,得送医院!”她匆忙对他说完后半句。 林诗兰见谭尽的双脚撑住了电动车,自己立刻从车上跳下。 正打算跑去她妈坐着的草丛,她被人喊住了。 “小兰。” 黑色轿车后座走下来一个青年。 “阿姨怎么了?” 青年长了双招人喜欢的桃花眼,嗓音温柔。 “需不需要我和我爸跟你过去?” 林诗兰立刻认出他。 “子恒哥……” 来不及叙旧,她先找他帮忙:“好!你们跟我一起过来。” 吕晓蓉没有力气自己走。幸亏有谭叔叔和谭子恒,他们一左一右搀着她,将她扶上了轿车。 车是五人座。 谭叔叔开车,副驾驶坐着吕晓蓉。 谭子恒和林诗兰两人一起坐后车座。 她随着他后面进车。 坐到座位以后,林诗兰直接把车门关了。 外面,风雨中。 还老老实实扶着她电动车的谭尽,被留在原地了。 林诗兰却没有遗忘他。 摇下车窗,她向他交代道:“谭尽,静静刚刚跑了,它被踹受伤,肯定走不远。你在小区里找找它,把它带宠物医院……” 后面的话谭尽没听清。 因为,他家的车已经发动,渐渐开远了。 他看着轿车的后车窗。 谭子恒正在侧着头,跟林诗兰说话。 明明后座可以坐三个人,他们俩却要坐得那么近,留出靠门的一个位置。 大雨浇头,谭尽头发湿了。 他一直盯着远走的车。 没伞、没关注,没林诗兰。 即便知道事出有因,他仍旧很不开心。 尽尽和静静都被丢了。 第21章 创可贴 从小区到医院,可得有一段距离。 他们一行人最快速度将吕晓蓉弄上车。谭爸爸急急忙忙出发,生怕耽误治疗时间,她有个大碍。 林诗兰摇下车窗跟谭尽说话,谭家父子才发现小儿子没上车的事,但也顾不上那么多了。 “谭尽,静静刚刚跑了,它被踹受伤,肯定走不远。你在小区里找找它,把它带宠物医院。电动车前面筐子有雨披,你拿出来穿上。下雨骑车骑慢点,雨天路滑你注意安全。”她用最大音量冲着他喊话,不知他听全了没有。 林诗兰不太放心地看着后视镜。 镜子里,有个小人呆呆站在那里。 谭子恒见弟弟像块望妻石一样,动也不动地把着电动车,目送他们远去。 他忍不住转头对林诗兰说:“小尽真听你的。” 类似的话,谭叔叔也对她说过。林诗兰并没有把这句话往深了想,因为在她看来,谭尽一直都非常好说话。 车开到半道上,吕晓蓉稍微缓过了劲。 她人看上去依旧很虚弱,半边身体倚着车门,她有气无力地说:“回家吧,我没事了,不用上医院。” “那怎么行!”谭爸爸第一个出声反对:“你都快晕倒了,可不能拿身体开玩笑。” 吕晓蓉话说得慢,却是非常固执:“大哥,谢谢你的好意。我的身体我有数,不用去。这是以前做手术的老毛病,歇一歇就行了。” “去吧,叔叔都送我们去了,老毛病现在也再检查看看,刚才多严重啊。”林诗兰眉头紧皱,心高高地悬着:“医生看了如果说没事,我们再回家,好吗?” “严重?你也知道?我的病就是被你气出来的。”她妈冷冷地回了她一句,又找谭爸爸说:“大哥,车往回开吧。医院就是个让你花钱的地儿,没病也能给你看出病。我家有药,我吃点药就行。” 能说这么一长串话,她的状态确实是比刚被他们扶上车时好多了。 谭爸爸和林诗兰都被吕晓蓉的话噎住了。只能谭子恒最后再劝劝她:“阿姨,你确定不去吗?离医院没多少路了,去看看医生不麻烦。” 她毫不动摇:“确定,你们前面调头吧。” 这事闹得,动静这么大。林诗兰差点撞车,幸运地碰到谭家人热心,他们愿意帮忙,吕晓蓉还不领这份情。 回程的路,没人说话。 车外风雨交加,车里偶尔有几声林诗兰的叹息。 她知道回家了,她打堂叔的事、出言顶撞她妈的事,都不算完。 她心里烦,烦她妈不愿意看病,烦她妈因为自己旧疾复发。而她也不知道妈妈到底病得多重,那样的话,她只能在无限的良心不安中,继续过以往那种唯唯诺诺的生活。 从此以后,她妈的每一声咳嗽、每一次呼吸不畅,都会与她的不听话息息相关。她每一次为自己说话,每一次的不服从,都会冒着加重她妈病情的风险。 林诗兰焦躁地啃起指甲。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25节 骨头渗出一股寒意,手脚都在发软,她想吃些能够镇定的药。 可,这里不是能生病的地方。 趁车上无人注意到她的异样,林诗兰赶忙将视线从妈妈的车椅后背移开。 天空落下的雨水打在车窗,她试图通过那些斑驳的水珠,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雨这么大,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 林诗兰出神地想到静静和尽尽。 想到这儿,仿佛灵魂游离于山林,与这片沼泽似的雨季抽离。 她俯瞰着小镇,忆起五光十色的都市的街道,那里的她,是21岁。 21岁,她已经快要从大学毕业,打过好几份工,能够自己照顾自己。那里没有堂叔、没有妈妈、没有高考,没有成绩排名表。虽然因为生病,她的生活乱糟糟的,但那毕竟是21岁。 回来雁县,不过是17岁的情景重现,竟然能让她如此深受其扰,如此歇斯底里。是她太沉浸于雁县的熟悉,却遗忘了它的陌生。这些,都已是她的过去了。 依靠这个视角,林诗兰心情逐渐平复。 也因这个视角,她突然意识到,谭尽是唯一一个,她真正能够倾吐心声的对象。 他们遭遇的一切、心中复杂的情绪,跟过去的人们说、跟未来的人们说,都不会被理解。 会懂她的,只有谭尽。 谭叔叔的轿车已经开回了他们小区。 林诗兰伸长脖子,左顾右盼,小区门口不见谭尽和静静的身影。 谭叔叔直接把车,开到她们家和林诗兰一起,将她妈送上楼。 家里的人走了。 他们留下一室的狼藉与敞开的家门,各回各家。 吕晓蓉回里面的小房间躺着,林诗兰翻箱倒柜去给她找药。 倒了水,拿了药,她小心翼翼地递给她妈。 吕晓蓉用胳膊遮着眼,林诗兰小声喊“妈妈”,她像没听见。 “很不舒服吗?妈妈,你要是人难受,起不来吃药,我们还是……” 她妈轻笑一声,打断她的话。 “不舒服不是更好,我死了不是更好?我死了你就没人管了,爱怎么样就怎么样了。” 林诗兰垂着眼睛:“你怎么骂我都行,吃药吧。” 放下胳膊,吕晓蓉朝她丢了个靠枕。 “我吃不吃不关你的事。滚出去,我看到你就烦。” “好,我走。” 在床旁,她妈伸手能碰到的地方,林诗兰搁下药和水。 她出了房间,打算收拾一下家里。 一掀帘子。谭子恒居然没离开,还在外面等着。 他冲她招手,把她领到走廊。 邻家玉树芝兰的大哥哥回到了小镇。 他站在那儿,眼神温润,亲昵地叫着她,宛如全然没有目睹她先前的窘况。 他邀请她:“小兰,去我家吃饭吧。” 不容林诗兰拒绝,他又补充。 “今天我刚回来,你怎么也得赏个脸,替我接接风。” “啊!”经他提醒,她才想起来:“确实是……你今天刚从外地回来,我就麻烦你们……” “不要紧。”谭子恒笑笑,等待她回应刚才的邀请。 “那,好的,我去你家吃饭!” 林诗兰瞥到自己沾了泥水的衣袖:“我洗个澡再过去找你。” “嗯。”谭子恒走前,又柔声安慰了她一句:“你妈在气头上,她的话你别往心里去。” …… 谭尽回家时,天都黑了。 他的头发被淋成了刺猬头,把林诗兰的电动车停进她家楼下的雨棚,他匆匆上楼找她。 他本以为在医院的吕晓蓉,正自己坐在家里吃饭。 谭尽把小土狗往背后一揣,敲门:“阿姨,我找林诗兰。” 吕晓蓉给了他个白眼:“你找她,我还想找她呢。不知道死哪儿去了,越大越不听话。” 谭尽默默退出她家。 他跑回自己家,想问问他爸和他哥知不知道林诗兰上哪儿了。 一进门,也不用问了。 他找的人就坐在他家的沙发。 谭子恒的手按在林诗兰的额头。 她罕见地披散着长发,低着头,表情顺从。 谭子恒的视线紧紧地黏在她的脸庞。 而她迁就着他手的姿势,微微地身体前倾。 “你们在干嘛?”谭尽出声打碎客厅里美好的氛围。 他们动作一致,同时将目光投向了他。 谭子恒松开手,露出对面额头上的一块创可贴。 “小尽回来啦?” 他哥起身,自然地跟他打招呼。 “我在帮小兰贴创可贴,她的头被她妈打破了。” 这个解释却并没有让谭尽戒备的肌肉放松。 他无表情的时候,整张脸会透出一种有距离感的冷淡。 谭尽将小土狗放到地上,穿着狗雨衣的静静一瘸一拐地跑向它的主人。 “它有雨衣,你怎么自己淋湿了?”林诗兰抱起狗狗,又抽了纸巾,想给他。 谭尽没接她的纸,自己去抽了几张擦头发:“宠物店没有卖人的雨衣。” 见他的衣服都能拧出水,她心中愧疚:“我跟你说,电动车前面有雨衣。你没听见吗?” “没听见。”他丢了纸。 林诗兰看他似乎打算回自己房间,随口找了个话题叫住他。 “医生怎么说的?静静还好吗?” 谭尽停住脚步。 “还好吗?” 他回头,漆黑的眼眸扫过她的额角。 “你都不要你的狗了,林诗兰。” 语调冷得掉渣,他列数她的罪状。 “你的狗在小区被雨淋,淋成落汤鸡。你的狗受伤,伤得很重。它没有你,很不开心、很无助,很可怜。你都不要小狗了,还问它做什么?” 一字一句,他告诉她。 “你要是,不想让它做你的小狗,一开始就不要对它好。” 林诗兰望着他。 他们的距离不过一米。 她望进他的眼睛,细细地看,却看不穿他眼里的东西。 于是,再往他的方向,迈出一步。 谭尽在她的脚步落地之前,飞快地逃走了。 房间门“砰”地关上。 他落了锁,不让外面的人找他。 静静浑身干燥,肚皮鼓鼓,伤口也包扎的完好。 小土狗并不知道自己在走丢时,承受了莫大委屈;也不知道主人为什么一直爱怜地注视自己,轻轻地一下一下摸自己的脑袋。 小土狗快乐地享受着抚摸,躺在主人怀里摇尾巴。 今晚有好吃的,它闻到了。小狗没心没肺地吐着舌头哈着气,什么都不用知道。 第22章 小贼子 谭妈妈做好了晚饭。 谭尽的房间一直传来淋浴的声音。 林诗兰脑子里回荡着他最后留下的那句话,所以当谭子恒要去叫谭尽吃饭时,她主动揽下了这活。 “我去叫他吧。” 她从饭桌离开,敲了一下谭尽的门。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26节 只那么一下,门立刻从里面打开。 他露出半个脑袋,不作声地盯着她看。 可能是刚洗完澡,他眼角泛着一点水红。 “……该吃饭了。”林诗兰清了清嗓子,神色有些尴尬。 等见到谭尽,她突然心里有点拿不准了。搁平常,谭尽嘻嘻哈哈没一点儿脾气,没事就爱找她开玩笑,让他消个气轻轻松松。但是现在,进房间前谭尽明显地对她不悦,如今她再过来,他会不会又像刚才重重地把门关了? 他也并不回答她的话。 房间没开灯,谭尽的脸蒙着一层阴影。他扒着门,黑黑的脑袋像长在潮湿树上的毒蘑菇。 林诗兰不知他什么意思。沉默的对望中,谭妈妈端上最后一道菜,喊大家来吃。 于是她离开谭尽的房门口,先过去了。 林诗兰选择角落坐下,谭子恒拿碗筷给她,正要坐到她旁边……一道身影飞奔而来,占据了那个座位。 她刚想说一句:你出来啦,却见他并没有要和她讲话的意思。谭尽目不斜视地端起了饭碗,已开始动筷子吃饭。 谭妈妈一看就是常下厨的,饭桌上摆满好吃的。 鱼香肉丝、瑶柱排骨汤、蒸黄花鱼、拌黄瓜、炒土豆丝、锅包肉、黑椒炒牛肉,辣子鸡丁……看都看不过来。 谭叔叔笑着招呼她:“小兰,别客气,放开吃。菜不够一会儿再整几道。” “怎么可能不够呢。”林诗兰真心实意,毫无恭维:“这都太丰盛了,比下馆子吃得还丰盛。” 谭家待客面面俱到。谭子恒发现林诗兰离排骨汤太远,特意帮她舀了一小碗。她端起汤碗,刚喝两口;余光瞥见,旁边的谭尽已经吃完了一碗米饭。 可能是这些菜太下饭了吧,林诗兰自己也吃得停不下来。谭妈妈煲的汤美味醇厚,每道菜都做得各有滋味。 今天隆重的晚饭是为了庆祝谭子恒回家,桌上的话题也一直围绕着他。谭子恒从小成绩优异,而且他不是像林诗兰这种擅长做题和背书的成绩优异;他脑子聪明又灵活,拥有广泛的兴趣爱好,属于做什么都像样的人。 他讲起自己在大城市里参加的机器人比赛和同行交流会,讲起自己新认识的教授和业界名人。谭爸爸和谭妈妈听得投入,眼里写着对他的赞赏与支持。 明明这么些好吃的菜,他们却都以聊天为主,饭吃得慢条斯理的……不过,林诗兰注意到,有一个人安静了很久。 她转头看向他。 谭尽,那是真的在吃饭。 一筷子能夹起好几个锅包肉,他张开嘴,一口把它们全吃了。这边在嚼,那边又开始夹新的菜。他也不发出什么声音,只是默默地自己吃着,扒饭的速度快如疯狗。 一不留神,桌上的菜已经空了大半。 他们聊他们的,他吃他的。 渐渐地,除林诗兰外,也有人注意到了菜的消失。 端起辣子鸡丁和土豆丝的空盘,谭爸爸乐呵呵地说:“小尽今天胃口很好啊,出去一趟饿着了?” 谭妈妈见他吃饭的样子,却是有些担忧:“可不能吃这么多,又胖回以前的样子怎么办?” 谭尽对周围的议论充耳不闻,自顾自地吃饭。 在吃了那么多后,他竟然还保持着平稳的姿态,匀速地夹菜咽菜,丝毫不见疲态。 又过了一会儿,他们发现,之前谭叔叔说的“菜不够一会儿再整几道”,居然是真实的。 谭尽坐在饭桌最不起眼的位置,闷声干大饭,一个人把五人份的菜都吃了。 他也没有要离桌的意思。 没吃的了,他仍呆坐在这儿。 林诗兰偷偷看他一眼。他发现了她的目光,也用眼角的余光斜斜地看她。她发现,他吃饱后的小肚子鼓着,有个很搞笑的褶子。 他意识到出丑,立刻吸一口气,那里又变得平坦。 这个动作,让林诗兰想起,电梯里,去拉面店进行大胃王挑战的初中谭尽。 如果他知道了她联想到的画面,估计会像她一样想笑。 可人毕竟没法钻进彼此的脑袋,所以谭尽不知道林诗兰在想什么,就像林诗兰不知道他在想什么那样。 他是不是因为她没有照顾好静静怪罪她了?或者是,他们说好的活出自我、反抗她妈,她却又再度妥协,所以他对她失望? 林诗兰想:得找个机会和谭尽聊一聊。 谭妈妈站起来,系上围裙准备去厨房加点菜:“孩子们,想吃啥,我再做一些。” “炒点牛肉吧。”谭子恒说。 谭妈妈看向林诗兰,她连忙摆摆手:“我吃饱了,谢谢阿姨,不用再做我的了。” 谭叔叔挑眉:“不会吧?吃那么几口就饱了?小兰,不管吃啥,都再吃一点。” “真的饱了,你们继续吃,我不吃啦。” 他们聊天时,她心不在焉,能插话的时候少。 所以,她和谭尽一样没闲着,确实是吃了挺多的。 谭妈妈觉得没把林诗兰招待周到,说什么都想再留留她。 “那小兰去客厅看会儿电视,消化一下,一会儿再吃。哪怕你不想吃菜了,最后也来点水果呀。” 谭子恒也跟着一起劝:“是啊,今晚的水果拼盘可是重头戏。我特意买回来的芒果,你一定要尝尝,可甜了。” 说话声中,谭尽已先一步起身,走向了客厅。 林诗兰心思一动,跟他们应了声好。 她抱起吃完狗饭在休息的静静,打算去客厅找他。 可惜的是,谭尽不在那儿。 他离桌后,进了自己房间。 隔着门,她都能听见里面的游戏声。 他激烈地点击着鼠标,键盘也被按得啪啪作响。 林诗兰瞬间失去了找他讲话的勇气……原来,有个不待见你的盟友,是这样的心情。他以前带她去花鸟市场,她不配合直接走掉;如今风水轮流转,她想跟他说话,换他给自己吃闭门羹了。 她在他房门外的客厅坐下。 这儿的沙发柔软,她摸着静静的毛,思考怎么找机会和谭尽沟通。 他打完游戏会出来吃水果吧?那时候拦住他? 可是大家都在,说话不太方便,那不然等明天? 林诗兰和静静一起呆着,好像走也不是,不走也不好。 就算她想告辞回家,吕晓蓉的状态那么差,她也不合适在这个节骨眼把狗带回去。没办法,只能找谭尽帮帮忙照看小狗。 饭厅,谭子恒和他父母说着话;另一侧,谭尽玩游戏的背景音乐激昂;客厅里,一直没关的电视在播着狗血肥皂剧。 环境嘈杂,脑子又有无数的事情要想,林诗兰长叹一口气。 一整天,她都没歇着。 她靠着沙发的垫子,揉了揉太阳穴。 小土狗在主人怀里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被这哈欠传染,林诗兰肩膀沉沉,一阵困意袭来。 眼皮开始变重,她努力抵挡,双眼依然没能忍住地合上了。 谭尽打完一把游戏。 看了看桌边的水杯,他去厕所将里面干净的水全倒了,拿着空水杯走出房门。 饭厅没看见她。 他在屋子里闲逛一圈,发现她抱着狗,蜷在沙发。 林诗兰睡着了。 长长的头发铺散开,她歪着脑袋,小小的脸,皱巴巴的眉。 睡着了都在发愁啊……他蹲在她旁边,双手撑着下巴,仔仔细细地打量她。 他和她一起买的眼镜,她也不戴了,戴着旧的。 她对谭子恒笑,她喝谭子恒给她盛的汤,她和谭子恒聊天聊得很开心。他对着睡觉的她,不再遮掩自己气呼呼的表情。 忽然,他看见她额角那个碍眼的东西! 四下无人。谭尽做贼似地溜回房间,拿出一床毛毯和一枚他的卡通创可贴。 对着小土狗比了个嘘,他轻手轻脚地,替她盖上舒服的毛毯。 林诗兰闭着眼,呼吸轻而缓,完全没被打搅。 小土狗静静,非常配合尽尽,睁着圆溜溜的狗眼却安安静静。 他屏住呼吸,手指轻触她的额头。鬼鬼祟祟地揭起创可贴的边缘,他缓慢地把它从额角剥离。 伤得那么重啊!谭尽心里在狠狠地骂吕晓蓉。 他拆去自己的创可贴外包装,用最轻最轻的力道将它贴到她的伤处。 末了,怕不牢固,他又拿小拇指的指头往创可贴的两边小心地点了两下。 好啦!他恢复双手撑下巴的动作,看着她。 少女呼吸均匀,脸颊微红,额头贴着卡通狗狗的创可贴。 很可爱哦很可爱哦。 谭尽对于自己的成果非常满意。 家人们还在饭厅说话,没人过来。 他这一系列小动作,真是神不知鬼不觉啊。 小贼子狡猾一笑,得意地背着手走回房间。 随着脚步声的远去,沙发上的人眼睛睁开了一条缝。 确认没人后,她抬手摸了摸额头。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27节 尽管想装出不在意,她还是没压住嘴角,双颊的红一下子烧到了耳后根。 第23章 进房间 抱着小狗的手松了一边,静静见主人醒了,果断地挣脱了她的怀抱。 林诗兰从沙发起来,想去追狗,又不敢发出太大声音,蹑手蹑脚地跟在它后面跑。 瘸腿的静静看见谭尽的房间没关严,留了个缝。小脑袋往前探了探,那门被它轻松打开,小狗狗灵活地钻了进去。 “嗯?”谭尽没在玩游戏,一下子发现了静静。 知道已经来不及叫回狗的林诗兰挠着脖子,无奈地叹息。 更无语的事还在后头…… “静静,不能尿这儿。这是我的地盘,不是你的。” 房间里好像发生了不得了的事。 林诗兰总算知道静静急匆匆地跑走是什么原因。 方便完的小土狗收起翘高高的脚后腿,离开它的厕所,回去找主人。 听到小狗跑来,林诗兰连滚带爬跳向沙发。赶在谭尽出现之前,她把毛毯盖回自己身上。 “……” 怕静静吵醒林诗兰,谭尽一个飞扑抓住了它。正要抱它回房间,他发现,沙发上的林诗兰躺的位置跟刚才不一样了。 “……” 他试探地,用蚊子叫般的音量问:“你要吃水果吗?” 那边回了句:“好。” 空气凝固了。 两人谁也没看谁,一前一后进入厨房。 他俩闷头干活,水果拼盘不一会儿就制作完成。其他人晚饭的后半场才开始吃呢,自然没有第三个人来吃水果。 “那我们拿走吃了。”谭尽这么说。 林诗兰本以为他要把水果端到客厅,没成想,他直接把它们端回了卧室。 他给她把着门,她只好硬着头皮进去。 因为静静在这儿干的坏事,地板刚才被谭尽拖过。 屋里散发着一种淡淡的柠檬味,来他家这么多次,林诗兰是第一次进他房间。 里面的布局很简单:大大的电脑桌、电竞椅、小茶几、床铺,角落里丢着书和书包。 谭尽非常自然地在小茶几放下果盘,而后坐在了电竞椅上。 林诗兰眨了眨眼。他瞬间会意:他忘了,她没地方坐。 于是谭尽把床的被子一掀,准备自己坐过去。 见床上空出一块地方,林诗兰以为那是给自己坐的位置,立即小步挪过去。谭尽没来得及反应,她已坐到他乱糟糟的床铺。 床太软了,她一坐就陷下去。马上要整个人倒下去,紧急的状况中,林诗兰缓缓地打开了双臂,双手捏拳,把自己给稳住了。 “……” 气氛凝固得,狗都不愿意进来。 两个人沉默地用牙签吃着水果。 埋头苦吃中,他们不小心插到了同一块芒果。 对视一眼,以为对方会撤走牙签,所以两个人都没撒手,一起把芒果举了起来。 “你吃。”他让。 “你吃你吃。”她也让。 “你吃吧。芒果有芒果味,我不爱吃”。他松了牙签。 林诗兰不太懂他在说什么。 不过领会到了那个意思,她吃掉那块芒果。 总得找个话题,她开了个头:“静静……” 他嚼着芒果抬头应:“啊?” “我是说,狗。” 她勉强维持着这艰难的对话:“狗静静,能不能先放你的?” 谭尽秒答:“好。” 这个话题终结了,林诗兰只能再找一个。 “我眼镜今天坏了,你要是有空,能不能陪我去眼镜店修一下?” 他秒答:“好。” 林诗兰凭借顽强的意志,再接再厉:“我今天遇到了很多事情。” 谭尽说:“嗯。” 林诗兰问:“你要听吗?” 谭尽秒答:“好。” 终于找到跟他解释的机会,她松了口气,仔细地把今天发生的事情跟他说了。 出乎意料的,谭尽听完,不仅没有对她表露出失望,他还觉得她今天很勇敢。 “静静被踢,你出来保护它。你做的事,我都不敢说自己有胆量做。林诗兰,你真的很酷哦!” 对于他的夸奖,她受之有愧:“哪算是有胆量啊,后来我妈不去看病,我也没胆子再强硬地让她去。而且,如果我真有胆量,现在也不会托你照顾静静了。” “我能够理解你那样做的理由啊。你妈是你最重要的人,即便你想反抗她、找寻自我,也是需要过程的,不可能短时间内下了个狠心就做到了。人心是肉长的,本身就会踌躇、走错路,摇摆不定。这些都很正常,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他说话时的表情很认真,亮亮的眼眸中闪烁着温柔的光。 林诗兰分辨不出这是谭尽的安慰还是真心。 ——是哪种,都无所谓了。 今天一直积攒着自责,感觉自己里外不是人,她怕他怪她,他却一点儿没有那样的意思。他反而在,一如既往地支持她。 谭尽的话,让她听着,心里热热的。 桌上的水果没人再去吃了。在这个只有他俩的小天地,她与他敞开心扉交流。 “我妈妈今天喘不上来气,我特别担心这个。以前的雨季,我听她的话,她就没有犯病。她说病是被我气出来的,我真的很自责。我说了自己想说的,没有顾忌她,害她旧伤复发。” 他深思片刻,说:“你妈等于,把她的病和你听不听话绑定了呗?其实啊,你只能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照顾她,她的身体说到底该她自己去操心。像是她决定的,不去医院,你想让她去,她也不会去。就算是之后,你妈妈因为生气,身体出了更严重的状况,你也不要把过错往自己身上揽。生病、死亡,每个人都会经历。不可能因为你顺着她,她就永远不生病了。人都是会死的……” 话说得不太中听,谭尽打住,换了种说法。 “我的意思是,我们也会死,生命的长度是有限的。没人知道全局中的最优解是什么。好比,你已经第四次回到我们的过去,怎么做会得出最好的结果,你仍旧无从得知。你说了自己想说的话,那是‘你想的’,对吗?那我会认为,你没做错。” “当我们不知道每一步之后,会产生什么结果,能做的只有,我们对得起自己的心,完成好当下的在做的事,确保现在的自己不留遗憾。如果,未来发现这个选择很糟糕,导致的后果很严重。那么想起当时‘对得起自己’的那份心情,也不会太难接受那个坏的结果吧。” 眼角微微地发潮,林诗兰被谭尽的话鼓励到了。 他有的时候像个幼稚的未成年,有时候又变得很不一样。 林诗兰不得不承认,谭尽看东西的角度比自己更开阔太多。 他有自己的思考。通过他的话,可以读到他笃定的心。 推心置腹地聊完一轮,他们之间的尴尬气氛总算散去。 唯有一点,如果谭尽没有责怪自己,那林诗兰不明白,为什么进门时他那么生气。感觉这个东西不太重要,她也不纠结它了。 谭尽问她:“下周的模拟考试,你准备得怎么样了?” 林诗兰没什么信心:“我有读书,但也只能说尽力考吧。高三考试考太多次了,所以关于二模的考题,我能记得的很少。” “没事。考成什么样和你能不能养静静,是两回事,你妈把它们绑定才叫奇怪呢。到时候,我陪你跟你妈说。” 她点点头。 望着角落凌乱的书堆,林诗兰好奇:“你一点儿不复习吗?” “对啊!”谭尽翘起腿,又恢复成不学无术的二流子状态:“反正,呆完一个雨季就走了。我要想吃什么吃什么,想玩什么玩什么,做自己想做的事。” 额头的伤口有点痒,林诗兰伸手碰了碰。 他的目光猝然冰冻,她才反应过来:不好!是不开的壶!千万不能提! 盯着卡通狗狗创可贴,谭尽心乱如麻。 “……你是,什么时候醒的?” 他想:狗狗贴创可贴,关联性太强,他算是赖不掉了。等她回去发现了,更难解释,还不如现在试探一下她了解多少。 这创可贴也是邪了门,越抓越痒。 手指挠挠,她眼神飘走:“大概,你来沙发的时候吧。” “哦!”谭尽心道好险,她醒得还挺晚。 他嘴皮子一动,迅速编起瞎话:“我是出来喝水,路过沙发。偶然看到你头上创可贴掉了,正好,茶几有个创可贴,我随手帮你贴了个新的。” “嗯……”她倒没想骗他:“我说的是,第一回,你来沙发的时候。” 晴天霹雳。 谭尽脸上的假笑,碎了。 实在是痒得难受,林诗兰轻咳一声,问他:“家里还有别的创可贴吗?我可能需要换一个。” 他两只眼睛耷拉下来,瞅瞅她脑门上的卡通狗狗,委屈了。 狗狗就算说错了话,但狗狗有什么坏心思呢?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28节 为什么不喜欢狗狗?为什么要换掉狗狗? 他的表情太可怜,以至于被她猜到了他在胡思乱想。 “就现在这种的,创可贴。” 她指着脑门上的可爱小狗问:“你那儿还有吗?” “有!有!”谭尽从椅子上蹿起来。 创可贴嘛,他拉开自己的抽屉,豪气地拍出一大捆。 不仅有卡通狗狗,还有卡通熊熊、卡通鲨鲨、卡通鸭鸭,卡通牛牛…… 他顺手拿起一个粉红色的猪猪创可贴,就要帮她换上。 林诗兰那句“我自己来”,压根没来得及说出口。 谭尽挥舞着创可贴,朝她奔来。 他的床,很软。 她,正坐在他床上。 慌乱间失去平衡,又不想倒到人家的床铺。 林诗兰抓住了离自己最近的东西,也就是,谭尽。 他的拖鞋飞出去。 他的身体重重扑向他的床。 客厅,正放着狗血泡沫剧。剧里的男女主在一个难度堪比体操动作的摔倒之后,嘴唇碰嘴唇,擦出爱的火花。浪漫的bgm响起,男女主在惊讶中久久未起。 屋外,环境吵闹。 屋内,安安静静。 身处于湿热的雨季。 天热了,又因持续的降雨,没开空调。 房间的摆头风扇呼呼地吹,吹走了热,吹不走闷。 是没有泡沫剧里那般的惊天巧合。 但他们,结结实实地拥抱了。 他双手打开,完全地压住她。 她的手,说是推,更像是搭着他的腰。 夏衫薄,他洗过澡后的身体散发着干净的香味。 陷在柔软的棉花沼泽,怎么躲都躲不掉……近在咫尺的呼吸和对方加速的心跳。 第24章 连环跟 模拟考出结果那天,校门口被围得水泄不通。 谭尽原地跳跃,凭借身高优势,一眼就看到了排名榜上高高挂在年级前列的林诗兰。他记得她不太自信地说“能记得的很少,尽力考吧”,结果呢,考出个全校第三。 谭尽哼着歌走掉。这分数,已经超出了她妈要求的目标分,看来林诗兰可以理直气壮地带静静回家了。 不同于谭尽的轻松,他班里的气氛不太好。 二模的分数,他们班在全年级垫底,同学们的成绩下滑严重。 班主任想要鼓动学习氛围,出了个主意:这次模拟考和下次模拟考,都会对成绩排名高的同学有奖励。同学们可以选座位和自己想同桌的同学,排名越高的越优先选择。 大家没太把这个鼓励机制当回事。再来个三模,之后就高考了,坐哪儿和跟谁同桌也不太重要了。成绩排名12的哥们儿随意地选择了排名15的谭尽,他挑了个窗户旁边的位置,把谭尽带了过去。 这个位置视野不错,谭尽欣赏着外面的风景。绿油油的小山坡,树木的枝条在雨中摇曳,他看着看着,忽然感觉自己后背有点毛毛的。 猛地回头。 他的目光碰上了一道强烈的视线。 过长的刘海后,藏着一双黑漆漆阴恻恻的眼眸。坐在角落的苏鸽单手撑着下巴,嘴角诡异地上扬。 不敢多看她,谭尽迅速地回过身。从背包里掏出一本厚课本,他把它盖在自己的脑袋后。 他在课桌 她到课间才回他:【今天可能留堂讲卷子。我眼镜修好了,你早的话帮我拿。家里见。】 盯着“家里见”三个字,谭尽飞快地把她发来的短信添加为收藏。 放学。 他去眼镜店拿林诗兰的眼镜。 谭尽是抄小道去的。小镇的巷弄蜿蜒曲折,其中藏着许多好吃的摊贩,正好放学他也饿了,所以一路吃一路走。 身后始终有种不舒服的感觉,惹得他吃东西都没多少胃口。 第一次谭尽往后看,看见了一块广告牌;第二次谭尽往后看,看见了一个垃圾堆;第三次谭尽往后看,看见了一丛三角梅。 第四次,谭尽快到眼镜店门口,忽然唰地一回头。 他,看到了…… 一个漂浮在空中的井盖。 手持井盖的那人严实地挡住自己的脸,但他还是通过她的身形和校服认出了她。 受惊的谭尽跑进眼镜店和林诗兰发短信。 【我天,苏鸽在跟踪我!】 她回复得超快:【我知道。】 他不解:【你知道苏鸽在跟踪我?】 那边依然秒回:【对。】 他更疑惑:【你怎么会知道?】 她的回复震撼了谭尽。 【苏鸽在跟踪你,我在跟踪苏鸽。】 事情是这样的。 林诗兰班级的二模总分是年级第一。今天老师心情大好,破天荒地没留堂讲卷子,放他们早回家。 走出教室,她在走廊正好看到谭尽在往校外走。 于是,林诗兰加快脚步追过去。当离谭尽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她发现有个女生一直跟在他后面。 林诗兰把度数不够的眼镜摘下,反了一面。 镜片贴眼睛更近后,她看到的前方的世界也变得无比清晰。 ——那女生,是苏鸽! 谭尽在巷口买了鸡排,又进到巷尾,排队买了个烧饼。然后,他用烧饼夹着鸡排,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此时的他感觉到后面有什么不对劲,停下咀嚼的动作,转身……苏鸽咻地躲到广告牌后。 谭尽毫无察觉地走了。 林诗兰在心里骂他傻瓜,却见苏鸽似乎也感受到她的存在,正在回过头找。 胆大心细的林诗兰藏到路过的老奶奶背后,借她掩护了一波。 大概是没吃饱,谭尽继续走向了卖烤淀粉肠的小摊。 热热腾腾的火腿肠刚吃几口呢,他没走两步,又被炸串的摊位吸引了注意力。 苏鸽的跟踪技术不算高明。谭尽吃炸串的时候,她就直直地杵在小路的中央望着他。 林诗兰刚想拿出手机发短信,让谭尽回头。他仿佛是提前感知到她的信号,咬着串串,他呆呆地往身后看了看。 苏鸽眼疾手快地钻进路旁的垃圾堆,靠黑色的大塑料袋掩盖了身形。 ——这!有点拼啊! 林诗兰不甘被她比下去。 等苏鸽从垃圾堆出来,往她那边看时,林诗兰已经加入巷子里的小学生足球队。 她踢着小孩的球徐徐退场。 小孩们不得不跟着她后面,也帮她遮住了背影。 另一头,谭尽吃了一轮咸的辣的,觉得渴了。他拐去奶茶店,买了两杯珍珠奶茶。 等奶茶的时候,他又瞧了瞧来时的小巷。 被雨水浸润后,巷子里的三角梅开得像疯了似的,一簇一簇鲜嫩的紫红爬满石墙。 多看了三角梅两眼,奶茶做好了,谭尽喝奶茶去了。 林诗兰眼睁睁看着苏鸽手脚并用,慌乱地爬到石墙上。躲过被谭尽发现的危机后,她从高处跳了下来,发丝间还夹了几朵被她压到的三角梅。 林诗兰感到隐藏踪迹的接力棒再度回到自己这里。 这一次她提前找到了绝妙的伪装场合。小卖铺门口的大爷们在下象棋,她往那儿一蹲,生动地指挥起战局。 “大爷,您听我的,出车,车直接开过去。” “然后你那边,我跟你说,吃他的卒子,使劲吃。” 突如其来的指点没能得到群众的认可,林诗兰马上被骂了。 “喂!小姑娘!观棋不语,你没听过吗!” “听过听过,我全是瞎说的。打扰了,你们继续下。”她打算开溜。 大爷把她拦住了。 “但还真别说,我发现啊,出车是一步妙棋,这盘没得下了。”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29节 “小姑娘有点懂啊,你把我们这盘棋局毁了。不如,你过来下一把?” 苏鸽走了。 林诗兰却是没法走了。 “大爷啊,我真不会下。棋,我只知道五子棋。” 大爷们热情地重新为她摆好了一盘象棋。 “不会下?不会下,你怎么来这里看棋?” 没辙了,林诗兰随手抓起一个棋子,打算用行动跟他们证明自己不会……这时,谭尽发来了短信。 她像抓住一根救命稻草,短信跟他互发了几个来回。 【苏鸽在跟踪你,我在跟踪苏鸽。】 发完这条之后,她立马向他求救:【会下象棋吗?不会下也来眼镜店对面的小卖铺找我。】 谭尽花了一分钟不到,出现在林诗兰面前。 她已经被大爷吃掉了一个卒子和一个炮。 他看了棋盘几秒,和她交换位置,坐了下来。 林诗兰不懂,林诗兰也不敢问。 她眼见着谭尽没比自己厉害到哪儿去。大爷杀疯了,他把他们的棋吃了好几个,他们这边才吃了他两个。 谭尽眼眸沉沉,捻起一颗棋子,轻轻放下。 “将军。” 这两字,令大爷虎躯一震。 他眼神在棋盘上面扫来扫去,喃喃自语:“这,不会是绝杀了吧?” 细看之后,大爷哈哈一笑:“这招马后炮,我没防住啊!小伙子下得可以!” 林诗兰被专业术语弄得有些发愣,小声在谭尽耳边问:“什么意思,我们输了还是赢了?” 他表情严肃,侧过头。 两人面面相觑。 他冲她比了个“耶”,一下子笑开了。 “你怎么会下象棋啊?”她好惊喜。 谭尽一脸理所当然:“我爱玩游戏,象棋对我也算是游戏,所以偶尔会在网络跟人下着玩。” 林诗兰眼中带笑,问了个很外行的傻问题:“那是不是,只要是游戏你都能玩得很好?” 他也不谦虚:“对哦。” 从小卖铺脱身,他们才有空讨论苏鸽跟着他的事。 这会儿,四周已不见井盖女学生的踪迹。 谭尽一方面觉得,林诗兰也选择跟踪苏鸽的行为很神奇;一方面,真的不理解她的脑回路。 “发现苏鸽跟着我,你直接上来抓包她,不行吗?” “不行。” 她无比直率地承认:“我缺乏和不认识的女生当面对峙的勇气。” 他纳闷了:“那你为什么能和我对峙?” “因为,”林诗兰晃着脑袋,一一数来:“你是我的盟友,你给我煮蛋花汤,你跟我开玩笑,你陪我救狗,你给我买奶茶……” 谭尽听不下去了:“合着,你只会欺负熟人呗?” 她摇头:“不对。” 他想想,意识到了:“哦!你只会欺负我!” 林诗兰没否认。 戴着修好的新眼镜,她自己拿吸管戳破奶茶盖子。 表面,苏鸽跟踪的事,就这样被他们轻轻巧巧地揭过了。 林诗兰没有直说,但实际上,她心里默默地对它非常在意。 弃狗、跟踪狂,潜在情敌…… 林诗兰知道自己在面对一个神秘的强劲的狠角色。 从谭尽那儿,除了知道苏鸽喜欢他以外,再没有获得什么有效的信息。她有些微妙的心情是:不想他掺和太多,更愿意自己去调查苏鸽。 交换阵地作战,是她提出的。没道理,谭尽单方面地帮助她,而她试都不试就把他不想面对的东西交还给他。 谭尽替自己多打包的一杯珍珠奶茶,很好喝。 林诗兰吸了不到五分钟,全喝完啦。 第25章 冷对抗 静静被林诗兰从谭尽那儿抱了回来。 她一手抱狗,一手把老师印的班级分数排名表甩在了桌子上。 家里的门没关,隔壁的谭尽正在窗户旁暗中观察着她此刻的英姿,林诗兰不自觉地把背挺直了。 吕晓蓉拿起排名表,仔细查看。 林诗兰的总分让她很满意,嘴角稍微地往上扯了扯。不过,她的视线很快地便往右扫去,看到了那行“全校排名”。 纸从她妈的眼前拿开,露出后面的一双紧蹙的眉:“这回怎么没考第一,考了第三?” 林诗兰腰板仍旧直挺挺:“我没那么厉害,不可能回回都考第一。况且,我和第一第二的分数差距很小。” “考试不会考,理由倒很会找。”吕晓蓉嗤笑着,将女儿当自己的学生,开启了说教模式。 “你知不知道,我们这儿只是个小地方,外面的高中厉害的学生多如牛毛。你在这儿才考个全校第三,以为自己多了不起了。把你放到外面,你跟别的大城市的高中生,分数都没法比。高考是很残酷的,你是跟全国的高三学生竞争。在自己学校考试都考不过别人,你高考还想上好大学?做梦。” 林诗兰对她说的东西毫无压力。她心里知道,自己的水平就是可以上全国最牛的大学,她已经做到过了。 “好好,我知道,”她稍稍对付了两句,提起正题:“妈。你说过我达到你要求的分数,就可以答应我养狗。我已经做到了,你什么时候把放在同事那儿静静的狗窝拿回来?” “不行!不允许养狗。”她妈斩钉截铁:“排名也要第一,才能养。” 狗狗又被她妈的音量吓到了,在怀里躁动不安。林诗兰摸着它的头,不理解她妈怎么能这么不讲道理:“你之前分明说的是分数达标,没提排名。你现在不让养,这是说话不算话。” “排名和分数,都是一个意思,我没说不代表它不重要。你考得不够好,还想养狗?我告诉你,没门。” 林诗兰算是看出来了,她妈是规则的制定者。 养不养狗随她的心情;怎么解释答应过的东西,照样随她的心情。 即便是不公平、即便是言而无信了,她妈要做什么就做什么,完全不会因此被束缚。自己压根儿没处说理。 咬着牙,林诗兰将眼眶里要溢出的泪水硬生生逼回去。 “我做到了……我做到了你不让我养……那你不如一开始就说不同意,干嘛给我个希望……” 吕晓蓉喝着茶,不吃她这一套:“怎么的林诗兰?你又想气我?嫌我身体太好?我是同意你了,但你自己没做到啊,因此错过了养狗的机会。” “阿姨啊!!” 门口冒出个人头,惊得她妈手中的水都洒出几滴。 谭尽不请自来。 他朝林诗兰挤了挤眼睛,而后,一本正经地找吕晓蓉说理。 “阿姨,您怎么又骂孩子了?人家上班的都分个工作日休息日呢,您骂孩子真是全年无休啊。我上次来说过吧,偶尔,您也得考虑考虑邻居。我这儿刚知道模拟考结果,在家裹着被子伤心着呢,您又大声提我的伤心事。这往小了说,影响我高三考生的心情,往大了说,我被您说得ptsb了,高考不会考了可怎么办?” 林诗兰在心里乐:ptsd,这傻瓜又说错了! 吕晓蓉可没她那样的想笑的闲心:“我知道你和林诗兰认识,你就是来替她撑腰的。” 谭尽面部肌肉颤抖,仿佛受了奇耻大辱。 “阿姨,瞧你这说的什么话啊!撑腰?你是在污蔑我和您的女儿早恋吗?我是高三学生,我的心里只有学习!这话万万说不得啊!” “……” 林诗兰被他的演技折服,他好像一个话剧演员。 “阿姨,您刚才骂她考得不好,让我看看,她考了第几名。”谭尽不知何时脱了拖鞋,迈了两步来到桌前。 自顾自地拿起排名表,他目光锁定林诗兰的名字后,哇了一声,从头到脚都写着不可置信。 “天呐!第三名!” 他语调起得无比高,赶得上打鸣的公鸡。 “阿姨,千万不能让林诗兰再努力了,再努力就该上哈佛了。” 吕晓蓉单只手撑着桌子,揉了揉抽搐的太阳穴,实在是对他无语得很。 “别演了。你回家去吧,我不骂林诗兰,你没话说了吧?” “嗯,阿姨,还有一个事。” 谭尽没有见好就收,嬉皮笑脸地选择更进一步:“我们全家都是爱心人士,看不得虐待小动物。万一你们家的小狗不好好养,被谁丢了出来,我只是说万一哦。那么,我家里人肯定得带着我上门找你。我先提前说一声,不希望我们邻里之间发生这种不愉快。” “知道了,”吕晓蓉冷冰冰地伸出手,指着门:“请你回你自己的家。” 谭尽丝毫不像是被赶走的。 他表情神气,大摇大摆地走出了她家。 即使是他回了自己家,吕晓蓉和林诗兰都知道,他会观察着她们这边。 直到吃晚饭,她妈都没搭理过她。 用自己的旧衣服给静静做了窝、喂了狗粮,林诗兰以为不让养狗的事就这么告一段落了。 晚饭时间,吕晓蓉终于开口跟她说话。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30节 “全部试卷的错题订正之后,抄写到错题本,再罚抄30遍。你先去做完这个,之后再来吃饭。” 本来高三的课业就够繁重的了,林诗兰该做的卷子还没做完。她妈这意思是,给她布置了另外的家庭作业,并且强制她要完成。 不论是出于学业或者自己心情,林诗兰都不想答应。 机械性的罚抄,吃力不讨好,对她的成绩提高没什么帮助。况且,罚抄全部错题30遍要很久时间,从现在开始马不停蹄地写,也要写到后半夜。她刚刚大考过,需要休息。 所以,林诗兰回了她妈四个字:“我不想写。” 她自己去拿筷子和碗,准备坐下吃饭。 “去写!” 吕晓蓉铁青着脸,收走她的碗筷:“这饭菜是我做的,你想吃,就要写,不写就没饭。” 到这个点,林诗兰已是饥肠辘辘。 她望着冒热气的米饭,清晰地感知到:在她家,养狗、吃饭,写卷子……这里所有的一切,全部都可能被她妈用来当做立威的工具。 她不服气。 不过,她没吵也没闹。 站起身来,林诗兰表情平和地告知她妈。 “我不会写。你不让我吃饭,我也不会写。” 说完,她便回了里间。 吕晓蓉知道,自己女儿并不扛饿,她胃不好,不吃饭会胃疼。 她吃完晚饭,把剩的饭菜全倒了。 她料想,林诗兰肯定会跟她求饶。 可林诗兰没有。 吕晓蓉盯着,一整晚,她甚至没出来翻过冰箱。 就这样,饿到了第二天早上。 早餐时,吕晓蓉准备故技重施,让她要吃早餐就答应抄错题。 不等她说出那话。林诗兰路过餐桌,目不斜视地往外走。 她直接连早餐也不吃了。 第26章 再跟踪 吕晓蓉不可能放她这样去上学。 待她追出去,林诗兰已经下了楼梯。 “芮芮。”嗓子发干,她本想喊她回来,却没有发出多大的声音。 上次她打长辈巴掌的事情后,吕晓蓉就感到这孩子的心性变了,彻底地变了。她以前不是这种不听话不孝顺爱狡辩的小孩。 当妈妈的,自己孩子不吃饭,她哪能安心呢。吕晓蓉只是迫切地想把让她们的生活恢复到正常模式,但凡林诗兰过来服个软,哪怕不抄错题,她也会让她早饭的。 想到这儿,吕晓蓉忽然感到无比的委屈和心酸。 她回屋,往塑料袋里装了几个鸡蛋,再跑步下楼。在小区门口。她拦住了林诗兰,把鸡蛋给她。 而后没跟她说半句话,吕晓蓉走了。 林诗兰呆呆地提着一小袋水煮蛋。她观察到,妈妈的眼睛是红的。估计是昨晚没睡好觉,被自己气得。 其实,她妈来送这个鸡蛋,比不送,更让她难受。 如果妈妈态度强硬地对她,那她同样可以那样硬着心肠地去对抗她。不过是饿着,她也不怕。如今的心情就像是盖着一床湿了的棉被,难受的感觉从肚子转移到心脏,心里潮乎乎的。 谭尽不知道,昨天自己走了之后,林诗兰被饿肚子了。 他突然来了兴致,想骑自行车上学。一大早将他妈的自行车打了气,提前出来在小区门口乱晃。要是以后他骑车放学,能咻咻两下回到家,苏鸽就没法跟踪他。而且,还有个好处…… “学生妹你好,要不要坐我的车上学。”他叮铃铃地按着自行车铃,绕着她打转。 林诗兰剥着鸡蛋,果断拒绝:“不要,你太招摇了。” 谭尽从自行车跳下来,走在她旁边。正赶上她鸡蛋剥好,他一歪头,张大嘴,把她的蛋吃了。 平时都是她抢他的东西吃,今天她的鸡蛋被他一口劫走,谭尽得意地笑。 林诗兰望着蛋壳,幽幽道:“我从昨晚起没吃东西。” 他还没来得及嚼,一低头,立马把嘴里的鸡蛋,完完整整地送回她手中的袋子。 林诗兰也不看他,小声说:“本来里面剩的两颗蛋还能吃,被你一吐,那两颗都吃不了了。” “给我!我吃!”谭尽拿走她手里的塑料袋:“你要吃什么?我们上学的路上有的,你随便说,我买给你吃。” “哦。”她睁着大眼睛,好奇地询问他:“你昨天吃的,烧饼夹鸡排,我没试过那种吃法。你说,能好吃吗?” “给你买给你买!”吃人嘴短啊,他只能痛快答应。 美妙的上学路。 谭尽一手推车,一手吃鸡蛋。 林诗兰大快朵颐地吃着香喷喷的鸡排烧饼,馋得他啊,那几口本来就寡淡的鸡蛋变得更没味了。 “你今天几点放学?”她问。 一直都是他问她这个问题,现在被她问了,谭尽心里挺开心:“今天没有晚自习,估计不会晚。你要等我?” 林诗兰神秘一笑,答:“不等。” 他怀疑她是故意来整自己的:“不等你问了干嘛!” 她问了,自然有她的用处。 林诗兰打算下课后跟踪苏鸽,增加对她的了解。 傍晚。 不知是谭尽选择骑车放学,还是苏鸽今天本来就没打算跟他;林诗兰在校门口成功地等到了苏鸽,并且,她走了一条与去他们家相反的路。 之前有过一回的跟踪经验,林诗兰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跟在苏鸽身后。天边飘着蒙蒙细雨,她还拿了一把伞时不时地用来挡脸。 走了五分钟,穿过几条巷子,苏鸽拐进一家卖书的店。 这地方林诗兰偶尔会来。他们小镇统共三家店有卖教辅书籍,这家店卖的书挺多挺全,但价格不便宜。 苏鸽进店之后,半天都没出来。 夏天,蚊子开始变多。林诗兰躲在草丛里等她,脚上脸上都被咬出了鼓鼓的蚊子包。 她不敢随意走动,也不想放弃跟踪,忍着痒,喂蚊子喂了两小时。 从夕阳西下,等到天都黑透了。 林诗兰开始怀疑,苏鸽是不是住在这家店里。 傻等下去,像是没个尽头。 她挠了挠自己蚊子包遍布的手臂,决定主动出击,进店内看看。 特意选了最自然的路过方式。林诗兰往前走了一段路,过街,再走回来。 她的精心表演,没有遇到认真欣赏的观众。店的收银处坐着一个小男孩,举着手机在全神贯注地玩游戏。 林诗兰假装挑书,手抚着下巴,脚步僵硬地挪动,余光找寻着苏鸽的身影。 直到走进店的最深处,她才在书架下发现她。 挂着樱桃小丸子的浅黄书包被用来垫看完的书,苏鸽自己坐在地板上。 店里的灯光昏黄,她的头几乎要埋进书里,手捧着一本《闪耀的平行宇宙》,苏鸽在聚精会神地看。 来人了,甚至那人正盯着她。 她沉迷书的内容,对外界发生了什么一无所知。 林诗兰几次见到苏鸽,都感觉到她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局促。不管是小而紧凑的步伐,或者躲避着旁人目光的闪烁眼神,她看上去,似乎总是不太自在。 如今,少女的两边头发别到耳后,双腿在角落里舒展开。身边的书墙,仿佛是为她筑出了堡垒,她倚着它们,嘴角安静地上扬。 很奇怪,林诗兰进书店前,对苏鸽抱有满腔的敌意与审视,可当她看着这样一个在认认真真看书的高中女孩,突然脑中闪过一个想法:她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可怕。 鬼使神差地,林诗兰也从书架拿起一本《闪耀的平行宇宙》,去外面的柜台结账。 “这个多少钱?” 小男孩噘着嘴,停了会儿游戏,奶声奶气地冲书店二楼喊:“妈妈!” 不一会儿,从楼上下来个妇人。 接过林诗兰手里的书,她看了眼后面的标价,告诉她:“十六块五。” 这本书抵得上她三天的午饭钱了,林诗兰翻着书包,凑一凑她有的钢镚。 小男孩摸着肚子,跟她妈撒娇:“妈,什么时候那个看书的姐姐才走啊?我饿了,她走了我们是不是就可以关店啦?” 妇人赶忙喝他:“小声点,别吵着那个姐姐。她那么经常来买书,买了不带回去就喜欢在这儿看。你要吵得她不来买书了,以后你就没零食吃了。”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林诗兰默默地想:经常买书?买了却不带走?为什么呀? “姐姐,你是不是没钱啊?怎么掏了这么久?”小男孩眼神天真地望着她。 林诗兰一鼓作气,把钢镚儿们拍在了桌面上。 “拿走,这是十七块。” 她又说:“记得找我五毛。” 第27章 垃圾屋 今天份的跟踪已经超时了。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31节 这个点回家,跟平时下了晚自习差不多。 林诗兰把新买的书放回书包,准备回家。 她前脚出了书店,撑开伞;后脚,苏鸽也走了出来。 本来打算回家的林诗兰又有了一点点不甘心的情绪。一边,心中纠结着“要继续跟吗”;另一边,她的脚步已经诚实地迈向苏鸽去的方向。 ——想早点知道苏鸽是什么样的人。 ——因为,自己是个初级的联盟盟友,所以想做得再多一点。 苏鸽的家住得离学校挺远。 逐渐偏离了林诗兰最熟悉的区域。直到身体涌起一种微妙的不适,她才警觉地抬头一看……近处,有特殊的大罐子,高烟囱。 不知不觉,竟已走到了石化厂的附近。 之前,她和谭尽看到苏鸽扔狗,正是在这里路旁的垃圾桶。 沿着这条道,到了十字路口,苏鸽拐弯了。林诗兰心里想:当初听到的刹车声就是来自这里。 他们追到这儿有了分歧,她说左,谭尽说右。 他是对的,苏鸽在往右走。 又稍稍走一段路,她拐进了小道。 小巷子是最不好跟的,那里面林诗兰没去过,不知道有多深。天色已晚,小路不过两人宽,整条窄路没有灯。 她与苏鸽隔着一段距离,又在巷口踟蹰了一会儿,此刻别说她的背影,连她的脚步声也完全听不见了。 ——用手机打个手电筒? 这个想法立刻被林诗兰否定。如果苏鸽一个回头,看到这儿的亮光,她肯定就暴露了。 走吧,没什么好怕的,也许走一走就亮了。她安慰着自己。 说不怕是骗人的,这里这么黑,又是她最怵的石化厂。林诗兰内心想着更可怕的东西壮胆,比如她妈骂她时发怒的脸……瞬间,她感觉面对眼前的黑暗也不是什么难事了。 收伞,用拿棍子的姿势双手握住伞柄,林诗兰深吸一口气,跨步走进小道。 逼仄、黑暗,连月光也不会光临的深巷。 四周只有自己艰难的吞咽声,再往内走,连来时的路的光都看不见了,仿佛是蒙着眼行走于其中。 脚下传来坑坑洼洼的感觉,这儿的道可能根本没修过。前面的某处传来滴滴答答的声音,很难闻,像是什么东西在漏水。林诗兰被拌了一下,堪堪扶住墙壁。 掌心的触感让她不适,这水泥墙上不知道沾了什么,又湿又黏。管不上那么多了,她想走快点,尽早离开这里,于是一手拿伞,一手摸着墙,大步往前。 “啪嗒。” 一滴水落到脑门上,凉意从天灵盖往下渗。 林诗兰呼吸紧促,,手背撞上了一个凹凸不平的东西。她下意识地举起伞,往那个方向攻击。 伞和硬物的撞击下,一声闷闷的铿响。 她稍稍冷静下来,再用手碰了碰那个地方。 大概,是一截暴露在外的生锈的水管。 她的后背,接触书包的地方,在疯狂地出汗。 好热啊,好想放弃。林诗兰停下来,犹豫着要不要往回走。 而就在这个档口,巷尾有户民宅亮起了灯。 ——那是苏鸽家吧? 她有一种隐隐的预感。 提起一股劲,林诗兰向亮光的人家走去。 那是一栋破烂不堪的二层的水泥房,它包括周围的房子都是居民自建的,风格乡土粗糙。房子外墙曾经估计刷着白漆,如今墙皮脱落,露出由于太多太沉,整栋房子像是被往下拽着。 往近了,她看见房子的门。深绿的大门上有一个倒挂的福字,年代久远,福模糊得只剩个形,而红纸也已经褪成了一种怪异的肉色。 若不是屋子的灯亮了,林诗兰不会认为里面住了人。 ——怎么这么臭? 这会儿她离近了屋子,之前巷子里若有若无的酸臭味,变得鲜明。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潮乎乎的馊气,似乎是食物腐烂了。 林诗兰捏住鼻子,绕到房屋的侧面。 那儿有一扇田字形的玻璃,正好位于她踮着脚能看见里头的高度。当她打算站到玻璃下,却发现,自己根本没处下脚…… 窗户正对着一堵灰墙,房子与墙的夹缝大概有半米。 仅半米的缝里,塞满了红红白白的垃圾袋、食物包装、罐头,布条。很多东西好像是烂了,完全看不出原本是什么。 口袋里的手机震动,林诗兰掏出它。 是谭尽发来的短信。 【怎么还没回家?我在小区门口等你。买了麦当劳,你不来的话,我要开始吃了。】 她将手机贴在胸口,试图压下心中的恐慌。 ——好吧,当是为了麦当劳。 ——去看一眼吧,就一眼! 右脚踩上垃圾袋,林诗兰硬着头皮用伞撑住身体,脑袋往前一探。 透过那扇昏黄的玻璃,她瞥见了屋里的惨不忍睹的模样。 窗台沾着厚厚一层黑黄色的陈年污垢,满屋的墙都是霉。 地板团着卫生纸、衣服、箱子,杂物遍布四周。 房间的大衣柜直接敞开着,里面花花绿绿地堆着瓶瓶罐罐、灯、报纸,床单…… 衣柜旁,棕色的大床上,躺着一个形同枯槁的老人。 穿着校服的苏鸽正高高地拎着塑料水壶的把手,往她嘴里倒水。 老人很瘦,身上的皮肤像薄薄的一层纸,裹住,整张脸像蜘蛛的网,皱起一条条深深的沟壑。 林诗兰看得过于专注。 或许是惊动屋里的人了,那老人微微地转过头。 她狠狠地,朝林诗兰所在的窗子的方向啐了口痰。 劲一松,伞没拿稳。 林诗兰被老人的动作吓得失去平衡,屁股往地板一坐。 “吱”的一声响,好像是压到了什么。 易拉罐?老鼠? 被那声音拉回理智。她不敢细想,从地上腾地站起来。 ——跑! 她冲进之前的那条暗巷,跑得像只无头苍蝇,急切地找着能够逃离的出口。 硌人的水泥墙撞向她。分不清哪儿是路,哪是墙,她只管跑;撞到了东西不吭声,也不敢停下,接着往能跑的地方跑。 分不清在什么时候,她看见了光。 总算是走出来了,回到有路灯的大路。 细密的雨水打在脸上,缓过神的林诗兰发现,伞没拿。 但自己是万万不可能再回去拿伞了。 喉咙干烧着,半边身子感觉冷,半边身体感觉热;抬手,她惊魂未定地擦了擦额头的汗。 林诗兰一路淋着雨回家。 谭尽发完短信,在小区门口等了她二十分钟。 他站在温暖的橙色路灯下。 她远远地看见他,招招手。 他打着伞跑过来找她。 谭尽洗过澡了,身上有清爽的皂香,麦当劳的牛皮纸袋被他捏得皱巴巴。他一见她,就知道她肯定遇到什么事了。 “林诗兰!你伞呢?” “你脸上怎么一道黑乎乎的……” 她伸出手,手上果然很脏。 左顾右盼,谭尽没找到能拿来清洁的东西。诗兰傻了似的,他跟她说话也不答,一动不动盯着自己的双手。 两只手被他一把扯走。 他抓起自己白t恤的布料,给她当个抹布。 林诗兰反应过来时。 谭尽的衣服碰到她的手,已经脏了。 “不要,我回去洗手就好啦。”她说这句也是晚了。 谭尽低着头,帮她擦她脏兮兮的手。 她要抽走,他不肯,大手将她的手腕圈住。 又擦了几下。 林诗兰突然痛叫一声。 谭尽皱着眉,卷起她的袖子,发现她胳膊青了。 “这谁弄的?”他脸色差得吓人,眸中怒火滔天。 “没人。我自己摔的……” 回忆起刚才的事,实际上根本没多大不了,她却那么废物,被吓成这幅德行。林诗兰咽了咽口水,别开眼,小声说:“我觉得我好没用。”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32节 “乱说!” 她的话让他反应巨大。 谭尽双手捧起她的脸,对着她的眼睛,大声对她说。 “不管刚才你遇到什么,都听好了。” “林诗兰,你是最有用的!” 第28章 自由人 谭尽的眼睛,是清凌凌的一汪水。 林诗兰在里面看见她自己的倒影。 特别胆小、害怕特别多事情的,她自己。 已经重来雨季这么多次,她面对她妈她还是这么唯唯诺诺。他曾安慰自己“你妈是你最重要的人,你已经做得很好了”,但林诗兰不得不承认,在一个地方的失败会像病毒一样传播,她妈之外的事,她也缺乏独自面对,独自处理的勇气。 林诗兰躲开了他的手。 在谭尽振聋发聩的鼓气后,她终于说出了自己萎靡不振的原因。 “我跟踪了苏鸽。我走到她家外面的巷子,那儿很黑,我很害怕;我在她家门口偷看,被她家老人吓跑了。连伞丢了,我都不敢回去拿。在这个雨季,我真的能做出改变吗?好像,少了你的帮助,我根本做不好自己想做的事情。” 即便是听完她的描述,谭尽也没能理解,她有什么做得不够好的地方。 “你说你做不好的事,指的是跟踪?那你已经完成它了,而且完成得很好。你都打探清楚了苏鸽家住哪。” “你想要跟踪又很有胆量又不被人发现,那即便是有我陪着你,我们该害怕也会害怕,被发现的风险不会比你单独行动更小。” 谭尽话锋一转:“林诗兰,你知道你的问题出在哪吗?” 视线直直探进她的双眼,他一字一句道。 “你对自己要求太苛刻了。” “必须事事都做到最完美,否则不会满意,那你就是在以你妈的标准继续要求你自己。仿佛是没有得到第一名,你就会开始自我折磨,不愿意给予自己丝毫肯定。你也知道,你妈妈的做法是错的,不是吗?” “事实上,你很有用。就算害怕,也会尽力尝试,这就是你的厉害之处。” 他的眼睛在告诉她,他的话里没有安慰她的成分,全是出自他的真心。 这像一剂镇定,抚平了她从苏鸽家逃出后的慌乱。 深呼吸几个来回,林诗兰整理好心情。 她将放学后自己的所见所闻,告诉了谭尽。 结合着书店的事和苏鸽的真实住处,林诗兰心中升起一个疑惑:住在那样糟糕的环境,苏鸽为什么有闲钱去买那么多的书?买完了也不拿走? 谭尽也不知道问题的答案。 “有一个我有印象的,关于她的家庭。不知道和我们想了解的事有没有关联……” 林诗兰洗耳恭听。 “不久后的三模,苏鸽考试作弊。老师抓到她,要找她的家长来学校。但是一直没联系上他们,班主任还问了班上的同学有没有认识苏鸽家里人的,没人回答。趁老师不在,苏鸽跑了,后来就没来上过学。她再出现就是高考过后……” 她见他稍稍卡壳,猜到了:“她出现,是跟你表白的那次?” 谭尽点头。 “之前没跟你讲这个事,不是刻意瞒你。我是觉得苏鸽作弊,跟我没有关系,所以没说。” 信息太少,他们无法对苏鸽的家庭情况有清晰的推测。 林诗兰则是被“表白”二字,吸引走了思绪。 第二次回到雨季时,她撞见的告白现场,是在高考成绩出来之后。 谭尽上次向她描述的与她亲眼所见的苏鸽对他的表白,完全是不同的版本。 根据他的讲述:苏鸽单方面对他执着,告白中充满了她对他的误解。 自己看见的:苏鸽在羞涩中带着勇敢,谭尽可以说是……答应了她的表白。 她夹带私心,多问了他一句:“高考成绩出来后,苏鸽是怎么约你到学校礼堂的?” “学校礼堂?不是啊。” 好像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谭尽满脸的不解。 “我回家的路上,她把我叫住了。就是,我们回家的那条必经之路,沿着没灯的长巷子走,走深了有口水井的那个地方……还有,准确地说,是高考之后,她跟我表白的。那时候,高考成绩还没出来。” ——哪跟哪啊? 他们讲的好似是两个东西,除了“表白”这个主题外,一点儿都对不上。 暂且搁下这团理不清的乱麻,林诗兰想:等到之后她更多地了解苏鸽,或许就能知道答案。 时候不早,林诗兰得回家了。 这时,谭尽想起一件事:“你家的灯一直没亮。” “不会吧?我妈早就下班了,应该在家啊。”被他一说,她有些担心了。 早些时候,林诗兰给她妈发了短信,说自己会晚回家。 她妈一直没回复她。 谭尽陪着林诗兰一起上楼。 她家的洗碗池摆着早餐剩的碗筷,家里只有睡觉的小土狗静静,感觉吕晓蓉早上去上班后根本没回来过。 ——会不会是上次的老毛病发作?会不会下班路上遇到坏人了? 林诗兰脑子里闪过一些可怕的画面。鞋都没来得及脱,她赶忙拿手机拨她妈的电话。 电话响了几声,被那边挂掉;接连打了几次,一次比一次挂得快。 “嘟嘟嘟嘟嘟。” 听到这个挂电话的声音,谭尽有了种猜测:“也不像遇到歹徒,要碰上坏人,你打进来这么多遍,肯定会把电话关机。她是不是故意挂你电话啊?” “不知道,”林诗兰怕她妈出事,一遍一遍坚持地打:“再打几通。还不接,我打到他们小学问问。” 她话音刚落,电话被接起来了。 吕晓蓉接起电话,说的第一句话就是…… “不要再给我打电话了,我已经不是你妈了!你现在这么牛,爱干啥干啥去,没人管你。” 然后,不等林诗兰讲话,她直接挂了。 谭尽猜得没错。 电话不通,是吕晓蓉故意挂的。 林诗兰也不再打过去了。她跟谭尽说:“我听到那边打麻将的声音了,我妈没危险,她在我堂叔家。” 他纳闷:“上次那件事后,你妈不趁机和堂叔断了联系,还去找他啊?混蛋堂叔不会刁难她吗?” “不懂,我管不着。” 她放下手机,去洗手池洗手,再给静静拿狗粮吃。 谭尽品着刚才吕晓蓉掷地有声的狠话,觉得有点搞笑:“有时候,我觉得你妈不是你的妈,你是她的妈。哈哈哈,她怎么这么爱找你发脾气?时时刻刻需要你哄着她呢?” 看着他一脸的笑嘻嘻,林诗兰心累。 “如果她是你妈,你还笑得出来吗?” 代入一下,他的笑容瞬间垮掉。 林诗兰换了件衣服,出来和谭尽一起吃他买的麦当劳。 他吃着吃着,问:“要不要看电视?” 她同意,去拿电视遥控。 自家的电视,林诗兰都多久没看过了。 随便按了个台,里面在放重播了无数遍的86版西游记。 吃着冷掉的汉堡薯条,他们电视看得津津有味。 吕晓蓉不在家,连空气都变得自由了。 “我今天不做卷子了,我要看电视。”乖乖女发布惊天叛逆宣言。 “看完电视,拍着饱饱的肚子,我要直接躺上床睡觉。”她和谭尽交换过眼神,自信地学着他翘起二郎腿。 “好啊,”他逗她:“说了不做,谁偷偷做作业就是小狗。” “嗯!”她痛快应下。 半响后,林诗兰随口一问:“你今天作业做了吗?” 谭尽没防她:“在学校就做……”话说一半,他反应过来中了陷阱。 林诗兰食指点着他的鼻子,轻轻快快地喊他。 “小狗。” 现在都明着来了是吗? 气哼哼,谭尽鼓着好欺负的包子脸,恨不得挠墙泄愤。 第29章 番外 放下狠话今晚不做作业,林诗兰说到做到。 谭尽走后,吃饱喝足的她,洗了个舒服的热水澡,便往床铺躺倒了。 吕晓蓉还没回家。 外面的世界,雷雨交加。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33节 林诗兰裹紧被子,望着天花板,没有睡意。 脑子里装着许多杂乱的念头,她在床上翻来覆去一阵,突然想起书包里有一本今天刚买的书。 趿着拖鞋下床,打开书包,她拿到了书。 抱着催眠的想法,林诗兰在被窝里翻开了这本苏鸽看过的书。 …… 《闪耀的平行宇宙》 /作者:佚名 (一) 童年时,镇子那棵最老的古树下,香火不断,许多前来祭祀的人聚集在那里。 夏季最热的一天,妈妈也带着上小学的我来到了古树。她说,我们的祖祖辈辈都在信奉那棵树。 我亲眼看到有人抓着一只挣扎的鸡,在树下割开它的喉咙。 鸡的血洒在树根,鸡不再尖叫不再扭动。 人们双手合十,一边磕头跪拜,一边嘴里念念有词。 他们在祈雨。 我问妈妈:“求树真的能带来雨吗?” “能,”妈妈无比笃定:“只要你足够虔诚。” 我仍旧不解:“虔诚?我看不见它,也摸不着它。为什么虔诚了,就能下雨呢?” 妈妈随手捡起一根地上的小树枝。 “你看,就像是,我掰着这根树枝。你看不见我所用的力气,它具体是什么形状的。但通过树枝的弯曲,你能知道,我的力气是存在的,并且可以改变这根树枝。” “许多看不见的东西,比如我说的力,比如人的意志……像是,信念、信仰、诅咒、誓言,它们没有实体,却都是带有能量的。而能量,影响着我们所在的世界。所以啊,足够虔诚就能改变原来天气的运行规律。” 她手中的树枝应声而断。 妈妈的话,如此深奥难懂。 小学的我完全没明白她在讲什么。我想着,等以后读了更多的书、上了更多的课,我可能就理解她表达的意思了。 因此,时间过去很多年,我一直清晰地记得她的这段话。 也是在我上小学的时候,妈妈和爸爸离婚了。 妈妈走的前一天,跟我说了对不起。她把全部的积蓄留给我,让我收好了,别让爸爸发现这笔钱。 我知道她这么说的原因。 如果被爸爸发现钱,他会把它们全都换成酒瓶子。 妈妈没有和我说再见。我猜她是怕说了以后,她会很舍不得我,我会不让她走。 妈妈走之后,我被寄养在爷爷奶奶家。 我很少见到爸爸。有几次他喝得醉醺醺,来管爷爷借钱,我在门口听到他的声音。后来爷爷拿不出钱借他,他就再也没来了。 妈妈肯定有她的辛苦,我想象她生活得不太容易,所以不能接我走。 就像我的爷爷奶奶。我知道他们是爱我的,他们之所以分不出心思来照顾我,是因为他们已经活得非常累了。 奶奶在我记事的时候就瘫痪了,爷爷一个人撑着这个家。 不论寒冬酷暑,爷爷都在小镇里踩三轮车,他还要负责照顾奶奶。 我上高一时,他急病去世,竟比奶奶走得还早。 奶奶受了打击,整天痴痴呆呆;我跟她说话,她也不搭理我。 有天夜里,我听见奶奶在哭。去到她房间,她紧闭着眼,用家乡话呜呜地絮叨着:“活受罪……苦兮兮……不如死……活受罪……” 上高二后,我更频繁地思考。 ——为什么青春期这么漫长? ——人活这么久要做什么事? 家里弥漫着药味,地板怎么擦也擦不干净。我好像一直在收拾、洗衣服、洗碗、刷尿盆,给奶奶擦洗身体……家变脏的速度,比我清理的速度更快。 等爷爷留下的钱用完了,我开始用妈妈给的钱。 实在忙不过来,我也尝试过花钱请人来打扫。来的人看着屋子里有老人、那么臭、那么多垃圾,对我们露出鄙夷的眼神,非要加钱,加很多钱,才愿意打扫。 被那样的目光刺痛,我再也不愿意让人进来我的家。 悄悄地放弃清扫,我悄悄地变成一只小老鼠。 有天,班上的同学闻出了我身上的臭味,他们捏起鼻子,疯狂地咒骂我。心里对大家很抱歉,可我依然提不起做卫生的精神。 家中的钱全花在照顾奶奶上,我每天会给奶奶喂饭擦身体。而我自己,吃什么用什么穿什么都不重要,我唯一想要的就是书。我愿意把钱花在书上。呆在书的世界,我感觉到自己整洁干净。 其实,我想的话,可以天天看书。即使我不去上学,也没人会发现,没人会管我。 尽管这么想着,我还是坚持每天去学校。 因为,在班上能看见……他。 他和其他的同学都不一样。 他没有一次看轻我。 在很早以前,我就注意到他啦。他从来没有叫过我的外号;进班级时,他恰好走在我前面,会帮我扶一下门;而且,他脸颊上有一颗小痣,真的很可爱哦。 我对他的暗恋,开始于一次小组作业。 老师问谁要跟我一队,无人回应时,他挺身而出。 我们一起做作业,他坐得离我好近。一周时间,我和他说话,他的呼吸近在咫尺。 小组展示,没有人觉得我说得好,他又一次出来给我解围,帮我鼓掌。 我们的展示得了班级第五。 他把他珍贵的奖品巧克力送给我。 吃着甜丝丝的巧克力,我的心跳好快,忍不住地想:他为什么对我那么好呢? 几天后,班上买练习册。大家都赶着上讲台拿,这种事,我永远是赶在最后的。 有本垫在剩两本练习册。原来,他也还没拿呢……我等他先拿,他慢悠悠地过来,拿了那本破的,走了。 我将完好无损的新练习册捂在胸口,又感动,又激动。 他用破的练习册没关系吗?我惦记着这个事,觉得太不好意思了。 放学时,我想问问他,要不要跟我把练习册换回来。 在班上不好意思开口,我一路跟着他,他去操场打篮球,我便坐在角落看。 他的篮球恰巧落在我脚边,他也瞄到了我,我们四目相对。我紧张得动不了,他对我笑了笑,继续打他的篮球了。 我不停在解读那个笑容的用意,脸红得快烧起来。 明确地感到他对我不同,我变得大胆,开始主动试探。 我向他借橡皮。他直接借给我了,而且都没管我要回来。偷偷地,我用圆珠笔在他给我的橡皮上画了爱心。 第三次模拟考,我知道我的机会来了。 老师为了激励大家,将会在考试后,重新安排座位。按照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选择自己想跟谁同桌。所以,只要考得够好,我就能坐他旁边,和他关系更进一步。 高考后,他应该不会呆在这个小小的镇子了,这是我仅有的最重要的机会。 为了抓住这个机会,我选择了作弊。 不幸的是,我在考场被老师抓个现行。 作弊,失败了。 整个世界的大雨,落到我的身上。 教师办公室里,老师不断地盘问我家长的联系方式。我如实地告诉她,那两个我烂熟于心的电话号码。 她拨过去,一个电话不通,一个电话空号。 老师被我气坏了:“你家没来大人,作弊的事就不算处理,你也不准回来上学。有谁在你们家能管事的?我不信了,没有一个大人能管管你?你作弊的事,必须让他们知道!” 是啊。我也这么想着:哪怕有一个人来找我,管管我…… 哪怕有一个人,都好。 学校的大家用嘲笑的视线,驱逐了我。 我再也没有脸面坐在教室,于是溜出了学校。 溜回,我堆满垃圾的家,溜到,不跟我说话的亲人身边。我严严实实地关上门,才感到安全。 就这样呆了一个月。 某天,奶奶瘦干干的手掌变得冰凉,我固执地把它放在我的头顶。 奶奶的手无力地垂下,我一遍一遍地喊她。 她的眼眶凹陷着,身体散发腐烂的气味。 我知道她已经不在了。 可是我没有办法,失去奶奶。 把奶奶留在家里,我锁上门,头一回去找了爸爸。 爸爸家住在一条没灯的巷子尾。我等到他时,他喝得醉醺醺,我喊他“爸爸”,他也没把我认出来。 我跟在他身后,他两眼发昏,嘴里哼着歌。 “爸,能不能回家一趟啊?”我不依不饶。 爸爸脚步虚浮,回头让我滚。 我继续说:“爸。奶奶死了,该怎么办呢?” 他终于回头看我一眼。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34节 似乎知道我是谁了,他重重推了我一把,骂道:“草,硬要扫老子兴?小贱蹄子,报丧是吧?想管老子要钱啊?我告诉你,没钱,滚……” 爸爸很过分。 这些年,我从来没有埋怨过他,我以为自己不会生他的气呢。 但,我是会的。 像他对待我那样,我也重重地推了爸爸一把,将他整个人推到了枯井里。 而后,我在井边呆坐着,宛如坐了一个世纪。 ——为什么青春期这么漫长? ——人活这么久要做什么事? 我又开始,费劲地思考着这两个问题。 我想,我和班上的那个他,是有缘分的。 当我迫切需要一个活下来的理由时,那个理由出现了。 他手里拿着篮球,穿着休闲的夏装。 不知何时,高考已经结束了。 我太想被他留住,用了激烈的告白方式。 哪怕对我有一点好感呢?肯定有的吧?我想要从他那里得到回应,想要知道一切不是我的臆想自作多情,我多想抓住这根救命稻草呀…… 他却清晰地拒绝了我。 “对不起,我有喜欢的人了。让你产生误解了,不好意思。” 因为,我完全想不出那两个问题的答案,所以,我不打算熬过这个雨季。 生如芥子,我像灰尘一样活着,无足轻重。 这就是我的故事。 我决定,把我的故事留在古树的树洞里。 妈妈走后,仿佛那些喜欢拜树和杀鸡的人也全走了。 神坛荒废、老树枯萎,那里成了我的秘密基地。 如果如母亲所言,人的意志具有能量,那么,就算不在此地,我也由衷地相信:在宇宙的有一处,有一时刻,会有人发现我,发现我存在过的痕迹。 第30章 番外 《闪耀的平行宇宙》 /作者:佚名 (二) 第一章节的内容是我在餐厅发现的。这篇文章被印在杂志的纸上,而那页纸,被用来包我点的快餐。 我一边啃鸡腿,一边读完那篇文章。 越读,我越惊骇,这写的就是我人生的故事。 用纸巾擦掉纸上沾的米粒,我用剪刀把它裁剪后,保存到一本新的本子里。 之所以将它命名为“第一章 ”是因为,我想把我自己的故事,接着这个和我如此相像的故事后面,继续地写下去。 ——宇宙的某一处,会有一个完全一样的我吗? 看完第一章 的故事,我情不自禁有了这个想法。 如果让我列出,我的家庭背景,那会和第一章 的内容完全相同:爸妈离婚、爸爸酗酒,我被寄放在爷爷奶奶家;奶奶瘫痪,爷爷在高一去世。甚至连我住在小镇,爷爷以前踩三轮车维生,都是一样的。 硬要说有什么不一样。我不知道是第一章 的作者没有写,还是我们的世界有细微的不同:我亲生爸爸早就过世了,后来妈妈离开我,把我留给我亲生的爷爷奶奶照看。而那个没管过我,爱喝酒的是我的继父。 我妈走后,继父再也没管过我,我和他没有任何往来。即使再走投无路,我也很难想象自己去他帮忙。又因为他的不帮忙,把他推到井里。 这点不同,我认为是可以忽略的,我还是相信她是另一个我。因为不论是妈妈对我说的话,我小时候看到的画面,她都精准地写下了。 对了,我的学校里,同样有个我偷偷注视的“他”。 他脸上有小痣,他平时没有像别的学生那样欺负我,也与第一章 描述的一样。按照上面说的,不久后的小组展示,他会主动和我一组吗? 这个,等待验证…… 天呐!!!是真的!!! 他和我一组了!!!不敢相信!!! 心情太奇怪了。 按照第一章 的预言,我喜欢他,最终也是一场无疾而终的单相思。 我惴惴不安,却没办法控制自己靠近他,仿佛是一边看着练习册后面的参考答案,一边做题。 回绝“第一个我”告白时,那个“他”给出的理由,始终让我耿耿于怀。 ——我的这个“他”,是不是也喜欢的人了? 要是,真的调查出那女孩的是谁,我或许就能死心了。 细心观察一段时间后。 关于他喜欢的人是谁?我得到了准确且唯一的答案。 课间休息,他出去伸懒腰,每次都瞄向她班级的方向。 小组作业时,他登陆账号,我看到屏幕上他的密码是一串名字的拼音。 他丢掉的草稿纸,潦草的公式中,藏着一些上课时的乱涂乱画、她的名字,还有一个卡通版的她的脸。 那女孩和他哥哥走得很近。我看到她笑着与他哥哥说话,而他被冷落在一旁,表情落寞。 原来他胆子也很小啊。 他不敢多看她,不敢跟她说话。 即使我非常嫉妒,也不得不承认,他喜欢的女孩真的很优秀。 她是隔壁班的班长,在学校成绩名列前茅,常常代表学校出去参加比赛。 我觉得,那女孩长得像是那种古画里走出的冰美人……皮肤白皙,身材姣好;她的长发又黑又直,平时上学扎成一丝不苟的马尾。她的五官精致得像最出色的画家用笔细描的,黑白分明的眼眸看不出多少情绪,淡色的薄唇总是严肃地抿着。她常常微微昂起下巴看人,神色倨傲。 她不太开心吧?我很少看见她笑。 隔壁班的她人缘并不好,可以说,她和我一样,在班级没有朋友。可她还是好厉害哦,凭借能力当上班长,并且让同学们都有点怕她。 能感觉出来,她一点儿都没注意到自己身边有个男孩在暗恋她。 小镇已连续下了两个月的雨。 我的心情和天气一样糟糕,这样的日子不知道还会持续多久。 第一章的内容已经被我反复地阅读过不知多少遍。 我自然不会再次选择作弊,可那里写的奶奶会死,以及那句“我不打算熬过这个雨季”,都变成了我的一块心病。 神奇的是,竟有人和我一样,对漫长的雨季感到恐慌。 是那个被我观察着的,他喜欢的女孩。 她最近的行为像变了个人,异常到了一种诡异的程度。 我亲眼看到,放学时间,她跑到操场中间,对着教学楼大喊:“水灾要来了,7月17日,整个镇子会被淹。大家快逃出去避难,这是真的,请你们相信我。” 之前那位不苟言笑的班长,如今在公共场合频频失态、神色慌张,好似一只惊弓之鸟。 她逢人就说:“水灾要来了,快出镇子”。 她也对我说过这句话,在上学时,我路过校门口,她拉住我校服的袖子,言辞恳切地劝我。我看着她的眼睛,里面宛如藏着一把失控的钥匙,仿佛要放出什么可怕的东西。 其实,我有一点相信她,因为她的语气是如此的笃定。 我喜欢的他,看上去完全不懂发生了什么。他一直在她的身边徘徊,脸上写满了对她的担忧。 后来,很少在学校看到那个女孩,偶尔看见她,是学校有考试的时候,她会来。听说,校方觉得她的行为扰乱到即将考试的同学,请了她的家长,把她教育过了。 我顺利参加了高考。 没有第一章 的我所具备的勇气,我没有向我喜欢的人告白。 好消息是,虽然我家还是个脏脏乱乱的老鼠窝,但在我悉心的照顾下,奶奶并没有离开我。 心中仍旧有个地方惶惶不安,到了那女孩说的水灾发生的日期前,我找学校老师问了她家地址,去她家找了她一次。 她和她家里人已经离开了这个地方。 小镇溢满雨水,小镇人的生活一切如常。当初女孩散布的恐慌,犹如一颗小石子落进湖中,并没有掀起波澜。 我和我喜欢的男孩,依然呆在小镇里。 写到这里,我总觉得我自己还没写完。从我发现快餐包装纸上“另一个我”的故事以后,我有一种感觉,自己被卷进了一些古怪的东西里。 它具体是什么,我说不上来。 它令我想起童年时,古树下,妈妈手中的那根树枝。我仿佛是,呆在那根被力量折弯的树枝的世界里。 唉,我觉得这个第二章,没有第一章的另一个我写得好。因为是持续的记录,内容断断续续的。我是不太满意的。 先写到这里吧。 我会找一个安全的地方,把我的故事保管。如果7月17日,没有水灾发生的话,我将回来,继续把我的故事记录下去。 第31章 番外 《闪耀的平行宇宙》 /作者:佚名 (三)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35节 第一个我,傻。 第二个我,弱。 当我在报刊亭的少女连载漫画里看到前两个我的故事,我无比清晰地感知到平行时空,是存在的。她们就是我,平行世界里更无能的我。 她们和我相似,又不完全一样。我不具有她们的记忆,她们经历过的事我还没有经历。我们有各自的世界,互相无法察觉到彼此的存在。所以,我管她们的时空叫平行时空。 在生活中容易被忽视的场景里,我凑巧读到了自己在另外两个平行世界的故事。这种看似随机的发现方式,与上一章的“我”描述得一致。 而当我看完她们故事时,所产生的“既视感”,我想,那便是不交互的平行世界间,能够传递信息的方式。 【平行时空之间是不一样的。我的成长过程有细微的差异,这会导致每个我的性格不同。】这句,我用加粗记下,是一个重点。 最先开始记录的,第一个我:她似乎没有被妈妈告知,她的“爸爸”不是她的亲生父亲。她对她自以为的生父,有期待,所以有怨恨。在孤立无援时选择找他,没有得到应有的回应,最终酿成恶果。 接着第二章 的,第二个我:她像我一样,知道我并没有可以依靠的亲人;她描写家人的篇幅占比少,和我一样对被亲人帮助不抱有幻想。奶奶一直活到了她的高三…… 而我的奶奶在爷爷死后受到打击,不到一个月就去世了。 我独自生活。唯一需要考虑的,便是我自己。 根据第二个我最后的信息:7月17日的灾难发生了,她没有活下来。 她描述自己卷入一种说不清的能量中。和这能量有关的,是她喜欢的男孩所暗恋的女孩,那女孩身上有明显的古怪。 为什么那女孩能准确说出未来的灾难?她也洞悉了另外时空的事吗?如果她拥有比我更多的信息,那她会不会是“紊乱能量”的源头? 遵循之前的记录方式。我将剪裁下“先前两个我”的故事,贴到新的本子,在后面继续写我的第三章。 为了信息简洁且维持保密,之后我会用化名。 我喜欢的男生,化名小尽。 他暗恋的隔壁班班长,化名小蓝。 不知道别的时空的小蓝是什么性格。这里的她,在我看来,根本不配得到小尽的喜欢。 每个学校都有那种只会学习的机器人,书呆子,她就是那样的。 两耳不闻窗外事,每天按时上课下课,没有个性,行尸走肉般地活着。她不与人交流,天天盯着雨发呆,眼里装着一种死气沉沉的空洞。 我看见小蓝手臂上频频增加新伤口。她在刻意伤害她自己吗?我鄙视她的行为。 如果你有个瘫痪多年仍旧渴望活下去的亲人,我想你会和我一样,看轻这种处在花季却不珍惜自己生命的人。 我下定决心把小尽从她的身边夺走。 比外貌比学习,我肯定无法超过小蓝。但我知道,我的优势在:小尽眼中的我,是受大家欺负的同班女生。他不会像其他人那样排挤我,只要我足够可怜,他会对我伸出援手。 所以我想的话,我可以自己制造出和他共处的机会。 小组作业,班上同学拒绝和我同组,我冷眼看着。 他们讨厌我,但这对我无法造成任何伤害,我也讨厌他们。 老师问到小尽要不要和我组队,他态度随意地答应了。分完组,他回头看了我一眼,我及时垂下眼,用袖子抹了抹眼角。 一起做作业,小尽问我分组时,我是不是哭了。我点点头,轻声说:“同学们不喜欢我、不愿意和我玩,他们觉得我身上有奇怪的味道。” 再抬眼看他,我眼中含泪:“我闻不出自己身上有什么味道,你可不可以帮我?” 小尽表情为难,我主动把手腕伸到他的鼻子下。 “拜托你了。” 他闻过之后,诚实地说:“我没闻到怪味啊,嗯……好像有一点小橘子的味道。” “哦!”我从书包里拿出带的砂糖橘:“是的,我带了小橘子当零食,你要不要吃?” 小尽摇头:“不用了,太麻烦了。” “不麻烦啊,给你……”我三两下剥好了,橘子皮托着橘子肉,我把它递到他跟前:“谢谢你愿意和我一起。” 橘子已经剥好了,他只能接过去,一口吃掉了。 这次同组之后,小尽就被我缠上了。 “没有人愿意留下来,今天我得一个人值日。你能不能和我一起?” “上次老师讲的题,我没有写全,你能不能把笔记借我看一下?” 我用各种理由找他,有时候他帮,他不太方便时就会不帮。 慢慢地,向他借东西的次数多了,他借我也借成了习惯。 有次,我借了他当晚写作业要用的课堂笔记,他得等我写完,把笔记拿走才能回家。 我握着笔,奋力地抄写。 放在桌子上的手机传来醒目的提示。 我让他帮我把提示关掉,成功地让他看到手机软件设置弹出的生日祝福语。 “今天是你生日啊?”他惊讶。 在得到我肯定的回答后,他祝福我:“生日快乐,你晚上能吃蛋糕啦。” “谢谢。家里的亲人都走了,我只剩自己一个人啦。晚上,我没有蛋糕吃。” 其实今天根本不是我生日,这是我找的跟他拉近距离的由头。 不过,说完那一句,我心里空落落的,竟真的感觉到好寂寞。后面邀他陪我过生日的话,也变得说不出口了。 却是他接过了我的话:“学校附近有个刚开的蛋糕店,想不想去尝一尝?” 我和小尽去到那家蛋糕店。 橱窗中摆放着漂亮的生日蛋糕,诱人的草莓点缀在上面。我瞥了它一眼,又去看别的小蛋糕了。 我挑了一个巴掌大小的提拉米苏。小尽说:“这太小了吧?不像生日蛋糕,只能算个甜点。” 趁机,我对他说:“那我买那个大的草莓蛋糕,你要陪我吃哦。” 他答应下来。 买完蛋糕,店员问我们,蛋糕上要写什么祝福语。我支支吾吾,小尽看不过去,拿过店员的纸笔,写上对我的生日祝福。 这是,我喜欢小尽的第三个时空。 我点燃自己的生日蜡烛,烛光的后面,是他的笑眼。 善良温暖,柔软的心肠,这个男孩就像一束暖和的冬日里的阳光。我还是那只小老鼠,眯着眼看着他,伸出脏兮兮的小爪子,想碰碰他。 我没有许愿。 狼吞虎咽地把那个好吃的蛋糕装进肚子;写了我名字的巧克力条,我留到最后吃掉。 巧克力甜得我发懵,我沉溺于骗来的幸福之中。 在我极尽全力的干扰下,小尽和小蓝生活上的交集变少。 小蓝没有任何异状,每天机械地上下学,不像第二时空描述的那样到处劝人离开小镇。 而我,填满了小尽课余生活的空隙…… “放学后,我可以去看你打球吗?” 小尽挠挠头:“操场谁都能去啊,去呗。” “可是,我只是想看你,也不是想看球……哎呀,说漏嘴了。” 我知道我的心机小伎俩很低级,演的戏也很烂。 但是哦。 好像有一点点奏效。 第三次模拟考,我埋头苦读,仍旧没有考好。 小尽的分数比我高,意外的是,他选了我当同桌。 我每天给小尽送小橘子。 他不一定每天吃,但我一定每天给。 会不会我的时空已经跟之前的两个时空走向不一样了? 高考成绩出来啦。唉,我考得有点差。如果还有别的时空的我,你看到我的信息,我建议你熟背班主任最后发的那三套题。 高考后,我和小尽就不会在一个学校了。我约他在出成绩后的那个周末,来学校礼堂一趟,我有话对他说。 不论他怎样回答,我都想在我们各奔东西前,跟他表白一次。 说实话,我的生活很充实,已经很久没有关注小蓝那边的动向了。 出成绩的那天,我意外地在镇里的大超市碰到了她。 她肩上扛着大包小包,购物车里塞满了东西。 这个行为……她在囤物资吗? 难道,小蓝依然看到了未来会发生灾难?她不像上次一样四处劝人,却还是具备这个能力? 我突然有了一个毛骨悚然的推测。 有没有可能:这里的小蓝与上一个时空的小蓝,是同一个人? 再往细了想,如果第一个时空也发生了灾难…… 那么,三个时空的小蓝,会不会都是同一个人? 好可怕。她是什么东西? 我无法想象自己被卷进了什么。 所幸,我和小尽约定的日子在7月17日前。到时情况不测的话,我还有机会带着他一起逃离镇子。 高考出成绩的周日夜晚。 雨下得特别大,整座学校像被浸在水里。 我以为小尽不会来了,在窗边等他。 我发现,有个熟悉的身影在校园里乱窜。 ——小蓝怎么也来了学校?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36节 这么大的雨,学校几乎全被淹了。 ——她在乱跑什么?好像往这边来了? 我正思考着,身后有人拍拍我。 是小尽。 我被他吓了一跳。 他头发湿了,语气中有担忧:“你傻啊。雨都要把镇子淹了,你还敢出门?我打你电话你没接,心想你不会来这儿等着了吧。我想你不会那么笨,随便过来看看,你居然真的来了。” “跟你约好了嘛。我怕没有机会见你了,所以冒着大雨出门。” 从书包里拿出自己做的毛绒挂坠,我举起卡通小橘子的笑脸,对小尽说:“这个羊毛毡小橘子,我扎了很久哦,想送给你。祝你能被心仪的大学录取。” “以后再送也来得及呀。”小尽接过了毛绒小橘子。 心情羞怯,我开不了口表白,扯了别个话题,问他打算上哪儿的大学。 他回答:“住我家对面的那个女生,成绩挺好的,我看她有意愿的那个大学好像不错。我可能也会……” ——又是小蓝。 我不想听他提别的女生! 手指绕着衣角,我闷闷地打断他:“你别喜欢她了,喜欢我吧。” “啊?”小尽愣了愣。 我多想要拥有好好长大的决心啊。因此,提起所有的勇气,我大声告诉他,也告诉我自己。 ——我长大以后,会比他喜欢的那个女生更聪明漂亮!!! 以为自己说得很大声,但可能,我的音量也并不大。 小尽迟迟没有回答。 在他的沉默中,我心知表白失败。 叹了口气,已无法再面对他。 风雨声呼啸。 我转身离开,泪流满面。 他没有追过来,我们可能永远也不会相见了吧。 第二天,我收拾好行李,也给小尽发了最后的短信,让他逃离小镇。 来不及了。 所有人都来不及了。 山洪爆发,出镇的道路全部冲毁,我们被困住了。 镇子附近发生巨型滑坡,下游的水被截断,一旦河水发生倒灌,整个镇子将不复存在。 镇子全乱了。 人们四处抢夺物资,大家都想活下来。 该怎么办?我不知道。 不想放弃活着的希望,虽然很卑鄙,但我明白谁那儿有物资…… 只能写到这里了。 我想,我并不处于唯二或最后一个,看得到“异世界信息”的时空。 如果我活下来的话,我会继续写下我的故事。 如果,我无法活下来…… 那期盼我的文字能留下。 宇宙中有过这个时空,这个我。 在17岁,我曾拥有过,一个属于我的生日蛋糕。 再见,小尽。 第32章 她悟了 林诗兰“咔”地把书掰成了两半。 什么《闪耀的多重宇宙》,它根本不是小说。林诗兰最清楚,里面的东西全是真的。 书还剩一点没看完,已经看不下去了,明明裹着被子,她却冷得整个后背和胳膊都爬满了鸡皮疙瘩。 ——感人至极啊,苏鸽穿越三个时空的痴心不改。 当初,林诗兰逃出家门,躲在学校礼堂。 撞见的表白现场,至今历历在目: 窗外下大雨,看出去好像树呀房子呀漂浮在一片汪洋中。 窗前的女生手指绕着校服的衣角,闷闷道。 “你别喜欢她了,喜欢我吧。” “啊?”男生愣了愣。 她底气十足:“我长大以后,会比林诗兰更聪明漂亮的。” “……”他没回话,没听见似的。 少女叹气,说:“我回家了。” 待身影卷入呼啸的风雨声中,男生陡然清醒。 “那好哦。”他对着她的背影说。 第三时空的苏鸽是最勇敢的,她的表白最终获得了谭尽的回应。 可惜的是,他的最后一句,苏鸽没有听见。 她也该为这对有情人感动吧。 前提是,她不叫林诗兰的话。 书里讲的东西,再结合上自己的亲身经历,脑中的思路变得清晰。 ——竟然是平行时空! 原来,她每一年重回雨季,并不是穿越到过去。 每一年,她所去到的“雨季”,都是一个新的平行时空。 按照这个思路…… 很多从前说不通的事情,忽然都变得有迹可循。 为什么,林诗兰第一次回去救下的人,回到现实时他们却没有活着?因为,他们被救下的事,发生在别的时空,不在她的时空。 为什么,林诗兰做实验,在过去留下的伤口,在现实中不会出现?因为,那是平行世界的她受伤了,不影响她另一个世界的身体。 为什么,妈妈做的鸡汤,有时候只是难喝,有时候却能把她毒进医院?因为,平行时空之间,事物存在差异,发展存在不同。 过去和未来,有因果关系:过去被改变,未来会随之改变。 而平行时空是独立的,互不干扰的,它们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林诗兰没想通的东西,被苏鸽的书,点通了。 在雨季,她交叠到别人的平行时空。 雨季一结束,她和这个时空说拜拜;他们各回各家,再无关联。 想通这个,那还在这儿玩什么呀? 敢情,她是来帮各种平行世界的自己免费高考,免费被她妈摧残,免费受劫难的…… 这公平吗?为啥全冲她来? 林诗兰替自己感到冤枉。 平行时空交错在她身上,雨季都往她一个人身上砸。 就算她倒霉,成了什么“宇宙紊乱能量”的替罪羊。那要薅羊毛,也不能连续四年,只死命薅她的吧! 搁平时,气呼呼的林诗兰已经去找她的“难兄难弟”谭尽,商量他们怎么跑路了。 看完苏鸽的书,她心情变得微妙。 比起见谭尽,林诗兰更想见一见现在的苏鸽。 前两个时空苏鸽的遭遇,看得她眼角含泪。 第三个苏鸽,看得林诗兰怒从心头起:那个苏鸽刻薄利己,不惜用卑鄙手段达成她的目的;她会盲目代入自己的经历,去批判别人的行为,其实完全不了解内情。 看完她的章节,林诗兰气得把书都撕了。 穿越雨季的第二年。 病中的她被一伙人抢走了携带的包裹,还把她从藏身的地方赶走,最终没能活下来。 在那个时空,苏鸽参与了那次抢夺,甚至是带头去抢了她。 即便死的,是平行世界的她,但死亡的痛苦,是她本人全程体验的。 林诗兰跟这个苏鸽有“杀我”之仇。 话说回来。 现在,和她呆在一个时空的苏鸽,是什么样的人? 林诗兰想起她丢狗和跟踪谭尽的事。 感觉不是个善茬啊…… 今晚注定是个未眠夜。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37节 床仍是原本的床,房间仍是原本的房间。 凝视着天花板,她想得越深,越有种怪异的感觉。 周围熟悉的一切,变得有点陌生。 林诗兰曾在某本书里,读到过一个这样的概念:宇宙中有无数个平行的时空,那些时空和我们的时空,共享同一个空间。只是,我们彼此看不见对方。 按照这个概念。 每个雨季到来的时刻,她能看见,与她平行的世界。 并且,能走进平行的世界,参观一段时间。 比起见鬼、神经病的幻觉,林诗兰更愿意接受这个答案。 茅塞顿开,她突然感到兴奋。 ——我不是疯子。 ——我只是,被卷入一场,值得科学家好好研究的未解之谜中了。 仿佛是主人激动的情绪,感染了小土狗。 静静冷不丁地从地板抬起脑袋。 它抖了抖身体,伸了个懒腰,自顾自地跑到外面溜了一圈。 一晚上烙饼似地翻来覆去,林诗兰正犹豫着要不要把书剩的内容看完…… 小狗往屋外的方向叫了两声。 她一惊,赶忙塞好书。 家里进人了。 晚归的吕晓蓉见到林诗兰灯没关,回家第一件事就是过来念叨她。 “电话里跟你说,我已经不是你妈了。没听懂啊?开着灯等我干嘛?” 林诗兰明白她妈是想撒气。 她今晚去堂叔家呆着,故意不接电话,接了又放狠话。 闹腾一晚上,不就是为了撒这一口气吗。 如果回答“我在等你,我不可以没有你这个妈妈”。指定被她妈羞辱,趾高气昂地不给她台阶下。 如果回答“没等你,我已经睡了”,她妈会不高兴,指定要来一句:你没有妈妈过得很好啊?做女儿的完全不会关心老妈,你妈夜不归宿,死外面你都不管了对吧?还能心安理得地呼呼大睡,真是没良心。 熟知她妈的套路,林诗兰答得模棱两可:“额,我马上要睡了。” 见她不接茬,吕晓蓉的眼睛滴溜溜地转。 她眼尖地瞄到枕头下有个东西。 林诗兰匆忙间没藏好,露出了书的一小角。 吕晓蓉走过去,准备把它抽出来:“你在干什么坏事?” “没什么。”林诗兰半边身体倒向床,挡住她的视线。 “藏啥?你趁我不在家看闲书了是不是?”吕晓蓉伸手过来夺枕头。 她奋力压着枕头,不让她妈扯走。 这本书与这本书里的内容,是绝对不能让她妈看到的。 两个人都用了最大的劲。 忍无可忍,林诗兰冲她喊。 “妈!我看什么你能不能别管!我有我的隐私!” 这会儿吕晓蓉记不得自己电话里撂的狠话了。 她冷笑:“隐私?林诗兰,我是你妈!” 一根根掰开林诗兰的手指头,吕晓蓉执意要弄清她在搞什么鬼。 “你是我生的,跟我讲什么隐私?你没什么是我不能看的。” 林诗兰忽然恍惚了。 她突然想:这里是平行时空,那眼前的我妈,还算是我妈吗? 这个念头,让她一下子心硬。 林诗兰松了劲。 在吕晓蓉成功掀开枕头,快要拿到书的时候…… 她将她妈的肩膀往后一推。 双眼直视着她,林诗兰表情严肃,语气冷淡又生分。 “我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我有我的隐私,和你是不是我妈没关系。” “请你把我当做一个人对待,给我尊重。” 吕晓蓉胸脯上下起伏,林诗兰这两句话,给她堵得哑口无言。 已是落了下风,她妈仍不服气。 脸颊涨红,她又气又恼:“行啊,林诗兰,你独立了是吧?你这么牛,那下周别找我要饭钱。” ——又来这招。 林诗兰窒息了。不管用什么态度,她妈横竖不会听进她的话。 这真的是另外的时空吗? 为什么没有一个时空,她们母女能好好沟通? 她真的很想问她妈:妈,为什么你在每个时空都是这样子的妈啊? 吕晓蓉重重摔上门。 她走了,躲起来的小土狗才慢慢地从床铺下爬出来。 林诗兰叹了口气。 匆忙去到床铺,她将枕头下被扯成两半的《闪耀的多重宇宙》塞进书包。 这本书暂时安全了。 它太重要了,不能被她妈抢走,里面还有很多她没搞懂的谜团。 明天去找苏鸽,看看能不能再问出什么吧,林诗兰拿定了主意。 第33章 明牌打 以为自己会彻夜未眠,但精力支撑不住,临近早上的时候林诗兰打了个盹。 看完苏鸽的书,除了最大的疑问“为什么她能在不同时空之间传递信息”外,她还有一个重要问题。 ——堂叔有没有跟一个带孩子的女人结婚,后来又离婚? 根据第一个时空苏鸽的描写,林诗兰强烈怀疑,苏鸽的继父就是她堂叔。 他们镇子小,没记得之前有谁掉井里。而且,她原本的时空,堂叔坠井的时间和苏鸽书里描述的,又对应得上。 因此,林诗兰想着早上,她妈稍微恢复能交流的状态了,问问她关于堂叔的事。可惜第二天,她起床,她妈已经上班去了。 桌上留了给她做的早餐和饭钱。估计她妈是感觉到,用这种东西做把柄也拿不住她。怕林诗兰真的不吃不喝,她妈又不想主动说好话,所以这么做了。 她肯定不会故意跟妈妈怄气,给吃的她吃,给钱她也收。 林诗兰满脑子装着平行时空的事,三下五除二吃完早饭,她准备喂一下静静去上学。奇怪的是,小狗不在窝里。 家就那么大的地方,她找了一圈,没看到小狗,平时它玩的玩具也不见了。 瘸腿的小土狗最喜欢在家睡觉,不太可能自己跑出去。林诗兰细思后,给她妈打了电话。 电话一通,她便听到电话那边的小狗叫。 林诗兰着急,问她把狗带走干嘛。吕晓蓉回得云淡风轻:“我同事想看狗,我带来上班了。” 她听得莫名其妙:“为什么突然要看狗?昨晚刚跟你说的,尊重我。妈,就算你要把静静带走,你也问问我再带。你走多远了?回来吧。别带去上班了。学校人来人往,小狗在那儿多不方便,同事要想看你让她周末……” 电话那边的她妈用“啰嗦”二字,强行打断她。 而后,不由分说地挂了电话。 林诗兰心里放心不下。不过她知道狗在哪儿了,等今天下午放学她可以把狗接回来。 她看了眼时间,如果想在校门口拦住苏鸽问一问,现在必须得出门了。 从学校开门起,林诗兰就站在门外等了。 苏鸽没等到,倒是等来一个开朗的大傻瓜。 他骑着自行车出现在学校门口,车把上挂了个塑料袋。 脸上挂着欠扁的笑容,他故意绕到她面前,叮叮叮地按着车铃。 “不是吧。林诗兰,你偷窥我的生活?怎么会知道我又买了早餐?每次都打劫我,我看不是意外,是早有预谋。” 读了苏鸽的书,林诗兰失去了和他打闹的心情。 谭尽最近好像吃多,吃胖了,脸有点肉肉的,衬得脸颊的那颗小红痣更加招人眼球。就好像一碗白米粥上面,落了颗可爱的小红豆。 “你过来。”她冲他招手。 乖乖从车上下来,他拎着塑料袋,一脸委屈:“你不等我一起上学,又要抢我馒头。两个馒头你不能都吃了啊,好歹给我剩一点。” 无奈地递出暖呼呼的两个红糖馒头,他见林诗兰也伸出手。 她没拿袋子,手直接上了他的脸。 谭尽“啊——”了一声,眼睛瞪得圆圆,嘴巴张得圆圆。林诗兰食指抵住他的脸,在用力扣他的小痣。 “扣掉,扣掉。”她的手弄得他好痒。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38节 他花容失色,到处乱躲:“为什么扣我的痣?” “很坏的小痣,扣走!”她恶声恶气地朝他扑来,像一个癫狂的恶魔。 小痣很无辜,尽尽脸痛痛。 谭尽什么都不知道。 谭尽被林诗兰欺负得很可怜。 上课铃响。 林诗兰心不在焉地上完了早读和第一节 课。 苏鸽今天没来学校。 课间,她细嚼慢咽地吃完红糖馒头,再也坐不住了。和老师请好假,林诗兰背上书包,出了学校。 她打算沿着昨天的路线走,把苏鸽找出来。 林诗兰望了眼天空,今天是个难得的晴天。 小镇入了夏,太阳的光线洒在街道,四处亮堂堂。 很幸运,她的第一站,就找到了苏鸽。 逃课的她躲在书店里看书。 手捧着书,她穿着校服,安静坐在昨天那个角落。 店外有阳光,林诗兰进到里面,一下子感到阴凉。 苏鸽脚边的黄色书包上,放着把黑伞……她一眼认出了,那是自己的伞。 微胖的少女仰起头。 她的瞳色浅,眼中有种懒洋洋的涣散感,情绪难辨。 “你果然来了。”她说。 想对苏鸽说的话,全忘光了。 林诗兰冻得一激灵。 她像生咽了一块冰,喉咙干涩,四肢僵硬。 后知后觉地,她发现,自己这样贸贸然然地来找她,真的非常冲动。 第一个时空的苏鸽,疑似杀过人。 第二个时空的苏鸽,没做坏事,但心思深沉。 第三个时空的苏鸽,是彻头彻尾的“大恶人”。 现在的苏鸽呢? 伞在她的,说明林诗兰昨天跟踪去她家的事,她知情。 林诗兰忍不住在心里骂自己蠢。上次在这里见到她,苏鸽已经在读《闪耀的平行宇宙》了,她肯定也知道那些平行世界的她自己,那么…… “你刻意引我过来?”她捏住拳头,好让身体不要再哆嗦。 “嗯。”苏鸽坦荡地承认。 “你是不是知道昨天我跟踪你?你故意把我引到书店,让我看到书?” 不仅是问她,林诗兰自己也在脑海中思考。 “或许,更早,”她简直头皮发麻:“你跟踪谭尽,就是为了让我对你起疑,让我调查你?” 苏鸽没有正面回答,只说:“你比我想象的来得要快呢。” 林诗兰没料到她能这么去设计自己,脑子嗡嗡地晕眩,她甚至怀疑起苏鸽让她读到的东西有没有猫腻。 “那本书里的东西是真的吗?” “这个问题,我也想问你。我获取的信息就是你所看到的那样,我已经毫无保留地与你分享了。至于她们写的东西是不是真的,你来告诉我答案吧。” 少女的双眸闪烁着浓浓的好奇。颓丧的外表下,竟然藏着这样一双发着亮光的双眼,明亮得让人不寒而栗。 “你想做什么……” 林诗兰沉下心,也不跟她演,直接摆出了不配合的态度:“我没有答案。你这么聪明,可以自己去找答案。” 苏鸽深深地看着她。 她突然问:“你读过整本书了吗?” “没读完哦,”林诗兰皮笑肉不笑:“写得实在是太烂了。” “是吗?”她眯起眼睛:“我倒觉得写得很好,很感谢有这本书呢。” 气氛微妙的紧张。 “林诗兰。”苏鸽嚼着这三个字,露出一个古怪的微笑:“小组作业时,我对你产生了很深刻的印象呢,也是那时候我感觉到你和谭尽之间不太寻常。 珍惜地轻抚手中的书,她陷入恍惚。 “好像自从这个雨季开始以后,谭尽就一直非常刻意地在避开我。我暗自伤心,以为自己哪里做得不好了,或者他像别的同学一样,讨厌我了……小组作业后,我在书店读到这本书,真是欣喜若狂啊。平行宇宙,多么美好的存在。那样,我就能有无限次的机会,去接近他了。” “你休想。”林诗兰出声打断她的美梦。 换上扑克脸,她重新捡起能够噎死人的冷气,一字一句告诉她。 “今天,我就是过来通知你的,不管用心机还是用手段,你已经抢不走谭尽了。” “你知道他喜欢我,对吧?现在的我也喜欢他。一旦我喜欢他,你已经失去了跟我竞争的机会。” 苏鸽神色如常,完全不觉得,她说的是什么新鲜事。 “哦。”她也竖起自己浑身的刺,将它对着林诗兰:“你以为,你凭什么能过来跟我耀武扬威?你有底气,是因为我已经把我的牌明牌给你看了。说我用心机用手段,那我问你,没有心机的你,手上的是什么牌?你能告诉我吗?” 苏鸽和林诗兰有仇。 在苏鸽的视角,每一个时空不论她性格如何,都没法让谭尽不要喜欢林诗兰,喜欢自己。所以她憋屈。 而在林诗兰视角,苏鸽曾经夺她物资把她害死;且她最清楚,第三时空的谭尽答应了苏鸽的告白。 《闪耀的多重宇宙》第四章 节,林诗兰没看。 是她不敢看。 读完第三章,她没自信再读下去了。 第三时空的谭尽接受苏鸽的表白。她尚能为他开脱,那不是他,但那也足够让她沮丧并失落了。 每一个章节,苏鸽都变得更强,距离谭尽更近。如果接在第三个时空后面,第四个时空的苏鸽变得更厉害。她成功追求到谭尽,和他在一起了……如果是那样的话,林诗兰根本无法面对。 因为,谭尽之前告诉她:他是去年开始穿越的。 他和她具有一样的能力。 所以,第四个时空的他,就会是自己现在身边的他,一点儿都没得跑了。 读完那本书剩余的部分,不过再用几分钟。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林诗兰在这个雨季,有了喜欢的人……她想和他有个好结局。 要是他曾经不喜欢她,转向去喜欢别人。 要是他曾经那么做了,她该怎么办呢? 若不是林诗兰瞥到,苏鸽握着书的手用力过度,指尖泛白。她还真以为,苏鸽对自己的话无动于衷。 互相恶心了一把对方,她们之间已没什么好说的了。 林诗兰转头要走。 苏鸽叫住她:“你的伞没拿。” 脚步顿住,她回过头。 坐在地上的苏鸽举高了手,主动递给她黑伞。 一番剑拔弩张的互动后,这个时空的她们又站在了对立面。 现下,苏鸽的这个动作,不知在传达什么样的讯号。 林诗兰有些犹豫。 “拿着吧。”苏鸽话中有话:“伞总会用到的。之后会下很久的雨,不是吗?” 脑中猝然浮现谭尽的脸。 想起他脸上那颗丁点大的小痣,林诗兰皱紧眉头。 “不必了,我还有备用的。” 酷酷地背过手,她跨步走出书店。 心机不够,硬气来凑,总归扳回了一城。 第34章 第四章 返回学校的林诗兰,直接找了谭尽。 他们班正在自习。 谭尽正低头在草稿纸上乱涂乱画。一声“报告”,将他从走神中抓回来。熟悉的声音,让他一下子看向教室门口。 那里站着林诗兰。 她表情严肃,老师走到外面,和她对话。 林诗兰的音量不大不小,正好他能够听到:“老师,谭尽家人需要他回去一趟,我来帮他请个假,假条他回头补给您。” 老师点点头,喊谭尽收拾好书包出来。 他刚到走廊,立马问她:“我家出什么事了?” “没事,是我找你。”她压低声音。班级里有同学在好奇地看着他们,她面无表情地将他扯走:“我来带你逃课。读书没用了,反正这里什么也带不走。” 上课时间过来找他、逃课,跟老师撒谎……这些是林诗兰以前绝对不会做的事。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39节 “我先前逃课,带你去花鸟市场,被你骂。你怎么突然醒悟了?” 谭尽情不自禁看了眼天空:“我看看,太阳是不是从北边升起了?” 走到校外,没人的地方。 林诗兰从书包里翻出半本书,丢给他:“看这个。” 而她自己拿出一本全新的同款书,拆掉塑封。 “这什么?”谭尽手中的书翻两页还往下掉一页:“你改行捡破烂了?” “这是苏鸽送来的答案。” 林诗兰简单跟他概括:“现在呆的地方,不是我们的过去。我们每年的穿越,其实都会到达另一个新的平行世界。” 谭尽不再是嬉皮笑脸的模样,也变得正经起来。 “苏鸽怎么知道的?她跟我们一样能穿越?” “她不能,但她似乎能洞悉到不一样的存在。每个平行时空的苏鸽都会记录她的故事,内容和我每年的穿越都对应得上。那些记录不知道为什么,可以被保存,穿越不同的时空。” “我说的记录,就是你手上那本破烂……” 一边听着她的话,他一边翻开手中的书。 林诗兰也开始打开新买的书:“第四个时空,也就是我们去年的穿越。我没有参与太多,主要是你参与的。我还剩第四章 没看,一会儿,你补充告诉我,当时发生了什么事吧。” 谭尽一目十行,已经看起来了:“你等等啊我看完了跟你讲。” 见他是从后往前看书的,她觉得有点奇怪:“第四个时空,你参与了对吧?” “不一定。”他说。 林诗兰皱眉:“什么叫不一定啊?” 他抬起头:“这本书怎么没有第四章 ?” 她心中疑虑更深:“新的有。” “你早说啊。”他想来拿她手里的新书。 林诗兰没让他拿到,把书往身后一藏:“我先看完再给你看。” 在阴凉处找了个台阶,她坐在台阶上看书。他无奈,坐在了她 她看书看得认真,他却看几行就要来找她说句话。 “没想到苏鸽的身世那么惨。” “这个第一时空,是我们的时空。你看她上面写的东西,和我跟你说的信息一样。” “苏鸽杀人了,这件事,我隐隐知道。后来镇上坠井的事传得人尽皆知,而我知道出事的时间点,苏鸽在那儿。所以我跟你说,她被我拒绝表白后,状态很差……这么看来,她爸就是你堂叔吧?当时是他坠井了。” 林诗兰已经看完了第四章,合上书,愁眉不展:“我也这么猜的。你接着看第二章吧,我堂叔好像是她的继父。” 谭尽看出,她看的东西内容沉重,所以看完后她心事重重。 第四章必有蹊跷。 心里有点慌,不知道她看了什么。他按她说的,继续看第二章,看的同时也在保持与她的对话,尽全力地活跃气氛。 “这个时空的谭尽,不是我!” “诶!出大问题,这里怎么写着,我喜欢你啊?” “哈哈哈,我怎么在那儿是个菜逼啊?看你在公共场合散布水灾的消息,也帮不上忙,光在旁边看着;看你跟我哥走近,又不敢说话?这不会是个哑巴吧?” “我发现,你还挺招菜逼喜欢的啊,哈哈哈……不会下一个时空的我还喜欢你吧?” 他的笑声很干,从头到脚都写着不自然。头顶有根毛翘着,是被他自己挠头挠成那样的;他的脸红得像番茄,还在故作轻松。 “对啊,不过移情别恋了。” 她懒懒地扫了他一眼,把新的书递给他:“第三章,看吧。” “这不用看都知道不是我,不可能是。” 他还没开始读,已经开始卖力澄清了,姿态像极了一只表忠心的小狗。 阅读着第三章,谭尽的头摇成了拨浪鼓:“这不是我!这不是我!” 看完那个章节,他愤怒地合上书,大声说:“老子绝对不可能被别人的女生攻略!” “是吗?”酸溜溜的林诗兰阴恻恻地笑:“你还老拒绝人家,说不定,你跟她挺有可能的。” “可能个屁!” 谭尽嗷嗷地叫,吵得她耳朵都疼了:“那完全不是我,当时我在别的地方!不能他挂个我的名,就说他是我吧!” 他辩解得卖力,也没见她表情有变化。 谭尽挺直腰板,语出惊人:“你要说我跟她有可能,那我还说,指不定下个世界,苏鸽就喜欢你了!” “嗯,下个世界,”他自己提到,林诗兰顺着往下说:“第四章 节,你确定跟苏鸽没有故事?你来跟我讲讲,去年穿越你做了什么?看到什么?” “我不管苏鸽接下来写什么,她书里第四个世界的谭尽,不是我。” 林诗兰看完第四章,苦大仇深的模样,吓到他了。 她这阵势,像抓住了把柄。 谭尽太急了,急得心都乱了。 没来得及考虑,只想赢回她的信任,他对她说了实话。 “我之前骗你了。我去年没有穿越,我是今年开始穿越的。” 这句话,犹如一颗怀疑的石子,落进了深井。 她的内心掀起巨大波澜,一层层的回音往外扩散,水面再也难以平静。 林诗兰把谭尽炸出来了。 她其实,是在刚才谭尽说“不一定”三个字,并急着找第四章 的时候,才开始对他起疑的。 小土狗摆出一副憨憨的纯良样子,实际上是个撒谎精。 她早知道,他骗了自己一些事。 可,这事太大了。 他们在医院老乡见老乡的重逢算什么? 同病相怜的伙伴联盟,是不是真的? 他撒谎出于何种目的? 林诗兰想不通,但她已经不会问他了。在她能够重新信任他之前,她不知道他说的话是真是假,即使问出答案,也可能还是谎言。 而这时的谭尽,为了知道她面色沉重的原因,急忙翻开书,看起了第四章。 【 《闪耀的平行宇宙》 /作者:佚名 (四) 我在坐公车的时候,捡到了这本日记。 上面有三个平行时空的“我”,所留下来的故事。 她们的人生轨迹和我的如此相似,却又有很多细微的不同。但说实话,看她们写的东西,我没有太多的代入感……特别是第三时空,那个我,很有力量,日子过得酣畅淋漓。 她和我现在的生活,差别太大了。 高二时,因为奶奶去世,在学校呆着被欺负也没意思,我选择了退学,每天在小镇上打工。我和班上的那个小尽,没有什么交集。 我的生活没有营养。 我在犹豫是否要把我的故事写下来,最终还是提笔这么做了,是因为我今天丢掉了一只狗。 回家的路上,我看到那只小狗被一辆轿车撞了。那车没有停下,狗是不值钱的品种,估计是流浪狗生的。小土狗只有几周大,腿上血淋淋的。 不想它继续躺在那儿,被车碾死,我把它抱起来,丢进了垃圾桶。 伤得那么重,肯定活不了啦。 我将它放在那里,是因为……我和它是一样的,养不活的,没有信心长大了。 没有一个时空的我,描述过关于这个小狗的事。她们遇见了这只小狗吗?又或者,我猜她们和我一样没信心救活它。 那么,由我记录下小狗的事吧。 这样,宇宙中,就有人能记得,这只小狗存在过。 镇上最近不太平。 有乱七八糟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石化厂化学药品泄露了;水灾要来了;有杀人犯逃到镇子里…… 人心惶惶,这几个月,好多人都陆续离开。 因为有日记的存在,我知道,水灾的事是真的。 是那个叫小兰的女孩在放出假消息救人吗?如果是她,那她真的很了不起,救下了很多人。 我也该走了。 7月17日,我在电视上看到新闻,雁县果然发生了水灾。 虽然还没想好,活着要做些什么……但我活下来了。 9月,夏天就要过去。 从6月到9月,灾难频发,世界各地有非常多极端事件和极端气候出现。 我在另外的城市找了工作。 今天夜里,我内心不安,拾起日记。 我被一种庞大的恐惧包围,我想再写点什么。 外面好多人在尖叫。 我站在窗户边,发现天地扭曲,地面被劈开一半,整个世界在塌陷。 世界末日来了。我分不清,是有人在说话,还是我自己在这么说。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40节 世界乱套了! 世界不该是这样的! 水,好多水从天上漏下来! 水灾又回来了? 难道我们本来命就该绝?水追过来了! 全部崩坏了!全部人都要死了! 黑漆漆的水流卷走外面的人了!!! 我要死了。 写到这一句,突然感到平静。 全世界的人,陪我一起】 《闪耀的多重宇宙》写到这里,就没头没尾地结束了。 谭尽把书整本翻过来,没有看到别的文字。 他在想怎么跟林诗兰说话。 她从刚刚就一直木木地望着地板,没搭理过他。 谭尽碰了碰她搭在腿上的书包,想让她看自己一眼:“不管你在想什么……都怪我。苏鸽在这最后面写的东西,和你没关系,你不要想多了。” 林诗兰依旧不看他。 他们之间曾经存在的那堵高墙,再一次地筑起,将他隔在外头。 “谭尽,你听过一个词,叫蝴蝶效应吗?微小的改变,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最终酿成难以估量的恶果……这样看来,如果一个世界被改变得太多,可能会造成平行世界直接崩塌。” 她叹了口气,说:“你没穿越,所以只能怪我。消息是我放出的。” 现实中。 去年,见到怪象的第三年。 雨季来临前,林诗兰不堪其扰,大学中途办理了休学。 她躲到一个很少下雨的城市,常常搬家,四处躲雨。 网络做兼职,她存了点钱,考了个证。 4月到7月底,总共有六次下雨,她没能避开。 现实中下雨,林诗兰短暂地回到雁县。 她还是选择了救人,并且比任何一次都勇敢。 这六次回来的机会,她趁夜往镇子的人家里塞传单,在人们常去的地方贴海报,在小镇的论坛发布消息。 她不知道这管不管用,真假消息一起放,能够制造恐慌的就行。 最后一次回来,她发现自己蹲在局子里。 现实的雨停了,没呆二十分钟,她又回去了。 而去年,水灾发生的7月17日到26日,她在城市没下雨。因此,林诗兰没有回到雁县,也并不知道自己做的事有多少用处。 后来,林诗兰用赚的钱看心理医生,开始吃药,变胖…… 事实证明,在信息闭塞的小镇,流言蜚语,有可能比一个真实的活人站出来苦口婆心地劝大家,更有用。 很多人离开小镇。 他们的离开,让许多本不该存在的人物和事件,存在了。这意味着那个平行世界,会随之发生剧变。 一个个多米诺骨牌接连倒下后,牵动了巍峨大厦。 最终,一切的一切都跟原本不同了,世界乱套,整个崩塌。 林诗兰分不清,她是救了人,还是,害死了那里全部的人。 第35章 没意义 说出去的话,像泼到地上的水。 有个词叫,覆水难收。 无论谭尽多想撤回刚才他说过的话,都无事无补了,他说他骗她了。 他去年没有穿越,是今年开始穿越的。 在看完第四章 后,林诗兰状态低迷。谭尽欲言又止,多次想安慰她,但他也知道,她最渴望的不是安慰。 她需要盟友。 最能与她感同身受的,是共犯。 他已不再属于,她愿意分享感受的那一行列。 两人相对无言。 她听到身旁的他深深地叹了口气。 按照原来的想法,看完书,林诗兰是计划着和谭尽一起分析,他们目前掌握的信息。 纸笔都从书包里拿出来,放在一旁的台阶上了。 她想走。 收了书,接着也打算收起纸笔。 “林诗兰!看完书,我脑子乱得狠。我们来捋一捋吧。”谭尽没看她,悄悄抽走那叠草稿纸。 怕她不愿意留下,他仓促打开笔帽,用膝盖垫着纸,开始哗哗往上面写字。 【现实=时空1=书的第一章 苏鸽做的事:考试作弊;将堂叔推到井里;表白谭尽。 水灾存活者:林诗兰,谭尽(?)。】 “我来写吧。”林诗兰伸出手,谭尽将笔递给她。 最后一行“水灾存活者”后面跟着“谭尽”,她在他名字旁加了个问号。 他眼中覆着一层淡淡的阴沉的灰:“你怀疑我?” “嗯。”她承认。 和他拉开一段距离,林诗兰望着他,神色冰冷。 “既然你是今年开始穿越的,那现在的整理,你也提供不了任何有效信息。我会根据我所知道的,结合苏鸽书里写过的事件,把它们写下来。” 谭尽似笑非笑地问:“不会吧?你相信苏鸽的书,比相信我,更多?” 她不置可否。 真会让人伤心啊,林诗兰。 他被晾在一边,见她提笔往下写: 【林诗兰第一年穿越=时空2=书的第2章 苏鸽做的事:暗恋谭尽。 林诗兰的干预:劝大家逃出镇子避难,有一小部分人听了。 水灾存活者:跟着林诗兰出逃的那一部分人。但,林诗兰死了。】 【林诗兰第二年穿越=时空3=书的第3章 苏鸽做的事:追求谭尽;抢夺林诗兰物资。 林诗兰的干预:无干预。 水灾存活者:无。】 【林诗兰第三年穿越=时空4=书的第4章 苏鸽做的事:出逃。 林诗兰的干预:散布假消息让镇里的人离开。 水灾存活者:无。太多人离开,世界巨变,时空崩塌。】 转眼间,林诗兰已写满了一页草稿纸,她也全程没有跟他对话。 谭尽主动插话,给自己找戏份。 “林诗兰,只有‘时空1’的谭尽是我啊!后面的234时空的,都不是我。你要不要加个编号?别弄混了。” 她眼也没抬:“不用编号,我不会弄混。你和苏鸽的情况相同,每个时空的你们都是不一样的。” 他正要反驳,她又堵了他一句:“哦,你们唯一的不同是,你有第一个时空的记忆。” 仍旧不放弃和她站在同一阵营,谭尽狗腿地过来补充:“那好吧,我觉得现在我们所在的时空,也要写上。” 他大笔一挥:【林诗兰&谭尽第四年穿越=时空5=老乡同盟=共同看病=共同穿越=共同解谜=一起玩】 “你乱写,”她不开心地拎起皱巴巴的草稿纸:“不是那么写的,你把我格式都打乱了。” 谭尽耷拉着眼,保持着拿笔的姿势,委委屈屈。 他的字丑,最后那行字又写得特别大,在她端正秀气的字体旁,像丑丑的蜈蚣在爬。 “我想帮你。”他知道自己又惹她生气了。 将那页草稿纸扯下来,林诗兰当着他的面,把它撕了。 “别啊……”谭尽小声劝,急忙去捡她丢下的碎片。 “没有意义。”林诗兰说。 “我这四年,没有意义。” 她黑白分明的眼眸像两颗玻璃球,如此清澈,又如此空洞。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41节 “这里是平行世界,救的人去不到我的现实;且救的人多了,会毁掉整个时空。救人没意义,平行时空对于我,也没意义。在这里,不论我做什么,不会影响我的未来。” “所以,为什么要整理平行时空的故事?我完全不需要了解它们了。” 正午的日头,晒得人发昏。 她坐在台阶上,他得微微仰着头看她。 谭尽攥着草稿纸的碎片,手心发汗。 这么热的天气,林诗兰的声音却冷得可怕,落进耳朵里,叫他一阵阵地发虚。 她说:“对我而言,重要的是,现在我该怎么回到我的现实;我该怎么摆脱,每年被迫穿越到平行时空的雨季。” 顿了顿。 林诗兰朝他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而我是有办法的。等现实的雨停。我回去之后,去到没雨的地方,就能永远地离开这里。” 字字句句,她说的只有“我”,没有“我们”。 谭尽觉得这个冷冰冰的她好熟悉。 宛如那日,他们在医院相遇。 林诗兰面容疏离,惜字如金。 他眼睁睁看着,她走进四面都是水泥的墙里,重新封起自己的心。 她又是自己一个人了。 谭尽咽下胸中涌动的情绪。 他的视线错开她,盯住地面上一块光斑。 “嗯,到时候,我带你出去。” “林诗兰,我们一起出去。” 他暗暗地纠结着她用的字眼,不动声色地修改回来,好像这样,他们就能够一起了。 “我要走啦。” 林诗兰站起来。 她背好书包,拍了拍裤子上的灰。 “你去哪里啊?” 谭尽还没搞清状况,忙着将碎纸片一股脑地塞进书包。 她没等他,几步下了阶梯,迈进阳光里:“我去我妈的学校一趟。早上静静被她抱走了,我要接它回家。” 似乎猜到,他想要跟过来,林诗兰特意留了一句。 “不用别人帮忙,我自己能搞定。” 她自顾自地走了。 走过一段路。 她回头,发现有个小人在远远地跟着她。 尾随她被抓包,他的神情像个做错事的小孩。林诗兰在看他,他也不敢跟了,低下头,他往别的方向走掉。 林诗兰手插口袋,走得飞快,过了一个街角。 后面没有脚步追过来。 她把手从口袋拿出来,又回了头。 他确实没有再跟了。 林诗兰在原地停住脚步。 她这样对待他,故意激他,只期待他能跟自己说一说,为什么骗她。 他不愿意说啊。 踢着路边的小石头,林诗兰忍住眼底的泪意。 小石头飞到墙角,一下子碎掉。 再抬头时,表情重新变得冷硬。 她挺直脊背,独自往前走去。 第36章 不听话 吕晓蓉是小学里教副科的老师。 她没有自己独立的办公室。林诗兰去到小学的年级办公室,没见到她,也没看到自家的小狗。 问了问坐在她妈办公位置的老师,他说吕晓蓉下午有两节信息技术课,先去电脑室做卫生了。 于是林诗兰又走向小学的电脑室。 她妈果然坐在里面,正在整理学生上课要用的鞋套。 吕晓蓉没想到这个点见到女儿。 她非常惊讶:“林诗兰,你不该在学校上课吗?” “我来接静静回家。” 林诗兰四下张望,电脑室里丝毫没有小狗的痕迹。 她妈被气笑了:“你真是长本事了。为了狗,你连课都不上了是吧?你还记得自己是高三学生吗?” “我记得啊。” 她妈又在转移重点,林诗兰没被她绕进去:“是你不说一声,把我的狗带走,还挂我电话的。不然,我现在会好好坐在教室里上课。” 吕晓蓉搁下手里的鞋套,叉着腰教训她:“我发现你最近越来越会狡辩了。现在让你上课,还要跟你讲条件了是吧?你考大学是你自己的事,考不上是你自己的未来毁了。这个道理小学生都懂,你上学还要一个人专门哄着你吗?” “嗯。像你说的,考大学和上学是我自己的事。我的未来搞砸了自己负责呗。” 她板着脸,单刀直入:“我的小狗还给我。” “想要狗,没门。昨晚被我抓到你看闲书,严重耽误学习。高三生,你心思还不放在学习上。养狗是你许诺会考出好成绩,我特许的。现在你这个态度,特许撤回,我们家不能再养狗了。”吕晓蓉挥挥手,要赶她出去。 林诗兰纹丝不动地站在原地。 现在,这里是平行时空。 她随时会走的,那她再也不要退让了。 就算什么都带不走,她也要把小狗安顿好。 “你每次都有自己的一套歪理。你偷走我养的狗,我来找你,怎么又成我态度不好了?” “养狗是你特许的?我怎么记得,是我坚持要养,而你承诺过我又反悔了。妈,你上一句刚说,学习是我自己的事,后一句,又拿着学习威胁我了。学习也是种工具,用于对我提出各种限制。总归你都有的说。” 吕晓蓉怒不可遏:“这是你对你妈说话的态度?林诗兰,是谁生你养你的?你骑到我鼻子上了对吧?你还当我是你妈吗?” 空旷的电脑室里,她们的声音不小,外头的人听了也知道她们在吵架,路过都要探头看一眼。 林诗兰难受。 这些天,她跟她妈的矛盾就没停过,可她一直忍着。 她妈这一吼,她憋着的委屈,全爆发出来了。 “我有可能不记得,你是我妈吗?你哪天不拿这个压我?你是我妈,所以我一个当女儿的,根本不用说话了呗,只能什么都听你的,我也不配获得任何尊重了?这就是你眼中的,妈妈和女儿?” 不就是吵架吗,她也不怕跟她妈吵。因为她打从心底不觉得她妈有理。 她妈从来不会考虑,说出重话,她会伤心。为什么她要这么顾及她妈的心情?林诗兰也换上一副阴阳怪气的嘴脸。 “你为什么要挑我的狗下手,你以为我不知道吗?你就是因为,我在乎这只小狗。我昨天不吃早饭,你用食物当把柄,没能压过我。晚上,你不回来,还是想要我给你打电话低头。全部不管用了,你才在今早偷偷把狗带走。” “因此,我只能解读为,你把狗当做一种打压我的手段。你想要我没办法了,低三下四地求你,跟你保证,以后会好好听话。然后,你就会大发慈悲地说‘养狗得看你的表现’,这样,我又被你控制住了。” 吕晓蓉被气得双手颤抖。 鞋套的筐,被她重重摔到林诗兰面前。 筐翻了,蓝色的鞋套滚落一地。 “你就这样想我?” “林诗兰,我耗尽心血养大你,就你这么一个宝贝女儿。我生怕你走错路,希望你有个好前途。我辛辛苦苦,到头来被你这么误解?你嫌我命太长了,盼着我早点死是吧?” 林诗兰的情绪没有崩溃。 她从来没有这么硬气地,跟她妈说过这么多自己的心里话。 她妈不遗余力地反驳她,按理说,她早该承受不住了。但她发觉,说得越多,她脑中越清晰,她妈在不断地在道德和亲情上,找寻着自己的弱点去攻击。 长年累月,她们的相处一直是这种模式。 随着一次次的攻击,她的弱点之处,终于长出了茧。心也逐渐麻木了。 离上课的时间很近了,已经有学生在电脑室门口聚集。 林诗兰比她妈冷静,知道吕晓蓉最顾及脸面,她又何尝想让她妈被学生们看了笑话。 她蹲下来,捡起掉在地上的鞋套,一个一个地捡。 “我从没有否认过你的辛苦。我也只有你这一个妈妈,你是我最重要的人。我当然不愿意把你想坏了,但你的行为,让我仅有一种解读方式。关于我的事,你不会分辨是与非;所以,你永远是对,而我永远是错。你刚才回复我的话,也表明了,你确实是无法就事论事地,和我进行对话。” 鞋套全部捡回来了,她将筐子递给她妈。 林诗兰沉着声音,将话题绕回来,也给了她妈台阶。 “我逃课过来,是告诉你。养狗对我学习的影响微乎其微,而你阻止我养狗,把我的狗偷偷抱走,会让我逃课。是你不正确的做法,耽误到了我的学习。” “妈,静静放哪了?” 电脑室外人声鼎沸。 吕晓蓉抱着手,不接筐子,一脸的余火未消:“我家不允许养狗。你的课,爱上不上。我懒得管你。” 铃响了。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42节 上电脑课的学生一窝蜂地涌进来。 吕晓蓉过去维持秩序。 林诗兰将筐子放到桌边,被她妈推了一把,推出了电脑室。 不可能这样放弃。她直直地杵在外面,等待她妈上完课。 一个高中生,站在小学的走廊,相当的惹人注目。 林诗兰不嫌丢脸。 她妈宁愿让她站这儿,都不肯告诉她狗放哪了。 那她就站这儿,反正她无所谓。 电脑教室里非常吵。 一屋子点鼠标、敲键盘的声音,小学生们交头接耳。 吕晓蓉在上面讲课, 她敲了几次讲台,让大家安静。 学生们继续各做各的,没人把她当回事。 乱七八糟的一堂课。 男男女女打打闹闹,大家随意地走来走去,像个菜市场。 他们玩他们的,吕晓蓉在坚持讲她的。 林诗兰不是头一次看她妈上课,她的小学也在这里上的。 她读小学时,她妈妈在教低年级上科学课。 那时的吕晓蓉是很受欢迎的老师。科学课,可以出去看植物、昆虫,做一些有意思的小实验。 她教的课,是很多小同学们最喜欢上的课。 后来教材改版,吕晓蓉改去教别的学科,林诗兰也从小学毕业了。 这是,她第一次见,她妈把课上成这么糟糕的样子。 吕晓蓉扯着嗓子喊话,那声音,持续地被学生发出的捣乱声淹没。 全班开着电脑,有人刷网页、有人玩小游戏、有人听歌、有人看视频,就是没人打开书本。 学生彻底不听老师的课。说明这样的混乱,已经持续很长时间了。 林诗兰默默地看着。 在学校,吕晓蓉是一个疲惫而无力的老师。 在大人的世界,吕晓蓉是一个好说话好蹭饭的老嫂子。 唯独在她那儿,吕晓蓉露出耀武耀威的模样。 林诗兰是她压上所有,要保全的一张底牌。吕晓蓉希望,翻开这张牌,能让所有人对她刮目相看,能让她的人生变回她幻想中的样子。 吕晓蓉要林诗兰听话。 她倾尽一切,即使是毁了她,都要她听话。 生活与职场,什么都不如意,什么都由不得她。而林诗兰,是她唯一能掌控的东西了…… 古怪的天气。 晴天下起太阳雨。 等这一片的白云被吹走,乌云挡住天,就又见不着太阳了。 还有几分钟铃响,按捺不住下课的心情,已经有学生们跑到走廊,吕晓蓉也没拦住。 林诗兰硬生生熬到电脑课下课,才进去找她妈说话。 电脑室里都是用过的蓝鞋套,这儿丢一只,那儿丢一只的。少有几双按照规定扔进垃圾桶。 吕晓蓉要负责关电脑,重新收拾卫生,没功夫和林诗兰闲扯。 她亦步亦趋地跟着她妈。 “你跟我说狗放哪了,不然我不会走。” 她妈哼笑:“你这小孩真的有病了。为了个破狗,你这样跟我闹?” 林诗兰只跟她说一句话:“狗放哪了?” 吕晓蓉烦躁至极,电脑椅子被她推得哐哐响:“一只破狗,你有必要那么纠结吗?本来就是流浪狗,我扔回大街上了,行不行?” 她是真没料到她妈会这么丧心病狂:“你扔哪了?” 暴怒的吕晓蓉回过身,指着她的鼻子骂:“林诗兰,我告诉你,再问我一句什么狗不狗的,你今晚就继续饿肚子吧,以后家里也没饭给你吃,你不用回家了。” “行,我本来也不打算回去。” 林诗兰缠着她,死不妥协:“狗丢哪了?” “上班路上,随便找个僻静地丢了,”吕晓蓉挑衅她:“怎么的,你瞪什么眼珠子?难不成要为了个狗,把你妈打一顿?” “你觉得我不敢打吗?” 关了灯的电脑室,她的脸在暗处,带着一股吓人的冷意。 吕晓蓉无话可说。 林诗兰分辨不出她妈说的是不是气话。在她那儿问不出别的答案了,她只能当真话听。 她会沿着吕晓蓉的上班路找找静静。 转身,林诗兰快步离开电脑室。 她妈对着她的背影又骂了些难听的话,她左耳进右耳出,半句没理。 如果,她不再当自己是自己,不再当她妈是她妈。只当她们两个,是平行世界里另一对母女的模板。 那样,林诗兰就能够心平气和地接受,也许她妈从始至终都不爱她;或者说,完全不知道正确的爱她的方式是什么样的。 第37章 点儿背 谭尽带着撕碎的草稿纸,失魂落魄地回了家。 找出胶带,他小心翼翼地将纸片粘到一起。她说,她完全不需要了解这里的故事了;她说,她会去到没雨的地方,永远地离开这里。 他一片一片地粘着碎纸,想着她的话,不争气地用手背抹了抹眼角。 她已经把草稿纸丢掉了,他却对于修复它们,有种自己的执念。仿佛是,纸粘好了,他们的关系也能重归于好。 纸皱巴巴的,有的地方缺了,他努力地拼,拼回去的难度很高。 谭尽给林诗兰发了条短信:【我可不可以去找你啊?】。 发完短信,过了十分钟,手机完全没响。他无奈地把手机放在一旁,注意力回到拼纸片上。 待草稿纸被他细心拼好,谭尽在纸的背后,写了一行字。 手机始终没响。他想,她可能没看见,也可能,不想他去找她。 谭尽颓丧地望着那张纸。最终,将它折起来,放进口袋。 他还是决定去找她。 谭子恒坐在客厅,见谭尽走出来,问他要不要点个外卖。 谭尽回说:“我不吃,我得出去一趟。” 因为他的声音情绪低沉,谭子恒回头看了他一眼。他弟一脸心事重重,眼睛直勾勾望着外面,穿着家里的拖鞋就出门了。 谭尽往吕晓蓉学校的方向走。 林诗兰刚从她妈的学校里出来。 有点下雨,她打开书包,找伞,才想起伞在苏鸽那儿。 看到包里的手机,她拿出来,发现收到了谭尽的短信。虽然走的时候跟他说“不用别人帮忙,我自己能搞定”,但她好像,仍旧惦记着他。 林诗兰回复他:【我妈把静静扔了,我一路找回去。你在你家等我。】 吕晓蓉的上班路,会经过石化厂。 她妈说,她找了个僻静地丢了狗。这条道路,也属石化厂那块最安静。 如果不是找静静,林诗兰是真的不愿意往石化厂走。她本来就不喜欢那里,再加上,苏鸽住在那附近的巷子。林诗兰一路走,一路东张西望,祈祷不要碰见苏鸽。 越怕什么,越来什么。 刚到石化厂的区域。 她在人行道左边走,苏鸽吃着冰淇淋,从右边过去了。 林诗兰偷摸着,看了看她。 苏鸽竟也在用眼角的余光瞄她。 她这儿淋着小雨,而苏鸽撑着伞。 ……撑的,正是她不要的那把黑伞。 两人都发现,对方在打量自己。 林诗兰故作潇洒,理了理湿掉的额发,轻轻松松地路过她。 见她的阵势,苏鸽将伞拿高一寸,刻意地舔了舔手中的冰淇淋。 从石化厂往家走的这一路,林诗兰没看到她的小土狗,倒是收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再晚点,天黑了,就更不好找狗了。她担心着静静,谭尽那边没有回复她的短信,林诗兰直接上他家敲门。 是谭子恒过来开门。 林诗兰礼貌地询问:“子恒哥,谭尽在家吗?” “小兰啊,”谭子恒露出亲切的微笑:“小尽之前出去了,没回来呢。”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43节 她面露焦急:“他去哪啦?” 谭子恒挠挠头:“不知道。我还想问他晚上吃啥呢,看他急急忙忙的,钥匙钱包都没带就走了。” “好吧。” 林诗兰退出他家,打算跟谭子恒告别。 她走前,他问了一句:“小兰你有什么事吗?我可以等小尽回来了,跟他说。” “我家的小狗丢了,想让谭尽帮我一起找。” 谭子恒有点印象:“是上次带到我家的那只小狗吗?” 林诗兰点点头。 思忖片刻,谭子恒主动说:“我有空,要不我陪你一起找吧。” 找狗的心情紧迫,她也不跟他客气了。 “行,那太好了。” 他们在家门口,给谭尽留了张纸条,让他回来了给林诗兰打电话…… 此时的谭尽。 他正坐在小学的教师办公室里。 谭尽问了学校里的学生,他们说吕晓蓉是这个办公室的。但他过来一看,没见见林诗兰也没见到吕晓蓉。 找了个空位,他自然地坐下。 办公室里人来人往,他们估计以为他是哪个教师的小孩,他在那儿坐着,没人管他。 办公室的冷气开得很足。 他呆呆地坐了一会儿,掏掏口袋,想看看林诗兰回他短信了没有。 真是傻了,谭尽手机没带。 冷冷的风吹着他,他凄惨地耸着肩膀。 旁边有几个老师,下午的课上完了,坐一起闲聊。一堆叽叽喳喳的声音传来,吵得谭尽脑壳疼。他看了眼墙上的闹钟,林诗兰可能已经不太可能在这儿了。 “……狗以后还能长好吗?” “应该可以吧,谁知道啊?” “张老师,你还挺有爱心呀,愿意收养它。” 本来对老师聊天内容不关注的谭尽,因为“狗”这个字眼,突然竖起了耳朵。 “我不是爱心人士,只是吕老师拜托我了嘛。而且,我家小孩老吵着想养狗,早上我把狗带回去,他开心坏了。” “那你们既然养了,怎么不养只好点的狗?这种瘸腿的,养得活吗?” “我家那娃,总是想一出是一出的。给他买一只小狗得花钱啊,先让他养养小土狗练练手。有天他不想养了,哪怕丢了,也不心疼。” “那倒是,你们不想养了,土狗也好处理。” 土狗、瘸腿,吕老师……一番对话听下来,捕捉到关键字眼的谭尽,能有九分确定,他们说的狗是静静。 看来,吕晓蓉把狗送她同事了。 那个张老师说话的态度,肯定不是个正经好好养狗的主儿。她的话,听得谭尽火冒三丈,空调都吹不走他的烦闷。 但现下最关键事情是,找回静静。 离小学老师下班的时间近了,谭尽看他们开始收拾包,也站起身来。 张老师跟同事们说着话,走出办公室。他先他们一步,保持一段距离,走在前面。 一行人说说笑笑,张老师进了学校车棚。 谭尽心想:不妙啊。 他眼睁睁看着,张老师走向了停自行车的区域。 ——不要啊,不要骑自行车!自行车太难跟了! 张老师仿佛听到他的愿望,慢吞吞地走过了自行车的那一排。 ——对啊,张老师,你走路回家多好,锻炼锻炼身体。 谭尽捏紧拳头,心中暗喜。 “啾,啾。” 忽地,两声解锁声,让谭尽虎躯一震。 是电动车! 张老师掏出电动车的钥匙,解锁了她的小电驴。 谭尽不想接受这个事实。 可惜,张老师已经推着她的车,走出来了。 他深吸一口气,做好奔跑的准备。 弯下腰,谭尽打算系一系鞋带…… 这。 他吃惊地望着自己破破烂烂的人字拖,心中一梗。 张老师骑上电动车,拧了拧把手。 小车状态良好,发出响亮的引擎声。 谭尽加速摆动着双臂,拖鞋发出咣当咣当的报废声。 张老师扬长而去。 谭尽缓慢地追了过去。 第38章 找狗中 林诗兰这边,并不知道谭尽的进度。 她和谭子恒一起,踏上了漫漫寻狗路。 如果吕晓蓉是早上扔掉静静的,现在已经过去这么久的时间,小狗可能在镇子上的任何地方。 石化厂的周边是错综复杂的巷弄,谭子恒的车开不进去。所以,由林诗兰负责找那些小巷子,而谭子恒去大路和远一点的地方。 车开到石化厂附近。 谭子恒看出,林诗兰的脸色不好。 他问她是不是不舒服,她回说没事。 以为她是因为担心小狗,心情不好,谭子恒便没有继续询问了。 他们约定好,有什么进度的话,电话联系。 雨停一阵又下一阵的。 林诗兰坐在车里时,没记起要拿伞的事。到外面走了几步路,天空飘落细雨,她又被淋了。 见岔路口有间小卖铺,她走过去问问老板有没有卖雨伞。 “没卖,我这儿只卖吃的。” “哦,”林诗兰顺带问他:“您今天有见过一只瘸腿的小土狗吗?” “我太没注意啊,应该没有。”从店里走出一位顾客,老板接过东西,帮她算钱。 林诗兰无语。 居然又碰见了苏鸽。 她在小卖铺买饼干吃,林诗兰是她后面进来的。 假装没看到苏鸽,她眼神放空,不动声色地离开了小卖铺。 一路上,各种犄角旮旯,林诗兰都不放过。 能找的地方太多了,静静那么小一只狗,藏哪里都有可能。 看到所有带黄颜色的东西,她都会下意识地兴奋,喊着“静静”跑过去……可那些只是树叶、塑料袋、纸盒,或者易拉罐。 天色渐晚。 林诗兰关注着手机,它却没有动静。 碰到人,她会走过去问问,其余时间,就在漫无目的地寻找着。 有个路人跟她说:“我好像在前面的小吃店,看到过一只土狗。” 林诗兰连忙去往他说的店铺。 小吃店确实是有只土狗。 不过,它比静静的体型大了起码五倍。 那是人家店主养的狗。老狗气定神闲地坐在店里,啃着肉骨头。 冲进店里的林诗兰,率先看到的不是狗,是正在喝汤的苏鸽。 “……” “……” 她脚在空中,不知该不该进店。 苏鸽举着汤勺,不知该喝该放。 她们四目相对 而后,不约而同叹了口气。 林诗兰转身离开,有苦说不出来。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44节 不停歇地问人,找狗。 她脚走酸了,也丝毫没有休息的想法。 狗丢的时间越久,找回的希望就越渺茫。 盼啊盼,心心念念的电话终于响了一回。 是谭子恒打来的。 他问林诗兰有没有新消息,她说没有。 两人商量了一番,林诗兰让谭子恒再过一会回家看看:有没有可能静静自己找回家了,以及,消失的谭尽回去了没有。 谭子恒应好。 扩大找寻的范围,林诗兰往更深的巷子里找。 今日的苏鸽含量过多了,她实在不想再碰到她了。 林诗兰打算进一家理发店,问问老板有没有看到小狗。进去前,她特意在外头看了一眼,里面没有那身熟悉的校服出现。 推开门,她自信进店。 老板正在给客人吹头发。林诗兰开口问他时,他手中的吹风机正好吹到前面,露出客人的脸。 围着理发围布的苏鸽,看向镜子。 林诗兰捂住额头,终于失去了表情管理。 狭路相逢啊! 左边的路逢了,怎么右边的路还逢? 世界这么小,快乐这么少!! 两个人皆在心里骂对方是跟踪狂。 从理发店出来的林诗兰,已对进店有了心理阴影,总觉得自己再进一个店,又会从角落冒出苏鸽。 时间过了九点。 他们找狗找了三个多小时,毫无收获。 早些时候,林诗兰给她妈发了条短信:【静静是不是真的被你丢大街上了?】 她妈没有回复。 直到九点多,大概是看她还不回家,吕晓蓉给林诗兰回了一个电话。 她马上接起来,她妈却把电话挂了。 熟知吕晓蓉的套路,林诗兰不想跟她妈来来回回地打电话周旋,索性晾着她。 一晚上,一无所获。 镇子上的店铺,亮灯的不多了,路上也少有行人。 有家五金店尚未打样,林诗兰没抱希望,想去随口问问。老板没在柜台,她走出店铺。 然后,不知几度地,她撞见了,门外挑脸盆的苏鸽。 真的…… 林诗兰真的憋不住了! 她郑重其事地拜托她:“你不要再跟着我了好不好?” 苏鸽神色镇定:“这句话还给你。” 晦气!气鼓鼓的林诗兰原地站着。 她打算等苏鸽走了,自己挑个相反的方向走。 但人家似乎不赶时间。 她低头选着脸盆,嘟嘟囔囔地说了声:“你在找狗啊?” 先前她们偶遇过那么多次,林诗兰在做什么,苏鸽肯定听到了。 相当于,她问了句废话。 林诗兰挑眉:“你有看见狗吗?” 苏鸽欠扁地答:“没有。” 雨下大了。 先前那种程度的小雨,林诗兰还能不打伞,扛一扛。 现下,雨珠噼里啪啦地倾盆而下,她走出去,立马就会被浇透。 只能躲一会儿雨了。 苏鸽可以走,和林诗兰不一样,她带伞了。 那把伞,原本是林诗兰的。 书店那会儿没拿伞,如今更不可能把伞要回来了,林诗兰尴尬地看向别的地方,希望苏鸽快些离店,别拿着伞在她眼前晃。 慢腾腾地,苏鸽从书包里翻出黑伞。 她没开伞,却是,把伞折好了……留在五金店的柜台,林诗兰伸胳膊能够到的位置。 看到她的动作,顿时,林诗兰心中有些五味杂陈。 也不懂这话说了好不好,她像是喉咙里硌着个小石子,不说难受。 最终还是说了。 “整本书,我看完了。” 苏鸽抓抓脖子,略微生疏地应了个:“哦。” 夜色深沉。 哗啦啦的雨声落进空旷的山间。 吹来的风凉丝丝的,带着一丝丝寂寞。 林诗兰以为苏鸽不会再说话的时候,她开口了。 “狗是什么样的狗?” 稍微思索了一下,是简短还是具体的回答她,林诗兰选择了后者。 “一只断了条腿的小土狗,它之前被车撞了……就是,大约一个月前,你丢进垃圾桶的那只狗。在第四章 的你,也写到过。” 好像选择错了。 苏鸽缩了缩手脚,肉眼可见地,她脸上的表情变得局促。林诗兰目光投向她,她选择了回避。 完完全全地,被踩到痛点的模样,她逃也似地钻进了雨幕。 心情怪怪的,林诗兰脑中浮现书里写过的其他时空的苏鸽的故事。早上,她们的交流也确实不愉快…… 但,雨下得这么大。 平心而论,没人会想淋雨。 动作迅速地,她打开黑伞,跑向苏鸽。 “你!” 她喊住她。 “你不是刚剪的头发吗?伞,你撑吧。” 苏鸽转头看她。 林诗兰微微讶异。 这个女孩,紧紧抿着唇,像是快哭了。 她眼中带着自卑和些许的慌乱,尚未来得及隐藏。 “你不继续找狗了吗?”她问。 林诗兰将伞柄递给她:“我要继续找啊。” 苏鸽没接伞,她眼神闪烁,不敢看她。 “我以为小狗活不了。” 她露出一个勉强的笑:“可能是每次的我这么想了,所以每次都能没救它吧。小狗竟然,被救活了吗?” “嗯。” 林诗兰隐隐地,感觉到了,苏鸽为什么崩溃。 如果那只小狗是能救活的,每一次的她将它遗弃在垃圾桶,就仿佛是,小狗的生命被她断送了一样。 可林诗兰也能够理解,苏鸽没有救小狗,是因为她的自顾不暇。 当我们深陷泥泞,需要承受的东西太多,又如何能有精力顾及其他事物呢? 正如,穿越的前三年,她也没有一次,救下过小狗。 这次的林诗兰做到了,不因为她比苏鸽高尚。她只是,有人陪着,有人托起她,所以空出一只手来了。 因此,她对苏鸽多说了一句:“其实,这也是我第一次知道,小狗能被救活。以前的我,也没尝试救过它。” 良久,苏鸽抬起头。 她的眼神不再躲闪。 看着林诗兰,她眼里有光芒涌动。 苏鸽问她:“那你有信心,这次小狗能活着吗?” “不知道……”林诗兰长舒一口气。 疲态只显露了一瞬,眨眨眼,她已振作精神,语气恢复坚硬:“我会尽力,让它活下来。” 苏鸽伸手。 没拿伞,反而,她将伞推向了林诗兰那边。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45节 “石化厂里面,你找过了吗?”肩膀在淋雨,她像是无知无觉。 林诗兰摇头:“还没有,厂子里是可以进去的吗?” “正常来讲,不能的。不过,我知道有小路可以进去。” 林诗兰有些为难。 石化厂的周边地带都足够令她心慌了,再要她走进去的话…… “我可以去里面找一找。”苏鸽主动说。 于是,莫名其妙的,林诗兰这儿多了一个,几小时前的她想破脑袋都不会猜到的人,加入了找狗的阵营。 连她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和苏鸽的对话,能诡异地进行到这一步。 找狗需要联络,她手机里,甚至多出了苏鸽的电话。 对话的功夫,五金店的老板回来了。 苏鸽买到了她想要的脸盆。 坚持不要林诗兰的伞,苏鸽顶着红色大脸盆,背影逐渐地远去。 ——这样潜入石化厂真的没问题吗? 林诗兰听着雨滴落在脸盆,啪啪啪啪的声响……又想起了谭尽。 她忍不住好奇,要是他知晓了这魔幻的发展,会是什么样的表情啊? 第39章 傻大狗 谭尽大口大口喘着气,累到翻白眼。 张老师的小电驴,一路风驰电掣,畅通无阻。 踩着人字拖的谭尽跟在她的车后,跑得比狗还累。 实在是跟不上了,他眼见着张老师消失在车流之中。谭尽不想放弃,依旧往她骑的方向追。 幸运的是,他追到一个水果摊,摊边停着熟悉的小电驴。 ——太好了,没跟丢。 跑得上气不接下气,谭尽吃力地双手撑住膝盖,露出一个欣慰的微笑。 ——张老师停车买西瓜了!谢谢西瓜! 他刚想歇息一会儿,拎着大红塑料袋的张老师已经走出来了。 将瓜放在电动车前面的筐里,她骑上电动车,拧动车把,马不停蹄地启程。 谭尽的心中流下了瀑布般的泪水。 提起一口气,他只好继续地向前跑。 镇子的路,他很熟。 脑中展开一张地图,他边跑边规划…… 张老师骑大道,他机灵地抄小路。 张老师进小道,他从别人的房子中间穿过,自己杀出一条野路。 中途有一阵,谭尽在她后面追得太忘我,引起了张老师的注意。 她回头看了看他。 谭尽立刻抖擞精神。伸伸懒腰,抡抡胳膊,他假装自己是个正在锻炼身体的路人。 又一次,他跟丢了张老师的时候,却没再慌神。 因为谭尽知道,这儿离她家不远了。 附近一片全是独门独栋的民房,既然电动车拐弯进去了,她肯定是住这儿。 他静下心来,挨家挨户地找。 脚上居家穿的拖鞋,这一路,经历了它不该经历的奔波,开胶了。 谭尽的脚底板,更是饱受磨难,黑得像碳。 双腿软得像煮烂的面条,他的头发被风吹乱了,额间的汗珠擦去后,又滚落下来,一次次浸湿他的手背。 如果能找到张老师骑的那辆电动车就好了…… 路过一户人家,大门紧闭,里头传出几声狗叫。 本来他快要走过去,被叫声吸引,又返了回来。 在门口站了片刻,谭尽听见里面传出说话的声音。 张老师嘴碎碎的,说话的音量大得让人觉得很聒噪,还是非常有辨识度的。她正在跟她老公谈论自己买了西瓜的事。 功夫不负有心人啊。 谭尽的辛苦没白费,被他找到了张老师的家。 看装修,张老师家里的条件不错。 她家是两层的民宅,有个自己的小院。 那大铁门用钥匙锁着,谭尽在外头看不见内里的情况。 很难办。 搞不好,他私闯民宅,会被当作坏人抓起来。 想拿回静静,这事最正常的解决办法是:跟吕晓蓉沟通,让她去跟同事主动把狗要回来…… 问题是,吕晓蓉不是一个能正常沟通的人。 斟酌了一下,找吕晓蓉和自己偷狗,二者之间的难度,谭尽果断地选择了后者。 坏人他来当,他无所谓。 救回他们的小狗,林诗兰会开心的。 能让她开心就好。 沿着墙的外面走了一圈,谭尽观察后,得出结论:从正门进是不可能的,要想不惊动里头的人,只能翻墙。 张老师家的矮围墙上,铺满了啤酒瓶的碎片渣子,用于防盗。 小贼子谭尽摸着下巴,开始谋划。 他精心地选择了一处渣子少,有树遮挡的围墙。 这会儿,院里没有人声,是绝佳的进入时机。 他不再犹豫。 蓄力,助跑一小段路;他一鼓作气,蹬墙、借力,双手牢牢扒住矮墙,灵活地翻了过去。 小院中的杂草无人修剪,夏季的热气叫它们生长得更加茂盛,正好被谭尽当作隐蔽身形的庇护网。 自他翻进墙,院里的小狗便狂叫不止。 张老师和她老公的说话声清晰地传来。 “啧啧,那狗叫唤啥呀?真不听话。” “估计是下雨了,我们还给它放外头,它不乐意了呗。” 他俩走出房门,解了拴狗的绳子,扯着它往屋里走。 谭尽惊险地,躲进草丛旁一堆杂物的后面。 天黑了,院里没点灯,不然他这么大个人,再想躲也躲不住的。 小狗从他跟前经过。 狗鼻子冲着谭尽藏身的方位嗅。 它确认了味道,摇着尾巴,想冲向他。 ——傻狗静静! 瞧见了那只小土狗呆不拉几的脸,他倍感亲切,跟吃了颗定心丸似的。 狗被夫妇二人强硬地拽走。 谭尽暂时安全。 张老师的老公说得对,下雨了。 雨还不小。 屋里的人们其乐融融地做着晚饭,屋外的谭尽一动不动地淋着雨。 他选择站的位置,有扇大窗户,可以看见房子里的客厅。 谭尽能看清他们,也意味着,屋主人如果心血来潮看向外面,也能看见他。 只有一小块的区域植被丰富,他得确保自己前面有遮挡物。所以,他只能僵硬地维持着一个姿势。 过了不知道多久,他终于再次看到静静。 有一个大约六七岁的瘦瘦的小男孩,在客厅跟小狗狗玩。 他调皮地双手拽起静静的两只后腿,让它后半边身体离地,只能用前腿一踮一踮地往前走。 仿佛是,将小狗当成超市里的手推车了,他满屋子走,把它推来推去,嘴里喊着“购物啦”。 静静有一只腿是瘸的,那样走路,它很不舒服,不断地发出呜呜的哀嚎。小男孩状若未闻,玩得起劲。 到饭点了,张老师端出一盘盘菜,喊小男孩吃饭。 这才结束了他对静静的折磨。 谭尽憋着一肚子气,拳头握得紧紧的。他们那么珍爱的小狗,被这样对待了,他心中非常愤怒。 选择跟踪张老师、进别人家偷回小狗,都是想让一切怪不到林诗兰身上,不给她招惹麻烦。他要是按捺不住冲进去,场面必定不好收拾。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46节 强压下怒火,谭尽心想:等会儿你们吃饭,顾不上狗了,我就马上把狗偷出来。 刚刚做好心理建设。下一秒,小男孩路过窗户,击碎了谭尽的信心。 那名熊孩子,竟然将狗绳套在他的手腕上了。 真是丧心病狂,熊孩子连吃饭也要玩狗。他爸妈说也不听,他吃两口饭,就要去逗狗一下。 ……谭尽难受了。 他安慰自己:没事,我有时间,可以慢慢地陪他们耗。 他不信,那个小屁孩会一直玩狗!一晚上玩不腻! 事实给了谭尽一记重拳。 或许,因为这是第一天养狗,熊孩子出于新奇,注意力全在小狗那边。完全没为谭尽留下“趁虚而入”的空隙。 吃完饭,张老师让小孩去洗澡。 小男孩再次不顾爹妈的反对。 他带着狗一起进厕所,要狗陪他洗澡。 谭尽掐人中,艰难地稳住自己。 没事!他不信,小屁孩洗完澡了,他爸妈还会同意他继续玩狗! 二十分钟后。 熊孩子终于出浴。 他牵着小狗回到自己的房间,没有再出来。 耐着性子,等了半小时。 被雨浇得浑身发抖的谭尽,逐渐失去了耐心。 他冒险地挪了位置,改变作战计划。 小心翼翼移动到小男孩的房间 “汪。” “汪汪,汪。” “汪汪、汪汪,汪汪汪。” 刚开始一声,稍微生疏。 后面叫得,可以说渐入佳境。 谭尽从潜伏版,升级为了狗叫版。 张老师被吵得看不了电视,气冲冲地进了儿子的房间:“烦死了!这只新来的小狗怎么这么闹腾啊?” “不是它叫的,”小男孩替静静澄清:“吵的是外面的狗,感觉是那种很凶的大狗。” 张老师没再纠结狗叫的事。 因为,她这一进房间,震惊地发现,儿子竟然把脏兮兮的小狗放在床铺上,跟他盖同一个被子。 将儿子教训了一顿,她赶狗下床,禁止儿子今晚再玩狗。 谭尽奸计得逞,重新移动位置。 静静被张老师赶到客厅。 借着那扇大窗户,他又能监测到小狗的动态了。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谭尽按兵不动。 虽然小狗没被拴着,但客厅里一直是有人的状态。 谭尽埋伏着,手脚都等得抽筋了,总算被他盼来一个无人的小空隙…… 张老师在洗衣服。 她老公看的电视剧播完了一集,他起身到厨房切西瓜。 瞅准时机。 谭尽的手指伸进有个小间隙的窗户缝,将它快而轻地拉到最大。 上半身探进屋子。 他用气音,喊了声“静静”。 小土狗听到召唤,从沙发 吐着舌头,它蹭蹭蹭地跑向他。 他抱住小狗,一把将它捞起来。 静静这会儿乖得很,像是知道配合他,没发出一点儿声响。 它被他顺利地偷了出去。 小狗黑黢黢的眼珠子望着它的男主人,兴奋地不断用舌头舔他的下巴。 尽管谭尽很小心,也还是被屋里的人听到了一些异响。 离他最近的,是张老师的老公。 他朝客厅瞥了一眼,瞬间看见厅里窗户大开,他嚷嚷着大步走过来。 谭尽脚底抹油,将小小的狗揣进怀里,连忙翻上墙。 院子无灯,又下着大雨,他没时间看哪里没有啤酒瓶渣子。一只手抱狗,一只手撑墙,他咬紧牙关,直接用蛮力翻了过去。 手臂一痛,他被碎片划伤了。 张老师的家里闹腾腾的。 不知他们是在找狗,还是刚才看见了他。 犯人谭尽埋头狂奔,只顾着用最快速度,远离他的作案区域。 慌乱的身影飞快地融进了漆黑的雨夜里。 没带手机,不知道现在几点。 没带手机,他联系不了此刻自己最想通话的人。 一只拖鞋踩进水坑,另一只也没头没脑地跟着踩进去。 被溅起的泥水洒了一身,他狠狠一抖,这才缓过神。 不知跑了多久。 谭尽终于了跑回平时自己常活动的范围。 应该是,安全啦。 静静从他的怀里探出脑袋,湿漉漉的脑袋贴着他的下巴。 他后知后觉地尝到了“救援小狗成功”的喜悦。 谭尽真是够狼狈的。 衣服一股子发馊的汗味,鞋坏了,全身脏得难以入目。 他摸了摸可爱的小土狗。 问题不大!他们的小狗,回来了。 谭尽悄悄地脑补,她看见小狗笑起来的样子…… 这一趟好值得,他想。 浑身上下的不舒服,顿时都不算件事儿了。 第40章 死人脸 和苏鸽分开后不久,林诗兰在路上找狗,手机响了。 是谭子恒打来的。 “小兰,你人在哪?” 她跟他说了自己的位置,谭子恒也把他那边的情况告诉她。 “我刚才回家看了,小尽没回来呢。你家的灯亮着,所以我上楼去找你妈妈问问小狗的事。她说,狗狗被她送了她的同事,她没有把它丢大街上。你妈妈还在生气中,你今天就别回去了。我已经跟她讲好,你到我家过夜。” 林诗兰张嘴,有话想说……话到嘴边,又觉得,算了。 她妈的操作,她也不是第一天见识。 谭子恒肯定帮着劝了不少,他用“她还在生气”概括了他与她妈的谈话。林诗兰心知,她妈肯定是疯狂地辱骂了她。静静被她送同事了,自己又得去求她,把狗要回来。 心累,累得林诗兰说不出话来。 电话另一头的谭子恒,似乎察觉到她的难受。 “我现在过来接你。你找狗狗,都没顾上吃饭,一会儿想吃点什么好吃的?我带你去。” “嗯,谢谢子恒哥帮忙,我等你过来。”林诗兰的声音闷闷的:“还有个女孩在帮我找狗,我先挂电话了,得联系一下她。” “不用谢。你去联系吧,我马上就到。” 通话完。 林诗兰拨了苏鸽留的手机号。 她很快地接起来。 不等林诗兰开口,苏鸽用极小的声音说了句:“我遇到点麻烦。” 而后,她电话断了。 林诗兰又打过去,打了几次,没人接。 不知苏鸽那儿发生了什么,林诗兰心里有些着急。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47节 可靠的谭子恒及时出现。 他接林诗兰上车,听了她描述的苏鸽的情况,不慌不忙地安慰她。 “没事,你的朋友在石化厂,那儿离得不远。我们直接开车进去找她就好了。” “嗯!” 林诗兰没去纠正“朋友”这个词。事发突然,苏鸽是因为她遇到麻烦,她得去找她,也顾不得自己对石化厂的恐惧了。 “但是。子恒哥,你开车进去,方不方便?他们会不会拦啊?” “方便。”他转向灯一打,已经开始往石化厂的方向开:“你忘了吗,我爸在那儿是管事的。石化厂我熟得很,我和我弟打小在里头玩,石化厂的叔叔阿姨都认识我。” 她点点头,看向他的目光中流露着感激。 坐在车里,林诗兰一边继续给苏鸽打电话。 重复的雨刷声与单调的拨号声,在车内交杂着。 谭子恒的车经过不同的路段,他专注地看着前方,侧脸忽明忽暗。 他们其实可以说些什么,来填补一下现在的空档,但两人都没说话。 能想到的话题……她妈妈说的话?找狗路上发生的事?苏鸽?似乎都可以说一说,不过,没有聊的心情。 曾几何时,他是大哥哥,她是喜欢缠着他问问题的邻家小妹妹。 雨季的时间如此漫长,他们离那时太远了,远得有点说不上话了。 林诗兰看了眼手机,谭尽仍旧没有回电话。 她叹了口气,偏着头,望向外面。 石化厂到了。 管道、烟囱,大油罐。 它们在夜色中,更显得庞大,可怖。 谭子恒摇下车窗,和保安亭的人打了招呼。保安大爷认识他,爽快地拉起拦车杆,放他进来。 车缓缓驶入石化厂。 林诗兰根本不敢看外面。 双脚踩到的车的底部,本来是实的硬的。这会儿,它竟然在慢慢地下陷,变软,像踩在泥地里。 她必须,用手指甲抠住车的坐垫,来防止自己往下滑。 有水。 有水渗入。 惊诧地盯着车顶,她倒抽一口冷气,又看向车玻璃。 水,从车所有的缝隙里,挤进来。 外面的雨太大了吗? 眼前的情况,更像是,他们的车在开向湖里。 大量的水,跃跃欲试地往车里钻。 她转头看向面色无异的谭子恒。 前方,漆黑的水流沸腾着。 她的脚离地了,被泡在冰冷的水里,无力地晃动。 这股水流,即将蔓延到他们的膝盖。 车要是再往前开,会被淹没的。 “子、子恒哥?” 她想让他停下来。 听到她的呼唤,他的脑袋僵硬地转向她。 英俊的脸庞白惨惨的,她发现,他的耳朵在渗水。 他嘴唇在动。 细细的一道水,沿着他的嘴角流出。 谭子恒在说话,林诗兰听不见他在说什么。 等等,那是谭子恒吗? 她越看,那张脸越不像他。 眉毛被拉长,眼睛变窄,脸像蒸笼上的馒头,被吹了气一样地鼓胀开……他龟裂发白的肿大的手臂,迅速地离开方向盘,高高举起来,要过来抓她。 林诗兰尖叫一声,往后躲开。 避无可避,那手依旧搭上了她的肩膀。 “接……电……” 被那只鬼手剧烈一晃,林诗兰塞在耳朵里的水,一下子疏通。这才清晰地听到谭子恒的声音。 “小兰,快接电话!” 一直在打的苏鸽的电话,不知何时接通了。 她低头,手机已经显示通话十秒钟。 车里一切如常。 没有进水,没有长得不一样的谭子恒。 “喂、喂?”擦了把汗,林诗兰结结巴巴地将电话贴到耳边。 骂骂咧咧的老头夺走了苏鸽的手机。 “你是不是这个女娃的同伙?“ “最近厂里老是丢东西,今天这个贼终于给我逮住了!” “她奶奶的,最讨厌没教养的青少年,小小年纪做贼,死不承认,还想逃跑!我非得领她上公安局处理这事!” 老头的嗓门大,还没开扬声器,谭子恒都听见了他的话。 将车靠边停下,他示意林诗兰把电话给他。 “您好,我是那女孩的哥哥,您和我说吧。”谭子恒的声音镇定,自带一种令人安心的能量。 和那边讲了三两句,他轻松化解了矛盾:“这事是个误会,我已经开车进石化厂了。您在哪儿呢?我来接她,当面给您解释。” 挂断电话,谭子恒解了安全带,准备跟林诗兰一起下车。 “我们往管理处走,你朋友在那儿。巡逻的老头把她扣住了,她从小道进来,又拿了个脸盆,看上去行踪诡异。老头以为她是小偷,把她抓了……” 说着话,他察觉到身边的林诗兰,目光涣散。 “你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啊?” 他抽了张纸巾,递给林诗兰。 她没接。 “冷。”她说。 “是不是淋雨,着凉了?怪我,之前忘了给你拿伞。” 将纸巾塞到她手里,谭子恒拍拍她的肩膀:“这样吧,你呆在车里休息。我不熄火,给你开点暖风。” 林诗兰点头。 她不站起来,不陪谭子恒去找苏鸽,并非她不想。 有一双干枯的手,正在车底拽着她的双腿,让她站不起来。 水花拍打着车门。 在玻璃上留下一个一个水手印。 一下,一下,又一下。 手掌磨着玻璃,唰唰地响,听上去像是雨刷的运作声。 可这会儿,雨刷器明明是关着的。 这一切,谭子恒完全看不见听不见。 林诗兰不敢下车。 车外,黑漆漆的水面,尸横遍野。 有东西想进来找她。 四面八方,传来钝钝的拍打车身的声音。 每一下,都让她的身体跟着一缩。 那声音,近在咫尺,她难受地闭紧眼睛。 谭子恒将钥匙留在车里,独自下车。 随着车门“砰——”地关上,她的世界也安静了。 林诗兰的眼睛稍稍睁开一条缝。 外面的谭子恒渐渐走远,背影融在黑色的夜幕中。 她浑身脱力,倒向椅背。 ——是幻觉。 她想着医生教她认识过的,那些精神病名词,以此说服自己振作起来:只是大脑给出的假象,不是真的。 ——不要听,不要看,不要想。 夜里的石化厂,如此静谧。 车内灯光亮着,暖风吹在她的手臂,凄厉的雨声被隔绝在外。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48节 双手抓紧安全带,林诗兰深深地吸气呼气,逐渐镇静。 好些了。 幻觉退去了。 她大着胆子,瞥了眼右手边的玻璃。 上面干干净净,只有雨滴留下的痕迹。 窸窸窣窣。 风声中有人在笑。 “林诗兰。” 熟悉的少年的声音。 他总是喜欢这么叫她,走在路上的时候,跑过来,喊她一声。 他的声音,精神满满的,亲切而轻快。 她几乎是下意识地,循着声音的方位望去。 车底,一双干枯的手浸于水中。 它从刚刚,一直扯住她的脚。 就在那里,幽深的水底,浮着一张死人的脸。 是死去的谭尽的脸。 他的手,圈住她的脚踝,牢固得像缠死的绳结。 双眼宛如被漆黑的大手蒙住,林诗兰顿时什么都看不见了。 耳膜咚咚咚地响,是她如鼓的心跳声。 四肢麻痹,失去对身体的控制,她哆哆嗦嗦,大脑当机。 他轻轻浅浅对她微笑。 他重重地,拖她下水。 随着他的动作,林诗兰整个人沉了下去…… 十分钟后。 谭子恒领着苏鸽,回到车上。 车里的温度舒适。 前排的林诗兰,呼吸均匀。 她的头歪倒在车玻璃,一动不动。 他们对视一眼,默契地没有发出太大声响地上车,都以为,林诗兰今天找狗找累了,在车里睡着了。 时间太晚了。 即使苏鸽说,她家就住在附近,谭子恒还是坚持把她送到家门口。 一路上,林诗兰的姿势没变过。 没多久,苏鸽的家到了。 她下车时,谭子恒打开了车里的灯。回头看林诗兰的时候,他才看见,她额头红红的,好像磕着了。 “小兰,小兰……” 叫了她好几声,她丝毫没有反应。 谭子恒察觉到异常,连忙驱车,赶向附近的诊所。 林诗兰的手机一直在震动。 空出一只手,谭子恒帮她把电话接了起来。 “小尽啊!” 他叫得很热络,谭尽却很不悦。 “怎么是你接了她的电话?” “唉,小兰晕倒了,我刚发现的,得赶紧送她去诊所。” “什么!晕倒?!” “哪里的诊所?我马上过去!” 谭尽的音量大得吓人,谭子恒默默地把手机拿远。 “家旁边的诊所。你在家呆着吧,我能搞定,不用你……” 嘟嘟声阻断他的后半句。 他弟已掐断通话。 第41章 我抱她 谭尽到家,狗都没来得及放,先给林诗兰打电话。 他爸妈给他开的门,要不是那张熟悉的小脸和熟悉的声音,他们以为进来个流浪汉。 小狗往房间一放,打完电话的谭尽换了双鞋,马上又要出门。 “去哪啊?”他妈追在后面喊:“你好歹洗把脸,换身衣服啊。” 他像一阵小旋风,呼噜噜进门遛了一圈,瞬间刮走了,叫都叫不回来。 谭子恒载着林诗兰,开车到诊所,谭尽竟比他速度更快。 他到诊所门口的时候,谭尽已经在那儿等着了。 他的造型把谭子恒吓了一跳,他弟活像是去工地不眠不休地搬了三天的砖。 没功夫跟谭尽唠闲嗑,谭子恒喊了林诗兰两声,她依旧昏迷不醒。 他停好车,打开她的座位门,正要将她抱下车。 谭子恒的手还没挨到林诗兰,一道黑黑的人影忽然蹿到他们身边。 “我来抱她。”谭尽把他哥硬生生挤到了边上。 “我来给你搭把手吧。”谭子恒自个儿往前凑。 谭尽粗声粗气地拒绝他:“不用!” 他干脆利落地扛起她,用一种农民工扛沙袋的姿势。 林诗兰耷拉的脑袋靠在他的后背上。 被谭尽衣服臭臭的汗味给熏到了,她没能醒来,手无意识地挥了挥,想摆脱这股气味。 她的力气太小。 谭尽以为她是因为姿势不舒服,在调整。 “没事哦,没事哦,诊所到了。” 他安抚着,拍拍她,胳膊将她圈得更紧。 “……” 谭子恒看不下去了。 他快步跟着,本想着稍稍帮一帮。 当他过去了,一下子看见,谭尽的手臂在流血。 “小尽,你的手怎么了?” 那是之前他救小狗,爬围墙时被划伤的。谭尽暂时没心情去管。他独自扛着林诗兰,已经进到了诊所里。 检查后。 林诗兰的身体没啥大问题。 她是被吓晕了。 一整天淋雨,加上奔波劳碌,她就早上吃了点东西,身体的血糖低,才会在晕倒后很难缓过劲来。 医生给她安排了输液。 “在诊所挂点葡萄糖吧。等症状稍微缓和了,她就能清醒。” 他说着话的时候,林诗兰模模糊糊听到了声音,眼皮微微抬起。 她又看到谭尽了。 他还是一副古怪的样子。 脸黑黑的,他的手捂着受伤的手臂。 察觉到她的视线,谭尽转头看她。 “林诗兰?”手在她眼前晃了晃,他跟她打招呼。 鲜红色的血液糊满他的双手,林诗兰脆弱的小心脏砰砰跳,一口气没接上,意识再度昏厥。 谭尽的大黑脸极速贴近。 撑不住这种刺激,她又睡了过去。 二次犯错的元凶完全对他的罪行一无所知。 她没醒。他只好挠挠脖子,失落地退回原先坐的凳子。 “让我瞧瞧你的伤吧,那儿好像伤得不轻啊。” 医生扶扶眼镜,查看了谭尽的手臂:“情况不乐观。得缝针,估计好了也会留疤。 “行,缝吧。”谭尽表情淡定。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49节 医生好奇:“你是怎么划成这样的?刚才还把那女孩抱起来,你不觉得疼吗?” 他如实回答:“还行吧,是玻璃碎片划到了。被划的时候有点疼,后来没感觉了。” “啧啧,年轻人真皮实啊,”医生在纸上唰唰添了几笔:“那还得给你补个破伤风针了。” 拿着医生给的单子,谭子恒领着谭尽去找诊所的护士。 要先去交钱,待护士帮谭尽把伤口消毒好了,他们再回来找医生。 谭子恒打开钱包,抽出几张现金。 谭尽本来在一边看。 他哥的黑色菱纹钱包吸引了谭尽的视线。 他对那个钱包印象深刻。 因为,那是林诗兰送给谭子恒的。 “你怎么还在用它啊?” 仿佛只是随口一问,谭尽倚着柜台,甚至没有看他。 “什么?”谭子恒交完诊费,花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你说钱包?” 谭尽点头。 “哦。这是我上大学前,小兰送我的礼物,挺好用的。” 谭子恒打算把钱包收回去,他弟却向他伸出手。 “让我看看。” 谭子恒迟疑着,手没往外伸,反而攥紧了它。 不知为什么,他不太想给。 见状,谭尽更不可能放过这个话题。 “我记得,老爸今年生日送了你一个新钱包,还是个名牌,你不喜欢吗?怎么不用新的呢?” 他笑笑,钱包收进了口袋。 “我就爱用这个,都用顺手了。” 谭尽还想说话,他哥催促他:“要紧事没做呢。你的手臂要缝针,我们走吧。” 处理伤口期间,谭尽全程心不在焉。 脑子在想别的事,手臂传来的痛感,都没能让他的眉头皱一下,仿佛流的不是他的血。 等他这边弄完,林诗兰的吊瓶也快挂完了。 他们回家前,谭子恒顺道去一趟诊所隔壁的小超市。 “你想吃点什么吗?我买些东西回家。小兰的妈妈生她气,不让她回家。今晚她住我们那儿。” “好。” 谭尽真是一点儿没把自己当病号,不需要休息就站了起来。 “我跟你一起。” 他们买了点吃的喝的。 这回,谭子恒在收银台付钱时,谭尽的目光有意关注着他的钱包。 黑色的钱包里,有一个透明的卡槽,通常用来放相片的。 谭子恒动作很快,但谭尽仍旧看清了……那儿夹着一张小纸质的卡片。 是用淳朴的黑色水笔画的,手绘的卡。 林诗兰字写得好看,但画画,画得巨丑无比。 她极少画画,怕被人笑话。 谭子恒钱包里的手绘卡,正是出自她之手。 她画了一个拿着篮球的谭子恒,旁边站着一个笑脸的,举着祝福标语的她自己。 为了区分男孩和女孩,她画的谭子恒,头上像扎了一头的针;而那个女孩,头发很长,长到了腰。 即便是两个卡通人四肢比例严重失调,表情喜感,但了解林诗兰的他知道,这幅画,她已用了十足的心思。 人物略微失真,可是,画的内容至少能勉强分辨。 谭尽至今记得……谭子恒收到林诗兰的礼物时,他打开钱包,看到卡片,哈哈大笑的模样。 他哥简直是捧腹大笑,笑得半天停不下来,笑得林诗兰都不好意思了。 她要过来夺走卡片,好让他不再笑话自己。 谭子恒这才止住笑,他举高钱包,趁机揉了揉她的脑袋。 “小朋友。已经送出去的东西,哪有要回去的道理?” 林诗兰被他逗得,脸红红,表情愤愤:“钱包送你,卡片还我。” 谭子恒笑容温柔:“为什么要还?我很喜欢。” 呵呵。 谭尽不喜欢。 当时的他,超级不喜欢。 现在的他,超级无敌不喜欢。 明明有很多更好的钱包,那天之后,谭子恒一直在用那个她送的钱包。 他用了很久,却用得很爱惜。钱包的状况,看上去保存得很好。 可是,小钱包的卡槽,对他来说已经不够了。那么多的卡片紧巴巴地挤在一块,钱包被塞得鼓鼓的。 谭子恒也一直没有,把那张丑陋的手绘小卡片拿走。 上面“大学新生活快乐”的祝福语,早已不再适用了。 谭尽熟悉谭子恒。 他哥是一个爱整洁的,非常追求条理的人。 为什么,他会容许这样一张过时的滑稽的卡片,躺在自己每天都会看到的钱包里? 谭尽这么想了,也这么问出口了。 “哥。那张卡片,该换了吧?” 他哥分明听见了,却没有立刻回复他。谭子恒低着头,把找的零钱规规整整放好。 合上钱包后,他冲谭尽笑了笑。 “我不想换。” 拎起买的东西,谭子恒将它们先放回了车上。 谭尽跟着他过去。 他哥解锁了车,直接对他说。 “你坐车里等,我去接小兰。” 谭尽自然不同意:“不行,不知道她醒了没有。我得过去,她没醒的话……” “我抱她。”谭子恒说。 自己的话被堵住,谭尽蹙紧眉头。 他哥更清晰更完整地,再跟他表达了一遍自己的意思。 “她没醒的话,我抱她过来。你的手刚缝线,注意休息吧,我比你有力气。怎么样,都应该是,我抱她。” 谭子恒将车钥匙给谭尽,往诊所走去。 谭尽原地站着。 咬咬牙,实在是不甘心。 他锁了车,追在他哥后面跑向诊所。 第42章 睡哪里 谭子恒回到诊所。 林诗兰醒了。 她正揉着脑袋, 愣愣地坐在病床上。 “额头痛是不是?”他柔声询问,林诗兰望向他。 她完全搞不清状况:“我怎么了?” “你在车里晕倒了,”谭子恒看出她的脸色依然很差:“现在是哪里不舒服?” “头疼, 想吐。” 林诗兰回忆起自己被吓晕前看见的画面…… 谭尽跟在谭子恒后面。 他慢他几步, 也走了进来。 谭尽的出现, 让她整个人往后一缩。 那动作太明显了。 这一天,谭尽都在期盼见到林诗兰, 他有特别多的话要跟她说。 但此刻,她见到他。 她的面上有惊, 无喜。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50节 毫不夸张地说,她吓得像见到鬼了。 谭尽特意洗脸了。先前他那张满是泥土灰尘的脸,已洗得干干净净。所以,他并不理解, 为什么她有那一下躲开他的动作。她不想见到他吗? 被夹在凝固气氛中间,谭子恒开口,打破僵局:“那应该问题不大,这两项是正常的。医生之前说了, 你醒来后,肯定还是感觉不适,需要再调养调养。” 理智渐渐回笼, 林诗兰记起件要紧事:“苏鸽呢?你找到她了吗?” “找到啦, 我进去后跟巡逻的老头解释了,他后来没再难为我们。你昏倒的时候,我送苏鸽到她家门口了。” 谭尽听着林诗兰和谭子恒的对话, 一头雾水, 竟然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为什么要找苏鸽?他们说的苏鸽, 是他知道的那个“坏人”苏鸽吗? “还有, ”谭子恒急忙跟她说了最新的好消息:“小尽帮你找到小狗了。” “真的?!”林诗兰的关注终于分了点给他。 她扫了谭尽一眼,他却没有看她。 她只好,转向离她最近的谭子恒,问关于谭尽的事:“小狗不是被我妈送到同事家了吗?他怎么找到的?” 谭子恒让出位置,留出空间给谭尽说他那边发生了什么。 两个人都在看他。 谭尽吐出一口气:“哎,狗啊?我运气好找到的。就是……我在路上走着走着,看到一个大妈牵着土狗。感觉像静静,我凑近一看,还真是它。趁她买菜没注意,我把狗抱回家了。” 他说得特别轻巧,撒谎都不带眨眼的。 她定定地,注视着他手臂上的纱布:“手是,怎么了?” “那个啊,”谭尽语调轻浮,眼里写着无所谓,嘴里跑着瞎编的谎言:“我走路甩胳膊,用大劲儿,蹭墙了。” 他在躲避交流,用随意的口吻,将自己真实的话语藏起来。 她不期待他来。所以他被她伤到了,一点点。 不想在他们面前显得凄惨,是另外的一点点。 找狗的事情之前,因为得知他对她撒过谎,林诗兰撕碎了草稿纸,独自走远。如果不是她生疏的态度,谭尽都差点忘记了,这件压在他心头的大事。 口袋里,他粘好的小破纸,尚未来得及给她。 不过是,找回了小狗。 做成这么一件小事,并不代表什么。 是他得意忘形了。 “谢谢你。”林诗兰看着他的眼睛,诚心地跟他道谢。 谭尽双眸空空,轻轻笑了一声,回她:“不客气。” 石化厂的惊魂过后…… 林诗兰想起一些事,更准确地说,想起一些画面。 她这一天,一直握着手机,等待谭尽打电话过来。当他真的在眼前了,她却不知道要说什么。 心里的话全缠在一起,像一团理不清的毛线。 真烦人。 这雨啊,不分昼夜,下个不停。 各怀心思的三人,从诊所出来。 谭子恒载着弟弟和林诗兰,驶向家的方向。 谭尽坐副驾驶,林诗兰坐后面。 一路上,大家各望一扇玻璃,没人说话。 所幸,诊所离家很近,他们才不至于尴尬太久。 车开到家,谭家父母已经睡下。 谭尽打开房门。 静静兴奋地冲向林诗兰。 它疯狂摇尾巴,摇得狗尾巴都快断掉了。 林诗兰蹲下来,张开双臂,拥抱她找了一天的小家伙。 “想我了是不是?你今天被拐走了是不是?” “小笨狗,知不知道,我找了你好久啊?” 如果小狗会说话,它会在她怀抱里喋喋不休:说起吕晓蓉很坏坏,拐它出门;说起新到的那户人家,他们合伙欺负它;说起男主人,他如何英勇地把它救出来。 可惜,小土狗不会讲人话。 静静圆溜溜的黑眼睛凝视着她,用小爪子扒拉着她。它察觉到,女主人的脸上有淡淡的忧愁,却没法问她为什么不开心。 小狗一下一下舔着她的手,希望这样能帮助她好受一点。 谭尽在门边,隔了一小段距离,看着她和小狗团聚的画面。 他哥去厨房煮夜宵了,这是他找她说话的最好时机。 谭尽走向林诗兰,只需小小的几步。 漫长的时间,谭尽都是这样踟蹰地,隔着一段距离,偷偷地看着她。 该怎么跟她解释,自己撒的谎呢? 他陷入思考,渐渐地走了神…… 林诗兰。 谭尽眼中,旁人夸林诗兰的那些话,没哪句是他同意的。 人们说她聪明、学习好,他见过她刻苦背书背个通宵,也见过她大早起来在本子上乱涂乱画。人们说她做事认真,他见过她冒冒失失的样子,低头捡东西也不看路,左脚踩到右脚把自己绊倒。人们说她好脾气,他见过她对自己恶语相向,用上所有难听的话对自己冷嘲热讽。 人们说她长得漂亮,谭尽也不觉得有多漂亮。她在他面前顶着大黑眼圈、头发扎得像个鸡窝,穿着大妈才穿的宽松蝴蝶睡衣;她哭起来,五官皱成一团又冒鼻涕泡泡。 她在他眼里,一直就只是一个很普通的林诗兰。软弱,古板,脆弱,神经质,死鸭子嘴硬,明明很在意还要说话冷冰冰的。 林诗兰哪里都不好。 她最不好的地方,要数,她喜欢他哥。 她仰慕他哥,没事就上他家,找他哥,叽叽喳喳地跟他哥说话。 而林诗兰没有一次,回头看过他。 那谎言,是他为他们的故事编织的开头。 所以。 即便是,她误会他,恨他,他还是不能解开它。 …… 谭尽呆呆在那儿待了一会儿。 她在沉默里,陪着他熬。 他最终没有跟她说话,林诗兰听到谭尽的脚步声远去。 她回过头。 他已不在那里。 收回心思,林诗兰听见,厨房的水壶咕嘟咕嘟地沸腾了。 她放下静静,从地板站起来。这一天,她给他们添了很多麻烦,只等着吃东西的话,心里过意不去。 林诗兰打算去厨房帮着谭子恒做夜宵。 一身臭汗的谭尽去洗了个澡。 按照医生交代的,缝线的地方没沾水。洗干净后,他才发现自己身上还有别的伤口。 穿人字拖的脚上、脚腕,以及手掌,竟都有不同程度的破口。 从浴室出来,他找了几张创可贴,将伤处一一贴上。 卡通图案的创可贴,让他想起,他曾经帮她贴在额角的那只卡通狗狗。 闷在自己的房间里,谭尽痛苦地啃着手指。 外面传来林诗兰说话的声音,他本计划着不吃夜宵了…… 却还是想找她。 不管自己是否会惹她讨厌,谭尽决定走向餐厅,介入他们中间。 出乎谭尽的意料。 他一出现,林诗兰便端来了为他煮的面条,上面还铺着个蛋。不是他哥煎的那种,溏心的形状完美的荷包蛋,蛋黄被完全地煎散了。 这说明,那颗蛋只可能是她煎的。 她特意给他煎的。 “你不喜欢吃煎散的吗?”林诗兰见他目不转睛盯着鸡蛋,有点忐忑。 谭尽立刻说:“不可能不喜欢,我从小只吃煎散的蛋。” 话音刚落,他像是要跟她证明似的,一筷子夹起鸡蛋,一口塞进嘴里,没怎么嚼,直接咽了。 谭子恒端着自己的面,也坐过来吃。 谭尽瞥了眼他哥的碗。 刚刚的那口鸡蛋,顿时没那么香了。 他哥的面里,也有一颗煎得同样稀碎的蛋。 他这儿,正进行着激烈的内心斗争。 谭子恒和林诗兰那儿,又讲起话来了。 “小兰,你等会儿去我房间睡,我睡客厅。” 林诗兰摇头拒绝:“不用啦,子恒哥,我借住一晚,有客厅能睡就很好了。你和谭尽今天帮我找狗,送我去诊所,把你们折腾得太狠了。你们得好好休息,吃完面,我收拾,你们进房间快点睡觉吧。”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51节 “你睡我哥房间不行。” 谭尽也出来说话,她以为他是来帮忙劝谭子恒的,没想到他话锋一转,道:“林诗兰,你睡我房间。” 谭子恒反对:“小尽,你房间的床不舒服,太软。你今天受伤,需要休养,睡客厅也不好。小兰睡我房间最合适。” 谭尽不同意,硬想个理由,他说:“睡你房间不行,你房间风水不好。” 这理由令谭子恒发笑。 他看向林诗兰。 “小兰,你决定吧。你想睡谁的房间?” 谭尽停下吃面,目光也投向她。 第43章 床陷阱 “睡客厅!”林诗兰果断做出了决定。 “你们睡自己的房间就好啦, 我睡客厅。” 她的决定没能让事态平息,兄弟二人都有话说。 “小兰,你今天都昏倒了,你到我的房间睡, 把觉补好。明天周六, 你可以睡到自然醒。我爸妈起得早,他们醒了, 你在客厅, 一定会把你吵醒的。” “对。你是客人, 不能睡沙发。所以林诗兰, 你睡我房间合适。” 不让她睡客厅这一点,他俩倒是很默契,话又绕回原点。 空气中有种莫名的火药味。 两道热切的视线投向她。林诗兰默默将目光移到沙发, 想了想,她说:“我觉得都不合适。” “沙发够我睡,但你们比我高, 睡沙发就有点小了。你们说的也是,我在这儿睡不方便,要不,我回家吧……” “别。听我的,睡我房间。” 谭尽打断她,提供了新的方案:“我去我哥房间睡。他的床大, 睡得下两个人。” 谭子恒还想说点什么。 林诗兰抢在他说话前做出了选择:“行,那我睡谭尽房间。辛苦你们挤一挤。” 没想到讨论睡哪,能讨论得这么激烈。 她已有结论, 他们无聊的小斗争也分出了胜负。 谭尽接着吃面, 用喝汤的动作掩盖自己的笑容。 对面的谭尽太得意, 他跷起的二郎腿都晃到自己这边了,谭子恒埋头喝汤,不愿和他弟有眼神交流。 林诗兰按她说的,负责起吃完夜宵后的洗碗和收拾。 谭尽回自己房间,快速将屋里整理了一番,做作维持住自己并不存在的整洁形象。谭子恒实在地帮林诗兰套了个新的枕头。 等他们手头的事情都做完,终于,该结束这漫长的一天了。 道过晚安,三人回屋睡觉。 直到进了谭尽房间,房门从身后关好,林诗兰正对着前方黑黑的床,才有了实感。 ——她要睡在他床上了。 空调发出嗡嗡的制冷声。 林诗兰蜷起脚趾,一阵阵凉风吹向她,脑袋发虚。 这一天过得实在是太丰富了:平行时空的事、和苏鸽摊牌、和她妈吵架、找狗、石化厂见鬼,进诊所…… 她手扶着背后的墙壁,身体像一张大饼,软趴趴地歪倒在地后,一半黏着墙,一半黏着地。 他的房间好安静。 大脑从嘈杂回归平静,耳朵里有细小的蜂鸣音。 林诗兰抱着膝盖,缓了几分钟,那声音才逐渐消失。 目光瞥向床头柜,谭尽去他哥房间前,跟她说过,他给她准备了睡衣。 是一套棉质的男生睡衣,蓝色边小短袖和短裤。意外的是,没什么使用痕迹,拿起来,能闻到干净的洗衣粉气味。 另一间房里。 不想听到对方呼噜声的谭尽和他哥,两人选择错开睡。 谭尽把自己枕头放到床尾,舒服地躺下,脚自由地搭在他哥的头旁边。 “你洗脚了吗?”谭子恒敏感地问。 “我澡都洗了,能没洗吗?”他这么一提,谭尽也敏感了:“你洗了吗?” 他哥腼腆一笑,笑而不答。 “关灯睡觉。”屋里黑了灯,谭子恒的脚也伸长到他的地盘。 谭尽裹紧被子,烦躁地背过身。 俩兄弟基本没在一个床铺睡过觉,两人都不自在。 谭子恒跟谭尽一样烦。 他正烦着,突然听见,他弟在自己被窝里“咯咯咯”地乐。 “你干啥?”谭子恒被他笑得鸡皮疙瘩爬了一手臂。 “想到一些事……”谭尽发出一声喟叹:“你不懂。” 有什么不懂的。瞎子都能看出,林诗兰睡了他房间,他心中很得意很满足。 谭子恒翻了个身,闭眼睡觉,不给谭尽炫耀的机会。 不久,他们的房内便传来此起彼伏的鼾声。 客厅里,今天受了惊的小狗也在呼呼大睡。它不能吹空调,忠诚地守护在女主人的房门外,趴着的身体挡住门缝漏出来的凉风。 唯一没睡的是林诗兰。 她简单冲洗后,换上谭尽留的睡衣,竟然大小正好合适。 拎起他被子的被角,她心情忐忑地一矮身。 趁棉被不备,她钻了进去。 用了谭尽的浴室、住了他的房间、穿着他的衣服、睡上他的床,林诗兰不清醒的脑子里,要是再想着谭尽的话……真的会完蛋。 她觉得自己开始呼吸不畅,心脏乱跳。 全是他的气味。 清新的好闻的男孩子爽肤水的味道。 睡进谭尽柔软的床,好像躺进他的怀抱。 许许多多谭尽扑面而来,环住她的腰肢,抚过她的膝盖,揽着她的肩膀。 林诗兰想掀开被子,获取一些外面的新鲜空气。 费劲地挣扎着,她却,不自控地往被子更深更深的地方钻去,直到,整个人都被棉被密不透风地包裹,她才停下。 要疯了。 承认吗?选择睡他的房间,有私心的成分。 不承认。她用拳头轻敲自己的脑门,试图唤醒理智。 这里是平行世界。 他是一个骗子。这是他第一年经历穿越,他之前骗她了。 ——不妙! 被吓晕的画面中,她看见了,模样诡异的他。 ——很不妙! 他心知,她对他的怀疑,也没有来解释这一切。 ——特别不妙! 最最不妙的是,探测到所有的不妙的信号,林诗兰仍旧想呆在谭尽的世界。 他留下的气味,让她感到欢欣雀跃,与奇妙的安心。 即便是,已经有了心碎的预感,还是,逃不掉啊,这一刻,她只想没出息地,陷在他暖和的小床陷阱里。 林诗兰想:先睡完这一觉。 一觉醒来,她会用清醒的脑子,断掉不该有的念想,快刀斩乱麻地将他们的关系整理好。 在那之前,她需要睡饱。 林诗兰卸下力气,四肢放松地舒展开。 她是一只飞翔了太久的小鸟,收起翅膀,软弱依偎着谭尽这棵破破的小树。哪怕小树的枝干摇摇欲坠,可这儿是她仅有的停靠之处。 虽然,小鸟害怕小树有朝一日折断。 但那不妨碍,小鸟能机敏地观察。 小鸟能感受到呀,小树在尽力撑住她! 就算,谭尽只字未提,他救下静静是经历了怎样的不易,怎样的惊险……他手臂的纱布,他手上脚上的小伤口,她全看见了。 就像是。 那只叫静静的小狗。 它傻傻坐着,任由她揉着自己毛茸茸的脑袋。 狗狗不会说一个字啊。 可是,它爱她,谁都知道。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52节 第44章 蓝睡衣 屋里静悄悄的。 谭子恒睡醒, 看了眼时间,他父母已经上班了。 他起身,伸了个懒腰。谭尽还在打着小呼噜, 谭子恒没叫醒他,打算自个儿下楼,找点东西吃。 林诗兰出来喝水。 下了一夜的雨,这会儿还在下。 外面灰蒙蒙的, 天像没亮过似的。 空气中饱和的水汽,浸得人肩膀沉沉。林诗兰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考虑要不要睡个回笼觉。 正好,谭子恒走下来。 他看到林诗兰,首先注意到的,不是她丑丑的张大的嘴,是她身上的睡衣。 “这睡衣, 是谭尽给你准备的?” 谭子恒的表情玩味十足。 林诗兰只是出来喝个水, 没有正式起床。恰巧跟他撞上, 还是这种蓬头垢面的样子,她有些许的尴尬。 “额, 是啊,”腼腆地用手臂挡了挡衣服,她察觉到他话里有话:“这件睡衣,有什么特别的吗?” 谭子恒扑哧一笑:“它的背后,有着一段故事呢。” 进厨房, 他给自己和林诗兰都倒了一杯果汁。 他们坐在客厅。他跟她徐徐道来,这段关于睡衣的事。 谭爸爸在谭尽四年级的时候, 工作调动, 来了雁县, 谭尽才开始和他们一起住。在那之前,他爸在大城市的石化厂上班,家里两个男娃娃,父母二人都得上班,顾不过来。 年龄稍大谭子恒被他们带在身边,谭尽则被放在老家。 谭尽快要升小学的暑假,爸爸妈妈第一次把他接到大城市,爷爷奶奶也跟着过来玩。 他爸负责开车,带着全家人到景点逛一逛。 一路上,谭尽都不怎么说话。 他们从景点出来,他爸去拿车,谭子恒发现谭尽掉队了。 公厕旁边有一个纪念品销售店,谭尽上完厕所,被那里的一件睡衣吸引了目光。 谭子恒找到弟弟。谭尽指着店里挂着的睡衣,跟他说了那个暑假的第一句话:“衣服上面写了我的名字,还印了我最喜欢的篮球。” 谭子恒粗略地扫了一眼:还真是。 谭尽想要那件睡衣,但碰巧老板不在柜台。他们在那里等了好一阵,老板也没出现。 他爸的车先来了,大家催谭尽上车。 景点门口不好停车,全家人都劝他:算了吧,下次看到类似的再买。小谭尽没有任性不走,也没有耍脾气,配合地上了车。 第二天。 全家人还在睡觉的时候,谭尽一个人背着小书包出门了,还给他们留了张夹带拼音的小纸条:我去买东西,不要担心。 醒来的大人们,发现他人没了,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他们满世界找他,完全没有头绪:一个小孩子,头一次到大城市,人生地不熟的,他能去哪呢? 等到下午,谭尽自己出现在家门口。 他的脸蛋被太阳晒得红彤彤,带回来两件睡衣。 原来,他去了昨天他们家参观的那个景点。 景点离家不近,开车都得开好长时间。 小谭尽明知道路途遥远,竟也不怵,他就这么一路问人,一路走,硬生生走路走过去,又走路回来。 买回来的睡衣,当时穿有点大,谭尽慢慢长高,穿着渐渐正好了。他继续长高长胖,后来睡衣太小,穿不下了。 之所以知道这个,是因为,谭尽那一件睡衣几乎穿了一整个小学。谭子恒每次在家看到他,不论春夏秋冬,谭尽始终穿着那件睡衣。 也是看多了,谭子恒才发现:睡衣上面的字,不是谭尽(tanjin),人家写的是天津(tianjin)…… 林诗兰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睡衣。 这个有点乌龙的小故事,把她逗笑了。 谭子恒也笑着,对她说:“小尽,是那种执念很深的人呢,从小就是。” “别看,他闷不吭声的,心里认定的事与物,他不会轻易改变。很难得见他喜欢上一样东西,可他一旦喜欢上了,绝对不会放过,不得到,他誓不罢休。” 他说的这一点,林诗兰也隐隐地感受到了。 沉浸在之前的故事里,她忍不住多问了几句。 “这件衣服,是他从小学一直穿的吗?怎么我看着还挺新的?” 谭子恒笑容淡淡,解释道:“他当时买了两件,一件红边一件蓝边。你穿的这件,是他最宝贝的蓝边睡衣。他最喜欢蓝色了,所以这件反而没太见他穿。” 林诗兰心头一热。 她放在腿上的手,轻轻摸了摸睡裤的布料。 是纯棉的布,摸上去好舒服。 柔柔的软软的,仿佛她的心情。 突然想到,这是个好机会,她可以多问一问谭子恒关于谭尽的事。 “子恒哥,你这次回家,有没有觉得谭尽和以前有什么不一样?” 谭子恒靠着沙发,眼神望向她,轻笑道。 “不一样啊?他跟你的接触变多,算吗?” 他声音低低的,听不出喜怒:“没想到,你们俩能走得这么近。” “嗯。我是说性格上,”林诗兰目光炯炯:“他哪里有变化吗?” “性格上……要我说实话吗?” 她点点头,他说:“如果是以前的谭尽,他只敢在角落看着你,不会过来跟你说话。” 谭子恒的话让林诗兰松了一口气。 ——之前的几个时空,按照苏鸽的描写,谭尽也是很怂的,不敢接近自己。 ——所以,现在的谭尽是穿越来的,不是这个时空的人,这点可以确定。 她有了底气,继续问更多的事:“谭尽以前不是挺胖的吗?他后来怎么变瘦了?” “他那一阵子啊,疯狂运动……”说到这儿,谭子恒停了,似乎不想太回答了:“其实,你可以自己问他,他会很乐意跟你说的。” 林诗兰好奇的情绪上来了。 抓紧提问的机会,她想到什么就问什么:“他是一直都喜欢蓝色吗?因为特别巧,我最喜欢的颜色,也是蓝色。” 谭子恒模模糊糊地答:“好像是吧,他选东西都喜欢选蓝的。” “那谭尽最喜欢哪种蓝色呢?”林诗兰指着自己睡衣的花边:“是这种,灰调的蓝色?还是谭尽房间铺的被子,那种比较浅的天蓝色?” 她张口闭口都是谭尽。 谭子恒看着她,但笑不语。 “小兰。” 他眨眨眼,开玩笑似的说了一句 “你一直问关于我弟的事,不怕我不开心?” 林诗兰脑子还没转过弯,尚未解读到他话里的意味。 谭子恒又接着说。 “我上大学前,你跟我说的话,你还记得吗?” “上大学前……” 对于眼前的谭子恒,那不过是两年前的事。 对于林诗兰,却已过了差不多六年的时间。 她吃力地搜索着脑中的档案。 林诗兰小口咬着嘴唇,这是她努力想事情时的小动作。盯着她的侧脸,谭子恒脸上的笑容逐渐淡去。 谭子恒上大学前,林诗兰来找过他,是有这么件事。 “哦!我记得!”她好不容易想起来了。 “那时,我送你一个钱包。听到你考上好大学,我很羡慕。然后,我对你说‘我也想跟你上同一所大学。你等着我,过两年,我也会考过去的’。子恒哥,你说的是这件事,对吧?” “嗯。” 双眸含笑,谭子恒接过她的话。 他说:“你让我等你,所以我还在等你。” “……” 林诗兰呆若木鸡。 第45章 谭冷漠 谭尽睡醒了, 发现他哥不在房间。 客厅有声音。他趿着拖鞋,揉着惺忪的睡眼,往外面走。 推开房门时, 谭尽听见他哥的说话声。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53节 “我上大学前, 你跟我说的话,你还记得吗?” 顿时, 觉醒了大半,他加快脚步, 走向楼下。 几步路的时间,谭尽的脑子越来越清醒。他走到客厅时,他们的对话已经进行到谭子恒坦白心意的那句——“你让我等你, 所以我还在等你”。 林诗兰背对着他,看不见她的表情。 谭子恒先瞥见了楼梯旁的谭尽。 他并不惊慌, 大大方方对他弟露出一个微笑。 那坦然的姿态,完全没有获得看客的尊重, 倒是引起了挑衅的反效果。 哐哐哐的脚步声传来,谭尽迈着魔鬼的步伐, 出现在他们旁边。 林诗兰缓慢地转头……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谭子恒抛出的话, 她还未给出回应, 有一只脱缰的野狗突然闯入这场尴尬, 为她的无措,再度添砖加瓦。 身后, 杵着一个造型别致的鸡窝头男子。 他神情冷淡, 眼角挂着醒目的眼屎。 “我饿了, 陪我出去买早餐。”他没头没尾地对着她说。 手腕被谭尽一把握住, 他把林诗兰从沙发上牵起来。 他拉着她, 直直地往大门走去。 “谭、谭尽, ”仓促之下,林诗兰话都说不利索了:“我们还穿着睡衣怎么出去?而且,没拿钱啊。” “你等着。” 几秒钟,他进入自己房间,拿了钱包,回来,又继续抓住她的手腕,带她出去。 “我也要吃早点,我开车载你们,跟你们……”谭子恒正和他们说话呢。 “砰——”地一声。 谭尽当着他的面,重重把门摔上,断了他的后半句话。 关门的声音太大了,震得仿佛整座楼都抖了一抖。 林诗兰僵在原地。 楼外的雨,不知何时停了。 这样的夏天,一到室外,黏黏的热气争着往皮肤上贴,甩都甩不掉。 喉咙热得冒烟,心像烧干的锅炉。 后背瞬时起了一层薄汗,她盯住他沉郁的双眸,心情在急速地变差。 有什么东西,飞快地失控了。 “等等!你哥还在说话呢,有那么急着出去吗?” “买早餐,也不能穿着睡衣呀。我们鞋也没换。” 林诗兰像对着一根木头说话。 谭尽拽着她往下走,一言不发。 他的力气太大,理智全无。 她想挣脱,他不放手。 “谭尽。” 林诗兰大声喊他。 她知道。 正如,那天他悄悄换掉贴在她额头的创可贴。 她知道他介意。 他哥向她表明了心意,他听见了。 可是,林诗兰在这么多个失败的雨季里,学到的珍贵的经验是:意气用事的逃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曾几何时,她也是幼稚地选择了逃离,想闭眼把日子浑浑噩噩地混过去,在那么多次的重蹈覆辙后才明白,需要她面对的东西,永远躲不过去。 谭子恒的话,将林诗兰拉回了懵懂的少女时期,很长一段时间,她的心中,的的确确对他怀有孺慕之情。 她 以为那些对他们都已经是过去了。 谭子恒察觉了她的感情并在等待她,这令林诗兰大受震撼。至于,如何回应他,需要林诗兰自己去处理。谭尽掺和进来,带她跑掉能解决什么问题? 于是,她试图终止这场鲁莽的窜逃…… “你没必要冲谭子恒发火。我和他的对话还没说完,那是我和他之间的事,该我去解决。” 谭尽没有回应。 他拽着她,自顾自地往前冲,转眼间已经到达了小区门口。 这儿人来人往,邻居们全是认识他们的。 每走过一个人,都要对他们行注目礼。 套着男生睡衣的少女,同样一身睡衣的少年,他们穿着家里拖鞋,太过随意的打扮,仿佛是被家人赶出来的。他的手紧紧扣着她的,面容严肃。 人们看着热闹,从表情便知,他们正在脑补一些不入流的剧情。 “谭尽!” 林诗兰停住脚步,不肯再走。 “冷静下来!” “别人都在看我们笑话!不走了好吗!” 他总算是,有了点不一样的反应。 谭尽站着不动,他没回头,声音闷闷的。 “林诗兰,为什么要去在意这个世界的人呢?反正,雨季结束你就会回去,他们跟你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跟你毫无瓜葛。” 他又将她的手攥紧了几分。 “你,就像我一样不好吗?从我来这儿起,把他们全部都当成npc。他们是我体验世界的工具,对我来说,只有你是真实的。” 周围活生生的人们,走来走去。他没有因为他人的侧目,产生丝毫的动摇,他没有迁就那些八卦的耳朵,降低音量。林诗兰意识到,他是真的不在乎。 林诗兰不得不承认,他的话令她感到词穷。 沉思片刻,她找回自己的思路。 “但,我还是觉得,我们的体验是真实的。毕竟现在,我们在这儿活着,我们有在这儿的角色,这里的人们有他们的生活。就像,对于此处的你哥,他的亲人、他认识的人,直接不顾及他的感受,丢下他走了,他会觉得莫名其妙,心里不会好受。” 谭尽轻笑一声。 “为什么要在意谭子恒的感受?我劝你早点想开,你跟他没可能。他在我们的那个世界已经死了,现在的世界,想必你懂……这里人的死活,与我们无关。” 林诗兰冒了一额头的汗:“我跟他没可能,我知道……”剩余的话,她还没想清楚怎么说。 小区外,行人神情各异。 有一些孩子,成群结队地玩游戏。 有老人在树下纳凉,悠闲地扇扇子。 他们无法干预不久后到来的水灾,否则,会导致更大的灾难。这一点,林诗兰在读完苏鸽的书后,便已知情。 谭尽直言不讳地把它讲出来了。 想到,自己目光所及之处的人们,都会死,林诗兰突然觉得很难接受。 身边的谭尽,有一点陌生,有一点,让她害怕。 趁她发呆,他又重新迈开步子。大手像手铐异样死死地扣在她的腕上,他一路牵着她,走进早餐店。 进到店里,异样的眼神愈发密集。 谭尽旁若无人地坐下,问林诗兰要吃什么。 她摇摇头,实在没有胃口。 他仍旧点了两人份的早点。 筷子、勺子,碗,他替她一一准备好,摆到她跟前。 早点上齐了。林诗兰表 情低落,不自在地耷拉着肩,对香喷喷的包子和粥,兴趣缺缺。 谭尽有胃口。 他不被任何的外物妨碍,一口粥,一口馒头。 见林诗兰真的一点儿不吃。 拿起一个小包子,谭尽故意用它碰了一下她撅起的嘴。 “这包子被你吃过了,是你的。” 她带着脾气斜了他一眼。 他捂嘴,调皮偷笑。 谭尽真是没心没肺。 仿佛跟她好好的,一句斗嘴都没有过,他仍有心情逗她玩呢。 林诗兰从前以为,他天真澄净,是心思再好懂不过的少年人,如今,他还是如此,却又有一些不同了。 无念无想,贯彻始终,除了林诗兰,对于所有人漠不关心,他的这种“稳定”,已经稳定到有些可怕了…… 他撑着下巴,专注地打量着她。 早餐店人声嘈杂,他却感觉无比清净。 这个世界是谭尽的游乐场,林诗兰是他在这里唯一的玩伴。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54节 他望着她,发自内心地喜悦着。 这会儿闲下心,他发觉林诗兰正穿着他的那件睡衣。 谭尽好喜欢。 只要看她穿着它,他就会弯起眼睛笑…… 最终。林诗兰无奈地吃掉了碰瓷她的那只小甜包,以及之后碰瓷她的油条、玉米粥,葱油饼。 吃完之后,桌上还有些买多了的包子和几根油条。 想了想,林诗兰向店家要了塑料袋打包。 “剩的食物浪费不好,打包回去吧。况且,你哥还没吃,家里也没早餐了。” 这么说着,她稍稍地观察了一下谭尽的神色。 他倒是没反对,只是在店的一角默默地看着她。 林诗兰觉得自己也挺搞笑的,怎么解释那么多,还看起了谭尽的眼色。 回去的路,她刻意和谭尽拉远距离。 主要是,不想再被他牵着走了。 拎着塑料袋,林诗兰目不斜视,大步向前,脑子里考虑着很多事,不知道从何处理。 总归先回去,把这身睡衣换下来吧。 可能是走得急了,她忽然感到小腹坠痛。 林诗兰不得不慢下来,她按着腹部,想缓过这股疼劲。 却疼得更严重。 一股巨大的力量在撕扯她的肚子。 膝盖被迫弯曲,眼前天旋地转。 她看向自己的手,手中的早餐,没了。 她抬头看前方,前面的树和行人,消失了。 她回过头,谭尽还在。 她吃力地向他走了一小步,路不见了。 咬牙,叫出他的名字,声音散了。 眼里的画面飘起来,随着夏日的暑气一起,袅袅地蒸腾。 他跑向她,跑得越来越远。 她盯着他,渐渐地变成眼里的一个小小的蓝色的点。 最后,世界里所有的一切都氤氲成白色。 是医院的白色。 第46章 无此人 她被铺天盖地的白色淹没。 谭尽的嘴在动, 声音被扯得无限长。 “口袋……” 林诗兰勉强读到了这两个字。她听到耳边的风声,身体在极速坠落,强大的力量将她往另外的方向拉扯。 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她的手迅速伸向自己的口袋。 谭尽珍爱的蓝边睡衣, 她还穿着。它上衣的口袋里装着一张草稿纸, 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放进去的。 林诗兰抽出它。 是之前被她撕毁的,那张整合平行时空信息的纸。 纸被他细心地粘好了, 背面写了一行字。 眼睛宛如失明,刺目的白色占据她的视野。 鼻子, 闻到属于医院的消毒水气味。 纵使拼命瞪大双眼, 林诗兰也无法再读到更多的东西。 下坠停止。 她像是被定在钉床上的一块死肉。浑身使不上劲,无法动弹,四肢传来针刺一样的疼痛。 而肚子,是从刚才就疼着, 疼得她冷汗淋漓。 林诗兰不是第一次经历类似的场景。调整气息, 经过几个深呼吸后,她的耳朵逐渐听到周围的说话声与脚步声。 她吃力地抬手,想再看看手中的纸。 那手才抬起来, 马上“啪”地垂向她的脸。 手中空无一物。 窗外阳光刺目。 她的时空,雨停了。 林诗兰回到了属于她的现实。 昏迷前,天气预报里说一周结束的雨, 足足下了月余。 城市已入夏季。 她的意识, 离开了一个多月。 林诗兰租房时, 跟房东交代过自己到雨季会“犯病”。上个月, 房东来收租的时候, 按门铃她没开。按照先前的约定, 房东拿备用的钥匙开门了。屋里乱得像垃圾堆, 林诗兰坐在里头, 披头散发,无意识地进食着。老太太赶忙叫来家人,帮着把林诗兰送医院洗胃。 她在医院呆了两周。 直到雨停,才缓慢地恢复了清醒。 林诗兰病体未愈,一边调养,一边开始着手处理这一个月的烂摊子:学业落下一大截,可能要延迟毕业;医药费、房租、房子的清洁费,几乎掏空了她的存款。之前兼职的地方,因为一直没去上班,人家不要她了。房东老太太见识过她发病的样子,不敢再把房子租给她,住处也要重新找…… 这些事,都只能算是小事,她曾经处理过比它们更棘手的状况。 对于林诗兰,最重大的麻烦是:谭尽联系不上了。 上次回到现实时,他就在她身边,和她一起在大学城里闲逛。 他们像绑定了一样,一天一夜,乱走都走不散。 这一次,他消失了。 林诗兰惊奇地发现,她现实中的手机没有存他的手机号。 谭尽有她的号码,一直是他打电话给她,林诗兰按着先前的通话记录回拨过去,那边是公用的电话亭。 ——为什么要用公用电话打给她? 心有疑惑,却也只有等找到他,她才能问他这个问题了。 林诗兰只记得,回来前自己常常打的,谭尽在另外的时空用的手机号。那是他高中时的号码。 她试着打过去,不出意料,电话是空号。 回想起来,仿佛总是他来找她,她在原地等待。 起初林诗兰还安慰自己,谭尽会找来的。 在医院时,每当病房有人探访,她都会立刻探头去看。 出医院后,她彻底沉不住气了。 林诗兰去到隔壁的大学门口,守着过往的人,苦苦地等。 很可惜,她等了几天,问了不少的人。 谭尽一次没出现,没有人认识他。 真离谱,他们之前天天呆在一起,林诗兰所拥有的,谭尽现实里的信息,却少得可怜。 他们在现实中一起待着的时间,是充满戒心的重逢初期。 ——医院重逢,逛大学城。 统共,只能想起这两个他们共度的时刻。 他竟然,从来没有跟她说过自己在哪个系读书,住在哪里。有几次,林诗兰问过相关的话题,都被他绕开了。 可恶的谭尽。 一次次的等候落空后,她的心愈发焦灼。 走投无路的林诗兰,甚至去了精神病医院,找到当时看诊的心理医生进行问询。 她想着:谭尽也在那里看过病,医院一定有他的信息。 拥有丰富经验的心理医生,郑重地拒绝了她的请求。 拒绝的原因,并非官方的“医院不便透露患者隐私”……听完林诗兰的描述,医生沉思良久,严肃地问了她一个问题。 “你认为,谭尽是真实存在的吗?” 林诗兰抬头,望向医生。 他的眼睛睿智而冷静,她的故事他并不买账。 她费了那么多口舌,与他讲述了“雨季中,平行时空互相交叠”的神奇经历。在他听来,全是扯淡,他手中有她的病历本,他只在意那上面的诊断说明。 “谭尽,他是真实存在的。我确定。” 努力使自己看上去镇定、有逻辑,林诗兰板着脸对他说:“医生,如果我没有亲眼看到、亲身经历,我不可能做到,跟你编出一个这么复杂的故事。” “其实啊,人脑,拥有着无限的潜能。”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55节 “对于患上心理疾病,你怀有很深的羞耻感,原生家庭,对你有着近乎苛刻的期待,这导致,你对自己也有极高的要求。你难以接受自己患病的事实,而你聪明的大脑,足够基于这一点,给你编出一个完美的童话故事。这个故事帮助你,从‘精神病患者’的身份,转变为‘特殊事件经历者’,让你从中获得了安慰。” 医生苦口婆心,也是为了她好,在劝她。 “但是,再完美的谎言,仍是谎言。希望你能明白,只有认清自己的患者身份,你才能够及时地得到救治。” 林诗兰无奈极了,她想要证明,可她又的确非常的词穷。手撑着额头,反反复复地摩挲,她的心情变得痛苦。 “我分得清什么是幻想,什么是真实。” “我在说真话,谭尽是真的。” 医生转身,替她倒了杯水。 “你别急,静下心,仔细回忆一下,在现实见到‘谭尽’的场景。是不是全部只限于,‘下雨’、‘快下雨’,或者‘下雨下完不久’的时候?” 接过水,林诗兰一口一口抿着,喃喃自语地陷入回忆。 “刚开始医院见到他,下雨。穿越回来在大学城逛,断断续续有下雨。后来的那一个星期,我们没有见面……” 见她状况改善,医生趁机替她补充一些细节。 “是呀。大学城那次,按你的话,你们失去意识一天一夜,怎么会还在一起?” “医院重逢,他被诊断的症状跟你的一模一样,你不觉得古怪吗?因为,他只是一个你幻想中的同伴啊。” 没问到谭尽的下落,林诗兰失魂落魄地,带着医生的最后一句话和新开的药,走出了精神病院。 ——谭尽是幻想中的同伴。 ——而她是一个病人,吗? 步行回到暂住的便宜旅舍,林诗兰爬上自己上铺的床位,没洗漱就钻进了棉被里。 难受。 难受的感觉,像心口的位置坍塌了,塌出一个黑黑的洞。 所有思想的碎片和她的身体,都在往黑色的洞里陷,没有办法保持脏器完好的形状,它们全部像拧干的皱巴巴的抹布团作一团。 胸口压着一块大石头,她直不起腰,呼吸也困难。 每次,咽下口水,都觉得艰难,喉咙如此干涩。哪怕是,身体躺平,心里也无法舒展;把手用力按在胸口塌陷的地方,也没法把它抹平整。 林诗兰翻了个身。 身后,有一扇窗户。 她就那么呆呆地,看着窗户外面城市的霓虹。 红色的招牌在夜空中一闪一闪,亮着的灯好多,城市的大家都不睡觉,马路一直有车流的噪声,大排档坐着大声说话的人们。 远方的更高的地方,夜空看上去那么安静,这里却这么吵。 下铺的几个女孩子在聊天。 “好讨厌下雨啊。” “是呀,连下一个月雨,墙壁都长霉了。” “我堆了好多衣服没晒。” “没事。天气软件显示,未来的两三个星期,都是大晴天哦。” “真希望雨季能快点过去。” ——雨。 ——对了,雨!! 忽然,林诗兰坐起来,麻利地几步爬下床。 女孩们好奇地打量着她,她低头专注做自己的事,发出的响声不小。 拉开自己的行李,最快速度找到纸和笔,林诗兰拿膝盖垫着纸,往上面唰唰唰地写字。 他让她看口袋! 那行字,她看了一眼,好像是…… 搜寻着自己的记忆,林诗兰没用几秒,写好了。 她拎起那张纸,将那行失而复得的字,紧紧地按在胸口的塌陷处。 它宛如一道灵符,如此奏效地抑制住那股皱巴巴的难受。 谭尽是真的。 不管别人说什么,林诗兰还是这么相信着。 她会找到他的。 头脑平静后,她翻找起手机,想到自己还有一个人能问…… 女孩们互相使眼色,林诗兰去找手机了,她们想看看纸上写了啥。 红笔写成的字,力透纸背。 那是,他留下的一句解释,亦是一句告白。 【等雨来,再相见; 真心不改,誓死不渝。】 第47章 坏消息 一个多月前, 曹阿姨跟林诗兰通过电话。 曹阿姨提到:她和她女儿在展览会见到了开机器人讲座的老师,叫谭子恒。 而谭尽却说,他哥死了。 两种说法是矛盾的, 她一直没搞懂其中发生了什么。穿越前与曹阿姨的通话,林诗兰听到“谭子恒”的名字后, 她对谭尽的话产生怀疑,感觉他有古怪。 回来后,林诗兰又想起去联系那名“谭子恒”,此时却已经不再抱着怀疑谭尽的态度。 现在的她只有一个愿望:找到谭尽。 别的办法都试过了。林诗兰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态度, 打算去问一问, 这个不知道存在与否的谭子恒, 看看能不能挖掘到关于谭尽的消息。 翻到当时那条通话记录, 林诗兰打过去。 电话没响几声, 曹阿姨接通了。 稍微寒暄几句, 林诗兰向她说明自己上次挂电话的原因,而后,扯到正题。 “曹阿姨,您上次跟我说到的谭子恒,我认识。您那儿还能联络到他吗?” “我认识”三个字, 她说得如此斩钉截铁。 曹阿姨那边顿了几秒, 等她再开口时,突然变得有些支支吾吾。 “哦, 你们认识啊。其实我很早就有在猜, 你们是不是相熟。我女儿之前去听他的机器人讲座啊, 可崇拜他了。那个老师, 可是个善心人士。以前还给法会捐过钱, 让我多照顾照顾你……” 她前言不搭后语地说了快二十分钟。 听着听着, 林诗兰差不多捋顺了曹阿姨的意思。原来之前,她给自己打的那通电话背后,有一段故事。 水灾后,幸存的林诗兰还在住院时,曹阿姨来看望了她。 她让林诗兰需要帮助随时来找自己。 她自称是林诗兰妈妈的老友,这实际上,是个谎言。 曹阿姨确实来自雁县,却不认识她妈。雁县人在大城市里有个同乡会,曹阿姨是里面的元老会员。 那时,雁县特大洪灾的新闻闹得沸沸扬扬,镇子的惨况让许多人挂心。曹阿姨召集同乡会的大家办了个法会,悼念死者。 法会办完一段时间,曹阿姨作为主办人收到了一笔捐款。捐款人的姓名是谭子恒,他附上一封信,指明要让这笔捐款用于帮助灾难幸存的那个女孩,他们不必对那个女孩透露他的姓名。 于是,曹阿姨去到医院,见了林诗兰一面,给她留下联系方式。 后来的日子,谭子恒一直在陆续寄钱过来。 所以一年后,林诗兰来找曹阿姨,她也不好意思拒绝,收留了她一段时间。 只是,林诗兰的情况太吓人了,每天神神叨叨的,好像真的能见鬼。曹阿姨带她去烧香念经都不管用,搞得曹阿姨家里人心惶惶。 最终,他们一家人,把她赶走了,觉得太晦气,还删掉了她的联系方式。 林诗兰是轰走了,但谭子恒的钱还在持续寄来。 他一不现身,二不联络。 他的钱来得,省心又省事,曹阿姨一家也拿习惯了。 直到前一阵子,曹阿姨陪女儿去展览,她们碰见谭子恒……他不久前,出国深造回来,在一家研究机器人的大公司任职。他是机器人方面的专家,还时常办讲座。 曹阿姨女儿听了谭子恒的讲座,对他无比崇拜。 她女儿学的专业与机器人研究正好对口,谭子恒在的公司,是她梦寐以求的。 她们这才想起林诗兰。 谭子恒这条人脉不能得罪。往好了说,如果和谭子恒搭上关系,说不定能让他内推,把她女儿弄进那家大公司。即使搭不上关系,万一他们没把捐款用于林诗兰的事情 败露,谭子恒觉得她女儿品行有问题,那对他们家也不好。 所以,有了一个月前的来电,她们想探一探,林诗兰和谭子恒熟不熟。 曹阿姨的解释,大多在推卸责任,关于事实的部分说得磕磕巴巴,模模糊糊。林诗兰没发表意见,默默听着。她态度不明,反而惹得曹阿姨越说越多。 林诗兰不傻,她心下了然:他们家曾把自己赶出去、这些年又扣了自己的钱,现在他们想和谭子恒扯上关系了,所以得把她这边摆平,免得谭子恒追究。 叹了口气,曹阿姨的语气可怜巴巴。 “诗兰啊,不瞒你说,这些年办法会,我们都是往里倒贴钱的。他给我们法会捐的钱,我还给你留了一份,你要有需要,随时可以来拿。阿姨心里惦记着你,都给你存着呢。” 林诗兰也不跟她追究那事了,只问:“阿姨,你有谭子恒的电话或者住址吗?” 曹阿姨自然是不乐意他们见面的,索性不接她的话:“诗兰,你跟谭子恒认识?你们关系好吗?” 她察觉到曹阿姨的小心思,为了拿到谭子恒的联系方式,连忙装作和他不熟,再跟阿姨表个忠心。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56节 “谭子恒高中和我同一个学校,是我的学长,我对他的名字略有耳闻。曹阿姨你放心,你们家接济过我,我对你们是心怀感恩的。” 沉思片刻,曹阿姨还是选择继续推脱。 “哦哦……其实,诗兰啊,我给你打电话,主要是想跟你说,你还有一份钱在我们这儿。你对谭子恒的感谢,我们可以代为传话。你把钱收到了就好。 要是林诗兰继续追问,曹阿姨铁定能看出她和谭子恒相熟。他们家对她的事正心虚呢,要是逼得紧了,也许又开溜,当起缩头乌龟。 林诗兰强迫自己静下心来。 她和曹阿姨约了见面,并谢谢他们愿意“给”她这笔钱。 两天后。 林诗兰和曹阿姨短暂的见面。 她从她那儿拿到一万元。曹阿姨再三地强调:这些年做法会用了很多钱,捐款虽说标明给林诗兰个人,但同乡会有同乡会的规定,法会是必要支出。这钱,她是帮林诗兰保管,没有不给她。 林诗兰识相地收钱,半句没有怪她。 曹阿姨仍旧不愿意给她谭子恒的联络方式。 不过,谈话氛围良好,被她旁敲侧击地问到了,谭子恒在哪个机器人公司上班。 花费一个下午时间,林诗兰通过网络,成功搜索到了谭子恒的电子邮箱。 她给他发了封邮件。 很快地,谭子恒回复了。 他给林诗兰发来他的电话。 至此,林诗兰和谭尽,已经失联整整两个星期。 她守着邮箱,邮件一来,立刻拨打了他给的那串电话。 等待电话接通的几秒钟。 林诗兰的脑中幻想了一下,会是谁接起电话。 按照曹阿姨的描述,谭子恒学的专业、年龄,和她认识的那个谭子恒,完全对得上。 他真的没死吗? 如果他活着,有什么理由,谭尽说他死了呢? 胡思乱想间,电话接通。 “喂。” “喂?是小兰吗?” 电话那头传来的男声,的的确确,是她熟悉的,谭子恒的声音。 林诗兰一肚子的话,堵在嘴边,突然有点不知从何说起。 她早知道谭尽是个撒谎精。 他甚至自己也曾承认,他对她撒谎了。 林诗兰以为,自己始终没太信过他呢。 心中的酸涩骗不了人。不知什么时候起,她对谭尽的信任,竟然变得这么多了。 所以,谭尽撒的这个谎,意味着什么呢? “子恒哥。是我,林诗兰。” 她脑中思绪紊乱,惦记着谭尽,完全忘记问候和感谢谭子恒,下一句就直奔主题。 “请问,你知道谭尽的下落吗?” 这个问题,真是非常的唐突。 良久,谭子恒才缓过神,回复她。 “我怎么还会,有他的下落呢……” “四年前的水灾,谭尽遇难了。” 林诗兰的耳朵,耳鸣了。 手臂爬满鸡皮疙瘩,夏日的大晴天,她却被冷得直打哆嗦。 ——谭尽遇难了。 谭子恒还在说话,她不知道他说了什么。 她的耳朵,听不见了。 所以,谭尽撒的这个谎,意味着什么呢? “子恒哥。是我,林诗兰。” 她脑中思绪紊乱,惦记着谭尽,完全忘记问候和感谢谭子恒,下一句就直奔主题。 “请问,你知道谭尽的下落吗?” 这个问题,真是非常的唐突。 良久,谭子恒才缓过神,回复她。 “我怎么还会,有他的下落呢……” “四年前的水灾,谭尽遇难了。” 林诗兰的耳朵,耳鸣了。 手臂爬满鸡皮疙瘩,夏日的大晴天,她却被冷得直打哆嗦。 ——谭尽遇难了。 谭子恒还在说话,她不知道他说了什么。 她的耳朵,听不见了。 所以,谭尽撒的这个谎,意味着什么呢? “子恒哥。是我,林诗兰。” 她脑中思绪紊乱,惦记着谭尽,完全忘记问候和感谢谭子恒,下一句就直奔主题。 “请问,你知道谭尽的下落吗?” 这个问题,真是非常的唐突。 良久,谭子恒才缓过神,回复她。 “我怎么还会,有他的下落呢……” “四年前的水灾,谭尽遇难了。” 林诗兰的耳朵,耳鸣了。 手臂爬满鸡皮疙瘩,夏日的大晴天,她却被冷得直打哆嗦。 ——谭尽遇难了。 谭子恒还在说话,她不知道他说了什么。 她的耳朵,听不见了。 所以,谭尽撒的这个谎,意味着什么呢? “子恒哥。是我,林诗兰。” 她脑中思绪紊乱,惦记着谭尽,完全忘记问候和感谢谭子恒,下一句就直奔主题。 “请问,你知道谭尽的下落吗?” 这个问题,真是非常的唐突。 良久,谭子恒才缓过神,回复她。 “我怎么还会,有他的下落呢……” “四年前的水灾,谭尽遇难了。” 林诗兰的耳朵,耳鸣了。 手臂爬满鸡皮疙瘩,夏日的大晴天,她却被冷得直打哆嗦。 ——谭尽遇难了。 谭子恒还在说话,她不知道他说了什么。 她的耳朵,听不见了。 所以,谭尽撒的这个谎,意味着什么呢? “子恒哥。是我,林诗兰。” 她脑中思绪紊乱,惦记着谭尽,完全忘记问候和感谢谭子恒,下一句就直奔主题。 “请问,你知道谭尽的下落吗?” 这个问题,真是非常的唐突。 良久,谭子恒才缓过神,回复她。 “我怎么还会,有他的下落呢……” “四年前的水灾,谭尽遇难了。” 林诗兰的耳朵,耳鸣了。 手臂爬满鸡皮疙瘩,夏日的大晴天,她却被冷得直打哆嗦。 ——谭尽遇难了。 谭子恒还在说话,她不知道他说了什么。 她的耳朵,听不见了。 所以,谭尽撒的这个谎,意味着什么呢? “子恒哥。是我,林诗兰。”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57节 她脑中思绪紊乱,惦记着谭尽,完全忘记问候和感谢谭子恒,下一句就直奔主题。 “请问,你知道谭尽的下落吗?” 这个问题,真是非常的唐突。 良久,谭子恒才缓过神,回复她。 “我怎么还会,有他的下落呢……” “四年前的水灾,谭尽遇难了。” 林诗兰的耳朵,耳鸣了。 手臂爬满鸡皮疙瘩,夏日的大晴天,她却被冷得直打哆嗦。 ——谭尽遇难了。 谭子恒还在说话,她不知道他说了什么。 她的耳朵,听不见了。 所以,谭尽撒的这个谎,意味着什么呢? “子恒哥。是我,林诗兰。” 她脑中思绪紊乱,惦记着谭尽,完全忘记问候和感谢谭子恒,下一句就直奔主题。 “请问,你知道谭尽的下落吗?” 这个问题,真是非常的唐突。 良久,谭子恒才缓过神,回复她。 “我怎么还会,有他的下落呢……” “四年前的水灾,谭尽遇难了。” 林诗兰的耳朵,耳鸣了。 手臂爬满鸡皮疙瘩,夏日的大晴天,她却被冷得直打哆嗦。 ——谭尽遇难了。 谭子恒还在说话,她不知道他说了什么。 她的耳朵,听不见了。 第48章 蓝珠串 失聪的时间, 维持了几分钟。 通话的时间一分一秒流逝,林诗兰的耳朵稍微恢复一点听觉,但她已经跟不上谭子恒说的话了。 “不好意思, 你刚才说什么?” 谭子恒一如既往的有耐心。 他将说过的话,又重头讲了一遍。 他告诉林诗兰:四年前, 他以交换生的身份出国读书, 才提早离开了雁县。灾难发生时,他在国外,得知噩耗悲痛万分, 回来给家人办理后事。不久后,又一次出国, 多年,他不愿回到这片伤心地。 他的话里掺杂着许多,对她的解释,对她的抱歉。 其实,她的苦难和他有什么关系呢?他何须自责?林诗兰这么想着, 又不知道怎么说。 “小兰。这些年, 我常常想着要见你一次, 常常做梦梦见你,却始终无法面对你。” 他长长叹出一口气,隔着电话, 也能感到他的痛心与疲惫。 “无法面对?” 林诗兰不懂, 那是为什么。 “我想念我的家人, 想念小尽。” 谭子恒的音量一点点变小, 他陷入了痛苦的回忆。 “我把他们的遗物都留下来了。搜救队找到小尽的衣服, 它被绑在石化厂设备平台的楼梯上, 上面都是血。我无法控制自己, 一遍一遍去猜测他生前最后时刻的痛苦。” “小兰,其实,我来医院看望过处于昏迷的你。你用手攥着自己的手腕,护住了小尽送你的手链。他买那条手链好久啦,藏在家里不敢送你,最终还是送出去了。要是,他知道你保护着他的手串,他一定很得意,可是,小尽已经不在了。” “你需要有人在你身边,我知道,但我没有勇气做那个人。我是小尽的哥哥,他以前,最看不惯我和你待在一起……” 林诗兰难以置信。 艰难地找回说话的功能,她声音颤抖,重复着他的话。 “谭尽送我的,手链,吗? “石化厂的,设备平台?” 林诗兰获救的地点,正是石化厂的一处设备平台之上。 她在那里呆了十天。 谭子恒说得委婉,但她竟然明明白白地领会到了他的意思。 他没勇气做陪她走下去的那个人,没勇气见她,因为…… 他弟喜欢她。 且,他弟因她而死。 后来陪伴她四年的手链,是谭尽送的。 这么久了,林诗兰对此一无所知。 莫大的悲怆令她无法保持双腿的正常站立。 林诗兰软倒地板上,试了好多次站起来,没有力气。 她坐在地板上,喉咙中发出呜呜的轻响。 摸摸手腕,问自己:手链呢? 抠抠口袋,问自己:手链呢? 她四处找。 找着找着,慢慢想起来。 今年雨季开始的时候,手链坏掉啦。 整串手链散落在马路,她只捡回来一颗小珠子。 那一颗小珠子,林诗兰也没有保管好。 它被她丢在包的角落里。 从出租屋搬走时,包太脏了,她没有带走。 “小兰?小兰?”被摔在地上的手机里,传来谭子恒声嘶力竭的喊声:“你怎么了?发什么事?昏倒了吗?” 林诗兰拿起手机。 她的声音听上去平平的轻轻的,她说。 “我没事。以后别给曹阿姨和她的法会打钱了,子恒哥,他们不是好人。” 顿了顿,她语气变得郑重,宛如诀别。 “这些年,谢谢你。” 电话从她手里挂断。 匆匆忙忙地,林诗兰回了一趟之前的出租屋。 房东不接电话,屋里没人应门。 她在门口干巴巴地守着。 一会儿一会儿地,过去敲敲门。 不知这样敲了多久,林诗兰有点累。 门内没有丝毫回应,脑袋放空,看着那扇深棕色的门,她想起她家的大门。 四年前。 收到手链的日期,林诗兰清晰记得,是七月一日。 那天是她的生日。 下雨天,她呆在家,外面有人敲门敲个不停。 敲门声倒也不大,就是隔一会儿便来敲一下,搞得她没法休息。 林诗兰从床上爬起来,没好气地开门。 外面站着谭尽。 他穿得像个卖保险的,黑裤子白衬衫,衬衫扣子一路扣到最上面。 手保持着扣门的姿势,他与突然出来的她打了个照面。 靠着门的林诗兰一脸戒备,不知这人找她干嘛。 谭尽从身后,变出一个包装精美的小巧礼物盒。 垂着眸,他用双手将它递给她。 “这个,生日礼物,给你了。” 嘴笨得不行,他憋半天就憋出这句。 林诗兰没有接。 她不记得自己几号生日。 她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送她生日礼物。 所以,她奇怪地打量着他。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58节 “看什么看!是我哥送你的……”谭尽躲开她的目光,换上平时那种拽拽的欠揍的表情。 他不耐烦地将礼物往她怀里一塞,恶声恶气道:“快拿走,我好交差。” 林诗兰听他说到“我哥”二字,眼睛一亮。刚想再多问几句关于谭子恒的事,谭尽一溜烟地跑了。 她在家门口,拆开这份他送来的生日礼物。 可爱的水晶珠串。 带一点灰调的蓝色,恰恰好是她最喜欢的颜色。珠子玲珑,剔透,散发着柔柔润润的光泽。 林诗兰很喜欢。 她立刻戴到手上,左看看右看看,脸上挂着微笑。 察觉到一道不寻常的视线,她转头,往楼梯口看了眼。 一个探头探脑,满脸笑意的谭尽,被她抓个正着。 他一直没走。 在旁边偷偷看着她。 真是尽责的送货人,林诗兰心情不错,冲他喊:“帮我谢谢子恒哥。” 一缩脑袋,谭尽又跑了。 不知他听见没有。 …… 敲门的手脱力地垂下,林诗兰想起那年落跑的他。 她挠挠脖子,觉得好笑。 谭尽是一个很坏的人。 他骗她,手链是他哥送的,这样她就会一直戴着它。 看着她收到手串开心的样子,楼梯口的那个谭尽,会有一种恶作剧得逞的快乐吗? 这么多个时空。 手串,林诗兰只收到过一次。 这份礼物,来自原本时空的那个谭尽。 那也是,一个最傻的谭尽。 明明知道,她仰慕的人是谭子恒,还要来给她送生日礼物。哪怕不是用他的名字送的,她喜欢他挑的手串,他就高兴啦。 这个谭尽最喜欢她。 抓了抓自己空空的手腕,林诗兰眨了眨眼。 泪水模糊视线,她抓着手腕,拼命压抑喉咙里的哭声。 她动了死的念头。 因为一个四年前死去的人。 第49章 寻觅雨 手机响了。 是房东老太太回电话给她。 林诗兰急忙接起来:“房东奶奶, 你能给我开门一下吗?我之前落了一个包,里面有一个手串的珠子。那种水晶的灰蓝色的珠子,它对我很重要。你有没有看到那个包?” “小林啊, 你慢点说。” 老太太说话不急不缓, 客客气气:“我现在和家人在外地呢, 没法给你开门。收到你刚才的短信,我问了我儿子, 他不知道什么包呀。你想要找的包是啥样的?” 情绪平复了一些, 林诗兰抹掉眼角的泪水,形容道:“纯黑色的手提包,比较大。我平时用来装书, 材质是那种硬的。” “我没见过啊。”顿了顿, 老太太又说:“其实,屋里也不可能有的。把你送医院后, 我们就叫来了清洁公司, 东西都清出去扔掉了。留下来的, 我们全给你啦。屋子我们没打算再出租,你要是想进去看,等我从外地回来吧。” “哦,好。” 燃起的希望,破灭了。她的心沉下来。 “我知道了,谢谢您。” 可能是看她可怜,老太太没忍住, 多说了几句:“要不是你生病, 房子是想租你的。但你发病起来状况太严重了, 下一次我没及时来, 你在我屋子里出事, 那我担不起责任呀。现在医疗那么发达,小林,你啊,多找几个医生专家给你治一治。能不能找到个医术高明的,把这病治好了。你还那么年轻,这样下去多可惜啊……” 精神病哪是说好就能好的。 老太太自知失言,没再继续往下讲了。 明白她那么说不是出于恶意,林诗兰再度跟她道了谢。 通话结束。 她坐在空无一人的楼道内,抱着胳膊,感到刺骨的寒冷。 手串仅剩的珠子,下落不明。 谭尽,在这个雨季出现,又消失的幽灵。 他是平行时空交叠后催生的奇迹,还是她加重的病情中畸形的幻觉? 林诗兰也分不清了。 从出租屋出来,她独自走在马路上。 城市华灯初上,车流不息,人们三三两两地走在一块。 十字路口的人头涌动,对面的信号灯绿了。 她跟着人潮,过了街。 有人去挤地铁,有人走向百货,有人逛步行街。 这里有这么多的人,大家往不同的方向走,都知道自己要去哪。 簇拥着的扎堆的人,像银行里,被倒入分拣机的硬币。 一角的、五毛的、一元的,他们散落在各处,却都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类别,他们将沿着规定的轨道,到达自己的目的地。 而林诗兰,是一枚被卡住的硬币。 这个雨季之前,她按照妈妈为她安排的人生轨道,把头埋在书本里。 她的成绩好,并不是她有多聪明,她付出的努力比学校里的同学都多。林诗兰不敢丢掉成绩好这个优点,除此之外,她不知道自己擅长什么。 她独自来到大城市,对新世界一无所知,心中怯怯。 不知道怎么休息,不知道休息了要做什么,不知道休息了还能不能赶得上别人。林诗兰生怕自己落后,因为落后意味着被抛弃,被抛弃意味着她就找不到自己的价值了。 当她孤身一人的时候,她常常想念妈妈。 妈妈最关心她最爱她。要是说,妈妈对她的爱不是爱的话,林诗兰也不知道真正的爱是什么样。妈妈生下她、把她养大,妈妈对她的付出比任何人都多。 妈妈对她有那么多的要求,可是,妈妈最需要她。 妈妈不在以后,林诗兰不知道再有哪里需要她了。 捆绑住她的绳索断开,她自由了,却仍旧无处可去。外面的世界很可怕,林诗兰没有信心能处理好。 这个雨季是她的头一次,她遇到一个人……他冒出来,要跟她结盟,带她配眼镜、陪着她救狗、带她去玩,带她吃她以前没吃过的东西。 他说:为自己活一次。 他说:林诗兰,你真的很酷哦! 他说: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因为有他,林诗兰反抗了妈妈,做了之前自己一直想做的事。 因为有他…… 但是,他不在了。 信号灯变了几轮。 周围的高楼大厦灯火通明,却没有一束光点亮林诗兰的眼睛。 无风无雨的夏夜。 她的迷惘淹没在热闹嘈杂的街道里。 无声无息,无人关心。 附近有新店开张,店铺员工四处派发传单,路过她,也往她手里塞了一张。 林诗兰低头看,是一家新开的奶茶店。 盯着传单足足五分钟。她鬼使神差地迈开脚步,走向那家奶茶店。 一进店,员工立刻热情地跟她打招呼:“您好,欢迎光临。请问喝点什么呢?” “珍珠……” 一说话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哑了。 她磕磕巴巴地说:“我要珍珠奶茶,有吗?” “有的女士,”店员娴熟地在机器上为她点了单:“请问你要大杯还是中杯?还要不要其他小料?甜度和冰块有什么要求呢?” 在他们的小镇,谭尽陪林诗兰买过奶茶,直接要珍珠奶茶,就行了。 她听不懂店员说的意思,手指局促地抠着另一只手的指甲盖,又起了些退意。 “要个大杯的,珍珠奶茶,没什么别的要求。可以点吗?” 店员抬头扫了她一眼:“可以。那给您做一个大杯的,正常糖正常冰的珍珠奶茶,行吗?” 林诗兰点头。 拿到珍珠奶茶后,她走出店。 在马路边,她扎上吸管,喝了一口。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59节 珍珠是甜的,软软糯糯。 奶茶有一股清淡的茶味。 不像镇上的奶茶,只有单调的甜味。 脸上有湿意,用手抹了把眼睛,她也说不清自己在难过什么。 可能是喝到的珍珠奶茶,比在小镇喝的,好喝太多了。 ——不知道谭尽有没有喝过? ——不知道,他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喝。 …… 刚才点了一杯奶茶的顾客,没多久又返回来。她跑着步,慌慌张张推门进来。店员们都以为是奶茶做错了,她来问罪。 不曾想,她回来,是又点了一杯珍珠奶茶带走。 根据天气预报,这一周,林诗兰所在的城市不会下雨…… 她想明白自己要去哪里了。 回到旅舍,拿上钱,林诗兰直奔汽车站。每天该吃的药,一瓶也没有带,她的背包里只装了一杯珍珠奶茶。 买好车票,林诗兰坐在候车室等待着。 手机震动两声。 有一条讯息进来。 【小兰,现在方便见你一面吗?】 她认认真真回复他:【子恒哥,抱歉不能见面了,我得离开一阵子。】 谭子恒的电话马上打了过来。 “小兰,你要去哪里?” 他绷紧了语调,神经高度紧张。 “别不说话,你别吓我。你先见我一面,你在哪?” 林诗兰听上去开朗,她说:“不用担心我。子恒哥,我要去找雨。” 谭子恒的担忧更深:“找雨?那是什么意思?” “虽然这里不下雨,但总有地方下雨。” 她语气中,有种一往无前的坚定。 奇异地,谭子恒没打断她,静静地听她把话说完。 “谭尽和我之间,有一个誓言。子恒哥,你说过,谭尽是那种执念很深的人,心里认定的事与物,他绝对不会放过,不得到,誓不罢休。” “子恒哥,我也是那样的人啊。” “我会找到谭尽的,不找到,誓不罢休。” 谭子恒越听越糊涂:“小兰啊,我什么时候跟你说过那种话?我怎么完全没印象?我不是跟你说过吗,小尽他早就……” 巴士进站。 她的电话挂断。 不论谭尽是平行时空的人,还是一场幻觉。 她已经无所谓了。 林诗兰踏上巴士,去向自己选择的路。 大巴的广播,放着一首她从没听过的抒情歌。车子载满乘客后,缓缓地驶向黑暗。 高速路上,偶尔地,隔着远远的距离,有货车或小轿车开过。明亮的车灯,宛如黑黑的夜空中,随意洒落的一些星子的光点。 林诗兰抱着书包。 她的脑袋靠着窗玻璃,轻轻念了一遍他写的话。 “等雨来,再相见。” “真心不改,誓死不渝。” 在车上昏昏沉沉地睡了一觉。 到站后,林诗兰没醒来,司机来喊她。 她转头一看。 车玻璃上有小小的水滴。 飞快地冲下车,她仰头看向天空。 ——真好,外面的确在下雨。 雨水“啪嗒”打在她的额头,让她乐出了声。 水灾后的第一次,林诗兰居然因为下雨感到开心。 她连蹦带跳地跑出汽车站。 下雨就行了。 现在是雨季,只要下一点雨,林诗兰就能看见异世界。 短短时间,已经被她找到了一个。 汽车站大门口,有一块“雁县旅馆”的招牌。 正兴奋地往那块招牌跑去,身后突然有人叫她。 “林诗兰!” 林诗兰停住脚步。 四年未见的谭子恒站在那儿,脸上带着怒气。 “你真是太胡闹了,跑来别的城市,还不回我电话。” 他看上去成熟了好多,西装革履的,比以前更加英俊帅气。 凭着一通电话,谭子恒竟然一路找她,找到了这里。 “我听你电话的背景音,猜你在汽车站,开车去汽车站到处问人,然后像只无头苍蝇一样赶过来。你知不知道这一路我多担心你?” 林诗兰愣在原地。 她的视线看向谭子恒的方向,却又并不只是,在看谭子恒。 夜已深。 邻市的夜空中,飘着细雨。 可纵使夜再黑,林诗兰都不可能看错。 谭子恒的背后,站着谭尽。 第50章 你信谁 汽车站对面有一些聚集的小摊贩。 谭尽出现在一个卖麻辣烫的小摊旁边, 离谭子恒大约五步远的地方。 他定定地望着林诗兰。 她也看着他,心中五味杂陈。 谭子恒表达着自己担忧。他一番话说完,林诗兰竟全程走神, 一点儿反应都没有。 蹙紧眉头,他察觉到不对劲:“怎么了小兰,你在看什么吗?” 林诗兰举起手,指向谭子恒的身后。 “下雨了, 他来了。” 她没说出“他”的名字。 谭子恒却瞬间意会了那是谁。 僵硬地扭过脖子,他往后看。 小雨中,汽车站的对街人来人往。摊贩的小雨棚与防雨罩,挡住了路的大部分视野。 谭子恒喉头一紧,问:“在哪儿?” “那里……”林诗兰的视线,转向麻辣烫的摊位。 但。 谭尽不在了。 她迅速丢下谭子恒, 跑向他刚才站的位置。 左顾右盼,没见到那个熟悉的身影。 谭子恒跟过来。 麻辣烫的摊主以为来了生意。他掀开锅盖, 勺子的搅动下,白雾缥缈,香气四散。 林诗兰的肚子适时地发出“咕——”地一声响。 谭子恒忍俊不禁:“小兰,你是不是肚子饿,饿出了幻觉?” 她不作声, 目光仍在四处找寻着。 “别再看啦,是幻觉。”他又强调了一遍。 拍拍她的手臂, 他强行将她带离这个嘈杂的环境:“走, 跟我上车, 我带你吃好吃的。” 坐在谭子恒的车上, 林诗兰焦躁地咬着手指。 刚才看到的谭尽, 为什么会消失?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60节 最简单的答案:谭尽是她的幻觉。 或者, 刚刚的时机,他不愿意现身。 谭尽应该不是在躲着她。唯一的可能,他不想见谭子恒。 那是否意味着,谭子恒能够看见谭尽,而他不想见他哥,所以才会躲开? 林诗兰侧着头,看向车窗外。 谭子恒叫了她好几声,她才回过神。 “你之前说什么了?” “我说,百货大楼上面有家海鲜餐馆,是连锁的。那儿有几道不错的招牌菜,可以去尝一尝,”谭子恒表情无奈,半开玩笑地说:“小兰,你的心思完全不在我这儿啊。” “对不起。” 林诗兰的这声抱歉,是发自内心的。太没礼貌了,四年未见,直到这一刻,她的心思才回到他们的对话中。 “子恒哥,我打搅了你的生活。大半夜的害你到处找我,还找到了这里,真的很对不起。” 如果不是要找谭尽,她不会选择打他的电话,那谭子恒也不必为她忧心。 这些年,他在暗处默默帮助她,这是他所选择的方式。她的主动联络,把他扯进了与他无关的烂摊子里。 “干嘛说这种话,好见外……” 谭子恒正要放下端起的架子,忽然想到什么,话锋一转。 “咳。不过,你确实是让我担心了。我从公司马不停蹄过来的,一路悬着心。你要是真心道歉,就答应我,下次不再乱跑了。” 林诗兰依然怀着那份不想麻烦他的心思。 “我没事……”重逢后,她已经把这三个字说了好几遍。 谭子恒打断她。 “电话里,你说曹阿姨不是好人,你让我别给她和她的法会打钱。那这钱,我以后就直接打给你啦。” “林诗兰,别跟我装没事。” 他叫她的全名,语气少见的严肃。 “我都知道了。” 他没点破。“都知道”三个字,已让她心知肚明。 谭子恒和曹阿姨联络过了,在他打那通要见她的电话之前。 林诗兰不知道曹阿姨跟他说了什么。 ——她能见鬼?能看到以前的村庄? ——她一到雨季就开始中邪、编故事,说胡话? ——她是精神病人?休学一年,为了躲雨? 大概是,将她的情况全部说了,还添油加醋了许多。 不然,谭子恒不会着急地联系她,赶来找她。 林诗兰想为自己辩解几句,却感觉微微地词穷。他们之间隔了四年的时光,一切不知该从何说起。 所幸,吃饭的地方到了,解决了她的苦恼。 他们下车,默契地不再谈车上的话题。 海鲜餐馆在百货的顶楼。 下层的百货已经停止营业,但餐馆还开着,他们坐直梯上楼。 这家店生意非常火爆,吃夜宵的人闹哄哄地坐满了餐馆的大厅。 谭子恒要了一个包间。 与普通的海鲜餐馆不同,他们店没有菜单,客人得去外面的海鲜柜点餐。柜里有的活海鲜,客人可以现场点单,现场称重,然后送到后厨做。 入座包间后,林诗兰留下看他们的包,让谭子恒去点菜。 “子恒哥,你想吃什么就点什么,我都能吃。” “你确定不去吗?他们海鲜柜里的海鲜可丰富了,像个小型水族馆。我来点单,你也可以在旁边参观一下。” 她摇头,实在没那个心情:“你去就行,我等你。” “好吧。”谭子恒推门出去。 他前脚刚走。 马上,包厢的门又打开了一回。 听到“吱呀”的响声,林诗兰理所当然以为他落东西,走回来了。 “要拿什么呀子恒哥?” 她说着话,抬头看向门口。 那边,站着谭尽。 他们面面相觑。 两周多的时间,他失踪了,林诗兰穷尽一切办法找他。 她的手紧紧攥着自己的书包。 也正是因为,他失踪了很久,这样冷不丁地出现,令她感到好不真实。 强装镇定,林诗兰先跟他打招呼。 “你好啊,鬼。” 牙齿哆哆嗦嗦地打架,一半源于恨,一半源于怕。 谭尽径直走向她。 “我不是鬼,谭子恒才是鬼。” 他坐到她旁边,夺走了原本属于谭子恒的座位。 单手撑下巴,谭尽打量着她,惊奇地发现:“你怕我?” 说不怕是假的。 浑身竖起鸡皮疙瘩,她吓得发抖。 “谭子恒说,你四年前落难了。” “是吗?” 慢悠悠地,谭尽给自己倒了杯茶水。 “我老早跟你说,谭子恒四年前就死了。你不信我,要信谭子恒。” ——事到如今还在骗她。 咬紧牙,林诗兰对他露出一个浅淡的笑:“我为什么不能信谭子恒?” 谭尽喝着茶,不咸不淡地挑拨他们:“谭子恒要是真的活着,为什么四年才来见你?” “他有他的难处,”她反问他:“那你为什么,只有下雨了才能见我?” “谭子恒也是你下雨了见到的。” 茶杯见底,他把玩着小杯子,宛如事不关己。 “别忘了,刚才在火车站外面有雨,你才在水灾后第一次见到他。” 谭尽是真的把她当傻子啊。 林诗兰气到了。 “今天,是我四年来第一次见谭子恒,你都知道?你很了解我啊,了解到这种程度,真了不起。” “你了解我,所以给我看纸条,要我等雨。” “你了解我,所以能在医院跟我装偶遇。” “你了解我,所以你总能编出让我信服的故事。” “请问,你什么都了解,是怎么做到的呢?说谭子恒之前,你能把自己这儿说清楚吗?” “你说,你活着,证据呢?给我证据啊,你没有……” 心烦意乱,她喋喋不休着。 谭尽扑过来。 他一把抱住她,脑袋埋到她的怀里。 这是他们从未有过的亲近。 林诗兰语塞。 抱得太紧了,他的手臂缠绕着她。 夏衫背后,他的身体如此温暖。 “我是活人。”他说。 手脚冰凉的她,被贴着胸口的温暖,结结实实地烫到。 后知后觉,她推了他一下,想跟他拉开距离,回到先前的安全位置。 谭尽纹丝不动。 林诗兰用更大的力气,甚至打算去掰他的手指头。 他嘟嘟囔囔地威胁:“林诗兰,如果你硬要推开我,等下谭子恒回来的时候,我就亲你。” 这叫什么话?! 她羞恼异常,耳根子的红烧到脸颊,推他又推不动,只能气急败坏地骂他。 “你是鬼,你根本不敢见谭子恒!” “谭子恒来了,你跑都来不及,你就是个缩头乌龟!”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61节 谭尽舒舒服服抱着她,脸皮可厚了。 “我敢不敢?等着看呗。” 门口的走廊脚步声不断,林诗兰急着挣脱他。 不管谭尽是什么样的存在,谭子恒都不适合看到他。 她也不想莫名其妙被他亲! 被他逼得阵脚大乱,林诗兰不敢赌,林诗兰怂。 “放开我!你欺负我,你每回都欺负我,论事实你论不过就用蛮力。你是不是就会死缠烂打和骗人啊?别的都不行了,对吧?” 被她这样出言讥讽,他喉咙发干,却仰着头,把话顶了回去。 “是又怎么样?” 林诗兰被气得直跺脚。 ——为什么有谭尽这么幼稚的人! “给你个机会。林诗兰,现在,要不要跟我走?” 他眼里有笑意,像恶作剧玩上瘾的坏小孩,脸上的小红痣招摇,表情调皮得招人讨厌。 “谭子恒马上回来了,机会转瞬即逝哦。” 林诗兰冷笑:“看吧,缩头乌龟,你不敢见他。” “当我没说。”谭尽俯身,重新躲进她的怀抱。 就在林诗兰要被他活活气死的档口。 一串点单归来的脚步声,在飞快地接近他们的包厢。 第51章 夜乐园 谭子恒转过拐角,正好一道身影消失在走廊尽头。那衣服颜色有点像林诗兰今天穿的,他心里这么想着,走回自己的包厢。 她不在包厢里。 她的包也带走了。 桌上有两个用过的茶杯。 眉头一皱,谭子恒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他追出去,推门看向走廊……那儿空空如也,人影早已消失不见。 谭尽牵着林诗兰,走出了海鲜餐馆。 他们没有坐直梯,他选择带她走楼梯。 刚才求着他快点带自己走,林诗兰仍旧处于那份别扭之中。他明知她什么性格,还要耍赖抱她,威胁她让她服软。 所以,林诗兰不愿意主动和谭尽说话。 安全通道很黑,唯一的光源是冒着荧荧绿光的指示牌。 他们的手,不知何时从牵的姿势,变成更为暧昧的十指相扣。 就这样下了两层楼梯。 他的脚步停下。商场安全通道的大门紧闭,按理说,他们是无法进去的。 却有一辆卖烧烤的推车,突兀地出现在大门旁。它一半卡在墙内,一半位于楼梯间。 这推车,是只有他们能看到的,来自雁县的推车。 谭尽终于松开她。 他握住推车的把手,将它完全抽出来,往下面的楼梯一推。大门旁边的墙,顿时空出一个能通过人窄道。 他弯下腰,率先进入了商场。 商场里黑得可怕。林诗兰沉不住气了,问他:“去哪里?” 谭尽的声音一下子软下来,明显掺杂着哄骗的意味:“跟我走,到了就知道啦。” ——真是胡闹啊。 看他都进去了,她也只能硬着头皮跟过去。 月亮凄凄惨惨地发着白光。 透过商场的玻璃,林诗兰看见外面的天空飘着雨。 平日热闹的商场,在月光下安静地沉睡。 穿着时髦夏装的模特摆着浮夸的姿势,它们杵在黑暗中,像不会说话的被定住的人,悄然注视着闯入者。 整齐摆放的玩偶、满墙的球鞋,失去了原本的颜色。场地空旷,他们行走在闷热的空气中,仿佛随时有什么东西要从阴暗的角落窜出来。 再往内走,少了月的照拂,林诗兰什么也看不见了。 她打开手机,勉强用手机的光,照亮脚下的路。 手机忽地震动起来。 有电话打给她。 来电人显示在屏幕上,硕大的三个字:子恒哥。 林诗兰正想接通,身旁的谭尽夺走了手机。 “……” 他继续走,宛如无事发生。 她追过去:“手机还我。我又突然消失了,总得跟谭子恒解释一下吧。” 看不见谭尽的表情。 他轻轻巧巧,把话挡了回去。 “不用解释,你又不是他的谁,他有什么资格管你?” 电话一直震动着,断了又响。 林诗兰理所当然地反驳:“他有资格啊……” 谭尽轻笑一声。 “哦,不还。” 一口气哽在喉咙,林诗兰真是被他气到了。 两人谁也不说话。 黑暗,将窒息的沉默扩大。 穿过母婴区、绕过一个旧唱片的小型展示馆、直走经过卖护肤品的柜台,他们来到了服饰区。 他的脚步轻,她隔着一段距离跟着。有时会感觉,谭尽并没有回来,她是一个人在漆黑的商场里行走。这样的错觉,令她的脚步渐渐踟蹰。 猝不及防地,手臂被一股力量抓住。 她前面有一扇玻璃,谭尽没抓她的话,她已经撞上去了。 “够了,别玩了。” 林诗兰的情绪在崩溃的边缘,岌岌可危。 “我们出去说话,行吗?” “到啦。”他说。 手机的亮光,照亮了他们右手边的空间。 那是一间更衣室。 谭尽带着她走过去。 更衣室的布帘后,微微透出光亮,他掀起它。 光怪陆离的异度空间在林诗兰的眼前缓缓地展开。 他们走进更衣间,布帘一落,到达全新的世界。 那是一个怪异的游乐场。 右手边,是发着五色光的“下阶梯”大招牌。远远地能看见,几个工人拿着电焊的工具,围在招牌旁边进行修建的作业。他们的手中泄下一道道流着光的瀑布。 火光一路落下,照耀了整块区域。 左手边,是一栋看上去颇有年代的居民楼。外墙老旧,发着青青的灰,墙面斑驳,大大的红色的字迹爬行于上。 没有人家亮灯。那大约是一栋,待拆的楼。 连通居民楼与游乐园的,是两根粗大电缆线。 他们仰头望去,电缆线上嘎吱嘎吱地行驶着绿色的游览车。车里不知有没有坐着人,游览车窗户是不透光的。 扶手梯位于他们的正前方。 它正在运行中,一路向下。 谭尽踏上扶梯,向林诗兰伸出手。 她有些犹豫,电梯不知通往哪里,从她站的位置,完全看不出底下有多深。 谭尽看着她。 他的眸中藏着一些易碎的柔光。 少年神情沮丧,仍是往日里甜美的笨笨小狗狗模样。 要是把他丢掉,他的眼睛就会无精打采地耷拉下来。 他站在电梯,饱含期待地等待着她,像一个甜蜜的陷阱。 林诗兰也是被鬼迷了心窍。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62节 她选择迈出一步,踏上电梯。 谭尽赢了。 他与她并肩站着,脸上挂着笑。 电梯载着他们向下,更诡异的场景引入眼帘。 扶梯的右面,空置的过山车轨道,蜿蜒盘旋,如游行的蛇。 左面,居民楼的墙上有大面积的涂鸦。那是无数个大大小小的红色的鬼魅眼睛,中间夹杂着许多警示危险的标语。 林诗兰转头,看向来时的方向。 他们已经下来很远了,目光所及之处,并没有上行的电梯。 这个异度乐园,是错位的空间经过无序的拼接,所造就出的畸形怪物。 电梯驶向无边无际的黑暗,怪物不紧不慢地将他们吃入腹中。 “我不喜欢这里。”周围的氛围令她感到毛骨悚然。 他天真地问:“为什么?” 林诗兰搓搓自己的手臂:“这里很黑,没有人。” “这里有我。”谭尽故技重施,又想牵她的手。 她躲开了:“我想走。” 他定定地看她:“和我一起待在这里不好吗?” “这儿是独属于我们俩的游乐园哦。它永远不会建好了,我偶然发现它之后,一直想带你来。你怎么不喜欢呢?” 不妙的感觉强烈,林诗兰逆行往上走了两级台阶,与他拉开距离:“我的手机,可以还我吗?” 谭尽粲然一笑。 “手机留在商场里啦。” “这样,就不会有人打扰我们了。” 熟悉的脸庞上是她熟悉的笑脸,林诗兰望着他,在这一刻恍然大悟。 谭尽,就是那只想要吞掉她的怪物。 “林诗兰,我想跟你度过一个快乐的雨季。” “没有学业、没有家庭的困扰,没有别人。仅有我和你两个人的,夏天……” 电梯到达尽头。 谭尽消失在视野,林诗兰惊讶地张大嘴。 紧接着,双脚悬空,她的身体失去平衡,向下跌去。 她认命地闭上眼,准备迎接死前粉身碎骨的疼痛。 “哗啦——” 耳边一声巨响。 手脚扑腾了两下,意想中疼痛并没有到来,她摸到一些圆圆的塑料球。 按之前的架势,林诗兰以为他们“下阶梯”会一路下到地狱里。 没想到超长电梯的尽头,居然,是儿童乐园的海洋球。 谭尽先一步爬起来,捧腹,哈哈大笑。 林诗兰躺在海洋球做成的软床里,呆滞地看着遥远处的天花板。 她一言不发,等待他笑够了停下来。 “然后呢?” 冷不丁地,她问。 谭尽擦着眼角笑出的泪,捉弄她的兴奋劲还没有过:“什么?” “你想要,没有人打扰我们,就像现在这样。然后呢,你要做什么?” 原来,林诗兰在回应她掉下来前,谭尽说的话。 他一时答不上来。 “胆小鬼。”她轻蔑地称呼他。 “撒谎骗我,十次有九次被我识破。” “明明知道的事情比我更多,还被我牵着鼻子走。” “察觉到我和你哥互相有好感。你无能为力,自个儿吃醋。” 林诗兰满是挑衅,毫不畏惧他,一句句地激怒他。 “你以为,你现在把我困在这里,是你的本事?谭尽,是我,我主动来这个有雨的城市找你,是我刚刚主动地跟你走的。” 谭尽气哼哼,坐在海洋球堆里直喘气。 她伶牙俐齿,噎得他无法还口。 不给他留面子,不放过他,林诗兰还在死命揭他的短。 “你看着我跟你哥又一次联系上了,你生气。然后呢,我问你,你敢做什么?是把我的未来毁掉,把我的生活毁掉,还是,把我在现实中害死……” 海洋球哗哗地响,他爬过来,拽住她的衣领。 微弱的光线中,林诗兰看见一双盛满怒火的眼睛。 他将她扯起来,她平静地问。 “谭尽,你敢吗?” 话的结尾被掐掉。 唇落下来,他莽撞地吻住她。 遮住仅有的光线,他的眼泪无声滚落。 她说得对,他不敢。 林诗兰的手举起来,谭尽以为自己要被推开了,却没有。 静静地,她的双臂环住他。 他不知道她找了他多久,鼓起了多大的勇气,才出现在这儿。正如她不知道,他等了她多少个雨季。 这是只有他们能够看见,能够进入的空间。破破烂烂的乐园正正好好能够容纳无处可去的两个人。 她将他扯进海洋球。 终于,只剩他们两个人。 他们安心呆在这个小角落,沉默地相拥。 第52章 那道光 林诗兰累极了。 找谭尽的这些日子都没有睡好,她抱着他,舒服得她快要睡着。 庞大数量的海洋球包裹住他们,越想挣扎,越往下陷。 索性不再动了。 他们藏在这个黑漆漆的角落,从彼此身上汲取温暖。 她摸着他脑袋后面的头发。谭尽的头发,摸上去像小鸟的羽毛,热热的软乎乎的。 轻柔的抚摸,将炸毛的他一点点抚平。 谭尽卸下浑身的力气,脑袋靠着她的肩膀,如归巢的倦鸟。 静谧中。 手机因来电发出震动。 两人世界的平静被瞬间打破。 谭尽明明说手机留在商场里了,又骗人。 林诗兰叹了口气,恨恨地揉乱他的头发。 “给我电话吧。”她向他伸出手。 谭尽扁着嘴。却没有像之前那样不服从,他乖乖地从裤兜里拿出手机,递给林诗兰。 仍是谭子恒的来电。 她按下通话键,把电话放到耳边。 纵使手机没开扬声器,但这里这么安静,谭尽即使不凑过来,也能听见谭子恒的声音。 “小兰,你上哪去了?这么久不接电话?把我急死了。” 不复原本稳重的形象,谭子恒扯着嗓子大声吼她。 他是真的担心她。 “我来这个城市,是为了找雨。” “下雨了,才能见到我想见的人。子恒哥,现在我找到他啦,所以抱歉,不能跟你一起吃饭了。” 林诗兰的声音听上去镇定。 她没说“想见的人”是谁,可谭子恒听得心惊肉跳。 “你的情况,我通过曹阿姨了解了……那只是幻觉啊小兰。” 他声音颤抖,难以掩饰心中巨大的哀伤:“小尽已经不在了。不论我多想他能回来,他都不会回来了。我们活着的人,应该向前看。” 林诗兰看向身边的少年。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63节 他弓着背抱着膝,手中抓了一颗海洋球,笨笨地搓着球玩。他的脸上,有种说不出的落寞。 “谭尽是存在的。” 她如此确信,笃定。 “子恒哥,没事的,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她越是坚定不移,谭子恒越觉得林诗兰病入膏肓。 数不清,谭子恒听了多少遍她说的“没事”。 重逢后,林诗兰一次次地推开他。 这也许是他这么多年远远关心,却没真正靠近她的后果吧。但谭子恒不敢就此放手,他拿出十足的诚意,想尽最后的努力,把她拉回来。 “小兰,我知道你需要帮助,就不可能坐视不管。四年了,这份关心来得太晚,但我还是不想被你当成外人啊。别用‘没事’把我隔开,我们聊一聊吧,好吗?” “我希望,你能对我敞开心扉。” 谭子恒,善良可靠的,邻家大哥哥。 她的整个花季,仰望着他,他曾是她前进的目标。 时至今日,他仍是她人生路上的一道光。 “四年了。” 林诗兰嚼着这三个字,觉得像做梦一样。 “子恒哥,要从哪里聊起呢?这四年,我过得很难,世道很艰难。似乎,不仅是这四年的雨,泥泞的心情浸湿了我从小到大的整段人生。我只是,始终没有机会把自己晒干。” “从小,我没做过什么事是简单的,我时常为自己搞砸的事感到沮丧。即便是该长大的年纪,仍旧不知道,要怎么扛起自己,为自己负责。我不敢哭,因为脆弱会使我看上去很失败,所以,我最难受的时候什么话都说不出来。那感觉像是,我要被焦虑吃掉了。这么久了,我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我吃很多药,为了活下来,也不知道活下来是为了什么……” 她手脚发凉,呼吸困难,痛苦的回忆让她无法继续说下去。 嘴像被封条封上,呼吸的那么浅,吸进的空气那么少。 海洋球发出哗啦哗啦的杂响。 高高大大的身体靠过来。 提起创伤的经历后,林诗兰的手臂上冷出了一层鸡皮疙瘩。 谭尽聚集很多海洋球过来,让它们环绕着她,给她供暖。 他没有打扰谭子恒和林诗兰的谈话。 暗恋着林诗兰的漫长岁月,谭尽就像现在,在阴暗的角落里待着。他看着林诗兰和他哥互相有了好感,他看着他哥收下林诗兰送的钱包和卡片。 因为,那样一声不吭地等待过,所以,他才在他们的关系再度拉近时,害怕得像只乱吠的疯狗。 谭尽带着恨。 他恨他哥。说着漂亮话,用奖状和成绩单,吸引了林诗兰的目光。 他恨他哥,能够和林诗兰处于同一个世界,能将她从雨季中带走。 听到这通电话里,他哥说的话之后,谭尽终于发现,其实他更恨的是自己。 他没法像他哥那样帮到她。他不是林诗兰的救命稻草,不是她世上唯一的同盟。他是她被扯进无尽雨季的始作俑者。 她说:谭尽是存在的。 林诗兰的相信,令谭尽无处遁形。 他没有打扰他们,因为,她想去哪,无论他或者他哥,都无法左右。 选择权,自始至终在林诗兰的手里。 电话那边,传来谭子恒的声音。 “我带你去没雨的地方。我们以后躲着雨,再也不要淋到雨,让雨中的幻觉都消失。然后,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他顿了顿,郑重道。 “小兰,让我照顾你吧。” 谭子恒对林诗兰有意。 不论从前的雨季,与现在的雨季,谭子恒在等她。 谭尽虽不想承认,但他也知道,谭子恒能给林诗兰一个确确实实的未来。 “子恒哥,我不想躲……” “我已经逃了四年。现在的我,已经不怕淋到雨了。” 擦掉眼角的湿润,林诗兰破涕为笑。 躺在黑暗的阶梯最底层,她心中暖暖的,升起光。 “这个雨季对我来说意义非凡。我第一次喝奶茶,第一次打了我堂叔一巴掌,第一次不管不顾跟我妈对着干,第一次养小狗,第一次心动……这个雨季,不同于往常的雨季,我活着,为了我自己活着。” “接纳谭尽的存在,对于我,就是向前看。所以我不会逃走,这次不会,以后不会。” “将来,我会自己照顾好自己,成长为自己的大树。我选择的路,哪怕选错了,我也会走下去,永不畏惧。” 手机电量耗尽,在她手里关机,正好林诗兰说完最后一句。 她丢掉黑掉的屏幕,朝谭尽张开双臂。 他跌跌撞撞地滚过来,在海洋球里栽了好几个跟头。她的细胳膊哪能支撑他的重量,他扑过来,她又被埋进了海洋球堆里。 林诗兰这一埋,还有收获。 手指一捞,她发现了被埋在球里的背包。 她欣喜地拉开背包,对谭尽说:“我给你买了奶茶哦,快尝尝,比小镇上喝到的更好喝。” 掏出来奶茶一看,有点可惜了。 跨越两个城市的距离,它的状态已经不太好,茶和奶都分层了。 谭尽毫不介意,晃了晃奶茶,插好吸管。不顾林诗兰的反对,他直接喝了一大口。 边喝,他边夸:“真好喝,真好喝。” 借着远处的一点亮,她瞥见,谭尽眼眶红红的。 他用手背挡住眼睛。 林诗兰伸手过去,摸摸他的小圆脸:“怎么难过啦?” 谭尽垂眼,长睫被泪浸湿。 “之前的我,嫉妒谭子恒。” 她弯了嘴角:“我知道。” 他捏紧拳头:“我很坏很丑恶……” 哪有这么说自己的?她忍俊不禁。 “我骗你,说我忘记了誓言,其实我全部记得。” 看到纸条时,林诗兰就猜到啦。 “我知道。”林诗兰笑容不改。 谭尽抬眼,眸中爱意汹涌。 他含羞带怯,却又无比地,字正腔圆。 “我从很久以前就喜欢你了。” 她笑得甜蜜:“我知道。” “以后,我们还能在一起很长的时间。” 谭尽眼中亮起光。 只一瞬,眸光熄灭,恢复黯淡。 “我已经死掉了。” 林诗兰心中一空。 她保持微笑,依然告诉他。 “我知道。” 外面的雨下大了。 噼里啪啦的雨珠落在商场屋顶,于耳边留下阵阵空旷的响。 他们都不再说话。 至少,还在下雨。 她心中滋味苦涩,面上不露半点痕迹。 还是之前那个动作,林诗兰朝谭尽张开双臂,索求一个拥抱。 他轻轻地抱住她。 将大大的自己努力地缩小,缩到他的下巴可以靠到她肩膀的高度,他的左手抚摸着她的胳膊,右手捏了捏她放在腿上的手。 听着雨,她宛如一滩水,渐渐化开。 身体在变轻,林诗兰小小声问。 “如果我现在睡着,醒来后,你还会在我身边吗?” “会。”他说。 死前,他对她发过誓。 他会一直陪着她。 过去的四年,与更远的未来,他会陪着她。 一直一直,待在她的身边。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64节 第53章 暗恋史 林诗兰的世界,她与谭尽的故事,开始于这个雨季。 谭尽的世界,他与林诗兰故事的开始,得说回很久很久之前。 初二,14岁的谭尽跟随他父母,搬到石化厂新建好的宿舍,谭尽和林诗兰成了邻居。 同年,从小带大谭尽的奶奶,过世了。 奶奶,是对谭尽最好的人。 谭尽小的时候,她还没有老去,奶奶总在饭后带着谭尽,到处遛弯,给他买他喜欢的小零食。奶奶做饭好吃,再加上她喜欢花心思给谭尽做他喜欢的菜,小尽被她喂得白白胖胖,比他大两岁的哥哥,体重都没他重。 谭尽跟爷爷奶奶的感情也最深。小学四年级,他爸工作调动去到雁县,有了稳定的住所,便把谭尽从爷爷奶奶身边接走,和他们团聚。谭尽整宿整宿的不睡觉,问他为什么不愿意睡,他说他想回家。 爸爸、妈妈、哥哥,他们在的地方,对于谭尽,不是真正的家。 他们三个人讲着与他不同的相当标准的普通话,他们拥有一起发笑的话题,他们谈论着谭尽不懂的事,他们家的客厅挂着他们三个人的合照……他们客客气气地对待谭尽,有求必应,却不知道谭尽喜欢吃什么,喜欢做什么。 被带到一个他完全陌生的地方,他们还不让他回家,谭尽心中憋着气,在等待和爷爷奶奶重逢的念头中继续长大。他与父母哥哥中间,始终隔着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尴尬。 爸爸妈妈对谭子恒的学业很看重,但他们对谭尽的学业毫无要求。以前没把谭尽带在身边,他们心中怀着亏欠。谭尽要玩游戏、要出去吃饭、要零花钱,他们向来是连声应好的。他俩也从来不敢对谭尽说教,谭尽性子倔,总给他们一种他一怒之下就会离开家的感觉。 奶奶去世了,谭尽失去了他的家。 葬礼上,爸爸妈妈哥哥,全都哭成了泪人儿。 肥胖的小尽站在棺边,一声没哭,一滴泪没流。 棺里的尸体被化过妆,长得跟他熟悉的奶奶一点儿都不像。 嘴碎的亲戚们骂他没良心,亏得奶奶以前那么疼他。仪式还没办完,谭尽肚子饿,自己跑出去买东西吃了。 是在奶奶走后的那个新年,谭尽突然意识到她死掉的事。 那一年的春节,他没见到穿着新衣服满面笑容的奶奶,没吃到奶奶给他包的猪肉芹菜饺子,没和奶奶一起放烟花,没跟奶奶说“祝您健康长寿”的吉利话。谭尽跟着家人下了馆子,大家的脸上洋溢着新年的喜气。他望着丰盛的饭菜,感到格外冷清。 几天后,家人们睡着的深夜。谭尽带着烟花,还有他给奶奶写的信,偷偷跑出家。 他再也没办法打通奶奶的电话了。 要是她一个人过春节,还会放烟花吗? 在家后面的小树林,谭尽点燃了他给奶奶的信。 火光中,他双手合十,迟到的泪水淌满了他的脸。 再睁眼。 纸上的火,并未随着信的燃尽而消失。 火星,一路蔓延到脚边的烟花。 谭尽想去捡起烟花,已经太慢。外包装被点燃后,里头的烟花一起炸开了。他伸手过去,手指被火燎了一下,钻心刺骨地疼。 夜色中,爆开闷闷的一声响。 瞬间,地上的树叶也一起着火了。 小树林中火光更盛,局势一发不可收拾。 窜起的火苗,让谭尽慌了神。 他张大嘴,喊了几句“救火救火”,可是,深更半夜哪来的人呢。 陷入无助的绝望,他哑了声,呆呆地站着。脑中能想到的,只有找水过来灭火。他茫然四顾,黑漆漆的树林里不见水源。 硬着头皮,他赶紧跑回家拿水。 一路狂奔,谭尽吓得脚软,连滚带爬回到家。接水的功夫,他害怕火势加剧,把对面的房子全烧了,急得满头大汗。 当他拎着一大桶水,急匆匆地赶到小树林时……这里已经有人了。 英雄少女走路带风,冲向霹雳作响的灾难源头。 盛燃的火中,她举起湿漉漉的大衣,往火上猛力一扑。 发丝纷飞,少女挺直脊背,双眸燃着橙色星火。 她高高跃起,再流畅地一踩,轻而易举地将火扑灭,如此利落。 空气里弥漫着东西烧过的焦臭,她被烟呛得大声咳嗽。 便是这样。 林诗兰及时救下谭尽,于一场夜火之中。 新年刚买的衣服烧坏了,少女恨恨地叉着腰,在原地大骂。 “哪个龟孙子大半夜玩火?!缺德到家了!!” 阴暗的角落,谭尽摇摇晃晃地提着水桶,缩紧脖子。 捡起烟花包装盒尚未烧尽的残骸,少女有了罪证。 “被我抓到你,我非得把你浑身毛都拔了!放在火上烧!!” 谭尽怂了。 他悄悄看着那个勇敢的女孩,没有勇气出来承认,这火是他放的。 几周后。 林诗兰去谭子恒家,管他借书。 在他家的客厅,她看见柜子上放着几盒烟花,外包装很眼熟,但不像他们县里有卖的烟花品种。 于是,她随口问了谭子恒一句:“那烟花是谁的呀?” “我弟的。”谭子恒说。 出了他家的门,林诗兰想起来,在哪里见过这种烟花了。 当时救火后捡到的纸片她没有保留。虽然觉得像,但她没有证据,也不能百分之百确定。 过了一阵子,林诗兰把这件事忘到了脑后。 但隐隐约约地,她对谭子恒弟弟的印象变得不太好。 凑巧的是,因为同一件事,至此,谭尽开始默默地关注林诗兰。 第54章 减肥史 初二将升初的暑假。 肥胖的谭尽宅在家里,不分昼夜地玩游戏。 林诗兰比上学时更忙,不是上辅导班,就是去图书馆自学。谭子恒和他的朋友们在图书馆附近打篮球。到了傍晚该吃饭的点,他俩常常结伴一起回家。 观察到这个规律的谭尽,开始时不时地去球场附近闲逛。 他也不跟大伙儿打球,只坐在旁边看。 要回家的时候,谭尽像个小尾巴,跟在谭子恒和林诗兰后面。 林诗兰和谭尽从来不会找对方说话。 即使是球场旁只有他们俩坐着,她会选择低头看书,而他总是和她隔着一段距离,捧着手机打游戏。 除了有一次…… 意外地,篮球飞到场外,眼见就要往她的头上砸去。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谭尽,接住了篮球。 他随手一个高抛,球越过篮球架背板的最高处,竟然投进了篮筐。 林诗兰瞪圆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他。 对于不苟言笑的她,这可是一个相当罕见的表情。她弯起嘴角,漂亮的脸上化出一个柔软的笑,冲他道了声谢。 八月的烈日,将他的双颊烧红。 恍恍惚惚地,谭尽体会到了投篮的成就感。 他放下手机,每天在场外等待着漏网的球,想要再制造进球的场面。大家休息时,他会捡起篮球,自个儿练上几下。 渐渐地,打球的人们也主动喊他过来玩。 每次,谭尽从新奇的角度投进球,都会用眼角的余光,扫向场外林诗兰常坐的位置;有时她在,更多的时候她不在。 后来,暑假结束。 打篮球成了一种爱好,谭尽没事就泡在球场。 林诗兰却再也没来看过了。 初,谭尽受到体育老师的邀请,加入了校篮球队。 运动会期间,他所在的篮球队,与他哥高中的篮球队,有一场比赛。谭尽和谭子恒作为对手,出现在球场。 还没上场,谭尽已紧张得手心出汗。 林诗兰来看比赛了。 偏偏,他们队发挥得奇烂,上半场简直被他哥的队伍碾压式吊打。谭子恒作为小前锋,更是不负众望接连进球,夺走了场上全部的光芒。 中场休息,谭尽的水喝完了,去拿他哥的喝。 才喝了一口,他耳边传来谭子恒队友的声音:“你怎么在喝林诗兰的水?” “这是她的水杯?” 喉咙发干,谭尽尴尬了。 确实有可能,林诗兰和他哥的水杯,都是参加竞赛发的,长得一样。 “对啊,她给谭子恒送水去了,这肯定是她的水杯,”队友幸灾乐祸:“哈哈哈,你完了。” 在他们的印象里,林诗兰一直是一个不好说话的人。如果她知道,自己的水杯脏了,被别人用了,他们想象,她会脸色大变,大发雷霆地责骂谭尽。 林诗兰与谭子恒聊完天回来。 果然,她拿起了谭尽刚刚碰过的水杯,准备要喝。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65节 忐忑难安,谭尽鼓起勇气,从她手里把水杯夺走。不敢看她的眼睛,他坦白了发生的事。 本以为林诗兰会生气,但她没有。 他说完后,她依然是云淡风轻的模样。 “没事。” 水红色的唇合上,又张开,她问:“你还渴吗?” 这四个字,编成一张旖旎的网,撩过他的心湖,兜住谭尽乱跳的心脏。 他发懵地冲她点点头。 心脏的跳动声,比球砸在地板的声音更响。下半场球赛,谭尽的队转败为胜,拿下比赛的第一名。 谭尽的书包上,放着一瓶新买的矿泉水。 林诗兰没看完比赛,提早离开了。 莫名的失落笼罩着谭尽,直到吃晚饭时,谭子恒随口说了一句:“你今天的表现真出色,我们队全在花心思防止你拿到球。连平时不看球的小兰,都说你打得好……” “什么?” 谭尽突然抬头,声音大得把全家人吓了一跳。 “她说什么了?” 不懂他的情绪为何激动,谭子恒还以为自己说错话了。“上半场休息时,我问小兰下半场她看好谁,她说了你。人家是真心夸你,没有骂你,你别误会啦。” “她看好我?她说我篮球打得好?” 谭尽站起来,两只眼睛亮得像灯泡:“她真的这么说了?” “是啊。” 谭子恒话音刚落,谭尽离开饭桌。 晚饭不吃,他抱着篮球出去了。 谭尽闷头打球,不管刮风下雨,每天都去。 疯狂运动的运动之下,他抽条儿似地长高,体重也随之减轻,圆乎乎的小脸变得有棱有角。 谭家逐渐意识到,什么事,说是林诗兰说的,就能到吸引谭尽的关注。 “小兰来我们家吃了芒果,说芒果好吃。” ——谭尽默默地吃了几颗平时从不碰的芒果。 “小兰走路上学,不用她妈骑电动车送她。” ——第二天谭尽便不坐他爸的车了,也开始步行上下学。 “小兰圆珠笔落在我们家了,她的文具怎么全是蓝色的?” ——谭尽抛弃了常穿的黑t恤,穿起了蓝t恤。 某天,谭子恒说:“小兰以后想去大城市,她和我想去的大学一样。” 谭尽也是从那天起,不再逃课,晚上不打游戏,安静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写作业。 又一年。 谭尽和林诗兰升了高中,谭子恒高。 她生日的时候,谭子恒送了她一个帆布包。 那个帆布包,是谭尽陪着谭子恒买的。 明明是谭子恒逛礼物,谭尽却神神秘秘地,消失了一阵子。等他再出现,谭子恒发现谭尽也拎着一件礼物。 心中有些在意,谭子恒趁他不在偷偷打开了礼物盒,里面是一串灰蓝色的水晶珠串。 相比于珠串晶莹的光辉,帆布包这件礼物,逊色太多。 谭子恒没有问谭尽,这礼物要给谁。 盖上礼物盒,他假装自己没看过,什么也不知道。 林诗兰补习用的帆布包旧了,收到新包的时候欣喜万分。 她没有办宴会,生日过得朴素。 她生日那天,用自己攒的钱买了个小蛋糕。 她生日那天,天天打篮球的谭尽没出门,一早便在客厅坐着。 谭子恒接到她的电话,没跟谭尽说一声,自己出门了。 她的生日,只有他们俩。 小蛋糕,林诗兰和谭子恒一起吃掉,就算是庆祝生日了。 透过窗户,谭尽远远地望着她家的灯光。 两年过去,他和她对话的次数,一只手数得过来。 水晶手串,宛如他的存在,因为过剩的心意,反而变得无法拿上台面了。 礼物被锁进柜子,谭尽把自己锁进房间。 减肥后的他,十分扛饿。他玩了两个通宵游戏,也两天没有出来吃饭。 第55章 结怨录 高一, 林诗兰有事没事就往谭家跑,简直把他家当成了自习室。 林诗兰不跟谭尽说话,因为她是来找谭子恒的。有时, 她来借本笔记马上就走,有时会在他家呆上半天。他家二楼是谭子恒的地盘,厨房客厅厕所在一楼,谭尽想找个由头上去都难。 所以, 即便是林诗兰一周来几次,她依旧对他的存在毫无察觉。 冥思苦想后, 谭尽决定改变他家客厅的格局。 沙发、电视, 电视柜被他全套移到了二楼的楼梯附近。 家里一贯没人说他。谭尽如此大动干戈,他们也没来问他为什么要把家具搬来搬去。从此以后,沙发被谭尽霸占, 林诗兰要上楼找谭子恒, 总能看见他。 而且, 活动区域变成客厅后, 离门最近的谭尽自然地变成了开门的负责人。 门铃一响, 他便懒洋洋地溜达过去, 问一句:“谁呀?” 林诗兰老实地报上姓名。 谭尽给她开门后,林诗兰通常会问:“我来找子恒哥学习, 他在家吗?” 如果谭尽回答在, 林诗兰会点点头,往二楼走;他要回答不在,她就不会进门,直接回家。 他们的对话也仅停留在这两句了。 六月, 谭子恒高考结束后, 林诗兰更常来找他了。 她每次背着一堆书来他家, 仿佛要学个昏天黑地,但他哥屋里的学习氛围却明显比之前松弛了许多。楼上的阵阵笑声传进谭尽的耳朵里,不知谭子恒说了什么逗她发笑,他们听上去好快乐。 放假了,林诗兰不再穿校服。 她自己的衣服大多风格休闲,各种短t恤配上一条宽松的裤子,她素净的脸上不抹脂粉,显得干净秀丽又青春无敌。 她不像上学时,扎着一丝不苟的马尾。林诗兰通常长发披肩,或者绑两个简单的麻花辫。 谭尽觉得她的麻花辫造型很可爱。 每次她梳那个发型,他都很想多跟她说两句话。 “我来找子恒哥,他在吗?” 门外,露出少女的半张脸,麻花辫尾巴的翘起来,精灵俏皮。 回答一个“在”字之后,林诗兰就要走了。谭尽望着她的小辫子,想要搭话,又不知道说点啥。 她歪着脑袋,奇怪地看着支支吾吾的他。 谭尽也想效仿他哥,说点俏皮话惹她发笑。脑子一抽,他语出惊人。 “他在。呵呵,你来找我哥假学习啦?” “啊?”林诗兰怀疑自己耳朵出问题:“假学习?” 一双微愠的杏眼盯着他看,谭尽四肢冰冻,嘴角扯出一个僵硬的笑容。 先是出言讥讽,现下笑里藏针。沉默的对视中,林诗兰对谭子恒的弟弟不好的印象,渐渐复苏了。 她可不肯吃闷亏,嘴皮子一动,便把那话给他噎了回去。 “我假学习也是学啊,比不学习的好。” “……” 谭尽没想到,林诗兰有关注到他不学习的事,四舍五入,她已经充分注意到他了。 他脸皮厚,被说“不学习”也不生气,甚至他还很高兴,自己终于在林诗兰那里有了存在感。 这天之后,谭尽开始有勇气和林诗兰搭话。 这天之后,林诗兰心中,她与谭尽正式结下了梁子。 林诗兰穿新裙子,在小区门口碰到谭家兄弟,她跟谭子恒打招呼。 谭子恒没注意她的裙子,路过的谭尽倒来了一句:“你穿新衣服啦?” 她感觉他说这话没安好心,警惕地摆出防御姿态:“关你什么事?” 摸摸脑袋,他说:“没啥,就是树下卖西瓜的大妈跟你撞衫了,提醒一下。” 林诗兰愤怒叉腰。谭尽快乐傻笑。 过几日,谭尽买了新球鞋,摆在电视柜上欣赏。 路过的林诗兰抓住报仇机会,扫了眼他的鞋,轻飘飘丢下一句:“这鞋假的吧。” 不给谭尽辩驳的机会,她已溜出大门。 互怼的次数多了,连谭子恒都察觉出了他俩的不和。他有意错开他们,让他们少见面。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66节 暑假步入尾声,谭子恒被他理想的大学录取。 谭子恒临行前,林诗兰拿出自己攒了大半年的钱,送他一个钱包。 她把自己的心意画在小纸片上。 那张纸片被夹进钱包里,一并送他了。 高二。抱着要和谭子恒考到一个大学的决心,林诗兰继续刻苦地学习,把自己投入题海。 谭子恒去大城市后,林诗兰也不必再到谭家了。 谭尽以为先前他们斗嘴,是关系变亲近的信号。林诗兰的冷落让他回归了现实,她并没有要靠近他。 有时林诗兰在学校或者小区门口,偶遇谭尽,哪怕离得很近,她不会搭话。失去“谭子恒”这个唯一的交集,他们又回归了生分。 高二暑假,放假的谭子恒回雁县住几周。 得到消息的林诗兰迫不及待来谭家找他。 按门铃,又是谭尽开的。 他一脸兴味盎然,沿用之前跟她说话的风格,吸引她的注意。 “哟,这什么风把你刮来了?” 林诗兰压根不搭他的茬:“你哥在上面吗?” 谭尽刚说个嗯,她立马头也不回地上楼了。 一连几天,都是如此。 只不过,林诗兰不知道:每次她一按门铃,谭尽不论在做什么,都会立刻停下手中的事,用最快速度跑步到门口。 有次,他正在吃橘子,门铃响了。 谭尽着急忙慌咽下橘子瓣,橘子在喉咙一卡,把他卡得岔了气。他一边拍着胸脯,一边冲向门口。 用一贯的悠闲姿态替她打开门,他喉中不适,打了个嗝。 林诗兰问:“你哥在吗?” 谭尽点点头,挥手让她往上走。 她走了两步,感觉他的行为和平时不一样,说不清是因为什么,林诗兰返了回来。 “你怎么了?” 谭尽正想回她“没事”,一张嘴,又打了个嗝。 橘子吞得太快,害他打嗝不止。 发现了谭尽的不舒服,她招招手,让他到沙发坐下。 林诗兰有一套管用的止嗝方法。她看他嗝得难受,没功夫跟他慢慢解释,直接上手。她站立在他身旁,左手中指塞住他的左边耳洞,右手中指塞住右边的,两手的大拇指再抵住他的鼻子,将鼻孔堵住。 她的手冰冰的,却很软。 谭尽乖乖地坐着,一动也不动。奇异的姿势,她的双手在他的脸上展开,封住他的听觉与嗅觉。 他紧张极了,两只手抓紧沙发的布料,垂眼看着地板,不敢看林诗兰。 空气稀薄,谭尽打着嗝,声音被捏得细细的。 他小声问:“你要憋死我吗?” “是啊,”她说:“把你的嘴闭上。” 领会到,她的指令是字面上的意思,谭尽照做,憋气闭嘴。 不一会儿,林诗兰松开手。 谭尽大口喘着气,抚着自己的胸脯调整呼吸。 气顺之后,他惊奇地发现,嗝止住了。 林诗兰眼中有得意的神采。 她抱着手臂,等待着谭尽的道谢。 他脸上,薄红未消,大概是缘于先前的缺氧。 眨眨眼,他脸颊小红痣艳艳,嘴唇艰难地动了动,说出的,居然不是“谢谢”…… 他说:“真希望,你不找谭子恒了。” 一整天,林诗兰在脑中反复回想着谭尽的这句话。 每个字拆开,她知道意思。合在一起,她又猜不太准。 回家后,躺在床上仔细琢磨,她最终悟了。 谭尽,不想她再接近他哥。 ——所以,他想表达的是:他讨厌她!他家不欢迎她! 这个结论,林诗兰越想越确信,越确信她就越气。 ——凭什么啊?! 谭尽有那么讨厌她吗?为什么? 因为她每次按门铃,他要开门,所以他很烦? 因为她找他哥写作业,说话太大声,打扰到他看电视? 因为她身为外人,占用了谭子恒陪他踢球的时间? 好像都有道理。 但再怎么说,她刚帮完他,他就对自己恶语相向,发泄怨愤了吗?! 好吧!他看不惯她,她也懒得理他。 合不来的人,以后不来往就是了。 林诗兰在心里,把谭尽这个人物,盖上了“不友善”的印章。 高三。 林诗兰全力备考,心无旁骛。 这一年的雨季,雨水充足得令人害怕。 高考,林诗兰正常发挥,考上了她妈一直希望她上的专业与学校。那是全国名列前茅的一流大学,她为她妈赚足了面子。 收到录取通知后,林诗兰睡了很长很香的一觉,梦里雨声不绝。 七月一日,林诗兰的生日。 林诗兰不过生日。 这个日子她不记,她妈妈也不记,但谭子恒记得。 之前生日,谭子恒亲自送过她帆布包。高中毕业这一年的生日,他送了她一串水晶珠串,有心地托他弟转交给她。 一拆开礼物盒,见到珠串的第一眼,林诗兰就喜欢它。 手串的颜色,正是她最喜欢的颜色,怎么能送得那么正好呢? 林诗兰迫不及待把它戴到手腕上。 “帮我谢谢子恒哥。”她冲送货的谭尽喊。 谭尽落荒而逃。 这份礼物,他捂了一个高中。 最终,借由他哥的名义,交到他喜欢的人手里。 他见到她开心的笑容,不知道她是喜欢礼物,还是喜欢送礼物的人。 不能细想…… 他早知,林诗兰与谭子恒心意相通。 说他哥送的,她至少愿意戴一戴它。 林诗兰。 谭尽总是悄悄地望着她。 门铃叮叮咚咚响,组成她的名字。 小树林的火光中,藏着她的名字。 篮球场的观看席,写满她的名字。 他总是在心里,偷偷念着她的名字,再偷偷埋起来。 “林诗兰,生日快乐。” 18岁生日的那场雨。 她笑的时候,他也在笑。 第56章 誓中结 送出的手链,不是谭尽暗恋故事的结尾。 他被自己第一志愿的大学录取,那所大学和林诗兰要去的大学离得特别近。就算她去向大城市,谭尽仍旧追随着她的脚步。 送出的手串,是他们故事的开始。 ——原本是那样的。 同年的7月中旬,南屿市遭遇特大水灾,雁县是受灾最严重的地区。 雁县地处低洼,背靠大山,三面环水。 洪灾期间,山洪爆发,雁县通往外界的道路桥梁被尽数冲毁。全县断电断粮,救援工作难以进行。 避难的雁县居民,几乎全部躲进了地势较高的石化厂。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67节 谭尽的父母在逃难的路途中,与谭尽失散。他们担惊受怕地呆了两天,以为儿子已经凶多吉少。 第三天,新一波避难的人来了,谭尽也在其中。 他不仅没死,还救了一个女孩回来。 林诗兰在水灾中失去了母亲。谭尽找到她的时候,她被困在一辆小轿车的车顶,神情呆滞。洪水淹到她的脚腕,她却不肯离开那辆车。 “我妈让我等着她回来。”林诗兰对他说。 谭尽四顾,轿车周围已是一片汪洋。他狠下心,将她拖上自己的浮板。风雨飘摇,她伏在他的肩头,哭声撕心裂肺。 石化厂里呆了不少的人,这里却没有存储的食物和水。 雁县宛如一座孤岛,大家焦急地等待着,没有人知道救援何时能够到来。雨声不绝于耳,对死亡的恐惧在人群中蔓延。 被谭尽带到石化厂后,林诗兰一直呆在角落,一言不发。 期间,有一个穿校服的女生路过她。没人注意她们的时候,女生往林诗兰的手里塞了半包饼干。 那人是谭尽的同班同学,苏鸽。 三模作弊,被全校通报后,苏鸽再没有在镇子上露过面。奶奶死了,爸爸被她亲手推进井里,苏鸽本来也不打算活过这个雨季。 呼啸的狂风暴雨里,人人自危,唯独苏鸽气定神闲,面容镇定。 她借着给饼干的时机,看清了林诗兰的样子。 ——她正看着地面发呆,脸蛋白白的小小的,长睫下的阴影让苏鸽联想到蝴蝶破碎的翅膀。 原来这就是谭尽喜欢的人,他拒绝她告白的原因。 苏鸽停留了太久,林诗兰抬起头。 匆忙将饼干往她手中一塞,不等林诗兰说话,苏鸽便走开了。 次日,水位暴涨。 雁县附近发生巨型滑坡,河道下游,涨起的水迅速倒灌,淹入镇子。 房屋塌陷、道路分崩离析、树木连根拔起,被冲走的人们漂浮在大水中无异于一颗小石子……泥水卷起它所看见的一切,无情地带走。 滚滚洪流涌进石化厂,无措的人们被迫往厂里的更高处逃。 谭尽走在林诗兰旁边。他淌着水,加快步伐,留心观察着升高的水面。 突然,他听到队伍前方的爸爸急促地喊了声他的名字。 抬眼的那一刻,耳朵也接受到信号。 谭尽用尽全身力气,把林诗兰往身后重重一推。 洪水冲毁了石化厂的设备。仪器内部突发短路,储存在管道中的大量易燃原液被瞬间点燃。 霎时间,整个厂子沦为焚化炉。 林诗兰看见,石化厂高高的天花板。她仰面向下倒去,一串爆裂橙色的火团在她的眼前炸开,下一刻,厚厚的灰色烟云模糊了视野。 哭声,尖叫。 眼泪,血流。 上面是烫的火,下面是冷的水。 苏鸽从楼梯摔下来。 由高处往低处坠落,她想起春节,家家户户燃放烟火。 天空中的烟花,拖着长长的尾巴掉下来,落进下面的一口大锅。锅里的水被火燃沸,许多白色的饺子于水中沉沉浮浮。 死是黑色的。 黑色的水流压住她的身体,裹着她去往更深的黑暗。 肺里的空气用尽,她生命即将消散的前夕,一股微弱的力量逆着洪流扯住了她,而后,生生地将她拽了回来。 苏鸽睁开眼睛,看见林诗兰的脸。 林诗兰的两只手抓住她的胳膊,因为极度用力,表情扭曲。她很想告诉林诗兰不用花费那个力气啦。 一张嘴,苏鸽吐出了一大口的血水。 林诗兰不断地与她说话。穿透了风雨声,她温暖的话,落进耳朵里,如此清晰。 “再坚持一下,我拉你上来。” 最终,林诗兰成功把她拉上了铁质爬梯。 设备平台窄小,原本是给工人短暂休息的地方,现在却容纳了三个人林诗兰、苏鸽,谭尽。 石化厂的爆炸,得谭尽相助,林诗兰只伤到了皮肉。而苏鸽和谭尽,都被大面积烧伤。 谭尽最初是有意识的。他和林诗兰一同被汹涌的泥水冲走,皮肤剥落的剧痛使他能保持清醒,找准时机,谭尽抓住了大油罐外层的铁爬梯。 林诗兰扛起脱力的谭尽,带着他爬上了设备平台。 他的伤口血流不止,整个前胸血肉模糊。 “不要死。” 冰冷的雨水打向她的脸,林诗兰解下自己的外衣,手忙脚乱地缠在他身上。她的手被血染红了,血是温热的,他的伤口暴露在外,触目惊心。 “求求你,不要死。” 他合着眼,一动不动,没有回应她的话。 石化厂冒出浓烟,脚下浑浊的水流湍急,水飘着腐烂的家禽、塑料、车、树枝、锅碗,还有很多很多死人。 雨水打向他们的身体,锋利得像针。 林诗兰抬起手臂,擦掉脸上的水,试图从水里打捞起一件有用的东西,能缓和谭尽的伤势。 她发现浮在水面的校服,是那个曾经给过她半包饼干的女孩,她在朝着他们的方向飘来。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林诗兰救起苏鸽,将她连拖带拽地扯上设备平台。 苏鸽的眼睛睁着,她平躺着,面朝天空。 女孩的瞳色淡,她的眼睛空空的,望进去,像望着一颗玻璃珠子。 林诗兰看见她的嘴在动,耳朵凑过去,听见她微不可闻地叫着“妈妈”。 血顺着嘴角流下,苏鸽的鼻翼微微翕动。她眼睛张得大大的,林诗兰帮她捋着粘在脸上的发丝。 “这里,曾有一棵树,很大的树。” “妈妈说,信念……有能量……” 她的眼里有深深的怀念。 眸中焕发的光彩,稍纵即逝。 苏鸽的喉咙,发出难受的咕嘟声。 “只要足够虔诚……就能,祈祷,一场雨。” 嘴唇发抖,痛苦终于不见了。 她露出一个轻轻的笑容。 一滴雨水,滴入她的眼睛。 苏鸽没有眨眼。 她死了。 …… 谭尽睡了一会儿。 被哭声吵醒,他艰难地抬起沉重的眼皮。 天黑了,石化厂的火不再烧了。 四周漆黑,他们被水流声与雨声包围着。 一个温暖的身体抱着他。 见他动了,林诗兰哭声更大。 他们的处境不乐观。 涨起的水位不断逼近他们所在的设备平台,要想不泡在水里,必须再往上爬。而头顶的梯子遭到灾害损坏,已经断裂,他们去不到上一层。 她急切喊着他的名字,确认他的醒来不是自己的幻觉。 谭尽动了动,指腹揩去林诗兰眼角的泪。 “我还没有死,没想到吧。” 都什么时候了,他还有心思说冷笑话。 林诗兰没笑。她把自己嗓子哭哑了,说话像得了重感冒。 “都死了,全部人都死了,只剩下我们。” “你不要离开我,我害怕。” “放心,我不舍得死……” 他声音小,却仍有平日里那股轻佻随意的劲。 “刚考上大学呢,我考个一本容易吗?很快,我又能跟你一起上学了。所以,我必不可能死,我可不想你变成我嫂子。” 林诗兰停止了抽泣,脑袋懵懵的。 “我、我成你嫂子怎么了,你要不要这么讨厌我?” 谭尽扑哧笑了,笑了好久才停下来。 “我喜欢你啊,白痴。” 他的双眼,盛满亮晶晶的星星。 她惊讶地盯着他。 她根本不知道……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68节 林诗兰的眼泪又流下来了。 “你才是白痴。喜欢我,为什么不跟我说?” “因为,你喜欢我哥。” 他的体温越来越低。 林诗兰担心他晕过去,就醒不过来了。 “其实,也没有那么喜欢,我只是喜欢他的课堂笔记。” “哈哈哈……” 谭尽一边大笑一边失血。 “你别笑啦。” 伤口恶化严重。袭来的疼痛,使谭尽再度闭上眼睛。 没有时间了。 再睁眼,他精神似乎好转了许多。 手抓紧身后的栏杆,谭尽撑住自己站起来,直起腰。 解开身上的衣物,系住他们头顶的楼梯,他个子高,换她的话根本够不到。这个步骤,谭尽完成得又好又快。 “该走了,林诗兰。” “你先踩着我的肩膀到上一层,然后拉我。” 黑夜里,看不清他的表情。 他蹲下来了,等着她。 林诗兰按谭尽说的做,她踩着他的肩,被他送到了断裂的梯子旁。他系上的衣物被她作为借力的踏板,而后,脱离他的肩膀,林诗兰凭借自己的力量往上爬。 风在耳边嘶吼,她被吹得摇摇欲坠。 林诗兰不敢停下,用最快的速度到达了上一层的设备平台。 她抓住护栏,探出半边身体,朝谭尽所在的位置伸出手臂,只等他跳起来,抓住她的手。 “谭尽,谭尽,快来。” 看不见下面的情形,林诗兰慌乱地喊着他的名字。水要漫上来了,他怎么还没动作? 谢天谢地,他回话了。 谭尽慢悠悠地说“你先呆着,我歇一歇。” 他的声音听上去太虚弱了,林诗兰顿时有了不好的预感。 “你不抓住我的手,我要跳下来找你了。” “别啊。你得在上面,留着力气,拉我上去。” 谭尽的回应,没能使她平静。 林诗兰的心悬着,理智处于崩溃的边缘。 “这里好黑好冷,我不想一个人待在这里。不要留我一个人,我活不下去的。” 急流拍打着油罐。天地间风雨嘈杂,又静得可怕。 “不会留你一个人,我陪着你。” 他的嗓音温柔,像虚假的梦幻泡泡。 林诗兰不傻。 不肯接过这颗虚假的糖,她泪眼朦胧。 “不能骗我,你发誓。” “我发誓。” 谭尽举起三指,直指天空。 乌云压顶,狂风卷起大团灰云,云后电光熠熠,酝酿起新的风暴。 他的话发自肺腑,一字一句,掷地有声。 “林诗兰,无论发生什么,我发誓,我会永远陪着你。 “你也发誓……” 庞大的洪流带走他的尾音。 时间在此刻停驻。这方天地只剩他们,只有他们能听见彼此的声音。 谭尽要说的话,她听见了。 心脏疼痛,如同被剥下一层皮,她不可自抑地颤抖着。 谭尽要的誓言,林诗兰同样许诺给他了。 混沌的漆黑的世界,被落下的惊雷劈开。银白闪电,如同天与地的脉络,一条沿着一条,铺成为细密的网。 亮光之下,世界宛如白昼。 林诗兰看见了铺天盖地的线。 林诗兰看见了水面下,苏鸽苍白的脸。 水已经淹过了谭尽的腰,而他被烧伤的胸膛,伤口已经溃烂。 无数条银色的线,连接着天空与水面。 谭尽的尸体,被长长的银线纠缠着,刺眼的白一圈连一圈,错综繁杂、密密麻麻,透不进风。 林诗兰低头,那些银线另一端的尽头,是她的手腕。 …… 宇宙中,存在无数个时空。 它们独立存在,互不干预,是无数条不相交的线。 誓言携带的力量,使原本平行的线发生扭曲,缠绕着林诗兰打了个结,把她困在雨季。 谭尽死了,他的誓言却持续地影响着她的世界。 而林诗兰的誓言,将谭尽最后的意识,留存于她的手串之中。 灰蓝色的手链,像一串饱含心事的眼泪。 谭尽住在里面,感知不到时间。 他不再思考,没有记忆,无喜也无悲。 他看见林诗兰所看见的,感受她所感受的。 就这样,谭尽陪伴了她三年。 直到,第四年的雨季…… 林诗兰赶在下雨前,去精神病院开药。 过马路时,她的手串被行人的背包勾住。 手链断了,珠子滚落一地,被来往的车黏成齑粉。 保存在手链里谭尽的意识得到自由。他拥有了身体,重现出现在她的世界。 精神病院的等候区,精心策划好重逢,谭尽叫出她的名字。 “林诗兰。” 她回过头,又一次看见他。 压下腹中万千复杂的情绪。 望向她,谭尽笑容璀璨。 第57章 恋爱了 夜乐园的海洋球,是盛在巨大浴缸里的粉色泡泡。 林诗兰伏在谭尽的胸口,安静地睡着了。 他平坦的胸膛是踏实的大地,她耳朵听见胸腔里的心脏跳动,像听到一颗埋进地里的种子酝酿着发芽。 随着种子破土,她的梦被一点点托起。 长大的叶片带着林诗兰,轻轻地爬高。 她到达乐园的上空,向下俯瞰。无数的粉泡泡发着诡异的七彩光,光芒将漆黑的乐园照亮。 或大或小的泡泡中播放着回忆的画面,有的泡泡属于谭尽,有的属于林诗兰。 捧起泡泡,她窥见了他不为人知的暗恋史。 ——燃起的火光,由他们14岁的夜林,一路烧到高三那年的雨季,最终被崩腾而下的洪流浇熄。 林诗兰看见了谭尽生命的终点,他们羁绊的。 泡泡中的故事播放到最后,她看清了一切,唯独没能听清自己曾对谭尽许下那句的誓言…… 所以,林诗兰迫切要从梦中醒来见谭尽一面。 似梦似醒间,她企图抓住谭尽,开口问他“我的誓言是什么”。他胳膊不听话地溜走,如同一根拉长的面条,在林诗兰的手中变得越来越细。 她的意识,扎破包裹身体的重重水汽,砰地一声摔向地板。 睁眼,林诗兰发现自己手里的东西,不是谭尽的胳膊。 她握着一支铅笔。 低下头,林诗兰看到几张写满数字的草稿纸,旁边摆着试卷。 揉了揉太阳穴,经验丰富的林诗兰瞬间领会了当下的状况。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69节 ——现实世界的雨下大了,她又回到平行时空的高三。 这会儿,平行世界正在进行三模的考试。 考场外,大雨倾盆。教室开着风扇,吹得人头脑发虚。 考试的氛围紧张,时不时能听到后排纸张的翻动声,班里的同学们埋着头,分秒必争地做着题。 林诗兰费劲地整理着脑子里紊乱的思绪,谭尽与她诀别的影像犹在眼前,她根本没有应对考试的心情。 ——他一起回来雨季了吗? 松手,丢下手中的铅笔,林诗兰打算直接站起来,冲出教室…… “离交卷还有十五分钟。”监考老师抢在她起立前,提醒了一句。 身体微微离凳的林诗兰,眼角余光瞥向桌上的考卷。卷子中,她的字迹工工整整,草稿纸上,演算的方程密密麻麻。 第一次,林诗兰有了一种,她入侵了别人人生的实感。 这个身体,比她自己的身体更健康年轻。原来的身体的主人,她非常严肃地对待这次考试,看列出的一条条公式就知道她肯定苦读了许久,打算发挥全力取得高分。铅笔在纸的最下方画出一道深深的斜线,是因为她没来得及算完倒数第二道大题,就被林诗兰接管了身体。 整张试卷答得仔仔细细,剩下最后两题空着交上去吗?那样的话,这次的考试必定拿不到理想的成绩了。 想到这里,林诗兰忽然有点不是滋味。 她重新坐回凳子,拿起笔,用最快的速度浏览起最后两题。 考试结束的铃声响起,林诗兰刚刚好答完。把考卷交给老师,她松了口气,走出教室。 考完试的同学全往校门口走,林诗兰逆着人潮去向谭尽的班级。 一门心思找谭尽,她却在快到他班级的时候,先撞见了另一个在回忆故事里给她留下深刻印象的人——苏鸽。 两个监考老师领着她,往教务处的方向走。 林诗兰经过他们,和苏鸽有短暂的目光交汇。 少女的手指局促地抠着书包的背带,长刘海后面的眼睛斜了林诗兰一眼。林诗兰似乎望见苏鸽眼中有湿意,来不及确认,她马上低下头,头发又将眼睛挡住。 林诗兰的脚步稍稍放慢。不远处有人喊了一声她的名字,将她从愣神中扯回来。 走廊的人少了,林诗兰往前看,恰好看见站在班级门口的谭尽。 他笑着冲她挥手。 圆圆的脸蛋,傻傻的小尽。他的单眼皮平时无精打采,如今兴奋地睁大眼睛,浑身洋溢着开心。如果谭尽是狗,这会儿已经摇起尾巴,围着她跑步转圈了。 谭尽没穿校服。被她弄歪的衣帽抽绳也尚未复原,他身上还是夜乐园的那身衣服。雨季前两次穿越,他都刻意隐藏,没让林诗兰发现穿越前穿越后,他用着同一个身体。 不再细想下去,她扬起笑脸,走近他。 ——“你等了我很久吧?” ——“我在夜乐园里做梦啦,那些泡泡是你给我展示的吗?” ——“我想起很多事情,洪水中是你救了我。” 心中百感交集,林诗兰脑子里闪过好几句开场白。 话到嘴边,她望着他的笑脸,抿抿唇,把对他们来说最沉重的东西先压了下去。 “我刚才看到,苏鸽被老师带走了。” “是啊,”他说“她作弊被发现,估计得被记过。” 说话间,雨下大了。 天空劈下一道惊雷,雨水淋进走廊。 纵使林诗兰很想表现出若无其事的模样,她也已经和先前失去创伤记忆的她不一样了。 巨大的轰隆声让她的大脑一片空白。 灾难中的记忆醒来了,惊惧与疼痛也随之觉醒,林诗兰浑身抖得像筛子。仿佛又见到电闪雷鸣的雨夜,那个死状凄惨的谭尽,她在绝望中,看着他被洪水没过头顶。 “你怎么了?” 谭尽凑过来关心,他的靠近令她的症状更严重,林诗兰冷汗直冒,呼吸困难,直挺挺地向后倒去。 他及时扶了一把,她才没有摔到地上。 他们远离了走廊,远离了下雨的环境,找了个空教室躲起来。 谭尽为林诗兰关上门,关上窗,拉上窗帘。 她抱着肩膀,缩着脑袋。 而他隔着几排座位,远远地守着她。 许久,外面不再打雷。林诗兰慢慢缓过劲了,坐直身体。 谭尽坐到林诗兰旁边。 她看看他,再看看自己空空的手腕,怅然若失。 谭尽一直遵守着许下的誓言。 而自己呢,这些年不仅忘掉了对他的誓言,也忘记了他。连他送的手链,她都没有保存好。 林诗兰焦虑地咬紧嘴唇,觉得自己真是糟糕透顶。 一只大手伸过来,圈住了她的手腕。 谭尽一言未发,只是牢牢地握着她。从他手心传来的温度有种踏实的力量,填补了手串消失留下的空缺。 关于誓言,谭尽曾经对林诗兰说过我们把灾难中死去的人们看作冤魂,如果我们在他们死前答应了什么事,却没有办到的话。有可能,他们会诅咒我们重复受灾的日子,直到我们完成他们的心愿。 她咬破嘴唇,尝到血,尝到一种腐烂的甜蜜。 或许不要想起来她的誓言也好。若谭尽是因为执念留存的冤魂,她甘愿被诅咒,当失约于他的坏人,一遍遍再历雨季,就这样与他纠缠下去。 出教室后。 他们很有默契,对刚才雷电引发的状况绝口不提。谭尽握住林诗兰的那只手,倒是始终没有松开。 动作由握改为柔和的牵。 他牵着她,招摇地大幅度晃着他们的手。 林诗兰跟在后边小声嘟囔“幼稚鬼。” 谭尽听见后,玩得更起劲,两只手被他往天上甩。他摇头晃脑,下巴快要翘到鼻子上,不知在得意什么。 快到校门口,结伴回家的几个同学路过他们。他俩亲密无间的样子,一看就是谈恋爱了。同学们交换过眼神,交头接耳地说小话,边说边发出不怀好意的笑声。 谭尽没刻意听,都听到了“一班班长”,“早恋”的字眼。这几个人必定是认出了林诗兰。 林诗兰的脸皮薄,不喜欢被别人议论。他偷偷地看她眼色,晃手的幅度逐渐下降。 她果然对他们的话有所反应。 那几个同学瞟来瞟去的,她停住脚步,直直地盯住他们。 “看什么看?”林诗兰举起谭尽的手,朝着他们,让他们瞧个清楚“就是你们想的那样。” 而后,不等他们反应,她重新把牵着谭尽的手用力晃了起来,愉快地离开现场。 他们一路说说笑笑走回家。 天黑了。肚子饿,脑子累,他们需要吃饭和休息了。 但到家楼下的时候,两个人还是黏糊糊地拉着小手,一点儿说再见的念头都没有。 她问“为什么人要回家呢?” 他叹气“对呀,人为什么要回家呢?” 谭尽把林诗兰送上楼,林诗兰再把谭尽送下楼。他们不知疲惫地送来送去,走了几个来回。 林诗兰又开口“我不想跟你分开。” 谭尽点点头“不然,我住你家吧。” 知道他在开玩笑,林诗兰配合他“怎么住?” 谭尽正色道“我可以乔装打扮成静静的样子,混入你家。你也不用给我准备床铺,我和静静挤它的窝就行。” 林诗兰被他逗得咯咯咯地乐。 在她的笑声中,她家的门打开了。门后是一脸不悦的吕晓蓉,她抱着胳膊,看样子站那儿等着有一阵了。 见到林诗兰此番模样,她走过来,不由分说的拆散了他们。 吕晓蓉拽着林诗兰,进了家门。 谭尽说着“阿姨好”,想和她搭话。吕晓蓉没给他机会,进门后立马关门上锁。 林诗兰预感一场说教要来临……却是没有。 大门哐哐哐地响。 被拦在外头的谭尽仍不消停。 他,开始挠门了。 第58章 没必要 门外谭尽发出的动静吸引了他的好朋友,小土狗静静。 它从狗窝钻出来,对着大门狂吠。 一人一狗里应外合,吵得她家热闹异常。 吕晓蓉骂了静静几声,它听不懂好赖话,欢快地蹦来蹦去。 太阳穴突突地跳,吕晓蓉无计可施,只能重新将家门打开,把外面的谭尽放进来。 “阿姨,打扰了。” 开门就是一张大大的笑脸,不过他迟来的礼貌显然没用。 “你要做什么?”吕晓蓉从头到脚写着不耐烦,紧锁的眉头在眉心留下一道生人勿近的沟壑。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70节 “你们家飘出来的饭味真香啊!”谭尽的两只手揣在胸前,态度毕恭毕敬:“阿姨,能不能让我留下来蹭个饭?” “我只做了两人份,饭不够。” 竖起铜墙铁壁的吕晓蓉,一心想赶走这个要饭的小乞丐。 “没事没事,我胃口小,吃得少,每顿只需要吃几粒米。” 谭尽的脸皮同样厚得宛如铁壁铜墙。吕晓蓉憋着气没处撒,想了一会儿才想到新的话反驳。 “你爸妈不管你吗?晚饭你不回家吃,合适吗?” “唉,我家今天没人。家人们都出去了,只剩我一个。” 吕晓蓉稍稍偏了偏头,目光望向对面楼……他们家明明是亮灯的。 眼见谭尽的谎快要圆不下去,林诗兰适时解围。她打开她们家的电饭煲,做作地发出一声惊呼。 “哇,我们家的饭竟然多煮了呢。” 她绕过她妈,说着话,悄悄把谭尽带进门:“看来你运气不错,可以蹭饭了,快进来吧。” “那太好了,谢谢阿姨愿意招待。我来帮忙布置碗筷。” 谭尽和林诗兰配合默契。他顺利进入她家,脱鞋的时候还不忘摸摸功臣静静的小脑袋。 吕晓蓉保持着低气压。她没有坏人做到底,把谭尽赶出去,但也没给他任何好脸色看。 晚饭没几个菜:清蒸黄花鱼、炒青菜,还有一小碟用来配饭的豆腐乳。这些菜连小饭桌都没摆满,吕晓蓉也丝毫没有要加菜的意思。 可能谭尽是真饿了,他吃得有滋有味,吃一口就得夸一句。 “青菜还放了蒜末来增香,真讲究。” “白米饭煮的恰到好处,水不多不少,这样的米饭配点酱油都好吃。” “这鱼可以,很入味啊,阿姨你怎么腌制的?” 谭尽完全不拿自己当外人,积极问吕晓蓉问题,想要跟她互动,饭桌上他的声音最活跃。吕晓蓉装没听见,在心里大翻白眼:怎么会有谭尽这么没脸没皮的人。 林诗兰在谭尽家吃过饭,谭妈妈的厨艺比她妈的好太多了。她家招待不周,谭尽却这么给面子,反而让林诗兰觉得不好意思。 “要不要我再给煎两个荷包蛋?”她担心谭尽没吃饱。 他从饭碗中抬起脑袋,想了想,告诉她:“要!我想要四个。” 自进家门之后,林诗兰第一次笑出声来。 吃完饭,谭尽帮着收拾。 林诗兰看着他勤快地收碗碟,擦桌子。擦着擦着,他停下来,打了个大哈欠,眼角冒出一朵泪花。 ——从火车站的再次相见到现在,谭尽休息过吗? 他用的是同一个身体,过长时间的劳累,谭尽的眼里都熬出红血丝了。她没注意到的话,他还在死撑。 林诗兰走过去,取走他手中的擦桌布,劝他回家睡个好觉。 谭尽瞟了眼洗碗的吕晓蓉,压低声音,对她耳语:“不行,我得再呆一呆,消磨掉你妈的怒气。我感觉我一走,你妈又要骂你。” 确实。林诗兰最搞不定的就是她妈。 她被她妈骂哭的样子,谭尽记忆犹新。 林诗兰摸摸小尽的脑袋。 “放心吧,我不怕她。” 他头发软,摸摸他,她心里也变得软乎乎的。 送走谭尽后,林诗兰给静静喂了点饭。 小土狗几周没见,好像长高了一些。它腿脚已经彻底恢复好了,现在能靠三条腿灵活走动。 林诗兰不知道,这个时空的“林诗兰”是如何说服她妈养狗的。 上一次离开这里,她妈让她别回家了,把狗偷偷送她同事。她和吕晓蓉的关系恶化到极点。 如今,她们母女的关系明显缓和许多。与妈妈同坐一桌,平静地吃完一餐饭,这样的日常,令林诗兰感到既熟悉又陌生。 她的鼻子微微一动,嗅到小镇山间的暖香。 夏日夜晚,夹着雨丝的凉风吹进家门口的长廊。 种在那里的绿植被风吹得沙沙响,叶片被雨水洗过,发着油亮。 抱着小狗的林诗兰,呆呆地望着门前的水泥地被雨滴浸湿后留下的印子,脑子里什么都没有想。 “芮芮啊。” 她的乳名,她妈已经很久不那么喊她。 林诗兰怔了怔,回过头。 吕晓蓉脱下洗碗的手套,冲她笑了笑:“进来吧,帮我泡点茶。” 林诗兰应了一声,合上纱门,走向饭厅。 她往烧水壶里装满水,听到她妈在她身后问:“今天发挥得怎么样?” “什么……”话说出口,林诗兰才想起来,她今天参加了三模,她妈问的是那个:“哦。你说考试啊,发挥得还可以。” 吕晓蓉心知,女儿说的还可以,就是考得很理想。 满意地点点头,她说:“我帮你报了高考冲刺的补习班,明天晚上开始上课。” 水壶里的水咕嘟咕嘟冒泡。 烧水的声音吵,为了盖过它,林诗兰拔高了音调:“啊?什么冲刺班?花那个钱没必要吧。” “有必要。高考是人生头等大事,即使我没钱,砸锅卖铁也要凑出钱,让你上最好的补习班。”吕晓蓉的慷慨大方,让她的眼睛蒙了一层自豪的光彩,她精神奕奕地看向林诗兰。 林诗兰蹙紧眉头。原本舒展的心情,忽然收紧了一下,而后急速恶化。 “不去,不想去,钱能退的话赶紧退。” “补习班对于我没必要。它跟你上回煮的鸡汤一样,没必要。” 眼皮子没抬,她没兴趣看她妈,只盯着水壶。左手抠着右手的指甲盖,她等待着水烧开。 吕晓蓉的说教延后了,却并没有消失。她冷笑一声,用一种看穿了林诗兰的口吻说道:“呵,我就知道,你的心思又不在学习上了。” “你们都高三了,谈情说爱,非得赶着这个节骨眼吗?你之前是怎么答应我,跟我保证的?你苦苦哀求我,求我让你养狗,求我原谅你顶撞我,你向我保证会好好学习,乖乖听我的话。这才过去几天,你又开始叛逆了是吗?” 林诗兰没话好说,因为那不是她答应的。 她同样没兴趣反驳吕晓蓉,她早知道跟她妈讲话是讲不通的。 吕晓蓉自顾自地说话,情绪激昂地敲桌。 烧水壶的壶嘴冒出袅袅白烟,隔着烟气她看不见她妈的脸。她们杵在各自的世界,说着对方无法理解的语言。 林诗兰感到心累,且孤独。 “我都不想说你……你偏偏要和那种男的拉拉扯扯。他没心思学习,天天脑子里只想着泡妞。今天给他吃剩菜,他还拼命夸好吃,从这一点就能看出他虚伪,还油嘴滑舌。他当然能把你个傻姑娘哄得团团转,我好心提醒,你再跟他鬼混下去,到时候别来找我哭。” 拎起壶,往茶杯里倒满水。林诗兰不急不恼,声音平平。 “他说今天的饭好吃,你觉得虚伪;如果他说不好吃,你会觉得他没礼貌。要我说,你只是不喜欢他而已。你不喜欢他,所以无论他做得多好,你都看不上。” “但我要跟你说的是,我喜欢他。” 壶放到桌面,发出“铿”地一声响,林诗兰的目光沉静冰冷,她说:“因此,无论你多讨厌他,都不要在我面前再说他坏话了。” 曾经的吕晓蓉非常抵触看到林诗兰的眼泪。 她这个女儿,怎么教,都达不到她期望的坚强。 她吼她两句,她便哭哭啼啼,抽泣不止。 吕晓蓉对林诗兰的脆弱感到厌烦。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终于,女儿不在她面前哭了。意识到这一点时,吕晓蓉也发现,林诗兰变得不在乎她了。 吕晓蓉口干舌燥,喝了一口刚沏的茶。 茶太烫了,她被烫得眼泪大颗大颗滚落下来。 “我们母女相依为命,不该是一条心的吗?你倒好,胳膊肘往外拐,嫌我说他坏话?” “我问你,他以后能有出息吗?他能给你未来吗?” “之前一阵子你挺听我的话,我还以为你不会再胡来了。怎么没好几天,又变坏了?” 吕晓蓉哭得伤心,林诗兰便没打断她的话。 等妈妈说完,她从她妈那边拿走茶杯,帮忙吹凉,然后再递还给她。 吕晓蓉以为,女儿不会回答她的话了。 却在静默良久后,林诗兰站起身,搬了把椅子坐到她身边。 吕晓蓉抬眸,凝视着那双和自己无比相像的圆圆杏眼。女儿的声音脆生生的,她把手搭在她的手背上,语气平静无波。 “我的未来一直在我自己手上,不需要谁给。” “妈妈,我没有变坏了,我是长大了。” 第59章 空白信 在林诗兰说完那两句话后, 吕晓蓉摩挲着茶杯,良久无言。 最终,她起身走向书桌, 留下了那杯没喝完的茶。时候不早, 母女二人今晚的对话时间结束了。 简单洗漱一番, 林诗兰回到房间。 多雨的季节, 卧室有股霉味,棉被吸饱了潮气,又湿又重。 她拎起自己棉被的一角,正要躺进去, 忽然发现被子 ——是那本书,《闪耀的多重宇宙》。 看样子, 这个时空的“林诗兰”也看到了这本书。她藏东西的位置和自己倒是如出一辙。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71节 不知道未来发生的事,没有经历重复雨季的“林诗兰”, 是如何看待这本书的?或许, 只是把它当作睡前读物,看个新奇吧。 林诗兰把书翻开, 脑中联想到在走廊碰见的神情局促的苏鸽。 今天的苏鸽因为作弊被老师带走。《闪耀的多重宇宙》第一章,也就是自己和谭尽所处的原始时空,那里的苏鸽也作弊了。 书里是这样写的: 【高考后, 他应该不会呆在这个小小的镇子了, 这是我仅有的最重要的机会。 为了抓住这个机会, 我选择了作弊。 不幸的是,我在考场被老师抓个现行。 作弊,失败了。 整个世界的大雨, 落到我的身上。】 那个苏鸽, 为了靠近自己喜欢的人, 在考场作弊。她失败了。 重新读完这一段,林诗兰的困惑更深:先不论现在的苏鸽还会不会为了靠近谭尽铤而走险;这本书现在的苏鸽看过,她没理由不知道“就算三模作弊,她也会失败”。那她为什么还要作弊? 原始时空的苏鸽,结局不妙。 她死去的时候,林诗兰在她的身边。 想起那双玻璃珠子一般空洞的眼睛,林诗兰忍不住翻出手机。上次苏鸽帮忙自己找狗,她留了她的电话。 顺利在通讯录里找到苏鸽的名字,林诗兰发了个短信问她:你还好吗? 一直到第二天早上,发出的短信都没被回复。 谭尽骑自行车载林诗兰上学。 这是她第一次坐他的自行车。谭尽干劲十足,把脚踏蹬得虎虎生风,速度快得几乎要超过路上的电动车。 坐在后座的她默默地撑伞,尽力举高胳膊,保护他不被雨淋到。 小车经过一条积水严重的小路,车轮卷起大量的水。 “快抬脚!”他高声提醒。 林诗兰照做。没法保持平衡,她一手打伞,一手迅速地抱住了谭尽的腰,身体倚向她。 车把剧烈地晃了一下。 他狼狈地找回平衡,又骑行了一段路。 本来林诗兰没觉得有什么,耳边传来他几声闷闷的傻笑……她的手瞬间尴尬了,不知道该放那儿,还是收回来。 最终,她的手化成愤怒的小拳头,重重锤了一下他的背。 他的笑容总算是止住了。 愉快的上学路非常短暂,转眼校门已出现在眼前。 恋恋不舍他们的独处时光,谭尽想着进到班级,又要跟林诗兰分开,蹬脚踏的力气一点一点地减弱。 “最后的机会,要不要逃学?”他骑得太慢,车都要倒了。 林诗兰跳下车,拍拍谭尽的肩膀:“不能逃学,你得好好读书。” 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他,她说:“这里的林诗兰和谭尽,把身体借给我们。我们不能把他们的前途毁了。这个时空的谭尽以后能不能上个好大学,靠你了。” 谭尽也下来推车,眼睛盯着她猛瞧。 林诗兰觉得好笑:“你在看什么?” 他停下脚步,摸摸下巴,故作深沉道:“看你的头顶啊,那儿正散发着善良的圣光。” “……” “这是夸人的词吗?怎么阴阳怪气的。” 林诗兰抖了都身上起的鸡皮疙瘩。 “那夸你要怎么夸啊?”谭尽追上她。 “你夸我,当然是你来想词啦。”甩着马尾辫,她一蹦一跳上楼了。 其实,林诗兰心想:她哪算得上善良? 她的灵魂,暂时来到这个时空,借走了此处“林诗兰”的身体。 等雨停了,她会回到属于自己的时空。 可他们时空的谭尽,已经死去,没有了存放灵魂的躯体。 雨季结束后,他们都不知道,他会去到哪里。 如果谭尽的意识留存于此处,那么现在这个时空,就是谭尽的现实。 林诗兰只不过是自私地为眼前的她爱的人考虑。如果他无法和她一起回去,她希望他有好的未来。 没有将自己沉重心思表露出半分,林诗兰和谭尽说说笑笑,一起走向班级。 上完一天的课。 林诗兰的班级破天荒地比谭尽早放学,她站在走廊等他,无聊地看看手机。正好有一条短信进来,是苏鸽发的,林诗兰流畅地点开。 怪事。 她点开短信,一头雾水地退出来,重新打开收件箱,再点开短信…… 是她手机出问题,还是苏鸽恶作剧? 那是一封空白的短信,苏鸽什么也没写。 林诗兰抓抓脑袋,思考起其中的用意。 “啊——!”谭尽从她后面突然冒出来。 他怪模怪样,双手五指打开放在脸的旁边,做了个丑丑的鬼脸,企图吓她一跳。 林诗兰回过头,将他上下打量一遍。 “哎呀,好可怕,我好惊慌。”她神色淡定,语气轻飘飘的,没有太多诚意地配合了他的演出。 谭尽笑眯眯地凑过来。 “你看得那么入神,手机里有什么好玩的吗?” 林诗兰把苏鸽发来的空白短信展示给他看:“好奇怪,为什么她要回我个没有任何信息的短息?要是没话说,通常来说,不回就行了……” 短信是很古怪,但谭尽关注到另一个更让他感到惊奇的东西:“你跟苏鸽发短信了?你们的关系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好了?” 林诗兰没回答他的话。看向走出班级的人群,她冷不丁地问:“今天一整天,苏鸽有来上课吗?” “没有,老师次次点名她都不在。” 听完他的话,林诗兰拨通了苏鸽的电话。 她耐心地拨了三回,全部都提示“您所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 “不接啊,没办法了……”林诗兰叹了口气,抬头:“走吧,你陪着我,我们去她家看看。” 陪她去苏鸽家,当然没问题。不过谭尽仍旧好奇:“所以你和苏鸽,怎么变得那么熟了?!” 林诗兰已经迈开脚步,她的背影酷酷的,走路却走得很快。 “我和她不熟。” 第60章 惊魂夜 又来到苏鸽家的巷子前。 曾经仓惶逃离这里的画面, 犹在眼前,林诗兰没想到有一天她会主动回来。 甚至连时间和天气都与那时的十分相似。 天彻底暗了,空气中飘着细雨。 她望着黑漆漆的巷子。谭尽打着伞, 站在她的旁边。 “是这儿吗?”他问。 隐秘的暗巷伫立于马路边上, 宛如一道被划开的不起眼的伤疤。它光秃秃地陷进去, 散发着一种难闻的气味。 林诗兰点点头。 她主动向前走了一步:“我来带路。” 巷内积水严重, 刚走一步林诗兰就踩进了水坑,所幸谭尽及时扶住,她才没有摔倒。 林诗兰的手冷得像冰,谭尽默不作声地牵住她。他的手比她大一圈, 轻松就把她的拳头全部包住。 从身后源源不断传来的热量,为她驱逐了此处的阴寒。林诗兰感觉好多了, 深吸一口气,她又继续往前走。 原来, 这一段恐怖的路, 有人陪伴,也不算漫长。他们很快看到光, 走到了巷子的出口。 林诗兰指着那栋破败的民房:“到了,苏鸽家。” 他们屏住呼吸走近它,屋子没有开灯, 看上去仿佛一个死去的散发着恶臭的巨大垃圾山。附近的废品比起她上次来, 堆积得更加夸张。可能是泡了雨水, 有东西馊了,空气中有种发酵的酸味。 上一次被苏鸽奶奶吐了一口痰的经历,让她不太敢轻易靠近屋子。站在门前, 林诗兰又一次拿出手机给苏鸽打电话。 电话通了, 同一时间屋内传来手机来电的铃声。 ——看来苏鸽在家! 但她还是没有接起电话…… 谭尽喊了几声“苏鸽”, 敲了敲她家的门。 那扇深绿色的门压根没被关上,他不过敲了一下,门直接打开了一道缝隙。 林诗兰和谭尽不约而同地捏住了鼻子。 屋子里飘出的气味,臭得太不正常了,谭尽的胃里翻江倒海,忍不住扶着墙壁,吐了出来。 他们对视一眼,有了相同的判断:房子里出事了。 “你在外面等,我进去看看。”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72节 她的眼里闪烁着熠熠生辉的令人安心的勇敢。 谭尽还没来得及反应,林诗兰先一步进去了。 待他后脚跟进去,便听到她声音急促的呼叫:“谭尽、谭尽,出事了!快打急救电话!” …… 苏鸽的奶奶去世了。 而苏鸽在奶奶床旁边的地板上抽搐。 她发着高烧,烧得人都神志不清了。 救护车将苏鸽拉到医院。救治她的医生说,苏鸽是细菌感染所引发的高烧不退,还好送医及时,不然损伤了大脑和脏器,会造成无可挽回的后果。 林诗兰陪在苏鸽旁边。 她挂着吊瓶,发出呜呜咽咽的呓语,听上去像是喊着“妈妈”,也像叫着“奶奶”。林诗兰用纸巾替她擦掉眼角的泪水,那眼泪像擦不尽似的,刚抹掉,她的眼角又湿润了。 林诗兰长叹一口气。 苏鸽的奶奶会死,这个是之前好几个时空都发生过的事。 但对于这个时空的苏鸽,她是第一次经历奶奶的离世。 苏鸽虚弱的样子,令林诗兰回想起,原始时空誓言形成的雷雨夜,水面下,苏鸽苍白的脸。 平行的无数个世界,像无数条线。它们因誓言的力量形成了交错,在林诗兰身上打了个结。 苏鸽是结以外的人,却也是离结最近的人。或许只是因为,苏鸽见证了时空的异常,所以她拥有在时空中传递部分信息的能力。 林诗兰这样想着。 不得不承认,其实她的心里已经不讨厌苏鸽了。 从什么时候起,她对苏鸽的印象改变了呢?可能是那次,苏鸽帮助自己找小狗;可能是更早的时候,苏鸽主动朝林诗兰亮出底牌。虽然林诗兰怀疑苏鸽是别有用心,但她的行为是好的——她让她看到了《闪耀的多重宇宙》,让她明白了所经历的雨季是不同的平行时空。 也可能是,读着不同的苏鸽在书里写下的感受,那时的林诗兰就已经和她产生了共鸣。 她在苏鸽身上,看到很多与她相似的迷茫。 总归,林诗兰为今天自己来找苏鸽的决定感到开心。 天色已晚。 医生说苏鸽的情况已逐渐稳定, 苏鸽奶奶的遗体被医院送到了太平间。后面的手续,得等她的亲属苏鸽清醒后才能去办。 度过这惊魂的一夜,林诗兰和谭尽忙前忙后累得筋疲力尽,也该回去了。 他们回去前看了下苏鸽,她仍旧处于昏迷。 第二天。 午休的时候,林诗兰塞了几口面包,独自去了医院看看情况。 苏鸽闭着眼,似乎还没有醒来。 林诗兰小心翼翼地拉上窗户,不让雨打进来。突然,她的身后传来一声微不可闻的一声“谢谢”。 回过头,林诗兰看见苏鸽的眼睛睁开了一条缝。 她醒了。 嘴唇因缺水干裂,肿成核桃的眼睛却仍在流泪,苏鸽的心里一定很不好过。看到这一幕,林诗兰取下书包,翻了翻,拿出一个小盒子。 “我记得,你比较喜欢甜食。我在校门口没找到巧克力,买了一盒糖果。等你生病好了,我就把这个给你。” 林诗兰不擅长送人礼物。明明是好意,但她仿佛是来谈生意讲条件的,表情冷酷,用词僵硬。 苏鸽没有接过糖果。 她盯着天花板,眼泪没来得及擦掉,便落向了枕巾。 ——怎么办? 林诗兰搜肠刮肚,问自己:打破尴尬气氛最有效的办法是什么? 低头看看手中的糖,林诗兰灵机一动。 她想到了对自己最有用的办法! ——谭尽式无厘头冷笑话。 “它跟你的名字一样呢!”她晃晃手中的糖果盒:“sugar,苏鸽。” “哈哈,你怎么爱吃自己的同类啊?” 林诗兰有进步,笑话的语气不像之前那么僵硬,倒是挺俏皮。 可是这个笑话太冷了。 苏鸽不知是没领会到笑点,还是不想笑,她依旧是之前的表情,没有向林诗兰投来眼神。 悻悻地将糖果盒放在床头柜,林诗兰站起来:“那,你好好休息。我先回去上课了……” 走前,林诗兰被苏鸽叫住了。 “谢谢你救我。” 抬起手,苏鸽挡住自己抽泣的脸。 “可是,我醒来躺在这里,感觉好孤独好害怕。” “奶奶走了,还会有谁在意我?像我这样的无足轻重的人,真的有活下去的意义吗?” 她的声音沙哑,眼神中充斥着彷徨与无望。好似一个快掉下悬崖的摇摇欲坠的人,在渴望路过的人拉她一把。 “有意义,当然有。” 林诗兰挺直身板,她的回答掷地有声。 “你不是无足轻重的,对于你自己,永远不是。你是自己最重要的人,你是你的整个世界。” 苏鸽的哭泣止住了。 她望着林诗兰,不再掩饰自己的脆弱,嘴唇剧烈抽动。 “老师不相信我考试没作弊。没有找到家长去见老师,我就回不了学校了。不管怎么说,没有人相信我,但我真的没有作弊。” “我相信你。” 坐到苏鸽床边的林诗兰,直截了当地说出了四个字。 至此,苏鸽彻底对林诗兰敞开心扉。 她跟她说了考试那天发生的事:当时三模,坐她前后的两个同学作弊,想隔着她的位置传纸条交流。苏鸽平时总被班上的人欺负,他们让她帮忙递纸条,笃定她没有胆子反抗。 后面的同学把纸团扔到苏鸽的桌上,让她传递,但苏鸽不愿意配合他,装没看见。同学无奈之下,踢她的凳子。那响声大了点,竟把监考老师吸引了过来。 监考老师发现苏鸽桌上的纸条,判断是她作弊,把她抓了。苏鸽说出真相,但前后的两个同学不认账,一口咬定苏鸽冤枉他们。其他周围同学也都不喜欢苏鸽,有的人帮那两个同学说苏鸽作弊了,有的同学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不知道。 苏鸽一直是班里不受待见的差生,出了这种事,老师也没有相信她,导致她最后被盖棺定论为“大考作弊”。这个污点以后将一直跟随她,甚至会影响到她的高考。 前天,被冤枉作弊后,老师要求苏鸽叫家长来学校。 她无计可施,冒着雨回家找奶奶。 到家,苏鸽发现奶奶病逝,她没能和奶奶见上最后一面。 抱着奶奶的遗体,苏鸽六神无主地睡了一觉,越睡她越觉得自己像是身处于熔炉之中…… 再后来的事,林诗兰知道。 听完苏鸽的叙述,她沉默许久。 下午回到学校。 林诗兰没回教室,她直接去了教师办公室。 她没跟苏鸽承诺什么,但她自己去找了苏鸽的班主任。 第61章 刺头兰 多年来, 林诗兰没有过和老师对着干的经验。 第一次她去找老师理论,就是帮别人出头。 和苏鸽班主任的对话,让林诗兰缺了下午的课。 林诗兰先是跟她的班主任说明了苏鸽家中的情况:苏鸽的妈妈改嫁了好几次。她的上一任继父跟苏鸽相处时间最久, 但他和她妈离婚后,就不再管她了。苏鸽妈妈在小学时抛下她, 亲生父亲早已下落不明;唯一陪伴她的,是常年卧病在床的奶奶。奶奶前天去世了, 苏鸽因此大受打击。 她家的情况很复杂。苏鸽没法让家长来学校,不是她心虚推脱, 是因为她有难处。 听完她的话,班主任对苏鸽家的状况仍有不少疑问。林诗兰告诉她, 等苏鸽出院,她可以进行一次家访,亲自验证。 之后, 林诗兰和班主任一起,找到了当时考试的监考老师,从她那里获得了从苏鸽桌上发现的作弊小纸团。然后,从高三二班的作业里,林诗兰找出了苏鸽和她前后桌两个同学的作业本。 当着老师们的面, 她把三个作业本的字迹, 与小纸团上的进行比对。老师们看过, 不得不承认, 小纸团上的字更像另外两个同学的笔迹。 林诗兰的可信度大大上升。考试中,指认苏鸽作弊的同学, 被班主任再次叫出来谈话。在多个老师的盘问下, 三个指认苏鸽作弊的同学, 无一例外, 都改口了;有两个同学说自己“记不太清楚了”,有一个同学说“看苏鸽平时那样,我不用看也知道,肯定作弊的是她”。 最终一个下午过去,班主任妥协,选择相信林诗兰的描述——苏鸽没有作弊。 退出办公室前,林诗兰跟班主任说的最后一句话,恰好被在外面等待她的谭尽听见。 “老师,这次的事,不仅仅是苏鸽被栽赃被冤枉了。它足够反映出,班上同学集体排挤苏鸽、不喜欢苏鸽的状况,已经持续很久了。老师你作为二班的班主任,一定明白我说的意思。” 林诗兰走出办公室,谭尽碰了碰她的胳膊,一脸的佩服:“哇!小兰你有点帅哦!” 她不苟言笑:“你比我小,你不能叫我小兰。” “哼,”谭尽酸溜溜的:“就只许我哥叫?” “对啊。”她故意逗他。 谭尽一愣。 “小兰小兰小兰小兰小兰……” 他一口气说了无数个“小兰”,直说得自己一口气接不上来,才面红耳赤地停下。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73节 “我就要叫!我就要叫!” 她瞥了他一眼,表情像在看一个咬着拖鞋满屋跑的傻狗子:“那你叫吧。” “一天只能叫一次,你已经把接下来一个月的叫完了。” “什么?!你怎么不提前说!” 谭尽愤愤地吃下这个亏,心中暗喜:以后他也能叫她“小兰”啦。 放学后,他们要一起去医院看望苏鸽。 林诗兰心情很好,一边跟他讲着下午找老师的细节,一边往校门口走去。 眼尖的谭尽,比她先一步发现校外的身影:“等等!那里站着的,是不是你妈妈?” 她看向他指的方向,心中咯噔一声:还真是。 看见吕晓蓉,谭尽顿时紧张:“你妈怎么来了?她不会是知道了,你下午逃课的事,过来兴师问罪吧?” “我没逃课,我跟老师请假了。” 林诗兰冷静一想,猜到了她妈是为何而来。 “今天周五。我妈给我报了个高考冲刺班,我跟她说不去,把课退了。她估计没退,想亲自过来接 我上课。” 又是这种事,光听着谭尽都觉得窒息:“你要听她的,上那个冲刺班吗?” “不上。” 林诗兰已有了主意:“我得把这事彻底解决一下。你先去医院看苏鸽吧,买个果篮和晚餐带着,我一会儿到医院找你。” 谭尽点点头。 和他分开的林诗兰,朝她妈的电动车走去。 望着她的背影,很奇怪,这一次谭尽的心里没有了以往的担心。 他曾经绞尽脑汁地想办法劝她“活出自我,不再被妈妈捆绑”,又眼见她一次次被她妈妈打压后,被迫妥协。 林诗兰所拥有的“破壳而出”的力量,十分微小。 她寻找自我的道路,很艰难。 但她已然动身,去往她想去的方向…… 昨天,林诗兰只身闯入散发异味的垃圾屋,救出苏鸽。 今天,林诗兰自己去教师办公室,振振有词地帮苏鸽“翻案”。 神奇的是,她看上去,还是和以前别无二致的淡定模样,胸腔中却已经不再是从前那颗麻木的心脏。 深呼一口气,谭尽收回目光。 他相信她。 等她处理好,她会来找自己的。 骑上自行车,他去做林诗兰交代的事了。 林诗兰那边。 不出所料,吕晓蓉是为了冲刺班的事,来校门口逮她。 “芮芮,吃个茶叶蛋吧,晚上还要上课呢。” 她妈递过来一个小塑料袋。 鸡蛋还有余温,林诗兰没说话,拎着袋子。 “唉,你说当妈的容易吗?你上个课,我花了钱,还得哄着你去。那也没办法,谁叫我是你妈,我关心你呢。” 吕晓蓉跨上小电驴,招呼女儿坐上来,嘴里碎碎地抱怨了几句。 林诗兰没应她的话,坐到电动车后面。 她把鸡蛋剥了,一口一口吃掉。 鸡蛋吃完,正好补习机构也到了。 “你自己上去吧。”吕晓蓉看她配合,以为任务完成了,打算把女儿送到这里,自己回家做饭。 林诗兰替她放下电动车的脚踏,她妈的包也被她紧紧攥在手上。 “你要跟我一起上去啊,不然怎么退钱?” “……” 吕晓蓉是真没想到,林诗兰会做到这种程度。 补习机构的前台人来人往。镇子就那么大,走来走去的全是熟面孔。 前台的工作人员说负责不了退款的事。 林诗兰让他叫能负责的人过来,她们在这里等。 “够了,别闹了。你不觉得丢人吗?”吕晓蓉想要拉她走。 路过的学生和家长向她们投来目光,林诗兰直挺挺地站在前台,她妈拽都拽不动。 “丢人挺好的,”她说话不背着人,随便别人看:“比上没必要的课,花没必要的钱好。” 吕晓蓉气不打一处来:“你喜欢丢人,我可不想陪你丢人!你在这儿问,问了也没用。人家补习机构怎么可能同意退钱?” “不能退钱,那这钱不要了,总归我不会来上课。” 林诗兰看向她:“就当买个教训,给你。” 吕晓蓉瞪大眼睛:“你什么意思?” “以后,妈妈该知道了。我说不要的时候,就是我不愿意。你硬要我来,也没有用。” 她面不改色,语气平和。 吕晓蓉的火被她 彻底挑起来了,正要发作…… 一个穿衬衫的中年男人走向前台。 中年男是补习机构的负责人,刚开口的第一句话,林诗兰便知道,他跟她妈是同一阵营的。 “学生啊,我远远听见你和你妈妈吵起来了。你妈的用心,你怎么体会不到呢?你太不懂事了。” 他冲吕晓蓉笑笑,拍拍林诗兰的肩膀。 “你看你妈妈对你多好。这个冲刺班价格不低的,你妈眼睛眨也不眨,钱都给你交了,一点儿没心疼。多少学生想要参加冲刺班,哭着闹着要来,他们家里不愿意出钱。你妈爱你,舍得给你花钱,你怎么还怪你妈呢?你知道多少学生羡慕你吗?” 吕晓蓉站在一旁,抬手抹泪,仿佛心中有万千苦楚无处诉说。 “是啊,是啊。我对她好,她不领情啊,老师你快帮我说说她。”她不断附和着中年男,他们用责备的目光看着她。 哪怕对面有两个人,三个人,二十个人,林诗兰都不会畏惧。 “愿意花钱给小孩补习,就是爱她吗?” 她大声质问他们:“孩子说了不需要。对于她的课业,补习是额外的负担,还要花钱给她补习。这算是爱她吗?” 中年男重重“啧”了一声,立刻想压住她的话:“你说你不需要,有可能你的课业有需要提高的方面,你自己不知道。” “家长比小孩更懂小孩自己的需求吗?你这么说,不觉得傲慢吗?” 林诗兰矮他一个头,声音却比他高。 “我已经说了不来上课,还要拉我过来。我说的话,没有被重视过;我的意愿,没被尊重过。愿意花钱补习,看上去是为了我,实际上,是为了那张好看的成绩单。” 吕晓蓉忍不住说她:“成绩好了,高考好个好学校,难道不是为了你的未来吗?怎么就不是为了你啊?” 他们讲的不是同一个东西了。 她在说“自主选择”,她妈在说“为了你好”。 深知说下去,也只会陷入鸡同鸭讲的泥潭,林诗兰及时抽身。 “没有人比我更懂我的未来!” 她说服不了她妈,但她可以用实际行动,做自己要做的事。 林诗兰不等他们说话,直接掉头走了。 ——没错!我没有礼貌! ——没错!我是个疯子! ——我看谁能拦我?! 她内心的声音,吼得好大声。 林诗兰走得猝不及防。 她的步伐虎虎生风,六亲不认。 在场的人都没来得及反应,她已大摇大摆走出了补习机构。 第62章 砂糖橘 二班的班主任在放学后来到医院, 看望了苏鸽。 从老师口中,苏鸽知道了下午发生的事。 班主任走后,苏鸽拿起桌上林诗兰送给她的糖果盒,攥着它看了许久。门口稍有动静, 她便飞快地转头望向那里——她在等着林诗兰来。 林诗兰正面无表情地路上狂奔。 出了补习机构, 她本来要坐车去医院的。 被中年男和她妈的话气昏了头,她没想起来可以坐车, 凭着一股劲自己拼命地走啊走。 反抗妈妈这件事, 只有林诗兰自己知道,她并不想表面看上去的游刃有余。 她一边走一边思考着, 她妈会不会又被她气到旧疾复发,呼吸困难。在自己的现实世界,她已经没有妈妈了……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74节 思来想去, 林诗兰问自己:后不后悔说刚才那一番话。 结论是, 她不后悔。 照顾她妈的心情, 选择隐瞒自己的想法, 隐瞒真实的自己,何尝不是一种生分?如果说见到妈妈的次数是有限的,林诗兰仍然希望, 在这些有限的次数里, 她们能够敞开心扉对话。 坐车八站路的距离, 林诗兰硬生生靠走的, 走到了医院。 在医院门口,谭尽叫住了她。 他刚买齐林诗兰交代的果篮和晚餐, 骑车过来, 恰好碰见她。按理说这两样东西并不难买, 但医院门口卖的果篮, 水果放久了,不太新鲜。谭尽又骑车骑了好远,找卖水果的店自行搭配了一份果篮。这才耽搁到现在。 “我多买了一些水果,给你吃的。橘子可甜了,你快尝尝。” 谭尽的自行车筐子装得满满当当。单手扶住车把,他递给她一个砂糖橘。 橘子小小,握在手里凉凉的,很有效地冰镇了她心中残留的烦闷。 林诗兰负责吃小橘子,谭尽负责停自行车。 没一会儿,他就拎着晚饭和果篮回来找她了。 “张嘴。”林诗兰突然对他说。 谭尽一愣。 他闭上眼,把嘴嘟了起来。 意想中的吻如期到来。 就是,怎么触感怪怪的? 睁开眼,谭尽看到自己嘴唇,紧紧地挨着两瓣……小橘子?! 林诗兰惊讶道:“叫你张嘴,你怎么嘟嘴啊?” “我没听清楚啦!” 他一口吃掉捉弄他的橘子,脸刷地红了。 林诗兰扑哧笑了。 脑内不断循环他虔诚闭眼的画面,她走进电梯了还在笑。 他的脸越来越红。 “不可以再笑我了!” “嗯。”林诗兰努力憋笑,肩膀抖动。 谭尽忍无可忍。 转过身,低下头,趁她没来得及反应…… 他在她的脸颊上留下一个轻柔的啵啵。 电梯上升。 谭尽开心地笑:“今天的小橘子,很甜哦。” 林诗兰的脸红了:“是哦。” 出电梯后。 还没等他们走到病房,病房的门已经打开了。 苏鸽的精神状态相比于上午的有所好转。她拖着吊瓶,亲自下床,给他们搬了椅子。 按他们三个人之前的关系,谁也想不到,有一天他们会排排坐,一起吃晚饭。 谭尽打包了一份米粥给苏鸽,他俩吃的是面条。 三个人的肚子都饿了,即使环境不太好,也吃得有滋 有味。苏鸽更是非常给面子地,把一大碗米粥都喝了下去。 饭后,谭尽去扔垃圾。 终于有了跟林诗兰独处的时间,苏鸽双手捏着糖果盒,鼓足了勇气。她开口的第一句话,便语出惊人。 “林诗兰,我可以跟你做朋友吗?” 林诗兰在喝水,差点被呛到。 苏鸽赶紧找了张纸巾给她:“抱歉抱歉,你是不是不愿意,我知道你不乐意也很正常!” “不是不愿意,是你说得有一点点,突然。” 林诗兰擦着嘴边的水,苏鸽慌乱的样子,搞得她也紧张起来。 “我找的时机比较怪,抱歉!”苏鸽低着脑袋,声音变小:“我没有交过朋友,我想跟你做朋友,又不知道该怎么说比较好。” “我们一样,我也没有朋友。” 虽然正式回应这个请求有些奇怪,但再不回答的话,苏鸽会继续不安。林诗兰主动把手搭在她的手背上,笑着说:“可以哦,我们做朋友吧!” 抬起头,苏鸽冲她露出笑容。 她笑起来很可爱,右边脸颊有一个浅浅的小酒窝。 这个酒窝,林诗兰是头一回看到。 “对了,”苏鸽从枕头欢,我也想送你个小东西。” 林诗兰一眼认出来:那是她挂在背包上的,与她形影不离的樱桃小丸子。 “它来自,我小时候最喜欢看的动画片《樱桃小丸子》。小丸子真诚坦率,有好朋友,有其乐融融的家人。看着它,我的心情就会变好,我想将这份心情送给你。” “哇!好棒的礼物。” 是很珍贵的礼物呢,林诗兰把它小心翼翼揣进兜里。 她心中的兴奋,不比苏鸽少:原来有朋友是这种感觉啊! 收好了小挂坠,林诗兰转头看向苏鸽,发现她的眼里有泪光在打转。 “怎么哭啦?”她赶忙搬起小板凳,坐得离病床近了些。 苏鸽哽咽:“我读过《闪耀的多重宇宙》,里面发生的事我仔仔细细看了。今天,我一直担心,你不会愿意和我做朋友了,那些都是你亲身经历过的……” 林诗兰摸摸她的手。 关于这个,她早就想通了。 “别的时空的你,是别的时空的你。” “你没有经历过,我所经历的时空。而我所碰到的,好的坏的苏鸽们,全都不是我眼前的你啊。你没有对我做过不好的事。” “更何况,真要论起来的话……第三时空的苏鸽抢我物资,害死我一次;第四时空的苏鸽被我害死了一次,她的时空崩塌。一命还一命,我们早就扯平了。” 林诗兰语气轻巧,笑容依旧。 敏感地听出她话中自责的意味,苏鸽正色道:“每个时空的你,都在救人。纵使那个时空崩塌,你也不要将过错揽到自己身上。就算这里,不久后又被洪水淹没,杀死人们的也不是你,是天灾。” 这话题太沉重。苏鸽仍在病中,现在不是说丧气话的时候,林诗兰及时岔开话题,给她们加油打气。 “我经历的每个时空,都有细微的不同,现在认输未免太早。” “所以,你得快快恢复健康。灾难来临之前,我们还是要把生活过好。” 窗外的雨,没停多久,这会儿又开始下了。 乐观的话,多少有些违心的成分。 重回雨季数次,林诗兰依旧参不透规则。 多人逃出村庄,世界过大的变化,会导致时空崩塌。 那么少 量人的逃出呢?像她第一次回到雨季的那个时空,她和妈妈还有一些村里的人顺利逃出来了。那个时空崩塌了吗?林诗兰不知道。 随着降雨量增加,他们离灾难越来越近。 目前,林诗兰唯一的想法是:在“不引起世界过大变化”的规则内,让她亲近的人活下来。 至少,她不会再一次让谭尽为了救自己,重伤死去。 突然响起的震动声打断了林诗兰的走神。 她的手机来了电话。 和苏鸽说了一声,林诗兰到走廊接听。 是她妈妈找她。 “林诗兰,你又跑哪去了?” 接起电话,林诗兰立马熟练地降低耳机的音量。 “你一个快高考的人了,不想上冲刺班,至少得回家吧。桌上堆着那么多卷子,你什么时候开始做啊?” 她跟她妈唱反调的技术日渐进步:“我一个快高考的人,你对我说话能不能小声一点?你吼我,会影响我备考的心情。你吼我,我难受了,更不想回家做题了。” “你让我在补习机构丢人,我没说你,你还敢蹬鼻子上脸?” 吕晓蓉语气没软,声音却结结实实地小了一些。 “快给我回家。有时间在外头瞎晃,不如在家多做几套题。” ——不回家做题的要挟很奏效。 她妈眼中,高考成绩是大于一切的存在。 看在高考的面子上,她妈的脾气都能稍稍往后边放一放。 林诗兰有一种预感:在高考前的这一段时间,为了让她老老实实考试,她妈不会再整什么幺蛾子了。 第63章 小糖果 苏鸽出院后, 处理了奶奶的后事。 当她回归校园,已不再像从前那样孤单。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75节 每天中午,她都和林诗兰一起吃饭, 而林诗兰的旁边总有一个黏黏的跟屁虫谭尽。他俩常常斗嘴, 为苏鸽的午休增添了许多笑料。 日子一晃而过,他们迎来高考。 林诗兰和谭尽负责任地完成了考试,感谢平行时空的他们将这个雨季借给了自己。 苏鸽则是为她自己,交上了答卷。 曾经的苏鸽, 别的时空的苏鸽, 都认为自己的存在没有意义。她没有信心长大,不知道活这么久要干什么。她一遍又一遍书写自己的故事, 想留下一些东西。她希望, 有自己以外的人知道, 她存在过。 这个时空的苏鸽, 却没有在《闪耀的多重宇宙》的后面,多添一个章节。 因为这个时空的她, 交到了朋友。 她的朋友对她说:“你不是无足轻重的, 对于你自己, 永远不是。你是自己最重要的人, 你是你的整个世界。” 苏鸽选择相信她的话。 高考结束的那天。 苏鸽去好朋友家看了小狗。 那只她原本以为没有存活可能的小土狗,如今活蹦乱跳地围着她的腿打转, 冲她热情地摇尾巴。 “静静想让你摸摸它。”林诗兰一下子看出自家小狗的意思。 心中残存着当时没有救它的愧疚,苏鸽动作犹豫。她的手伸出来, 但迟迟不敢碰到小狗的脑袋。 静静一个跳跃,主动挨上了她的手。 小狗不介意, 小狗不记仇。 黑溜溜的眼睛像小葡萄, 它眼睛亮亮, 高高兴兴地吐舌头。 没心没肺的小土狗,注意力并没有在苏鸽身上停留太久。小区里它的狗朋友出现,静静立刻跑过去找它们打闹了。 望着小狗跑走的背影,苏鸽忍不住感叹:“它好活泼呀。” 她上次见到它,小狗被车撞了,奄奄一息地倒在血泊中。现下,小狗个子蹿高,皮毛被养得油光发亮,完全看不出当初的样子了。缺了一条狗腿也不影响静静的矫健,跟别的小狗玩,它甚至比它们跑得更快,动作更灵活。 林诗兰吃力地拽着狗绳:“是啊,它越大越调皮,小狗狗快变成小猴子了。” 她们说着话,吃完饭的谭尽也过来小区楼下了。 高考考完,身边的氛围轻松愉快。 只有他们三个,不像其他同学那样,感觉到解放了。 不久后淹没镇子的水灾,是一把悬在头顶的剑。他们三个知道未发生的事件,可是没有人知道如何破局。 ——接下来该怎么办? 他们有能力救镇子里其他的人吗?显然没有。 提前散布消息,让镇子里的人离开,会造成时空崩塌。 不做出改变,按照原来的发展,水灾发生时,他们将困在镇子。面对洪水这种可怕的天灾,别说救人了,他们能否自救都是个问题。 林诗兰焦虑地啃着指甲,陷入深思。 谭尽的意识,陪伴了林诗兰三年,他见她所见,感她所感。他知道,她总是把压力扛到自己的肩上。 这一回,有他在,是时候把她的担子卸下了。 “我们逃出去吧。”谭尽率先给出了方向。 “我同意。”苏鸽附和道:“时空崩塌的话,大家都会死。可要是不逃跑,我没把握能在灾难中幸存。自私地说,如果一定要牺牲我们,这个世界才能继续运转, 那这样的世界还不如毁灭了。” 定下了逃离镇子的计划,离开的日期也得商量好。 既然要走,动身的日子宜早不宜晚。 “之前的每一次,灾难都发生在7月17日至26日。最近降雨量大幅度增加,镇子附近的路段有遇到泥石流的风险。我哥两个星期后离开雁县,是6月25日,那天出行是安全的。” 提早20多天逃难,谭尽定下的日期已经非常谨慎。 剩下的工作便是:谭尽说服他爸妈,林诗兰说服她妈妈,找个由头带着他们一起离开雁县。 讨论了一个晚上,时候不早了。 静静的狗朋友回家了。 它晃着小尾巴,回到主人身边。 苏鸽大着胆子抱起静静,姿势像抱着婴儿。 小土狗很亲近她。它举着小爪子,咧着嘴,舒服地眯起眼睛。 这一抱,苏鸽还有点不舍得撒手了。 看出她对小狗的喜欢,林诗兰问她:“你要不要把静静带回去养几天?” “让我带回家?”苏鸽嗖地抬起头,眼里写着期待:“可以吗?” 知道她是靠得住的,林诗兰给予了她充分的信任:“可以啊。” 沉甸甸的小生命被自己托在掌心,小狗暖乎乎的。苏鸽很想跟它多呆一呆,嘴上又有些嘀咕:“真的吗?我能行吗?我怕养不好。” “你能行!把静静的狗粮带着,按时给它吃就好。它上厕所有狗厕所,睡觉有狗窝,带齐了东西就不需要操心,静静是很乖的小狗。” 小土狗舔了舔林诗兰的手,好像在赞同她的话。 林诗兰又给苏鸽打了剂强心针:“有什么不懂的,你打电话问我,我也可以去你家找你。你要养不了,我再带回来。” “好!”苏鸽不再隐藏自己的真实想法:“那我带回去养几天。” 提着大包小包,带着静静,苏鸽回了家。 这段时间,心理状态的好转,让她清理掉了家里和门口的垃圾。 不过,对于垃圾屋的彻底清洁,一直没有提上日程。 打开家门,苏鸽看见屋里的惨状,低下头,亲了亲小土狗的脑袋。 “啊,这里太脏了。” “你可不能呆在这样的屋子里,会生病的。” 林诗兰给狗狗洗过澡,它的小脑袋香喷喷。 要是把它带进臭烘烘的家,小狗这趟做客肯定不会开心。想到这里,苏鸽有了强烈的收拾家的念头。 将静静放在相对干净的卧室,苏鸽撸起袖子,给她的垃圾屋做起了卫生。 拿出超大塑料袋,全家上下她走了一遍,把所有该丢的东西,毫不犹豫地丢了。 奶奶的药、脏兮兮的纸团、塞在角落的秽物、不干净的地毯,零碎的瓶瓶罐罐……客厅要扔的东西,装了五个大塑料袋。 厨房更是废品的重灾区。几乎所有冰箱里的食物,柜子里的调料罐都是过期的。她整一整,又拎出了三个大塑料袋的废弃物。 来来回回丢了好几趟垃圾,苏鸽终于完成了打扫的第一步。 接着,她一边将脏衣服、桌布、床单、窗帘,丢进洗衣机,挨个洗一遍;一边逐步清洁冰箱、水槽、桌面,厕所。再然后,她开始擦桌子、擦玻璃、擦马桶、扫地,拖地…… 家务简直像做不完,洗出的污水一桶接着一桶。 中途累了她就看看小狗,等苏鸽忙完这些,天都亮了。 揉揉手腕,她不知疲惫地继续下一步:整理。 家里东西,很久没有被规律摆放,通常哪里有位置就搁哪。 苏鸽买了非常多的书,只有书的保存是比较有序的。其他的所有物件,几乎全是东一件西一件地散落着,杂乱无章。 她收啊收,从早上一路收拾到下午。期间给静静喂过水,吃过饭,她自己没什么胃口,就什么也没吃。 从奶奶的床底,苏鸽意外翻出几本相册是她从未看过的,里面有她婴儿时期的照片。 相册被放在房间的床头柜,苏鸽准备等到整理完了家,认真欣赏。 清理垃圾屋的最后一步,苏鸽给自己洗了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 这个澡,她洗了足足一个小时。 她搓下身上的泥垢,细细地给头发打上香波。想不起来有多久,苏鸽没有这么细致地触碰过自己的身体。 ——大腿的赘肉、有拜拜肉的粗胳膊、圆鼓鼓的肚子,以及太过丰满显得下垂的,她的胸。 这些,全是苏鸽讨厌的她身体的部位。 可恨的肥肉吞噬了她的校园生活,让她饱受同学们的欺辱。 搓洗着自己,苏鸽看向镜子。 洗澡的一个小时,她就那样看着,看着。 ——为什么她有那么多的肉呢? 捏起自己肚子上的游泳圈,她一松手,肉便弹了回去。 苏鸽觉得有点好笑。 她的肉,是很柔软的肉,并且很有弹性。 她的肉这些年包裹住她,撑起她的骨架,就像保护她的一团团棉花,聚集在她的身体。 它不会吃掉她,更没有她想象的那么讨厌。 她的肉,只不过是她的一部分罢了。 热水和泡沫,带走了污渍。那只长期躲在阴暗处的小老鼠,抖落了一身的灰尘,走出来,晒到了皎洁月光。 历时一天一夜,苏鸽完成了她家的深度清洁。 垃圾屋焕然一新。 睡饱的静静跑出来参观,激动地四处嗅嗅。 空气中有清洁剂残留的淡淡柠檬香。 心满意足苏鸽长长地吸了一口气。她把小狗抱到腿上,打算吃着晚餐,看一看相册。然后,睡个好觉。 有一本相册,是她妈妈年轻时的照片,她当时的年纪看上去比她大不了几岁。 妈妈在爬山,旁边一个青年挽着她。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76节 苏鸽觉得青年眼熟,又看了几张照片,想起来了。 他的眉眼,和自己的非常相似。 他的鼻子和嘴巴,有一点像奶奶。 嚼着面包,苏鸽打开了另一本相簿。 那里面是她的小时候。原来她还穿过红色的小肚兜,真可爱。 拿起那张特别的红肚兜相片,苏鸽仔细打量。小土狗爱凑热闹,过来用鼻子拱了拱相片,相片歪了歪,苏鸽隐约看到后面写着什么…… 翻过来一看,那儿果然有字。 一行陌生的字体,工工整整地写着:【小糖果周岁宴】。 “小糖果?” 她盯着相片,愣了十秒。 又笑哭又想笑,苏鸽迟钝地反应过来:“竟然真的是,sugar。” 她从没想过,自己的名字有这样的含义。 先前,林诗兰点出来,苏鸽也只当玩笑话听了。 小土狗静静不懂,这张照片怎么惹得苏鸽哭了。 它生气且警觉地吼了照片几声。 苏鸽笑中带泪,也不管狗听不听得懂, 她指着照片跟它解释。 “这个可爱的小婴儿是我。” “我是小糖果。” 第64章 她与她 静静在苏鸽家呆了一周。 林诗兰去接小狗回家时, 苏鸽告诉她,她不跟他们一起走了。 车票买在明天,她比他们提早了一个星期离开雁县。 这一周, 苏鸽找了她的前继父好几回, 死缠烂打地多番询问,终于打探到了她妈妈的下落。 她前继父,也就是林诗兰的堂叔,他在喝酒的时候听老熟人讲起, 几个星期前他在隔壁县的商业街碰到苏鸽妈妈。她妈推着车, 在街边卖炸串。 堂叔是个不靠谱的人,他的话不可信。就算他没骗苏鸽, 这条信息也很模糊。但是, 从他那儿听完这事的苏鸽, 立刻买了去隔壁县的车票。 林诗兰能够理解苏鸽的决定。 不同的雨季, 不同的苏鸽,处于病中的与弥留之际的她, 都不约而同地呼唤着她心底最想见的“妈妈”。 她早该去找妈妈了。 不论妈妈在或不在, 不论她的思念会不会得到回音, 这趟旅程总归会给她的执念一个解答。 要走的决定匆忙, 苏鸽明天走,今晚是他们仨最后相聚的机会。 苏鸽提早买了食材, 留林诗兰吃饭,晚上她打算亲自下厨。没忘记林诗兰的小尾巴, 苏鸽还给谭尽打了电话,让他一起过来。 “你抓紧出门。我们做咖喱饭, 很快就能做好。”苏鸽特意交代。 谭尽一口答应:“行。你们有什么想吃的想喝的, 我顺路买了带过去。” 林诗兰不跟他客气:“我想喝珍珠奶茶, 苏鸽你喝吗?” 苏鸽也不客气:“喝!来一杯。” “那我买三杯珍珠奶茶。” 跟谭尽打完电话,两个女孩便钻进厨房,开始准备晚饭。 打开橱柜,林诗兰数不清自己这是进门后第几次发出感叹:“你家大变样了,现在收拾得真好。” 所有锅碗瓢盆,苏鸽都刷过了,摆放得整整齐齐。 洗着菜的苏鸽嘴角上扬:“这可多亏了静静的到来。” 被提到名字,小土狗迅速从房间跑出来,出现在现场。 “啊?静静?”林诗兰不知道自家小狗还是个会做家务的田螺姑娘。 苏鸽保持神秘:“对啦,反正,多亏了它。” “好吧,”林诗兰弯腰,对小狗说:“你是功臣,今天给你加餐。” 小土狗两耳竖起来,坐得笔直。 高压锅滋滋响。 时间的魔法让牛肉变得软烂,香味飘满屋子。 在苏鸽和林诗兰的合作下,美味的咖喱饭马上就要出锅。奇怪的是,早该在一个多小时前过来的谭尽,到现在都没出现。 “会不会是迷路了?在路上遇到什么事了?” 林诗兰有点担心:“我给他打个电话。” 电话响了好几回,才被接起来。 “喂?”不是谭尽接通的,那边是谭妈妈的声音。 “喂,阿姨,我是小兰。” 这状况太不正常了,捧着手机,林诗兰蹙紧眉头:“谭尽方便听电话吗?我约他吃晚饭,他一直没来。” “小兰啊,方便的,谭尽在家。”谭妈妈的语气不慌不忙,不像是出事了:“你等一会儿哦,小尽手机忘在客厅了,我拿进去给他。” 看林诗兰的神色不对劲,苏鸽耳朵也凑过来听,她索性打开手机功放。 “这孩子怎么锁门呢?”电话那边传来谭阿姨拉把手的声音,以及非常大的游戏声。 键盘鼠标被快速操作,游戏的战况貌似异常激烈。 “小尽,小尽,开个门,接电话,”谭阿姨咚咚咚地敲门,一边喊着他:“你的游戏停一停,晚上有约,你怎么不记得了?” “我没约人。” 为了盖过游戏声,谭尽说话的音量特别大。 “你等会儿,等我打完这把。” 电话另一边,林诗兰和苏鸽将他的话听得清清楚楚。 ——看来,谭尽把约了她们的事忘到脑后了。 林诗兰感觉怪怪的。他一向心思细腻,重视约定,这完全不像谭尽的作风。 但哪里怪,她说不上来,那边的声音确实是他。 “额……”苏鸽看向林诗兰,打了个圆场:“没事,让谭尽打吧,可能是重要的游戏,有比赛什么的。我们自己吃,咖喱饭都做好了。等他来,咖喱都没法吃啦。” “嗯。”林诗兰的心情一下子变差。 邀请晚餐的主人已经这么说了,她只好告诉谭阿姨:“阿姨,那我挂了。我和我朋友先吃饭,不等他了,谭尽打游戏吧。” 苏鸽明天要走了。 这顿饭,本该是给她饯行的,有特殊的意义。 谭尽却因为玩游戏,缺席了。 咖喱饭做得非常有滋味,完全不输餐厅的咖喱。 吃饭时苏鸽跟林诗兰提了一嘴,她去找堂叔时,撞见林诗兰妈妈来找堂叔,给了堂叔钱。林诗兰没听她妈提过这事,有可能是之前她妈要给她报冲刺班,跟堂叔借钱了,前几天去还。 稍稍留了个心思,林诗兰打算回头问问她妈。 苏鸽和林诗兰各吃了两大盘咖喱饭。 静静也吃了超多的肉,吃得小肚子鼓鼓囊囊。 晚饭吃得开心,也不开心。开心是因为咖喱饭相当成功,不开心自然是因为,谭尽没来。 之前,苏鸽一边做饭,一边念叨了好几遍“珍珠奶茶”。于是她们吃过饭,林诗兰主动提出:“我们出去溜溜弯消消食吧,顺便买个奶茶喝。” 苏鸽欣然答应。 换了一身黄色的连衣裙,苏鸽从房间出来。 她常年穿着肥厚的校服,林诗兰头一回见她穿显身材的衣服。 “靓女,你的打扮很夏天哦。”林诗兰高度评价,给她比了个大拇指。 “好看吗?” 苏鸽羞涩地转了个圈圈,裙摆宛如绽开的花朵。 “好看。” 笑眯眯的林诗兰挽上她的胳膊:“走,我带着美女出街。” 不苟言笑的林诗兰,夸人的次数屈指可数。 这声“美女”,苏鸽格外受用。她被林诗兰挽着,不再是平时含胸驼背的走路姿势。 苏鸽的肉,还是从前的肉。 不过,它们的状态已然放松。 纵使大马路上人来人往,她也不怕被看了。 难得,外面没下雨。 她们慢悠悠地走,不必打伞,双手自由。 夏日傍晚的风,湿湿热热。 她们点完奶茶,坐在靠窗的位置。风儿吹起林诗兰黑色的长发,她垂眸,将发丝挽到耳后。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77节 察觉到苏鸽正盯着自己看,林诗兰挠挠脖子:“我脸上有什么吗?” 用吸管搅了搅奶茶,苏鸽猝不及防道:“我以前很嫉妒你哦。” “你长得太漂亮啦,你在我心目中是我们学校最漂亮的女孩。” “更近地接触你之后,我发现你呀,居然还有别的优点,学习成绩优异,勤奋善良……” 端起杯子,苏鸽猛喝一大口奶茶,仿佛是借酒消愁。 “那时我好喜欢谭尽,可是谭尽喜欢你。他啊,是班上唯一不欺负我的人。他对于我,像黑夜中的一束光。抓着这根救命稻草,我度过了许多难熬的日子。你能想象得出,以前的我有多嫉妒你吗?” “我哪有你说得那么好啊。”林诗兰上前拍拍她的肩,劝她清醒一点。 谭尽的存在,于她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这个不用苏鸽说,林诗兰懂的。 “我打电话把谭尽叫出来。怎么能因为打游戏爽约呢?他得跟你道别一下,不然太遗憾了。” 苏鸽摇头,表情并无不舍:“不用了。” 看向林诗兰,她目光灼灼:“现在的我更喜欢你。” 这直球打向林诗兰,把她弄懵了:“喜、喜欢?” 苏鸽哈哈大笑:“不是说恋爱那种喜欢,是朋友的那种喜欢。相比于谭尽释放的善意,你带给我的力量远比他给我的,多得多。” 奶茶甜甜的,苏鸽的话更甜,林诗兰的胸腔中徜徉着感动。 “从前的我,看见你的好,觉得可恨。我嫉妒你。” “如今我看到同样的好——你的脸蛋还是那么精致,你的灵魂还是那么美丽。我看着你的好,心里感到无比舒服,谭尽喜欢你是应该的,我也喜欢你。我希望你越来越好。” 替对面的林诗兰理了理乱掉的额发,苏鸽嘴唇一扁,到底没忍住,流露出了临别的悲伤。 “我很舍不得你,我的朋友。” 窗外的天空,有近几个月来,最完美的晚霞。 厚厚的云层后,冒出亮闪闪的粉光,就像是白云被精心描了一层粉金色的边。绚烂的粉色从天际洒向人间,她们静坐在奶茶店,眼见的一切都光彩耀眼,宛如身处于梦幻的卡通世界。 《樱桃小丸子》也是林诗兰最喜欢的卡通片。 短发的苏鸽,长发戴眼镜的林诗兰。她们望着自己倒映在窗玻璃上的影子,有一瞬间,仿佛看见了小丸子和小玉,那是她们童年时,最最向往的友谊。 夕阳西下,晴雨更迭,时空变换。 而友谊留存心间,永远不变。 林诗兰举起奶茶,与苏鸽碰杯。 “这个雨季过后,我们都不知道会去向哪里。就算不能再相遇在一起,也要去看不一样的漂亮风景。” 她们脸上挂着相似的释然的微笑。 “苏鸽,前路快乐。” “林诗兰,前路快乐。” 第65章 不守约 多雨的季节。 只下午到傍晚, 天气好了一阵。 与苏鸽分别后,林诗兰到谭尽家找他。 她进门没一会儿,雨又下了起来。 屋里的人并没有注意到淅淅沥沥的雨声, 因为,林诗兰跟谭尽吵起来了。 …… ——珍珠奶茶,买三杯珍珠奶茶。 谭尽心中念叨着这事, 突然眼睛一花。 上一秒,他在客厅挂断电话, 高高兴兴地准备出门。 下一秒,他站在自己的房间里, 面前站着林诗兰。 “我怎么没给你打电话?你看手机啊, 下午的通话记录。我吵到你, 害你输了游戏,也是因为你爽约在先。我还以为你遇到棘手的事, 出不了门,早知道你在家玩游戏, 我就不来了。” 她抱着手臂,眼神冰冻, 恶声恶气地反击他。 ——是的, 反击。 谭尽感觉到自己口干舌燥。他明显是之前对她说了什么, 把林诗兰惹成这样, 但他完全想不起来了。 弄不清现在的状况,他茫然地看向身后的电脑屏幕。 游戏是正在运行的状态。他常玩的游戏人物死亡了, 催促复活的背景音乐激昂。 有一种不妙的猜想浮现在脑中, 谭尽看了眼桌上的时间。 【20:41】 天黑了。 接到苏鸽的电话, 不过下午三四点。 从那时到林诗兰进门后, 所有发生的事, 谭尽没有记忆。 ——过去的几个小时,自己失去了对身体的掌控。 谭尽的心一点点地沉下去。 “你不打算说些什么吗?”林诗兰被晾在一旁许久,他看着盯着电脑,用后脑勺面对她。 “小兰啊……” 嘴唇动了动,他神色淡淡,词汇苍白:“我不知道说什么。” “哦。” 林诗兰眼眶一下子红了。 他叫她“小兰”。也不知道这两个字怎么戳伤了自己,心口一紧,她忽然觉得十分难受。 刚刚,她好心好意地关心他,换来谭尽一脸的不耐烦。“你害我打游戏输了”听到他那么说,都没有听到“小兰”来得委屈。 这个昵称,将林诗兰从敌对状态中抽离,她失去了吵架的力气。 狼狈地转身,她赶在眼泪落下来前,告别了他家。 他们的关系中,林诗兰看上去是更强势的一方。 谭尽先喜欢她。 他总是被她欺负,他总爱围着她转,黏她黏得像颗牛皮糖。可是,林诗兰对谭尽的喜欢,已经悄悄地追了上来。她在意他。 她的心因他变得柔软,所以能被他轻易地伤害。 她在意他。所以,谭尽一个冷眼,一句重话,就足够让林诗兰伤透心,辗转难眠。 躺床上翻来覆去,不知过了多久。 林诗兰的眼皮耷拉下来,总算有了点困意…… 黑色的雨水渗进窗户。 水流暴涨,静静地托起小床。 林诗兰从小床上睁开眼,她竟独自漂流在浓墨色的汪洋中。 一波波海浪袭来,令小床剧烈地摇晃。 害怕被晃得丢到水里,林诗兰抓紧了侧边的床板。 诡异的事情继续发生,她手中的床板,在不断升高。它从矮于床的高度,迅速升高至她的头顶,为了握住它林诗兰不得不站起来。 然而四周的床板还在长高,它现在已经高得像个笼子,四四方方地将她困在其中。 纵使林诗兰踮着脚,她也触碰不到床板的顶部。 不知何时起,摇晃的感觉消失了,林诗兰转过身…… 她在电梯里。 背后有一个熟悉的身影。 “谭尽!”林诗兰惊喜地走向他。 他拎着一袋橘子。 林诗兰想起来,这是他们去医院看苏鸽的那天。谭尽的袋子里,是特意多买给她的砂糖橘。 回忆起电梯里的甜蜜,林诗兰拉住他的手,故意问他:“今天的橘子甜不甜?要不要我帮你剥一个?” 塑料袋没拿稳掉到地上,里面的橘子“咕噜噜”地滚出来。 “真不小心,怎么掉啦!”林诗兰弯下腰,打算把它们捡起来。 定睛一看…… 地上的,哪是砂糖橘。 那些橘子显然不能吃,全部是毛绒绒的材质。 “羊毛毡橘子?”她认出它们,被吓得一哆嗦。 一只涂着红色指甲油的手,伸到林诗兰的面前,拿走她捡起的那颗毛绒小橘子。 “这是我的。” 少女的脸既熟悉又陌生。比起她熟知的那个人,少女的眼睛少了几分暖意,多了几分轻佻的艳丽。 她的瞳色很浅,像猫,嘴唇涂着亮晶晶的红色唇蜜。 她漫不经心地嚼着口香糖,校服扣子扣得很低。 林诗兰记得这张脸——就是她抢走自己的物资,把她害死了。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78节 “叮。” 电梯到了,门打开。 不等她反应,少女走了出去。 林诗兰拍拍胸脯,惊魂未定地环顾四周,寻找谭尽。 没有谭尽。 连地上的橘子都没有了。 ——难道他刚才和少女一起出了电梯? 实在不想面对那位少女,可谭尽得找回来,不能让他被坏人害了。心里建设了一番,林诗兰硬着头皮走出电梯。 电梯的外头,是学校礼堂。 远远地站着两个人。他们离得很近,看样子非常亲密。 已经预见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林诗兰用最快速度跑向他们,依然没能阻止那一幕的发生…… “谭尽,送给你,我做的小橘子挂坠。” 手指绕着校服的衣角,少女娇嗔道:“你别喜欢林诗兰了,喜欢我吧。” “啊?”谭尽愣了愣。 少女挑衅地瞥了林诗兰一眼。 她的指尖缓缓抚过男生的胳膊,嗲嗲的语气,像蜘蛛精拉出的丝:“我长大以后,会比林诗兰更聪明漂亮的。” “那好哦。” 他轻笑,将少女一把拉向自己:“以后我不喜欢她了,喜欢你。” 有情人终成眷属。一对璧人相拥而笑,恩恩爱爱,缠缠绵绵。 林诗兰是透明的,是无关紧要的背景。 她跌坐在地上,似被抢走糖果的五岁小孩,失态地哇哇大哭。 “不要,不要喜欢别人。” “你说你喜欢我的,不可以变。” 在现实中憋着没流下来的泪水,全在梦中哭完了。 诡异的噩梦被天边的一道雷打断。 林诗兰猛地惊醒,刚才的梦境太真实,她一时分不清自己在哪里。做梦时牙齿用力咬嘴唇,咬出了深深的印子,嘴里一股血腥味,她的脑袋昏沉。 雷劈下来,轰隆一声,感觉天快塌下来。 林诗兰哆哆嗦嗦钻进被窝,将棉被盖在头上。她太怕了,慌不择路地摸到手机,找出谭尽的电话拨了过去。 刚响一声,电话就被接了起来。 谭尽“喂”了几声。林诗兰的话卡在喉咙,说不出来。 他没挂电话。她把手机贴在耳边,听着他的呼吸声。 吸气,再吐气。 她温热的脸贴着冰冰的玻璃。 漆黑的世界里,她双手捧着玻璃罐头。 罐头里面装着她的爱人,与浅浅的规律的潮汐。 她随着他的呼吸而呼吸。 良久后,悬在半空中的心脏回到地面落定,林诗兰终于有了回到现实的实感。 “外面打雷,我害怕,做了个不好的梦……” “没什么事,只是想听听你声音。” 听出她说话浓浓的鼻音,他用非常非常温柔的声音问她:“做了什么梦,要不要讲给我听?” 林诗兰欲言又止:“算了吧,只是梦而已。” “噩梦说出来,就不会成真了。” 谭尽这句,说到了她的心坎上。 本着摆脱噩梦的想法,林诗兰一五一十地把自己做的梦跟他叙述了一遍。 她的梦,是第三个时空真实的事件,所变形出的更恶劣版本。 林诗兰从没跟谭尽表露过:她很在意别的时空谭尽选择了别人。 当时,他极力向她解释“那个答应表白的谭尽不是我”,她还调侃过他:“你还老拒绝人家,说不定,你跟她挺有可能的”。 她没表露过,却一直介意。再加上睡前和谭尽吵的那一架,林诗兰的脑子胡思乱想,这才把不安带进了梦里。 谭尽在林诗兰家门口。 为防止下一次打雷,她又吓到,林诗兰开始说梦的时候,谭尽就出门往她家走了。 停在她家门前,听她说完噩梦的谭尽没有给予她安慰。 他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在林诗兰以为他睡着,准备挂电话的时候,谭尽说话了。 “林诗兰,我想收回我许下的誓言。” 脑子嗡嗡地响,她内心宛如被轰炸过,留下一片焦土。 ——收回誓言。 这不是一句“轻巧”的,可以“随便说说”的话。 话不能乱说的,尤其他俩都深知,一句话一个誓言背后,能有多么庞大的力量。 他们被彼此的誓言联结,才能在雨季中奇迹般地重逢。 ——什么叫收回誓言? “你在开玩笑吗?”林诗兰哈哈一笑。 “是我今天烦你打游戏,你生我的气?还是夜深了,吵醒你,你生我的气?别这样,你不开心的话,我可以跟你道歉。这种玩笑,一点儿也不好笑。” 即便她努力粉饰太平,也没能掩住声音的颤抖。 可他说:“没开玩笑。” 谭尽保持着理智与冷硬,声音平平。 “先前雨停的时候,我的意识脱离了这具身体,所以我没有赴约。我能感受到,我的意识在渐渐消失。” “如果誓言没有解开,你会一直被困在雨季。” “可是,将来你到达的每个雨季,我都不在那里。” “你可能会遇到一个不爱你,爱着别人的谭尽,像噩梦里的那样。那样的话,你要怎么办?” 林诗兰的眼泪吧嗒吧嗒地掉,像坏掉的水龙头。 谭尽和她隔着一道门。 未来还有很长的路,他最爱的她会去更远的地方。 可惜他的誓言不是伞,能替她挡住无边无际的雨。 这是最后一个雨季。 以他生命的期限,只能她送到这里。 第66章 你疯了 “不要, 我不还。” 从齿间挤出这几个字,林诗兰擦掉眼泪,直接挂断电话。 从夜乐园出来, 回到雨季,他们每天过着快乐的生活。他们一起上学放学,一起吃美食, 养小狗。他们一直在笑,默契地对分别的话题避而不谈, 仿佛这样的生活能够一直持续下去。 她忆起雷雨交集的夜晚,他在她的面前死去。从此以后每当打雷, 林诗兰都宛如惊恐发作, 谭尽也权当没有看见。 他的存在, 蚕食了她的正常生活。 本该结局的故事,本该消逝的雨季, 被誓言强行留住。真是一段孽缘啊,他们的爱情偏偏萌芽于灰烬之中。 其实早就该放开彼此的手, 才能解脱…… 震动的来电提醒,来一个, 她掐断一个。 说她在逃避也好, 说她是懦弱也罢, 林诗兰不愿意给谭尽一个解开誓言的机会。 连着三天, 他时不时来找她,她都故意躲着。 大雨延绵, 苏鸽走后, 天气的开关好像坏掉了。 【雨下个不停啊。照这样下雨, 雁县的水灾说不定会提前。】 苏鸽发来的短信, 林诗兰不知道怎么回。她把手机按亮, 又按灭。这几天,她白天睡觉,晚上失眠。 ——下雨才好呢。 林诗兰最怕的是不下雨。 吃晚饭的时候,吕晓蓉带回来一个消息。 谭叔叔作为石化厂的领导,自费组织了一次员工旅行。吕晓蓉的丈夫是前石化厂员工,林诗兰又是谭尽的好朋友,所以她们母女也在受邀之列。 一听吕晓蓉所说的旅游日期:6月25日,林诗兰便知道,这次的邀请出自谁的策划。 谭尽真能想办法,把路全给她铺好了。不知道他是怎么说服了他爸,还能把她家一起捎上。 知道这个消息的林诗兰根本开心不起来,吕晓蓉倒是对免费的旅行很感兴趣:“你高考结束了,我也放假。正巧有这么个机会,我们母女趁机出省玩一圈,多好啊。” “嗯,”林诗兰勉强一笑,没有扰乱谭尽的规划:“那我们去吧。”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79节 吕晓蓉满意地给她夹了一个大鸡腿。 有气无力地嚼着米饭,林诗兰双眼无神。 她妈的手机响了。 林诗兰帮她把手机拿过来,看上面的来电显示是她堂叔。 吕晓蓉刚才还笑容满面,接过手机忽地脸色一变。她拿着手机离开饭桌,快步走到里屋,才接起电话。 隐约听见她妈叹了声气,又语速很快地说了些什么。 林诗兰没听清。 讲电话回来,吕晓蓉的胃口明显变差。匆匆扒完碗里的几口饭,她便拎起背包打算出去。 “你去哪里?”林诗兰感觉有古怪。 吕晓蓉敷衍地答:“买点东西。” 她追问:“买什么?” “你别管了,吃你的饭。我很快就回来。”吕晓蓉依旧含糊其辞。 堂叔的电话,外加她妈神神秘秘的样子……林诗兰联想到苏鸽走之前讲过,她撞见她妈给堂叔塞钱的事。 如果是之前报冲刺班,她妈向堂叔借了钱,那上次找他也该还上了。 怎么没几天,她妈又得去找他,还是一副做贼心虚的模样? 林诗兰感到事情不太对劲。 她妈前脚出门,她后脚跟上。 骑着小电驴,吕晓蓉驶向堂叔家的方向。 林诗兰抄小路过去,比她晚到了一会儿。 果然是堂叔约了她妈。 林诗兰到的时候,他俩正站在水井旁边说话。那条巷子没灯,她走近了他们都没察觉。 “嫂子,你这是给了我一堆零钱啊?”堂叔喝了酒,说话有点大舌头:“你这么没诚意,是觉得我好应付?” 吕晓蓉好声好气地哄着:“唉,是少了,你多多谅解。芮芮刚高考完,这阵子花了不少钱。你先把这钱拿着买酒,我发工资了再给你带点下酒菜过来。” 堂叔朝路边吐了口痰,把钱塞进兜里。 “说到这个,啥时候嫂子你请我去你家吃一顿呀?为了照顾小芮芮学习,我可有阵子没去了,胃里的馋虫都想念你家的饭菜了。” “是是,”吕晓蓉赔着笑脸:“过一阵请你,我肯定好好招待你。” “别过一阵子了,明天吧。”堂叔打了个酒嗝:“明天我正好有空,带点朋友去你家搓搓麻将。” “明天不行啊,芮芮在家。” “什么意思?她在家,我还得避着?” 酒劲上头,堂叔声音一下子高了:“我告诉你,她在正好。当着我朋友的面,让她为上次的事给我赔礼道歉。” 林诗兰从暗处走出来。 “堂叔,你要我给你道歉啊?” 她嗤笑,一字一句道:“做梦。” 原来,被林诗兰扇了一巴掌那事,堂叔一直记恨着。林诗兰不在家的时候,他带了几个朋友返过来,上门大闹了一番,说要抓林诗兰去公安局。吕晓蓉为了息事宁人,给堂叔和他朋友塞了钱。 谁知她这一给,就成了个无底洞,之后几个月,堂叔没钱花了就伸手管吕晓蓉要。 怕影响女儿高考,吕晓蓉乖乖认栽,做了这个冤大头。要不是今天跟过来,林诗兰至今被蒙在鼓里。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堂叔撸起袖子,大声囔囔着要报警,把林诗兰关进去。 “报警啊,”林诗兰看他就像看小丑:“你勒索我妈这么久,你看警察关你还是关我。” 堂叔气得直骂娘:“钱是她主动给我的,算什么勒索?谁他妈的能作证?你打我,那天可是全部人都看见了。” 林诗兰一眼看穿他是纸老虎,这种唬人的话,她也能说。 “嫌‘勒索’不够你关,还有别的。你以前蹲在我的放学路上,等我出来跟着我后面,对我动手动脚,这是猥亵罪。你叫一堆朋友上我家赌钱打牌,你们喝醉酒就赖我家,各种犯浑,已经屡次严重扰民。我不信这么多日子,周围邻居没人看见,我们去警察局啊。你的德性谁不知道,我不愁找不到证人。” 话架到这里了。堂叔推搡着她:“行啊,上警局,走呗!” “不至于的不至于的,”吕晓蓉忙着劝架,将林诗兰拉到身后训斥:“去什么警察局啊,别胡闹了。万一你留下案底怎么办?你以后有大好的未来……” “如果不敢反抗这种下水道里的蛆虫,就会被他一辈子踩在脚下,那还谈什么大好的未来?” 妈妈畏畏缩缩的样子,令林诗兰更加怒不可遏。 “我问你,你怕他什么?这种欺软怕硬的人,他可怕吗?” “我们以前欠他的钱,早都还了。你需要修东西搬东西,以后我来。你有什么用得上他的?你怕得罪他吗?你真觉得我打他那一巴掌,能给我留案底啊?你平日对我那么凶,却对这种人客客气气。他配吗?” “还不都是为了你!”忍无可忍,吕晓蓉吼了出来。 “你得罪他干嘛?”她痛心疾首地质问林诗兰:“小镇就这么大,你要为这点破事赔上名声吗?他找你报复,你能次次都赢吗?” 白惨惨的月光照着巷子。 林诗兰站在屋檐外,雨水打湿她的脸。 她的下巴尖尖,肌如白雪,眉似柳叶。这样一张温顺的少女的脸,唯独一双眸子亮得惊人,透出微微失控的疯癫。 “为了我。那我告诉你,没必要。因为我不怕他。” 堂叔的酒醒了大半。她当着他的面说了这话,当日的屈辱立即涌上心头,他推开吕晓蓉,打算收拾这个小兔崽子:“好啊!反了你?今天我做长辈的,就替你妈教育教育你!” 林诗兰不等他话说完,直接下了狠劲抓起他的头发。 “打你一巴掌算个屁,你敢敲诈我妈,今天我要把你的脸扇烂。” 头皮像被她扯下来了,堂叔疼得龇牙咧嘴,还没站稳,她一个耳光已经朝他的脸招呼过来。 “妈的!你敢打我?”他难以置信,自己又被她打了。狗急跳墙,他不管不顾地抬脚,往她的腹部大腿狠狠踹了几下。 明明踹中了,林诗兰却纹丝不动。 她一脚将他绊倒,把他的脸摁在水井上。 常年喝酒吸烟,久坐打麻将,堂叔的身体弱得很,真打起来,胳膊和腿都使不上多大的劲。他挣扎了几下,林诗兰的指甲陷进他的肉里,她的手像铁钳,力道大得可怕。 她之前说要把他的脸扇烂,如今似乎改变了主意,她正把他的头往井里按。 “等等,等等!”堂叔现在想起跟她好商好量了:“芮芮,看在我们亲戚的份上,我只管你们要了合理的钱啊。你想象,你把我打伤了,得有医药费。你让我朋友们受惊了,我请他们喝茶赔罪,得有喝茶费……” “我给你出丧葬费。”林诗兰浑身充满了戾气。 眼看她就要酿成大错,吕晓蓉扑过来,拼命拽开她的手。 “林诗兰!你疯了啊!” 她妈用尽全力,一点一点地掰开她的手指头:“别打你堂叔了,你要打就打我!” 这一幕和曾经何其相似。 之前,她打完堂叔冲出家门,她妈为了拦她说过类似的话。 这个伎俩,吕晓蓉真是屡试不爽呀。 手指麻掉,没有知觉了,林诗兰放开堂叔。 “行,那我先打你。” 语气冷淡生分,她揪住她妈衣领,随手捡起井边的石头。 石头猛地举起…… 吕晓蓉死死地闭住眼,脸皱成一团。 不同于上一回,这一回她信了——她信林诗兰会打她。 而那块石头,终究没有砸向她的头。 它被砸到离她半个胳膊距离的地面,发出钝钝的一声,四分五裂了。 第67章 大雨衣 幽深的巷弄,雨水浸入湿润的泥地。 堂叔扶着后腰,趴在井边哀哀叫痛。 石头落地后,吕晓蓉憋住的气终于放松,用嘴大口喘息。 睨视着地上的人,林诗兰桀然一笑。 “妈你看到了吗?堂叔没什么可怕的,我不怕他。” 是啊。吕晓蓉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她连亲妈都不怕了。 林诗兰俯身,从堂叔的口袋里轻轻松松抽出那沓她妈给的钱。半个子都没给他留,她全部拿了个干净。 他一口黄牙咬得嘎吱作响,被她斜了一眼,又安静了。 “亲戚一场。你需要丧葬费,随时再管我要。”她的语气凉飕飕的,黑黢黢的大眼睛里没有感情,像井底爬出的鬼。 堂叔敢怒不敢言。 “走吧,妈妈,”林诗兰扶起双腿瘫软的吕晓蓉:“晚饭没吃饱,我们去吃点夜宵。” 林诗兰骑电动车,吕晓蓉坐在后座。 下雨了,她们穿了双人雨衣。所谓双人雨衣,就是一件大雨衣,上面有两个露出脑袋的地方。 前面的雨衣大,是给大人的,后面的雨衣给小孩。 如今在她们这儿却是颠倒了。 吕晓蓉没坐过林诗兰骑的车。她开得快,快得有些吓人。电动车在黑夜中飞速穿行,吕晓蓉握紧后座的扶手,一阵心慌。 从她的角度,只能看见雨衣,看不见林诗兰的表情。先前女儿疯疯癫癫的样子,让吕晓蓉萌生出一种“她故意开快要把我们俩一起撞死”的感觉。她想说点什么劝劝,又怕说得不中听刺激到她。脑子各种情绪交杂,又得心惊肉跳地保持着稳定,吕晓蓉吸了吸鼻子,突然涌起一股强烈的无助。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80节 林诗兰专注地寻找能吃夜宵的地方。 他们小镇子可不比上大城市,过了九点还营业的店铺屈指可数。要是动作慢了,只能回家吃剩饭,她可不乐意。 说实话刚才的事,被风吹一吹,林诗兰已经忘到脑后了。 她妈和堂叔的行为,属于不足为奇的他们的基本操作。她心里装着不久后到来的洪水、最近异常的降水量、以及谭尽,很多很多的谭尽,没有多余的心力对她妈感到失望。 听到她妈在后面吸了好几次鼻子,林诗兰还以为她着凉了。 “你可以躲到雨衣里,抱着我。不要把头露出来,就不冷了。” 吕晓蓉没有照做。 林诗兰继续说:“我小时候,很喜欢那样,在雨衣里抱着你哦。” 儿时的小诗兰,最喜欢下雨天。 下雨的时候,妈妈总会来校门口接她。 坐上电动车,躲到大大的双人雨衣里,她便到达了独立的橙黄色小世界。 这是她的防空洞。这儿有妈妈的体温,妈妈的味道,雨水全被关在外面。小诗兰不要冒出脑袋,她就缩在雨衣里,伏在妈妈的背后,安心地睡着。 她的话,让吕晓蓉想到了另外的画面。 有次下雨,她接完女儿放学,跟她一起到小超市买菜。小小的女儿坚持不要把雨衣脱下来,她拿她没办法,只能和她一起穿着雨衣进到店里。买了一圈东西,吕晓蓉发现女儿不见了,左找右找,走到超市门口都没看见。 于是她焦急地大喊“林诗兰”,女儿马上回答她“我在这里”。吕晓蓉转过头,小诗兰像一只乖乖的企鹅,跟在她的企鹅妈妈屁股后面。 原来女儿在雨衣背后呢,是她自己忘掉了,吕晓蓉忍俊不禁:“这个雨衣很不错,母女连体。要是能一直穿着,我以后再也不会把你弄丢了。” 妈妈第四次吸鼻子。 林诗兰反应过来,她妈在压抑自己的哭泣。 “如果想哭,不用忍。” 电动车飞驰于空旷的马路,她迎着风,心飘起来。 “妈妈,你可以哭,没事的。” 吕晓蓉低声道:“只有弱者会哭,哭也没有用。” 这句话,林诗兰常听,这就是她妈讨厌她哭的原因。 “有用的。”她说。 “哭的时候,呼吸到了空气。” 电动车游荡过几条街,恰好路过一家没打烊的拉面馆。 林诗兰放慢车速,把车稳稳地停到店门口。下车时,她没去看妈妈的脸,故意给她留出整理的时间。 看见她们进来,老板特意跟她妈打了个招呼。 “你认识老板啊?”林诗兰帮她妈拉出椅子。 “嗯,”吕晓蓉蔫蔫地坐下来:“这家店,以前跟你爸常来。” “哦。”林诗兰翻开菜单:“爸爸爱吃什么?” 她答得迅速:“红烧牛肉面。” “你爱吃什么?” 愣了愣,吕晓蓉说:“我爱吃他的牛肉,然后点个肉夹馍。” 林诗兰笑道:“那你的肉夹馍,肉很丰富啊。” 于是,她们又点了肉夹馍和红烧牛肉面。 学着她爸,林诗兰也把她面里的牛肉全夹给了她妈。 呼噜呼噜咽下几口面,林诗兰皱起眉头。少了牛肉的牛肉面,根本没法吃,面条嚼着寡淡无味,跟白水煮面没什么区别。 ——好怪,难道这就是她爸爱吃的味道? 吕晓蓉倒是很满意她的肉夹馍,尝到熟悉的味道,许多往事浮上心头。 “带汤的牛肉配着馍,我就爱这么吃。你爸也爱吃牛肉面,他总带我来,我们每次都点这两样。” “我们在这家店,从约会吃到结婚。他爸大我十岁,我跟他结婚后,他把我当小孩一样宠着。他没去世前,家里的事全听他的,他把家务活也包了,我什么也没管过。” 她的眉目间流露出浓浓的怀念:“如果他在的话,他不会让我吃苦,我说不定还过着那样的生活。” 往面碗里狂加辣椒和醋,林诗兰听着听着,忽然福至心灵。 她想通了。 ——红烧牛肉面,不是他爸爱吃,是她妈爱吃,还挑剔地只吃肉。他每次都点这个,是为了把牛肉给她,她妈却从来没这么想过。 林诗兰腹诽:妈妈以为,爸爸走后她长大了,成为了母亲。其实,她根本没有长大,她仍是那个小孩子。 妈妈讨厌她哭,可能是因为,妈妈自己很爱哭。 妈妈不敢惹堂叔,是她觉得,没有亲戚帮衬她什么也做不好。 妈妈内心想当小孩,想被照顾,所以将所有希望压在她的身上。 妈妈很虚弱。她的自以为是、不可理喻,起因于向外部世界索取援助无果,她的内心又空洞脆弱。妈妈撑不起自己,她被迫变老了,思想远远算不上成熟。 而自己的痛苦来源是,林诗兰永远在试图从妈妈那里获取理解和支持,却没有考虑过,她妈是否具有“给予她力量”的能力。 爸爸没了以后,妈妈已经自顾不暇,开始一边带小孩一边还债。 林诗兰被妈妈不断鞭策着,要优秀,要坚强。因为,妈妈急需一个强大的帮手,而不是女儿…… 加料的面条,好吃了许多,林诗兰把它吃得干干净净。 用这一碗面的时间,她的脑子里想清了非常多的事。 走出小店,她胃里暖洋洋的,被户外湿润的风儿一吹,整个人都精神了。 “我来骑吧,你开太快了。”吕晓蓉也从低落中恢复,准备走向掌控方向的前座。 “不,我载你。我可以慢点开。” 拿钥匙解锁了车,林诗兰果断地踢起脚踏,没给她讨价还价的空间。 见状,吕晓蓉默默坐到后座。 林诗兰展开双人雨衣。和来时一样,她穿前面的大雨衣,妈妈穿后面的小雨衣。 “妈。” 坐好后,林诗兰喊了她一声。 刚套好雨衣,吕晓蓉从小帽子里探出头:“啊?” 双脚撑着车,林诗兰转头看向她。 ——曾试过各种办法,让她们母女能够和谐相处,妈妈依旧毫无改变。或许是由于妈妈也不知道,如果要换一种相处模式,她们该怎么样的。 所以她告诉她…… “以后,你做女儿吧,我做妈妈。” 林诗兰的话没头没尾,但破天荒地,吕晓蓉没有取笑她。 呆呆地看着她被雨衣撑大,却依旧显得不够宽厚的肩膀,吕晓蓉问:“那你不需要有妈妈了吗?” “我长大了。” “我可以做你的妈妈,也可以做我自己的妈妈。” 少女笑眼弯弯,漂亮的脸蛋已褪去当年的跟班小企鹅模样。吕晓蓉心中触动,眼睛发酸。数不清今天的多少次,她低下头,重重地搓了搓鼻子。 林诗兰没盯着她看。 她回过身,扣好安全帽。 小电驴车速平稳地启程,驶向家的方向。 深夜,风夹着细雨。 脑袋钻出雨衣的吕晓蓉,后脖子迅速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真是有点冷。她试着把头缩进雨衣里,果然暖和了好多。 林诗兰身上热乎乎的,披在身后的长发散发着舒服的香味。吕晓蓉的脸贴上前面的背,抱住女儿细瘦的腰。 一路到家,她都不觉得冻了。 在家楼下停电动车的时候,吕晓蓉过来问了林诗兰,四天后要不要去旅游。虽然吃晚饭时问过她,但林诗兰似乎对旅游兴趣不大。 “我再问问你,你比我有主意。” “去吧。” 林诗兰的态度比上次干脆:“把静静带着一起去。” 吕晓蓉点点头,没有异议。 第68章 不走了 雨连下了四天。 大到暴雨的恶劣天气一路延续到25日。 厚重的云层乌压压地聚集于雁县上空。远方的山模糊于浓雾之中,只剩一团黑色轮廓。 太阳不知跑去哪里了。白天在家也得开着灯,跟晚上没什么两样。 今天看上去,绝对不是一个适合出行的天气。 林诗兰的脸上挂着大大的黑眼圈,她失眠了一周,昨天为了打包行李,更是整晚没合过眼。吕晓蓉和她各拎了一个大箱子,等她们到达集合点,抱着小狗坐上大巴车,林诗兰已经累瘫了。 感觉喘气都费劲,她半死不活地靠着窗玻璃,宛如一节熬尽能量的电池。 谭家四口人不坐大巴,开自己的私家车。他们到得比她俩早,谭子恒帮吕晓蓉搬了箱子,林诗兰的行李她自己放好了。 自从上次她被谭尽拽走后,林诗兰和谭子恒再没说过话,维持着一种不尴不尬的状态。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81节 而导致这一局面的讨厌鬼,正守在上车的正门旁。 他眼巴巴地望着林诗兰,想跟她谈一谈。 林诗兰从他后面绕了过去,直接坐到车上。 手机震动,一条短信进来。 【你要一直不理我,直到我走了都不理我?】 她皱着眉,手指在键盘上删删改改,回了个: 【对。】 原定的出发时间早过了。大巴稀稀拉拉地又上了四五个人,一辆车只堪堪坐满了前三排的座位。 这样雷雨交集的天气,大伙全部严严实实地躲在家里。即使是上司买单的免费旅游,也没人愿意来。 谭叔叔打完几个电话后,告知司机不用再等,可以发车了。 等待的时间,雨又下大不少。 开车的师傅面露难色,跟他沟通:“老板啊,依我的经验,今天出镇子的路不好开。雨这么大,运气不好的话,开到半路车陷进泥里、抛锚了、发动机泡水了,那就麻烦啦!你们公司要不要改个日子出去哦。” 谭叔叔转头看向他儿子,谭尽摇了摇头。 “不行,就得今天,”他给司机塞了个红包,强硬道:“出发吧。” 轿车开在前面,大巴跟在后面。雨刷器开到最快,前方的视线依旧不够明晰。呼呼的风声近在耳边,车窗颤颤巍巍地抖动。 几个淹了水的路段,车就生生地淌水过去。林诗兰坐在位置上都能听见司机师傅时不时的叹息。 他们不像旅游,简直是在逃难。 路过河道,透过窗户林诗兰看了眼水位。 土黄色的泥水滚滚而下,水位直逼河岸。苏鸽说得对:照这样下雨,水灾会提前。 “呀!”坐在左前方的女人突然大叫:“旁边的山体是不是出现滑坡了!” 全车人顺着她的目光往前看。不远处,大面积的泥沙被雨水冲到了路中央,景象十分骇人。 司机师傅骂了句脏话,打了双闪,把大巴停在路边。 前面的轿车也停住了。 谭叔叔和谭尽从车上下来。 车里的人们也被一路见到的恶劣天气吓到了,返程的意愿强烈,一停车便叽叽喳喳地讨论起来。 “怎么办,还能开吗?” “咋开?前面滑坡了,开过去不是找死吗?” “出去玩这一趟太危险了,还是回家吧。” “是啊,玩什么玩,” “算了我们不去了,把我们送回去。” 谭叔叔让司机下车,跟他单独讲话。 谭尽观察了山体和路面情况,前面的道路暂时没有出现变形。 即使如此,谭叔叔那边的交涉依然不太顺利。他帮司机点了一根烟,老师傅摇摇手,不肯接:“老板,不能开啊,出事了我负不起责。” 不知何时,林诗兰也走下来了。 她站在路边,看向河道。 河水暴涨,出镇子唯一的桥,如今看不见桥墩子了。 算准谭子恒离开的日期,在这一天走,又如何呢。人算不如天算,这个时空发生的事已然偏离了他们熟悉的轨道。 ——所幸还不算晚,今天大约就是能离开的最后期限。 跨过那座桥能活下来。跨过它。 几年来,林诗兰不遗余力地为自己寻找一条逃离雁县的路。很奇怪的是,这些天她脑子里想的全是在这里的日子。 学业繁重的高三,香精味很重的奶茶,不值钱品种的小土狗,装在保温壶里的蛋花汤…… 古怪的情敌,心机十足,却不敬业地半路跟她透露底牌,和她做朋友。强势顽固的母亲,把面子看得比她更重,揪着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跟她置气。 邻居哥哥的笨蛋弟弟,暗恋她多年不声不吭。英雄救美后他悄悄嗝屁,她连他是谁都记不得。 这里的一切,说上有多好,说不上有多特别…… 可是,如果能留下来。 如果能,让她哪怕再拥有一天,这样普普通通的日子,就算逃不出去,也很值得。 看着桥,林诗兰问谭尽:“还走吗?” 她说得并不明确,但他有足够的听懂的默契。 谭尽注视着她的侧脸,也想开了:“不走了吧。” 达成共识。于是,他们一起走向大巴车。 谭尽帮着将她妈的行李拿到小轿车上,林诗兰一边抱起静静,一边跟吕晓蓉解释。 “妈,你和静静坐到谭叔叔的车上。” 吕晓蓉搞不清状况:“车里的人都想回家呢,我们还去旅游吗?” “去呀。”林诗兰带着她换到另一辆车。 和谭叔叔打过招呼,他也过来了。 谭家那边由谭尽去交流,林诗兰负责她妈。 掰着指头一算,吕晓蓉还是感觉不妥:“人家是五座的车。加上我们母女和小狗,他们的车坐不下。” “够坐。我下一趟去,你先去。” 林诗兰一说这话,她妈立马想说“那我跟你回去”。不过,她及时搂住她妈的肩膀,将她的话压了下来:“你听我说。” “你看,我们拿着这么多行李呢,搬上搬下再拖回家,太不方便了。你先带着静静和行李到目的地。等雨停了,下一班石化厂员工出发的时候,我轻轻松松拎个包,跟着那波人坐大巴找你。” 深得骗子谭尽的真传,现今的林诗兰撒起谎来,脸不红心不跳。吕晓蓉仔细一琢磨,似乎有几分道理。 听到她们说话的内容,谭尽又对她妈补充道:“阿姨,我跟林诗兰一起留下来,我照顾她。到时候我们搭伴坐下一班的大巴车,不会晚你们多久。” 吕晓蓉眉头紧皱:“可是,你们俩小孩,大人能怎么放心……” “不止我们,好多员工都要去的,别担心。” 林诗兰拉起她的手,引着她坐到车里。 “妈,我比你有主意。你要听我的,是不是?” 她妈不置可否。林诗兰把静静往她怀里一放,吕晓蓉已无别选择,乘车完毕。 通人性的小土狗,始终耷拉着眼睛,目光不愿离开林诗兰。 关车门前,她发现了它闷闷不乐的小表情。手轻轻在小狗的头上摸了两下,她亲了一口它的额头。 驾驶位换了谭子恒。谭爸爸谭妈妈还在依依不舍地和谭尽说话,林诗兰站在车外,和谭子恒对上视线。 他的面容温润谦和,她看着他,也并不觉得疏离生分。 林诗兰对他微微一笑。 他摇下车窗,也回给她一个大大的笑容。 谭子恒喊他爸妈上车,准备出发。 大巴车也等着林诗兰和谭尽,准备返程。 直到他们坐上大巴,谭尽还不安地多向她确认了一句:“真的不走了吗?追车让他们带上你,还来得及。” 林诗兰打了个哈欠:“你废话真多。” 她不客气地把他的胳膊抽过来,做自己的枕头。 浑身透着疲惫,她眼下的青黑严重。 在他以为她要开始补觉的时候,林诗兰小声地说。 “没有你的世界,逃出去也没有用。” 谭尽垂眸,见她已经把眼睛闭上了。她声音轻轻,像在说梦话。 “你要陪着我,一直陪到,你消失的最后一刻。然后,我就和你一起消失。我们一起变成宇宙里的灰尘,一起飘走……飘走……” 尾音越来越轻,林诗兰的呼吸均匀,发出轻微的鼾声。 她睡着了。 林诗兰说的不是梦话,他知道。 这是她憋了一周,没有对他说出口的心里话。 这是,谭尽听过的最动人的情话。 第69章 倒计时 隔天,谭家的小轿车已经顺利到达别的城市。 而雁县及周边地区的雨势愈发猛烈。今日,本地台报道:排水系统无法负荷,街道出现大面积积水,雁县通往临县的主要桥梁发生断裂。新闻中的滚动字幕不间断地提醒着“居民尽量呆在家中,避免出行”。 林诗兰和谭尽的手机,一早上都在响。先是吕晓蓉打来电话,着急女儿的处境;后是谭家父母跟谭尽讲电话,讲了半个小时。 等把家人们的情绪安抚到位,他们没来得及喝水,苏鸽的电话又来了。 “昨天我们没走成,现在出不去了。”林诗兰对于苏鸽没什么好隐瞒的,事到如今,她心中敞亮,也不觉得慌张:“我们也不打算出去了。” 苏鸽不知原委,听到这个消息,她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电话那边的两人明明死到临头,还如此悠哉自在,她都不理解了。 “你们能预知未来,怎么会又被困住?那你们来这一趟折腾了几个月,只是为了让家人朋友逃出去吗?你们自己呢?真不知道说你们什么,你俩的穿越,简直是穿越了个寂寞。” 谭尽和林诗兰相视一笑。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82节 这对傻瓜小情侣没崩溃,苏鸽崩溃了:“我说正经的,你们笑什么?” 止住笑容,林诗兰附和她:“穿越了个寂寞,你说的一点儿没错。” 苏鸽替他们着急,但他们自己知道…… 他们的穿越,能让他们再度遇见彼此,这便是意义。 在这儿的日子,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偷来的。 所以,能呆在一起,就是幸福。 他们不悲伤,他们心里很知足。 林诗兰适时地转移话题,问了苏鸽她的事。 苏鸽找妈妈的事进展迅速。她昨天打探到消息,找到了那条她妈卖炸串的商业街。苏鸽打算继续缩小范围,继续找,感觉不久的未来她就能见到妈妈。 和苏鸽通话之后,谭尽和林诗兰都由衷地为她的现状感到开心。 该来的电话都来过了,手机暂时不响了,他们的小家恢复了平静。 林诗兰一边收拾着她搬过来的食物和衣服,一边看着电视里的新闻。 新闻中的画面触目惊心——广告牌倒塌,树木被风刮倒,行人受伤车辆被毁。附近地区,有多处的路段发生塌方。 灾情已蔓延到了她熟悉的商店和街道。 那些画面,全是林诗兰看过的。在往次的雨季,它们会出现在七月下旬,这一回却提前到了六月末。 林诗兰担心起在这儿的人们:“有少量的人逃出去,算是违背了原本的时空轨迹。灾难提前了,这会不会是时空要崩塌的预兆?” 谭尽安慰她:“灾难提前,只能说明这个时空和我们的时空存在不同。他们没有逃出去之前,我们也能感觉到这里发生的很多事,和原本的不一样。这儿的未来,有可能会往更好或更坏的方向发展。但总归,‘不同’不一定是坏的。” 6月27日。 雁县低洼处的房屋整体被淹。 中午到下午,小区一直在广播,通知居民们尽快撤离,前往附近的避难所。 林诗兰堵住耳朵,裹紧棉被,翻了个身。她瞥见躺在她旁边的谭尽睁着眼,他看着天花板,若有所思的模样。 “在想什么?”她问。 他一本正经地答:“在想,给你做什么晚饭。” 她抱着枕头微笑:“想到了吗?” “冰箱有鸡蛋,先来个辣椒炒鸡蛋。猪肉该吃了,给你做个梅菜扣肉。腌点鸡腿肉,炒一炒,加点小葱花,肯定香。汤的话,就做我的拿手蛋花汤。” 一口气说了这么一长串,谭尽把她都说饿了。 林诗兰不争气地咽了咽口水,麻溜地爬起床,把大厨拽进厨房给她做饭。 鸡腿肉最畅销,刚端上桌,他们马上清盘。 辣椒炒鸡蛋,好吃得她把辣椒都吃了。 梅菜扣肉有点咸,不过配饭刚刚好。 蛋花汤保持谭尽以往的水平,林诗兰喝了很多。 饭后,他们摸着圆滚滚的肚子,心满意足。 “你的生日快到了,”大厨规划道:“等你生日,我得做一顿比这个更丰盛的。” 林诗兰摇摇头:“不过生日,没意思。” 吃饱饭,她犯了饭晕,在沙发躺了一会。 到晚饭的时间,谭尽叫她,林诗兰没醒。 他把她抱起来,抱进卧室,细心地盖好被子。 6月28日。 打雷,林诗兰从床上惊醒。 家里拉着帘子,黑漆漆的。 外面的风雨声凄厉凶猛,宛如魔鬼的嘶吼,几辆停在楼底的电动车发出惊惶尖锐的鸣叫。林诗兰的手往旁边一探,被子空荡荡,谭尽不在。 林诗兰跌跌撞撞地爬起来,大声喊着“谭尽”。 她抹了一把脸,摸到自己脸上冰凉凉的全是泪水。 找他找了几个房间,喊他也没得到回音……窗外电闪雷鸣,林诗兰跌坐在墙角,用窗帘挡住自己,抖得像筛子。 谭尽拖地回来,看见蜷缩在角落的她。 他们家窗户被风吹裂,四处漏水。他起来做卫生,修补窗户,再在大门及其他空隙处填上准备好的沙袋布袋,阻止洪水涌进屋内。 雷雨声嘈杂,他没听见她在喊他。 见到谭尽后,受了惊吓的林诗兰没有立刻恢复清醒。她声嘶力竭地质问他为什么乱跑,冲他发了脾气。 谭尽浑身是汗,蹲在她身边,温声细语地说好话。 林诗兰呜咽不止。 他伸手抱她,她拍掉他的手。 “你要抛下我,你又打算食言。不愿意陪伴我的话,那你滚吧,现在就滚。”不安让林诗兰的情绪失控,她竖起浑身的刺,看他像看杀父仇人。 这是上一次,他要她归还誓言,留下的病根。 谭尽自作自受。 他挨了几个巴掌,依然不管不顾地挤过去,将她抱住。 她越哭,他抱得越用力。 林诗兰很凶:“滚,你不要再烦我了。” 谭尽也很凶:“我凭什么听你的,我就要烦你。” 狂风肆虐,洪水滔滔。四周这么吵,又这么安静。 空调停了,风扇停了。 电灯打不开,电视打不开。 这一天,全县的电断了。 家里还有存粮,但胃口不佳,林诗兰和谭尽一天都没吃饭。 他们像被缝在一起了。 她坐在他怀里发呆,他的双臂绕着她的肩膀,将她牢牢圈住。 他们什么也不干、什么也不说,只是紧紧地抱在一起。 当她仰起头,他便会在她的脸颊、额角,或唇上,落下一个轻得像羽毛的小小的啵啵。 6月29日。 起床后,他们发现停水了。 断电断水。夏季的闷热与洪水带来的潮湿,叠加在室内,混合成一股难闻的怪味。那味道有点像在学校垃圾角的拖把,脏兮兮又馊臭臭的。 皮肤黏黏的。他们总是出汗,那汗出得又不爽利。 谭尽寸步不离林诗兰,干什么事都要贴着她。 吃饭的时候,他放着自己的椅子不坐,非要挤到她后面,跟她坐同一把椅子。她去上厕所,他就站在门口一动不动地等待她。 林诗兰快被狗尽尽的贴贴热死了。 她愤愤地抠他的小痣,捏他的胖脸。 他皮厚,没觉得痛,觉得十分好玩。 睡前,他们用囤的水洗了个凉水澡。也不知道是谁先动手的,洗澡,逐渐演变成打水战。 谭尽完败林诗兰。 浴室传来她张狂的笑声。 他顶着湿漉漉的头,举起双手认输。谁知刚一睁眼,她又泼了一瓢水到他脸上。林诗兰欺人太甚,谭尽扑过去,挠她的痒。 她笑得眼睛冒泪花,浑身没力软倒在墙,为了让他停下什么好话都说。 “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尽尽,小尽,我错了嘛!” 谭尽宽宏大量饶过她。得到自由没有一秒,林诗兰悄悄去够水瓢,被谭尽抓了个正着。 他一把扛起调皮的她,直接扛回了卧室。 洗过澡,他们身上有相同的皂香。晚上没有灯,置身于黑暗,他们依然能确认到对方的存在。 “水到哪里了?” “不知道。” “林诗兰,明天见。” “谭尽,明天见。” 林诗兰和谭尽牵着手睡着。 6月30日。 上游堤坝出现破裂,洪水泛滥。 受灾的群众挤满了避难所。 尚未被洪水淹没的地区,大范围地出现砸玻璃抢物资的乱象。 他们家小区门口的杂货店,水、零食、烟酒,全被抢掠一空。 人们都疯了,不仅拿店里的东西,还拿别人手上的东西。大家都拼命地想要活下去,能为了一个鸡蛋互相推搡,大打出手。 林诗兰没打算囤物资,在家呼呼大睡。 她觉得:他俩不打算活了,抢物资有什么用呢?况且,整个雁县都可能会在下一秒被倒灌的河水冲垮。到时候,纵使多一口吃的,也没可能活下来…… 趁她睡得正香,谭尽偷偷出门,冲去家门口的小卖铺。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83节 店门大开,店内的气氛剑拔弩张,谭尽果断加入,跟大家挤了个头破血流。他一股劲往里钻,比抢红眼的人更加疯狂。占据最好的位置后,他却没拿任何食物,继续向前,直奔小卖铺深处的第四排货架。 ——太好了!还有! 他找到自己要的东西,双眼放光。 各色的水彩笔蜡笔,全部原封不动地呆在货架原来的位置上。谭尽如获至宝,把它们全部收到袋子里。 “疯子。”之前被谭尽踩了两脚的大叔,见他拿了这些破玩意儿,忍不住骂他。 谭尽才不管他。 他攥着袋子,把钱塞给坐在门口大哭的店主,而后一脸警惕地出了商店,生怕半路有人抢他的彩笔。 明天,是林诗兰的生日。 如果,还能熬到明天的话,这会是谭尽给她过的最后一个生日。 他们家的楼被风吹得嘎吱作响,像是快要解体。盯着漫过楼梯间的雨水,谭尽恍惚了一瞬。 随即握紧手中的塑料袋,他加快脚步跑上楼,赶在林诗兰醒来前回到她的身边。 第70章 重生日 雁县水位持续上升。 这块区域只剩他们家住着人。 门口的沙袋无法阻止涌进屋子的水流, 林诗兰和谭尽依旧没有撤离的计划。他们守着这栋岌岌可危的楼房,被迫从楼下转移到楼上。 睡前,她牵着他的手,看向被淹没的一楼。 两人都没有说话, 但心知肚明——这是他们的最后一个晚上了。 夜晚是最难熬的。 没有亮光, 房间里又闷又潮。 呼啸的狂风摧毁玻璃, 雨水灌进房屋。雷电声在他们的头顶劈开,谭尽捂住林诗兰的耳朵,将她抱在怀里。 用不太动听的歌声, 他为她哼唱了一首记不清歌词的摇篮曲。 居民楼的屋顶被风一层层剥离, 世界飞速地分崩离析。在谭尽的歌声中,林诗兰闭上眼睛。摇篮曲是一叶方舟,载着她驶向香甜的梦乡。 不知睡了多久。 林诗兰被谭尽叫醒的时候, 天还是黑的。 他让她趴在自己的背上。 被背起来后, 林诗兰才发现谭尽的脚踩在水里。 水已经淹到家的二层, 快要没过他的膝盖。林诗兰叫谭尽放自己下来, 他不肯, 一路背着她,背到了另一个有阳台的大房间。 脚没沾过地,林诗兰被他稳稳地转移到一把大凳子上。 她心里奇怪:这儿什么时候有凳子了? 还没问出口, 谭尽先往她的手里塞了一根蜡烛。 打火机“嚓嚓”两声, 冒出火花。 温暖的小火苗蹿起来, 照亮少年的眼睛。 他眼里闪着细碎的星星一样的光,悄悄点燃了她手中的蜡烛。 橙黄色的光亮, 由林诗兰的手心向外散开。那光瞬间填满漆黑的屋子, 也照亮了画满四面墙壁的五彩斑斓。 刚过午夜十二点, 现在是七月一日。 谭尽笑容璀璨:“林诗兰, 生日快乐。” 四年前,他借哥哥的名义,送她一串蓝色的手链。不敢正眼看她,他闪烁其词,送完就跑。 四年后的同一天,他终于有足够的勇敢站在她面前。 这一回,谭尽送给她一屋子的太阳。 憨笑的太阳、害羞的太阳、跳舞的太阳、长胡子的太阳、遛狗的太阳,戴着拳击手套揍飞闪电的太阳……其中有扁扁的小太阳,也有圆滚滚的大太阳;它们颜色不同,表情不同,他的画占据了房间的每个角落。 林诗兰又想哭,又想笑。 这一刻,任凭窗外洪流汹涌,她幸福地置身于华丽的生日宴会。 这里有全套的餐桌、椅子,餐具。桌面上,摆着饮料、花束、零食拼盘,与一块写着她名字的巧克力派蛋糕。 小宴会布置得太好看了。林诗兰悄悄擦掉眼角的泪花:“我应该打扮得漂亮一点过来。” 谭尽忙着点起更多的蜡烛,不同意她说的话:“现在的你就是最漂亮的。” ——是啊。 今天的林诗兰最漂亮。 几日来,应对水灾的疲乏一扫而空。 她快乐泪水,比珍珠更珍贵。今晚的服装也是最合适的——她身上穿着最舒服的“天津”睡衣,和对面的他是情侣款。 温馨的烛光中,他们十指相扣。 还没等她尝一口谭尽准备的美食…… 突然,房间的正上方传来一声巨响。 屋顶,被风整片掀翻了。 钢 板断裂后重重地砸向他们的阳台。 神色不变,他将小蛋糕推到她的手边。 “该许愿啦。” 林诗兰想了想,笑道:“我没有愿望。” 大楼剧烈地晃了一晃。 雨浇进屋子,烛火熄了大半。 林诗兰没有愿望。她不觉得遗憾,再没其他想要的东西了。 阵仗庞大的雨,落在身上也不过是不痛不痒的水珠,她对于即将来临的死亡并不惧怕。 可是,爱着她的人不想她死。 谭尽又做了一回叛徒。 “没时间了,”下垂的小狗狗的眼睛,轻到不能再轻的语气,他对她说:“是时候把誓言解开啦。” 林诗兰眼里烧着一把火:“上次提这个我有多生气,你不记得了吗?” “这些年我的意识在手串里,看着你经历雨季看着你痛苦。我比谁都清楚,你有多努力地要把生活过好。林诗兰,去更好的更远的未来看看吧。” 谭尽认认真真告诉她:“解开誓言后,你就终于可以回家,告别所有的雨季。” 他很轻巧地说:“我的意识会跟你一起回去,说不定会寄存在某个物品,某个地方,陪着你。” “誓死不渝,是你说过的。” 林诗兰仰着脑袋,满脸倔强:“我哪儿也不去。” 捧起她的脸,擦干她的泪,他说。 “你也对我发过誓,记得吗?” 林诗兰望进谭尽的双眸。 他眼里装着星星,一眨眼,漫天的星星都碎掉。 思绪被拽进另一番天地,她瞳孔缩小,意识渐渐沉了下去。 风云变色,天空晴雨不定。 洪流退去,又涨起。 时钟被拨回故事的起点。 爆炸过后,石化厂黑烟滚滚。 无边无际的浑浊的水流,近在脚下。 空气里有皮肉烧灼的气味,身上的衣服湿冷。 窄小的设备平台。 她在上一层,谭尽在下一层。 奋力朝他所在的方向伸出手臂,林诗兰声音嘶哑,几乎是在乞求。 “不要留我一个人,我活不下去的。” 水底的谭尽身受重伤。面色苍白如纸,他的眼眸却如水洗过一般,澄澈明亮。 “不会留你一个人,我陪着你。” “林诗兰,无论发生什么,我发誓,我会永远陪着你。” 递给她一颗虚假的糖,他为她留下生的希望。 “你也发誓,无论发生什么,忘记我,好好活下去。” 混沌漆黑的世界,被银白闪电劈开。 无数条银白色的丝线,连接着天与地,过去与未来,此处与他方……互相许下的誓言,烙进灵魂;坚定守护誓言的信念,将他们的命运缠成错综复杂的茧。 永生永世,纠缠不休; 无论生死,真心不渝。 林诗兰的嘴在动,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在说。 ——“我发誓,无论发生什么,忘记你,好好活下去。”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84节 一边说,一边哭。 刚刚记起的,又被迅速地忘记。 重回誓言缔结的场景,他要她守约,自己却要毁约。 不肯放谭尽走,林诗兰固执地扯住自己手腕上的银线,长长的银线,另一头连通水底,牵着他的生命。 耳边响起轻轻的响。 像泡 泡碎掉,也像一声叹息。 那是,一句誓言的消失,一个灵魂的覆灭。 银线另一端,纠缠她四个雨季的重量,不见了。 林诗兰的表情由悲怆,转为呆滞。 脑子空了。 她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从设备平台往下看,水越淹越高,水里飘着不知道是衣服还是人的尸体。 整整十天,林诗兰独自等待救援。 她安静地抱着膝盖,盯着死气沉沉的水发呆。 她看到水里,有写满a的成绩单、被车撞死的小狗、破损的眼镜、一碗发馊的鸡汤,散发酒气满口黄牙的大嘴。它们变得好大好大,像巡逻的怪物,在她脚下的水面走来走去。 林诗兰的眼睛麻木空洞。 无意识地,她摸了摸自己的手腕,那里空无一物。 本来,那儿该有一串手链的。瞬时间,她坐立难安,开始四处寻找。林诗兰找遍了身上,将设备平台的栏杆拆烂…… 忽然,她的动作停住。 低下头。林诗兰发现,她的左手,原来戴手链的那只手,手背上有个模模糊糊的太阳。 一个带着笑脸的小太阳。 这个雨季之前,林诗兰的人生,像洪流中的一片树叶。 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她沉沉浮浮地挣扎着,被水流推向任意的方向。 可在这个雨季,林诗兰见识过爱是什么样的。 她爱过人,也被爱过。 她已有勇气,抓住自己人生。 林诗兰跳下设备平台。 水中的怪物龇牙咧嘴地涌向她。林诗兰的目光四处搜寻,眼尖地瞄到一串熟悉的灰蓝色手链。 它躺在设备平台的下一层。 她潜下去,捞住了它。 在指尖碰到手串的那一秒,它化成了一双大手。 谭尽的手托起林诗兰,带着她重新浮出水面。 回忆中的设备平台早已不见。 他们回来了。 这里是她的生日宴。美食被冲走,桌椅漂浮在水中。烛火熄灭后,他们的世界回归了黯淡。 他俩泡在水里,艰难地抱着一块门板。 林诗兰将自己筋疲力尽的脑袋靠在谭尽肩上。 “骗子。” “活下去和忘记你,是两个誓言,你不能用一个誓言换两个。” 她生他的气。 她仍在怪罪他。 林诗兰很凶很凶地对他说:“我不要忘记你。” 谭尽冲她笑:“那就答应我好好活下去。” 远方,洪水冲破大坝,灌进镇子。 道路崩塌,楼房轰然倒下,小镇顷刻沦为一片汪洋。 他们的故事要结束了。 半开玩笑似地,谭尽问了她一个幼稚的问题。 “林诗兰,你会告诉别人,你爱过我吗?” 她决绝道:“不说。” “哦。”他点点头。 “那这样的话,就没有人知道,你爱过我了。” 大水冲垮房屋,天地震荡。 用尽全力,林诗兰攥紧谭尽的手。 “我告诉你,一切还没完,听见了吗?” 铺天盖地的洪水崩腾而来。 水流所到之处泥沙俱下,势不可挡。一切伟大的渺小的,失落的深爱的不舍的,尽数坍塌成齑粉。 巨大洪流将他们吞没。 她没等到他的回答。 第71章 谭子恒 2022年。 谭子恒撕下六月的那页日历。 林诗兰昏迷已经一个多月, 他每天都会来医院看她。 她变成现在的样子,谭子恒始终觉得, 自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他明明知道林诗兰精神状态不好, 仍让她一个人坐在海鲜酒楼的包厢里,自己出去点菜。 等谭子恒再次找到她的时候,林诗兰躺在百货商店的一层,她似乎是从楼上跳下来的, 没人知道她用什么办法进入了关门的商场。 幸运的是, 林诗兰只受了轻伤。不过人一直没醒, 处于昏睡的状态。 出事之前林诗兰在电话里说的话, 谭子恒十分介怀。 这一个月,他试图搞清楚她身上发生了什么事。 谭子恒几乎找遍了林诗兰身边的人——曹阿姨、她的医生、学校的老师, 前房东……从他们的口中,谭子恒还原出了林诗兰这几年的故事。 四年前洪灾,留下无法磨灭的创伤,林诗兰患上了pstd。 雨水能触发她应激反应,所以每年雨季,林诗兰都会陷入幻觉。雨越大,幻觉越严重。在林诗兰的幻想中,她能够穿越回曾经的雁县, 回到灾难发生之前。 今年雨季来临的时候,林诗兰不慎弄坏了佩戴四年的手链。 这条手链对于林诗兰意义非凡。 出于心理保护机制, 有一度她忘记了对她而言最沉重的记忆——在水灾中有人为救她牺牲,她眼睁睁看着那人死去,绝望地等待救援。 手链的坏掉, 让林诗兰想起了救她的人。她因此病得更重, 甚至构建出了一个叫“谭尽”的虚拟伙伴, 在她的幻觉里陪伴她经历雨季。 林诗兰被自己的幻想的雨季、幻想的伙伴,给困住了,至今昏迷未醒。 谭子恒不知道她脑中的“谭尽”什么时候愿意放她走。林诗兰的情况不乐观,再这样下去,她的身体要撑不住了。 2022年7月1日。 林诗兰生日这天,雨停了。 上午,谭子恒照例来到医院。 推开病房的门,他看见了一个月来最期盼的画面。 林诗兰醒了。 床被她摇高,她躺的位置,一缕阳光正好洒在她的肩上。 她病得太久,皮肤惨白,眼窝深陷,已经瘦脱了形。那一头漂亮的黑色长发,被阳光染成了浅栗色,散发着易碎的金光。 林诗兰眯着眼睛,看向窗外——外面天气晴朗,阳光和煦。 谭子恒喊了她的名字,她却没有回过头。 他心中升起微妙的不安。她看上去,像一张薄如蝉翼的纸片,仿佛马上被太阳晒化,缓缓地飘起来,人间蒸发。 走到病床旁,谭子恒拉上了窗帘。 从恢复清醒到出院,谭子恒和林诗兰聊过很多次天。但他一次都没有听她提到过那个“在雨季穿越到平行时空”的故事。 那个故事,她曾跟很多个人讲过,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讲。 谭子恒和所有听过故事的人一样,认为她的故事漏洞百出,完全不合理。 穿越过去?死人复活?平行宇宙? ——那都是科幻小说里才有的,现实中根本没人见过。 现实的世界,只有一个患病的林诗兰。 精神病人的可怕之处就在:她逻辑缜密,谈吐清晰,给他打的那通电话真情实感。谭子恒差一点被她说服了,以为谭尽没死。 见她不再说胡话,不再谈论自己的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85节 妄想,谭子恒暗自松了口气。 现在的林诗兰精神状态很好,按时吃饭挂瓶。除了身体稍微差一点,已经完全是个正常人了。 接她出院的那天,谭子恒发现林诗兰在非常专注地看手机。 他坐到她身边,好奇地问:“看什么呢?那么认真?” “在找考研的资料,”林诗兰一本正经道:“我打算考研转专业,以后研究物理天文。” 要考研是好事,谭子恒笑道:“怎么突然对物理感兴趣了?” 他瞟了一眼她的手机,页面上密密麻麻的字全是考研相关的内容。谭子恒被手机浏览器旁边的搜索记录吸引了目光。 【五维空间】 【四维空间】 【平行时空】 【下阶梯游乐园】 【游乐园雁县】 没等谭子恒看完,手机屏幕被她按灭。 林诗兰说:“宇宙很大,人类对它的了解只是冰山一角,许多谜团尚未解开。我想深入地去学习去研究,考研算是给未来打个基础。” “小兰,我看到你的搜索记录了……” 平行时空,这四个大字令谭子恒警觉,生怕她又犯病了,他旁敲侧击地打探:“下阶梯?五维空间?那些是什么?” “下阶梯是我去过的,一个神奇的夜乐园。经过我的搜索,现实和过去都找不到这个地方。我猜想,乐园在五维空间。” “我们生活在三维的空间。其他维度的、与我们平行的空间,我们看不见。也就是说,平行世界的存在是四维的。而超出平行世界,有些地方、有些意识,它们存在于更高维度的五维空间。” 谭子恒表情呆滞,林诗兰又将自己的话解释得更加浅显。 “把我们的世界比作一条线,所有的平行世界就是无数条线。夜乐园与逝去之人的意识,在线与线的中间。它们不属于任何一条线,不属于任何一个平行世界,但它们是存在的。既然存在,就一定有找出它们的办法。” 林诗兰说得言之凿凿,谭子恒听得心惊胆战。 他读的是理工科,她口中的概念,他略有耳闻。 问题是,这些理论尚未被“科学”证实以前,它们都是“不科学”的。谭子恒没法附和她,也没法反驳她。 她认为平行世界存在,她认为五维空间存在。可他没有见过,无法相信。 他们就像“相信上帝”和“不相信上帝”的两波人,无法互相说服,也无法为自己这方的说辞找到证据。 想到这里,谭子恒发现,他竟然又被林诗兰绕了进去。 她是精神病人,他却又忍不住跟她较真了。 “小兰,”他叹了口气:“抱歉,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林诗兰倒是坦然:“子恒哥,没必要听懂啊。” “这本来就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概念,最伟大的科学家也没有将它研究透,平行时空是否存在都没人能给出证明。我所说的,也不过是自己想当然的推论。不过是想到哪里对你说到哪里,其中的很多我也不确定,解释不清。” 她居然对自己论点的薄弱有自知之明,谭子恒的心情愈发复杂。 把手机放进口袋,林诗兰拍拍他的肩。 她开始收拾行李了,出院要把所有的东西都带走。 谭子恒到外面抽了几口烟,整理好心情,回来帮她收拾。 “子恒哥,你有多余的袋子吗?”林诗兰有几件衣服,书包没位置装了。 谭子恒左顾右盼,想起来了:“你打 开床头的柜子,水果篮后面有一个你的手提包。” “我的手提包?”她套上拖鞋,走向柜子。 “嗯。我找你的前房东聊天,那个老太太给我的。” 回忆着老太太的话,谭子恒跟她学了一遍。 “她说,原本以为你的包被清洁公司丢掉了,没想到她儿媳妇看这个包挺大的,搬家的时候留下来当购物袋了。” 林诗兰半跪在地,背对着他。 他见她拉开柜子的门,把包拿出来。 她的手伸进包里,左左右右摸索了几下。 然后,林诗兰的动作停住。 她缓缓地低下头…… 谭子恒不知道的是。 林诗兰的手心攥着一颗珠子。 珠子圆圆胖胖,光泽温润。 它见过少年在花季藏匿的心意;见过他们的秘密,见过她哭泣;见过初次动心的甜蜜,见过依依不舍的分别。 它见证过他们淋的那场雨。 离开医院后,这颗珠子被崭新的链子串起。林诗兰重新将这一抹灰蓝佩戴在她的手腕。 她不曾怀疑过谭尽的存在。 他是潮热雨季中的未解之谜。 林诗兰从脚下的一方土地,迈开脚步。 宇宙宽广,世界无序;即便是穷尽一生,找不到解答,她已有了足够直面它的平静。 第72章 林诗兰 次年。 林诗兰大学毕业,研究生考上了心仪的专业。 最后一次复诊是七月。 心理医生已经很久没给林诗兰开药了,今天的例行检查也很顺利。医生说,她的情况很特殊。精神病一般不能用痊愈,只能说情况有改善。而在他看来,林诗兰的改善非常巨大。她从原来的程度恢复成这样,是难以想象的奇迹。 走出精神病院,林诗兰发现下雨了。 手伸出屋檐,指尖接到几滴清凉的雨水,望着水珠,她有些走神。 这一整个雨季,没再看见任何异象。 誓言的魔力消失了。她和同龄人一样,忙着学习忙着打工,偶尔跟舍友一起逛逛街。 ——是的。林诗兰搬回了大学宿舍,并且跟同一寝室的女孩们成了朋友。 承诺过的「好好活下去」,她做到了。 出来看病,林诗兰跟学校请了假,今天也不用打工。 难得的空闲。她看着淅淅沥沥的雨水,突然有点想回回雁县看看。 坐火车,转大巴,转小巴士,再走二十分钟的路。 林诗兰早晨出发,到雁县旧址的时候,已是傍晚。 没路了,不能再往前走了。 她停在断裂的石桥前,几乎认不出这里是她的家乡。 灾难改变了地貌。 河的这边,垒着许许多多碎成小块的水泥,原是道路的地面,只剩大大小小的坑洼。 河的对岸,镇子荒废,植被茂盛。 野草一丛一丛,肆意疯长。一眼望去,唯有那些断壁残垣、油漆斑驳的破木板,能够证明有个小镇在这儿存在过。 林诗兰坐在岸边,拉开背包的拉链。 她带了两杯奶茶过来。 雨停了。宁静的夕阳洒在河面,金光跳跃。 那一轮光芒耀眼的太阳,就悬挂在远方巍峨的山丘之上,将树梢的叶子照得橙黄透亮。 被光晃得睁不开眼,她默默揩了揩眼角。 手机响。 是她心理医生的来电。 林诗兰接起电话。医生压低声音,神神秘秘的。 「有件事,不跟你说,我的良心过不去。」 「之前你对我说过一个平行时空的故事,你还记得吗?」 她应了一声「嗯」。 他索性将埋藏心底的话一股脑倒了出来。 「后来,我按你说的日期找过。去年确实有一个叫谭尽的患者在你看病的那天来过,查得到他的就诊记录。但我不知道是不是同名同姓的人,可能是一场误会……总归,我觉得这事应该让你知道。」 林诗兰向他道了谢。 医生长吁一口气,挂断电话。 握着手机,她又在河边呆坐许久。 两杯奶茶,林诗兰一个人全喝完了。 她想着平行世界的他们,不知道那里的林诗兰和谭尽是否活着,在做什么,过得好不好。想着想着,她突然看到一只眼熟的小土狗出现在对岸的杂草中。 「静静。」林诗兰大声喊它。 小土狗回过头,咧着嘴,冲她摇尾巴。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86节 可惜,不等林诗兰确认那是不是静静。小狗冷不丁往后瞅了一眼,飞快地跑走了。 …… 傍晚,正是开饭的时候。 山风拂面,能闻见湿润的花香,混合着泥土和树木。 雁县炊烟袅袅,好闻的米饭香从各家各户飘出来。 小土狗跑向它的主人。 主人将它一把抱起来,摸摸它的小脑袋:「静静,跑哪去啦?那边有什么吗?」 她走向小狗之前驻足的地方。那儿是一面墙,并没有路。 静静被林诗兰打了一下屁股。「你刚才在对着别人的墙壁尿尿是不是?」她自以为洞悉了真相。 小土狗冤枉,朝主人「汪汪汪」地控诉。 林诗兰没功夫再管静静。今天家里请客吃大餐,她妈让她出来买水果,时间紧迫着呢。 一边买东西,一边翻开手机通讯录,她拨通了苏鸽的电话。 「喂,」等着她似的,苏鸽马上接了:「林诗兰,你回来啦?」 林诗兰哈哈笑:「对呀,放暑假回来玩了。」 苏鸽感叹:「哇,时间过得真快!一年就这么过了吗,我都没什么实感。」 「去年的时间才快呢!」林诗兰语气比她更夸张:「我都不知道我的高考是怎么考完的。水灾那么严重,差一点整个镇子都被淹了,按理说,经历了生死劫难的我应该记忆犹新,我却没有太多的记忆。」 「噗,你脑袋泡水,所以记忆力差了呗,」她调侃她:「幸亏救援队的叔叔们及时赶到,再让你多泡一会儿,你就没有聪明的脑子上大学了。」 「是啊,感谢他们拯救了我,还有我们镇子。」 讲了半天,林诗兰才想起正题:「哎,扯远啦。我打电话是让你来我家吃饭的,你有空吗?」 苏鸽拒绝得干脆:「改天吧,今晚我得陪我妈吃饭。」 林诗兰也不拖沓:「好,那我改天单独约你。」 拎着水果,牵着小狗,林诗兰动作迅速地赶回家。 客人们全部到齐了,她跟谭叔叔、谭阿姨,谭子恒都问了好。坐在边上的谭尽,她也没落下——眨了两下眼,就算打招呼了。 放下东西,洗了手,林诗兰也入座,准备开吃。 有一杯珍珠奶茶插好了吸管,放在她的手边。 整张桌子就两杯奶茶。 另一杯正被她对面的人捧在手里。他翘着二郎腿,嚼珍珠嚼得津津有味。 林诗兰有预感,这段饭吃得不会太顺利。 果然。 大家说说笑笑,吃得快快乐乐;桌子下的动静,比台面上的更热闹。 吃两下,他在桌子 喝两口,他又在桌子 被迫一心二用,林诗兰恨恨地用眼刀扫他。 谭尽挤眉弄眼地冲她笑。 谭子恒见她饭碗空了,贴心地问了句:「小兰,要添饭吗?」 差不多吃饱了,林诗兰想留点胃吃樱桃,于是摇了摇头。 而谭子恒这一问,给某个闲着没事干的混蛋找到一个突破口。 「小兰,要吃腌萝卜吗?」 「小兰,要吃牛肉吗?」 「小兰,要牙签吗?」 谭尽来劲了,平均30秒问她一次。 林诗兰怒火中烧,又对他的献殷勤挑不出错处。 「你比我小,不准叫我小兰。」 凭什么谭子恒能叫,他不能叫?谭尽不乐意了。 「小兰小兰小兰小兰小兰。」他故意挑衅,一口气叫了好几个。 「不准叫。」林诗兰火气冒上来了。 瞅着他肉嘟嘟的脸,她恶声恶气地威胁:「再叫,我把你的小痣抠掉。」 谭尽用一个巴掌盖住自己的脸上的小红痣。 他嘴巴张得圆圆,被她的凶残吓得花容失色。 见俩小辈玩得开心,看客们忍俊不禁。 「真新鲜,你们交往一年了还能天天斗嘴。」 「他俩就是这样,腻腻乎乎的。哎,受不了。」 林诗兰气哼哼地瞪着对面的幼稚鬼。 跟谭尽千叮咛万嘱咐,和家人吃饭,不要像平时那么黏她。他还是找寻一切机会跟她互动。她不理会,他感觉被忽略了,闹得更起劲。 她嘟囔道:「都不知道怎么跟他交往上的,当时鬼迷心窍。」 这话说完,谭尽从椅子上站起来,直接离席了。 看他走得仓促,林诗兰心想他是不是生气了,有点心虚——她其实不是那个意思。被家人笑话,小小嘴硬了一下,这个傻瓜是不是误会啦。 「你去哪里啊?」她小声问。 谭尽回过头。 他嘴角挂着阳光灿烂的笑。 林诗兰脸皮薄,这人的脸皮却比城墙还厚。他非常狗腿地对她说:「我要去给林诗兰洗樱桃。」 桌上,大家面面相觑,都憋着笑。 林诗兰的耳根子红了。 樱桃还没吃到嘴,已经尝到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