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1节 ?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作者:东边小耳朵 简介: 不定时掉落万字大肥更,还有小红包,大家注意查收呀(??w??)?? 李明宛穿书了,从和平富足的现代穿越到娘道文里五十年代的落后小山村。 她穿成了娘道文女主的亲生女儿。 原主: 被亲娘卖给人贩子 继姐顶替身份进城 被迫赚钱抚养弟弟 瘸腿的原继兄逼婚 明宛…… 她只能努力自救,终于在被卖出去之前,成功获救,从人贩子手里逃脱。 于是,李明宛得到了最为妥善的安置,有了疼爱她的干部养父母。 从此以后,人生一帆风顺,所有的困苦都被拒之门外。 而本该由原主忍受的凄惨经历,都遭到了来自养父母和妇联的社会主义毒打。 当娘道文女主的母亲找上门的时候。 什么?值得歌颂的娘道精神? 养父母:不,那叫封建糟粕! 什么?只有生儿子才算没有白活? 妇联:不,不论男女都是社会主义的接班人! 于是,娘道文女主被狠狠教育,重新做人。 继姐被过继的父母万分嫌弃,住在大杂院里,日日受挤兑不说,天不亮就要起来干活,和她想象的城里舒坦日子完全不同。 弟弟被罚扫大街,学着自食其力。 原继兄也因为强迫婚嫁被处罚,丢了工人的铁饭碗,一辈子抬不起头。 明宛被养父母收养后,则住进了四九城,不但有自己的房间,还有养父母精心准备的书房,时不时就能吃上核桃酥、麦乳精,在这个贫瘠的时代,日子过得何其滋润。 最为幸运的是,那日救下明晚的人民子弟兵成了她的邻家哥哥。 有那日的遭遇,邻家哥哥总将她视作命途坎坷的小可怜,处处照拂,辅导她功课不说,甚至将他的供应分给明菀一半。 一日。 邻家兄长:这是大白兔奶糖,给你。 某日。 邻家兄长:这是古田送来的桃子,给你。 再某日。 邻家兄长:这是供销社刚到的围巾,给你。 …… 给着给着,当明晚长大成人后,戍守祖国边疆的邻家哥哥,连自己的津贴都双手奉上了。 “我自年少起,惟愿戍守祖国,但遇见你之后,你与祖国,皆是我的信仰。”——江平之 内容标签: 种田文 异能 穿书 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李明宛 ┃ 配角:江平之,李卓晚 ┃ 其它: 一句话简介:我们都有光明的未来 立意:努力可以拥有更好的人生 第1章 李明宛睁开眼睛的时候,第一反应不是刺眼的阳光,而是鼻尖萦绕的恶臭。 熏得她头脑发昏,以至于缓了许久才能思考自己此时在哪。 斑驳简陋的土屋,阴暗潮湿的环境,唯一的窗户,也不过是用几根木头立起来的,从窗户透进来的太阳还过分刺眼。 李明宛方才躺的地方,恰好就在那方寸的耀眼阳光的照射下。 她还发现,除了自己还有许多人被绑的结结实实,昏倒在周围。这个土屋很狭小,依照熏人的味道来判断,原本应该是个关畜牲的地方,地上还放了不少稻草。 而她们是被扎堆垒在一块的,除了自己,没人是醒着的。 她虽然很慌,但仍旧尽量平静的思考自己现在的处境。 因为眼前的场景,她原本以为自己是在睡梦中被拐卖了,但她又发现自己缩小了一大截,而两只被绑着的手互相触摸的时候,可以摸到自己手心粗糙的老茧。 这不是她的身体,她应该是穿越了。 李明宛有些害怕的颤抖着手,在心里不断告诫自己,“先别慌先别慌,穿越也不要紧,我现在应该先想办法自救。” 她穿越前也就只是一个刚高考完的普通小姑娘,面对被拐卖和穿越,难免恐惧,但在不断安抚自己之后,稍微平静了一点。她开始将注意力放到周围,想要找出有助于逃出去的办法。 而这个土屋原先是关畜牲的地方,做的并不精细,木门仅仅是用粗铁丝扣着,漏出很大的缝隙,让李明宛能清晰的瞧见守在外面的人的灰褐色衣袖。 李明宛不敢轻举妄动,她猜测,既然人贩子要把她们都迷晕,现在应该还没有到地方,只是作为中转站。 她的目光在土屋里扫了一遍,看到有打碎的破碗,于是小心地挪动过去,捡了一块看起来割口锋利一点的,又翻稻草拿了块石头。她把这两样东西紧紧的握在手上,然后慢慢挪动到原来躺着的位置,闭眼假寐,耳朵则听着外面的动静。 因为隔着门,这群人站的又不近,李明宛听得不是很清楚,只能断断续续听到一些字眼,比如‘最近查的严’、“走不了”、“分开”…… 就当她想细究的时候,那群人转而开起了黄腔,尽是讲些不重要的。 过了有一会儿,他们停止了交谈,她连忙闭上了眼睛,看起来就像是被迷昏了一样。 果然,他们推开门,动作粗暴的拿了个陶罐,给每一个人都灌上几口。 灌的时候,还不忘在年纪正好的几个姑娘身上摸几下揩油,其中几人还说着上次逃跑被抓回来的姑娘,长得好玩起来多舒服。这几日让动手的都是些普通货色。 这里面不乏有长得好一些的人,一些人贩子若不是顾忌老大要卖个好价钱,恐怕就上手了。 李明宛听着他们恶心下流的话,心里忍不住打颤,但还是要假装出昏迷的样子。 伴随他们谑笑时的恶心话,还有拖拽声,李明宛很快感觉到自己的腋窝被人大力的握住,硬生生拖到屋外,然后就被抛到一个充满恶臭的,大约是木桶一样的狭小地方。 因为她们的身体娇小,很快又被扔进两个姑娘,然后就是什么沉重的东西放上来的动静,随之而来的是一股恶臭,最后又是啪嗒一声,盖上的声音。 李明宛猜测,自己现在应该在夹层里,这可能是泔水桶之类的东西,应该是现在查的严,所以不得不这样运送她们。 虽然恶臭让李明宛觉得快要窒息,但在面对生死危机的情况下,也由不得她挑剔,她连忙把刚刚被灌的水吐出来,但刚刚不可避免咽下了几口,她也不知道自己能保持多久的清醒。 但既然要用这种方法掩饰,说明等会儿一定会经过人市繁华的地方,到时候应该就是她逃出去的最好机会。 李明宛透过木桶地下漏出的一丝光缝不断的鼓励自己,她一定可以逃出去的,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把手上的绳子解开。 她在拥挤狭小的空间里,小心的用碎陶片隔开手上的绳子,背身的动作让李明宛忍不住疲惫想喘气,尤其是她的这副身体,先前应该被灌了很多次药,所以很虚弱。 但她不能发出任何动静,在偏僻的野外,哪怕是喘息声都会显得十分明显。她只能张大嘴巴,慢慢的吐气,不敢发出一点声响。 李明宛忍着手被割伤的疼痛,继续割绳索。 一直过了许久,直到渐渐有了人声,她才终于将绳索割断。 车已经行驶到最热闹的地方,这里的人好似在庆祝什么,在不停的放鞭炮,她现在的身体已经很虚弱了,加上刚才喝的药,她根本喊不大声,喉咙也十分嘶哑,完全被鞭炮声掩盖。 李明宛从灵魂深处感觉到困倦,应该是药劲上来了,她觉得自己可能马上就要睡过去。 她已经喊不出声,如果错过这个繁华的地方,很可能就再没有机会逃出去。 正当这时,她注意到了木桶上的缝隙透出来的光亮。 李明宛只能用尽余下的力气,用锋利的陶片在自己的手上狠狠的划几下,用疼痛保持清醒,也希望血迹能顺着缝隙流出去,被人发觉。 当困意再一次袭来的时候,李明宛感觉自己的眼皮非常沉重,如坠千斤,她毫不犹豫,在本来就割开的伤口上,重新用陶片的割口用力朝那道伤口向下划去,原本就流着血的伤口皮肉翻卷。 疼,无法掩盖的疼痛再一次驱散了她的困意。 她用极其微弱的声音,喊道,“救、救命……”。 外面的鞭炮声虽然停了,但依旧人声喧闹,完全将她的声音掩盖。 李明宛眼睛不受控制的滑落泪珠,她在和平富足的社会长大,从来没有遇见这样的事,哪怕只是不小心擦破手皮,都会大呼小叫。在学校里,但凡是见血的伤,都会被老师同学簇拥。 她从来没有这么疼过,可即便如此,也还没有获救。她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也许还不等被卖出去,她就会死在路上。 深深的绝望将李明宛包裹起来。 然而就在这时,突然有人拦住了车,似乎不是一个人,好像有人注意到了异样。 一瞬间,李明宛仿若活过来了一样,她听见拦路的人和人贩子自报身份,用中气十足的声音说,“老乡,我们是解放军,我们可以看一下您的木桶吗?” 人贩子操着浓重的方言口音,“哎呦,长官,这就是个泔水桶,臭的很,别把您熏着喽。” 拦路的人声音温和,但态度坚决,“我们不是什么长官,老乡您可以喊我们同志,您还是把木桶打开吧,我们检查完没有异常,您就可以继续……” 人贩子还准备说什么,李明宛听见熟悉的解放军三个字,一下子就热泪盈眶,她不知哪里来的力气,用之前攥在手里的石子,用力的敲击木桶。 虽然她的喉咙嘶哑疼痛,几乎发不出声音,可她还是继续喊道,“救命,救救我……” 现在不是方才,因为解放军们拦路检查,所以四周虽然还是喧闹,但泔水车附近却没什么人说话。 李明宛的力气很小,可发出的声响还是让几人注意到了。 而其中一名解放军甚至眼尖的发现泔水桶似乎渗漏出几滴血迹。 他们发觉不对后,没有再拖延下去,其中一个人说道,“老乡,抱歉了。”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2节 然后上前掀开泔水桶的盖子,很快他们就发觉不对,合力将上头的泔水桶搬开,露出底下被稻草掩盖的夹层。 李明宛感觉到刺眼的光亮,随之而来,她就看见一个穿着军绿色军服的男人,他面容清隽,但神情坚毅,整个人朝气蓬勃,没有半分容貌带来的秀气,眼睛极为明亮,就像是有坚定信仰永远在照耀着远方。 李明宛下意识的动了动嘴唇,她说的是,“救救我……” 在李明宛看见对方的时候,他也看清了夹层里头的模样。 被鲜血浸透的衣袖,染血的稻草,奄奄一息,瘦骨嶙峋的小姑娘,看起来才不过七八岁,旁边还躺着两个昏迷的人。 小姑娘的嘴唇已经干裂发白,目光混沌,但还是努力的张开嘴唇,想要求救。 他是见惯了战场上的血肉横飞的,但此时此刻,看见这样小的一个人,被困在肮脏狭小泔水桶里,还是忍不住喉咙发涩。 他下意识的安抚道,“别怕,我们是解放军。” 然后他转过头,声音中带着难以掩饰的怒气,“这里有人,快来救人!” 第2章 原本还假装老实巴交的乡下人的人贩子,听见动静就知道事情不好,立刻想要逃。 但他们才悄悄向外退了两步,就被解放军拦住了去路。 当人贩子扔下斗笠想要冲出去的时候,直接被早有准备的解放军双手擒拿,按在地上。 刚刚闹出动静的时候,解放军们就察觉到不对劲,听到江平之的声音,立刻就确定是出了事,除了上去帮忙的几名解放军,其他人都将注意力放在了人贩子身上,防备着他们,又怎么可能让他们有机会逃走。 而上前帮忙的几人,在看到泔水桶中的景象时,几乎都露出了和江平之一样的目光,震惊、心痛,还有瞬间哽塞的喉咙。 其中一个大方脸的人,脱口而出了句,“这群杀千刀的!” 说完,他的眼眶就红了。 最先发现李明宛的解放军没有说话,他俊朗的眉头紧皱,抬眼示意上来的人。 他们将压住明宛她们的夹层取出,另外几人则不约而同的翻开另外两个泔水桶,同样的,里头都藏了人。 而李明宛看着一瞬间没了遮挡的阳光,双眼畏光的眯了起来,整个人都紧缩着。 这时候,一双有力的大手伸了进来,他把明宛极为小心的抱了出来。 直到这时,明宛才真正看清楚他的样子,眉眼坚毅,眼神锐利,无时无刻脊背都挺得笔直,但确确实实生的极为出众,即便穿着最普通的粗衣麻布,扔进人海中,也能叫人一眼瞧见。 他将李明宛从泔水桶中救出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她放在平地上,取出三角巾,帮她包扎不断流血的手臂。 李明宛嘶了一声,因为疼痛,条件反射的向后缩了缩。 他的动作缓了缓,轻轻摸了摸李明宛乱成一团的细碎头发,声音极为温和,与满身戎霜的冷硬截然不同,“没事的,等止住血就不疼了。” 说完,他竟从口袋里摸出一盒糖果,悉数递给李明宛。 明宛在他的注视下,慢慢打开铁制的糖果盒,拿了一颗放到嘴里。 清新的水果味一下在口中回荡开来,惊惧了许久的心,也随着甜腻的糖果慢慢回落。 不知道是不是身体变成小孩子的原因,李明宛竟然真的觉得伤口不那么疼了。 望着明宛黑白分明的眼睛,救下她的解放军也微微露出了些笑意。 等他帮李明宛包扎好了以后,旁边一个解放军对着眼前棘手的事情犯了难,转头对他喊道,“平之!” 还含着糖的李明宛,作为七八岁身体的小孩,看起来乖乖巧巧的,十分惹人疼惜。 但她想的其实是,原来救下自己的解放军叫平之。 江平之起身之前,先安抚了明宛一下,“别怕,我去一下就回来,你已经被救出来了,不会有人再伤害你。” 李明宛此时已经缓过来了,她到底不是真正的小孩子,不至于害怕得离不开人。 她点了点头,理直气壮的喊道:“我不害怕,解放军叔叔先去吧。” 这也真怪不了明宛,别说她现在顶着小孩子的身体,内里的灵魂却是快要成年的人,但出于从小养成的习惯和信赖,她就算到了八十岁,也一样是喊警察叔叔、解放军叔叔。 李明宛知道自己现在安全了,她也有心情思考自己到底穿越到了哪里。 她不仅是穿到了别人的身体里,应该还到了别的年代。虽然也有解放军,可他们身上穿的衣服,还有各处贴着的标语,以及明明有很多人,但房屋与街道依旧看起来灰扑扑的,这里肯定不是现代。 李明宛穿越前,才高考没多久,就被父母带回了家乡的小镇子。就拿家乡的小镇子来说,都比这里看着繁华不少。 最主要的是氛围,这里的给李明宛带来的感觉,就好像老照片里的年代,大多数人都穿着朴素的黑灰白三色的衣服,就连样式也是斜对襟和大褂。 还有她熟悉的电子产品是一个也没有看到,但这里仍然有保护百姓的人民解放军。 所以她应该是在五十到八十年代之间,李明宛很快就做出了推测。 虽然手臂很痛,但她还能有余力安慰自己,至少现在已经建国,要是往前穿几十年,才是真正的炼狱。 就是不知道自己现在这副身体,究竟有没有父母,是被拐走的,还是被卖走的。 她想归想,却并不是很担忧,因为她已经被救下了,至少能得到一个妥善的安置。况且她也不是真正的小孩子,就算真的有问题,应该也不至于太过艰辛。 就在李明宛认真想着的时候,她还含着糖,脸颊一边鼓起,虽然形容依旧很狼狈,有乱糟糟的头发和脏污的小脸,但是一双杏眼却很好看,莹润水汪,她现在又是一副小孩子的模样,看起来就像双眼中映出了细碎星光,无辜而稚嫩。 她如果是寻常的小孩也就罢了,偏偏又有这样凄惨的遭遇,看到她伤痕累累的手,还有身上的其它淤青,让人忍不住叹息,生出深深怜悯。 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子,何其无辜,如果不是今日她知道自救,来日又将会面对怎样凄惨的命运? 只是这样一想,看向李明宛的目光又多了心疼。 都怪这些杀千刀的人贩子,他们此刻已经被解放军们制伏,双手被绑着,看起来也有了狼狈恐惧。 而被藏在泔水桶里的另外几个姑娘,则被救了出来,她们喝的迷药更多,还在昏睡中。和李明宛一样,这些姑娘大多浑身脏污,有的甚至衣不蔽体,不知道曾遭遇了什么。 但将衣不蔽体的姑娘从泔水桶中救出来之前,就有解放军立刻解了外衣给姑娘披上,他们的脸上寻不到一点恶念,几乎都是连忙移开目光,但看向人贩子的目光却锐利了很多,全是憎恨厌恶。 这时候,原本为了欢迎解放军入城的老百姓们也都嗡嗡了起来。 一个穿着黑裤,深蓝衣服缝着补丁的银发老太太,吓得直叫,“哎呦喂,这些女娃呦,这、这不是造孽吗?” 还有把头发扎着,低低拢在脑后的中年妇女,她提溜着个篮子,本来是想给解放军送些水的,看到这个场景,也顾不上许多,连忙上前,从篮子里拿出粗糙的陶罐,在碗里头倒了点水,动作熟练的给昏迷的姑娘喂水,还示意旁边的解放军扶着点。 她一边喂,嘴上还一边碎碎念叨,“这一看就是被药着了,都是好人家的姑娘,怎么就遭了难。唉,人贩子都是杀千刀的,得挨雷劈!” 可能是想到了家里的娃娃,中年妇女转过头,朝着人贩子的方向狠狠啐了一口,“做着没良心的事,等着遭报应吧!” 不管是任何年代,任何地方的人,对于人贩子,都是深恶痛绝。 就连站在最前头的几个,因为辈分高,德高望重而被选出来带头感谢欢迎解放军的老人们,也举起布满斑点的手,指着人贩子骂,情绪激动些的,直接拿起拐杖往人贩子身上打。 聚集起来的百姓也是群情激奋,人贩子们被绑起来动弹不得,再凶恶无良的人,在面对这样的场面,也会胆颤。 直到他们结结实实挨了打,身上挂了彩以后,才有解放军站出来安抚百姓们的情绪。 人贩子一般是成伙的出没,既然抓住了这几个人,肯定还有其他人在这附近,如果这里的动静闹得太大,就怕其它人贩子有了警惕,走其他路,或者在其它地方汇合,那就难抓了。 之所以让他们承受一会儿百姓们的愤怒,不仅是因为看不惯他们的行径,让百姓出气教训他们,更是为了吓一吓这几人,好叫他们开口,说出其他同伙的下落。 等其中一个解放军拦住百姓,劝慰起百姓们的时候,早就商量好的江平之走到他们的面前,他没有骂他们,甚至没有做出凶恶的动作,他只是弯下腰,目光直直的盯着人贩子,黑沉黑沉的眼神,还带着刚下战场的杀意,那眼神仿佛能把人心破开一样。 江平之的声音也并不大,但足够清清楚楚的落进人贩子耳中,“看到了吗,老百姓们的愤怒,如果我们不阻止,你们会是什么下场?” 其中一个人贩子青肿着脸,直视江平之的眼睛,恐惧的咽了咽口水,“您、长官……不对不对,同志,救救我救救我,您要什么我都给您!” 江平之的目光一下子凛冽起来,“同志两个字,你们不配说。” “是、是。”人贩子唯唯诺诺,他们现在鼻青脸肿的样子,配上这样的神情,看起来好像有点可怜。 但江平之完全不吃这套,这群人不知道把多少无辜的人送进深渊,是真正的心狠手辣,否则也干不了这样的事,贩卖人口可不仅仅是拐卖人,还要和三教九流打交道,能是什么可怜人? “说!其他人在哪?”江平之没有再周旋,而是直截了当的开口质问。 “没有同伙,就我们几个。”人贩子咽咽口水道。 江平之连一句话也没有多说,他直接站起来,把人贩子完完全全的暴露在百姓们的面前,失去了江平之的遮挡,立刻有抑制不住怒火的百姓扔了石头过来,砸向人贩子,直接将人贩子的额头砸出血。 看见老百姓们充满怒火的脸,自知落到老百姓手里是什么下场的人贩子,没有过多犹豫,连忙将其他人贩子的下落说了出来,就连之后去哪汇合也和盘托出。 江平之连忙和方才叫走他的解放军商议了起来,“璋玉,问出来了。” 之后他们就分别派人出发,而李明宛也终于等到了跟在后头的军医。 让昏迷的姑娘们和受伤的李明宛就这样露天待着,明显不对,所以在和一个店家商议后,江平之和其它几名解放军小心地把她们送进茶馆休息。 而解放军们则整整齐齐的站在墙根,任凭老百姓们如何劝说,都不肯打扰老百姓,进屋休息。 李明宛坐在角落的板凳上,外面围了一层白布,隔断外人的视线,由军医小心的重新处理伤口。因为她的肩颈也有淤青,所以斜对襟的衣服也被小心的扒开,露出青红的伤口。 但同时,也把李明宛颈间带着的红色护身符露了出来。 李明宛有些好奇的拿起来看了看,帮她处理伤口的军医却以为她是想家了,语气温和的安慰起她,“这是你家里人帮你缝的吧,手艺真好,你放心,我们一定帮你找到家。” 然而军医的温柔却并没有安慰到李明宛,她现在整个人处于呆滞发蒙的状态。 因为她发现,在护身符的左下角,用密实的针线缝着三个字,李招娣。 招娣这个名字,在这个年代真的非常常见,但护身符上的娣却少了一撇,让李明宛想起自己前段时间看到的娘道文,一本看似歌颂伟大母亲的,实则全是封建糟粕的小说。 里面的娘道文女主的女儿,就叫李招娣,在女主忍痛把女儿卖掉后,过了十数年,就是凭借着护身符上少了一撇的娣字,成功认回女儿。 没有无缘无故的穿越,所以她这是穿越进了自己看过的娘道文,还是被压迫被欺负被扒着吸血的娘道文女主的女儿。 想想原身一生的凄惨遭遇,李明宛就觉得心情复杂。但既然是她穿越了,就没道理像原来一样,一辈子都被迫奉献,为所谓的娘道让步。 第3章 李明宛当初看这本小说的时候就觉得很气愤,凭什么在弃养李招娣以后,还有脸逼迫李招娣,用孝道与所谓的‘仁善大义’,还有‘娘道精神’来迫使李招娣回去,并且同意嫁给摔断了腿的继兄。 他们几乎毁了一个女孩的一生,却还用的是自以为正义的面孔。 明宛想想都觉得气愤,更何况这是另一个女孩的一生。 她并不准备重蹈覆辙,原来的李招娣没有被救出来,而是被人贩子拐卖到其它地方,幸运的是李招娣的养父母人还不算太坏,好好的将招娣养大,并且供她读书。 这一次因为李明宛的穿书,人贩子落网,她们成功获救,但明宛也不会选择回到李招娣的家里。 所以李明宛摇了摇头,对军医道:“我不记得我家人了。” 军医有些讶异,但明宛现在看起来才不过七八岁的样子,如果是很早就被拐卖了,大概也不记得以前的事了。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3节 唯一可惜的就是,过了这么久,恐怕也找不回她的家人了。 军医叹了口气,帮李明宛把伤口包扎好,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道:“别怕,你现在已经被救出来了,国家会抚养你的。” 然后明宛就在示意中走了出去,因为受伤的不止是她,那些被人贩子拐卖的姑娘,或多或少都有些伤,有些甚至伤口已经发脓,如果不是这次获救,一旦感染发烧,也不知能挨过几日。 李明宛因为穿书而有些惶恐的心情稍微平复了,至少她已经走上了和原主不同的路,她获救了。 比起被卖给所谓的比较好的父母,明宛更愿意被救下来,有祖国在,哪怕之后要吃糠咽菜,她也愿意。 她一走出去,就看到眉头紧皱,神情严肃的江平之,原来是派出去追人贩子的军人回来了,他们成功截住了那些人贩子,还有另一群被拐的人。 比起明宛这些年纪尚小,骨架子也小些的女孩,从另一条线路运走的女孩们年纪更大,受的伤也更重,有些甚至是曾经试图逃跑又被抓回来的,被打得奄奄一息。 李明宛当时还没有瞧得这么仔细,现在大白天的,她能清晰的看见她们裸露出来的每一条伤痕,这该是多么的疼。 不知何时,原本和其他解放军沟通的江平之走到了明宛身边,他很高,高到能挡住不远处的惨景。明宛只觉得头顶投来一片阴影,顺着阴影抬头看去,是江平之坚毅的面容,他生的十分好看,鼻梁□□,眼神又有不符合这个年纪的凛冽。 明宛有些怔然,尽管眼前的光被遮挡,但却叫她感受到了难以描绘的心安,仿佛一切污秽肮脏都被挡在了前方,她只能看到解放军灰色的军装,还有江平之。 然而不管是哪个,都能叫她感到安心。 江平之伸手揉了揉明宛的头发,他笑了笑,原先凛冽的目光变得柔和,半字不提其他人,只是温和的询问,“你肚子饿了吗?” 李明宛的头发被江平之揉的有些炸毛,看起来呆呆的,她点点头,“嗯。” 江平之扬起一个笑,十分明朗,军人的严肃消散了些,反而更像他这个年纪该有的朝气,“走,哥哥带你吃饭去。” 他牵起了明宛的手,很自然的带她换了个方向,她回头看了一眼,那些女孩正在被救治,她们很疼,但伤口被包扎后会慢慢愈合。 明宛转回了头,面朝前方,是平坦的道路,那些悲惨的一切仿佛离她越来越远。 她身旁的江平之声音温和的问她一些问题,和她聊天,在一声声问答中,她仿佛重新回到了从前和平安宁的社会。 因为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都有人负重前行,只为了让她们能永享安宁。 一高一矮的两个影子被拉得很长,但却叫人恍惚间窥见盛世的些许影像。 明宛被江平之带到了一个茶摊子前,摊主是个年纪很大,穿着灰扑短褂的老爷爷,他的衣服上还打着补丁,腰背拱起,但是动作却很利落。 明宛坐在凳子上,荡了荡自己的小短腿,而江平之在摊主老爷爷的推托之下,仍旧将钱放在木推车上,底下的炉子正往上冒烟。 好不容易说服了摊主老爷爷,江平之才拿了两个馒头过来,他递给明宛,然后道:“快吃吧,馒头正热,吃了垫垫肚子。” 他说着这样的话,但却并没有吃手上的另一个馒头。 李明宛的这具身体饿了很久,从江平之拿馒头过来时,肚子就本能的咕噜两声,明宛接过馒头吃了起来,她是想斯斯文文的啃馒头的,但是馒头透着的白面香味,还有软乎乎的口感,让明宛吃得狼吞虎咽。 她从来没觉得馒头这么好吃。 这样想着,一边吃一边忍不住湿了眼眶。 江平之还以为明宛是噎到了,连忙倒了碗水,递给明宛,还伸手拍了拍明宛的被,帮她顺气。明宛喝了口水,然后红着眼睛摇头说,“我没事了。” 刚好这时候摊主老爷爷端着一碗馄饨上来了,江平之接过馄饨,放到明宛面前。 馄饨做的鲜香,还有些漂亮的油花,虾米和香葱点缀,看得人食指大动。 面对香喷喷的馄饨,明宛却没有立刻吃,她看着江平之不说话,他却领会了明宛的意思,笑着说,“我也有一碗,你饿久了肚子肯定受不了,你先吃。” 李明宛看向摊主老爷爷,他确实在忙碌着,明宛这才拿起勺子吃馄饨,馄饨不多,但是味道很好,她很快就吃完了。 等李明宛抬起头的时候,才发现江平之就那样静静的看着自己吃,她一下子就明白了对方只点了一碗馄饨,她有些哽咽的瘪下嘴角。 她有些责怪自己,为什么要吃的这么急,至少应该等一等,这样就能发现了,还可以再要一个碗,一人一半。 江平之看出了她的愧疚,大手覆在明宛的脑袋上,轻轻地揉了揉,“好了,我们回去吧。” 李明宛“嗯”了一声,声音中透着闷闷的鼻音。 于是江平之又像刚刚一样牵着明宛的手走回去,明宛的手很小,虽然她的脸颊和身体都特别消瘦,但手却并不是只剩下骨头,相反,还带着小肉窝,看得人忍不住从心底生出一股疼爱,还是那么小的孩子。 明宛的手和江平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的手修长,骨相匀称,应当很适合握笔,但掌心却长满了茧子,他看起来也不过才十八九岁,刚刚成年的年纪,握起了木仓,从戎卫国。 只是这样想着,明宛觉得握着的手似乎有力温暖了不少,刚刚好将她的手包裹在掌心。 等回去的时候,已经有人寻到了镇上的妇联和警察,在革命之初,哪怕是农村也会有当地妇女组织起来的妇联,她们能力很强,能挎着小篮子,穿越敌军的封锁线,给战士们送吃的。 而这里正好曾经留下过八路军的痕迹,镇子上自然也就有妇联。 她们是一群热情,身上带着勃勃生机的中年妇女,从她们到了以后,便接手了照顾受伤女性的任务。她们行动利落的拍板,将这些人先送到一位妇联成员的家里,她丈夫和儿子都战死了,家里没什么人,房子又大,离得也近,正好能安置这些姑娘。 不管怎么样,总比耽搁在这要强,至于之后该怎么办,就再细细的商量。 所以等李明宛回来的时候,受伤的女性已经不多了,基本上在里头做了个简单的包扎就被妇联成员们架着扁担送到附近的屋子里去了。 但镇上的妇联主任一直留在原地,她和那些人商量着应当怎么安置这些被拐卖的可怜姑娘。 江平之到了那便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力,他也是参与者之一,甚至是他第一个发现被拐卖的人,所以他是一定要交代当时的情况的。 所以江平之将明宛牵到旁边的台阶上,让她坐下,又顺手用门前的杂草折了一只蛐蛐递给明宛,让她先坐在那玩,明宛自然乖巧配合。 江平之这才安心的到他们之间,讲述刚刚发生的情况。 人贩子并不经常在当地流窜,这次应该是其它地方抓的严,所以才不得不到了这里,但这也意味着这些姑娘很可能是沿途拐来的,帮她们找到亲人的难度就很大。 因为江平之等解放军是最直接参与解救的人,所以他们不得不在这个小镇上耽搁一晚再继续上路。至于其他人就先行离开小镇,毕竟他们还有任务。 不管怎么说,他们既然救了人,总要看她们有个安置的结果吧。 江平之他们留下来,就是督促当地政府给出一个结果的。 到了晚上,明宛一个人坐在廊前,抬头望满夜空的星星。 她已经被安排着拾掇过了,身上的衣服也换成了一身半旧偏短,但十分干净的灰色袄衣暗红色长裤。 这是不知道哪个老乡送来的衣服,应该是他们孩子的衣服。 李明宛原本打结的头发也被梳顺,绑成了两个小揪揪。 正思索着,身边就坐了一个人,是江平之。 他并没有责怪明宛晚上出来吹风,也没有问明宛为什么坐在这,而是很耐心的同明宛闲聊,“你是想家了吗?” 李明宛摇了摇头,两边的小揪揪一晃一晃的,“不是,我不知道家在哪里。” 她有些低落的垂了垂头,“我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家。” 李明宛没有说的特别明白,但是江平之却听懂了,他道:“不用害怕,你已经被救出来了,祖国就是你的家,你会拥有美好的人生和未来。” 他摸了摸明宛脑袋后的小揪揪,笑了笑,露出洁白的牙齿,这一刻,明宛惊觉原来江平之也只是半个大人,也才不过十八九岁,但这样的他信誓旦旦的道:“这也是我们冲锋在前,下定决心要守护的。” 李明宛有些想哭,心口坠坠的闷疼,但她还是笑了,笑得特别灿烂,她用力的点头,“嗯!” 第二天,妇联和政府总算商量出了一个结果,暂时由他们安置这些被拐的姑娘,会着手安排找他们的家人,如果找不到家人,成年的就由镇上出面,安排些活计,好叫她们能够过活。 没成年的就养着,确定找不到家人了,也会好好考察,帮忙找家庭收养。 得到了满意的结果,江平之他们才肯离开。 而当明宛睁开眼睛的时候,早已天光大亮,看不到江平之他们的身影了,只有手上还攥着江平之送的草编蟋蟀,还有江平之放在她手边的馒头,他不仅没有吃馄饨,连馒头也都留给了她。 但她并不害怕,江平之他们会为了信仰而奔赴最危险的地方,毫无怨言,她也会好好生活,总归是越来越好。 而就这样过了两个月,明宛坐在院子里试着编蛐蛐,却听到路过的大人说什么有大干部要来视察了,得做好准备。 作者有话说: 因为时间选的有问题,为了后续好上榜,在入v之前,作者咕可能只能隔日更,实在抱歉_(:3」∠)_ 但是入v之后会多多更新的! 感谢在2022-09-28 18:40:18~2022-09-29 18:28:22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女王心。10瓶;柚稚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4章 李明宛虽然听到了,但是并不太在意,她在这里待了两个月,过得还算好。 当地不算富裕,但是却履行了之前对解放军们的承诺,吃得不算多好,不过也没有饿到她们。伤养好的成了年的姑娘,都被想办法安排了活,找了其它住处。 而剩下的未成年的女孩,就被养了起来,虽说帮忙找领养的家庭,但这年月,过得好的没几户,即便是有,也未必愿意要一个女娃。 也不是没人来养,就是镇上一调查,来的一些人是家里有男孩,过得不好,想要养一个童养媳的。人解放军好不容易把这些小姑娘救出来,哪能再把人送进火炕呢? 镇上宁可咬咬牙,从他们这些干部里缩口粮,也要养着明宛她们。 有这样的干部,明宛反倒觉得如果能早点被领养走是好事,毕竟大家都不富裕,她们留在这里越久,这些人的负担就越大。希望这次来的大干部能早点解决她们这些被拐女孩的事情。 她的眉头蹙了蹙,长舒了一口气,然后便继续琢磨怎么编蛐蛐了。她看江平之编过,记住了几个步骤,但不管怎么试,怎么也编不出来。 就在明宛越编越犯糊涂,手上有些急躁的时候,一只削瘦且皮肤隐隐松弛发皱的手从明宛的手中接过被她□□的杂草。 李明宛抬头看去,是一个穿着中山装,头发梳得很整齐,但两鬓有些冒头的白发,脊背挺直,很有精气神,看起来儒雅又英气的男人,他大概四五十岁了。 对上明宛仿佛能发光的眼睛,他笑了笑,声音很是温和,“你是想折蛐蛐吗?” 明宛点了点头,因为没有反应过来,所以看起来有些小孩子的呆气,“嗯。” 对着明宛干净得仿佛黑白分明的眼睛,他脸上露出和蔼的笑容,手却不停歇的动了起来,在明宛手里难以折好的杂草,到了他的手里却很快的有了蛐蛐的形状。 他折完以后,在李明宛一脸惊叹的目光中,递给了她。 然后很亲和的和明宛问话,“小姑娘,你怎么一个人坐在这里?” 他往里面望了一眼,隐隐还有小孩子打闹嬉戏的声音,面对这位伯伯的目光,明宛低头戳了戳蛐蛐,然后才道:“她们太吵了,我喜欢安静。” 李明宛说的是实话,她已经成年了,实在是对小朋友们喜欢的跳格子和翻花绳没有兴趣,也不太能和她们聊天,毕竟想法大不相同。 但是在明宛看起来很正常的事情,落到了其他人眼里,不免变成沉默寡言,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却老成得像个大人,也不爱与人交流,就喜欢发呆。 虽然心理疾病的概念在这个年代还没有普及,但大家也能看出来这个小姑娘和别人不一样,或许是经过被拐卖的事情,所以被吓到了,毕竟她当初的一身伤,大家都是看在眼里,留下阴影真的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然而这个突然出现的和蔼可亲的伯伯,却没有表露出丝毫的异常,和那些看过明宛就叹一口气摇摇头的人截然不同,他甚至拿出了几颗糖递给明宛,像平等的普通朋友那样闲聊,“喜欢安静是件好事,我有一个朋友就很喜欢安静,后来他出国留学,在钻研学术的领域上,有了很高的成就。” 李明宛却没有立刻接过他手中的糖,他毫不介意,而且和蔼一笑,拿起其中一颗糖,剥皮吃了起来。明宛这才伸出瘦弱的手,拿了一颗,也剥开吃。 糖一到嘴里,就荡出浓郁的甜味,是水果夹心糖。 这个味道吃起来和江平之给明宛的很像,但包装看起来却很廉价,是纸壳的,两边卷起来,印得花花绿绿。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4节 李明宛只吃了一颗,并没有将剩下的糖也拿走。吃糖的时候,她的两腮微微鼓起,看起来就像小仓鼠,但也愈发衬的她的眼睛黑白分明。 “那他还会回来吗?”明宛还是回答了他。 这位和蔼的伯伯并没有立刻回答明宛,反而有些讶异,因为普通人听到这些,恐怕第一反应会问国外是什么样的,或者真好啊,但明宛却问了不一样的问题。 就在他有些讶异的时候,不远处走来了许多人,他们大多穿着中山装,也有穿布鞋和对襟上衣的。 为首的人十分热情,一看见他伸出手,低头弯腰,笑得快把嘴咧到耳后了,“原来您在这,我们可算把您给盼来了。” 他并不倨傲,对于大家的热情,也很谦逊的站了起来,和为首的人握手。 之后便是热闹的场面话,众人簇拥着他要是视察,然而在走之前,他却突然转过头,看向明宛,语气温和,但分外坚定的说,“他会回来的。” 然后才和其他人离开。 李明宛大概猜到这个人应该就是让大家兴奋慌张的,要来视察的大干部了。没想到自己机缘巧合竟然和大干部谈话了。 可惜的是这个世界是书里面的,虽然有相似的背景与设定,但因为和谐过于严重,所以书里并没有出现任何和明宛熟知的时代中有关的人名,就连事件都是打乱了的。 但是整体的时代方向应该差不离吧,明宛慢悠悠的想到。 不过这些和她并没什么关系,她又不想走剧情,也没有什么宏伟的梦想,如果说真的希望有什么,那就是能有手机,但这个梦想明显太遥远,就连最普通的功能机出现都要好久。 李明宛不自觉又叹了口气,也不知道中午会吃什么,好在现在还不太困难,不然她恐怕连杂粮窝窝头都吃不上。 烦恼是无尽的,所以明宛不准备纠结太久,她决定继续重复刚才编蛐蛐的步骤。 方才那位伯伯虽然编的很快,但还是叫明宛记住了其它几个步骤,她迫不及待的想要试试能不能编出来。 就这样一直编到了中午,负责她们伙食的阿姨端着大盆到了正中间的屋子。 其实吃的很简陋,还是老面孔杂粮窝窝头,还有杂粮粥,但是粥熬得挺浓稠,仿佛还能爆米油。 她们每人手里拿着一个上了半层釉的陶碗,乖巧地排着队,阿姨不偏不颇的给每个人打饭。 轮到李明宛的时候,正堂门口传来人声和一堆的脚步声。 是方才的那位伯伯,他身后还跟着秘书,以及当地的一些干部们。 也不知道他们在谈论些什么,李明宛正准备递碗给阿姨打饭,但是不知道是哪个干部,听到那个伯伯说要留下来尝尝孩子们吃的饭之后,就想直接让伯伯先去打饭。 只见那个干部上前几步,就想把明宛推后,让伯伯先。 被推开的明宛只觉得无语,她明明马上就能打到饭了。 啊啊啊啊啊,不知道先来后到吗?明宛腹诽了一番,在心里狠狠呐喊,但她如今毕竟还只是一个小孩子,又是这样的环境,只好垂着嘴角,准备被插队。 但一直和蔼可亲的伯伯,却微微皱了眉,儒雅的脸上露出严肃的神情,让人忍不住心里一紧,也跟着认真起来。 “我是来看看孩子们吃什么的,不是来和孩子们抢的,这样的伙食通常都是按人数做的,一般剩的不多,如果我先吃了,甚至是我们先吃了,孩子们吃什么?”伯伯吐字清楚,条理清晰,明明没有用多重、多凶的语气,可叫人听起来,反倒更不是滋味。 因为他的每一字每一句,都是在真心为孩子们着想,这也就使得方才做出那样行径的人感到惭愧难容。 理所当然的,伯伯带着人排到了最后面。 于是明宛又可以打饭,她看着阿姨舀的满满一勺粥,对这个伯伯的好感就像碗里的粥一样,装得满满的。 明宛打到饭以后,就坐在小板凳上,安安静静的吃饭。 而过了许久,那位伯伯也终于排到了,他毫不嫌弃的拿过阿姨从木桶里抠搜出来的半碗饭,站着尝了一口,反而笑道,“大姐您的手艺很好呢,这粥熬得泛出了米花。” 面对这样的大人物,食堂的阿姨反而显得手足无措,局促得很。 她连忙摆手,“您哪的话,我就是一乡下人,熬惯了这些。” 伯伯点点头,“那就是熟能生巧了,这里的孩子这么多,也实在是辛苦你们了,我知道她们的口粮都是你们这些干部们省出来,一时半会可以,久了你们自己也要打饥荒,还是要想办法。” 他明显是想到了什么,但却顾忌着这里孩子们,所以没有说出来。 李明宛没有太关注他们,她只是好好的吃着自己的饭,又因为明宛吃饭一贯比较慢,很快就只剩下她自己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对面就坐了刚才的那位伯伯。 他也没有打扰明宛,就静静的看着明宛吃饭,等着她。 他不说话,明宛就泰然自若的吃着自己的饭,一直等到吃完饭,她抬起头,才看见这位伯伯含笑望着他,目光慈祥。 他道:“你愿意和伯伯回家吗?” 看着明宛专注的眼神,他继续说道:“伯伯家里有一个比你大几岁的哥哥,还有一个伯母,哥哥调皮一些,但会很爱护妹妹,伯母很温柔,如果你喜欢裙子的话,她会帮你缝许多漂亮的花,她还会许多小调,会帮小姑娘梳辫子。 伯伯家里有一棵年纪很大的槐花树,等到槐花盛开,还可以做槐花糕,亦或是将槐花晒干了,留着以后煮粥。” 说着,他就笑了,眼角的细纹似乎都荡开,变得更加温和,“味道极好。” 他说完后,又重复问了一遍,“你要和伯伯回家吗?” 他就这样静静的微笑,等着明宛的回答。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2-09-29 18:28:22~2022-10-01 00:20:1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女王心。10瓶;唉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5章 明宛下意识的戳了戳手里的草蛐蛐,她没有直接答应,而是问对方,“那你可以教我编蛐蛐吗?” 听了明宛的话,这个伯伯哈哈大笑起来,“当然!” 说完,他还补充道:“我还会编蛐蛐的框,如果你想要的话,我还可以编不同的动物。” 明宛点了点头,“那好吧,我跟你回家。” 这个伯伯看起来十分高兴,“好孩子,伯伯叫李文畔,以后你可以叫我文畔伯伯,或者是……” 李文畔说着顿了顿,脸上仍旧是欣喜,但并没有说完,他原意是想说爸爸的,但是才刚刚认识这个小姑娘,她年纪小,警戒心强,还是不准备这么早就说什么,等小姑娘慢慢习惯好了。 他摸了摸李明宛头上的小揪揪,又问道:“你可不可以告诉文畔伯伯,你叫什么名字?” 明宛摇了摇头,就在李文畔以为这是拒绝的时候,明宛开口道:“我不记得了。” 这是明宛早就想好了的,李招娣这个名字她不会用的,至于李明宛,她又担心如果将来真的有一日被找到,自己的名字为什么和过去不一样,很难不引人怀疑。 思来想去,倒不如不记得,正是因为不记得,所以也不容易引起怀疑,更加不好去找她的亲生父母。 李明宛说完,神色依旧,反而是李文畔看起来神色有些黯然,看向明宛的眼神也更加疼惜。很显然,他是听过其他人说明宛状况之后才来的。 作为一个受过伤,又不合群的小孩,李明宛大概知道在这些孩子里,她是很不适合被收养的,至少以大人的眼光来看,是这样的。 但这位李文畔伯伯,却毫不犹豫的选择收养她。 不管是他的涵养,还是心胸,作为收养的家庭都是非常好的。而且大抵也不会挨饿,作为干部,她的安全也有保障,有些人领养孩子,仅仅是为了将来给男孩子做老婆,或者得到一个免费的劳力。 李明宛在经历过拐卖的事情以后,虽然她的实际年龄已经成年了,但仍然留下了阴影,正是因为有了自己的思想,又不曾出社会摸爬滚打过,才更容易受刺激。 她看事情都变得更加小心谨慎,生怕一个不慎,又落到了虎狼窝里。 而李文畔已经开始安慰起了明宛,“不记得也没事,这样你就可以重新给自己起一个名字,很多人都对自己的名字不满意,这样反而顺理成章可以多取一个。” 李文畔说的诙谐,这样安慰起人来,反而显得有趣了许多,本该是件悲伤的事,换个角度,似乎就好了许多。 毕竟,很多人都没有选择自己名字的机会。 就像原来的李招娣,她就在没有选择的时候,被迫有了招娣这个名字。 李明宛笑了笑,眼睛像一弯月牙,“嗯!” 但是收养的手续不是这么快的,更何况李文畔本来就是为了四处视察才来的地方,并非是专门为了看望孩子们来的。 既然是公职,那么带着孩子就不怎么方便,他一贯是不愿意浪费公家财物的,可带着明宛的话,长途跋涉是一回事,底下的人见状刻意讨好也是个问题。 所以他不能这么做。 李文畔甚至不能再这里多待,所以他在想要收养明宛之后,方才就修书一封寄去了北平。 他和胡若弗本就商议好了要收养一个孩子,后来他听说饶县出现了人贩子,有许多小女孩被滞留在镇上,没有人领养的时候,更是去书一封,和胡若弗说想要从拐卖事件遗留下来的女孩子中选一个年纪小、不好被领养的小姑娘,收养回家。 后来胡若弗寄信回来,信中很支持他的决定。 等胡若弗收到他新寄出去的信后,应该便会从北平赶来接她。 李文畔到底是担心明宛一个人待在这里,他又快要去下一个地方视察了,所以准备和明宛说清楚,免得她以为又被抛弃,亦或是到时候不知所措。 所以李文畔没有瞒着明宛,他整理了下措辞,半蹲在地上平视着明宛,“但是文畔伯伯有其他的事,可能要先去其它的地方,也许一个月、也许两个月,要较长的时间才能结束。 不过,文畔伯伯刚刚和你说的伯母,她会先从北平赶来接你,快则两周,慢则一月。 到时候你不用害怕,她是很好的人,她会带你回北平。 好不好?” 他说起话来并不软弱,但也没有常见的亮嗓门,总是不疾不徐的,说话很温和,和人交谈的时候,总让人有一种被尊重、被平视的感觉,似乎是在和你商量,而非因为地位更高、权力更大,就命令式的发言。 甚至连和明菀说话的时候,他也是半蹲着,不需要明菀仰头,两人只见是平视的,毫无所谓的长辈倨傲。 李明宛点了点头,她答道:“好。” 李文畔笑着摸了摸明菀头上的小揪揪,又从口袋里拿出拿出一支笔,递给明菀,“那我们约定好了,这就是文畔伯伯给你的信物,你要好好保管呀。” 闻言,李明宛把手里的笔小心翼翼地放进口袋里,手还拍抚了一下,把布料捋平了,然后才看向李文畔,“嗯,我会好好保管的。” 李文畔没再说什么,只是笑着摸了摸明菀的脑袋,满是慈父的和蔼。 很快就有人来寻李文畔,他的行程被安排的很满,本来饶县的事情就不在安排之中,只是李文畔临时听说了,觉得不放心,所以特意抽出时间来饶县。 现在脱离战乱没俩年,人口流动还很大,人贩子确实很猖獗,有些地方也没能摆脱原先的影响,以至于犯罪分子难以及时有效的遏止。 这也是李文畔不管再忙都一定要来饶县的原因,看着只是一起人贩子拐卖少女的事件,但当一件罪恶浮出水面的时候,说明阴暗处已经布满了这样的罪恶。 饶县只是中转站,但附近几座城,却因为思想上的长期封建,而形成了顽固的拐卖链。 李文畔一是为了看望这些无辜的受害者们,二也是有心要整治这样的乱象。 他们这些人,当初不顾生死的打仗,为的就是所有的人民都能过上好生活,可仍旧有人被不断拐卖,这对于被拐卖的人而言,又算得上是什么好生活? 在他们眼里,必须每一个人,不管是男女老幼,都能拥有光明的来日,有和平富足的生活。 李文畔没待太久,在秘书来找他的时候,他和李明宛简单的告了个别,之后就步履如风的出去了。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5节 他还有许多事要做。 李明宛摸着口袋里的钢笔,看着他离去的背影,连日来的不适与阴影,竟稍稍有些退去。 因为她知道,不管在哪个时空,她的时代也好,这里也好,都有一群人是会为了祖国未来而奋不顾身的,他们坚定的守护者祖国的每一个人。 救她的解放军是,方才的李文畔也是。 不论何时,她都会因为他们的心胸与抱负而感动。 李文畔的到来,对于她们其实没有过多影响,但却在之后改善了她们的生活,吃的东西更丰盛了,他们终于从杂粮粥变成了白米粥,甚至有时候还能吃得上水果。 听说这些都是李文畔离开后,和市里商量了一番,定下来的。 竭尽全力帮她们找家里人,如果实在找不到,一定要寻找合适的家庭,最好富庶一些、父母和善,膝下没有孩子,愿意收养女孩的。 即便真的有人找不到收养的家庭,那就由市里想办法,在附近建一个孤儿院,把孩子们送过去。 不论怎么样,也不能长期待在人家的院子里,将来也要解决孩子们的上学问题。 李文畔把一件件事情都安排下来,考虑得极为详尽,毕竟这些小女孩们都是受害者,既然已经受到伤害了,就只能尽量让她们的以后能过得好一些。 还有那些受到侵害的年轻姑娘,也都被另外安排了。 只不过顾忌她们以后的人生要面对的事情,所以相关的一切都尽数掩埋,没有大咧咧的摊开来让人知道。 眼看着这些变化,生活似乎也恢复了平静,明宛甚至有种之前的噩梦都已经尘埃落尽的感觉。 一切都重归平静。 她在一众的小姑娘中仍旧显得孤僻,过于安静。 一直到了某一天,门口又传来热闹的动静。 自从李文畔来过以后,就有了不少的干部来视察,县里的、市里的,对于这些人,明宛已经能做到心如止水的无视。 但这次似乎不一样,她将谈论声无视掉,心无旁骛的做着自己的事,可脚步声却慢慢靠近,直到明宛的余光中多了一双不算好看的黑布鞋,她顺着这双布鞋往上看,黑裤灰衣,极为普通,但接着映入眼帘的却是一个溢满的笑容,和蔼亲善,让人忍不住亲近。 这样的笑容和李文畔又有所不同,两人虽然都和蔼,但李文畔更内敛,更有威严些,而眼前的女人则不同,她的笑仿佛能溢出来似的。 明明不算好看的面容,也因为笑容而衬得好看了不少,让人见了就心生欢喜。 女人笑得眼睛也是弯的,她弯下腰来,对着明宛打招呼,“你好啊,小姑娘!” 被李明宛清澈的眼睛盯着,尽管两人此前从未见过面,但女人没有一丝局促,她面带笑容,如春风般和蔼,“我叫胡若弗,你可以叫我若弗伯母,或者直接像方言那样,喊我姆姆。李文畔是我的丈夫,我想他应该同你说过我。” 她笑着,语调柔和,望着明宛的目光中,天然就有如母亲般的慈爱。 在胡若弗的注视下,李明宛点了点头,她经过这段时间的休养,肤色已经很白皙了,褪去了原先的蜡黄,脸颊两侧也长了些肉,虽然头发还是枯黄打结,但已经没有之前看起来那么可怕了。 这样看去,便有了些这个年纪才有的灵动可爱,分外招人疼。 因为身体的缘故,李明宛说话时也是软糯声轻,但她说话时眼睛总要盯着对方,看起来便显得很认真,“我知道你,若弗伯母,文畔伯伯同我说过,你同他说的一样。” 胡若弗听了后,忍俊不禁,“文畔伯伯是怎么说我的呢?” 李明宛摇了摇头,不肯说话。 胡若弗也不介意,她蹲下身来,和明宛一样的高度,声音温柔,“我不知道文畔伯伯是怎么说我的,但我猜,他一定和你说过,要带你回家。” 胡若弗对着明宛伸出手,她不算漂亮的面容上,盈满温柔的笑,即便对着明宛这样的小孩子,神情也很认真,如同在对着明宛承诺般,她道:“我是来接你回家的。”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2-10-01 00:20:10~2022-10-03 00:15:51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爱(?°3°)-?10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6章 青石板的庭院里,李明宛坐在门槛前的石墩上,而她的面前,胡若弗半蹲着,对她伸出手,面带笑容。 这一伸手,便是长达五十年的承诺。 她的家便永远是明宛的家。 李明宛缓缓抬头,仰望着这个笑容温柔的女人和她毫不掩饰的慈爱。 最终,明宛也慢慢伸手,细嫩的小手被放在胡若弗的手心上,胡若弗紧紧牵着明宛,原先的紧张悉数散去,只余欢喜。 她俯下身抱住明宛,“好孩子、好孩子。” 她喟叹一声,轻声道了句,“我的孩子。” 之后的事,发生的太快,等明宛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经从住了几个月的小院子离开,为数不多的行李被放在脚边,她坐在时不时一晃的火车上,望着远去的田野,还有早没了踪影的小县城。 和她一起的,除了胡若弗,还有另外几个人,一个很年轻男人,胡若弗唤他小何,应该是警卫或者秘书,但明宛接触的时间太短,还是没能弄清楚。 而除了小何之外,还有两个女人。 年轻的被唤做小梅,年纪大的那位,看起来比胡若弗还大几岁,大家唤她李大姐。 他们是一起来的,不过想想也算正常,毕竟这个时代交通还不算便利,联系大多靠电报和写信,孤身一人去远方,难免有危险。 他们一路上似乎总有说不完的话,但也没有忽视明宛,尤其是胡若弗,她似乎有些不知道该如何对待明宛,所以显得过分热情,时不时就要问明宛是不是饿了,有没有渴了,想不想上厕所? 李明宛不好意思总拒绝,所以她现在一只手拿着剥好的橘子,一只手拿着桃酥,嘴里还马不停蹄的嚼着糖。 坐在她对面的年轻姑娘小梅,看着明宛的样子,没忍住一笑,掏出了手帕,帮明宛擦了擦掉在衣服上的桃酥屑。 一边擦,一边打趣的直笑,“小妹妹,你两只手都拿着东西,累不累呀?” 小云这么一说,旁边的李大姐也注意到了,李大姐比胡若弗大几岁,资历老,一向被他们尊重,李大姐也跟着笑,不仅笑明宛,也笑胡若弗,她直言道:“若弗啊,你这…… 怎么给孩子塞了这么多,她怎么拿得动?哎呦喂,哈哈哈。”李大姐说着便觉得有趣,看着明宛的样子,还有胡若弗窘迫的神情直笑。 胡若弗有些不好意思,她没有生过子女,膝下就养过一个男孩,是李文畔的侄子,父母过世的早,就由他们做伯父伯母的抚养。 但是她养卓晚的时候,卓晚已经十岁了,男孩子这个年纪最容易饿,一顿饭吃上三碗饭才能饱,不论吃多少饼干水果,总觉得不够,她也就养成了习惯。 谁知道现下养了个小姑娘,竟也习惯了,顺带着投喂起来。 脸红过后,她又反应过来,小孩子这么瘦弱,不像卓晚那样,一下子吃这么多,会不会撑着? 这般一想,她连忙看向明宛,“你肚子有没有撑了?可以吃完吗?要是觉得肚子胀,千万不要忍着,要告诉若弗伯母。” 李明宛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嘴里的糖咽下去。 然后她看了眼自己手里的橘子和桃酥,认真想了一下,回答道:“还可以,应该可以吃完。” 她低头咬了口桃酥,其实胡若弗真的很关心她,对她也真的很好,至少到现在为止,这是她第一次吃上桃酥,味道比她以往吃过的任何饼干都好,味香又浓郁,好吃到她忍不住在唇齿间多停留了一会儿。 胡若弗正要问明宛是不是真的可以继续吃的时候,斜后方的座位传来男孩子的哭闹声,“我不吃馒头,我也要吃桃酥!” 男孩的父母穿着打扮都是普通的农家,脚上穿的鞋子都打着补丁,对于他们而言,白面馒头就已经是难得的好东西了,平时几乎都吃不上桃酥,更何况是火车上填肚子用。 明宛遇见的熊孩子十分多,已经做到心无波澜的继续啃桃酥。 但那边的夫妻俩,实在哄不住孩子,尤其是孩子的母亲,她听到男孩哭得声音都嘶哑了,止不住的心疼,男孩子的母亲,哄着孩子,她心一狠,应道:“好好,天赐别哭了,娘想办法,帮你要桃酥。” 看着孩子他爹不肯理会,甚至不耐烦的理了理衣服,在那把玩旱烟杆子,时不时用旱烟杆子敲敲桌子,他不曾出声,却将嗤之以鼻表现得淋漓尽致。 没有办法,女人知道自己的孩子和男人没有血缘关系,在男人眼里只不过是一个拖油瓶,不敢触怒这个二婚的丈夫,只能自己觍着脸,想要问胡若弗她们要一个桃酥。 毕竟刚刚胡若弗她们拿出桃酥的时候,车上有些人的眼睛就已经移过去了。 她走到胡若弗她们面前,因为胡若弗坐在外面挡着,只能看见明宛过分干净的衣裳和挺翘秀气的鼻子,她先是道:“同志,你们姑娘真俊!” 胡若弗很礼貌的微笑,刚刚的动静她也注意到了,这时候面对女人的寒暄,并不居高临下,也丝毫没有文化人的高傲,但也不过分热情,“哪里哪里,您家孩子也生的好。” 看胡若弗一事一答,并没有接着问自己来意的意思,女人虽然窘迫,但想到还在哭闹,眼巴巴等着她拿桃酥的儿子,只好厚着脸皮,“我刚刚看到您在吃桃酥,我家孩子,也、也……” 女人到底是有点羞耻心的,她还是没能理直气壮的说出来,但来意多少表达了,她连忙从包袱里拿出两个颜色偏黄的馒头,递到胡若弗他们面前,“我可以换的,拿这个换可以吗?” 胡若弗倒不是很介意,她很和善的取出一块桃酥递给女人,但看着女人粗糙的却形状极为姣好的手指,她不由生了怜悯之心,虽然女人的举止有些唐突,但的的确确是为了孩子,胡若弗没有生过孩子,却也有一腔慈母之心。 这般将心比心之后,又取了两块递给女人,“一块怎么够吃,你和你先生也可以尝尝。” 女人局促的不行,连忙道谢,然后将馒头递向胡若弗。 对于女人来说,白面馒头已然是很好的东西, 胡若弗并没有和那些高高在上的人一般,用着施舍或者居高临下的态度拒绝,而且笑着收下了,并且还尝了一口,对女人夸赞道:“您的手艺真好,馒头吃起来松软。” 女人脸上的局促尴尬也消散了不少吗,重新浮起了笑意,“乡野陋食,您能看上就好。” 原本胡若弗还没什么感觉,只以为是个普通的妇女,没想到女人说起话来,倒像是读过书,有点学问的人。 但也不好追问,往前的许多年,那都是兵荒马乱,也不知道有多少家庭就此落败,或是四分五裂,也正是因此,反倒叫胡若弗不好问出声了。谁能晓得这个皮肤粗糙,但轮廓却隐隐显露出美丽的女人曾经遇到过些什么?是怎么沦落道这个境地的? 正当这时,女人的丈夫也觉得她耽搁太久,隔着不远的距离,却用粗粝低哑的声音大声喊道:“云娘,云娘!” 女人不好再待,对着胡若弗几人不好意思的笑着,然后就捧着桃酥回去。 她的儿子自然是开心无比,而胡若弗特意多给的两块,一块进了女人丈夫的肚子里,另一块进了儿子的肚子里。女人看着儿子急不可耐的吃相,却是一脸满足。 胡若弗他们不好说什么,而将自己小小的身子尽力掩藏在胡若弗遮挡下的李明宛却脸色不太好。 早在刚刚女人喊出她儿子的名字的时候,李明宛就感觉到了不对,这个名字十分耳熟。 而到了女人为了桃酥走过来之后,明宛则心痛如绞,整个人陷入一种悲伤怨怼,却还有一丝隐隐的期盼中。这样的情绪,并不属于明宛,反而像是一个被母亲抛弃了的孩子。 李明宛是看过原著的人,所以她那时心中已隐隐有了猜测,这个女人大抵便应该是书里的女主,一生为了亲生儿子而活,甚至是对没有血缘关系的继子继女掏心掏肺,对那一大家子人满心供奉。 这样的人,似乎很好很善良,甘于奉献自我,看似是放在烈女传中,都值得歌颂的伟大母亲,拥有古人赞扬的娘道精神。 但所有的一切,都建立在对亲生女儿的牺牲上,害了亲生女儿的一生。 年幼时代替继姐被卖,好不容易长大成人,受过教育,又被认回来,继续供养弟弟和继父一家,供他们吸血,到了年华正好,云英待嫁的时候,又遇上继兄瘸腿,不得不在所谓的孝道与虚伪的仁义的胁迫下,嫁给继兄,最终一生凄苦。 原主又做错了什么呢? 勤勤恳恳,上进认真,仅仅因为是娘道文女主的女儿,就要遭遇这些。 原本这些对于明宛来说太过不可思议,就仿佛纸片一般,没有概念,所以很难真的把这个人物和现实挂钩,一直都难以确定。 但直到她的丈夫喊出了云娘二字,直接让明宛知道这一切是真的。 那个女人云娘,就是娘道文的女主,也是这具身体的亲生母亲。 哪怕没有直接打照面,可自己身体里原主残留的意识,也凭借着声音认出了母亲。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6节 可笑的是,云娘满心满眼只有她的儿子,即便见了明宛半面,还夸了长相,也没有将亲生女儿认出来。 这是李明宛第一次和原书里的人物打交道,却生理性的厌恶,因为不管是懦弱封建的娘道文女主云娘,还是她甘愿奉献一切的丈夫和儿子,在李明宛看来,都是极为自私的人。 原主的身体本来就不太好,营养不良加上长期的劳作,以至于底子亏空,李明宛虽然只是心情上的大起大落,可刚刚的紧张情绪,也让她手脚冰凉,面白如纸。 胡若弗很快就注意到了,连忙将手放在明宛的额头上,试着温度,虽然没发烫,可仍叫胡若弗不安。 她是四十多岁的人了,这动荡的几十年闯过来,不知见过多少大风大浪,但也在明宛的事情上,轻易慌了神。 “你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是哪里难受啊,告诉伯母好不好?”胡若弗焦急的询问明宛。 明宛因为沉浸在方才的思绪里,神情看起来还有点呆滞,将胡若弗吓得愈发紧张,抱着明宛不撒手,转而看向了李大姐,“大姐,这、孩子这是怎么了?” 李明宛回过神,尽管小脸苍白若纸,却仍旧用轻缓细小的声音回答,“我没事,没有不舒服,您别担心。” 李大姐也及时起身,拍了拍胡若弗的胳膊,示意她别把孩子抱的那么紧。 李大姐又把塞在行李里的军绿色水壶拿出来,里面的水还是热的,李大姐把水往明宛的嘴里灌了几口,热水下肚,明宛的脸色肉眼可见的好了一些,就连手脚也暖和了起来。 胡若弗见明宛的面色好了起来,也跟着松了口气,但还是担心。 而那李大姐却显得镇定许多,五十岁的年纪,养了好几个孩子,眼睛一睁一闭,都是说不出来的老道经验。 她又坐到李明宛的身旁,熟练的抓过李明宛的小手,从手臂开始往外拉,又从手掌的每个指节向外顺着舒,李大姐一边帮明宛,一边和胡若弗说,“没事,小孩子不禁吓,没坐过火车,又见了生人,只怕是吓的,缓过来就好了。 等晚上只要不发烧,就没事,所以要多注意点。” 胡若弗认真听着,连连点头。 而回过神的明宛,才发觉大人们可能误会了什么,但她不知道怎么解释,只能干巴巴的说她没事。 但很显然,没有人相信,胡若弗的神情还是很紧张,时不时就看向明宛,而且动不动就摸明宛的额头。 虽然因为原书里的人物,李明宛的心绪起伏,隐隐有些担忧焦虑,甚至是愤怒,但在胡若弗无微不至的关怀下,这种焦虑又慢慢平复。 不管原书里对原主的结局是怎么描述的,会遭到多少不公平,但现在她不是李招娣,她是李明宛,不管遇不遇见原书里的家人,她都不会受到影响。 譬如现在,她即将去往新的家庭,而不是像原书里被人贩子卖给其他家庭。 她会改变原主的人生轨迹。 火车继续行驶,发出呜呜的声音,还有经过铁轨的轻微颤动,车上很喧闹,却也很令人安稳。 但火车不会永远的行驶下去,何云娘她们一家,到了站就要下车。临走之前,何云娘不知道怎么想的,突然回头看了看,恰好和没有防备的明宛对视上。 鸣笛声,渐歇的火车,走动的人群,似乎都在一瞬间停滞了。 李明宛的心也跟着停了半拍。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2-10-03 00:15:51~2022-10-04 16:54:2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我欲成神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我欲成神20瓶;艾莉丝?10瓶;得闲饮茶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7章 就在明宛以为何云娘是不是认出自己的时候,何云娘的丈夫喊了她一声,何云娘才转过头,停止了这持续过长的目光。 也许何云娘察觉到了一些不对劲,但从她选择为了给丈夫治病还钱卖掉原主之后,已经过了一年多,这个年纪的孩子长得最快,加上李明宛被救下之后,好好的养了一段时间,已经不是之前面黄肌瘦,骨头包着皮的黑瘦模样,加上分别已久,她的面容已经渐渐在何云娘心中变淡,所以乍一看见,何云娘竟未能认出明宛。 或许是身为母亲的血缘羁绊,一直到了下火车,何云娘仍有些心神不属。 直到她的丈夫喊了她一声,看着被丈夫牵在手里的儿子,她付出无数心血的孩子,刚刚一晃而过的念头都被压下,何云娘就像从来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一样,露出慈爱的目光朝父子二人走去。 由始至终,从未回头。 而坐在火车上的李明宛,也终于因为何云娘一家人的离开而放松了下来,面色好了许多。 一直将注意力放在李明宛身上的胡若弗也跟着松了口气,火车还是那样喧闹,但她们的氛围却渐渐趋于平静,重新回到正常。 路上明宛她们还转过两次火车,但一直到火车停在了北平站,也没有再闹过什么幺蛾子。 相反,一进站,明宛就感觉到了一些不同。 毕竟是日后繁华无媲的城市,尽管提前了几十年,依旧比路上见到的城市的火车站要显得更热闹,也更大些。 下了火车,就有早已等候好的人,来接胡若弗。 其他人大抵是秘书,或者派来帮忙的,年纪总归是小一些,唯有一对夫妇,看起来和胡若弗差不多的年纪,丈夫差不多一米九的个,人高马壮,脸也很大,笑声似乎能把灯泡震破。 李明宛猜测,要是他眼睛一瞪,肯定气势慑人,看起来就像是久经沙场。他应当是那种上得了战场,也能坐镇指挥谈笑风生的那一类人。 而他旁边站着的女人,则被衬得有些过分娇小,或许才一米五几,穿着款式和面料都极为老气的棕色小西服,头发也都被拢到脑后,被盘得低低的,看起来油光发亮。 依稀能看出来女人年轻时应当也是某地的一枝花,漂亮美貌,但她大概吃过很多苦,所以显得比实际年龄更老,肌肤松弛,只隐隐留下些轮廓,可以让人知晓她过去的美貌。 夫妻二人一看见出来的胡若弗,就高兴的迎上去,互相寒暄过后,胡若弗低头看向明宛,教她喊人,“这是你刘伯伯和刘伯母。” 李明宛很配合的跟着喊了一遍,“刘伯伯刘伯母好!” 她小小一只,脸上也被养出了些婴儿肥,这么软软糯糯的喊出声来,竟也有些玉雪可爱的感觉。 听得刘剑龙当即开怀大笑,“好好好,好孩子。” 粗粝的大掌放在明宛的脑袋上,看似粗犷却并不用力的揉了揉明宛的头,“刘伯伯不知道你喜欢什么,等会儿来刘伯伯家玩,看上什么就挑什么。” 刘夫人看不上刘剑龙粗里粗气的样子,生怕他吓到孩子,一伸手就把刘剑龙的手掌给拍掉,瞪了他一眼,硬生生让一个大老粗消停了。 转而看向明宛的时候,神色就变得柔和了不少,“好孩子,你叫什么名字啊?” 李明宛摇了摇头,刘夫人不解,还以为她时害羞,又把目光看向胡若弗。 胡若弗压低声音解释,“孩子受了惊吓,不记得了。” 刘夫人这才知道自己时哪壶不开提哪壶了,连忙转移话题,冲明宛笑,“你刘伯伯下手没个轻重,刚刚有没有弄疼你? 你别听他胡说,我早早听说你们今天回来,送你的礼物准备好了放家里呢,你要不要和伯母回家看看去,刚好替你们接风洗尘,另一个婶婶还在家里做了一桌子的好吃的,就等着我们回去哩。” 李明宛不太知道刘夫人说的是谁,所以没有回答,而是抬头看向胡若弗,胡若弗见到明宛依赖的样子,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伸手温柔的帮明宛把碎发拢到耳朵后面,然后说,“不用害怕,刘伯伯刘伯母都是自己人,是我和你李伯伯的生死之交,他们给什么东西只管收下。” 李明宛这才抬头看向刘剑龙夫妻,幅度小小地点了点头。 她这副乖觉模样,可把家里只有两个调皮小子的刘夫人看得心都化了,只觉得眼馋,她怎么就没能生下一个闺女呢。 但不好在火车站耽搁太久,没再寒暄几句,一旁年纪最大的李大姐就开口道:“好了好了,话是说不完的,还有什么话就留着回家说,别在火车站上一直杵着了。” 李大姐年纪比众人都大,不知道为什么,大家对她似乎都颇为尊敬。 一听她开口,连忙都活跃起来,刘剑龙伸手拿过她们的行李,站到旁边去,而刘夫人笑着说,“可不就是,险些忘了正事,走走,我们回家去。” 一行人这才跟着走起来。 而胡若弗不管面上聊得怎么畅快,如何欢声笑语,却始终将明宛的手牵得紧紧的,半点不放松。 所以虽然到了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但李明宛一点也不害怕或者慌张,她煞有兴致的以小孩子的视角看待眼前的一切,包括笔直站立的警卫们,还有出了车站就显得很热闹的街巷。 不知道是不是变成小孩子的缘故,她一看到那些卖冰糖葫芦,吹小糖人的,就移不开眼,似乎视角一变换,这些东西也就跟着对她有了极大的吸引力。 一直到坐进车里,李明宛的目光都没有离开这些。 胡若弗一直注意着明宛,又怎么可能没有注意到,她笑了笑,一只手放在明宛的肩上,揽着明宛,低头温柔的询问,“北平的糖葫芦很好吃的,要不要买一根尝尝看?” 李明宛原本是挺想吃的,但是被人问出来以后,身体里藏着的成年人的意识作祟,有些不好意思承认自己想吃,所以在状似思考的片刻之后,明宛摇了摇头,“不用了。” 不知道胡若弗是怎么理解明宛的矛盾心情,她非但没有放弃,反而换了一种问法,“刚刚你刘伯伯和刘伯母说准备了送你的礼物,我想了想,都说礼尚往来,他们家也有小孩子,要不然买些零嘴,到时候分给孩子们好不好?” 这次明宛便点头了。 于是,胡若弗继续问道:“但是呢,伯母我现在是个大人了,可能不太知道小朋友们喜欢吃什么,你能帮帮伯母吗?” 李明宛认真想了想,自己虽然是成年人的灵魂,但是还没有踏出校门,按小孩子的胃口来讲,应该还是比若弗伯母要更了解一些。 在经过认真的思考以后,明宛选了冰糖葫芦和糖炒栗子。 就明宛从小到大的经验而谈,这两样东西应当会受大多数小孩子的青睐。 胡若弗没有任何犹豫,在明宛说完以后,就让司机停车,带着明宛去买冰糖葫芦和糖炒栗子。 买冰糖葫芦的时候,胡若弗特意多买了一根,而后递给明宛,在明宛黑白分明的双眼注视下,胡若弗温柔地笑了笑,“你先替刘伯伯家的孩子尝一尝好不好吃。” 听到胡若弗这么说,明宛才接过糖葫芦,小口小口的咬起来。 红艳艳的糖葫芦,酸甜可口,映在明宛嫩呼呼的脸上,则更添了如孩童般的天真,无声中便融入进新的地方,和大街小巷里的任何一个人都相似起来。 安宁、热闹,是芸芸众生中的其中之一。 卖冰糖葫芦的小贩看见胡若弗和明宛的互动,也忍不住跟着夸了两句,“大姐,您家孩子可真是懂事,长得还俊,以后肯定了不得!” 走街串巷这么多年,小贩的一张嘴那可是能把花都说开的,夸起人来瞧着也分外真心实意。原本胡若弗是再冷静明理不过的人,面对小贩对明宛的夸奖,却破天荒显得极为高兴,也跟着笑,一边温柔的摸摸明宛的头发,一边道:“那就借您的吉言了。 不过,我不奢望她将来多厉害,只要能平平安安,做一个明理知义的人就够了。” 胡若弗眼里满满都是对明宛的怜惜,她尚有未尽之言,因为在胡若弗看来,明宛年幼就被拐卖,小小年纪已经够苦了,仅仅安好,便是对孩子最大的期盼。 买完东西,不好再耽搁,刘剑龙一家还等着呢,胡若弗便带着明宛重新坐回车里。 一路上没再停下,李明宛就安安静静地坐在车上吃冰糖葫芦。 不知道是不是来到这个世界以后,度过了很长一段物资贫瘠的日子,明宛觉得手里的冰糖葫芦远胜过去吃过的,冰糖葫芦的外壳甜而不腻,里头的山楂酸甜鲜明,好吃得她直想落泪,过去怎么就没觉得冰糖葫芦这么好吃呢? 路上毕竟还长,所以胡若弗又和明宛讲起刘剑龙一家人,还有院子旁的几个邻居。 也免得明宛太过陌生,觉得害怕,甚至是排斥。 “你刘伯伯家里就两个男孩,大的已经从军去了,我记得和你江叔叔的独子是同一年投军的。对了,江叔叔和刘伯伯一样,都是我们的邻居,还有一家邻居姓杨,长得很儒雅,带着金丝框眼镜,你如果见了,肯定能认出来,到时候喊一声杨叔叔就可以了。” 说着,胡若弗扶住自己的额头,有些懊恼,“这么讲好像有些乱,总之,除了刘伯伯和刘伯母,另外两位,你若是认不出来,见了只管叫叔叔就对了。 刘伯伯家的小儿子比你大不了几岁,叫刘长征,你可以喊长征哥哥。 杨叔叔家里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杨叔叔家的两个哥哥一个工作了,一个在寄宿学校,这次估计只能看到你杨叔叔家的姐姐,应该比你大个两三岁,叫良玉。 良玉她性子比旁的小姑娘跳脱,但我瞧着是个很讲义气的小姑娘,你们互相见了,肯定玩得来。” 李明宛听着胡若弗讲的这些,一脸认真的记下来。 对于明宛来说,陌生的环境,了解其他人也是相当重要的。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7节 路上的枯燥似乎也很快过去,明宛感觉在经过重重检查之后,车子似乎驶入琉璃瓦和红墙之中。 好不容易车停下来了,就听到一声很娇俏高昂的小姑娘的声音,“好你个刘长征,你爸你妈回来了,看我不告你的状!”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2-10-04 16:54:20~2022-10-07 21:00:07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女王心。30瓶;其周在姝、朱万贯10瓶;小羊2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8章 不知为何,李明宛一听到这道声音,非但没有觉得对方高傲、蛮横,反而生出一种莫名的亲切感,不自觉就对这样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小姑娘有了好感。 她这些时日所认识的同年龄的女孩子,大抵有过创伤,所以很少能听到这样中气十足、极具底气的声音。 这是活在阳光底下,才能有的声音。 刘剑龙夫妻的车在明宛她们前边,所以直接便能瞧见对峙的杨良玉和刘长征。 刘长征拿着弹弓和杨良玉针锋相对的样子,自然也落入眼中。小孩子的打闹寻常是不会受到大人重视的,况且在刘剑龙看来,自家孩子体力占了优势,还和一个小姑娘计较,不管怎么样都是自家孩子的错。 所以刘剑龙鼻子重重的哼了一声,不怒自威,显然对自家儿子的行径不太满意。 而刘夫人就直接多了,她一手叉腰,一手指着刘长征,“好你个混小子,又欺负良玉了吧,我看你是皮又痒了是不是!” 刘夫人架势一摆起来,很有乡下妇人的泼横,不过她本也是乡下姑娘,后来嫁给了同样穷苦出生的刘剑龙。 刘剑龙一从军去就了无音讯,十来年统共才见了几次,两个孩子全靠她拉扯大。日子过得最难,仗打得最厉害的时候,人人都说刘剑龙死了,又说她一个妇道人家养不起两个娃,都劝着她改嫁。 她便不信邪,硬是把两个孩子养大了,那时候刘长征还是个喝奶的小娃娃。 大抵是因为这个缘故,刘夫人性子很强势,对自家孩子下手也从不手软,生怕一个不慎,把孩子教成乡下二流子的脾性,她最怕的就是两个儿子走了邪路。 眼见亲娘这架势是非要打自己一顿不可,刘长征也不追着杨良玉了,连忙往外跑,一边跑还一边解释,“娘,我可没欺负她,我还挨了她的打呢!” 刘夫人一瞅见杨良玉俏生生的模样,哪里肯信,“好小子,还敢跑是不是,你良玉妹妹多乖的囡囡,还打你,你咋不上天呢。” 刘长征这可真是有苦说不出,杨良玉穿着洋裙,捯饬的确实人模人样,看起来乖乖巧巧的,但动起手来,比他可蛮横多了。 一个跑一个追,院子里闹的鸡飞狗天。 而跟着胡若弗从车里下来的李明宛,因为这一场闹剧,反倒把到了新地方的紧张给悉数散去了。 她有预感,接下来的日子,应当会很热闹。 李明宛一下车,就安安静静的待在胡若弗身旁。 她经过这段时间的修养,脸颊略微有了些肉,皮肤看起来也白嫩了很多,因为过于安静,反而衬得她秀气内敛,很招人喜欢,让人下意识就想多照顾一点,免得叫她受委屈。 原先和胡若弗一起坐火车的秘书小梅和警卫小何,这时候都把行李从后车厢拿出来,帮着搬进去。胡若弗手里也提了一个箱子,另一只手则紧紧的牵住明宛。 而刚刚站着和刘长征对峙的杨良玉,这时候也注意到了若弗伯母带回来的新妹妹,安静乖巧,白白净净的,很招人喜欢。 杨良玉毫不认生,她直接走到明宛的面前,明明只比明宛大了两岁,但是因为养的好,愣是高了明宛快一个脑袋,随着杨良玉的动作,她的双马尾也跟着一荡一荡的,和她的人一样,飞扬明媚,毫无顾忌。 “好生漂亮的妹妹,你别怕,我爸爸是杨成桢,和李伯伯是生死相交的好友,你既然是李伯伯的女儿,那以后就是我杨良玉的亲妹妹,我肯定会护好你,不叫任何人欺负你!” 她一边说,一边拍着自己的胸脯,信誓旦旦的保证。 说完,她就朝李明宛伸出了手,想要牵她,“走,我带你去我房间,以后我的东西就是你的,我有许多洋娃娃,你想要就都是你的! 我还准备了一盒朱古力,是见面礼。” 胡若弗看着热情的杨良玉,却有些担忧,在她心里,李明宛经过被拐的事情后,和人相处十分慢热,她生怕明宛会不适应杨良玉的热情。 看见李明宛没有立刻回答,为了避免两个孩子的尴尬,胡若弗连忙要开口,好替明宛解释解释。 正当这时,却见明宛慢慢握住了杨良玉的手,她的手背上还带着肉窝窝,让人忍不住想戳一戳。 “嗯,谢谢姐姐。”和杨良玉清脆外放的声音不同,明宛说话也是轻轻的,声音小小,却不见怯弱,和明宛的人一样。 得到回应的杨良玉显得很高兴,拉着明宛的手就开始朝着自己家的方向跑。 胡若弗看见就眉头跟着一紧,下意识朝前走了一步,却被李大姐及时拦下来,李大姐摇了摇头,示意胡若弗仔细看看。 胡若弗这才发现,除了刚开始跑得急了些,后面杨良玉似乎发现了这个新来的妹妹身体孱弱,有些跟不上,还有些喘气,所以连忙慢了下来,脸上也没有表现出来,而是嘴巴一张一闭,又开始和明宛闲聊。 杨良玉就像是一个小喇叭,永远也不会觉得说累了,偏偏明宛是个极好的听众,从不会嫌人聒噪,而是安安静静的听着。 出乎意料,两人相处起来十分合拍。 胡若弗这才松了一口气。 而刚才阻止她的李大姐开口道:“你啊,关心孩子是好事,但也不能太紧张了,想让她真正适应这里,有时候也得放手,由着孩子自己去交朋友,慢慢的,以前那些不好的事情也就过去了。 还有啊,不是我说你们,孩子既然把名字忘了,你们也得快点帮着取一个,要不然连名字也没有,和别人打交道的时候,孩子自己不说,心里指不定得多难过。” 胡若弗听了李大姐的话,也忍不住跟着蹙了蹙眉,但还是解释道:“文畔也是想着让孩子可以有机会自己选名字,况且,孩子取名字这样大的事情,总要文畔回来一起吧。” 李大姐对此倒是没什么意见,但到底多问了句,“文畔他过去也有大半年了吧,还不回来吗?” 提起自己的丈夫,胡若弗的眉头不自觉舒展,带了些淡淡的欢喜,“快了,文畔上次来信说,左不过是这个月月底。” 李大姐点了点头,倒是没再说什么。 她的身份特殊,即便是对上胡若弗夫妻也能够说上几句,按辈分,李大姐是李文畔远房的姑姑,论资历,她的丈夫便是李文畔信仰的引路人,后来她丈夫儿子孙子都死了,李文畔夫妻就把李大姐接到身边,虽然他们也不过才小了李大姐十岁,但夫妻俩商量好了,等李大姐年纪更大了,得照顾李大姐,以后帮着她养老送终,免得叫她孤零零的一个人。 大人这左不过是收拾行李,帮帮忙,李明宛和杨良玉这边则热闹不少。 杨良玉的房间被收拾得很干净,房间里的摆设和器具,就这个时代而言,其实算得上极好了。她睡的床也不是那种木质床具,而是很流行的西洋床,碎花的被子,还嵌了蕾丝边。 而杨良玉的洋娃娃们则摆满了床尾,和这个艰苦朴素的时代有点难联系起来,反叫明宛想起了民国富丽堂皇的公馆,里头小姐们的闺阁大抵便是这般布置的。 所以明宛几乎可以猜测出来,杨良玉的父母出身应该很好,否则不至于能把房间布置成这样。 不过,能和李文畔与刘剑龙他们一样,住在琉璃瓦与红墙的地界之内,应该便不只是出身好这样的事了,恐怕在某些时候,也吃过很多苦。 可这些不是明宛需要思考的,她只是在脑海中一闪而过。 然后她便被杨良玉拉着在床尾坐下,杨良玉让明宛随意挑,看看有没有喜欢的洋娃娃,而杨良玉自己则跑到桌边,从抽屉里翻出准备好的一整盒朱古力,作为见面礼,上面还很贴心的系了蝴蝶结。 朱古力是铁盒子装的,盒子表面还画了一个金发碧眼的小女孩,正微笑着,色彩艳丽。 出于礼貌,明宛没有立刻打开,而是接过盒子,对着杨良玉礼貌道谢。 杨良玉却不是很在意的挥了挥手,“没有关系,你不用和我道谢的,李伯伯和若弗伯母以前也一直很照顾我,你是他们的女儿,我本来就应该好好照顾你。” 李明宛闻言,笑了笑,眉眼弯弯,虽然年纪小,却有一种山水画的恬静安然的气韵。 杨良玉想起自己偷偷从父母那里听到的,关于这个新来的妹妹的事情,不由得有些心疼。 虽然大人只告诉她以后院子里会来一个新的妹妹,是李伯伯夫妻的女儿,让她一定要照顾好这个妹妹,但是她后来去找父母的时候,却听见父母谈论起这位新来的妹妹的身世,好像是被人贩子拐走的,被救下来的时候是一身伤,后来性格也很沉默,不爱和人交流。 在杨良玉的父母看来,这样小的孩子,其实应该看心理医生比较妥当,但一则国内的心理医生不多,二则人们多少有些排斥,如果让小孩子去看,被别人知道了,说不定反倒有了负面影响,所以一直也没有提。 那时候杨良玉听完,反而更想保护这位还没有见过面的妹妹。 她从小跟在母亲身边,母亲家里是有名的豪富,外祖兴办实业,却一心致力慈善,而父亲则投身信仰,周围往来的都是心怀家国的人物,她虽然见到的不多,但也心向往之。 杨良玉耳濡目染,自然也有一份悯善怜柔的侠义心肠,于是打定主意要对李伯伯家新来的妹妹好一些。 等真的见了面以后,杨良玉对李明宛的怜惜照顾之心更是溢满。 她会忍不住想,这样好的女孩子,如果没有被拐,而是承欢膝下,不知道得是什么面貌,大抵会比现在更耀眼。 这些都是杨良玉的猜测,而李明宛身体的原主过的日子远远称不上是能承欢膝下的地步。 没等两个小姑娘再玩一会儿,就被大人叫去吃饭了。 是胡若弗来叫的,因为杨良玉的母亲是亲手准备今天饭菜的人,忙碌得紧,压根没空来管女儿。 胡若弗没有直接推门进来,而是敲了敲门,在得到杨良玉的回应以后,才站在门口,一只手扶着门框,露出一张盈满笑意的脸,“两位小姑娘,要吃饭啦,有什么话可以等吃完再聊。” 杨良玉虽然面对刘长征时很不客气,但是面对亲爱的若弗伯母,却显得十分听话顺从,她一下子就从地毯上站起来,脸上挂着娇俏的笑容,“知道啦,若弗伯母,我们这就过去。” 然后还顺手把明宛从地上搀扶起来。 两个小姑娘就这么结伴走出去。 胡若弗在明宛经过自己身边的时候,摸了摸她的小脑袋,动作温柔自然,满是母亲的慈爱。 李明宛跟在杨良玉的身旁,两个人一起进的屋子,八仙桌上满满当当的摆了一桌子菜。不过,虽然摆的满,但实际并非盘盘丰盛,没有什么海参鲍鱼,反而是清炒时蔬多一些,有肉,但至多只能算是家常菜的程度,但摆盘却是极精致。 原本被刘夫人追着跑的刘长征这时候也回来了,端端正正的坐在一角,看得出来他很馋桌子上的饭菜,毕竟是半大的小子,总也吃不饱,加上刘剑龙一向过得朴素,虽然干部们是供应制,可刘剑龙从来不肯让家里多占一点便宜,所以今天这样的饭菜,对于刘长征而言,也是难得一见的丰盛了。 尽管如此,刘长征还是坐的规规整整,脊背挺得笔直。 但当他看到李明宛的时候,显然是第一次见到这个妹妹,所以显得惊讶又兴奋。他一直想要一个妹妹,乖乖巧巧很贴心,奈何邻居里就杨良玉一个女孩,还比他更凶。 李明宛看起来就是安静内敛,特别秀气乖巧的模样,七八岁的小姑娘,怎么瞧都是招人喜欢的。 刘长征刷的一下站起来,十二三岁的少年,比明宛高了许多,野惯了孩子,见天的跑,所以显得有点黑,但笑起来衬得牙齿格外白,双眼皮,额头方正,有点像他爹的正气,又多了点滑头的机灵。 他拍了拍旁边的桌子,“若弗伯母,您坐这,这宽敞!” 胡若弗显然早已经习惯了刘长征的机灵滑舌,也不介意,反而笑出了声,“你啊你啊,桌子这么大,坐哪都宽敞吧?” 刘长征被戳穿了也不局促,跟着胡若弗笑,“嘿嘿,我这不是很久没见到您了吗。” 他们说的正好,但是站在胡若弗身边的明宛却不知道为什么,脸突然变白,神情也显得呆滞起来,她的眼里露出一点害怕的神色,手也不自觉微微抖起来,嘴抿得极紧,有些防备周围的警戒感。 作者有话说: 宝子们,我好像得改文名和封面了,新的文名叫《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千万不要找不到呀~ 感谢在2022-10-07 21:00:07~2022-10-08 23:38:47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得闲饮茶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9章 她尽力掩饰,但一直握着她手的胡若弗还是察觉到了不对,为什么明宛的手突然变凉,还有点颤。 胡若弗不由停下了说笑,低头看向明宛,关切的问道:“怎么了,你是不是有哪里不舒服,怎么手这么凉?”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8节 李明宛抬头微笑,眼睛明亮,脸颊有一点肉,看起来十分乖,像是没有任何异常一样,“没有不舒服,可能刚刚过来的时候跑的有点快,感觉有点累。” 听到明宛的话,胡若弗放下了心,又帮她倒了水润润嗓子。 不怪胡若弗总是分外小心,主要是明宛之前营养不良,被拐卖以后人贩子也不将她们当成人看,多少都挨过打,所以明宛的身体其实非常虚弱,就好像是一个空壳子。 普通的跑跑跳跳对于小孩子来说很正常,可对于明宛却会非常的累,她也更容易因为季节或者天气的转变而发烧着凉。 这些都不算大问题,只是需要更加精心的照顾。 所以胡若弗对待明宛总是特别小心注意,就是担心一个轻微的疏忽,便让明宛又生一场大病。 成功让胡若弗相信自己只是太累了以后,李明宛在心底小小地松了一口气。她尽量控制着自己不要把目光落到刘长征身上,减少自己全身上下的紧绷感。 其实她没见过刘长征,对这个人也压根不熟悉,但是刘长征的手上戴着不知道从哪淘来的手串,木质的花纹,甚至是绳结的系法,都和明宛记忆中的某一只手上戴着的一模一样,直至重合。 认真算起来,也并非属于明宛的记忆,而是原主的。李明宛并没有继承原主的全部记忆,但是却会在遇见某些熟悉的事物或者人的时候,脑海不自觉浮现一些记忆片段,明宛自己的情绪也会被影响。 比如那个手串,是戴在当初那些人贩子的其中一个手上的。 就是那个人贩子从何云娘手里买的原主,后来原主还亲眼看见过那个人□□年轻的姑娘,原主也被毒打过,打她的就是就是戴着那串珠子的手。 所以李明宛一看见刘长征戴的手串,当时脑海里立刻就出现另一只戴着一模一样的手串的手,毫不留情的将年纪尚小,不断哭喊着的原主拖拽出家,又用那只手扇打原主,无情的掐住原主的脖子,让原主险些窒息,也同样用那只手,在原主的面前毫无遮挡的撕破一个姑娘的衣服施虐…… 正是如此,杂乱的片段涌入明宛的脑海时,她整个人仿佛被恐惧包围,身体一瞬间麻木,动弹不得,明明她没有经历过这些,也感觉自己似乎被恐惧的情绪淹没,胆颤不已,跟着脸白发颤。 即便是到现在,原主曾经的经历也在影响着明宛。 虽然比刚才好了一点,但是明宛自己也不确定,如果她一直注视着手串,会不会失态。 在这样关键的时刻,她不想因为自己而发生变故,或者给任何一个人难堪。毕竟害怕恐惧都是明宛自己一个个人的事,是那些穷凶极恶、丧尽天良的坏人造成的噩梦,刘长征从前甚至未曾见过她,他没有做错任何事,自然也不应该因为这个受到任何影响。 因为中间隔着一个胡若弗,李明宛不用直面刘长征,原先涌出来的情绪,也慢慢散去。明宛的面色渐渐恢复正常,也能分出精力来观察桌子上的其他人。 除了刘长征一家三口,明宛还看到坐在杨良玉旁边的一对夫妻,他们很有夫妻相,因为一眼望过去,就有种与常人不同的气质,是要锦绣琳琅的堆砌才能养出来的气度,华贵堂堂。尤其是女人,穿着得体的旗袍,虽然一整桌的菜都出自她的手,但身上绝见不到半点狼狈,妆容如常,头发精致,从前恐怕也是被众人趋之若鹜的名媛。 以至于在如今为了低调,故意穿着朴素无华的旗袍,也不戴任何贵重首饰的情况下,都掩饰不了这份风姿。 而男人戴着金丝框眼镜,谈笑自若,但并不给人以普通的文化人的气韵,反而眉宇坚毅,应当是个果断,且拿得住大事的人。 他们两人,应该就是杨良玉的父母了。 果然像胡若弗说的那样,十分好认。 但除了他们之外,还有一个男人,看起来四十多岁,穿着一身军装,正襟危坐,脊背挺直,尽管他收敛了许多,但一个不经意的眼神,都凛冽入骨,让人不敢对视,整个人严肃又不怒自威。不过,如果细看的话,其实五官很周正,哪怕眼角有了细纹,也仍旧好看。 明宛大概能推测出来,这个人应该就是另一位邻居江叔叔。只不过…… 不知道为什么,明宛总觉得他看起来有些眼熟。 但这一桌子的人,其实还是对不上,因为她一直记得李文畔伯伯和她提过,家里有一位妻子,还有一个偶有调皮的哥哥。胡若弗也提过这位哥哥,叫李卓晚,在读书上很有天资,好像和刘长征在一所学校念书。 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没有看见。 李明宛这么想的时候,恰好桌上的几个大人话锋一转,聊起了李卓晚。 刘夫人像是想起了什么,突然放下筷子,问起胡若弗来,“我记得卓晚被他们老师带着去什么比赛,得有好几天了吧,怎么也没见回来,也不知道比的怎么样了?” 胡若弗对这个侄子一向很关心,是以笑了笑,胸有成竹的回答道:“是文章,应该是比完了,但是举办是在大学里面,恰好文畔以前的先生在那所大学里任教,卓晚作为小辈去拜访,说不定是被留在郑先生家里做客了。郑先生一向疼爱我们这些学生,连带着家里的子侄也是爱屋及乌。” 经过胡若弗这么一说,刘夫人才算听明白了,但是她眼睛又瞄到自家儿子,不由得感叹道:“还是若弗你好,卓晚这孩子做事顺当,人又聪明,那奖状是一张一张的往家里拿,多好的孩子啊,再看看我这儿子,书也读的不好,鬼主意又多,我真是上辈子孽造多了,这辈子摊上这么个小冤家。” 胡若弗知道刘夫人是刀子嘴豆腐心,明明十分疼孩子,但是嘴上从来不饶人,她安慰道:“读书固然重要,但主要为的是让人明理,长征是比旁人更机灵、更有主意,但也不是不好,只要心思正,想的比别人多也不是坏事。”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2-10-08 23:38:47~2022-10-10 23:25:4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女王心。7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0章 胡若弗说的很在理,刘夫人其实也知道,但是她半辈子的时间都待在乡下,对于读书人一向是极为推崇,总觉得读书才是正理,往后孩子才能有一个舒舒服服的出路。 别看刘剑龙如今闯出点名堂,一家人能搬到这样的地方,但他一路走过来,那是九死一生,即便到了现在,她也同样提心吊胆,生怕哪天自己丈夫就为国捐躯了。 说到底,谁愿意自家孩子受苦,能握笔杆子,总比木仓杆子来得安全。她就两个儿子,大儿子去了部队,小儿子实在不想让他也走这条路了,真要有个万一,收到两份讣告,她怕是真没活的念头了。 但这些是不能为人道的由头,刘夫人连丈夫都没有说过。在丈夫甚至两个儿子看来,从军无比光荣,哪怕青山埋骨,都是义所应当。 自然,如果真的到了危急存亡的那一刻,她也会毫不犹豫的送孩子上战场,国将不复,家何存焉? 可如今这不是越过越好了吗? 人总是有点私心的,她期盼小儿子能吃读书人的饭,也实属正常。只不过,刘长征实在是没有这份天赋,真要论起读书,其实还是大儿子刘万里厉害些,学校里的老师先生,没一个不夸他的。 就是刘万里生的早,跟在刘剑龙身边的时候更多,性格养的和刘剑龙如出一撤,认定的事情,就心志坚定难以更改。 刘夫人深知儿子的脾性,所以压根不阻拦。再说了,就算在刘夫人自己看来,送一个儿子上战场,报效祖国也是义理所在,是身为国土之上存活者的责任。 多想无用,她现在一门心思就是想让小儿子刘长征把书读好。被胡若弗这么一劝,虽然刘夫人还是原先的想法,但好歹没有继续盯着刘长征,拿他和李卓晚做比较。 而在桌子旁边听她们说这些的李明宛,反而觉得很有意思。 因为在李文畔伯伯的形容中,李卓晚是个调皮的孩子,可是不管刘夫人,还是胡若弗,似乎都在夸李卓晚,天资聪颖,待人有礼貌,有分寸知进退,和同样一起长大的刘长征这些孩子有天壤之别。 一个人在不同人之间的评价会差这么多,实在有些不可思议。 即便夸李卓晚的人比较多,但是李明宛也不会认为李文畔伯伯说的就是错的,到了李文畔的那个位置,每天不知道要应付多少牛鬼蛇神,他能做到运筹帷幄,那么识人之明必定是有的。 正是因此,才让李明宛更加好奇,李卓晚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只可惜李卓晚还没能回来,要不然的话,她就可以得到答案了。 李明宛因为沉浸在自己的想法中,加上她人小胳膊短,所以没有怎么夹桌子上的菜,也没有像刘长征那样,表现出半大小孩才有的馋劲与狼吞虎咽。 不过,她的碗里也满满当当的塞满了菜,除了胡若弗时不时帮明宛夹点菜,她新认识的杨良玉,那简直是时时刻刻都在往明宛的碗里夹菜。 鸡腿,夹给明宛,鱼上最嫩好的月牙肉,夹给明宛,炒的翠绿的菜心,夹给明宛…… 等李明宛回过神的时候,就看到筷耕不辍的往自己碗里夹菜的杨良玉,还有自己猛然变得小山高的饭碗。 注视着如此高的“小山”,明宛毫不夸张的瞪圆了眼睛,但理智告诉她不能再这么下去了,所以即便震惊着,明宛还是条件反射的握住杨良玉的手,露出一个不知算不算得上笑的笑容,认真而诚挚的看着杨良玉道:“够了够了,良玉姐姐,再夹下去,碗要不够放了。” 杨良玉的脸上还满是意犹未尽的神情,甚至不死心的问道:“真的够了吗,万一吃不饱怎么办?” 李明宛的脸上浮起一个僵硬的笑容,正当她想回答的时候,刘长征在另一旁笑出了声,他一贯是喜欢呛杨良玉的,见到这番情景,毫不犹豫的嘲笑道:“杨良玉你是不是傻,这都够两个她吃了,你别是嫉妒新来了妹妹,想把她撑死吧?” 杨良玉听了快要气死,但有人比她更生气,刘夫人一巴掌打在刘长征的脑门上,毫不留情,巴掌落在肉上的声音真是又脆又响。 刘夫人又气又怒,耳朵上戴着的两个圆形纯银耳环跟着她的动作而晃荡,显露出她的急切,“你怎么说话呢,我把你生下来是多给你生了个嘴吗? 去,对着地上呸三下,然后给妹妹和若弗伯母认错!” 刘长征是习惯使然,平时和杨良玉吵得多了,这次下意识的反驳对方,压根不过脑子,等到真的说出口了,就知道不对。 不用刘夫人骂,他自己也知道错了。 刘长征转头就对着地板重重呸了三下,然后一个起身,站着朝着胡若弗和李明宛的方向,一脸愧疚的说:“若弗伯母,妹妹,对不起,我错了,我真不是故意的,妹妹一定会长命百岁,健健康康的。” 胡若弗其实听到刘长征先前的话是生气的,李明宛本来就身体不好,这个时代孩子夭折的多,人人都忌讳一些说辞,譬如小孩子没有腰,因为腰和夭同音。而刘长征竟然直接提到了死,要是落在格外忌讳这些的人眼里,和明着咒孩子没差别了。 但胡若弗不是胡搅蛮缠的人,说实话,在有明宛之前,她自己从来不忌讳这些说辞,但为人父母者,往往会多想一些,因为过于在乎、真心疼爱,才会生出恐惧,总担心真有那万一。 不过,生气归生气,胡若弗也知道这只是孩子间的口角,并不是有意诅咒,加上刘长征诚心认错了,刘夫人的态度也很好,她笑了笑,安慰道:“没事了,你也不是故意的,不要太紧张。” 坐在胡若弗身旁的明宛,因为胡若弗的遮挡,视线里几乎没有刘长征,所以明宛的神色看起来还是很好。她比胡若弗要心宽多了,压根就不在意,她的声音里没有半点委屈,也认认真真的回答刘长征的道歉,“没有关系。” 听到胡若弗和李明宛的回答,刘长征反而更愧疚了,她们两人都很好,反而是他口无遮拦,新来的妹妹一看就身体孱弱,他没有尽到当哥哥的义务,好好照顾她也就算了,还说出这种话。 刘长征的头比刚刚道歉的时候垂的更低,心里怪不是滋味。 直到刘夫人拉了他一把,他才重新坐回去,但吃饭的时候也没有刚刚狼吞虎咽的冲劲了,面对最喜爱的菜色,反而吃的很不是滋味。 刘夫人重新和胡若弗说起刘长征的不是,杨成桢的夫人看着这样一场闹剧,大家都有些尴尬,加上和自己女儿也或多或少有些关系,所以也跟着打了几句圆场,说了些明宛一看起来就是有后福,来日能平安康健,长命百岁的面相,又说孩子小时候多点小病小痛的,以后反而很有福气。 杨成桢的夫人姓赵,名蕙兰,父亲是有名的爱国实业家,她在名媛淑女间长大,针锋相对的场合见多了,惯是长袖善舞,她若是有心想缓和氛围,自然也游刃有余。 像她这样的出身,若是想同人交好,便会让人觉得如沐春风,一句一言,都熨帖到人心里。 但是赵蕙兰其实有些瞧不上泼辣粗俗的刘夫人,也只有在面对出过国,见识谈吐都不俗的胡若弗的时候,才会亲近些。赵蕙兰这样的人倒不会直接给刘夫人难堪,这样就做的太过了,只是处处疏离,很少和刘夫人接触。 趁着这个时候,赵蕙兰把自己为李明宛准备的东西拿出来,一个绒布的红色小盒子,她笑着打开盒子,递过去,里面是一个万寿菊花样的胸针,上面还镶嵌了钻石,颗颗精致耀眼,万寿菊栩栩如生,“这是我母亲当年戴过的,后来到了我的手上,不是多么精贵的东西,但寓意极好,也祝孩子和这万寿菊一样,健康长寿。” 赵蕙兰说不贵重,但对于寻常人来说,却是极珍贵的东西了,胡若弗怎么会轻易收下,她推拒道:“既然是令堂留给你的,自然是珍贵非常,怎好收下。” 赵蕙兰就知道胡若弗会这么说,掩口而笑,“你可别多想,我母亲留给我的首饰并不止这一样,就算要留作念想,也有其他的。你就别和我客气了,好好收下。 再说了,我是送给孩子的,可不是送给你的。还不收下,我可是要生气的。” 胡若弗多少是知道赵蕙兰家世的,遂也不再客气,伸手揽住明宛的肩膀,和明宛道:“快来谢谢你赵姨,晚了她可是要对我生气的。” 胡若弗笑着调侃,直让赵蕙兰摇头说促狭。 但这般言笑晏晏,桌子上的氛围倒是好了起来。 刘夫人这时候也拿出早就准备的见面礼,不过和赵蕙兰的绒布盒子不太一样,是一个红色的小布袋,里面装着一个长命锁,“我也没什么好送孩子的,这个是长命锁,按我们老家的风俗,小孩子命轻,得用锁压着,就会平平安安的长大。” 胡若弗也接过红布袋子,和刘夫人道过谢,也让明宛谢过刘夫人。 看到胡若弗收下,刘夫人也显得很高兴,刚刚的事情就算彻底揭过了。 但是李明宛看着红布袋,却想起了另一样东西,原主的护身符,还有…… 按照小说的剧情,她的继姐应该也已经顶替她的身份,被原主亲生父亲的家人认下了。 作者有话说: 上榜以后,不出意外,应该就都是日更啦~ 然后更新时间一般是晚上六点或者九点,宝子们不要养肥吖,我会努力更新的! 感谢在2022-10-10 23:25:40~2022-10-12 23:02:0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女王心。10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9节 第11章 原主其实有很不错的家世,亲生父亲家是个县城里的大家族,只不过后来父亲过世,心胸狭隘好财的大伯给原主的母亲何云娘安插了一个通奸的罪名,把母女两人赶走。 但是当时的何云娘已经怀有遗腹子,就是后来出生的李天赐,何云娘自觉一个女人无法抚养两个孩子,后来就找了一个鳏夫,对方也同样有一子一女,就这么搭伙过日子。 可何云娘是一个极有“奉献”精神的人,对待继子继女如同亲生,哪怕继子继女好吃懒做、心术不正,她也一味包容,而遗腹子李天赐更是当成心肝宝贝一样,唯有亲生女儿李招娣,处处受委屈。 后来原主的继父突然得了重病,花光了积蓄,不得不借钱治病。 但是田里耕作的人家,哪有多少钱可以借,原主的继父就准备把继姐卖了。可是何云娘不同意,一旦卖给人贩子,孩子就生死难料,她不愿意继女受这份苦,故而秉着娘道的“伟大”奉献思想,让亲生女儿代替继女卖给人贩子。 何云娘做出这个决定之后,她哭,她难受,她肝肠寸断,极为不舍得这个女儿,但是并不妨碍第二天原主被卖到人贩子手里。 原主的一辈子,就是被所谓值得歌颂的娘道精神所害。 她代替继姐被卖给人贩子,但是后来原主的大伯不知道是良心发现还是怎么回事,想要认回侄女,千里迢迢找到何云娘,他们不相信何云娘后来生的儿子是已逝弟弟的,但原主的出生是在大家见证之下,所以只准备带侄女回家。 可是真正的李招娣早就被卖给人贩子了,哪里还在? 正是因此,才给了继姐可趁之机。 继姐看中大伯一家打扮富贵,又从何云娘口中知道李家有钱,就动了心思,想要代替真正的李招娣回家认祖归宗。 何云娘竟然心软答应了。 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明宛一直以来都不想顺着原书的剧情走,所以她被人民子弟兵从人贩子手里救出来,后来被李文畔伯伯收养,胡若弗带她来到北平,好像离原主本来应走的轨迹越来越远,但其实按照原著,继姐假冒代替李招娣之后,就被大伯一家带到了北平。 因为大伯一家早在好几年前就举家搬迁到北平,买了个小院子一家子住在里头。但搬离了祖业,加上豪奢惯了,坐吃山空,又被骗了几次,渐渐的就没了钱。 所以偌大的院子,一间一间的卖出去,最终变成了好几家人住着。所谓富庶,其实也只是看起来而已。 但不论如何,这都意味着继姐会来到北平,明宛她或许还会遇上对方。 她一点也不想掺和到原来的剧情,尤其是后来被何云娘认出身份的戏份,那简直是麻烦的开始。偏偏原主的护身符还在,她悄悄藏在衣服里面,层层包裹,还没来得及扔掉。 李明宛准备找机会把护身符毁掉,可是她几乎都在胡若弗身边,烧掉的话味道太重,最好把上面的李招娣几个字的线拆了,然后将护身符扔到远一点的地方。 只是她对这边还不熟悉,得等胡若弗放心让她一个人出门的时候,她再找机会扔了。 而在明宛心不在焉的想着事情的时候,大家已经吃了大半,大人们讲一些故交老友,还有如今的变化,小孩子们,除了刘长征还在因为自己的过错而闷闷不乐,杨良玉已经恢复活力,十分想要和明宛讲悄悄话。 或许是杨良玉的目光太过炽热,明宛回过神来,就看到手拿筷子,却总是注视着她,一脸跃跃欲试的杨良玉。 不仅如此,她似乎还听见大人们说什么妓院、撤销、收容,但是明宛先前在楞神,所以不太能把这些关联起来。故而,明宛就没有深思。 她直接侧头看向杨良玉,问她,“怎么了吗?” 杨良玉其实也没什么事,就是想和明宛多凑在一起玩,可能小孩子的感情总是这么热烈,哪怕没有遇见多久,但只要想好了要照顾对方,就会使出浑身解数,想要对对方好,经常凑在一块。 杨良玉更是这样的人,将喜欢或者厌恶都明确表现出来,很少掩藏。 所以杨良玉小幅度的挪了挪屁股,距离明宛更近一些,然后小声道:“我们明天一起出去玩怎么样?” 明宛摇了摇头,“我得问一问若弗伯母。” 杨良玉理解的点点头,看胡若弗对明宛在乎的样子,就知道刚来的一段时间,胡若弗很可能不放心让她出门,毕竟刚到了一个新的地方,明宛的身体又不好,要是出了什么问题怎么办? 不过,杨良玉又有一点不理解,她凑的更近一些,这次的声音小到旁边的人也绝对听不见,“你为什么也喊若弗伯母呢,你可以喊她娘,或者母亲,或者妈,你现在已经是若弗伯母和文畔伯伯的女儿了。 如果你喊他们爸爸妈妈的话,他们一定会更喜欢你。” 杨良玉的话其实有点过了,交浅言深,这样的话是不大适合讲出来的。如果明宛是个心胸狭隘的人,或许会觉得难堪,从而讨厌杨良玉。 好在明宛实际年龄比这大几岁,倒没有很在意。更何况,其实这话落在明宛身上,反而是对她好,她如今已经被收养,如果早些改口的话,确实会显得更亲近一些。 而且世上的很多人都是看菜下碟的,如果他们认识明宛的时候,她就喊李文畔夫妻为父母,自然就不会怀疑她是不是收养来的孩子,如果大家都知道,即便平时不表现出来,一旦有什么矛盾,恐怕就会用来挖苦和攻击明宛。 明宛知道杨良玉是好意,却还是暂时不能接受,她看向杨良玉,神色间透露着乍然变化的迷茫,“我还是有些不适应,等日后再改口吧。” 杨良玉只是想好心提醒明宛,但既然她说日后,自然也不会强迫她。 等到吃完了接风的饭,李明宛也没有继续跟着杨良玉玩,因为她得先去认认自己的新房间,还有不少东西是需要收拾归纳的。虽然主要在收拾的还是胡若弗。 胡若弗把明宛带到她和李文畔的隔壁房间,里面不算很大,摆设其实也很简单,就是一尾小床,一侧靠着墙,整张床都是木质的,头尾有栏杆。 不过,让人觉得喜欢的是小床的上方挂了纱帐,雪白的纱帐束在两边,明明很简洁,却有一种温馨的氛围。床上是浅色的碎花床单和被子,一看就很受小姑娘的喜欢。 即便是以明宛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这套被褥也是清新好看的。 同样雕花的木质衣柜和桌子,都是偏沉一些的颜色,明宛对木料不太了解,也不知道知道用的是什么木,但是看起来很重就是了。 因为她这个房间的主人是第一次来,所以屋内的一切都还空置着,只有衣柜里面放了几件衣服,其他的都在等待明宛自己去收拾,把这个温馨的小房间收拾成自己喜欢的模样。 明宛最喜欢的还是桌子上摆的花,鲜嫩欲滴的小野花被插在花瓶里,是这房间中最大的艳色,就好似明宛,她也重新拥有了满是生机、春意盎然的生活。 除此之外,胡若弗还带明宛去了书房,是专门放书的地方,胡若弗和李文畔并不在这间书房里办公,而里面的书大多数是小孩子喜欢看的志异,还有一处的柜子里摆放了满满的小人书。 这间书房其实很小,原先只是角房,但是胡若弗想着孩子要来,将来长大了会需要这样的一间书房,就在去接明宛之前,费劲心思淘了不少书。 胡若弗看着明宛一脸兴奋的东抽一本书,西抽一本书的快活模样,自己的嘴角也不由弯了起来。 她叫住明宛,拿出一把钥匙递给明宛,“这是书房的钥匙,往后,这间书房就是你自己的了。这里头的书都还未装满,需要你慢慢的收集,去填满它。 而等你能将所寻来的书都读的透彻,我相信你也会长成一个有广阔胸怀、明理而知义的人,比起用学问来换一个好前程,在我看来,读书最为重要的是明理,知廉耻道义,做一个有担当的人。” 说完,胡若弗慈爱的摸了摸明宛的头,既有期许,又是一腔慈母心肠。 明宛不是普通的七八岁小孩,她能听懂胡若弗所说的话,但正是因为听懂了,才知道有多难能可贵。虽然她穿书了,还成为娘道文女主的倒霉女儿,但她又是多么的幸运,一路上遇到了许多的好人,最为幸运的是能有李文畔和胡若弗这样的父母。 这样算起来,原先的倒霉,在他们的衬托下,似乎也不过如此了。 收下钥匙后,她却没能在这里多待,因为这副身体太虚弱了,一路上的舟车劳顿,让她在新的房间倒头睡过去。 而当她昏昏沉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天黑了。 院子外头却很喧闹,好像出了什么事情。 她隐约间还能听到胡若弗焦急的声音,而后自己的门扉就被人敲响,“叩叩叩”。 作者有话说: 突然有点事,错别字我等等再改 第12章 明宛的心里闪过许多猜测,但初来乍到,一时间还是没有什么头绪。 她走下床,踩着鞋子,直到门窗底下。明宛并没有立刻开门,而是透过门扉上的纱向外看去,对方并不高,可以肯定对方不是胡若弗。 只是,对方也不是陌生人,轮廓十分熟悉。 直到遮挡月光的乌云渐渐散去,明宛的视线逐渐清晰起来。 白日里才见过的人,明宛印象还深刻着,这次她没有犹豫,呀吱一声打开门,她半是惊奇半是疑惑,“良玉姐姐,你怎么来了?” 杨良玉穿着纯色的睡裙,头发也披散着,手上抱着一床被褥,很显然她也是刚刚从床上起来。 她睁着惺忪睡眼打了个哈欠,习以为常的说,“你没有听见刚才的动静吗?那么大的声音,估计是哪里又出事了,若弗伯母和我爸爸妈妈都接了电话,估计今天晚上不会回来了。” 李明宛因为疲倦,确实睡的有点沉,所以没怎么听到所谓的动静,她醒来的时候,大家几乎都匆忙出门,而且她还有些不理解,“是什么事要让所有人都这么忙碌起来,很大的事吗?” 杨良玉一边抱着被子走进房间,一边回答明宛,“是一群不死心的人在负隅顽抗,这样的事情发生了好多次,很多都被及时制止了,但是能闹出这么大动静,估计是很大的事了。” 她把自己的被子放到明宛的床上以后,伸了个懒腰,看起来精神了许多,回答明宛问题的时候,眼神也变得清明,没有先前的迷蒙。 杨良玉拉住明宛的手腕,两个人靠着一起坐在床上,看起来很是亲近。杨良玉总有种姐姐的责任感,所以她安慰明宛道:“但是有大人们在,肯定不会有事的。若弗伯母就是担心你害怕,所以和我妈说了,让我晚上来陪你。 再说了,外面还有秘书处的叔叔阿姨,门口有警卫叔叔们在,肯定不会有事的。” 她和个大人一样,不但安慰明宛,还摸摸她头上的碎发,在这个大人们都不在家的时刻,杨良玉俨然有了姐姐的自觉,并且看着乖巧安静的,脸颊还有可爱肉肉的明宛,杨良玉的心里生出了无限自豪,她好像有点能明白为什么大人们总是喜欢揉小娃娃们的脸了。 这种感觉,心里痒痒的,止不住的兴奋和开心,尤其是小娃娃笑起来的时候,心里好像能化开一样。和大人不同的是,杨良玉喜欢的是明宛。 不得不承认,做姐姐的感觉真好。杨良玉看着眼神有些呆呆的明宛如是想到,并且觉得自己身上的责任更重了。 她不知道的是,明宛并不是害怕得眼神呆滞,她只是在想事情而已。 这两年好像确实不太安稳,她下意识的担忧起了出门的胡若弗,还有远在外省的李文畔,也不知道文畔伯伯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希望他不要出事情。 这样想着,她跑到桌子前,打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个木盒子,里面没有什么名贵的东西,只有两只草编的蛐蛐,安安静静的躺在里面,就好像明宛之前的经历,被渐渐沉淀下来,终将封锁在记忆的深处。 杨良玉看着明宛的举动很是不解,也跟着走过去,视线和明宛落到一处,她不解的反问,“蛐蛐?” 她不是不明白这些是蛐蛐,而是不明白明宛为什么要对两只草编的蛐蛐如此小心爱护,总该有什么缘由。 明宛望着两只蛐蛐,嘴角弯弯,漾出笑容,“嗯,很重要的蛐蛐。” 是她生命中的两次转折,也是新生。 一次从人贩子手里救下她,给了她未来的希望,一个从孤儿院里选择了她,给了她春光明媚的将来。 她将这两只蛐蛐视为能带来幸运的物件,对着这两只草编蛐蛐,她没有开口,而是在心里默默许愿,希望不论是奔赴战场的江平之,还是李文畔夫妻,他们都能平平安安的。 希望所有人都能平安无事! 在心里默默许完愿,明宛又把木盒关上,杨良玉既觉得好奇,又有些不解,她不明白为什么明宛会突然看草编蛐蛐。但是明宛有过被拐卖的经历,杨良玉是知道的,而且大人也说过明宛可能有事举止会让人不太能理解,不要去惊讶,就把这一切当成普通的是就好了。 所以杨良玉虽然好奇,却没有揪着继续问。 其实明宛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做,就是鬼使神差的,心里觉得有些不安。 她不知道的是,当她对着蛐蛐默默许完愿以后,在省外一所医院外,因为失血过多而昏迷的李文畔,突然喘过一口气,睁开了眼,恢复了短暂的清明。 作者有话说: 今天一整天都在医院,没有时间码字,所以有点点短小,明天尽量多补一点字数。 我现在又累又困,先睡觉。 晚安,宝子们! 感谢在2022-10-14 17:50:31~2022-10-15 20:59:36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女王心。40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3章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10节 李文畔的事太过突然,北平还没有人知道,而胡若弗她们则是因为另外的事被匆忙叫走,以至于接下来的几天,她们要不就是彻夜不归,要不就是早出晚归,总之是很难见到。 明宛自然也没有被继续安排,照理来说,应该要等李文畔回来,帮她取名字,之后办理好入户籍的手续,帮明宛找学校。 她年纪还小,快点入学也不至于和同龄人相差太多,这样生活很快就能步入正轨。 但是事发突然,也实在是没有办法。 不过,胡若弗即便再忙,也没有忽视明宛,每天深夜到家的时候,都要看一看熟睡中的明宛,帮她掖被子,看着明宛安好,仿佛心中也舒展了许多,哪怕劳累了一天,也是愉悦的。 白天就让小秘书梅华帮忙照顾明宛,带吃的回去,偶尔在办公的时候听见外面有人吆喝糖葫芦,胡若弗也会特意买一串让梅华带给明宛。 梅华就是先前和明宛他们一起坐火车的年轻姑娘,二十几岁的年纪,长得很清秀,她扎了两个齐肩的小辫子,和胡若弗一样,脸上总是扬着笑,但她更朝气蓬勃一些,好像身上总有使不完的干劲,也有年轻人的活泼生涩,不像胡若弗一样圆融,所有事情总在言笑晏晏间就迎刃而解。 最开始的两天,因为梅华和这个总是沉默的小姑娘还没熟络起来,所以看起来总有些拘谨,到了后面,虽然明宛仍旧和之前一样,可是梅华却开始习惯明宛的沉默,开启了自说自话的模式,把念叨的本性展现得淋漓尽致。 这次她一边打开饭盒,一边说着食堂里的事情,“食堂的吴阿姨每次打饭都手抖,你看,原本能装大半盒的肉,硬是被她抖的只剩下这几块了,真是太过分了,又不是吃她家的肉,有必要这么小气吗?” 梅华越说越生气,“不行,下次我一定要找吴阿姨好好说清楚,怎么能这样,你这么瘦就应该多吃点肉才能有营养。” 明宛拉着梅华让她坐下来,比起梅华的气愤,明宛就显得很沉稳,她还把桌子上的茶壶拿起来,给梅华倒了杯水,像个小大人似的安抚梅华,“这么多红烧肉刚刚好,太多了我吃不完的。” 在面对明宛的时候,梅华把生气的情绪通通收起来,颇像一个大姐姐的模样,“那你有其它想吃的东西吗,我记得食堂明天有驴肉火烧,除了这个还有什么想吃的吗?或者明井堂的酸梅汤,里面加了桂花,那味道特别好,消暑解渴,配驴肉火烧也不容易腻。” 明宛没有像小孩子一样,立刻就答应下来,而是问道:“这样会不会太麻烦?” 梅华被明宛逗笑了,两只辫子被她笑得直摇晃,她大方的表示,“怎么会,就在过来的路上,顺道就能买,北平好吃的东西可多了,等外面太平一点,我就带你出去逛,还有戏园子。能在北平立足的戏班子,那都是响当当的,保管你喜欢!” 明宛听着梅华形容的一切,不由也笑了起来,露出两颗洁白的小虎牙,纯稚可爱。 但凡是年轻的姑娘,大多都对可可爱爱的一切没有抵抗力,梅华也是,看见这样乖巧的明宛,她只觉得心好像都化了,没忍住摸摸明宛白嫩嫩的脸蛋,笑得一脸满足。 而明宛则低下头开始吃饭,虽然梅华总是吐槽阿姨打的菜不够多,但是在历经学校食堂的明宛看来,这个份量的菜已经多的让人幸福落泪了,更别提虽然是大锅菜,但是味道真的不错,红烧肉不肥不腻,恰到好处。 掌勺的人真得有几分功夫,不然不会连大锅饭都做的这么好吃。 红烧肉、清炒萝卜片、爆炒菜心,每一道菜都很好吃,丝毫不显得单调。 明宛很快就把两个饭盒吃的见底,另一个饭盒里装的则是一个馒头,是放着让明宛万一等会儿饿了可以垫着肚子的。 她的一天枯燥无味,吃完了饭只能在院子里无聊的闲逛,因为杨良玉她们出去上学了,她能接触的人只有警卫叔叔,还有秘书处的叔叔阿姨。 警卫叔叔们大多严肃,秘书处的叔叔阿姨们则几乎都是行色匆匆,她本来就不爱说话,更遑论主动拉住他们聊天。 好在胡若弗给明宛准备了许多小人书,这些即便是不认字,也能看的津津有味,她也不用担心被人发现自己认字。 但是小人书看久了也会无趣,她坐在书房的桌子前伸了个懒腰,把书合起来放回柜子,然后走了出去。 她一时想不到自己要干什么,就蹲在院子里的槐花树旁,百无聊赖的数起蚂蚁。明宛甚至坏心眼的拿树枝弄乱蚂蚁们的路线,看着原本直直的一条线路在她的干扰下断层。 正当她试图把其中一只蚂蚁归回原路的时候,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双脚,鞋子是再普通不过的布鞋,向上望去,洗的有些褪色的裤子,白净的衬衫,还有一张俊气的脸。 明明和刘长征差不多,看起来都是十二三岁的小少年,但是眼前这个穿着衬衫的人,就是显得更沉稳一点,总让人觉得他比常人多了两分睿智机敏。 怎么说呢,照明宛看来,这应该就是旁人说的一看就聪明的长相,他的五官细看下和李文畔有些相似,尤其是嘴唇,很薄,时刻都像是紧抿着,好像在思考什么事情一样,把人衬的沉稳许多。但是落在十二三岁的他身上,应该就是少年老成了。 李明宛毫不费力的猜出来,眼前这个少年,就是李文畔的侄子,李卓晚。 天资聪颖,处事沉稳,学业出色,被众人赞誉的天之骄子。 嗯……也是李文畔说的调皮孩子。 虽然从李卓晚的身上,她看不到半点调皮的迹象,如果他再年长几岁,明宛相信别人一看到他就会把他当成干部,气质拿捏得极好。 这样一个沉稳透彻的少年,在看到明宛黑滚滚的眼睛时,脸上就扬起一个极灿烂极灿烂的笑容,露出许多颗洁白的牙齿,“李卓晚,你可以喊我哥哥。” 看着这个模样的李卓晚,明宛大概知道文畔伯伯对他的评价还是有根据的,并且,依照这个说话口吻和自我介绍,看来他们的的确确是一家人。 明宛没有立刻回答李卓晚,她的眼睛放空,很显然还有些没回过神,李卓晚毫不着急,他胸有成竹的陪明宛一起蹲下去,拿出他早就准备好的草编起动物。 作为一个心思缜密的少年,他很清楚应该如何讨好刚来的妹妹。他伯伯在信里提到过给妹妹编了只蛐蛐的事,他猜测这位刚来的妹妹应该喜欢这些,所以他特意去学习了一番,对于一个聪明人来说,学会草编各种动物并不是难事,加上这些天的练习,他的手指翻飞间,谁也看不出他是刚学的。 果然,明宛的目光慢慢被吸引,李卓晚面上不显,但在心里为自己的先见之明小小的骄傲了一会儿。于是,草编动的速度愈发的快起来。 一只只动物在他手底下成型,螳螂、兔子、小麻雀…… 一个认真的看,一个忘我的折,气氛一时倒是很和谐,就是太过安静了,显得有些不对劲。 好不容易把带来的草都编完,饶是淡定如李卓晚,也不由长舒了一口气,伸手擦了擦额头上并不存在的汗。而他垂在身侧的手,微微的颤抖了起来,但是李卓晚的面上依旧是淡定如斯,好像这些对他来说轻而易举,毫不费力。 明宛望着在自己面前摆得满满的草编小动物,由衷的夸赞道:“哥哥,你真厉害!” 李卓晚不着痕迹的挺了挺胸膛,但面上还是淡定微笑,“可惜草不够了,不然还有许多没有折出来。” 虽然两人此前从未见过面,只在信纸,或者他人的口中听闻过对方,但是在经过漫长的草编小动物的过程后,感情似乎突飞猛进,一下子没有了距离。 他看着明宛好奇的戳着草编小动物的样子,自豪感油然而生,并且觉得妹妹的样子憨态可掬,比他见过的任何小姑娘都要可爱。 为了能让明宛开心,除了草编小动物,他还准备了其它东西,原本是迫不及待想要送给明宛的,但是看她喜欢的摸摸草编小动物的样子,李卓晚准备暂时搁置。 他要陪妹妹一起玩! 然而…… 一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一个小时过去了…… 李卓晚从兴奋自喜到逐渐疲惫,而后是震惊、不可置信。 他完全想不到明宛会对着这些根本玩不起来的草编小动物看看、摸摸这么久,甚至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这好像已经不单纯是喜欢或者生性安静耐心的程度了。 李卓晚陷入了思考,而明宛对于周围人的情绪其实很敏感,她隐隐约约似乎察觉出了李卓晚的情绪变化,她原先根本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此刻抬头,自然也有些迷茫,但还是很贴心的问道:“哥哥,我们要不要玩其它的?” 第14章 李卓晚不是普通的少年,他是脱离了低级趣味的少年,对于普通的玩耍并没有兴趣,比起这个,他更想好好了解一下刚来的妹妹。 所以李卓晚连短暂的思考都不必,直接面带笑容,慢慢摇头,“我没有什么想玩的,我陪你一起就可以了。你有什么特别想玩的东西吗?” 李明宛跟着摇摇头,眼里有些迷茫,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喜欢什么,就连对草编小动物的喜爱也是一种莫名的情绪,即便到了陌生的环境,说实话,不管是在镇上,还是在大院里,她都有游离感,仿佛自己从未参与在其中。 看到明宛茫然无措的样子,李卓晚不知道想到哪去,但是大概有了点数。 他给出了主意,“要不然,去放风筝?” 李卓晚试探的问起了明宛,从他刚刚和明宛交谈开始,就发现明宛一茫然就眼神放空,或者失神的望向天空。他不知道天空有什么异常,但是现在正当春日,天清气朗,外面草长莺飞,很适合去放风筝。 他见过的小姑娘几乎都喜欢放风筝,无拘无束、自由自在。 同理推测,要想讨得妹妹的欢心,就应该带她去放风筝。 李明宛其实对李卓晚的这个提议,有点心动,她横竖也是待在家里,来了北平这么多日,她除了最开始的那天,就一次也没有出去过了。 但是想到胡若弗她们的忙碌,明宛仍然有顾虑,“最近好像出事了,出去应该不太安全。” 李卓晚毕竟在大院里待了许久,年纪比杨良玉大一点,又生性早熟,对于发生了什么事情是心知肚明,他摇摇头,笃定的说道:“没事的,就开头的那天出了事,早就解决了。你是因为伯母她们一直忙到很晚才回来,所以觉得害怕吗? 不用担心,那是她们忙着别的事,从今以后,我们的祖国不再允许有妓院的存在了,所以有很多的事情需要处理,从医院救治,到以后的生计安排,不要说最近几天了,就算是将来几个月,若弗伯母和惠兰姨她们估计都得早出晚归,忙的不见人影。” 对于要不要说出这件事,李卓晚是有点犹豫的,因为明宛毕竟是个小孩子,听到妓院这些,总觉得不太好,也担心明宛要是问深了的话应该怎么解释。 但是最终李卓晚还是决定实话实说,如果明宛问具体的事情,他就想其它的说辞搪塞一下,主要是胡若弗她们接下来还会忙很长的时间,而明宛却不知道,只以为是之前的事情没有解决。 她看起来就那么乖巧可爱,在不知道实情的情况下,肯定会特别听话的哪也不去。为了让明宛能有机会透透气,李卓晚觉得,就算多费点心也好。 然而出乎李卓晚意料的是,明宛竟然不再问下去,他压根不知道对于妓院是什么样的迫害人的地方,明宛或许比他清楚。 既然外面并没有不安全,李明宛也想出去看看。 她抬首深深嗅了嗅拂面的春风中所夹杂的甜腻气息,这是许多正在盛开的花朵,只在春日才能闻到的。 春光明媚,就此错过,岂不可惜? 她微微扬起笑容,眼睛也跟着弯了弯,斑驳的树影落在她的脸上,将这个笑容衬的温暖如春,是自内心的纯澈自由。 “好呀,哥哥。” 神乎其神的,李卓晚似乎也被这份笑容感染,心情莫名的愉悦起来。 原来,好心情真的会传染。 李卓晚和刘长征他们不一样,虽然他也是同样的年纪,但是在大人看来,他聪明有分寸,不骄不躁,很少会犯错。所以当李卓晚想带着明宛出去的时候,并没有遭到很明确的阻拦。 大家通常在打了招呼以后,最先问的就是李卓晚带着妹妹准备去哪? 李卓晚也笑得内敛疏离,既有礼貌,又不过分亲近,便是一个清朗如玉的少年,温润而不曲意逢迎。 面对大人的询问,他一律解释为带妹妹出门散心,因为李卓晚应答自如,加上他行事一向稳妥有分寸,所以大人们都对他很信任,最多叮嘱一两句,让他照顾好妹妹,之后就没有再多说。 所以他带明宛出门的一路上都很顺利,一切都得益于他平时的良好形象。 等到出了这一片琉璃瓦和红墙的地方,明宛闻着扑面而来的清风,竟也觉得十分透彻清爽,疲惫一扫而尽。虽然大家都对她很好,里面也非常大,甚至有湖水杨柳,数不尽的飞鸟,但或许是因为这一堵墙,总之感觉大不相同。 李卓晚在带着明宛出来以后,并没有准备直奔城郊放风筝的地方。 就两个人,放风筝哪会有意思呢? 更何况这样跑去城郊,虽然在李卓晚看来如今戒备森严,十分安全,但要是多一些人,目标大一些,不管出了什么事情,他们这么瞩目,肯定会被巡逻的人关注。 打定主意以后,他很快就想出应该带上哪些人一起去。 不能住的太远,也不能白跑一趟去邀请。 那就只剩下和他一起在干部子弟班的那群人了,而大部分人都去上课了,能留下来的只剩下另外几个参加比赛的人,李卓晚在心间滚动了一圈,很快就有了人选。 他牵住明宛的手,然后带着她朝前走,那几个人都住在附近,也不用走太远。 为了方便,李卓晚仗着自己对北平城的了解,从巷子抄近路走过去,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在经过其中一座大院子的墙外时,因为各方面变动的原因,而让主人选择逃往国外的那所向来最为安静的宅子,竟然传来瘆人的哭喊声。 李明宛的耳朵更为敏锐,她甚至能听到有女人扒着墙,一边哭,一边用指甲挠墙,声音难耐又痛苦。 “救救我,救救我!”女人的声音虚弱,语气绝望。 不知怎么的,明宛打了个颤,面色霎时间苍白起来,她觉得自己已经落痂的伤痕重新被撕破,隐约间仿佛看到手肘不断滴落的血珠。 这一瞬,她甚至分不清自己在哪,是在北平,还是在小镇的泔水车里,划破的皮肉犹可窥见白骨,甚至在围墙内哀嚎的人也是她。 明宛完全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她觉得自己喘不过气,泪珠大颗大颗的滑落。 她捂住自己的胸口,靠在墙上,慢慢滑落到地。 面对突然发生的一切,李卓晚也有些怔愣,但他到底是被所有人都夸赞有加的少年,在短暂的不知所措后,很快就反应过来。他也跟着蹲下去,扶住明宛,焦急的询问道:“你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 有没有哪里疼?”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11节 明宛摇摇头,她的脸上还有泪痕,声音抽噎,“我、我没事,就是、就是……” 在明宛说话的时候,天上突然多了一团阴影,略矮的一侧围墙爬下来一个女人,她披头散发,眼眶乌黑,眼白布满红血丝,最为可怕的是她的身体,骨瘦如柴,手指很长,一看就是精通某种乐器的人,可惜她太瘦了,就连本该纤长匀称的手,都变得犹如鸡爪子一般,瘆人又丑陋。 女人爬出来以后,看到他们也突然吓了一跳。 原本还在哭的明宛,被披头散发,恍若女鬼的女人一吓,原本的哭声乍停,在片刻的安静之后,传出了一声很响亮的“嗝~” 然而更尴尬的是,在一声“嗝”之后,明宛没有任何停顿的疯狂打起嗝。 于是,在这六目相对,寂静无声,唯有围墙里不时的哭泣声作为背景音的情况下,天地间仿佛都回荡着一个声音,来自明宛不间断的,“嗝~嗝~嗝……” 也许是感觉到了不对劲,还有这诡异的气氛,所以明宛明亮的眼神在李卓晚和女人的身上打转后,默默的捂住自己的小嘴,只剩下和黑葡萄似的眼睛,在无声观察着周围的一切。 李卓晚很有哥哥自觉的向前走了一步,率先开口,打破这尴尬的寂静。 “你……是从里面逃出来的吧。”他说的是问句,但却是肯定的语气。 此情此景,女人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已经很明显了。 女人看了李卓晚有些稚嫩的面容,心存侥幸的说起谎,“对,是他们抓我来的,我、我受到了很多折磨,你们不要告发我好不好? 就当、就当没看到我。” 女人有些急促和慌张,她不想重新回到哪个地方。 可惜,她遇上的不是普通的少年,而是李卓晚。 李卓晚打量了女人一眼,没有丝毫犹疑,笃定的说道:“你抽大|烟吧?” 女人愣了愣,脸上满是被揭穿的慌乱神情,她还想解释些什么,“我、怎么可能呢?我……” 但是李卓晚却打断了她,“这里,是收容妓|女戒除毒|瘾的地方。” 女人知道这次无可辩驳了,反倒安静下来。 而被吓得一直打嗝的明宛,这时候也平静下来,她觉得很奇怪,于是忍不住开口问道:“摆脱妓|女的身份不好吗?你可以重新拥有自尊,拥有自由,重新成为一个人。 这样不好吗? 你为什么要逃?” 明宛连被人贩子拐卖,都千方百计的逃出来,甚至差点送了命。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2-10-16 20:56:25~2022-10-17 19:53:5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女王心。10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5章 面对明宛的问题,女人沉默不语,她伸出鸡爪子似的手,捋了捋自己的头发,不经意间竟然还有些妩媚,明明她看起来颧骨凸起,只剩下一层皮包着骨头。 就像开到极致的曼陀罗,艳丽奢靡、深陷其中,最后被死亡吞噬。 可惜,她却未必自知。 女人看着两个盯着她的半大小孩,警惕的向后望了一眼,生怕他们大声喊人,最终还是试着解释,“你们不知道,这样太疼了。 我、我抽不上那个东西,骨子里又痒又疼。” 似乎想起那样钻心的折磨,女人颤了颤,“还不如死了。” 可能是怕明宛他们不能感同身受,所以她连忙继续解释,“再说了,我戒了又能怎么样?以后不让做……这一行了,我又何尝不知道屈辱,可我自幼被卖,除了这一身皮肉,还有微末的弹唱功夫,我又会什么呢? 出去了也是饿死,一样要被人瞧不起。 就算我从了良,别人若是知道我曾经做过妓|女,难不成不会唾弃我,不会在背后戳我的脊梁骨吗?横竖是没有出路的,何苦遭这份苦。” 女人摇了摇头,她虽怯懦,却是实打实的凄苦,谁不知道妓|女活的连狗都比不上,死了也不过是草席一裹,轻贱的扔到荒地里。可她从一开始就没有选择,好不容易习惯了这种靠皮肉过活的日子,说改就改,谈何容易。 女人原本只是想述说自己的可怜,为自己找借口,好说服两个半大的小孩,让他们不要喊出声,但说着说着,自己反而真情实感,不自觉地落了泪。 不过并没有持续太久,女人到底是三教九流里打过滚的,伸出兰花指,轻轻拭了泪,柳叶似的眉毛微蹙,有一种我见犹怜的美感,低声向明宛她们诉苦,“求求你们了,不要出声,让我走吧。” 在李卓晚反应过来之前,李明宛小跑几步,站在女人的面前,明宛张开双手,拦住女人,明明她年纪那么小,身子也小小的,但是双手一张,却神情坚定,有胜过彪形大汉的勇气与决心。 “你不能走!” 李卓晚这时候也走过来,他的逻辑一贯清晰,有自己的思想与认知,在短暂的反应后,他很快有了自己的思路。 即便面对大他许多岁的年轻女人,依然能做到气定神闲,他的条理清晰,一上来就直击人心。 他问道:“你以为你跑出去就有活路了吗?” 李卓晚说的那么笃定,以至于女人也愣了愣,完全跟着李卓晚的思路走。 “怎么会没有活路?”女人死鸭子嘴硬,犹自争辩着,“我、我可以……” 她寻思了半天,却没能想到可以说出口的活路,现在整个北平的妓院都被勒令关了,妓院不再合法化,谁敢顶风作案? 而她,真的什么都不会。 除了出卖身体。 看到女人犹豫了,李卓晚愈发淡定,他目光锐利,仿佛能直面人心,继续诘问女人,“你不想有尊严吗? 被千夫所指,你不想摆脱这份屈辱吗?” 女人被李卓晚的目光看得直闪躲,她抱住头,长久的戒|毒,让她的精神脆弱恍惚,面对李卓晚的诘问,她快要绷不住了。女人蹲在地上,长久没打理过的头发失去了光泽,垂散在地上,沾满了尘埃,就和她一样,明明在年幼时,也曾有过光鲜无忧的时候,从什么时候变成这副模样的呢? 从她被拐卖,又被人贩子转手卖入妓院开始。 她失去了尊严,她甚至不能被称作人,她的廉耻被人撕碎丢弃。她遭受的并不只是身体上的折磨,更是心灵上的。 皆闻商女□□花,何见花折零落泥。 眼前这个女人还算是好的,最可怜的是那些已经染上花柳病,在最下贱的窑|子的那些女人,很快就会被丢弃,不是饿死,就是在街边凄惨冻死。 附近的不少医院,就在禁令出来之后,在妇联的协助下,接收了许多这样的人,帮她们治疗性|病。 和李明宛不同,明宛是在祖国繁荣富强的时候出生的,她没有见过前后的落差,所以她尚且不能深刻的体会祖国有多么伟大,但李卓晚不同,他恰好见过动荡最激烈的几十年的尾巴,曾经的人是如何活着,如今的祖国又有多么不一样。 李卓晚冷静、聪慧、机敏,即便是这样的他,也对祖国拥有百分之百的信任,任何时刻,在祖国需要他的时候,作为一个有许多自己心思的人,他同样会毫不犹豫献身,和江平之他们一样,抛头颅洒热血,只为捍卫祖国。 所以在尚且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安排北平所有的妓|女的情况下,他也能万分笃定的对眼前的女人说,“但我相信,如果你留下来一定会有活路。 你觉得戒|毒痛苦,但只有这样,你将来出去,才能有独立生活的能力。 能下定决心,取缔妓院,不遗漏任何一个人,让这片土地上的所有人都能拥有真正的平等自由的祖国,难道不应该信任吗?” 女人被他问的有点发怔,但想想毒|瘾发作时的痛苦,她又紧紧皱着眉,更用力的拥住自己,用力到骨节发白,仿佛这样就可以隔绝一切痛苦。 一直站在原地的明宛这时候也走上来,她没有立刻开口劝女人,而是帮女人把洒落在地上的头发拢起,十指为梳,简单的帮女人编了一个粗|长的辫子,明宛把自己头发上的红绳解下来,替女人绑上。 没有了掩住大半张脸的乱发,这样看去,即便女人消瘦立骨,面色蜡黄,可简简单单的长辫子,却衬得她像是个年华正好,尚未出阁的姑娘。 这样洗净铅华的模样,远比浓妆艳抹更要打动人心。 任由明宛动作,女人一直怔怔的没有出声。 而后,明宛伸出稚嫩的小手,白嫩的小手和女人蜡黄的脸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她帮女人轻轻擦去眼泪,眼神专注认真,仿佛不知道女人的身份,好像女人脸上因为吸食大|烟而长出来的斑是再普通不过的斑点。 明宛从头至尾,没有流露出半分轻视或者异色,她没有义正严辞的斥责女人,就这样轻轻柔柔的帮女人擦干净眼泪,还有沾染上的污渍。 她眼睛弯弯,说不出的明亮,双手拥住女人,像个大人在哄孩子那样,轻轻的拍着女人的背,明宛的声音很轻,却能清晰的传入耳中,跑进心里。 “不要害怕,会好起来的。” 正是因为明宛的年幼,七八岁的身体,脸上还带着婴儿肥,手上还有小肉窝,所以她的每一个动作,才更牵动人心。 原本只是滴落几颗眼泪的女人,在短暂的怔愣后,不知怎的,突然无所顾忌的大哭了起来,情绪崩盘,她哭的很大声,仿佛要把所有的委屈哭出来,哭她的遭遇,哭她遇见的不公,哭这十年来所有的一切。 明宛并没有被吓到,而是维持刚刚的动作,小手轻轻地拍着女人的背,无声的安慰。 女人的哭声还是引起院子里工作人员的注意,很快就有人出来查看,可是当他们看见抱着明宛痛哭的女人后,显然也有些错愕,一时间不知该如何是好,只好一群人围着她们,直到女人的哭声渐止。 她的眼睛通红,唇色苍白,嘴唇干裂,眼底乌黑一片,看起来十分憔悴,可如果仔细观察她的眼睛,就会发现不再是先前如死水一般的绝望寂静,她眼里重新有了光。 是对未来的希望,是活下去的勇气。 千夫所指,丧失尊严的日子,她过了不知多久,可当明宛那样轻柔的安抚她,将她当成一个普通人那样抱着的时候,她恍惚间看到了曾经干净纯白的自己,她的内心深处,何尝不想重新过上那样干净的日子,苦点又有何妨,只不过先前,她自己也是半信半疑,不愿意相信自己还能重新过上这样的日子。 她以为她不配,但明宛给了她希望。 她想成为普通人。 女人擦干泪,挤出一个笑容,对着明宛由衷的说道:“谢谢你! 刚刚吓到你了,真是对不住。” 明宛摇摇头,“我没有被吓到,你哭起来也很好看。” 女人成功被逗笑,她看着明宛道:“我叫画眉,姓柳,以前我叫君华,柳君华,我爹帮我起的,可惜老鸨说这个名字不够有女子的委婉美丽,唯有一个柳姓还值得怜惜,就替我改了名字。 往后,我就改回柳君华的名字。 我会好好的活下去。” 柳君华低头笑了笑,抬首时,又看向李卓晚,发自内心的说,“也谢谢你。” 她没有任何抗争的跟着出来的人回去,连头都没回,可是明宛却有一种直觉,柳君华这次一定能坚持下去。 因为她是柳君华,而不是柳画眉。 在两个人都望着柳君华背影的时候,因为其他人跟在柳君华身后回去,很快就显露出胡若弗的身影。 胡若弗毫无遮挡的看见他俩,什么话也没说,但眼神里一点也没有惊讶,就是静静的看着他们,可是这样反倒让李明宛和李卓晚两个人下意识的对视一眼,他俩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很好,被当场抓包了。 作者有话说: 思来想去,我觉得还是要补充一下:虽然我不认同烟花女子的存在,但我觉得她们并不低贱,在以前的背景下,很多人都是被迫的。 还有就是,我觉得网上有一句话说的很好,女子的贞洁并不在罗裙之下,如果有被强迫的一些遭遇,不必觉得羞愧,因为没有做错事情,廉耻心不应该用在这上面,该羞愧的另有其人。 最后,其实妓院取缔,在历史上是真实存在的,我也看了一些资料,怎么说呢可爱班,越是了解,我就越觉得祖国伟大。感兴趣的宝子可以去了解一下,特别是一些纪录片。 最后的最后,我是架空写的,人物都是虚构,时间线也不会对上,所以不要给任何人物对号入座,谢谢宝子们!(我就是觉得写娘道文的话,这一部分一定要写上,因为这就是对女子最大的荼毒之一。)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12节 感谢在2022-10-17 19:53:50~2022-10-18 20:47:1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我欲成神1个;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6章 但是胡若弗却没有立即对他们做什么说什么,她的脸上浮起一个无奈的笑,眼睛朝前面瞥了瞥,示意他们跟上。 随后,胡若弗就自己往前走了。 她似乎丝毫不担心李卓晚和明宛会不跟上来,但越是这样不明着表现出来,他俩就越是忐忑。 几乎不用多做思考,卓晚和明宛就随着他们一起走进院子里。 李卓晚看了眼胡若弗连次头都没回过的背影,小小声的和明宛进行闲聊,“伯母是不是很疼你?” 李明宛认真思考了一会儿,先是点头,然后摇头,最后又点头。 绕是聪明如李卓晚,也没明白明宛的意思,他的头微微一侧,作聆听状,“这是疼还是不疼?”李卓晚满脸的疑惑。 明宛的眼神从院子前枝叶繁盛的大榕树离开,回到远处的胡若弗身上,她开口道:“很疼。” “那你刚刚为什么摇头?”李卓晚语气惊讶,万分不解。 李明宛转头,仰头和李卓晚对视上,“摇头是因为若弗伯母不是为着疼爱孩子就抛弃原则,一味溺爱的人。” 她说的万分笃定,而和胡若弗生活了几年的李卓晚也了解她的脾性,胡若弗确实是这样的人。她素日里疼爱子女,但从来不会因为这个,就放弃原则,降低要求,变成溺爱。 她一直都是最体贴的人,但对德行的要求也同样高。 知道明宛所言非虚,李卓晚索性把所有的念头都抛去,无妨无妨,大不了就是被问上几句,然后抄点典籍,胡若弗从来不动手打孩子,但是从抄写到打扫卫生,甚至是帮其他人家打水,都是她教育的方法。 想通了以后,脚步自然也松快了。再加上李卓晚本来就和同龄人不一样,他理智成熟许多,所以他转过头就对明宛说,“要是伯母问你什么,你就说什么都不知道,是我想要带你出来玩,知道吗?” 比起让明宛一起受罚,作为哥哥,李卓晚觉得自己有义务承担一切。 再说了,明宛的手那么细,好像随时都会断一样,别说是搬水桶了,就是拿毛笔,李卓晚都怕她握不稳。所以还是任何惩罚都不要受了,李卓晚觉得自己应该适度锻炼,好好的帮邻居们装水缸了。 面对李卓晚的一片拳拳爱护之心,明宛心生温暖,被爱护的感觉自然极好,但是并不代表她会欣然接受,她语气坚决道:“不行,有错一起犯,挨骂也要一起。” 知道自己拗不过明宛,李卓晚没有再劝她,但是对这个妹妹却下意识的更喜欢了一点。 虽然就算明宛同意把错都推到他身上,他也不会因此觉得讨厌,但明宛能有共同面对的勇气,还是会叫李卓晚多一些共患难的情谊。 感情通常就是在一起挨骂和犯错的时候积累的,所以李卓晚和刘长征的感情极好。虽然通常是他俩一起犯错,最后被大人抓包的只有刘长征…… 也许是因为这里面的人很多都是妇联调来的,知道李卓晚是谁,所以没有阻拦他俩,任凭他们跟在胡若弗的身后。 胡若弗很忙,是真的很忙,收容妓|女的地方远不止这一处院落,她今天只是视察到这里,所有人的安抚,如何有效的凝聚人心,落实到任何一个人,这些都需要胡若弗去考虑。 大家都无法解决的问题,才是胡若弗需要解决的。 不知道是有意,还是真的很忙,总之胡若弗没有理会李卓晚和明宛,而是在其他人的带领下,视察情况,并且给出建议,尤其是在如何对待被送入这里的女人们身上。 一定要让她们戒掉,但是手段不能一味强硬,必须有生的希望。 戒掉是底线,手段却要软硬兼施。 李卓晚和李明宛都不是焦躁的人,虽然一开始有些忐忑,但在发现胡若弗是真的不理会他们之后,反而放下了沉重的心情,他们跟在胡若弗身后的工作人员的身后,以最真实最接近的角度注视着这一切,还有胡若弗的安排。 那些披头散发,面容痛苦的女子,占了绝大多数,还有一些人面容是平静的,脸上仿佛寻不到一丝其他情绪,介乎于木然与呆滞之间。 这种震撼,并不是方才在外面看见柳君华时,可比拟的。 和柳君华一样凄惨的人,原来还有这么多。 这么多的人都曾经受过荼毒,变得人不人鬼不鬼。 一种无形的沉重压迫着李卓晚和李明宛,李卓晚再怎么早熟,也只是一个十二岁的少年,而明宛穿越前才刚刚成年,莫名其妙的穿书被人贩子拐卖,就已经是她遇见最可怕的事情了。 悄然间,李卓晚握住了明宛的手,他的年纪也不大,却比明宛要高一些,面对明宛带着疑惑的目光,李卓晚笑了笑,灿烂耀眼,小小少年却芝兰玉树,有古时君子的温润气度。 他没有出声,而是用口型说着,“别怕。” 明宛一下就看明白了,她也跟着笑了起来,眼睛弯弯,里头仿佛藏了细碎星子,璀璨明亮。 即便李卓晚年纪不大,但这份护佑妹妹的心意却沉甸甸的,能压倒世间的任何恐惧和不安。 再复杂的工作都有结束的时候,胡若弗自然也是,等到夕阳西斜,她终于把事情安排好,也提出了需要改进的地方,而后便闲了下来。 这是她难得清闲的时候,自然,最主要的是这里离她们家近,不像之前还需要绕一大段路。 胡若弗没让秘书跟着她,而李卓晚和李明宛则乖觉的跟在胡若弗身后,他俩的手还是牵着,李卓晚的手骨节分明,虽然还未完全成人,但手却和他的个子一样,分外修长。明宛的手则肉乎乎的,还有小肥肉,这样牵着,却更养眼,直击人心,总让人觉得有些想落泪,因为这样的画面太温馨了。 胡若弗看似不在意,其实早就瞥到了,在看到兄妹两人能在短时间感情就变得这么好,她的气早就消了,只是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和他们说。 总觉得应该多教诲两句,明宛身体不好,在没有大人的情况下,贸贸然带出来是不是不太好,可是说轻了又怕他们下次仍旧这么做。 但是身为母亲,工作也结束了,她很难继续做到对他们视若无睹。 最终还是软了语气,胡若弗悄然放慢脚步,不知不觉间,三人重新走在一处,天边映得发红的霞光将三人的身影拉得极长,时不时传出轻声细语,低头询问,气氛就此重新归融。 直到回到院子里,胡若弗才问他们是不是饿了,然后就让李卓晚出去买饭。 胡若弗带着明宛去了书房,胡若弗的书房,而不是明宛的小书房。 她一进去,就让明宛坐在椅子上。 随后胡若弗打开抽屉,取出夹在一本书中的黄色信封。 胡若弗把信封打开,取出里头满满三页的信纸,她并没有避讳明宛,而是直接展开铺平在桌面。大家都认为明宛不认字,但作为一个承受过高考鞭策的人,她不仅认字,还能看懂大部分的繁体字和文言文,对于信纸上写的东西,她仅仅是粗略瞄了一眼,但也能看懂大部分。 这是李文畔写给胡若弗的家书,就第一页的内容而言,是李文畔对沿途遇见的风景与趣事的描述,还有向胡若弗询问家里的事。 明宛只是扫了一眼,看到的并不全面,但她总觉得好像提到了自己。 正当她思考的时候,胡若弗先开口说话,她的语气认真而慎重,“这是你文畔伯伯写的信,他的行程有变,恐怕还要许久才能回来,但是你落户读书的事情不能拖延,当务之急是定下名字。 关于要取什么名字,你文畔伯伯寄信来写了好几个名字,当然,只是给你作为挑选的参考之一,如果你不满意或者有其他想要的名字,甚至是姓,都可以直接说出来。 既然有机会第二次取自己的名字,就一定要合心意才好。” 明宛点了点头,她还记得自己不识字的设定,所以全程没有再将视线落到信纸上过,“若弗伯母,您可以告诉我文畔伯伯取了哪些名字吗?” 看到明宛这么筷接受,脸上也没有一点异色,胡若弗有些欣慰的笑了笑,她一直是信奉三岁看老的观点,明宛年幼时能做到如此淡定,日后也定然不会差。 想归想,胡若弗也没有停下不说话,“李素青、胡常如……李明宛。” 在听到‘李明宛’三个字的时候,明宛的眼睛噌然亮起,她微微睁大眼睛,掩了掩翘起的嘴唇,“李明宛,这个名字好像很好听,这是什么‘李明宛’?” “这个名字取自《大龙湫记》,‘独见明月宛宛如故人’,说来也巧,卓晚他们这一辈,依照辈分,第三字男子皆从晚,女子从宛。”胡若弗笑着解释道。 李明宛听得眼睛都亮了,这个名字实在再适合她不过了。 毫不犹豫,她抬头看向胡若弗,做出决定,“我想好了,我要叫李明宛。” 胡若弗面带笑容,正要同意,突然听见院子外面传来喧闹声,隐约间还能认出来是刘长征的声音,他大声喊着,“天呐,是平之哥,平之哥负伤了!”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2-10-18 20:47:14~2022-10-19 21:53:1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我欲成神2个;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7章 胡若弗脸上的笑容凝固,眉头直蹙,但她仍然放轻语气,让明宛在书房里等她。 随后她就直接推门出去,明宛有些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想到胡若弗的叮嘱,还是选择留在书房。她如今的身躯还有点小,坐在大人坐的椅子上,脚不着地,就那样在椅子下晃悠,和荡秋千似的。 李明宛一个人在书房里自娱自乐,而院子外面的场景就显得有些乱糟糟。 江平之的左手和胸腹处都裹了绷带,额头上也贴了纱布,他的脸色憔悴发白,但是眼神依旧坚毅,目光有神,不管看向哪里,都有军人的凛冽。 他的身边还跟着一个兵,小心的想要搀扶他,但是却被江平之一个眼神拒绝了。 其实在战场上负伤后,他就被送去了前线的医院,早就已经动过手术,最危险的时候也已经过去。因为战事到了尾声,他现在这个状态也确实上不了战场,原本应该送到后方医院养病,但因为他的拒绝,所以被送回了家,但也需要静养。 他负伤的消息没有通知回家里,也就没有几个人知道,所以刘长征乍然看见这个去了战场的邻居哥哥,真的差点吓死。 尤其是江平之身上还裹着纱布,刘长征都怕下一刻纱布里头往外渗血。 刘长征的大部分时间都是跟着他妈过的,没有经历过最困难的那段时光,但在他的印象里,有很多人也是这样,战场上负伤,身上裹了许多纱布,最后伤口感染,无声的死去。 江平之的精神尚好,目光奕奕,被刘长征的大嗓门一喊,他轻咳了两声,脸上浮起淡淡笑容,“我只是负伤了而已,不知道的人听你一喊,说不定以为我伤到垂危,马上没命了。” 谁料江平之刚一说完,听到动静从书房出来的胡若弗就快步到了他们面前。 在看到江平之的那一刻,胡若弗紧绷的神色肉眼可见的松弛下来,连走路都慢了下来,但眼中还是不乏关心,“回来啦?” 江平之站直了身体,抬手对着胡若弗敬礼,他动作刚毅有力,根本不会因为受伤就皱眉晃荡,脸上也没有多余的表情。明明只是一个刚二十岁的青年,就已经被历练得褪去青年人的浮躁,坚毅沉稳,信仰坚定。 看着这样的江平之,胡若弗也很高兴,眼里全是欣慰,她连走几步,到了江平之的面前,温声道:“好孩子,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江平之也放下手,犹如一个年轻人般露出爽朗的笑容,“若弗伯母好!” 虽然他原本就只是一个年轻人,可战场上长期的风霜,却将他磨练成比同龄人更值得信赖的青年。 江平之的母亲很早就过世了,李文畔和江平之的父亲江堰起更是八拜之交的好兄弟,所以胡若弗经常照顾江平之,他们的关系一直很好。 除了刘长征,在家的赵蕙兰和杨良玉也被这动静给惊了出来,只不过她们住的院子稍微远一些,多走了几步,来的没有胡若弗快。 在胡若弗和江平之寒暄的功夫,她们也走到了。 赵蕙兰穿着高跟鞋,脚下生风,却不失摇曳动人的气质,她在看到站着还尚有精神的江平之之后,也很高兴,脸上露出一个笑,“是平之回来啦。” 杨良玉则跑到刘长征旁边,开始怼他,“你怎么回事,那么大声的喊,害我和我妈以为出事了,吓都吓死了!” 面对杨良玉的抱怨,刘长征难得也有点心虚,毕竟他刚一看见江平之腰腹和手都裹着绷带,额头也贴着纱布,是真的以为伤得很严重,谁能想到江平之还能站着,精神看起来也不错。 刘长征挠挠头,出于习惯想要回怼回去,但是一时间又不知道说什么,只好干巴巴的嘟囔一句,“关你什么事。” 他不说还好,一说杨良玉都快气疯了,“你在说什么,平之哥这么疼我们,怎么就不关我的事了!” 眼看他俩又要吵起来,赵蕙兰高跟鞋啪嗒啪嗒的走上前,语气有些严厉,“杨良玉。”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13节 不需要赵蕙兰多说什么,仅仅是一个眼神,加喊一声名字,就足够叫杨良玉偃旗息鼓,毕竟越是像赵蕙兰这样名门出身的人,要求越是高,不骂人,但惩戒教育子女的方法却有很多。 或许是太久没有见到江平之了,院子里的几人都围着他嘘寒问暖,询问伤势,或是关怀他在战场上遇见什么凶险没有?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这时候外面开进了一辆军用汽车,轰隆的停车声十分明显。 果不其然,十天半个月都不露面的江堰起出现了,他将军装穿得没有一丝皱褶,眉毛微皱时显得目光锐利迫人,身上的气势严肃压抑,远远不是江平之可以比拟的。 在看到江堰起的那一刻,江平之就下意识的扯了扯衣角,将身上的军装扯得更加齐整,而后没有一丝犹豫的对江堰起敬礼。 江堰起抬手回应,但姿态却闲适许多,并不需要像江平之那样笔直紧绷,连目光都不能有一分偏移。 先军人,而后父子。 等两人都放下手后,江堰起才问道:“负伤了?” 他虽然在问,但表情依旧严肃,和先前没有任何区别,就好像是在问下属命令传达了没有。 江平之早在江堰起来的时候,就收敛了笑意,一直到此刻,也是面色严肃认真,他的脸上窥不到任何看见父亲的亲近动容,也如同回答上级一般,站的笔直,“是。” 江堰起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然后便大步走向住处,而他身边的警卫员则跟着。 江平之站在原地,看着父亲和他的警卫员离开,而江平之从始至终连头都没有回过。 等到江堰起离开,这令人尴尬的父子对话才结束,气氛重新轻松起来,胡若弗目睹着这一切,明知道父子俩的心结,有心劝一劝,却也知道是徒劳无功,只能深深叹了口气,到底什么都没说。 而打破这一切尴尬的是买完饭回来的李卓晚,他手上拎着网袋,网袋里装了好几个铁饭盒。 他没听见先前的动静,一进门就看到大家都站在院子里,连江平之也在。 李卓晚自然也看到了江平之身上的伤,他目光一凝,下意识的上前一步,但却没有喊叫出声。因为李卓晚的表情很快就镇静下来,他看着江平之,如同过去那样,很自然的喊道:“平之哥,你回来啦。” 江平之点头,笑了起来,语气里透着熟稔和自在,与刚才同江堰起的对话截然不同,“你也长高了不少。” 胡若弗上前接过李卓晚手里的饭盒,然后看向江平之,关心的说道:“好了,之后还多的是机会闲聊,你身上还带着伤,快点回屋子里休息,不要在这吹风了。 医生是怎么和你说的,是不是要静养? 你这伤是要换药的吧,还有之后吃的药,带回来了吗?” 被胡若弗熟悉的声音唠叨着,事无巨细的询问关心,江平之的眼里也浮现出温暖的笑意,“您放心,我都带了,换药可以去医院换。” 胡若弗摇摇头,她是跟着李文畔一起走过那段踏雪地越高山的最艰难的一段路的,对于这些伤,那是看多了也有了经验,“你啊你啊,这样的伤还是应该在医院养着,从家里到医院,不还是要奔波吗?万一路上伤口裂了,岂不是得不偿失。” 面对胡若弗,即便是坚定沉稳如江平之,也会面露尴尬,有了被长辈戳穿的不好意思。 胡若弗到底是个温柔、不舍得为难人的人,所以说着说着转而宽慰起江平之,“好了好了,这样也好,医院冷冰冰的,哪有家里好,在家养着也舒服些。 你晚饭应该还没有吃吧? 这样好了,来我这一起,刚好我们还没有吃饭呢。 你还不知道,我和你文畔伯伯如今有了女儿,叫明宛,七八岁的小姑娘,可乖了。就是有些瘦弱,我先前让小梅帮忙炖了汤,刚好你也补补。” 江平之没有推辞,从小他父亲就忙,在胡若弗和刘长征他们家蹭饭惯了,也就不说些见外的推辞话,“那好啊,我许久没有在若弗伯母您这吃饭了。您别说,我现在可真是饥肠辘辘,肚子饿的直叫唤。” 江平之的捧场让胡若弗很开心,但她也没忘了江平之如今身上还带着伤,先让江平之到她那坐坐,等会儿吃过饭了再帮忙收拾收拾房间。 他许久没回来了,估计房间都落了灰,床上也没个铺盖。 商量好了以后,胡若弗就让李卓晚扶着江平之进去,而她则去书房找李明宛了。 原本听到刘长征那么惊讶的喊江平之负伤了,她还以为非常严重,怕会把明宛吓到,所以特意把她留在书房。也不知道让明宛待在书房,她会不会无聊。 出乎胡若弗意外的是,李明宛不仅乖乖的待在书房,还认真的数起盆栽上的叶子。 胡若弗下意识的放轻声音,她说道:“宛宛数完了吗?” 她一直都想要给自己的女儿取个小名,软软糯糯的,好不容易明宛选了自己的名字,她就开始叫起小名了。 在穿书之前,李明宛这个名字已经用了十几年,她毫无突兀的感觉,甚至因为熟悉的名字,而生出一种难以言说的欣喜。 李明宛抬头看向胡若弗,认真的说道:“还没有。” 胡若弗点点头,她没有催促明宛,而是十分民主的询问明宛的意见,“那宛宛是想要数完再出去,还是先出去吃饭呢?” 明宛之所以数叶子,单纯是无聊罢了,倒也没有什么执念,所以她回答道:“先出去吃饭吧。” 然后明宛就从椅子上轻轻一跳,站到地上,对胡若弗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明眸善睐,“若弗伯母,我们走吧。” 胡若弗温柔的摸摸明宛的额头,然后牵起明宛的手,“好。” 明宛被胡若弗牵到吃饭的地方,江平之和李卓晚已经坐在里面了。 李明宛刚一跨过门槛,就看到坐在桌子前,言笑晏晏的江平之,他正当最好的年华,笑起来时神采飞扬,原本就俊朗的五官更是增添了一些意气风华,让人很难移开眼。 而这样的江平之就这样落进明宛的眼里,她的睫毛微翕,目光一动不动的落在江平之身上,眼里倒映的也是江平之的身影,她面容宁静,眼神却认真,仿佛周围的一切都消失不见了,她所能看见的只剩下江平之一个人。 一直应李卓晚所求,说着战场上遇到的见闻的江平之,这时候也在不经意间抬头,恰好看到了胡若弗,和她手上牵着的明宛。 江平之的笑容慢慢停了,他的眉宇微微蹙了起来,似乎觉得熟悉,眼前的明宛和他当日救出来的狼狈已经有所不同,如今的她变白了许多,精气神也变好了,甚至脸颊和四肢都有了肉,被人精心娇养着,比清晨盛开,带着露水的娇嫩小花还要有生气,跟当日死寂绝望的小可怜截然不同。 但即使是这样,江平之也能根据记忆中熟悉的五官辨认出明宛,在短暂的沉思与辨认后,他的脸上重新露出笑容,沉稳而安定,一如当日救下她时。 胡若弗把明宛带到江平之的面前,正当胡若弗想要介绍,却听见明宛脆生生的喊道:“平之哥哥。” 李明宛吐字清晰,声音虽然轻缓,但清脆动听,能清晰的落入几人的耳中。 和胡若弗与李卓晚的惊讶不同,江平之笑容温和,“许久不见。” 看着熟悉的人,李明宛很想笑,灿烂的笑,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嘴唇越扬,眼泪掉的越厉害,小小的脸又哭又笑,看起来又可怜又有种小孩子的滑稽可爱。 明宛最终还是绷不住,眼泪哗啦啦的流,喉咙发出呜咽的声音,她哽咽的说道:“我好想你啊,平之哥哥。” 她说的是发自肺腑的实话,她是真的想江平之,是江平之发现了泔水车,把她从人贩子手里救出来的,在明宛看来,江平之就是这个书里世界的救命稻草。 即便才相处过短短一天一夜,但是江平之对于明宛的意义却非同一般。 她在夜里无数次的做噩梦惊醒,总要抱着江平之送给她的糖果铁盒,手里攥着江平之叠的蛐蛐,才能重新入睡。 甚至里面的糖她也不敢轻易吃,因为舍不得,只有在特别痛苦,特别难受,陷入在泔水车里忍受疼痛与恐惧的回忆中,四肢无力,直恶心想吐,甚至伤害自己的时候,她才会吃上一颗。 而随着铁盒里糖果的减少,明宛的心里非常焦躁不安,后来她发现自己在学着江平之用草编蛐蛐的时候,就会获得安全感,通常不会陷入那样不安难受的状态,她就一直编着蛐蛐,只是总编不好。 后来,她被李文畔夫妻收养,渐渐的,被噩梦吓醒的次数开始变少,除了偶尔会恍惚,她有些不清楚自己如今过的日子是不是真实的,她是不是还在泔水车里,面临着死亡,还有被转卖的凄惨的未来。 每当这个时候,她就要看看被珍重的放在盒子里的两只蛐蛐,唯有这样,她才能告诉自己,一切都是真实的,两只草编蛐蛐就是最好的证明。 可心里到底还是没有着落,而这一切,在看到江平之的那一刻,悉数消失,她脑海里浮现的都是那一日江平之安慰她的场景,还有那碗热腾腾的馄饨,有江平之在,她看不见夜晚的漆黑,所望见的唯有夜空上闪烁的繁星。 此心安宁,不见魍魉。 而此时含笑望着她的江平之,仿佛间和那一日安慰她的江平之重叠,作为支撑她度过无数个黑夜中噩梦的信念,她又怎么能忍住情绪的宣泄。 李明宛松开胡若弗的手,走到江平之面前,她看着他,即便江平之此刻是笑着的,仿佛能包容明宛所有的坏情绪,可是明宛却没有问他任何与之前相关的问题,也没有说她的害怕,还有后来的经历。 她只是泪眼婆娑的,像个看见远归哥哥的妹妹那样,不安且担忧问,“这些伤口疼不疼?” 江平之含笑回答,“最痛的时候已经过了,之后会越来越好。” 明宛勉强的点头,不放心的接着问道:“那你还会走吗?” 江平之沉默了一会儿,故作沉思状,看着明宛逐渐着急的眼神,没有再拖延下去,他伸出没有受伤的右手,揉了揉明宛的脑袋,像个大哥哥那样纵容宠溺,“至少要养好了伤才能走。” 这个回答,明宛还算放心。 但是他俩的互动却弄得胡若弗和李卓晚有些糊涂,胡若弗等他们问候完,才开口问道:“你们先前认识吗?” 李明宛用力点头,编好的小辫子随着她的动作也跟着晃了晃,“嗯,是平之哥哥把我从人贩子的手里救下来的。” 关于这件事,胡若弗倒是有所耳闻,她是亲自去接明宛回来的,所以多少听说了点当日发生的事情,也知道明宛她们是被过路的解放军发现,然后被救下来。 只是救下明宛的解放军,原来是江平之他们,却是今天才知道。 在震惊过后,胡若弗很快联想到明宛当日的凶险,在经过这么多时日的相处,她对明宛已经有了很深的感情,一想到明宛手臂上还留有的疤痕,以及被人贩子转手卖掉的凶险,她就后怕的抱住明宛。 胡若弗的嘴里止不住的念叨,“还好,还好,万幸……” 她一脸的庆幸,看到江平之的时候,脸上又多了真心实意的感激,“平之,还好有你。” 江平之没有把救下明宛的事情揽在自己身上,“是明宛聪明,如果不是她用石头敲击木桶,我们根本发现不了,也救不下那么多人。” 他伸手揉了揉明宛的脑袋,神情是难得的温柔,而她还被胡若弗抱在怀里。 眼看氛围越来越奇怪,大家只顾着叙旧,一直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但还是凭借着良好的理解能力,根据他们的对话猜到了始末的李卓晚主动开口,“平之哥也历害,话说,天色快暗了,平之哥你饿了吗,有神什么想吃的,我可以出去买。” 被李卓晚这么一打岔,胡若弗也反应过来,不管过去怎么样,现在都好起来了,有什么事都可以后面慢慢说,现在的当务之急还是填饱大家的肚子,然后让江平之这个伤者先去床上静养休息。 胡若弗把脸上的情绪收起来,她对着江平之道:“好了好了,不说这些了,我去把厨房里熬的汤端上来,刚好炒几个你喜欢吃的清淡的菜,如今你受了伤,肯定有不少要忌口的。” 江平之和李文畔夫妻的感情非同一般,也不需要太多的客套,故而他笑着应下来,“谢谢若弗伯母。” “你这孩子,和我说什么谢谢呢。”胡若弗也笑着抱怨,看似在说江平之,但语气却极为亲厚。 然后她站起来,牵着明宛,让明宛也坐在桌子前,用略微粗糙的手帮明宛擦了擦脸上的眼泪,有安慰叮嘱了两句,然后才放心起身去厨房。 而通过刚才的对话,李卓晚大概也猜出来,胡若弗已经和妹妹定好她要叫什么名字了,应该就是李明宛。 这个名字听起来就好听,最主要的是,和他一样,最后一个字都读作‘wan’一听就知道是一家人,他也十分满意。 而且定下名字以后,应该很快就可以去上学了。 想到自己以后可以教导妹妹学习的情形,李卓晚还是生出了些期盼,而且他也一定不会让人欺负自己的妹妹,不管过去如何,现在她是李明宛,就不能受任何委屈。 和其他人不同,虽然江平之与明宛总共也只相处过一天一夜,但明宛是他亲自救下的,见过明宛最难受的一面,江平之也开解安慰过她,再相处的时候,自然而然,聊得很顺畅。 李明宛取出一颗糖递给江平之,这是胡若弗之前买给她的,甜甜的,也是水果味的糖,虽然单论滋味和清香,可能比不上江平之先前送给她的那一盒水果糖。 江平之没有推拒,他把糖拿起来,剥开糖衣,放进嘴里,认真品味了一下味道,才夸道:“味道不错。” 哪怕是对着明宛这样的小姑娘,他也从来没有半分敷衍不耐,由始至终都是耐心十足。 听到江平之的回答,明宛显得很开心,她迫不及待的把所有的糖都拿出来,悉数推向江平之。看着明宛的热情,江平之没忍住笑了笑,他伸手拿起一颗,然后道:“我要是都吃了,你吃什么?这样吧,我再拿一颗,剩下的你收回去。” 李明宛也知道自己这样稍显幼稚,可是她就是忍不住想对江平之好。 在她低垂着头,有些丧气的时候,江平之主动说道:“明天我要去医院换药,但是一个人路上有些不方便,宛宛要陪着我去吗?” 他刚刚听到胡若弗这么喊明宛,也就跟着这么称呼明宛了。 能够帮江平之,李明宛自然是万分愿意,她用力的点头,“嗯!我要。” 看着明宛开心起来,江平之的眼底也浮起笑意。 而在说话间,胡若弗也端着汤上来了。 因为江平之突然回来,一连串的变故让大家都等了许久,以至于现在饥肠辘辘,所以很快就吃起了饭。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14节 好不容易等到饭吃完了以后,胡若弗准备去江平之的房间,帮他收拾一下房间,却发现他的房间早就被打扫的干干净净,被褥也铺的很整齐。 就房间的整洁和毫无湿气的迹象来看,很显然,这间屋子不是今天就收拾好的,应该提前两三天就开始收拾了。 而不管是她,还是赵蕙兰他们都是今天才知道江平之会回来,那么很明显,做这一切的都是江平之的父亲江堰起。 江堰起应该早就知道江平之负伤,并且会住回家里,所以早就让人打扫了房间,真要是这么看,恐怕酒连江堰起今天回来都不是偶然,而是特意回来的,毕竟他原先十天半个月都不一定能见到人。 其实江堰起还是十分关心这个儿子的,但是想到父子俩冰冷的关系,还有心结,胡若弗不免叹了口气,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才能和好。 可惜,只要这份心结不解,不管做了什么,有多少人劝说,最终都是无济于事。 一直到了第二日,天刚蒙蒙亮,激动得一晚上都辗转反侧的明宛,猛然从床上坐起,她看起来精神得很,毫无困顿,压根不像是刚睡醒的模样。 她把被子铺得整齐一些,然后就跳下床,穿上鞋子,拿起桌上的面盆想要去洗漱。 这时候都没几个人起来,白日里常常能看见的往来的秘书们也不在,难得有几分破晓的寂静和安宁。 李明宛很快就洗漱完了,她又跑回房间换了套衣服,是胡若弗帮她买的小裙子,米白色的纯棉布料,后面还有蝴蝶结,配上纯白色的袜子和黑色小皮鞋,看起来很大方,又洋气。 她没有等胡若弗或者梅华来帮自己梳头发,自己对着镜子就开始扎辫子,或许是因为用着小孩子的手,所以辫子扎的不是很好看,有些松松散散的,但越是这样,越是显得头发蓬松。 按照明宛那个时代的审美来说,其实挺好看的,但如果依照这个时代一丝不苟的发型来看,她很有可能被误会昨天绑的头发,今天还没拆…… 但是这丝毫不影响明宛的好心情,她帮自己绑好头发以后,也没有去敲江平之的门,而是兴冲冲的跑到院子里,看起了院子里栽种的花。 这样的明宛其实是很少见的,她几乎没有表现出过这么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一面。倒不是说她之前不好,而是以前总有些沉默,也很安静,她甚至可以在原地坐上一整天,不哭不闹,完全不像一个小孩,也没有生气。 在之前,她可能乖巧的像是幅活灵活现的花草画卷,但却是静的,而现在,则像是像是现实生活中会颤动,会随着风和雨水摇曳的漂亮小花,自由自在的生长,向望着茁壮的未来。 随着鸡鸣声,天光开始大亮,陆续有人出现。 他们惊讶的发现,明宛坐在一簇簇盛开的鲜花旁边,而她笑得比鲜花更灿烂,会主动和路过的人打招呼。明宛的转变让他们都有些讶异,但还是打回招呼。 江平之是不习惯睡懒觉的,即便是在手上的情况下,也起的很早,所以他很快就发现了明宛。但他并不知道明宛先前的作息,只以为是刚好遇见,所以当明宛和他打招呼的时候,他也欣然回应。 然后就去洗漱了。 等到他穿戴整齐的离开房间时,瞥见明宛还在先前那处,他猜到明宛应该还没有上学,就回去拿了几本书出来,他把书放在了凉亭的桌子上,然后和明宛打招呼,示意她过来。 李明宛原本就只是在原地等着,她不用上学,一整天需要做的事情其实很少,大部分是在打发时间,所以在江平之的招呼下,她迈着愉快的步子走进凉亭,然后就看清凉亭的石桌上摆放的书是什么。 是《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几本书。 江平之看到明宛已经注意到了桌子上的书,就顺势解释起来,“我看你还没有去上学,虽然过会儿要陪我去医院换药,但是中间还有许多的时间,不如试着读会儿书,横竖之后上学都是要学的,先温习起来,到了上学的时候也会更轻松一些。” 明宛万万没想到,在这个间隙竟然还要开始学习,她也不是厌学,就是自己实际上是认字的,如果在学校里跟着一群同学学习,那么看着其他人学习的程度,表现的差不多也就可以,可是现在这样,单独跟着江平之学习,没有哥参考对象,明宛就怕自己表现的太好了。 不过,既然是江平之提出来的,又很有道理,明宛是肯定不会拒绝的。 她心一横,上下点了点头,答应了下来,“好!” 江平之闻言缓缓露出一个笑容,拿过桌上的三字经,就开始教明宛。 他把书摊开,他读一句,明宛跟一句。 “人之初,性本善。” “人之初,性本善。” …… 一直教到大家都差不多起来了,江平之带着明宛去吃过早饭。 然后在昨天和江平之一起回来的小兵的陪同下,带着明宛踏上了去医院换药的路。 明宛出门到底还是有限,虽然昨天刚出来过一次,可是看着外面仍旧觉得很新鲜,尤其是旁边又江平之陪着,心情就愈发开朗起来。 她看到街边有一个正在画糖人的老大爷,仍不住多看了两眼,江平之猜到她的心思,主动停了下来,让明宛挑选一个。 而在明宛看着画的极为精美的唐人们,有些挑花了眼的时候,听到旁边过路的人吵架。 一个妇人不知道在骂她的女儿还是侄女,“李招娣,你嘴怎么这么馋?我给你吃饱饭还不够,你还敢跟我要零嘴?你怎么不找你那通奸乱|伦,不知廉耻的娘要去?”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2-10-19 21:53:18~2022-10-20 23:46:29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多喝热水吧30瓶;钦原小蜜蜂5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8章 李招娣这个名字,对于明宛来说有些过分熟悉了,她犹如惊弓之鸟一般,在她们一提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动作就下意识的顿住。 但是明宛并没有立刻回过头,她谨慎小心的重新佯装成不在意的样子,然后动作幅度极小的朝说话声音处望去。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她穿着偏水红色的棉布对襟,头发拢成一团,油光发亮,脸上还涂了脂粉,人倒是好看,就是看起来精明小气。 女人一只手牵着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另一只手腕则放在腰前,应该没怎么干过粗活,所以手腕还算纤细,露出一个雕了龙凤的金镯子。 女人身后斜侧两步,则跟着一个小姑娘,看起来得有九岁十岁了,可能是长得快,衣服穿在小姑娘身上总有种局促的感觉,因为袖子和裤摆都不够长,连头发都是用绳子随便圈了几圈束在脑后。而且小姑娘的手上还拎着菜篮子,或许是因为短小的袖子,把她衬得瘦高瘦高,像是个脖子太长的天鹅,凸起的颧骨也显得她有点儿刻薄,尽管她才九岁十岁。 李明宛只是小幅度的瞥了两眼,她并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 别说万一不是原书的继姐,如果真的是,要是动作太反常的话,或许也会被怀疑。要知道,根据原书里的描写,继姐虽然好吃懒做,心思不正,但人却是很聪明,否则也不会在后来踩着原生家庭作为踏脚石,一路上爬,得到了不错的结局。 明宛一边假装在认真看糖人,一边听着她们的争吵。 只见那个也被称作李招娣的小姑娘,在被责骂了以后,非但没有反驳,反而像是害怕的低下了头,带着哭腔,怯弱的说,“我知道了,好东西都是弟弟的,我没有想吃,是您误会我了,小婶婶,求求您回去别不给我饭吃,别打我。” 女人厌恶极了李招娣的这副模样,她们的动静到底是有些大,蹲下来买菜的路人见了,免不了窃窃私语,更有甚至还会说着说着就指向女人。 女人脸出门买菜都要打扮得光鲜亮丽,自然是要极了面子的,这下被人指指点点的哪里还受得了。 她哼了一声,声音有些不甘愿和尖细,“我说你啊,婶子不过说你两句,还不是为了你好,想让你引以为戒,别和你娘学,我们妇道人家,最重要的还是守节! 你说说你,从你来我家,什么时候亏待过你。” 一边说,女人一边问卖干果的小贩一包干果要多少钱,她显然觉得有些贵了,但还是不情不愿的递了钱过去。她闲着的另一只手还捋了捋额头上的一绺垂发,自夸道:“我啊,就是刀子嘴豆腐心,你看看,这一包干果的钱都要抵上一日的菜钱了,我这还不是买了给你。” 被叫做李招娣的小姑娘也很上道,接过女人手里的油纸包就低头道谢,一个劲的吹捧女人,“我就知道,小婶婶您是最疼我的。您哪是刀子嘴豆腐心,分明是世间难寻的好心肠,还不就是小婶子您疼我。像您这样又美心肠又好的人,真是打着灯笼都难寻了。” 女人虽然多花了钱,买的心不甘情不愿,但是被对方这么一通夸,心里多多少少舒服了起来,毕竟从前也是过惯了舒服日子的人,其实一包干果的钱对她来说可大可小,换成从前,恐怕还比不上她赏伺候婆子的银钱多。 她捻了捻手上的帕子,脸上重新有了笑意,略有些傲慢的说道:“你别说这些好话来哄婶子,只要啊,你日后别成了小白眼狼,反咬我们李家一口,那就成了。” 女孩的脸上立刻堆满了笑意,奉承道:“怎么会呢,小婶子对我的好,我都记在心里,日后报答还来不及呢!” 之后三人就又变成和和睦睦的样子离开。 李明宛对于那个女孩是不是原主的继姐并没有把握,因为招娣这个名字实在是太常用了,几乎先头先生了女儿的人家,都爱给女儿取个招娣盼娣的名字。 她记得原书里原主的继姐本名叫陈凤霞,后来,被原主的叔叔一家接走,等到再出现在书里的剧情中时,一家是正经的高中生,还取了一个新名字,叫李韵柔。 在没有看到标志性的痕迹下,明宛是很难凭借原书中对外貌描写的只言片语认出人的。 而原书对继姐陈凤霞的刻画,更多是描述她好吃懒做,口蜜腹剑。 可这些都太笼统了,她觉得刚刚那个人有些像原主的继姐,但又不能武断的肯定。 明宛犹豫间,江平之似乎注意到了她的不同,对着这摊糖人,她好像犹豫得有些久了。于是,江平之主动说道:“是不是觉得很多都很好看,所以一时间难以下定决心要选哪个? 如果,有都很喜欢的,不妨一起买下来。” 江平之或许是怕明宛难以做出抉择,便贴心的提出来。他也担心明宛会太过安静内向,不好意思同他说,但既然带她出来了,小姑娘喜欢什么也就买下来,他的津贴虽然不多,但买些明宛喜欢的东西,还是绰绰有余的。 总要叫她高高兴兴的出来,开开心心的回去。 李明宛原本还有些沉浸在自己的思路中,听到江平之清冽但不冷淡的声音,才猛然回过神来,她下意识的说道:“这些糖人都很好看。” 说完,她才反应过来,江平之后面一句说的是什么。 果然,一听到明宛这么说,江平之并没有犹豫,而是直接说:“那就都买下来。” “不不不!”李明宛连忙摆手,“我不是这个意思,嗯,我是说这些都很好看,但是我更想要别的,可以有和我长得很像的糖人吗?” 做糖人的摊主是个年纪偏大的大爷,他也没有因为江平之的话就迫不及待的想要他们多买些糖人,而是很好脾气的笑呵呵的说,“小妹妹,你是说照着你的样子画一个糖人吧?嗐,这又什么不可以的,我几十年的糖画功夫可不是摆设。” “不过嘛。”大爷停顿了一会儿,说道:“这可是要加钱的,得多给我五分钱。” 明宛对钱的概念还有些不明确,她也不知道这算不算多,所以抬头看向江平之。 江平之微微一笑,欣然应允,他对大爷说道:“自然。” 说着伸手就取出钱递给大爷,大爷乐呵呵的收下,然后保证道:“您放心,一准儿给您妹妹画出七八分的像来。” 谁知道明宛这时候却摇了摇头,“不要画我的,画平之哥哥的。” 大爷的动作一听,看向付钱的江平之,江平之对这样的小事不会有什么意见,不过,在看到明宛甩着两个齐肩的小辫子乖巧可爱的样子后,他道:“画两个吧,一个画我妹妹,一个画我。” “欸,好嘞。”大爷把找好的零钱又往回放了两张,然后才递给江平之,之后就开始卖力的画起来。 大爷画的很快,到底是画了几十年的糖人,虽然有些吹嘘的成分,可也是有点真章的。等糖人凝固之后,他就把两个糖人拿起来,递给明宛。 明宛抬头望了眼江平之,看他眉目坦然,并没有接过的意思,索性就自己接过两根糖人。 买好糖人后转身离开,而大爷还喊了声,“下次再来啊!” 李明宛如获至宝般拿着两个糖人,听到大爷的声音还转身对他点了点头,明宛的脸上还带着笑,看起来甜甜的,两个小辫子也跟着她的动作晃了晃,可爱的不得了。 一路上,握着两个糖人,明宛就十分心满意足,即便江平之询问她还有没有别的想要的,明宛也都是摇头,因为有糖人就够啦。 江平之无可奈何,只好眼里带着淡淡笑意,揉了揉明宛的头发,让本就摇摇欲坠的松散辫子雪上加霜。 但医院还是离得很近,才走完一个街道,没有多久就到了。 进了医院,明宛才觉得有些新奇,这个时代的医院和她那个时代,差异还是很大的,不管是穿的白大褂,还是医院的布置,即便是在北平这样的大地方,都显得有些简陋。 医院上的椅子是刷了漆的条状木质长椅,上面的漆有些掉了,而且能很显现的看到钉子拼接的痕迹。因为坐的部分也是好几条木条和在一块的,所以略有些膈人。 可能是因为战事结束不久,医院的人还是很多的。 有不少军人在医院内,有的坐着轮椅,有的拄着拐,相对而言,江平之看起来会好许多。 但其实他也是在手术台上九死一生捡回了一条命,在后方医院休养了许久,才有了现在的精神,如今只需要日常换药,小心伤口不要再崩裂就可以了。 陪着江平之的小兵很熟练的去交钱,然后在药房拿了伤药,和江平之一同去了治疗室。 换药到底是有些狰狞,所以在江平之的安抚下,明宛留在了治疗室外,她坐在长椅上,手上还拿着买来的两个糖人。 刚刚那个卖糖人的大爷着实是吹嘘了,哪有七八分像,明明连她的辫子,还有江平之手上的绷带都画的不清楚。但是吧,虽然很多细节的地方都不太像,可这么一眼望过去,好像真能看出江平之的几分神态来,专注认真,鼻梁坚毅,眉目俊朗。 正当明宛想着的时候,旁边走过了两个穿着黄色军装的人,其中一个娃娃脸的人,瞥见明宛手上的糖人,和同伴嘀咕了句,“诶,这个小妹妹手里的糖人怎么瞧着有点像平之那小子。”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15节 另一个看起来老成不少,下巴还长了许多胡子,就明宛看来,有点像鲁智深这样的粗犷大汉,“得了吧,这才多久没看到平之,你就看什么都像他是吧?” 娃娃脸的那人摸了摸脑袋,颇为不解,“不该啊,好不容易不用被江平之训,我怎么好好端端的会想起他?我说璋玉,你说有没有可能战场上我炮声听多了,被震得出现幻觉了?” 被唤作杨璋玉的粗犷大汉懒得搭理他,肩膀一耸,硬是把娃娃脸的手甩了下来。 正当他们说话间,换好药的江平之从治疗室李走出来,迎面就撞上他们两个。 于是,两两相对,他们几个人都有些愣住了。 还是娃娃脸比较会来事,直接上去把手搭在江平之的肩膀上,哈哈大笑,“好啊你,江平之,我先前和杨璋玉去后方医院没找到你,后来才知道你都出院了,那么重的伤,招呼都不打一声,就这么背着我们出院,你可真是太没良心了。” 而络腮胡子的粗犷大汉杨璋玉却眼见的看到江平之手上还缠着绷带,他直接上前把娃娃脸的手拽下来,“季苇生,注意点。” 被唤作季苇生的娃娃脸,这才看到江平之的面色仍旧有些不太好,他反应过来,给自己脑门重重打了一下,“怪我怪我,你伤还没好,我就下手没个轻重。” 说着说着,季苇生又看向乖乖坐在长椅上的明宛,有些得意的说,“看来我的眼睛还是没花,我就说这糖人和你长的有点像嘛。” 他对着明宛很友善的笑了起来,笑容阳光爽朗,遮盖住了娃娃脸的生嫩,很容易让人生出好感,“江平之,这是你妹妹吧,怎么你们家的人都生的这么好看。” 江平之“嗯”了一声,没有否认,他又见季苇生笑得牙不见眼,遂往旁边走了几步,站在明宛的面前,挡住嬉皮笑脸的季苇生,“别吓到她。” 季苇生一脸疑惑,“你说什么,我怎么会吓到她,我长得也没有那么奇形怪状好吧。” 没有理会季苇生的耍怪,江平之直入主题,问道,“你们什么时候回来的,璋玉,你既然回来了,怎么不回家?” 杨璋玉板着脸,因为满脸的胡子,加上风尘仆仆,看起来有些凶恶,但在和江平之说话的时候,虽然明宛没能看见他的脸,却能明显感觉到他的语气温和了不少,“刚下车站,苇生晕车的历害,我带他来拿点药。我原本就准备回去的,谁知道在这里遇上了你。 不过,这个小姑娘是谁?我可从没有听说过你有妹妹。” 江平之侧过身,让明宛和杨璋玉的目光可以相接,他笑了笑,然后解释道:“这是文畔伯伯和若弗伯母的女儿,叫李明宛。” 而在明宛不解的目光中,江平之也向明宛解释起了杨璋玉的身份,“这是杨璋玉,我想你应该听过他,是杨成桢叔叔的儿子。” 明宛震惊的看向杨璋玉,但也不是惊讶于他的身份,主要是杨叔叔温文尔雅,而赵蕙兰一看就是温婉的名媛,作为他们的儿子,杨璋玉似乎长得有点不太像。 第19章 但是明宛没有表现出太多的异色,她抬头听话的喊了声,“璋玉哥。” 杨璋玉看起来就是严肃粗犷的人,主要也是因为满脸的胡子,很难从中看出多余的表情,他颔首应道:“嗯。” 比起明宛遇到的其他人,杨璋玉的反应算是比较平淡的,但是明宛猜他应该不会对自己有什么意见,杨成桢叔叔养出来的孩子,再怎么样都不会差,更何况杨璋玉还是保家卫国的英雄。 所以李明宛依旧弯着眼睛对杨璋玉笑了笑,以示礼貌。 倒是杨璋玉脸上显露了些讶色,虽然有胡子在也看不出来,但杨璋玉自己清楚,自从他上了战场,没空打理自己,并且在留大胡子的路上一发不可收拾之后,别说小姑娘了,就算是普通人见了他,都觉得胆战心惊。 其实很多时候,他根本没有任何意思,就是单纯没有表情,可是被胡子一衬,就显得凶神恶煞。 他也觉得莫名其妙,什么都没做,就把人给吓到了。 难得的是,李明宛竟然没有被他吓哭,或者腼腆的躲在江平之背后。 已经好久没有小朋友对他笑过了,杨璋玉在心里感叹,眉头也不自觉蹙了蹙。 但这样也显得他更凶了,原本还友好的笑着的明宛看着脸色逐渐变凶的杨璋玉,眨了眨眼睛,虽然她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可也还是小心翼翼的把自己脸上的笑收敛起来。 没有继续耽搁下去,既然江平之换了药,季苇生也拿了晕车药,就没有必要留在医院。 好不容易杨璋玉和江平之两个人都能回到北平,和江平之只有一个冷淡的父亲不同,杨家父母看见杨璋玉不知道会有多开心。 与其留在医院说着久别重逢的话,还不如快些回家去,反正江平之和杨璋玉本来就是邻居。 在走回去的路上,季苇生还在喋喋不休,他好不容易说完,又没忍住叹了口气,“我觉得我还是不应该到你们家里,蹭吃蹭喝,再到你们家落脚,得多多少花销。” 季苇生犹豫起来,他自说自话,“要不然我还是买点东西送去,空着手会不会太没礼貌了。” 江平之拍了拍他的肩膀,直言安慰,“别了,不要多花这个钱,你要是拎着礼物去璋玉家,蕙兰阿姨一定会想方设法送个更贵些的回礼。” 江平之和杨家人相处得比较多,对于赵蕙兰的脾性深有所知,她是名门大族里出来的,对于这样礼数的事情,骨子里就十分看重,礼要是回轻了,就好似应下了别人的请求一般。甚至于,对于赵蕙兰来说,广结善缘远比收些礼要来得重要。 所以,别说季苇生在他们家住上十天半个月,就算住上一年半载,赵蕙兰也绝不会有任何意见,无非是多一双筷子的事,但谁能说的清季苇生日后会不会一路高升,毕竟如今他也有了军衔。 若是赵蕙兰不说,杨成桢更是好说话,他很少会关注这些。 江平之很少钻营,但是对于每个人的性格心思,他总是看得比任何人都清楚明白。 杨璋玉这时候也开口了,他的脸色严肃,衬得皮肤更黑了,“战场上匕首是擦着我的脑袋插下去的,如果不是你拉了我一把,我早就死了,现在不过是来我家住几天,要是连这个都做不到,我杨璋玉岂不是毫无良心?” 季苇生就是紧张,他一个乡下小子,身无长物,他一直都知道杨璋玉家里不普通,免不了担心自己去了太冒冒然,会引起人家的反感,所以才一路上找借口拖着,又犹犹豫豫的。 现在被杨璋玉直接一说,他也没有生气,而是挠挠头,“我没这个意思,你父母都没提前知道我来,会不会不太好?” 江平之在这个时候打圆场,他声音清冽缓慢,“好了,璋玉,苇生也不是和你见外,他刚到你家拜访,紧张也是正常的。 苇生你也是,璋玉是什么样的人你还不了解吗,再说了,我对杨叔父家总是了解的。他们一家都是极好的人,见到你只有高兴的份,如果真的不放心,就买点糖果点心,璋玉他家还有个妹妹,就当是给她的见面礼。” 被江平之这么来回一说,原本紧张的氛围荡然消失,杨璋玉的面色好了,季苇生也重新笑了起来,自在许多,“那我得好好挑挑,也不知道璋玉妹妹喜欢什么。 既然给璋玉妹妹买了,平之,你妹妹肯定也不能落下。” 说着,季苇生就低头看向明宛,他问道:“平之妹妹,你有什么想要吃的吗?” 李明宛原本还在震惊于江平之刚刚和稀泥时的熟练程度,乍然被问,她有些发懵,眨眨眼睛后,下意识的回答道:“糖葫芦。” 她以前也不爱吃糖葫芦的,不知道是不是穿书换了身体的原因,也有可能是来北平的第一天,胡若弗给她买的那串糖葫芦太好吃了,所以明宛现在对糖葫芦几乎是情有独钟,怎么都吃不腻。 和那些店铺里卖的点心不同,糖葫芦可算是便宜了,季苇生几乎没有犹豫的答应了,他又怕太普通了,所以重新问明宛,“还有别的想吃的东西吗?” 明宛两只手各拿着一个糖人,她还是没舍得吃,听到季苇生的问题,她停顿了一下,脸上白皙细腻的肉肉跟着停住,因为养的好,所以脸上有了婴儿肥,看起来就像白嫩嫩的包子,两边鼓着。 她认真思考的样子也显得有些可可爱爱,在经过仔细的思考后,明宛给出了回答,她摇着头,小辫子跟着摇晃,“够了够了,我只想要糖葫芦。” 季苇生反而觉得不好意思,所以后面他在明宛期盼的目光下,顶着江平之的凝视,硬是买了五根糖葫芦给明宛。 回去的路上明宛心满意足的一只手拿着糖人,一只手抱着油纸包着的糖葫芦。 江平之是不会对明宛发脾气的,但是这并不妨碍他用眼神刀季苇生,以至于季苇生一路都觉得背后凉飕飕的,他还以为是在倒春寒,想着下回得加件衣服。 糖吃多了多漱漱口也就罢了,而且蛀牙非一日之功,但是山楂吃多了,对胃并不好,尤其是本来胃就不好消化的小孩子。 江平之看着明宛兴高采烈的样子,还是决定先不要说这些,等她开始吃了,再让她不要一次性吃完就好了。 他每次看完明宛,眼里多了一丝无可奈何,转而看向季苇生的时候,季苇生就能察觉背后似乎更冷了。 他们没有走太久,原本那家医院离江平之他们的家就不远,只不过是在街上买了两包点心后,他们很快就走到家了。 季苇生跟在江平之他们身后,见他们突然停了下来,还有些发懵,一脸疑惑的问道,“怎么不走了?” 然后他就听到杨璋玉有些冷硬的声音,“到了。” “到了?”季苇生在宽敞的街道开回看了几眼,愣是没有理解过来。 一直到江平之接过明宛抱在怀里的糖葫芦,牵着明宛的手走上台阶的时候,季苇生才猛然反应过来,“这这这……这是你们家?” 他一脸的不可置信,还揉了揉眼睛,“你们家用琉璃瓦? 这以前得是什么人能住啊! 你们住在这里,还去从什么军,还把命往上搏!” 杨璋玉凉凉的看了他一眼,语气严肃,“从军报国和住哪有什么关系?” 江平之说话比杨璋玉委婉许多,也解释的更多,“既然生在国土之上,报效家国就是每一人应尽的责任。而住得越好,责任越重,我和璋玉见多了牺牲,即便有一日我们二人马革裹尸,也是再寻常不过。” 江平之说的风淡云轻,他虽然才二十出头,但对于生死早在一次次冲锋与战友的离世中看淡。 可他越是这样明宛就越觉得心疼,不止心疼江平之,更是心疼千千万万庇佑他们和平安乐的人。 她小小的手把江平之的手抓的更紧,江平之有所感觉,低头轻笑,安慰明宛,“这是我应尽的责任,但能活着,我自然也会好好活下来,不要担心。” 明宛抿了抿唇,没有多说什么,就是紧紧握着江平之的手,一直没有放开。 在经过警卫的盘查之后,江平之才带着杨璋玉和季苇生成功进去,一进去就是院子,霎然间开阔起来。 季苇生没有见过这样气派的院落,还有假山。虽然在接手这里之后,没有了从前的仆人精心修剪花草,但是任凭花草生长,也有一点儿野趣。季苇生是怎么也看不够,他见过最气派的院子,还是乡下地主老财的,但和这一比,自然相形见拙。 一个粗鄙土味,一个气派震撼。 而还没有等他们继续进去,就听到了絮絮叨叨的动静,不只是一个人,而是好几个人。 他们三人对视一眼,显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明宛却敏锐的听到了杨良玉和刘长征的声音。 她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2-10-21 23:45:22~2022-10-22 20:50:36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女王心。10瓶;青青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0章 直到他们走进去,才发现是杨良玉和刘长征各自带了同学来家里玩。 原本也不算什么大事,虽然这里警戒更严一些,但是能和他们做同学的人,一般也不会有什么特殊身份,麻烦就麻烦在他们玩到了一个院子。 几家人住的这座房子,里面有好几个院落,一家分一个院子,毕竟大嘛,可问题是花园就一个,旁边还有池子,景色是最好的,也最宽敞,刚巧那靠近亭子的地方还有秋千。 杨良玉带着她的同学在那荡秋千,玩得不亦乐乎,可玩弹弓的刘长征不知道什么时候也玩到那去了。最不刚巧的是,刘长征的弹弓打到了杨良玉的衣服。 杨良玉本就对刘长征他们的吵闹不满意了,被打到衣服之后,怒火简直是一发不可收拾的宣泄出来,气势汹汹的就冲上去,和刘长征吵起来。 虽然刘长征一直也都在和杨良玉不对付,但他最多是吓吓杨良玉,并没有忘记杨良玉比他小,还从小都被家里人娇惯,没有什么气力。 而这次,刘长征的同学们也都在,他如往常一般,被杨良玉用力一推,向后踉跄了一步。不仅如此,杨良玉还生气的让他出去,不许在花园里玩,打弹弓这么危险的事情应该出外面,或者回他自己的院子。 要不然打到她身边的其他同学怎么办?她们都是来家里做客的,她不能接受自己的客人被弹弓打到! 面对咄咄逼人的杨良玉,还有旁边站着的几个同学的窃窃私语,刘长征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回事,脑子一热,气血上涌,直接把气势汹汹正在数落他的杨良玉推倒在地。 杨良玉本来就比刘长征小,又是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她直接被推倒在地,手臂重重的磕在路上铺设的鹅卵石上,尾椎骨也传来剧痛,比起突然间的疼痛,杨良玉更没有反应过来的是刘长征的突然动手。 他们俩相处多久,就吵了多久,但是刘长征从来没有推过她,最多就是伸手扫她的马尾,对她做鬼脸,嘲笑她,每次在惹完她以后,一溜烟就跑了,让她追都追不上。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16节 像今天这样的情况是绝无仅有的,所以杨良玉也忘记了疼,就是神情都愣住了。 刘长征也有些后悔,他在看到杨良玉摔倒在地上后,也下意识的往前一步,手朝前伸,想要拉住她,但是没来得及。当着杨良玉不可置信的眼神,还有同学们的视线,他不知道哪来的念头,又默默收回了手,不肯动作。 而这一幕刚好被回来的李明宛四人看见,比这更严重的是,回来的人里面可有杨良玉的亲哥哥杨璋玉。 在杨良玉和刘长征都神奇的安静下来的时刻,目睹刘长征推了良玉的杨璋玉怒喝一声,“你在干什么!” 刘长征还没有认出这个满脸胡子的大汉是谁,杨璋玉就已经大步上前,一把揪住刘长征的领子,“你敢推我妹妹?你是哪家的小孩?” 也许是兄妹间的血脉羁绊,回过神来的杨良玉一听见杨璋玉的声音,就认出眼前这个长满胡子的大汉是自家本来温润俊朗的大哥,她眼睛一亮,惊喜的喊道:“大哥!” 杨璋玉回过头对良玉一笑,虽然被满脸的胡子挡着不太能看出来,但是眼神还是柔和了不少,“是我,我回来了。” 听到自家大哥的回答,杨良玉也显得很高兴,她自己动了动手,想要从地上爬起来,但是手上的皮肉被摩擦出血,有点疼,一时没有成功。 正在这是,明宛也走到了,她跑到杨良玉的身边,把杨良玉扶起来,还道:“良玉姐姐你慢一点,小心不要重新磕到。” 有明宛的搀扶,杨良玉很快就站起来了,她直接跑到杨璋玉的身前,抱住他,一脸兴奋的说,“大哥我好想你啊,你总算回来了,你都不知道妈她有多担心你,每天都睡不着觉。” 杨璋玉摸摸妹妹的头,宠溺的说道:“大哥这不是回来了吗,别担心了。 对了,这小子刚刚是不是欺负你了?” 这时候的刘长征已经开始为自己刚刚突如其来的行为感到后悔了,但是他依旧没说话,梗着脖子等杨良玉告状,他已经做好准备,就算良玉后面和他娘说,招来他娘的一顿打也没关系。 出乎刘长征意料的是,在短暂的安静后,杨良玉扬头哼了一声,脸上也是不服输的表情,“谁欺负谁还不一定呢,我们天天闹,刚刚只是我不小心输给他了而已,下此我一定找补回来。” 杨璋玉转头瞥了刘长征一眼,目光凉凉,但到底没说什么,而是顺着妹妹的意思,转而问起了家里的情况。 杨良玉对于自家大哥的突然回家显得很高兴,在杨璋玉面前,她比往常更加喋喋不休,但相对的,她也没有忘记自己请回家的几个女同学,一边挽着自家大哥的手,一边和几个女同学说,“算了算了,这里我们让给他们好了,我们可以回房间喝茶,我有很多点心,我们可以一起品尝。” 杨良玉没忘记她的同学,自然也不会忘记明宛,“明宛,你要不要也一起来?” 李明宛摇了摇头拒绝了。 而趁着这个功夫,杨璋玉顺势介绍起了季苇生,他说道:“良玉,你等等,这是大哥的战友季苇生。” 杨良玉虽然时常显得很娇蛮,但是对待客人一向很有礼貌,她并不会因为季苇生只拿着两包普通的点心就认为他寒酸,而是很知礼的松开大哥的手,对着季苇生大方一笑,“苇生哥哥好!” 季苇生原本因为杨璋玉他们家出乎自己意料的大和气派而觉得有些局促,但是见到他的家人果真和他说的一样好相处,也不由放松了心神,舒气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你好,这是我买的一点点心,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吃。” 杨良玉笑得大方明艳,“谢谢苇生哥哥,我很喜欢!” 然后就从季苇生的手里接过两大包点心。 之后,杨良玉带着自己的女同学们,而杨璋玉带着季苇生,他们几个人一起回了杨家住的院落。 留在原地的是李明宛和江平之,还有不知所措的刘长征和他的几个同学。 明宛和江平之站在一处,而江平之刚刚虽然没有说话,却也把整件事收入眼底,看着杨良玉她们走了,刘长征即便没有受到责骂,强自镇定的脸上依旧透露着些后悔和茫然。 江平之看着刘长征,走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好了,你也不必自责。” 刘长征这时候才略微垂着头,语气中透露着低落,“嗯。” “虽然你是无心之举,但下次还是不要这样了,良玉是女孩子,你们一起长大,纵有吵闹,可她和你的妹妹一样。面子虽然重要,又怎么及得上自幼相处的情谊。更何况,即便再急,你也不应该动手。 不对贫弱动手,这是底线。” 说到后一句的时候,江平之的语气从宽慰变得略有严厉。 刘长征大抵是意识到自己不对,并没有反驳,而是闷闷应下。 提醒过刘长征后,江平之没有再耽搁在这里,他没有忘记明宛应该回去吃饭了,所以回过身走到明宛身旁,“走吧,我们回去吧。” 李明宛用力的点了点头,而后他们两个人一起走回了院子。 果不其然,等明宛和江平之到院子里的时候,秘书梅华已经拿来了食堂打的饭,在等明宛了。至于胡若弗,她今天去了其他地方视察情况,恐怕要很迟才能回来。 但是对于这样的情况,明宛其实已经习惯了。 倒是胡若弗,因为妓院取缔的事情,最近非常忙碌,她总觉得非常愧疚,自己和李文畔收养了明宛,可是却没能做到时常陪伴在她身边,给她更多的疼爱与关心。 不过相对而言,明宛其实并不会觉得有什么缺失,她已经是一个经受过高考的成年灵魂了,并不像真正的小孩子一样需要关心。对于她来说,这样的生活已经很好了,既没有原书的剧情,也不用出门应付其他人。 一个人在家呆着,是最舒服的状态。 当然,江平之不同。 可是明宛的这些想法是没办法直接说出口的,即便委婉表达了她不寂寞,可胡若弗她们只会认为是明宛太懂事太体贴了。 如何让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不用一直闷在家里,还能接触到新的人,有更快乐的童年? 毫无疑问,那就是让她去上学。 胡若弗虽然忙,忙到不能经常陪在明宛身边,但她绝对不会忽视明宛的任何一切。 在忙碌之余,她还托人去问了关于明宛上学的事情。 因为李文畔还没有回来,正式走手续领养明宛并且落户恐怕有些难,没有户籍几乎是不能上学的。但也不是绝对,比如旁听就不用那么严格,只需要她们这边自己准备好课本就行。等到以后明宛落了户籍,再让她转成正式生就好了。 在打听清楚以后,胡若弗就生出了主意,梅华这次给明宛带饭,也是顺便问一问明宛的意思,她想不想上学? 明宛一边吃着饭,一边听梅华细数上学的好处和快乐,比如能和同学们一起在下课的时候跳皮筋,翻花绳,还有和蔼可亲的老师,会教她们读书习字,每天都能收获好多快乐。 但凡是一个真的没有上过学的小朋友,这时候一定被忽悠得心潮澎湃,但是明宛…… 她刚经历过高考。 读书有多‘快乐’,大概明宛的认知会比院子里的任何一个人都更深刻。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2-10-22 20:50:36~2022-10-23 23:31:5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我欲成神、清欢渡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清欢渡3瓶;青青2瓶;哈斯老婆贴贴、嘻嘻、琉箫、晨曦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1章 一直都对明宛更甚于普通孩子的沉默而感到担忧的胡若弗早就叮嘱过梅华,看到明宛没有立刻回答,梅华立刻放缓了口吻,“其实不去上学也挺好,你刚到北平,最近大家都忙,也没怎么带你出去过,好好玩一段时间也不错。 而且现在去也有点赶了,学校已经开学到了第二个学期,也可能不好跟上。” 这件事本来也不是需要梅华直接劝到明宛同意入学,就是提一口,好让明宛有个意识,直到还有上学这么一回事,后面再循序渐进,好让明宛可以接受。 真正要让明宛上学的时候,就应该是胡若弗亲口去说了。 这些也是原先胡若弗她们的设想,所以此时此刻,梅华一点也不慌张。 然而,出乎梅华意料的是明宛竟然在她说完没有多久之后,欣然点头,“好呀,我去上学。” 梅华因为惊讶,一时间没有说出话来,等到反应过来的时候,她也有点迷茫,不知道自己此刻应该说些什么。在短暂的沉默之后,梅华重新笑了起来,鼓励明宛道:“上学好,上学就可以有很多朋友,每天都能遇到新鲜事。” 说着,梅华又试探的问明宛道:“那宛宛你想要什么时候去上学呢,是早一点,还是晚一点?” 李明宛倒是开始思考了起来,她看见身边的江平之,果断道:“我想晚一点,慢慢熟悉北平,再熟悉学校。” 其实她主要不是为了熟悉陌生的环境,而是单纯想到江平之是因病养伤才会回来的,她不知道等江平之伤养好了回到不对,自己又要什么时候才能看见他。 上不上学,对于明宛来说其实汲取知识的方面,在小学阶段是没有太大意义的,她之所以答应下来,一个是因为想要快点融入这个世界的正常人的生活,另一个就是为了安胡若弗的心,免得胡若弗明明忙得焦头烂额,却还要操心自己,担心她是不是在当初被拐卖的时候受到了刺激。 胡若弗其实是一个相当尽责的母亲了,李明宛又非草木,这么一段时间相处下来,怎么会没有感情,她也希望胡若弗能安安心心的。 在穿书之后,明宛羁绊最深的就是李文畔夫妻,还有江平之。李文畔夫妻是真的把她当成亲生女儿一样,处处关心疼爱,哪怕没有时间陪伴她,但从来不会因为忙而忽视她,总是事事上心。 江平之是她在这个世界上遇见的第一个对她怀有善意的人,也是他从人贩子手里救下的她。不要说依赖,单单从江平之救出她这件事情上,他就已经是她的救命恩人了。 明宛不知道自己能为江平之做些什么,好像身为小孩子,她什么都做不了。 既然如此,那她就只能希望自己可以多陪陪江平之,毕竟他的伤还没有好,偶尔帮忙倒个水,递个东西,她还是能做到的。 而梅华对于明宛想要晚一点上学的回答,还是没有什么惊讶的。 明宛能愿意上学,就已经是她们最好的预期了,晚一点实在正常。 所以梅华很镇定的对李明宛道:“晚一点好,一来北平没多久就去了学校说不定会不习惯,刚好我可以联系学校还有没有学生的旧课本……” 梅华本来是想说,先要到旧课本,等到明宛想要去上学了再给她,谁知晓江平之突然道:“先要第一学期的,我可以教她。” 面对梅华讶然的表情,江平之从始至终都很淡定,“你刚刚也说了,同年级的人已经上过一学期多了,现在进去恐怕跟不上,那么再晚一些入学,应该更跟不上。 我现在在家养伤,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教宛宛读书好了。 如此一来,等她到了学校,也不会落后太多。一年级学的简单,再跟上也容易一些。” 江平之说的句句在理,梅华一时间好像也没有找出哪里有问题,她平时也算机灵的,但到底才二十几岁,经的场面也不够多,气势和脸面上远远输给了上过战场的江平之。 梅华的思路从头到尾都在被江平之牵着走,她只能干巴巴的回答,“好像,也不是不可以。” 而这样的回答,在江平之看来,就是默认的意思。 他微微一笑,积石如玉,即便是坐着也腰背挺直,列松如翠,没有普通年轻人的半分松散疲懒,“那就麻烦小梅秘书了。” 梅华虽然略比江平之大几岁,但是被他这么一笑,也仍旧有些移不开眼,但是她对江平之并没有什么旖旎念头,只是目光多停留了一会儿,很快回答道:“不麻烦不麻烦,本也该是我的事。” 因为方才梅华突然谈起上学的事情,原本好好吃饭的李明宛是放下筷子,认真思考过的,一直到现在,她还在认真的听着江平之和梅华的谈话,而不是继续吃饭。 而江平之刚才明明并没有把眼神落到明宛的身上,还是在与梅华停止交谈后的第一瞬,一边低头,一边随口叮嘱,“饭快凉了,你先吃饭。” 江平之的语气寻常,就仿佛是生活中很正常的一句叮咛,但正是如此,才表明李明宛和他的感情经过这两个日的相处,已经有些深厚了。 因为在细微的时刻,都能关心着她,而不是当成特殊的情况。 不过也很正常,李明宛本来就是江平之从人贩子手里救出来的,哪怕她没有被李文畔夫妻收养,江平之对待她也会比普通人多两分关注。 所以当初在回来之前,江平之其实特意去找过明宛,可惜镇上的人告诉江平之,她已经被好心人收养了。至于到底是谁收养了明宛,镇上肯定是不能说的,江平之也没有追问,他知道李文畔伯伯来视察过这里,有李文畔伯伯关心过的地方,后面实施的一系列举措定然不会差。 他对于李文畔伯伯的能力还是有百分之百的信任。 所以江平之也就没有再细究,而是回了北平,但就是这么巧合,原来明宛就是被李文畔伯伯收养的,他还重新见到了明宛。 可能正是因为当日是他救下的明宛,也亲眼见过明宛那时候的惨状,所以他一直认为自己对李明宛是有责任的,这也就让他下意识的更加关心明宛,在知道明宛要上学的时候,主动提出教她读书,虽然他先前就已经在教明宛读书启蒙了。 他并不觉得麻烦,反而觉得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好不容易等明宛吃完了饭,梅华就把饭盒什么的收拾了起来,然后重新回去上班了,胡若弗那还有许多事情,最近她们所有人几乎都很忙碌。但是却没什么人有怨言,只要一想到那些原本在封建社会被禁锢荼毒的青楼女子,可以被成功解救,她们几乎就充满干劲,没有什么是比着更能共情的事了。 在她们看来,这也是一件特别伟大的事,能为这样足以被载入教科书的事情忙碌,她们所感受到最多的就是兴奋。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17节 梅华走了,但是明宛同意上学的影响还没有结束。 原本打算让明宛一整个下午都自由发呆,等到傍晚再带明宛读一会儿三字经的江平之,不知何时拿到的纸笔,开始帮明宛整理规划时间了。 用江平之的话来说就是,既然已经决定要上学,而不是等明年再开始,那就先多学一点,免得到时候更不上,学起来吃力。 当然,即便是定下了要好好教明宛的事情,江平之也不会太严厉,让明宛没得休息。学习很重要,但也要兼顾休息与玩乐。 江平之从前的成疾就很好,在学堂的时候,和刘长征的哥哥刘万里就是先生天天挂在嘴上夸奖的学生。杨璋玉虽然和他们关系也好,但是杨叔叔夫妻出身好,杨璋玉在最开始并没有和他们一起上学。当然,三个人后来还是成为了关系极好的朋友,几乎是形影不离,就连从军也是三个人一起的。 只不过后来并没有分到一个部队,这也没有妨碍他们之间的关系。 江平之和明宛定好了,吃完饭以后,她可以先休息,不管是玩也好,还是发呆也行,等半个小时后就要去午休,午休一个小时起来之后就要开始学习。 李明宛认真的听着江平之的话,她认真的点头,江平之的安排其实蛮合理的,就是要忽略她早就已经认字这件事…… 《三字经》一直假装不会,重复读好几遍,还是有一些些累的。 而在两个人商量得清清楚楚的时候,他们好像又听见了争吵声,但是这次不是杨良玉和刘长征这些小孩子们的声音。 反而…… 有点像是赵蕙兰的。 两边院子其实隔得不近,每个院子毕竟还是挺大得,但是如果有人是大声喊出来的,除非院落隔得远,否则也可以听见。 赵蕙兰平素是最讲究体面的人,可是刚刚那声音,确实已经接近歇斯底里。 江平之是知道内情的人,他几乎很快就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2-10-23 23:31:58~2022-10-24 23:42:4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等风来2瓶;加+1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2章 是杨璋玉。 他当初从军是瞒着赵蕙兰的,在赵蕙兰眼里,有一个日日都要担惊受怕的丈夫已经够了,她还是因为父亲的家大业大的必有,才能安然生活。 如果,她的儿子也踏上这条路,甚至更危险的去从了军,对于赵蕙兰而言,不亚于夺去她的半条命。所以她一直都很反对两个儿子有何他们父亲相关的志向。到了后来,全国胜利了,就变成反对他们从军。 赵蕙兰的反对,并不止那些软的手腕,她会疯。从某一次她目睹杨成桢差点死了之后,平素是正常的,一旦两个儿子有了其他的念头,她就会歇斯底里。 正是因此,从来没有人敢在她面前提起一丝一毫。 所以赵蕙兰一直以为两个儿子都在外面读书,大儿子杨璋玉更是远渡重洋,出国上学了。不仅如此,在赵蕙兰眼中,大儿子自小就学业优异,待人接物颇有手腕,关键是对外文精通,所以她对杨璋玉的期望很高。 在全国胜利之后,她不必担心杨璋玉会因为父亲的身份而被人猜疑,她虽然不怎么提及,但身边的人都能够看出她是希望杨璋玉将来学成归国,能做一个外交官,儒雅有风度,不卑不亢。 而这一切,在今天看见身穿军装的杨璋玉时,聪明的赵蕙兰很快就能明白,已经是空想了。 故而后面她的所有失态,所有气愤,都是可以想象出来的。 站在原地的江平之犹豫了一会儿,他知道赵蕙兰最看重体面,如果他现在过去,恐怕被外人撞见后,一切只会更糟糕。 但如果让江平之什么都不做,他也难以安心,杨璋玉和刘万里,还有江平之,他们三个是关系最好的兄弟。在垂眼的几瞬,江平之很快有了想法。 他低头叮嘱李明宛,“你先在这院子玩,等会儿时间差不多了,可以先去睡午觉。我要出去一趟,不会走的太远,在你睡醒之前我就回来了,乖乖听话,不要乱跑,可以吗?” 明明李明宛待在北平城数一数二安全的地方,在没有大人陪同的情况下,门卫恐怕也不会轻易让她出去,但江平之还是极为仔细的交代了她。 也许一开始是救下她的责任与爱护,但是慢慢相处下来,有了感情,就真的如同妹妹一般关怀。尤其在熟悉之后,总免不了多唠叨丁宁几句,生怕自己疏漏了什么。 不过,江平之有些多虑了,李明宛并不是一个好奇心很重的人,在听到江平之的话以后,她就知道杨良玉她们家应该发生了什么,并且是自己不好知道的事情。 既然不适合她知道,有和她没有太大关联,她就不会冒昧去探知。好奇心害死猫,通常电视里最先被炮灰的就是按捺不住自己好奇心的人。至于一个人跑出去,除非她疯了,尽管现在北平城戒严,基本还算太平,但她有过被人贩子藏在泔水桶里的经历之后,就会更加小心。 因为她不会忘记,有多少悲剧是从被拐卖开始的。 尤其是在娘道文里,她很担心哪天一个不小心,自己又落到人贩子的手里,像这种情节,通常是娘道文里常备的。 为了避免自己重蹈覆辙,她其实还是比较小心的。 至少不会一个人独自出门,尤其在北平还存在一些问题的时候。 李明宛乖乖的回答了江平之,并且向他保证自己一定好好的待在自己的院子里,如此之后,江平之才放心的离开。 明宛一个人坐在院子里,认真的思考自己应该玩什么,一个人的话,其实她好像也没有什么能玩的游戏。跳格子什么的,太幼稚了。 思来想去,她还是决定去自己的小书房,继续看小人书。胡若弗虽然早出晚归,但还总是记挂着她,在明宛不知道的时候,就带回新的小人书,并且放进书柜里。 原本明宛就没有把小人书全部看完,现在有了新的,就可以看的更久了。 比起出去玩游戏,她还是更喜欢这样安安静静的看书。就是偶尔时间流逝的太快的时候,她也会莫名感觉害怕。但是既然没有要求的话,明宛还是决定看会儿书好了。 等到明宛的意识隐约从书里出来的时候,她才猛然发觉,好像时间并不止过去了半个小时。因为太阳已经开始偏移了,并没有到日落的程度,但也不是大中午了,她至少看了一个多小时。 原本明宛只是想要看半个小时的书就去睡午觉的,谁知道就过头了。 她站起身,脚也有些发麻了,明宛扶助旁边的桌角,晃了晃神,让眼底的黑影散去,然后才透过书房的窗户向外望去,好像并没有看到江平之的身影。 那应该是还没有回来,她用了一会会儿的时间思考,然后果断决定,她现在回房间躺着,虽然没有睡满一个消失,但等江平之回来的时候,她也是睡过午觉的了。 这样决定好了之后,明宛就把自己先前看的小人书放回书柜了,然后往她的房间里走。 等到明宛脱了鞋子,换了睡衣,躺在散发着肥皂的清香,还有阳光照射过的温暖的被窝后,过了没有几分钟,她意识尚且有些混沌的时候,隐隐约约似乎听到了脚步声,但是那声音在她的房门前停住,踟蹰了几步,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有做,也没有敲开房门,就这样重新走了出去。 听着脚步声渐渐消失,明宛本来就不清楚的意识,更是直接散去,陷入沉睡。 等到明宛一觉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微斜,到了午后。 如果她再睡得晚一点,恐怕吃饭吃的早的人家,已经开始吃晚饭了。 等到明宛着急忙慌的把睡衣换下来,穿上鞋子推门出去的时候,江平之已经再廊下看了许久的书,她能瞧见江平之的书已经翻了有小半本了。 听到李明宛推门的动静,江平之的目光才从书里落到明宛的身上。不算刺眼的阳光照射在江平之身上,为他打出了柔和的光晕,他本就长身玉立,面容俊朗,修长有力的手执着书卷,有道是灯下看美人,越看越美,殊不知在微风煦阳下看人执卷读书,也是这般牵动人心。 直将明宛看的微愣。 儿江平之丝毫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没有责怪明宛睡过头了,而是对她微微一笑,温声问道:“睡醒了?” 李明宛点点头,“嗯。” 江平之看着明宛还有些没睡醒,晕乎乎的模样,有问道:“睡了这么久,有没有觉得头疼,或者难受?” 这次明宛摇了摇头。 但是江平之还是有点不放心,可能是日头偏弱,室外还是有些降温,刚刚睡醒的明宛脸上有了两团酡红,他伸手摸了摸明宛的额头,被一只温和不燥的手贴着,所以明宛并没有后退,她甚至还有心思观察江平之的另一只手。 怎么说呢,虽然因为握木仓和训练,而让手上有了茧子,但是这双手的形状是极好看的,在明宛的认知里,这样匀称好看的手,如果去执棋应当是十分好看的,但投笔从戎也依旧好看,只是更多了几分凛冽,因为要保家卫国。 等到江平之的手从明宛的额头离开之后,明宛的目光才重新回到江平之的脸上,江平之此刻的神情骤然一松,他含笑说道:“还好,没有发热。” 紧接着,他又拿起放在身旁的另外几本书,站起身对明宛说道:“虽然睡迟了一些,但是也无妨,趁吃晚饭前的这一会儿,还能再学一些。 你想要去书房学呢,还是在其他的地方?” 江平之一贯民主,大多时候都会征求明宛的意见。 李明宛低头沉吟了一会儿,回答道:“可以去外面的亭子吗?我想一边吹风,一边读书,而且四面有光,亮一点读书更舒服。” 对于这样的事,江平之一向是随明宛决定的,他颔首,“可以,但是气温快降下来了,去亭子的话,得多加件衣服。” 见江平之同意,原本目光还有些迷糊的明宛,眼睛已经一下子亮了起来,她弯着眼睛,雀跃得像个小鸡崽,“当然当然,我这就去穿衣服。” 明宛很快就蹦哒道自己房间,加了件薄薄的水红色小外衣,然后开心的跟着江平之去了外面的亭子读书。 微风正好,水波不兴,在靠着湖边的亭子读书自然人也清爽了几分,但也确实更冷,还好江平之有先见之明,让明宛加了件衣服,所以此时不用再跑回去穿衣服。 不知不觉间,一个教一个学,就到了傍晚,出去老师家学习的李卓晚也回来了。 他身上背着蓝色的斜挎布袋子,里面放着沉甸甸的书,这就是他的书包。 而比起李卓晚的书包,更值得关注的是他身后的人,一个满头银发的小脚老太,还有一个比李卓晚大几岁的小伙子。 明宛从来没有见过他们,就连他们对这座房子似乎也不太熟悉,可是看李卓晚的态度,他们又好像不是什么陌生人。 作者有话说: 江平之(摸明宛额头试体温):好像有点发烫 可恶的作者咕:赶紧隔离!!! 感谢在2022-10-24 23:42:40~2022-10-25 23:34:36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小酒肆10瓶;晚烟浮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3章 老太太人看起来挺好的,虽然驮着背,一双小脚也走的很慢,可是精神很好,脸上是毫不掩饰的惊叹,嘴里止不住的夸奖,“好啊,好啊,文畔现在可真有出息。” 说着,老太太就握紧身旁孙子的手腕,虎着脸教导他,“你可要跟在你文畔叔身边好好学,知道吗?” 老太太的孙子比李卓晚大几岁,应该还没有成年,但是人却很高,瘦高瘦高的,衣裳裤子都短了,露出手腕和脚踝来,藏青色的对襟把他衬得有些木讷,但人却很孝顺,面对奶奶突如其然的提醒,他认真点头,“孙子知道了。” 然后就十分小心的搀住老太太,“奶,您慢点。” 老太太不满意孙子的不灵光,原本想提醒他再多说一点,可是看着孙子老实憨厚的样子,到底是没有动手提醒他,转而夸起了李卓晚,“还是你这孩子好,一瞧就有灵气,和你爹还有伯伯一样,一看就是个读书料子。” 李卓晚在人情世故上一向都很有分寸,初始周到,说起话也滴水不漏,“怎么会,我哪有长辈们的风采,就是按着老师教的学。但是大成哥可不一样,他对您老可孝顺了,哪像我天天惹祸,伯父伯母看了都头疼。” 谁知道老太太并没有如同那些普通的奶奶那样,一听到别人夸自己的孙子就高兴,反而是摆了摆手,“孝顺是孝顺了,可还是读书好,他要是有你这孩子的一半灵秀劲,我就算是死了也能闭上眼睛。 好孩子,我老太婆也没别的只望,就是你将来有出息了,看着提携提携你大成哥,就算是指头缝漏点东西,也够叫这孩子受用一辈子了。” 旁人听到这恭维话,加上老太太情真意切的恳求,说不定就真答应下来了,反正还要很多年,都是没影的事,但是李文畔年纪虽然不大,人却很清醒,压根没有被几句夸奖就弄得脸红,或者飘飘不知所以然了,“怎么会,您可太高看我了,我就是一个普通的学生,将来哪至于有什么大出息。 反而是大成哥,人好又孝顺,等他出去工作了,您老可就等着享福了。” 见李卓晚油盐不进,左右得不到个准确话,老太太有些失望,但是又不由在心里感叹,就是这样的孩子才是真的一瞅就知道以后差不了,恐怕又是个能和他爹跟伯伯媲美的大人物,只可惜她的孙子,是和他爹一样孝顺,人也良善,可他爹的聪明豪勇却是一点也没有继承,否则她也不用为他担忧到这个份上,连老脸都不要了,跑到这来求人。 老太太一辈子都是个厚道人,如果不是真的有求于人,怕自己死后,没人给孙子安排个着落,也不至于走到这一步。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18节 两边的一老一少都是人精一般,互相试探,愣是找不出一点缺口。 但很快李卓晚就看见被江平之带着在亭子里念书的明宛,他经常被老师留在宿舍里开小灶,天天也是早出晚归的,周六周日都不能幸免,也就是回来的早些,所以他好几天没有好好的见过明宛了。 现在看到明宛都已经开始念上书了,先是为妹妹高兴,然后就开始注意到原谅才短短几天的功夫,江平之就已经和明宛的关系这么好了。 要是让陌生人看见了,恐怕都看不出来他是哥哥,反而以为江平之才是。 倒也不是嫉妒,就是李卓晚心里还是有些酸溜溜的,就好像自己一个不留神,妹妹就被人抢走了一样。 他抿着唇,或许少年人的心思还是没有遮掩的那么好,所以多少显露了些,在他旁边站着的大成没有看出什么,倒是站的远一些的老太太发现了蛛丝马迹。 但老太太也不知道明宛是什么身份,她上一次见到李文畔一家人的时候,还是很久之前,自然不知道他们收养了明宛。 故而老太太的措辞也相对谨慎,“也不知道那是谁家的小姑娘,长得可真俊,小小年纪看起来就清正有灵气,将来肯定了不得。” 在老太太夸明宛的时候,李卓晚看起来可比刚刚被老太太夸的时候要骄傲许多了,他不着痕迹的挺了挺胸,“我家的。是我伯父和伯母的女儿,叫李明宛。” 老太太不知道始末,但从明宛的姓何名字里也多少猜出了些,她立刻喜笑颜开,“这可了不得,老太婆我得去见见她,就是可惜来的时候不知道,也没带个小姑娘喜欢的礼,你说这事闹的。” 李卓晚待人接物一向很得体,又有礼貌,虽然他心里自家妹妹自然有千般好,但是说出来的时候,还是很谦虚,“哪能劳烦您去见她呢,您是长辈,如果您想见明宛的话,我去把她叫过来,她还没给您老人家问过好。” 老太太和蔼的摆了摆手,“不用不用,反正隔得也不远,我们直接过去就好了,哪还要这么麻烦,我一个老太婆摆这么大架子做什么。”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李卓晚自然只有同意的份。 刚好明宛她们也看见了李卓晚,还有他带着的老太太跟少年,明宛看见他带着他们走过来,大概知道是有事情寻她,就也跟着站起来,她看了眼江平之,江平之瞬间就明白了她的意思。 他点点头,示意明宛可以先停下来,不用读书。 比起杨良玉她们这些年纪小的,江平之几人对老太太还是有点印象的,见过那么几次。 因为老太太的儿子,当初和李文畔他们这些人是一拨的,尤其是和李文畔,关系很不错,除了老太太的儿子,还有一个人也姓李,他们三个的关系非常好,可惜后来老太太的儿子牺牲了,过了几年,另一个姓李的人也牺牲了,最后就留下李文畔在世上。 老太太的儿子还好,带着李文畔几人回过家里,李文畔他们才能在他死后,找到老太太和他的遗腹子,多加关照,这些李文畔忙归忙,但是每个月都会让胡若弗给老太太汇一笔钱,就把他们当成是自家的责任养着。 院子里住的其他几人,虽然和老太太的儿子关系没有那么好,但是也多少打过交道,有点情谊,也去拜访过老太太几次。 江平之就被带去过几次,所以还留有印象。 因为他的记忆力一向很好,所以到现在还能很快认出老太太是谁,他不忘提醒明宛,“等会儿要是见到这个老太太,你可以喊她奶奶,然后她身旁的少年,喊哥哥就可以。” 李明宛乖巧点头。 在说话间,李卓晚很快就带着老太太他们过来了。 一过来,李卓晚就站到中间和老太太介绍,“这是李明宛,我的妹妹。” 因为有江平之的提醒,李明宛没有犹豫,直接叫人,“奶奶好,哥哥好!” 明宛喊人的时候,嘴角似乎也跟着扬起来,天生一副笑模样,让人意看就很容易生出好感,老太太自然也不例外,再说她本来就是有求于人,好话自然就不要钱似的丢出来,“好好好,真是好姑娘,我意看就喜欢。” 话还说着,老太太突然就把自己手腕上的银手镯摘了下来,拉过明宛的手就要给她,“好孩子,这是奶奶给你的见面礼,奶奶没什么好东西,这个你可不要嫌弃。” 因为老太太和她孙子的衣着打扮,其实看起来就不是特别富裕,所以明宛也有些犹豫,她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收,因为李卓晚站在对面,人又是他带来的,所以下意识的先看向他。 原本还对妹妹看起来似乎更喜欢江平之而有些吃味的李卓晚,在看到妹妹的第一反应是望向自己的时候,心里面的那一点不平瞬间消散,看起来似乎就愉悦了许多。 他对明宛不着痕迹的使眼色,摇了摇头。 李明宛瞬间心领神会,她摇头拒绝,“不可以的不可以的,这个我不能收。” 闻言,老太太假装唬脸,“本来也不是什么贵重东西,是老太婆我的一点心意,你不收下我可是要伤心的。而且长辈送的东西可不能推辞,这虽然不值钱,可好歹是个老物件,跟了我许多年,小孩子戴着可好了,能沾上老人的长寿福气,平平安安的。” 正当明宛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推辞的时候,行色匆匆的胡若弗可算赶了回来,她正巧遇上两人在这推辞,连忙出声,“宛宛,既然是石奶奶给的,你就收下吧。” 虽然不知道胡若弗怎么会在天还没有暗下来的时候到家,但既然胡若弗说了可以,她就没有继续推辞,而是双手接过老太太的银手镯,十分诚恳的回答道:“谢谢奶奶!” “欸,好孩子。”老太太说完,就把目光转向了胡若弗,一派熟稔模样的说道:“若弗啊,你回来啦,怎么没有看见文畔呢?” 对上老太太,胡若弗的脸上只有盈盈笑意,“他啊,去了外省,没这么快回来。倒是您,怎么来了不和我们说一声,说了我们也好去接您,要不是卓晚让门卫来找我,我还不知道您来了,到时候您还得等我,要是让文畔知道了,肯定要念叨我了。” 老太太知道胡若弗也很有出息,所以说话特别客气,“哪能啊,谁不知道你和文畔的感情最好了,当初你大冬天害口,说是想吃鱼,文畔硬生生跑到湖边给你砸冰抓了几条鱼回来……” 说着,老太太也突然意识自己说了忌讳的话,尴尬的想要改口。 胡若弗最开始的时候眼神一黯,但很快恢复如常,看不出半点异色,平静自然的接过话,“我哪能忘呢,那时候鱼还是您帮我熬的。” 第24章 “嗐,熬鱼汤而已,有什么值得谢的。”老太太忙不迭转移起话题,“反倒是你们,这些年帮了我不知道多少,如果不是你和文畔好心,我一个老太婆,也不知道怎么把大成养大。” 老太太用那双布满老人斑和粗糙纹路的手握住胡若弗的手,轻轻的拍了拍胡若弗的手背,“我知道,也是你人好,如果不是你愿意,就算文畔有这个心,也不会事事照顾得这么周全,真的,你是我们全家的大恩人呐。” 胡若弗完全没有因为老人家的一番言语就自傲起来,她仍旧是先前那副关心老人的模样,态度依旧谦虚,真心实意的说道:“您这么说就是折煞我了,我和文畔这些年也没做什么,还是您撑着,才能把大成养这么大,说句实话,我是顶顶敬佩您的。” 老太太却确实是个人物,年轻的时候丧夫,靠替人浆洗衣物养大了儿子,结果到了中年,好不容易儿子有了出息,本以为能享福了,结果白发人送黑发人,这个小脚老太太又咬着牙,把孙子养大了。 要知道,当初大成的母亲因为悲恸过度早产,最后难产而死,老太太不但要把儿媳下葬,还要想办法养活这个只有四斤多的孙子,请来的大夫都说大成没救了,是老太太一家一家讨来百家米,想尽办法养大的孩子。 所以胡若弗说的这些话,也都是真心实意,能在战乱频发,灾祸四起的年代养大儿子和孙子,确实很不容易。 也正是因为这样,别看老太太现在很和蔼,但却是相当有主意的一个人。 想想也是,如果没有主意,一个老太太也不会敢只带着一个还没有成年的孙子就千里迢迢的到了北平。 两个人又寒暄了几句,老太太一直见不到李文畔回来,她不由问道:“怎么没有见到文畔?” 胡若弗笑着解释道:“因为文畔去了外地,一时半会儿可能回不来。但我等会儿就打电话给他,问问他什么时候能回来,您这次来一定也想见见文畔的面,不如就先留下来,刚好我可以让人带你们在北平城好好转转,也拍一些照片作为纪念。” 老太太本来就有求于人,这时候又怎么好意思接受胡若弗的好意,连忙拒绝,“不行不行,本来这些年就已经很麻烦你们了,我又怎么能再让你们破费。 我这次来也是想见见文畔,既然他不在,我就和大成去外面的旅馆住,可千万不能再麻烦你们了。” 胡若弗一只手扶住老太太,脸上的笑容停了停,立刻苦口婆心的劝了起来,“您怎么能这么说,一直以来,都是您对我和文畔照顾得多,我和文畔的父母都去世了,您又是德闵大哥的母亲,和我们的母亲也就没什么两样,哪有母亲来看儿子却要住在旅馆的呢? 这不是戳我们的心吗? 如果您出去了,文畔回来也是要骂我的。您啊,就安安心心的住下来,等到文畔回来看到您了,也一定会很高兴。” 胡若弗这些年和李文畔一起走南闯北,黑白两道,上流社会也好,下九流也好,不知接触多少人,说起话来合情合理,动人心扉,一下就将老太太说服了。 大人这边进展顺理,小孩子这边也勉强算是顺利。 虽然大成很内向,但是李卓晚却是一个和他伯父伯母一样深谙说话艺术的人,有他引导着说话,大成一问一答,气氛勉强也能算好,虽然不像大人那一样热络,可好歹不会冷场。 李明宛站在旁边看着李卓晚和大成聊天,成功知道了大成的奶奶做的菜很好吃,最拿手的是红烧肉,还知道大成今年十六了,在读初中,但是成绩并不好…… 她甚至知道了大成班里又几个同学,邻居是谁,有没有玩的好的人,等等。 明宛真的只是安静的站在旁边,但李卓晚在小了大成四岁的情况下,几乎是完全把他牵着走,把握着聊天的节奏。她看得一脸震惊,而当她无意间看到江平之的面容时,反而更加惊奇,因为江平之脸上有微微的笑意,并没有被李卓晚的行为惊讶到,就好像是见怪不怪了。 可见江平之早就知道李卓晚的性格和能力。 李明宛发现,就自己认识的院子里的这几个人,几乎每个人都各有特色,性格鲜明,不管是杨良玉,还是刘长征,都有他们的优点。 或许是因为明宛在想事情,所以并没有收回目光,敏锐的江平之很快就察觉到,他低头看向明宛,对她笑了笑,从口袋掏出了一把糖,递给了明宛,“今天学的很好,既然有客人来了,就先休息,等明天再继续学。” 看到江平之的样子,明宛就知道他是早就准备好的,原本应该是等她都学完了再给她的,没想到大成和他奶奶突然来了,就提前给了自己。 面对江平之给的糖,她没有犹豫就接了过来。 江平之一只手就能抓住的糖果,对于明宛来说,却要用两只手捧着,实在有些多了。 见状,江平之问道:“要先尝一颗吗?” 明宛乖乖点头,脸上还有小肉肉,严肃又可爱。 江平之没忍住,弯唇笑了笑,他伸手拿起一颗糖,拨开糖衣,动作温柔的喂给明宛,“张嘴。” 明宛乖乖听话,然后嘴里就多了一颗糖,奶香味一下子就在嘴里散开,这是一颗奶糖,和先前的水果糖不同。 虽然奶味浓郁,但并不会显得很腥膻,反而很好吃,不是那种可以齁死人的甜腻。 明宛觉得很惊奇,在她的认知里,现代的糖应该会比工业不够发达的过去好吃很多,花样也很多,但是在现代,虽然糖果的花样很多,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已经很少吃糖了,但是穿书之后,每次吃到的糖味道都很好,以至于她总觉得念念不忘。 明宛因为在想事情,所以看起来呆呆愣愣的,加上脸颊还鼓鼓的,就好像是一只小仓鼠。 江平之下意识一笑,然后伸手将明宛双手捧着的糖果重新握到手里。因为胡若弗给明宛买的小裙子虽然漂亮,但是并没有口袋,她这样一直捧着也很不方便,江平之只在明宛的手上留了几颗。 这样明宛一只手就能把糖握住,也不会觉得累赘。 “吃完了可以再找我拿。”面对明宛的眼神询问,江平之出声解释道。 得到了回答之后,明宛就没有再问下去了。 她的注意力重新放到李卓晚和大成的身上,现在大成这个原本局促的青年,已经在与李卓晚的聊天中,渐渐交了心,把李卓晚当作可以信赖的人,眼神里都透露着信赖,态度也亲近了不少。 明宛可以非常负责任的说,在毫无亲人滤镜的情况下,她的这位哥哥,非常有社交天分。 而胡若弗在劝说成功老太太以后,就叫来了秘书小梅,让她帮忙去外面的酒楼买几道菜回来,晚上要好好的招待一下老太□□孙俩。 而且大成和老太太两个人,也要安排她们住的地方。 其实胡若弗已经很忙了,到了焦头烂额的地步,但是依旧没有忽略这些,她把这些都安排好了,然后一直陪着老太太和大成吃完饭,又叮嘱过大家好好照顾他们,才在天黑之后,又重新出去。 明宛之前和李卓晚一起在外面遇到过胡若弗,知道她一直忙着取缔妓院的事,但总感觉胡若弗最近越来越忙。 其实明宛有些不理解,既然妓|女们已经被收容起来,也在帮住那些患病或者抽大|烟的□□了,按理来说都有专门的人负责,则呢感觉胡若弗最近一段时间反而忙的脚不沾地。 可能是因为心里惦记着这件事,所以明宛在听到与其相关的事情时,就格外敏锐了一些。 在秘书梅华和警卫在廊下聊天的时候,坐在窗户前的明宛恰好听到了其中关于妓|女难以取缔的原因。 因为取缔妓院并不是一间容易的事,外界的反对一直存在,最近因为大量患病的妓|女被收容起来,这种反对声就更加明显,并且不止如此,还有很多人是“自做□□”,她们通常是在某些巷子里的,平时就如同正常的百姓家,她们往往是别人的妻女,又正当的身份,但或是受生活所迫,或是有其他原因,从事起了这个行业。 这种情形是最难取缔的,一个是不易发现,再则关了一次,他们还会重新再开门户,防不胜防。 再加上各界的压力,让胡若弗这些人最近焦头烂额,恨不能就住在办公室里。 可能是因为看过原书,明宛自己差点被人贩子拐卖道其他地方,又遇见过出逃的□□,所以她对这件事总是格外的关注。 等到梅华她们走了以后,明宛推开窗户,望见漆黑天空上的一轮明月,还有旁边斜长出来的树枝,小小的明宛坐在窗户前的桌椅上,闭上眼睛,衷心的许愿。 她希望这一切都能顺利解决,这个行业的存在本就不合理,是赤|裸裸的压榨,是和裹脚一样的迫害,却嫩存在这么多年。即便明知道最后妓院还是能全部取缔,明宛还是希望这一天能早点到来。 窗外有不知名的虫子鸣叫,就像是应和着明宛的愿望一样。 而当明宛第二天起床的时候,刘长征他们已经准备出门上学了,他还在门口大声喊杨良玉,让她不要拖拖拉拉,他们快要迟到了。 自然,李卓晚是一早就走了。 他从来不会拖延到快迟到才出发。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19节 而明宛的房门也被敲响了。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2-10-26 22:53:45~2022-10-29 23:58:3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女王心。5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5章 明宛不知道是谁敲响的门,但是她还有一些困倦,加上敲门声很快就停了,所以明宛翻了一个身,继续睡了。 等明宛起床的时候,天色已经亮了许久,甚至能看到悠扬的白云,碧蓝的天空和时不时飞过的鸟群,无一不彰显着今天有个好天气。 李明宛刷完牙就站在廊下,看着随风舒展的浓重花朵,她的脑袋跟着花朵的轨迹,学着它摇摇颤颤,不亦乐乎。 正当明宛心情雀跃的和花朵一起玩耍的时候,她眼角隐约瞧见有人站在拐角处偷偷看着。 明宛没有迂回的试探,她直接抬头朝那望去,看见大半个身子躲在拐角处的柱子后面的大成。 大成的目光刚好和明宛撞了个正着,他的目光躲了躲,有些羞赧的低头,但是复又看向明宛,有被发现的自卑和畏缩,结结巴巴的解释道:“是我奶奶叫我来的,看看你醒了没有,我奶奶做了手擀面,如果你醒了的话,可以去吃。” 李明宛没有因为少年不曾见过世面的畏手畏脚而进行嘲笑,她就好像看不到对方的失态那样,很正常的歪头想了想,然后给出了回答,“好啊,我记得昨天你说过你奶奶做的手擀面是最好吃的了。” 林大成从被他奶奶吩咐过来找明宛的一路上,心情都十分忐忑,生怕明宛会拒绝,听到明宛答应下来,他整个人肉眼可见的高兴起来,甚至能看到他脸颊上的两个酒窝。 可能是因为他从到这个地方开始都很局促,所以明宛现在才发现对方原来是有酒窝的。 这么一想,她就更加不忍为难这个衣裳比手脚都短了一截,看起来总是束手束脚,连头都不太敢抬起来的少年了。明宛站起来,拍了拍自己衣服和手上的灰尘,自己走到林大成旁边,她抬头看向对方,歪头的时候,俏皮可爱,“走吧。” “啊啊?嗷,好,走。”林大成有些没反应过来,被突然走近的明宛吓了一跳。 好歹明宛在这里住了一段时间,对于这里,比林大成要熟悉多了,她不用跟着林大成,自己就能熟门熟路的走到。毕竟做饭和吃饭的地方无非就在那里,林大成的奶奶总不能在房间里吃饭吧。 果不其然,老太太已经在吃饭的地方等了有一会儿,一瞥见明宛的身影,她就站起来,动作利落得不像一个小脚老太太,热情的迎上去,“我都听若弗说了,你是明宛吧,我就想着你应该要醒了,但是怕不刚好,等会儿面坨了就不好吃了,所以才让大成去看看你起来了没有。 厨房的灶一直都温着,面也醒好了,你等着,我现在就去厨房把面下了,一准好吃。” 面对老太太连珠炮似的话语,明宛并没有被这份热情淹没,她漾出一个甜甜的笑容,礼貌道谢,“谢谢奶奶。” 然后这个行事风风火火的小脚老太太就去了厨房,没一会儿的功夫就把面给煮好了,上面还撒着酱料,发出诱人的香味。 虽然早上通常没什么胃口吃油腻的东西,但是对于明宛来说,在连续好久的早饭都吃的是清粥小菜之后,偶尔吃一顿味道颇重的手擀面,其实也很和胃口。 等到老太太把热腾腾的手擀面端上来,并且亲切周到的帮她把面上的调料拌匀之后,明宛一边吃手擀面,一边看向老太太和善热情的面孔时,心情煞然发生了变化,她觉得这个老太太是真的很厉害,很能把握人心和喜好,做事情虽然热切了一点,但是一点也不让人讨厌,丝毫没有被僭越的唐突感,反而是把分寸拿捏的很好。 至少现在她觉得早起吃上的手擀面是舒服到了心里,而且从昨天的见闻来看,老太太是有求于李文畔的,但是上到胡若弗,下到明宛,甚至院子里的秘书和警卫,她都是客客气气,态度很好。 虽然明宛不知道李文畔会不会答应老太太的所求,但是她知道,即便林大成性格软弱内向,可有这样的奶奶替他筹谋,至少以后,林大成的生活一定是有着落的。 林大成只有这么一个奶奶可以依靠,可独独老太太一人,就已经胜过很多父母了。 李明宛想到了原主的父母,心下不由生出些感慨来。 如果原主也能有这么好的奶奶护着,说不定就不会落到那样的境地了。但是原书里的原主奶奶,一直认为她是灾星,为家里带来了灾祸,所以并不喜欢她,最开始就默许女主带走原主。 不过,后来继姐代替原主回到叔叔家的时候,原主的奶奶虽然不喜欢她,却还是一直护着。 再后来,原主的奶奶就病逝了,老人家到死也不知道,回来的不是她的亲孙女。 许是原主身体里遗留的意识在影响,想到这件事的时候,明宛竟然也觉得莫名惆怅。 如果…… 有机会的话,或许她能看到原主的奶奶。 但是这样的念头仅仅是在明宛的脑海里停留了以瞬,很快就被明宛打消了,比起本就没有多么疼爱原主的奶奶,她还是更希望自己能过得好好的,不要再和原书里的这些人沾上边。他们就像是牛皮糖,又黏又麻烦,一旦招惹,只会有数不尽的糟心事。 这样想着,她很快就将其抛之脑后。 明宛夹着手擀面,弯着眼睛抬头看向老太太,“谢谢您,很好吃。” “欸欸,好吃就行。”老太太和蔼的应道。 等到明宛吃完早饭以后,老太太又让她出去玩了。原本她还想让林大成跟着明宛熟悉熟悉环境,但是想到明宛年纪还这么小,应该不喜欢拘束,更喜欢去玩,就打消了这个打算。 等到明宛又快乐的蹦跶出去的时候,就见到了坐在廊下吹口琴的江平之,他身边还有一个看起来眼熟,但是从来没有见过的男人,看起来和江平之差不多的年纪,但是长相很俊秀,笑起来如君子一般,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而江平之的长相相对没有男人那么秀致儒雅,反而显得更有气势一些,一举一动都很大气,颇有朗月入怀的浑然自在。 但是他们俩都有共同的风采,是志向正投的意气风发。 李明宛没有多想,尽量放轻脚步,不打扰正在吹口琴的江平之,就这样慢慢走到了亭子里。 江平之没有注意到明宛,但是他旁边的男人却看到了,但是男人一点也没有看到明宛惊讶,就好像早就认识明宛了一样,还熟稔的对明宛招了招手,弄得明宛有些摸不着头脑。 但是江平之在这里,她才没有什么好担忧的,就大大方方的走到男人面前,毫不避讳的看着对方,等待他说出有什么事。 男人对明宛的毫不扭捏还是有些惊讶,他一直以为明宛不爱说话,也不怎么和人交流,应该是内向害羞的,没想到和他想的有点不一样。 这时候江平之也吹完了一曲,其实他早就注意到了明宛,只是没有停下来而已。 江平之对待明宛的时候,就连脸上的笑意都变得温和起来,“吃过早饭了吗?” 明宛点头,然后看向了男人所在方向。 虽然明宛没有说出来,但是经平之一下子就领会了明宛的意思,他脸上的笑容深了一些,隐约还有点调侃的意思,“你昨天才见他,他是良玉的大哥璋玉。” 听到江平之的话,明宛不敢置信的抬头,她难以想象昨天还是沧桑的络腮胡子的大汉,今天就变成斯文俊秀的读书人。要是给杨璋玉带上个眼镜,看起来就像是标准的文人。 这前后的差别也太大了,是见过化妆的神奇能力的明宛也会被震惊到的程度。 她现在相信杨璋玉是杨成桢和赵蕙兰的儿子了。 可能是明宛的目光太过震惊,连一贯沉静冷淡的杨璋玉也没忍住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表现出了点不自在,他就知道会这样。 但战场上不好打理,加上他原本的长相,别人一看就觉得他文弱,难免见面就轻视,所以为了方便,他索性直接留起了满脸的胡子,也不爱打理,反倒是这样,和其他人相处起来简单了许多,至少不用每次都和人解释他为什么投笔从戎。 明宛可能也知道自己的目光太过明显,所以也跟着不好意思的移开,转头看向了江平之,细心的问道:“平之哥哥,你今天身体好多了吗?” 江平之笑了笑,“好多了。” 李明宛这才放心的点了点头。 反倒是杨璋玉,毫不客气的拆台,“得了吧,就你每天不安分的劲,伤口早晚要重新裂开。” 被好友戳穿了,江平之的脸上也丝毫不见窘迫,“要裂早就裂开了,从医院出来以后,其实就没什么大碍。” 他这么解释是为了让明宛放心,但是这话的可信度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反正明宛是不信的。 她把脸板起来,小小的年纪竟还真有些强挤出来凶,可惜压根吓不到人,“平之哥哥,你今天不要出门了!” 江平之并没有把身上的伤当一回事,“你别听杨璋玉胡说,他是唯恐天下不乱,更何况我昨天就答应你了,今天也要带你出去玩,就不可以食言。” 明宛却有些生气的道:“不要,我不想出去。” 在江平之面前,明宛一直很乖,好像什么都不会有意见一样,难得见到明宛也有反对的时候,江平之非但没有因为明宛突如其来的小脾气而生气,反而有点想笑。 但是顾及到小姑娘的面子,他并没有真的笑出来,而是伸手揉了揉明宛的脑袋,眼里是对小孩子的纵容宠溺,“嗯,好,那就听你的,不出去了。 但是多出来的时间,可就要用来读书了。” 作者有话说: 江平之:可以不出去玩,但是不可以不读书。 明宛:…… 作者咕:哈哈哈哈哈哈哈 原本想多写一点的,但是明天早上四点半就要起床了,究竟是哪个笨蛋安排要五点半去做志愿者的,我真的会谢,啊啊啊啊啊啊 我先睡了_(:3」∠)_ 大家晚安~感谢在2022-10-29 23:58:30~2022-10-30 21:26:23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yd 5瓶;青青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6章 明宛犹豫了一下下,果断答应。 她总觉得有哪不对,但是想到杨璋玉说江平之身体不舒服,她也害怕江平之出门万一不小心让伤口重新裂开,所以明宛还是抛却心里头的那点犹疑,十分认真的准备等会儿继续读书。 不出去玩而已,作为一个大人,对她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她爱学习!她爱读书! 丝毫没有感觉到自己被反将一军,心甘情愿的好好读书的明宛,没有注意到一旁的杨璋玉偷偷扬唇。他就知道他们从小一起长大的几个人里,虽然他看起来最有心眼,但实际上心眼子最多的还是江平之。 否则也不可能每次三个人一起犯错,最后挨骂的只有自己和刘万里。 想到这里,杨璋玉就在心里默默的唾弃起了江平之。 并且不由想到远在千里之外的刘万里,也不知道刘万里现在怎么样了。江平之是死里逃生捡回了一条命,战场上凶险,希望刘万里那小子也千万别有什么事。 杨璋玉仅仅是在心里感叹了一番,托他总是面无表情的福,几乎看不出什么多余的情绪。 而这个时候,已经和警卫员门抢完活,不但打扫了庭院,还把杨家院子里的水都打满的季苇生才心满意足的出现。 他一来就注意到了明宛还有江平之,面带愉快笑容的和明宛打过招呼后,他就走到杨璋玉的面前,“好了,我们走吧,说好要出去的,结果让你等了这么久。你家院子也真是大,换成我家那个小草屋,不消一时的功夫久能打理好。” 杨璋玉虽然总是在心里浮起诸多念头,但面上的表情却不多,神情淡淡的,好在他承袭了父母的俊秀长相,剃完胡子以后,哪怕面无表情,也一点不凶悍。 但是看起来再斯文俊秀,说起话来,依旧和之前一样冷淡,面对热情如火的季苇生,他依旧反应平平,只应了声,“嗯,走吧。” 换成别人或许已经觉得难堪,或者是杨璋玉自视甚高,不爱搭理人。但是季苇生一向没什么心眼,也没什么多余的心思,加上长久的相处,早就已经习惯了杨璋玉的脾性,所以丝毫没有芥蒂,依旧是之前欢喜雀跃的神情,兴奋的挎着杨璋玉的肩膀,两个人一起出门去了。 亭子唯留下江平之和李明宛。 江平之和明宛的目光对视了一瞬,正如同江平之能在明宛说话之前久猜出她的心思,对于江平之,明宛也只需要一眼,就明白他的意思。 这是该读书的意思。 于是,明宛乖乖的跑到书房,从里面拿出昨天读的书,又迈着小短腿跑回亭子里,十分乖觉的把书放在桌子伤,然后端正小身子,开始就昨天读的地方,重新朗声念起来。 也不怪江平之总是偏疼明宛多一些,谁遇到这样又乖又认真,还是自己亲手救出来的小朋友不会多几分喜欢,又兼之相处的比大院里的其他孩子更多,感情自然也有所不同。 明宛这么认真,江平之教起来也就更花心思。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20节 这样的情形在院子里的其他人看来,已经是稀松平常,毕竟早就见过了,但是对新来的林大成和老太太来说,却有点不一样。 老太太看着亭子里一大一小,却都极为赏心悦目的两个人,不由感叹,“这才是往后一辈子不用愁的人,出生就有父母扶持,前途无量啊!” 说着,老太太又看向林大成,语重心长的叮嘱,“你没父没母,往后一定辛苦,但你一定要有志气,知道吗?奶就算拼了这张老脸不要,也得想办法帮你博一条出路,可以后就得靠你自己了,我一个老东西,就怕陪不了你多久。” 老太太粗糙如树皮一般的手爱怜的摸着孙儿的脸,话虽然残酷,可浑浊发暗的双眼里满是对孙子的疼爱。 老人发裂的手掌还有茧子,磨得林大成的脸有点疼,但是这个十六岁的少年却觉得心里钝钝的疼,他一个没忍住,眼泪哗啦流下,带着哭腔的说道:“奶奶,您别这么说,我不要什么出路,我只要你一直陪着我,你一定回长命百岁的,我还没给您买大房子,让您享福呢。” “傻孩子。”老太太嘴上说着林大成,但是语气是毫不掩饰的慈爱与疼惜。其实她何尝不想一直陪着自己的孙子,但是老了就是老了,上天不会给她那么多时间,她虽然一辈子遇到许多坎坷,但是能活到这个岁数,已经是上天垂怜了。 从前发大水没能带走她,流弹炮火没能带走她,后来饥荒啃树皮也活下来了。 虽然活着也就是受苦,可好歹有个指望,她只求自家的这点血脉能好好的活下去,将来有点出息,也不枉费她辛苦这么一趟了。 只不过…… 看着孙子依赖的样子,她忍不住感叹,自己是不是事事都为他算的太妥帖了,孙子孝顺归孝顺,却没有半点主见,真不知道离了她,今后会是什么样子。 老太太的担忧没有持续太久,因为在半个月后,李文畔就从省外赶了回来。 李文畔是突然回来的,除了胡若弗接到的通知还算早一些,其他人真的就是毫不知情,突然间院子外面就开进来了一辆车,李文畔风尘仆仆的带着一群人回来。 阔别已久,终于重新见到李文畔的明宛,却觉得这么面色肃然,行色匆匆,但却依旧保持有风度神采的中年男人有些陌生。 比起明宛上次见到的李文畔,他如今消瘦了许多,身上的衣服似乎都变得宽松了,肩膀那的衣服塌塌的,宛如久病之人,根本撑不起来。 他的面色也很不好,苍白发灰,就像是失血过多,还没能补回来。 李文畔身后跟着的人,手上大多都拿着文件,看起来也很严肃,显然是有急事,明宛站在柱子后面,并没有上前去打招呼。 事实证明她做的很对,因为一回来,李文畔就带着这群人进了书房,从白天一直到深夜,除了食堂的师傅送了几回点心,这群人除了上厕所,就没有出来过。 好不容易等到天快蒙蒙亮了,这些人一窝蜂的从书房散出来。 但是李文畔依旧待在书房里。 他们早上离开的时候,本来睡眠就不太好的明宛就隐约听到一些动静,然后她就醒了。 因为天气渐渐热了,明宛也不用担心着凉,她就穿着睡衣,趴在窗户上看着这些人离去。细心的明宛自然观察到李文畔没有出来,她原本想去看看,但是转念一想,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她沉吟一会儿,又重新上床睡觉了。 等到第二天,明宛照例在八点多的时候起床,准备洗漱吃个早饭,然后就去找江平之学习。 而在经过李文畔的书房时,她看到里面的桌子前,似乎还有人坐在上面。 鬼使神差的,明宛走上前,敲了敲门。 她应到李文畔熟悉的温和声音,“请进。” 于是明宛就推开门走进去,果不其然,是李文畔还在桌子前,对着一堆文件苦苦沉思,时不时写上些什么。 在看清是明宛的时候,虽然阔别已久,但是李文畔还是一眼就把明宛给认了出来,他原本清正疲倦的神情,一下就变得温和不少,“是明宛啊。” 之前明宛一选好了自己的名字,胡若弗就把这件事写信告诉给了李文畔,特别提及是明宛自己选的名字,她在明宛选之前,可没有说什么李文畔家里是按什么进行排行的,但事情就是这么巧。 李文畔虽然对这些排行的事情没有强求,也不是特别的看重,但或许是爱屋及乌,因为疼爱明宛,所以她做出来的选择也有了特殊的意义,让人不免欣喜。 而见到了明宛之后,虽然他的工作很繁忙,可一点也不会不耐烦,或者是把工作的压力宣泄给明宛。 李文畔的态度依旧如初见时一般温和,如春光般和煦,“你是有什么事要和文畔伯伯说吗?” 明宛摇了摇头,但是又点了点头。 看着明宛前后的变化,原本因为彻夜工作而感到疲惫的李文畔,没忍住轻笑出声,眉宇间的倦色也消散了不少。 他一直都期望能有一个孩子承欢膝下,不拘男女,他都会极为喜爱。 现下真的有一个玉雪可爱的小姑娘成了他的女儿,才发觉为人父母的趣味,仅仅是看着明宛,仿佛倦意都能尽数消散。 他忍俊不禁的问道:“摇头是没有,那点头呢?” 作者有话说: 一更,二更会短小一点_(:3」∠)_感谢在2022-10-30 21:26:23~2022-11-01 23:10:1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我欲成神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谁寻与归2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7章 明宛指了指桌上慢慢的一叠糕点,分明就是没有动过的样子,她的声音脆生生的,比风铃摇曳时发出的响声还要悦耳,“您是不是还没有吃饭。” 用的是问句,但是明宛的语气却是肯定的。 听到明宛这么说,李文畔反而大笑出声,他并没有把注意力落在自己吃没吃饭上,反而毫不吝啬的夸起明宛,“哈哈哈,看来我们明宛观察力很好,一进来就能发现糕点没动过。” 其实李文畔因为通宵的办公,加上身体还没有复原,本就很累了,这时候被明宛一提醒,肚子才后知后觉的感到饿,加上是许久未见到明宛了,李文畔索性放下笔和文件,笑容和蔼的对着明宛道:“那我现在吃饭可以吗?” 明宛颔首,原本乖巧安静的小姑娘,此时在李文畔的纵容下,瞧起来反倒有几分当家作主的神气。 李文畔拿起一块糕点,却没有立即吃,反而递给明宛,“你一路过来,早饭吃饱了没有,要不要再垫垫肚子?” 说是一路过来,其实两人压根就住在一个院子里,能有什么距离,左不过是为人父母,怎么看自家孩子都是瘦的饿的,想尽由头让他们多吃一些。 明宛因为李文畔的突然回来,早饭的时候也总记挂着,所以吃的不太多,这时候被他一问,低头思索了一下,也接过糕点。 于是,父女两个人,就在书房里面对面安静的啃起糕点。 虽然无声静谧,但是氛围却绝对不尴尬,反而弥漫着一种难以言说的温馨。 等到糕点吃完,明宛拍了拍手上的糕点屑,没有再打扰李文畔,她从凳子上跳下来,认真的说道:“我学习去了,您记得早点休息。” 李文畔温和的笑了笑,人至中年的儒雅风采表现得淋漓尽致,“好,我知道了。” 一直目送着明宛出了书房,李文畔才面带笑意的摇了摇头,他甩了甩确实发酸的手腕,不由感叹岁月不饶。直到把手头上的文件写完,他才停笔,准备去睡一会儿。 他确实该休息了,既然收养了明宛,就应该好好抚养她长大。 而当明宛快要到亭子里的时候,却撞上了林大成,他躲在假山后面,似乎在哭。 原本明宛是不想过去的,每个人都有伤心的时候,哭是正常的发泄,反倒是被人看见自己最狼狈的一幕,更加让人难以接受。 可是在明宛要准备走的时候,不小心踩到数枝,发出嘎达的声响,在安静的氛围中,显得有些突兀,林大成的啜泣声也戛然而止。 明宛知道对方已经知道自己经过了,不出声似乎也不太好,所以她还是开口道:“今天的天气真好,春光明媚,前几日还在下雨,可见事情总是能朝着好的一面发展,人也没什么事过不去的。” 她自己也觉得很尴尬,但还是坚持到说完,才继续离开,也不管林大成是听到了还是没听到。 明宛好不容易走到了亭子里,却看到今天不仅江平之在这里,就连杨璋玉、杨良玉,甚至是季苇生和刘长征都在。 她也觉得很惊奇,脚下的步子不由加大,很快就走到了亭子里。 杨良玉是个耐不住性子的人,还没等明宛发问,她就直接道:“明宛,你可来啦,我等你好久了。” 明宛原本就不清楚发生了什么,被杨良玉这么没头没尾的一说,她反而更迷糊了,眼睛下意识的望向江平之。 不需要明宛开口,江平之就看懂了明宛的意思,他开口解释道:“良玉说要去放风筝,杨璋玉答应了,但两个人没意思,所以希望我们都去。” 江平之一开口,就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解释清楚了,比杨良玉没头没尾的话要清楚很多。 他又继续道:“连日读书确实发闷,如果你想的话,出去走走也挺好的。” 第28章 李明宛知道江平之是不会碍于情面才说这番话,加上杨良玉期待的目光,明宛抿了抿唇,点头答应。 许久没和大院里的哥哥和伙伴门热闹的出去完的杨良玉显得很兴奋,如果不是自幼的教养在,恐怕她就已经兴奋的跳起来了。 尽管如此,杨良玉依旧毫不掩饰她的喜悦,她离开杨璋玉的身边,宛如一只快活的燕子一般轻盈,走到明宛的身边,熟稔的挽起明宛的手,和明宛挨得极近,亲近之意溢于言表。 杨良玉是真的喜欢明宛,而不是来自于教养的客气。 明宛也没有挣脱杨良玉的手,她对身旁的杨良玉弯着眼睛,笑了笑。 这时候,不远处的假山后面传来吱呀的动静,大家顺着声音望过去,原来是林大成,他露出的半边身体,看起来局促又紧张,因为所有人都看向他,所以他连脚趾都是蜷缩起来的,甚至无所适从的低下了头。 其实林大成在他们中间,年纪真的而不算小了,明宛、良玉,甚至是刘长征,都比他要小,即便看起来陈述稳重的江平之,也才比他大了四岁,可是和他们一比,他似乎少了些自然大方。 气氛一时有些凝滞,最后还是江平之打破这份尴尬,温和地询问林大成,“你要和我们一起出去吗?” 他半点不提为什么林大成会出现在这里,还站在假山后面,让林大成稍微不那么难堪一些。 听到江平之的话,林大成的眼睛先是一亮,然后头又慢慢的低了下去,等他重新抬头回答的时候,又恢复到之前木讷小心的模样,他涩然一笑,拒绝道:“不用了,我不是很喜欢放风筝,我在家里陪着我奶就好了。” 或许知道林大成是托词,但是想到他过于内敛拘谨的性格,江平之笑了笑,没有继续相邀,而是温声说,“也好。” 然后林大成就对着他们小心地一笑,声音中透着些不自然,“那我先回去了。” 因为他的话里多少夹杂着点方言,加上紧张说的太快,所以大家其实没太听清楚他说了什么,所以除了江平之对他微微颔首,做出了回应之外,其他人都是做自己的事,各自闲聊。 明宛倒是没有说话,她宛如一个旁观者般,静默的看着,她仿佛在观察打量着这个世界的一切。 随后,林大成就犹如被踩了尾巴一样,匆忙离开。而这个插曲也没有打搅到杨良玉她们,或许知道是过客,所以虽然疏离客气,但始终不会放在心上。 众人的氛围仍旧是和乐的,杨良玉和之前一样兴奋,雀跃的想着应该去哪个地方放风筝会更加合适。 最后是大家一起拍板定下来的,因为不管杨良玉提出哪里,通常都会被刘长征挑刺呛声,刘长征提出来的也是一样,为了不让这俩冤家再继续浪费时间下去,直接由杨璋玉和江平之作主定了下来。 明宛对北平城是丝毫不熟的,所以她从头到尾都没有发表意见,当然,可能在明宛看来,这些地方也没有太大的差别。 最后去的是一所寺庙附近,有点像郊区的地方,虽然略远,但是胜在清静宽阔,有郁葱葱的草地和一碧如洗的蓝天,最适合放风筝不过。 比起杨良玉的突发奇想,江平之和杨璋玉考虑事情会更全面一点,他们还定好了在过去的路上要顺带买点吃的,刚好可以路过德顺斋,里面的桃酥味道特别好。 事情商定下来之后,他们稍微准备了一番,就带着三个还算小孩子的人出发了。 明宛在回去收拾的时候,还下意识的带了本书,最后被江平之看到,他忍俊不禁,提醒明宛这次是出去玩的,好不容易放松一次,就不必带着书了。 在江平之看来,玩要尽兴,学习时要尽心,如果只是一味的学习,未见得是好事。 李明宛当时看向江平之的目光可震惊了,她一只以为江平之是会无时无刻催促弟弟妹妹学习的这样的人,没想到竟然会阻止她。 虽然她后面也觉得自己拿书是鬼迷心窍了,好不容易出去喘口气,她就是发发呆也好,高考前一整年她几乎都在和书以及习题做斗争,怎么会还没有看腻。 莫管有多少插曲,他们最终还是顺顺利利的去了郊外的寺庙附近放风筝。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21节 放风筝是杨良玉提出来的,所以一到那里,她就彻底放飞自我,跑去放风筝了。而一直和她斗嘴的刘长征,虽然一边嫌弃,但还是一边配合着她。 杨良玉拿着线轴在那喊刘长征应该往哪边跑,而刘长征一边抱怨杨良玉选的方向不对,一边卖力的跑。 有他们两个在,气氛就不会沉闷压抑,明宛仍旧是乖乖的站在江平之身旁,眉眼弯弯的看着他们俩打闹,自己的心情仿佛也好了许多,跟着开阔爽朗起来。 江平之注意到了明宛弯起来的嘴角,不由低头询问,“你要不要也去试试?” 明宛思考了一会儿后摇了摇头,“我不会。” 她确实不会,小时候父母关系不好,天天吵架,别说一起去放风筝了,就是走到公园门口都能吵得不欢而散,哪来的闲情逸致放风筝呢? 后来就更没空了,她也埋头学习,两耳不闻窗外事。 至于原主,明宛猜她应该也不会,跟着亲娘去了乡下,又是最被忽略的那一个,按道理来讲,应该不太能接触到这些。 江平之已经成年了,在明宛看向他的时候,往往需要仰头,虽然差距并没有达到天堑,但确实就像两个世界的人,仿佛呼吸到的空气都不一样。 仰头有点久了,明宛不免觉得脖子酸,她伸手揉了揉自己的小脖子。 就在明宛专注于自己的脖子的时候,突然感觉头顶一亮,面前似乎多了什么。 是江平之蹲下来了,他和明宛平视着,这样明宛就不用仰视他了。而这样近距离的看着江平之,她才发现,他不但面容清隽,在看着自己的时候,神情从来没有半点不耐烦,反而特别有耐心,目光中总有淡淡的纵容。 其实,她觉得如果自己直接和江平之说她不想读书,并且态度坚决的话,江平之很有可能答应她。她甚至可以提出更多无理的要求,不知道为什么,在看到江平之的目光后,明宛就有一种直觉,他远比她想象的要更疼她。 目光是做不了假的。 江平之非常耐心的和明宛对视着,“如果你想试一试风筝的话,我可以教你。我先放飞,然后和你一起握着线轴,非常简单。” 明宛对如何放风筝,其实有一点点好奇,但是她不会,也就不想麻烦别人来教,可被江平之这么一形容,她就有点心动了,于是点头答应。 江平之没有多说什么,笑着摸了摸明宛的头,然后熟练的开始放飞风筝。 和刘长征、杨良玉他们的不得其法不同,江平之一上手就可以看出很有章法,很快就把风筝放飞了起来。原本应该是最难的一步,在江平之手里却很轻易的完成了。 至于刘长征和杨良玉…… 他们还在努力。 明宛看到被江平之放飞在天空上的燕子风筝,也很高兴,尤其是当江平之把风筝的线轴递向她的时候,明宛操控着这个风筝,就好像是自己也在天空中翱翔一般,新奇又自由。 她下意识的笑了起来,笑容发自心底,极为灿烂,眼睛比太阳还有明亮,熠熠生辉。 她已经许久没有这么笑了。 畅快、无所顾忌,没有任何心事郁结。 杨良玉和刘长征虽然没能把风筝放起来,但是一边斗嘴,一边努力,两个人都蛮开心的,明宛和江平之更加不用提了。 唯独杨璋玉,他一个人站着,既没有人陪他放风筝,也没有人注意到他。他只能看着自己的妹妹和别的小男孩子玩,而好友去哄自己的妹妹了。 杨璋玉心情略微起伏,但作为一个成熟的人,他很快把这份恍若老父亲般的心酸掩下,继续看着明宛他们欢乐。 但是寺庙附近并不代表只有他们一行人,毕竟这里的风景好,相对安静,懂得玩的人还是会找到这里。 来的也是熟人,是杨良玉的同学,不过是男同学,和杨良玉并不熟,除了他们之外,明宛还看到一个很熟悉的面孔,那次明宛在街上恰好看见有一个和原主同名,也叫招娣,并且被嫂子欺负的小姑娘。 因为名字的原因,那天明宛格外关注她,所以这次几乎是一见面,明宛就想起来了。 而那唯男同学虽然和杨良玉不太熟,但作为同班同学,见面了自然要打招呼。 “杨同学你好!”那个男同学长得还挺眉清目秀,比起他旁边的几个男生要出众许多,勉勉强强能达到鹤立鸡群的程度,就是看起来眼里有点傲气。 但看他的穿着打扮,应该家境不差,那么这份傲气,似乎也就可以理解。 杨良玉在外人面前要显得收敛很多,完全不同于面对大院里的人时,非但不聒噪,还显得很疏离,态度也是淡淡的,这时候的她,才真的像赵蕙兰的女儿,如出一辙的名门气度,“谭同学你好。” 她说着微微颔首,眉目疏离。 原本两拨人就不熟,更不要提继续打招呼下去。 按理来说,打完招呼就应该各玩各的,但是正是这位谭同学这边出了幺蛾子。 和谭同学一起的人,似乎对他和招娣之间的关系很嗤之以鼻,报以玩笑的心态,“李招娣,你不是谭康平的小媳妇吗,怎么,不吃醋吗?” 作者有话说: 最近疫情很严重,一直在做志愿者,所以可能很忙,每天早出晚归,所以可能更新的不太及时。(好叭,是非常不及时) 但是有空我就会努力码字,日更可能最近会比较不容易_(:3」∠)_ 因为每天都是凌晨四点半起床,日更的话可能要折腾到很晚,我最近总觉得胸口疼,真的好怕会猝死,可是又不能不去(我都想被拉去隔离了(┯_┯)) 最后,日常感叹,这个疫情到底什么时候结束啊,啊啊啊啊啊! 最后的最后,大家晚安!感谢在2022-11-01 23:46:35~2022-11-05 22:41:45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清欢渡10瓶;哈斯老婆贴贴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9章 如果说,李明宛原来还会因为招娣两个字的烂大街而无法确定对方是不是原书里的继姐,那么在听到谭康平三个字之后,就能完全肯定,这个看起来总是笑模样,甜言蜜语不间断的‘李招娣’就是原书里的继姐。 因为在原书里,原主的叔叔一家之所以千里迢迢接回侄女,并不是因为他们良心发现,而是因为原主有一门她父亲定下的娃娃亲。 和原主有娃娃亲的是谭康平,谭康平的父亲和原主的父亲是交情匪浅的朋友,几乎可以托孤的程度。 在原主和她母亲何云娘被赶走以后,谭父来寻过,想要接济他们,可惜那时候李家人已经搬到了北平。 几经辗转,谭父才找到李家人,谭父是何其精明的人,虽然李家有意遮掩,还是叫谭父猜出了原主母女被赶走是因为什么。 所以谭父重提当年立下的婚约,并且一定要是李招娣才可以,想着以此来逼迫李家人找回李招娣,并且善待她。 和早就身死的李父不同,谭父的地位不凡,一直是队伍里举足轻重的人物,尤其是在解放后。 为了能攀上谭康平的这门亲事,李家这才不辞辛苦的找回李招娣,并且让她上学。虽然言语间仍然多见嘲讽,可有谭父时不时的过问,还有谭母时常上门看望,衣食住行上,并不敢过分苛待。 想到原书里,真正的李招娣一生凄苦,成为何云娘所谓的娘道精神的牺牲品,而继姐虽然婚姻不算和顺,可最后仍然因为冒领李招娣的身份,得到谭家人关照,衣食无忧,幸福一生,李明宛就止不住的生气。 她是真的不想掺和到原剧情里,可是想到继姐一家人抽髓吸血的无耻行径,就让李明宛觉得气愤。 心中这么想着,脸上自然就无意识的带了出来,让明宛的脸色看起来并不好,并且双唇紧抿着,眼神中带着些郁郁。 那边,被朋友调侃的谭康平,脸上流露出一二不喜,甚至有些气恼,但他并没有因此恼羞成怒,大动干戈。 而是神色很不好的回头道:“哪来的小媳妇,招娣是我爸故交的女儿,我拿她当成妹妹一样的看待,你们别瞎起哄。” 谭康平是这么解释的,可他的朋友们却不一定会配合,一个个都怪声怪气的应他,“噢~是妹妹啊~” 他们嘴上说的话看似同意谭康平的话,但这般回应,调侃的意味要比方才浓烈多了。 谭康平知道自己无论如何解释,他们也是不信的,加上自己的同班同学在旁边,不愿让杨良玉她们看太多笑话,索性不回应了。 令人没想到的是,李招娣却羞怯无措的揪住谭康平的衣袖,声音柔弱而害怕,“康平哥,我是不是给你带来麻烦了,对不起。” 旋即,她有假装出一副强作镇定的模样,和谭康平的朋友们解释,“你们真的误会了,我和康平哥没、没有婚约。” 她说着,就咬住唇,泫然欲泣的可怜模样。 被她这么一弄,原本因为朋友调侃,而觉得心烦意乱,颇为丢脸的谭康平反而生出了愧疚,他比其他人都清楚,这门娃娃亲是真的,也知道眼前人自幼丧父,母亲又抛弃了她,被家里人嫌弃,日子过得很艰难。 其实,被人调侃嘲笑几句罢了,又有什么?总不会掉一块肉,再怎么样也不会比李招娣更难。 遂松了神色,安慰起了李招娣。 就连刚刚开玩笑的那几个人,这时候也互相对视,一脸讪讪,没好意思再说什么。 这出戏精彩得让李明宛都没有心思放风筝了,她隐约间有点明白原书里对继姐的形容了。 如果不是这位继姐太过懒散,心思不正,其实她也是个历害人,能把握人心到这个份上,可就不单纯是口蜜腹剑了。 在李明宛深思的时候,她听到旁边的杨良玉嗤笑一声,目光望着现在的‘李招娣’,眼神中满是看穿的轻蔑和不在意。 很显然,对于李招娣的举动,她很不喜欢。 但是出于教养,还有这件事与自己无关的原因,杨良玉什么都没说。 李明宛大概猜到了杨良玉在想什么,但是她也默不作声。反而是那边的李招娣,看见站在中间,被众星捧月,神态自然,穿着干净好看的明宛和良玉两人,眼里不自觉流露出一些羡慕和向往。 两边人没有太多的交集,在谭康平简单的打过招呼之后,他们很快就分开了。 像是两条相交线,短暂的交集后,再无瓜葛,从此朝着两个不同的方向延申。 也许是受到了李招娣的影响,明宛的情绪肉眼可见的低落起来,没有了先前的放松,但是她依然和大家一样,玩着风筝,和所有人一起尽兴而归。 路上,大家都很开心,因为明宛没有刻意表现出来,而她的性格一直都较为沉默,所以没什么人发现不对。 李明宛就安安静静的听着杨良玉和刘长征讨论今天的风筝,他俩在那拌嘴,间或还会说起学校里的人和事。有他们两个在,就不会安静下来。 明宛听着,嘴角也会微微上扬,心情没有方才受的影响那么大。 虽然她很安静,但是江平之敏锐的察觉到了明宛情绪的变换,他顺着明宛的目光望去,发觉她正在入神的听着杨良玉和刘长征将学校里发生的事情。 自然而然的,他心里也有了数。 等到他们几个到了家门口的时候,空气中就隐隐传来饭菜的香味,疯玩了一天的疲惫,似乎也会在家这个温暖港湾的庇护下渐渐消失。 他们进了大门,很快又在不同的小道上各自分开。 这么长时间过去了,明宛一开始还觉得这里太大,假山回廊太多,容易分不清,现在已经能凭借肌肉记忆,不用动脑子就顺着小道走回院子里。 和其他人一样,明宛一回来,也闻到了袅袅炊烟的香气,让耗尽体力的明宛不由得感觉到肚子在咕咕叫。 下意识的,她走路的速度快了一些。 等到明宛推门进去的时候,李文畔已经坐在椅子上了,旁边还坐着一个拘谨的林大成。少年本就内向,更遑论身边坐着的是李文畔这样的人物,哪怕他在偏僻老家,也总是能听见李文畔的大名,知道他是多么了不起的人物。 即便李文畔现在看起来十分和蔼,可依旧带给林大成很大的心理压力,让他不自觉将背挺得僵直,手不自然的放在膝盖上,甚至连眼睛都不敢挪动一下。 李文畔兴许也知道林大成紧张的缘由,他原本是准备说些什么来缓解林大成的不自在,谁想到明宛这时候进来了。 跟林大成不同,明宛虽然平时也不爱说话,很多时候也保持安静,但是她并不怯场。 她不说话,只是因为不想说,而非不敢说。 “伯伯!大成哥!”尽管平时话少,但是最基本的礼貌明宛还是有的,她一看到他们就打了招呼。 李文畔自然的颔首,脸上浮起长辈的和蔼微笑。 林大成抿了抿嘴,站起来回应明宛,“明宛妹妹。”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22节 李文畔看林大成浑身不自在的样子,故而先温声和他说话,“怎么这么客气,我和你的父亲是关系极好的朋友,也曾经在你家里养过伤,你的祖母犹如我的半个母亲,我的家和你的家是一样的。 算下来,明宛也是你的妹妹。 你是哥哥,哪有哥哥对妹妹这么见外的。如果有什么她不会的,你也可以教导她,就像当初我和你的父亲,也是在这条道路上互相教导,互相进步的。” 林大成是遗腹子,他只见过相框里的父亲,自幼没有父亲照拂的他,对于父亲这个词充满了憧憬。李文畔这般语重心长的教导,还有言行间属于长辈的理性与宽容,无一不让他生出触动。 哪怕没有见过多少面,可李文畔的宽容教诲,却让他生出如父亲般的亲切。 他很想表达出自己的渴慕,但是一贯不善言辞的他,哪怕心里很激动,话到了嘴边,嘴唇翕动后,就剩下单薄的回应,“是,我知道了。” 李文畔也不见怪,他清楚林大成的性子,所以也不着急。 毕竟,当初李文畔对着明宛都很有耐心,足以证明他是一个充分尊重他人意愿的人,即便对着还未长成的小孩也是如此。 这时候,刚好胡若弗也穿着围裙,端着菜盘子进来了,她身后跟着老太太,手上也端着盘子。 刚刚还唯唯诺诺的林大成,立马起身,从胡若弗的手上接过盘子,放在桌子上,而胡若弗则转身去帮老太太。 因为多了许久没有见面的李文畔,所以今天的才也比平时丰盛,多了一盘腌萝卜炒蛋。当然,鉴于物资尚且贫瘠,这盘菜里腌萝卜占比较大。 有能言善道,天生一副笑脸的胡若弗在,还有精明的林家老太太,气氛自然不会冷掉。 林家老太太关心李文畔的身体,去外地是不是习惯,也能同胡若弗说道说道,胡若弗自然更不必提了,不论是家长里短,还是关怀问候,都能接得了话。 这样一群人围坐着,虽然没有以前宽敞,但比起从前夫妻两个人的时候,要更热闹一点。 正巧胡若弗问到林大成的学习,只是偶尔附和几声的李文畔神色略正了正,将目光落在明宛的身上。 “听你们一说,倒是提醒我了。明宛,伯伯问你,你想去上学吗?”他温声询问,神情和煦,没有半点独断,语气里全然是对小孩子意见的尊重,“去与不去都可以,伯伯和伯母尊重你的意见,最关键的是你的想法。 不必有任何负担,如实和伯伯说就可以。” 李明宛放下筷子,她的头微微低下,很明显是在认真思考,原本在闲聊的胡若弗与林家老太太也早在李文畔开口没多久就安静了下来,饭桌上有些沉寂。不过,也能隐隐听见别家传来的声音,最明显的应该是刘长征家,虽然听不清在说什么,但总归很吵就是了。 正是如此,才愈发衬得此刻寂静漫长。 也许很久,也许很快,但明宛给出了回答,和先前一样,“伯伯,我想去上学。” 李文畔没有表现出惊讶或者多问什么,他的神态平常,仿佛这就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件事,而非事关明宛的未来。 他动了动,后背离开椅子,换了个姿势,看起来似乎更轻松了一些。 “也好,去学校可以多认识一些同学。” 李明宛以为接下来都会围绕她上学的事情,但是李文畔并没有,他只是问了一句,很快就问起了胡若弗他离开之后发生的一些事。比如卧病在家的一位先生如何了,给老家的钱寄了吗,李卓晚的学习怎么样,他经常去老师家补习,补习费和伙食费别忘了给…… 诸如此类的事情。 看着众人的注意力重新转移,明宛不由得松了口气,她倒不是害怕被人注意,但是确实不喜欢这种感觉,而且也怕自己被问多了,前后说辞不一致,露了馅。 只是不知道一贯细心的李文畔是发觉了明宛的心思,有意照顾,还是碰巧了。 眼看着饭桌上都是其乐融融的,李文畔的神情看起来也很好,和蔼温和,没有半点架子,除了眉宇间早已养成的运筹帷幄、万事了然于胸的淡定,这般随和的模样,和外面的普通文人相差无几,半点也看不出他是身负重任的大人物。 趁着这个机会,在北平停留了许多时日的林家老太太,到底是忍不住,当着明宛和林大成两个小辈的面,说出了自己此次前来的原因。 她放下筷子,不合时宜的叹了口气,沟壑纵横的老脸上出现难掩的纠结郁卒神色,像是在难为情。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2-11-05 22:41:45~2022-11-26 18:27:0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女王心。56瓶;青青、咸鱼婶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30章 其实,当李文畔回来时听说林家老太太带着孙子来北平,就已经猜出老人家是有什么事情,否则也不会千里迢迢的来找他。 老人家儿子儿媳早逝,一个人带着孙子过了这么多年,突然来找他,他多少也能猜到是为了什么。 老太太如今或者的唯一指望就是孙子,如果有所求,多半也是为了他。 林大成还不到娶妻生子的年龄,李文畔这些年虽然不是每年都拜访,但是对于祖孙俩的情况一直都是知道的,自然也知道林大成的性格优柔寡断,唯唯诺诺,学业上也没什么天分。 所以还没有等老太太开口,李文畔早就猜出她是想要为孙子求一份好工作,多半还是在他的身边。 即便如此,看到老人家饱经风霜困苦的脸上露出如此神情的时候,李文畔依旧假作不知,配合着老太太。 “姆姆,您这是怎么了?”李文畔面对林家老太太的时候,连语气都谦和了不少,即便他已经有了许多权力,可态度和从前并无二致。 老太太心性多少是有些要强的,但不是不懂得审时度势,一味好强的人,否则也不会拉下脸来,千里迢迢来找李文畔,只为给孙子求一个前程。 她多少有些难为情,这般神情落在一个老人家身上,很难不让人生出怜悯来。 “这……可叫我怎么说,这些年多亏了你和若弗,否则我一个老太婆也不知道怎么把大成拉扯大。这么大的恩情,就是叫我老太婆下辈子做牛做马也还不清。” 听见老太太这么说,胡若弗和李文畔的神情都有些凝重,他们是想起了早就已经牺牲的林大成的父亲,那是他们曾经并肩作伴的战友,有着深厚的情谊。 看着一个风烛残年,垂垂老矣,又历经丧夫、丧子之痛的老妇人说出如此一番话,谁听了会不动容。胡若弗坐在老太太身边,握住了她的手,李文畔也沉默了些许,想要说些什么。 老太太看出李文畔的意思,伸手阻了阻,“文畔啊,你先听我说完。 我也知道已经欠了你们夫妻还不清的恩情,怎么也该知足了,可是我年纪大了,谁知道哪天就死了,往后留下大成一个人,连个亲戚也没有,他孤零零的一个人,没有依靠。 我、我不放心呐。” 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这个见过晚清衰败、民国兴亡、还有崭新祖国蜕变,经历过最动荡不安的时代,也尝过人生极致悲苦,一生没享过半点福的老人家,终究是忍不住哽咽落泪了。 她不是不知道感恩的人,也有良心,可为了孙子,哪怕晓得不好,也仍旧要开这个口。 所以老太太抹了抹眼泪,继续说,“所以我只能厚着脸皮来求你,你能不能帮大成安排个职位,就在你的身边,当个跑腿传话的也好,我只求在闭眼前能瞧见这孩子有个着落。大成这孩子是死板了一点,可多苦多累他都能行,你就可着劲使唤他。” 李文畔没有立即表态,但是他的神情逐渐严肃慎重起来,“当初我和知义兄是过命的情谊,他多次救了我,也救了其他人。知义兄走了,照顾您本就是我的责任,哪有什么恩不恩情的。 不论如何,只要我李文畔活着一天,就有责任看顾您和大成。 有我这个做叔叔的在,他怎么会没有亲人呢?这一点,我可以向您承诺。 至于在我身边找份工作,恐怕是不行,任用一个人并不单单是我一个人的意见。我们的祖国,是劳苦大众的祖国,每一个人都是主人,我不能也不可以按亲疏人情任意插一个人,安排一份工作。 这样严重违反了纪律。” 老太太想说什么,却被李文畔伸手制止。 “您先听我说完。不但我不能帮大成在我身边安排工作,就连他现在出去任何一个地方找工作,我都是不建议的。 他还年轻,与其中断学业,还不如好好把书读完。就算考不上高中和中专,也不差一两年的时间,好好把书读完才是最重要的。 往后任何工作,多一张毕业证书,就多了许多机遇。 如果您是担心钱的问题,我和若弗会想办法。如果大成想考高中或者中专,现在成绩不理想也没关系,只要他想读,勤恳复读一两年,读到他考上为止。 我可以向您保证,他读到哪,我们就供到哪。” 老太太浑浊发黄的眼睛注视着李文畔,她或许收到没念过书,还有见识有限的原因,比餐桌上的所有人都要短视,但她同样通情达理,拥有劳苦大众的智慧和年长者的睿智精明。 正是因此,她非常清楚李文畔说的这些,是另一条好出路。 而且,李文畔这番话里透露出的意思,就包含了他绝对不会突然就撒手不管林大成,这一点才是最令老太太放心的。比起好好读个书出来有个一技之长,她更相信李文畔的关照。 话说到这个份上,自然也要有个结尾。 老太太银白的头发随着她的动作微微一颤,她自己更是老泪纵横,从椅子上起来,眼看着就要跪下去,“文畔啊,知义去的那么早,你却始终照顾我们祖孙俩,我真的是、真的是…… 叫我老婆子可怎么报答你们呐!” 看到老太太的动作,李文畔立刻起身去扶,他微微粗了蹙眉,神色紧迫了起来,“您这是做什么,知义兄当年对我何其照顾,从前您对我也像是亲生儿子一般,多加关怀。我不过是做了些力所能及的事,又算得了什么?” 胡若弗也跟着过来一道劝,想要把老人家扶起来。 她的孙子林大成也是神色紧张的站在旁边,就是他不知道说什么,看起来手足无措的样子。 这里面反应最小的应该是明宛了,她这个时候也跟着站起来,却没有开口说话,她没有遇过这样的事,自然也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但好歹清楚眼前的是一位老迈的妇人,不管出于什么样的情形,作为小了她许多的后辈,她都应该给予对方尊重。 而这样的情形下,以她现在小孩子的身份而言,最大的尊重就是保持沉默。 所以她一直安安静静的站着,劝人的话或许不行,但对于明宛来说,安静真的是像呼吸喝水一样简单的事。 最终,老太太还是在李文畔夫妻的劝说下重新坐回了椅子上,他们尽力宽慰着这个老人,令得她的眼里也渐渐浮现出对孙子未来的憧憬。 林大成则继续手足无措的站在他奶奶旁边,也不敢坐下,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作为一个不算矮的半大少年,这样局促的动作,衬得他愈发茫然迷惑。 李明宛看着这一切,经常会生出一种恍惚来,好像自己是一个局外人,能清晰的观察道每一个人的表现,探知他们各自的心思。 就在她用黑白分明的眼睛注视着这一切的时候,突然眼前多了一个黑影,还逐渐靠近,遮挡她的视线。明宛顺着黑影往上看去,是胡若弗含笑的脸,她的眼里流露出母爱的关怀,“多吃点菜,你现在长身体呢。” 望着如此温柔的胡若弗,明宛的脸上也不自觉多了如春风般轻拂的微笑,像是一瞬间被拉进万家灯火,成为芸芸众生的其中一个,普通却温馨。 没过几日,尽管李文畔夫妻百般挽留,但林家老太太还是带着她的孙子赶回老家,她们已经打扰许久了,再说老家里还有农活需要忙,不能再耽搁下去。 在他们走后没几天,因为李文畔已经回来了,他们就带着明宛正式将领养的手续办全。成为了他们名正言顺的女儿,入学的事情办起来就更快了。 她虽然比正常入学的年纪大了两岁,但是现在的教育水平不高,并非每个人都能上得起学,上学的年龄就更加参差不齐了。 明宛的年纪在班级里面一点都不起眼,甚至于作为一年级的学生,她的同学里还有十五六岁的少年。 可能是这个年代的特殊性,对于比自己年纪大很多的同学,明宛发现周围并没有什么人会因此震惊,当然彼此之间也玩不到一块去就是了。 比起这些,最令明宛开心的应该就是学习的内容太过简单。 枉费之前江平之担心她临时插班会更不上学校的进度,别说明宛原本的只是储备,就是江平之开小灶教她这么一段时间,学到的地方也比课堂上深奥不少。 最主要的是现在很少有学前班的概念,农忙时设立的临时托管倒是不少,总归学生们的底子都很差,教起来非常费力,进度也就不自觉慢下来了。 对于明宛来说,上课大概就是一段悠闲而缓慢的时光。 而这样的宁静,通常是在下课时被打破的。不单是因为同学们一下课就喧闹起来,更是因为孜孜不倦,总带着自己小伙伴来找明宛的杨良玉。 几乎是下课铃一响,她就看到杨良玉的身影,还有她熟悉的声音。 “明宛!快跟我走,外面有热闹可以看。”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2-11-26 18:27:00~2022-11-27 23:48:1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是千纸鹤吖!2瓶;星海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23节 第31章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当李明宛抬头望过去的时候,入目可及的不但有杨良玉,还有另外两个女孩子。 都是和她差不多年纪的小姑娘,一个穿着圆波点的上衣,脸前边垂着两个小辫子,长相清秀,看起来就不爱说话,很内向。 另一个姑娘很爱笑,似乎很开朗,齐脸的学生头总是随着她的动作一晃一晃的,本来她是圆脸,颧骨又偏高,不太适合这样的头发,但是因为年纪小,加上神情洒脱阳光,就减弱了面容上的凌厉感,反而令人容易生出好感来。 她们俩是杨良玉的同学,相应的也是从小就有交集的好朋友。 虽然彼此间没有住在一处,但是父母互相之间都认识,关系也很好,自然也就比其他人要亲厚很多,就连在学校也几乎是形影不离。 李明宛从课桌上站起来,还没有站稳,杨良玉就到了眼前。 她兴奋的拉住明宛的手,面对明宛的时候,她和寻常大方的小姑娘没什么两样,但是当面对别人的目光时,她的头就会不自觉昂起一分,不能说变得趾高气昂,却在无声中和方才的她脱离开来,疏离自矜。 还没来得及问是什么热闹,她就被杨良玉拽走了,等停下来的时候,她已经出现在了操场上。 因为这个时代的资源匮乏,所以明宛上的学校和另一所中学是共用一个操场的,她被杨良玉拉到操场上的时候,正好有中学的学生在打球,明宛一开始还以为杨良玉说的热闹是指这个,可又觉得不像,因为杨良玉并不是喜欢凑这种热闹的性格。 果然,杨良玉她们的目光和操场上打球的学生完全是相反的。 她们是透过学校操场上的矮围墙看对面的情形,因为学校的操场是用土垒起来的,所以比周围的土地都要高一截,以至于围墙虽然高一截,但是站在操场上往外望时,只比膝盖高不了多少。 正是因此,她们才能一览无余的看清楚对面发生了什么。 而对面正是一处军营,可能今天有什么训练的比赛,所以格外热闹。 但比比赛更值得注意的是人,明宛一下就看到了在队伍里面的杨璋玉、季苇生,还有江平之。看到了他们之后,明宛一下就明白为什么杨良玉会这么兴奋了,可不正就是热闹吗,还是她亲哥哥的热闹。 杨良玉的教室正好是靠操场的,估摸着是她上课无聊,漫不经心的望着窗外,谁想到正巧看到杨璋玉他们这些人也在里面,所以一下课迫不及待就来找明宛一起出去。 可能是出于军人的敏锐,也可能是明宛和杨良玉她们是一群人站着看,目标太明显了,所以原本还专心致志的江平之突然抬头,目光锐利的照向明宛他们,大抵是因为惯性,他一开始的眼神凛冽,俊朗的面容透着漠然,等瞧清楚之后,神情才微微松了一些。 不过,在确认是她们之后,江平之就没有再注意过这边。 课间时间也很短暂,还没有等杨良玉她们看出点比赛的苗头,铃声就响了,于是一行人又急匆匆的赶回教室。 等明宛回到教室的时候,班上的同学也基本已经到齐了。 可能是这个年纪的天性,尽管课间时间才短短的几分钟,但同学们基本上都会一窝蜂的冲出去,铃声响了又像退潮一样,迅速回到教室。 别说明宛身边低年级的同学了,杨良玉她们作为高年级的学生也是一样的。这个时代的小孩子,好像天生就充满了活力,即便不像后世一样有许多现成售卖的玩具,可他们一样很懂得怎么利用身边的一切作为玩的方式或者工具。 可能是明宛太过于安静了,当初入学的时候,老师从胡若弗那边知道了明宛的性格,所以安排同桌的时候,特意为明宛找了一个话痨的小男生作为同桌。 毕竟是一年级的小朋友,逻辑还不是很清晰,总喜欢颠来倒去的讲同一件事。但是小孩子自己是不会觉得有任何问题的,好像每天总是很有趣,尽管内容很一般,但是在童颜稚语的衬托下,明宛有时候还是会很配合的回答。 她是喜欢安静,可是也会被身边有趣的一切吸引。常常丧失表达欲望的明宛有时候会在想,为什么这些年纪小小的小朋友可以这么开心,尤其是她的小话痨同桌。 仿佛从小孩子的角度来看问题,许多事情都变得清奇而有趣了。 像今天一上课,她的同桌又开始问些奇奇怪怪的问题。 “李明宛,你的爸爸妈妈是做什么的?” 明宛被问得愣了愣,她还以为这个年纪的小孩子就要开始攀比父母了吗,就随口说了句,“大概是要经常写字的。” 话痨的胖墩小同桌煞有其事的点点头,“我知道了,你的父母是作家。作家可没意思了,整天都要在桌子前,还是雷洁和小七的爸爸妈妈比较有趣,他们的爸爸妈妈是工人,上次雷洁的爸爸还帮他做了个木头飞机,可厉害了!” 除此之外,他还说了邻居家的爸爸是厨师,每天都可以做很多好吃的,还有看工厂大门,不但可以保护大家,还非常自由。 小孩子的角度就是奇奇怪怪,但是少了成人的功利之后,就变得有趣许多。 可能是被话痨的小胖墩同桌治愈,所以一直到放学,明宛的心情都莫名其妙的很好。直到在学校门口遇到今天来接她的人,是许久没见的李大姐。 之前胡若弗来接明宛的时候,李大姐也在火车上。虽然李文畔和胡若弗早就想好了将来要为李大姐养老送终,但她其实还没有老到不能动。 因为李大姐的觉悟高,又是孑然一身,所以她也在妇联里面,几乎是全身心的投入。 胡若弗为了明宛还时不时的回家,李大姐这么长时间来,也就是偶尔露面,大部分时间都在妇联,亲力亲为。 想要解放整个北平城受到迫害的□□,并不是意见容易的事情,除了多方斡旋,还有做好被解救的人的思想工作,以及后续的安排。 李大姐丈夫和孩子都已经牺牲,在她眼里,这些遭到迫害,需要被解救的人,和她的孩子没有什么差别,吃住几乎都住在那边,反而很少回家。 所以今天能看见李大姐着实是让明宛惊讶了,好在她认人,知道李大姐不是坏人,直接就跟着李大姐走了。 李大姐在路上就开始耐心的和明宛解释,胡若弗突然有事,得去一趟外地,李文畔有一直都很忙,她实在不放心,就拜托李大姐帮忙照看一下明宛。 李大姐是很忙,但也不是一点空都抽不出来,她接明宛放学以后,直接把明宛带到了妇联。李大姐给明宛找了一张桌子和一把椅子,让她可以好好的写作业。 等到了饭点再帮明宛去食堂打一份饭,天快黑了送明宛回家睡觉,也就可以了。 明宛不是真正的小孩,自然没有什么异议,也不会哭闹,安安静静的伏在桌上写作业。 令明宛没有想到的是,她写着写着,隐约间就好像听到了熟人的声音。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2-11-27 23:48:10~2022-11-29 23:47:22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女王心。80瓶;可爱滴小jiojio 17瓶;渣女本渣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32章 “你好,我想找董主任。”这声音清丽,细听之下却有些喑哑,像是曾经伤到了嗓子还没有养好。 李明宛握着笔的手微顿,她顺着那道声音望过去,日渐圆润的小脸上多了几分专注认真。她的记忆力很好,尽管对面的人已经改头换面,彻底变了模样,压根没有当日疯癫的神态,可明宛还是凭借熟悉的轮廓,认出了女人。 她是明宛之前和李卓晚偷偷跑出门玩,结果意外遇到的逃跑的女人。是作为被解救的□□,被安排在某一处,强制戒除吸大烟的习性。明宛还记得她的名字,叫柳君华。 当初的柳君华,因为突然的变故,对前途未卜的怅然恐惧,以及戒毒的痛苦艰难,她们在没有信念支持的情况下,很难不生出逃跑的念头。但是后来的柳君华,在经过明宛和李卓晚两个人的劝说之后,她隐约间对未来有了点憧憬,是自愿回去,并且愿意接受改造的。 看柳君华现在装束和脸色,明宛猜测她应该已经彻底戒掉了大烟。 因为柳君华现在虽然还是面黄肌瘦,可能是长期营养不良,但是却没有了之前销毁骨立,仿佛行尸走肉一般的可怕模样。哪怕唇色依旧苍白,气色也不是很好,可至少精气神大不相同。 若说从前是恶臭淤泥里,耗尽生命开出的靡艳,那么现在的她少了那股沉迷颓废的风情,像是墙角破开石砖重新生长的小花,虽小虽瘦,却有毅力与生机。 她身上的衣服也是,最老气的大襟褂和棉裤,是村里老太太才会喜欢的黯淡颜色,就连头发也被拢起来盘成一团,整个人不施粉黛,肃静极了。可尽管如此,也依旧掩盖不了面容的姣好。 所以柳君华还特意在头上所以柳君华还特意在头上包了一条暗蓝色的头巾,让整个人看起来灰头土脸,村气一些。虽然这样仍旧不能完全掩盖好看的底子,但至少不太惹眼,谁能想到这是曾经在某个青楼里,要价不菲的花牌姑娘。 这里到底是办公的地方,人来人往,李明宛只是坐在一个角落里写作业,她很轻易的就能观察到过往的人,但是别人却未必能注意到她,尤其是还满怀心事的人。所以柳君华并没有注意到明宛,她还在和别人询问董主任在哪。 原本是想着来看一下明宛怎么样的李大姐,正好被柳君华拦住,李大姐和之前的人回答一样,“董主任出去出差了,具体什么时候回来还不一定。” 可李大姐到底年纪大一些,阅历更广,眼睛也尖,看到柳君华面有难色,她遂多问了一句,“妹子,你是有什么事吗?如果碰上了难处,是想来妇联帮忙一起想办法的话,不一定非要董主任。或许其他人也能帮忙,你要不然和我说一说?” 柳君华的眉眼不自觉低拢,显露出心里的担忧和愁苦,她是决心要换一种活法的,这些日子虽然很难,可咬着牙也在挺,否则之前又怎么会熬得过戒毒的苦。 然而世道难就难在人心,她可以熬过钻心揪骨的疼,也能熬过手长期泡在冷水里,无休止搓洗的苦,可却难以熬过人心可畏。 她明明已经收敛到了这个份上,多一句话也不敢说,路上恨不能眼睛都不往左右动上分毫,可当不知道哪里重新传出来的风言风语,说她曾经是个□□的时候,她还是遭到了旁人的冷言冷语。 如果只是冷言冷语也就罢了,她落入腌臜的地方那么久,什么折辱的话没有听过。可难就难在那些想占便宜的男人、还有碎嘴的街坊上。总有一些游荡的二流子,跑到她的家门口想占她便宜,还想让她重新做个暗娼,因为如今北平的妓院都被关停,他们找不到乐趣,就动起了歪脑筋。 她当然不愿意,也不知道赶走了多少人,可在她家门口徘徊的男人仿佛就是最好的佐证,邻居之间莫名其妙就起了流言,好像她是世界上最肮脏不堪的人,自轻自贱,还想着重操旧业。 正是因此,即便看见她被人纠缠,不伸出援手也就罢了,反而要在经过的时候啐她一口,眼神里是满满的轻蔑不屑。 她是真的想要过上和从前不一样的生活,可真的好难好难。她很怕自己或许那一天就坚持不住了,真的成了那些人口中不知廉耻,即便被救出来,也不知道自尊自爱的人。她怕自己千辛万苦挣扎着出来,可最后还是回到原来的地方,继续过着朝不保夕、摧残身体的日子。 她真的怕,却又不得不清醒的面对这一切。 尽管柳君华只是浅浅提了几句,可李大姐这段时间一直在忙这些,又怎么可能会听不出她真正的处境。虽然柳君华并不归她管,但本质上都是需要帮助妇女,那就和她有关系。 更何况,哪怕毫无关系,仅仅是路上遇见,李大姐也不会坐视不管。 为了忙工作,李大姐估计自己恐怕还有很久才能得闲,她没有忘记李明宛还在角落里写作业,所以她先和柳君华道:“这样,你先在这等我,我把手上的事情安排好,等会儿和我去里面详细的说清楚。” 柳君华从前也是下九流里的人物,来往遇见的什么人都有,自然不会是什么都不清楚的蠢人,一听到李大姐这么说,她大概就明白这次是有希望了。 而李大姐和柳君华说完以后,就去李明宛在的小角落,准备交代她几句,免得小孩子担心害怕。 李大姐过去的时候,明宛已经乖乖坐着等了。看着明宛清澈的眼睛,李大姐的脸上不自觉露出了笑意,她伸手摸了摸明宛的头,然后站到桌子后面,看起了明宛写的作业。 作为一个高考完的人,做这个年代的一年级题目,对于明宛而言,有点过于简单了。尽管她很收敛,写的很慢,可是作为一个刚开始上学的小孩子,能写坐得住,一字不落的写完,已经非常不错了。 李大姐年纪大了,对小孩子总会更宽容,更不必提明宛的表现在小孩子里本来就算是最乖巧的,从来不用大人非神恶魔心思。 她夸道:“明宛真乖,你再写一会儿,等我忙完了,就带你去吃饭好不好?” 刚刚柳君华说的明宛也听到了,她也由衷的希望柳君华的事情能被解决,当然不会有异议。 所以明宛点了点头,“好。” 看明宛这么听话,原本还担心明宛年纪小会闹的李大姐放下心来,回过头带柳君华进去单独谈话了。 约莫是事情有些麻烦,所以她们聊了不止一会儿,明宛把作业全写完了,她们还没有出来。明宛只能百无聊赖的在本子上随手涂鸦,画起了窗外的景色,一棵光秃秃的树,还有斑驳夕阳光影的四方院子。 周围的人都很忙,环境绝对不能算上安静,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明宛就是从心底生出一种静谧感来,岁月静好,时光缓慢。 她想她应该是回不去了,可是在这个书中世界也不错。她的那个时代高速发展,生活便利,但她的亲人却等同于没有。这个时代,她身体上的血亲依然不爱她,可是她收获了很多人的爱护,如果就这样慢慢过下去,其实也不错。 明宛是有绘画功底的,眼看随手的涂鸦渐渐成型,完全不像一个没上过学的小孩子能画出来的,她低头笑了笑,把那页作业纸撕了下来。 而这个时候,一块石子突然打破了这份安宁。 玻璃窗户直接被打碎,把里面的人都吓了一跳,正当大家都好奇是发生什么事情的时候,接二连三的石子从墙外被扔了进来。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2-11-29 23:47:22~2022-12-02 00:28:5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女王心。20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33章 第一个石头砸进来的时候,恰好是明宛坐着的窗口,她当时亲眼看着石头从脸颊边擦过,周围还有四溅的玻璃。那一刻,仿佛时间都停滞了,她甚至来不及反应。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24节 一直到更多的石头犹如流星雨一般从外面被砸进来,周围还有众人的惊呼声,明宛才如梦初醒,一下子回到了现实。 她的反应很快,没有乱跑或者尖叫,而是直接从凳子溜下,顺势躲进桌角,双手紧紧的护着脑袋。 更为可怖的是后面,当石头消失了,周围迎来片刻宁静,在众人以为已经结束,甚至有人探头去看的时候,点点光亮顺着墙重新滑进屋子。 虽然还没有彻底天黑,可已经到了黄昏,天空暮色正浓,这些火光伴随着玻璃似的东西被一起抛进来。而在东西落地的一瞬间,轰然燃气了熊熊火焰,似乎在怒喊,也似乎在嘲笑。 屋子里大多是办公用品,木制的桌椅还有纸质的文件,这些都是最好的助燃材料,火势在所有人都未能反应过来的时候,陡然壮大。想跑到院子外面,可院子外面也有火,有人冲到了院门口,可怎么都推不开门。 到了这种时候,李大姐自然也从里面的办公室跑出来了,她没有冲到院门口,而是焦急的寻找明宛,哪怕火势渐大,隐隐有吞没这间屋子的趋势,她也没有放弃。身边的人想把她拽出去,可她执意要找明宛。 在这危急的关头,弯身猫腰在角落,并且用被茶水洇湿的衣服捂住口鼻的明宛,终于听见了李大姐的声音。 刚刚在火燃起的时候,明宛就想冲去的,可是她靠近窗户的位置,周围扔的汽油瓶和石头最多,几乎是火一燃起来,她的四周就被淹没了,完全冲不出去。无奈之下,她职能蜷缩进左后面的角落里,用茶杯里的水弄湿一部分衣服,压低身子,尽量少吸一些烟。 可即便如此,她也被汹涌放肆的火所带来的高温炙得皮肤发疼,起了燎泡,并且喉咙嘶哑,仿佛要冒烟了一样。她甚至以为自己会命丧火海,假如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她一直以来担心会被重新卷入娘道文情节里的事情就不会再发生,但却也失去了留在这个世界的资格。 恐惧吗? 应该是的,毕竟这么疼,高温的炙烧下,她或许会伴随着浓烟最终倒地不起,又或许是硬生生的被烧死,相较而言,或许前者的死法还能少受点苦。 但比起恐惧,她更多的是怅然若失,还有遗憾。明明已经拥有了新的人生,还有了李文畔夫妻这么好的父母,他们那么的关爱她,处处照顾她。到了这个岁数才领养了她,付出许多心血,可到头来,满心疼爱的女儿却葬身火海。 虽然相处不久,但足以让明宛了解他们,也知道自己如果死了,他们一定会十分愧疚,将所有的过错归咎到他们自己的身上,譬如明明决定领养她了,为什么还要忙于工作,疏于照顾,甚至将孩子拜托给别人,才会遇到这样一场火灾。 真可惜,她在火场上留不下只言片语,无法宽慰他们。但最可惜的是,即便到了今天,她也没能叫李文畔夫妻一声爸爸妈妈。 明明他们对她那么好,明明不管是她的亲生父母,还是原身的亲生父母,对她们都不好,可面对这样好,是真正配得上父母两个字的人,却没能喊出声,也没能让他们听见。到了意识涣散的时候,这件事成了明宛心头最大的遗憾。如果她还有机会的话…… 而李大姐的声音正是这个时候传到明宛耳畔的,她原本松懈涣散的意识重新凝聚,不知道从哪爆发出来的力气,嘶哑的声音从干涩的喉咙中喊出,“我、我在这!” 尽管已经用尽了所有力气,但是明宛的声音一开始还是很微弱,可李大姐仍然听见了,并且越来越清晰。李大姐是上了年纪,可这么多年风里来雨里去,不是那种娇怯小姐老了之后的软弱老太太,她身体依旧很有劲,一脚踹开挡住明宛的火柱,硬生生冲到角落里,把明宛抱起来。 在屋檐彻底塌陷之前,李大姐成功把明宛带了出去。 但她们仍旧被困在院子里,这里的门厚重不说,那些行凶的人也早有准备,在院墙上都倒满了有,不但着着火,连爬都i难以爬出去。好不容易才从里面逃出来,但是迎接她们的仿佛还是死亡。 正在这是,门外似乎传来了动静,有人在喊着什么,然后就一阵暴力破门的声音。随着一声轰鸣,将她们困在院子里的厚重大门被破开。人们几乎是一窝蜂的冲了出去,也有人裹着湿棉被冲进来。 冲进去的人是为了救出其他没能跑出来的人,院子外面站了许多拿着木桶甚至是勺子,在卖力泼水的人。这些人不仅有组织前来的军人,还有不少是周围的百姓,听到动静自发出来救火。 但即便是这样,在加了火油而燃烧起来的熊熊火焰面前,也显得杯水车薪。想要挽回这座院子和里面的文件恐怕是不可能的事情了,唯一能寄希望的就是尽力将人都救出来。 里面被烈火困住出不来的并不止明宛一个人,只是她很幸运的被李大姐救出来了。抱着明宛冲出院子的李大姐,在得救的那一刹那,几乎是脱力般的跌坐在地上,还不忘吧明宛紧紧抱在怀里。 李大姐望着几乎已经被熊熊火焰吞噬的院子,也不知道自己刚才是哪来的勇气,竟然能从到处是火的屋子冲出来。劫后余生的她只能紧紧的抱住明宛,任凭胸腔起伏,也说不出一句话。 而刚刚冲进去救人的,有些真的背着受伤或者昏迷的人出来了,有些哪怕已经尽力,脸被熏得漆黑,还被灼起燎泡,也依旧寻不到人或是救不出人,只能无功而返。 随着轰隆一声,支撑建筑的桢干轰然倒下,整个屋子也在一瞬塌下。救出来的人未必安好,可没救出来的人,彻底失去了生的希望,最终被火焰吞灭。 随着这一声倒塌,在场的人神情几乎都低沉起来,心口闷痛。 被李大姐紧紧抱住的明宛也是,她几乎快要喘不过气,手臂也勒的生疼,可明宛也丝毫没有注意到,她们所有人的心神都被这场发生在眼前的生离紧紧揪住。这是对生命的践踏,是人为的悲剧。 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这场火终于被扑灭,但是原先整齐热闹的院子却沦为了废墟。所有人的心情都很悲痛,不管是死里逃生的人,还是周围的居民,多少都心生唏嘘,刚刚还是大活人,现在就成了这样子。 李明宛和李大姐这时候都被移到树荫底下,她们旁边还有许多人。明宛之前虽然被困住,但她还算幸运的,没有受太重的伤,来的人都优先抢救那些伤重的人。 她在一片的沉默中,听到了一道略微熟悉的声音。 不是很有印象,但她肯定听过。 明宛顺着声音望过去,是伤者的家人,应该是闻讯赶过来的,一个中年男人和一个少年围着躺在地上的女人关心着。 女人身上烧伤了好几处,好在没有性命之忧。这里面让明宛觉得熟悉的是那个少年,也就是女人的儿子。尽管明宛的情绪经常有些平淡木然,可她的记忆力依旧很好,所以她还记得这个少年应该是之前有过一面之缘的谭康平。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2-12-02 00:28:54~2022-12-07 00:26:52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温小姐10瓶;闻弦、咸鱼婶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34章 他也在这里。但是想想也有道理,他的父亲可以投身志向,母亲怎么就不能也是心怀志向,有意帮助弱势百姓的人。只不过原书中着重描写额谭康平的父亲是个手握重权,怎样了不起、重情重义的人,对谭康平的母亲却寥寥几笔带过,只知道是个和善讲道理的人。 此情此景,若非明宛恰好看到,又因为原书中的剧情,所以对谭康平是谁记得比较深刻,恐怕正常人都不会对只有一面之缘,而且彼此间都未曾注意的陌生人有印象。谭康平自然也不例外,他眼里只有他受伤的母亲。虽然火已经扑灭了,可是现场还是免不了嚎啕哭泣声,大多数是伤者甚至是死者闻讯赶来的亲人的悲鸣。好在刚刚救火的人里就有军人,还有赶来支援的民兵,现场虽然喧闹,但还算有秩序。担架也及时送来了,往返的都是抬伤者的民兵,还有查看伤势的医生。 没有等明宛想太多,又有一群人赶到了这里,也许是来慰问伤者的上级。但在这之外,还有一连串焦急快乏的脚步声,似乎是有人在寻找自己的亲人。 最终,脚步声在明宛附近停下。像是心有感应一般,明宛顺着那个方向看去,是神色担忧,眉头紧皱的李文畔。明明还不到盛夏,可是李文畔的额头上还是沁出密密的汗珠,一贯重视仪容的他,头发被汗珠黏住,隐约间还可以瞥见白发。到了中年仍旧是仪表堂堂、风度不减的人,此时却多了几分狼狈。在李明宛望向他的时候,他已经驻足了片刻。他没有来得及多说什么,而是上下打量起明宛,看着她虽然身上的衣服烧毁了点,头发也在高温的逼迫下烧焦打卷,手和小腿都起燎泡,但并不算很严重,脸上的表情也还可以的样子,这才微微松了口气,李文畔的神态又恢复到从前运筹帷幄的冷静。他还是走到明宛的面前,如同父亲一般抚慰的摸了摸她的头,脸上是劫后余生的庆幸,“没事就好,没事就好。”他整整说了两遍,声音中还有不可察觉的颤音,和个普通父亲一样。 李明宛能感受到李文畔手掌上厚厚的茧子,他虽然早先在各地求学,可在最艰难、最危险的时刻,同样用这双本来文弱的手握过木仓,杀过敌。在这样的时刻,李文畔手掌上粗粝的茧子反倒是给了明宛安心的感觉。李明宛是有被吓到的,但是她在经过被拐卖的事情之后,整个人的思维常常有些发木、对周围的的反应太过平淡,所以她看起来并没有其他人的反应大。 可李文畔仍旧能够敏锐的察觉到藏在小姑娘眼睛底下的惊惧,在他的安抚下,这份惊惧慢慢回落,情绪也变得彻底宁静起来。然后他看向李大姐,“大姐,你的伤还好吗?”李大姐也已经回过了神,她之所以仍旧瘫坐在地上,并不是因为惊魂未定,而是刚刚那一场逃命和挣扎,让她精疲力尽,身体和精神上的疲倦双重夹击,连多说一句话的力气都没有了。对上李文畔极其关切的询问,李大姐摆了摆手,“我能有什么事,倒是明宛,刚才九死一生,你不如先带她去看看,我从火堆里把她救出来的,也不知道有没有伤到哪?李文畔摸了摸明宛的头,神情微叹,他拒绝道:“可能还要麻烦您继续看顾明宛一会儿,这件事太恶劣,波及的人也多,我必须亲自看着。” 李大姐当然知道李文畔身上的责任重,她认识李文畔这么多年了,亲眼看着他从一个热血爱国的小伙子逐渐长成今天威势甚重的国之栋梁,又怎么会不清楚他秉公无私的性格。她理解的应了下来,“诶,你放心,我一定会照顾好明宛的。” 李文畔低下头看着明宛,目光慈爱,他动作极轻的揉了揉明宛的头发,嘱咐道:“你要好好听李嬢嬢的话,伯伯忙完了就过来接你。”明宛点头答应。见状,李文畔才起身。他重新回到正中央,人最多的地方,不但要安排人员善后就医,还要安慰那些惊惧的家属们。也有人注意到了李明宛她们,想着她们作为领导的家人也许需要送医,但是却被李文畔阻止了,和其他人相比,明宛她们虽然也受了伤,但远不至于要放在担架上送到医院。他对子女,或者说亲人,都是关怀疼爱的,但绝不会因此给予特权,因私废公。明宛就这样跟在李大姐的身边,看着李文畔,还有那些街道的人不停忙碌,除了他们,还有周围自发出来的居民。居民们可能帮不上太多,就挎着额篮子,里面放着清水,挨个给逃出来的人送水。有些人没受什么伤,但是衣服和人都被熏得乌黑,看起来好不狼狈。明明是在物资如此匮乏,家家都穿不起新衣的年代,但是仍旧会有好心的邻里带他们回去换洗,借一套衣服。等到明宛回家的时候,天已经彻底黑了,她后来也被前来救人的医生涂了药,包了伤口。李文畔带着明宛回家了,可他仍旧很忙,原本想要安慰她,听她说说今天发生了什么,让她可以不用害怕,晚上能安心睡觉。但是他才到家不久,就有电话打来,还有人急匆匆的找他。李文畔顾不上吃饭,只好嘱咐秘书先帮明宛区外面买点吃的,不要让她单独一个人,然后就进了书房,和其他人商议事情。这一去,书房里的灯一直到三点多才熄。他踏着如白昼一般的月色出门,四处都是静悄悄的。到底还是不放心,他在明宛的门外慢慢踱步了好几趟,发出了一声沉重的叹息。李文畔是个极有责任感的人,但在此时此刻,他亦有些茫然,自己收养明宛到底对不对。他和胡若弗都太忙了,根本就没有时间陪伴明宛,从今天的事情看,他们甚至都无法好好照顾明宛。尽管他们没有孩子,但如果照顾不好她,也不应该□□。这是最起码的责任,他们却没能做到。 这是李文畔一生中罕见的后悔情绪,上一次如此,还是他将李大姐的儿子带往革命的道路,最后李大姐的丈夫和儿子都一起牺牲,他看着李大姐悲切欲死的绝望面色,所产生的怀疑。 他复又叹了口气,迎着浓重月色,正准备回去。 突然间,房间里传来一声压抑却极度惊恐的声音,“疼,好疼……” 李文畔不知道里面是发生了什么事,明明这里守卫森严,不应该有人能潜入,他刚来的时候,里面的呼吸声也沉重悠长,显然是已经入睡。也有可能是明宛突然起来,不小心磕到了。 不论如何,都令人担忧。 李文畔连忙敲门,但是一直没有人回应,他只能听到明宛小小声喊疼,仿佛特别恐惧。 无奈之下,他只能强行破门。 等到李文畔进去之后,才发现李明宛还是躺在床上,但是满头大汗,尽管闭着眼,可整张脸仍旧发白害怕。他瞬间反应过来,明宛可能是做噩梦了。也是他第一次养孩子,加上明宛白天的表现太正常,仿佛没有怎么被吓到,虽然有些害怕,可后面看起来也像是被安抚好了,所以他完全没有想到作为一个小孩子,她是有可能做噩梦的。 李明宛本身的灵魂是成年了,但也只不过是刚刚高考完,连学校都没有出过的温室花朵。不管是穿书,还是后来被拐卖,她自残获救,对明宛而言都是深深的阴影。她后来被收养,到了新的环境,并不代表伤害就被抹去,只是掩盖起来了而已。 如果说这一切的经历是蛰伏的隐线,那么今天的火灾就是引子,重新将这一切点燃。 她之前在睡梦中,本来就会做噩梦,但到了第二天,也许是真的遗忘,也许是选择性的让自己遗忘,她重来没有表现出异常,也没有在睡梦中这么明显过,否则胡若弗不会看不出来。 当李明宛醒过来的时候,只觉得脸上汗湿,耳边不断传来轻声却又焦急喊着自己名字的声音。 她刚从梦中惊醒,还有些反应不过来,但是情绪中仍旧留存着心有余悸的滋味。只见她愣了片刻,才突然喘过气来。 李文畔见状,从旁边倒了杯茶水递给明宛。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2-12-07 00:26:52~2022-12-12 23:16:59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若戏30瓶;温小姐7瓶;是千纸鹤吖!2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35章 李明宛脸上还带着这段时日好不容易养出来的婴儿肥,圆润的小脸上惊魂未定,她怔愣了许久,才接过李文畔手里的茶水,大口大口的咽下。 清水入喉,连带着脑子都清醒了起来。她这才反应过来,意识慢慢回笼,看着李文畔关切担忧的眼神,隐隐约约猜到可能是因为自己在睡梦中做了什么,才把李文畔引来。 李明宛想说些什么,或者是解释一下,但又好像没什么好说的,无非就是梦见了当初被拐卖的事情,惊惧害怕。可是这一切都已经过去了,她早就获救,也得到了妥善安置,她不知道这件事还有什么好说的,她为什么还会因此而害怕。所以,喝完水后,房间重新陷入沉寂。 在一片沉默中,明宛又忍不住心有惴惴,她开始猜测李文畔会想什么说什么,会不会失望的叹气…… 她害怕听到叹气声。 然而,什么也没有,看着低垂着头的明宛,李文畔什么都没有问,更没有沉重的叹气,他只是非常非常温和,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对明宛温声道:“早点睡,明天早上有什么想吃的吗?” 明宛没有想到李文畔要说的就只是这个,她猛地抬头看向李文畔,眼底清澈分明,却又带着一丝紧张和疑惑。 看着这样的明宛,李文畔大抵知道明宛是想不到要吃什么了,所以他索性道:“听小何说明天早上食堂有肉包,要不然买肉包和豆浆怎么样?” 这年头物资匮乏,大家很少能吃到什么好东西,但东西却又都做的实在。 比如食堂的肉包,别看是大锅饭,可味道却很好,肉都是手工剁的,料多实在。做白案的大师傅,是真有点东西,味道调的贼好,每次一有肉包,那香味都能漂出食堂,勾的人食指大动。 很奇怪,不知道是不是受了身体的影响,明明上一刻明宛还觉得很难过很害怕,抗拒将梦里的一切说出来,可这一刻听见李文畔说食堂的肉包,她就生理性的咽了咽口水,像每一个自制力缺乏的小孩子一样。 她顺应心里面的想法,认真点了点头。 这一刻的李明宛才有了点小孩子还有的情绪和模样,看着她的神情,李文畔脸上浮起一点笑意,“好,那就买肉包和豆浆,你快点睡觉,明天早点醒就能早点吃上。” 非常神奇,被李文畔这么一说,明宛竟真的感觉到了困意。她打了个哈欠,耷拉着眼皮,重新躺下去,慢慢的进入了梦乡。 而这一次,明宛没有再被噩梦惊醒,她一觉睡到了天亮。 一夜的休息,让她的精神恢复了不少,但也更疲累了,因为昨天的那些伤口都在第二天发挥了它们的威力,开始让明宛注意到了身上的疼痛。 但比起浑噩的游离在世事外,能感觉到疼痛反而是件好事,因为只有活着的人才知道痛。 她的桌子上放着暖水壶和铁质的保温桶,因为不知道明宛会什么时候醒,食堂的肉包又太过抢手,晚了就买不到,所以李文畔很早便买好了,放在保温桶里,等明宛睡醒了就能吃上。 是的,今天的这份早饭不是秘书们打的,而是李文畔一大早起来去食堂排队打的。他认真的反思过自己,公事再如何重要,也不应该理直气壮的将自己身上的其他责任忘却,时间虽然紧,可养孩子就是需要陪伴,他会尽力抽出时间照顾明宛,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 明宛是他做决定收养的,他应该担负起这份责任。 大不了就是少睡一点觉,为人父母,这是最起码的。他既然收养了明宛,就一定要照顾好她,工作忙不能成为借口。 李明宛并不知道这些,她还以为保温桶里的早饭和往常一样,是秘书叔叔打的。她起床洗漱穿衣,然后打开保温桶。 这是老式的保温桶,部队里好似也用的是这种,虽然没有后来那么花里胡哨,但是保温的效果仍旧很好。当明宛拿起保温桶里的肉包时,肉包还有点烫烫的。 吃肉包最讲究温度,如果是刚出锅的那种,虽然烫口,但是面皮软乎,馅里带着滚烫的汁水,一点也不腻,反而满嘴都是肉的鲜香。 到了现在,尽管口感没有先前那么好,可仍旧很好吃。在缺衣少食的年代,不管多肥的肉,人吃起来都不觉得腻。但李明宛是从现代穿来的,她吃进嘴里,就知道大师傅的手艺是真好,真真正正的肥而不腻,调馅的功夫说不定是祖传秘方。 等到明宛吃完肉包和豆浆,心情逐渐愉悦,脸上的神情都不自觉带着笑。 愉悦的一天,从一顿舒适的早餐开始,受早餐影响,好似身上的伤都没那么疼了。 昨天刚经历了意外,原本明宛应该是惊魂未定的,作为一个学生,按理来说,她可以不用去上学。换成普通的小孩,肯定会理直气壮的在家休息,毕竟明目张胆不上学的机会少有。 但是一向对学校兴趣缺缺的李明宛,反而难得的想去学校。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25节 可能在受到刺激以后,人潜意识都会偏向去熟悉的地方,哪怕不是同一所,可学校这个地方,却是明宛实打实待了十几年的,论熟悉,只怕她在现代的家都比不上。 她也说不清为什么,可就是想去学校呆着,即便多看看那些在她眼里很无聊的同学打闹,或者是再简单不过的课文。 李明宛开始收拾自己的书包,说是书包,其实是个很有年代特色的小挎包。是胡若弗亲手缝制,布做的小挎包,但是针脚细密,蕴含了胡若弗的切切关怀。 她原先用的那个已经葬身在火海里了,这个是胡若弗之前特意做了,让她可以换洗的时候用。 书包烧没了,那么作业和书自然也没了。想想曾经的学生时代,能实打实的遇见作业被火烧没了,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谁能想到,她不但穿书了,连这些曾经不敢想的事情,也都一一遇见。 因为没有书,明宛只好往里面放仅剩的文具,还有没用过的本子。 东西少的离谱,收拾起来也简单,她很快就弄完了。于是,推门出去,准备和往常一样,慢慢去上学。 然而,李明宛没想到的是,她才出二门,就遇见等在二门李卓晚。 如果明宛没记错的话,李卓晚现在基本已经不在家里住了,看他的眼睛,就知道昨晚压根没睡好觉,估计一大早就等在门口了。 李卓晚看到李明宛时,神情霎时和煦,宛如朝阳初升,语气自然的说:“我刚好要帮吴老师去你的学校送东西,既然你来了,我们一起走?” 李明宛点点头,虽然不知道李卓晚是不是因为昨天那场突然发生的袭击,而产生了担忧,但他已经特意等在这里,不论是为了安他的心,还是为了不辜负这份辛苦等候的情谊,她都不应该拒绝。 所以她点点头,“好呀。” 而等到明宛和李卓晚一起快要走到大门的时候,远远的,她就望见在门口徘徊的杨良玉,她的神情永远那么高傲,头总是比旁人抬高一分,即便是背着同样的小挎包,杨良玉也和别人不同。灰扑扑的斜挎包背在杨良玉身上,比国外饰满宝石珠彩的昂贵手包还要衬人,和她的人一般耀眼夺目。 她的身边还跟着刘长征,比起杨良玉,刘长征就和普通的同龄男孩一样,百无聊赖的戳门口盆栽里的虫子。 不仅是李明宛看见了杨良玉,来回踱步的杨良玉也一眼就瞧见了明宛。她快步走上前,打量了明宛好几眼,眼里是不加掩饰的关心。这个骄傲惯了的小姑娘,面对大院里难得来的妹妹,真正犹如姐姐般的关照她。 昨天事发突然,也害怕打扰到明宛休息,这才一直按耐到早晨。她原本是想在上学前看看明宛的,但是杨良玉的母亲说,受到惊吓的小孩子,最好不要多接触人。 没有办法,她就只能先去上学。 可是心里又有一丝犹豫,像明宛这样安静老成的小孩,说不定被吓了一场,还惦记着上学呢。于是她就趁着时间还来得及,先在门口等着,万一明宛就去上学了…… 有她陪着,就算遇到事情,还能带着明宛跑呢。 然后杨良玉就撞见了刘长征,虽然没有多说什么,可刘长征只是在大院里的一群孩子里显得有些普通,又不是傻子,自然猜出了原因。他也没说话,就默默的站在杨良玉附近,和她一起等着。 跟杨良玉想的不一样,虽然也是想要照顾明宛,但刘长征想的是,要是还遇上那群坏人,他说什么也要冲上去,他爹他哥在前线上浴血奋战过,他说什么也不能给他们丢人。 不过,他的性情总是要别扭许多,这个年纪的男孩也大抵都是如此。 杨良玉冲到明宛面前,查看她怎样了,刘长征只是站在原地,默默观察。 面对杨良玉的关怀,李明宛浅浅一笑,眼里看不出受过惊吓的惶恐不安,与往常并没有什么不同,乖巧安静,像春水一般柔和宁静,“你放心吧,我没事。”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2-12-12 23:16:59~2023-01-28 23:56:4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温小姐250瓶;加+1 5瓶;咸鱼婶2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36章 李明宛是真的觉得自己没事,她昨天确实做了噩梦,也确实吓到了,可并没有到不能见人的程度。 更何况,她身边还有这么多人在关心她,即便真的有事,在他们的陪伴下,也会随着时间慢慢消弭。看着杨良玉依旧不放心的眼神,李明宛微笑着挽起杨良玉的手,不失调侃的道:“再不出发,我们可就要迟到了。” 被李明宛这么一提醒,杨良玉和刘长征才如梦初醒,尤其是刘长征,他瞥了一眼头顶的太阳,早就破出云层,阳光照耀在瓦砾与树枝上,留下斑驳影子。 刘长征看起来急切多了,和功课样样优秀的杨良玉以及乖巧懂事受老师喜爱的李明宛不同,他一贯是赶着最后的点出门,踩着迟到的线进教室。没有人能永远刚好踩点进教室,他自然也不能免,这个月他已经迟到了三次,他们老师说了,超过三次就请家长。 刘长征别的不怕,可他爹是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大老粗,打起人来不留情面,那是真的疼啊。 光是想想,他就打颤。 为了避免被打的下不来床,刘长征果断决定往学校跑。一边动作,一边还不忘往后叮嘱两句,“赶紧走吧,我在前面等你们。” 他前半句是蹙着眉,对着杨良玉说的,可是看到明宛手上还有昨天处理的伤口,下意识的顿了顿,语气温软了许多,然后才说出了下半句。 杨良玉和刘长征不对付习惯了,不由呛了句,“知道了,你还不快点跑,要是再迟到,小心刘伯伯又把你打的脱层皮。” 她语气总是那么不好,可是话外流露的其实还是关心。 刘长征听不出里面的关心,但他也没空计较,他得赶着上学呢。 留下杨良玉和李明宛,以及李卓晚慢慢的走。 李明宛昨天虽然没有出什么事情,但是那一番变故,身上还是有不少擦伤,还有高温灼出来的伤口,所以她不能像刘长征那样跑,就连走路的动作也是慢慢。 这些伤只是不太严重,并不是不疼,动作大了容易磨到,也不容易好。 可是杨良玉没必要和她一起迟到,“良玉姐,我没事,你快去学校吧,我走的慢,等到了学校肯定就迟到了。但是我昨天连课本都被火烧了,跟老师解释一下就行,你迟到的话,反而很不方便。” 杨良玉不甚在意,“没事,迟到而已,算不了什么大事。” 李明宛知道杨良玉的脾性,她估计是真的不放在心上,所以明宛没有再劝。 至于李卓晚,连问都不需要问。他虽然才读初中,但是架不住人聪明,不是去培训,就是在比赛的路上,学校正经没去过几天,他不要说迟到,就算少去几天,估计也不会被发现。 杨良玉一直把李明宛送到教室门口才放心离开去自己的班级,李卓晚则像个大人一样,向明宛的老师交待昨天的变故,希望老师不要因为明宛没带书和迟到而责备明宛。 事实上,李文畔早就已经麻烦秘书去和老师沟通过,老师是知道李明宛人受了伤,书也都烧没了的事情。他本来还以为出了这么大事情,李明宛今天是不会来上学了,因此看到她的时候,还惊讶了一瞬。 不过,学生有好学的心,作为老师肯定不会有异议,也不用李卓晚怎么解释,余老师就让李明宛先回座位休息。在上课的时候,余老师讲课间隙,还不忘多观察观察明宛,生怕她突然觉得不舒服,或者脸色难看惶恐起来。 事实证明,余老师多虑了。李明宛从头到尾都神色如常,找不出半点异样,哪怕是因为身上的伤微微皱眉都没有过。 余老师松了口气的同时,不免觉得诧异,正常这个年纪的小孩,受过那么一场惊吓,第二日不说倚偎在父母身旁发抖,也该看起来和往常有所不同,偶尔回想起来苍白着脸,又或是时不时走神。 别说是小孩,就算是大人也不可能做到毫无异色。 余老师在心中感慨,大抵是因为父母太过出色,就连孩子的心理素质都格外不一样,小小年纪就这么沉稳。 可能是教书育人的通病,总希望自己教出来的孩子将来能成为国之栋梁,所以看到李明宛的心理素质极好,他最先想到的就是这孩子将来一定能和她的父母一样,为祖国做贡献,于是心里便觉得安慰妥帖。 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特点,作为这个时代的人,或许是因为他们经历过最动荡不安的年岁,忍受过被炮轰国门、视如豸狗的屈辱,险些成为亡国奴,所以他们更加坚毅爱国,更加纯粹的追求信仰。 信仰逾越生命。 若是能将祖国建设得更好,不管是去荒漠戈壁,还是耗尽心血,他们都甘之如饴。 因此,即便是作为一所小学里,再普通不过的老师,看到学生优秀,最先想到的也是将来有多了能建设祖国的人才。 不仅是他,这个时代的许许多多的老师,也是抱着这样的信念去教书育人。 等到下课的时候,余老师走到李明宛的面前,准备问一下情况,看看李明宛有没有哪里不舒服,也顺带了解一下这节课上的怎么样,毕竟她的书全都丢了,这节课是和同桌一起看的课本。 即便她听课认真,但是这种情况下,或多或少也会受到点影响。 “明宛,你今天怎么样,身上有没有不舒服?”余老师戴着眼镜,三十来岁的年纪,眼角虽然有细纹,但是看起来还是蛮斯文的,一开口就直抒胸臆,并没有迂回的先沟通安抚。 李明宛的坐姿还是和上课一样,背挺得笔直,回答问题时一板一眼,没有任何嬉皮笑脸的神态。她摇着头,“老师,我没有不舒服。” 闻言,余老师轻轻点头,“嗯,不舒服要及时讲,不要不好意思。今天上课都听的懂吗?” 他之所以特意来问李明宛,不仅是因为她没带书,也是因为今天讲的题比较难,有些涉及到了二三年级的内容。 尽管李明宛看起来很聪明,平时功课都能跟的上,但是她到底比别的同学晚入学,有些知识没有过一遍,怕她今天更跟不上。 李明宛神色自若,她想到自己上学最晚,这具身体的人设是之前没有上过学,全靠入学前江平之的恶补,才能跟的上进度,所以她斟酌的回答,“还可以,有些听得懂,有些听起来有点乱。” 听到李明宛这么说,余老师反而觉得正常,他安慰道:“老师今天讲的有点难,听不懂和感觉乱是正常的,这样吧,我帮你看一下你做的题目,捋一捋思路。” 说完,他就拿起李明宛桌面上的本子。 因为课本被火烧没了,所以李明宛把做的题目都写到自己的作业本上,这时候余老师翻看起来就很方便。 但是他才看到题目,就诧异了起来,不说写的对不对,但是明宛竟然全写满了,连他快下课的时候布置的题目也全写完了。 李明宛眼睁睁看着余老师把自己的作业本拿起来看,心里暗叫不好,她上课无聊,通常是直接把题全做了,后面再凭感觉擦掉一些,写错一些。 低年级的题目到底不难,余老师很快就看完了,他发觉李明宛竟然全都写对了。 没想到她年纪小,可是理解能力这么强,还很聪明。 他清了清嗓子,表扬道:“写的很好,难为你身上还有伤,上课还能这么认真,真是不错。” 换成普通的小孩子,被老师这么表扬,大概激动得脸都红起来,可是李明宛没有,她安静地笑了笑,神态淡定。 毕竟已经下课,问也问过,知道李明宛确实没什么事情,所以余老师没有再说什么,很快就离开了教室。 接下来就是早就盯着明宛和余老师互动的周围同学们,一窝蜂的涌到明宛面前,问什么的都有。 有夸李明宛厉害的,在小学,能得到老师的夸奖是同学间最艳羡的事情,也有问明宛为什么受伤的,总之五花八门,可把明宛弄无奈了。 虽然稍显聒噪,但周围的热闹还是让李明宛的心情安定了不少。 窗外的微风吹过,黄土铺平的操场上栽种的大树随着风声而摆动枝叶,泠泠作响。风也柔了,鸟儿也静了,岁月静好。 等到放学的时候,杨良玉比往常走的都要快,但不是为了回家,而是为了去找明宛,陪明宛一起回去。 而出乎意料的是,杨良玉竟然看到了李文畔。 是的,一向日理万机,书房里的灯总要亮到半夜的李文畔,他竟然亲自来接明宛了。 别说是杨良玉,就连李明宛自己都震惊了。 还有一天诧异了好几次的余老师,他本来收拾完教案,准备离开教室,就恰好看到来接明宛的李文畔。 李文畔很好认,他哪怕上了年纪,可是清隽的长相依旧横扫同龄人,美男子老了也是老美男子,最主要的是他周身气质,即有气势,让人下意识尊敬,又不会有沉甸甸的压迫感。 余老师惊讶之后,还是忍不住上前。 一个是因为确实敬仰对方,另一个则是因为李文畔太忙,总也见不到,作为老师,或多或少要和家长交流一下学生的情况。 他大步迎上去,弯腰伸手,“您、您怎么来了,蒙您大驾光临,您是来接明宛的吗?” 尽管知道要冷静,但是他还是忍不住语无伦次。 李文畔仍旧是那副从容镇静、沉稳温和的模样,并不倨傲,也没有虚伪的谦卑,“作为家长,看来我不太合格嘛,从没来接过孩子,以至于您看到我都惊讶了。” 他如平时一般风趣的调侃,气氛瞬间就暖起来,无声的缓解了余老师的尴尬,也让余老师找回些主场的优势。 “您说笑了,明宛这孩子聪明懂事,功课从来没有落下,都完成的非常好,这些离不开家长的关心和照顾。”余老师夸了明宛的同时,还不忘夸李文畔。 只是,余老师并不是奉承,他是真心实意夸李文畔的,每个人都会有主观意识,对待李文畔,余老师的滤镜简直开满。更何况能让李明宛可以心无旁骛的完成功课,而不是在放学之后,还要忙于家务,确实与家长的照顾有关。 不是每一个学生都能有这样的条件,如果运气不好,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又不太富裕的家庭,能上学就是侥幸,更遑论留下充足的时间做功课,往往要做数不清的家务,从牙缝里挤出时间。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26节 李文畔却没有把这份功劳揽在身上,真论起来,和明宛相处最多的是秘书们,在生活上对明宛花费最多心思,最照顾她的也是胡若弗。 所以李文畔微微摇头,态度依旧温和,却不掩语气中的遗憾和反省,“我对孩子的关心太少,她能把功课做的这么好,是她自己的功劳,最费心照顾她的也是我爱人。 您是明宛为明宛传道授业解惑的老师,她能做好功课,也是在您传授知识的前提下。谢谢您,辛苦付出,悉心教导她!” 李文畔最后一句话,说的十分诚恳,语气郑重。他是在战争年代能羽扇纶巾,谈笑间游说军阀,在各方势力中周旋的人,他每每说话,总有一种让人不自觉信奉的魅力。 余老师听他珍而重之的感谢,同样的话语,在不同的人口中,他毫不觉得是客套,反而激动的想要落泪。他反手握住李文畔的手,“您这么说,真是折煞我了,教书育人是我的本职,哪有什么辛不辛苦的! 但是明宛这孩子,我确实有话想和您单独谈谈。” 听了余老师的话,李文畔看了眼李明宛,她早就收拾好寥寥几本书,把小挎包背好,乖乖的坐在椅子上,等着李文畔和老师寒暄完,接她回家。 仅仅是看着,都叫李文畔心下一软,这是他的孩子啊。 虽然不知道余老师准备说什么,但既然他提出来,定然是有他的原因,不方便让明宛听见。故而李文畔对明宛安抚的笑了笑,就和余老师一起离开教室。 李明宛坐在教室里,杨良玉还站在窗户外面等她,看见明宛的眼神望过来,她还对明宛眨了眨眼睛。 难得见到杨良玉活泼俏皮的一面,李明宛没忍住笑了出来,眼里仿佛漾出浅浅波纹,璀璨好看。 其实李明宛很好奇余老师会和李文畔说什么,但是感受着杨良玉带来的少年时期的无忧无虑的欢乐,她又觉得一切都不重要,先过好当下才是最重要的。她难得重新拥有小孩子的身体,虽然要重新学习,可是她从前就学过了,以小孩子的视角来看,最痛苦的事情已经迎刃而解。作为穿书者,她也已经避过人贩子拐卖的事件,哪怕再走剧情,也是十几年以后,至少现在,她被成功解救,有疼爱她的父母,照顾她的兄长,陪伴她的好友,有散发善意的周围人,她有什么好害怕的? 她在现代的生活确实便捷,也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可父母远没有这么关心她,也没有相处得如此好的朋友。现代的生活,精致安稳,却孤独无聊到一眼望见尽头。 也许她该试着好好融入,年少时享受着上学时的无忧无虑,有父母的疼爱,朋友的陪伴。等到长大,和这里所有的人一样,怀有坚定的信念,去建设祖国,让祖国变得更好。 她在现代没有体会过的无忧无虑的少年时期。 也许是想法变了,一向过分沉静的目光,在此刻慢慢变得坚定,又或者说是有了生气。 在李明宛的眼里,周围的一切开始变得栩栩如生,不,就是真的。原来风打在身上是如此柔和,阳光映入眼帘是这般耀目,周围的一切都是如此真实。心态发生变化后,看待事物的目光也截然不同。 她坐在教室正中,望向外面,缓缓露出一个笑容,眼睛弯弯,是难言的灿烂。 这个时候,李文畔和余老师也重新走进教室,他们先前不知道说了什么,余老师进教室以后,还不忘提醒,“还望您再考虑考虑。” 李文畔回道:“多谢您,我回去和家里人商量过后,再给您答复。” 已经进了教室,话又说到这里,他们遂也没再谈。 李文畔进去以后,就朝着明宛的方向走,他对着明宛招手,“是不是等了很久?走吧,我们回家。” 李文畔没有忽略等在教室窗外的杨良玉,他一向是个和蔼的长辈,说话亲切风趣,大院里的孩子基本都很喜欢他,“良玉也在呀,你是等明宛吧,让你等久了。” 面对言笑晏晏,尽管年华老去,依旧斯文清隽,风度不凡的李文畔,大方骄傲如杨良玉也会不好意思,生出些对长辈的腼腆。 “也、也没有,就等了一会儿。” 作者有话说: 以后就恢复正常更新啦,日更,每天晚上十二点或者凌晨三点更新~感谢在2023-01-28 23:56:44~2023-01-30 02:59:2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温小姐25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37章 李文畔温和的笑了笑,语气宽和,“走吧,回去可以来伯伯家吃饭,你胡伯母今晚亲自下厨,做了红烧鱼,我记得你也喜欢吃。” 李文畔永远都是这么思虑周到,细致的记得周遭人的喜好,尽管平时不会特别显露出来,可是偶尔在不经意间发现别人在照顾着自己的喜好,总是容易生出些感动,并且多了许多好感。 尤其是李文畔行程忙碌,总有数不清的事情要处理,可他仍旧能细致入微的顾及到身边哪怕是个小孩子喜欢吃什么。也许这也是为什么他能受到许多人尊敬,在局势紧张时仍旧能有许多好友的原因之一。 越是细微末节,越容易打动人心。 杨良玉受宠若惊,她跟着外祖一家见过不少世面,可脸上还是忍不住透露些扭捏的羞色和欢喜。换成往常,也许她就应下了。只是都住在一个大院,她自然也知道胡若弗前段时间出差,忙得脚不沾地,否则明宛也不会因为没人照顾,而被托付给李大姐,后来连带着受了一场无妄之灾。 胡若弗在这个节骨眼上回来,肯定是为了李明宛,原本明宛就和他们不够亲近,再怎么样,杨良玉也知道自己该有些眼色,让他们一家独自团聚,培养感情,到时候肯定有很多话要说。 所以她礼貌拒绝,“谢谢李伯伯,不用了,我母亲在家里已经做好饭了,下次有机会再去您家叨扰。” 现在的杨良玉哪里看得出半分骄纵,沉稳有礼的样子和之前简直判若两人。 李文畔并不勉强,“也好,你母亲的手艺确也极好。” 然后他带着两个小姑娘,就准备回去。 这个时候,李明宛主动走到李文畔身侧,她一手牵住杨良玉,另一只手主动握住李文畔。 小姑娘瘦弱的小手握住李文畔长着厚重老茧的大手,初被握住时,李文畔向来睿智的双眸都免不了怔住,他低下头去看明宛,却见明宛用极为寻常的语气,沉沉说道:“回家。” 一刹那,李文畔略带细纹,但清俊斯美的眉眼舒展,脸上的笑意深沉,作为曾经冠绝京华,有如切如琢般风仪的才子,他这一笑,朗眉星目,到底是存了不少往昔风韵,让人忍不住想多看两眼。 不要说李文畔,就是杨良玉都感觉到了不同。 以往的李明宛,不管做什么都是乖乖配合,很少有意见,这样是乖巧懂事没错,可难免少了点参与感,似乎是在被动接受,说更苛刻些,就是游离在事物之外,对周围的一切感知太少。 但是今天的李明宛,主动牵住了他们的手,虽然只是一件小事,可和以往的态度相比,仿佛天差地别。 而更让人讶异的还在后面。 到了大院,杨良玉和李明宛分别,各自归家。 李明宛还没有进门,就看见胡若弗忙碌的身影,她腰上围着一个泛白的蓝色粗布围裙,不怎么在家的李卓晚在摆桌上的碗筷。 李明宛被李文畔牵着进门,一看见他们俩,胡若弗脸上就露出笑容,她正想说什么,李明宛反而先开口,语气平淡自然,就好像说了无数次一般,“妈,哥哥,我回来了。” “诶,诶?”胡若弗起先没反应过来,后来满脸的惊喜,她的手擦了擦围裙,高兴的欲言又止。 过了好几瞬,在他们那群人里面,也算能言善道、长袖善舞的胡若弗才干巴巴的吐出几个字,“回来啦,快洗手吃饭。” 李卓晚少年老成,明明翘起嘴角,却又强制趋于平淡。 李明宛从善如流,把小挎包放起来,然后在胡若弗倒好热水的盆里面认真的洗起手。 看着明宛一脸认真的样子,窗外的天色已经变得昏暗,屋内的灯光暖洋洋的,不是过分安静,便是过分忙碌,向来只有严肃正经工作的院子,难得有了烟火气。 胡若弗也不知该怎么去形容此刻的心情,心下有些酸涩,又似乎被填满,尽管心里有千种滋味,因为怕明宛多想,便一点也不敢表现出来,只能像往常一般语气动作。 等到他们洗完手之后,一家四口坐在桌子旁。因为物资匮乏,所以在有红烧鱼这道硬菜之后,胡若弗没有再做什么大菜,只有一道炒蔬菜,还有一道豆腐汤,但是胡若弗的手艺还不错,尤其是红烧鱼,在不闻肉香的时代,显得格外诱人。 胡若弗先夹了一筷子的月牙肉给明宛。 这是一整条鱼里面最好的部位,其次才是鱼腹。 李文畔则提起了先前余老师单独找他提到的事情,“明宛,你现在学习学的还适应吗?” 李明宛正扒了一口饭,咽了下去,她抬头道:“还可以,平之哥哥教过我一些。” “这样啊,你们班上的余老师说你很聪明,并不一定要按部就班的去学习,你……”李文畔组织了一下措辞,尽量把跳级当作一件比较平淡的事情来提,“愿不愿意去读其它年级?” 听到这话,饭桌上的另外两个人也不由停下筷子,胡若弗和李卓晚的注意力都落在明宛身上。关于跳级这件事,他们都是第一次听到。 并且之前辅导李明宛的也是江平之,他们不太清楚明宛实际上的学习能力,只不过明宛之前的表现一直很木然平淡,虽然看起来比同龄人更加沉静,却也瞧不出是不是读书的料子。 可李文畔不是无的放矢的人,他能在饭桌上提出来,应当就是李明宛的老师给出了确切的话。 从长远的方向考虑,如果李明宛的确有读书的天分,那么早点跳级,避免重复学习已经掌握的知识,是有一定好处的。但小孩子的心理问题,远比这份好处重要。 有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大家几乎都可以看出来,明宛的情绪在其它孩子中,显得低沉许多,可能难以承受环境的变动,以及周围都是比自己年长的同学带来的不适。 即便是现在的环境,她看起来也不是特别能融入。 李明宛拿着筷子,安静下来,竟然真的开始认真思考,良久,她才给出回应,她说,“好呀。” 李文畔没有因为她的回答而感到诧异,他继续道:“跳级需要考试,或许会有点难,你到时候尽量做就好,不会也没关系。” “爸,我会好好复习的。”李明宛脆生生的回答。 原本神情正经的叮嘱明宛的李文畔,听到她这一声爸,眼神霎时柔和,这是李明宛第一次对他喊爸,之前都是喊他伯伯。 尽管不知道是因为什么改变了李明宛的想法,可是今天回家的一声妈,一声爸,都彰显着明宛已经融入新的家庭,开始接受他们。 吃完饭以后,胡若弗就帮李明宛换伤口上的纱布,其实明宛身上的伤都不是很严重,面积不大,大多数也只是擦伤,可是任何伤口落在这么小的一副身躯上,就显得可怖了起来。 胡若弗跟着李文畔上过战场,以前被追着打的时候,谁没有动过木仓呢,战士们几乎都会点包扎,胡若弗还在后方医院里面当过一段时间的护士。她帮明宛换纱布的时候,动作十分熟练,而在看到伤口之后,出于母亲的天性,她不由屏住呼吸,心口都跟着颤了颤,不知道这孩子当时得有多疼,手上的动作愈发小心翼翼。 相比胡若弗,李明宛的表现要平淡的多,虽然有点疼,但是并不至于疼到落泪。 不知怎的,胡若弗的眼睛就酸涩起来,她满心歉疚,摩挲着明宛的手,“要是我当时在你身边就好了。”尽管胡若弗没有说出来,但是李明宛知道她是因为工作太忙,不能很好的照顾她而感到愧疚。李明宛甚至能猜出来,此时此刻,胡若弗一定想着要推掉些工作,往后能更好的照顾她。 果不其然,下一刻,胡若弗就试探的开口,“要不然,以后我尽量把外地出差的工作推了……” 李明宛却打断道:“不要。” “嗯?”胡若弗不解。 李明宛面容稚嫩,两腮还有婴儿肥,可她却强做出严肃的神情,一脸正色,“我见过您之前救出来的姐姐们。” 虽然不知道李明宛要说些什么,这话听起来还没头没尾的,可她提到姐姐们之后,胡若弗不由跟着端正神情,仔细听起来。 “我知道你们做的工作很伟大,你们救了那些姐姐。她们很多人和我一样,被坏人拐卖,但是我运气很好,遇到平之哥哥他们,被救了。而那些姐姐们没有,她们被坏人控制起来,做了很多不情愿的事情。 现在的你们,就像平之哥哥救了我一样,重新解救那些姐姐们。 虽然很难很累,可是您的工作很伟大。我一个人也能照顾好自己,但是还有很多姐姐们没有被救出来,她们没有办法救自己。如果因为我的原因,耽误了您的工作,导致任何一个姐姐没有被救,晚一点被救,我会吃不好饭,也睡不好觉。我希望她们也都能拥有光明的未来。” 李明宛的话绝对算不上多深刻,反而童言稚语,用词浅白,但却深深触动了胡若弗的心。 她没想到自己收养的女儿,小小年纪,也能有这样的心胸。 胡若弗唯一一次被李明宛撞见的工作就是解救□□,小孩子的世界还没有被世俗的思想禁锢,不像那些道貌岸然的人,一边□□□□的身体,另一边转头就虚伪的指责她们肮脏。还有那些作诗叹惋□□的文人墨客,他们从来只是惋惜□□的年华老去,甚至借此抒发自己仕途的憋闷,何曾见过他们赎回容颜不再的□□,为她们安养晚年? 她正视自己收养的女儿李明宛,不是因为她可怜,也不是因为她成了自己的女儿,而是因为她的这份宽广心胸。这世上最难得的不是美貌,不是财富,而是清醒。她的女儿,就有这样胜过世人的清醒,多少大人也望尘莫及。 胡若弗抚摸着明宛的头发,心中油然生出一股骄傲。 胡若弗人生几十年,走南闯北,还跨过重洋去留学,她的见识是许多人一生也难以企及的。正是因此,她有旁人所没有的眼界和自我责任,她知道古往今来对女性的压迫有多严苛,解救祖国,解救妇女,是她从来没有后悔过的坚定选择。 李明宛能够理解她,理解这一切,让胡若弗感到莫大欣喜,妇女运动的过程太久了,需要有人不断接力,一点一点改变现状。她会老会死,可还要有人继续,继续抗争,继续解救,如此一来,才能在未来的某一天,彻底消除封建压迫,消除不平等的一切。 从前的女性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裹着小脚,学着三从四德,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一生都被压迫禁锢,成为附庸,死了还要冠以夫姓,不得自由。 民国后,小脚放开,有了女校。再后来,男女同校,女性也可以独立自主工作。而现在,她们不断努力,势要把妓院这等对女性报以最大恶意的封建压迫彻底灭除,连根拔起! 未来的某一天,诉诸于女性身上的禁锢与不平等,都会在她们的不断努力下荡然消失。 对于这一点,胡若弗一直深信不疑。 她抱住李明宛,嘴角微微翘起,情绪起伏,既是欣慰,又是兴奋,“好孩子,你说的很对。我会照顾好你,也会把那些姐姐们全都解救出来。”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27节 看胡若弗的反应,李明宛就知道自己今天的一番话后,胡若弗不再会为了照顾她而选择推掉工作。如此一来,她才安心。她的灵魂是已经高考过的成年人,完全可以照顾好自己,昨天的事情单纯只是意外,意外不会天天发生,所以实在没有必要让胡若弗牺牲工作时间。一想到可能会因为自己而让一些女性不能被解救,或者是更晚迎来新生,李明宛就觉得良心难安,刚刚那一番话,她出自真心。 一个在现代法治社会长大的人,在许多先辈的抗争和努力下拥有相对自由平等的环境的现代人,她完全无法接受因为大烟或是旧社会的压迫,而不得不出卖身体这样的事情合法存在。 对于深陷泥沼的人而言,又该是怎样的噩梦? 因为李明宛的一番话,胡若弗连日来工作的疲劳消失殆尽,和各方周旋,还要安置解救出来的女性,大量的工作和责难,是个人都会心力交瘁。 昨日明宛只是运气不好,白白受了连累,那些人是有备而来的,除了本来就潜伏的反动势力,更是因为她们这些时日做的解救工作触及到一些地头蛇的利益,狗急跳墙之举。 可越是这样,越不能放弃。 她们的决心只会越坚定。 时间一点点流逝,看着外头暗沉的天色,胡若弗知道明宛该睡觉了,帮明宛涂好药,换好纱布之后,胡若弗就离开了李明宛的卧室。 她一直到回了自己的房间,也久久不能平静,心情跌宕起伏到连李文畔什么时候做完工作,回到卧室都没有察觉。 夫妻多年,李文畔默契的察觉到妻子的不对劲,他温和的询问妻子。 胡若弗将刚刚的事情一字不落的转述给李文畔,她感慨道:“明宛这孩子,是真好。” 比起胡若弗,李文畔看人的眼光更准更毒辣,他浅笑摇头,“她往后的出息,恐怕不止于此。” 言语间是极高的赞赏。 这倒是把胡若弗弄迷糊了,李明宛方才的话虽然出彩,但似乎也达不到这样的评价。只不过胡若弗也知道李文畔看人的眼光有多准,她疑惑归疑惑,倒也没有提出质疑。 等到第二天放学回家,他们就发现李明宛回来的时候,还带了二三年级的书。问了才知道这是向杨良玉借的,因为昨天他们在吃饭的时候提到了跳级需要考试。 大家对李明宛的印象还停留在安静乖巧,默默接受旁人安排的模样,没想到在经过昨天之后,她不但开始融入环境,甚至积极主动的面对周围的一切。 书是借回来了,但是字并不是凭空看书就能全部认识的。所以李明宛很有分寸的抱着课本去找江平之补课去了。 这个大院里没几个不聪明的,江平之在里面算顶顶优秀,在这种真正的天才面前,李明宛觉得自己适量展现一些聪颖,才不会引起诧异。 但是在去江家院子的时候,她正好撞见大发脾气的江叔叔。 作者有话说: 说实话,我觉得到现在为止,许多隐性的压迫仍旧存在,但相比从前,禁锢真的在慢慢减少。 举个例子,和我奶奶沟通的时候,奶奶觉得男人才是一家的顶梁柱,家务活一定是女人干的,男人不能干。但是很多时候,家里男性长辈在干重活的时候跑去玩,奶奶就会认命的说,“谁让他是男的呢,女人命苦要多做一点。”类似这样的话。 她一边觉得男性占主导地位,一边觉得女性应该辛苦供养男性。 我在和妈妈沟通的时候,妈妈依旧觉得女性要依附男性,但是标准却不一样。作者咕的妈妈非常肯定的说,找男孩子当然要让他赚钱养家,至于家务,肯定要多让他做。 而和朋友沟通的时候,大部分朋友都表达出了相同意愿,不婚不育保平安。 虽然这样对比有点片面,但是我觉得还是能体现出思想上的不一样。证明我们的日常生活,很多看得见看不见的地方是有在慢慢发生改变的。感谢在2023-01-30 02:59:20~2023-01-31 01:14:49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闻弦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38章 李明宛站在门外听到江叔叔的怒斥声,心里就有了不好的预感,她都已经后退一步,准备往回走了,里面的门却突然打开。 在李明宛犹豫时,江叔叔大步迈出门,脸上的神情很不好。 换成以往,这位江叔叔尽管脾气冷淡,但也一定会停下来对李明宛点个头,今天或许是气极了,脚步连顿都没顿。 和江叔叔不同,江平之是后面出来的,没有那样怒气冲冲,但神情中带着几分不屑,微翘的嘴角仿佛挂满了讥讽。 他年纪虽轻,却能做到喜怒不形于色。在看到李明宛之后,就连仅存的几分嘲讽神色都消失不见。江平之的神色恢复如常,语气温和的询问明宛,“伤怎么样了?”他没有把方才的坏情绪带给明宛半分。 李明宛举起日渐圆润的小手,“好多了,很快就可以把纱布拆掉。” “那就好。”江平之脸上浮起浅笑,又叮嘱道:“这几天多吃点清淡的,要是痒了也不要抠,你年纪小,很快就能恢复好。” 他的目光扫到李明宛抱着的书,“怎么开始看二三年级的书了?” 李明宛如实回答,“我们班上的余老师和我父亲说,一年级的课文我掌握的很快,如果可以适应的话,过段时间去考试,试试看能不能跳级。所以我找良玉姐姐借了书,想要多看看。” 原本李明宛是想要找江平之问一些课文的内容,假作不懂,然后由江平之帮忙复习一些。到时候考出来的成绩如果太好的话,就不会显得她太过聪明,毕竟江平之提前辅导过她了,况且小学的知识本来就不难。但是刚刚看江平之父子俩不欢而散,李明宛原本的主意就全部打消了。这个时候,她还是不要打搅。 江平之却主动道:“有没有哪些地方觉得晦涩?没有老师教着,学起来可能不太通顺。我今天休息,正好有空,要是有哪处不会,刚好可以问我。” 李明宛仔细看过江平之的神情,知道他不是客套,方才的事情似乎没有在他的身上看到半点残存的情绪,在片刻的思索后,明宛还是犹豫着点了点头,“是有几个地方看得不太明白。” 于是,接下来的时间就由江平之把明宛提出来不会的地方挨个讲解,不仅如此,他还把课文里的内容,挑重点帮明宛过了一遍。 之后的几天都是如此,李明宛一放学,只要江平之有空,除了明宛在家吃饭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在江平之那里度过,由江平之带着明宛去复习。 这样过了一个多月,李明宛的课本也从二年级一直借到四年级,如果不是因为杨良玉才读到五年级,也许课本还能往后接着借。 李明宛的架势弄得很足,大家都知道她非常努力的复习,私下里都希望她能跳级成功。其实跳不跳级本来是不重要的,可她都这么认真了,如果失败,不知道得有多伤心。 为着这个,李明宛这段时间收到了大院里所有人的额外关怀。 每次李明宛看书超过九点的时候,胡若弗就会煮份宵夜给她,有时候是绿豆沙,有时候是桂花小丸子,没有什么大鱼大肉,但都是胡若弗花了心思去做的。如果李明宛看书超过十点,忙于工作的李文畔也会敲敲她的窗户,示意她该关灯睡觉了。勤奋学习是好事,可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小孩子正在长身体,没有必要拔苗助长,把身体弄坏了。 不仅如此,像李明宛白天去上学的时候,对食物精打细算,连颗米都不让掉地上的刘夫人,也就是刘长征他妈,还会特意叫住明宛,给她递颗白煮蛋。 刘夫人嘴上还念叨着,“读书最耗费脑子,没有营养跟着,脑子怎么转的过来,吃个白煮蛋,这可是好东西,最有营养!” 每次李明宛都推拒不过,只好收下。然后在路上剥了吃,引得同样去上学的学生瞧见了都要咽口水,鸡蛋在这年代可不就是好东西吗,城里的孩子,家里也养不了鸡,粮票又不够,别说每天吃了,偶尔有一个鸡蛋,还得全家分着吃。 有时候李明宛会分给刘长征或者杨良玉,但是他们都不要,刘长征贪吃归贪吃,但还是很有义气的拒绝,大家都知道是给明宛补脑子用的。刘长征拒绝了,杨良玉自然更不必提。 不但是刘夫人,留连杨良玉的父母也送去了一堆东西,其中还有一些写满英文的保健品,这些都是杨良玉的母亲送来的。现在对资本家抓的还没有以后那么严苛,虽然免不了日常的监督询问,可该有的东西没有少的,更别说有杨良玉的父亲顶着,所以杨良玉的母亲能送来这些外国补品。 李卓晚就更有意思了,他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拿着之前比赛,还有自己攒下的钱,不声不响的跑到郊外,和人家老乡谈好了价钱,每天送货上门,现挤的鲜羊奶,专门给李明宛补身体。 李明宛的这具身体底子太差了,哪怕一直好吃好喝的养着,可是和同龄的小孩比起来还是显得孱弱,容易生病。李卓晚在听到他的老师提起改善体质的好方法,除了每天适量运动,还可以多喝鲜奶以后,他就寻了很久的门路。 如果是胡若弗李文畔这些大人订了羊奶,那不稀奇,可李卓晚自己也只是个半大小子,还在上中学。他想要找到养了羊的农户,还能和人家说好价钱定下来,花费的功夫要多得多。 但他偏偏一点也不把这份辛苦表现出来,就是某一天在餐桌上,突然语气淡淡的说他联系好郊外的农户,以后每天早上都有新鲜的羊奶会送到家里,让明宛每天记得喝完再去上学,对身体有好处。 就连桌上的李文畔都还没完全反应过来,更别说明宛了。 但之后李文畔和胡若弗却很高兴,不是因为李卓晚比同龄人出色多少,而且因为李卓晚和明宛相处和睦,能做到这份上,足以证明他非常关心这个半路出道的妹妹。 以往李卓晚也表现得很有风度,是个五讲四美的好少年,但是深谙人心的李文畔却能看出来李卓晚实际上性格疏离淡漠,没有充沛的感情和对事物的热心,轻易不会将人接纳。所以李文畔免不了担忧,李卓晚只是因为他和胡若弗的原因,才对明宛有些面子情。 李卓晚和别人不同,他就算只有一分关心,也能让人误会成七分。但是今天过后,李文畔就知道他彻底接纳了明宛,把明宛当成亲妹妹看待,否则为了面子情是不会做到这个地步。 一切都在往好的方面发展。 等到真的考试的那一天,李明宛的心态郑重了不少。尽管这些题目对她来说,哪怕不复习都简单得可以几乎全做对,可是这段时间,大家对她倾注的关心,让她忍不住想要认真对待这次考试。这些关心,她在现代参加高考的时候都没有过。 李明宛的亲生父母离异,并且组建新的家庭,对明宛的关心很少,离谱到明宛高考前夕才打来电话问她是不是要高考了,让她好好准备。李明宛甚至能猜出来,他们之所以会在高考前打这通电话,不是因为他们想起她要高考,而是因为高考前的社会新闻太多,引起了他们注意,这才想到她要高考了。 别人高考都是父母紧张的送考,也不敢叫孩子吃外面的饭菜,就怕有影响。李明宛高考却都和往常一样,吃的是楼下的快餐。唯一的不同是,快餐店的老板因为明宛高考,在她的菜里额外加颗卤蛋,这就是她高考收到的最大关心和不同。 说不遗憾是假的,而这份遗憾,在穿书后的今时今日被补全。 仅仅是一次跳级考试,还不知道能不能成功,就收到了这么多关心,李明宛怎么可能会不感动。 跳级考试除了明宛之外,竟然还有一个人参加,就是上次李明宛跟着杨良玉出去玩的时候,意外碰见的谭康平。 和李明宛不同的是,谭康平跳的年级不同,但他本来就和杨良玉是同学。 虽然两人跳的级数不同,可一年到头也少有人会选择跳级,学校索性就让两个人在同一间教室里考试,一人给安排了一个监考老师。 李明宛因为谭康平是原书里的重要人物,一直对他很警惕,但是碰巧在考试的时候遇到,也没有办法,只能安静的做完试卷,不想让对方影响到自己。 她下笔迅速的写完试卷,仔仔细细的检查三四遍之后,又估量了一下时间,就果断起身交卷。 李明宛一番动作行云流水,半点不拖沓。 然而她没有想到的是,她刚一交卷,方才还聚精会神看着卷子的谭康平也跟着交卷了。 在监考老师收试卷的间隙,他们俩意外的对视了一眼。 李明宛极快的收回目光,垂下眼眸,仿佛对他毫不在意。 等到监考的老师允准之后,她就快步踏出教室。 然而谭康平却追了上来,“同学,你等等!” 作者有话说: 今天有点短,明天更新个长章~感谢在2023-01-31 01:14:49~2023-02-01 00:51:1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闻弦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39章 李明宛恍若为闻,继续朝前走。 喊她的谭康平见她没有反应,索性快步上前,越过李明宛,站到她前面。 李明宛是察觉到他跑上来了,可是她也不能跑,喊了不应可以说没听见,见了就跑也太奇怪。原本没有任何事,跑了反而引人怀疑。 谭康平拦下李明宛之后,也不恼,他不像李明宛一样知道原书的剧情,更没有书里后来记载的那些瓜葛,对待李明宛自然就是普普通通的同学妹妹,因为明宛年纪小,态度还特别宽和照顾。 “我刚才叫你,你是不是没听到?”谭康平在原书里能成为继姐心心念念的佳婿,家世不但要好,长相也是一等一,小小年纪就和别的孩子拉开距离,长得更斯文白净,说话做事很有条理,看得出来家教很好。 李明宛看了他一眼,脸上浮现些莫名的神情,好像才反应过来,而且对眼前人很陌生不熟悉,“我刚刚在想题。” 谭康平本来就不是太在乎原因,他们俩都不算认识呢,有怎么可能会有什么瓜葛。 他犹如一个善解人意的同学哥哥般,莞尔一笑,带着些安慰的意思,“跳级的试卷题目会难一些,你能去考试就已经很厉害了,有些题目想不出来很正常。” 然后他又道:“是什么题?说不定我会呢。” 谭康平的态度是真的挺好,面对不太熟的同学妹妹都能这么寒暄照顾。 李明宛不像之前一样,抱着消极避世的态度,对原书里的人物和剧情总想要逃避。想通之后,她没有之前的避之不及,但也不想主动接触。 因为按照原书的剧情,那一家人之所以能过得那么好,很大的原因之一就是有她的原身作为踏脚石。刚好在最困难的境地,像吸血的蝗虫一样扒到原身身上吸血。 仅仅是她不再出现,不再做踏脚石,那些难关就足够让他们山穷水尽。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28节 看着谭康平的殷殷关切,李明宛摇了摇头,“不用了,谢谢。我家里人还在等我,没什么事的话,我先回家了。” 两个人之间没有什么关联,唯一的联系就是杨良玉,但是谭康平本身和杨良玉也不太熟,经过李明宛的礼貌拒绝之后,确实没话可说。 谭康平只能道:“好,你路上慢点。” 李明宛抿唇微笑点头,然后就头也不回的就离开了。 留下谭康平一个人看着李明宛离去的背影。他在那站了许久,连李明宛的影子都看不见了,才慢慢起身回家。 其实他也很疑惑,两个人压根不认识,擦身错过就错过了,何必非要把人叫住,可他当时鬼使神差的就是这么做了。甚至想多和她聊几句,问问她的生活,还想要对她更好一点。 明明从前从无交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心底隐隐有种愧疚的情绪。 谭康平的父亲是个很理智的人,母亲温柔贤惠,受家庭影响,他自己从小就目标坚定,非常清晰的知道自己人生的每一步应该做什么。像今天这样,情绪不受控制,对他真的少有。在最贪玩的年纪,他是制定每天该几时几分出门,几十几分回家,都能控制到分毫不差的人。 多想无益,谭康平在思索良久之后,把这一切归咎于或许是连日准备跳级考试的事情,有点疲惫,所以情绪才和以往发生很大不同。 尽管他内心深处,隐隐能够察觉出来不是这个原因,可始终找不到答案,自然只能搁置,相信所谓的疲惫而导致的错觉。 等到谭康平回去,家里除了他的母亲,还有听到消息特意等在门口的李招娣。 李招娣没有打搅到谭母,她就悄悄站在门旁的铁栅栏出,因为有爬山虎遮挡,所以里面的人不仔细瞧是看不见外头有人的。但是当有人路过谭家的时候,却能一眼瞧见她。 谭康平就是这样,他还没走到门口,就看见瘦弱伶仃的李招娣,小心翼翼的躲在铁栅栏外,手上还捧着东西。 对于这个娃娃亲,谭康平说不上有什么喜欢不喜欢,可是李招娣身世凄苦,不管是长辈的承诺,还是道德的束缚,他都对这位未婚妻有责任和义务。因此,在看到李招娣的时候,他就停下了回家步伐,转而走向她。 “你来了怎么不进去做,外面天气这么热,万一中暑了怎么办?”谭康平看到李招娣额头上沁出的细汗,关怀的说。 李招娣摇了摇头,眼神怯怯,神态带着些羞涩,是面对娃娃亲的欲语还休,“不用了,进去还要劳累伯母招待我,我看你应该快要回来了,刚好等一等。呐,这个给你,我昨天才知道你今天考试,虽然送晚了,祝你考试顺利!” 谭康平的目光顺着李招娣的动作落到她的手上,上面是一个编织的红色手绳,一看就是花心思编织的。昨天才知道他考试的消息,那一定是连夜编好的。 关于李招娣叔父一家的事情,谭康平一直都有所听闻,知道那一家人不是好相与的,对李招娣这样自幼丧父,没有人庇佑的小孤女来说,肯定要受不少委屈。他母亲每次去李招娣叔父家里送东西,回来的时候,都要摇头,他那么温婉的母亲都忍不住气愤,说李招娣叔父一家趋炎附势,私底下还不好好对待这个侄女,完全是当仆人使唤。 谭康平知道是一回事,但是李招娣从来没有在他的面前表现出来,他想着也许是李招娣为了维护她的自尊,所以从来不提,假装不知情。 但他刚刚除了在李招娣的手上看到红绳,还在她的手上看到了一条已经合上的伤疤。 注意到谭康平的目光,李招娣受惊地缩回那只手,脸上还勉强挂着笑,“我编的不好,希望你不要嫌弃。” 谭康平拿起那条红绳,戴在手上,他微笑着说,“很好看,谢谢你。” 然后他状似寻常的说,“明天你有空吗,我去你家找你。” 原本还期期艾艾,又是因手上伤痕而羞,又是因谭康平的道谢而喜的李招娣,眼睛乍然迸发出光彩,“可以吗,我一直有空的!” 谭康平安抚过李招娣,还将她送回家,看到李招娣叔父一家瞧见自己以后,他才慢悠悠的离开。 父亲身居高位,谭康平比同龄人更知道人情冷暖,也知道曲意逢迎能做到什么地步。李家叔父巴望着能攀上他的父亲,不惜辗转找回和他定了娃娃亲的侄女,为着这个,他们也不敢在谭家人面前表现得太过分。 否则,一边端起碗吃饭,另一边碗还没放下就开始骂娘,怎么也说不过去。可惜的是这家人太短视,私底下少不了欺负李招娣,但不管怎么样,只要他们对谭家有所求,那么谭家人每来看一次李招娣,他们的态度就会稍有收敛,对李招娣或多或少会好一点。 到了现在,谭康平方才因为李明宛儿产生的怪异情绪已经消失殆尽,他的生活里有太多的责任和既定需要解决的事,偶然间的情绪不会留下太多影响。 而在谭康平走了以后,唯唯诺诺,看起来很好欺负李招娣就变了衣服神情,她对院子里放着的脏衣服视若无睹,哼着家乡的小调子走进房间。 李家叔母叫住她,“我说招娣,你也知道回来啊,院子里这么多衣服,可把我洗得腰酸背痛,你这孩子向来乖巧,想来也知道帮帮婶婶吧。” 李家叔母嘴上说的是帮帮婶婶,但是眼里的锐利显然不是这么一回事,分明只拿着话压李招娣,想让她过来洗衣服。 然而李招娣配合的应了应,原本春风得意的神情一瞬间转换成满脸的乖巧,“您说的是,可明天谭家哥哥要来接我,衣服这么多,要是我洗得手僵了,腰弯了,明天出去玩肯定走不远,到时候谭家哥哥问我怎么了,我可就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啦。 毕竟谭叔叔他们也总是拿着东西给叔叔婶婶您们,让您们照顾好我,他们肯定觉得叔叔婶婶都对我很好,当然啦,您可不就疼我吗,怎么会舍得让我干活呢?您说是不是?” 李家叔母好一个市侩精明的人,也被李招娣给绕了进去,她干笑几声,“那可不是,别说你谭叔叔一家给的东西,就是我们自家的东西都是可着好的给你,否则那么点东西,哪够你的吃喝,还不是我们家疼你吗,你这孩子,到时候和康平出去可别乱说话。” “诶,婶婶放心,您对我这么好,我能说什么话。我先进去了,不打扰婶婶干活啦。”说完,李招娣就扬着着灿烂的笑容进房间。 看到李招娣进房间,李家叔母的脸立刻就耷拉下来,变了神色,她朝地上啐了一口,骂道:“贱蹄子。” 要不是因为有求于谭家,她才不会惯着这小蹄子。但她也真是觉得奇怪,要知道李招娣的母亲,那就是一个柔弱无依,把三从四德刻进骨子的软弱货色,李招娣她爹就更不一样了,满脑子国家大义,人倒是不软弱了,可从来不在细枝末节上计较,更没有这么尖利的牙口,真是不知道这死丫头和谁学的。 不过她也没觉得太奇怪,像她丈夫不就和李招娣亲爹没半点相似吗。大概是龙生九子,没个相同,但是想起李招娣她爹年轻时候的风采,还是让李家叔母忍不住眼里浮现霞光,和李招娣的爹一比,她的丈夫就是地上的烂泥,相似的鼻子和嘴巴,怎么长得就差那么多,李招娣她爹长得好,书念的好,又知道大道理,说话做事的作派,谁看了不觉得好? 李家叔母摇了摇头,看着盆里的一堆衣服,没由来又生气起来。 而回到自己房间的李招娣则得意的看着自己的手掌,她知道谭康平一定是看到了她的伤疤,她之所以选送红绳,就是为了让他能在不经意间瞧清楚。她手上的伤可不是因为李家人,而是她之前把杯子打碎,捡碎片的时候,不慎划伤。她一向会抓住机会,既然已经划伤了,那就要把伤口利用到极致。 她坐在自己床上,透过窗户瞧见院子外的街道,熙熙攘攘的人群,有人在为了一分钱而吵得脸红脖子粗,有人打扮得光鲜亮丽,轻松自在的走在大街上。 李招娣也憧憬起自己的未来,她想自己一定要过得很好,好不容易从那个落后吃人的村子被接到首都,她绝对不会辜负这份机缘。她不想再被重男轻女的父亲当成随时可以用来换钱的货物,之前她爹干活摔伤,哥哥又生病,为了给他们治伤治病,不惜借了高利贷。如果不是她继母这个蠢货,主动拿真正的李招娣替她,被人贩子四处贩卖的人,恐怕就是她了。 能有改换命运的机会,她绝对不会错失。 李招娣的眼神逐渐坚定狠戾。 而当李明宛回家的时候,胡若弗跟李文畔还没有到家,他们还要工作,尽管知道这对于李明宛而言是十分重要的时刻,也只能尽量提早回来,而不是直接在家等。 不过,胡若弗上班之前,在桌子上放了一盘糕点,就是想着李明宛可能考完试会累,也许需要吃点东西垫一垫。 李明宛回到家,把包放好,又舀了一勺水洗手,洗完手就坐在桌子上吃糕点。 她小小的咬了一口,就配着茶水喝。这样吃起来也不容易觉得腻,中式糕点都很好吃,就是每次吃太大口,或者是吃得急了,容易觉得腻。 但是,在物资贫瘠的年代,大家吃得小口大多是因为舍不得,只觉得糕点香得要把舌头咬掉。 等到把一块糕点吃完,李明宛拍了拍手上的糕点屑,她从椅子上下来,准备出门走走。 要不然她闲着也是闲着,小伙伴们都不在家,一个人在家就只能是看看书,或者对着院子里的盆栽发呆。 如果是以往,李明宛肯定就继续待在家里,但是从她想通了以后,就觉得周围的一切充满色彩,处处有趣,让她忍不住想要多看看。 李明宛不准备离开大院太远,她这具身体的年纪小,一个人跑到其他地方,指不定就被拍花子拍走了。在大院附近走走是最安全的,大院门口站着警卫呢,真有什么事,一喊就能听到,压根不用害怕。 她就这么走出去了,但是走出大院门口没两步,才走到石狮子面前,就看到季苇生手上抱着什么东西,整个人魂不守舍,呆呆的往大院的方向走。 眼睁睁的看着季苇生连门口都要走过,李明宛喊住他,“苇生哥哥,你去哪里呀?” 季苇生被李明宛叫住,“嗯?”整个人愣了好久,才如梦初醒,摆脱了方才魂儿都没了的状态,找回点理智,“我没去哪,就是回来。” 他反应过来,自己差点走过头,于是脸上浮现出一点红晕,不好意思的说,“谢谢你,我差点走过头了。” 李明宛原本以为他是发生了什么大事,才会这样,但是现在细看他的脸色,如果是不好的事情,应该就不会是这幅红着脸的样子。 看季苇生的模样,她竟然诡异的感觉,这可能是动了春心的样子? 可能是注意到自己的失态,季苇生很是不好意思,他转移话题,“我买了点豆腐,你等会也带点回家。” 李明宛这才知道他一直抱着的是什么,但是豆腐为什么要抱着一路走回来? 她不是很理解。更何况,他买的也不叫一点好不好,这得有整整一板了。虽然他们院子里的人多,可是就算想送东西,怎么也不会想到送豆腐吧。 不过,季苇生是好意,又是这个缺粮少食的特殊年代,送豆腐也不是不能理解。毕竟能送吃的都是一份不错的礼物。 “好呀,谢谢苇生哥哥。”李明宛道。 豆腐也不好直接分,所以李明宛又带着季苇生去了她家里,拿了盆放豆腐。 等到胡若弗回来的时候,李明宛把今天的事情说了,胡若弗没多说什么,就是道,等会儿她要包一些点心给季苇生送过去。 到了吃完饭的时候,饭桌上就多了豆腐汤和酱油蘸豆腐。因为送来的豆腐很新鲜,刚好适合蘸酱油吃,等到了明天就得炒着吃了。 饭桌上,胡若弗还说豆腐吃起来很熟悉。 李文畔就笑了,“豆腐的工序相同,除了有特殊秘方的,味道估计都相近。” 胡若弗也觉得奇怪,“大概是最近在单位豆腐吃多了,所以觉得熟悉。” 他们就这么吃着饭,偶尔闲话几句,氛围和睦。 李明宛吃着米饭,感受着暖黄灯光下,一个家庭的日常生活,心里也被照得暖暖的,唇边不自觉浮起笑意,眉眼弯弯。 她这具身体的父母长相都不差,她也是挑着两人的优点长的五官,以往是因为营养不良,所以看起来才干瘦蔫巴,面黄肌瘦,只能凸显一双眼睛还算有灵气,可是好好养着一段时间,肤色自然而然就白了起来,脸上也有了肉,五官看起来协调不少,没有瘦得失衡时候的怪异感,整个人都好看了起来。 她现在开朗了许多,变得爱笑,容貌上的优点被更好的显现出来。因为年纪小,所以也说不上多么美,但走出去确实是会被人夸奖是个好看的小姑娘的程度。 李卓晚则悄悄对明宛挑了挑眉,她就知道自家哥哥等会儿有事找她。 果不其然,等吃完饭以后,李卓晚就拿着一手掌大小的木笼子来找她。李卓晚把手上的东西放到桌上,招呼明宛坐到旁边,“你来看看,这是我白天在学校抓到的蛐蛐,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要是喜欢的话,可以留在身边。” 李明宛学着李卓晚的样子,拿着木签,戳了戳蛐蛐,然后抬头粲然一笑,“谢谢哥哥,我很喜欢!” 看到李明宛确实喜欢,李卓晚唇角不自觉翘起,他抓蛐蛐不是偶然兴起,而是因为从李文畔那里知道,当初李文畔第一次见到明宛,明宛就问他会不会编蛐蛐。 后来,李文畔编了个笼子给明宛,成功让明宛和他亲近起来。 尽管不知道李明宛为什么会喜欢蛐蛐,可既然她喜欢,他就试着去找来给她。李卓晚不是今天才去抓蛐蛐的,他找了好一段时间,不管是学校,还是周边的草地,他都翻了个遍,一直到今天才抓到一只合心意的。这只最凶悍,生命力也最强。 但这些他都只字未提,如果按照李卓晚一贯的作风,他付出了三分,也会不着痕迹的让对方误以为十分,对他心存感激,可是对这个妹妹,他是真的当成亲人看待,也就少了那些话术和心机。 李明宛一直到睡前都很宝贝蛐蛐罐子,时不时的看上一眼,想着白天的考试,想着和李文畔胡若弗一起吃的晚饭,还有李卓晚送给她的蛐蛐,梦里边眉眼都是舒展的。 她越来越适应这里的一切,并且感到快乐。 又过了两天,李明宛跳级的考试结果出来了,毫无意外,她考得很好,原本明宛的跳级是从一年级跳到二年级,但是最后去了三年级,连跳两级。 一切都非常顺利,除了季苇生。 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接连好几天,季苇生都会从外面买豆腐回来,一买就买许多。 偏偏他是客人,杨良玉的母亲有名媛的教养,做不出对客人挑剔的话,但是那么多豆腐有吃不完,最后各家各院都分了不少。 明宛接连几天都是顿顿吃豆腐。 作者有话说: 大长章来了~ 第40章 不说李明宛了,就连一向节俭的刘长征他妈,刘夫人都觉得奇怪,好好一孩子,怎么突然迷上了买豆腐,就是喜欢吃也没有必要这么天天买,还买这么多。 杨良玉的母亲端着名媛的架子惯了,肯定不会去和季苇生说这个,一个是怕季苇生多心,本来把人家留下来招待,就是为了给将来结个善缘,要是弄得人家以为他们嫌弃,适得其反就不好了。另一个就是男女有别,虽然她是杨璋玉的母亲,但是眼巴巴的跑去和人说这个,怎么都不太合适。 所以仔细想想,杨良玉的母亲觉得顿顿豆腐倒也不是不能接受。实在是因为杨璋玉最近不知道怎么了,也成天的往外跑,不在家吃饭,否则杨璋玉自己就能发觉好兄弟不对劲,去问上一问。 至于胡若弗和李文畔他们一家,八竿子打不着,每次收了东西,大抵就是送些东西回去,怎么也不会跑过去说你不要送了,这也太失礼数。 谁能想到,最后开这个口的反而是刘万里。刘夫人是能省就省的人,别说吃几天的豆腐,在乡下的时候,经常连饭都吃不上。想想那个时光,豆腐都是奢侈吃不起的东西。 然而就是这样的刘夫人,察觉到不对劲以后,找了自己的大儿子刘万里,因着杨璋玉和江平之的关系,季苇生和刘万里也是认识的,他们四个人关系一直不错。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29节 刘万里也早就回到了北平,一直没住在家里,自然就不知道季苇生的事情。 等到刘夫人说了以后,刘万里也很重视。他寻思着不对啊,认识这么些年,也不知道季苇生爱吃豆腐,而且季苇生虽然是农村出来的,可是人特别机灵,就是有时候性格里还是有点局促,可能是因为见的世面不够,但是无伤大雅,作为朋友没有那么多需要衡量计较的。 再听刘夫人的形容,刘万里就觉得季苇生不会是遇上事了吧,要不然怎么每天回去的反应也不对。 可怜刘万里这些年忙于打仗,不是在前线,就是在医院,就没有过春心萌动的时候,多聪明的一个人,压根没想到季苇生可能是有喜欢的姑娘了。 于是,当天晚上刘万里就去找季苇生了。他没有一开始就询问季苇生怎么回事,也怕季苇生会有什么难言之隐,到时候闭口不谈。所以刘万里就找了家小饭馆,带着季苇生去,只说是叙旧,然后旁敲侧击的问起他最近在杨璋玉家里住的习惯吗,北平适不适应,老家的亲戚都还好不好呀,之类的事情。 季苇生也不知道是因为他最近老是买一堆的豆腐往家里带,引起了刘夫人这个有着深厚人生阅历的农村妇女的警觉。他都老老实实的回答了,毕竟刘万里问的这些,看起来也都是在关心他。 在四个人里面,刘万里的年纪最大,经常关心他们,所以他一点也没觉得不对。 刘万里也奇怪,问了一圈,家里人没事,季苇生在北平也没遇到事,总不能是有人敢胁迫人民解放军买东西吧。 百思不得其解之后,刘万里索性就直接问了,“你最近怎么换口味了,天天买豆腐回家?” 季苇生这时候也察觉到不对劲了,感情刚才问那么多,就是为了问这个。 破天荒的,季苇生红了脸,摄摄半天都说不出个囫囵话,惹得刘万里都等急了,“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倒是说话,真有什么事,我们一群人都在北平呢,你怕什么?” 季苇生被他逼问得心一横,直接脱口而出,“我有喜欢的姑娘了。” “什么?”正准备放狠话的刘万里愣了愣,挺大个人了,也跟着结结巴巴,“那、那还挺好啊。” 说着,刘万里情绪又跟着起来,他在兄弟几个里面年纪最大,所以处处照顾关心他们,习惯了以后,遇到这种事情肯定要多问几句,“是哪家的姑娘啊?住哪呢?家里做什么的?” 他想起季苇生这段时间总是往家里带豆腐,又有些了然,“那姑娘家里是卖豆腐的?我说你好端端的怎么成天往家里带豆腐,现在隔着我家三百米开外,都能闻到豆腐香,大院里的人这几天豆腐是热了又吃,吃了又热。 不过这是好事啊,你怎么一点口风都不透。” 季苇生脖子根都是红的,“还不知道人家姑娘喜不喜欢我呢,说多了不是败坏她的名声吗?” 厚重如刘万里,都忍不住笑出声,“感情你这么多天的豆腐都白买了,不会连话都没跟人家搭上吧?” 看季苇生偏黑的脸孔上一片扭捏神色,刘万里就知道恐怕是真的了。作为兄弟几个里最年长的,他觉得自己很有必要引导一下季苇生的感情问题。虽然他也没追求过哪个姑娘,可没吃过猪肉还能没见过猪跑? 刘万里一下就有了主意,他给季苇生支招道:“你天天这么买豆腐回家,就算买到对方嫁人,也不见得能记得你……” “可我总不能上去就和人家说喜欢她,这不是轻薄人吗?”没等刘万里说完,季苇生就急着道。 刘万里的脾气很好,被打断了也不生气,他就像老妈子一样,是个天生爱操心的命,摆了摆手,继续说道:“哎,你先听我说完。” 季苇生遂倒了杯茶,殷勤地递到刘万里面前,就等着他往后说。 知道季苇生心急,刘万里也不卖关子,“要我说啊,你追求人家,肯定不止要买东西,你还要送东西,还要勤快的去帮忙。那位姑娘家里是卖豆腐的不是,每天摆摊肯定有不少活,你去买东西的时候,看到重的难的,就主动去搭把手,经常找点活做,一来二去不就熟了?每次再带份点心,吃的喝的,只说旁人送多了,也拿去送给人家。 你要记得,这种时候,心要端正,眼睛别到处乱瞥,免得人家觉得你轻薄。 等她对你也有好感的时候,就去和她表明心意。这样一来,多半就成了。” 季苇生一脸受教的点头,“要当面说吗?” 刘万里跟着想了想,摇摇头,“还是不要了,我记得璋玉以前在外头求学的时候,就追过女孩子,写了情书,要我说,你到时候就写情书好了。” 季苇生有些尴尬的挠头,“可我斗大的字都不认识一箩筐。” 仔细一想,好像是这么回事,刘万里也尴尬了,“那不然表明心意的事情后面再说……” “成,我明天继续去。”季苇生也下了决心。 于是,两个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的人,在你一言我一语中,敲定了追求姑娘的办法。 只能说,一个敢说一个敢听。 惨的依然是大院里的几户人家,连着两三个月都没断过豆腐。 李文畔胡若弗,甚至是江父、杨父这些人还好,他们工作忙,经常吃食堂,倒也不至于顿顿吃。至于刘长征的爹妈,他们从前是过惯了苦日子,一朝乍富,过上了好日子,也不至于忘本,豆腐就豆腐了,有什么不好的,他们曾经还连地瓜都吃不上过呢。 只苦了下面几个小的,李明宛想起自己晚饭里的煎豆腐,就忍不住走出她家的院门,想出去透透气,迎面撞见同样苦着脸的杨良玉。 两人互相对视,都从对方的眼里看见了恐惧。 李明宛心想,她或许下辈子也不想吃豆腐了。 就在大院里的众人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结束这暗无天日的吃豆腐生涯时,边疆告急,不论是江平之、杨璋玉,还是刘长征和季苇生,他们都被召回部队。不仅如此,全国上下都陷入紧张氛围,农民更加卖力的耕耘天地,学生们开展汇演,筹钱筹物,上下一心。 在所有人都提着一颗心的时候,战事打响。 李明宛住在大院里,比旁人更加能感受到不同。从宣告战事前,她就发现大院里的大人们时常紧皱眉头,经常和不同的人会面,原本就忙碌的人,行色愈发匆匆。 到了宣告之后,她甚至有时候经过窗户,还能听到温和博雅的李文畔隔着电话大声斥责人的声音。 因为举国上下都陷入紧张的氛围,全国人民热火朝天的为前线运送物资,时间的流逝反而不那么明显。 李明宛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直到某一天,大人们的神色凝重,连秘书们走路都悄然放轻,她隐隐知道,应该是出了什么事。 各家各院,几户都有人在前线上。 她慢慢的往家里走,心却被悬起来,每一步都走的惴惴不安,这里面的任何一个人,不管是谁,她都曾经和他们打过招呼,他们都对她散发善意,他们任何一个人,都是那么年轻,英姿勃发,充满朝气,是东升朝阳,有着无限的可能。 她在经过一处拐角的时候,悄然停下,那是刘长征的家,上面悬挂白布,意味着里面有人去世。而刘长征悲伤愤怒的声音隔着院子,清晰的传进李明宛的耳朵,“我也要上战场,为我哥报仇,只要这片土地上还有一个人站着,就不能让那群杂碎踏过……” 她的眼泪一下子就掉了下来,怎么也止不住。 原来是刘万里。 她是见过刘万里的,刘万里回来之后并不住在大院,只是偶尔回来。那是个宽厚的大哥哥,穿着军装,特别高大,但是因为在大院里一直都是最大的那个,所以对底下的弟弟,还有院子里的妹妹都很照顾,他没有任何花钱的爱好,却总是会在回大院的时候提前买好糖,看到大院的小孩就分上一两个。 李明宛还记得她第一次见到刘万里的样子,那是一个下午,天气晴朗,午后的风还带着一丝干燥。刘万里一看到她,就露出一口白牙,喊她的名字,还任她挑选最喜欢的糖,并且承诺有机会要带她去吃全北平最好的馆子。 再后来,还没来得及兑现承诺,他们就全都上了战场。 而曾经的承诺,再也没有兑现的机会了。 李明宛不自觉走进刘家的院子,刘夫人坐在椅子上,怔怔的抱着刘万里的遗书,旁边是赶来帮忙的胡若弗和杨良玉的母亲。 最上首是刘万里的照片,上面整齐的摆放着他的军装。 刘夫人神情呆滞,这个在农村呆了很多年,又因为丈夫投奔的队伍原因,而曾经不得不躲躲藏藏许多年的精明女人,这一刻好像彻底麻木,比起李明宛第一次见到她时的精明干劲,好像一瞬间老了十多岁,头上多了许多白发。 其实,不仅是刘万里,就连刘父也去了战场,按刘父的地位,如果他想的话,绝对能把刘万里送去安全的地方,至少不那么前线,至少不是死的尸骨无存,和无数的战士一起,尸首裹挟山谷,连个碑都不知道该立在哪里。 可他没有。 一视同仁,最骄傲自豪的儿子死在了战场上。 李明宛不知道如何形容自己此刻的心情,好似和眼前的悲壮相比,以往的纠结都显得那么不堪一击。她仿佛间有些懂得那些先辈的心境,懂得了他们的不屈与坚守。 她是旁观者,又成了参与者。 从刘万里牺牲之后,整个大院破天荒的宁静下来,不管是贪玩耍赖的刘长征,还是骄傲自满的杨良玉,大院里最不懂事的小孩们,好像都在一瞬间成长起来。 可是战争没有结束,牺牲也不会停止。 江平之所在的部队在某场战役中遭遇轰炸,生死未明。 这是大人们以为李明宛已经入睡,李文畔才同胡若弗说的,毕竟江家只剩下父子二人,江平之的母亲过世多年,江父虽然和江平之并不亲厚,可江平之却是他的独子。 不知道又过了多久,也许是几个月,也许是一年,在李明宛去找杨良玉一起上学的时候,撞见杨母正在收拾季苇生的东西。 战事从开始到现在,过了这么久,杨母还是一直保留着季苇生的房间,和杨璋玉的房间一样,时时打扫。当初是为了结个善缘才把人留下来,好好照顾,但是相处久了,却是真的有感情。 李明宛知道,如果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杨母是不会把季苇生的东西单独收拾出来的。 果不其然,在看到杨良玉母亲搬出来的箱子上,李明宛看到了季苇生的遗照,和刘万里当初的一样,他们同样都是笑着的,正当年华,不同的是季苇生笑的露出了牙,他应当不怎么拍照,所以笑容明亮又腼腆。 大概他当初拍照的时候,也想不到这会成为他和人世间最后的联系。 在李明宛晃神的片刻,也许是心情沉重,搬着箱子、穿着高跟鞋的杨母,不慎向旁边倾倒,好在李明宛眼疾手快,及时把杨母扶住。 人虽然没有摔倒,但是季苇生的遗物掉了出来。 李明宛帮着捡起来,却看到一封信。 信封上写着君华亲启。 看得出来写信的人字写的并不好看,字没有字形,但是却是一笔一画,努力写到最端正。 在李明宛拿着这封信愣神的时候,上首传来杨良玉母亲惋惜的声音,“这信是在苇生走了以后,收拾衣服的时候翻到的,信里是他向一个姑娘表白呢,看底下的日期,应该是两年前就写好的,估计是赶上回部队了嘛,没有送去。真是可惜,上面没有地址。 这封信大概是没有送出去的机会了。也不知道他的心意,对方知不知道。 唉,也许不知道也是件好事。” 杨母被岁月偏爱的秀美面庞上浮现一丝愁色与遗憾,或许连季苇生都不清楚,这封信没能送出去,究竟是遗憾还是庆幸。 春去秋来,四季轮转,当杨璋玉站在家门口的时候,整个人消瘦得脱了形,比当初的李明宛还要骇人。 他回家的时候,正好撞见李明宛和杨良玉放学。 经过胡若弗的悉心照料,李明宛长得很快,他们发现当初接回李明宛的时候,或许她就不止七八岁,但是因为长期的营养不良,看起来年纪小了很多。所以在吃饱穿暖的情况下,李明宛的身高一下就起来了,虽然不能准确算出,但是看身高,大致估量李明宛当初就有九岁或者十岁。 所以当时李明宛跳级到三年级,才是她的年纪刚好应该读的年级。 后面明宛又跳了一次级,直接和杨良玉成了同班同学。两边家长都很高兴,互相之间也能有个照应。 于是,她俩现在一起念初一。 两人更是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在看到杨璋玉的那一刻,刚刚还对明宛有说有笑的杨良玉,一下就停了下来,目光片刻不离自己的亲哥哥。 良久,她才咬着唇,眼泪不受控制的往下掉,开口就是哭腔,哽咽着说:“哥,你可算回来了。” 然后,这个骄傲自重的小姑娘,一下子扑进杨璋玉的怀里。也许是因为瘦了太多,以往这个厚实宽广的怀抱,在此刻竟然向后踉跄了两部,但还是接住了杨良玉,“都知道我回来了,还哭什么,这么大人了还哭鼻子。” 要是换成几年前,杨良玉肯定毫不犹豫的反唇相讥,不落下风,但是到了今时今日,她就只是抱着杨璋玉哭。 这几年,刘万里走了,季苇生走了,那些鲜活的生命只留下黑白的相片和遗书…… 见多了离别,重逢便显得尤为可贵。 好不容易哄住爱哭的妹妹,杨璋玉才敢踏进家门,大概是近乡情怯,他刚刚站在家门口,想到母亲或许会因为他而愁容满面,便不敢踏进门。可在看到杨良玉以后,这种情怯,反而变作思念,席卷而来。战场上的疲惫,雾霾霾的尘土和鲜血,让他迫不及待的想看见家人,洗尽炮火的尘埃,重归宁静。 也许是骨子还有自幼受到的教养影响,他在这样激动的情形下,也仍然记得顾全他人,还能同明宛打招呼,“你是明宛吧,长这么大了。” 李明宛知道接下来应该是他们一家人团聚的时候,所以她没有打扰他们,只是笑着喊了声,“璋玉哥哥。” 然后就主动提出回家,让杨璋玉可以带着妹妹进家门。 她不知道杨母是什么反应,可终于,他们苦苦等到的不再是冰冷的讣告,而是重逢,是活生生、身体温热的亲人。 等到李明宛回到自己房间的时候,心情依旧很好,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 她看到窗台的墙缝中,颤颤巍巍的长出一朵紫色的小野花,生长的艰难,却还是向阳而生,迎接着希望和曙光。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30节 因为杨璋玉回来的原因,杨良玉每天放学都迫不及待的想要回家,今天刚好李明宛值日,她看着杨良玉时不时探头的样子,主动提出让杨良玉先回家。 见状,杨良玉反而不好意思了。她反而坐住,要等着李明宛一起放学,还是李明宛推了好久,才说动杨良玉先回家。 看着杨良玉欢欣的步伐,李明宛的心情也不自觉的跟着变好。 如果说有什么美中不足的话,就是她打扫完教室,准备回家的时候,恰好在校门口碰见同样是值日生的谭康平。 他总共也没见过李明宛几次,可就是对李明宛印象深刻,甚至每次别人一提起和她相关的消息,他就忍不住关注,所以他清楚的知道,李明宛当初跳级成功,后来又参加了跳级考试,也是连跳两级,特别聪明。 而且她的父母是李文畔和胡若弗,他的父亲见了李文畔,都要客气恭敬。 和李明宛一比,他的家世也就不算什么了。而李明宛当初之所以上学晚,也是因为以前时代特殊,把她寄养在老乡家里,后来才接回来。凡是讨论到和李明宛相关的事情,大多是感慨艳羡。 可能因为每次在他快要不记得李明宛是谁的时候,都有人会刚好提起她,所以李明宛的成长轨迹,仿佛就在他的脑海里,活灵活现。 于是,每每在人群里,只要李明宛在,他就能把李明宛一眼认出来。 但却并没有刚好碰面的机会。 今日也实在是巧了,他便主动对李明宛打招呼,“你是……杨良玉的妹妹吗?” 他没有直接透露出自己认识她,知道她的近况,虽然他没有恶意,但在旁人眼里,听起来恐怕免不了惶恐多想。 李明宛刚一被谭康平叫住,先是愣了愣,很显然她不记得对方是谁了。 过了这么几年,大家或多或少都长开了一点,加上原书里的人物已经不在像过去一样,犹如一座大山压在李明宛的心头,她认不出谭康平,实在是再正常不过。 “你认识我?”李明宛白净剔透的脸上流露出疑惑的神色。 谭康平正了正神色,正准备解释的时候,李明宛突然神色一变,如遭雷击一般直勾勾的盯着一个方向。 她全然忽视了谭康平的存在,紧张到连手都在轻颤。 谭康平不解的顺着李明宛的目光望去,街的对面站着一个穿军装的男人,他身材颀长,虽然面庞消瘦,可胸膛依旧宽厚,鼻梁挺拔,眉目俊朗,不是武夫的莽撞,反而有一种萧萧肃肃的风姿,军装为他增添了运筹帷幄的沉稳,可能是刚下战场不久,眼神还带着一缕杀伐锐利,能穿透人心。 但他在望向李明宛的时候,眼神却不自觉柔和了下来。 谭康平知道李明宛有一个哥哥,叫李卓晚,可却不是这么大的年纪,看两人的样子,应该感情很深厚。 李明宛才不知道谭康平在想什么,她攥紧斜挎包的带子,快步走过去,眼里流露着惊喜,“平之哥哥,你回来啦!”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3-02-01 22:52:22~2023-02-02 23:21:09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咸鱼婶10瓶;清涟8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41章 江平之粲然一笑,本就清隽的五官显得愈发俊朗,“嗯,我回来了。” 李明宛当初在知道江平之失踪的事情之后,一个人躲在被子里悄悄哭了好久,大人们并不知道她那天没有睡着,也就不知道她听到了这个消息。所以后来江平之不但找到,还立了大功的事,也就没和李明宛说。 正常情况下,他们不会和孩子细说这些事。 当然,那次江平之虽然活着回来了,可也是九死一生,为他做手术的医生都不确定他能不能活下来。他的身上甚至还有流弹的弹片没能彻底清理。 对于李明宛而言,江平之有着特殊的意义,哪怕分别了好几年,依旧会在梦里梦见他,想他是不是还活着。 杨良玉有多惦念杨璋玉,李明宛对江平之的惦念丝毫不逊。 可这么多情绪,等到真的见面的时候,悉数化作眼泪,李明宛低着头,不想让江平之看着自己不争气疯狂掉泪珠子的样子,“回来就好。” “走,我们回家。”李明宛瓮声瓮气的牵起江平之,要带他往家里走。 江平之没有任何反抗,只笑着纵容她的举动,就和李明宛小时候一样。 他们回去了,谭康平还在原地看着他们的背影,看着他们连影子都消失不见,就和几年前痛李明宛打招呼的时候一样,那种奇妙的感觉再一次笼罩在谭康平的心头,遗憾愧疚,是他怎么都说不清的感受。 又或许,在没有机会说清楚。 李明宛带江平之回大院的时候,胡若弗竟然也在,很显然他们比李明宛更早得到消息,知道江平之会回来。 只不过胡若弗她们也没有想到,江平之回到北平的第一件事竟然不是回家,而是去李明宛的学校找她。 他甚至还知道李明宛跳级的事情。 其实,在江平之的部队遇上空袭牺牲之前,他偶尔还能寄信给李明宛,问问她的现状,也能收到回信,后来重伤入院,再后来通讯不便,慢慢的也就没了往来。 可着不妨碍他依照先前知道的消息推断,李明宛现在应该已经上了初中。而靠近大院,学校还好的中学,就是刘长征以前读的那所。虽然没有明说,可是李明宛住的大院,附近也是一些干部的住所,他们不约而同的把孩子往那所中学送。 倒也不是说那所中学只有干部的孩子,可确实占比更大一些。 江平之也就去了那所中学,他站在门口等了许久,最终还是等到了李明宛值日完放学。 大家也许是商量好了,江平之刚和胡若弗打过招呼,杨良玉的母亲就带着杨良玉和杨璋玉出现,他们还捧着两道菜过来。 杨母就算刚刚做过菜,身上也是干干净净,头发一丝不乱,甚至走路的时候还能闻到香味。李明宛和她们在这座前清的府邸里一起生活了这么久,虽然没有日常一处吃喝,可也知道了些杨母习惯,大概是在做完菜后,抽空去洗漱了一番,才能做到这么齐整。 而胡若弗就是简单的齐耳短发,衣服也很朴素,身上系着围裙,笑吟吟的和杨母打招呼,“你也太客气了,说好在我这一块儿吃,怎么还带了菜过来。” 李明宛看着胡若弗,虽然她没有杨母的面容那么美丽,也没有杨母举手抬足的淑媛气质,可她一旦笑起来,风采丝毫不逊于杨母。 “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我想着今天人多,光你一个人忙活也太累了,就自作主张加了两道菜。”尽管和胡若弗相处这么多年,关系亲厚许多,杨母一开口也仍旧是大家闺秀的客套礼貌。 其实这几年下来,为了供应前线,各家各户哪有余粮呢。换成以往,物资虽然贫瘠,好歹也能时不时的吃上肉菜,现在打打牙祭都不是件容易的事。 主要是李文畔这些人,是枪林弹雨闯过,雪地草根啃过,最有艰苦决心的那批人,就怕自己这边开不好头,上行下效,前线的人还吃什么呢? 所以也很少能见到肉腥。 现在战基本是打完了,不见得国家立刻就能富强起来,因此这顿算是庆祝团圆的饭,也朴素得过了头,仅仅只有一道肉菜,还是菜里混合着肉。 杨母当然不会例外的带大鱼大肉,但她做的是一道香煎肝和一道糖醋素里脊。杨母做的菜都要非常舍得放料,现在买东西都凭票买的,所以哪怕是油盐酱醋的佐料都得非常省。 想李文畔和杨父这样的人,当然有自己的供应,可着并不妨碍他们主动让出去,选择给更贫困的人,甚至是直接送去孤儿院一类的地方。如此一来,日子就过得更加紧巴巴。 就算李明宛也不会顿顿都能吃到重油重盐的菜,但相比很多吃不饱饭的人,她至少三餐不愁,非常非常偶尔还能吃上一次点心。相比大多数人,她的生活已经算是非常不错了。衣服虽然也穿得久了,有些泛白,可没有打得到处都是补丁,在一众孩子里穿得算是很好。 胡若弗帮着杨母把菜端上桌子,两人闲话家常的时候,外面也传来李文畔和另外两人说说笑笑的声音,原来是杨良玉的父亲和江平之的父亲。他们的脸上都满是笑意,这几年稍显老态的面容也变得精神许多,三人一同跨进门。 也不奇怪,他们都是年少起就投身革命,志趣相和的同仁,尽管不像江平之和杨璋玉他们是一起长大的,可也算年少相识。当年一起的那些人也没剩几个了,就算从前只算泛泛之交,过了这些年,经过岁月沉淀,情感就发生了很大不同,像是人老以后很容易念旧一样,以往的青葱时光也容易浮现眼前。 他们虽然同住在一座大院,可各自有各自的工作要忙,没有太多交汇的地方,也就少了如今日一般畅快攀谈的机会。 今日之所以有这么一场小聚,一是因为战争结束了,二是为了给九死一生回来的孩子吸尘,以后尚且不知道会怎么样,更不知道将来还能剩几个人,趁着人都还能凑全,好好的聚一次。 上一次孩子们都在的时候,就没有像今天这样聚过,往后,再也凑不齐人了。 他们三个人坐下,李文畔环视一周,语态和蔼的问出疑惑,“怎么没见到剑龙一家人?” 他的话才刚落,外面就传来刘剑龙爽朗的笑声中气十足,“这不是给你们拿好酒去了吗。” 距离刘万里牺牲已经过了很久,刘万里是那场战役中最早牺牲的将士,时间或许真的能抚平伤痕,刘家人已经渐渐地从悲伤绝望中走出来,他们能好好的面对生活,看起来也打起了精神,只是相比过去,老得太快。 有时候李明宛去看刘夫人,她看起来神色如常,可是偶尔会对着窗户,甚至是某一盆花草轻微愣。窗户的对面原本是刘万里的房间,花盆也是刘万里带回家的。 他们将悲伤藏进心底,活着的人总要生活,但在某个瞬间,还是忍不住回忆起离去的人。 跟着刘剑龙一起进来的还有刘夫人和刘长征,今天是这几年少有的喜庆日子,刘夫人微有疲倦,布满皱纹的双眼也隐隐上翘,有了笑意。 “还不是怪我家这口子,不知道发的什么疯,非要拉着我一起去取酒,要不然我就能过来帮衬着点,哪能让胡大妹子一个人把活都干了,我们大家伙是吃的舒服,净劳累她。”刘夫人开口还是和过去一样爽利。 “哪有累不累的,我昨天就和文畔商量好了,我们今天作东,得好好招待你们,做东的人家怎么能让客人干活。你也别心疼我,前半茬我来,后半茬文畔来,我做饭他洗碗,分得清清楚楚,要是有辛苦,一想到文畔也有份,我就不觉得辛苦了。” 胡若弗这一番话,看起来在挤兑李文畔,实际更显得他俩感情好,又有趣,引得众人哄堂大笑。 这是几年来,大院少有的欢声笑语。 大家也没怎么客气,挨个坐齐了。 等到每个人都搜按着自己家人做好以后,猛然间发现还多出了两副碗筷。像胡若弗这样精细不出错的人,摆碗筷的时候,怎么可能会出错呢,既然摆了,就一定是有人坐的。 杨母看向多出来的两副碗筷,犹豫着说,“是还有人来吗?” 胡若弗脸上的笑容慢慢淡去,“嗯。” 席间安静了一瞬,看着空出来的两个位置,心里都有了数。刘夫人看着桌上的两副碗筷,拢了拢头发,坐得更正一些,脸颊尽力扬起笑容,想让自己显得愉悦一点,体面一点。 刘剑龙适时打开那瓶特意取回来的酒,挨个给人倒上,尤其是空的两个杯子,斟得满满当当。 虽然桌子四周坐满了人,但却鸦雀无声,满室寂静。 刘剑龙倒完最后一杯酒后,才开口道:“这坛酒是我当年偶然得到,一共两坛,我想着我有两个儿子,刚好可以留着他们结婚的时候,一人开一坛,也不算偏心。” 这个长得五大三粗,一脸凶相的大汉,忍不住顿声,只是不晓得他是不知道说什么,还是怕下一刻忍不住哽咽。 他忍住喉咙间的痒意,继续开口,嗓门还是那么大,唯有桌下那只足以百步穿杨的手忍不住微颤,“我大儿子没这个福气,他命短,娶媳妇的酒是喝不上了。可好酒不能浪费,今天算是庆祝几个孩子能平安回来,也是敬他们在战场上不做孬货,是个有血性的中国汉子。 我得谢谢胡家妹子和文畔老弟,特意给我大儿摆上了碗筷,让他也能吃喝上,苇生这孩子当初也在大院里住了一段时间,他也是好样的,今儿个摆碗筷也当有他的份。 算我充个大,第一杯酒,我做头,敬给这些在战场上不做孬种的好儿郎们!” 说完,他把杯子里的酒满满洒在地上。 不约而同的,不管是拿着酒杯的大人,还是拿碗装饮料的小孩,都从椅子上站起来,神色郑重肃穆,双手捧着杯子或是捧着碗,往地上倾洒酒水。 往地上倒完酒,刘剑龙大笑起来,他的笑声仍旧是中气十足,却不是因为发自内心而笑,笑意不达眼底,反而有种莫名悲凉。 他道:“老子这辈子喝不上大儿子娶媳妇的酒,可能喝上儿子为国捐躯的酒,这辈子,值了! 有这么个好儿子,我刘家八辈祖宗都光荣!” 一直沉默的刘夫人已经是泪流满面,李明宛这才发现在她强作笑颜的面容外,早已银发丛生,她责备丈夫,“你这人,这是文畔家做东,给回来的孩子们庆祝的,你倒好,喧宾夺主,说这些多丧气。” 李文畔的面色沉了沉,郑重的道:“您这话可太伤我和若弗的心,我和若弗的本意就是为孩子们庆祝,不管是回来的,还是没回来的,他们都是好孩子,都当得起这顿饭,更别提丧不丧气,为国捐躯的孩子,别说一杯酒,就是在这祭奠,于我和若弗而言,都只有光荣。” 杨成桢和他夫人也都纷纷劝慰,江平之的父亲虽沉默寡言,也说了句,“都是好孩子。” 刘夫人红了眼眶,也不再说这些。 等敬完了没回来的人,慢慢的,桌上热闹的氛围重新回拢,大人们推杯换盏,小孩子则迅速吃菜,难得吃这么丰盛呢。 吃到一半,免不得提起杨璋玉和江平之来。江平之必定是要继续从军的,可是杨璋玉在战场上虽然平安回来,但腿脚却出了问题,平时不细瞧没事,走得太快却会跛脚。 这事原本还没有被发现,是杨璋玉有一回帮着杨母提水,走快了,动作显现出来,细心的杨母很快就发现不对,在她不断的追问之下,才得出真相。 不出意外,杨璋玉是无法继续待在部队,只能转业了。 至于江平之,他表现好,立的功够多,虽然年纪还不大,但是凭他的功劳,这次很可能还会再升一升。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31节 所以,杨母忍不住问起自己的儿子,到底有什么想法。 其实按照杨母的一贯习性,是绝不会在这么多人的情形下问自己的儿子,在她眼里这种举动未免有点不得体,可是她太迫切的想要让自己的儿子有一个安全的环境,做到这么地步已经够了,她都已经死了一个儿子,就剩下杨璋玉和杨良玉两个孩子。杨璋玉的那条腿,尽管平时看起来和正常人没什么两样,可再怎么没两样,也都是残了啊。 为了这个,她私底下不知道哭了多少次。 她也知道自己的儿子对这身军装有感情,但再怎么有感情,也不能拖着不转业。她已经想好了,到时候让杨璋玉选一个离家近点的单位,能够时常看见他,也就够了。 偏偏不管杨母私底下怎么问,他都没个准话,知子莫若母,她怎么会看不出自己的儿子在想什么。 未免夜长梦多,她甚至不放过在众人聚集在一起吃饭的机会,也要重新问一遍杨璋玉。 看着杨璋玉一直沉默,杨母自己都已经做好他会和之前一样,找借口搪塞的准备,可他却突然开口,声音中带着久不说话的涩然,“去边疆,什么单位都好。” 就在杨母满心欢喜的时候,听到了杨璋玉一整句话,想来注重礼仪姿态的杨母失手将筷子摔在地上。她知道自己失态了,努力平复心情,勉强一笑,打着圆场道:“不小心没拿稳。” 她没有当着所有人的面和杨璋玉起争执,这是她曾经受过的教养带来的束缚,也是她留给自己的颜面。一语惊起千层浪,桌上的人心知肚明,又有的闹了。 因为杨璋玉心智坚定,绝对不是因为母亲的哭闹挽留就能改变心意的人。 李明宛安安静静地吃着饭,看着众人的神态变换,这时候江平之默默夹了一筷子肉给明宛。他看出来李明宛很想吃那道菜,但是因为离得太远,想夹到就必须兴师动众的站起来,加上刚刚因为杨璋玉的话,引得那到菜正对着的杨母神色不好,气氛紧张,所以李明宛一直没敢伸筷子去夹。 她看着碗里的肉,抬头对江平之展颜一笑,就和小时候他总是偷偷给她糖吃一样。 后面江平之也帮李明宛夹了几次菜,都是李明宛投了目光,但是又不好意思跨越山河伸筷子夹的。 也不知怎的,大人们聊着聊着,就聊到了至今未婚娶的江平之身上。 “说起来,平之今年是不是也有二十四了?怎么还不谈个对象?”问这话的是胡若弗,她也没有催婚的意思,像他们这批人,出过国留过洋,思想开明的很,别说二十四了,就是三十多结婚的人也有,甚至还有人坚定信仰,抱定独身。并不像乡下老太太,孩子菜是对岁,就着急忙慌的给孩子相看对象,孩子都还没长大呢。 江平之给出的回答也很官方,偏偏桌子上的这群人,没有反驳他的余地,他说,“家国未安,何敢谈婚嫁。” 这种说辞,桌上的几个人年轻的时候几乎都义愤填膺的说出来过。不过,相比从前风雨飘摇的家国,现在真是好太多了,虽然穷,虽然什么都在建设,可至少人民自己当家作主,祖国的脊梁傲然挺立,风骨犹在。 胡若弗听见江平之这么回答,就没再说什么,李文畔倒是夸奖了一句,“有志气,有青年如此,何愁国不兴旺。” 低头吃饭的李明宛默默算起了年龄,虽然大家都以为她不知道自己的过往,可是李明宛记得书里的描述,按照原书里记载的时间线来看,她现在的年纪,等过了年就应该是十三了,这样算起来,其实江平野没有比她大太多,也就是十二岁罢了。 李明宛在心里这般想到。 但事实上,十二岁,都已经是她这具身体的年龄了。 这顿饭吃了很久,但也吃的很快,和奔流而去的时光相比较,短的仿佛一瞬。 在吃完这顿饭后没几天,杨母和杨璋玉闹起来的事情人尽皆知,她这么重脸面的人,最终都啜泣着苦苦挽留杨璋玉,可到底没能让杨璋玉改变主意。他仿佛变了一个人,人谁劝说都不管,非要一头扎进边疆,按照他的功劳和学历,明明能留在北平做干部,一众的单位抢着要。他精通四门外语,就算去杨父身边,都没人能说出半点错处,可他偏偏要去边疆的单位。 最终杨成桢和他在书房私下疼了一次,不知道说了什么,杨父最终还是放他去边疆,并且主动安抚劝说妻子。 外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可杨良玉却悄悄告诉明宛,杨璋玉之所以这么果决,是因为他说有太多的占有牺牲在边疆的另一边,他不想离那些战友太远。他们长埋异乡的土地,他就在祖国最靠近他们的地方,始终守着他们,守着这片山河。 回来的这几日,他在梦中都是战友们一个个倒下的身影,挥之不去,难以忘怀。 听完杨良玉的转述,李明宛也沉默了,或许去边疆建设,对于杨璋玉才是最好的选择。 杨璋玉去了边疆,江平之的位置也确实升了升,然后被调到地方的部队去,每年能回来的时间并不多。 时间渐渐过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李明宛也按部就班的上着学,度过宁静的中学岁月。 李明宛在现代知识作为铺垫的情况下,很轻易的成为同学父母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并且顺利的考上大学,在她考上大学的那天,还收到了江平之从地方寄来北平的东西。 她顺利成年,未来应当是光明坦荡。 可作为大院的孩子,她却渐渐嗅到不对,风向不对。 她的父亲李文畔,好似闲了下来。 某一日走在街上,她听见广播在大声宣告着号召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猛然间意识到,开头几年形势没有那么严峻,所以在原书中没有怎么提及影响,她下意识的被原书的内容带跑偏,忽略了她现在家庭,反而最容收到风向影响。 偏偏这是本架空的书,她根本没办法按照她在现代历史中知道的那一星半点的内容来做些什么。 等到李明宛抱着书,和往常一样回到家的时候,却听到李文畔的其中两个秘书站在角落里,一脸苦色的聊天。 “今天又被为难了吗?”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我们受点气就算了,可……”赵秘书欲言又止,他显然是想说李文畔,可又怕提到李文畔被有心人听到,到时候又成了为难李文畔的理由,小声委婉道,“怎么能怀疑李……不响应号召呢,这不是挑起对立吗?” 李明宛听着他们说的这些,心里渐渐有数,她回到家,和往常一样,瞧不出半点异色。 李文畔正在廊下看书,见李明宛回来,摘下眼镜,和蔼地笑了笑,“今天回来的这么早?” 作者有话说: 先睡啦~明天起来捉虫感谢在2023-02-02 23:21:09~2023-02-03 23:16:39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咸鱼婶10瓶;24146426 6瓶;闻弦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42章 李明宛现在彻底长开了,脸白如玉,几乎毫无瑕疵,一双眼睛望人的时候,像是柔柔的春水,看得人内心不自觉平静,但她弯眉的时候,便成了春柳,时时拂皱池水,漾起波纹。 她不喜欢梳太繁琐的头发,就学着时下女孩们将头发梳成辫子,分别垂在两边,爽朗清丽。为了方便,她经常用的确良的白衬衫搭着半边裙,随意的穿双小皮鞋。 当然,也是时代限制,没有现代那么多五花八门的衣服。这样穿一身衣服,最简单方便,而且不管是以在李明宛,还是这个时代的眼光看来,都不算难看。 甚至以这个时代的眼光来看,是最时髦好看的,毕竟的确良的衬衫也不是那么好买,人们也更倾向于穿结实好用的裤子。她这幅打扮,就是标准的家境优渥的城里人才能有的。 比起衣着,更吸引人的还是容貌,同样的青春年华,走在大学的校园里,她最引人瞩目,让人总忍不住想多看两眼。 和李明宛相对应的便是李文畔和胡若弗渐渐老去的容颜,他们的年纪本来就不年轻了,收养李明宛的时候,已经是五十岁上下,李文畔现在看书都不得不戴上老花镜。 李明宛看着渐显老态,可精神依旧很好,对着她和蔼浅笑的李文畔,意识到她的养父母渐渐老去,需要她来为他们遮风挡雨。 她掩下心中的种种思量,扬起一个明亮的笑容,“大一本来就没什么课,我不太想参加那些活动,就早点回家啦。” 李文畔合上书,微笑着听李明宛讲她的大学生活,他松弛的脸皮上已经浮现点点老人斑,可含笑注视的时候,依旧风采不减。 “大学的活动应当是很多的,你可以多去看看,说不定能遇到意趣相投的同学。”李文畔含笑听完李明宛的形容,试着给出建议。 他的建议可是站在自身的丰富经历上,想当初,他也上过大学,还因此结识了胡若弗,以及其他一大批有相同志向的人,那真是最好的年华了。 李文畔回忆到过去的岁月,眼里浮起淡淡的怀念。 李明宛却不知道该怎么和李文畔说,现在大学早没有他那时候的自由博学风气,那时候人们深受剥削,底层人民受限制多,不知怎的反而延伸出自由的风潮。 在中西方文化的碰撞中,民国的人,要么就是极致的保守,要么就是极致的开放。不仅是衣着上,就连学术界也是如此,甚至有学生试图试验不同的社会形态,哪个更有利中国,存在是否合理。 现在大学里是有很多活动没错,可是大多都围绕着一个思想,歌颂同一件事,不管是读书会,还是舞会,等等的,都是如此。所以李明宛压根提不起兴趣,还不如回家窝着,哪怕在家里多看一本书,都比这有意义。 可面对李文畔,她却有些不愿讲出来,她怕李文畔失望。李文畔这段时间需要烦心的事情太多,她不想再增添他的负担。 所以李明宛放下书,索性撒起娇,“哎呀,可是我想早点回家,陪陪我的老父亲呀。” 胡若弗拿着果盘走出来,她的齐耳短发上断断续续参杂着大半银发,促狭的调侃起明宛,“原来你只惦记你的老父亲,不惦记你的老母亲呀,枉我还想着你爱吃凤梨,看来是白准备了,小没良心的。” 胡若弗嘴上说明宛,可眼里的笑做不得假,语气里全是宠溺。 李明宛直接从后面抱着胡若弗,黏着胡若弗,撒着娇,“我哪来的老母亲,我母亲可年轻着呢,是世界上最最温柔可亲的母亲。” 胡若弗被她的甜言蜜语逗得直笑,“你这小嘴,怕不是抹了蜜。” “就算抹蜜,也是您买回家的蜜。”李明宛理直气壮的说。 她这番小女儿作态,逗得胡若弗和李文畔都笑了。有这么个女儿在身边,工作上的愁苦都悉数消失。 而在吃完饭回到房间里以后,李明宛脸上的笑容消失,她看着自己的课本发了会呆,这不仅是课本,更是象征着光明未来的大学文凭,她将来可以有许多选择,但不出意外,条条坦途。虽然现在风向不对,李文畔也受了些为难,可他的地位不同,再怎么艰难的时刻,都不会有性命之忧。 尽管如此,李明宛也想靠自己,为李文畔夫妻做些什么。他们都是很好的人,更是抚养她多年的养父母。 李明宛打开桌子,把自己的课本放回去,又满满合上。 有些决定,在无声中落下。 她挑了个晴朗的周末,骑过道路两旁长长的树丛,自行车在知青办门口停下。受到号召,来报名的青年很多,他们每个人的脸上都有着青春的狂热,仿佛一把火,怎么也燃烧不完。 李明宛挑的是人最多的时候,一直到她从里面走出来,都不知道自己原来能说出那么大义凛然的话。 但是今天过后,大家都会知道李文畔的女儿在经过他的思想教育后,主动响应号召,上山下乡。能让自己最疼爱的小女儿下乡,他又怎么可能是思想有滑坡,脱离了大部队的人。 等到回家的时候,李明宛收起自己的种种思量,满面春风的回到家。 李文畔和胡若弗这段时间都不太忙,在家的时候很多,看到李明宛的样子,胡若弗惊奇的问道:“这是遇见什么好事了,怎么这么开心?” 李明宛故作俏皮的卖起关子,“是件大好事,我现在可不能告诉您,等会儿吃饭的时候才能说。” 胡若弗笑着摇摇头,“你这孩子。” 等到李明宛走了,她才和李文畔悄悄的讲,“明宛不会是恋爱了吧,他们现在刚上大学,难免心思浮躁,也不知道对方人怎么样?” 看着胡若弗已经皱眉开始担忧的样子,李文畔摇着头笑道:“还没影的事情,你就想这么多。明宛有自己的想法,你不要太担心,再说了,年轻人谈恋爱不是很寻常吗,别想这么多。” 今天吃饭的时候,胡若弗还多做了两道菜,因为今天李卓晚也放假回来。 李卓晚天资聪颖,读书从来不用操心,比起李明宛在小学的时候连跳了两次级,李卓晚就不同,他直接来了个大的,考上了首都大学的少年班,二十多岁的年纪,已经去科研所上班了。他平时忙着做研究做实验,他的导师是个厉害的,他也连带着见不着人影,就是偶尔放假的时候回来吃顿饭,睡一觉,第二天就又见不到人影了。 等到菜做齐了,胡若弗把最后一盘菜端出去的时候,院子外面的青石板上也传来轮胎摩擦的声音,胡若弗就知道是李卓晚回来了。 她把李明宛和李文畔叫出来吃饭,一家人整整齐齐的坐在饭桌旁。 胡若弗吃了几口饭,心里还是惦记着刚刚李明宛提到的事情,她还是按耐不住,主动提起来,“明宛啊,你刚刚不是说有什么事要说吗,现在不就是吃饭了,怎么不说啦。” 李明宛闻言,也不再藏着掖着,她笑眯眯的放下筷子,拿出口袋里作为纪念的报名表,真正的报名表她早就已经交上去了。 她把报名表展开,面向李文畔夫妻,还有李卓晚,“我之前在路上的时候捡到主动申请下乡的报名表,也听了很多关于上山下乡的宣传,我觉得宣传里说的没错,作为知识青年应该主动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所以我今天已经在知青办提交了表格,等过段时间,安排下来了,我就下乡去。” 饭桌上的气氛彻底凝滞,胡若弗早在开口之前,都想好如果李明宛说她谈了个男朋友,自己应该说什么才比较好,就连李文畔都想了些教导的话。可是他们谁也没想到,李明宛提起的会是上山下乡。 和胡若弗设想的不一样,可是事情却变得更棘手了。 他们年轻的时候也是去过农村,还帮老乡干过活,自然知道乡下是什么样子的,李明宛下乡的地方,有可能会更偏,她一个女孩子,从到了北平之后,就没受过什么苦,下乡的日子,恐怕没那么好过。 话到嘴边,胡若弗反而不知道怎么劝了。 在安静的饭桌上,最先开口的倒是之前劝胡若弗不要总干涉孩子选择的李文畔,他正色道:“明宛,乡下并不是见容易事,和你的想象或许会有很大出入,你要顶着烈日酷暑割稻谷,要住在雨天四处漏风,能把人骨头都吹颤的屋子,你下乡,不是单单在院子里教老乡识字这么简单。 况且你还有学业,你才大一,专业知识都还没有学到,一旦下乡,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届时,你是准备辍学吗?还是在毫无专业知识的情况下,借着好大学的名头,去其他单位混饭吃?” 李文畔的一连串问题,都尖锐的直指问题本质,也越来越犀利。 李明宛的嘴唇颤了颤,还是维持着之前的笑容,用自己早就想好的说辞。她解释道:“您说的这些我都知道,我能吃的了这份苦,国家是需要人去建设的,农民更是中间力量,国家进步的路上不能落下任何一个人,帮他们扫盲也是更好的建设祖国。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32节 至于学业,我下乡了也不会中断学习,等到下乡结束,我再回城重新读大学。” 她说的信誓旦旦,一向疼爱她的李文畔却罕见沉默。 李卓晚适时插嘴,他长大以后,五官和小时候差别不大,只是长开了,神态依旧带着那股客气疏离,只是看起来更沉静安稳。“建设祖国不一定要下乡,你好好学习,大学毕业以后努力工作,一样是建设祖国,难道只有下乡才是再建设祖国吗? 我做科研不是建设祖国吗,工厂的工人每天上工不是建设祖国吗? 明宛,你好好学习,何尝不是在建设祖国?还是说,你有其他的原因,非要下乡不可。” 李卓晚不是只懂得死读书的人,他的情商一样很高,于人情世故上特别练达,只看他想不想而已。他看人的心思和看实验一样敏锐,所以在偷换概念的劝解明宛之后,还问出了最后一句话。不同的是,最后一句话看似是问句,其实用的是肯定的语气,他清楚的知道李明宛一定是有原因的。 因为从这些年的相处来看,他知道明宛不是随随便便鼓动几句就会上头的人,她这些年也不像其他的同学,沉迷一些无意义的口号,由此可见,如果不是因为特殊的原因,她是不会想到上山下乡。 知道他们会质疑,李明宛索性选择了最无赖的办法,她微垂着头,语气坚定的说,“我想去,我就是想以这种方式建设祖国。” 她很少会要求什么,或者是和家里人发生矛盾,可越是如此,就越能瞧出她的脾气,年纪虽然小,偏偏从小就有自己的主意,但凡是定下来的事情,一般的劝说恐怕根本没有作用。 想想当初杨璋玉闹死闹活,非要去边疆,闹得杨成桢夫妻没有办法的时候,他们还感慨过,如今自己家的女儿也有了想法,才知道做父母的有多闹心。 可李文畔到底不是独断专行的人,他教育小孩总是给他们最大的自由,事已至此,他没有像那些封建大家长一样,非要李明宛放弃,他一锤定音,“你想去下乡可以,但不能是一时脑热,这样吧,下乡不急于一时,你先花一周的时间好好想想,如果那时候,你还是这个答案,我不阻拦。如果那时候你想法变了,也不用有负担,直接告诉我。” 李明宛也知道这是最好的结果,她点头说好。 这顿饭不复刚才的热络,大家继续吃着,可多少有点味同嚼蜡的感觉。李明宛的心里并不好受,但她知道,这是她唯一可以帮到李文畔的地方。 等到晚上八九点的时候,李明宛一个人坐在屋子里,她有些烦心的合上正在看的小说,随手拉开抽屉,看到里面的盒子。她打开盒子,里面被信塞得满满,都是江平之这些年给她寄的信。 江平之这些年一直都在地方部队,基本没什么空回来,但是一直没忘给她寄信,有时候是问她的学习,有时候是聊聊无关紧要的风景,涉密的事情他是一个字都不会透露,可字里行间,李明宛还是能想象得出他的生活。 他在信里描述过偶然瞧见的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景色,还有夏日里的青草地上总有蟋蟀在叫,夜间还能看到河边飞舞的萤火虫照亮前路…… 江平之有时候还会连信一起送些东西,可能是在镇上瞧见的虎头娃娃,也有牛脖子上戴的铃铛,因为上面的花纹雕得很好看,就买来送给明宛,甚至还有小孩子们常常爱玩的竹蜻蜓,林林总总,不知送了多少。 李明宛看着这些东西,心里的烦意稍稍消了些,她戳了戳江平之送的不倒翁,莫名有些想笑,这么些年,送的都是哄孩子的玩具,大概在江平之心里,她永远都是当年刚被救出来的小可怜模样,没有长大。 就在李明宛又伸手指戳了戳不倒翁的时候,门口传来胡若弗的声音,她还轻轻敲了敲门,“明宛,是妈妈,我可以进来吗?” 李明宛提高声音,嗓音清亮,“请进。” 胡若弗这才推开门。 她扒拉了一张椅子,坐在李明宛的旁边,一看就是有话要在私底下和李明宛谈。 果不其然,胡若弗看着长得亭亭玉立的李明宛,慢慢开口,和她说起了母女俩的私房话,“你真的要去下乡吗,能不能和我说说到底是因为什么,只当是我们母女俩的悄悄话,谁都不说的那种,好不好?” 李明宛摇了摇头,非常果断的说,“真的没有其他原因,我就是想响应号召,下乡去建设祖国。” 胡若弗温柔的抚摸着李明宛的头发,“真的吗?” 李明宛抱住胡若弗,头靠在胡若弗的江帮上,嗅着她衣服上干净的肥皂味,姿态亲昵,“真的真的,您就相信我吧。” 胡若弗实在是拿这个女儿没有办法,“好吧,我看你啊,是九匹马都拉不回来了。可是下乡的环境艰苦,你又是一个女孩子,真要是去了,有很多地方都要注意,防人之心不可无,知道吗?” 李明宛乖乖应是,在这一点上,她倒是没有反驳胡若弗。 看她还不算理智全无,胡若弗多多少少放下点心,开始絮絮叨叨的和李明宛说要注意些什么,有担心这个,有害怕那个,甚至还说到发生什么事,要找谁,怎么自救比较好。 胡若弗这些年都在妇联工作,因为工作性质原因,她少不了下乡,所以她更知道人心险恶,也见过很多女孩子一个不慎会遭遇怎样的迫害,越是这样,她才越不放心。 你说捧在手心里娇养长大的女孩,怎么能忍心她就这么离开家,奔向艰苦的地方,要是遇到什么事,他们鞭长莫及可怎么办? 漆黑的夜空上星星在闪耀,试图照亮人们回家的路,可再悠长的夜晚也抵不过一个母亲絮絮叨叨关怀的心。胡若弗和李明宛在广袤的星空下,渐渐显得如此渺小…… 一周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毫无疑问,李明宛依旧坚定的选择下乡。 阻碍不了,只能将行李准备的更周全一些。 李文畔最近的工作又忙了一些,不怎么回家,可到了李明宛下乡的这一天,也抽空回家,亲自送明宛去火车站。不仅是李文畔,还有胡若弗和李卓晚,就连杨良玉也跟着来了。 杨良玉从来都是明艳大方、神采飞扬的人,在送别的时候,还是悄悄红了眼眶,“你从小看着都像是没意见的人,但实际主意最正,一声不吭,说下乡就下乡,真不知道你脑袋怎么想的。” 杨良玉还是小时候那个脾气,说话容易呛人,关心的话都听着带刺。 李明宛却知道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小姐姐心地是极好的,更能听出她藏在话里的关怀,她走上前一把抱住杨良玉,“我下乡了,我会好好照顾自己,你也是。” 说这,李明宛的声音一下子小起来,用着只有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继续说,“现在不比以前了,你说话要多注意点,像刚才的那些话,以后不要在人前说了。杨叔叔的处境将来可能会更艰辛,你也要早做打算,到了最不济的时候,你下乡也是条路。” 顶着杨良玉猛然睁大的眼睛,李明宛没有再解释什么,退后一步,继续和其他人告别。 杨良玉家不像李明宛,杨良玉的母亲可以说是明晃晃的靶子,就连杨良玉的父亲,主要负责的也是对外,认真算起来,没有太大的实权,他们这样的家里,如果一个不慎,就不单单是被闲置这么简单的事情。 李文畔夫妻那是最开始的一批人,跟着跨过雪地,走出包围圈的,如果他们被打倒,从上到下恐怕都要乱了套。李明宛不去下乡也可以,李文畔的处境不会更加难,只是风言风语多一些,她下乡了,反而是一种态度上的证明。 所以李明宛才会选择下乡。 她刚刚的那番话,是作为后来者的眼界来看待事情,才会有这样深的见解,至于当局者,恐怕深陷漩涡,却不能自察。 言尽于此,再细的提醒,可能就要让人起疑心了。 好不容易和大家告过别,列车员也开始催促了,李明宛只好上车。她打开车窗,随着列车的轰鸣声,列车缓缓启动,窗外的人始终站在原地注视李明宛,和她挥手,但却慢慢变小,直到李明宛再也看不见他们。 李明宛清晰的看到,一向坚强的胡若弗伏在李文畔的肩上,显然是哭了。 她也说不清心里的滋味,五味杂陈,这是她被胡若弗带回北平后,第一次实际意义上的与他们分离。往往只有在分离的这一刻,才知道感情在不知不觉间积累得多深。 就在李明宛低下头,刻意掩饰心头的异样和酸涩时,她的身旁响起一道温润的嗓音,“你也是下乡的知青吧,我叫谭康平,不出意外,我们应该是去一个地方。” 李明宛心头一跳,她抬头望去,一个干净清爽,肤色偏白,带着眼镜,浑身气质沉静稳妥,长相斯文俊秀的男人站在她的面前,脸上笑吟吟的。 第43章 虽然已经没什么印象了,可在他说完他是谭康平之后,李明宛还是渐渐的将现在的他,和过去那个模糊的面容相重合,他们确实是一个人。 她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缘分吗?还是原书的作用,怎么也摆脱不了纠缠。 李明宛让自己面色尽量起来没有什么不同,然后神情偏冷淡的应了一声,“哦。” 谭康平不以为意,他以为李明宛是因为刚和家里人分别,所以心情不好,不想理人。 而他们之所以能在一处遇见,也不是偶然。他比李明宛高一个年级,李明宛都大一了,他当然不可能还没有高中毕业。但是下乡是早就做出的决定,他的父亲有很强的政治敏锐性,与其在这趟浑水里浑浑噩噩,还不如下乡。 其实去部队更好,但是谭康平没有这个念头,只好退而求其次,下乡去。 他在去知青办报名的时候,恰巧遇见李明宛也去报名,当时的人很多,李明宛没有注意到他,他却一眼瞧见李明宛。后来他托关系打听到李明宛下乡的地方,用了些办法,让两人分去一个地方。 所以的遇见都不是偶然,他看似随意的打招呼,背后花了数不尽的心思。 对于这些,李明宛一概不知。 她低头给自己倒了杯水,除了刚刚谭康平和她搭话,她应了声哦之外,就没有再和他说过话。她自顾自做自己的事情,没有分出半点注意力给谭康平,仿佛对这个将要一路同行的知青毫无兴趣。 谭康平看她的反应,知道她应该没有认出自己,但是想想也是,他们上一次见面,已经是好多年以前,认不出才是正常的。像他这样,过了许多年还在悄无声息的关注身边所有与她相关的零星影子,永远在人群中一眼瞧见她,才不对劲。 他一直受着严正的教育,周围的人都认为他懂礼清正,是个好人,有他父亲的秉性,又不迂腐,可唯独在这件事上,他控制不住自己,有违道义。这种举动,连谭康平自己也说不清是不是喜欢,可他有了自幼定亲的娃娃亲,他应该关注的人是李招娣。 谭康平还想同李明宛说些什么,火车上的其他知青先和他聊了起来,出于礼貌,他只好先回答他们。 等到聊得兴起时,余光再望向李明宛,她坐在火车窗旁,安静的看书,细碎的阳光照在她干净洁白的脸侧,几乎看不见绒毛,却犹如打上一层圣洁的光晕,无端动人。 火车继续慢悠悠的朝着铁轨运行,车上的人依旧高谈阔论,谭康平不管说些什么,李明宛都是兴趣缺缺,每当他想好好聊天的时候,总有人打断。 一直到下了火车站,他们身边的人换了几波,谭康平也还是没和李明宛熟稔起来。 他原本是想帮李明宛拿行李的,但是李明宛执意自己拎。下了火车之后,他看着李明宛瘦弱的胳膊艰难的提起两大箱的行李,终究是没忍住,走上前两步,想要从她的手上抢过行李来提。 就在他马上要拿过李明宛行李的时候,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覆盖住两人,先他一步拿过李明宛手上的行李箱。 刚刚两个人都满腹心事,没有注意到周围,所以才连有人上前了都不知道。 此时此刻,顺着阴影向上看,是穿着军装,身姿挺拔的江平之。他的面容和过去相比没什么变化,可气质更沉稳了,少了年少时凛冽气盛,但是带给人的压迫感不降反盛。 仅仅是一眼,就给人莫大压力,谭康平刚刚想帮李明宛拿行李,站的离李明宛特别近,此时此刻就深有体会。 他不由得松手,解释道:“我是和明宛同学一起下乡的知青,我叫谭康平。” 江平之扫了眼他清瘦的身体,带着眼镜的面容,还有他手上属于他自己的行李,心里多少有了些数,才扬了扬唇,“谭同学,谢谢你一路上对我家明宛的照顾。” 身上的凝视消失,谭康平才无意识的动了动身子,好受了许多。 李明宛看着江平之,还有些没反应过来。直到他将李明宛手上的行李全都拎过来,回身对她轻声道:“走吧。” 李明宛才如梦初醒,脸上绽开一个大大笑容,“平之哥哥!” 她以为下乡就是下乡,根本没想到江平之会出现,这些年江平之驻守在地方,他不提,她也就不太清楚究竟是在哪个地方,万万没想到自己下乡的地方会是江平之驻守的地方。 李明宛没有和江平之提过她要下乡,但是能被分到这里,江平之又能提前知道消息,跑来火车站接她,这里面究竟有谁的手笔,一目了然。 李文畔虽然最终没有反对李明宛下乡的要求,可他思虑更深,总不放心让李明宛一个人去陌生的地方,思来想去,江平之那里是最合适的。 他现在军衔也够高,年前就升了团长,在当地待得时间够久,如果明宛去了他那边下乡,不管怎么样,都能照顾的到。 其实李文畔干了这么多年,故交好友哪里都有些,江平之未必是能在地方给李明宛照顾最多的人,可是相较而言,李明宛最熟悉江平之。李文畔很清楚李明宛的性子,轻易不愿意去打扰别人,对待身边的人都是这样,更别说是父辈有故,但自己不认识的陌生人。 她从小到大,除了家里人,也就是对着江平之还算能放开。当初是江平之机缘巧合救下李明宛的事情,他后来也听说了。如此依赖,李文畔就更放心了。 远在北平,李文畔一边给花浇水,一边还同胡若弗闲谈道:“看时间,平之应该已经接到明宛了。” 胡若弗对着时钟算了算时间,点了点头,“火车路上没耽搁的话,是差不多这个点。你啊,之前也不早点和我说,原来你早就有了打算,害得我那几天担心得翻来覆去睡不着。” 面对老妻的指责,李文畔含笑无奈摇头,“我总要把事情办妥了,才能和你说吧。你知道我的脾性,事情未成之前,是不会开口的。” 胡若弗哼了一声,懒得搭理自家老伴。但转念想起李明宛,心里又浮起担忧,“也不知道明宛那孩子能不能适应,乡下条件艰苦。” 李文畔叹了口气,“这是她选的路,再怎么也要走下去,我能帮她安排好一切,却不能替她去走。吃一番苦也好,对她未来未尝不是件好事。” 虽然知道李文畔说的有道理,可是对于他同意李明宛下乡,后面又没及时告诉自己他找过江平之的事情,胡若弗或多或少有些迁怒,没好气的说,“孩子才刚下乡,你就说这些话,我看你是一点也不关心孩子。” 说完,胡若弗就起身要走。 面对胡若弗日渐不好的脾气,李文畔是没一点办法,他放下花洒,无奈的说,“你这是又要去哪?” 胡若弗瞪了他一眼,用果然如此的眼神,“明宛下乡肯定吃不到好的,我千辛万苦才把她从瘦骨嶙峋的一丁点养成现在的样子,我还能去哪,当然是寄点吃的用的给她。” 李文畔被呛了也不生气,无奈摇头,胡若弗这些年对明宛是愈发关心,疼到了骨子里,平时也是极为理智的人,可不知道为什么,一涉及到明宛的事情,就方寸全无。 明明李明宛才刚下乡几天,估摸着才刚到呢,就火急火燎的寄东西过去。 他虽无奈,可没说什么阻拦的话,胡若弗心疼,他何尝不是。而且,他多少有些能猜到李明宛坚持下乡的原因,很可能是因为他,李明宛嘴上不说什么,心里比谁都清楚。面对这样的孩子,谁能不心软疼爱呢。 而远在千里之外的李明宛,正坐在军用吉普车上挨训,说是挨训也不贴切,主要是车里面氛围有些低。 江平之上了车就一言不发,尽管江平之没有明说,但是熟悉江平之的李明宛多少能明白,他估计是有点生气了。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33节 想想自己初来乍到,能有什么引得江平之沉默的事情,大概是…… 她死活都要下乡的事情。 果不其然,过了一会儿,随着吉普车开过乡间小路,开始晃晃悠悠,江平之看着李明宛不适的蹙起眉头的时候,不冷不淡的开口,“现在才知道下乡苦了吧,这还只是开始,你待在北平不好吗,非要下乡。你还一声不吭,难道这么多年,我都白做你哥哥了?” 李明宛自知理亏,好半晌没敢说话。 她虽然不像其他人,因为江平之的压迫感而怕他,但是作为从小看着她长大的人,在自知做的不对的情况下,难免气弱。 江平之看着她本来都因为车子颠簸而晕车难受了,还是尽量忍住的模样,心中那丁点的郁气早就消了。 他放轻声音,软了语气,“好了,你既然已经下乡了,就别像之前一样,什么事都不告诉我。我受李伯伯之托,要照顾好你,所以不管遇到什么事,都不要怕麻烦。” 李明宛知道下乡的事情就这么过去了,她低低应了声,“嗯。” 自从知道李明宛要下乡之后,江平之就托人打听过她下乡的那个村子的情况。 怎么说呢,附近几个公社都不太富饶,民风也不算好,但李明宛去的村子是附近难得富饶一点的,主要是主事的大队长人还算好,明事理,是四里八乡有名的公道人,村子里的村民也比较勤快。 关键是离江平之的驻地近,由此可见,李文畔也是花了不少心力。 江平之和李明宛稍微说了些村子里的人和事,以及一些节日里的避讳,然后又道:“你到的早,知青到了以后都要先去大队长那,我既然接你过来,等会儿去拜访的时候,就和你一起去。 村里面要是有人欺负你,一定不要瞒着,知道吗?如果你怕影响不好,不能提李伯伯的名字,就提我的,我住的近,他们多少要顾及些。我有空的时候会去找你,有什么想吃的想喝的,可以告诉我,到我那去打牙祭。有的活太累了,干不完,能留着的,就留着我来。” 不管江平之说什么,李明宛都乖乖应好,听到后面,她有些不好意思的说,“这……下乡了,有些活还是我自己来吧,我没那么娇气。” “我只怕你刚开始下乡不适应,从来没做过农活的人,突然一口气做活,很难习惯。”江平之解释了一句,突然道:“到了。” 作者有话说: 今天去过元宵节啦,所以更新的短一点,明天补上!感谢在2023-02-04 23:02:08~2023-02-05 23:59:4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清涟14瓶;咸鱼婶2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44章 李明宛闻言,顺着江平之的目光向外看去,比起刚刚泥泞的土路,间或的农田和野地,眼前出现的一切,如果说有什么不同,只能说是多了几排稀稀落落的土屋。 李明宛在现代的时候,去过最荒凉的地方就是老家的镇子,可最少也是砖房,还得是贴了一片片瓷砖的那种,房屋彼此都挨着,下楼就是街道,没有大城市的灯红酒绿,也有基本的生活设施,早餐店、超市、卖几十年前流行的老款衣服的服装店、菜市场…… 街上总是有行人经过,不是在挑挑拣拣,就是和相熟的街坊聊天。 穿越来这里之后,除了被救出来的那天,其余时间不是待在临时孤儿院里,就全都待在北平。 突然间看到这样一片从未踏足的景貌,对李明宛的冲击还是不小。好在她早就做过心理准备,还不至于望而却步。 在李明宛透过车窗打探村子的时候,江平之已经先一步下车,他绕过车子,帮李明宛把车门打开。在没有生气的情况的下,他对李明宛一直都是温声细语,当然,他纵使是再生气,也没有对明宛发过火。 “下来吧。”他温声说。 李明宛从善如流,从车上下来。帮江平之开车的通讯员小肖则乖觉的把李明宛的行李拎了下来,跟在他们身边。 早在之前,江平之就和红岭村的大队长打过交道,所以带着李明宛去大队长家的时候,熟门熟路。路上偶尔有下工晚的村民经过,他们看着李明宛和江平之都和看大熊猫一样,转头和同伴偷笑闲话,也有胆子大的想做些什么,可是一看江平之的装扮和身上的威严,举起来想指指点点的手又不自然的放下。 就连村口晃荡说笑的闲汉,也不敢吹个口哨什么的。笑话,顶着江平之锐利的目光,谁敢去招惹跟在他旁边的姑娘,看江平之迫人的气势,还有挺拔高大的身材,很难想象可以挨几拳。 好不容易到了到了大队长家,因为天色慢慢灰暗,忙碌一天的农家人已经开始难得的休闲时光,所以大队长正坐在院门口的摇椅上抽着旱烟。 按理来说,大队长家的环境在村子里应该挺不错的了,可他们的房子依旧是土屋,但是比起别人家的,他们的土屋足足有两层,上面一层的地板是木头做的,墙面是土混合稻草,最难得的是他们还用土墙垒出了一个院子,看着就清爽舒心。 在农村,家家户户的门几乎都不会关上,所以江平之一走进来,大队长就看到了。 他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一起身脸上就布满笑意,“江团长,您怎么来了?” 江平之客套的笑了,“我妹妹下乡,就带着她来拜访您了。” 红岭大队大队长目光这才落到江平之身旁,一个清秀漂亮,皮肤白皙清透,便是四里八乡最出挑的姑娘也比不过的小姑娘。她身上还穿着的确良的衬衫和素茜色的裙子,就是镇上也瞧不见这样好看的打扮,脚上的那双皮鞋,也不知道他半年的工资买不买得起。大队长陈福田也有一双皮鞋,可穿了很多年,爱惜的很,时不时就拿出来保养,不是重大场面绝舍不得穿,可是和李明宛的脚上的那双比起来,就逊色太多了。 他能做大队长,除了被周围人赞颂的公道之外,人自然不能迂腐不通人情,他顺着江平之的话开始夸李明宛,“原来是江团长的妹妹,怪道这么俊,看来江团长家都是个顶个的好相貌。来来来,快请坐。” 李福田大队长殷勤的招呼江平之和李明宛,就连后面帮忙拎行李的小肖都被热情对待。 这年头当兵可是个好出路啊,不像在乡下刨食,指不定哪天闹个饥荒,就又吃不上饭。陈福田也有好几个子侄,说不得哪天就要求到人家头上,想到这里,陈福田愈发热情,还招呼自己在屋子里的妻子,端点热茶出来。 陈福田的妻子徐彩玉听了,连忙放下手里的活,去灶台的柜子那,拿出珍藏的丁点茶叶,冲了开水端出来。 塑料的红色托盘,上面摆了四杯茶水,说是茶水,里面只是有茶叶,可茶汤没有半点颜色,叶子还稀碎的很,一看就知道是不入流的碎茶。 耐不住主家人的客气,李明宛看着江平之端了杯茶,她也跟着端起来,茶是滚烫的开水泡的,所以烫得很,李明宛小心的吹了两口才敢喝。 茶水一入口,倒没有想象中的难喝,虽然没什么茶味,可是喝起来有点儿甜,感觉像是加了糖。看得出来,大队长一家是很认真的招待了,不仅泡了茶,还往里面加糖,在乡下没有那么多票,每个人能买到的糖少的可怜,在这个时候的农村绝对算是稀罕货。 李明宛坐了一路的车,从火车站到红岭大队,可是从早上硬生生开到傍晚的,如果不是江平之亲自来接她,她就要转坐两三次的长途车到镇上,如果运气好的话,能在天黑前遇见老乡的牛车,一路蹭回村子,运气不好的话,只能等第二天大队里面派人同意去镇上接回来。 所以相对其他知青来说,李明宛到的算是早了。 她也少吃了很多一路颠簸的苦头。 尽管李明宛的性情比起过去好了很多,但是这种和老一辈打交道的人情世故,她还是不太擅长,更别说作为一个小辈,这时候好像压根没有她插嘴的机会,李明宛只需要负责好好做坐在哪里,提到她的时候,浅浅微笑点头,至于怎么寒暄,都是陈福田大队长和江平之在你来我往。 因为没自己的事,李明宛虽然看起来坐的很端正,但是思绪多少有些放空,等到他们问自己话的时候,明宛才反应过来。其实她不知道他们前面说了什么,不过明宛掩饰的好,陈福田没有发觉不对,只有江平之才看出了李明宛方才在走神,他主动道:“陈大队长说,队里已经划好了知青住的地方,你到的早,可以先去挑,也能提前打扫一下,你觉得呢,要不要去看看?” 李明宛点头,“好呀。” 江平之又和陈福田客套了几句,陈福田还想留他们等会儿住在家里,被江平之委婉的拒绝了。陈福田的房子看起来是比村子里其他人家要开阔一点,可他家儿子媳妇多,本身就住的挤挤囊囊,自己住下来是一个晚上的功夫,可他们却要麻烦半天,实在不合适。反正江平之他们有车,不像村里人出去那么麻烦。 这次赶着来,一是为了提前拜访大队长,二是为了让明宛先熟悉熟悉环境。 刚好现在分出了住的地方,趁着其他知青来之前,江平之还能帮忙打扫卫生。等到其他人来了,再当面做这些,就显得兴师动众,说不定不利于李明宛和他们交流。 江平之在部队多年,自己的事情亲力亲为,打扫卫生是刻入骨子的一丝不苟。他没有让小肖做苦力,大部分卫生都是江平之自己动手,动作快,打扫的又干净,小肖只是打个下手。 从李明宛选好自己睡哪个铺之后,他先是帮李明宛把床铺打扫干净了,然后又把屋子的地板、天花板、窗户,甚至是桌柜都给打扫了一遍。 因为怕明天来晚了,万一有人再看中同一床,所以江平之又让李明宛从行李里取出一些不重要的东西,摆在她的床和桌柜上。 做完这些,天差不多就已经黑了。 李明宛住的屋子是打扫的差不多了,可是厨房这些都还落着灰,这些就要等明天知青们来的时候一起动手,也好有个参与感,到时候一分,要给明宛做的事情就不多了。 江平之洗干净手,就把挽起的袖子放下,他从头到尾都不让李明宛干活,还把她当成小孩一样哄着,让她自己出去玩。 李明宛倒是想说什么,可是一看江平之坚定的神情,加上先前的理亏,只好拿着他塞的小零食站在旁边。 等到坐上军用吉普车后,江平之让小肖把车开到镇上,先带李明宛去吃饭。说是镇上,其实物资也贫瘠,也就有每个公社都有的供销社,还有国营的小饭馆,以及邮局之类的,说到底也是荒凉偏僻。 到了小饭馆之后,尽管只有三个人,江平之还是点了五道菜,两荤三素一汤,在这个年代,这个地方,绝对算是大方了。 他招呼小肖多吃一点红烧肉,今天一天,小肖跟着跑不说,还帮忙打扫了卫生,确实辛苦。 后面好像又给了小肖什么,李明宛就不太清楚了。江平之自己一个人在外面呆了这么多年,还能稳步上升,就算有他爹的原因,如果他自己不争气,也很难做到。所以他的为人处事早就锻炼出来了,压根不用李明宛担心。 李明宛和刚穿书饿狠了的那段时间又不一样,她被胡若弗养的很好,虽然家里也很克制,没有顿顿荤腥,但并不是吃不到肉,如此一来,她养成了和现代一样的习惯,不大爱吃肥肉。 可是这个时代不一样,因为常年吃不到荤腥,闻不到油味,所以更喜欢肥肉。 譬如面前的这盘红烧肉,肥而很腻,每块红烧肉上的瘦肉少的可怜,几乎都是肥肉。这也不是人家饭馆敷衍,相较而言,这估计是最受大众喜爱的部位了。 就在李明宛对着素菜努力嚯嚯的时候,碗里突然夹了一块分好的瘦肉。 她顺着筷子向上望去,骨节分明,极为修长的一双大手,手心上还有常年握枪的老茧,没有李明宛的柔软细腻,但是形状却极为好看。 毫无疑问,是江平之。 他拿着公筷,把红烧肉的瘦肉分开,瘦的放在李明宛碗里,肥的就放在自己碗里。他默默做着这些,也不多说什么,在李明宛看过来的时候,才淡淡的说了句,“快点吃。” 一连分了好几块瘦肉,把盘子里瘦肉最多的几块都给捡出来了才停下。 等到三人吃完饭以后,才上了吉普车,朝江平之驻地附近去。 其实可以住在镇上的招待所,可估计是常年没什么人来,招待所的房间都透着一股霉味,而且灰尘太多,甚至连被褥上都有上一个客人留下来的污渍。 江平之索性决定带李明宛回去,因为探亲的缘故,驻地附近也有招待所,虽然小了点,但是一直都收拾的很干净,关键是安全,李明宛住在里面,江平之也能放心回营地。 所以就又这么开到江平之的驻地去了,好在离得不远,按照车程来算的话,从镇上到江平之的驻地不会超过四十分钟,李明宛下乡的村子还有更近,估计不会超过半小时。 江平之带着明宛去了招待所,又忙上忙下,开证明,进房间收拾行李,装开水。 安顿好一切之后,江平之才准备离开,离开前叮嘱明宛,“其他的知青至少也要明天中午才能到,等吃完了午饭我再送你过去,今天累了一天,你好好休息,明天早上七点我过来送饭。” 李明宛点头,“嗯,好。” 看她今天一整天都非常配合,也知道从北平一路坐火车到这里,没休息过,几乎都是马不停蹄,精神肯定很疲惫,所以江平之笑了笑,凛冽的五官柔和了许多,声音温柔,“早点睡吧。” 等到江平之离开,李明宛才躺在床上,只觉得从头到脚都是累的,骨头仿佛被碾过一样,连跟指头都不愿意动,她才在床上翻滚了一圈,眼皮就重重翕上,睡得很沉。 等到第二天睁开眼睛的时候,天已经亮了,夏天就是这样,不到六点就亮如白昼,可吵醒李明宛的不是耀眼的白光,而是出操的一声声哨响,她用被子蒙住头,又把被子掀下来,呼吸却渐渐平稳,人彻底清醒。 李明宛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索性躺在床上思考人生。 她已经下乡了,李文畔那的压力应该可以稍减,至于谭康平,她还记得的原书剧情里,他好像也是下乡的,至于在哪里下乡,就不太有印象,但是剧情应该没有偏差。 在谭康平下乡期间,书里的剧情不太涉及到他,无非是期间真正的李招娣被她亲生母亲找到,因为害怕,顶替李招娣身份的继姐想办法提前和谭康平结婚。但是这些都是一笔带过,继姐具体是怎么做的,李明宛就不太清楚了。 当时,真正的李招娣的继兄腿已经摔断很久,继父在厂里闹了很久,尽管是意外,厂里也还是帮继兄从临时工转正,还调去了清闲的岗位,在仓库看大门。虽然有工人铁饭碗,可是到底是瘸了腿,家庭条件不好,没什么人愿意嫁给他,也有愿意的,但是自身条件就没那么好。 一来二去,继兄年纪就不小了。 后来李招娣的亲生母亲闹死闹活,述说自己的千般不易,百般委屈,终于把真正的李招娣认回来。可是认回来以后,她又想到娶不到妻子的继子,还有亭亭玉立年华正好的亲生女儿,她就萌生出让女儿嫁给继子的念头。 她自觉理由也很充分,嫁给继子,往后女儿就能留在自己身边,自己可以好好的补偿她。更何况,这些年如果不是丈夫一家帮忙,她肯定养不大小儿子,小儿子才是前夫的香火,是李家真正的希望,为了这个,陈家对李家就有大恩。 李招娣作为李家的女儿,理应替李家还了这份恩情,有什么比嫁给继子更好的报恩方式吗? 李招娣的亲生母亲自觉占了大义,又有情理,先是劝李招娣,后面拿这些所谓的道理压着李招娣,当时李招娣跟着亲生母亲回来,也想不到会这样,周围人生地不熟,每天都有人劝,后面拿话逼迫,她还跑了一次,结果没有成功。 轮番的逼迫把李招娣磨的精神衰弱,整个人都快崩溃了,她又跑了一次,不知道怎么的掉进湖里,最后被继兄救起来。于是大家都说这是救命之恩,得报答,所以要嫁给继兄,李招娣还是不愿意,村子里的说辞救变了。说什么已经在河里抱了摸了,早就不干净了,现在不嫁人,别是水性杨花,总之什么难听的话都有。 李招娣受不住这些闲言碎语,加上亲生母亲的逼迫,最终同意了。 真正的李招娣在被拐卖后,也侥幸遇到好的养父母,好端端的读到高中毕业,还有了城里的正经工作,谁能想到只是被亲生母亲认了回来,因为相信亲生母亲,请了假,跟着回乡探亲,就成了这幅鬼模样。 再后来,她的工作也让给了不成器的亲生弟弟…… 不管亲生母亲自觉娘道如何圆满,继父一家多么快活,所有人都迎来了满意的结局,只有真正的李招娣,她的一辈子被毁了,成了彻头彻尾的垫脚石、被牺牲的工具。 原书中,最后描写李招娣的场景,就是说当初那个城里来的光鲜姑娘,变得和村子里的任何普通的妇人没有差别,身边围绕着四五个孩子,眼神呆滞木然的缝着衣服。因为丈夫不良于行,家里的重活都要她来,所以当继姐一家和弟弟一家回乡下的时候,她还要招待他们,并且举止里透着对城里人的局促。 谁能想到,她曾经的模样?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34节 一个高中毕业,有正式工作,长得很漂亮,前途一片大好的城里姑娘。 李明宛很久没有回想起原书的剧情,现在想起来,仍旧觉得可气,胸腔不自然的上下起伏,她怕自己每多想一次,就会克制不住参与进剧情,惩罚那些道貌岸人,靠吸人血才有了好结局的渣滓。 但是她穿书之后,剧情就有了细微的变动,她不参与进去,就不会发生那些恶心的故事。这是最理智的做法。 李明宛闭上眼睛,等重新睁开眼睛的时候,那些翻涌的情绪和义愤已经渐渐消失。 按这些哨子声来看,她估计也睡不着了,李明宛索性起来洗漱,然后就坐在窗前,等着七点。 江平之的时间观念特别强,七点一到,李明宛的门外准时响起敲门声。她起身开门,就见江平之提着一整个保温铁桶,整个人神采奕奕,比起昨天见到的样子,又有了不同。李明宛说不太出这种不同,但是奇异的更吸引人,能直观的感受到他的精气神不一样,更盛了。 江平之走进门,把保温桶放在桌上,打开之后,挨个放好。 早饭可以算的上是丰盛,有白煮蛋、榨菜、白粥,还有两个体积很大的肉包子。 李明宛浅浅的震惊住了,她瞪圆眼睛,“这是不是有点太多了……” 江平之面色如常,“没事,你先吃,吃不完的我垫底。” 看江平之的神色是认真的,以前在北平的时候,也不是没有这样过,所以她点点头,配合的吃起饭。她也怕自己吃的太慢,耽误了江平之的事情,他中午还要送自己回去,一来一回,不知道要耽误多少事情。 等到李明宛吃完以后,还剩下大半桶的粥、一个肉包子、一个白煮蛋。他眼睛都没眨,直接吃完了,然后迅速把保温桶和筷子收起来,准备拿出去洗。 出门前,江平之怕李明宛在物资里待一早上会闷,还特意叮嘱她,楼下有书,可以借来看,或者在招待所附近走走也没有关系。 李明宛都应了,但是她后面还是好好的待在招待所,没有出去。出去太麻烦了,而且周围也没有什么可逛的,她也怕会给江平之带来不好的影响。 所幸时间过的很快,江平之中午又给李明宛送饭,吃完饭就亲自开车送李明宛回去。 路上,李明宛还在想着午饭里的醋溜土豆丝,明明是大锅饭,怎么部队里面就可以做的这么好吃! 红岭村离得不远,没多久就到了,江平之把车停在知青点的外面,比起昨天,今天里面已经很热闹了。下车前,江平之还在叮嘱李明宛各种事情,他甚至还和李明宛说,“要是和人吵架了,你打不过,就先别和人家打,可以等我来了,帮你讨公道。晚上天黑了尽量不要出门,要是真有什么事,你就喊人一起,不要怕麻烦,分给别人的东西也不要心疼,要是缺什么少什么,你就告诉我。能用东西搞好关系,就不是什么问题……” 他絮絮叨叨的讲了一堆,生怕李明宛受欺负。 话多的不像是江平之了。 作者有话说: 原本想写个大长章的,但是猫猫突然不舒服,晚上带猫猫去医院,折腾了很久,到家已经很迟了,手也被抓流血,吃了一盒巧克力也没有继续码字的心情_(:3」∠)_ 只能发这么长了……感谢在2023-02-05 23:59:44~2023-02-06 23:50:45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咸鱼婶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45章 李明宛全都答应了,态度端正,没有一点敷衍。 看着她这样子,江平之本来应该放心,却还是抵不过心中的担忧越浓。 可能家长都是这样,怕自家孩子不听话,以后会受到教训,可也怕孩子太听话,将来出去会被人欺负。酝酿良久,江平之最后只说了句,“出了事,有我。你安心住着,我过几天再来看你。” 然后他才下车,又帮李明宛开了车门,提其他的行李。 知青点们住的房子几乎等于是没有大门的,毕竟是乡下,不会讲究到家家户户都有院门,何况是临时腾出来给知青们住的。就是一层长方体的土房子,一共就成排的四间房间,男女知青各一间,另外两间,一间是厨房,另一间小的可怜,用来堆杂物,不出意外的话,他们洗澡就要在那间杂物房里解决。 至于厕所,得去村口上。 农村用的本来就都是旱厕,大部分人都是在离自己家近的地方盖了,也不用跑远,而且里面的东西都可以用来施肥。只有极少数的人,连个旱厕都不盖,那就得绕去村口上厕所了。 因为女知青睡的那间房间里已经有人了,江平之为了避嫌,没有进去,只把行李箱提到门口。 而坐在房间里聊天聊得正欢的几个女知青也停了下来,她们注意到李明宛和江平之,就都跟着看过去。 还是其中一个高个的女知青先反应过来,她笑着打招呼,“你就是大队长说的早一天到的女知青吧,我叫俞晓燕,你可以叫我晓燕,我从渝城来的。” 因为另外两个女知青没说话,俞晓燕就顺带着一起介绍了,她指着圆脸,脸颊偏红,像是红苹果一样的女知青说,“这是周君,顺阳来的。”然后指向另一个身体匀称,皮肤偏白的女生说,“这是孙采蘋,是大城市沪城来的。” 俞晓燕每指一个人,李明宛就面向对方,微笑点头。 最后,俞晓燕总结道:“目前就到了我们几个,听说还有一位女知青,就是路上出了点差错,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到。” 俞晓燕把每个人都介绍了一遍,李明宛也稍微介绍了一下自己,“你们好,我叫李明宛,是从北平来的。这是我父母故交家的哥哥。” 对于江平之,李明宛没有说太多,她也怕江平之的事情透露多了不太好。 到底是上过学的人,至少有基本的礼貌,在李明宛打完招呼之后,她们也挨个和李明宛点头,说了你好。 江平之没再说什么,就是让明宛记得打开行李箱,然后对房间里的三位女知青微微点头,就离开了。 李明宛还不放心的叮嘱了句,“平之哥哥,你路上慢一点。” “好。”他轻轻笑着应下。 刚刚主动介绍的俞晓燕看见李明宛身边有两个行李箱,主动走到她身边,帮她提了其中一个,边走还扬着笑容,热情的道:“那边那个靠窗户的床是你的吧,刚刚我来的时候,还去男知青住的地方瞅了一眼,可脏乱着,不像我们这一间,连窗户缝都找不到灰尘。我寻思村里就算要帮忙打扫,也不会只打扫一间,你又早来了一天,肯定是你们先把房间给打扫了。是也不是?” 李明宛比春日桃花更耀眼的脸上,露出一个恬静的浅笑,她没有直接回答,也没有把功劳都揽在自己身上,可这份态度,差不多就是默认了。 俞晓燕本来就是很热情的人,什么话都能接下去,见状,更热情了,“还好你们提前帮忙打扫了,我们才可以稍微收拾一下床铺就能坐下来,男知青那现在都还在大扫除呢,可都是你的功劳。” 她自来熟的坐在李明宛昨天就已经铺好的床铺上,“你哥哥长得真好看。” 俞晓燕上学晚,她虽然还没有高中毕业,但是已经二十岁了,到了开始思量人生大事的时候,不过她听到号召以后,深受所感,毅然决定下乡。 另外两个女孩,周君看起来不是很高,人也圆圆的,像是很腼腆的小姑娘。至于孙采蘋,长得算是很清秀,有大城市姑娘的漂亮白皙,可是不太爱说话。 周君虽然腼腆,也在努力的融入团体,顺着俞晓燕的话说,“你哥哥长得真好看,就是看着有点害怕。” 周君本来是想夸江平之的,但是说完以后,才意识到自己这么说可能会让人误会,是不是在说对方哥哥很凶。 她结结巴巴的想要解释,李明宛笑着替她打圆场,“我哥哥不笑的时候,看着是有点让人害怕。” 见到李明宛没有生气,周君才算安心了,冲李明宛腼腆的笑了笑。 周君对李明宛这样性子温和,又很包容,不会过分打探其他人情况的人非常有好感,比起另外两个人,每次明宛说话的时候,她应的最多。 而有俞晓燕在,就不用担心会冷场。她刚刚已经和周君以及孙采蘋聊了很多,现在就坐在李明宛的床铺旁,问李明宛北平的风土人情,几个刚认识不久的女知青,勉强也算是能聊得来,氛围融洽。 稍微聊了一会儿之后,俞晓燕又坐到了周君的床上,继续聊天。刚好趁着这个时候,李明宛开始收拾自己的行李,昨天江平之帮忙把床铺好了,卫生也做了,但是李明宛昨晚不在,就没有把行李箱的衣物什么放进柜子里。 她打开行李箱,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一打开就看到多了个蓝色布袋,这不是她的东西,那应该就是江平之帮她一起装东西的时候,顺势放进去的。 因为不知道里面有什么,所以李明宛看的比较小心,打开一小角,只有她才能看清里面有什么。果然,尽管只瞅了一眼,还是够李明宛看清楚那一沓的票和钱,旁边还放了一个罐子和一个袋子,看起来像是饼干和糖果。 现在是白天,人又多,她没有打开细看,动作自然的放回去,就像收拾无关紧要的东西,然后该放柜子的放柜子,放抽屉的放抽屉,柜子上好了锁。锁是江平之带李明宛去镇上吃饭的时候顺手买的,知青彼此们都不太熟悉,自己的柜子锁上肯定更合适。 后面聊累了,大家都去睡了午觉,毕竟是从天南地北颠簸了好几天才到的。 等到午觉睡醒,已经是下午两点多,男知青们早就把他们自己的东西收拾好了,两边一起又把厨房和杂物间给收拾了。 等到快五点的时候,按照大队长陈福田的话,几个知青一起去找大队长。 毕竟他们下乡也是有任务的,不可能一直闲着,地里不是没有活,收拾完住的地方,也得安排安排做什么活。 像几个男知青,基本都被安排下地了,女知青们也不轻松,俞晓燕被安排去割猪草,周君得去帮着喂猪养猪,不知道大队长是不是对孙采蘋有意见,她被安排去做农家肥。养猪的辛苦,和农家肥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至于李明宛,大队长在问了一堆人的学历之后,知道这批知青里面,只有李明宛和谭康平是大学生,就把记工分的活交给李明宛,没办法,队里原本的会计被做工人的儿子接到城里去养病了,现在都是大队长自己记工分,两头忙,实在顾不过来。 知青下乡,除了是接受再教育,也要帮村里人扫盲,所以等白天干完活,他们几个人还要轮着开课,教村民识字。 等回去以后,几个知青又商量了一下以后怎么打扫公共区域。 像厨房这些,就是男女知青各轮一周,至于各自的房间,就是每个人每天轮流。为了求学,少不了住校,像这种一起打扫该怎么饿安排,早在上学的时候就有了经验,不至于吵起来。 至于吃饭,现在都是大锅饭,去队里吃就可以。 等到晚上天蒙蒙黑的时候,村口好像有人吵架,知青们住的地方就在村子外围,所以多少能听到一点动静。几个男知青胆子大,偷偷靠近去听,等到他们回来的时候,女知青们也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说是旁边公社有个孩子丢了,他娘不放心,带了找了一路,结果找到这边来了,说不准是进山了。 大家都在唏嘘这件事,不知道到时候孩子找不找得到,李明宛却敏锐的听见了其中几个字,“陈家村,姓李的孩子,半夜进山。” 这几个对李明宛而言,是多么的耳熟。 她千辛万苦的想要避开剧情,可是自己好像在不经意间一头扎进剧情里了。 她抿了抿唇,心情复杂。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3-02-06 23:50:45~2023-02-08 17:59:21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茶扉与风11瓶;清涟2瓶;闻弦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46章 她能穿书,就不相信刚刚听到的那些只是巧合。 在原书里面,并没有具体写出原主的母亲带着儿女逃到了哪个省,只说南下逃荒,后面到了陈家村。 李明宛下乡的时候,总不可能连公社附近的村子叫什么名字都知道。 所以事情就成了现在这副模样,直到她听见了和剧情相关的事情,才猛然发觉,自己下乡的地方,离原主亲生母亲一家这么接近。但是事情没有到最坏的地步,书里面认出原主的关键,那个护身符已经被她扔了,早不知道在哪个地方。 至于像书里的剧情一样,被诓骗软禁,又用各种压力迫使她同意,也是不可能的。别说是掉下河被救,引来村子里的人的羞辱,就算是拿刀架在脖子上,她也绝对不会同意嫁给瘸腿的继兄。 李文畔夫妻也不像书里原主的养父母一样,平和软弱,光是胡若弗,就不知道处理过多少棘手的妇女事件,她哪怕真的被逼迫,只要有一丝希望见到胡若弗和李文畔,他们也绝对不会因为女儿已经嫁人,生米煮成熟饭,就捏着鼻子认了。这么多年的相处,足够她了解李文畔夫妻,他们不是可以含含糊糊在眼里揉沙子的人。 更别说江平之离得这么近,旁人也就算了,江平之绝对不会放任不管。不仅是因为从小照拂的缘故,他非常守信,既然答应李文畔夫妻,要好好照顾她,就一定会经常来看她。以他的聪明和细心,如果她真的被软禁,绝对可以发现端倪。 李明宛在心里分析了许多,在理性的扶持下,心里的那一点恐惧慢慢消失。 她哪怕不慎参与到了原剧情里,也绝对不会有一样的下场。而如果他们还想用一样恶心的手段逼迫她,也绝对会得到应有的报应。 这件事情一直牵挂着,李明宛哪怕说服了自己,心里面仍旧有些煎熬。 知道是一回事,内心的感觉是另一回事。 因为睡不着,直到半夜感官变得更清晰,她能感觉到其他人也睡不好,因为大家都在床上翻来覆去。或许是认床,也或许是思念家乡,在遥远的外地,第一个没有火车轰鸣声的夜晚,却齐刷刷的睡不着。 窗外的月光柔和,星星和芦苇丛中的萤火虫各自散发荧光,风吹过去,微冷但却清爽,处处静谧,可人心里的烦心事足够将芦苇丛压弯。 在这样寂静的夜里,隔壁传来的动静就变得很明显。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35节 先是窸窸窣窣的微小动静,后面传来一个嗓音还迷迷糊糊,可语气却惊恐异常的尖叫声,再之后,就是众人纷纷起身查看闹出的喧闹动静。 因为女知青这边也没人睡着,所以都从床上坐起来,彼此对望几眼,看到了一样的决定。 她们起身穿好衣服,打开房门,站在男知青的门前轻轻敲了敲。 先开口问的是俞晓燕,她胆子大,和男知青们也比其他几个女孩子熟,“你们怎么了,是发生什么事了吗?” 她语气里有点焦急,里头一个敦厚沉稳些的声音给出回答,“没事,不是什么大事,你们稍等我们一会儿。” 到底是半夜,又是大夏天,估计大家睡觉的时候都只穿个裤衩,事情不是大事,可是就这么冒冒失失的出去,给女知青看到,不成耍流氓的吗。 所以他们让稍等的时候,其实是穿衣服去了。 过了一会儿,门被打开,就看见一个瘦高个的男知青,穿得严严实实,还用手推了推眼睛,他叫图远,就是刚刚那个说话的人。 图远看了眼被制住的麻烦,眼里流露出些为难的神色,然后说道,“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估摸着得有些麻烦。” 他也没拦着,让几个女知青看清了屋内的样子。 然后才适时道:“这孩子也不知道哪来的,刚刚宇刚起夜,不小心撞见着孩子,吓得一口气差点喘不上来。” 众人顺着他的目光望去,果然,方宇刚身上的衣服穿得最不整齐,只是随意的套了件衣服,但是看看他的神情,就生不了气,因为他额头上都沁着冷汗,很明显是刚刚吓得,这时候人都有些恍恍惚惚,回不过神。 而一个特别壮的男知青维持着制住孩子的姿势,他看起来五大三粗的,力气很大。 这里面李明宛唯一且勉强能算认识的就是谭康平,他很理智的在套孩子的话。 说是孩子,其实看起来也十一二岁了,在乡下已经能算半大小子,可以帮家里干活了。但是这孩子,可能是家里溺爱,一点也没有其他的乡下孩子来得稳重,看起来就很蛮横。一直到现在,他还在怒气冲冲的叫喊,“你们凭什么抓我,我告诉你们,小心我家里人来教训你们。” 说这,他还朝制住他的鲁有亮啐了一口。 即便在这么贫穷的时候,他依然被家里人养的很好,脸颊两边有点肉,眼睛炯炯有神,说话时嗓门大的很。结合晚上发生的事情,李明宛几乎可以猜出来,这个人就是何云娘找了一天的儿子李天赐,也就是原主的亲生弟弟。 她心里面闪过酸涩,大抵是为了原主,当初原主也是这个年纪,却被亲生母亲顶替继姐卖了,而且瘦弱矮小到看起来只有七八岁。 世上的事情大多不公,仅仅只是男女不同,凭什么一个父母,差不多的年纪,会相差这么多。李明宛是真的不理解,并且不平。 所以她看着这张和自己有三分相似的脸,反生出厌恶感,她微微蹙眉,不着痕迹的躲在俞晓燕身后,昏暗的夜色让人看不清她的样子。 那边李天赐还在吵闹,谭康平已经站出来,他对其他人说,“刚刚我问过这孩子了,估计他就是晚上村口来找人的那户人家的孩子。如若是真的,我们不能把他一直留在这里,免得到时候他又跑了。 要我说,我们先把这个孩子送到大队长家,深夜打扰确有不便,但事关别人家的孩子,我相信大队长不会生气。” 他说的也有道理,大家一看这个孩子挣扎的样子,就知道他肯定不会老实待到天亮,总不能陪在这里一起耗着,明天都是要干活的人。 大家商量了一会儿,还是决定去找大队长。 因为夜深了,加上就是送个孩子,也不用太兴师动众,就让力气最大的鲁有亮压着孩子,口齿最为伶俐,也最能说清楚道理的谭康平陪着,其他人都回去好好的睡觉。 李明宛始终没有露面,大家怎么说,她就跟着应,一点也不突出。 事情有了决定,大家就各回窝,赶着睡觉。在床铺上的时候,俞晓燕还忍不住感叹,“也不知道他家里怎么养的,小小年纪跋扈不懂事到这个样子。” 孙采蘋冷笑了一声,“家人溺爱,不知天高地厚,任性妄为而已。” 周君也小声的跟着吐槽了一句,“太不懂事了。” 李明宛咬了咬牙,克制住自己的厌恶,也和周君一样,不痛不痒的说了句,“太调皮了。” 星月高悬,到底是晚了,她们说了几句话,就各自入睡了。送回去后的事情,就是第二天起来听说的,谭康平说孩子一送到大队长家,大队长很重视,连夜敲了村里陈老三的门,借了驴车,把人家孩子给送回去了。 后面这事就算过去了,倒不是他们没有好奇心,最主要的是干活太累了,不管是男知青,还是女知青,从小到大都没做过农活。 知青也不是每个人家境都很好,但基本上都在城里长大,城里哪来的那么多田可以种,要说洗洗衣服做个家务可能不难,但地里的活就真的要有一把子力气。 回到知青点以后,每个人都腰酸背痛,刚开始还会嫌弃大锅饭不够好吃,到了后面,就算是最挑剔的孙采蘋都能把打到的饭快速的吃得干干净净。 李明宛记工分还算好一点,可每天也是头晕眼花。 一番折腾,所有的知青都瘦了一大圈。 江平之是隔三差五来看李明宛,在他眼里,李明宛的迅速消瘦就更明显了。 又是一天傍晚,江平之照常来看李明宛。因为李明宛要记工分,所以她是下工最晚的一个,江平之到的时候,她才刚刚合上记工分的本子,疲惫的揉着眼睛。 江平之战在远处看着李明宛,等到李明宛望过去的时候,就看到他含笑望着自己。李明宛原本麻木的神情一下就鲜活起来,对着江平之招手,脸上绽着笑,“平之哥哥!” 然后李明宛快速的收拾完剩下的东西,向江平之的方向小跑,她嘴上还念叨着,“你怎么又来啦,平时还要训练,不用这么经常来看我,我就在大队里也不会有什么事情,要不然你这一来一回未免也太麻烦了。” 江平之轻笑,“还好,不算太远。倒是你,大队里的活还能适应吗,我怕你瘦的这么快,要是李伯母看见了,肯定要心疼。” 胡若弗远在北平,看不见李明宛的样子,可尽管看不见,也毫不妨碍她心疼李明宛,才短短不到一个月的功夫,足足寄了三四次东西,就这还是李明宛每封信都报平安,说自己很好很适应的结果。 江平之拿出他带来的饭盒,递给李明宛,“队里虽然有大锅饭,但是不见得好吃,现在大家都苦难,估计也吃不到肉,这是我朋友在山上打到的野猪,肉质瘦,做了红烧肉和排骨汤,我刚好来看你,就顺带一起带了,你多吃一些,也好补补身体。” “我不算很辛苦,瘦的快可能只是还不适应这里,等适应了就好。”李明宛用了和之前相同的说辞,一再解释。 说话间,他俩慢慢走到吉普车里面,江平之把饭盒打开,红烧肉和排骨汤,还有满满一大碗的米饭就摆在李明宛眼前。 江平之让李明宛快点吃,李明宛看着满满当当的肉,免不了疑问,“平之哥哥,你朋友送来的,你吃了吗?” 她怕江平之一点没留,全带给自己了。 江平之弯了弯眼睛,用满含笑意的眼睛望着她,“你放心吧,我吃过了,他打了一头野猪,给我送来了不少肉,我是匀了一些出来带给你的。” 李明宛半信半疑,却也知道不管是不是留了一些,江平之既然这么说了,就一定不会带走,或者和她一起吃。正巧她从中午开始就没吃过东西的肚子已经饿得开始抗议了,李明宛只好先动筷子,她唱了口红烧肉,只觉得这是天选红烧肉,是她最喜欢的肥而不腻的口感,入口又香,而且着红瘦肉荧光不是用酱油上色的,而是炒糖色炒出来,味道非常好。 她在心里感慨,江平之的朋友厨艺也太好了! 其实李明宛不知道的事,打到野猪肉是真的,但却不是朋友送的,而是部队里的福利,江平之也就分到了那么一小条,自己下厨做了红烧肉,还去买了排骨,炖了很久才装起来。这些都是因为今天要来看李明宛,所以特意做了带上的。 他平时在部队有训练,也不能跑到村子里帮李明宛把事情都干了,更不能让她直接适应这里的水土,只好想办法给她补营养。江平之是看着李明宛在胡若弗的照顾下,从瘦骨嶙峋的小可怜一点一点的变圆润,最后长成今天这样亭亭玉立的娇俏模样。李伯伯李伯母放心他,所以将李明宛交给他照顾,总不能把她重新照顾成原先消瘦可怜的样子。 不知道是因为东西太好吃,还是下乡这段时间吃的好东西太少了,又或许是饿了一整个下午,总之李明宛难得吃的那么快,而且把这么大的份量都吃完。 吃完饭,江平之不知从哪弄来的西瓜,甚至还妥帖的切好放在盒子里,让李明宛用叉子直接插着吃。 李明宛是真的震惊了,但她下乡除了水果罐头,真的没吃过什么新鲜水果。水果罐头还是胡若弗千辛万苦给她寄过来的。 可她也不是吃独食的人,小心问道:“这也是朋友送的?” “嗯。”江平之坦然点头,“战友送的。” 他指着后备箱,“你放心吃,我那还有很多,车里也有两个,等会儿你吃完带回知青点,可以分给其他知青一起吃。” 看他神色坦然,不像是假的,李明宛才放心吃起来。这次江平之真的没有骗李明宛,他从前的一个战友来看他,带了两麻袋西瓜,江平之挑了两个留给李明宛,其他的送去了食堂。 能被战友千里迢迢送来的西瓜,不得不说,确实好吃,西瓜清脆多汁,也不用像以后一样,担心太甜了是不是打了甜蜜素。总之,李明宛吃的很快乐。 好不容易吃完了,天色渐黑,她也该回去。 江平之没有把车开进村子里,他提着西瓜,陪李明宛慢慢走回村子。 这么大个的西瓜,换成常人哪怕是一个,提上这么久,恐怕都要觉得累,但是江平之提着两个,也仍旧面无异色,仿佛是喝口水一样轻松简单。 李明宛自然也注意到了,她在心里浅浅感叹了一下江平之的身体素质,再想想自己的小胳膊小腿,只能说幸好不是在现代,否则她得担心自己三十岁的时候,会不会因为喝多了饮料痛风,提两个十几二十斤的西瓜,简直是痴人说梦话了。 就算是现在,她的身体也很差。 以前小时候想不开,总觉得这是书里的世界,加上创伤后遗症,让她很不想和人交流,更不想像小朋友一样出去疯玩。后来想开了,胡若弗她们却对她小时候病弱的样子印象深刻,多吹一会儿风都担心的不行,再大一点,李明宛又开始努力学习,到了现在,作为十八岁的大好青年,身体素质最好的时候,她干的活还不算特别累的,就因为水土不服,不断消瘦。 这还不是最可怕的,到底穿书了许多年,她还是有些了解自己的身体。尽管胡若弗这几年把她养的很好,身上也渐渐有肉了,看起来和普通人没有差别,但实际上,她的身体底子仍旧偏差。李明宛有预感,继续水土不服下去,她可能不仅是掉肉,还会酝酿成一场大病,只是差个契机。 不过,她应该没有那么倒霉的时候,或许养一养,慢慢就能正常。 李明宛放下这些不想,和江平之一左一右,慢慢走回家。 白天的时候,烈日酷暑,热的人一身汗,可是到了傍晚,虽然空气中仍有一丝热气,却吹的人很舒服。天边还有翻滚的火烧云,被风吹的摇晃的农作物,乡间的田野也显得宁静淡远。也许到了很多年以后,这样的一幕,会在记忆里加工,成为难以忘怀的面画,令人留恋。 到知青点的时候,先迎面撞上的是孙采蘋,她大约是天生的白,下乡这么多天,其他人都或多或少的晒黑,只有她和李明宛,皮肤还是一样白皙。 孙采蘋是和性子一样的冷白,李明宛因为病弱,透白的肤色总有股病气,但要说谁更好看,按世俗的审美来看,李明宛要漂亮许多,可孙采蘋有一种难以形容的气质,让人忍不住多看两眼,两相结合,大抵是难分胜负。 孙采蘋只对李明宛点了点头,脸上的表情都没有变过,更遑论朝江平之的方向瞅上一眼。 第二个撞见的是俞晓燕,她就会说话很多,一见着人就满脸灿烂的笑容,“是明宛哥哥呀,你可真疼明宛,总来看她。” 对这些和李明宛压力朝夕相处的知青,他态度客气,微笑点头。 其实他本不算脾气差的人,但是这些年历练出来了,哪怕微笑着,也让人觉得很不好惹,不敢在他面前无的放矢。 江平之把李明宛送到门口就离开了,李明宛自己提着两个西瓜进房间,从卧室门口到房间里面的一点距离,她就已经咬牙用力,搬的手掌泛红,也不知道从那么远,一路散着步走回来的江平之是怎么做到的。这力气,感觉知青里面,只有身材魁梧的鲁有亮才能比一比。 刚好房间里有人,李明宛也没有藏着掖着,“我哥刚刚给我送了两个西瓜,晚上切了,大家一起吃吧。” “西瓜!”听到有新鲜西瓜可以吃,连腼腆的周君,眼睛都亮了。 于是,晚上知青们破开了一个西瓜,连皮一起切成一块一块的,又把桌子搬了出来,大家坐在门口纳凉,一边吐西瓜籽,一边说笑,有将上学时候的糗事,也有说天南地北不同风俗的。 在所有人都言笑晏晏的时候,只有谭康平的目光不自觉的落可爱班到李明宛的身上,是他自己都意识不到的温柔缱绻。 年少的心动总是这样容易,也许恰好是一阵风,也许藏于草丛中的一声蝉鸣,也许是恰好的一个抬眼,轻而易举就揭穿了隐藏在心底的那份喜欢。 在下乡的第一个月,仲夏的夜里,谭康平认清自己的心意,他喜欢李明宛。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不知道吃西瓜算不算坏事,但是这件事不知道被哪个人瞧见了,然后多嘴多舌的大加渲染,说是知青们日子过得很滋润,私底下偷偷吃西瓜。还说他们家里经常寄东西,什么桃酥啊,麦乳精啊,都像不要钱的一样。 说的村子里不少人都眼红,可是再怎么眼红,也不能跑到人家家里抢,只能风言风语的说点酸话。 可也有些人拎不清的动了念头,要不然给自己家儿子,或者姑娘找个对象,毕竟不是任何时候都有机会碰上条件这么好的人。 于是,每次上工下工路上,都少不了人来探听情况,闲话家常,偶尔提到自家孩子多么好,还有送东西偶遇的,弄得知青们苦不堪言。 李明宛长得好,用的东西也好,自然也少不了这种情况。 甚至有一次,有一个村子里的大娘,抓着她非要闲聊。说是聊,其实就是在打探李明宛的家庭情况。李明宛当然不会实话实说,都是含糊其辞,可是那大娘突然皱着眉,咕哝了一句,“怎么瞧你这女娃怪眼熟的。” 第47章 李明宛警铃大作,她心跳都加快了,按照原书里的描述,单论五官,她和何云娘是有几分相似的,只不过何云娘这几年操劳太过,人老的很快,没有年轻时候的娇嫩,普通人不会把两个相差这么多的人联系到一起。 按照书里的描述,快结局的时候,大家回到陈家村,原主苍老麻木,一如当年的何云娘,大家才发觉两人是多么的相像。 她现在待的红岭村和陈家村说远离得也不远,分别在两个公社,说到底就是两个相邻的镇子。尽管现在的走动不像后世频繁,可也会有些扯不清的姻亲关系,指不定就认识。 李明宛不觉得无缘无故会有人和自己长得像,何云娘离得近,这个大娘口中的像多半就是她。 李明宛面上瞧不出异色,却极尽心思的谨慎回答,“大娘您说笑了,物有相同人有相似,世上的人千千万,指不定刚好就长得像,没什么好奇怪的。您刚刚说以后有机会想让您儿子去北平玩,我父母和我一直都在北平,呆的时间久了,觉得哪处都一样,真要说哪好玩,也说不出个一二三。真是对不住啊。” 她尽量扯明白关系,生怕这个大娘想到其他地方,然后客气的结束话题,不等大娘再多说什么,她就借口前面的知青在对她招手,估计是有什么事情。 等到她和俞晓燕走到一块的时候,才如蒙大赦的松了口气。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36节 俞晓燕非常感同身受,“刚刚那个大娘是不是也拉着你说她儿子,真是奇怪了,这些天老遇到这些说她们儿子多么多好的大娘,男知青也拉着说些有的没的。我们下乡是为了扫盲,为祖国搞建设,也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想的,反正我是不可能留在村里的。” 想起这些天主动找她攀谈的人,俞晓燕就心有余悸。她要是真想嫁人,留在城里不好吗,还要待在这里。 李明宛安慰她,“应该是我们下乡不久,她们看我们觉得新鲜稀奇,等到以后就好了。” 虽说这件事情上有些糟心,可是也有好消息,在经历过最开始的艰难时期后,大家对田里的活渐渐上手,不像刚开始那么累。只不过等到晚上的时候,知青点的鼾声如雷,全没了刚下乡的讲究。 忙过了那段时间,李明宛请假休息一天,去邮局取东西。 之前胡若弗也寄了很多次东西,基本都是江平之帮李明宛去镇上取了,然后拿给李明宛,也免得她来回辛苦跑。 但前段时间都太忙太辛苦了,李明宛也想离开村子喘口气。 她一大早就爬起来去村口坐陈老三的板车,每隔几天他都会拉人进城,收个两分钱,钱都给队里,他挣工分。 好不容易颠到了镇上,陈老三叮嘱她们,只等到三点就回去,千万别耽搁太久,要不然他拉着人回去,没坐上车的只能走回去或者想办法在镇上过夜了。 李明宛看看天色,现在差不多才七点多,离三点还有很久,也不着急,准备在镇上逛一逛再去邮局取胡若弗寄来的东西。否则的话,到时候带着一大包东西,走路都不太方便了。 村子里的人不怎么经常去镇上,要添置东西的时候才来买,可说实话,镇上的东西真的太贫瘠了。 她今天早上起来的急,还没有吃早饭,就在镇上闲逛。果然,在一处民房的拐角,看到有人拿着烙饼,她再往前点走,就看到偷偷卖早点的中年人。和其他人相比,李明宛的手头很宽裕,下乡的时候,胡若弗就塞了不少钱票给她,后面时不时还寄,可惜在村里面完全没有花钱的机会,这些钱票想花出去都没机会。 中年人的态度比国营饭馆的服务员要好得多,一看见李明宛脸上就堆满了笑,“姑娘,你看看买点什么?” 李明宛要了一个水煮蛋和一个肉包子,还有一碗不知道是什么的汤。 因为这些都是偷偷卖的,也没个地方坐,她只好蹲在墙角把汤和水煮蛋吃了,包子是边走边吃。 然后李明宛进了供销社,镇上的供销社是真的简陋,有点像她以前在电视里看见过的乡下小卖部,进门就是两三排玻璃柜子,东西摆在里面。供销社卖的主要都是些米面油粮,也有麦乳精什么的,还卖鞋子和布料,成衣倒是有两三件,可看上面的灰尘,估计都要摆成僵尸了,压根没人买。布料也很土气,更别说鞋子,是塑料鞋,服务员还说这是时兴货,贵得很。 知青点不做饭,那些米面油粮她没有买的必要,至于麦乳精和饼干糖果什么的,李明宛深刻相信,胡若弗寄来的应该更好吃。 李明宛看了半天,还是觉得没什么好买的,而服务员的态度非常不好,就差给李明宛翻白眼了。 她索性走了出去,在镇上随意走走。 到了中午的时候,李明宛到了镇上唯一一家国营小饭馆,点了两道菜,慢慢吃起来。她的吃相很好,加上长得好看,身上穿的衣服和灰蒙蒙的小镇比起来,显得很鲜亮,自然就亮眼起来。她没有特别明显的感觉,可是周围人的注意力不自觉会落到她身上。 李明宛平时钱不太能花出去,难得到镇上,就没有过于节省,点了一道肉菜和一道炒青菜。现在人不怎么有钱,小饭馆里都没什么生意,像村子里的人进镇上,也多是自备干粮,哪里舍得吃这些。 路上有行人经过小饭馆的时候,多多少少都会往两眼,然后被李明宛吸引住。 何云娘带着李天赐就是这样。 李天赐上次说是走丢了,其实是闹脾气出走,为了安抚儿子,何云娘答应李天赐带他去镇上买吃的解馋,再买点被把肉剔干净的骨头,回去炖个带荤腥的菜。 路过小饭馆的时候,何云娘本来没有往里面瞅,是李天赐惊讶出声,语气恶狠狠,“是那个女知青!” 李天赐顽劣不堪,但是他也有优点,记忆力特别好,尽管那天压根没多瞅李明宛几眼,可是一旦再见到,就能认出来。 因为李天赐,何云娘下意识的望向李明宛,她呆了呆。 李明宛单说五官,其实和亲生父母都不算很相像,只有某个部位有些相似,譬如她的眉毛和鼻子都像何云娘,婉约斯文,眼睛却像亲生父亲,大而有神,纵使不说话,一双眼睛望过去,都叫人明白意思。 但若说身上的气度仪态,还有举止的细节,却像极了胡若弗和李文畔,尤其是看人时洞察一切的敏锐神态。单把李明宛和胡若弗,或者是和何云娘放在一起,人们肯定觉得李明宛和胡若弗更像母女。 因为她们有时说话的语气,不自觉的动作,都特别相似。在五官没有相似到几乎重合的地步,最先吸引人注意的肯定是气韵神态。 可在李明宛和亲生父母都有相似的情况下,如果同时见过她的亲生父母,认出她就显得容易许多。 和当年在火车上的匆匆一瞥一样,即使面对长开了的李明宛,何云娘仍旧一眼认出了她。 何云娘心中百感交集,她不知道李明宛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是有意来找她的吗,还是巧合?看着李明宛出落的那般落落大方,耀眼动人,比光彩还要夺目,何云娘歉疚的心中,隐隐带点自豪。 这是她的女儿啊,现在生活比当年好多了,女儿也长大了,哪怕是巧合,是不是上天也昭示着她可以认回女儿,弥补当年的遗憾。 眼看亲娘盯着那个女知青入神,李天赐不忿的重重晃他娘的手臂,“娘,那个女知青有什么好看的,你先带我去买吃的。” 何云娘强忍泪意,向儿子问道:“你刚刚说她是上次遇见的女知青,是不是你去红岭村的那次,她是红岭村的女知青对不对?她叫什么名字?” 李天赐不知道自己娘发的什么疯,因为何云娘的溺爱,李天赐堆何云娘的态度一直不好,他不耐烦的说,“你问这么多烦不烦,可不就是红岭村的知青,他们上次硬把我扭到大队长家,我胳膊都痛死了。” 知道李明宛是红岭村的知青后,何云娘反而没那么着急,知青下乡都要待好长时间,一时半会儿肯定走不了,她还有时间慢慢打探。 何云娘没有当街认女儿,而是忍了下来,准备后面慢慢探听清楚。她心不在焉的被李天赐推着往供销社走,心里还想着当年留了什么东西可以认回女儿。 李明宛却不知道街外边发生的这些事情,她吃完午饭以后,就去邮局取东西。 胡若弗给她寄了整整一大袋的东西,颠颠还挺沉的,在外面不是很方便所以她没有打开,就背着包裹坐在陈老三的板车上等着三点。 差不多三点十几分的时候,人基本都到齐了,陈老三驾着驴车回去。 因为明宛从邮局取来的包裹,车上又是碎嘴的大娘,她一直被追着问,尽管李明宛含糊其辞,可她们认定了她家里条件肯定很好,说不定父母都是工人,要不然怎么能寄这么多东西。 李明宛实在受不了这种话被追问的感觉,自己来镇上果然太招摇了。 她进村之后,不顾几个大娘的招呼,自己走回知青点,她真的是怕了这些恨不得连她家祖宗八代都扒拉出来,好奇心旺盛的大娘了。关键是她们的嘴还很碎,今天能从她这里问到哪怕一星半点的话,也会进行二次加工,然后在一群大娘聚在一起说话的时候,拿出来当谈资。 回到房间里,刚好屋里没什么人,她顺手将包裹打开,里面放了一罐桂圆精,一盒饼干,一双应该是胡若弗自己缝的布鞋,好几罐肉罐头,两罐水果罐头,甚至还有几条漂亮的头绳,商品店里新出的头绳,胡若弗觉得好看,就买来寄给她。另一边还有两本书,一本关于田地耕作,一本是普通的长篇文学小说,李明宛大概猜的出来,书应该是李文畔放进来的。 李文畔很注重李明宛的阅读量,经常会帮李明宛淘书,中外都有,甚至还教了李明宛俄文,她可以无障碍的阅读俄文书籍和英文书籍。但是和一个大院的杨家兄妹比起来,就逊色很多。 杨璋玉早年从军,也会四门外语,杨良玉跟在杨成桢身边,家庭教育更不必说。至于杨成桢,精通七门外语,礼仪风度,令人见之心折。 和这些人一比,她也就靠上辈子读过一回书,才能在小学跳了两次级,其他的真就算普通人了。在大院里的大人,完全可以说是惊才绝艳的天才,就算是五大三粗的刘剑龙,在带兵打仗上,也是天生的厉害,可以说手摸到枪就知道怎么开,打起仗就和喝水一样。 就算和同辈比,李明宛觉得自己只能算有点聪明,并且努力的普通人,算不上真正的天才。 李明宛把书放在桌面,吃的除了水果罐头,她都收了起来。胡若弗和江平之经常给她送东西,光是自己一个人吃独食不分给其他人未免太打眼,也小气,所以她都会出一些分给其他人。就像那天的西瓜一样,江平之也考虑到她要和知青们朝夕相处,适当送些东西打好关系。 好在几个女知青人都不错,也没有拈酸吃醋的人,相处起来轻松,至于男知青那边,平时接触的没有那么多。 知青下乡的日子说难熬也难熬,说快也很快,不知不觉就到了秋天。 李明宛最近总感觉不对劲,她觉得好像有人在观察自己,可要说是谁,好像又没有。她也怕自己是不是想多了,最近秋收,又开始忙,说不定是忙昏了,自己又一直担心原书剧情,所以疑神疑鬼。 直到有一天她下工回来,鲁有亮用麻袋套住了一个小偷。 俞晓燕下工早,她的活主要是割猪草,秋收对她的影响不大。结果她准备进门的时候,就看到有人偷偷摸摸的在房间里翻箱倒柜,还想撬锁,没想到民风淳朴的乡下也有小偷,就俞晓燕一个人回来,她是又惊又怕,躲在门外,又想叫人来,又怕自己这一走,等会儿小偷偷了东西不知去向。 就在她纠结的时候,鲁有亮几个男知青从田里回来,她及时拉住他们说了情况。所有人里面,鲁有亮力气最大,胆子也不小,他直接拿了个麻袋,趁着小偷沉迷翻东西,没有注意到身后动静的时候,直接把人套了。 小偷被困在麻袋里,是又骂又踢,鲁有亮也不惯着,重重打了几拳,硬是把人弄听话了。 李明宛回来的时候,刚好知青们准备把小偷送去大队长那,看看是怎么个章程。 俞晓燕一看见李明宛,就抓着她的手,心有余悸的说刚刚发生的事,“明宛,你可回来了,你都不知道,刚刚吓死我了。” 麻袋里的小偷可能听到俞晓燕的话,又开始不安分。 鲁有亮正要再给他几拳,就听见小偷大声喊,“我是李明宛的弟弟,我不是小偷。” 众人互相对望,惊讶又摸不着头脑,李明宛是看起来就知道家教很好,家庭条件也不错的人,如果她有弟弟,不说多么优秀,怎么也不应该是偷鸡摸狗的人。 可他要不是李明宛的弟弟,李明宛人就在这里,不是马上就可以被揭穿吗? 面对众人的目光,李明宛面色沉静,“我没有弟弟,只有一个哥哥。” 麻袋里的人急忙反驳,“你不知道是因为你还没有被认回来,我娘说了,你是我亲姐姐,以前过不下去了,才把你送走,你现在的父母不是亲生的!” 李天赐说的信誓旦旦,李明宛怒极反笑,她讥讽道:“可真巧了,我就是我父母亲生的,你张着嘴说我是你姐姐我就是了吗,你怎么不说银行的钱都是你的。偷东西就算了,还攀咬人。” 李明宛反驳的很有道理,不可能是个人空口白牙的说上一通,就要人相信,更何况这是个偷东西被抓现行的人。如果真的是来认姐姐,为什么要翻箱倒柜? 思来想去,还是决定把人送到大队长那里,为防他到时候再用这个说辞,索性让李明宛也一起跟着去。 到大队长家的时候,大队长正坐在椅子上休息呢,听到知青们的话,也觉得讶异,让人把院门关了,也不怕小偷逃跑,自己上前解开麻袋。 头一露出来,大队长就惊讶了,“你不是陈家村的小子吗?” 对大半夜扰人清梦的李天赐,大队长印象深刻,当初就是他连夜把人送回去的。他之所以这么做,就是因为觉得李天赐是个会惹麻烦的面相,巴不得赶紧解决,没想到这次又跑到知青点去,不仅偷东西,还说其中一个知青是他姐姐。 前者可大可小,后者关系到了亲缘,让人得慎重对待。 不说别的,光是江平之那边就不好交代,他侄子前段时间入伍,就是江平之帮衬的,他还听说了,江平之不仅自己有本事,家里的关系也硬的很。哪怕从头到尾没有说到李明宛的父母是什么职位,可是能和江平之家里做故交,再看看李明宛的仪态教养,想想也知道低不了。 人活在世上,人情世故不得不讲,即便以后不准备求人家,也不能得罪啊。 他转而看向李明宛,态度和蔼,“李知青,按李天赐这边的说法,他姐姐被送人的时候,也该记事了,你对这事有没有印象?” 李明宛的面色就和普通人平白被攀扯之后一样,不是很好,语气微冷,“我从小跟着父母长大,根本不认识他。” 大队长李福田心里有了思量,比起看起来就心眼蔫坏的李天赐,他肯定更相信李明宛。 所以再对李天赐说话的时候,语气严厉,“你这个年纪的孩子,上房揭瓦的闹离家出走还不算离谱,可偷东西就坏了良心,还去攀扯人家女知青,也不知道你爹妈怎么教的。我不敢对你怎么样,可你爹妈可以,这事叫上陈家村大队长,肯定要有个结果,不能粘粘糊糊,放任你这样的孩子,没得将来继续去祸害人。” 李天赐也知道莫名其妙说人家是自己家走丢的姐姐很奇怪,连个证据都拿不出来。他平时对何云娘呼来喝去,态度很不好,可是他也知道何云娘不是无的放矢的人,既然当着他的面说了,就肯定是真的,李天赐有这个自信, 大队长陈福田叫大儿子去陈老三那牵了驴车,去找李天赐的家人和陈家村的大队长。 他铁了心要把这事解决,知青们也不好走,一来一回等了一个多小时,驴车才停在门口,李天赐的继父继兄,亲生母亲,还有陈家村的大队长跟其他几个乡亲一起来了。 路上陈福田的大儿子应该说了这件事,所以大队长陈福田稍微重述了一遍,也没什么人提出疑问。 陈福田语气严肃,质问何云娘,“这孩子说是你私底下哭诉李明宛是你的女儿,这件事你承不承认?” 何云娘从进门的彷徨无措,现在的满面凄苦,她没直接回答陈福田的问题,眼睛看着李明宛,泫然欲泣,“我当初迫不得已把你送走,实在是家里穷啊,你现在不认我也是人之常情,我、我、全当是我胡说好了。” 何云娘没直接回答,最后还否认了,可这话里话外,无一不是说李明宛就是她的亲生女儿,甚至把把她卖钱的事情混淆,只当是李明宛怪她。 在封建人伦道理还有浓厚残存的情况下,她这话一说出来,旁人的心都偏了大半。 李明宛却没有被牵着鼻子走,她冷冷笑了一声,“麻烦您有话说清楚,含含糊糊的算怎么回事?全当你是胡说,就是你的意思是对的意思咯,真是可笑。我父亲叫李文畔,母亲胡若弗,我是他们的孩子,要不是知青下乡,我这辈子都没有来过这里,你哭哭啼啼几句,就想硬认一个女儿,谁知道你打的什么鬼主意! 你口口声声说你是我的亲生母亲,你有证据吗?空口白牙谁不会,我还说我是你母亲,你信吗?” 李明宛有理有据,既没有歇斯底里,又讽刺了何云娘,但凡是个明理的人,就不会再被何云娘的话牵着鼻子走。 何云娘面色怔然,痴痴且肯定的说,“可我就是你娘啊,我一看见你,就能把你认出来,母女连心……” 她捂着自己的心口,语气悲伤。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3-02-09 23:36:31~2023-02-10 23:16:55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咸鱼婶3瓶;清涟2瓶;闻弦、默默无闻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48章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37节 如果她的这番作态是在李明宛反驳之前,或者是能拿出有力的证据,都会博得众人的同情。可她的话说的太迟了,众人更相信李明宛。 人家好好一个从北平来的女知青,父母有多疼爱她,大家都看在眼里,要不怎么人家来了没多久,邮局就寄来大包小包的东西。真要是养父母,她还有个哥哥,能这么疼吗? 比起李明宛是从前因为穷而送人的孩子,大家更倾向于何云娘是过于思念孩子,所以看到一个和自己长得有两分相像的人,就固执的觉得对方是自己的孩子。 这次不等李明宛反驳,刚刚问问题被忽略的红岭大队的大队长陈福田就忍不住了,“陈何氏,你现在说这些想做什么,我刚刚问你的话,你为什么不回答。想要证明李知青是你的女儿,想让我们相信,很简单,拿出证据,有证据她就是你的女儿,没有证据她就不是你的女儿,简简单单的事情。” 何云娘一时语塞,她隔了许久才说,“我当初给她缝了个护身符,她从小就一直戴着,上面绣着李招娣三个字,上头的娣字少了一撇。” 至于其他的,李明宛身上没有任何胎记。 大队长陈福田看向李明宛,表情还算严肃,“李知青,陈何氏说的护身符你可有见过?” 李明宛摇头,语气肯定,“我从来没有戴过什么护身符,我的父母都是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者,是无神论者,我家不烧香拜佛,也不用什么护身符。” 大队长陈福田转而看向何云娘,“你听清楚了吗?” 何云娘面色惨白,木讷地点头。 “你还有证据吗?”陈福田问。 支支吾吾良久,何云娘才灰败着脸摇头,“可她,真的是我的女儿。”她近乎喃喃的说。 大队长陈福田很快把这件事定性,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闹剧。他把目光转向看完全程的陈家村大队长和几个跟着来撑场面的相亲,“今天的事你们也看见了,谁对谁错想必心里也有数。陈何氏之前坚持称李知青是她的女儿,给李知青的生活带来很多不便,今天也给了陈何氏机会,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让她拿出证据,如果真的有就认回女儿,是她做不到。 所以从今晚后,还望你们管好你们大队的人,别再闹事,这事也别再提。 要还是说胡话,我们就不得不怀疑她这么做的用心是什么。国家把知青派下乡,我们有责任照顾好他们的安全,如果有下次,可就得好好说道说道。” 跟来的乡亲和陈家村大队长,本来都是为了撑场面,讨公道。可说一千道一万,何云娘这事做的不地道,连个证据都没有,就说人家北平来的城里姑娘是你闺女,这算是怎么回事呢。 陈家村大队长自知理亏,被红岭村大队长陈福田这么一损,也只能好好应下,就是连表情都不太自然。 何云娘看着李明宛欲言又止,还想说什么,可是她的丈夫怒喝了她一声,显然是觉得颜面无光,“还杵在那干什么,丢不丢人!” 看李天赐的目光更是厌恶,成天偷鸡摸狗,不干正事,但他是何云娘带来的继子,为了名声好听,他这个做继父的不好多管,眼不见为净。 李天赐是有点怕这个继父的,他不自然的缩了缩脖子,灰溜溜的跟着他们走。 反倒是陈家的那个大儿子,何云娘的继子,多看了李明宛几眼,他的腿这时候还没瘸,不像书里写的那么阴郁暴躁,自恃工人身份,看其他人的目光都带着股审视的意味。他是陈家的独苗,他爹真正的心肝,哪怕何云娘被娶进来,他也从来没有担忧过,压根不会影响到他。对于继弟继母更没什么感情,只不过刚好休息,回来看他爹,就被一同拉进来了。 他对李招娣小时候是有印象的,眼前的李明宛虽然隐隐约约和继母长得有两分相似,可和印象里的李招娣比起来,分明不是一个人,李招娣瘦瘦小小,成天低着头和个鹌鹑一样,长得也不好看,哪像现在的李明宛?城里来的女知青,穿戴鲜亮,皮肤白得发光,抬头低眉间就能看出和村子里的其他姑娘不一样,就像他以前读初中的时候,班上最引人瞩目的女生,父亲是县里的干部,她们的身上有相似的气质,光明灿烂、不为眼下生计发愁,而李明宛远比那个女生要出色多了。 当初的陈传句,连多看那个女生一眼,都会被人嘲笑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心底的那一丝好感从来不敢表现出来。 她紧抿着唇,眉目依旧那么清澈如盈,陈传句看着她,仿佛和初中班上那个女生重合起来,她的家庭条件肯定更好。如果不是因为上山下乡,他这辈子也许连见都没机会见到,陈传句再心里暗自感慨。 陈家村大队长和他父亲都转身要走了,陈传句自然也不会逗留。 好不容易把事情解决,李明宛对大队长陈福田好好道了一番谢。陈福田摆了摆手,对上李明宛的时候,笑容都变和蔼了,“这有什么谢不谢,还不是陈家村的几个太欺负人,不是到我们红岭大队偷鸡摸狗,就是攀咬人,李知青,要是再有这样的事,你只管说,我陈福田这个大队长不是白当的。” 听到陈福田这么说,李明宛又是好一顿谢。 婉拒了陈福田让他们留下喝点茶的提议,李明宛和鲁有亮,还有谭康平走回知青点。 路上,一直是鲁有亮在说话,他长得五大三粗,性格也粗犷,对于何云娘和李天赐,一个污蔑人,一个偷东西的行为,简直是万分唾弃,要不是他上过学,身边又有李明宛和谭康平,恐怕早忍不住吐脏话了。 倒是谭康平,罕见的沉默。 真要说他发现了什么,倒也没有,就是心里有种怪异的不舒服。刚刚何云娘说她的女儿叫李招娣,谭康平自由定下的娃娃亲也叫李招娣。偶然听到熟人的名字,或多或少会觉得有些奇怪。只不过,招娣这个名字可太多了,这年头,生不出男孩的家里都有个招娣,还有盼娣、引娣…… 一点都不奇怪。 可谭康平还是忍不住多想。 李明宛也是一样的安静,比起谭康平的奇怪,她是更担心以后的剧情,她不知道何云娘还会不会消停,这个女人说她柔弱,她硬是有毅力把两个孩子在最战乱的时候带出来,好好的养到后面,虽然真正的李招娣被她卖了,可李天赐却平安长大。 作为一个丧夫,又被宗族驱逐的人,实在算有本事。 可若要夸她,李明宛总觉得她脑子有病,并且偏执,会坚持自己认定的事情,比如李天赐是亡夫的儿子,就算割血割肉也要养大,哪怕是割亲生女儿的血肉,更比如陈家的继子继女,她做了人家的继母,就要按照道德礼义照顾好他们,哪怕牺牲亲生女儿。 这样算下来,最亏的似乎就是成为她的女儿。 李明宛在心里暗自吐槽。 等回到知青点以后,众人都围上来问她结果怎么样,李明宛照着大队长陈福田的处置说了。比起莫名其妙的何云娘,还有一直印象不好的李天赐,这种大白天就敢进卧室偷东西的孩子,肯定是相信李明宛。 俞晓燕愤愤不平,“也不知道他们哪来的脸皮,逮着个人就说是她女儿,谁知道打着什么主意!” 她的担忧不无道理,万一要是真的认成了,到时候想做什么都名正言顺。怎么可能会巧到来个下乡的知青就是送走的亲生女儿? 一贯小心,做事情畏畏缩缩的周君也悄悄靠近明宛,手攀上明宛的手臂,“太坏了,明宛你一定要小心他们!” 孙采蘋倒是没说什么,她一直都不爱说话,但是面色看起来似乎更冷了。 大家都劝她最近出门要小心,对方看起来脑子就不太好,万一还来纠缠就不好了,像上工下工的时候,一定要和他们一起,如果晚了也没关系,俞晓燕她们准备下工后先等明宛,再一起走。 李明宛很感动,相处这几个月来,大家都有了感情,尽管偶尔有矛盾,但是没有那么多龌龊。 这事情算告一段落了,但李明宛隐隐间还是有担忧。 而这份担忧,在江平之来找她的时候,得到了证实。 江平之并没有直接说,见面之后和往常的态度一样,他还提出最近天气变化,胡若弗交代他要带明宛去买点换季的衣服。因为镇上贫瘠的很,不管是李明宛还是江平之都不会做衣服,想要买到合适的,至少也要去县里,他就带着李明宛去了县里。 一路上,他还是照常关心李明宛,对之前何云娘的那件事只字未提,可李明宛就是知道他知道了。 隐藏在平静海面下的是汹涌波涛,江平之曾经亲自带着李明宛去拜访过大队长陈福田,这也是陈福田后来对她多多照顾的原因,发生了那么大的事情,他没道理不告诉江平之。 李明宛一直等着江平之问出来,可没有,路上没有问,在县里没有问,挑完衣服也没有问。 硬生生的熬着,反而是李明宛先受不了。她站在车旁,心情复杂,看着江平之去买对面的花生芝麻糊。等到江平之买回来,她端着碗,尝了尝,没有像以前一样,目露惊喜,双眼仿佛能发光似的,比夜空中的烟花更绚烂。 就在她内心百般交集的时候,头顶传来江平之淡淡的声音,“为了一个人的疯话,何苦纠结成这样?” 李明宛惊讶抬头,撞上江平之洞察一切的平淡眼眸。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3-02-10 23:16:55~2023-02-13 21:13:22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温小姐11瓶;清涟10瓶;白白白异9瓶;默默无闻3瓶;yd 2瓶;加+1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49章 李明宛心头一跳,但却如释重负,比起一直状若寻常,她更愿意江平之说出来,总好过现在这般惴惴不安。 她低了低头,“我……” 像江平之这么聪明的人,当初就是他亲自救下的她,又怎么可能会被李明宛对大队长的那番说辞糊弄。李明宛确实不是李文畔夫妻的亲生女儿,大队里的人不可能知道,所以何云娘的认亲就不是无的放矢。 不仅如此,李明宛的态度也很奇怪。当初救下李明宛之后,当地政府要帮她找亲人,可是她说她被拐卖太久,什么都记不清。也是因此,从找亲人变成帮她找收养人。 如果真的是一个没有记忆,被拐卖,然后被收养的人,遇到有亲人上门,绝对不是这种反应。江平之带着李明宛从小长大,手把手教她读书写字,李明宛的人品他最了解,她不是那种爱慕虚荣,会因为亲生父母地位没有养父母高,就不认人的人。 既然是这样,那一定有其他的缘故。 江平之一直没有开口,就是因为信任李明宛。他开口,是因为李明宛的表现太明显了,他知道这件事如果不摊开了说,李明宛会惦记着,辗转反侧。既如此,还不如问个清楚,真有什么遗漏的,他也好帮忙遮掩。 看着李明宛低头支吾的样子,江平之神色认真的说,“无论你做什么决定,都有你的理由,我不会置喙。” 知道江平之是个守诺的人,李明宛心里的犹豫少了点,她直说道:“是,那个何云娘是我的亲生母亲。关于小时候的记忆,我确实忘了不少,但是有一点,我清清楚楚的记得,我不是被拐卖,也不是被送走的,我是替代继姐被卖给人贩子的。 她们对我并不好,准确的说是非常坏。 因为我是女孩,所以我要冬天洗衣服,爬上比我还高的灶台,只能喝最稀的刷锅水……” 李明宛把原书里的场景一一说出来,然后注视着江平之,一字一句,神情极为认真的说,“我最大的悲哀,在于我是个女孩。 而我的家人,包括我的母亲,不爱我。” 原主是有怨的,怎么可能会没有怨呢?被世上最亲近、最该保护她的母亲,亲手卖掉,甚至只是为了顶替继姐,在弟弟与她之间,她永远都是被放弃的那一个,她的手长满冻疮,整个人消瘦矮小,没人爱她,她生下来仿佛就要任劳任怨,被人抛弃,做其他人的踏脚石。 但是,凭什么呢? 她难道不是人吗,她难道活该遭受这一切吗? 就因为她是个女孩,还是因为她有一个这样的母亲? 诉说这一切的,好像是李明宛,又仿佛是那个真正的李招娣,一生都在被取舍抛弃,承担苦难。如果有的选择,她宁愿不被生下来。 看着字字泣血、直戳人心的李明宛,还有她尖锐的质问与绝望平淡的描述,她说,她的家人,包括她的母亲,不爱她,江平之如同很多年前的那个白日,翻开泔水桶,看到里面赢弱狼狈、命悬一线的李明宛几乎发不出声音,还在失神的囔囔,“救我,救救我”时一样,心口钝痛,盈满怨愤。 那时候是愤恨那些人贩子,怨恨自己保家卫国,却连这么小的孩子都没有被保护到。 而现在,是愤恨李明宛曾经遭受的那些不公,怨恨李明宛的母亲,还有如枷锁一般的观念。 与之前不同的是,眼前的李明宛更是他亲手救下,如珍似宝的疼了许多年的小姑娘。 他告诉李明宛,“不认就不认,他们不配。” 想起大队长陈福田说的事情经过,江平之开始沉思,怎么才能万无一失,彻底解决了这桩事。李明宛下乡不是一时半会的事情,何云娘一家始终在她附近,到底是个隐患。 但目前首当其冲,是要彻底将可能暴露李明宛身份的东西湮灭。 江平之早在很久之前就已经身姿挺拔,可以直面风霜刀剑,他眉峰凌厉,在脑海中慢慢思考对待何云娘一家人的办法。 同时,他把目光落在李明宛身上,询问道,“你还有什么可以被证明身份的东西?” 李明宛摇头,“原本有一个护身符,我早就扔了,这么多年过去,我和她早没有干系。” “嗯。”江平之颔首,声音略沉,却带着沉甸甸的安全感,“他们一家的事情,你不用担心,会全部解决的。” 对于江平之的话,李明宛深信不疑,从小到大都是这样,只要他说出来,就一定能办到。 江平之沉吟了片刻,又道:“你不想认回这家人理所应当,但是李伯伯和李伯母,并不是迂腐的人。”江平之没有直说,李明宛却知道他的意思,是让她好好考虑要不要和李文畔夫妻通气,他们都是很好的人,绝对不会强迫李明宛认回何云娘一家。 亲生家人的事情到底重大,瞒着养父母,总像是和他们隔了一层。不过,江平之没有明说出来,就意味着这件事他不会管,全看李明宛怎么想,她想说就可以和李文畔夫妻说,她不想说,江平之也绝对不会多说一字。 何云娘一家人的事情是大事,买衣服也是胡若弗交代的大事,必须全部圆满完成才行。 江平之看刚才李明宛心不在焉,买的东西都是在糊弄,不见得有多喜欢,所以让李明宛重新去挑。 比起北平,县里面的东西也贫瘠的可怜,好歹是有些能穿的衣服。心头的大事得到解决,如释重负的李明宛也就有了慢慢选的心情,尽管衣服不是多好看,但是挑出个别还可以的衣服,重新搭在一起,还是好看的。 现在都流行工装背带裤,现在天气冷了,稍微把里面的内衬换成毛衣,还是挺好看的,有点像港风的意味,关键是干活方便,下乡之后,李明宛就不太喜欢总穿裙子,太不方便了。 又买了两件衣服,她心满意足的准备出去。江平之站在柜台外面等她,这歌柜台卖的是女装,这时候的人大概多少有点羞涩内敛,更注重男女大防,所以不适合等在柜台。 李明宛拎着袋子就准备走向江平之,从另一个方向过来的人看不到江平之,就会以为李明宛是独自在买衣服。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38节 她没有怎么注意,就被人叫住,语气中透露着惊喜,“你是红岭大队的李知青?” “你是?”李明宛看着穿蓝色工装的陌生男人,脑海中回忆起他是谁。好在李明宛的记性还不错,眼前这个人很快就和记忆中重叠。之前何云娘的事情,大队长陈福田让他儿子去请了陈家村的人来,这个人是跟着一起来的。 只是他全程没说话,所以李明宛的印象不深。 男人一米七几的个子,不算高也不算矮,在普通人里面看着还算周正,尤其是身上的工装和工牌,在这个年代就等于是有个好工作,多少是能拿得出手的人。他一看见李明宛就荡开一个笑容,“上回那事,真是对不住,我继母因为早些年太困难,把女儿送人了,这几年一直思念成疾,她也是一片慈母心肠,误会了李知青你,真是太对不住了。” 也许是知道李明宛的学历很高,这个只初中毕业就被家里想尽办法托关系到县城谋求工作的陈传句,说话的时候,总忍不住多说两个成语,仿佛这样就能显得他有文化一点,和李明宛差的不是那么多。 如果他只是陈家村的普通村民,或许李明宛还能好声好气的接受他的道歉,告诉他这事过去了,可他却是原书里祸害了原主一生,还家暴了她的人,李明宛看着他周正憨厚的面容就觉得恶心,从头到脚透露着虚伪两个字。 所以她冷睨了他一眼,“麻烦你走开,我不认识你。” 陈传句脸上的笑容僵了僵,他还想拦住李明宛说些什么,等在另一边的江平之注意到李明宛的脸色不对,他挡在了李明宛的身前,俯首看向陈传句,声音冷肃,“你听不懂人话吗?” 江平之一米八几的个子,高了陈传句半个头,不仅是注视的角度不同,就连两个人的身材也差的很多。江平之穿着军装,看起来笔挺轩昂,跟他一比,陈传句立刻显得瘦小起来。不仅如此,更是两个人之间气势上的差别,一个生来就是天之骄子,读军校去战场,砥砺风霜,一个汲汲营营,耗尽家人积蓄只能做普普通通工人,他拼命想要得到的一切,江平之都唾手可得。 陈传句没有忍住垂下头,不敢直视江平之,尤其是在看到他手上的手表之后,自惭形秽的感觉油然而生。陈传句甚至在想,他为什么要遇见江平之,莫名的羞耻感,尤其是在李明宛面前。 李明宛看都没有多看他一眼,伸手拉住江平之的袖子,轻声说:“我们走吧。” 江平之才没在说什么,只用锐利的眼神盯住陈传句一会儿,然后和李明宛一起离开。 直到他们离开很久,陈传句都还留有被江平之盯住时,内心浮起的紧张恐惧感。 作者有话说: 很抱歉,写到打脸剧情了,也是全文矛盾冲突最大的剧情,有点卡文写不出来,所以更新有点飘忽,明天开始我会争取恢复稳定更新_(:_」∠)_感谢在2023-02-13 21:13:22~2023-02-15 23:45:43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默默无闻3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50章 李明宛没有想到陈传句会主动找她,即便当时她看起来面无异色,可实际上内心是有波澜的,她会惊恐担忧原书里的剧情。 哪怕打了一千次一万次预防针,这种恐惧的心态仍旧免不了。 尤其是在她接受了这个世界的真实之后,她会更加恐惧原主经历的一切,那简直是生不如死。因此,即便在明知李文畔夫妻不是原书中屈从的养父母,身边的江平之也绝对不会坐视不理的情况下,她回去的路上依旧心神不宁。 别人或许感受不到李明宛情绪上的变化,但是江平之是看着她从小长大的人,怎么会瞧不出她隐藏在平静之下的不安。 纵使江平之再天纵奇才,也不可能想到李明宛会是穿书的人。对于李明宛的这份不安,他所能得出的最合理的解释,就是因为何云娘一家带给她的阴影。不过,四舍五入也不算错。 他没有揭开李明宛的复杂心情,一路上沉默的陪在李明宛身边,任由她放空脑海,沉浸在自己的思维之中。 一直到分别的时候,江平之才在嘱咐中多提了一句,“那家人的事情你不用太担心,我会解决。” “嗯。”李明宛透白近乎无暇的脸上流露出一缕怔然,她是相信江平之的,可却又不得不承认,原书的剧情很有影响力,否则她为什么下乡还能恰好在陈家村附近,为什么能恰好被何云娘认出来。 她最担心的就是江平之确实解决了他们一家人,可最后还是会因为其他原因而出现,偏偏这些都不能告诉江平之。 李明宛暗自下定决心,轻易不要一个人经过河边,不给原书剧情可趁之机,这段时间也一定要结伴出行,她不是很相信原书中那些令李招娣身败名裂的巧合会是真的巧合。 而江平之在送完李明宛之后,在车上独自静坐了好一会儿,他才启动车子回驻地。 他坐在桌前,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屈起,指节缓慢的敲着桌面,俊朗的面容沉静,在思考着什么。 好一会儿,他才拿起话筒,拨了一个电话号码。 经过江平之和李明宛一遭后,陈传句是失魂落魄的回到宿舍。然而,没有让他难过太久,等到晚上的时候,就有人过来通知他,说厂长有事找他。 这个消息对与陈传句而言,是惊大于喜,厂长那样的大人物,平白无故怎么会要找他,就算他表现好,最多就是车间主任当面夸两句,想也不可能传到厂长的耳朵里,更何况他也不是什么特别优秀的工人。 怕就怕是不是有人背后告他黑状了。 陈传句是两股兢兢的进厂长办公室,幽魂般不可置信的出厂长办公室。 直到工友看不过去,推了推他,他才如梦初醒,满脸光宗耀祖的狂喜,“哈哈哈哈,能出什么事,就是吧,厂长亲自和我说我表现出色,准备调我去沪城的大厂交流学习。” 工友也觉得奇了,“哦呦,这不是天大的好事吗?能去代表厂子去沪城,传句你可是大有前途啊。” 陈传句明明笑得嘴巴都要咧到耳朵后面去了,嘴上还谦虚着,“哪里哪里,都是厂长看重。” 陈传句嘴上不说,心里却很受用,听着工友说了好一番恭维的话,才满意离开。等到他一离开,刚刚还将陈传句夸的天上有地下无的工友当即就黑了脸,朝地上呸了一口。寻常人听着夸一两句也就算了,偏偏陈传句听完人夸就不想走,害得他废了好多口舌,也不照照镜子,瞅瞅自己身上有哪个能见人的长处没有,真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 陈传句可不知道工友的腹诽,他兴高采烈地和家里说了这件事,还豪爽的拍着胸脯说,“爹,你可瞧着,指不定儿子这次去沪城学习,就留在那了,到时候把你也接过去享福。” 陈父听了也很高兴,鼓励陈传句,“儿啊,爹就你一个儿子,将来就全指望你了,你得加把劲,给我们陈家光宗耀祖,将来再娶个贤惠能干的媳妇,可就圆满了。” 听到这个,陈传句就想起白天见到的李明宛,他心头浮起的不是一开始见到李明宛的好感,而是当时和江平之相对而立时,油然而生的自卑。他脸上的笑容淡了淡,但转念一想,自己很快就可以去大城市学习,将来前途不可限量,他们俩是城里人又怎么样,还不是要到乡下地方,他往后会去哪还说不定。 被天大的好事砸中的陈传句,在经历过强烈的对比之后,他本就极高的自尊心扭曲成过度的自信和膨胀的虚荣心,他开始畅想起自己的未来。 为了庆祝这件事,他甚至自掏腰包请一起住的几个工友喝酒,一晚上喝了两瓶烧酒,别人拦都拦不住,他夜里吐了好几次,晕晕乎乎的上了机床。 等到他清醒的时候,是伴随着剧烈的疼痛。 “啊啊啊!”陈传句撕心裂肺的哭喊着,涕泪横流,整张脸扭曲得如同鬼魅。旁边干活的人也惊呆了,这可是事故啊。 有人连忙关了机器,想法把他拉出来,然后送去医院。 现在的医疗落后,更何况是在这么偏僻的一个小县城,根本就回天无力,他失去了小腿。 沪城的交流学习、定居大城市、远大的前途统统离他而去…… 他成了一个废人。 这一切的原因都是因为他自己,宿醉之后还要上工,规章里明确了前一天晚上如果喝酒,第二天不能上工。因为陈传句的腿废了,所以他的惩罚还没有下来,而前一天晚上和他一起喝酒的工人,或多或少都遭受到了处罚。 听到消息连夜赶来陈父,看着前一天晚上还意气风发的儿子,此刻成了废人,躺在冰冷的病床上,心都凉了半截,一个晚上过去,白头发都成茬的冒。 何云娘虽然是继母,可是在她眼里,越是继子继女,越要用心去疼,这样才能够感化他们,让他们接受自己,所以到了医院以后,她忙上忙下,勤快得连亲妈都比不过。 陈家陷入前所未有的哀愁中,直到半个月以后,他们把陈传句接回家里休养。总之,医院是不可能让他再长出一条腿了,还有必要继续待在那吗,一天天的不知道要耗多少钱。 人是活着,但少了一条腿,又骤然间经历人生的跌宕,之前还做着登高的美梦,转瞬就掉落地狱,心情的落差只多不少。陈传句愈发沉默寡言,甚至变得阴晴不定,动不动就打砸东西,原本还和何云娘、李天赐相安无事的陈传句,甚至会对他们破口大骂,时不时阴阳怪气。 陈父只知道心疼自己唯一的儿子,何云娘低眉顺眼了一辈子,遇到这样的事,只会低头屈从,伺候得愈发精心,梦想着某一日继子能幡然醒悟,感谢她这个继母。 和陈家的愁云惨淡不同,红岭大队的知青点总是充满欢声笑语。 都是一群意气相投的青年,又没有什么爱作妖的人,在这个条件艰苦的地方相处,总会比一般同学多点情谊,他们还会想着办法改善环境,时不时弄点娱乐出来。 红岭大队和陈家村大队毕竟还是分别属于两个公社,消息传的慢,传到李明宛耳朵里的时候,她正和俞晓燕聊晚上的夜宵。昨天鲁有亮进山,运气好打到了一只野鸭,在乡下呆久了,嘴巴寡淡的很,他们偷偷商量了,晚上把院门一关,几个知青围在一起,悄悄煮鸭子吃。 过了这么些天,李明宛已经没有时时刻刻把这件事挂在心口,只是偶尔会突然间想起来,浮起一点担忧,可日子就是这么过下去,她身边还有很多的事情,不可能只担心还未发生的剧情。 听着前面几个大娘不加掩饰的大嗓门,李明宛不免讶异,因为原书里陈传句只是瘸腿,并且不算特别明显,她记得时间线好像也不是这么早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件事发生了改变。 但一时半刻的,他们应该不会再想起自己了。 即便陈传句刚经历了如此惨烈的事情,李明宛也一点都不觉得可怜,这种原本就心术不正的人,压根不值得同情。 她什么话也没说,和俞晓燕一起回了知青点。 知青点里面,为了晚上宵夜,回来得早的人,已经开始忙碌了,李明宛和俞晓燕也都上前帮忙。 大家都忙得热火朝天,紧闭的厨房门却突然被敲响,他们对视一眼,都在对方的眼里看到了慌张。不约而同的,他们蹑手蹑脚开始搬东西,尽量把东西藏在角落,在锅里放上之前剩下的半个窝窝头。 然后才去开厨房门。 大队长一进门就嗅了嗅味道,“你们一群人都躲在厨房里干什么?” 谭康平面色不变,信口胡诌道:“天冷,烧火取暖。” 灶台倒是烧着火,大队长陈福田翻开锅盖一看,就是半个窝窝头而已。他也不是猜不出来,但是懒得计较,直接说起了正事,“之前有个知青因为家里有事一直没来,所以换了个人,今天刚到,你们互相认识一下。” 他话一说完,那个一直等在门口的知青就走了进来。 李明宛看着新来的知青,目露震惊。 第51章 原书中某些想不通的剧情,此刻也有了解释,比如谭康平是为什么会在下乡的时候娶了继姐。 因为继姐也跟着一起下乡了,只是后面又回去了,所以书里才没有过多描述这段剧情。这也就导致了李明宛的措手不及。 继姐的长相和过去没有发生太大变化,就连神态还是一样,笑起来都透着点示弱的坚强,就好像是等比例放大了一样。 在李明宛满腹心思的时候,继姐已经开始介绍她自己,“大家好,我是北平来的李成玉。” “北平?”俞晓燕悄悄重复了一遍,然后小声道:“那不是和明宛还有谭知青一样吗?” 俞晓燕人比较爽快,在厨房这么小的地方,她的悄声说话和直接凑在人家耳边没什么差别,李成玉大方承认,“是的,我们不仅同样是北平来的,谭知青与我也是旧相识。” 李成玉直接承认的举动,看起来大气,其实也是一种昭告,昭告她和谭康平不同于寻常人的关系,尤其是在不说清楚的情况下,很难不让人多想。这个时代的男女关系没有后世开放,能被当着许多人的面说出来的相熟,一定有特殊的理由。 一向严谨自律,从来没有和村里的姑娘闹出半点暧昧不愉快的谭康平,面对李成玉的话,并没有解释,可他的表现何尝不是种默认。 继姐在经过城里许多年的滋养,还有谭父谭母的关心爱护,整个人都白了不少,说话做事也有点大家闺秀的意味,同样的动作,放在以前还有点不自然,像是装腔作势,到了现在已经变得浑然天成。 包括取代原主得来的名字,李招娣也被改为李成玉。 招娣招娣,是希望将来能有个弟弟,后面倒也有了,就是亲生父亲死了,千辛万苦生下来的男孩也不被承认。本来招娣这个名字就是类似乳名一般的存在,等到将来嫁人之前,就该取个正式的名字。李家人有意讨好谭家,加上李招娣的父亲早就死了,招也招不到新弟弟,索性就取了大名。 大队长陈福田把李成玉送来之后,也没有多留,就这么走了。 倒是其他人,因为突如其来的新成员,气氛尴尬起来。尤其是晚上的夜宵,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毕竟大家都还不熟呢,要是李成玉是个轴的,看见他们吃野鸭子,没有上交,等会儿嚷嚷着他们挖社会主义的墙角可怎么好。 值得庆幸的是,谭康平打破了这份尴尬,他直接上手帮李成玉搬行李,然后温润的和其他人介绍李成玉,并且提到了宵夜的事情。李成玉能在李家过得风生水起,她必然是个识时务的人,不可能做讨人嫌的事情。 刚一接触李成玉的时候,大家都觉得她还行,能顺着人说话,有些事也不太计较。 她本来就是奔着谭康平来的,乡下她真的不会久待。 比起李明宛不知道红岭村和陈家村离得很近,从小长大的李成玉却是知道的。如果可以的话,她一辈子都不想回到这里,偏偏这段时间谭康平寄回北平的信令她感觉到了危机。 哪怕谭康平没有在信中特意提起李明宛,可是女人的直觉是精准的,她凭借只言片语就能感觉到谭康平的心不在焉。他不喜欢她,这件事李成玉一清二楚,以往对她也都是责任跟照顾居多,可那又怎样? 只要谭康平能照顾她一辈子就够了。 可下乡之后,她渐渐发觉到了不对劲,李成玉不允许她费尽心思得来的一切最终化为泡影。一旦失去了这门亲事,对李家来说,她就没有用处了,将来的她,会是什么下场都很难说。 因此李成玉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 她翻身的机会。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39节 她虽然看起来好说话,但却无时无刻不在关注谭康平的态度,想知道他究竟是对谁动了心,也好把这份心思扼杀在摇篮里。 不仅如此,她还总是不露痕迹的显出她和谭康平非同一般的关系,以此来宣示主权。 孙采蘋一直对大家都不亲近,俞晓燕人大方爽朗,但是人跟明镜似的,接触了一段时间之后,她就知道李成玉本质是个什么人。 她有一次还悄悄抓住李明宛,提醒她不要和李成玉走得太近,“那姑娘看起来还行,可是接触起来,我总觉得她做什么事情都是有缘故和目的的。明宛,就当我多嘴,你还是少和她接触。” 李明宛因为书里剧情的缘故,一直都很提防李成玉,她不相信自私到冒充原主、替代原主人生的人,会是什么好人。但李成玉表面功夫做的人好,所以当俞晓燕提醒她的时候,李明宛忍不住讶异,可见不是所有人都分不清是非。 尽管没有明面上排挤,但私底下李明宛和俞晓燕对李成玉的提防心都很重。 在没有认出李明宛是谁,又一时半会看不出究竟谁是让谭康平动心的人的情况下,李成玉和所有人都暂时是和睦相处的,她本也不在乎其他人。 谭康平这个人内敛理性,和他父亲一样,既心有丘壑,又不死板迂腐,是最适合走仕途的人。他尽管喜欢李明宛,也不会表露出来,仅仅是从日常的相处中,他对每一个女知青似乎都一视同仁。 他绝不是会让人轻易拿住把柄的性格。 可人若是动心了,即便刻意藏匿心思,也会在细枝末节中发现端倪。有时候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无法骗人。 一同下工回知青点的时候,因为村里的道路泥泞,李明宛险些摔倒。谭康平没有去扶李明宛,也没有多说什么关心的话,可是时刻注意着谭康平的李成玉就是发现了他下意识抬手的动作,还有眼神中流露出的担忧。 也许换其他知青,他也会担心,可正式这种克制的动作和担忧,才证实了李成玉的猜测。 如果是大大方方的友情,何必要遮掩? 李成玉看着李明宛,眼神渐渐变化,充斥冷意,一点点淬毒。 她在心里默念,找到了,原来是她。 从那之后,李成玉没有多做什么,她的注意完全转移到李明宛的身上,不着痕迹的观察李明宛的习惯,她做什么,爱吃什么,平时和什么人交往。但凡和李明宛相关的事情,她就格外注意。 一天天一日日的观察下来,她知道李明宛爱看什么书,喜欢什么颜色,走路喜欢先迈左脚还是右脚…… 但有个声音告诉李成玉,不够,这些还不够。 直到某一次,李成玉一个人下工回知青点,恰好听见前面的大娘又讨论起陈传句家里的事情。 比起从前的可惜叹惋,这回说的更多的是陈传句在少了一条腿之后,犹如变了一个人,天天在家作威作福,整个人都阴郁起来。原本的陈传句在村子里,也算是前途无量的年轻人了,谁知道会遭这么个难,她们悄悄讨论说,指不定是从前卖女儿,损了阴德,这才糟了报应。 虽然从前的日子不好过,可也不至于丧了良心,把闺女卖给人贩子。 那日子不好过归不好过,家家户户不都是这样,况且当时都已经分了田地,眼下不好过,将来可都有了指望,偏偏就他家卖闺女。 虽然当初何云娘说是把女儿送出去了,可天下哪有不透风的墙,她自己把事情给闹大,知道的人当然就要多说一嘴。传来传去,就成了人尽皆知的事,她们家啊,肯定是遭报应了。 还有人说,何云娘卖出去的闺女早就死了,陈传句之所以会成今天的样子,都是那个闺女的冤魂回来了,附身在陈传句身上,因此他才会遭了难,成为现在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李成玉顶替李招娣身份的时候,早就已经记事,怎么怎么可能会记不得自己家人的名字,她刚开始听到这些事情的时候,只想走快点,生怕自己沾惹上了晦气的亲人。 可没想到两个大娘一边提溜篮子,一边又把话题拐到李明宛的身上。 “要说那李知青也是怪可怜的,好端端被陈家婆娘攀咬,还好人家文化人,能说会道,把陈家人和她们大队的大队长弄得好没面。” “那算咋的,给这家人碰见,身上就沾了晦气,我看呐,李知青还是运道不好。” 尽管到处都宣扬社会主义,宣扬破四旧,可有些观念刻在骨子里,不是烧一两座庙就能改变的。本质上这些大娘依旧很迷信,谁家遭难了,就觉得是惹上不干净的东西。 李成玉对神神鬼鬼的事情半点都不相信,她更不相信恶有恶报,什么遭报应。可是她们说的话,却提醒到了李成玉,她想起李明宛的长相,还有记忆中的小可怜继妹,怪不得她总觉得眼熟,原来,她们真的有关系。 怪不得她会对李明宛有这么强的危机感,在不知道真相的情况下,冥冥之中也指引着她,不对李明宛放松警惕。 她想起刚刚听到的那些话,心中隐隐有种感觉,这就是自己一直等待的机会。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3-02-16 23:36:27~2023-02-18 16:56:52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温小姐10瓶;24146426 5瓶;清涟2瓶;闻弦、默默无闻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52章 陈传句自从少了一条腿之后,脾气愈发阴郁暴躁,动不动就摔砸东西。 比起这个,更让陈父苦恼的是原来要把门踏破的媒婆再也没有上门。现在陈传句少了一条腿,又是因为犯错误被厂子辞退,将来估计是没有好前程了,可陈传句是他们老陈家的独苗啊,如果讨不上老婆,将来不就是绝后了吗? 因此,陈父这个封建□□一辈子的老男人,决定要给儿子物色一个媳妇。都说成家立业,现在立业是不可能,说不定成家能挽回儿子的志气。 在抽了一晚上的旱烟后,陈父得出了这个结论。 他一个大男人不好主动去找儿媳妇,好在有何云娘,他把这个艰苦的任务交给了何云娘。要说何云娘也是花了大力气找,可好人家的姑娘,一听陈传句的条件就先摇头了,再问问品行,犯错被辞退的人能有什么好品行。 因此,即便陈家把彩礼提了又提,也没有好人家的姑娘应。 好不容易有家里困难的,或者是父母见钱眼开的,甚至有些本身就有缺陷,这里头,有一个算一个,陈传句愣是一个没看上。 为了能让继子振作,也为了向丈夫表明自己比亲妈还要疼继子,何云娘是真的到处打听。 结果怎么也落不到好。 陈传句觉得他们把自己当成残废,迫不及待的要给残废配对,好留下血脉。陈父觉得何云娘不尽心,找来的姑娘都不够好,不怪他儿子看不上。 可是陈父也不好好想想,从前的陈传句五官周正,身体健康,还有一份好工作,媒婆找来的对象可不都是好的吗,再看看现在的陈传句,两边条件哪能对等? 在被不断烦扰之后,陈传句又一次爆发,他瘫坐在被褥上,把相看要穿的衣服发疯似的往地上扔,“你们把我当什么呢?啊?配种的?是个人就给我相看,都不照照镜子吗? 好啊,一个个都嫌弃我残废了是不是,怎么不吭声了,被我说中了?” 陈传句面目狰狞的冷笑着,看着何云娘泛着愁苦的脸,他不由得想起从前江平之对他居高临下的样子,原本只是个普通的见面罢了,可是在心里扭曲的陈传句脑海中不断加工,就变成一场赤裸裸的羞辱,想到这里,他眼里的怨色愈发浓,嘲讽般的对何云娘说,“真想要我结婚,成全你的好名声是不是? 可以啊,你要是能帮我娶到红岭大队的知青李明宛,我就结,我不仅结,我还给你奉茶。” 看着何云娘面有难色,陈传句更高兴了,“怎么,想说你做不到?之前不是还口口声声说李明宛是你女儿吗,你的女儿,你做主结个婚又怎么了。哈哈,感情你就是骗人的啊,做不到吧,做不到别在这吠。” 在陈传句看来,当初之所以被羞辱,何云娘也是有份的,要不是她闹出笑话,自己怎么会认识李明宛,更不会因此被羞辱。 看到他们不高兴,陈传句内心深处就涌起一股莫名的快感。 尽管如此,其实他心底也抱着一丝隐秘的期待,要是何云娘真的能把李明宛带回家,变成他的妻子,该有多好。那么高傲,那么目下无尘的人,也会变成一个残废的老婆。 何云娘前面都是百般隐忍,直到听见陈传句说她是骗人的之后,才像是被戳到肺管子一样,不住的争辩,“她,她就是我的女儿,李明宛就是我的女儿。” 陈传句骂完人以后,连理都不想理何云娘,看她像看个痴心妄想的疯子。 何云娘失魂落魄的回到房间,又被正在抽旱烟的丈夫责骂,他瞅了她一眼,眼里尽是责怪,“你明知道传句现在心情不好,还和他争论干什么?” 何云娘逆来顺受、服低做小了一辈子,不可能突然硬气起来,只是刚刚恰好戳到她的痛处,才小声反驳。现在面对丈夫的指责,她低着头认错。 陈父也知道儿子的脾气,没什么好说的,他就是怕何云娘会看轻儿子,所以才处处维护。 晚上,何云娘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一直都睡不好。 她脑海中回响着陈传句嘲讽加恼怒的话,如果是李明宛,他就愿意娶。 一开始何云娘是觉得没可能的,可是晚上越想,越觉得要是李明宛真能嫁给陈传句就好了。陈传句虽然现在少了条腿,脾气不好,可以前也是个好孩子,说不定娶了李明宛就能恢复正常。 陈传句断了条腿,确实委屈李明宛了,可要不是有陈家,她怎么可能在乱世中把李天赐抚养成人。 李天赐是李家独苗,抚养他长大是大恩,为了这份大恩,李明宛以身相许,也算合情合理。更何况她做了婆母,肯定不会为难自己的女儿,将来也可以好好补偿李明宛。 这不是一举多得吗? 何云娘越想越觉得好,可惜现在李明宛压根不认她,不知道还能不能同意。 想到这里,何云娘就开始犯愁。 但为了陈传句,何云娘还是决定要试一试。 翻来覆去等到天光大亮,干活的干活去,上学的上学去。 何云娘告了假,悄悄跑到红岭村去。知青点的人肯定不在,因为他们也要上工,何云娘又怕自己贸然跑到村子里面会太明显。 她只好绕着知青点兜圈子。 说来也是巧了,李成玉有点厌烦每日上工的日子,可为了和谭康平的婚事,又不好将自己的疲懒表现出来,刚刚好她来了月事,索性请了假回去。 一回去就看到有个女人鬼鬼祟祟的。 李成玉是个很警觉的人,本来想回去叫人,可是看到何云娘的脸之后,将人认了出来,心里大约猜到几分缘由。 她本来不想在原本的家人面前露面,可是眼看大好的机会落在眼前,又怎么愿意放过。她犹豫良久,走到前面去,全然当作不知道一样,“大娘你好,请问你找谁?” 何云娘一下就被眼前礼貌清秀的姑娘吸引到了,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怪异的眼熟,虽然五官还是那个五官,可是气质形象变得太多了,让她简直不敢相认,“你,你是云霞?” 是的,继姐本名陈云霞,因为她娘生她的时候,天边有浮光云霞,就叫了这个名字。不管是李招娣,还是后来的李成玉,其实都本该是原主的名字。 是陈云霞抢了去。 陈云霞的脸上也流露出惊讶的神情,“娘?” 不是亲母女,胜似亲母女的两人就此相认。 陈云霞一直都想不通,为什么明明李招娣才是何云娘的亲生女儿,她却永远偏向自己,不管是干活,还是卖人。最开始陈云霞还以为何云娘是个精明的人,懂得隐忍做面子,后来才知道,何云娘是真的脑袋不清楚。 不过这样也好,给了她很多机会。 不用干活,不用被卖,还有了锦衣玉食的机会。 她看何云娘,可不就和看亲妈似的。这次又能靠着何云娘一劳永逸,将身份的秘密藏好,和谭康平顺利完婚。 相认之后,在陈云霞的不断试探中,何云娘告诉了她自己的来意。 陈云霞沉思半晌,用为对方找想的口吻说道:“可是妹妹上次都不肯认您,都是我不好,要不是为了我,您也不会卖了妹妹,她更不会因为这个对您心生怨恨。” 何云娘拍了拍陈云霞的手,亲切爱护,“好孩子,这怎么能怪你,当时不都是没办法吗?” 陈云霞愧疚的摇了摇头,欲言又止,“可我瞧着,明宛妹妹估计是不会同意了,您就是说了,她也不会答应,指不定又要闹到村里。到时候人人都会指责您和哥哥,说不定说你们逼迫知青婚嫁,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光是说也就算了,哥哥遭了这么大的难,本来心里就难受,再听到这些,心里指不定是什么滋味,说不好就这样断了志气。” 何云娘本身就是没什么主见的人,听到陈云霞这么说,心里已经信了大半,顿时没了主意,她是真的想要替陈传句娶到李明宛。 她苦恼的自言自语,“这可怎么办啊。” 陈云霞也跟着苦恼,然后转瞬眼睛一亮,“有了!” 何云娘惊喜的看过去,“霞儿,你想到主意了?” 陈云霞这时候故作为难的说,“没、没有。” “霞儿,你要是有什么主意可以和我直说,要是能办到,你哥就有救了。”何云娘着急的陈云霞的袖子。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40节 陈云霞这才满面为难的说了出来,“我是想,要是哥哥和明宛妹妹能因为什么缘由,必须要结婚的话,就好了。如果明宛妹妹能认您,您就可以直接许配。可惜明宛妹妹不认,要是…… 有不得不在一起的理由,比如……生米煮成熟饭。” 她说完最后一句话,连连打了自己嘴巴一下,“哎呀,瞧我,说的这是什么话,怎么能这样呢,这样就算明宛妹妹嫁了,心里肯定也不舒服。” 陈云霞假装后悔的样子,可何云娘却愣住了,显然是将话听进心里。 第53章 不提何云娘回去想了些什么,但是李明宛一直都对李成玉有防备,只要是李成玉单独约她出去,李明宛都会找各种理由拒绝。 在平淡又警惕的日子中,李明宛得到了下乡以来最好的消息。 她收到胡若弗的信,说是李文畔因公出差,要经过她下乡的那座城市,胡若弗也跟着一起去,说不定能趁着有空的时候,顺道看看她。 为了这封信,李明宛一连高兴了好几天,她下乡之后,好久都没有见到过养父母了。 也不知道李文畔的身体还好不好,胡若弗的腰还痛不痛。 想到这些,李明宛不免惆怅,按照大趋势,回城恐怕需要好多年,李文畔和胡若弗的年纪早就大了,她却不能陪在他们身边。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李文畔身居高位,身边还有秘书关照他的衣食住行,生病了也能得到最妥善的照顾。 关于家世,李明宛没有和任何人说,在红岭大队,能知道一点的,恐怕就只有同样是干部家庭的谭康平,还是因为他和杨良玉做过同学,知道的会更清楚一点。 虽然没有说,可是人的情绪是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身边的人,或多或少能够感受李明宛突如其来的好心情。说话也愈发温柔,做事的时候,偶尔也能荡漾出笑意。 有时候意外总是来的很突然,李明宛难得放松了一点心情,却遇到了点意外。 尽管她总是结伴出行,可如果村子里突然要喊她做什么,她也没理由拒绝,更不可能随时都带着人。 大队长让李明宛去村口拿一下公社分给每个大队的纸张之类的用具,这些基本也都是李明宛负责。 她就只好等在那,往常也有拿东西的时候,大抵是公社的人架着驴车之类,在村口等着,然后核对分给每个大队的的东西,李明宛还是比较熟悉的。 只是这个点,村子里的人都在地里上工,村口往外又是幽深的树林,太过寂静的环境,让人难以适应。 她不知道为什么,等着等着突然心口有点慌张。 为什么还没有来呢,按照往常,这个点已经该到了。李明宛望了眼看不到尽头的林道,她转头就要回村。 可是就在李明宛转身的时候,一个黑影对着她的脑袋砸下去。 似有所感,李明宛朝旁边躲了躲,然后就看清了人,是陈传句。他的面色阴冷,没有砸中李明宛,先是惊讶,紧接着咬牙要继续。 李明宛没有像那些电视剧里的蠢人一样,惊恐的问他要干什么,而是二话没说就往村里跑。 陈传句的力气虽然大,但是他少了一条腿,根本跑不过她。 就在李明宛以为自己可以逃脱的时候,陈传句大喊,“你还藏在那干什么,主意是你出的,怎么,还想摘干净不成?” 一直藏起来的何云娘,鼓足勇气出现在李明宛的面前,准备拦住她。 李明宛没想到书里面低眉顺眼的何云娘竟然有勇气拦住自己,甚至直接参与进这件事。她觉得可笑,又要为自己谋求一条生路。 李明宛只能试图唤醒何云娘那不多的母女情分,“你不是说你是我娘吗,你为什么要害我,你放我走好不好?” 何云娘左右为难,“我、我是为你好,陈家养大了你弟弟,我们要报恩的,你是好孩子,你一定能懂娘的苦心。” 李明宛没想到自己有一天真的可以听见这么不要脸的话,看何云娘一脸为难,甚至带着哭腔,还能理直气壮讲出这种话,她就知道不能寄希望于何云娘心软。 眼看进村子的方向被何云娘拦住,身后又有陈传句步步紧逼,李明宛没有办法,只能朝着另一个方向狂奔。 何云娘到底是做惯了农活的人,看着柔弱苍老,可不管是跑起来,还是力气,都不是李明宛能比得上。 村子路滑,李明宛连跑带滚,险些就被拦下了,她现在身上沾了很多尘土,看起来特别狼狈。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追着追着,就追到了河边,李明宛被鹅卵石绊倒,何云娘终于趁机抓住了她的手腕,陈传句在后面撑着拐杖往前赶。 李明宛挣扎着想要摆脱何云娘,可是她的手劲太大了。 眼看着陈传句就快过来,李明宛使出吃奶的力气,纵使何云娘力气大,当一个人发疯似的想要摆脱,也不免吃不消。 在激烈挣扎间,李明宛一个不慎,被推入河里。 她因为原书的剧情,从前特意学过游泳,就是为了防止某一天重蹈覆辙。就当她准备朝另一个方向游的时候,她发觉自己的脚动不了了,李明宛开始挣扎,越来越多的水呛进胸腔。 眼看着水面荡起激烈的水花,何云娘懵了,她不会游泳啊。 陈传句倒是会,他们这些乡下长大的孩子,哪个小时候不喜欢去河里边游。可问题是陈传句现在少了一条腿,就算他想游也游不动。 何云娘的眼泪一下就上来了,她面色哀戚,“这、这可怎么办呐!” 陈传句用一条腿终于走到,眼前的场景确实很难办,至少打算是落空了。 “我去、我去喊人,总有人能救她吧。”六神无主的何云娘还是想到了办法。 陈传句却拦住她,“你现在去喊人,该怎么解释。如果我和李明宛生米煮成熟饭,当然不用怕她说出去,现在可没有,要是她真说了,我和你都要吃牢饭。” 何云娘是个没有成算的人,被他这么一说,整个人都懵了,她泪流满面,“可也不能看着她死在这里啊!” 李明宛胸腔和被火烧了似的,难受极了,她残存的理智开始让她试图去解开缠住脚腕的杂草,可落水本就慌乱,加上她已经呛进了人不少水,她的挣扎越来越弱。 眼看李明宛的情况就要不好了,何云娘眼前仿佛浮起刚生下李明宛时候的样子,她那么小,虽然是个女孩,可喝起母乳是一样的用力,红彤彤的和个瘦猴子一样,她早死的前夫也很疼爱李明宛。虽然她是女孩,虽然她和自己不亲,虽然分别了很多年,可最开始的时候,她喊娘是一样的动听。 何云娘咬了咬牙,满是泪痕的脸上做出了决定,“不、不行,她不能死,不能死。如果真要吃牢饭,我一个人吃,我一个人吃。” 何云娘仿佛受了刺激一般,甚至不清。 她冲了出去,想要找人来救李明宛。 这个时候,李明宛的挣扎已经非常微弱了。 陈传句冷静的看着李明宛的动作慢慢变弱,看着她渐渐下沉,看着水一点一点的淹没她的头,再看着水面从激烈的波澜变得平静,只有在偶尔间冒出几个小泡泡。 陈传句无法形容自己此刻的心情,仿佛有点惆怅难过,又隐隐间有些开心,看,之前那么高傲的一个人,马上就要从世上消失了。只可惜,自己到底是没有成为她的丈夫,没能更好的折辱她。 抱着这样的遗憾,陈传句的嘴角慢慢上扬,眼睛却透着阴冷的光。 出乎意料的是,突然有一个人推开了他,陈传句踉踉跄跄的跌坐在地上,而随着扑通一声,那人跳入水里,在河里寻找李明宛。 所幸李明宛离岸边不是特别远,也所幸河水不算浑浊,更所幸江平之的水性极好。 他还是成功救了李明宛,将她从河里抱到岸上。 可这个时候的李明宛,已经完全失去了意识,江平之先是帮李明宛清理口中的异物,然后将她翻身压在大腿上,试图拍打出水,并且喊她的名字,可是李明宛毫无反应。 陈传句跌坐在地上,看着之前还高高在上,对他不屑一顾的男人神色焦急的模样,压抑的情绪通通化作快意,“哈哈哈哈,她掉进河里有好一会儿了,你救不了她,别白费力气啦。” 说最后几个字的时候,陈传句把声音拉长,好不得意。 江平之连眼风都没有分给他半点,他改变策略,眉间透着冷意,但是却镇静起来,用从前在部队学习到的方法,转而低头为李明宛做人工呼吸,重复两三次之后,又开始胸外按压。 陈传句哪里知道这种急救方法,他震惊的看着江平之,为江平之的举动感到可笑。 在江平之不断的循环动作中,何云娘喊着村里的其他人也赶到了,他们看着江平之的举动,简直惊世骇俗。 江平之对于这些丝毫没有理会,在他重复五个循环后,准备检查李明宛的意识是否恢复,就听见她□□一声,然后开始咳嗽,吐了些水出来,整个人非常狼狈。 刚才江平之是面向河边的,所以他强健的身躯挡住了李明宛,没有让人瞧见李明宛的样子,现在李明宛清醒过来,他意识到赶过来的有男有女,便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披在李明宛身上。 他安慰李明宛,“没事了。” 刚刚所有的惊慌和恐惧,在江平之的一声安慰中被抚平,李明宛红着眼睛,眼泪不受控制的落下来。 谢谢你救了我,谢谢你我逃过了剧情。 这是原书中原主人生转折的最大剧情,她逃过了,她也还活着。 之后的所有,她无所畏惧。 当着所有人的面,李明宛拖着虚弱的身体,毫不犹豫的指责道:“拦住他们两个,是他们害我落水的。” 李明宛指的正是陈传句和何云娘。 这里面,不管是江平之,还是赶来的乡亲,都是何云娘沿途喊来的。 他们虽然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可是苦主李明宛都说了,就无声息的围住他们两个人。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3-02-19 19:07:05~2023-02-21 17:53:31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是晓不是小5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54章 何云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是善良的,比如在对待陈传句和陈云霞的时候。 面对围住她和陈传句的乡亲,何云娘试图把一切罪责都揽在自己身上,“是我,是我想把李知青抓回去,我觉得她肯定是我的女儿,结果抓李知青的时候,我一不小心把她推下水了。” 即便被李明宛清澄的目光注视着,她还是说了为陈传句开脱的话。李明宛没有那么多精力去和她掰扯,她从鬼门关绕了一圈,好不容易被救回来,整张脸惨白,头发湿漉漉的贴着头皮,她的身体原本就病弱,现如今的天气还在降温,就连李明宛自己也不知道半夜会不会发起烧。 她的形容虽然狼狈,却透着病弱的美,我见犹怜。 李明宛咬着牙,尽管身体虚弱,还是嘶哑着声音将真相说出来,“是陈传句想要打晕我,何云娘追逐拦下我,失手推我下水,陈传句想要借这个机会把我淹死,逃脱罪责。” 李明宛尽量简短的把过程说出来,然后就止不住的咳嗽,江平之感觉到李明宛身上的热量被湿漉漉的衣服不断带走,甚至开始颤抖。 江平之把李明宛拦腰抱起,他先是对匆匆赶来的大队长陈福田说,“陈传句和何云娘是害明宛落水的凶手,还望您不要放跑这两人。” 然后他看向了俞晓燕,请她带自己去知青点。 尽管江平之对知青点在哪个地方,早已烂熟于心,但是李明宛落水了,回到知青点必须有人帮忙换衣服。 江平之可以帮忙烧水,换衣服却不可以。他刚刚帮李明宛做人工呼吸,就已经是事急从权,在有其他人在的情况下,就没有必要了。他不是陈传句那种龌龊不堪的人,不会趁人之危。 俞晓燕也被突如其来的变故给吓懵了,但江平之这个人,不知道是不是带兵带久了,说起话来,总让人忍不住信服。哪怕有些弄不清怎么回事,可是看李明宛半死不活的样子,她还是下意识的听了江平之的话,走在前面,带路去知青点。 江平之把李明宛抱到床榻上,才小心翼翼的放下她,把房间让给李明宛和俞晓燕。 而江平之则直接进了厨房,去烧水。 当初李明宛来到村子里,光是烧柴就学了好久,农村的灶台烧起来很有学问,光是如何让火着起来,就很令李明宛头疼。但对于江平之来说却很简单,他年少离家,四处求学,后来又在最困难的时候参军,烧火做饭对于江平之而言,不比呼吸难多少。 趁着水开的功夫,他去村口把车开了进来,又嘱咐了大队长陈福田几句。 李明宛的身体重要,可同样不能让害了她的人趁机逃了。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41节 他端着兑好的水,敲了敲门,递给了俞晓燕,并且请她帮忙收拾一些李明宛的衣物。 按照村里人的想法,落了水肯定是先捂暖和了,然后躺在床上好好养一养,压根不会想到吧人送去医院。 可是江平之一直都知道李明宛的身体不是特别好,又是在这个季节落水,他没有任何犹豫,稍微收拾完之后,抱起已经疲倦到昏昏沉沉的李明宛,把她放到后座去,帮她盖上薄被,然后皱着眉开车去医院。 等到李明宛醒过来的时候,她睁眼看到的就是洁白的天花板,她一阵恍惚,但却知道这里不是知青点,知青点的天花板是木做的,黑漆漆的像是积了几十年的污垢。 她感觉到嘴唇干涩,艰难的侧头,看见吊起的盐水瓶,才知道自己应该是在医院。 李明宛的动作很轻微,却还是觉得很累,她的胸腔似乎害残存着被水灌入的痛苦感,整个人都很难受,也不想说话,头疼得很,甚至觉得腰背酸软,虽然身上盖了被子,却还是觉得很冷。 出门打热水的江平之回来,看到李明宛睁着眼睛,还有些茫然,他走上前,温声说,“你醒啦,身上有哪里不舒服吗?” 李明宛艰难的摇了摇头,目光却不自觉的落到江平之手上的保温瓶。 江平之会意一笑,倒了杯开水,又拿了个空的杯子,来回倾倒,一直到水的温度不那么烫了,才扶起李明宛,喂她喝了几口。 在触摸到李明宛脖子的时候,他就蹙了蹙眉,等到重新扶着李明宛躺下,才把手覆在她的额头上,“怎么这么烫?” 江平之取出抽屉里的水银体温计,甩了几下,才递给李明宛,让她夹在腋下。 他没有急着问李明宛当时具体发生了什么,她现在的身体状况太过糟糕,不适合回想那些激烈的事情。 李明宛的皮肤原本就白,现在完全失了血色,看起来就像失了生气的油画,美则美矣,却让人忍不住心里一痛。 过了十分钟,江平之取下水银体温计,认真端详了一下,他的眉头愈发紧蹙,“明宛,你发烧了,我去找护士,你等我一会儿。” 然后他就出了病房。 李明宛趁这个机会好好打量了一下周围,才发现病房里只有她一个人,外头的天色也昏暗着,应该是到了晚上。尽管在明宛看来,这个病房还是很简陋,可是以现在的水平来看,应该算条件很好了,单独的病房,还有一个洗漱的小侧间。 在李明宛打量周围的时候,江平之带着医生一起进来,进来的医生也穿着军装,李明宛心中多少有了数,她应该是被送进部队医院了。 在经过简单的检查和问题之后,医生说没什么大事,估计是因为落水加上吹风受凉,到了晚上发起烧了,她的身体底子不好,到了晚上可能还会烧起来。 除了药以外,还有酒精,如果半夜突然又烧起来,可以酒精兑水,帮李明宛擦拭胳膊,物理降温。 江平之都一一记下。 果然,到了大半夜的时候,李明宛又烧起来了,并且烧的很厉害,江平之因为医生的话,一直都很关心李明宛,几乎她一烧起来,他就发现了。 他不知辛劳的帮李明宛擦拭手臂,江平之才发现李明宛的手这么纤细,比她看起来的还要瘦弱。 几乎是不包含任何旖旎,仅仅是心疼。 他轻轻抚平李明宛因为难受而紧蹙的眉头,眼中布满怜惜。这是他从小照顾到大的人,看着她从瘦骨嶙峋的一丁点长成现如今骄矜亭亭玉立的样子。 明明可以更快的让那一家人离开,可他却选择了相对温和的办法,正是因为这样,才让他们有机会伤害他。江平之很少后悔,他做事总是充满理性,犹如下棋一般权衡严谨,可在这件事情上,他感觉到了悔意。 因为烧了一晚上,尽管第二天已经退烧,但是李明宛的神色依旧很不好,几乎没有力气,江平之去食堂打了一碗稀粥给李明宛。 李明宛现在太虚弱了,肠胃经不住太硬的东西,只能喝粥。 江平之不知道从哪弄来了一包肉松,让李明宛配着喝。 李明宛的胃口不是很好,只能喝得下几口,到底是医院的食堂,煮的并不算好喝。 到了中午的时候,江平之就用保温桶装了饭菜,摆到李明宛的面前。 中午的饭菜要丰盛很多,虽然还是很清淡,但是粥里加了青菜末调味,粥熬的很浓稠,味道调的很好,菜是清炒的,甚至还有牛肉酱。 李明宛勉强来了胃口,多吃了一点。 之后的几顿饭也和早饭吃的不一样,味道都很好。 虽然江平之精心照料,可是李明宛到了晚上还是发了高烧,她的身体太虚弱了,原本好好的养着,或许过个十年八年,就和普通人一样,可是下乡以来,每天都要干活,吃的也不好,加上她时不时忧心,好不容易养出来的身体变得不太好,落水就是直接诱因。 在医生又一次的诊断中,说李明宛应该是落水导致的肺炎,发烧的症状不会好的太快。 接连几日,李明宛的意识都昏昏沉沉的。 也是刚好,李文畔夫妻的公事忙的差不多了,就打电话到公社里,想要联系李明宛,结果那边却支支吾吾的。 于是又打电话到江平之的部队,却得知他请假了。 夫妻俩一琢磨,感觉到不对。而江平之在收到别人的通知之后,从医院回拨了一个电话给李文畔夫妻,却得知他们已经动身,收拾好东西准备去瞧李明宛。 李文畔夫妻是真的着急,就怕李明宛出了什么事情,他们是先到的公社,然后又被带到大队,才知道李明宛出了什么事情。 大队长对身后跟着一群人,还坐着车的李文畔夫妻毕恭毕敬,问起何云娘的事情,“他们已经暂时被关进派出所去了,您要去问问情况吗?” 李文畔拒绝了,比起知道事情的始末,他们更着急去瞧李明宛的情况,说是住院好几天了,也不知道那孩子现在怎么样了。反正罪魁祸首已经被关起来,不怕跑了。 等李文畔他们走了以后,就有秘书落后一步,交代大队长陈福田不要泄漏和李文畔夫妻相关的事情,尤其是不能牵扯到李明宛。 大队长躬着腰应了。 等李文畔夫妻走了之后,村里因为突然出现的一排车而惊讶的人,都跑到大队长家去打探,想问出点什么,结果大队长守口如瓶,愣是什么都没说,也半点没往李明宛的身上扯。 想到害的李明宛落水的何云娘跟陈传句,他还特意去派出所打了招呼。 要知道陈父为了自己的儿子,这几天没少跑去运作。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3-02-21 17:53:31~2023-02-21 23:59:27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清涟10瓶;加+1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55章 李明宛在睡梦中,总觉得周围挤挤囊囊的,虽然很安静,但她还是睁开了眼睛,胡若弗和李文畔正坐在病床前,江平之站在旁边。 他们的面色都很凝重,尤其是李文畔。 “出了这么大事,怎么不告诉我们?”李文畔一贯温和儒雅的面容,难得严肃。 胡若弗的脸上却是不加掩饰的担忧,她伸出日渐老去,布满纹路的手,轻轻抚摸李明宛的额头,帮她拨开额间的碎发,“你这孩子……” 她想念叨李明宛几句,可是看她虚弱的样子,终究是舍不得,千言万语都化作关心,“难不难受啊?渴不渴,有什么想吃的吗?” 温柔的安抚,关怀的话语,这些都是李明宛想象中母亲的样子,她在现代是个拖油瓶,没人想要她,穿书之后虽然受了很多苦,可也实打实的收获了很多。 她蹭了蹭胡若弗的手心,也许生病真的会让人变得柔软依赖,“不难受,看到您和爸爸,我就一点也不难受了。” 看着躺在病床上,精神不济的李明宛说出这样一番话,不要说胡若弗,就连李文畔心都软了半茬。他不再多说什么,只是道:“害你的人,必须得到应有的惩罚。” 李明宛知道他说的是何云娘他们,眼皮微垂,神色也黯淡了些。 如果李文畔他们没有亲自来,或许这件事还不会暴露,可他们来了,只需要一查,就能知道这几日的闹剧,想瞒也瞒不住。 李明宛看了江平之一眼,却见他对自己使了眼色,微微颔首,再想到江平之曾经劝自己的话。 “李伯伯和伯母不是不通情理的人。” 李明宛心里渐渐有了决断,她一手撑起,慢慢从病床上坐起来,尽管整张小脸看起来惨白,可她仍旧坐直,正色道:“爸,妈,我有一件事情必须要告诉你们。” 看着神情严肃的李明宛,胡若弗和李文畔也跟着敛了心神,专心听李明宛说的话。 除了自己是穿书的事情,李明宛将何云娘一家和原主的纠葛悉数说了,包括那天何云娘和陈传句是怎么围住自己,怎么把自己推下水,乃至在河边说的话。 最后,她总结道:“他们恐怕不是单纯的报复,是想生米煮成熟饭,好让我嫁给她儿子。” 一向沉着冷静的李文畔也压抑不住自己的怒气,他用手重重往腿上一拍,“岂有此理!在新社会,他们怎么敢,怎么敢做这种事。” 李文畔胸腔起伏,显然已经气急。但更多的是后怕,如果不是何云娘还有点良知,如果不是江平之刚好来红岭村,那么李明宛最后只能葬身冰冷的河水,甚至找不出真凶,只能抱着冤屈死去。 李文畔的头发半是银丝,脸上也有了老人斑,不复年轻时的结实有力,可是多年的沉淀,让他更加威严,浑浊的眼睛是积攒的睿智,他严肃而极具威势的说,“他们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一锤定音。 到了李文畔这个地步,他下定决心去做的事情,几乎不会失手,更遑论是这样简单的事。 当天晚上,何云娘和陈传句就被重新审问,包括村子里曾经见证过有关李明宛落水,乃至何云娘怎么纠缠李明宛的人,通通都被叫走。 一连折腾了个通宵,只要有心查清楚,证据收集的很快,更何况何云娘的计划本来就漏洞百出。 在李文畔的操持下,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找出了那天的真相,甚至连李天赐曾经潜入知青点盗窃的事情都被挖了出来。 甚至是陈父是如何贿赂工厂的人,让本来没有资格进厂的陈传句成为工人。包括当初贩卖李明宛的事情,已经曾经活跃在陈家村一带,曾经靠着高利贷与私下里贩卖人口的一群毒瘤,全部都被揪了出来。 这些人都按应该有的罪入狱。 包括陈父、陈传句、何云娘,他们都曾经参与过卖人的事情,以及想要用所谓的生米煮成熟饭来迫害他人。哪怕不懂法,也不能成为犯罪的理由,愚昧不应当成为罪恶的温床。 □□未遂,险些害死人。 哪怕何云娘觉得自己是可歌可泣的伟大母爱,可她的所行所为就是犯法,必然得到处罚。 换言之,何云娘、陈父、陈传句,全去吃牢饭了。 包括那个脾气倔强、不可一世的李天赐,也因为盗窃等罪名送去少年管教所待了一段日子。 李文畔在里面没有任何徇私枉法、添油加醋的地方,他只是如实查出了这些人曾经犯下的罪,并将其绳之以法。他的举动,仅仅是把隐藏在农村固有道理和所谓人伦下的罪恶掀开,披露在人前,告诉所有人,即便你是亲生父母,即便你负债累累,可买卖人口,就是犯罪。 即便你是亲生母亲,可想要强迫子女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就是犯罪…… 所谓的口口相传的道理,不应该越过法律法规,成为迫害他人人生的缘由。 李文畔和胡若弗没有办法陪伴李明宛太久,因为他们还需要去其他的城市做工作,所以基本照顾明宛的都是江平之。 过了一个多月,李明宛彻底伤好出院,李天赐也从少年管教所中出去。 事情在村子里闹了许久,最终尘埃落定。 虽然江平之已经精心照顾明宛了,可是她出院的时候,仍旧因为生病瘦了一大圈,下巴从圆润变得尖细,但不损她的好看,只是从仕女图一般润色的明眸长相,变成病弱娇柔西子捧心般的模样。 让人见了,都忍不住担忧她会不会不舒服,会不会因为身体不济昏了过去。 回到村子里,对于李明宛落水,还有何云娘一家,以及附近几个村子不少人家都进去了的事情,大家议论纷纷,有的会联想到李明宛落水的事情,但也有人不相信,落水能牵连这么多人吗,估计是上面顺藤摸瓜查到了。 但不管他们怎么想,甚至围上来问什么,李明宛的态度都淡淡的,四两拨千斤,什么也没让人问出来。 倒是嗅觉敏锐的谭康平猜出了点什么。 他下乡之后,也坚持看报纸,所以他知道李明宛的父母前段时间也来到了这个城市。 但他什么都没说,也只是假装不知道。 唯独在这件事情上,他发觉了未婚妻李成玉似乎不太对劲,尤其是在事情刚爆出来以后。虽然当时李成玉仅仅是一瞬间的失态,可不妨碍他察觉出不对劲。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42节 自己未婚妻有很多小心思,谭康平一直都很清楚,但在大杂院里长大的孩子,多一点心思没什么不好的。可小心思与刻意害人的心机,截然不同。 前者是为了更好的生存下去,后者毫无疑问,无法被容忍。 他更怕李明宛的这场无妄之灾是因自己而起。 谭康平没有蠢到立刻和李成玉对峙,而是不着痕迹的观察她,如果这件事真的有李成玉的手笔,那后面一定会有残存的迹象。 即便如此,也让谭康平不得不开始思考,他的未婚妻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明明他们已经有板上钉钉的婚约,为什么会去害另一个女知青,仅仅是因为他不经意间流露出的不同吗? 何至于此? 还是说有什么其他的理由。 早先听见何云娘喊李明宛委招娣时,内心隐隐的异样再一次涌现到谭康平心头。 不管这些人心里怎么想,可是当李明宛回到知青点的时候,仍旧是笑脸相迎的人多。胆小的周君甚至在看到病歪歪的李明宛时,没忍住掉眼泪。 她走上前去抱住李明宛,“明宛,你、你还好吗?” 换成别人,容易显得惺惺作态,可是周君这样胆小爱哭的人做出这样的举动,就显得再正常不过。 重新回来的明宛并没有因为去过一次鬼门关就变得胆怯,她伸手也拥抱住周君,脸上浮起淡淡的微笑,“我很好,你别担心,我不是回来了吗。” 李明宛挨个和知青们打招呼,轮到李成玉的时候,明宛只是别有意味的浅笑了一下。仅仅是这一下,就弄得李成玉心头一跳。 她不可能发现是我做的,李成玉在心里不断告诫自己,不要慌。害李明宛的是何云娘和陈传句,她只是在不经意间说了些话,后面也承认自己说错了,包括李明宛最后落水,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 更何况,深谙何云娘性子的李成玉相信,何云娘绝对不会把她披露出来,即便披露,也不能证明什么。 抱着这样的念头,李成玉慢慢又冷静下来。 李明宛毫不在乎李成玉是怎么想的,她只知道在经过何云娘他们的事情之后,李成玉短时间内不敢轻举妄动。 困扰她许久的原书剧情,在李文畔如雷霆般的举措中,悉数化解。不仅如此,胡若弗注意到当年既然有卖女儿的情形出现,就一定会有人买人。这是胡若弗从事多年妇女工作得出来的经验,所以当时还推动妇联彻查附近的公社跟村子是否存在这种现象。 有的人被拐卖了几十年,连家在哪都不记得了,早就已经认命,有的人逃了许多次,挨了很多打,都没有成功回家。 在这次彻查中,终于得救。 临走前,胡若弗除了关怀李明宛,还说了这次连带查到的种种事情。 “我这些年,包括那些你见过的阿姨们,一直都在为了解救妇女而努力,但我们的国家版图辽阔,总有偏远的地区无法贯彻执行,仍旧有罪恶在滋生。这次不仅是为了你,也是为了那些被迫遭遇不幸的人。”胡若弗拍了拍李明宛的手,语重心长,“想要彻底荡平压迫和罪恶很难,有些阴暗的角落是看不见的,我很难过你遇到这一切,也想一直陪着你,可是同样的,我需要去解救帮助更多的人,所以我不能继续陪在你身边。明宛,对不起!” 李明宛当然不会因为这个怪胡若弗,他们已经对她非常非常好了。 因为自己刚穿书的时候,就遇上拐卖现场,下乡之后,还遇到愚昧坚守的何云娘,还有自私的陈传句,李明宛对胡若弗做的一切,体会更深,她更知道这些的意义。 比起陪在医院,李明宛觉得胡若弗的选择更对。 甚至于,在经历过这么一遭后,李明宛也渐渐开始思考自己将来要走的路。 知青下乡终归会结束的,她继续大学的学业,然后就按部就班的找工作,端铁饭碗吗?过着一眼能望见尽头的人生。 李明宛回想起胡若弗坚定离开的身影,深深思考。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3-02-21 23:59:27~2023-02-22 20:50:22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清涟2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56章 自从这些事情尘埃落定之后,李明宛便常常想起胡若弗临分别前和自己说的那些话。 她忍不住深思,自己的将来应该怎么走。 汲汲无为,还是庸庸碌碌? 她是没有被彻底铲除的礼教以及封建恶势力的受害者,她的将来,有没有机会去做点什么? 从前的李明宛虽然穿书了,但是却一直用着现代普通人的思维思考问题,尽管她现在依旧是芸芸众生中的其中一个,可是在见识过那么多英烈和勇于奉献的前辈后,她忍不住思索自己的去路。 这些问题没有困扰她太久。 因为村子里重新传起了有关她的流言,尽管陈传句这些人已经进了监狱,可是在流言这件事上,仍旧和上辈子一样。 碍于不清楚她的背景,大队长陈福田也经常维护她,村子里的长舌妇,甚至是大老爷们,从来不敢当着她的面说什么,都是私底下在嚼舌根子。 可是流言蜚语,并不仅仅体现在私底下的议论,更是在面对当事人时,刻意掩饰却又不成功的目光眼神,乃至动作。 比如经过的时候,和同伴挑眉,偷偷掩嘴笑,又或者望一眼受害者,打量两下,就啧啧摇头。 也有好事者,自以为德高望重,就跑来规劝他人。 李明宛这些日子遇到的可多了,就是因为那天当着许多人的面,她被江平之从水里救出来,衣裳贴身,在这些人眼里就是半裸着搂搂抱抱,有了肌肤之亲。 在这个相看成功以后,才敢摸摸小手的年代,在村子里的人看来,这就是失了贞洁。李明宛有现代人的世界观,并不会将这个当作一回事。尽管村子里的人对她的某些不经意间的言语动作,以及所谓好心人的规劝,都让她觉得有些烦心。 而李明宛虽然没说,她身边的知青们在村里干活的时候,却听到了很多。比起面对李明宛时候的遮遮掩掩,私底下的议论就难听多了。 为了照顾李明宛的心情,知青们都默契的没有提起这件事。 但是今天记工分的时候,因为有一个大娘不满意李明宛记的,总说李明宛少记了,就单方面和她吵了起来。人脾气一上头,哪还顾及得了什么,当然是有什么难听就说什么。当着所有人的面骂李明宛不要脸,被男人抱了摸了,还有脸出门见人,要是知道点羞耻,就应该跳河里去。 李明宛不怒反笑,她挺直胸膛坐在那里,没有一点局促不安。 “吴大娘,工分我都是一笔一笔记下来,反复算过的,不存在给您算少的情况。至于羞耻,我想我再怎么样也比您有羞耻心,为了多白得两个工分,撕下脸面破口大骂,恶意中伤他人,您倒不如照照镜子,瞅瞅里面是个什么东西。 还有,我今天顺带当着所有人的面说清楚,我是掉下河不假,也确实被人救了,但我不认为要为了这种情况下的肢体接触而羞耻。不是我自己把自己推下河的,该羞耻的是害人的人。 人的生命最为宝贵,生命面前不拘小节。 我不认为我有错,也不认为我应该因为有人救了落水的我,发生了肢体接触,就必须嫁给他,或者是永远活在羞耻中。 现在的祖国,不是万恶的旧时代,不应该有吃人的礼教。他救了我,我感激他,仅此而已。我是受害者,不是加害者,不要说仅仅只是肢体接触,就算是更复杂的境地,我也不会有任何羞耻。不管你们是好心,还是看笑话,我都不会在意。 我是可惜,是哀痛。 哀痛那么多英勇的先辈推翻了人民身上的三座大山,把吃人的礼教打到在地,想让这片土地上的人民吃饱穿暖,可是这片土地上的某些人,仍然理所应当的把束缚和压迫刻在心里,换了说辞,重新去压迫人。” 李明宛从头到尾都端端正正的坐在椅子上,她不比这些人高,不比这些人壮,可她的目光扫落在每一个人身上,都叫人不敢相望,她的一字字都胜过刀枪剑戟,不仅是因为她说的有道理,更是因为在这个时代,没有人承认自己的脑子里还有封建残余思想,他们都怕惹祸。 李明宛知道他们之所以不言语,不是因为被道理折服,是因为特殊的时代,而感到害怕。 她依然坐的笔直,她始终坚信自己没有错,更不会让步。但她也难免失望,而在失望背后,则燃起更汹涌的烈火,她一定要做些什么。 口号喊得响没用,也许她不能成为胡若弗那样终生信仰坚定,致力妇女事业不放松的伟大的人,但是她要尽自己微弱的荧光,去试着改变世人心中的固有成见。 今天这么一吵,李明宛一战成名,红岭大队,甚至附近的大队,都知道知青点有一个看似柔柔弱弱、白白净净的漂亮女知青,但却能言善辩,即便面对村里不讲理的大娘都不落下风。 至少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没人敢来招惹她,甚嚣尘上的流言也戛然而止,就算私底下也没人敢讨论,大家都怕到时候被人举报残留封建思想。 而同在一个地方住着的知情们对李明宛也是愈发钦佩。他们基本都读过书,人又年轻,很多时候,接受能力都更强。 有些事情,有些观念,他们并非不知道,可也只是有一个朦朦胧胧的概念,不像李明宛说的那么清晰,那么掷地有声。 回去之后,李明宛每天晚上睡觉前都在深思,她觉得想要摒除一些观念,不仅仅是在城里宣传,偏僻的乡下宣传也极为重要。 但在文盲率奇高的农村,很多人根本看不懂字,光写文章没用。 她能想到的办法,就是写出反封建反礼教压迫反所谓古往今来美德,但却通俗易懂,贴近底层人民生活的故事,然后寄给各个地方的慰问宣传队。 现在的人没有什么娱乐方式,尤其是在农村,每天下完地,除了唠嗑,就没什么可以打发时间的。 但是国家一直有政策,所以每年各个村子都会放电影,还有一些宣传队来乡下慰问演出。 早在五十年代初,为了宣传妇女平等,就有专门组织的演出队伍,来到各个村镇表演。 不过近些年,就全都变成了诸如白毛女一类的反封建反地主压迫的演出。 李明宛现在还在下乡,暂时不能坐其他的事情,但是每天下工回来,她可以写故事,写剧本。作为一个现代人,她至少看了很多社会新闻,曾经处在信息大爆炸时代,写出来的故事新奇大胆。 她暂时找到了点方向,每天回到知青点以后,就挑灯夜写,在柔软的纸上挥洒出一个个故事。 一个女人从小被教育三从四德,逆来顺受,结果父亲从来不管家里人死活,嫁人后丈夫整日游手好闲,喝醉酒就开始打人,她一个人苦苦支撑着整个家庭。这时候,她在思考,为什么她的人生境遇是这个样子的?后来,她开始做些小摊贩生意,家里勉强能吃的饱,但是她却被邻里闲话,被谩骂不守妇道。靠着自己让家里吃饱饭的女人更加疑惑,明明家里的一切都是在靠她啊?为什么她要遭受非议?后来,全国解放,她遇到了妇联的人,在妇联的帮住下,她上了夜校,读书认字,渐渐明智。后来,在丈夫再一次酒后家暴的时候,她反抗了,并且和丈夫离婚。之后,她一边工作,一边继续学习,考上了夜大,活出了自己的日子。 还有为解放之前,成为童养媳,被夫家欺压,干得最苦最累,受尽压迫,但是后来新中国解放,她也成功被救出来。之后,她被送去读书,见识了更开阔的天地。 …… 李明宛写了许多故事,因为时代特殊,所以她在写的时候,都顺应当下潮流,有一定歌颂性。但是本质上还是女性意识的崛起。 写完以后,她先是往最近的一个慰问演出团寄了过去,静待回音。 然后就照常过起了上工下工的生活。 她所能做的力所能及的改变还不仅于此,因为她们知青下乡,除了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之外,也是为了帮助村子里的人扫盲。 一开始因为积极动员,还有些人来,后面就没什么人了。 而在农村,不是每个家庭都可以去读书的,就算男孩子,也不一定能每个孩子都拥有读书的权力。但相对而言,男孩子上学的更多,至少也混个小学毕业,大多数的女孩子连摸书本的机会都没有。 李明宛思来想去,就萌生出了下工之后,可以用空余时间教这些女孩子,还有些一直被拖着没能去上学的男孩子的念头。 因为李明宛前段时间辛苦了一天,到了晚上还在挑灯夜写,宿舍里的女知青们也就都知道了她在忙些什么,或多或少心里是受到感触的。 在这个特殊年代的初期,并不强制要求每个家庭都必须下乡,因此能够主动下乡的,除特殊原因,大多数人的觉悟都特别高。 在知道了李明宛的打算以后,她们都积极配合,想要一起参与进来。 当时村子里的人诋毁李明宛,到处都是闲言碎语,受到影响的不仅是李明宛,俞晓燕这些女知青也都多少受到了点启发,尤其是在和李明宛相处之后。 闲言碎语宛若杀人的利剑,但究根追底,是思想的残余,认识的不同。 想改变这一切,仅仅凭一时的威慑恐吓是不够的。只有让人明智,才能开化,一代不行,还有下一代,潜移默化,终究会有成效。 作者有话说: 其实我当初会想开这篇文,是因为看到一些社会新闻,加之我自己本身也在相对重男轻女的地方长大。重男轻女到什么程度呢?是我的同龄人,会因为是个女孩,就在出生的时候被家里人扔掉,幸运的是后来又被捡回去了。 但我依然很厌恶某些观念。 这篇文的梗算是很小众的,最开始取的名字好像是穿成娘道文女主的女儿之类的名字,开文前基友还劝过我,但是思来想去还是写了。 一路写下来磕磕绊绊,数据果然不好。但比起数据不好,我更难过的是我没有写好这篇文,没有写出我想表达的含义。它四不像,没有歌颂刻画好先烈的伟大,没有批判好所谓的娘道精神,没有揭露潜藏的陋习,没有写出我心目中的自强不息。 对此,我很抱歉。 (还没有完结!!!我就是突然有点感慨,当然这篇文也确实快要完结了。)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43节 最后的最后,其实我是想放一下开坑的另一本的文案,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打开作话就先生出感慨。 新文:成为真千金后,祖宗十八代显灵了 王乔思是传说中被抱错的真千金,无父无母的在山疙瘩长大,过得穷困潦倒,连顿肯德基都没吃过。 她千辛万苦挤过独木桥考上大学,正准备勤勤恳恳打暑期工赚学费,结果家里打来电话,爷爷病重,奶奶上山摔倒骨折…… 哦豁,这下连学也没得上了,怎一个惨字了得。 烈日炎炎下,在地里辛苦挥锄头的王乔思被接回城里,结果进城以后,弟弟指着鼻子骂她不要脸,假千金哭哭啼啼抢了她的房间衣服,亲爹亲妈翻脸让她去联姻,还让她改专业。 笑话,这可是她翻遍度娘选出来的赚钱专业,是可忍孰不可忍,她暴怒选择…… 出门冷静冷静。 结果在路边摊抵不住诱惑,顺手买了个铜铃。 于是,王乔思就发现自己的手机上多了个汇集王氏众多老祖宗的群。 从那以后,她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从前: 一摸荷包空空如也 亲爹嫌弃她粗鄙 走路摔倒吃饭嗑牙衰神附体 假千金花式作妖欺负她 猪头未婚夫叫她安分守己 后来: 古往今来天下第一首富祖宗一号:我死前埋了八十八处宝藏,尽情挖吧孩子! 被称作天下行为规范的名士祖宗二号:君子雅正,率性而为,把你爹的古董劈了烧火,这才是名士真风度! 位面之子、行走的幸运神、闭眼踩到金子祖宗三号:(随手一指)买这张! 隔天彩票店竖起横幅:喜大普奔,一亿奖金池终于有主!!! 史上有名、豪侠第一人、耍一百二十八斤锫棱金装锏祖宗四号:遇奸佞小人,当以力破之!(王氏金牌小翻译机:遇到不要脸的小人,打爆他的脑袋!!!) 小剧场: 秉着要关怀“王氏家族交流群”每一位祖宗的原则,王乔思的目光落在了一直水群的某位落魄祖宗身上。 送礼物时,王乔思:@不知名祖宗五号 祭拜香火时,王乔思:@不知名祖宗五号 清明中元次次不落,辣条零食通通有份,并不因祖宗成就而厚此薄彼。 终于,王乔思的努力得到落魄祖宗认可。 在某次祖宗团建时,王乔思顺手@不知名祖宗五号:去不去团建? 不知名祖宗五号时隔多日,私聊回到:去。 当时,王乔思正在群里疯狂讨论团建应该穿什么方便爬山。 等到团建当日,王乔思不小心撞到不知名祖宗五号时,奇怪的摸了摸他的手:咦,祖宗您怎么摸的到,皮肤还是热的? 在一众啊飘祖宗中略显独特。 莫名其妙被拉进王家祖宗群的谢逾明(止住乱动的小手),淡然说道:活人是这样的。 男主小剧场: 谢逾明也没想到自己某天莫名其妙多了个群,他以为是一群疯子,但怎么都退不出去,甚至凭空出现一堆礼物。 他因为水群不说话,时常受到群主小姑娘的关怀照顾,就这样,在群里默默看着一个性格活泼的小姑娘慢慢成长。 从偶尔的私聊、短暂的回复到每天紧盯手机,被好友笑称网恋,谢逾明也渐渐弄不清自己的心思。 直到某一天,群主小姑娘在群里@所有人,说家里给她定了个纨绔未婚夫。 在知道未婚夫姓名之后,不知名祖宗五号谢逾明,哦不对,应该是所谓未婚夫的叔爷爷谢逾明,终于按捺不住:@可怜兮兮小白花王乔思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我家有良田万顷,屋舍数十,最重要的是你可以让猪头,不对,是孙子,喊你叔奶奶。 乔思回头,那不是她们学校的杰出校友、科技新贵、资本家都要喊爹爹的庞大财阀继承人谢逾明吗…… 谢逾明:谢邀,虽然我不是你的亲祖宗,但我可以是你未婚夫的叔爷爷。尽管我更想取而代之,成为你的未婚夫。 一句话总结,这大概是咸鱼少女被一群名垂青史的大佬祖宗们带飞的故事。 第57章 一开始村子里的人都不同意,觉得女娃没必要上学,浪费这个时间干什么。 但是在知青们挨个上门之后,大多数人松了口。毕竟是在下工之后再去听课,也不用额外交钱,读书到底是件好事,虽然觉得女娃不一定有这个必要,可想想还是答应了。 提起这件事的是李明宛,但最后一起完成这件事的还有其他知青。 不仅是女知青们,男知青在知道她们的打算以后,都积极的响应,一起帮忙。他们找来了旧的、残破的桌椅,在一番修修补补之后,搬到了外面,给学生们用。 因为上工辛苦,大家每天在下工以后还要教授知识,天天这样难免有些撑不住,所以都是排了表,轮流来教学生。 在一段时间的经营之后,这个私底下教孩子们认字的‘缩小版’扫盲班初见成效,甚至带动影响起了周边的几个大队和公社。不少下乡的知青都效仿他们,扫盲不仅给村子里的大人,更有上不了学的孩子,不管是男孩女孩,一视同仁。 这件事后来还引起了来视察的领导重视,开始广为推行。 因为从那一年开始,知青下乡从自愿报名,变成每家每户如果是多子女,都必须有一个孩子报名下乡。 大量的青年进入偏远农村,为解决城里粮食供应不足的问题,而到了农村以后,除了干农活,他们还发挥出其他的作用,帮助扫盲。 日子就这样慢慢的过去了,李明宛开始习惯下乡的生活,也习惯了教村子里的小孩读书认字。江平之依然时常来看李明宛,他们并没有受到之前村民闲言碎语的影响。既没有迫于什么迂腐的观念结婚,也没有因此而避嫌疏远。 但和逐渐习惯的平淡生活不同,从上到下,局势越来越紧张。 不仅仅是底下的人闹腾,就连上面也开始了大洗牌。 情形危急到,连当初同住大院的杨成桢一家,都被软禁在他们自己的院子。 这件事简直是无法想象的。 杨成桢的贡献不凡,他的地位虽然比不上李文畔,但也算举足轻重。听说他的夫人,几次三番差点被来闹事的人抓出去批、斗。 而刘剑龙一家人不管是刘剑龙,还是他老婆,都是农民出身的好成分,更别提他家儿子还牺牲了。但是早在一年前,看似粗犷,可其实直觉敏锐,懂得收敛锋芒的刘剑龙就自请调到了地方部队,勉强算脱离漩涡。 李明宛几乎不敢想象,那可是大院啊,还不是一般的大院,原先是个王府,住在里面的人举足轻重,她犹记得从前守卫有多么森严,可怎么会连这样的地方,都差点被人围进去。 事态严重到了超乎李明宛的想象。 她知道这几年的动荡,却难以想象波及会如此之大,设身处地,才能明白这种惶恐惊危。 李明宛拿着笔,望着窗外的星空,慢慢写下明天要教给学生们的东西。 她微微叹了口气,想起北平的那摊事情,心中就忍不住生出些惆怅。不知道杨良玉怎么样了,她当初没下乡,仍旧在北平,恐怕还是会受到波及,处境艰难。 她更担忧的是李文畔夫妇,杨家尚且如此艰难,同住一个大院,就怕哪天也一并牵连。 正当她陷入自己的思绪中时,外面传来汽车发动机开动的轰鸣声,然后时轮胎急切地刹车声。 再之后,房门被重重敲响。 现在是晚上,知青们都在宿舍休息,外面的门敲得如此用力,几个女知青都不约而同地相视一望。 就在她们迷惑是发生了什么事情的时候,敲们的人适时发出声音。 “明宛,开门!”声音清越沉着,是李明宛再熟悉不过的人,江平之。 如果是其他人,或许李明宛还会犹豫一会儿,但是江平之他一贯思虑周全,即便是找她,也会在正常的时间,从来没有大晚上来哦找过她。 所以一定是事发突然,完全等不及。 李明宛征求其他极为女知青的同意之后,穿了件外衣,便推开门,和江平之一起站在屋外。 “怎么了吗?是发生什么事了吗?”李明宛面容沉静,疑惑的问。 随着岁月的流逝,李明宛出落愈发动人,像杏花树上盛开的杏花,洁白美丽,独挂枝头,尽情的向世人展露它的自在姿态与无暇美丽。 即便是夜晚,也难以掩饰她洁白的面容,灼人的风采。 江平之神态与动作中倒是不显得慌张,但眉头却蹙成川字,他自少年起便稳重,又磨砺多年,冷静自持,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能令他眉峰蹙起,就足以证明事情很大。 只听他直接了当的说,“你收拾东西,跟我走。李伯伯和李伯母出事了。” 李明宛一直都知道北平的形势不好,在最开始的时候,自己的父亲就受到了排挤冷落,可地位放在那里,轻易是不敢动他的,否则唾沫星子能淹死那些人,更别说李文畔曾有恩于那么多人,又有那么多的故交好友。 可,形势万变,谁也不能保证。 在李明宛惊疑的片刻,江平之长话短说,将北平突然发生的变故凝练成寥寥数句,“北平发生变故,杨叔叔被一再斥责,扣上污名,杨叔母也被人趁势带走,进行批、斗,李伯伯知道事情以后,出面力保,他们才仅仅是被送去干校。 李伯伯这几年四处奔走,救下不少人,本就引人瞩目,这次更是引起了那些人的注意。 加上李伯母从前做工作得罪了不少牛鬼蛇神,这几年不少人浑水摸鱼得了势,总惦记着报复回去。上下勾结,李伯伯被网罗罪名,如同先前的杨叔父,被禁于住处,手上的所有事物都被接手。现在,许多和李伯伯私交好的人,都被请去问话,情形堪忧。 明宛,并非我危言耸听,但若想要污蔑李伯伯,作为亲人的你,也会是很好的下手点。先将你打成反派,或是把你带走,都能对李伯伯产生影响。 我猜测准备来带走你的人已经在路上,你现在收拾东西,先和我去部队里的家属院。” 听完江平之说的话,李明宛也知道了事情的严重性,她立刻转身回宿舍收拾东西。 她没有准备太多东西,仅仅是几身换洗的衣物,还有胡若弗这两年给她寄的钱票等东西。但是除此之外,她还把所有带字的信件、纸张、书本,全部收拾出来,已经可能会引起误会的外国物件,不是放进包裹,就是直接损毁。 作为后世人,她多少明白这其中的历害,会有多少冤屈,但凡是容易引起误会与易授人以柄的东西,她都尽量取走或销毁。 江平之没有多说什么,李明宛做的这些确实是对的,他甚至主动帮忙。 李明宛和江平之两人的变故也引起知青们的注意,男知青也都出来。李明宛没有全部解释,她只是说有点事情,恐怕得请假很长一段时间。 其他人或许不知道其中缘由,可是谭康平同样作为北平人,父亲也是有话语权的人,所以他消息比旁人灵通许多,知道最近风雨欲来,不少位高的人都受了牵连,哪怕是谭康平的父亲,都只是勉力自保。 他多少能猜出来,是李明宛的父辈出事了。 但他沉默着没有说话,因为他既没有能力为李明宛做什么,更没有办法解决眼下的困境,哪怕是说,有能说什么呢? 希望她安好?还是宽慰她一定不会有事? 这些话都是最虚伪的语言,没有半点作用。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44节 如今的谭康平,仅仅是一个有好家世,却没有真正自己权力的人。 李明宛稍微交代了一下,就跟着江平之离开。 路上,江平之开着车,土路颠簸,但谁都没有心情计较这个。在沉默的氛围中,李明宛主动询问,“我是下乡的知青,短期请假可以,可是长时间的请假,同样会授人以柄,万一对方借此控诉我爸滥用职权该怎么办?” 江平之既然敢来接她,自然把事情都安排好了。 他的眼睛还专注的看着前路,夜晚行车,总要分外注意,但是依旧回答了李明宛,他的嗓门并没有多大,声音不疾不徐,可每一个字都让人不自觉信服,“你先在招待所住下,第二天我会替你去向红岭大队大队长请假,因为旧疾复发,不得不住暂时修养。 这期间,你都不要出门,有任何人来找你,我会想办法回绝。 一切交给我。” 李明宛相信江平之,他既然敢连夜把自己带走,自然就有他的办法。 折腾了一晚上,等到了地方,把行李搬进住处之后,李明宛整个人都陷入疲惫,可是想起远在北平的李文畔夫妻,她就辗转反侧,怎么都睡不着。 不知不觉,天光大白。 她站在窗户前,听着响起的哨声,还有出操的军人,鼓涌了一晚上的心,渐渐回落了点。这家属院是后来建成的,满满当当住了不少人,原先江平之是没有房子的,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在短短的时间内分到了一套。 虽然仓促,但是他的级别不低,这套房子竟然是个两居室。 而且李明宛睡的这间屋子,被褥用具一应俱全。时间虽然赶,可他还是做到尽量周全。江平之这个人的做事风格便是如此,沉稳周全,事事都能安排稳妥,不让人操心半分。 她随手打开抽屉,里面竟然还放了一盒糖。 李明宛拿出一颗糖尝了尝,小时候她刚穿书被江平之救下,他也给了她糖,和手上的这颗糖味道一样。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3-02-24 20:56:20~2023-02-26 00:43:3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清涟6瓶;闻弦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58章 可能是吃了甜的东西,李明宛的心情好了一点,没有那么焦虑。 等到七点多的时候,最外面的房门被钥匙旋转打开,是江平之带着饭盒回来了。这个场景似曾相识,在李明宛下乡刚到这的时候,因为知青点还不方便住人,她在部队外面的招待所住了一晚上,他就是这样过来送饭的。 除了饭盒,他还提了用绳子装起来的一大袋东西。 江平之先是把饭盒放在桌上,一个个打开,还把筷子和勺子都摆好。他语气平和的让李明宛吃饭,之后把网绳解开,里面的东西一样样的被拿出。 “这是后勤发的,有水果和罐头,你若是平时饿了,可以先吃点垫垫肚子。每天我都会来送饭,如果有事来不了,也会让小肖帮忙。这段时间,可能要委屈你暂时留在这里。”他一边把网绳里的东西归纳好,一边和李明宛说。 小肖是江平之的通讯员,李明宛之前见过他,他也经常替江平之来给她送东西,所以李明宛接受良好。 至于尽量不能出门,李明宛早从昨天晚上就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如果真的到了很糟糕的地步,江平之这里也不能护住她,被强行带走,她也绝对不会说出对李文畔夫妻半点不利的话。 想起这段动荡日子里有多少人会惨遭波及,李明宛拿着馒头的手微顿,她看向江平之,目光清澈,透着清醒的担忧,“要是事情严重到牵连你和江叔叔的地步,我……” 李明宛试着整理措辞,用相对风淡云轻,且理智的方式说出来,“我跟他们走一趟也无妨。这种事情,少牵连一个是一个。” 江平之的神情还是那么平淡,但正是这份遇事不惊慌的淡然,给予身边人安定,让忐忑的心落下,“乱虽乱,但不是每个地方都敢乱起来。我父亲,他应该很难被牵连。” 李明宛知道这段故事背景,可毕竟是书里,很多地方都不相同,她虽然是大院里长大,但是李文畔是公私分得很清楚的人,从来不会让李明宛接触他工作上的事情,对于很多事情,都知之甚少。更别提心照不宣的势力权衡,背地阴私。 可江平之既然这么说了,就应该有其他的缘故。 她除了担心李文畔夫妻,更担心自己会牵连到他们父子。得到了江平之肯定的答复,才算放下心。 不过,在李明宛印象中的江叔叔,除了军人的魁梧与压迫感,整个人的确十分内敛,不显山露水,可也叫人不敢小瞧。 怎么形容呢,在李明宛看来,这位江叔叔就很有历史中笑到最后,成为赢家的沉稳气质。 这样一比,其实江平之和江叔叔颇为相似,但江平之沉稳归沉稳,并没有那种老谋深算的恐怖感。不过,较同龄人,他的气势也足够迫人。 不知不觉,李明宛想起还在北平的李文畔夫妻,她远在千里之外,侥幸能得到江平之帮忙,却不知道李文畔夫妻的处境怎么样了,会不会有人故意为难他们,被禁在院子里,每日能不能按时吃饭。李文畔忙于工作,身体一向不好,胡若弗经常奔波,腰也有伤,如果他们旧病复发,需要看医生,不能出院子又该怎么办? 只是想一想,李明宛就充满担忧。 她也不知道自己当初选择下乡是不是错了,她的下乡,仅仅只是让当时的李文畔少受点猜忌。可是今时今日,她的父母遭逢变故,她却不能在他们身边照顾他们,枉费这许多年对她百般疼爱。 想到这里,手中的馒头都不香了,她叹了口气,“不知道爸爸妈妈怎么样了。” 江平之对北平的局势要比李明宛了解得多,他安慰她,“虽然李伯伯和李伯母被暂时看管,但李伯伯的威信仍在,他们不敢为难,最多只能从身边人下手。 想要扳倒李伯伯这样一个人,并不是件容易事。杨叔叔很大原因是受了杨叔母的牵连,加上工作性质的不同。你先放宽心,不论如何,处境也不会太坏。目前最紧要的是照顾好你自己,不要让李伯伯和李伯母在这种境地下,仍旧牵挂着你。” 听了江平之的话,李明宛的情绪好了许多。 她目前能做的太少,不拖李文畔夫妻的后腿,就是最大的帮住。 接下来的几天,李明宛都住在家属院里,也不出门,她闲来无事就坐在窗台上看书。 外面的局势怎么样,她只能通过江平之以及每日的报纸知晓。按照李文畔的地位,如果他真的出事,被斗倒,那报纸上肯定会登出来。 所幸,虽然这段时日有了各种不利消息,但是并没有关于李文畔和胡若弗的。也就是说暂且没太大事情。 这几天,李明宛虽然一直都没有出国门,但是家属院的隔音不算太好,也可能是聊天的人嗓门大,毕竟是住了许多人,她们偶尔聊天的时候,李明宛也能听到一些。 比如,之前有人来找江平之,最后黑着脸离开。 而最近几天,外面大门口总有人蹲守。 这在从前几乎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情,因为门口一直都有执勤的警卫,普通人就算路过,都不会多待一下,可竟然有人敢守在门口。或许是因为惊奇,所以议论的人格外多。 李明宛心中有数,多少能猜到是怎么回事。 等到晚上江平之回来以后,想问问他这件事,可话到嘴边到底没有说出来,说了又能怎么样,守在门口的人依旧会守在门口,改变不了任何事情。 李明宛放弃了询问,却不代表别人也会。 在某一个下午,本来外面应该传来的是规律的训练声,可是她破天荒的听到了吵闹声,像是有人在争执。李明宛站在窗前,拉开帘子,向外望去。是一大伙人想要强闯,但是被拦了下来。 因为隔得太远,李明宛听不清他们说什么,所以很难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可是她又一种不好的预感,这场冲突,很可能和自己有关。 这场冲突没有持续太久,除了江平之之外,又另一个军衔胜过他的人站出来,和那□□谈,成震慑住他们,那群闯进来的人暂时走了。 而在这之后,李明宛看见那个站出来的将领,似乎摇摇望向了自己的方向。 差不多在十分钟以后,他们的房间门被敲响,是一个她从来没有见过的人。 “您是李知青吧,我是余师长的警卫员小卫,余师长有事找您,麻烦您跟我来一趟。”警卫员小卫长着虎牙,对李明宛说话的时候,脸上还带着笑容,态度很好,但是别看他现在人畜无害的样子,实际上能被选为警卫员,身手肯定是数一数二的。 李明宛刚刚站在窗前望的时候,有看到过小卫站在那个出面周旋的将领身旁,想来他口中的余师长,就是方才的那位将领。 知道事关自己,李明宛没有拿乔或者磨蹭,她点了点头,“好,谢谢你。” 然后跟在小卫的身后去见那位余师长。 到了一间办公室以后,小卫先是敲了门,等到余师长的目光王过来,小卫立刻行礼,“报告师长,我把李知青带过来了。” 在行礼的时候,小卫整个人紧绷起来,和刚刚对李明宛时青涩阳光的模样大相径庭。 李明宛趁着这个机会,也看清了里面的模样,除了坐在椅子上的余师长,正中央还站着江平之。 江平之站得笔直,整个人的面色沉静肃穆,俊朗的眉头微蹙。 而余师长看起来五十多岁的年纪,整个人精瘦,一双眼睛却很锐利,整个人都不苟言笑,是个很严肃的人。 他挥手让小卫先离开,然后又示意李明宛进来。 李明宛收回目光,直接走向余师长,直到在江平之身旁停下。即便面对余师长如针扎般的目光,她也没有一点失态或者扭捏,任由他打量。 良久,在李明宛始终镇静的表现中,余师长竟然笑了。 他笑起来牵动脸上的皱褶,看起来并不好看,但是整间办公室的氛围却为之一轻。 “不卑不亢,宠辱不惊,没有丢你父母的颜面,是个好孩子。”余师长顶着一张凶巴巴的脸夸到。 李明宛微笑,对这种夸奖并不十分放在心上,“您过奖了。” 看余师长的样子,应该也是认识她的父母,只是不知道交情是何种地步。不过,江平之帮她能帮的如此顺理,除了江平之上下安排之外,作为江平之的顶头上司,也是这处驻点军衔最高的余师长,应该没少应允帮忙。 余师长为人严肃,他没有继续说什么客套话,而是直接跳回刚刚谈论的话题,看着李明宛,直接指出来,“你被人举报了。” 原本江平之的办法的确可行,生病证明也打出来了。只需要一个拖字诀,在加上各方运作,多用些时日,就能把那些人耗走。 偏偏,有人举报了李明宛。 这下等着把李明宛带回北平的人有了借口,只要李明宛离开部队,回到红岭大队,他们想要带李明宛走,就成了非常简单的事情。 余师长继续观察李明宛的神色,见她仍旧和原先一样,没有半点异样,索性不再试探考验,直接将话说全。 “他们说你是知青,必须待在大队。但明人不说暗话,你我都心知肚明,离开这里,你会立刻被人带回北平。 你作为知青要待在大队是正理,我没有办法反驳。” 听余师长话里话外的意思,是不想继续帮她,要把她交给那伙人,江平之神色微变,就要开口,却被余师长用手势拦住。 余师长目光紧盯着李明宛,“但也不是没有办法,你可以嫁人,把关系调离红岭大队。或者更省事点,嫁给江平之,名正言顺的住在这里。” 第59章 他的话一出,江平之的眉头便紧紧蹙在一起,显然是事先不知情。 江平之一贯冷静的人,这次却没有等李明宛回答,而是直接对上余师长,“不妥。” 江平之神色沉沉,面容严肃,显然是极为认真,他是真的不同意。 余师长却把脸板下来,“你别说话,我在问李知青,不是问你。” 虽然两个人是上下级的关系,但是看起来关系不一般,更像是叔侄之间。想来也是,江平之在这边待了几年,即便和他的父亲相处时间也没有这么多,他又比其他人更出色,对这样的下属,生出对晚辈的关照与护短,属实是再正常不过。 李明宛倒是镇静许多,她也就刚开始的时候错愕了一下,后面就思绪清明。 她无疑是个聪明人,很清楚余师长说的办法是当下最简单,也最有效的解决办法。至少对李明宛而言,利大于弊。 从李明宛小时候开始,江平之就经常照顾她,对她很好,体贴而有责任心。哪怕真的结婚了,只要李明宛不想,他就绝对不会为难她,只要渡过这个难关,即便是李明宛立刻提出要离婚,他也绝对会答应。 知根知底,品貌不凡,家世优渥,他自己也有上进心,能力摆在那里,又有这样的父亲,将来的成就不可限量。 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极好的结婚对象。对李明宛而言,更是合适,还能解眼下的难题。甚至于,如果和江平之结婚以后,那些人再想要动她的时候,不仅要考虑到她的住处身份,还有江平之父亲的影响力。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45节 嫁给江平之,无疑是一劳永逸的办法,更是令李明宛受益。 但反过来讲,对江平之却未必是那么好的事。 李明宛深谙江平之的脾性,如果自己首肯,他也一定会答应,不一定是因为爱,而是因为他对她的责任和从小到大习惯的照顾。 可李明宛的父母现在被猜忌,处境不太好,将来的事,没人能说的准,万一真的像杨成桢一家一样,被下放,即便江平之的能力不凡,即便他身后有身居高位的父亲,也不代表他不会受到影响。 李明宛清亮的眼神对上余师长,她摇头,“不行,我不能同意。结婚应该建立在两情相悦之上,不能因为我一个人避难,就牵扯到平之哥,这对他来说不公平。” 余师长却笑了,“你怎么知道平之不喜欢你,不愿意和你结婚。你们现在之所以拒绝,会不会是因为你们都在为对方着想,万一这样导致你们错过了呢?” 他比江平之和李明宛的年纪都大,说话的时候,目光锐利得仿佛能看穿人心,老辣敏锐。 比起他苦心孤诣地劝慰,说一千句一万句,做个坏人,也远比不上他们自己想清楚,只是时间紧迫,容不得太多的推扯,他在说完这些以后,直接叫他们离开,让自己回去好好谈清楚,等到明天给个答复。 江平之和李明宛一起走在走廊上,两个人寂静无言,直到走到外面的小道,几乎是同时。 “我……” “我……” 两个人同时开口,听见对方说话的时候,又不约而同的说:“你先说!” 到了这个时候,尴尬无错的氛围才算缓解,两个人的脸上都有了笑意。 最终先开口的是李明宛,她知道一直以来,江平之顶着多大的压力,才把她留下来,也知道不结婚意味着什么,但她仍旧不能太过自私,“平之哥,谢谢你一直的照顾,但是结婚这件事,实在是太大了,不能因为我一个人的安危,就牵连你将来一辈子的幸福。 谢谢你这段时间的照顾,明天我跟那些人离开。” 她说着,就宽慰似的微笑,无事一身轻般的浅淡。 江平之这几年见了太多的冤假错案,他很清楚李明宛这一出去,就算扳不倒李文畔夫妻,她也会受到多大折磨,以往这种情况,并非不是没有人丧命。 他看着这个自己照顾了十多年的小姑娘,想到她将会遇到什么,这个在战场上浴血奋战、身负重伤都不曾眨眼的人,心里却觉得钝痛。 对于他而言,并没有什么喜欢的姑娘,唯一有交集,且接触最深的就是李明宛。 就好像许多年前,他在喧闹的人海中瞥间她从木桶中滴落的鲜血,他亲手将满身伤痕血污的她救下来,身边是熙熙攘攘的人群,可他所望见的,是李明宛。自此以后,他的身上就多了份责任。 命运似乎是从那一刻开始注定。 他一向肃然,但在面对李明宛的时候,会不自觉的温柔下来。 其实,他看李明宛的目光,比任何人都纵容。 李明宛下乡以后,他时不时的去看她,照顾她,并不仅仅是因为李文畔夫妻的交代,更是因为她是李明宛,哪怕没有李文畔夫妻的缘故,他也一样会尽心尽力的照顾。 人最怕的是习惯,这么多年下来,江平之每当看见什么好吃的好玩的,第一个想到就是李明宛。 他会想明宛会不会喜欢这个,这个看起来适合明宛,明宛更喜欢吃甜的…… 也许是江平之的沉默有些久了,李明宛察觉到了异样,提醒的说,“平之哥?” 江平之却停下脚步,他正对着李明宛,神色郑重,坚毅的眉头展平,堪比巍峨玉山的容貌让人忍不住多瞧,“你愿意嫁给我吗?” “嗯?”李明宛玉白的脸上露出错愕的神情。 江平之继续道:“我比你大了许多,我怕你嫁给我太过委屈。结婚以后,我不会碰你,如果你遇到喜欢的人,或者始终不喜欢我,等到最艰难的时候过去,我可以同你离婚,给你嫁妆,帮你找到心意相通的人,亲手送你出嫁。” 李明宛听到后面却笑了,气笑的。 “我知道你是好意,但婚姻不是儿戏,至少我的丈夫,不会在婚前和我说要帮我挑个心意相通的人。”李明宛可能也知道自己的语气不好,但实在是因为江平之的那番话,李明宛勉强冷静了一下,然后才用尽量理智的头脑说,“你没必要为我委屈到这个地步,万一你将来遇见喜欢的人,你该怎么向她解释这段婚姻?你不喜欢我……” 还没等李明宛说完,就听到江平之清亮的声音在耳旁响起,“你怎么知道我不喜欢你?” 措不及防的,李明宛怔住了,是的,她的所有结论,都是站在江平之不喜欢她的前提上。 如果,江平之是喜欢她的呢? 她是不是就可以嫁给他? 她先前一直不答应,是因为怕耽误了江平之,不愿意他牺牲到这个地步。可如果他喜欢她呢?李明宛自己是可以不在乎结婚这件事的,更别提可能对李文畔夫妻有帮助。 思绪清晰如李明宛,这时候也仍不住结巴,“你、你在说什么?” 江平之没有趁机靠近李明宛,也没有做什么下流的多余的动作,他仅仅是站着,和李明宛面对面,正色的说,“我喜欢你。” 也许是因为捅破了窗户纸,以往的李明宛只把江平之当作哥哥,自然不会用别的目光,可现在的李明宛,却发现江平之的不一样。 比如,他原来这么高大,两个人一步之遥,她却要仰头才能看清他的面容,再比如,他的身姿原来这般好,隐藏在军装下的身体清瘦挺拔,没有一丝赘余,却能恰好将她整个人覆盖,还比如,原来他的五官无一不好看,是这般丰神俊朗,整个人萧萧肃肃,爽朗清举。迄今为止,他是她见过的,面容乃至气质,都最好的人。 如果真要说有谁能比上,那只有年轻时候的李文畔,风华出众,容貌俊美,眼里就透露着爱民救国的不屈与倔强。 要知道,当年的李文畔,可是大学校草,他们那一拨人里有名的美男子。 但即便是对上年轻时候的李文畔,两个人的风采,恐怕也在伯仲间。 被这样的人如此专注的看着,恐怕不管是谁,心都会软化一二。 “你、你不后悔?”李明宛紧张的咽了咽口水,她觉得自己都不像自己了,可心还是不听使唤的跳动。 江平之轻笑,眉若天边云霞,眼神熠熠,更令李明宛怔楞,“怎么会后悔,我只怕你不同意。” 说实话,被这样的一个人盯着,尤其是他看似处处尊重自己的选择,连眼神都是纵容宠溺的情况下,恐怕很难有人可以挡得住。 但无疑,和江平之结婚是解决目前困境的最好办法。 原先李明宛顾虑的是江平之自己的幸福,如果,他是乐意的话,李明宛没有任何理由反驳,或是不愿意。 只要她想活着的话。 正如江平之先前说的,被带走的人,并不是没人丧命,哪怕同为大院子弟的人,她也曾经听杨良玉说过。 李明宛垂了垂头,露出如天鹅般优美洁白的脖颈,她的眉目清浅,似春日灼灼芳华,“好,我们结婚。” 第60章 事情是余师长促成的,既然两个当事人同意,他批准的自然很迅速。 虽然时间特殊,可好歹也要有个该有的仪式,也要告知父母,然后整修房子,准备东西,都需要花时间。 除此之外,举报的事情也很重要。 私底下江平之曾经问过李明宛,对于举报她的人,有没有猜测。 尽管没有证据,可是在听说自己被举报以后,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李成玉。依照李成玉的为人,她先前一直没有动静,应该不是放弃为难她,而是在静候一个时机。现在她父母处境不妙,她也不得不暂避,对于李成玉而言,这就是一个一击必中的时机。 就好像当初她怂恿何云娘一样,一旦李明宛真的被生米煮成熟饭,轻易就翻不了身,最好的办法也不过是鱼死网破,但是在这个世道的人眼中,李明宛也等同于被毁了。 可猜得出举报人是谁,是一回事,真的要举证确实另一回事。 李明宛把这些照实说了,江平之却有了其他打算,他安慰李明宛,“没事,不管她是什么心思,她现在不在你身边,再想要举报,也不那么容易。 只是这样的人,总要叫她得到应有的惩罚。” 江平之后来就寄信给仍在北平,去调查李成玉。因为李明宛只说了李成玉可能是她的继姐,却没有说李成玉为什么会去北平,有了不错的家庭条件。 李明宛也是被经过思考才这么决定的,因为李成玉顶替李明宛被李家人认回去,是李明宛被卖掉之后才发生的事。按理来说,她应该是不清楚才对。 很难有事情可以一直瞒住,为了以防万一,将来真相全都公之于众,如果细思的话,找到李明宛话里的不对劲,她便很难解释,所以李明宛只能暂且不说那些。 可是这并不妨碍她做点什么。 在原书里,改变李成玉命运,最主要的就是和谭康平的那场婚约。 因为有这场婚约,她才会被急于攀附的李家人带回北平,她才有机会上学,后面背靠谭家,有了好工作,养尊处优几十年。哪怕后来离婚,也受着谭康平的照顾,日子恣意悠闲。 如果,这场婚事作废了呢? 恐怕这比任何事都让李成玉觉得恐怖。 李明宛当然不会直接告诉谭康平真相,也不会贸贸然说是李成玉举报的自己,但是她可以写一封信,告诉俞晓燕,说自己被举报了,但是不知道究竟是谁,下乡以来,接触的人只有这么多,希望俞晓燕如若可以的话,帮自己多注意一下。 俞晓燕在知青中,性格最大气,知道这件事以后,肯定会和其他人说。 如此一来,谭康平也会知晓。 和其他人不同,谭康平也是个聪明人。他但凡有一点疑心,就很容易察觉出真相。 和李明宛料的一样,在从俞晓燕那里听说了这件事情以后,他就察觉到了不对劲。 但是他认为的不对劲,比李明宛以为的要多。李明宛至多以为他会疑心状态不对的李成玉,可实际上,谭康平想的更多。 他当然能注意到李成玉对李明宛超出寻常的关注,而在谭康平看来,这份关注,远超过怕心爱人移情别恋,那究竟是因为什么,才让李成玉有了这种不同? 谭康平忍不住多想。 还有何云娘曾经说李明宛是她的女儿招娣,尽管先前没有太了解,但也听父亲说过,李家人把李成玉找回来的时候,似乎就是在这附近的省市。 有没有一种可能…… 抱着这样的想法,谭康平特意跑到镇上,给家里打了电话,除了一开始的话加长,他不着痕迹的把话题拐到了李成玉当初是在哪被找到的。 听到自家母亲肯定的答复,谭康平的心沉了又沉。 他猜的果然没错。 真正与他有婚约的应该是李明宛,当年李明宛代替李成玉被卖了,后来李家人找上门来的时候,又用李成玉冒名顶替。 不,不是李成玉,李成玉这个名字本该属于李明宛,这个名字,也是从李明宛那偷来的。 谭康平失魂落魄的走回去,李成玉却早就等在知青点前,她兴高采烈地凑到谭康平面前,笑靥如花,“康平,你回来啦,阿姨有说什么吗?她最近身体好不好,尤其是关节,一下雨就容易疼,可惜我下乡了,要是能在北平地话,还能帮阿姨做点吃的,贴贴膏药尽孝心。” 李成玉的表现是那么好,尽善尽美的好姑娘,会心疼未来的婆婆,贤惠纯真,可这样的人,竟然从头到尾都是假的。 谭康平忍不住多想,她总在父母和自己的面前流露出李家人的蛮横刁难,可长袖善舞的她,真的会和李家人闹的那么僵,被李家人欺负到只能偷偷哭,默默咽下苦水吗? 怀疑的种子一旦种下,就再回不到从前。 谭康平想要直接拆开她的假面目,却也知道现在时候不对,不管李成玉是不是真的李家女儿,可李家人养她到这么大,一定接受不了和谭家退婚,未免波折,一定会说她就是真正的李成玉。 与其打草惊蛇,倒不如慢慢找到证据,让他们不得不承认。 谭康平面无表情,他尽力安抚自己,勉强神色正常的给了回应,“还好,我母亲的身体还好。” 说完,他就向后退了一步,避开李成玉的过分亲近,自顾自的走回男知青宿舍。 男女有别,李成玉也不好追进去。可看着谭康平不对劲的样子,李成玉的心中也十分不安,她有些怕,怕谭康平知道自己举报的事情。 可很快李成玉又自己安慰自己,没事的,只要婚约还在,不管谭康平多么厌恶,他都一定会娶自己,不仅是他,谭康平的父亲绝对不允许他对故友唯一的女儿失信。 这么一通安慰,李成玉的心勉强是落下,但依旧得想其他的办法,来挽回这一切。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46节 谭康平知道真相以后,就克制不住想去看看李明宛,明明她才是自己真正的未婚妻,可她却被人顶替,卖到外面,也不知道她曾经怎样的颠沛流离,又是如何遇上李文畔夫妻,有了今天的模样。 谭康平知道真相以后,其实很想见一见李明宛,他不知道该如何形容此刻的心情,被欺骗的愤怒并不多,反而从心底生出一股庆幸,庆幸原来李明宛才是他的未婚妻。 他的道德感很强,所以哪怕是在喜欢李明宛的情况下,因为父辈定下的婚事,因为关乎另一个女孩的人生,所以他始终克制,不越雷池半步,把这份喜欢藏在心底,如同年少的绮梦,于夜深人静时牵动,却在天光时掩藏。 谭康平想了又想,最终还是没有去,前段时间有人来找李明宛,再加上她父母的处境,这种时候,越少接触对她才越好。 谭康平不知道的是,正是一念之间的决定,永远失之交臂。 而李明宛也终于等到了李文畔的信件。 他的处境不好,连信件往来都要被检查,想要通知他李明宛准备和江平之结婚的事情自然不容易,但好在江平之的父亲仍在北平,还能想办法。 这件事是江平之的父亲,趁着看望李文畔的时候,告诉他的。 就连信件,也是夹杂再给江平之的家书中。 如此才平安到了李明宛的手上。 拿到信的李明宛,其实心有忐忑,李文畔大多时候都是慈父,对她很宽容,可是在涉及原则性问题的时候,从来没有纵容过。不仅是李明宛,包括家里的任何一个人,可以有私心,但不能危害到家国,也不能背弃人应有的品德。 他更严于律己,哪怕衣物都是供应制,可在家的时候,衣服仍旧穿到打补丁,也很少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 在李明宛眼中,李文畔绝对是个有毅力、有气节的人。 而她在面对危境的时候,选择婚姻,她不知道李文畔回事什么看法。 会……骂她吗? 李明宛不知道,更没底,所以收到信以后,迟迟不打开。她甚至在想,如果李文畔严词拒绝,甚至要求她不许结婚,她会按李文畔说的做吗? 李明宛拿着信,望向窗外郁郁葱葱的景植,虽然犹豫,可她很清楚,如果李文畔严词拒绝的话,她恐怕会拒绝这桩婚事。 李明宛到底不是一个只知道逃避的人,她还是打开了信,而信的内容却和她想的大不相同。 【吾儿亲启 明宛我儿,父惊闻尔之婚事,心绪翻涌,所思甚多。 然,平之确为良配,你二人自幼相识,倒也得宜。父唯忧我儿受我所累,万不得已方应此事,婚姻乃是大事,我儿自幼聪慧,当有决断,我不置喙。 尚不知身体如何,落水一事,可还有碍? 时序匆匆,无法多言,惟愿我儿顺遂。缺席婚事,人生大憾,但世事多变,人若安好即胜万千。今后沉沉诸路,栉风沐雨,当我儿独自前行。 盼安康】 和李明宛想的不一样,李文畔的确提了出来,怕李明宛是因为避难,是因为受了他的牵连,才选择嫁给江平之。但相对应的,他没有指手画脚,而是选择相信李明宛。 不管李明宛做出什么决定,李文畔都不会置喙,他更关心的是李明宛的身体好了没有,更怕李明宛此后前行的种种坎坷。 为人父母者,其实最大的奢望,只是子女安康。 李明宛将信紧紧地捏在手上,半晌说不出话,因为喉咙仿佛有千斤重,怎么都掰不开,反而沉甸甸的,让人沉默。 父母之爱,沉重、有为其计深远。 李明宛在现代没有体会到的父母关爱,李文畔和胡若弗悉数给了她。 除了信之外,还有一对手镯,碧绿幽深,仿佛深塘水波,成色极好。是胡若弗托江平之的父亲寄来的。 她没有写信,但这对手镯,确实胡若弗家里的传家宝,她出嫁时,她的母亲给她的,儿母亲则是从姥姥的手中接过,一代代,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传的。 在胡若弗的眼中,李明宛就是她的亲生女儿。 有了父母的首肯,结婚报告也被批了,结婚自然是很快的事情。 两个人领了结婚证,说是结婚证,但这时候结婚,拿到的是一张厚厚的纸,上面贴了两人的照片,简单的衬衫和军装。 不过,照片中的两个人,相貌都分外好看,登记结婚的工作人员,见过那么多对夫妻,在看到江平之和李明宛的时候,都忍不住感叹,“真是郎才女貌!” 如果,将来他们有了孙辈,到了未来的时代,或许还会得意的在社交平台炫耀自家颜值出众的爷爷奶奶。 而在这个贫瘠朴实的年代,却没有这个机会。 李明宛唯一能宣告的亲人只有李文畔夫妻,还有大院自儿时起就认识的伙伴。 她把结婚拍的两人合照寄给了李文畔夫妻,还有杨良玉。 可惜的是,跟着父母被下放的杨良玉,不知道能不能看到她寄的信。 或多或少有些遗憾,但在这个紧迫的时期,只能如此。 江平之曾经问过李明宛结婚那天想穿什么样的衣服,因为李明宛不方便出门,所以一切几乎都是江平之在征求过李明宛的意见之后,一桩桩一件件,全都亲手过一遍准备的。 按照这个时代的审美,应该穿件列宁装,然后在扎头发的时候多绑一朵小红花,婚纱旗袍什么的,想都不要想,这种特殊的时期,即便是有钱,也没人敢穿,更别提李明宛的身份本就敏感。 她却实在不想穿列宁装,也不想穿红色西服,思来想去,选了个折衷的法子。 是请人裁的红色裙子,有点像母亲那一辈的婚服,看起来复古,裙子的边缘是一层层褶皱起来的,衣领不像衬衫死板的扣住脖颈,而是微微露出锁骨,好看,但也不至于过分流露。 她也没有绑辫子,而是把长发全都梳到后面,松松的挽起来,拢在后头,有点像盘发在脑后,却没有那么死板,将整个人都显得温柔慵懒。 李明宛本就好看,这么和往日不同的妆扮,更显得她风姿绰约,貌美如花,令人见之忘俗,此后经年,但凡遇见他人结婚,都不会忘记曾经在今日见过的李明宛,月貌花容,此生难忘。 李明宛的皮肤很好,晶莹剔透,甚至不需要额外涂抹什么东西,仅仅是在唇上点涂薄薄口红,就足矣。 当她出房门的时候,不仅是江平之,就连部队里找来的江平之的气氛组战友们都失了言语。 还是站在李明宛身边的一位阿姨见过的婚事多了,应变自如,直接笑嘻嘻的出声打趣,“哎呦喂,看来我们新娘模样太标致了,大家伙连话都忘了说。” 经她这么一打趣,看呆的人才如梦初醒。 气氛又重新活跃起来。 双方的父母都因故不能到场,现在又因为特殊时期,很多礼节都被取消,反而是余师长,既是江平之的上司,又算两个人的媒人,坐在主位受了一拜。 当然,余师长也很当得起这一拜,他给了新人厚厚一沓的红包。 因为他坐在诸位,所以嘱咐心人的话也是由他来说,“你们结婚以后,要互相扶持,互敬互爱。平之明宛,你们也算是我保的媒,要是平之欺负了你,我可不会饶过他。” 李明宛大方一笑,温婉动人,“谢谢余叔叔。” 然后李明宛被带着去见江平之军营中的一些战友,自然,免不了打趣,还有说要给李明宛敬酒的,都被江平之一一挡了下来。 “喝酒可以,和我喝就行了。”江平之伸手接过闹腾的战友递过来的酒杯,淡淡说道。 “这可不行,我们是敬嫂子的,你的酒在后头还有的敬呢!”一个方脸,但是看起来颇为圆滑的男人起哄。 或许是因为结婚,江平之一贯疏离冷淡的脸上也多了两分笑意,仿佛冬日暖阳融化积雪,既清冷,又透着股和煦。 看着借结婚,趁机闹腾的人,江平之目光沉沉落在对方身上,纵使他没有多言,也叫人知道分寸,不好闹得太过。 然后,江平之才打了圆场,“既然如此,我连同你嫂子的酒一起,喝两杯。”说完,他就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又接过另一杯,如法炮制。 他仰头喝酒的时候,喉结微动,他本就俊朗,爽朗清举,因为结婚,整个人更加神采飞扬,纵使经过多年磨练,更个人犹如利刃入鞘,内敛了许多,可在今日,仿佛间又有年少初见时的意气风发,容光焕发,似能灼人。 作者有话说: 更新更新~感谢在2023-02-28 23:32:16~2023-03-01 21:42:5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清涟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61章 在部队相处了好几年,情谊深刻,谁的脾性怎么样,都是心知肚明。 怎么闹,闹多久,看新郎的所作所为,心里就有数了。能混出个名堂的,都不是真正的莽夫,大多是看起来粗犷,实际上粗中有细,心里比谁都明白。 还是方才那个长着方脸,看起来圆滑世故的男人,他脸上堆满笑容,举起杯子,调侃江平之,“一杯是对嫂子的,你皮糙肉厚,得三杯!” 他看起来像是在为难江平之,其实正是这么插科打诨,氛围才又和乐起来。 大家纷纷为难起江平之,叫嚣着让他多喝点,江平之虽然也时不时找借口,但是明显也在开玩笑,不似方才别人要李明宛喝酒时的神色。 经过这么一回,明眼人都知道江平之这个看起来冷冷淡淡,不苟言笑的人,恐怕是动了真心,而且把对方放在了心尖上。 要是有了解更多的人,便会知道江平之这几年来,但凡外出,基本都是为了李明宛。 只是从前,每当他们调侃这件事的时候,江平之都会动怒,从来不让他们把李明宛当作可以打趣的人。 纵使江平之不承认,可交好的人多少能看出点意思。 尤其是方才调侃江平之的那位方脸兄弟。 他是这里的副团,两人是上下级,更是好兄弟,交情颇深。 在众人的嬉闹中,他们的婚礼就这么完成了。 白天的热闹消失,到了晚上便更显得寂静。 江平之白日被缠着喝了不少的酒,但不知道是不是家里遗传,他的酒量天生就很好,怎么灌都喝不醉。 当李明宛看见江平之的时候,他走得稳稳当当,半点都看不出来喝了那么多酒,也没有喝完酒的人身上常有的味道,反而是淡淡酒香,混合着他自身干净的如雪松般清爽的味道。 一点也不熏人。 江平之看到坐在床前的李明宛,他对她微微点头,温声道:“我先去洗个澡,刚刚被他们拦着灌了许多酒。” 从小到大面对江平之都十分自然的李明宛,难得有了点局促。 她也顾不得细看,只是胡乱点头。 江平之眉间有些无奈的神色,洗漱完以后,没有直接走进李明宛的房间,他从箱子里抱出另一床被褥,而后敲了敲李明宛的房门,“你不必紧张,我知道你不适应,贸然结婚,对于你来说也很突兀,这段时间,我先睡隔壁房间。” 他语调柔和,处处都在宽慰她。 李明宛不自觉地揪住衣角,听到江平之这么说,先是如释重负,又生出愧疚。 江平之多了解李明宛,她的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就能猜出来她在想什么。他走上前,轻轻的抚了抚她的发旋,和从前一样,但又有不同。因为从前的江平之会保持距离,有分寸,他们从不会离得这么近,进到能闻到对方身上的气息,淡淡的皂角味萦绕在李明宛鼻间。 她的动作有一丝僵硬,但还是慢慢点头,“好。” 两人之间的身份转换的太快了,他们彼此都需要些时间适应。 最主要的,是李明宛的适应。 哪怕他们现在是名正言顺的夫妻,可是江平之也没有逾矩,安慰完李明宛以后,进了另一个房间。 晚上,李明宛独自一个人看着周围喜庆的摆设,还有窗户上贴的喜字,仿佛间是自己过去住的房间,又觉得不太像。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47节 她以为自己会一夜无眠,但令人意外的是,她睡得很好,很安心,一夜无梦。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住在一墙之隔的人是江平之,即便身份上又转变,可是从小到大的相处,让李明宛潜意识里相信,不管谁要害她,江平之不会,她对江平之有绝对的信任。 李明宛的意识清醒的很快,她没有在床上多赖,看着外头清亮的天色,知道自己睡迟了。 她站起身,一把将轻荡的窗纱拉开,阳光明媚,惠风和畅。 昨夜的紧张局促,在此刻窗外的好风光的照耀下,悉数消散,她忍不住微微翘起唇角,心情慢慢变得愉悦。 随后,李明宛打开房门。 比窗外景色更干净宜人的是屋子里的卫生。 昨晚因为婚礼,屋子里不说是一片狼藉,但也大差不差,总归是很不干净。 而江平之早上还有晨练,她都做好了起来收拾卫生的打算,没想到江平之全都收拾好了。不仅桌椅恢复原状,而且窗明几净,看不出半点先前的脏乱。 如果说有什么不同的话,就是桌上多了一个保温桶。 李明宛随即想到,自己应该是起太迟了,错过了七点,所以他打好早饭就先放在保温桶里,等着自己起来吃,这样饭菜也不会凉了。 她脸上微扬的弧度又浅浅上升,转身去洗漱了。 等到洗漱完,才打开保温桶,里面是咸菜粥加蛋,还有两张煎饼。这样的或是,已经算是很丰盛了,李明宛一口一口咬了起来。 等吃完饭,收拾完碗筷,她一时间就不知道该干什么了。 自己现在不方便出门,原本打算收拾卫生的,结果也被江平之抢先把活给干完了。思来想去,她只能继续像之前一样,写些短剧剧本,不过她近期内应该都发表不了,只能写着,等将来形势好了再寄出去。 好歹也找了个方向,不至于枯坐。 李明宛是做事情特别专心的人,真的沉浸进去之后,就浑然融入其中,完全亡了时间,等她再回过神的时候,已经到了中午,江平之拎着饭盒回来了。 他将饭菜取出,碗筷也都摆好了,才叫李明宛出来。 她一出来就可以直接吃。 两个人的吃相都很好,一顿饭吃下来倒也相宜。 看到李明宛多夹了几筷子土豆丝,江平之主动提起,“你有什么想吃的吗?后勤的供给里面有鱼,很新鲜,今晚我回来的早,可以下厨。” 李明宛想起他今天已经打扫过卫生,不知道得多早起来,她犹豫了一下,说道:“要不还是我来做吧,你忙了一天,只是我的厨艺不太好,鱼大概只能炖汤。” 李明宛提起自己的厨艺,难免心里犯虚,她实在是不擅长这个,这么多年下来,吃的几乎都是食堂,偶尔胡若弗或者李文畔有空的时候,会动手做菜,但次数就少得可怜,他们俩都是大忙人。李明宛对下厨没什么天分,也没有勤加练习的机会。 所以主动揽下做菜这个活之后,李明宛多少有点为难。 在她犯难的时候,江平之一边听她说,一边动作自然的帮李明宛见底的汤碗里舀了半碗汤。 然后他才笑吟吟的开口,“还是我来吧,不用这么客气,从小到大,但凡李伯伯和李伯母没空,你不是跟着秘书吃食堂,就是轮番去我和杨璋玉家吃饭。 你在家尚且不用做饭,没有道理来了我这就得动手。做饭还是我擅长一些,你喜欢吃什么口味的鱼?” 被江平之这么一说,她猛然反应过来,眼前的这个人,不是她的同学或者好友,而是看着她在大院长大的人,她来到书中世界的第一本书,都是他教的,都不能算知根知底,可以说是了如指掌。 自己几乎没进过出纺,能有什么手艺,压根瞒不过江平之。 她清咳两声,掩饰自己的尴尬,但是瓷白的脸上不免泛起红晕,仍暗自强撑,做正常状,“那就糖醋鱼,可以吗?” 江平之笑了,喉结微动,发出低沉的笑声。 “好。”语气温柔,且有一丝宠溺。 仿佛不管李明宛说什么,他都会答应。 事实上,李明宛从小到大,但凡是和江平之提出过的要求,也从来没有被拒绝过。 作者有话说: 作者咕…… 不是只更新文,是因为最近不舒服加上卡文。 如果仔细观察的话,会发现其实新文那里,也没有在按时更新〒▽〒 本来我是想写入洞房的,可是我真的写不来,我不想简单的拉灯结束,还去花市学习了三天,但是我真的写不出,感觉可能是感情交流还不够到位,我决定让男主和宛宛再培养培养感情。感谢在2023-03-01 21:42:54~2023-03-13 16:12:3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闻弦、清涟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62章 或许是因为太相熟了,两个人之间的相处,反倒不像是新婚的夫妻,颇有种老夫老妻的熟稔味道。 他们几乎没有矛盾,李明宛但凡有什么想做的事情,甚至不需要她开口,仅仅是一个眼神,就足够叫江平之意会。 李明宛这双手,几乎没有沾过家务。 大概是因为结婚了,反而不用顾忌,江平之甚至把明宛洗衣服的活都抢走了。 一天天下来,她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就看起书,偶尔写写文。 日子虽然过得悠闲,但多少有些无聊。 江平之或许看出了李明宛的无聊,某一天结束训练回家,一边手拎着包桃酥,放到桌上。 他把桃酥拆开,“今天发了票,我托人买了桃酥,你在家要是饿了,可以吃块垫垫肚子。” 李明宛拿起一块咬了口,莞尔一笑,“好吃,不过没有北平胡家巷子的那家好吃。” 她没有把话说完,江平之却听出了她的未尽之意,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再吃到北平胡家巷子的桃酥。 江平之在面对李明宛的时候,总是充满耐心,他温声叮嘱,“现在别吃太多,等会儿还要吃饭。至于北平,一定能回去的,国家需要运转,不可能一直乱下去。 我们耐心等待就好。” 他硕大修长,但却因为茧自而有些磨人的手,轻轻搭在李明宛的脸边,缓慢而柔和的帮她擦去嘴角的桃酥碎屑。 “别担心,我会一直陪着你。” 李明宛和江平之的目光相接,他们离得很近,近到气息交融,江平之身上没有熏人的汗臭味,反而是身上衣服的洗衣粉味,经过烈日暴晒,形成了一种清冽、极具侵略的气息。 两个人是名义上的夫妻,这段时间虽然睡在两间房,但生活中处处布满对方的痕迹,彼此之间的距离在无形中被不断拉近。 知道熟悉对方的一切。 譬如此时此刻,动作是那么自然,谁也没有觉得不妥。 换作从前,江平之虽然也很照顾李明宛,却会保持恰当的距离。 等到江平之的手从李明宛的脸上离开,流动的空气似乎都变得粘稠,一股无声的氛围环绕在两人身边。 江平之的面色如常,他继续刚才的话,“我今天遇上后勤部的赵天良,他说部队里有不少家属带着小孩,附近也没有学校,成天这样玩下去不是办法,所以准备联合旁边的村子,建一座小学。” 李明宛静静听着,她点头赞许,“很好啊,现在虽然乱,但能上学不失为一件好事。” “我也是这么想的,但学校缺老师。等到学校筹备起来,怎么也要三个月,到时候盯着你的人也就变少了。不出意外,学校会建在家属院附近。 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去试一试,做老师。” 这个倒是给了李明宛启发,虽然这个世道做老师很有可能被批|斗成臭老九,但是做军人子女的老师,反而安全很多。 更何况离得近,还能为自己找一点事做。 李明宛越想越觉得合适,离动乱结束还有好几年,她总不能一直带着屋子里,总要有事情做才好。 她的眼睛一下澄亮起来,不由自主的展露笑颜,“我愿意!要是能去教学生的话,想想就很不错,不过,我还需要多准备。学习我没有担心过,但教人学习,差别还是挺大的。 可不能误人子弟。” 江平之看着李明宛已经开始规划未来的样子,忍不住轻笑出声。 她怎么会知道,在这个知识分子缺乏的时代,偏僻的乡村教师,哪怕是初中毕业也够了,更何况她还是正儿八经的名牌大学生。 就算没有毕业,教县里的高中生也绝对没有问题。 属实是大材小用。 李明宛和江平之的日子过得井然有序,但是另一边做了坏事的李成玉就有些糟心了。 因为她发现谭康平最近对她的态度有些奇怪,倒不是说不好,而是和以往不同。 以往的谭康平,即便不喜欢她,也会因为上一辈的缘故,对她处处照顾。 但现在不是,他似乎在刻意避开她,偶尔的目光交汇,其中的探究让李成玉心惊。她从内心深处感到恐惧,因为她这些年,唯一能让谭康平有这种态度的,只有一件事,偏偏还关乎生死。 那就是她冒认了李明宛的身份。 她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来自于李明宛的真正身世。她不敢想象,如果有一天,这一切被揭穿,她将是什么下场。 她触手可及的一切,都将化为泡沫。 但假的永远是假的,李成玉恐惧的一切,在来自北平的一封电报中,实现了。 她仓惶的面对谭康平的质问,明明这么多年陪伴在谭康平身边的是自己,为什么不能彻底把她当作有婚约的那个人,尤其是李明宛现在已经嫁人了,一切都不可挽回,倒不如将错就错。 谭康平从来不打无准备之仗,当初之所以一直拖着,不过是因为没有证据,现在证据已经找到,他又怎么可能还会徒留可笑的婚约与心思不正德李成玉。 他把原委告诉了在北平的谭家父母,还请来了北平的李家人,这件事到底是要做一个了断的。 在如山铁证下,李成玉根本抵赖不了,李家人更是痛恨。 他们认了李成玉这么多年,为的不就是和谭家联姻吗,结果李成玉竟然是假冒的。 李家人私底下也找了谭家父母商谈,横竖李明宛已经嫁人,换一个李家的姑娘嫁过去成不成,却被谈父冷笑着言辞拒绝。 两家人的条件差得很多,当初之所以要认下李成玉是谭家儿媳,不过是因为李明宛和的父亲和谭父的交情,换成其他人,和谭父又有什么关系呢。 两家人一刀两断,倒是李家人恨上了李成玉,时不时就到知青宿舍闹,弄得李成玉没有安生日子,还要给李家人钱。 至于李明宛那里,李家人也不是没有想过去闹,但那可是部队,人家真枪实弹的站出来,胆子都吓没了。 不仅是李家人,还有谭家父母,虽然两家的婚事是不成了,可李明宛说到底也是故人之女。在知道李明宛曾经跟着何云娘颠沛流离,后来又被狠心的卖给人贩子之后,谭家父母就时刻挂念着。 他们有心想去看望李明宛,可是又怕打扰了她的生活,思来想去,只能换了个折衷的法子,先时不时给李明宛邮寄东西。 有时候是城里也难买的麦乳精,有时候是自家院子里结的果子。 总之这么送了一年,他们才寄信给李明宛,说是家里的果子又结果了,准备带上一些特产去看望谭康平,问李明宛有没有空,能不能抽空一聚。 作者有话说: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48节 感谢在2023-03-13 16:12:34~2023-04-14 22:35:22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温小姐20瓶;芸豆16瓶;涵衍7瓶;清涟3瓶;沈十四儿、加+1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63章 李明宛拿到信以后,就坐在窗户前发呆。 平心而论,原著里原主的结局并不是因为谭家人,甚至以上帝视角来说,谭家人信守承诺,照顾老友,并不以故交没落的原因而悔婚。 谭家人甚至还能算受害者,是李成玉骗了谭家人,平白葬送了谭康平的婚姻,也让谭父谭母受了不少苦。 可比起叙交情,其实李明宛更想要和原著中的一切都了断,切断关系。 她一直犹豫到江平之回来。 江平之一眼就看出李明宛的神情有异,但他没有点破,只是不着痕迹对李明宛照顾得更体贴,在李明宛走神的时候,默默帮她夹菜添汤。 晚上还帮李明宛热好了牛奶,这是他拜托战友,在附近的老乡家里买到的牛奶,每天都会送几瓮新鲜的牛奶过来,除了他之外,就是另外几家有瘦弱孩子的战友要了。 他知道李明宛从小身体就不好,又因为李文畔和胡若弗之前差点出了事,精神惊惧,所以晚上常常难以安眠,即便睡着了,也睡得很浅,一点风吹草动就很容易惊醒。 江平之以前在新式学堂上学的时候,就从外国老师的口中知道牛奶能有安眠的效果,所以才辗转托人要了每天的这一瓮牛奶。 麻烦归麻烦,但看着李明宛喝了牛奶以后,白天的精神看着好多了,那么再麻烦都不算麻烦。 他只希望李明宛能过得好一点,再好一点。 喝完热牛奶之后,李明宛和江平之一起坐在沙发上,李明宛很犹豫,但在面对可靠、永远能给她温暖臂膀的江平之时,李明宛还是把自己忧心的原因说了出来。 “我是真的没有想好,要不要和谭家人见面。他们很好,关怀备至,一直以来,怕我抗拒,甚至脸送东西都反复斟酌。可我确实……不太愿意和过去有瓜葛。 陈家人带给我的回忆,像是噩梦,常常让我在午夜梦回时惊醒。” 李明宛说着,漂亮的杏眼发直,像是陷入了什么回忆,秀气的眉毛不自觉蹙起,带着她自己都不知道的惊惧。 江平之将李明宛揽进怀里,他的胸膛宽厚温暖,散发灼灼热度,阻隔了外界的寒风。 他轻轻拍着李明宛的背,语气是说不出的温柔,“别怕,都过去了。陈家人是陈家人,你是李明宛,他们再也不会和你扯上瓜葛,你的父母是李文畔和胡若弗。 他们不会再有机会伤害你。” 江平之的胸膛很硬,多少有点隔人,可带给李明宛的,更多是安心。 他不仅是江平之,更是在许多年前,亲手打开木桶,为她窥见一丝光明,救了她,给她糖,宽慰她的人。 李明宛轻轻嗯了一声。 江平之继续道,“不管你做什么决定,我都会支持你,永远站在你身旁。” 李明宛不自觉抓紧江平之腰上的衣服,除了安心之外,她也做出了决定。 第二天,李明宛就寄去了回信,附后的还有李明宛亲手做的枕头,里面填充安神的干菊花。菊花枕头做枕明目,据说对高血压和头晕也有效果,很适合谭父谭母他们这样上了年纪的人。 李明宛做菊花枕头,本来是为了李文畔夫妻,后来做了很多,也分给周围的人。 比起贵重的东西,李明宛想谭父谭母应该会更重视心意。他们不说什么都不缺,但也差不多了。 收到回信的谭父谭母都高兴,收拾了一番要带的东西,很快就坐着火车到站。 李明宛亲自去接的,为了李明宛的安全,江平之也请假了一天。 既然李明宛决定要和谭家人继续往来,那么江平之同样会将他们都当作长辈,好好照顾,不生出半分失礼。 谭父谭母一看到李明宛就笑得很高兴,甚至超过了看见谭康平。 是的,谭康平也来了。 他始终疏离,在看到江平之的时候,也仅仅是点头。 唯独对着李明宛时笑了笑,可不管笑得再风淡云轻,错过的伤痛永远留存在心底。 一群人现在县里找了个落脚的地方,准备好好的吃一顿饭,等到村子,甚至镇上,恐怕就连一家像样的饭馆都找不到了。 席间,谭母总是握着李明宛的手,显得很亲热,时不时问李明宛一些问题。但却没有故意打探的意思,而是想知道她这些年的近况,在知道李明宛曾经背陈家卖给人贩子以后,谭母的脸上时说不出的疼惜,就连在旁边听着的谭父都沉默了。 她真的受了太多的苦。 好不容易等到了真相大白的这一天,坏人都伏法了。 谭母安慰李明宛,“好孩子,都过去了,以后会越来越好的。虽然我们没有缘分做婆媳,可在我们心里,你和女儿一样,要是你愿意的话,认我和你谭叔叔做干爸干妈,也算是把上一辈的情分延续下去。” 谭母终于将这话说了出来,其实他们有这个念头很久了,这次也是看氛围正好,所以说了出来。她说完,席上人的目光全都落在李明宛的身上。 不仅是谭父谭母,甚至是……谭康平。 他的神情中流露着一丝紧张。 而在李明宛点头的那一刻,谭父谭母神色欣喜,谭康平却目光寂静,像无波枯井,幽深无尽处。 李明宛拿起桌上的茶杯敬向谭父谭母,“干爸,干妈。” 在谭父谭母欢喜应下之后,李明宛的目光又转向谭康平,她娇嫩的红唇轻启,却不亚于在谭康平的心上狠狠劈了一刀,“哥哥。” 谭康平的喉结微动,最终还是咽下了杯子里的水,像是咽下了所有的苦涩。 他们最终还是有缘无份。 错过便是错过,永远的错过。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3-04-14 22:35:22~2023-05-06 01:11:31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24146426 5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64章 谭父谭母来得匆忙,走得也很快。 毕竟北平还有一大堆事情等着处理,仅仅待了三天,就又回去了。但三天的相处,让李明宛和他们之间的关系亲近了许多。 本就是有交情的故人之女,加上投缘,相处起来自然轻松容易。 谭父谭母离开的时候,李明宛和江平之一起在车站送他们,临走前,谭母握着李明宛的手很是不舍,就连城府深沉的谭父也轻轻叹息。 倒是谭康平这个亲生儿子,少了父母关怀。快上火车的时候,谭父甚至别有深意的瞥了谭康平一眼,说是不舍,更像是一种警告。 谭康平脸上的表情逐渐苦涩。 在昨天晚上,谭父特意找到了他,父子两个人沉默的坐在椅子上。 谭父洁身自好,不抽烟也不酗酒,只有在从前时局最艰难的时候,彻夜抽过烟。但是昨天,谭康平到谭父屋子里的时候,屋内香烟的味道还没有散去,烟灰缸里全是香烟头,可见谭父先前抽了多久的烟。 谭父的面色也是难得的严肃,父子俩开口的第一句,是谭父不加掩饰的问话,“你喜欢明宛。” 说是问话,语气却是肯定的。 在从小视若高山的父亲的注视下,谭康平没有隐瞒,他点了点头。 谭父脸上的疲态更显。 实在是时间不对,如果这事发生在李明宛和江平之成婚之前,无异于是件大好事,可太迟了呀,那么这个念头只会害了两个人。 谭父因为国事操劳而渐起白发的头开始疼起来,怎么就这么不刚好呢。 可时间无法倒流,那么就只能尽量阻止事态发展,所以谭父用严厉的语气告诫他,“你打小聪明,不用我操心,现在我也告诉你,这件事你要藏在心里,不能流露出一分一毫。 能忘了最好,忘不了也不许让人看出端倪,知不知道!” 他的语气严厉,目光如鹰隼,仅仅的盯着自己的儿子。 谭康平怎么会不知道其中的轻重,他木然点头,“我知道,我不会害了她。” 父子俩的谈话结束,谭父就挥手让他回去。 但在谭康平转身离开,快到门口的时候,他听见父亲沉重的叹息声。 谭父何尝不心疼自己的儿子,但命运弄人,不是吗? 谭康平的思绪从回忆中抽离,目送父母离去。等到火车彻底走远,江平之准备一道送谭康平回去,却被谭康平拒绝了。 “我还有事情要做,你们先回去吧。” 谭康平听见自己这么说,他的灵魂和躯体仿佛分裂成两块,一个伪装成正常人应酬交际,另一个清晰的认知自己有多么不甘。 江平之没有太挽留,说了些场面话,两边人就此告别。 李明宛和江平之回去的路上,两个人聊起这些天来发生的事。李明宛目光落在车前方,“所有事情都有了结果,真好。” 江平之的目光透过车窗上的倒影,清晰的看见李明宛,笑容逐渐温柔。 他附和道,“对,一切都会结束。长征也来信了,他说,良玉和他在一起了,因为时局原因,没有酒席,只是简单的领了证,还附上了一张照片。 他们说,等将来有机会了,会好好准备一次酒席,到时候我们一个都跑不掉,份子钱可不能缺。” 李明宛的神情惊喜,“真的吗?太好了,他们俩总算修成正果了。 从小刘长征就喜欢追着良玉跑,现在这样,也算夙愿得成。” “恐怕只有杨良玉不清楚刘长征的心思。”江平之仿佛回想到从前大院里的日子,温声道。 他们说着,手便不自觉交握,目光缱绻。 岁月磨人,世上总多苦难,可总有人永远伴在你身畔,不离不弃,将所有艰难痛苦都变成温柔岁月,老旧的回忆成了甜。 又过了几年,那场声势浩大的闹剧终究结束。 北平的一家大饭店里,两对新人站在中央,接受酒桌中众人的贺喜。 坐在上首的,是历经磨难,早已头发花白的李文畔和胡若弗,还有杨家夫妻,永远大嗓门的刘剑龙夫妻,以及难得眼底有一丝笑意的江父。 除了他们,还有许多人,杨璋玉、谭康平、谭父谭母、柳君华…… 动荡过去,他们多数人都受了很多磋磨,杨家夫妻瘦成了皮包骨,因为干休所的劳累,一到雨天关节就咯吱响,还有柳君华,她美丽的脸蛋多了一条自额头横贯眉骨鼻尖的长疤,现在的她早已风华不在,苍老的不成样子,但她的眼神却悠远宁静。